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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蛾扑火般的爱情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飞蛾扑火般的爱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飞蛾在扑火时,是会感到疼痛的。

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这很正常。

一个女人喜欢一个已经结婚了的男人,这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社会现象嘛,也属平常。

可一个二十岁的女人喜欢一个五十岁的已婚男人,这看起来就有些不太正常了,至少,在我面前太扎眼,让我不安。

她给我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喜欢一个五十多岁已婚男人的故事。

知道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正躺在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提着电话跟这个叫小箐的女孩东一句西一句地瞎扯着。她似乎也喝了不少酒,说的话没头没尾,乱七八糟,但每一句听起来都很有感觉,换句话说,她讲的故事非常有意思。

为了理顺头绪也为了证明自己没喝醉,我不得不一点一点地盘问她引导她,以致不知不觉中我就知道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当这故事完整且清晰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有些晕,晕得头昏眼花,手里的啤酒都晃了出来,洒了我一身。

小箐是个优秀的女孩,声音好听,人也好看,怎么瞅都透着一股子的清纯劲。

这是我跟她在网上相逢后通电话看照片所得到的全部信息。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迪厅,她泡在舞池里摇头晃脑摇摆着,疯狂到了极限,谁都拦不住。尽管她长得出奇的美,但她的神态看上去却极其憔悴,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她身边的一个姐妹告诉我,她刚吃了摇头丸,不摇上三四个小时是停不下来的。

据说,这就是她的生活,她每个周五都要到迪厅,都要疯狂到浑身大汗为止。

来迪厅之前,我们先通了电话,她说她有一个非常动人的故事,可以提供给我做小说素材。对我来说,这是件天大的好事,比我没完没了地瞎编情节制造悬念要强得多。

这也是我要见她的主要目的。说实话,我感到自己老了,每当看到马路上那些染着花花绿绿头发的少男少女在街头胡作非为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老了。我对他们吃薯条喝雪碧听摇滚的新新人类的种种生活方式都感到好奇。我很想走入这陌生的世界里探个究竟。

所以,就一直等着她,直到她精疲力竭地从舞池里挪回来。

她很累,连说话都显得没精打采,我们的招呼因此打得稀里糊涂。

小箐懒洋洋地冲我笑,说快了,天快亮了,这一天又过去了,真是好混。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只好朝她笑,我自己知道,跟那样一个女人那样笑,其实是很傻的。连我都知道自己傻,她自然更有理由知道这一点。她打量了我一番后说,作家都你这么傻乎乎的吗?小箐说话很直接,丝毫不去理睬别人的感受。她说以前压抑久了,现在要放纵,什么都要放纵。做什么说什么是我自己的事,想做什么就去做,想说什么就去说,我快乐了舒服了就行,凭什么还要去在乎别人的感受呢?又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又不是在演戏。就是演戏,不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表演欲吗?又有几个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她的作风很合我意,我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去反驳她,就说在这样一个人人都忙碌的社会里,没人会在意她的,自己都顾不过来,谁还有空去注意别人?她笑了,说这才像个男人,现在这年月,没点反叛精神还怎么能支撑着自己活下去呀,逆来顺受的生活有什么劲?迪厅太吵,我们之间的说话变得若隐若现,简单的一句都要重复很多遍,很多话都因此而改变了最初的原意。于是我提意离开这里,换个安静一点的地方,找个咖啡厅什么的,这里除了能把耳朵震坏之外,再什么也干不了。对我的建议,她表示了同意,但前提是再去迪厅里蹦五分钟。

之后她又晃进了舞池,之后我又等。

尽管我没带表,可也能清晰地判断出她所说的五分钟与一个小时几乎没什么区别,甚至要更长。这我能理解,对她这样一个抱着什么都无所谓态度的女人来说,时间是没有什么具体意义的。

什么都得有代价,听她的故事同样需要代价,这就是等待。

又吵又闹的音乐总算停了下来,迪厅抓紧时间开始派送赞助公司的小礼物,小混混们也抓紧时间四处找人推销他们的摇头丸。一时之间,说话声,尖叫声,弄得大厅里一片混乱。在这片混乱中,小箐很不情愿地晃了下来,边晃边看自己的表边满脸疑问地冲我们喊:是不是我的表快了,五分钟一转眼就过去了?我们去了街尾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厅,这里也是通宵营业,很多喝醉了的酒鬼都跑到这里来醒酒。我们进门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家伙在地下哇哇直吐了。

我们要了一壶浓茶,小箐一口气喝了一大半,然后有了些精神,我估计是她是让茶给烫醒的。

她告诉我,在这里蹦迪的姑娘,每个都长得不差,十之八九也都不上班,她们不是让大款包的二奶,就是黑社会老大的家属,也叫黑属,她们几乎每天都来,来疯来跳来摇头,都把这里当成了尽情放纵的发泄地。

所以,不要想在这里泡妞发泄,任何一个靓妞身后都有一帮子能为她上刀山下火海的兄弟,砍人什么的自然更不在话下,在这里泡妞,如果没有没完没了的钞票,谈什么都是多余。打个比方吧,足球比赛懂不懂?越位是无效的,踢得再好也没用,裁判不认,观众也不认。

我笑了,说我懂,知道这里的生活不属于我,所以,我也不可能稀里糊涂地跑这儿来当二傻子。我心里有数,知道自己一顿能吃几个包子。

茶馆里放着抒情且悠扬的音乐,极其美妙,我们喝着茶,听着音乐,让过去的时光一一倒流,不知不觉已是第二天的中午。

在这几个小时里,她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表情极其丰富地跟我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关于任性关于哭泣关于伤感关于绝望的故事。

以下便是我整理后的她的自述:当一个女人疯狂地爱上一个男人时,那女人的智力将会等同于儿童。

当一个只有二十三岁的青岛女人疯狂地爱上一个五十岁的北京男人,那女人的智力将与白痴无异。

我就是那样一个女人,疯狂地爱上了那样的一个男人,哭过笑过伤过痛过快乐过悲伤过白痴过之后,我才发现爱他无望。

我只能离开他,这一步我走得很聪明。

离开那个爱着我我也爱着的男人,这是我从女人到白痴再从白痴回到女人的唯一途径,也是我从北京回到青岛的目的。

回到青岛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有一项特异功能。只要一喝醉,我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形象,不管是谁,也不管他是男是女,只要一喝醉,我就能把这人变成他。

然后我就会抱着他,拥着他,不停地哭泣,不停地笑,不停地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说到这儿的时候,她忽然笑了,说现在身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是这句我爱你惹的祸。唉,喝醉之后我就不是我了,又哭又笑,又疯又闹,但我喜欢,喜欢这种放纵,喜欢这种我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

她的笑容很艳,可爱而清纯,美得让人心醉。

我的睡眠一直不好,自从回到青岛之后,我就得了失眠症,每天晚上要吃三四颗安定才能入睡,然后就是做噩梦,一遍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永不停歇。

我自己也清楚这是一种病态,也知道这种病态所产生的原因,为此我不停地警告自己:不再去想他,不再去爱他,因为那不是你的,不属于你,所以,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多余,都是白扯……可我还是睡不着,他的影子他的笑容……过去的一幕幕就像是若隐若现的老歌,总在我想象不到的时候飘起,飘起,再飘起,让我莫名其妙地伤感,再让我莫名其妙地流泪,然后,就开始莫名其妙地想起他。

眼睁睁地看着我的所爱转身,挥手,离去,世上还有比这更折磨人的吗?妈妈现在对我特别好,每天都问我想吃什么想玩什么,可我在她面前一点精神也提不起来,不想吃不想睡不想玩,什么都不想,只想哭,没完没了地哭。

刚回青岛的那几天,我简直不知道自己除了哭还能干什么。不工作,也不上街,每天都待在家里傻傻地发着呆,一边回忆一边哭泣,直到自己的所有回忆都变得清晰而真实,然后就对自己狠狠心,说过去了,过去了,都过去了。

为了让这一句话成为现实,我用了很多办法,喝酒,吃摇头丸,吸大麻烟,用烟头烫胳膊等等。

这些办法开始时都挺有效,但时间一长,我就又有了抗药性,这让我感到很痛苦。我知道这痛苦全是我自己找的,我活该,我愿意,我谁也怪不着。

那晚,在街上闲逛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首歌,伤感的调子,沧桑的嗓音,听得我满头冷汗,眼泪直流。

路走得好累好长去什么地方已远离家乡生命是皎洁月光在漆黑夜晚给寂寞铺了床犯了什么错让我的乡愁满脸泪流我不过是想回头我不过是想拥有这世界竟然没有属于我偶尔自在的天空你要我自由飞翔我没有翅膀啊~~怎么流浪都是牢房越想逃亡越满身是伤……你要我自由飞翔我没有翅膀啊~~思念的方向都是迷惘从未忘记你在我身上刻下时光歌本身并没有什么,普通的音质,还混杂了车流的噪音。但尽管这样,它还是带给了我一阵阵无比心痛的回忆。不,不,那不是心痛,回忆里的那一幕幕都是那么灿烂,那么精彩。我喜欢。

我停下脚步,走进歌声的发源地,一家破破烂烂的拉面馆。几个又瘦又小的南方人正准备收摊,见我进门感到很意外也很奇怪,因为我的打扮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来吃拉面的。我没跟他们多说什么,直截了当地塞给他们一千块钱,让他们给我没完没了地放那首歌。然后,我趴在拉面馆里那又脏又破的餐桌上,埋着头,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自己哭到痛快为止。

我的指甲又把手抠破了,鲜血一点点地渗出来,看上去是那么鲜艳,美丽得像花,火红火红的花。

我盯着手上的血,感到遥远的快乐又回来了。

记忆中的青春全部都是欢乐,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因为有他在我身边,处处让着我,处处想着我,疼我爱我怜我。与我们那些快乐相伴的,是去最好的舞厅跳舞,去最好的饭店吃饭,去最大的商场买最贵的衣服……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那是勾起我无穷回忆的灿烂点,那时候我每天都在笑都在跳都在叫。其实,只要有他陪着我,我就会心满意足,其它的奢华其它的虚荣,都只是附属品。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我甚至在想,哪怕他是一个贫困山区的老农民,我仍然会义无反顾地爱着他,一生一世。

我知道,别人根本不会这么看我,他们以为我不过是中国千百万个傍大款中的一个。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和他之间感情是真正的爱情,真真正正的爱情,没有任何杂质,我的的确确喜欢他,从里到外地喜欢他,即使只做情人我也愿意。

我想,这也许是我天生所缺少的父爱在作怪吧。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阿军家里。阿军是追我的那些同学中最出色的一个,出色的原因是他有一个非常棒的父亲。还是学生的我们说起“棒”这词来只能这么理解:有权有势,有车有房,可以呼风唤雨,可以一掷千金等等。

那天是星期天,连着十多天的阴雨刚停,天气出奇的好,天空蓝得要命,一朵云彩都没有,一眼能看到很远。他家的房子很大,装修也很考究,走上阳台能看到一个大大的花园,里面的鲜花开得灿烂而耀眼,美丽绝伦。

在花朵的映耀下,一辆豪华轿车驶到楼下,然后,我就看到了他,阿军的父亲,一个魁梧健壮的男人,一个满面沧桑的男人。

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他,他应该是我的父亲呀,这父爱应该是给我的呀。

他迈着稳健的步子走上楼来,笑声与身形一起闯入我的视野。

这就是小箐吧,欢迎你,早就听到你的名字了,今天终于见面了。叔叔今天回来晚了,让你们久等了。饭我是吃过了,这样吧,我陪小箐喝一杯。

那平平无奇的话语从他嘴里说出,却显得那么热情那么富有感染力,让人根本就没法抗拒。我发现他很有本事,真的很有本事,能把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东西变得无比神奇。他的人就是例子。

我们围坐在餐桌边,说着笑着,他很轻易地就和我们打成一片。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张脸,那张充满和蔼笑容的脸,它已牢牢地把烙印刻在了我的心头,牢牢地,牢牢地……除非我死去,除非我的心腐烂,否则,我的视线中永远都会有他新鲜的影子。

以前我从来不喝酒的,但那天我喝了很多,脸喝得红红的,心跳得奇快,人像飞起来一样,越飞越高,怎么停也停不下。那一天,我第一次知道了酒醉的滋味,也第一次体验到了心动的感觉,麻麻的,酥酥的,快乐到了极点。

我喜欢上了他,疯狂地喜欢上了他。

一切的开始就是那一瞬间,从清醒到酒醉的那一瞬间。之后,我就盲目而顽固地喜欢上了他,没有任何理由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我甚至一点也不怀疑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这难道不是爱情吗?是,这就是爱情,我相信。

再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那天巧了,他来学校的时候,阿军正好不在。他坐在车里,又打电话又跺脚,急得满头是汗,好像出了什么大事一样。我正好路过,就凑了上去,问他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的。

他告诉我,阿军的奶奶快不行了,想见孙子最后一面,可这该死的阿军,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我二话没说,扭头就往超市里跑,边跑边喊阿军的名字,跟个疯丫头似的,惹得路人都看我。阿军每个星期都去超市,每次去都会买我喜欢吃的果脯,所以很容易地我就在果脯的货架边找到了他。

我拉着他就往外面跑,边跑边告诉他是怎么回事,由于跑得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才把事情说明白。之后,阿军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边跑边哭,越跑越快。我跟不上,在路上越跑越慢,最后干脆停了下来。眼睁睁地看着阿军把自己抛弃,虽然事出有因,但那种感觉,别提有多冷了。

所幸没有耽误,奶奶见了阿军最后一面才闭上了眼睛,很安详。

过了没几天,他又到学校来,他没下车,是他的司机辉哥找到了我。辉哥说他这次专程是来找我的,请我吃顿饭,算是感谢我上次帮他的忙。

当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脑袋蒙蒙的,头晕晕的。上车之后,他很自然地就把我搂在怀里,那么温暖,那么安全,我注定这生都忘不了。

然后,他领着我去了“天上人间”。那是一家非常有名也非常高档的酒店,当然,如果纯粹用“酒店”两字来解释那儿的服务,显然是很不合理的。那儿的服务太全了,这么说吧,在那儿,没有他们做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

那天只有我们两个人,可我们却没有任何的拘束,一进门就显得极其熟悉,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笑什么就笑什么。我想,这可能就是缘分吧。

房间里的音响很好,隔音也很好,于是我们都放任自己五音不全的歌声在屋里四处飘荡,惹得自己哈哈大笑。

我们唱,我们笑,幸福得一塌糊涂。

之后,我们都喝了不少酒,他的酒量大,脸上没有任何变化。而我不行,一喝脸就红,红得吓人,我照过镜子,特难看。但酒精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它让我敢于正视他,正视他的眼睛,正视他的声音,甚至正视他的拥抱。

他说我的脸像苹果,我说那你就吃呀,别客气,就当这是一道饭后的水果吧。

那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接吻,他的吻重重的,汗汗的,有股厚厚的烟味,但我喜欢,太喜欢了。

我的第一次就这样完全地奉献给了他,没有尖叫,没有痛苦,只有强烈的满足,疯狂的兴奋。

我们在狂热的音乐声中拥抱,在汗水中热吻,激情四溢……………………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尽自己所想,尽自己所能,拥抱自己想拥抱的,喜欢自己所喜欢的,这能有什么错?就是错,又能错到哪儿去?当你快乐得飞到三万英尺的高空时,所有的伦理道德就都在脚下了,怎么看也看不到的,怎么找也找不着。

唯一的问题的是,我们永远也飞不到三万英尺的高空。

永远。

可以这么说,每个女人都是一所学校,好女人是一所好学校,坏女人是一所坏学校,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教程,也都有自己学校的印记。

年轻的男性是男孩,是一本苍白的书,淡淡的,几乎没有任何内容。可上了年纪的男性是男人,就成了一本内容丰富的书,就像一颗成熟丰硕的果实,充满了诱惑力。

男孩通过女人这学校,可以一点一点改变自己,直到自己成为真正的男人。

三十五岁到五十岁这一年龄段的男人都是成熟的果实,通红通红的熟透了,如果再有点经济基础,那无疑是对缺少父爱的女孩是一种诱惑,一种致命的诱惑。

太致命了,让人根本就无法抵挡,我一直坦然地这么认为。

没用的女人无法教给男孩什么,教来教去,他仍然只是男孩,永远也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任性的女人只好去抢别人已经培养成熟了的男人,心甘情愿地去做第三者,尽管不道德,但很有乐趣。

我就这么干了。

我快乐了,尽管只有短暂的三年,但我不后悔,不为那三年后悔,也不为那选择后悔。

我猜想,飞蛾投火的那一瞬间,一定是幸福的。

我也是幸福的,在火中步入天堂我也心甘情愿。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都是这么天真地想象着。

他很爱他的家庭,爱他的孩子,爱他的太太。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她太太固定地使用同一种牌子的香水,那是我最不喜欢的气味。我知道,这是心理作用,我不过是不想和她分享同一个男人的爱情。

那天是我的生日,也是他家里一个挺重要的日子,很晚他才到我这里。一进门,我就闻到了他身上的那股香水味,不知怎么的,那天他身上的那味道竟是那么重,那么刺激,那么难闻……我哭着冲他说,你去洗澡,你去洗澡!他有些懵,不停地问我怎么了呀,怎么了呀?你这是怎么了呀?我不停哭,不停地哭,除了哭我真的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他真的去洗澡,很认真地洗。

而我却跑出家门,去了迪厅。我在迪厅里疯狂地跳,疯狂地喊,我的目的很明确,我伤心了,要发泄。为此我还跟一个老外黑人缠绵了半天。我的英语水平太烂,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不得不加上身体的动作才把他诱骗到手。

这老外也不含糊,三言两语之后就露出了色狼的本性,搂着我就要往他住的地方领。

正在这时,他领着辉哥找了过来。看我这样,他也生了气,扭头就走。辉哥理解了他的生气,赶紧上前拉住我,拉我的时候,那老外也蹭了过来。辉哥对他很不客气,他手脚并用,拳踢并上,几个回合就让那黑黑的老外嘴里流出了红红的血。

之后我才知道,他已经领着辉哥转了二十多家迪厅,越串他的眼睛越红,都要冒出火来。据辉哥说,他跟他那么多年了,这是第一次看到他发这么大的火,他都吓坏了。

也就是在那一晚,我知道了他有多在乎我,有多关心我,有多爱我。这让我很感动,并暗自发誓:以后再也不惹他不烦他了,只要能看到他,拥着了,感觉到他,就够了。

记得看过一部国外的小说,讲述的正是这样一个故事,女孩爱上了男孩的父亲,然后男孩悲痛欲绝。当时看的时候我感到不可理解,一男一女,一老一少,年纪相差这么多,怎么可能会有真正的感情呢?现在我明白了,只要心脏会跳动,只要呼吸能继续,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年纪不是问题,身份也不是问题。

是你的,终将是你的,不是你的,终将不是,这是一个让人不得不接受的真理。

没有什么花可以娇艳地盛开一生,没有,绝对没有。

如果有人要问我,他给我的那份感情到底是什么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回答的。

因为我根本就回答不出来,但自己知道。不管那是什么,总之,那都是一份爱,变了质的爱,过了期的爱,永远没有结果的爱。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去爱,因为那确实是爱,痛入肌骨的爱,撕心裂肺的爱,让人疯狂的爱。我喜欢,盲目而执着地喜欢,为它失去一切也在所不惜。

他的收入并不高,但他的钱却有很多,或者说是他可以调动的钱有很多,怎么花都花不完。很多人因为他的官职而心甘情愿地为他花钱,花得越多他们越开心。

这也就是他能领我出入种种高档场所而脸不红心不跳的主要原因。

女孩子都是喜欢被虚荣打扮的动物,我也一样,关于这一点,我从来不否认。

但我绝不是完全为了虚荣才跟他走到一起的。我知道这些花花绿绿可以装饰点缀我的生活,但它们绝不是我生活的全部。

我曾劝过他,不要为我做得过多,我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女人,只要有他在身边,我就能心满意足,其它的,都可有可无,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我希望他凡事都注意,如果在经济问题上栽跟头,结果会很惨的。我不希望自己心爱的男人受到伤害,尤其是为我受到伤害。

每逢过年过节我们认识日之类的特殊日子,他都有礼物送给我,每样礼物都很精致也很漂亮,或是一块手表,或是一件大衣,或是一条丝巾,都是我所喜欢的。

我自己偷偷去商场看过那些礼物的标价,每一样都贵得吓人,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都不够。对此他总是说,只要你喜欢,只要你开心,只要你高兴。

他总能千万百计地逗我开心,几乎不失手,我知道,这是年龄所赋予他的优势。

这也是年龄所带给我的劣势。

北京有很多高档的娱乐场的,几个人随随便便一晚上就能花掉几万块,还不见得能吃饱喝足。在那种地方,一万两万就像在平静的水里扔进块砖头一样,连个水花都不起。他们撑的只是自己的虚荣心,全是打肿了脸当胖子,没事找事,不傻装傻。

跟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里,我每天见到的都是出手豪爽的款哥款姐,我是真奇怪,他们整天什么事也不干,可钱多得却跟大海潮上来的一样,怎么花都花不完,真是让人没法理解。

那帮款哥款姐在他面前装得都跟孙子似的,永远都把笑容堆得满脸都是,人的多面性在他们身上展示得淋漓尽致。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他们的笑容怎么会那么自然那么灿烂,而背后却又是那么僵硬那么阴暗。

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我每天都陪他一起,跟那些形形色色的款哥款姐们周旋,他就像一个出色的指挥家一样,毫无表情地让他们和他们的钞票在他手里转来转去,转去转来。每一曲他都演奏得极为精彩,精彩中他都能让自己的目的在毫无痕迹的状态下达到。在发现他这长处的时候,我才猛地意识到,自己跟那些被他玩得团团乱转的款哥款姐们站在同一位置。他肯与那些款哥款姐们周旋是因为他们的钞票,肯跟我缠绵是因为我的青春我的相貌……这发现吓了我一大跳,于是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这份被一直认做是爱情的感情。

这是我第一次对自己的信心产生了动摇。

跟他在一起,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无论是吃饭还是穿衣,对这些日常生活需要,我一直看得很淡,只要能跟他一起分享生活,就够了。其他的,都是多余,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我唯一一次向他要求的,是让他离婚。这没什么可解释的,因为我要嫁给他,我要正大光明地让他领着我的手逛街,正大光明地在仲秋的夜晚和他看月亮,正大光明地挽着他的胳膊穿梭在世界的所有角落……哪怕因此变得一贫如洗我也心甘情愿。

我已经讨厌了这种黑暗的生活,一下班他总是先回他的家,他要做一个好父亲,一个好丈夫,却不想做一个好情人。

每逢过年过节,我那里总是出奇的冷,在他回家享受幸福的同时,却留给了我没完没了的等待没完没了的黑暗没完没了的寂静。

那天又是我的生日,也又是他家庭的纪念日。上苍把时间安排得真是巧,每每都能让我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与无奈。

他仍是那么晚来到我那里,仍是一股子刺激我神经的香水味。

我依然是哭,我冲他喊,我要你离婚,我要你娶我。

他说你别闹,这是不可能的。

我继续哭,说你要离,你一定要离,不然咱们去私奔,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个世界,到哪儿去都行。

他还是那句话,乖,小箐,别闹,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那句“绝对不可能”说得坚决无比,也让我心寒无比。

那是我第一次跟他吵架,也是第一次反抗他,我实实在在地生了气,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绝望。

飞蛾在扑火时,也会感到疼痛的。

还好,我是一只还算有理智的飞蛾,在感觉到痛的时候知道回头。

于是我走了,永远地离开了北京。

我透支了整个青春,我把青春都给了他,此后我一无所有也心甘情愿。

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感到青春在渐渐地离我远去,它所有色彩都在灿烂中变淡变旧变陌生,之后,我开始怀疑一切,我能想到的所有一切。

时间是最残忍的,它能改变一切,也能杀死一切,所有的青春,所有的回忆,所有的激情,所有的所有……慢慢地,我遗忘了很多,我忘了我是谁,忘了我从哪里,甚至忘了自己在剩下的时间里还可以做什么。我知道,我的生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已经完完全全地被时间杀死了,剩下的只是一个对我来说毫无用处的躯壳。

十一

她说完了,抬头向天,泪流满面。

我面前的咖啡冷了,怎么喝怎么不是味儿。

咖啡屋里亮起了很有情调的小油灯,烛火荧荧,有几只飞蛾不停地撞击着油灯的玻璃罩,想要热情地去拥抱那温暖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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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螳螂般的爱情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那份螳螂般的爱情",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女孩在恋爱时大概问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会永远都爱我吗?这个时期的男孩子一定会说:会!

女孩一定还会傻傻地问:你会为我去死吗?是不是一个傻傻的问题呢?男孩子一定会坚定地说:会!至于心里是不是觉得女孩幼稚都会这么回答的。

你真的会为了我宁愿牺牲你的生命吗?女孩真的是死缠烂打啊!男孩一定会不厌其烦地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嘛!因为爱你,所以生命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旅程,如果一定要我结束我的生命换我们之间的爱,我想我会愿意的。

呵呵!这个时候,女孩子往往都会笑了,其实,即便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她们也宁愿这是真的。因为她们都清楚这首诗后面还有两句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一天,女孩看了一个故事,于是讲给男孩听。这是一个关于螳螂的故事。女孩告诉男孩:螳螂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公螳螂猎取食物取悦母螳螂,甚至受伤也在所不惜,可是,当他们相爱,螳螂在完成交配过程之后,母螳螂竟然会将伴侣活活咬死,然后一节一节生咽下肚,而公性螳螂竟也毫不反抗引项待割。

男孩子解释到:科学家已经证实了,那是雌性螳螂肩负着繁衍后代的任务,在交配之后体力难以恢复营养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是会影响优生优育的,所以雄性螳螂在完成其交配任务后,便被就地正法地充当了雌性螳螂的营养补助餐。这是他们繁衍的本能,虽然残酷,却是一种无奈。

其实,女孩是知道的,在听男孩说话的过程中,她就这么怔怔地看着男孩,男孩似乎看出了她的小心思,拍着她的头笑着说:如果需要,我也会那样做的。然后就傻呵呵地笑了。

爱情之于他们来说是甜蜜的,他们有稳定的工作,物质有保障;相互温暖着对方,情感有保障,那么他们应该是甜蜜的吧!

可是,意外往往喜欢捉弄人们。就在他们刚刚怀上小宝宝的三个月,女孩出了意外。在一次工作时,一瓶高腐蚀的液体被打翻了,伴随着一声惨叫,女孩被快速地送到了医院。

瞬间,原本看似幸福的生活也随着这瓶腐蚀液的打翻被彻底改变了。腐蚀液体造成了女孩大面积烧伤,引起身体脏器的衰竭,女孩的生命一次次地面临着死神的挑战。

最好的医生、最好的仪器、最好的药物,独独缺少活体的肾脏。

女孩的家人自然是最先进入备选视野的,但是却没有配型成功。作为丈夫的他,自然也是踊跃地要配型,很巧,大夫都说几率这么小,没有想到竟然可以配型成功。

没有犹豫,男孩想到了那勇敢的螳螂。推入手术室,实施活体移植,很快,女孩从死神手中走了出来,康复的竟然很好。但是却一直不见自己的丈夫出现,家人只是说他丈夫出差了。

终于女孩康复了,她想念着自己的丈夫,因为孩子也快出世了,作为爸爸的他怎么能出差这么久都没有回来呢?都不来看看她,他说过他会爱她到永远的。这个时候,他应该是陪在自己身边才对啊!

出院那天,他仍然没有来,路上家人的眼神有些躲闪,以前她没有在意。看着家人那欲言又止的表情,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终于还是知道了真相,当回到家,看到家中墙上挂着的丈夫的遗像,她明白了一切,她疯了似地跪在丈夫的遗像前,大哭不止。家人告诉她,在给她做完移植手术之后,她丈夫出现了病理反应,无法挽回的离开了她。还递给她一封丈夫临死前写给她的信:

琳,也许我看不到我们的宝宝出生了,就像当初你说起的公螳螂,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宝宝,我尽力了。还记得我说的那句话吗?生命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旅程,如果一定要我结束我的生命换我们之间的爱,我想我会愿意的。现在我兑现了我对你的承诺,如果有下辈子,我们再做夫妻。

《碎片般的散回忆》


《碎片般的散回忆》

#第一页#

不知从哪一年的哪一月,我在一间发廊里遇上了她。

读小学时,那时我们并不知道什么叫男女有别。只是常常在一起谈话或者是去外面玩,都觉得很开心。似乎每天有说不完的话题。如果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带回学校里被人知道。肯定会招来不少闲话。

自从那天我坐在她家门口那里看《故事会》时,就时不时经常看到她在发廊里清扫地上的头发时,都时不时看向我这里来。她的发型和别人不同,总是披散着头发,而不是绑起在后脑勺上。

喂!整天坐在我家门口看书。是不是想借空调凉凉呢?

坐在三级台阶还未坐定,就立刻听到耳边传来了一个女孩的声音。几乎是同时,我差点跳了起来。

后来才听清,她说的那个是普通话来着。

看到我的反应太大,她立刻捂着脸咯咯的笑了起来。

是岳阳小学的学生吧?

哎!你你怎么知道的。

你衣服上的那个标志啊,很明显啊。而且我也不是一两天见到你了。 她又继续说着。

是吗? 我直接含糊的说过去算了。

本以为她会离开了,但没想到她在我身边坐了下来。在她坐下来时我留心的观察了一下她:纯白的连衣裙,黑色的外套。那天的她虽然穿着很简单,但是也不失漂亮本色。

你在看啥呢,能给我看看吗?好像每次都看到你拿着这本书的。

她突然转了话题,直接看着我手上的《故事会》。似乎是出于好奇,后来得知她没怎么看过书。家里也没有多余的钱可以给她买。甚至,连写字都不会。

因为她不识字,可是她竟然跟我开起玩笑来了。说如果我不给她讲故事,她就告诉她里面正在给客人剪头发的妈妈听。说我在门外蹭免费空调。后来实在是哟不过了。就给她讲了几个《故事会》的故事。

那是我第一次给别人讲故事,我看着书本讲着,她一脸入迷的在旁边听我读。

不知何时的那天,我们算是认识了。

#第二页#

后来我才得知,很多老街坊都叫她做阿英。

其实我也是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的,但是为了避免尴尬,我也学着其他老街坊一样的,喊她叫阿英。

过两天就是端午节了,一起去玩吧。放学后我在不远处的一间铺位门口看到了她。她看到了我之后就急匆匆的走了过来,说出要去玩的,是她。

离上次在她家门口第一次谈话时,已经过去半个月了。

那天你有空吗? 她问道。

唔有空的话是有空的。但是

但是啥呀,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了?

烦心事倒是也没有的只是作业好多,还有今天测验的成绩出来了,我的数学不及格。

我低下头的回答。似乎心情已经跌落到极点了。听不到身边人来人往的谈话和喧哗声。仿佛一切都静止了下来。

因为天气热,红领巾上面沾了不少汗水。我也就不耐烦的把红领巾给扯下来。一时间,她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叫我去了公园里走走,说不定心情会好很多的。

我没拒绝,只是跟着阿英去了那里。

快点啊,就你这速度爬到天黑都爬不上来呢。

站在假山顶上的阿英低下头的看着我,一脸微笑。我也就不甘示弱的爬了几下,但还是因为有一点点的害怕。这种时候,都是在阿英的鼓励下结束了。

吓死我了,我还是第一次爬这么高。

爬上顶之后说了这么一句话,阿英接过了我手里抓着的书包。看见我吓成这样子了不但没有安慰,反而还咯咯的笑了起来。

那现在爬上来了是不是不觉得这么害怕了?

嗯,是这样了。

黄昏的夕阳一直徘徊在远方不肯离去。我试着用手挡住眼帘,却没想到阿英立刻把我的手拉了下来。

一整天在工作的太阳,最美的时候就是现在了。

是啊。 我含糊的说着。

阿英突然站了起来,坐到了旁边的一颗石头上。许久,才轻轻的说道。

其实我也很羡慕你的,可以每天上学,接触到很多很多同学。不用像现在这样,每天在发廊里打扫,不能跟同龄人一起上学。

说到这里的时候,她突然哭了起来。

面对这样的突如其来的事情,我立刻懵了。但还是心平气和的看着她,这是我第一次直视她的眼睛。

别哭了,要不这样吧。以后我就把学校遇到的新鲜事告诉你听。这样你就不会这么无聊了,好不?

真的还是假的,你别骗我。

当然是真的啦,拉勾。

说完,我伸出右手尾指伸到她面前,过了没多久,她也伸出手指来跟我拉勾。本来尴尬的气氛就被哈哈大笑给打破了。

我们谁也没看谁,平静的看着远方的落日。

其实我一直觉得很好奇的是,你平时是不是没人跟你玩的。

她突然问了我这样的一个话题,我过了许久才回答:

为什么突然这样问?

因为我很多时候看到你坐在我家门口看书啊,如果是有朋友的,肯定会来找你玩的,而不是没有人来找你的。

朋友这些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算啦,我也不是很介意。

可是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是在骗你自己的。

没有啊,我很好着呢。

不要骗你自己了。 阿英突然改了语气,似乎是发现了我刚才的声音有些颤抖,她也立刻转了话题:

如果可以,我们做朋友吧。

阿英冰凉的手指突然搭到我的肩膀上,她看着别的地方。仿佛好像是在坐着一件让她心情紧张的答复。我看着远方的落日,看到那里渐渐暗了下去。

这时,月亮开始露出了。

到了约好的那天,她没来约好的地方,后来去了她家才得知。这天她妈妈去外面有事要办。也就留了她在看着发廊店。

没想到你找我都找上门来了。 阿英立刻看到我站在门口大口的喘息着,一脸惊讶的找上门来了。但还是招呼我坐了下来。

很快的,她给我倒了一杯茶。而且还是温热的。

阿英,现在是夏天了。能给我喝点凉快的可以吗?

不行!你不能喝凉的水!

凭什么! 我立刻站了起来看着她。

就凭你现在还在未平静下来,因为你刚才跑来时太过快了。如果我给你喝了凉开水的话,你肯定肚子痛了。

说到这,她立刻气冲冲的坐到了客人剪头发的椅子上。口里还喃喃的说着:

好心没好报!

我这才明白我错怪她了,于是站起来走到了她的旁边。

对不起啊,我刚才不是故意要这样做的。

她慢慢的回过头来,一脸生气的看着我:

想要我原谅你啊? 这时,立刻变了一个孩子般开心的表情:那你讲个故事给我听吧!那我就不生气了。嘿嘿。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原来是假装生气的啊。

慢慢的喝干了杯子里的淡茶,我也给她倒了一杯茶。于是给她说了一个故事,其实这个故事是小学班主任跟我们说的,那时,她说这个故事居然占了一大节正课。

有个初中毕业的少年,他去了一间工厂里征求工作,后来老板让他在那里做,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起,少年认识了老板的女儿。那时她的女儿还是在读书的。两人也就阴差阳错的在一起谈起了恋爱。后来过了几年后,男孩决定自己一个人做一番事业回来迎娶老板的女儿。到那时,老板的女儿却已经喜欢上了别人,而那时正准备要结婚了。少年不甘心,决定带着刀子去女孩家演一出苦情戏 挽回她的心,却没想到误杀了那个器重了他好几年的老板。最后,他也误杀了自己。老板的女儿因为这件事情后悔了一世

讲故事可能讲得不是很好,但是阿英坐在一旁听着却听得入迷了。看到我讲完了故事时,她立刻哇哇哇的哭了起来。这立刻又让我懵了。

两人不是好好相爱的吗?怎么会变成了这个样子了!

为了让她的情绪不要这么激动,我又给她倒了一杯清茶。过了许久,才渐渐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嗯没事呢,只是心情有点激动而已,真的没事呢。

#第三页#

气死我了!真是神经病来的。

那天是放学后不久,我没直接回家,而是连同书包也背去了阿英家的发廊。一进门时,却看见阿英在洗头发。本来一进门就发牢骚,却立刻消停了下来。

阿英也看到了我,于是急忙的指着一旁的椅子。

喂你先坐下来等等先。等我忙完先好吗?

大概是气消了累了不少,我一坐到椅子上就想睡觉了。耳畔却还回想着今天在学校的那个人的话:像你这样的神经同学,在作文上不写你还写谁?

第一次,在班里遇上了这种情况。

喂!该醒醒了。

一醒来时就看到阿英拿了个瓶子,手指沾了点水滴的。整一个姿势就好像是要泼醒我的样子。

怎么啦?一个星期没来我家,一来就垂头丧气的。发生什么事了。

唉,别提了。一想起来就心烦了。

你不说出来咋能解决心烦呢?

见到实在是哟不过她了,顺手的在提包里拿出了一块还带有温热的麦芽糖。

刚才放学路上买的,今天我连早餐都没舍得买的。请你吃。 说着,我把麦芽糖送到了她的手上。

她也给我倒了杯茶。拿起一张椅子坐下。到底是什么事呢?

其实呢?今天如果不是对同桌多说了句。可能也不会有这样的结果的。

嗯,是你骂了她啊?

是呀!谁叫她这样对我的。我不想生气都不行了,一生气。结果班里就闹成一团了。反正是她不对在先,我承认我是有很多不足,但她这样在文章上把我很多不足的地方写了出来,就是她不对在先。这种人不骂不行!

那后来呢?

后来啊?我都懒得理她了!

本以为她会反问,却没想到她突然不说话。只是在我眼前泼了一下扇子。过了许久才问:

你刚才感觉到了吗?

是风吗?

对呀。那现在你还感受到吗?

感受不到了。

阿英没有说话,而是在茶几上的一个小盒子拿出一根红梅香烟。拿出了根火柴擦的一声,红梅点燃了。发廊里顿时生出了一阵烟味。

阿英吸烟的事情,我很早就知道了。

我发誓啊!我这个月只是吸了这么一次而已,平时都很听你话的。以前一个星期三次,现在一个月一次了。

看到我的眼神有异样了。她立刻弄黑了手上的烟头。

我看着她一脸惊慌失措的表情,同时也闻了闻她身上的味道。的确,没有以前的那么浓的烟味了。刚认识的时候,就不止一次见过她吸烟了。

还是没有习惯了戒烟吗?

看到我没有说话,她于是也继续说着:

刚才我给你做的那个手势,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我摇了摇头。

今天你说你在班里遇上的烦心事,就好像我刚才拿扇子泼你一样。没错,一开始是有感觉的。但是过了不久就已经成为过去。你一直记恨在心的,是因为你不甘心。听我说吧,放下心里的怨恨。

凭什么!她可以这样对我,我却只能忍住。

阿英喝干了清茶时,听到我发牢骚了。

你听我一句劝吧,以后,可能没有机会再有人这样来开导你了。 她突然不说话了,而是看着窗外的环境。眼神似乎也有些异样。

过了许久,她才说了句:过几天我妈要我回老家。说是帮我拿到学位了。

这一声很轻,但我听起来却是感觉到是打了一声响雷

#第四页#

精神恍惚了好几天,包括上课时也是这样的精神。甚至有好几次在课堂上严重发呆。数不清自己有多少节课是站在外面度过的了。

最近,一直都没有见过阿英。

时不时还站在阿英家的发廊门口,但是透过窗户看进去时。只是见到一个胖女人在手脚利索的给客人剪头发。却看不见那个永远不会跟同龄人一样绑起头发的女孩。

你来了啊。

就在我准备离开时,身后突然传出了一个孩子般的声音。

那天我们去了那个一直在一起玩耍的公园。还是像以前那样。即使穿着裙子的她,爬假山却像猴子一样利索。跟其他同龄的女孩根本不是一个样的。

假山半边上。

真的没想到,我在这里过了才半年。好不容易对这里有了感情,却要离开了。

阿英一边说着,同时也擦干净鞋子上的淤泥。

没关系啊,以后还可以联系的。 我答道。

如果我走了,你真的能开心的活下去吗? 阿英说。

能!当然能啦。 我为了不让她有一丝担心,就强装着开心说道。

阿英没有说话了,只是坐在岩石上。过了许久,才听到她说了一句:那就好。

今天的黄昏没有夕阳,临近秋末。天空也很快的就黯然了下去。在公园里游荡的人们都渐渐散去,阿英看到天色不早了。于是也拉了拉我的衣角:走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黑夜渐渐的吞没了黄昏,取而代之的就是街道的灯光在闪烁着。就这样,我跟在阿英的身后前行着。平常熟悉的街道,却变得陌生。

一路上,阿英没跟我说什么。一直沉默。

然而,有一天阿英不在身边时,这样的夜晚。她会在哪个地方呢。

嗯到了。 阿英突然停了下来,走进了一家商店里。店里的老板娘一看到阿英进来了。连忙迎着笑脸的把柜台前面的提包给了她。

看到她走了出来,并且笑着跟我说:

这个给你

我接过了她手里给来的提包,提包不是很大。但好像里面装了一点不轻的东西。正想打开提包时。阿英阻拦了我,并且笑着说道:

别急着拆开,我们回去先吧。

就这样,我朝着家里的方向走去。阿英也要回去发廊店里。就在一个拐角处时,我突然停了下来,并且看着正准备要进家门的阿英。而她似乎也看到我了。本来还打算开门的手,却停了下来。

怎么啦?我已经到家了。不用担心我呢。

我本来还有很多话想跟她说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到最后还只是硬生生的说了句:真的要准备走了吗?

嗯要走了。

心里一直想喊她,叫她别走,不想她走。但是这些话却一直说不出口。真的恨不得想给自己一记耳光。

我再也说不出什么了,于是立刻跑了起来。跑到半路时,我突然回过头来喊着:

回去老家了一定要记得写信回来!不要忘了我。

#第五页#

自从那晚过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从那时候起,发廊店也关门了,听老街坊说起来时,是她们两母女是要回老家了。据说是连夜搬走的。

她送我的提包,我一直把它藏在了床底下。

一年过后,我小学六年级毕业了,领取通知书的那天很开心。拿着通知书要去告诉阿英时,那时才意识到。阿英已经走了一年了。

看着发廊店的拉闸都生锈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也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了阿英一年前送我的那个提包。我一直把它藏在床底下不敢翻出来。当我终于敢翻出来时,却令我惊呆了起来。

阿英这家伙,那天我只是随便说了自己的心愿而已。她居然真的买来了。

我手里颤抖的捧着的,是一个八音盒。当我打开了八音盒的时候,里面悦耳的声音立刻在房间里回响着。我不知不觉的轻轻闭上了眼睛聆听起来。

阿英,谢谢你。

我在西宁这里正式上学了。也有了很多机会认识好朋友,但我不会忘了你的,也不会忘了你对我的好。一辈子都记得你。

末了,后面还写了三个字:龙嘉瑜

坐在假石山上看着今天刚寄来的信封。来来回回看了快三次了,信封的字很差,就好像是小孩子乱写的那种。这也不能完全怪她的,一切才刚刚开始。

(完)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3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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