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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穿高跟的女孩(2)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爱上穿高跟的女孩(2)",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余夕很调皮,也很聪明,一去学校就喜欢打架,很多同班同学甚至隔壁班的学生都怕他,不过余夕从来不欺负女孩子,在老师眼里,或许他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淘气家伙。

后来,慢慢地大了,余夕也变得越来越懂事,很少欺负同学了,当然,他很护表妹安琪,记得有次放学回家路上,有几个男孩弄安琪的头发,他走上去就是一脚,他只有这一个妹妹,所以他不许别的人欺负安琪。

四年级时,余夕遇到了最好的朋友大飞,大飞比余夕大一岁,对余夕和亲弟弟一样关心,两个从此认识的小男孩,都不知道,他们将是一辈子的好兄弟。

初中,叛逆懵懂的青春,一点点地开始了。第一年,小小的余夕遇到一个叫作天天的女孩,又不知何时,过了多久,在别人传了天天喜欢余夕的谣言中,余夕发现自己却反过来实实在在地喜欢上了天天,她的每个表情,每个微笑,都在余夕的心里留下最美的痕迹。日子过的很快,逃课,上网,抽烟分班,暗恋着天天的余夕很少看到自己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想着,念着或许,很多很多事情慢慢地改变了余夕,他开始努力学习。

初三那年,天天意外的转到余夕班上,坐到了余夕的身后。余夕喜欢的天天,这个包括天天在内的几乎全班都知道的秘密,余夕却从未亲口告诉过她。最后,也终究没有了告诉的必要,余夕只是在毕业那天送给天天一只布熊娃娃,所有没有说出的话,都不过融在毕业晚会上余夕喝的几瓶酒里,等到酒醒了,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去了不同的学校,记忆也慢慢,慢慢地散了。

余夕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暗恋却从未告白,三年以后,余夕考到全市最好的高中。这时的很多同学已经选择去了普高,中专,比余夕高年级的阿星和方君也都去了中专。理所应当的,余夕成了全村人的骄傲。余夕,懂得了追求,懂得了吃苦,他过的或许不快乐,可是他遇到了一群真心真意的室友,因为他们,余夕没有那么孤单,他们陪余夕度过了三个春秋。

高三的时候,余夕认识了婷婷,一个对他以身相许的女孩,一个傻丫头。余夕被她的好打动过,他曾想过好好去爱上这个傻丫头,可是爱情,不是说爱谁就爱谁,很久之后,余夕还是没有爱上自己想爱的女孩,不小心伤害了深爱自己的人,伤的很深很深他们之间的故事,或许,就像婷婷说的,莫名其妙地在一起,又莫名其妙地分开.

余夕对不起过一个女孩,对她说过的话,他没有做到M.QG1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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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穿背带裤的女孩


上周和闺蜜逛街,除了吃些美食解解馋,就是淘自己喜欢的衣服。

暂且先不去说那个美食了,说的自己都会流口水,女生要减肥,忌讳提美食。那就详细的说说逛街淘衣服吧,女生最喜欢也最擅长的就是逛街了,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女生,我和大多数的女孩子一样对逛街乐此不彼。

说起逛街,作为一个资深的女孩,我觉得还是有窍门可寻的。长时间的逛难免脚会不听使唤,这就要求我们在出门的时候要准备好一双舒适的鞋,一双合适舒服的鞋子对于逛街来说真的很重要。既然要出门逛街就一定不能穿高跟鞋,虽说高跟鞋有很多的作用,诸如减腹部赘肉、增高、防狼密器之类的,但是穿着它逛街实在会是一件让你出门没过多久就会后悔的事情。

我就因此受过累,一次和同学出去逛街穿了高跟鞋,没走多久我的脚就磨出泡泡了,实在忍受不住疼痛,无心逛下去,就在附近的鞋店痛心买了双平底鞋才重又和同学们好好的逛下去的。在此我奉劝逛街的女孩子,如果想要开心不遭罪的逛,一定不能穿高跟鞋。

其次,晴天最好要打把伞,因为我们要保证皮肤白皙,所谓一白遮百丑嘛。既然是逛街就尽量穿长裤,这样可以让腿不至于被晒黑。还有最好背个包包拿瓶水,路上口渴了可以补充水分让自己继续逛街。

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小窍门吧,还是来说说我和闺蜜逛街的过程吧。我是一个很喜欢黏腻别人的人,在逛街的时候表现的特别的明显来着,我一定会牢牢的挽着对方的手,即使很热也是这样,倒不是害怕和她分散,而是我已经养成这种习惯了,这是我对好友亲热的招牌动作。

对于女孩子来说,光顾的最多的是饰品店和服饰店之类的,当然是打扮自己的地方。我喜欢朴素简单的风格,对于那些鲜艳的颜色从不感兴趣,最多是个小碎花之类的,我也不是很擅长打理自己,总觉得穿的舒适就好了,也没有刻意研究自己适合什么风格的衣服。

不像我的闺蜜,她是森女系的,很多时候我看到她,就像是森林里走出来的公主。在我不关注自己的时候,很多好友都在热心的帮我分析我的风格。大家一致公认的是我属于可爱系。我想之所以会对我有这样的定义,有很多的原因。

最大的原因就是我喜欢穿背带裤。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我对背带裤的热情从不减半分,大概自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偏爱背带裤。它给我一种简单自然的感觉,也是我想逃离成长的魔咒的表现。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大人们活的很累,他们总是为各种事情劳累烦心,几乎没有片刻的自由,好像总是在为别人而活。也有很多大哥哥大姐姐对我说,越长大越孤单。

所以对于长大,我一直都觉得很恐怖,我不喜欢长大,想一直都长不大。而背带裤给了我某种长不大的理由,也给了我回忆童年过往的零星碎片。竟因为这个原因我成了可爱的代名词。

背带裤对我来说,真的有某种特殊的含义,我喜欢它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妈妈最喜欢看我穿背带裤的样子,我经常在想如果时间定格在我最初穿上背带裤的那个时候,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和妈妈分开?都说2012是世界末日,可大家都安然的活到了2014,可对于妈妈来说,确实是末日。

酷爱背带裤是我努力掩盖长大事实的表现。当然,我也一直都觉得喜欢穿背带裤的女孩是简单善良的好女孩,每次我穿着背带裤,我就会对自己说,要做一个温柔善良的好女孩。

世界上的女孩有很多种,如若是在古代,善良温柔的窈窕淑女一定是最最抢手的,可是在现代这样一个空前开放的年代,淑女不再那么的吃香,取代的是热烈奔放前卫的女孩子。

我喜欢做最真实的自我,不会因为热烈奔放性感的女孩适应现在的需求,就硬是要求自己改变自己的风格。反而觉得这个社会需要善良温柔的女孩子,我想我也会成为善良温柔的好女孩,长大结婚后我也会是贤妻良母。但是并不是说我要做全职太太,我还是会好好奋斗我的事业的。

事业梦想于我而言,并不比家庭的地位低。我是个靠梦想过活的知识女性,所以婚姻讲对我来说,是某种意义上的负担。

人活在世上,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靠一件背带裤支撑起我童年的全部记忆,待年老之际,也有美好的记忆可以回忆。

黑色高跟鞋


黑色高跟鞋

她买了一双稍长的黑色高跟鞋,在我去她们寝室闲逛的那个下午,她送给了我这双黑色高跟鞋。我一路都小心翼翼地把它带回来,特别期待自己穿上高跟鞋的样子,又不敢去尝试,这双高跟鞋是我的第一步。

如今它在家里的鞋柜里安静地躺着,它照旧可以为我撑起那个高度,只是我不想。让美好在远处凝固着吧!每多经历离别一次,就离不掉泪多一次,每多豁达冷暖一分,就离淡定近一次,每一次的高度,每一次的眺望,每一个的记录,都还光芒闪亮,都还记忆绵长。

如今,在身边的,是这双新买的黑色高跟鞋,它抖落了历史的尘埃,面貌崭新,从一切新的思绪开始出发,在路上,在远方,在心中。

果真我还是适合做那个粗糙的女子。这偶尔的高度,倒是让我能够踩出来,时间久了,它就会被我投以嫌弃的目光。责怪它为什么让我掉队,让我走那么慢,责怪它为什么让我觉得累,责怪它让我分不清到底是哪双黑色高跟鞋。

黑色高跟鞋,这颜色,这高度,所有经意不经意的碰撞,都不及那热闹时的狂欢,不及那狂欢时的热闹。

高跟鞋的夏天


小时候,我喜欢穿妈妈的鞋。

白嫩嫩的小脚埋在黑色的尖头皮鞋里,鞋面上还镶嵌着晶晶亮的水钻。

妈妈曾经阻止过我很多次,告诉我不可以穿她的高跟鞋。

她说,你还没到穿高跟鞋的年纪。

她说,等你长大了就能够穿漂亮的鞋子了。

记的那时候,我沉溺于《格林童话》,闭上眼睛便仿佛有童话里的公主穿着蓬蓬的公主裙,踏着小小的水晶鞋。和着华尔兹的旋律,轻踮脚尖转着圈儿。那双水晶的高跟鞋很美,很美。

年幼的我是无论如何都抵制不了那样的诱惑的,那时候多么希望快点长大。

这个夏天,2012的夏天。我得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双高跟鞋,那是双奶白色的细跟鞋。

然而,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礼物,多年的校园生活已让我习惯了帆布鞋的轻便与踏实。我喜欢一条牛仔裤搭一件格子衬衫,踏着色彩鲜艳的帆布鞋走在街头。简约的慵懒,或许这也是很多96后的Style。真的,我已不在是那个相信童话的女孩。

我想要的是一些更时尚的,比如单反之类的,孩童时代的那个小小愿望早就被我抛到火星上了。我需要更实际的收获。我甚至埋怨妈妈不懂得变通,埋怨她对我不了解。

我一直都没有穿那双鞋子,它安安静静地呆在鞋架上成了摆设,就像很多时候妈妈总是静静地守候着我一样。妈妈对此保持了沉默。

某天,我陪妈妈去逛街。在商城看鞋时,发现妈妈的目光总是定格在某个地方。我想可能是老妈比较中意于哪双鞋子,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一刹那,目光被定格了。我看见一个可爱的孩纸正把肥嘟嘟的小脚丫伸到她那还在试穿新鞋的妈妈的鞋里,就如当年的我一样。我看见妈妈的眼里闪烁着柔和的光芒,仿佛她注视的是许多年前的我。

妈妈说,小孩子都是一样的啊。

她的脸上带着那么幸福的表情,而我却无论如何都没能感受到幸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拒绝体会妈妈那深情的爱,甚至忽略了它的存在。送出去的爱,寄出去的关心,却被人折送回来,必定会沉积在那颗跳动的心里,瑟瑟地生疼。这么多年过去,我从来没记过妈妈的愿望,而她却一直都关心着我的需要,那小小的向往,她竟然记了十几年。

也许世界上的孩子都是一样的,我们从不在意母亲的要求,却总是想着从她们那索取些什么。

回到家,我拿出那双高跟鞋这双鞋仿佛是专门为我定制的出乎意料的合脚。我问妈妈怎么知道这双鞋一定合适,毕竟鞋子是需要试穿的。

妈妈笑着说,因为她已经试过了。

她把右脚伸进我的鞋里说,我们的脚,是一样大的。

恐怖的粉色高跟鞋


子俊是一个20多岁的富二代,因为家庭条件比较富裕,于是每天都活在花天酒地的日子里,对于他来说这样的日子让他心满意足,身边形形色色的美女使他对爱情这个东西早已没有了激情,女朋友也是换了又换。

晚上又接到了朋友的夺命连环扣,叫他去夜店happyhour,简单的收拾后,他便出门了,到了夜店走进了专属于他们vip包厢,慵懒的坐在沙发上,点了支烟,环顾四周,想看看有没有新货可以下手,对于他来说,女人只分两种,一种有钱,一种爱钱,往往后者会像苍蝇一样围绕在他的身边,在他看来,电视剧里那些所谓单纯有个性不为金钱折腰的女孩是完全不存在的。

当这支烟马上燃尽的时候,他的眼睛一亮,舞池中央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身材姣好,穿着黑的连衣裙的女孩,最显眼的还是她脚上那双粉色的高跟鞋。

虽然看不清她的容貌,但是一种强烈的猎艳心里让子俊不由自主的站起来走在到那个女孩身边,女孩丝毫没有因为子俊的出现而停止自己的舞步,这让子俊很没有存在感,心想,装什么装,无非是想引起自己的注意,于是与那个女孩一起跳舞,时不时的搂着女孩的腰,那女孩也没有刻意的拒绝,从后来的聊天中得知,这个女孩叫小晴,子俊基本没有用什么手段,事情也很顺其自然,他们去酒店开了房。

小晴说:亲爱的,别那么心急,我去洗个澡。过了半个多小时,小晴从浴室中走了出来,他亲吻着小晴,手开始不老实的上下摸索,可能是刚洗过澡的缘故,小晴的身体冰凉,连那性感的嘴唇也是凉的好像没有了温度。

子俊没有多想,抱起小晴两个人在床上翻滚着,最后子俊沉沉的睡着了,睡的迷迷糊糊,子俊只觉得有凉气扑向自己的脸,他慢慢的睁开了眼镜,突然,他惊呆了,在月光的照射下躺在他面前的居然是一张面色铁青的男人的脸,子俊啊的一声坐了起来,连忙打开了灯,小晴也被吓了一跳,连忙说,亲爱的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了?子俊说,你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小晴说,我是小晴啊,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子俊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心想也许刚才看到的是梦境吧…

但是那也太真实了…让子俊出乎意料的是小晴真的与其他的女孩子不同,她常常主动要求来子俊家为他打扫屋子,洗衣做饭,没有像其他拜金的女孩子那样跟子俊要名贵的包包和化妆品,子俊甚至觉得这个女孩好傻,身边多一个女佣也不错,如果她唧唧歪歪就马上把她甩掉。

就这样子俊跟小晴同居了,而小晴一直穿着那双粉色的高跟鞋,让子俊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一天夜里,子俊起床小解…走到客厅忽然看到窗帘下面放着小晴那双粉色的高跟鞋,在月光下是那样的诡异,好像有人站在那里,子俊很生气连忙跑到卧室喊醒小晴,对她说,你疯了吧,干嘛把鞋子放在那里,要吓死我么?

小晴揉了揉眼睛,对他说,你在说什么啊,我的鞋子在鞋柜里啊,子俊拉起小晴让她自己去看,打开客厅的灯,子俊说,你自己看看,那难道不是你的鞋么?小晴看了看窗帘,心里也不痛快,跟他说,哪里有,你是眼花了,还是脑袋怀孕了?子俊抬头一看,果然,那里没有那双刺眼的粉色高跟鞋,满身的恐惧布满了全身,上次看到一张男人的脸躺在自己的身边,可以理解是自己做梦,那这次呢?两个人大吵了一架,小晴变收拾自己的衣服,哭着离开了。

子俊觉得小晴一定是个不祥之人,还是少招惹为好,边发了条分手短信,和她断绝了来往。回归了自己以前的生活…过了不久,他得知小晴自杀了,光着身子,躺在浴缸里割腕自杀,死的时候穿着那双她很喜欢很喜欢的粉色高跟鞋,子俊一度很自责,但是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挽回了,只怪小晴太傻了…一天夜里,子俊回到家里,喝的晕晕乎乎,用手去按灯的开关,“该死!怎么停电了…”他只好走到阳台,点了支烟,吹着冷风,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这时他转身准备进屋,突然,看见窗帘下,那双刺眼的粉色高跟鞋!!

子俊吓得猛往后退,由于用力过猛,他的身体翻出了栏杆,从14楼掉了下去…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一名男子坠楼身亡,恐怖的是脚上穿着一双女人的粉色高跟鞋…

踩着高跟鞋


抬头

看着彼此走过的风风雨雨

看着你我那像似爱情的东西

忽然发现,竟是如此的累

也许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说散也就散了

没有规律、没有目的,只是时间到了

原来,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浅

生命中有的离开了、记忆了,或许就再也没有交集了

也许,这就叫作命中注定

有一天,当你发现你静的可以把什么都看的非常淡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落伍了,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或许很悲、很可笑!

可是,你从来没发现自己已经变了

有很多事情是预料不到的,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对于爱情

我们,走过那年的春夏秋冬,却没有走过时间的轨迹

我们,走过那年的烟花雨季,却没有走进彼此的心底

也许,这不叫爱

抑或,是叫它感受

多年的风雨,你眼中的风景从来都不是单一的,而我,也是如此

那一季的花开,那一季的秋风

我们都逃不掉命运的安排

最后,向东、向西

对于爱情

就如女人喜欢高跟鞋一样,踩着它有自信,虽然穿着很不舒服,可是依然喜欢

而我,也是如此

以前没觉得自己有多俗,可是现在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俗

初恋在七年以后对自己说:在我的心里你不是那样的人。

我那时候发自内心的笑了,而且笑的眼泪也出来了

我回答了他:变了!

面对感情,看着别人恋爱,却悲伤着自己

于是恋爱着的痛苦,不恋爱的也孤独

到最后心空了,想装一个人的时候,却是那么的难

初恋说:缘分太浅了

我笑了,是很浅在不爱的人群当中玩弄着爱情,到最后却回到了原点,才发现越来越孤单

于是,明白了:新欢不如旧爱!

踩着高跟鞋

低着头看世界!

以后

从没有想过的东西,就那样现实的面对着

有人说:这就是成熟

敢爱,这东西似乎太难了

原来,一个人久了就连那所谓的性格也变了

也许,有些东西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比如:青春期的纯情!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403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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