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虽然历历在目,却也不堪回首。
往事虽然刻骨铭心,却也黯淡无光。
往事虽然哀痛欲绝,却也哀感天地。
往事如风,往事如尘,往事如风吹尘,扬起了漫天凄凉;
往事如雨,往事如萍,往事如雨打萍,荡起了层层秋波。
往事如攥在手里握不住的沙,何不潇洒一笑扬了它;
往事如夹在指间没点着的烟,何不吞云吐雾散了它。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园不堪回首月明中。饮一壶浊酒,烦恼无数,看淡即是浮云。点一支寂寞,往事如风,吹过即是花开。往事是枷锁,怀旧的人钥匙把握在别人手里,所以一直被困其中,最后苦了自己,憔悴了面容,错过了现在,遗憾了未来。
曾经我有一份美丽得让人羡慕的爱情,最后这份爱情却成为了一把插在我心口久久不能拔去的刀,我曾无数次挽救那份爱情,最后那份爱情却死得更快更加彻底。过去的再美好,也不能再回去,只能像一页纸翻将过去,从新开始新的生活,如果因为黎明的到来感叹逝去夜的繁星,那么便会错过朝阳雾绕青山水绕川,声声紫燕闹林间。芳邻桃李呼云散,旭日东升绽笑颜的美。恋旧的人总在怀念过去,入神时将自己的一厢情愿强加给自己说:她(他)还爱着我。殊不知这是何等的自圆其说,空悲切!
有人说往事是一张被揉碎的白纸,任你怎样努力也不会是原来的样子。有时失而复得的往往不再是原来的拥有,失去了就任它去吧!能被抢走的都是垃圾。美好的东西,就像自己的理想、青春永远属于自己,不会纸醉金迷趋炎附势、不会暗送秋波喜新厌旧。所以美好的东西会变成优美的文字,深深刻在心里,当被自己翻阅时能带给自己淡淡的笑容,这才是永恒。往事则是一把无情的刀,记起时痛彻心扉,有一天又浮现在你眼前使得你青丝白发,又是何苦?人生如花,有花开就有花谢。世态如茶,人走茶凉,当你为花谢落泪时,何不静下心来,欣赏花开的美丽。当你为人走茶凉悲伤时,何不开开心心,细品凉茶的美好,至少还有茶喝啊。人生如月,圆缺是常态。残缺,就是完美。
一位不曾谋面的朋友告诉我谁都会有过去,就像一道坎需要自己去跨过,与其深深埋藏在心里折磨与自己不如选择放弃,放弃才是一种解脱。放弃曾经你爱的人,让她(他)飞的更高更远,放弃苦苦追寻的自己,让自己每天不再与寂寞为邻。活在当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虽身在红尘,却心如净土。佛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沙一净土。心动则红尘违心,心静则身在净土。岂不妙哉?不为沧海桑田而忧,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如此而来我便沧海一笑何为!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在汉中,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汉中工作的那几年,我和文学进行了一场恋爱。
那时,我在汉台区北郊的药厂工作。远离关中老家,过着单身的日子,空闲时间比较多,慢慢的,我就爱上了文学。一到周末,我就跑进城去找报摊,去买几本《小小说选刊》之类的杂志。
冬天,晴朗的日子里,我就拿着新买的杂志到汉江边上,找一块石头坐下,面向江水,晒着太阳,仔细地翻看起来。被作者巧妙的构思、优美的语言吸引,被故事里活灵活现的人物、引人入胜的情节陶醉,常常是人在江边冬日暖阳下,心在书中神奇故事里。
看累了,就看看滚滚流淌的江水,看看江边钓鱼休闲的人,那时还可看到有人划着小木船去江心,用鸬鹚捉鱼,和一篇语文课文里描写的一模一样。
夏季,可以去兴元湖公园,面向湖水,在竹林里,找个阴凉的地方坐着看书,想起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诗句。
或者去看挨近湖畔种植的大片荷花,湖风吹过,荷叶颤动,荷花摇摆,像一群打着伞的少女在湖水中嬉戏。这时候我就想背一段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除了去江边或公园看书,我还会出去走路,在小城的街巷里,在乡间的阡陌道路上,边走边构思故事。
一大早起床,洗漱完毕,吃一碗面皮,再喝一碗菜豆腐汤,就出发了。沿路看秦岭巴山风景,看汉中乡野民居,看农人插秧,看驴车进城,想东想西,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也一点点成型。
一路走来,津津有味,乐此不疲。有时一走就是几个小时。从早上走到中午,走累了,走饿了,就在大河坎吃一碗浆水面,休息一会儿,继续走。
书看了不少,路走了不少,故事也编了几个,想写下来,就跑进城去,在北街口书店买了纸和笔,回来在药厂宿舍里,一个格子一个格子地写出来。
那时想投稿,就把写好的东西整齐地誊写在从叶家营商店买来的稿纸上,再把稿纸折叠成合适的大小、漂亮的形状,装进信封里,找到报纸杂志上的地址和邮政编码,填好,用胶水封口,贴好邮票,再拿到汉中火车站,放进附近的邮箱里。
做完这些,就开始关注邮局的人什么时候来取邮件。等邮件取走,就又开始计算邮件寄出的天数,等着回音。
一月内或两月内没有收到录用通知可另投他处,类似这样的话在这期间,我会琢磨好几遍。
寄出的稿件杳无消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就没有了投稿的兴趣。
后来我离开了汉中,几年时间,忙于工作,我远离了文学,再没有看文学杂志,再没有边走路边构思小说,再没有买稿纸回来写稿投稿。但对文学的爱却始终深藏在我的心里,就像一颗种子,在等待着合适的土壤和水份。
最近我又开始写稿子了,写着写着我就想起我在汉中的日子。
很想再去汉中走走,那里是我和文学初恋的地方。
在老家古桂树下的大院坝,火上放了一大盆鸡肉、香菇做的火锅,16个人围坐在火锅边,只见一双双筷子不停地在锅里夹菜,气氛真的很热烈。不愿吃火锅的,可在桌上用豆花蘸辣椒,这是母亲特意准备的土豆花,比街上买的豆花纯正醇香,是家乡的黄豆推出来的。
哈哈哈,今天来了两桌,还没来齐呢,还差五、六个,来齐了就有三桌,这个豆花是村子里的黄豆推的,比前一次做得好,你们快吃啊看着我们弟兄姊妹及孙子们吃得津津有味,有说有笑,气氛热烈,母亲在一边笑得很开心,板着指头算着还没来的人。
母亲很久没有这样开心的笑了,今天能有这样好的精神和心情,我们也觉得很高兴,同时也觉得很愧疚,因为工作的事,好长一段时间没去看望母亲了,除了病情比较重的情况下去照顾,平时都很少抽时间去。今年国庆长假,远在毕节的弟弟一家2号就到老家了,我也没用这个假期去旅游,第一天到贵阳去为刚进大学的儿子买电脑,第二天在单位值班,长假第四天才带着儿子回到老家,没想到弟兄姊妹基本都来了,这是母亲最希望看到的。自我们都长大后,有的在外工作,没有工作的也要为维持家庭生计忙碌,和母亲能早晚见面的只有六弟一家。
父亲的离去,只剩下母亲一个居住,显得孤单,常年生病,长期靠药物控制,这是我们作为子女心中的一个担心,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弟兄姊妹都会换着回老家看看,大都是给母亲买药带回去,给母亲测血压、测血糖,为了经常掌握母亲的血糖血压变化,便于药物控制和饮食控制,距母亲最近的六弟专门掌握了血糖血压的测试方法。
母亲的病已经20来年了,到处都去检查过,检查结果都一样,属于三高,是一种养身病,在哪里都治不断根,只能靠饮食控制和药物控制。记得,母亲住院的次数不少了,在遵义医学院,县人民医院都住过,到省人民医院、重庆去检查并开过药,但都是老样子,治不好。春夏温暖,一般只要注意吃药,注意饮食就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到了秋天和冬天,最容易感冒,吃药打针是经常的事,有时还必须住院。
由于身体不好,母亲一般情况下都躺在床上,平时没有人和她在一起,不能走多远,除了睡觉,就是煮饭,或者和住在一栋房子里的小孙子说说话。我想,如果我们都能长回老家聚在母亲身边,给她一种天伦之乐,她老人家会很开心,心情会更好,对养病很有帮助。
母亲从小把我们一手拉扯长大,培养成人,花费了很多心血,吃紧了不少苦。现在正该享享清福的时候,却得了一身病,什么好的东西都不敢吃,只有长期服药,让我们心里难受。弟弟曾说,要把母亲接到毕节城里住,可母亲怎么也不去,不论什么地方,母亲都不去居住,就要住在老家,因为在老家住了几十年,毕竟感情很深,在自己能动的情况下,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显得很自由。
母亲说,等到不能动了,随便在哪家都无所谓了,因为都快死了。母亲能有开心的笑,真的很难得,今年是母亲满74岁的生日,那天因为我们工作忙脱不开身,所以都在今天表示心意,买吃的都不一定合口味,又怕对病情不利,只好拿点钱给她,她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吃完饭,我和儿子建杰、弟弟陈鸿一家没走,其余的都走了。第二天我们离开时,母亲依依不舍地看着我们走远了才回到屋里,问我们什么时候回老家。
对老人不仅要在物质上赡养,还要在精神上让老人高兴,要经常回家看看,哪怕是拉拉家常,问问病情和生活情况,让老人真正享受天伦之乐,让老人高兴地度过老年时光,这才是真正的孝敬。母亲的笑就是我们的开心,母亲能笑证明她心情好、病情有好转,母亲的病情好转,能高兴地笑,我们做子女的就放心。
陈世海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在小凉山,欢迎阅读与收藏。
这里是滇西北美丽的小凉山,三月的云南,天高云淡,春意盎然,油菜花开得正盛。在连绵起伏的群山中有一个彝族人居住的小山村叫阿里村,我们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罗海、罗星双胞胎兄弟俩十三岁就生活在这个村子,这个被群山围绕着的小山村,土豆是他们的主要农作物,贫困的家庭,兄弟俩早已承担起家中所有大大小小的事情,上学时,因为贫穷,只能有一人上学,另一个在家帮父母干活。哥哥罗星主动放弃,成为家中的顶梁柱,仅仅是因为他比弟弟多出生几分钟,就要做个隐忍的男子汉。
罗海给自己起了个汉族名字,希望有朝一日走出大山看看大海,当个好医生,为母亲治病。罗海的母亲患上了严重的骨质增生,走路时脚跟不敢用力,每次都有像石头硌着,针刺的感觉一样。看着妈妈的痛,罗海的心总是酸酸的。
罗海就读于离家二十里的秀清小学,这几年国家重视对教育的培养,高耸挺拔的秀清小学是这儿最好的建筑,四层楼容纳了周围村庄的全部孩子,基本都是留守儿童,放学后匆匆赶回去,还要为家里割猪草,喂猪。猪是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到年底靠卖猪钱攒够他们的生活、学习费用。
在学校罗海是品学兼优的孩子,每次考试成绩都是全年级前三名,他喜欢帮助同学,李福是个右手比左手小很多的残疾孩子,他的父母也痛心地把他留下,当了留守儿童到外地打工去了,罗海经常帮助李福,他说帮助李福他也很快乐。
放学后,罗海放下书包,匆忙和哥哥上山砍柴。他们要囤积更多的柴火,为方便爷爷奶奶日后用,兄弟俩的午饭就是烤焦的土豆,在溪水里简单的冲洗一下,兄弟俩却吃得津津有味。
近几年来,社会对城市和农村的孩子做出关心,希望他们互换空间、互换角色,感受不一样的人生。更主要是希望他们学会成长、学会感恩。罗海有幸成为其中一员。
周立夫广东深圳人,在寸土寸金的深圳市火车站有两栋楼房,周立夫家就坐落于此,父母经营旅店,每天络绎不绝的客人,生意相当好。家境殷实的他从小受七大姑八大姨的宠爱,性格暴躁、狂妄自大,骑着最豪华的摩托领着最仗义的兄弟去最嗨的场子,订最贵的卡座,吃最美味的食物;周立夫的夜生活相当丰富,不玩到凌晨两三点不够尽兴。追求刺激、喜欢汹涌。和妈妈要钱时总是理直气壮,母亲告诫他几句,几句话不顺耳,就把不满意得到的钱摔到妈妈脸上,摔门出去。父母对他只有两个字头痛。完全没有一个学生的样子,在学校,周立夫也是同学们不敢接近的人物,从来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活动,叼着烟卷,恐吓学生,视老师为空气,从来不打报告,还美名其悦为没看到,老师对这个学生从来敢怒不敢言。
段洪勇四川人,以帅自居的阳高型男,丰衣足食的段洪勇用父母给的零用钱购买了各式各样的名牌,名鞋。用他的话说用这些钱足够买一部好车,每天出门之前洗发,吹发,试穿好几套衣服是他的必修课,爱好网络游戏,在游戏中激烈战斗的他从来不听妈妈的任何劝告,妈妈口中的宝贝,他却认为是世界上最丑的女人,叫妈妈怎么不快点死去,妈妈在另一间屋强行把电源关了,段洪勇出来后大发雷霆,使劲踹门,要不是段爸在家,段妈估计要挨打了。上床后,段洪勇又是一夜无眠,抱着手机,辗转反侧玩了一晚上,凌晨五点了才迷迷糊糊睡去。八点后,妈妈看段洪勇没有上学,就敲门叫宝贝快点起床,段公子不耐烦叫妈妈快点滚开。临近十点多,段洪勇才磨磨蹭蹭去了学校,已经是上午最后一节课了,眼尖的教导主任显然不会放过他,叫到办公室一番教育后,段洪勇点头,显然一副受教的样子,一副以后决不迟到的决心。下课后,段洪勇和同学们打闹嬉戏,这个学习成绩总是排名最后的学生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好评,这个在家里阴霾暴力,在学校开朗欢笑,这个视网络为朋友,视父母为仇人的孩子,让我们大惑不解!
临行前一晚,罗海没有想像中的兴奋,有的只是深深的担忧和自责,他愧欠哥哥很多,哥哥把走出大山的机会让给他,又把这一次能看看外边世界的机会让给他,哥哥从无报怨,小小的心灵承载着太多的沉重和不甘,可贫穷只能让他们别无选择。端来一盆热腾腾的洗脚水,这是罗海唯一能为妈妈做的,他希望能为妈妈洗一辈子脚,好解轻妈妈的疼痛,热气在空气中漫延,滋润着妈妈的心,也感动着妈妈的心。
要去深圳了,奶奶把手镯戴在罗海手上,在彝族手镯代表平安、吉祥,奶奶希望孙子一路上平平安安,看着渐行渐远的车子,奶奶与妈妈拭去眼角的泪水。
另一位城市的主人公也出发了,辗转几个小时的长途,又外带几个小时的山路,终于到家了,罗妈妈早早地去村口迎接了,山里人看城里人永远都是新奇的,这个外表光鲜亮丽的城市孩子能适应山里贫穷的的生活吗?进门后周立夫迫不及待寻问吃的什么、睡在那里,有没有野兽之类,当看到厕所不能自动冲洗,周立夫恶心的直吐。
城里打工的罗爸听说家里来了客人,也急忙赶了回来,平时就用土豆做为主食的一家人,今天像过节似的杀了只鸡,可周立夫一口也没吃,这个无肉不欢的周少爷这是怎么啦?也许是对新环境的不适应,也许是一天来路途的颠簸,周立夫早早地睡下了。
第二天,罗妈妈为了缓解周立夫的不适应,就带周立夫上山砍柴,周立夫望着那遥远的山路,本想草草应付一下,可罗妈妈坚定的步伐让周立夫再也不想多走一步,就谎称自己有高原反应逃回了家,中午依然是简单的能充饥的土豆。下午罗星带周立夫去砍柴,硕大的竹筐压在罗星肩上,比同岁的周立夫小了许多,也许是长久的负重劳动,也许是营养不良,这个让我们看着心酸的孩子,他的前途又在哪里?
罗星指着山后边的那座山说目的地就在那里,周立夫望着遥远的山路,当红的太阳照得他迈不开脚步,他想起自己呼朋唤友时,想起夜夜笙歌时的快乐和激情,怪不得朋友说第一天崩溃,第二天疯掉,每三天直接跳崖。此时,他真想放弃逃回去,过那种快乐似神仙的日子,毕竟这次变形是自己主动挑战,愿意尝试的。回去还不得让那些朋友笑掉大牙,自己以后还怎么立足于学校称老大,咬咬牙,坚持吧!
让罗海跟上深圳快节奏生活是新弟弟阳阳,因为多了一个弟弟,罗海在新城市也就不那么害怕了,第一次不会洗手,每一次不会坐电梯,每一次吃豪华自助餐。在罗海的眼中都是新奇陌生的,周妈妈为罗海买了几件新衣服,罗海一看衣服上三百四百的标签,都拒绝不买,说我全身上下的衣服也没有那么贵,周妈妈乘罗海试衣服时候,把试过的衣服全买了下来,周妈妈看着这个懂事的孩子,心痛的说不出话来,想到周立夫临去时,妈妈说送他个平安玉佛,周立夫非要那个最汹涌的,价值40万的玉佛,好说歹说,妈妈说小孩子不该戴那么贵重的东西,周立夫才不情愿的买了个6万8千元下来。相比人家的孩子,周立夫显得不懂事多了。
周爸、周妈放下手上的工作,陪罗海到世界之窗游乐场,世界之窗浓缩了全世界名胜古迹建筑物的缩影。坐小火车环游欧洲,到荷兰看奶牛,坐云宵水车、吃最美味的冰激凌、看动感4D电影,看着笑得如此灿烂的罗海,我们真希望这一刻就在此停留。
罗海要去上学了,周爸早已经安排好这一切,细心的周妈妈怕罗海跟不上课程,特地买了平板电脑,罗海从未接触过电脑,喜欢得不得了。
面对这个来自大山的乡村娃,同学们都充满好奇,一番好奇的询问后终于下课了,但下课后,依然被同学们团团围住,上学第一天就收获了很多小伙伴。
另一位城市主人公段洪勇迈着慢腾腾的脚步出发了,和周立夫斗志昂扬的心情完全不同,周立夫是主动报名参加的,而段洪勇是爸爸为报名参加的。段洪勇是带着浓浓的怨气进村的,鞋子上沾满泥巴,衣服上沾满泥巴,就连心情也是泥泥洼洼的,罗妈妈主动扛起行李箱,以一个主人的大姿态迎接着这个城里来的孩子,周立夫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的所见所闻,寂寞了三天的他有一种巧遇天仙般的幸福感觉,也许是同龄人更能读懂心声,更能走进他的世界,旅途的劳累,此时的段洪勇早已沉沉入睡。
第二天,周立夫早早起床,他要改造段洪勇,原因是他比他早到三天,早到三天也是师傅,两位城市少年背着筐一前一后地上山了,他们要砍满两筐柴才能回去,周立夫教段洪勇怎样拿刀,怎样选树,烈日当空,段洪勇的手上磨出茧子,咄咄逼人的话语加上不近人情的指责,这个在家对妈妈吼称霸天的小魔王,这个自我的让人难以理解的孩子,此刻,也有软弱的一面,泪水早已划过他的脸庞。罗妈妈闻讯赶来,这个大山深处不会表达太多言语的女人,默默地背着筐,拎着段洪勇回了家。晚上,段洪勇毫无征兆地消失了,罗爸、罗妈匆忙出发,一个小时的努力寻找,远远的望见一个瘦小孩子的身影,忽明忽暗的烟头在夜幕下闪着耀眼的光芒,也许借烟消愁是最好的释放。原来无意中的闲聊,周立夫说罗海不回来了,我们就在这生活,直到初中毕业,段洪勇竟然相信了他的话。在他看来,这儿什么也没有,没有电视,没有网络,没有能填饱肚子的食物。他在逃避,他在恐慌,罗妈妈脱下衣服披在这个瑟瑟发抖的孩子身上。
一大早,要去上学了秀清小学的孩子们早已等候多时。他们列着最庄严的队伍,穿着彝族孩子们过节日时才穿的衣服,喊着最嘹亮的口号。等着远道而来的两位城市少爷。可两位少爷显然没有早起的意思。磨磨蹭蹭日上三竿才走出家门。罗爸每人给了他们十元钱,山路弯弯,两位少爷好不容易来到秀清小学门前。没有想象中的热闹,有的只是冷清的两道大门把守,说明来历后,进入教室,尽管两位城里的同学灰头土脸,满身泥巴,可这些毫不影响山里孩子的热情一番介绍后,周立夫开朗幽默感染着大家。班主任破天荒的把班长的职位让他担当。周立天这个从来不受老师喜欢不受同学欢迎的落后分子。此刻他内心的幸福感觉也是满满的,山里孩子快乐是简单的,他们仰望着城里的两位同学,就连劳动、唱歌也积极了不少。
第二天,段洪勇因上学迟到被细心地班主任看到,班主任罚段洪勇打扫厕所,这个连午饭都不敢去吃的城市公子。强忍着臭气进了厕所,一会又跑了出去。李福看到了,急忙跑去帮忙。他说:罗海在时,经常帮助我,他不在了,我也要学着帮助别人,罗海在时也会这么做的。
在深圳的罗海也是状况百出,好不容易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学习上却由原来的学神变为学渣。他听不懂老师快节奏的讲课语速。更跟不上同学们的学习课程。课堂中,他总是一脸茫然,下课后他总是躲开同学暗暗流泪,老师知道后,帮助他成立了学习小组,同学们的热情帮助耐心讲解,很快,灿烂的笑容又挂在脸上。
周妈妈要过生日了,罗海想为周妈妈选一件礼物,可是没有钱,懂事的罗海想通过打工挣钱,找到一家养鸡场,养鸡场的规模很大,闷热的空气,难闻的气味,罗海硬是坚持了一天,晚上,拿着打工挣来的二百元钱,兴高采烈地谋划着为可亲的周妈妈买什么礼物时,没想到钱丢了,这可急坏了罗海,想着周妈妈对自己的好,生活上精心的照顾,学习中焦虑的眼神,还为自已买那么贵的电脑。自己的疏忽,造成了劳动一天的工资白白丢失,礼物没有买成,这可怎么是好,万般无奈下,罗海想到为周妈妈做一顿家乡的饭,想必周妈妈也一定很开心。他那里知道;这是周妈妈感到最有意义的一次生日。
周末回到家,爷爷的腰病又犯了,罗海在家时,总是罗海为爷爷打针,能减轻爷爷痛苦,现在罗海不在家,谁也不会为爷爷打针。看着满头大汗痛苦呻吟的爷爷,兄弟俩找来土豆,玉米,找来能用来扎的东西反复试验。临了。面对时却迟迟下不了手。他在担心、他在犹豫、他在想可怕的后果。这个曾经狂妄自大、用拳头挥上又挥下的周立夫此刻他在静下心来思考。最终周立夫没有为爷爷打针。他在为自己的懦弱、为自己的胆怯痛惜。他在为爷爷的痛苦而自己却束手无策伤心。最后爷爷不忍孙子他们难过,瞒着众人偷偷为自己打了一针。
一大早,罗爸、罗妈种荞麦。荞麦和土豆是他们的主要农作物,土地是大自然送给人类最馈赠的礼物。在土地上辛勤地耕种,风调雨顺时,来年就能保证基本的生活来源。两少爷也没有闲着,早早地起来了,邻居的奶奶怕段洪勇背筐时硌着身体,纯朴的奶奶拿出马甲穿在段洪勇身上,山里的农活两兄弟什么也不会,罗爸罗妈也舍不得让他们干活,两兄弟这走走、那串串,闲来无事,草垛比作跳台,草垛比作水池,两位城市和村里的小伙伴玩得不易乐乎,孩子永远都是孩子,快乐和烦恼总是在脸上尽情表露。
临近中午,两兄弟才想起早晨出门时,邻居奶奶穿在段洪勇身上的马甲不见了,田间、地头问遍了所有的人都说没看到,回家的路上,兄弟俩一句话也没说,老奶奶的一番好意,却让他们权当是嬉戏,没有责任心,才适成了衣服的丢失,尽管老奶奶说没事,不打紧,可俩兄弟的心头却沉甸甸的。吃过午饭,罗妈妈匆匆出门了,两小时后,手里多了点东西,原来是老奶奶失而复得的马甲,兄弟俩喜出望外,赶紧拿给老奶奶,奶奶接过后说不是自己那件,原来趁兄弟俩午睡时间,怕俩孩子难过,罗妈妈赶紧到镇上去买了一件马甲,想着那是妈妈治病的钱,家里唯一的钱。妈妈为了他们犯下的错误去跑了那么远的山路买马甲,妈妈的脚走不了远路,段洪勇想着刚来时妈妈扛起沉重的行李箱,自己却心安理得享受这一切,泪水早已弥漫了他的双眼,这个沧桑的让人心酸的山里妈妈,尽管有时听不懂城里儿子的语言,尽管有时看不懂城里儿子的所作所为,可她用她最质朴的行为感染着城里的儿子,用她无私的母爱包容着儿子。
第二天,两兄弟顾不上睡懒觉早早起来,听人说山下的砖厂要招收工人,他们要利用星期天挣点钱,治治妈妈的脚痛,一趟又一趟,30多斤的砖早已磨破了兄弟俩的手,早已压垮了兄弟俩的背。一趟又一趟,他们的脚步从未停留,他们的内心从未放弃。这还是我们从前认识的那个挥金如土性格暴躁的周立夫吗?这还是那个阴霾暴力孤独自我的段洪勇吗?
变形的日子快要结束了,兄弟俩为罗妈妈端来一盆热热的水,他们想为妈妈洗最后一次脚,听着城里儿子一次次的叮嘱,感受着城里儿子真切的关心,这个饱尽风霜的山里妈妈,再一次泪流满面。山里妈妈你可知道;你用无私的母爱,早已溶化了城市儿子的心,哭吧,尽情地哭吧!让这泪水洗涮往日的无知,成长的路上五彩斑斓。
如果有一天我无力前行,你是否愿意陪我一个温暖的午后
如果有一天我的理想被风雨淋湿,你是愿意回头扶我一把
如果我问你什么,你是否想到妈妈梦中的惊起
如果那是一个不熟悉的家你会不会把善良当作路牌
如果这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你是否让他酣睡不再彷徨
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了,酒吧里的客人大部分都已散去,惟有角落里那个一脸倦容的女孩,看上去似乎仍没有一点儿要走的意思,见我注视着她,便示意我过去再给她添上一杯咖啡。
我之所以注意她,倒不是因为她特别漂亮,而是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可能适合于我,并且不至于拒绝。果然,等我三点钟交了班之后,她便表示愿意跟我去。为了避免引起旁人的注意,我一个人在前面先走,她在后面跟着,我们之间固定地保持几步远的距离,一直走到酒吧外面,我们才并肩站在一起。
街上很冷清,凄美的霓虹灯在我们头顶上方一闪一闪地明灭着,将我们上半身连同酒吧门前的一片空地,映照得就如同回光返照般夺目。我们在酒吧外面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彼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后来一辆出租车从远处驶过,我远远地便朝它打手势,还好司机不是个瞎子,看见了我,这才把车开了过来。
上了车,我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一下子瘫倒在车座上,因为心情烦闷,再加上身体疲惫不堪,所以一路上我不怎么想跟她说话。奇怪的是她也显得极其沉默,好像心里正有什么心事,又好像什么心事也没有,只是用手指把滑到额前的一绺头发朝后理一理,好像是对我有什么期待似的。
我知道自己一无所感,而身边的这个女孩对我实际上也无所期待。我们只是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在为生计奔忙的众多可怜虫中的两个,而且很可能还是最微不足道的那种。因为一念之差,我和她才坐到了一起,但转眼之间我们又会形同陌路,就像是梦里一次相遇,既让人无所适从,又让人心存非分之想。
我侧身躺在车座上,眼睛眯成一条缝,从后视镜里刚好能够观察到女孩面部的各种表情。我看了一会儿,说实在的我觉得自己根本看不透她。窗外急速掠过的一盏盏街灯,在她脸上投下忽明忽暗的斑驳的光影,一种神秘的气息绕着她的脸庞,跟我印象中的那类女孩完全不同。当然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她是谁?从何处来?为什么要做这行?我不知道,也懒得去想,但是这些念头却意外地唤醒了我心中的一缕柔情。我把手搁在她的大腿上,她顺从地靠着我的肩膀,任凭我的手掌在那上面抚摸。
我把她带到我和朋友在市区合租的那间公寓。这里白天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凝固的纪念碑似的废墟,地上布满了各种人为的秽物和腐烂的垃圾。楼房的表面上残留着雨水冲刷过后所留下的大片大片发黄的污渍,放眼看去,好像家家户户的窗台上都悬挂着一面刚出生的孩子的尿布。在白天湿热的空气中,这幢楼看起来是那样破败,就像是这座城市里所有建筑中的另类,完全是一副丑恶的嘴脸。但在漆黑的夜里,整座楼却并不让人感到憎恶,有时灯火通明的时候,反而让人急欲进入其中,去体味那种久已疏落的感情。我们的生活太粗糙了,有时我甚至觉得能有感情上的种种烦恼,也是寂寞空虚的日子里不错的一种慰藉,但是很多时候就连这种要求也成了一种巨大的奢望。我们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在这座城市里好好地活下去。当然啦,感情这种事也不是说有就能有的。
眼下,整个世界都在沉睡,楼洞里黑压压的,我们开始摸黑上楼,我不得不走在前面带路。在纯粹的黑暗中和在纯粹的光明中一样,人始终是盲目的,原本敏锐的视力此刻根本派不上什么用场,只能依靠自己固有的感觉去摸索。然而即便如此,有时人还是不免会犯这样那样的一些错误。这个道理是我很久以后才悟出的。
那天晚上上楼的时候,我不小心碰到了自己的膝盖,最后是她拉着我,我们顺着墙根儿好不容易爬到了五楼。到了门口我试探地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朋友说他今天晚上有事不会回来,看来这回他没有骗我。找钥匙又费了很多周折,后来总算找到钥匙把门打开,进到屋里,这才让人松了口气。
我带她到我的房间。当她看到地板上扔得到处都是画笔、锡管还有涂得乱七八糟的画布和揉成一团的废纸的时候,她突然像是自言自语似的对我说:“原来你是个画画的。”这是她第一次跟我说话。我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转过身便到卫生间去冲凉,我没兴趣跟她谈这个话题。接着等我冲完凉出来以后,她也进了卫生间,磨蹭了老半天才冲完凉出来,然后我们便上了床。
她是我所遇到过的女孩当中少有的那种沉默的人,因为我自己也属于那种沉默寡言者之列,所以有时我觉得沉默其实是一种美德。而大多数女孩都太爱表白自己,相形之下,对她我心里反而有一种难得的好感。我不问,她便不说话,这使我感到与她相处没有那么多的压力和窘迫,因此从一开始我的心情便很放松。从仅有的几句交谈中,我得知她的名字叫小芹,来南方已经有三年了。我没打算对她的身世再进行挖掘,也不想告诉她我自己的故事。在我的意识深处,男女之间的这种事,其实说白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原本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仅仅只是因为一种机缘,我们才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相遇,但过会儿大家就该各奔东西,一同去为怎么活下去而绞尽脑汁盘算了,所以很多事还是点到为止的好。
她很“敬业”,完事之后,我没怎么犹豫便给了她三百块钱,我觉得这很值得。
我把衣服扔给她,我的意思是她现在可以走了,因为我不习惯整晚有人睡在自己旁边,那样做让我很不自在。
她当然明白我的意思,但她起来在床边坐了一会儿之后,突然声音嘶哑地对我说:“我能留下来吗?”也许是怕我不答应,所以又跟着说,“天一亮,我就走。”她的声音近乎哀求,脸上的那种表情让我实在不忍心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会有所动摇的。假如这会儿我还是执意不肯的话,倒显得我这个人太不近情理了。我暗暗在心里骂着自己,对她我反而不好说别的。我猜想她是累了,所以便没有再吭声。
第二天中午太阳已经照到房子另半边的时候,我才从昏睡中醒来。醒来一看,小芹已经走了,但房间里却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所有的东西都各就各位,真让人不敢相信这会是我的房间。
我穿上拖鞋,在地板上走了几个来回,对新环境暂时还不太适应。画笔和颜料都摆在桌上(取起来真麻烦),绷着画布的木框靠墙放着,好像她临走之前还在我那幅自画像前仔细端详过。地上的烟头和空酒瓶也不知被她收拾到哪儿去了,满屋狼藉一下子变成了焕然一新。我原以来会丢什么东西,看了看发现并没少什么。
整个白天我躺在床上一直在想这件事,但脑子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下午的时候,我的情绪基本上已经稳定下来,于是我拿起画笔开始继续画那幅自画像。
不知为什么,这次我画得特别顺手,可以说这是这段时期以来自我感觉最好的一次。
没有多余的笔触,没有过多的涂改,一切都是在瞬间完成的,完成之后又让人心满意足,不忍再做任何改动。
晚上我准时到酒吧去上班。这是我到南方以后干得最长的一份工作,相形之下,画画似乎倒成了我的副业。我站在吧台后面给客人一面调酒,一面朝门口看,整个人显得有些神思恍惚,心不在焉。我的举动完全是下意识的,因为心里希望小芹能够再次出现,所以对手头正在做的事便多少有些草率。这天晚上小芹没有来,我在失望之余,突然觉得自己还有种很失落的感觉。按说这种感觉是不应该有的,可事情偏偏就是这样,让人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调出的酒不是太浓就是太淡,结果弄得好几个客人直向老板抱怨。老板当然很不客气地当众把我训斥了一顿,我本想申辩,但转念一想,眼下要想再找这么一份工作可不是那么容易,所以只好强压住心里的怒火没有发作。
接下来的那几天,我一直很想见她,但她一直没有光顾我们这间酒吧。到了第二个星期的周末,小芹才又出现在酒吧里。像第一次一样,她还是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别人都要酒,但她只要咖啡。她看见我以后,对我微微点了点头。也许还笑了笑?对此我不能肯定。因为她坐的座位离吧台很远,光线又很暗淡,所以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她身边又多了个中年男人。酒吧里放着阿朗。
内维尔的《无须知道太多》,歌声悠扬缠绵,正好切合我当时心里的感受。没过多久,那个男人起身带着她走了。临走的时候小芹用眼神同我打了个招呼。我用眼角的余光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不知怎么的,我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小芹脱光了衣服和那男人在床上的情景,这情景刺激了我的神经,让我心里变得很不自在。
回到住所,朋友正在客厅跟他的女友闹着玩,我推门进去的时候(因为门没有上锁),他的手还没来得及从那女孩的衣服里拿出来,我只当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同他打招呼,便径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这么晚了,你是还回来干什么?”朋友倚着我的门框,尽量装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我是不回来,我住哪儿?”我没好气地说。他见我心情不好,嘿嘿笑了笑,转身去逗他的那个脸上长满雀斑的傻丫头。他们闹到很晚才上床睡觉。我突然觉得这天晚上我也许要失眠了,果然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隔壁不时传来那个傻丫头极度夸张的尖叫声,这种声音把我眼前断断续续浮现的小芹的身影撕得粉碎。
又过了两天,虽然没有看见小芹,但我表面上并没有什么烦恼的迹象。为了活下去,我必须每天按时去酒吧上班;为了不至于失去自己,没事的时候我总在画布跟前煞有介事地来回涂抹,可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装出来的。我骗得了别人可骗不了自己。转眼又过去了好些日子,在这期间下了入秋以来的几场雨,天气渐渐地凉了,有时晚上回家的时候被海风一吹,冷得人直打哆嗦。我觉得自己孤独已极,生活毫无意义。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下了班从酒吧里出来,远远地看见小芹站在马路对面的一棵荔枝树下。我一下子怔住了,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什么样的感觉都有。我本想绕道,可一转念又觉得有些不妥,于是决定还是上前去跟她打个招呼,便迎着她走过去,问道:“你等人呵?”我的口气听上去很冷淡。小芹似乎犹豫了一下,旋即又镇定下来,低下头嘴里嗫嚅着说:“我等你呢。”尽管这正是我想要的回答,可乍一听到,心里面却有种怪怪的感觉。
我们又像上次那样搭车到我的公寓。一路上我什么话也没说,我比第一次还要沉默。小芹仍然很少说话。我想这是一个人的性格使然。隔着这道柔和的薄幕,我们之间相互感受着对方,在心里面默默地交流着。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眼睛看着前方,装出完全是无意之中的举动。她嘴角浮现出一丝浅浅的笑容,纤弱的手指在我的手掌心里动了动,接下去便很认真地看着车窗外一片朦胧的夜景。她很安静,不过我猜想假如我要说话的时候,不管是什么,她都会认真的去听。在床上,我的感觉比上次还要好。这次我们并排躺着,我没有再提让她走的话。
自从这天晚上之后,我们又常常在酒吧里见面了。我整个人也很快恢复了生机。
有时她也去别的地方接客,但这种情况越来越少,后来则干脆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等我下班上。
有一天,我们躺在床上,我突然对她说:“既然你跟着我,以后就别再找别人了。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好歹给我留点面子。”我费了好大劲儿才说出这句话,这么长时间以来它一直压在我心底,像是一块石头,说出来之后我感觉自己轻松了许多。
小芹惊讶地看着我,许久她才把身子倒在我的怀里,轻声问:“你不嫌弃我?”我有资格嫌弃她吗?而且想一想,如果你对一个女人真有感觉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太在意她的过去,哪怕她曾经跟无数个男人上过床,可此刻她整个人却是属于你的,这才是最重要、也是唯一值得记取的事实。当然,小芹的过去是一个污点,但在我们相处的时候,我却总是有意无意的不去想它。事实上我几乎忘记了这一点。
只是在她这样问我的时候,我才骤然地想起了她的过去。我在意吗?我掐了掐她的脸蛋,对她说:“我不在意。”的确,我真的不在意这些,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
“真的?”“真的。”听到我的回答,小芹害羞地笑了,嘴里喃喃地说:“那好,我听你的。”夜里,我睡得很踏实,做了几个不很连贯但却都很美的梦。小芹也睡得很香,我的手搭在她的腰上,这种姿势一直保持到我早上醒来。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我起身看着她熟睡的模样,心里有一种久违的感情在慢慢地涌动着,像是溺在水里的感觉。后来她也醒了,看到我的目光,她甜甜地笑了,那样子很迷人。温暖的阳光照在床上,照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微闭,明媚的阳光使她脸部的线条显得极为柔和,就像是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画家吉兰达约笔下的天使,看着这样一张脸庞,我突然有一种很想为她作画的冲动。我飞快地跑过去拿来纸和笔,并且让她保持这种姿态,然后便开始描摹。我一连画了四张草稿,但都不是很满意。后来我陷入了沉思。
在我思考的时候,小芹忽然对我说:“你干吗要去酒吧做事?你应该画画的。”我一愣,她的话触到了我的痛处。我是想画画的,这是我的梦想,可是我的画连我自己都养活不了。我这样想,但并没有这样说,相反说出来的话里却明显含着一点恶意。
“那么你干吗要干这一行呢?”听到我的话,她一下子变得沉默下来,我的意思是说,慢慢的,像是水从液体凝结成冰似的,她的情绪在刹那间经历了一种转变,也许连她自己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她表情很严肃地对我说:“我干这一行是因为能挣钱……我妈瘫痪已经五年了,只要有钱她就能吃药、就能住院,医生说她的病还有一线希望的。”沉吟了片刻,小芹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
“那你爸呢,他不能挣钱给你妈看病?非得让你……”我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别提他,对我们来说他早已经死了。”“你家里还有谁?”我赶忙岔开话题。
“还有一个弟弟。弟弟还小,但他已经很懂事了。他要上学,还要照顾妈妈……今年他就要上初三了……”小芹已经说不下去了,泪水在她的眼眶里滚动,模糊了她的视线,她拼命想要忍住,可大滴大滴的泪珠还是夺眶而出。我情不自禁地低下了头,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当我再看到她的时候,我觉得她的脸整个就像是浸在了水里,面部的肌肉抽搐着,这破坏了她脸上原本均衡的美感。我很后悔,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我冲动地把她抱在怀里,任凭她抓我打我。时间这会儿像是凝滞住了似的,白昼的天光洒遍了屋子的每个角落。生命显得出奇的漫长。
许久,小芹才止住了哭泣,我替她擦干脸上的泪痕,又重新把她抱在怀里,小芹用手臂紧紧地搂住我的腰,就这样我们相互拥抱着,度过了我们重逢后最让人难忘的一天。
其实我自己有时候也觉得挺纳闷的,我和小芹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是一个凡事都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至少我自己觉得是),在这个冷漠的城市里,我什么也没有,为了活下去,残酷的现实已多少改变了我原先的一些心态。我们之间究竟在干什么呢?如果说仅是贪恋她的身体,当然,小芹的身体是很美,和她做爱也永远让人感到满足,可假如就为了这些,那么我现在的举动是不是陷得有些太深了呢?这好像不大像平时的我,但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出人意料。后来我又想过无数遍,直到小芹离开我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这种无法解释的东西,其实就是我从来都不曾相信过的爱情。
当然,那时候我虽然还没有意识到这种危险,但从内心深处还是对小芹关怀备至。不管怎么说,既然人家跟着我,我总不能让人家和我一起受苦吧!为了小芹,我必须改变现状。生平第一次我有了一种想要去保护一个人的念头。
为了省钱,我在离市区很远的地方租了一套单间,我和小芹都搬了过去。房子虽然不大,但已经足够了,所幸我们俩也没什么东西,拾掇拾掇还蛮像个家。
家的感觉真好,依靠自己双手组建起的家的感觉更好。我们都沉浸在这来之不易的甜蜜之中。许多现实的烦恼被我们小心地搁置起来,生怕一不留神便破坏了自己辛辛苦苦才营造出来的这种美好的气氛。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有段日子我们过得很平静。家中有从酒吧里拿回的鲜花,有可口的饭菜,有干净整洁的床单和被罩,如果说世上真有天堂的话,那么我们的家就是天堂。
小芹比以前胖了,瘦削苍白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人也比以前开朗了许多。
幸福像一只不知名的鸟,它衔着绿叶在我们头顶上飞来飞去,一会儿可以看见,转眼却又无从辨认。我们的生活很清苦,表面上其乐融融,其实内里却潜藏着巨大的隐患。这主要是由于我的原因。出于某种可怜的自尊,我希望自己能够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于是我说服小芹不让她出去做事了。
我白天在家里画画,想通过这种方式贴补一些家用。我画的是那种很俗气的西洋画,与真正的画画完全是两码事。我必须不停地画,因为这种货色很廉价,但是因为有销路,所以我没有别的选择。我需要钱。实际上我连表示厌恶的一点儿时间也没有。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台注满燃油的机器,每天都在飞速运转着,可是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我看不到一丁点儿的出路。
酒吧的工作令我厌烦,要找别的工作我的资历又不够,没办法,我只好每天硬着头皮去上班。有时晚上回来晚了,小芹坐在椅子里等我已经睡着了,我不忍叫醒她,于是便悄悄地把她抱到床上。一挨床沿,她马上就醒了,然后便问我饿不饿,说着就要去给我煮饭。我拉住她,对她说我不饿,让她放心睡觉。她看着我,过了一会儿突然问:“没事吧?”我说没事。我亲了亲她,这样她才放心地睡去。我猜小芹和我一样,对未来都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不过她不敢认真去想,因为未来的许多事真的很难预料的。
很多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在心里暗暗地发誓:以后一定要让小芹过上好日子,绝不辜负小芹。看着她睡着以后紧锁眉头心事重重的样子,我的鼻子就酸酸的,几乎忍不住要掉下泪来。那一刻,我才真正地领会到什么叫做相依为命。
两个人什么也没有,为了活下去,他们不得不挤在一起,依靠各自身上的体温相互取暖,彼此鼓励。然而生活的风浪却不给他们一点儿喘息的机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无情地朝他们打来,而他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风浪吞没。也许这就是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的命运吧!可这一切又让人多么的不甘心!我们的生活没有多少改观。在家里呆了一段时间之后,小芹终于呆不住了,于是瞒着我偷偷出去找了一份钟点工的工作。钱挣得虽然少,但有总比没有强。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依然捱不到月中就已经囊中羞涩。我挣的钱除了交房租,还要寄一部分给小芹家里,剩下的必须精打细算才勉强够维持到月底。因此我常常是这个月刚发了薪水,却已经翘首期盼下个月的那一天早点儿到来。
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心情也越来越郁闷、痛苦。我白天在家里休息,小芹出去给别人做工;晚上小芹回来了,我却不得不去上班,有时一整天我们也见不上几面,大家都各忙各的,活着几乎成了一种不得不去面对的负担。
有一天临出门的时候,小芹叫住我,但半天却没有吭声。我猜她是想说什么,便问她:“怎么啦,有事儿?”许久,才听见她说:“我有了。”“什么有了?说清楚点儿。是不是病了?”我赶紧走到她跟前,伸手去触她的前额。很正常,没什么不好呀!我看着她,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小芹忽然抱住我的腰,把脸深深地埋在我的胸前,像是在听我的心跳。
“我怀孕了。昨天我去医院查过,医生说已经有两个月了。”说完,又抬起头来用征询的眼神看我,好像要从我的表情来判断自己眼下怀孕是不是一件好事。
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惊呆了,一下子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许久,小芹才问我:“这个孩子咱们能要吗?”小芹的意思很明显,我看着她眼里的那种熟悉的目光,好像她第一次求我要在我那儿过夜时一样,我的心里乱糟糟的,然而为了让她高兴,我还是违心地说:“当然,当然可以要。”我心里重重地叹了口气。
小芹重又把脸埋在我的胸前,眼睛微闭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我们生活在剃刀的边缘。但是既然活着,就总得想办法继续活下去呀。小芹怀孕之后,渐渐行动变得不方便起来。我让她辞了工,安心在家里休息。
我早晚都在外面瞎跑。到处堆满了人,像是在打仗。刚从学校出来的大学生,刚下岗的工人,衣衫褴褛的民工,厚颜无耻的小贩,所有的人都簇拥在一起,喧闹着,叫嚷着,推搡着,像是一群没头苍蝇一样嗡嗡的横冲直撞。
他们也要活下去,和我一样,为了活下去他们不得不忍受这种嘈杂。有些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还抱着实现自己远大理想的天真的念头,他们站在人群外面驻足观望,寻找机会,他们的表情中没有太多的沮丧,相反更多的倒是踌躇满志。
我和他们不同。我在南方好歹也混了几年,自然知道要找一份称心的工作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那得有一些运气的成份。我的运气一向不好,所以我对此并没有寄予太大的希望,眼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我开始把酒吧里存的洋酒偷偷地拿出来卖。起初并没有人发觉,因为我每次总是把剩下一半的酒预先留着,等攒到一定数量再倒在一个现成的空瓶里封好,然后才拿出去低价卖给别人。
计划本身很周密,如果谨慎些,相信应该是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最先得到第一笔钱后,我带小芹出去吃了一顿海鲜。一起逛商店时,我看中了一条裙子。小芹嫌贵,我知道她喜欢,所以我不顾她的拼命反对,死活要买。当然她拗不过我,裙子最后还是买了。小芹穿上那条裙子显得更美了。我在一边看着,既开心又难过。因为这笔钱来的不是正道,是我偷偷摸摸做贼得来的。是呵,为了小芹,我竟然会去偷东西。要是在以前肯定没人会相信,但这的确是事实。不过说起来我也并不后悔。
我为自己找了无数的理由,证明我这样做完全是迫不得已。
我没把这事告诉小芹,而且就算告诉了她又能怎么样呢?我干得比以前更凶了,有时酒还没拆封,我就偷偷地藏了起来。很快,我的劣迹便被人揭发了。
老板把我找去臭骂了一顿,还威胁说要把我送去法办。当然,最后他并没有这么做,不是因为他手下留情,而是他觉得其实并没有这个必要。我被赶出了酒吧,失去了这份无论对我,还是对小芹来说都很重要的工作。
刚丢了工作那几天,我呆在家里哪儿也没去。小芹诧异地问我:“不去上班能行吗?”我对她撒谎说:“没事儿,我请了几天假回来陪陪你。”她不再问我了,高高兴兴地对我讲起她身体里面的种种变化以及许多微妙的感受,还让我把耳朵贴在她微微凸起的肚皮上,让我听她肚子里面的胎动(老实说我什么也听不见)。我装出很高兴的样子和她说话,可我心里却没有一点儿高兴的感觉。
我觉得很苦恼,想得最多的是自己今后究竟该怎么办。有天夜里,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小芹睡得很香,我没打算吵醒她,只是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像是一个濒死的人,眼前浮现出各种奇形怪状的幻像。
许久我突然听见一声长长的叹息,不知是从什么地方传来的,那样真切,那样清晰,仿佛就在我的头顶上方。我惊出一身冷汗,一古脑儿坐起身茫然地四处环顾,但黑漆漆的屋子里什么也没有。或许只是一个梦吧!我这样安慰自己。可是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刚才明明醒着。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我不知道。也许是幻觉也说不定。
夜很静,大地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巨大的黑暗包围着我。放眼四周,所见皆是荒凉可怖的泥潭和一眼望不到边的沙漠。一双无形的手隔空伸来紧紧掐住我的脖子。我想喊,可是却喊不出声;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动着,耳膜深处是类似金属般的轰鸣。
我用手抓住自己的头发,狠命地揪着,不知不觉眼里早已噙满了泪水。“你怎么啦?”小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来,她抓住我的手不让我再揪自己的头发,胸脯急剧地起伏着,眼里闪着泪光,她一定是被我刚才的举动吓坏了。
“你这是怎么啦?干吗要这样糟践自己。”于是我对她讲了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我讲得很急也很乱,但小芹还是听懂了。
听懂之后,她便不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不得已,我又开始反过来劝她,说了一大堆没头没脑的傻话。后来,小芹不哭了,我们都安静下来。
这时空气像是一潭死水,惨淡的月光透过窗帘洒下一片薄薄的阴影,汽车声飞机声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屋里屋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小芹去堕胎是两个星期之后的事,她事先也没对我讲,就自己去了医院(也许是怕伤到我的自尊心)。我其实早该想到这一点的,但那段时间我自顾不暇,很少考虑到她,所以她心里有什么想法我也不得而知。
她平静地从医院回来,在床上休养了半个月,身子还很虚弱便执意要出去找份工做。她的想法让我又气又恼,但又没办法,谁让我不能给她一份稳定的生活呢?我让她又多休息了一段时间,然后给她找了一份替人看孩子的工作。原以为是件轻松的活,但没想到却累得要死。一个星期除了礼拜天,剩下的时间她几乎天天都得去那里。有时候她回来晚了,我就去车站接她。她一回到家,说不上两句话就倒在床上睡着了。我看着心疼,就劝她无论如何别再去了,她说不去怎么行呢?眼下正需要钱呀!的确,我们现在太需要钱了。房东隔三岔五地进房里要房租,弄得人很憋气。
后来他来得太频繁了,我忍不住就跟他大声吵了起来,还差点动了手。也许是被我的过激行为吓住了,这家伙不再像开始那么勤地往我这儿跑了,但他给了我一个最后期限,下礼拜三之前再不交房租,他就要找街道办的人来了。
小芹皱着眉头,不安地问:“怎么办呢?我才干了两个星期,人家怕是不会给钱的。你能不能找找以前的朋友?”明知希望渺茫,但我还是硬起头皮到市区以前住过的那间房子找朋友去借钱。
那天鬼使神差,朋友不在,房里只有那个满脸雀斑、令人讨厌的女孩在睡午觉。
我进去的时候(因为我有门上的钥匙),她正呼呼大睡,上身赤裸着,下身只穿一条粉红色的三角短裤。我抬起腿正要往外走,那女孩不知怎么回事儿却突然醒了。
她在上身套了一件汗衫,下到地上,睡眼惺忪地走到我跟前,问我有什么事。
我只好说明来意,并且解释我刚才不是故意的,我什么也没看见。
女孩突然笑了,她笑的样子更加显得愚不可及。我硬着头皮问,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女孩用一种异样的神情看着我,拿指甲当零食一样地啃着,我猜想她是想要表现自己的魅力,于是便违心地赔着笑脸,把刚才说过的一番话又重新对她说了一遍,希望能争取到她的同情和支持。
那女孩用嘲弄的语气说:“他呀,他才不会借钱给你呢,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傻的傻×。”我知道那小子是在说我和小芹之间的事。
我记得自己当时心里忽然涌过一种很悲愤的情绪,同时一种仇恨渐渐地漫上心头。女孩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可我却一下子失去了听觉,脑子里嗡嗡地响着,凄惨的下场一幕幕从我眼前滑过。我想走,可脚却像是长在了别人腿上,任我怎么挪也挪不动。
女孩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沉吟片刻,突然用一种很暧昧的语气对我说:“其实要借钱也不一定非找他呀,你可以找我嘛。”说完便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像是在考虑是不是应该这么做。
我急切地说:“可以吗?你要能借我真的太好了。我保证很快就会还给你的。”女孩一摆手,不屑地撇了撇嘴:“既然借给你,就没想过要你还。”我连忙感激地点着头,心想自己刚才还那样想人家,真是太不应该了。再抬头看她,觉得她脸上的雀斑也不再那么明显了。
“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我心下一紧,不知她会提出什么苛刻的要求,但也没有别的办法,于是便应和着:“你说吧,只要我能办得到。”“你当然能行,就看你自己愿不愿意了。”女孩没事人一样的冲我眨巴着她那双略显浮肿的眼睛,手在我的胸前摩挲着,一会儿便滑向了下面。
“这样怕不太好吧!”我试图推开她的手。“这有什么?你也太老土了吧!”她噘起猩红的嘴唇冲我说。我知道这是在引诱我。我当时其实根本不为所动,但在那一刻,我突然失去了理智,心里莫名其妙地升上来一种想要报复的欲念。
我走到女孩跟前,一把把她推倒在床上,女孩没有任何反抗,由于兴奋,我又听到了很久以前听到过的那种极度夸张的尖叫声。
那声音枯燥乏味,毫无激情,但音量之大却足以震破人的耳膜。我趴在她身上,看她像一只快死的鸟一样挣扎着,心里空虚到了极点。那家伙说得没错,我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傻的傻×。
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自从出了那事儿以后,我在家里一刻也呆不下去了,因为我怕看见小芹。小芹越是对我好,我就越是想躲着她。我觉得自己根本不配接受小芹所给予我的一切,小芹也根本不该爱上我。她应该有一个比我更好、更出色的男人。
我开始有事没事的出去喝酒。喝醉了的时候,我把家里能摔的东西全都摔了,而且我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和小芹之间渐渐地失去了往日的那份和谐。
刚开始的时候,小芹还想方设法开导我。她知道我心情不好,所以总是拣一些好听的话说给我听,但慢慢的次数多了,小芹开始不再劝我,她的表情越来越冷漠,好像我在她眼里已经成了一个陌生人。
我知道她爱我,因为这个世上还从没有哪个男人像我一样甘愿为她做这么多事,她也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依恋过一个人,依恋自己亲手建立起的这个家,正是因为这种依恋,所以她对我的感情就总在两极之间徘徊,永远也不会停留在半冷不热的状态。尽管眼下一切都在走下坡路,但她还是幻想着这种情况有朝一日能够发生逆转。
夜里,她常常做恶梦,从梦中哭着醒来,她把头枕在我的胸前,然后抽泣着说:“你可不能垮呀,我还指望你呢。你垮了我该怎么办?咱们这个家就完了。”我知道她说的是真心话,心里就特别伤感。我把她揽进怀里,用亲吻来安慰她。
我们都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因此接吻的时候感觉像是在诀别,吻的时间就特别长。我开始抚摸她的身体,让欲望点燃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一道又一道现实的墙壁。
这种方式多半很管用,它能让人把所有的不快都抛在脑后,而且能恢复短暂的信心,好像许多事情又可以从头开始,生命的前方仍有属于我们的希望在等待着自己去找寻。我们开始做爱。许多困扰我们的现实的烦恼渐渐飘离了脑海,只剩下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东西在两个人的身体间来回滚动。
我们都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像是为行将消逝的那段美好的日子开追悼会。
我们差不多是在同一时刻发出了一声叹息,这是否意味着一切已无法挽留?在经过漫长的胶着状态之后,我们相拥着昏昏沉沉地睡去。
我对自己说,但愿睡着以后就永远别再醒来。
天气渐渐转冷了。南方的冬天虽然不像北方那样天寒地冻,但因为潮湿,所以处处都透着一种从地沟里冒出来的阴冷之气。
我们活着,似乎又没有,因为在想象中,人活着似乎不该是这样的。我们充其量只是生活在一个边缘地带,那里辛劳没有收获,梦想无法充饥,苦涩的泪水也得不到应有的怜悯和同情。
所有的人都如幽灵一样地奔跑着,倾轧着,飘来飘去;但没有一个人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以后又会怎么样,大家只能面面相觑,无意识地跟着生活的车轮缓缓地向前滑行。难道就这样下去吗?难道我一个人受苦还不够,还要死皮赖脸地拖着小芹和我一道受苦吗?无数次在心中责问自己,又无数次逃避面对这个问题。我知道自己太过自私,可这对小芹公平吗?我们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有给她家里寄钱了。
她家里会怎么想呢?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尽管只是瞬息即逝的一闪,可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立刻便在心里生了根。
我很矛盾,一方面我想竭尽全力为我和小芹打算,我还没有彻底死心,还不想就此沉沦,变成一个十足的混蛋;另一方面,我又拿不准自己将来究竟会怎样,我有什么权利让小芹和我一起受苦呢?与其让她跟着我受苦,还不如让她离开我,那样的话她说不定还有机会拥有另外一种生活。是的,必须让她离开我,无论如何都要让她离开我。
有天晚上,小芹收了工,很晚才坐车回来。我在车站等她,她一下车就看见了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我跟前。
“来了很久啦?”小芹微笑着说。
“刚来一会儿。”我心里想着心事,随口说道,“吃饭了吗?”“我在人家家里吃过了。你呢?”“我一点儿都不饿,咱们随便走走吧。”“好。”于是我们沿着来时的路开始慢慢地往回走。有一阵我们谁也没说话。
以往这种时候,空气中总是弥漫着浪漫而温柔的气氛,让人打心底里陶醉。但今天却有些不同,我在心里琢磨用什么样的措辞可以说服小芹离开我,但一时又不知从何说起。
小芹看上去很高兴,也许是因为我们很久都没像现在这样手拉着手一起逛街了,所以心里特别兴奋。现在说吗?不行。她心情这么好,我怎么能……还是再等会儿吧。
我们走到一家大百货商场的门前停下了。商场里面灯火通明,三三两两的人进进出出,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我们找了一块表面看上去还算干净的水泥凳子,面朝街道坐下。街上人来人往,汽车排成队牛B轰轰地喷着废气,只等绿灯一亮便可通行。卖碟盘的,卖臭豆腐爆米花的,卖珍珠奶茶的,散发各种传单的,连同几个蓬头垢面的小叫花子,一大群人站在街边使出了浑身解数兜揽生意。
街道两边的店铺里此刻也是灯火辉煌,从巨大的音箱里不断传出节奏感很强的摇滚乐,让人禁不住就想跟着那节奏跺脚呐喊。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什么,在街边正做生意的小贩们突然刷地一下收拾起地上的东西,四散奔逃。不明就里的行人四下环顾;仓皇逃窜的小贩们此刻也从阴暗的角落里不住地回头望着,当确信刚才只是虚惊一场之后,又很快聚拢到一块儿,憨笑着继续做起了生意。
这样的场面每天总会重复上十来次,猫和耗子之间的游戏已经蜕变成了一种生存的斗争,让旁观者看着既心酸又厌烦。
小芹看着人群发愣。我轻声问:“想什么呐?”“他们真可怜!”“是呵,人总得吃饭呵。”我心里想其实我们比他们更可怜,他们好歹还有东西可以卖,我们呢?什么也没有。
“你说,这些人又没碍着别人什么事儿,干吗老有人跟他们过不去呢?”“这一句话两句话也说不清,总之弱者就是这样,他们时刻都得看别人的脸色讨生活。”我们都不再说话,一起看着远处灰暗的天空发呆。又过了一会儿,我装着开玩笑的口气对她说:“你有没有想过改变一下现在的生活?”“想过呵,咱俩攒点钱,以后也可以做生意。”难道像这些人一样,被人撵得像撒了欢儿的兔子到处瞎跑?我没说出口。
小芹又开始编织起自己美丽的梦:“咱俩现在还年轻,吃点苦有啥?总会好起来的。”“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我是说,你自己的生活。”小芹不解地看着我:“你到底想说啥?”我说:“你有没有想过离开我,比如说找一个比我强的,那样就不用天天为了吃饭穿衣发愁了?”“你说什么呢?不理你了。”小芹生气地转过头。
“我说的是真心话,我觉得你跟着我太亏。其实犯不着这样,人总不能吊死在一棵树上。”“你不爱我了?”“这是两码事儿。正因为爱你,才替你打算。你说我能给你什么?什么都没有。”“反正我知道你不爱我了。”小芹开始背对着我抹起了眼泪。
很快我们又重归于好,我向小芹道了歉,小芹也原谅了我,可我心里仍在想那件事儿。
怎么做才能让小芹对我彻底死心呢?让小芹离开我的念头,像是一个可怕的阴影笼罩着我折磨着我,任我怎么甩也甩不掉。因为内心愧疚,我越来越痛恨自己,越来越不愿面对小芹。
一天,当我从昏睡中醒来的时候,发现小芹不在床上。我看到她留的一张纸条,大意是说她去找以前的姐妹想点办法,还吩咐我饭在锅里,饿了自己热着吃,她完事以后马上就赶回来。
正午的阳光火辣辣地照在人身上,几乎透支了人全部的体力。我低着头,闷声不响地沿着路边的树荫往回走,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好像是在叫我的名字。我回过头看见一个女人从亮晃晃的阳光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我正要看看是谁,一滴汗珠却偏巧滚进了我的眼眶。我揉了老半天,感觉连眼珠都揉红了,这才抬起头来,看到站在我面前的原来是那个脸上长满雀斑的傻丫头。
尽管打着一把遮阳伞,但她的脸还是被暑气烤得通红,脸上的雀斑也更加明显了,像是一只涂着红脸、表情痴呆的木偶。
我突然想起小芹出去时没有带伞,这么毒的日头,她现在不知在哪儿呆着。我的眼前恍惚出现了小芹在烈日曝晒的大街上忙碌奔波的情景。
“怎么,没想到吧。”她脸上露出那种让人打心底里感到恶心的笑容。
“别挡着路,闪开。”我气势汹汹地推开她,拔腿就走。
她在后面一路小跑,喘着粗气嚷嚷着:“你们男人没一个有良心的,你前两天还跟我……”就这样她一直跟到我的住处。我正要把她关在门外,她却很灵巧地抢先钻进了屋里。
我说:“你赶快出去,再不出去,我可要不客气了。”因为小芹差不多也该回来了,一想到这儿,我的头皮就直发麻。可我的话音刚落,她却一下子扑进了我的怀里。我一把把她推倒在地上,她翻过身又抓住我的裤腿。“你不是正缺钱吗?我有钱,只要你别这样,我可以给你钱,要多少给多少。”我被她激怒了,便弯下腰去揍她。她朝旁边一闪,顺势把我拽倒在地上。我们两个扭做一团……也许许多事情真的是冥冥之中早已安排好的。我现在只能这么想,除此之外我真不知道应该作何解释。因为正在我用最恶毒的字眼诅咒这个令人厌恶的傻丫头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又冒出了那个可怕的念头。
如果小芹现在进来,看见眼前这一幕,她会怎么想呢?正是在这一刻,我再度迷失了,我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
我想起第一次和小芹见面时的情景,想起她说话时那种怯生生的表情;她那双虽然充满哀怨,但却极其温柔极其可爱的眼神。我突然很怕自己真的会失去她。
在我上方开始传来奇怪的喘息声,很飘渺地从我眼前滑过,滑向另一个世界。
小芹现在在哪儿呢?她的姐妹们给她想到什么好的出路了吗?小芹,你在哪儿呢?小芹……门突然“吱呀”一声开了,我的心禁不住狂跳起来。
我知道是小芹。我瞥了一眼那个女孩,门一开,她骤然愣住了,脸上的表情显得既愚蠢又滑稽。我屏住呼吸,好一会儿才听见小芹捂住嘴隐隐的哭泣声。
那一刻,我的决心忽然动摇了。我正打算起来告诉她,事情并不是像她想的那样,小芹却冲出了屋。
我没有起身去追她,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很虚弱。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心里不知怎么的忽然有一种莫名其妙地混杂着轻松和落寞的空虚感。
在我脚下,大地骤然裂开一道巨大的口子,像是一个无底的深渊一样,诱使人在极度晕眩中只想纵身一跃,消融在它那无边无际的黑暗里。
原谅我,小芹!原谅我这样对你!我想喊,可终究没能喊出声。我听见小芹的哭声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又有点像涨潮的海水,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过来,静静地落在房子中央,落在我的面前……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在江湖,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那一日,她一身男装在客栈中吃饭,领桌坐着三个男子小二,白饭再来一碗
那小兄弟看起来挺小的,饭量怎么比你还大领桌的一个男子说,她的桌上已经放着两个大碗。
她没理他们,继续吃她的,她饭量大,她可是饿了两餐了,能不吃多么?
过了一会,小二,再来一碗
她是饿死鬼投胎么领桌又一个男子说道。
啪,她拍下筷子,嘴巴真不干净,不知道是谁家的,怎么就教出这德行
小兄弟,我们说的可不是你
她对他们一笑我有在说你们么
小二,房间好了么
客官,好了,您随小的来她拿起包袱,跟着小二上了二楼。
刚上二楼,二楼处一个房门打开,走出一名男子,与男子擦肩而过的那一刻,她看见了他腰间的东西,那东西是
马上转身,在他下楼前叫住他等等
小兄弟,你在叫我他左右看一下,确定这里就他一个人。
嗯她了过去,就是你
有什么事她到他身边,认真的看看他腰间的东西问你是佣兵团的
没错
我有一笔生意,你接不接
什么生意他打量着她。
保护我到她顿了一下,她要去哪里?她该去哪里?
小兄弟?他唤了她一声啊!保护我到对了,这里离阳城多远阳城,那是她母亲曾经住过的地方,她想去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若无意外,不敢夜路,半个月就能到
好她欲转身离开,忽然想到用先给钱吗她不懂。
先付一半定金
哦好,多少?她去掏包袱,找银子。五十两!
什么!她叫了一声,他突然看向她,打量着她。她发现自己刚刚失态了,摸摸脖子哦,好吧!掏出五十两给,明天出发
可以他接过钱,看着她进了房门,呵轻笑下楼了。
第二天看着客栈外的五匹马,四个人,她指了指他,再指了指昨天吃饭时讨论她的三个男子你们是一伙的
他疑惑的看她,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我们是一个团的,怎么,你们认识?
不认识!她走向其中一匹没人坐的马,马太高,人太小,上不去!试了几次,都失败告终。连上个马都这么费劲,他会骑吗其中一位看着好几次都没能成功上马的她。
他轻咳一声,另外三个立马闭嘴,好歹现在她是他们的雇主。
他轻拉马绳到她身边。用帮忙么?
我上又落下,麻烦帮我一下
他抓住她的手臂然后一提,她整个人像小猫一样,轻易的就被他拎上马背。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叫纳兰璃月她口快的答了,才意识到她现在是女扮男装。
璃月,一个大老爷们,名字这么娘,不仅长得像女人,连名字也像女人其中一个听到她的名字,小声的对他身边的弟弟说。哥,你小声点
我说的是
明奚,明阳他看了一眼她,确定她没有听到兄弟两的对话,才说东西备齐了么
是
那出发吧一路上,璃月无聊的骑在马背上,左边是树,右边也是树,这路也不太平。
诶!这是什么地方怎么感觉冷飕飕的。等了一会,没人回答她,喂!依旧没有人回答她。
轻拉马绳到他身边喂,我问你呢!这是什么地方?走了都快半个时辰了,连只生物都没看见。
我有名字,不叫喂
那你叫什么名字他好像没说过他叫什么名字。
墨痕
墨痕!诶,墨痕,这是什么地方,走了这么久,怎么不见有人经过
纳兰小弟,这条是山路,一般没什么人会经过他们中另一个人回答。
璃月看向他,问你叫什么名字?她可不想被再一个人说我有名字,不叫喂。
我叫慕辰
为什么不走大路,走山路,遇到山贼怎么办璃月担心的问,偏僻山路一般会有山贼的。
这个你放心,既然你雇了我们保护你,我们会将你毫发无损的送到阳城墨痕回答。
突然,墨痕拉住马绳,看向旁边,明奚说墨痕,有动静
不会是真的有山贼吧完了,担心什么来什么!
“快走!”墨痕刚说完,明奚一人在前,一人断后,慕辰则在璃月的另一侧。
前后左右都有人,她应该够安全的。
一边赶,一边问“墨痕,那是山贼吗?”
“不是山贼”
“纳兰小弟,是山贼就不用跑了!”慕辰接下墨痕的话。
“不是山贼,那是什么?”
“嗖嗖”几声,箭飞射过来,拔剑抵掉,还有回答璃月的话“他们是刺杀团的!”
“刺杀团!我没招惹什么他们呀!”刺杀团,她听都没听过。
“恩”
“恩,是什么意思”
“小心,啊”墨痕一把把她按趴在马背上,一支箭从她头顶飞过。
妈呀!她脑袋差点被射穿。
“我很少骑马的……啊!”马一晃,璃月也跟着往一边掉,幸好她死死的抱着马脖子。
她很少骑马,马技很差呀!
箭不断射来,骑技不好,没有武功,不会躲的她又中招,一箭射穿马屁,马惨鸣一声倒下,璃月也惨叫一声,这是要给马垫背了么!
墨痕一把被璃月捞过来,放到自己的马上。
以为会就这么死了的璃月,这次稳稳的坐在墨痕前面,惊魂未定的她一边大口呼吸着,一边破口大骂“我是花钱保命保安全的,不是花钱卖命的”
“别说话”墨痕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不说话,不说话我会……啊!”墨痕弯身,璃月再一次被压趴在马背上。
一句话没说完,还啃了一口马毛。
碰碰几声,旁边的树裂开了,璃月傻眼了,这箭法也太狠了吧!
不知逃了多久,终于把那批射箭的摆脱了。
小溪旁,五人都坐在石头上休息,五人中就属璃月最狼狈,头发有点乱乱的,脸也满是汗水,手背被树枝划破了皮留了一点血,至于衣服,还是完整的,不像他们有被割破。
“给”墨痕递给她个小瓷瓶,璃月瞄了一眼‘金疮药’,再看看自己的手“不用了”
“一个女孩子家,会留疤的”
璃月腾的跳起来,退开一步“你、你知道我是女的”
墨痕看向她的脖子,然后往下看,璃月顺着他的目光低头,双手护住胸前“流氓”她这男装比较宽松,应该看不出来才对呀!
“你的脖子带的吊坠,还有你的声音”墨痕没想到他只看了她脖子的吊坠,她反应那么大,还骂他流氓。
“我的声音怎么啦?”她的所以很奇怪吗?
“你的声音很细”明阳说到。
“难道只有大嗓子才是男人吗?男人也有细的嗓音”
“你刚刚不是已经承认你是女的了吗?”明奚走了过来,认真的看了她,“我还觉得奇怪,怎么有男人长得这么娘们,原来不是像,本来就是个姑娘”
“喂,我花钱是让你们保护我的,不是让你们讨论我是男的还是女的,还有,我从没说过我是男人,是你们一直小兄弟小兄弟叫”
“行了,上好药,就离开这里”墨痕阻止他们再讨论下去。
离开这里,那么问题来了!
五人四匹马,要怎么分配?
明奚拉过他的马说,“墨痕,璃月姑娘马技不太好,也少了一匹,你们两个就共骑一匹”
“男女授受不亲,你没听过吗?”不知道她是女的还好,现在被知道了,多少有点别扭。
“璃月姑娘,你这装扮,不仔细看,看不出是女人”就比如他们,一开始也没发现她是女的。
“我记得过了这河道,前面是一个小镇,到时候再买一匹马,墨痕你看如何?”慕辰说。
“也好”
他好,关键是她,她不好好吗?
“璃月,委屈你还要和我同骑一匹马了”墨痕上了马背,伸出手,璃月看看他,再看看另外三人,没有别的选择了?
好吧!再一会,就再同骑一会。
小镇上,墨痕突然对坐在后面的璃月说“璃月,你等会去买套衣服换上”
“换衣服?为什么?”璃月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她衣服还好好的,不脏没破,为什么要换。
“总之你等下去买套姑娘家的衣服换上”
“我觉得我这衣服蛮好的,活动挺方便的,女裙穿起来不舒服,尤其是在跑路的时候很麻烦”她觉得裙子在这逃路的情况下最好别穿,挺累的。
“你看看街上人的情况”最终,墨痕还是说出口了。
璃月很听话的看看四周,只要他们经过,就会有人停下手中的活看他们,或者回头看他们。
“他们怎么啦!为什么这么看我们?”璃月疑惑的挠挠头,他们是没见过外来人么?
“璃月姑娘,你现在的装扮是男人,墨痕和你两个大老爷们同骑一匹马,人们难免会多想”明奚好意的提醒。
“哦!他们认为我和墨痕是断……”璃月突然捂住嘴,干笑两声“我等下就去买”
一路上,他们的回头率相当高,有一群小孩跑了过来,嘻嘻哈哈的说,“你看你看,那里有两个大哥哥骑一匹马”
“他们为什么要坐一起呀!”
“是不是这样比较好玩”
“啊!那我也要玩”
墨痕黑下脸,璃月低下头,明奚咧嘴笑,明阳一副不是一伙的骑偏离,慕辰则摇摇头。
同意和墨痕同骑一匹马,也许是失误的方法。
看着挂着‘女人坊’的店,进进出出的不是小姐就是夫人,墨痕璃月下马,往店内走,还没进去就被拦下,明奚对明阳‘和慕辰说“你们猜猜,墨痕和璃月姑娘进得去么?”
“不会他们是男人不让进吧!”明阳不确定的说。
结果,没他想的那样,墨痕和璃月还是进去了,过来一会,换好衣服的璃月走了出来,“怎么样?还行吧!”
墨痕认真的看着,长发只挽了个简单的发式,头上只有一条紫色发带,其他的发饰都没有,高领束腰,束手,裙长在到脚跟上一点点,这一身衣服,虽然不是很大家闺秀,可起码是女装,不会再被误认为是男人。
“恩,可以”不男人,行动也方便不累赘。
换了女装一路上就没有人停下手中活看他们,也没有了回头率。
“小姐,小姐”有几个人在后面追上来,璃月回头一看“不是吧!这么快就追来了”拍拍墨痕的肩膀“墨痕,快点,他们追来了,快跑”
墨痕回头一看,几个家丁装扮的男子,也没问就加快了速度。
“小姐,老爷让你回去”后面的男子一边
“傻子才回去,快点”一边回头,一边让墨痕骑快点。
“璃月姑娘,你是离家出走?”明奚问,一开始应该就能猜到,身带的银子不少,又是女扮男装,离家出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本姑娘是逃,不是离家出走”看着后面的家丁离他们越来越远,璃月稍微松了一口气“换回女装就是错的,如果没换他们肯定认不出我”
“不换,会很多人像看动物一样看着你们”
“看就看,反正他们又不认识我”璃月无所谓,她又不会在这里住下,被当断袖多看几眼也没什么,只有她一走,谁会记得她。
“他们认识我”许久没说话的墨痕开口。
“认识你,怎么啦”
“日后我会娶不到媳妇,你怎么赔?”
“你娶不到媳妇,也不关我的……呵呵,现在不是没被误认为你是断袖。”
在小镇里买了一些干粮,备了些水,就离开了,小镇里什么都有,最重要的马却没有。
璃月坐在墨痕的的马上,“什么时候才有马呀!”
“下一个镇比较大,那里有”慕辰回答。
“下一个,都已经过了两个了,第一个小镇没马,刚刚经过的小镇,马买完了,下一个会出现什么情况呀!”璃月已经不期待会有马了,上一个小镇原本是有马的,可偏偏有一批人在他们前面买了,十几匹就被一个人买了,而墨痕说这也许是有人故意的。
夜里,露宿小树林,起火靠在野鸡兔肉,明奚一边翻着野鸡,一边问“璃月姑娘,你父亲都派人追了你两个镇了,你真不回去”璃月闻着兔肉散发香喷喷的美味“不回去”回回去她就不用跑了。
“你是犯错,回去怕被罚?”明阳猜测,一般离家出走的小孩就是犯错怕被罚。
“我没犯错,是他根本没把我当女儿。”
“怎么说?”慕辰也疑惑,哪有父母不把女儿当女儿的。
“烤好了吗?”璃月一直注视着墨痕的动作,看着墨痕从火架取过来的烤兔肉便迫不及待的问。
“呵”墨痕轻笑,明奚三人黑线,感情她从一开始就在等烤肉。
“你笑什么?”璃月看着心情好像很不错墨痕。
“没什么”撕下一只兔腿,用荷叶包着一边然后递给璃月“你的兔肉”
“谢谢”拿过来闻了一下“真香,墨痕你烤得真好”
“璃月姑娘,你还没说,你为什么离家出走呢!”明奚问。
“恩?哦!”璃月坐好“以前我爹对我是很好的,自从爹娶了二娘,后来二娘生了儿子还有妹妹,爹就越来越不关心我和我娘,这原本也没什么,不关心就不关心,我有我娘就好了,可是娘两年前病重去世了,爹就越来越不待见我了,两个月前他好像得罪了一个大人物,那个人要我爹送一个女儿给他做小妾,我爹就要我去,所以我就跑了,虽然被抓回去过
两回”璃月一边啃着兔腿一边讲述着。
“那你这次是怎么逃出来的”慕辰问,逃出来被抓回去,会被锁起来吧!
璃月挠挠脖子,“我是拆了屋顶,然后逃出来的,爹把门和窗都锁了,我只能拆屋顶了”
“你爹他们没发觉?”拆屋顶,这动静应该不小吧!
璃月松松肩膀,“他们应该都睡了”
半夜,璃月还是睡不着,看看四周,好黑!
挪啊挪啊像墨痕那边挪去,墨痕向火堆里加木材,看见璃月便问“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璃月抱着手臂“我、我睡不着”
墨痕拍了拍身边的位子“坐吧”
璃月咧嘴一笑,在墨痕身边坐下,两人无话,都时不时的加根拆。
其他三人也已经睡了,“你到阳城投靠谁”
“啊?”璃月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们知道她是逃出家的。
“外公在阳城,我想去那里看看”
“恩”
“你呢?为什么当佣兵”
“我们几个从小就在佣兵团里长大的,一开始是为了钱”
“那么现在呢?还是为了钱?”
“现在!是因为钱也是因为喜欢”
两人聊着聊着,璃月就靠在墨痕肩膀睡着了,墨痕转头看她,轻笑摇头,她是睡不着,还是四周太黑害怕。
解下身上的披风给她盖上,继续往火堆里添加木材。
几天后,“墨痕,你不是说半个月就能到阳城么,这都已经二十天了,怎么还没到?”璃月怀疑,她是不是被骗了,原本的十五天延迟到二十天还没到,这条路是不是去阳城的,她是不是被拐卖了。
“过了这座山,前面就是阳城了”璃月望向前方,好像还很远。
还有“前面该不会又有刺杀团的埋伏吧!”
“你这几次倒是挺镇定的”明奚说道,前几次璃月会惨叫尖叫,这几次不仅不会惨叫,还会躲,有时还会对抗几下。
“遇多了,总要习惯”
马嘶鸣,原地踏蹄就是不再走一步,“这次是什么埋伏”箭,弩,网,该是别的。“弃马”墨痕跳下马,也将璃月拉下马。
五人向树林中跑去,璃月被拉着跑,脚步虽然没有墨痕稳,可这些天不是骑马跑,就是就像现在这样跑,她的速度已经可以跟上墨痕的步伐了。
“啊!”璃月惨叫一声,整个人向前扑过去,还好她是被墨痕拉着的,在扑向地面时被墨痕拉起并扶住了“你怎么样?”
璃月脸色有点惨白咬住下唇,“我、我好像崴到脚”
“我看看”墨痕蹲下去,刚碰到她的脚,璃月就惨叫“啊!别、别碰,好痛”她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墨痕,他们追来了”明阳提醒到。
一个拦腰,墨痕将璃月抱起,那些人追来了,他们必须躲开。
“墨痕,你……”墨痕走得很快,璃月不得不抱住他的脖子。
“璃月姑娘,顾不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你们都同骑一匹马那么久了”还很多次靠在墨痕身边睡着了,明奚还想说,不亲也亲了。
躲在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墨痕将璃月放下,可璃月双手并没有分开墨痕,依旧抱着他的脖子。
外面一阵马蹄声传来,他们都屏住呼吸,墨痕也伸出一只手捂住璃月的口鼻,以减轻她发出的呼吸声。
黑衣人骑着马从前面过去,往另一个而去,过了许久,他们才放松下来。
幸好留了个心眼,把身上的一样东西绑在鹿上,引开了这群刺杀团。
明阳转头,傻眼了,男女授受不亲呢?他们两哪是男女授受不亲,简直是亲的不能再亲了。
璃月双手抱着墨痕的脖子,而墨痕一只手抱着璃月的腰,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还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他们两人贴得这么进,简直就是零距离。
明阳扯了扯明奚和慕辰,让他们两人看他们的情况,谁知他们两人给他一个,你现在才知道的的表情。
原来他们都知道了,原来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他们知道了怎么也没告诉他一声。
三人转身看向前方,然后嗯哼的轻咳一声,提醒他们这里还有人。
墨痕发现自己失态,手一收“啊!”失去助力的璃月啊的一声往下倒。
重新伸手将她扶住。
“你怎么突然放手,我的脚现在可不敢站”
“对不起”
“现在怎么办?我的脚扭到了,又有刺杀团在追杀,离阳城还有一段路,马没了,怎么去”璃月苦下脸,她怎么就怎么倒霉,父亲不待见她,要把她送人,好不容易逃出来还找了墨痕保护她,可是按现在的情况不是被保护了,好像是被连累了。
出发的第一天,被箭射,在马背上颠簸得五脏六腑差点颠出来,手还被划破。
第二次被网套住了,第三次被扔河里差点淹死,这一次直接扭到脚,连路都走不了了。
“我看看”扶她坐下,抬起她的脚,璃月别开头,咬着唇。
“怎么样?我的脚还能治么?”
“脱臼了,我现在给你接回去,你忍着点”
“你轻点”,璃月还是不敢看墨痕怎么接回去。
墨痕手按住她给她接回去,动作熟练利落,只听璃月惨叫一声“啊!”。
“好了”
接回去了,可是为什么还是那么痛!!
到达阳城后,再三打听下,还是打听不到外公的住处。
“这位老伯,你知不知道季宇航的家在哪里?”璃月在墨痕的背上拉住一个挑菜的老伯。
“你说的可是季夫子加”老伯问。
璃月连连点头,“对对,听娘说过外公是当过夫子,老伯那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能不能带我去”
“季夫子以前是住我家旁边的,不过季夫子一年前就去世了,他儿子也在半年前搬走了”老伯说完,就挑着他的菜走了。
璃月静静的没有了反应,她要找的外公去世了,那她现在该去哪里?
家是回不去的,舅舅没见过,就算找到了也白搭。
“璃月,你没事吧!”墨痕转头可她,无悲也没有多大的失落。
“没事!”璃月摇摇头。外公虽然见过一面,但是那时她才十岁,相隔八年,她都忘记外公的长什么样了,依稀记得外公留着胡子,手拿着本书和一把尺。
其他的都是陌生的,所以听到外公去世,她并没有多大的伤心。
“你现在接下来要去哪里?是回家还是找你舅舅?”
“不回家,舅舅,我根本不知道舅舅长什么样,他应该也没见过我,就算找到了,又能怎样?”就是是亲戚,住几天是没问题,如果住久是不行的,谁会养一个吃白食的。
“那你想去哪里?有地方去么?”墨痕边走边问。
“我想,我现
在想去吃饭!”璃月前面的一家饭馆,早已被饭馆散发出来的美味吸引了。
“是啊!都找了半天了,肚子都饿,先去吃饭,这问题再慢慢聊”
明奚说道,明阳和慕辰也点头同意。
饭馆内,他们在角落的一张桌子坐下,小二立马过来招呼,点了些菜后就开始讨论刚刚那个话题了“璃月姑娘,你若是想回去,我们还是能送你回去的,对吧!”明奚胳膊肘撞了一下明阳,明阳符合道“对呀!我们还是会保护你到家的,墨痕你说是不是”
“恩”
“不用了”璃月拒绝,摸了摸她的腰包,另一半佣金还没给呢,花了五十两银子,结果什么也没捞到,还附带了一身伤。
墨痕盛了碗汤给璃月,璃月接过就喝。
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响起“夫人,你夫君对你真体贴”
璃月一口汤没咽下就被呛到噗的喷了出来,明奚明阳左右一躲,成功躲开。
“咳咳咳”璃月直咳嗽,拍着胸口缓和。
墨痕也做到她身边给她拍背。
好一会才顺气“你,你误会了,我们、我们并不是……”
“你们还没成亲?”
“啊!”璃月惊呆了,这人是谁呀!
“你们是不是结义兄妹?”
“恩?”这是什么,她是从哪里看出他们是结义兄妹?
“是不是你们父母不同意你们在一起,然后你们就私奔了!”
“啊!!”璃月分分钟被惊到,她说的是什么跟什么?
什么夫妻!什么结义兄妹!什么私奔!她说的是什么跟什么?
“就算父母不同意,这只要成了亲,拜了堂,入了洞房,父母不同意也只能同意了”
“啊!!!”璃月完全被吓到了。
另外的几人也是惊呆状态。
“大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你们认识这位大娘么?”
四人全都摇头。
“大娘我是这家店的老板娘,我也不认识你们”
不认识他们,怎么一过来就说出这么惊人的话!
“老板娘,你怎么这么说呀!”他们吃个饭,老板娘就来说他们是夫妻,不怕把客人吓跑么?
“一看就看出来了,他对你多体贴啊!从刚刚他背你进来,小心翼翼扶你坐下,给你加菜盛汤,到现在给你拍背顺气”
看着老板娘离开,璃月小声低估“是这样么”璃月不自在的抓抓脖子,墨痕背她扶她是因为她脚有伤,加菜盛汤是因为汤在他那边,拍背顺气是因为…………
“墨痕,我们现在把东西送回去,这次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刺杀团应该就不会找上我们了”慕辰明阳说着拉起想看好戏的明奚。
“好”
他们的话,璃月好像没有听到,看到他们出去,疑惑他们怎么吃一半就走了。
“他们有事要办”
“哦”璃月别开头不去看他,如果没有老板娘那些乱七八糟惊人的话她还是可以很自然面对他的,可是现在…………
“璃月”墨痕凑近她,“什么、什么事”璃月挪开,可是脚伤着,挪也就挪那么一点点。
“老板娘的提议,我觉得可行”
“什、什么提议?”
“你爹不是要把你送给那个大人物么?”
“恩”
“所以,老板娘的提议我看行得通!”
老板娘刚刚有给什么提议么?
“只要你拜堂成亲入了洞房,你爹就不能把你送人了”
“你难道要我去找个拜堂成亲的人不成”璃月突然转头可他,却呆愣愣的盯着离她不到两公分距离的脸。
墨痕笑着问“你还想去找?”
璃月立马摇头,她总感觉如果她敢点头,接下去就会发生恐怖的事。
“恩,时间不早了,走吧”墨痕付了银子,抱起她就走。
“去哪里?不用等他们三人么?”
“去洞房,要等他们么?”
“你你你……”
“哈哈哈”
爱在春天
总是在无意间,品味大自然的灵气,也让自己的心灵得一片刻的安宁。再一次看那棵杨柳,羽翼渐丰,身姿绰约如飞天。摇摆的胳膊,轻轻地弹奏涌动的春潮曲,是那样的风情和飘逸。时而静若出击前的猛狮,又时而动若鹰击长空,总是那么的自信和坚定。柔弱中的刚毅透在那油绿般的外衣上、躯干里,泾渭分明。个性的无限张扬,源于春天里生命特有的冲动所至。我儿今天整9岁,也如这杨柳般的成长。在过去的岁月里,每逢这一天,我都被暖暖的溪流滋润。忘记了世界的所有,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一个新的生命诞生,并且与我有关,这是我一生的牵挂。
成长中的柳枝如歌,我儿的成长亦如此。那一点点、一天天长大的柳叶,就是儿成长的缩影,也把我的生命变得丰富儿多彩。没有给予你精彩的浮云和彩霞,只有一日三餐的呵护,用心铸就你成长的云梯。无论何时,都如这棵杨柳守护你的身旁。
榆钱儿油光锃亮的招摇,勾起人无尽的馋意。那是我儿时的野餐之一。而今,在儿的眼里普通的有些陌生。时代与环境影响和改变着人的一生,我无语。可又忍不住给他讲这可餐的尤物,这是我的记忆和牵挂。你看那挂满纸枝条的榆钱,形如硬币般大小,且又相互结伴,叠在一起出生。春风给了它们生长的动力,搭起了舞台,就不再犹豫,顶风冒雨的劲头,就为了给春天增色。和杨柳相比,它们各有千秋,但又不争斗,只把自己的魅力一面展示,这就是品格,自然的品格。童心未眠的儿又能知多少,体会多少,我不得而知,心里顿时涌起无限的祝愿。智者取其一二,我生足矣!
春天是一个多情的季节,也是一个充满爱的季节,容易让人暇想联翩,因为有爱,所以变得美好,这就是春天的魅力之处。平实的杨柳和榆树不择地、不吝啬,总把阳光的一面给予大自然,人生如此,岂不更好!我儿如此,岂不是更好!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笑是两人间短的距离,欢迎阅读与收藏。
笑是两人间最短的距离
2004年年末的一天清晨,在美国底特律的街头,一辆鸣着警笛的警车疾驶着在追赶一辆慌不择路的白色面包车。面包车上,一个持枪男子疯狂地踩着油门夺路而逃。他叫道格拉斯安德鲁,曾经是一名职业拳击手。就在20分钟前,穷困潦倒的他持枪抢劫了一个刚从银行提款出来的妇女。他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孤独的他太需要钱了,他觉得只有钱才能给他的心灵带来温暖,使他的生活现状以及命运得到改善!
在他实施抢劫后,接到报警的巡警在第一时间锁定了这辆面包车,并展开追捕。安德鲁驾驶着面包车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像没头苍蝇一样疾驰。最后他被逼进一个居民区里,走投无路的他拎着巨款躲进一幢居民楼里。
他气喘吁吁地跑上楼,发现了一扇虚掩着的门,便闯了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材颀长的女孩正背对着他坐在窗前插花。他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女孩,要是她胆敢呼救或反抗的话,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女孩显然也被他的声音惊扰了。欢迎你,你是今天第一个来参观我插花艺术的人。女孩说着转过身来,笑靥如花。
安德鲁惊呆了,放在扳机上的手指下意识地松弛下来,因为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张阳光灿烂的笑脸,而且她竟是一个盲人!她并没有意识到,此刻她所面对的是一个走投无路穷凶极恶的持枪歹徒,所以她的笑依然是那么甜美,在那些美丽鲜花的映衬下更显得楚楚动人。
你一定是从电视上看到关于我的报道,才赶来看我以及我的插花的吧?就在他发愣的当口儿,女孩幸福而自豪地笑着说,没想到,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关心我,这几天前来看我的市民络绎不绝,都说是我对生活的热爱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勇气呢!
女孩咯咯地笑了起来,她的天真以及对一个闯入者的毫不设防让他的情绪渐渐平稳下来。他竟真的按着女孩的指引,开始欣赏女孩的那些插花了。红的玫瑰、白的百合、黄的郁金香在窗台上展示着不可抗拒的美丽。安德鲁突然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好奇:你刚才说你即将离开这个世界?
是啊,难道你不知道?我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我最多只能活到19岁,还有几天就是我18岁生日了。
我为你感到遗憾,也许你现在和我一样最缺的就是钱了,要是能有更多的钱也许你会很快乐地生活下去!联想起自己的困窘生活,安德鲁苦涩地笑笑。
女孩微笑着对他说:你说错了,即使有再多的钱也治不好我的病。我现在虽然没有钱但我感受到了活着的快乐,我反而为那些用自己的生命换取金钱的人感到可悲!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快乐与否跟金钱无关。
女孩的话一下子在安德鲁的心灵深处掀起了一股风暴!此时此刻的自己,不正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换取金钱吗?
赶来增援的警察已经将这个居民区包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并不知道此时在这间屋子里发生的一切。前来搜捕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你的插花真美,就像你的笑那样让人着迷。我要去上班了,再见!说着,安德鲁拿起一束花叼在嘴里,然后轻轻关上门,走出了她的家。
荷枪实弹的警察没费一枪一弹就抓荻了安德鲁。警察在给他戴手铐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话:请不要惊动那个女孩,更不要告诉她刚才发生的一切,好吗?
第二天,一个嘴里衔着一束花,高举双手向警方投降的图片在当地媒体登载出来。我是在一家网站上看到这张照片和相关报道的。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叫凯瑟琳,一个身惠重症但热爱生命的美国女孩。也许她到现在也不知道,在那个平凡的清晨发生了怎样一件震撼人心的事。坐在电脑前,我在思考到底是什么力量让穷凶极恶的歹徒放弃抵抗而得到人性回归的,是凯瑟琳推心置腹的话语,还是安德鲁突然产生的对生命的不舍和渴望?
就在我为这个问题找不到答案的时候,一周后我又在同一家网站看到了美国当地媒体对这一事件的后续报道,报道中引述了劫匪安德鲁一番发自肺腑的话:我最应该感谢的是凯瑟琳的微笑,如果没有她那粲然一笑,根本就没有使我俩活下来的机会:她会死在我的枪口之下,而我则会在负隅顽抗中死于乱枪之下!是她的笑救了她自己,也救了我虽然她是一个盲人,但她显然懂得微笑对一个人的伟大意义。在此之前,要是人们对我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微笑,也许我就不会在人海茫茫中迷失自己,从而做出铤而走险的事来。微笑是两人间最短的距离,这是我用即将到来的十年牢狱之灾换来的最为深刻的人生感悟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爱在阳光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时光飞逝,一转眼,四个月的支教活动接近了尾声,还要一个月左右,支教活动就将落下帷幕!我们收获了很多,是快乐,是悲伤,是同情,是关怀,是热心,是阳光下温暖的一份爱!
离别之际,很不舍这群可爱的孩子,也为自己将离别这群可爱的孩子感到失落,虽然有时调皮惹我生气了,但是又有几分喜悦,或许是为自己的收获感到欣慰。喜欢他们的调皮捣蛋,喜欢他们的聪明好动,喜欢他们滑稽的笑话,喜欢他们的认真询问的样子,喜欢
记得第一次来时,我是上六年级的语文课,想到他们在教室里等待我们的到来透出期待的眼神,充满好奇和喜悦,就觉得很可爱和天真,心里顿时乐滋滋的!想着我即将成为他们的老师了,就特别开心兴奋!
第一堂课上,我们上得很精彩,先是和他们相互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开始上课,他们认真听课和积极回答问题的样子历历在目,课堂很活跃但有秩序,这点让我很惊讶。这样的童年才是属于他们的,有泪水和欢笑的童年,才有他的真正意义和价值!下课之后这群村活泼的孩子们更是围着我问这问那,这些问题竟是这样天真。
面对每个单纯的孩子,我们都希望在这个设施简陋的学校里,能给他们带来更新鲜的知识和深刻的感悟,让他们知道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美好和迷人!我给他们介绍我的家乡,展示我的大学和我的生活学习经历,鼓励他们好好学习!让他们开拓自己的视野,为自己美好的理想努力学习,好好奋斗!
这次支教经历让我真正感受到自己身为老师的滋味和责任,在学习过程中,我为这群信任我的孩子们见证他们的理想,为他们向目标前进鼓足干劲,帮助他们指引前进方向!
时间老人走得真快,转眼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每当休闲时,我就在教室里转上一圈又一圈,回忆起课堂的点点滴滴,看着每一个孩子,将他们印进我的脑海!虽然体验的时间短暂,但是它让我体会了为人师表的感觉,我还深刻的感受到一日为师,终身为师的含义!等回到学校,我会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成为真正的老师!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爱在梦里",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傍晚,独自走在寒气逼人而熟悉的街头,想你了。戴着耳机,听着一首惆怅善感的音乐,眼泪的滑落冰冻了我的情绪。一种心情,我不知怎么去诉说?只知道在身心疲惫分开后,才怀念起彼此的温柔。
夜的到来,隐去了黄昏,灯火的闪烁,变换着初冬的魅影,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却找不到一种醉意,可以抚慰那角落的叹息。偶尔的三五片片枯叶,映衬了霓虹的色调,打乱了匆忙,纷扰了徘徊,街店的声浪里,飘扬着肆意歌唱,原来,这是一种迷失,已经记不起,谁在今生,谁在来世。没有错过,哪来的过错,只是,不经意地擦肩一次,独伴着我内心的独白!
街角的枯叶漫天飞舞着,散落的落叶,漫过我那苦涩的内心,似乎很轻,亦似很疼。这个冬天,并没有与众不同。一样的风,一样的寒冷,一样的落叶随风而离开。那华丽的背后是孤独,又何须痴恨缠绵,冷了心去思念呢?淡然,成一抹残红,离殇,再次欲语泪先流,只剩下诗意的浪漫,文字的缠绵,落下一笔伤了心的疼痛。如果你是我所有的过去,那么我又是谁的完美结局呢?
时光的深处,红尘的客栈,遇见你,那不是一场意外,一程山水,一幅画卷,成了今生今世的唯美风景。季节在交融,烙印了思念,不愿意懂,又怎知心痛,流着泪,喊着你的名字,在梦的岁月里,那将是怎样的凋零。古道西风,策马天涯,合着月落的疏影,醉了泪,碎了心!
摇落了流年的风花雪月,渗透着莫名的遗憾,在搁浅的一季风尘中,谁在不停地呼唤。那年,只是心里的围城,向往着,憧憬着,给未来的自己,谁知道那花落的红颜,祈祷着,走过青春,却无法斩断一世的眷恋!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儿来表达,这一段噬了心的爱恋,进一步会粉身碎骨,退一步会伤心欲绝,总是找不到合适的语言,而俗了那份原有的天真。
想在你的尘埃里守望,韵染凝结,划落成一场烟花,点指落水的河床,萍聚倾诉的归途,却老了容颜。在往事的云天里,寻觅,是最远的距离,终难放下,却又无奈放下,就这样,恪守冷雨中的一滴,落在发间的青春,给自己,也给咫尺天涯的在意!
如果所发生的是一场梦,这个梦似乎好漫长,亦似好短暂,在梦里,你刻下了我们清晰的印记。在梦里,两颗孤独的灵魂,在茫茫人海里相遇。你用你的温柔,温暖了我的忧伤;我用我的柔情,填满你的心房。三更寻我,彻夜未眠,秉烛夜谈,互吐心声,互诉衷情,出门发现下着小雨,打电话提醒我出门要防寒,只是冲动的想念,深夜打着车来找我,出租车里我偷偷的亲吻,你羞涩得不知所措,在昏黄的灯下,深深的拥抱,牵着我的手一步一步走入夜色。仅凭心的感觉在华灯初上的时候,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寻找着彼此。茫然落寞的心情,在找到彼此的那一刻,化作滚烫的泪水。
这是梦吗?
在夜的一个角落里感伤着孤独,但还是牵牵绊绊地走来,不是为谁在停留,更不是阒然锁愁眉,只当是西窗寒月,听琴等佳人,起舞弄清影,一地相思,满屋惆怅,一声告别,一次伤悲!
沉淀的岁月,托起轮转的一树繁华,便在生命的清澈中承诺,小桥流水,山野清幽,执手相牵,心映地久天长。而如今,没有了如果,那只是一场缤纷的邂逅,远去,就如同剧本的台词,将是何等的失落,在围城的边缘,谁,情愿朝朝暮暮,唱情感的悲歌,来填阙红尘蝶恋,这样与自己孤单到无声!
内心深处,情意依旧。一笔落字,思念倾城。我写一阕旧词,将心墨泼在尘世之外,轻拥一路日处的光辉,在断桥边碎碎念想。你是住在我时常泛起记忆里的那个人,你是我期待的那个人,你是我在冬天最美的遇见。把昨日的悲情,化别于长天的归鸿,让守望不再失落,让等待不再漫长!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403669.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