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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冥信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将妻子推下山崖之后,阿隆收拾好行李,退掉酒店的房间,坐上了回程的班机。

香格里拉最大的优势不过是它的名字与众不同而已,在飞机上,阿隆这样想,这地方没什么好,要不是为了实现诺言,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来这个地方,既然她这么喜欢,就永远留在这吧。

新生,终于开始了。

阿隆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在同事面前,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状,甚至还跟邻座抱怨说,妻子昨晚看电视声音太大,打扰到了自己睡觉。

临下班前,前台的姑娘告诉阿隆,有他的明信片。

他从那一叠卡片中抽出自己的,瞬间大惊失色竟然是妻子的字迹。

隆,香格里拉的雪很干净,天也很蓝,要是我们能永远生活在这里就好了。

背后的照片是蓝天下的雪山,近处一个女人的身影,穿的跟妻子死的时候一样,从香格里拉寄来,邮戳是杀死她的第二天。

阿隆急忙将明信片收进包里,生怕被人看到他异样的表情,转身走进了电梯。这是什么拙劣的恶作剧?他想不出有谁能模仿妻子的笔迹,更想不到如何这么快速而轻易地用自己的照片做明信片。难道她没有死?不可能,我明明看到她头部着地摔在悬崖下的大石头上,脑浆混着血流了一地,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这是巧合,是某个字迹相像的朋友也去了香格里拉,一定是这样,定是的。

他把明信片扔进垃圾桶,系上围巾,缩了缩胳膊,融入了冬天的夜幕之中。

一切如常的日子只过了两周,第二封明信片就到了。

阿隆原本已经把这件事忘了,但当他漫不经心地翻开夹在信件堆里的明信片时,那熟悉的字体又照着他的脑门打了一棍

隆,听说谁要是淹没在天使之城,就再也找不到出去的路了。

日期在一周前,这个邮戳阿隆认得,是泰国曼谷,背后的照片是一尊佛像,一双细长的眼睛像是嘲笑一样地盯着阿隆,疑似妻子的女人跪在它面前。

她又跑去泰国了吗?

阿隆想象不出一具尸体如何跑到泰国,捂住脑袋上的窟窿的是左手还是右手?脑浆洒在邻座衣服上了,她有没有跟人说对不起?请人拍照的时候,有没有先把脸上的血擦干净?

阿隆感到一阵恶心,这个女人,活着的时候给我添堵,死了还不让人安心。于是他跟前台的姑娘们说,以后只要是寄给我的明信片,一概不收。

到公司门口的时候,已经迟到了三分钟。坐在位子上,没有人在意他的迟到很好,和往常一样。一个下属抱着一叠杂志走过来,组长,那人从杂志间抽出一张卡片,有你的明信片。

妻子的明信片。

隆,金阁寺看起来好没真实感,就像纸糊的一样,不信你看背面。

日本,京都,时间一周前。

谁让你拿过来的?!阿隆猛地站起来,劈头盖脸地大声质问对方。下属惊愕地望着上司,表情就像恐怖片里的主角,定格在初见恶鬼时的那一帧。

阿隆翻过明信片,金阁寺在远处,如同葬礼上纸糊的祭品,站在镜头前的,是妻子惨白发绿的脸。阿隆胡乱地把卡片揉作一团,大声吼道:这破公司没法待了,你们别在老子眼前晃了行不行?

既然已经骂得人尽皆知,自然无人挽留,即便如此,辞职的流程也还是持续了将近两周。

终于完事了,公司地址跟自己再也没有关系,邮局送去只会查无此人,管你是人是鬼,爱上哪儿上哪儿吧。阿隆仿佛卸下千斤重担,头皮发麻和后背发凉的感觉都减轻了不少,今晚大概不会再梦到推她下山的场景了吧。

回到小区,他拿出钥匙捅开了门。有东西从门缝里掉了出来,是张明信片。

明信片。

阿隆猛然感觉到夜晚的寒意,它就像一条裹满鳞片的蛇,正沿着阿隆的腿缓缓往上爬。

这次是从夏威夷寄来的。

隆,到处都是人,海风很暖,但我还是觉得冷。

阿隆颓然坐倒在墙边,呆看着背后的照片妻子僵直的身体直挺挺地躺在沙滩上,开裂的伤口腐烂发黑。

我这辈子都摆脱不了你的纠缠吗?

卖房子很难,租新房还是挺容易的。

阿隆决定搬到东城去,他的东西很少,妻子的东西慷慨地卖给楼下的废品站。

书永远是最费事的,抽屉里零碎的单据、小饰物、小盒子,各种各样的卡片,有用无用都要分辨半天,再分门别类地装进袋子里。

一直忙到晚上,阿隆还留在旧房里收拾,时不时地就从角落里清理出很久之前遗失的东西:妻子的发卡,他的领带夹,心血来潮买的,用了两次就不见了。

以及一封压在箱底的明信片。虽然没有纸张发黄,但似乎也有些年头了,下面的内容很简短,是阿隆自己写的。

琴,希望你跟我一样喜欢远方,不仅是这里,还有更多更远的地方,香格里拉、曼谷、京都、夏威夷,我都会带你去的!

时间是五年前,邮戳就是这个城市。

这是他们结束两年的异地恋,妻子下定决心离开故乡的时候,阿隆写给她的,那个时候,他暗自发誓,一定要给她一份远比故乡更安逸更舒适的幸福生活。

只是后来越来越忙,越来越疲惫,那几个地方,一个也没有去成。再后来,争吵,冷战,厌恶,仇恨,直到动了杀机。

阿隆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所以,都结束了,你最终还是自己去了这些地方,不管是生是死,应该满足了吧。

阿隆扫视了一眼房间,关掉灯,准备离开,然后

他听到了钥匙捅进门锁的声音。

缓慢而坚定地拧开。

月光照在手里的明信片上,照亮背面的照片,那是这座城市的风景,在左下角,还有阿隆写的一句情话:

但不管多远的地方,都不如我们共同的家。

门被推开。

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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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花开不尽之阿莲


阿莲是一只鬼,真正的厉鬼。

她双眸血红,面目狰狞,见到血液就如同见到蜜糖的蚂蚁,目光贪婪而不自知。

然而她并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死去,又是如何成为一只厉鬼的。

她整日里飘荡在人间,看着人们勾心斗角然后悲欢离合,却再没有人在死去后变得像她一样。

阿莲很孤单,所以她漫无目的地跟着鬼魂来到了奈何桥,想要尝试着看能不能步入轮回道。

排在她前面的鬼魂一个个地顺利通过,无论是黑心的煤老板,还是面目慈祥的老婆婆。

终于轮到了她。

“你已经喝过孟婆汤了。”

孟婆悠哉悠哉地晃着摇椅,任凭阿莲站在那里,怎么也不肯给她孟婆汤。

阿莲不依,见孟婆果然没有妥协的意思,索性自己夺过汤勺,舀起了满满一大勺汤汁。

汤才到碗边,却突兀地化成一阵青烟,慢慢地弥散在空气中。

阿莲连着试了好几回,最后索性直接将用勺子取了汤往嘴边送,却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化作青烟,只得作罢。

阿莲其实知道自己肯定是喝过孟婆汤的,不然她怎么会失去记忆呢?可是既然喝了孟婆汤,就应该轮回转世才对,怎么还以厉鬼的模样游荡在人间,她又不想报仇,即便有仇也不记得应该找谁偿命啊。

看着那些新来的鬼魂鬼哭狼嚎地吼着不要投胎,要守在这奈何桥旁等人,阿莲只觉得讽刺。

她想投胎转世,孟婆不让,那些鬼魂不想步入轮回道,孟婆还是不让。眼睁睁地看着鬼差在孟婆的示意下抓住捣乱的鬼魂,强行给他们灌下孟婆汤,阿莲羡慕得目不转睛。

看得乏了,阿莲索性跳进了忘川河里,一边游曳,一边仔细地查看着里面的石像,兴许能见到几个陌生的面孔。那是执念强大的鬼魂变成的,用转世为人的机会作为交换,为的是变成石头守在这奈何桥边,保佑自己在意的人世世平安顺遂。

他们大多忘却了自己为什么会呆在忘川河,做一块没有感情也接受不到感情的石头,但每当阿莲劝说他们离开的时候,却总能得到否定的答案。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呆在这里,但我想那一定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值得我拿整个灵魂去守护。阿莲,我不能走,我不能让我守护的东西化为乌有,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

一个穿着白衫的书生如是告诉她,目光柔和而坚定。

阿莲记得他。

与其他石头不同的是,他守在忘川河里并不是为了什么至死不渝的爱情,而是在亲眼见到家国覆灭却无力挽回以后,愧疚到不愿轮回。

那日,阿莲照旧守在奈何桥旁,却被木偶一般的书生吓了一跳。已经多久没有见过这么凄惨的魂魄了!五马分尸,七窍流血,烙铁的印记更是遍布他的全身,想是已经在人间受尽了酷刑。

阿莲听到他自称‘朕’,听到他说自己的后悔,听到他哭无辜被屠杀的百姓,可还是被鬼差灌下了孟婆汤。

却没有料到,他竟是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推开了鬼差,径直投进了忘川河。

阿莲很想告诉他,别固执了,你既然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愧疚,不如投胎转世再做皇帝,向那欺侮你的敌国以牙还牙。再或者,做一个平安喜乐的普通人,快快活活地过一辈子,有什么不好的?

但阿莲只是动了动嘴,并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保留了意见,但她知道自己很羡慕书生,同样没有记忆,却有自己固执追逐的信念。

阿莲沉默地从河里爬了上来,穿着湿淋淋的衣服走到了奈何桥边,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每一个过往的鬼魂,看着他们喝下孟婆汤,来的时候明明是悲伤地挣扎着,却在之后变作平和。

她想,或许自己当年也是这样吧。因为一个人,一件事情,固执地不肯轮回,却又不似忘川河里的其他石头一般坚定,这才化作厉鬼游荡人间。所以说,她的归宿应该是忘川河,和那个书生一样,虽然想不起自己为什么留下,但留下两个字就是她存在的意义了?

阿莲不甘心。

她瞪着血红色的大眼睛,再次来到了孟婆的身边。

“有孟婆汤的解药吗?我想知道以前的事情了。”

阿莲强硬地说道,一脸你不给我解药我就霸着孟婆汤,看那些鬼魂还怎么有秩序地步入轮回。

果然有解药。

但孟婆也有条件。

孟婆说,一旦阿莲服下解药,就得马上步入轮回,带着已经知晓的记忆。

正合我意。

阿莲这样想着,并不觉得孟婆的条件有多么苛刻。

然后,她看到了自己的前世。

阿莲是一朵莲花,修炼了千年才得以化成人形,然后啊,她爱上了过路的一个书生。

书生得知她的身份以后,因着她的莲子有延年益寿的功效,竟是偷偷地将他们的一双孩子送到了炼丹的道士那里,用他们的鲜血和骨肉炼成了两颗所谓的仙丹,献给了当今皇帝。

阿莲伤心了,愤怒了,硬是毁了自己千年的道行,灭了那个国家。

这罪过,灰飞烟灭不足为过!

在阿莲还是朵莲花的时候,有一条叫做阿白的锦鲤,整日里围绕着她游曳,嬉戏。许是过于贪玩,竟是比阿莲还晚了一年成人形。那时候,阿莲已经和书生成亲有一段日子了,自然没有在意他眼中的晦涩爱意。

天雷滚滚,小小的锦鲤用自己还没适应走路的身体挡下了惩罚,形神俱灭。而被他护在身下的阿莲,虽然也是支离破碎,好在还有魂魄留下,不至于消失在这天地间。

“我要等他。”

她看到过去的自己几番挣扎,还是被灌下了孟婆汤,正被投入轮回道的时候,却被孟婆拦下。

“让她去那忘川河呆着吧,我老婆婆今儿个给你的盼头,若是你能忍着千年不投胎,孟婆我就去找阎王爷,用他那里召魂的法宝去找那尾锦鲤的下落。”

千年!现在才多久?已经千年了吗?

眼看着鬼差越走越近,阿莲再次挣扎着想要逃离。

“婆婆,求求你,我不要投胎,我错了!我要等他!千年还没有过去,我要等他!”

阿莲崩溃地大哭,却还是被投入了轮回道,带着对阿白的愧疚,带着对自己的痛恨。

“傻孩子,既然知道错了,遇到书生的时候,可不要再被引诱,好好想想围着你转悠的那尾锦鲤!”

孟婆低低地笑着,好一会儿才又‘吱呀吱呀’地摇起了藤椅。

头晕目眩后,阿莲睁开了双眼,在看到那打着纸伞的书生后,又飞奔到了湖边,果然在那清澈的水中找到了那条熟悉的锦鲤……

冥花开不尽之小七


小七原本是一只狐狸,在千年以后,成了有着九条尾巴的狐妖。

但小七依然叫做小七,过着狐狸应该过的生活,除了多了九条尾巴以外,并没有什么不同。

后来,她在蛇妖的引诱下下了山,在亭子里躲雨的时候遇上了个赶考的白衣书生……

小七就不是小七了,因为她懂得了情爱,还觉得小七这个名字不好听,在向书生自我介绍的时候,自作主张地换成了小琪。

同音不同字,就像现在的她,看起来是她,其实早已变得不像她。

陷入爱情的女人是愚蠢的,小七不是女人,却也逃不过爱情的牢笼,恨不得蠢成单细胞动物才好。

能够让小七一见钟情,足见书生有多么俊美,但更吸引小七的,却是书生的温柔有礼。

他会红着脸询问小七的芳名,会在看向小七的时候羞涩地躲闪着目光,这让小七觉得诧异,更多的却是欢喜。

那时候的小七,并不知道有些人就算不爱,也会对美貌的女子温柔有加,也会装作一副深爱的模样。不过游戏而已,认真你就输了。

小七输了。

所以她放弃了上山继续修炼,选择陪著书生一起上京赶考。

书生说,爱她甚笃。

书生说,金榜题名时,便是八抬大轿迎娶她进门的好时候。

所以她开心地答应了。

尽管书生在路上就以情难自禁要了她的身子。

尽管书生又结识了另一个漂亮的姑娘,用同样的许诺将其留住。

但是书生说了最爱她,不是吗?

京城繁华地,书生的银子很快用尽,却无法忍受困顿的生活。

“小琪,没有银子我便无法结识贵人,没有贵人,哪里来得金榜题名?”

小七虽然不懂这其中有什么联系,但她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情郎需要银子,而她并没有银子。

怎么才能弄来银子呢?

小七陪著书生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看书生指了指不远处的花楼。

书生的本意是要小七去花楼卖身,却不料单纯的小七根本不懂那花楼的含义,反而盯着那花魁身上的狐裘出神。

对呀,我有九条命,剥下一层狐皮也不过失了一条性命而已,很值得。

只是,书生居然猜到了我是狐妖吗?人人都说妖怪可怕,书生居然也不嫌弃,果然爱我甚笃。

于是小七欢欢喜喜地跑到花楼附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生生剥下自己的皮,又打听了卖狐皮的地方,果然赚到了三百两白银。

只是剥皮的时候流了太多血,明明是修炼千年的狐狸,却也忍不住脚步蹒跚,头晕眼花。

“书生,我给你赚来银子啦,整整三百两呢。”

彼时,书生正揽着阿阮从房间里出来,那知足的模样,经过情动的小七哪里猜不出是因为什么。

“好小七,我就知道你最有办法了,快把银子给我。”

书生温柔地笑着,却在从小七手里拿完银子以后刻意避开了她的碰触,任由她跌落在地。

小七不明白,书生不是爱她甚笃吗?为什么会躲开她,为什么会嫌恶地看着她,反而揽着别的女人温柔地笑。

“傻瓜,你都脏了,公子又怎么会再怜惜你呢?”

阿阮嗤笑,显然对小七的遭遇惊诧不已。同为书生在路上收来的女子,阿阮偏偏比小七多了几分自知之明,从来不曾对书生动心,也就不会真的伤心。

小七愣愣地望著书生的背影越来越远,不明白自己不过是剥了一层皮毛而已,怎么就脏了?但书生显然很喜欢自己用皮毛换来的银两,那么只要自己能不断地拿出书生喜欢的银两,他就会爱屋及乌地喜欢上自己吧?

小七这样安慰着自己,却终究没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趴在地上哀哀哭泣。

接下来的几天里,小七硬生生地剥下了自己的七层皮毛,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越来越虚弱,却在捧着银子去找书生的时候笑得甜美。

书生却总是变脸,在看到银子的时候温柔地对她笑,却在拿到银子以后冷漠地转身,就像是,就像是捧着银子给他的并不是小七,而是他的仇人。

许是觉得大家同为可怜人,原先嗤笑她的阿阮也渐渐地对她友好,告诉她书生从来都没有对她们交过真心,她的付出不过是自取其辱而已。

小七却不信。

她始终记得在躲雨的那个亭子,书生是如何温柔的笑着,说爱她甚笃,说金榜题名后会娶她。

至于书生为什么不再看她,肯定是她带的银两不够多,书生不开心了,这才对自己冷言冷语。

一定是这样的,一定!

可是她现在只有一条尾巴了,再没有能力赚取银两了,书生肯定不会再喜欢她了。

小七越想越伤心,也顾不得阿阮还在身边,低着头伤心地哭泣。

而那头,书生用小七拿来的银子四处送礼,果然结识了许多官员,甚至还被一个三品的京官定为准女婿。说是只要他能考进前三甲,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还会在给他介绍官场的朋友。

九尾狐的皮毛堪称精品,寻常人家自然是用不起的,最后几番辗转,竟是被有心人送到了皇宫里去。

“糟了!小七那傻丫头肯定是着了人的道儿了!”

着急的正是诱哄小七下山的蛇妖媚娘,如今的她可是皇帝最最宠爱的贵妃,连皇后都要顾忌三分的。

而她之所以引诱小七下山,不过是觉得对方已经到了识情爱的年纪,哪里知道长年都在修炼的小七根本不了解人间险恶,又是个痴情的种子,这才被人迫害至此。

好不容易通过种种渠道找到小七,却发现她正穿着一身薄纱,满面惊惶地推拒着轻薄她的男人。

“书生,书生!”

媚娘听到她哀哀地唤着主位上的白衣男子,对方却始终充耳不闻,偶尔投过来的目光也是不耐和厌恶。媚娘就知道,那便是骗得小七掉了八条命的负心人了。

蛇族天性冷血奸诈,知道在人间使用法术害人不妥,索性直接化作一条大蛇,卷着小七就回了山上。又用八张狐狸皮从孟婆那里换来一碗汤水,逼着小七忘却人间的种种,继续做她的小妖精。

至于书生嘛……

书生果然金榜题名,却因在皇上的宴席上借着酒醉轻薄皇上最宠爱的贵妃,夺了状元之名不说,竟是直接判了腰斩!人们不禁唏嘘,或是因着新科状元的霉运,或是感叹皇帝对贵妃的宠爱。

但这一切与小七再无关联,她不过是一只修炼了千年却只有一条尾巴的狐狸,或许愚钝,或许蠢笨,却还是当年的小七。

冥花开不尽之代替


金龙这个名牌大学上得很随意,倒不是他多么多么聪明,没有学习就幸运地成为了高考考场上的一匹黑马,而是刚好有个叫做林龙的贫困学生考上了A大,作为对方的同班同学兼资助者,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窃取了对方的劳动成果,替着林龙来了这所大学。

在金龙看来,自己替了林龙的名额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能有那么点儿小愧疚吧,但也只是那么点儿而已,不至于让他有放弃顶替林龙成绩的念头。

事情进行的很顺利。

那个年代,制度完善得并不健全,再加上中国是个人情关系遍地走的国家,只要被顶替的人没有告发,谁会闲得没事给自己树敌呢?再说了,就算是告发了,民不与官斗,最终倒霉的还不一定是谁呢。

所以在看到林龙出现在自己回家路上的时候,金龙有些诧异,有些唏嘘,却没有放弃代替对方的打算。

“求求你,不要这样做。欠你的我以后工作了一定十倍百倍地换给你,请你把我的通知书还给我。”

林龙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衬衫,一双军绿色的胶底鞋。金龙依稀记得,同学们在军训过后大多选择扔掉这既不美观又闭气的鞋子,原来林龙居然穿到了现在吗?

“除了这个,你有别的什么想要的吗?我可以拿来和你交换。”

金龙和善地笑着,私心里他并不希望和对方在这个关头闹出什么不快来,所以在林龙说出上面这席话后,他鲜有地展示出了自己只有在面对朋友时才会表露的另一面。

然而焦急的林龙又怎么会懂得他的示意呢?他只是听说自己考上了A大,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去上。学校和老师他都已经找过了,收获的除了同情的目光,就是‘代替者是金龙’这一消息。

他也不是不知道自己与金龙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只是他历尽艰辛才求来的学校,怎么可以算作他人的?所以,尽管害怕,尽管抵触,他还是来了,带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

“我不要,我什么都不要,只求你把原本属于我的通知书还给我。”

林龙颤抖着拒绝道,待看到金龙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以后,失措间竟是嘭得一下跪倒在地。

因为下雨的缘故,周围的人并不多,但大部分都被林龙的动作吸引过来,他们虽然不知道跪着的林龙是谁,却都认识站着的那个人,正是本县宣扬了很久的高考状元金龙。

“怎么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看看吧,那孩子哭得那么伤心,别是被高考状元欺负了。”

“现在这孩子呀,只抓学习可不成,还得抓抓德行……”

耳边隐约地传来人们的议论声,金龙的眼神立即冷了下来,恨不得一脚将跪着的林龙踢开,却也知道自己不能在公开场合这么做。

所以他面无表情地快步离开,却在走远后给本地的流氓地痞打了电话,说是再不要看到林龙出现在自己面前。

然后,林龙真的没有再出现在自己面前。

金龙本以为他是受到了地痞的恐吓学了乖,却在不久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的那样。

金龙报道的时候,负责签到的学姐很温柔地要他再次确认自己的信息,说是名叫金龙的学生已经报道过了,就在十几分钟以前。

金龙以为是父母又偷偷跟着来了,有些生气,觉得他们太不尊重自己的想法,以至于闹出了这么大个乌龙。

只是事已至此,再说什么也是徒劳。于是他郁闷地看了安排好的班级和宿舍号,就拎着自己的东西晃晃悠悠地往宿舍去了。

然而父母似乎是担心自己看到他们不高兴,并没有留在宿舍,而是早早地替他选好了床位。

金龙学着同宿舍的其他人将东西规制整齐后,见他们商量着一起出去吃饭,赶忙凑了过去。

“你们好,我是你们的新室友金龙。请问你们是要去吃饭吗?可不可以加我一个。”

金龙特意收起了自己跋扈的臭脾气,誓要在开学第一天和室友们搞好关系,至于以后怎么样,以后再看。

却不想三个室友竟是齐刷刷地扭头看他,像是刚刚注意这边还有一个人似的。

“你叫金龙?不对呀,那之前和我们打招呼的那个叫做金龙的是谁?”

说话的是最喜欢管闲事胖子,本来一个床位上来了两个人就够让人奇怪了的,结果两个都告诉自己说他叫金龙,可不是让人毛骨悚然。

金龙尴尬地笑了笑,只说自己有事不能陪他们一起吃饭了,又打听到第一个金龙的模样,竟是像极了记忆里的林龙。

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

金龙随便找个理由出了宿舍,打算找那几个地痞问清楚,是恐吓的力度不够还是怎么的,怎么人又跑到自己眼前晃悠了!

“黑子,你们怎么办的事!不是说要林龙再不敢出现在我面前吗?怎么人都跟到学校里来了!”

金龙没好气地质问道,接下来听到的话却让他胆战心惊。

黑子说林龙早就被他们弄死了,为了怕尸体被人发现,还专门找了十几条野狗,足足用了三天才把痕迹消灭干净。

死了?

金龙默默地念叨着,如果他死了,那出现在学校里的是谁?是人还是鬼?

等他六神无主地回了宿舍以后,发现其他人已经结伴吃饭去了,空荡荡的宿舍里,只有他的脚步声异常清晰。

“金龙。”

他听到有人在喊,下意识地投过视线,却在自己的床上看到了浑身是血的林龙,正呆呆地望着他笑。

“林龙,你,你怎么在这里!”

金龙狠狠地咽了口唾沫,不断地安慰自己,眼前的是人,不是鬼。

“对啊,我是林龙。可是通知书上写的是金龙,那要怎么办?”

林龙似乎也才意识到这件事情,显得很困惑。不过很快地,他就将目光再次投向了金龙。

“只要我变成金龙就好了嘛。”

林龙哈哈大笑着,从床上缓慢地飘下来,迅速地靠近了惊惶的金龙……

取而代之。

冥花开不尽之阿言


阿言住在杏花村的最东边,离坟园最近,离人群最远。

也曾有人质疑过村长的偏颇,毕竟阿言一个孤零零的寡妇,就算没能受到照顾,也不应该如此对待啊。特别阿言是个漂亮的寡妇,杏花村又没立什么贞节牌坊,动心思的人多了,质疑声也变得越来越大,直到……

直到阿言在村长的劝说下主动站出来说明,这房子的地理位置是自己选的,而且不打算再嫁,这才歇了他人的心思,杏花村也恢复了静寂。

阿言并不觉得自己应该再嫁,她曾经有过丈夫,虽然已经入土为安,却也常常回来看她,怎么算不上寡妇吧?既然不是寡妇,再嫁两个字就成了笑话。

只是她也知道,死人常常出现在人间是不正常的,为了不被他人发现自己的小秘密,阿言专门选了个离人群最远的地方住着,还能借着坟园吓走那些有不良居心的痞子,何乐而不为呢?

阿言的丈夫唤作阿生,就葬在坟园的最外边,离家最近的地方。

每每到了月底,阿言总会拿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来到阿生的坟前,等到手腕上的铃铛响起,就知道他已经藏好,这才笑吟吟地合上伞,心情雀跃地回家去了。

若是天气不好的时候,阿言就会提前在家中做好几天的食物,因为她知道阿生在这样的天气都可以在家里呆着,而她珍惜着每一刻有丈夫陪伴的日子,又怎么情愿浪费时间在做饭上呢?再说了,温度和火焰都是阿生厌恶的,那么她也不喜欢。

一人一鬼,一个不愿离去,一个情愿用爱束缚对方,就这么活在两人营造的谎言中,居然也乐在其中。

只是人鬼终究殊途,不想分离却不代表不会分离。

杨三是杏花村里出名的二痞子,平日里偷鸡摸狗惯了,又懒得收敛,这恶名居然传到了近邻的几个村庄,以至于他到了二十好几,却始终没能娶上媳妇。

他也急呀,特别是看着同龄的玩伴回家都孩子老婆热炕头,而自己却只能瞪着眼睛嫉妒的时候,气得起了满嘴的火泡,一动就疼。

后来,他就打上了阿言的主意。

说实话,他心里其实是嫌弃的,觉得阿言已经不是黄花大闺女了,配不上自己。可是耐不住阿言长得漂亮啊,还有很多没有婆娘的单身汉惦记着,他也就随了大家的心思,重点将目光放在了阿言身上。

在他看来,有人愿意娶一个寡妇,那寡妇应该十分荣幸才对。可是他好不容易鼓动着村民找到村长,阿言却说自己不愿意再嫁。

这是什么情况?是不满意自己啊,还是真的不愿意嫁人?杨三觉得是前者,所以他恨啊,恨阿言的坚持,觉得那是明晃晃地打了自己的脸。

是夜深。

杨三好不容易摸清了阿言的作息时间,想着既然阿言打自己的脸,不愿意嫁给自己,索性趁着夜黑风高去把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只怕阿言会哭着喊着要嫁给自己了。

坏事做多了,杨三这样想的时候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甚至还暗暗赞叹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能少花钱或者不花钱就得来个漂亮媳妇,还是哭着喊着要嫁给自己的,虽然是个寡妇吧,挡不住人家漂亮啊,传出去多威风。

杨三在看到屋里的烛火熄了后,轻松地翻进了阿言家的院子,又等了好一会儿才缓步踱到门口,熟练地用工具挑开了门上的锁。

女人特有的馨香扑面而来,杨三只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闻到的最美好的味道,再想想阿言的美貌,生米煮成熟饭的念头愈发强烈。

等到能够借着月光看清屋内大致情况以后,杨三轻手轻脚地关了门,一步步地向着床铺的方向走去……

那床上挂着轻纱,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飘荡,许是觉得炎热,女子并没有完全地裹进被子里?而是将大半个身子露出来,在月色的映照下,更是诱人。

杨三禁不住咽了一大口口水,步子也急促起来。

却不曾注意那床头正挂着一把撑开的黑伞,而那伞下,一个穿着黑衣的魂魄正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眼神诡异。

阿生本来是陪着妻子安睡的,虽然鬼魂并不需要睡觉,但为了让妻子安心,也为了让她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才躺在床上装睡。

却不想,竟是碰到了同村的痞子,看他这番动作,分明不是看上了家里的财物,而是打算对阿言行不轨之事了!

阿生本来想现形将将对方吓走,却在想到妻子充满期待的话语以后停止了动作。

“阿生,我多想你能日日陪我,锦瑟合鸣,白头到老。”

眼下不就是个和阿言白头到老的好机会吗?只要自己在杨三靠近的时候夺取他的身体,再用那把黑伞将对方的魂魄锁住,埋在坟园里阴气最重的地方,就可以代替对方在人间活下来,陪伴着阿言履行一生一世的诺言了。

阿生抿了抿嘴角,看着杨三越来越近,也轻飘飘地来到了床边……

杏花村里出了一件丑事。

说是那痞子杨三居然趁着夜黑无人的时候摸到了寡妇阿言的家里,硬是将生米煮成了熟饭,还拉着村长说是要负责,按照娶媳妇的规格娶了阿言。

阿言自是不情愿,奈何清白已经没有了,几次寻死都被人挡了下来,也就心灰意冷地接受了现实,在村长的安排下嫁给了杨三。

奇怪的是,杨三自打娶了这阿言以后,居然一改曾经的坏毛病,认认真真地做起了好人。人们对于这桩婚事不是没有怨言的,但时间长了以后,随着杨三变得越来越好,都说这是天定的良缘,再不提以前的事情了。

谁也不知道,洞房花烛夜那天,坟园角落里埋着的那把黑伞里传来了哭声,却被夜风吹散,永远都不会被人察觉。

“阿生,我们会一直到老。”

阿言自己掀开了红盖头,望着自己失而复得的丈夫甜甜地笑。

“我会陪你一直到老。”

喜烛落下红色的眼泪,在烛光的映照下,新郎的脸庞越来越模糊,越来越像曾经的阿生。

冥花开不尽之花甜


桃花村东边十里地那处,有三间破庙,也不知道供奉的是哪路神仙,只是每到十五月圆的时候,总有隐隐的啜泣声传来,骇得过路的砍柴人绕道而行不说,回家后竟是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那破庙闹鬼!

人们如是说道,更是指出了许多关于闹鬼的证据。

你瞧,从没有人知道那庙里供奉的是哪路神仙!正经的神仙怎么会有那么冲的戾气,肯定是鬼,说不定还是个厉鬼哩!

你瞧,那破庙每到十五月圆的时候就会有啜泣声传出来,可那里面分明没有人进去啊!是谁在哭?为谁而哭?可是鬼哭……

你瞧,那砍柴的刘老汉最实诚不过了,卖柴的时候从没有缺斤短两,不过是从那庙旁经过,竟连话也说不出来了,不是恶鬼谁狠得下那颗心!

流言蜚语越传越广,却始终没有人敢去那破庙里验证,而刘老汉的哑疾也换了两个大夫了,都说没有问题,可他还是说不出话。

或者,是他不想再开口。

刘老汉在得知自己的哑疾药石无医以后,沉默了很久,后来竟是自己找来木头茅草,在破庙旁搭了个草屋,就这么住下了。

人们先是劝说,要他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见没有效果后,都觉得他是被那破庙里的厉鬼吸去了魂魄,这才不顾自己的安危,硬是住到那茅草屋里当厉鬼的仆人去了。

新鲜事从来都不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刘老汉也随着那破庙一起,成了人们口中的禁忌,被遗忘在记忆的角落里去了。

其实刘老汉知道那庙里供奉的是谁,之所以不反驳村民的话,一是因为觉得没必要,二嘛,他们猜得没有错,那庙里供奉着的确实不是神仙,而是一个名叫花甜的女鬼。

在那个月圆的晚上,向来按着规矩行事的刘老汉突然就产生了好奇心,想知道那破庙里到底是什么。

静悄悄的夜,远远近近的蛙鸣,伴着忽隐忽现的啜泣声,勾得刘老汉的心像猫抓了似的,痒得忘却了恐惧。

好不容易来到破庙的门口,老汉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人发现后,这才放下柴火,推开了破庙的大门。

吱呀。

年久失修的大门发出沉闷的呐喊,让老汉意外的是,那庙里居然亮着烛光,看样子是刚点燃不久,才烧了一小截而已,桌面上也干干净净的没有烛泪。

进,还是不进?

有风吹来,在刘老汉双脚刚刚踏入庙门以后代他关上了大门。

烛光荧荧,哭声嘤嘤,刘老汉死死地攥着拳头,总觉得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有人在窥视。

“阿郎,我等你了好久。”

还不待刘老汉四处查看,那烛火上供奉的牌位处突然传来女子的嗔语,似是埋怨,更多的是爱意。

爱意?怎么会是爱意!

他刘老汉今年四十有余,没有娶妻更没有在年轻时候惹上什么风流债,这破庙存在的时间怕是比他的命都长,里面供奉的人又怎么可能认识自己,还对自己有了爱意?

荒唐,实在是荒唐极了!

刘老汉愣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那牌位上涌出一团烟雾,又慢慢幻化成女子的模样,袅袅婷婷地向他走来。

“阿郎,阿郎你为什么不说话?我是花甜啊,你竟然不识得我了吗?”

那女子伤心地啜泣着,红色的血泪一滴滴地从眼角涌出,砸在地上,形成两洼小小的血潭。

刘老汉颤抖着嘴唇,却始终没有应声。那女子很美,却美得奇怪,美得让人不敢亲近,再加上他从来不是会被女色所惑的人,对于花甜恳切的言辞就更有免疫力了。

许是看出了他的冷漠,花甜终于沉默下来,不再试图靠近他,而是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目光温柔地看着他,就像看着自己的情人。

刘老汉突然就心软了,却也知道事到如今只能按照道士的话去做。不然,那花甜一变脸,谁会为自己的性命买单呢?花甜再美再值得同情,也是厉鬼,人人得而诛之的厉鬼。而他呢,只要得了这笔银钱,就能付得起隔壁村寡妇的聘礼,也算有个家了。

刘老汉年轻时候长得还是很英俊的,虽然大字不识得几个,但温柔的脾气也为他带来了许多桃花。他也不是挑剔的人,年纪到了就听话地选了最合心意的女子,却在成亲前夕收到对方病重的消息。

总不能强求吧?刘老汉心想,就退了亲。隔了几年后再娶亲,居然还是这种情况,如是出了两次事以后,人们再不敢把女儿嫁给他,只说他命硬克妻,谁嫁了他都会不得好死。

假话传得多了,终会变成事实。就算不是事实,但他始终独自一人,好不容易在今年遇上了个同样命硬的寡妇,却要了大笔银钱作为礼金。刘老汉本来都做好孤身到死的准备了,真的,谁知道会突然跑出来个道士,说是他身上阳气重,只要他愿意将镇鬼符贴到破庙中女鬼的身上,就会付给他娶妻以后还有富余的银钱,怎么不让人心动?

所以就有了今天这一趟。

“花甜……我不是识不得你,是你离得太远,我看不清。”

刘老汉逼着自己露出一抹笑容,在女鬼迟疑着靠近了以后,果断地将镇鬼符贴了上去……

尘埃落定。

刘老汉亲眼看着女鬼慢慢地变成骷髅,又被镇鬼符烧成一团灰烬,最终飘散在空气中。

脑海里却突然涌出大段的记忆。

是谁?在他读书写字时候红袖添香?

是谁?在他高中状元的时候喜极而泣?

又是谁?在他因抗旨拒婚被斩首了以后收敛了他的尸体,在他的坟墓边,一把剪刀了断了自己的性命?

“花甜,你何必如此!”

奈何桥上,他看到自己拉着女鬼的手,痛哭流涕。

“阿郎,我会陪着你,生生世世,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那女鬼说着,摔了孟婆的汤碗,毅然决然地投入了忘川河,永世不得轮回。而他,只能随着记忆的流逝,如同木偶般走向了轮回道。

是假的吧?

刘老汉癫狂大笑,而后安慰自己说,那都是女鬼的计谋,却始终无法忘记花甜投身忘川河时候的决然。

为什么说不出话?

他亲手使得深爱他的花甜灰飞烟灭,却连抱歉都无法言说,还要这张嘴做什么!

他悔,却无法言说。

他恨,却无可奈何。

便守在这供奉着花甜的破庙吧,说不定她会回来的,不管是一年,还是一辈子,总会回来吧?

阴缘冥注定第二缘


——入校传闻

学校生活对于青少年来说,是美好的。

可是,对我来说,是噩梦一场。

我是个高中新生,家里条件不是很好,所以只能来这么一所学员稀少的学校完成我的高中旅途。

这里远离繁华闹市,远离人众喧嚣,是个环山群绕人迹罕至的环境。

“大家好,我叫白小荟,芦荟的荟,很高兴能和大家在同一所学校同个班级学习,今后请大家多多关照!”我鞠了个躬便走下讲台,眼光之余感到周围同学的气氛都很不对劲,有种我仿佛是在空气中穿梭,无人看得见的透明气泡。

在这校园的一个星期,我渐渐熟悉了环境,也交得了朋友,而且还加入了一个社团,这个社团是绘画跟书法为一体的兴趣团,每个星期都会开两次,在那儿也认识不少同学,有个跟我要好的女生,一次下课散会后,神秘兮兮的拽着我的手臂,把我拉到一旁无人的通道边。

“小荟,我跟你说个事儿。”

“怎么了?”我不明所以问。

“我跟你说,听我们宿舍的学姐说,这学校曾经发生过闹鬼事件,影响可不小呢!”

因为她是后面来学校的,没有了床位,学校只好把她分配到和上一届的人住在同一宿舍。

“不会吧……”我有点漫不经心,对于这种校园传闻,我在小说里可是看多了,怎么可能相信这种荒诞的话。

“真的,我跟你讲,那些学姐说每到月圆的时候,学校湖心亭子就会变成灰色,里面就出现一个抱着孩子的长发女生,穿着一身湖绿,在那徘徊唱歌!”

我半信半疑地看着她,脑子有种表达不出的想法,这家伙是从哪个学姐口中听来的?这么诡异?跟我看的小说情节有点不同,这大晚上人影稀少灯光昏暗的,还真让我感到那么一点心慌。

“你真的没事吧?”我摸了摸她额头。

“哎呀!小荟!你怎么能不相信我呢!”她好像有点儿急了,我立马回应“我相信我相信!”

她盯着我的脸老半天,才缓缓吐出几个字:“可我在你眼里看到了满满的怀疑!”

“好,那你继续说,看到那个抱着孩子的绿裙子女生之后呢?不会死了吧?”

“不是,我听那学姐说,凡是有对象的男女,其中一方对不起另一方,那不知情的人就会看到那个学姐,而不久,背叛的那方就会被学姐的灵魂……带走!”

我听了竟哑口无言,想反驳吧,又怕她生气不理我了,想相信吧,又有点荒唐!这叫我如何是好咧?

“这样哦……有点恐怖啊……不过还好,我没男朋友,嘿嘿。”我也只能惊讶那么一下让她开心开心。

“可是还有一种说法。”

我忽然间对她的下文感到很有兴趣,迫不及待开口即出:“什么说法啊?”

她扫视了周围,几乎没人。

“就是,单身的人,如果在夜晚瞧见那个学姐是白色长裙,没有抱着孩子的,那必定是遇到真爱。”

我能在心里鄙视我自己一下么,这么扯淡的事我居然会好奇!算了算了,不要浪费时间了。

“难道你意思说,曾经这里有一个学姐为情自杀?”

她没说话,点了点头。

过了好一阵子,这件事我也忘得差不多了,毕竟学校嘛,哪还没个半故事?只能当风吹过,左进右出啦。

这天我如往常复制黏贴的日子一样,晚饭后的洗漱准备,就去图书馆执勤了,一直到晚自习下课后才能结束。

——一见钟情

走在校园大道,忽然有种一切都不重要的感觉,特别的失落,我忽然下意识地看向旁边对面的湖心亭(去往图书馆要经过那湖)。

我好像看到水面露出半个黑色的皮球状物体,不沉不浮,不摇不晃,像是被什么定住了一般。逐渐,那个东西升出水面又一截,直到我看到那是一张灰白的臃肿人脸,那双快要看不到的眼只剩眼白,鼻子也浮肿不少,嘴巴裂开到了耳根。我能感觉是在对着我笑。

我咽了一口唾沫,定睛看着,生怕下一秒那颗头会跃出水面。

“同学!麻烦帮把球踢过来一下!”忽然什么声音闯入我的意识,把我紧张感拉了回来。我扭头顺势看到我脚边,一个黄色气排球滚到这里。

我弯下腰捡起排球,拍还给那边的人,他接着朝我看来,微微一笑的点头。那是个男学生,挺高,挺好看。

这时忽然想起我还有事,就没有顾得上回应他便匆匆跑了,时间过的真的好快。

晚上,回来的路上,我还是路过那湖,还对傍晚的事心有余悸的我颤颤巍巍地快步走过。好不好我就这么作死,非好奇地转头去看那湖面,在月光的银辉映照下,波澜粼循的水面依然那么诡异,忽然眼余光瞄到一个显眼的画面,白白的什么在一处黑暗暗的角落。

乍眼看清,真是吓得全身软了,一个女的,长发拖地,一袭白裙,裙下空荡荡的。

顿时心里有种不可抗拒的猜想,我是不是……见鬼了。

“嘿,同学!”我神经忽然抽搐了一下,感觉全身都被电麻了,腿一下子软摊。

“诶你怎么了?!”一个力道将我扶住,顺势我抬头看了一眼,还好是个人……

我赶紧拍了拍胸口,渐渐感觉腿脚有力了借着那人的力道站好来,“真被你吓死”我兀自抱怨着,那人挠了挠头,很不好意思的样子跟我说了声抱歉。

忽然看着觉得很眼熟。

“那个!你是帮我捡球那个女孩儿吧?!”他忽然开口惊呼。

我这才反应过来。

“我叫杨皓,白告的皓,你呢”他外表跟内心似乎长得一样,是个开朗阳光的男生。

“白小荟,大小的小,芦荟的荟”

他跟我说了很多在学校的趣事,而且他是大我一届的学长,跟人沟通接触从容不羁,想必是经历过很多事的人。

夜晚,回到宿舍已经是十点四十,正好到关灯时间。舍友们一个个睡得贼熟贼熟的,而且出奇的是,平常都是夜猫子今晚却手机都不在床头!对于她们一致的举动我也是无言以对了,不过早睡也好。

脱了鞋换了睡衣的我洗了把脸就上床躺着了睡梦中,我看到一个恐怖的场景,教室着火了,同学们都一动不动呆在座位上,等待着火焰将他们吞噬,任凭有的人脸上已经烧焦,出现了焦熔未完全的骨骼,也依然毫无感觉似的呆坐着。我被这梦吓醒了,端坐在床上抹了抹额头细密成滴的汗,起床喝了一杯水。

我看一眼闹钟,现在是凌晨四点半,天色还是那么暗,像泼了一层黑墨水,没有半点星光没有月亮的皎洁身影。

就这么我每天晚上都重复着这个噩梦,好像这个噩梦就是一张狗皮膏药,贴着我,甩也甩不掉。每天都从大汗淋漓中醒来的我总是心跳个不停,都快赶上心动过速的毛病了!

这天是我成为新生的第十三天,在学校的生活如果不自己找点有趣的事做是会无聊到发疯的!所以晚饭过后我没有去洗漱,而是和杨皓学长打球去了。

他身边不乏女生的包围,像一块宝似的惹来女同学的青睐。每每这时候我就会主动避开,不敢去打扰那些学姐们的……好吧这就不多说了,反正杨皓学长就是很受女生欢迎就是了。

“我们走吧”他忽然拽着我手臂,拉着我直奔饭堂而去!我想我肯定拉仇恨了,回转头一看,一双双饿狼般的眼神直冲我而来,能把我分分钟秒杀的程度。

——敞开心扉

他没有顾及身后的女生,跟杨皓学长到了饭堂对坐而看,感觉他眼里有种跟奇怪的神情。他笑了笑,似是有意试探:“你会不会怕她们?”

“啊?”我一头雾水不明所以然的。

“你知道为什么她们都那样看着你么”

“不懂,但是我看得出来,她们都是喜欢你的,对不?”我埋头不停地吃,感觉脸上热热的。

他没有再说话,这种氛围很奇怪,对于我来说。

到了时间,我要去图书馆执勤了,就和杨皓学长在食堂分道扬镳。

一路上,每每经过一个学姐身边,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令我身上的神经是弹古筝琴一般抖了又抖。可是脑海里都是他的一举一动,一个简单的笑意就能勾勒心弦。

难道我喜欢上杨皓学长了?喜欢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有点恐惧又有点想念……

妈呀,不行不行,我在想什么鬼!怎么忽然想到他。

晚自习下课后的一个钟,我也可以离开图书馆了,这时听到某个书架发出翻页的声音。我朝着那些看起来整齐摆放书本的书架大喊了一声:“同学,闭馆时间到了,请明天再来借书吧!”我仔细听了听,没有听到回音,就起身走向那些书架,一个个站道查看。没有人,快看到最后一个书架站道了,心想若是再没有人我就得赶紧离开了,汗都快滴到耳鬓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把风扇都关上的问题。

当我心惊胆战地伸头去打算只瞄一下最后的站道时,也就没那么害怕了,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在那儿手持一本厚厚的书。

“同学,闭馆时间到了……”我话没说完,他转过脸看着我,我心想怎么没见他从门口进来?一般来说每一位进来图书馆的学生我都能见到,难道今晚走神了?正在我想这些的时候他把书本合起放回书架上,“我不是来借书的,是来接你的。”说话的是杨皓学长。

我没有说任何话,也没有回他,只是转身就往图书馆门口走去。

校园大道内,我和他就像普通的同学那样说笑交谈,我一字不提刚才的事。

“小荟。我想跟你说件事。”他忽然间从像个小孩子天真的笑脸转变成一严肃的模样。

“什么?”我环抱着双手,有意地跟他拉开了距离。

“我想,我可能喜欢上你了。”他忽然站着,一副特别令我难以自拔的神色看着我。

顿时感觉脑袋被大幅度电流通击了全身,酥酥麻麻的,还有些头脑发涨!

“呃,天很晚了,我该回去了。”我没敢看他,生怕自己会因为紧张而胡说八道甚至手脚错乱。

他没有再说话,我头也不敢回地往宿舍楼方向快步走去。

此后的几个晚上我都彻夜难眠,脑海里满满都是杨皓学长的脸孔,他的身影在我脑海挥之不去。我觉得我要完蛋了,白天上课经常走神,而且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班里的同学都一致的安静,甚至可以说有点吓人。闹铃小的几乎听不见,所以经常分不清上课还是下课。

好在兴趣团有个开朗的能说会道的同学,不然我可能会被闷死。

这天晚上又到了开团时间,我早早地准备好带上书法用具便赶往图书馆楼下的大教室,大教室是专门准备给学校七大兴趣团开团所用的场地。

这是开学以来第六次去这个兴趣团了,通知上说今晚社团部部长会召集七大兴趣团开会,开会结束后才能进行后面的往常。

因为书画兴趣团都是各自练习书写绘画,用到墨水的时候怕把衣物弄脏,所以穿了全身黑,纯色的体恤一身黑之间裤头有点松的原因,扎了白色的腰带,穿了一双纯白色的帆布鞋。看上去黑白两色分明的我似乎有些奇怪,女生们投来的目光都是发现新大陆似的。

“小荟!我在这!”就是那个挺活泼开朗的女生,告诉我这个学校传闻的。

我朝她挥了挥手,示意我看见了。

和她一起去到大教室,人也快坐满了的说,就剩前两排居然一个人也没有,我看了看后头,几乎都是隔空的座位,我就拉着她在第二排坐了下来。刚坐下就有人在唏嘘什么,大体没听清楚。

有个人就是我们兴趣团的会长开始主持纪律,本来哗然一片的全场瞬间安静下来。

我朝后面扫视了一眼,也不知道我干嘛,他是上一届的,在场的座位上都是和我同一届的,怎么可能有他呢。

“小荟,快坐好!”她在身旁提醒了我,我转眼回看,一眼便落在某人身上。顿时心咯噔一跳,脸上有点热热的。

“大家请安静,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社团部部长,是管理七大兴趣团的管理者,杨皓。”他介绍后的目光忽然移到我这里。

霎那感觉我们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他是为学校做过不少劳力的人,我不过是一名普通不过的新生。他高高在上,我只是一棵不起眼的小草。

他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说着,我在台下静静地听着。看着他现在的形象,和我认识的那个温柔阳光的学长完全不一样。现在他的身份,是社团部部长,不是和我有说有笑的学长。给人的感觉除了严肃就是冰冷,斟酌他的字句,仿佛成了我在这时间中最感兴趣的事。

——我在逃避

我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笑说,我算什么啊,不会温柔不懂感情,甚至还无趣得要死,人家怎么可能会对我这样的人感兴趣?呵呵,我是第一次这么自嘲自讽。

开会完毕,他让各兴趣团会长留下,其余常委带成员继续开团。

我的眼神总是不经意地寻找他的身影。我在干嘛?难道我真的喜欢上他了?

对了,其实我是这个兴趣团的常委之一,绘画方面比较出众,所以被上一届的常委选中。

我对自己说不要再想那些无稽之谈的事了,拿起毛笔就开始入神地画,我最擅长的玉兰花。

“嗯,不错啊”忽然那个声音在我耳边出现。心里不由得与手一致的颤动了一下。

“部长也觉得不错吧?这可是小荟的拿手画喔!”她开始给我戴上光环了,可我不想这么……

“画好了,可以送给我一幅么”

“嗯。”我没敢抬头看他,只是点了点头应了一声。目光之余看到台阶上他走下去了。

“我滴天呐,可把我吓死。”看见杨皓走了以后我兀自把绷紧的神经放松了,那死丫头真是话多没地方说啊!

“你怎么了?干嘛看起来跟跑了八百米似的满头大汗?”她探过眼问道。

“大概是太热了。”

“是吗?可空调现在是16度诶,你还能热成这个样子?”

“……”我真是无话可说,能感觉我额角的三条黑线在对她无语着。

其实我手心已经在冒冷汗了,顿时骨骼仿佛被冰了一般,有打喷嚏的冲动。

这是我激动后的害怕才会出现的现象。

兴趣团时间结束后,我没有打算把刚才那幅画拿去给他,而是趁着人群多多混淆其中赶紧溜走,因为我瞥见他和我们会长在谈话,估计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记得他刚才说过什么。

——阴缘是有意而为还是冥冥注定?

正当我在暗暗窃喜的时候,一个声音出现在身后,“小荟,你是不是,害怕我”

“啊,没有啊。怎么可能,你又不能吃了我。”我装作不经意地回答,似乎挑起他的笑点,“喔?呵呵……”

“笑什么?!”我下意识就脱口而出,板着脸对他。

杨皓没有说话,把我拉去教学楼对面的湖心亭。

“你干嘛,有事说在校园大道说不好了?”我问。

周围黑漆漆的环境,使我想起她给我说的那个传闻,会不会见到鬼?话说是见过一次鬼了,可还是挺恐惧的。校园大道的学生们很快都回了宿舍或者去了饭堂,这灯光也照不到的湖面走道,让我有点心慌。

“白小荟,你不可以逃避我。”

我没敢抬头看他,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忽然他搂着我腰,圈着我肩膀,一挡我脑袋的转向他就覆唇吻了上来!

我来不及的反应,就像是瞬间被超高压电伏击了全身,唇上的感觉是从未体验过的,形容不出的,令我大脑刹那空白一片,只能感到他的鼻息温热,有淡淡的玉兰花香……

他怎么会,怎么会……吻我?!

一时间转不过来的思想告诉我应该推开,可是他力道确实太大,任由我使出多大力气也丝毫不能让他离开我。

我只能是像一只小羊羔,任由他“宰割”。

不知道吻了我多长时间,时间如瞬时凝固了,周围只有树上散发的花香,连虫声都听不到。

那炙热的感觉,好像令我开始欲罢不能。可他已经放开了我,不过他再次将我拥入怀中,我听到他似哭的感叹,“我不想……不想你再离开我,荟,我一直无法忘了你,对不起,是我太自私。”虽然我听不懂他说话的意思,可是莫名的内心,有种钻痛感。

“你怎么了?”我小声地问了一句。

“别说话,我只想这样抱着你。”

这一晚,我印象最深刻。那个传闻,我想,没错。

终于,我知道了为什么他会对我如交往了多年的恋人,用情至深。

其实我已经死了,他是一名能通灵的人,用他的三十年阳寿换我灵魂陪他半年。

除了兴趣团那个女生和他,没人看得见我,而反应,也不是对我表现的,看起来像是对我的表现其实都有他在场。因为她也死了,而杨皓,是一名通灵师。

生前,我和他是同一届的同学,经过许多事,可最终没有听到他真实的想法。然而随之悲剧发生了,一次郊游中我不慎跌下悬崖,从此与他阴阳两隔。他说他对我难以忘怀,便与阴间做交易,后面我才明白他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是啊,他确实太自私了,三十年,他可以活得很有意义,可以帮助更多因为阴间事苦恼的人解决问题,却用来让我灵魂不息陪他仅仅半年。

命中注定的冥份


“这是哪里啊?”海潮按住太阳穴,头疼欲裂,蹙眉抬头看了周围,四周白茫茫一片,满是模糊不清的画面,自己置身其中。

他努力寻找着仅有的一丝记忆,脑海中的画面断断续续的,夹杂着头部的疼痛,眼前的画面如走马灯般的闪过。

原来自己是在女朋友的生日派对上给她庆生的,画面一转,他的手中提着一个酒瓶,摇摇晃晃的穿梭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人太多,躲闪不及的路人被海潮无意的一撞,疼得撕牙咧嘴的。

对着一个喝醉的酒鬼,有的是自认倒霉走开,有的已经撸起拳头就差没朝海潮那轮廓分明冷峻的脸上狠狠揍下去,被身边一同逛街的朋友急忙的拉开了,避免了一场打殴。

画面唰唰的快速闪过几个画面,海潮的女朋友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画面一闪,海潮一脸绝望,几个踉跄,仰面朝天躺在马路上。

过往车辆来来往往,靠近海潮的一辆车子在他倒下的一瞬间,急忙的打了方向盘,司机摇下车窗,凶神恶煞的朝海潮怒吼一顿后,才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说什么,海潮根本不想知道,他就这么横躺在马路上,最好就此一直长眠下去。

每当车子从海潮头顶行驶而过,不少路人为他大胆的行为捏了一把冷汗,却没有人上前把他拉回安全的位置。

一辆开着远光灯的奥迪轿车来势汹汹,车上的人仿佛没有看到躺在地上的海潮,驾驶的速度丝毫没有减弱。

远光灯照在他的侧脸,勾勒出很好看的线条,一道强光掠过,充斥整个画面,紧接着空白一片。

画面就此中断,海潮缓缓地从冰冷的地面上站了起来,愣愣的注视着双手,难道…我死了?不可能,他不会接受如此荒唐的可能,一定有人。

海潮坚信一定会有人在附近的,迈开腿,漫无目的的朝前走去,自己身处何处无从知晓,唯有一直走下去,说不定会找到出路。

白雾腾腾,不知道走了多久,海潮隐约的看到一个距离自己大概有两个人高的牌匾上写着"阴曹地府"四个大字。

是在拍戏么?海潮抬脚前往,也许那里会有人能解析自己心中的疑惑。

“不要再往前走了…”海潮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停住了脚步,身后传来一声轻柔的声音,似有似无。

莫非有人跟自己一样置身于白雾其中?海潮脸上浮现了难以遮掩的兴奋,但当他回过头去,身后空无一人,伴随自己的,除了白茫茫一片的雾气之外,多的是只身一人的孤独和惊慌失措的孤独感。

海潮失望的垂下眼帘,落寞再次迈起腿,往前走去,当脚跟写着“阴曹地府”四个大字敞开的门只差临门一脚,海潮霎时被身后的一股强大的力量狠狠的给扯了回去。

被扯回去的那么一瞬间,海潮看到无数只干枯的手抓从门口朝自己张牙舞爪的抓过来,索性被身后的力量一拉,不然,难以想象,自己被拉进去会是怎么样一个后果。

“谢…谢”话音未落,随即响起是尖叫声,声音来自海潮,“鬼呀…”

任凭海潮怎么挣扎也无法挣脱开身后的束缚。

“闭嘴,再吵,你我都活不了。”海潮心有不甘,却也乖乖的闭上嘴,他想活命,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此。

张牙舞爪的枯手没听到声音,竟然慢慢的退回去了,而海潮的往后移动的身子也停了下来。

这才敢回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女子长发系腰,身穿一身休闲服,看样子也不像是古代人那般会武功的人,可是…一回想起女子长发乱舞,面目狰狞捆住自己往后拉的画面,海潮顿时全身打了冷颤,画面太美,无从想象。

跟现在…海潮不由的多瞄了对方两眼,跟刚才的画面简直是两个人。

“还呆在这里干什么,等着被小鬼抓回去么?”江微瞥了海潮一眼,说道:“跟我走,只有躲过小鬼的抓捕,14日一到,你就可以返回阳间了。”

“回阳间,那…”海潮激动的抓住了江微的肩膀,似乎用力过度,江微的脸上微微蹙起了眉头。

“对,对不起。”

江微没打算责怪,自己来了这里一个多月了,第一次看到被小鬼遗落的鬼魂,一个月的时间,江微也摸索清楚,通常命不该绝的鬼魂,下了地府都会被遗落,时间对不上的话,小鬼们一时间是没有察觉的,不过要在它们还没察觉的时候重返阳间,如果被发现了,就算命不该绝,也会小鬼们以阳寿已尽的理由,把别的鬼魂送回阳间去,到时候就算能回阳间,也只能一辈子当个孤魂野鬼。

“还不清楚吗,现在你就是一个鬼魂,你已经死了,不过还有活命的机会,想要回阳间就得听我的。”

自己,竟然已经死了…现在的海潮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横竖都得死,不如听天由命,放手一搏。

而且,直觉告诉他,这个女的不会伤害自己的,单单凭刚才对方救自己就可以确认,他们是一路人的。

“谢谢你,我叫海潮,那你…”

“我叫江微,此地不宜久留,在待下去会被小鬼发现的。”

说完,江微抓住海潮的肩膀,一跃而起,三两下子跳离了白雾环绕的范围,一晃眼,眼前的景色秀丽非常,溪水长流,绿水青山的。

“这里的水有神奇的功效,我长发能捆住你,也是靠它,不过你最好不要碰…”不过,显然江微的话起不到一点作用,她无奈的看着海潮变成一个黑毛球体,真不知救他是对是错。

“鬼婆,求你帮个忙。”江微把海潮带到了一个客栈,向一个老妇人求助。老妇人的长相十分怪异,三双眼睛,鼻子是塌陷的,嘴上还张着獠牙。

虽然自己是被茂盛的毛发所覆盖,海潮却看得十分清楚老妇人的长相。老妇人上下的滚动着六颗眼珠子,然后附身在江微耳边说了什么,接着从身后的柜子里拿出一个空瓶子往江微的嘴唇边上一放,一股绿色的气体慢慢从江微的口中飘至空瓶里,直至空瓶满了,老人才把装满绿色气体的瓶子收起,再从另外一个盒子里抓起一把类似盐巴的东西往海潮身上一撒。

奇特的事情发生了,长在海潮身上茂盛的毛发一下子消失不见,人反而比之前要多了几分俊俏。

“刚才那个绿色的是什么东西?好像很神奇的样子。”海潮明显能感觉到江微被老妇人夺去绿色气体后,整个人的气色要苍白上好几分。

“你……闭嘴,不要说话,从现在起,给我好好呆着,没有我的指示不准离开半步。”

江微喘着粗气,被鬼婆吸走了十年的命,身体的状态明显不如前了。

命对江微来说,早就在心爱的男人辜负自己就舍弃掉了。

十年的命对江微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如果不是鬼婆的开导,或者她就在阴间当个孤魂野鬼,可是现在,她宁愿把命卖给鬼婆来获取自己想要的,要用最后的能力回到阳间,给负心男人一点教训。

“你没事吧,要不要休息一下?”海潮担心询问了下,江微的脸色看起来确实不是很好。

“不用,快走。”江微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情况,还有两天,她已经躲了一个月了,就差这两天,那个负心的男人一定要受到教训。

看到江微一脸怒气,海潮识趣的站到一旁,不再说话,都说女人发起火来,火车都拉不住的。

旁边的风景看上去不错,他可以往那靠一靠。

“今晚就在这里睡吧。”

海潮踢了踢稻草铺成的床,皱了皱眉头,这地方能睡人?抬头对上了江微杀人不偿命的眼神,海潮的嘴角僵硬的扯了扯,动作夸张得扑倒在稻草床上,宁可得罪小人,也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江微随后也回到自己的床位,他们之间的距离也就相隔两米。

经过一番折腾,海潮算是搞清楚了,阴间跟人间没什么区别,唯一的是有的人长得奇形怪状以外,就是阴间的所有东西都是灰蒙蒙。

环顾了周围,一间破庙,像似被荒废了许久,除了他们所处的位置有稻草铺着,其他的位置都很潮湿,有的地板上已经长满了青苔。

她就是在这里躲过一个月的?海潮难以置信的看向她,那个男人到底是对她做了什么事让一个已死之人有如此想返回阳间的执着?

“你是怎么死的?”话一出口,海潮就后悔了,不过这次居然破地天荒的没被江微吼。

一个月了,自己已经整整一个月没有跟别人交谈了,除了去找救过自己的鬼婆外,没再跟其他人交流过。

也好,起码现在有一个听众,江微慢慢的道出自己死亡的真相。

原来,在阳间时候的江微是即将步入礼堂中的新娘,每个女人对婚礼的憧憬,无限美好的想象。

可是江微却发现自己的姐妹跟丈夫有苟且之事,一段感情的最忌讳的事情偏偏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因为担心江微会把他们的事情发现,索性在新娘休息事把江微给杀了,制造成意外的现场,掩饰江微死亡的真相。

说到此处,海潮有那么瞬间看见江微的眼角眼泪轻垂。

想开口说些什么,江微侧过身,背对着海潮,哽咽道:“不早了,早点休息吧。”

海潮望着她的背影,欲言又止,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来安慰她。

折腾了一天,体力消耗太快了,海潮望着她的背影,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大早,阳光温和的投射在庙内,海潮伸了伸懒腰,江微的床空空的,不见人影,不过在稻草上,海潮发现一个用稻草编织的蝴蝶,挺可爱的。

“哥哥,请你吃饼。”不知道从那里冒出一个5,6岁的孩子,胖嘟嘟的,样子看上去十分可爱,他的手里还拿着一块饼。

“谢谢你呀,小朋友。”虽然不明白孩子从那里冒出来的,不过望着他手中的大饼,海潮的肚子不争气打起鼓来,他接过孩子的饼就往嘴里送,看他一身装扮也是有趣的。

抬起头的时候,孩子不见了,倒是看见了江微出现在门前的身影。

江微一进门,看到海潮手中的饼,眉毛都皱到一块去了。

“那饼是哪来的。”

听到江微这么问,海潮这个二货居然以为江微要跟自己抢东西吃,把饼放在怀里护着说道:“是一个小朋友给的。”

“那个小孩子是不是穿着一身绿色的肚兜,绑着两条小辫子。”

海潮没回答,一个劲的点头,他要趁机把饼吃完呀。

完了,这是鬼婆曾经说过的鬼探子,一般人对孩子的警惕性会变低,只要吃了他的饼,鬼差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抓到在外面游荡的野鬼。

对此类的野鬼,会烙上丙的印记,就算是阳寿未尽,一旦到了这个地步,想要从返阳间的机会为零。

特别是死后不去报道的,会被剥夺终身监禁,不得重返阳间讨食,只能在阴间游荡。

“你知道因为你这个饼,我们都有可能回不去阳间么?”

海潮一听,吓得把剩下一半的饼丢掉,满脸后悔。

“你会救我吧。”

“不会。”

江微倒是回答得直接了当。海潮脸色一下子被吓得铁青,江微却在一旁憋笑成内伤,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说笑的了,他居然当真了,真是一个可爱男人。

他们都是一路人,不救他还救谁。

不过现在这里已经不能再逗留了。

“走吧,这里已经不能再逗留了,现在起,要跟鬼差玩游击战了。你吃了鬼探子的饼,鬼差很容易鬼抓到你的,万事小心点。”

如果不是有鬼婆介绍的溪水给予特殊的能力,江微恐怕也没有这么多的体力陪鬼差耗,还带着海潮。

一天时间下来,江微为了躲开鬼差的缉拿,不停的更换所在的位置。

最终,鬼门关打开最后的5分钟,还是被鬼差发现了,两个孤魂,对战10个人高马大的鬼差,胜负已出,江微却没打算束手就擒,她看向身边的海潮说道:“不管结局如何,请不要辜负…”

话音未落,江微跟海潮被突然上前来的鬼差不设防的挥起刀,两个人站着的位置中间被劈开了一道裂口,两人被巨大的冲击力震开几米远。

“快,那个女的有特殊能力,把她先抓起来。”

一阵巨大的灰色漩涡在头顶展开,看来鬼门关已经打开了。

江微跟海潮纷纷被擒住,江微也慢慢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能力在快速的褪去。

“对不起,连累你了,如果不是我…”海潮惭愧的自责,都怪自己一时贪吃,不然的话…

“别忘了,回去好好活着,把我的那一份,也一起活下去。”

江微淘气的朝海潮一眨眼,微微一笑。

“什么?”海潮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江微挣脱来鬼差的铁链束缚,拼尽最后的的力气把海潮送上漩涡里,海潮很快消失再漩涡中。

“希望你以后好好的,活下去吧…”

“医生,医生他醒了。”

“哎呀,我的老弟呀,你好好的一个男人,世界好女人那么多,为龙艳那种女人不值得。”

一睁开眼,海潮就看到自己一起长大的几个儿时兄弟,忙成一团。

环顾四周,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在身边查探着自己的状况,空气中弥漫着医院的消毒药水味道。

我…返回阳间了,可是为什么自己却开心不起来,尽是失落。

“以后吧,病人别再喝酒了,不然的…”海潮看着医生嘴唇一张一合的叮嘱,自己却什么都没听进去。

之后海潮恢复单身,朋友介绍了几次相亲都以失败告终。

“这个,听我说,最后一个,这次不行,哥们再也不烦你了。”海潮的兄弟拍拍胸口,胸有成竹的说道。

海潮只好跟着兄弟到相亲的餐厅去,等了半个小时不见人来,正准备离开,一个高挑的身影出现在餐厅门口,那略带歉意的笑容,几乎霸占了海潮脑海整个画面,她手中提着用稻草编织成的蝴蝶格外醒目。

海潮回应的朝她微微一笑。

这次,感觉对了。

冥花开不尽之捉迷藏


按说菲菲不应该留恋这个地方,毕竟阳光福利院里并没有传说中温柔的院长,有的只是冷漠和责骂。

是的,菲菲是个孤儿,在被养父母领走以前一直居住在阳光孤儿院,整整五年的时间。

她原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到这个地方,却不想等到自己有了女儿以后,居然生起了回来看看的念头。

菲菲从来不是个性格拖沓的人,虽然对这奇怪的念头很不理解,但经济条件跟得上,索性直接带着女儿驾车来到这里,遂了自己的愿。

阳光福利院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是把外面整个翻新了一遍,并没有其他的变化。

装模作样。

菲菲这样想着,对于院长的接待越来越敷衍。刚好她的女儿吵吵着要小便,她就趁机打断院长的介绍,询问了厕所的方位以后,就带着女儿逃离了这里。

奇怪的是厕所居然是隔间的,要知道这福利院的整体水平都不高,甚至有些教室都还是水泥地,孩子们就用着半旧的课桌听老师上课。所以在大范围下看到这个明显高出一等的厕所设施,菲菲才会感到诧异。

小孩子总是想起来一出是一出,偏偏大人还不能和她计较。这不,小姑娘上完厕所后非要菲菲陪着玩捉迷藏,还不等她反对,就嗖地跑进了厕所,不知道躲到了哪个隔间。

菲菲无奈地喊了几声女儿的名字,语气从温柔到严厉,却并没有得到女儿的回答。实在是无计可施了,又想着出去了也没什么别的事,这才拿着自己的包包进了厕所,想着一会儿找到女儿了一定要好好地教育她,不能在厕所里玩捉迷藏,不然的话就会……

不然的话就会怎么样呢?

话到喉咙却戛然而止,菲菲有些郁闷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开始回想自己到底是从哪里听到‘不能在厕所里要捉迷藏’的说法,感觉答案隐隐约约地靠近,又在她快要想起来的时候忽然飘远。

菲菲摇了摇脑袋,试图将脑海里突然产生的杂念剔除掉,却发现自己恍惚中居然看到面前蹲着个穿着睡衣的小女孩,抱着个破旧的娃娃呆呆地望着自己,那表情似是委屈,仔细去看的时候却又消失不见。

也对,这厕所里除了自己的女儿以外,哪里来的什么小女孩,肯定是她看错了。

菲菲这样想着,开始一边呼唤着女儿的名字,一边从厕所下面的缝隙里检查着厕所的隔间。女儿今天穿了红色的小皮鞋,是她上个月带着她去商场买的,她一直都记得。所以只要看到红色的小皮鞋,就肯定是自己的女儿没错。

厕所里空空荡荡,只有菲菲拉开厕所门时产生的吱呀声清晰可闻。

吱呀,吱呀……

已经检查过左边一排的隔间了,都是没有人在的,也就是说女儿肯定躲在右边的隔间里无疑。

既然笃定了女儿的位置,菲菲也就稍稍放下心来,检查的时候也不像之前那么急迫,就连喊女儿名字时候也是拉长着声音,颇有些敷衍的味道。

就剩下最后角落里的一个隔间没有检查了,菲菲甚至都懒得再从缝隙里看,只确定里面有人以后就不断地敲击着厕所门。

“乖女儿我找到你了,快出来,别跟妈妈闹了啊。”

菲菲诱哄着,却无论如何也没听到女儿的回应,不耐烦之下,索性占着身高优势,来到隔间的旁边位置里,踩着马桶往里面瞧。

“你不乖哦,妈妈可要生气了。”

菲菲呆滞地盯着空荡荡的隔壁,不明白这唯一有可能的位置为什么没有女儿的身影。

不要在厕所里玩捉迷藏!

菲菲突然又想起了这句警告,还来不及找到它的出处,就听到空荡荡的厕所里传来小女孩的哭声。

压抑的,惊恐的,伤心的哭声。

“是谁?”

菲菲大声询问着,她平日里虽然因为工作与女儿并不亲近,但也听得出来这并非女儿的哭声。

哭声断断续续地,并没有人回答她。

菲菲开始担心起自己女儿的安危。女儿明明是在这个厕所里玩得捉迷藏,她检查了所有的隔间,除了一个空着的全封闭隔间以外,其他地方根本就没有人。那么问题来了,她的女儿呢?厕所的隔间又是如何锁上的?

正在她急得快要发疯的时候,那哭声终于停了下来,厕所里也恢复了安静。

“妈妈,我在这里!”

菲菲听到自己的女儿这样喊道,像是就在自己耳边,又像是离自己有很远的距离。

菲菲再次从最后一个隔间开始检查,一直检查到门口,却还是没能发现女儿的踪影。

“妈妈,我在这里啊!”

菲菲下意识地朝声音传来的地方望去,终于在最里面的隔间门口看到了自己的女儿,穿着自己买的红色小皮鞋,笑容调皮。

菲菲快步地跑了过去,却在抱起女儿以后,讶异地在她的怀里看到了那个破旧的娃娃,再仔细去看女儿的脸,才发现怀里并不是女儿,而是方才突然出现的小女孩。

“你是谁?我女儿呢?”

菲菲慌忙将女孩放到地上,后退到安全距离以后,死死地盯着她。

小女孩却只是忧伤地望着她,泪流满面。

“菲菲,你为什么不回来找我?我好饿,好冷啊……”

小女孩说着,将怀里的破娃娃抱得更紧,似乎只要这样做就能忘却饥饿和寒冷似的。

记忆纷杂,菲菲狠狠地捶了下自己吃痛的太阳穴,终于想了起来。

那是菲菲刚来福利院不久的时候,因为性格开朗,很快就交到了许多朋友,而其中就有一个叫做莎莎的,关系最好。

那时候,孩子们在阳光福利院最好的娱乐方式就是捉迷藏,而有厕所的隔间更是被躲藏者所青睐。

后来,莎莎躲了进去,菲菲却因为中途被其他朋友拉着一起吃午饭忘记了寻找。于是,莎莎孤单一人在厕所里从上午等到了下午,又从下午等到了黑夜。

小孩子本就虚弱,又是严冬时候,等到人们在第二天早上发现莎莎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僵硬的尸体。

菲菲很害怕,恰好这时候有对夫妇过来领养孩子,又刚好挑中了乖巧安静的她,她便急急忙忙地离开了。

她没有带走福利院里的任何东西,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将与这里有关的一切统统忘记。

而她真的忘记了吗?菲菲带着并不存在的女儿重回阳光福利院,终于找到了答案。

冥花开不尽之苏苏


苏苏长得很漂亮,并不是时下流行的离尖下巴,小脸蛋,却偏偏有一种娇俏的美,让看到的人都忍不住赞叹。

都说漂亮的女孩没大脑,难能可贵的是,苏苏的功课也很不错,大学上的还是本省最好的学校A大。

许是为了沾名校的光吧,A大的对面开了个‘鹏程学院’,算是个民办的三本院校。听说啊,这个学校的启动资金都是由多个土财主赞助的,为的就是让他们那不成器的后代有个学校混。没有人去验证过传闻的真实性,但鹏程学院的学生个个都很富有倒是没错,瞧着上学都来著名车,还经常能听到他们因为谁的车子过时而发出哄笑声。

本来两个学校隔着一条街道,总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鹏程学院的公子哥儿们纷纷将主意打到了A大的学生身上,觉得找个名校的女朋友很有范儿,要是再漂亮点儿就更好了。

更让人觉得荒唐的是,他们的家长居然也支持这种行为,声称就是要找个名牌大学生做儿媳妇,这样的话,别的先不提,至少后代的智商有保障啊。

得到了家长支持的他们愈发有恃无恐,从最开始的在校门口勾搭,发展到将豪车开进A大,或是利诱,或是威逼。

作为A大有名的美女,苏苏毫无疑问地被盯梢了,只是她向来洁身自好,又看不起这些所谓的富二代,所以任凭对方如何威逼利诱,除了无视,还是无视。

??按说你情我愿的事情,苏苏既然不情愿,这事儿多半就黄了。

偏偏追着苏苏跑的那个富二代是个属驴的,你越是拒绝,他就越是上心。他甚至还在公开场合当众承诺过,一定要在一个月以内把苏苏搞上手。

有相熟的朋友听说了这个传闻,赶忙托人告诉了苏苏,让她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迷了心,毕竟对方压根儿就没打算对她动心。

苏苏点了头,心里更加鄙视他。

富二代叫阿豪,挺衬身份的名字,偏偏做出来的事儿没一件拿得出手的,也只能算作土字旁的‘壕’了。

一个月内,阿豪送过玫瑰,送过豪车,约过咖啡,更陪过上课。但苏苏除了拒绝就是回避,在他看来那可是一点儿面子都不给的。

爱,会生恨。

不爱,也会生恨。

特别是一月期限将到,阿豪的狐朋狗友们看他没戏,纷纷拿这事儿打趣他,说他魅力不够用钱凑,然而魅力值太差了,钱都凑不够。

阿豪怒得红了脸,却也只是随着众人一起笑笑,好像丝毫不介意被打趣的人是自己。只是心里却恨极了那个不识相的苏苏,觉得她拿乔太过,害得自己被众人嘲笑。

一定要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阿豪心里这样想着,私下里安排了人去调查苏苏的生活习惯。

正是双休日,苏苏做完家教后疾步往学校赶,生怕被锁在宿舍门外,还要向坏脾气的寝管告罪。

“我最后再问你一次,要不要给老子当女朋友。”

阿豪却突然从后面抓住了她的胳膊,恶声恶气地问道。

苏苏吓坏了,拼命挣扎却始终无果,惊慌失措下,连‘救命’都喊了出来。

眼见着周围人都被苏苏的叫声吸引,阿豪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她拉到路边,塞到了自己的车上,而后开着车扬长而去。

“你要做什么!”

苏苏拼命地拍打着车窗,试图向路边的行人呼救,却由于车速太快,她又没有系安全带,反而被突然的急刹车弄得撞到玻璃上,竟是昏了过去。

阿豪想了想,索性将她带到自己常去的别墅,想着先逼她同意做自己的女朋友,再带到一会儿的聚会上,总得把先前丢掉的面子挣回来不是?

苏苏刚醒过来,就听到阿豪再一次的逼问。如今的她哪里敢再拒绝,阿豪就是一个疯子,若是没有随他的意,谁知道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么。

阿豪很开心地将苏苏带去了聚会,本意是炫耀,却不料整个房间的人都目光迥异地盯着他看。那眼神里有质疑,有嘲弄,甚至还有恐惧!

“怎么了?”

阿豪搂着苏苏的手臂紧了紧,不太明白这突然的安静是为了什么。

对于房间里的气氛,苏苏也很诧异,却理智地保持了沉默。

“哥们儿,你别是喝酒喝晕了吧?哪有什么苏苏,你是一个人进来的啊!”

有相熟的朋友忍不住开口,打破了现下有些僵硬的气氛。

苏苏第一反应就是去掐自己的脸,在发现果然没有疼痛感以后,终于接受了自己已经死去的事实。

只是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呢?

苏苏百思不得其解,待将先前的记忆整个梳理了一遍以后,开始怀疑车上的那次碰撞。

而阿豪呢,还愣愣怔怔地搂着怀里的鬼,半天没反应过来。

怎么会是鬼呢?

阿豪皱着眉头,怀疑地望着满屋子的人,期望他们告诉自己,只不过又是一场恶作剧。

并没有。

大家在发现阿豪依旧维持着搂抱的姿势以后,也顾不得再去确定什么,纷纷大叫着跑出了房间。

于是,偌大的房间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

不,是一人一鬼。

按说接下来应该是理所当然的鬼复仇现场,而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发展的,只是最后阿豪还活着,险险逃过了一劫。

倒不是苏苏圣母心突然发作,而是就在她下手的时候,却忽然想起了自己死的时候,好像相似的场景。

密闭的房间,狰狞的男人,激烈的反抗,失措中的死亡。

她想起来了。

她早在被阿豪拉上车之前就死去了,被那家喝醉的男主人生生扼死在房间里,只因为她不堪忍受对方的轻薄,说出了报警两字。

阿豪听她回忆了自己的死因以后,竟是直接打了110,还要她放心,说是一定会为她报仇。

线索太明确,苏苏也很快就沉冤得雪,然而她似乎再不能离开阿豪的身边,即便外面烈日炎炎。

苏苏不懂得为什么,就像她不懂得自己死去后为什么只有阿豪看得到她一样。

那日在大街上,人们之所以将目光投过来,想来不是因为她的呼救,而是诧异于阿豪怪异的动作吧。

苏苏并不觉得阿豪有多么爱她,然而在对方听到自己似乎无法再离开以后,并没有恐惧害怕,反而欣喜若狂。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

阿豪并没有对她说过爱,却将别墅买在了远离人群的地方,一直保持单身。

“我要对你负责任。”

阿豪别扭地说着,却不知道这借口找得有多烂。

也对,谎话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何况是爱情呢?即便是假戏,用了心以后便是真做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80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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