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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格子衬衣的思念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蓝格子衬衣的思念,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昨夜,一场磅礴的雨席卷了窗外的嫩蕊,遍地的落红昭示着那一场急风骤雨的摧残,阵阵的春风在散乱的庭院悄悄游走,竟带着丝许的凉意,丝许的关于人间四月的凉意。

风吹过,阵阵寒,禁不住抱紧胳膊,在夕阳微寒的院子里踽踽独行。忽而,眼前出现一道穿着蓝格子衬衣的男子,清瘦的身形、轻快的步伐,一道带着淡淡古龙香水味的男子,从我眼前出现,而后消失在空旷的院落里。

蓝格子衬衣,在一瞬间唤醒了脑海里的思绪。

曾经,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那么迷恋蓝格子衬衣。尤其是春末夏初、夏末秋初的时刻,最喜那些穿着蓝格子衬衣的男子,或干净利落的短发,或长发微卷的飘逸,都是心里崇拜的偶像。

不知为何,总对蓝格子衬衣有种莫名的喜欢。

记忆里,似乎那些身着蓝格子衬衣的男子,总有一些说不出的潇洒。电视里、手机上、图画里,似乎那些身穿蓝格子衬衣的男子的身上总会不经意间散发出一种特别的亲和力,成熟、干练、自信而不自大,一种让人微醉、痴迷的悸动。

记得,年少的时候,自己曾有一件珍贵的蓝格子衬衣。

那是一件淡蓝的衬衣、蓝白相间。不是那种天空蓝,透着寥廓与粗犷,也不是那种神秘莫测的海洋蓝,弥漫出深沉忧郁,而是一种介于蓝白之间的淡蓝,如同青春时候的初恋,散发着淡淡的忧伤、香甜与青涩。那种介于蓝色与青色之间的色彩,总把年少的思绪勾勒出一道明媚的弧线。

有人说,喜欢蓝色的男子,通常都有些忧郁。或许,真的如此。

那时年少,总喜欢把那件蓝格子衬衣洗得干干净净,熨的整整齐齐,每天拿出来好多遍,却又舍不得穿上,害怕弄脏。仿佛是心中那份禁不起丝毫伤害的爱,疼惜、怜惜、爱惜,以至于很多年后再起想起来,仍有一丝淡淡的笑容在嘴角上扬,如同那段挥之不去的乡情,总在有月亮的晚上想起。

很多年之后,那件曾经舍不得穿上的蓝格子衬衣被时光的冲刷,褪成了一道浅浅的色彩,没有了当初的那份透着空灵的蓝,却有着一丝泛黄的斑驳感,像是被青葱岁月的抚慰,它穿上了一丝褪色的纱衣。

那时候的书桌前,总挂着一个蓝色的风铃。风起,发出一阵阵轻脆的声音,每次都喜欢把耳朵贴近,细细地聆听着每一次风儿与风铃的对话,如同每次都爱把那件蓝格子衬衣抱在怀里,静静地感受它无声的言语。似乎,从那一刻起,默默地喜欢上了淡蓝色。

淡蓝色,一种介于蓝色与青色之间的默然色彩。

幼时喜欢把心事折成一个个千纸鹤,然后用线串起来,把它挂在离家最近的大树上,然后傻傻地坐在树枝上,静观风吹纸鹤的飘舞,有时候风起的大,会把一串纸鹤上的三三两两带走,在旋舞的空中越飞越远,那时候总会傻傻地以为,那是风儿听到了自己的忧伤,所以把忧伤带走,留给自己一份美好的憧憬,那时候,总喜欢看天,看阳关被染成淡蓝色,就那么在高高的大树上坐着,一坐一下午,就只看天。

年少的记忆里,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是一身素白的出现在公主眼前,而是在一个仲夏之夜,穿着蓝格子衬衣,带着白色耳机,牵着恋人的手去看风。在那星光璀璨的夜晚,轻吻她的长发、细数她的芳华,然后放歌斑斓,沉醉不知归路,把所有的忧郁顷刻间化为乌有。

长大之后,买过很多件不同款式的蓝格子衬衣,却唯独对少年的那件钟情万分。有天,从衣柜里把它拿出来一看,忍不住差点落泪,由于经常出差没人照料,那件蓝格子衬衣竟然褪色的厉害,几乎成白色的,少许的淡蓝一变成其中的星光点点,点缀其中,有种颓废的落寞感。

一时间心中的感慨万千,曾经那件最珍贵、最舍不得穿的蓝格子衬衣,竟然被时间消磨成蜡白色,不知是该叹息,还是惋惜,亦或怜惜。如同小小时候心中的那一份羞涩难以启齿的爱,那份不经开放就已凋零的初恋,在无声的流年里,渐行渐远,最终消失成一点素白的淡蓝。

蓝格子衬衣,心中那一抹淡淡的蓝,萦绕在心间。

曾几何时,曾几年少,把青春染成一片淡蓝,一片带着淡淡忧郁的蓝。用泥巴捏成的小城,用竹筏编织的小船,泛游在《边城》的彼岸,行走在蒹葭苍苍的溪边,用聆听一支风之歌的姿态去守护一抹淡蓝色的思念,却最终演化成一片素白,用等待一树花开的心情去等待一个归人,却只能在岁月的长河里颠沛流离,无花无开。

依稀记得,当年明月照西楼,在那个春阳斜倚的湖畔,在那个四月芳菲的下午,曾有个男孩用积攒了一个学期的零花钱,买了一件蓝格子的衬衣穿在身上,梳着帅气的发型,在那个湖风微凉的日落,等到月下西山的午夜,都不见女孩姗姗来迟的身影。

或许,时光总在不经意间带走很多,也在不经意沉淀很多,那个男孩,那个曾用青春年华为她写诗的男孩,早已不在,那个淡蓝色的风铃也早已缄默,但那一件淡蓝的衬衣,却深深地印在记忆的苦海。

是日,有朋友在群里说她喜欢白裙子,有男同志说:白裙子容易脏。我想,喜欢穿白裙子的女孩,都有一颗素白无衣的心。白裙子,就如同心中最美最软的那一份爱情,需要小心翼翼的呵护,不让她受一点伤,才能守护那份纯真的白。之所以容易脏,就是在提醒着我们,那份要珍惜,不要轻易图上别的色彩。

喜欢穿白裙子的女孩,喜欢蓝格子衬衣的男孩,一份平淡的喜好,一份素然的期许,或许,就是心底深处那一抹真实的碎语。

蓝格子衬衣,或许就如同它的颜色那般,经不起流年的跌宕起伏、经不起岁月的抑扬顿挫,如同一份浅浅的、淡淡的初恋,朦胧出一个轮廓,却模糊了一段怅惘,那份淡蓝色的、带着淡淡忧郁的爱恋,像是绽放的烟花,不堪流年的剪刀肆意疯剪,像是盛开的水莲,不胜凉风的娇羞。m.Qg13.cOM

至今,依旧喜欢穿蓝格子衬衣,或许,那一道蓝白相间的衬衣,总有着无以言传的魅力,让人爱不释手,让人喜爱有加。春风吹过的原野,山花烂漫,渐行渐远的流年,淡雅无殇。

或许,那一件蓝格子衬衣,经不起流年的洗涤,最终会淡色,但心中的那一道蓝,那一道浅浅的蓝,从未淡忘。

倾色,时光把阳关染成淡蓝色,一如把那件蓝白相间的衬衣褪成一种淡淡的相思,素素的向往,但那一道穿着浅浅的蓝格子衬衣的背影,依旧青春,依旧阳关,依旧弥漫着淡蓝色迷恋。

喜欢蓝格子衬衣,喜欢穿着蓝格子衬衣的男子,总在青春褪色的十字路口,把时光定格成一道浅浅的淡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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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的白衬衣


小黑的白衬衣

小黑的身世,确实说不清。不过他身上的那件衫衣,能说清。他刚来这个村子时,衫衣上写着一个大黑字,估计就是这个字,人们给他起了一个小黑吧!

小黑的事,只有给他衫衣的人,能说清;不过人们不关心这,也没有人关心这,反动小黑现在是反着穿,再也没有人能认出这个字了。

小黑的奇遇,从一个灯色暗沉的晚上开始。一家小酒馆,坐着几个吆喝声,小黑喝起吆喝的酒,从此,小黑就长了个子。据说,还学会了催眠术与草上飞,不过师父是如何教的,就不知道了,反动有一个师门与一个道堂。

一个落辉的傍晚,人们习惯在村前小河,洗衣、淘米。就在河对面,不远处,一棵树上爬着几个怪影,叨着烟斗,说着连河水也听不懂的话,没有人能翻译。村子里人,开始害怕起来。

那晚,刮了一夜的风,整整一夜的风,月亮星星也刮走了,一个死寂的晚上,连河水也颤抖。

第二天,河对面有几个砍掉头的木桩,还有篝火烧吃掉的,仅留下了骨头,不知道是人类,还是动物。

从那天起,村子里人,就再也记不起那个刮风的晚上,也没有人愿意去记起。

那个小黑,再也不穿那件衬衣了。小黑的一切如故,如夜风钻进室内一样,太正常不过了。

吊床上的红格子披肩


我沿着我的路一直走下去,却不知道走向哪里。

A张国荣回到了那小小公寓里,公寓的每个角落都见证着他和梁朝伟的故事,只是“故事”两个字便意味着一切都是过去时了。张国荣大概还没意识到这一点,他认真地把香烟一盒一盒,整整齐齐地叠在原来梁朝伟放香烟的地方,只是如今角色已经对调了,以前买香烟的人是梁朝伟,抽香烟的人才是他。

荧光屏里,他还在充满激情地收拾着屋子,费劲地把一切还原原来的样子……他那样子更多的是在告诉自己,某个他等待着的人即将如期到来……事实是梁朝伟已经不再回来了……镜头里,是张国荣咬着那条格子毯子,在哭。他紧紧地搂着毯子,就像搂着他的爱人梁朝伟……他在痛哭,那一刻,大概他真正开始相信,梁朝伟走了,永远地离开了,当初放弃的,已经永远失去了……这是我第N次看《春光乍泄》了。我坐在我的吊床上,披着我的红格子披肩,卷着腿,抱着我的笨笨熊。这是寒冷的冬天,外面下着冷雨,隔着玻璃窗,我还是能够听到雨点冷酷地一点点敲击着这个冰凉的世界。

张国荣还在痛哭着……世上总有那么多孤独的人。并不是因为这样而特别喜欢王家卫。只是在他的世界里,你会发现,世上孤独的人,不仅仅你自己。这是唯一的安慰。

这时候我的手机嘟嘟的响了两下,它在很本分很安静地提醒我:有人在这个时候,凌晨的一点零四分,给我发来信息。除了尘,我知道不可能是别人,果然,尘问:你在干啥?泡网还是泡吧?寒流来了,注意好好照顾自己。

可以想象,尘此刻正在他十六楼广告公司的办公室里,背靠着他那巨大的办公桌,看着窗外那些大楼上的巨大霓虹灯广告牌,给我发着信息。尘有个怪癖,喜欢坐在办公桌上而不是椅子上,跟他的员工解释他的要求或灵感,又或者仅仅是一个人发呆。那里的椅子,更多是起着装饰的作用。

我有点人哭笑不得。在尘的眼里,我大概是属于那种深夜不泡网就泡吧的人。

泡DVD.我回答。眼睛不经意转向墙角那一大束玫瑰,那是尘送给我的十一朵红玫瑰,她们像一束火焰,在这个寒冬,在雪白的墙角独自燃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尘开始喜欢给我送玫瑰,十一朵玫瑰,一心一意。只是我知道尘的玫瑰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送花的人是尘,收花的人是我,我知道,对我对他,都没有意义的。无论玫瑰本身代表什么。

尘是这个城市里又一个离婚的单身男人。他说离婚的原因大概是他对工作的狂热和对婚姻的厌倦。天晓得,我只知道尘有N个女朋友,但是并不快乐,可这已经不是我所关心和我能关心的问题。

每个深夜,尘在工作之余爱给我发信息,说些无关痛痒的话,我想这已经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一个习惯,就像他养成一个无论大小节日例如情人节妇女节儿童节给我送十一朵玫瑰一样的习惯,一切都只是一种习惯而已。当然在他的言辞里,我能感觉到一种遥远的关心。

认识尘是在一家安静的酒吧里,他正坐在那小小的舞台上,穿着膝盖上破洞的牛仔裤,白色的罩衫,手里拿着木吉他,自弹自唱着那一首悠远的《YESTERDAY》。

晚上七点钟的酒吧很安静,歌声让我想起因为癌病而离开了这个世界的乔治。哈里森,“甲壳虫”的成员之一,这个男人有着乔治。哈里森一样迷人的声音。

那是我第一次去“薰衣草”,我在大街上走累了,还要拿着我的松下EZ-30DV机。

酒吧晚上七点多就有歌手唱歌,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但是尘的歌唱得很好,吉他也弹得很好,怎么说这都是一件让人好心情的事,如果他再年轻一点点的话,就完全符合女孩子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形象了。

一个看起来差不多三十岁的男人在酒吧上弹着吉他唱着歌,让我总有点怪怪的感觉,但是他却有着能打动人心扉的歌喉,沧桑,落魄,又不失一种骨子里的温柔。

我喝了一口龙舌兰,顺手拿起桌子上的点歌纸,在上面写了一首约翰。连侬的歌《IMAGINE》,交给了刚好经过的服务员。

服务员看我的眼神有点怪异,但犹豫一秒钟后还是把纸送了上去。

“下面这首歌,是送给十四号桌的那位朋友,谢谢她的点唱,《IMAGINE》……”奇怪的开场白,居然还有歌手谢谢点唱的人,我喝着我的龙舌兰,看着他,而他的视线,也恰恰对着我这个方向。我顺手拎起我的松下EZ-30,打开盖子,对准了他……后来我才知道,尘并不是酒吧里卖唱的歌手,他已经三十五岁,他有一家广告公司,他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他开着一辆黑色的甲虫车。而每个礼拜六,他一定会来这里,他的好朋友开的薰衣草酒吧,做他最喜欢的事情——弹着吉他唱着歌。

来这里的人都熟悉他。而我,竟是第一个向他点唱的人。

B寒潮来了,电视台里报道天气的女孩用温柔的声音甜甜的笑脸告诉我们,这是一股来自一个叫做西伯利亚地方的寒流,它们自北而南,来势汹汹。但是电视台的天气小姐,依然穿着很单薄和透明,脸上的笑容也很温暖。寒流来自未知的天空而不是天气小姐。

我披着红格子披肩,穿着白绒布裙子,背着麻布小书包,这一次,我没有拿着我的DV机,就这样跑了出来。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瞎逛,霓虹灯和车群在身边水一样流动,经过地铁站,一阵隐隐的箫声把我带了进去,苍凉,辽远,我想到了辽阔的天地和罕无人迹。在地铁站里,我看见一个孩子,他有一张眉清目秀的脸,但是却没有了一双腿,他坐在铺了一张席子的冰凉地板上,专心致志地吹着萧。身旁站着一个比他还要小一点点的女孩,扎着两根麻花辫,穿一件红棉袄,没有任何表情的眼睛盯着脚下的地板。男孩子的前面放着一个黄色的塑料饭盒,上面零散的有些面额大小不一的钞票。我想起了我那个正在拍摄中的DV《有毒的青春》,我蹲了下去,想跟他们说些什么,但是女孩子并没有关注我的眼睛,却悄悄地瞥了一眼男孩子前面那个饭盒。男孩子正在专心致志地吹着他的萧,他的视线在远方。

最后我什么也没有说,只轻轻地把一张十块钱的钞票放进饭盒里。站起来的时候,我发现女孩子的目光正落在我脸上,那里有一丝淡淡的笑。我冲她微微一笑,再看一眼那个俊俏的男孩,转身踏进一列即将开动的地铁。

自始至终,吹萧的孩子都没有抬起他的眼睛来,我到底还是没看到他的眼里的世界。我唯一知道的是,他们的青春没有毒,他们也不是要饭的。

箫声被车门关在地铁之外,苍凉辽远的世界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就像那些转身而去的恋人,所有的情感在转身的一刹那都化为灰烬。可我在知道那荒凉的萧声依然在街上游荡,在那个孩子的心里。

地铁把我带到东区,走出地铁站,我的注意力开始放在匆匆而过的行人上了。

大部分的男人都穿了很多,有的整个身子被厚厚的羽绒大衣裹着,脖子缩在竖起的领子里,样子很滑稽。而大部分的年轻女孩都显得很勇敢,基本上她们都穿得很单薄,外套或者风衣下面,是两条只穿着丝袜的勇敢美腿,女孩子天生有蔑视冬天的权利。

我站在马路边。虽然我没有具体的目的地,但是我知道我要过马路。可马路一直被车们霸占着,绿灯一直不出现。那些汽车,有身份的,平民的,或者仅仅是代步的,在我左边或者右边呼啸而去,天空里带着都市的潮湿和暧昧,霓虹灯在头上流淌,它们不理会我,而我只想过马路。

后来我想其实绿灯是出现过的,大概有好几次,而我一直处于恍惚的状态中,在我模糊的记忆里绿灯一直不亮。

这时候,喧嚣的世界里恍恍惚惚有音乐穿透,由远而近,那是一些熟悉的声音,可我还是要好一会儿后才醒悟,那是自己的手机在响,柴可夫斯基的四只小天鹅。

小宝贝,你在哪?ZETA总爱在情绪高昂的时候叫我小宝贝,只是她情绪高昂无法判断她心情的好坏。

不许这样叫我,我再说一遍。对着电话,我凶巴巴地说。我讨厌ZETA这样叫我。

深恶痛绝。

哈哈……她恶作剧的笑声开始从电话向我周围的空气做辐射性散布。

在卡佛莲,我见到了ZETA.她正兴高采烈地试着一条皮裙子,见到我来了,嘴边咧出诡异的笑。

用ZETA自己的话来说,她是尘的现任女朋友。我们在“薰衣草”认识,后来她说,她是特意去那里看看我是个怎么样的人。我哈哈大笑。

那也是一个周末的傍晚,我坐在吧台旁边,手里拿着一瓶苏打酒LEMONEYES,神情专注地看着尘,他正在唱着一首我喜欢的歌,《思念谁》。

一个身材很好的高个子女孩走了过来,坐在我身边,要了一瓶和我一样的苏打酒,LEMONEYES.女孩子全身都是黑色的,除了她的脸是一抹的白,在酒吧迷离的光线中,那一抹轮廓清晰的白特别的抢眼。女孩一直歪着脑袋很放肆地打量我,黑色的直发水一样地披散着。让人弄不懂的是她的眼神:善意,恶意还是好奇?那是一双好看的眼睛,我想起了一个来自小说的描述:淡目。是的,她有一双淡目。我冲那放肆而暧昧的眼睛本能地笑了笑,很善意地笑。

你是他的女朋友吗?前任,或者后任?看到我的笑容,她终于开口了,并且把眼睛瞟向尘,两只纤细的手指有节奏地轻轻弹着酒瓶。我第一次发现,涂黑色指甲油的手指也有迷人的时候。

我忍不住再次笑了,扬扬头发,这是个可笑的问题。喝了一口LEMONEYES,我看了看正唱得起劲的尘,正儿八经地看着她说:不是,无论前任还是下任,都不是。

我是他的女朋友,现任的……她也笑了,喝了一口LEMONEYES.ZETA.她自我介绍。

忆,回忆的忆。我说。

我知道。她说,这一次她的笑容里有一种让人无法捉摸的诡异。

他告诉你的?没有。

哈……你总不会去查我来吧?需要吗?她又笑了,没有故弄玄虚的表情,还真诚地拿酒瓶碰一碰我的LEMONEYES,用真诚的眼神看着我喝我的LEMONEYES.ZETA是个心理学研究生,毕业之后却当了硬照模特。

陪着ZETA逛了一个晚上,她居然买了五千多块钱的衣服。把衣服寄存在百货公司里,她拉着我去了“第三状态”——这个城市最大的RAVEPARTY.冬天是应该来RAVEPARTY的。这是我走进第三状态的第一感觉。热浪扑面而来,音乐,重金属,变幻的荧光灯,线条,无法形容的脸,狂乱,沉溺……人只有一个感觉,热!我要去巴黎!ZETA喝了一口喜力,很大声地冲我嚷,仿佛在对着全世界宣布。

而眼睛却已经在四处游荡。

我看着她,没有吭声,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ZETA一直嚷嚷着要去巴黎,从认识她的那天起她已经这样说了。

一转身,她已经走进了舞池,手里依然拿着那瓶喜力。

她开始像蛇一样在舞池里扭动,灯光错落地打在她那张白色的脸上,我看到了一种叫做陶醉的表情,她看起来真的很陶醉,夹杂在一大群五颜六色的男男女女之中,随着音乐她那蛇一样柔软的黑色身体有节奏地舞动着,在一片斑斓中,她的黑色如此的单纯,还有她那闪着光的黑色的头发,仿佛潜伏在躁动中的安静……旁边有个男人挤向她……她向我转过来,冲在吧台边的我举起了她手中的喜力……我笑了,不动声色地喝着我手中的LEMONEYES.她还在那舞动着,仿佛一串获得自由的火焰,黑色的火焰,跳跃,旋转,弯曲,倾斜,我一直在注视着她,在寻找她的眼睛。这个晚上她的眼睛里有着什么和以往不同寻常的东西,她的目光一直在空中漫无目的地飘荡……她的舞姿疯狂而迷乱,目光却离散而漂浮……渐渐地她被几个男人包围起来了,他们中的一个两个在试图接近她的身体,而每次她都能巧妙地绕过去,像蛇一样自如,嘴角带着嘲弄的笑……后来她上来索性把我也拉下舞池。

在一片杂乱声之中,ZETA的一双淡目忽然明亮起来:为什么他不留住我?那三个字就真的那么难开口吗?我搞不清ZETA是在对着我还是这个世界大喊。

我没有吭声,我的回答无足轻重,我也无话可说。

我要玩到天亮玩到死……哈……即使在这个混乱不堪的重金属世界,ZETA的声音还是清晰地穿透一切跑进我的耳朵。她半闭着眼睛,挥动着手臂,我忽然想起蝴蝶,想起蛇,她们本来毫不相干,但是却同时出现在我眼前。

那是一个女人的心情告白,她的舞姿,在这个无法说出感受的都市,她那明明灭灭的脸和扭动的身体就是她的心情告白。

我忽然想起了齐风,那个一直没有走出我心的男孩,还有乔和尘,他们的面孔依次在我面前掠过……我开始把自己交给了音乐,参与了所有的变化混乱和激情……像刚才ZETA说的,玩到天亮玩到死……C在我居住的屋子里,没有床,没有椅子。光亮的柚木地板上随便扔着几个奶油色的软枕,我当初买她们的原意只是一种装饰,可这种装饰常常却给人一种错觉,似乎我的地板就是我的床了。

事实是,我是有一张床的,它是一张很舒服的吊床,乳白色的,和我乳白色的墙壁几乎溶为一体。

吊床是我流连在丽江的玉龙山下时,从一个纳西族老人手里买回来的。在那里我还认识了一个韩国女子,她已经三十四岁了,刚离了婚,出来散散心。她曾经有过一个意大利丈夫,后来分手了,再有过一个俄罗斯男朋友,也分手了,而这一次,和她离婚的,是一个犹太人。她的经历使她可爱和通达,这让我想起了蝴蝶夫人的故事。和这个可爱的女子在一起呆了五天,世事在眼里忽然变得没有大惊小怪的理由了。后来我们分手了,彼此交换了电子信箱。当然,我只是把它放在我的笔记本电脑的地址本上,它们和很多我在路上萍水相逢的人给我留下的电子信箱一样,永远地放在我的电脑里,作为一种纪念。

我喜欢这样的旅行,喜欢和萍水相逢的人说话,听他们的故事,有时候,我还会用DV记录他们,然后第二天,我们彼此说完旅途愉快就分道扬镳,一生,不再相见,也不再互相联系,像偶尔相逢于枝头的鸟儿。尽管分别的时候交换了彼此的电子信箱,可那只是一种曾经相逢于江湖的纪念。

有了这张吊床后,我就固执地认为,我已经不需要别的床了。所以我把我原来的单人床送走。我更喜欢我的吊床,当我在它上面自由自在地晃荡着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很多人很多事,或者什么也不想……新年说来就来了。新年的第一天,中午的时候我依然躺在地板上,我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像日本人那样在地板上睡的,吊床的功能,其实是不适合睡眠用的。我一直睁着眼睛,看着粉蓝色的天花板,想着刚才的梦。那是一个奇怪的梦。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抽离了我的肉体,就漂浮在粉蓝色的天花板上,眼睛正盯着床上那个被粉红色丝绸被面包裹的躯壳。

在梦的前半部分,齐风送我回家,在我转身而去的时候,齐风忽然在我身后轻轻地抱着我,他的吻也轻轻地落在我的发梢上。

像电影的蒙太奇,当齐风吻了我之后,他也消失了,无影无踪。我开始在黑夜之中在寒风之中慌乱地寻找他……我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最后我看见一抹艳丽的夕阳,在天边流血……我的心在疼……梦的后半部分,我在跟魔鬼讨价还价。我的新年愿望是成为一个魔鬼。有一件事情需要说明的是,在我的梦里,魔鬼是不会心疼的,哪怕再大的伤害魔鬼也是不会心疼的,魔鬼是世上最强大的。所以我决心一定要成为魔鬼。

我是那么清晰地记得自己在梦中固执地坚持着要做魔鬼,我还看见自己周围所有的人都变成了魔鬼,他们那副喜气洋洋的满足表情让我从心里嫉妒了出来,我有点接近竭斯底里的对魔鬼说,我要做魔鬼!这就是我的新年愿望。

看来魔鬼也有妥协的时候,它的表情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接近泼妇这个词,在魔鬼犹豫着要不要实现我的愿望的时候,我居然被一阵惊天动地的电话声惊醒了。

是在另一个城市的妈妈。

在新的一年里,我是否可以成为一名魔鬼,居然就这样不了了之。因为妈妈的一个电话。真让人丧气。

妈妈的角色就是拯救她的儿女们,例如我那在远方的妈妈。所以我大概还是终于做不成魔鬼了。

DZETA走了。过年之后,便跑去巴黎了。

离开前的那个晚上,她拿着一瓶日本清酒来到了我的屋子里。那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如此深入的交谈,我们从来也不深入交谈。

真不错的帅哥,可就是嫩了点,哈……你的初恋小情人?ZETA注视着我电脑桌上齐风的照片,自顾自地说。照片里的齐风穿着白色的风衣,站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双手插在裤袋里。背后是蓝天和白云。

嗯。我盘腿坐在我的吊床上,怀里抱着齐风给我的笨笨熊。

人呢?现在在哪?ZETA转过身,看着我,笑得很诡异,手里拿着照片。

在天堂……半晌,我轻轻地说。

哦?对不起……ZETA把齐风放下,跪下身子像一个日本女人那样摆弄起她带来的日本清酒来……他是个腼腆的男孩,虽然那么高大,虽然拿起DV机的时候那么忘情。可他骨子里一直是个害羞的男孩。一个晚上,下着冷雨,他闯到我们宿舍来了,我们女生宿舍,在我身边坐下来,很明显,他喝了酒,我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当时我正对着电脑,忙着和一个陌生人瞎掰。忽然,他拉着我的手,他就那么握着我的左手,手指紧紧地缠着我的手指,我们谁也没有吭声。而他还要把脑袋趴在我的电脑桌上,佯装睡觉。这个男孩,就这样把心跳留给我,把手足无措留给我。我呆呆地面对显示器,感觉着那掌心贴掌心的激动和幸福……那是他第一次牵我的手。

ZETA给我递来一杯酒。

看着手里那个精致的酒杯,我继续说:我是个爱躲在宿舍里写字的人,不爱活动,老生病。而他是个玩DV的高手,一个独立的电影梦想家,他常说:中国的电影从DV开始。他的天赋很高,我喜欢他的作品,大概是这样喜欢上他,喜欢上他那腼腆的外表下的深度。他常对我说,扛着DV机在野外乱跑,既能呼吸到新鲜空气,锻炼了身体,又感觉自己是在工作,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所以我开始跟着他玩DV,学处理技巧,后期制作,给他修改剧本……《夕阳狂奔》,这名字好不好听?我们当时在拍这个25分钟的DV,那天晚上的夕阳很美,是我一生中见过最美的,我们在野外,一直跟着夕阳走……一辆四驱车冲了过来……此后我一直不敢再正面看夕阳,我理解残阳如血就是从那一天起的……ZETA把我的丝绵被铺在柚木地板上,人趴在上面,手肘撑着软枕,专注地喝着她的日本清酒。

那个时候是冬天,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在冬天的时候握着我的双手给我取暖了……我的手在冬天常常冻僵……我摊开自己的手掌,看着,在冬天,她们显得特别的苍白无助,齐风走了,再也没有人给我暖手了。我拉拉披在身上的红格子披肩,我冷。这是我第一次向别人讲起齐风,那个一直活在我心中的男孩,我清晰地感觉到眼泪从心里流了出来,温柔地从脸颊滑落……我可和你不一样,我的初恋惨不忍睹。ZETA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拢拢她那水一样的黑发。

所以我发誓,不再说爱。遇到比我大十岁的尘的时候,就跟他同居了,我们很开心,但是彼此从不说爱,像有默契一样,什么都不说。

ZETA在讲述着她的故事的时候的神态很动人,这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安静地坐在我的地板一角,搂着粉红色的丝绵被,水一样的黑发披散在双肩上,她的美丽让我心动。

现在你却违背了自己,爱上他了……所以,你要离开?我看着这个美丽的女人,说。

我忽然变得固执起来了,变得对一切很在乎了……可是我们已经长大,已经学会了保护自己,世上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不是什么高级防御武器,不过是人用肉做的一颗心。ZETA这样说,一双淡目里找不到任何语言。

齐风也没有说爱我,并且他已经离开……我一辈子也不知道他是否爱着我。半晌,我说。我想留住ZETA,为尘,也为ZETA自己,我知道,其实她不想走。

那是不能比较的,你知道。ZETA看着我,像看透了我的心。

没有第二个选择吗?……尽了力了,我对得起我自己……ZETA说,用很优雅的姿势拿起那精致的小酒杯。

……据说女人一生至少该为自己固执一次。ZETA向我举起了酒杯。

那就固执吧。世上总有爱你的男人。我向她举起了酒杯。

而你在为这个帅哥固执吗?她看看我,再把目光转向酷酷地看着我们的齐风。

不,我每天都希望自己可以爱上谁,或者被谁爱上。这样我便可以得救。

哈哈……ZETA走过来跟我碰杯,为我的高论。

……尘没有挽留ZETA,尘不肯开口说我爱你,尘永远也没有结婚的打算,所以ZETA走了。

属蛇的女人ZETA笑笑说,谁敢真心对她说我爱你,她就毫不犹豫地嫁给谁。

但是没有,所以她走了。

E尘,你为什么不留住ZETA?在薰衣草,我问尘。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自始至终她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巴黎是她的选择。

那不是她最想要的,她想要的你不肯给她。我喝着喜力,眼睛盯着尘。

……我爱你这三个字对男人来说,真的那么难开口吗?尘看了看我,不再说什么,自顾自地喝着他的威士忌加冰。

谁爱上你谁倒霉……我打开我的WORD,想写点什么,我的DV剧本《有毒的青春》还在边拍边修改着,这个时候我想继续下去。接下来我习惯性般的打开了OUTLOOK,信箱里出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乔。他的信没有语言,只有附件。我们之间从不说多余的话。

打开附件,是他的小说。

我一行行地看下去。我在感觉着那些冰冷的文字和文字背后那颗孤独的心。我的心在隐隐地疼……乔是唯一敢于当面批评我的文字的人。他说我的文字总在悼念一段只有我自己能感受的感情,不能感动他。他还要大言不惭地说让他来教我什么是生活吧。

我们对生活的定义不一样。我冷冷地说,倒不是因为他批评我的文字,而是他说我没有生活。

什么是生活?你只是活着,活在你自己的世界里。乔说,嘴角习惯地露出一丝嘲弄的笑。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特别想齐风,在齐风的眼里,我的文字永远是最好的,我和我的文字永远是他的骄傲。

当然,乔不敢批评我的DV,他和他的乐队“一氧化碳”还是我的DV《有毒的青春》其中的一辑内容。

乔的文字在祭奠一段逝去的爱。记述了他为这段感情所做的一切,包括那些放纵和那些了无痕迹的一夜情。我想我是懂得他的,和我一样。我们都有说话的欲望,却没有倾诉的对象,所以我们只能面对电脑和键盘,记录自己,原因可能只是想说话。

我拿出手机,打开信息功能,按下了这几个字:你的破文字浪费了我一整个晚上……但是我终于还是没有把信息发出。

我把手机放下。

我看到了电脑桌上的那张照片,齐风正看着我。

所有的激情都被他的文字破坏了,我很沮丧。这个晚上开始变得无所事事。

凌晨一点十五分,我换上我的白色暗花旗袍,套上鲜艳的红色碎花丝棉袄和白色高跟鞋,像一个三十年代的幽灵,轻轻地飘到这个城市的中心广场。

灯火辉煌的广场上光明如同白昼,我看着那些花朵,白而透明的光幕,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还有湿湿的天空,夜都市,那么迷人那么美丽,悲哀终于海浪般拥抱击打我的心,因为我辜负了这样的繁华这样的美丽,我是孤独一人,孤独地在这个美丽的城市之中踯躅,汽车在绚丽的光华中穿行,广场上已经人影稀疏,靠背长椅上零落地还有几对情侣在藕断丝连着舍不得离开。除了那些没有人关顾的椅子,就只有我,和我的影子孤独的,我在广场上如幽魂般游荡着。

每天在梦中醒来,我都希望可以爱上某个人或者被某个人爱着,可是每个晚上,我依然是一个人,依然在自己跟自己说话。

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活着,或者死去,我们都在孤独和害怕孤独。

一只手忽然从肩膀后伸了出来,在面前晃了晃,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后面跳了出来。

我笑了。那熟悉的眼神卸去了我一个晚上莫名的忧伤。刹那间我忽然明白了自己在凌晨一点跑到三路车以外的中心广场徘徊的原因。

乔和他的“一氧化碳”就在这里附近。

……乔是个朋克,他一直在追求一种毁灭,一种堕落,他说那是最美的。所以他的音乐带着摧毁性,所以他的乐队叫做一氧化碳。乔在乐队里弹贝司。他们晚上在这个城市的各个酒吧或者大学里演出,白天则开馆授徒。我在他们表演的酒吧里遇到他们,我见识了他们的摇滚,节奏、律动,那些简单但强烈的效果和那些中学生大学生们的疯狂和沉迷,所以我选择了一氧化碳,这个有毒的名字,用我的DV去记录他们的生活,名字就是《有毒的青春》。

我爱你。乔在网上会这样跟我说。但是他从不在网下,在我们面对面的时候说。

谢谢。我很有礼貌。知道怎么处变不惊,我不再是以前的小女孩,会为了这句对他来说其实是毫无意义的话而变成一只慌张的小鹿。

乔一直都在说他爱我,但是他真的爱我吗?谁可以给我一个相信的理由?天知道,我只知道,他的“一氧化碳”工作室,常常有漂亮而热情的女歌迷在那流连或者留宿。而他也毫不介意地常带着不同的女孩子满大街跑——她们的眼里常常带着一股仰慕的狂热和别人应该羡慕的骄傲。

ZETA离开的理由常常让我觉得有点莫名的悲哀,如果尘像乔一样,最后她是否也会选择离开。我不知道,正如她所说,一切都无法比较。而我,却是不相信这三个字的。在我看来,说和不说,都是一样的,其实要的,还不过是一颗心。而在这个城市里,如果你受不起伤,就请别玩。所以我宁愿不相信,所以我也不玩,因为我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类人。

对比起外面的寒冷凄清,一氧化碳使我觉得不再孤独。然而却是混乱而无章的。

酒,烟,音乐和穿梭往来的人影……哇口塞,看谁来了?打鼓的HANK看着我,脸上表情夸张,吹着口哨。当然这并不妨碍他拥着一个小女孩,女孩子写着一脸悲天悯人的沧桑,头发很有层次地分别染了红蓝绿三色。手里拿着一根烟。

他们正在狂欢,刚才乔告诉我,有一家音响制作公司有意要跟他们签约。只是价钱还没谈拢,原因当然是他们还不够名气达到他们要求的价钱。

……“你是我最深爱的女人,你有着最美丽的嘴唇,你拥有最动人的眼神……”从来不知道,乔还有这么温柔的时候,在他唱着这首永邦的《你是我最深爱的人》的时候。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我,眼睛里的柔情是无边的海。这和他平时在舞台上愤怒,痛苦的诉说,彻底的颓废多么不一样。记得他曾经说过我的嘴唇很美丽,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味道。当时我骂了他一句神经病,他大笑着说大概是青草的味道。

在那一刹那我忽然希望他会是那个能在冬天里握着我的手为我取暖的人……F窗外在下着雨,阴冷的雨。这就是南方的冬天了。我躲在我的屋子里,披着我的红格子披肩,歌剧《蝴蝶夫人》在空气中弥漫。这是没有阳光的日子,显示器成了唯一的光源。与阳光不同的是,它没有温度。偶尔,我也会打开台灯,把手放在灯罩上取暖。但我害怕那昏黄的灯光,它使我惦记起逝去的夕阳。还有夕阳之下我那个叫做齐风的男孩。

乔当然不会是那个能在冬天里为我暖手的人。三天后我拿着我的DV机再一次在一氧化碳出现的时候,刚好碰到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子从他的房间里走了出来……然后是乔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笑了,不知道是对着他,还是自己那可笑的念头。

某个黄昏,我正在专心致志地做着我的《有毒的青春》的后期制作,忽然收到尘的信息,尘说,我想你,我爱你。

你病啦?我问。正常的尘是不会说这样的话的。我的怀疑绝对有理由。

还真让你说对了,我在医院。

尘忽然在办公室昏倒了被送进医院,原因是疲劳过度。看到我的时候,他在病床上呵呵地笑着说,他以为自己就此跟世界saygood-bye了。

我说,别忘了你才三十五岁。

这有什么奇怪的,上个月我一个同学一送进医院就说是肝癌末期,还不到两个礼拜就挂了。

我看着他,没有吭声。我想起了远走的ZETA,尘是否会挂念她。我也没有问尘那句我爱你,我想大概也和他送的玫瑰花一样,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尘也不会是那个能在冬天里为我暖手的人。

乔和他的一氧化碳终于和唱片公司签约成功了,原因是乔在一次酒后驾驶中发生了严重的交通意外,虽然因此而吃了官司,但是也因此而名声大噪,身价也被抬高了。不仅仅打赢了官司,还成为了未来的摇滚之星。

乔依然会在网上或者手机短信息里跟我说“我爱你”,而我总是说谢谢。有时候我会恶作剧地想,如果我也跟他说我爱你,不知道他的反应会是什么,吓坏了逃跑,从此不再出现还是冲过来?答案无法知道,我爱一切的游戏。除了爱情,我不玩,因为玩不起。

每一个早上睁开眼睛,我都希望可以爱上谁或者被谁爱上,到了夜晚,我却依然还是孤单一个人,没有谁爱上我,我也没有爱上谁,陪伴我的,依然是那个笑起来眼睛里带着一点点腼腆,永远不会再长大的男孩齐风,和我自己给自己讲的故事。

我想我是那个只有路而没有方向的人,于是我只能沿着我的路一直走下去,却不知道走向哪里。

红颜蓝颜


红颜蓝颜

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大改造中,这一条老街能幸存下来,是个奇迹。据说有许多房产开发商打过这条街的主意,每次论证会,都出奇地遭到了百分百的反对。老街就这样继续生活在这个繁华喧嚣的都市里,成为有名的商业一条街,也经常冒出一些与生意无关但与生意人有关的故事来。

阿尘在与女朋友分手后,来到了这条老街,从别人手里转得一个门面做水果生意。生意开张后两个星期的光景,紧邻他店子的这个门面也撕去了门面转让字条,一个长相很萝莉的女孩在门口挂出了一个等依化妆品店招牌,那天开张,来了一伙青年,在等依化妆品店店门口噼噼啪啪放了一阵子鞭炮,一时间硝烟冲进了阿尘的店子,鞭炮碎屑也铺落在摆设的水果上。还怎么做生意?阿尘气不过,跑到等依化妆品店门口叫了起来:有点公德不?让别人遭殃的!

不想那萝莉女店主不但不道歉,还叉腰迎了出来:怎么啦怎么啦,这城市又没禁放鞭炮,咱店子开张热闹一下,不行吗?。阿尘本不善于吵架,尤其是和女孩吵架,一时竟无法接下一句话,只好悻悻地退回到自己店中,自认倒霉。

因为第一次就吵上了,这紧邻的两个店子从此有些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阿尘每天一开门看到这个女店主,就有一种生气的感觉,很烦躁的。

一个人在店子里经营有些枯燥,阿尘就买回一台电脑开始上网消遣,他给自己取了个寻找红颜的网名,开始通过QQ结识外面的朋友。有一天,一个叫寻找蓝颜的网友闯进了他的空间,一个红颜一个蓝颜,都是寻找的心情,竟一下子投缘,碰出了火花,热聊起来。本在情感空窗期的阿尘,在与寻找蓝颜聊了一段时间后,臆想着她很美丽很温柔很体贴,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女孩,所以每次一打开电脑与她聊天,他都有一种特别牵挂的感觉。阿尘几次用暗示的方式提出见面,但寻找蓝颜总巧妙的回绝了。聊了快一个月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没有话题了,经常只靠呵呵两个字通通气。阿尘很苦恼,为了找话题,他不惜制造了一个谎言,他告诉寻找蓝颜,老家父亲得了癌症在住院,自己可能要去医院陪护一段时间,故会有一段时间不在网上了。寻找蓝颜相信了,赶紧安慰他,接着自然而然聊到了昂贵的医药费上,寻找蓝颜关切地问他:还负担得起吗?,为了圆谎,阿尘说愁着呢,正在向亲友们借。

你把你卡号发给我吧,我手头有点余钱,你拿去应急。那边寻找蓝颜打出了这样一句。

阿尘只当她开玩笑的,也假装说了一句客气后,把自己的卡号发了过去。他想纯粹调侃,没啥的。没想到第二天,突然有手机短信提示,通知他卡上新进账一万元。阿尘大吃一惊,赶紧打开电脑,果见寻找蓝颜在上面留了言:已打进一万元,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阿尘一下子感动得双眼湿润起来,赶紧回复说自己是骗她的,赶快给个账号打回去。但寻找蓝颜只一味责怪他不领她的情,不肯把自己账号告诉他。

阿尘由此夜不能寐,一直渴望见到寻找蓝颜,发了几次请求,寻找蓝颜总回复一个微笑和会有机缘的这句话。让阿尘倍感熬煎。

为了圆那个自己解释过而她信以为真的谎言,接下来的几天,阿尘都将自己隐身,制造一种已经去医院陪病人了的假象,但他依然能看到寻找蓝颜每天会发一声问候过来。这一天,阿尘完成好隐身操作后不久,又接到了寻找蓝颜发过了的一朵玫瑰花的问候,他憋了许久,决定恢复上线状态,直诉衷肠。他刚敲出第一字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墙动地摇,接着就听见隔壁等依化妆品店那边传出一声尖叫。阿尘反应过来,是出事了!赶紧跑出去,这时附近的一些店主都跑了过来,原来是等依化妆品店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巨大的吊灯坠落了下来,砸得地板一团稀烂,所幸那个萝莉女店主是坐在角落里上网,只擦伤了背部,但已经疼得倒在地上痛哭。尽管对这个萝莉女没好感,出于同情心,第一个赶到的阿尘还是奔进去拦腰将她扶起来,在扶她起身的时候,阿尘的眼睛无意间扫在她那开着的电脑屏上,看见那个打开的QQ话框上赫然有两个正在对话的网名:寻找红颜、寻找蓝颜阿尘一下子惊呆了。这时一只手臂搭在阿尘肩上的女店主又疼叫起来。阿尘回过神来,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萝莉女店主点了点头。阿尘拜托几位在场的人照看一下店子,背起她就往附近医院赶。

第二天,两人的QQ个性签名改成了惊人的一致:最遥远的天涯,就在隔壁。

不久,老街上多了一家红颜蓝颜化妆品店,而阿尘和他旁边的等依化妆品店,不见了。

璀璨的蓝岸


初秋的晚风,轻拂着我的脸庞,摇曳着我的情丝,搅动着我缤纷诗情的心灵,触激着我柔和深情的依念,飘洒着、向往着、眺望着璀璨的蓝岸,抒发我心中的爱恋。

此时,我坐在钢琴旁,轻柔的纤指,柔和下键,婉转的旋律,缓缓飘飞,回荡在秋色的夜空,仿佛亲吻悬挂在夜空中乳白倩影的明月,深情地吮吸、忘情地爱抚,随云移居,来到黄浦江畔。我伸开炽热忘情的臂膀,飞奔着拥向蓝岸的怀抱,去聆听爱的心语,感受慰藉的柔情,像苍海一粟融入到美丽蓝岸家园。

璀璨的蓝岸,你用宽阔的胸怀,拥抱着我,你像一缕阳光,沐浴着我,我深情地闻着你的幽香,紧紧地靠在你的肩上,舒缓地绽放着浅浅的笑靥,用我生命所有的激情,演译着今生难忘的约会。我满怀激情,让网络的快车载着厚重浪漫的语汇,倾述着我的思语。我纯情的双眸,深情地、温和地注视着你,阅读你走过730天的光彩路程,领悟着你的思想。你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开启我文学殿堂的思绪,你那深哲的内涵文库,充满着文雅、幽远、人世间绚丽哲理的美文,像一束明亮的光柱拨开我心灵的窗帘,照亮我涌动的世界。

当我步入殿宇轩昂的庭园,你牵引着我的手进入温馨家园的门楣。我喜悦、我畅吟、纵情地在方格的电脑键盘上跳起了激昂的探戈舞,我柔情万种,挚诚之心,圣洁真诚。我迈着舞步踏向关爱的主题,倾情着你,絮语翻卷着浪漫的诗篇。蓝岸家园的朋友,手捧鲜花,蔟拥着我,伸出热情的手欢迎着我,用激情美丽的诗篇温暖着我真挚的心弦。

璀璨的蓝岸,黄浦江浸润着你的身躯,你凛然大气,创造着激情。你像一颗流光溢彩的珍珠和东方明珠相伴屹立。流淌的岁月啊!印证着你的辉煌,在你两周岁的生日里,我祝愿你四季常青,广纳百川,在无限宽广的网络社区,引领着我们奔向新的时代。

秋风阵阵袭来,此时,我在钢琴键上激情飞舞。那悠扬的钢琴声,乘着风儿姑娘,跨越千里,款款地飞向黄浦江,像浪漫的诗篇,飘洒抒写,献给璀璨蓝岸的朋友,这是我真诚的祝福,我爱你蓝岸我的家园。

天是蓝的


今天的天是蓝的,深邃的蔚蓝,你没有办法避开苍穹之下的暴露,即便你多么的讨厌太阳,但是躲在阴影里是没有办法和在乎的人一直走在一起的,这是个浅显的道理,所有人都明白的。静悄悄的走出去,阳光将眉头攒在一起,就像是被烧的通红的铁圈拧在一起一样,透过腠理之间的缝隙钻进来的丝丝缕缕的恶意无法抹消,在太阳穴的周围凝固,着实难受。不是一个万里无云日子,但是云却丝毫没有挡住这刺目的光线,人群熙熙攘攘的涌进操场,是成片的温暖草地。

我喜欢风,无论是柔和的亦或是凛冽的,我都喜爱,风吹拂而过的时候有一种荡涤灵魂的感觉,思想漂浮,灵魂也失去了重量,是自由的风,也是坚毅的。

风和人,蓝天和绿地,阳光和云,天地之间,你能感受到的,一条若有若无的线,从你的心口连接到很多人的指尖,在风中摇摆,在阳光下耀眼,这是个自大的想法,但是我保证,假如站在那里的人是你,你也绝对会庆幸拥有那一条条丝线的。

风起云涌,是一个有意思的词。只有你驻足看着云,听着风,用每一寸身体链接大地,你才能看到,涌动的云,涌动的,一丛一丛的,在天空中变换着形态,可是不外乎温暖、柔软又毛茸茸的,我没办法形容的出来,那是超出语言的东西。

我发觉似乎阳光除了灼热也有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暖,就如同你害怕孤独却能看到一丝陪伴,阴影总会有的,于是也便有光明,你可以畏惧,可以逃避,但是假如你选择站出来,就要站在阳光里,伫立在人群中,徜徉在宽广幽怨的天空里。

我依旧没那么喜欢太阳。

悲痛的不开心是深远的,而欣喜的碎片是一片片的,无论黑暗的深渊多么幽深多么望不到地,但是霎时的烟火可以点亮无尽的黑暗,峭壁也好,悬崖也罢,你看着光,如数家珍,也该满足了。

你永生,我便愿意努力生活。

奶奶的蓝衫


奶奶的着装四季一色蓝色衣衫随季节变换或长或短或厚或薄。

小时候,奶奶的蓝衫是一道保护屏障。每当挨父母打的时候,嘴里哇哇大叫着,心里急切盼望着奶奶的到来,眼角偷睨着那片蓝色有没有出现。等那一袭蓝衫靠近,便急忙拽紧她的衣角,趁机躲在她的背后,然后紧跟着奶奶离开。

长大后,奶奶的蓝衫是一个强大的磁场。无论我去多远,她是我扬尘归来的方向。无论我去多久,她是我昼思夜想的牵盼。每次回家,远远就能看见村口那一点耀眼的蓝色,那是奶奶在张望着等候我的归来。此时此刻,旅途的疲惫业已抛诸脑后,脚步匆匆心潮澎湃,只为投入奶奶那蓝色的温暖怀抱。

如今,奶奶的蓝衫是我永远的念想。时常默默仰望蓝色的天空,那是奶奶在天国著的衣衫。经常出神盯着蓝色的画面,那是奶奶的衣衫幻化的色彩。蓝色已潜移默化入我的生活,那是奶奶一直伴随着我的身影。

奶奶的蓝衫,是我梦中的天堂。

蓝丁香的眼泪


雪,又飘逸了雪花携着冬天的童话飞舞着,几片花瓣不经意的停留在我的双眸上,瞬间化成了水滴。此刻,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雪还是泪

都说网络是虚拟的;都说网络是无情的;可是我分明看见了一份真,一份用生命用幸福赌我的一份真!我任性的沐浴在这份真情中,无论我怎么的无理,怎么的霸道,怎么的任性,你总是会包容我!

我感动是因为你的坦白,对她的坦白,对她的真诚!在这个纷扰的网海中,有多少男儿可以对自己的妻子坦白:请允许我喜欢一个人!看到这,作为男人你们问问自己,你们有这样的勇气吗?但是,他做到了!他不想背叛她,他不想欺骗我,所以他抛开了世俗的眼光,他做到了!

故事的起源是在他母亲去年离开时,他倒在了对母亲的回忆里,站不起来,而我当时作为一个陌生人扶着他让他站了起来!因为他感恩,所以他有勇气承担一切坦白的结果!我被他的坦白感动着。我被他对她的真诚感动着我想她也应该是幸福的吧!因为他没有欺骗他对她的爱!她是宽容的,只因为我拉了他一把,我们三个成了朋友!

从此,就是简单的问候!我知道,虽然我们不言不语,他一直都会关注着我的喜,我的忧!我知道他们的幸福才是我最愿意看见的结局!我知道,如果我继续存在他们中间,就算是以朋友相处,对于她也是一种伤害!所以,我黑了他们,不是我无情,我只是为了成全他们的幸福!本来我的出现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在这样的夜里,我仿佛又听见了在那个有风的夜里,他在街头独自哽咽我黑了他们,他再也不会因为看见我的说说心情而喜而忧了!再也不会因为我的病情而担心了!这个结局不是挺好吗?我记住你说过:无论在哪,你若安好,我便晴天!放心,我会好好的,你就去努力驻守你们的幸福吧!记住:你们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安慰!

不要再为我哭,因为我不愿意听见你的心疼;不要再回来找我,因为我不愿意看见她的伤心!谢谢你,是你让我觉得网络中的人并不都是虚拟的;谢谢你,是你用真诚留给我了一段永远也不会遗忘的回忆;谢谢你,用心陪伴了我一年;谢谢你,曾经在我的网络世界里,有你是那么在乎我的忧我的泪。对不起,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带着你对我永恒不变的祝福,带着对你深深的依赖,我走了

当故事在还没有看见悲剧落幕,在最美丽的时候离开,未尝不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因为回忆里留下的全是美好!即使你我各安天涯,形同陌路,我也会感知到,在世界的某一个城市,你会一直用你的心守护我,祈祷我的健康,期许我的快乐!你会一直站在有我的方向,用意念穿越时空,为我遮风挡雨。我更明白,此生除了我,你不会再去演绎一个开始,因为我是你用生命你用幸福赌来的一场相遇!

也许,在众多QQ好友里再也看不见你为我一直亮着的那个头像,我真的会难过;也许,你也会在你为数不多的列表里看不见我的身影而伤心,但是我们必须转身,在最美丽的时候华丽转身,才会完美!一定要保重哦记住:我同样也会在小小一个角落期许着你们的安好!同伴,并不一定非得永远一起途步,在特定的时间有缘一起走过,就足矣!

我的心就像一株蓝丁香,伤不得,碰不得。一伤就痛,一碰就碎!对不起,让你为我担心了那么久!对不起,让你最后一次为我哭!对不起,让你住进了黑名单!

从此,我不会随意走进他人的童话;不会轻易让他人走近我的梦!

幽蓝如梦


幽蓝如梦是朋友赠予我的,她说这是一种心情,这些年我似乎也悟出了几分。

如果你能仰望天空,看着蔚蓝中蒙着的面纱,如果你能远眺大海,看着湛蓝里卷起的浪花。如果你能站在最远的礁石上感受着风轻云淡,如果你能躺在最近的海滩上享受着风平浪静。我想,你便能体会到幽蓝如梦是怎样的一种心境。

第一次见你就跌进你深邃璀璨的眼,你的双眸满是深情,令我沦陷。你的声音低沉慵懒,令我陶醉。

有时候你很霸道,耳边一阵狂风袭来,你把我撞个满怀,你的拥抱令我窒息。

有时候你很温和,柔情的目光,体贴的守候,耐心的听诉,令我依恋。

有时候你很神秘,清澈澄静的眼里透着高深莫测,让我忍不住想接近你。

有时候你很慵懒,痞痞的样子,懒洋洋的笑声,让我不得不喜欢。

有时候你很冷冽,凌厉的目光,王者风范的威严,排山倒海的气场让人敬畏。

喜欢你身上淡淡的海腥味,喜欢你深情的目光,低沉磁性的声音,喜欢你的浩瀚,你的气魄,你的性格,更喜欢你放肆狂野的表面有着深沉内敛的认真。

海岸边的倾诉是你赠予我的诺言,千言万语透露着你对我长长的相思,我总是默默地把它藏在心里,我又一次转身,你却再一次把我拥抱。

沙滩上的脚印是我写给你的情书,字里行间洋溢着我对你深深的眷恋,你总是悄悄地把它藏在心里,你又一次退朝,我却再一次被你卷入。

你把你的心交给我,我把我的生命交给你,我为你写诗你为我庆祝,你为我谱曲我为你填词。带着黄昏前落日的味道,奔向曲折的海岸线,让梦扬帆,让爱沉淀。

夜幕里每个灯火都是一个温暖的家,而我却甘愿把家安在你那里。昨夜你托海风,说心事,昨夜你托海浪,邀私奔。今夜我托繁星,诉衷情,今夜我托明月,传相思。

只有汹涌的大海才能让我释怀,只有奔腾的浪花才能让我动心,我想我是属于海的。世界之大我只想在你怀里做一只贝壳,与你用生命去流浪,在岁月的雕琢下,塑造你能理解的形状,除了你我,别人永远无法读懂。不是我固执,是我无法失去这固有的沉重,等我的生命流逝,再也找不到我生命的痕迹,你会看到我精致坚硬的贝壳下是一颗简单执着的心,让自己沉沦,让自己不顾一切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到世界尽头。

是我们约定过的蓝


外面的天气很好,明媚的阳光,微风拂起窗帘,阳光是不是洒在房间,那么温馨甜美的场景。

程明心看着正欣喜的照着镜子的茹茵,那么开心,那么美。今天是她最好的朋友的婚礼,可嫁的却是自己心里的他。

“明心,怎么样?好看吗?”茹茵转过身问程明心,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精致的妆容让茹茵看起来更加明艳动人。

程明心回过神,笑着走向茹茵,为她将耳边的一缕头发顺到耳后,说“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茹茵羞涩的笑了,搂住程明心说“是你设计的婚纱好看!”

明心笑了,笑的力不从心,她想为她开心,但是却开心不起来。

“对了!”茹茵松开明心,提起明心身上浅蓝色轻纱礼服问“你怎么不穿我们同系列的礼服啊?你说我们要是都穿白色的礼服,走在红毯上,就像是……闺蜜婚礼一样。”

明心垂首看着身上别致的蓝色礼服,思绪回到了多年前。那时候她,李傲,周志泽是学校有名的三剑客,形影不离,几乎承包了学校大大小小的奖项,唯独一次,李傲和周志泽拿了金银奖,可是明心没有。

“诶呦没事!不就是一次比赛嘛,你都拿了那么多奖了,不在乎这一次。”李傲跑来坐在明心身边,拍拍明心的肩膀。

程明心立马炸了毛,“可是我就是奇怪了,我用亮色怎么了?只要符合设计主题表达出来不就好了吗,为什么一定要用暗色呢?”

李傲有些语塞,忙将视线投向一边站着的周志泽身上,周志泽笑笑,说“你生气的原因不是因为没得奖,而是因为你用你最爱的蓝色设计的衣服没有没人认可对不对?”

明心纠结了一会,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李傲果断翻了个白眼“我说你怎么这么生气呢,就是因为这个!唉……”李傲想了想,说“蓝色很好啊,最近几年很多大牌设计师都主打蓝色的设计啊,没事的,这次的评委不认可,有的是人认可。”

明心叹了口气,说“就是感觉我最喜欢的蓝色被人否定了,好难过。”

李傲拍着胸口说:“这样!兄弟挺你!以后我要是有幸结婚了,礼服就由你来设计,就认准蓝色怎么样!”

“切!万一你老婆不喜欢呢!”

“她要是嫁给我就得听我的,再说了,兄弟和美人,你说我选哪个!当然是兄弟啦!”李傲表情极其夸张的说,又忙转头问周志泽“阿泽,你觉得呢?”

周志泽挑眉点头,说“明心的设计水平我不怀疑,那算我一份吧!”

“好!那我们三个以后结婚就都穿蓝色礼服!全权交给明心负责,怎么样?来来来,我们击掌为约!”说完李傲拉起明心的手一拍,又托过周志泽的手拍了一下。

明心噗嗤一笑,调侃“哇,那我以后可不是要刻苦学习啦,不然你们未来的新娘要埋怨我的设计丑了。”

那时的情形如今还那么清晰,大学时青涩的笑容下幼稚的承诺,如今还有谁能记得?

“程明心!你这伴娘怎么这么悠闲啊,你们高中同学我不认识啊,快点出来接待啊!”门外传来狂躁的敲门声和李傲的咆哮。明心抬手抚过额前的碎发,转身去开门,但在转身的刹那,明心的手背滑过一行晶莹。

“来了来了,吵什么啊?”明心打开门,看见李傲的表情从焦躁变成惊愣。明心回头对茹茵说“小茵,我先下去看看同学,你在这准备准备。”

“嗯好,你去吧。”茹茵点点头,继续对着镜子傻笑。明心顿了顿,终于反手关上了门。

明心和李傲站在电梯口,看着金属门上映出的蓝色身影,带着孤寂悲哀。李傲叹了叹,问“就这样了?就这么放手了?”

明心惨淡的勾了勾唇角,李傲知道自己对周志泽的心意,一直都知道。“不然呢?怎么办?他选的终究不是我。”

“那你后悔吗?让他们认识。”李傲问。

茹茵和周志泽的相识是因为程明心,那年他们第一年实习,三个人都被分到了上海一家有名的婚纱店里,周志泽的家就在上海,所以他们就住在他家的公寓里。那时候从没有出过浙江的茹茵想出去旅游,首先想到的就是上海,可是明心手上接了一个设计稿,不方便接待,所以就找了周志泽,他当然是不会拒绝好朋友的请求,所以,身为东道主的周志泽就成了茹茵的导游。后来,日久生情,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

“我信缘分,和阿泽认识那么多年,我都没有成为他认定的人,而小茵和他只是几天的相处就有了感情,说明……我只是他们感情的一个契机,就算没有我,没有小茵,阿泽的选择也不会是我。”

李傲看着程明心淡漠的表情,他了解她,他知道她的心有多难过。

走到大厅,李傲牵起明心的手放进自己的臂弯,昂贵丝滑的面料带着凉意,让明心心里一抖。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满满当当都是人,高级的酒席与装修,将婚礼现场衬托的如梦幻般惊艳。

高中同学这边气氛有些冷清,大家都很久没见了,略有些尴尬,但是看见明心都不约而同的笑的那么热络,因为这些同学中似乎只有明心才会经常联系彼此。

“你们别冷场啊,怎么啦,长时间不见都开始装斯文人啦,以前那股傻劲都去哪啦?”明心笑着调侃。

一个黝黑的男人扬声说道“还说我们,以前班里就数你最疯,现在倒是穿起礼服变成淑女了。”

“淑女?啧啧啧,你看到的只是假象,毕竟这么高端的地方,我这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做的。”明心说完大家都笑了,刚才的尴尬也少了不少。这时明心边上一个女人问“明心,这是你男朋友吧,你可终于找到男朋友了。”

明心摇摇头,说“这是我大学同学,我们和新郎都是哥们,再说了,追他的人多着呢!排队排到老也轮不上我啊。”

李傲笑笑,扬声调笑“就凭我们这关系,你要是真追我,我绝对给你vip待遇啊,直接跳到队伍前段!”

“看看!傲娇了吧!”席间气氛终于被李傲生动的话带动了起来,明心举起酒杯说“来喝一杯,我们就去别桌了,回头再聊。”

相比于高中同学,大学同学这边倒是热络点,大家都在时不时试探着彼此如今的生活,暗自较量着彼此的地位。明心和李傲刚刚走到桌前,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就起身挽住明心的手,故作亲昵的说“明心啊,真是好久没见了,我早就想找你出来聚聚了。”

明心记得她,记得大学时这个女人为了一个出国深造的机会在外面诋毁自己,记得她曾经怎样的恶语相向。明心礼貌的笑笑,抽出被她挽住的手顺了一下耳边的头发,顺势端起桌上的酒杯。

“诶呦小

虎,你怎么越来越黑了啊?你还能变异了吗?”李傲惊讶的指着席上一个非常黑的男人问。

被叫做小虎的男人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回“部队里大家都黑。”

“你去当兵了啊?年龄没过吗?”李傲问,明心用手肘拐了一下李傲,说“小虎上大学的时候是保送的,才15岁,毕业了也不过19,年龄当然没过啦。”

“哇!你能不能轻点啊!”李傲揉着自己的肋骨,疼得龇牙咧嘴。

“这也就是明心能这样,要是别人,李傲早就发火了。”那个女人语气不善的说。明心看着在和同学们说话的李傲,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妈妈和李傲的妈妈是好朋友吧,他从小就特别包容自己,堂堂市长的儿子会对自己言听计从,这也曾让明心在大学里被人指指点点。

“明心啊。”茹茵的妈妈叫住明心和李傲。

“诶阿姨怎么了?”明心问。

“小茵能找到这么好的归宿都多亏你了,今天又要麻烦你操心了,阿姨都不知道怎么谢你。”如因妈妈笑的满脸红光,那么慈爱的看着明心。

明心笑的有些无力,身边的李傲暗自握紧明心的手,帮着回“茹茵是明心的闺蜜,她能幸福明心也高兴啊,没什么操不操心的。”

茹茵妈妈很是欣慰的点点头,又问“志泽呢?刚刚还在,怎么这会不见了?”

明心看了看喧闹的大厅,说“估计去房间陪小茵了吧。”他那么体贴她,肯定怕她紧张啊,这时候当然会陪在她身边。

“诶!程小姐,李先生,赶快去大门那,马山新人要入场了。”司仪跑来催促着。

李傲拉着明心从偏门出去,往正门跑去。明心匆忙的跑着,心里却在想,如果这时候自己摔了一跤,不能陪小茵走红毯了该多好,虽然不能阻止这场婚礼,起码能让自己不去看这场婚礼。想着想着,自己的脚真的一软,李傲急忙搂住明心,语气有些不好的说“干什么?想伤害自己来阻止婚礼吗?想摔一跤然后被送到医院,然后婚礼被迫取消吗?”

“我…….”明心有些委屈,明心不能控制自己有这样的想法,但是自己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她当然希望小茵幸福啊。

李傲黑着脸扶着明心走到正门,正看见茹茵一袭白纱与周志泽白色的礼服那么相配,两人相识而笑,画面那么美。

“李傲,婚戒在你那吗?”周志泽看见两人,转头问。

“在。”李傲往口袋里掏,一刹那表情僵住,手心只有一枚戒指。“只……只有男戒了。”

“什么!”茹茵脸色瞬间变得焦急,周志泽更是眉头紧扣。

“是不是在楼上啊?”周志泽问,李傲闻言忙向电梯间跑。明心愣了一会,忙追去,果然,李傲靠在电梯间的墙上看着她,脸上是看不懂的表情。

明心跑上去拉住他的手问“在你这对吗?你没弄丢对吧。”

李傲看着她,慢慢展开手心,两枚戒指完好的在他的手心里。明心松了一口气正准备拿戒指,李傲就把手抽回了,定定的看着她说“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机会!什么机会啊,今天是小茵的婚礼,我和她认识了十几年了,我不能破坏她的幸福!”明心几乎是咆哮着说出来的,李傲红了眼,低吼道“那你呢?那你自己呢?自从他们的请帖发出去之后你是怎么过来的?要么就是不眠不休的设计他们的礼服,要么就是整夜整夜的在夜店里买醉,这样作贱自己的日子你还想过多久!”

“求你了,把戒指给我吧。”

李傲狠狠的愣住了,她求自己,从小到大她都没有求过自己,她现在居然求自己。李傲注视着明心含泪的眼睛,许久才伸出手。明心高兴的接过戒指,转身的那个刹那,她清楚的看见墙角闪过的那片白纱。

明心回到正门口,牵起茹茵的手将戒指放到她的手中,说“小茵,不管以前怎样,等马上这扇门打开那一秒,你就是周太太了,一辈子都是。”

茹茵有些呆滞的看向面前的红木雕门,里面已经响起了音乐,明心握着她的手越来越凉。终于,茹茵笑着点点头,挽过周志泽的手臂,踏着音乐走上了红毯。明心笑着看着两人的背影,心里居然有些释然。李傲走上前将她的手放进自己的臂弯,带着她走在婚礼的红毯上,表情让人琢磨不透。

繁琐的流程走完,新人和伴郎伴娘要去席间敬酒,明心为茹茵挡下一杯又一杯的酒,明明胃已经很难受了,脸上却还有保持微笑,她不想让茹茵多想。

“呦伴娘酒量不错啊,来,再喝一杯。”不知是谁的亲友,一个满脸横肉大腹便便的男人一个劲叫明心喝酒。

“我来吧,明心喝太多了。”茹茵拿过酒杯,周志泽忙说“不行!你喝不了酒。”

明心心下荒凉,自己喝了这么多,他熟视无睹,但是……难道他们之间的感情连让他挡杯酒都不行吗?明心笑着拿回酒杯,仰起头一饮而尽,男人笑着说“来来来,再来一杯。”说着又要往明心的酒杯里添酒。

忽然,一直沉默的李傲抢过男人手里的酒瓶,用力放在了桌上,恶狠狠的说“先生,如果不想被保镖友好的请出去的话,就安安静静在这里吃饭吧。”李傲特意的加重了“友好”两个字。男人正想回嘴,一边有人在他耳边说了什么,男人一愣,立马赔笑“原来是市长儿子啊,是我不懂规矩了,您忙,我绝对不惹事。”

李傲看了男人一眼,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晚间,送走宾客,周志泽和茹茵在和几个朋友聊天,李傲出去叫车了,明心认认真真的打量着酒店的装潢摆设,用心记下自己曾梦寐已求的婚礼的样子。这时,旁边几个年轻的服务员的声音传到了明心耳中……

“诶!门口那个是伴郎吧,好帅啊!”

“就是啊!而且还是小有名气的服装设计师呢!”

“啊?有名设计师……可是……你注意到没,他今天那个颜色的礼服居然配了一条蓝色的口袋巾!”

……蓝色的口袋巾……

这时李傲小跑了进来,嚷着“车子叫好了,你们出去吧。”

明心愣愣的盯着李傲胸口那条蓝色的口袋巾,李傲也是一愣,先是有些躲闪,后来鼓起勇气走上前“你看到了。”

明心脑海中忽然闪过一句话,“大学有次比赛你在获奖感言上说……”

李傲打断明心的话,深深的注视着明心有些茫然的眼神,接着说了下去“口袋巾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是最贴近心脏的。”

那一刻,大厅中琉璃灯璀璨的灯光照在明心两人身上。明心眼中李傲贴近心脏的蓝色口袋巾,李傲眼中明心出彩别致的蓝色轻纱礼服。

是他们约定过的蓝。

蓝颜知己


书中云:所谓蓝颜知己,就是在老公与情人之下,在其余男性朋友之上的男人。

我此生有幸得一蓝颜,他是我前单位的共事,东北政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中等身体,四十多岁,清癯的脸上留一长须,江湖人称衬哥。因其一年四季不分寒暑均着一白色衬衣,故而得名。我自幼生性孤僻,不善言词,疲于交际,同性知己也不过寥寥数人,异性更是敬而远之,无一深交,与衬哥却是志趣相投,一见如故,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与衬哥在一同,咱们可以毫无顾虑地挖苦调侃对方而不消担心得罪谁。在谈后来次见面的情形,衬哥说那日见我皮肤炯黑一淡黄衬衫扎于蓝色西裤里,肥胖的腰间深陷一自制皮带,像个民兵排长,土得掉渣。我说那日见你脚穿布鞋裤有补丁胡子大把拿一扫帚当你腌臜工是也,对你根本不屑一顾,而后咱们相视昂首开怀大笑,好不舒服。

与衬哥交来日深,咱们几乎淡忘了彼此的性别。咱们电话问候对方的终场白千篇一概为想你了,却不消担心对方胡思乱想。遭逢不顺时,我会一个电话打从前,噼里啪啦诉说一通,发泄一通,不等对方回一字即已好,酣畅了扫尾挂断电话。衬哥多年二心向佛,淡漠名利,在我抽屉里的条记本上,几乎每本中都有一页被衬哥写上了阿弥陀佛四字。与衬哥在一同,感觉很紧急,很坦淡。我可以大声地谈话放纵地笑,不消顾虑淑女抽象。无聊时,咱们可以不屑于世俗的言论,叫上对方绝不避嫌地在人多的场合或漫步,或品茶,或闲话人生。久而久之,自有类似我与衬哥接洽暗昧之类的谣言传开。我大笑:找你做情人?我哪有那么掉价的水准,贬斥我也!他闻之连连拍板:我也是!我也是!继而咱们再开朗一笑置之。

起初,咱们接踵得到了原单位,却又鬼使神差成了楼上楼下的邻里接洽。新单位里我一人一间办公室,一台电脑,而衬哥却未享遭到憧憬已久的寡居之待遇,于是,他时时大大咧咧来强占我的地盘。困了,他会跑来对我说,你立马跟我消逝,我要小憩顷刻。闲了,他会绝不留情把我从电脑久远提开,坐下,旁若无人,径自享受我的电脑。还嫌便当,最后连我办公室的钥匙也胁迫设施了一把。偶尔,咱们也会关上房门,说一些知心话,比如我被谁骚扰暗恋过谁之类的话,对他也可大说特说。想起短信杀鹉一句话:所谓知己:就是资助了不消说谢谢的人,升职了不消改称呼的人。对衬哥,我加了一句:倾吐衷肠不消担心被出卖的人。

寻常,衬哥已淡出红尘,许身空门,咱们之间也良久失去了宰割,可能今生已无缘再见,偶尔记忆起这份友情,我依然万分感触。所谓海内存知己,咫尺若比邻,我喜悦此生有一值得我敬服一辈子的冤家。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7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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