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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穿运动裤的高中时光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那些穿运动裤的高中时光,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歌谣的歌藏着童话的影子,孩子的孩子该要飞往哪去。《北京东路的日子》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正坐在教室里上晚自习,暮春温和的风吹动着我的发丝。

很多时候我们听到一首歌或看到某个场景,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些尘封已久的往事。

教室里弥漫着哗哗地翻书声;前桌后桌的同学正交头接耳;班里总是迟到的那个男生又在夏天的午后打完篮球,汗涔涔地赶来上课;窗外,树叶纷纷落下,男孩骑着单车从校道上穿过,路面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车辙。

所有的画面就像一个个转场镜头,一遍一遍地在脑海里静静的回放。很感动的高中时光,突然觉得眼角湿湿的。

然后,那个时候的自己突然清晰地呈现在眼前。夏天,上半身白色短T下半身黑色运动裤永远是那个季节的主旋律,每次踏进学校大门,沿着水泥甬道一直走到图书馆前的香樟树的这一段距离,夏天的风总是把我的衣服和裤子吹得鼓胀起来,每次这样的时候我都感觉通体舒畅。

我喜欢夏天,因为曾经他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他是我高中喜欢的男孩子。那时候,我们班的几个男生总喜欢利用午休时间群聚起来去打篮球,他也不例外,下午上课的时候他总是汗流浃背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有一天,我一脸嫌弃地对他说:你看你全身都湿透了,全身臭臭的,我以为他听了我说的话,会不好意思。

可他幽默风趣的顺顺当当地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我就喜欢每次在烈日下打完球,然后发出刺激性气味的盛夏。

刺激性气味的盛夏?多么独到真实的一句话。于是整个高二的盛夏因为大汗淋漓而变得格外生动美丽。

后来等我们毕业两年了,等我们各自走在人生不同的道路上,等我们都有各自喜欢的人的时候,有一天我问他,最喜欢哪个时间段。他深思了一会,然后一本正经的对我说,高三。

他说在他的记忆里,最值得回味的是高三。因为高三有目标方向,人只有在有方向的时候,才不容易迷失。而我呢,我的回答是,高二,我的理由以高二没有压力掩饰过去。

我喜欢高二,因为那是我整个高中年华最快乐的时光。因为他的存在。我喜欢认真思索的样子,我喜欢问他习题,我喜欢他的解答,我喜欢他的穿衣风格,我喜欢他的头发。那时候我坐在他后面,上课倦怠了的时候,我就盯着他的后脑勺发呆。他是我所有坐在我前面的男生中后脑勺形状最完美的男生,他的头型是长的,后脑勺并不扁圆,头发修剪的非常利落。每次他回过头的时候,如果正好微风拂过,他侧面的碎发便微微抖动,显得格外干净清爽。

我喜欢我高二的同桌,因为她喜欢闹,我跟着她闹的话,前面的同学就会回过头来叫我们安静。而每次我发现他只是想看看我们,并没有怪我们的意思。我和他的学习在班里当属前列,而我的同桌学习并没有那么好,所以她很多时候都在捣蛋,后来我也逐渐学会了捣蛋。其实说我学会了捣蛋,还不如说我的天性里本来就有捣蛋的成分,只是那部分因素未被激发而已。我记得自己总是伸直了腿,我总喜欢把腿伸过课桌,伸到他椅子前面的那根横柱上。有时候他会把脚搁在上面,然后把书本搁在大腿上看。我的捣鬼心理常常作祟,只要我察觉到他的脚就在我脚旁边的时候,我便狠狠地把他的腿蹬下去。

他回过头,一言不发的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装作若无其事。可是有一次我看着黑板的时候,表情是笑着的。一眼被他看穿,他装作若无其事的回过头去。我内心有点疑惑,可也不便多问。多说无益必自毙。

等我被大小虫子吓得惊慌失措的时候,我才知道他的故作正定是风雨欲来的前奏。

夏天下暴雨前总是格外闷热,尽管头顶上的吊扇飞速地转着,可四下里仍不断响起同学们拿本子扇风的声响。一会儿工夫风声便呼呼作响,窗户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这时教室里总是伴有很多飞来飞去的虫子,我们这边称为白蚁。

借支笔给我,我的写不出来了说罢,他便拿着他的笔在草稿本上划来划去。

唠,自己拿我继续演算着手里的数学题。

教室里一阵噼噼啪啪打虫子的声音,我看着几只虫子在他后背漫步,便用笔杆推了推他的背。

有事?他回过头。

你后背上有虫子。

哦他回过头去。

他又转过头来,笔还给你。m.qG13.cOM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笔,嘴里喃喃的说:笔帽也不盖好。

我顺手把笔帽取下,谁料,我看见一只只虫子从我手臂上呼啸而过,这些虫子显然被他摘除了翅膀。我看着手臂上爬上爬去的虫子,愣在那里,几秒之后才叫起来,然后使命地抖动手臂。

我恼火的看着他。

只见他把脸埋在胳膊下,然后躲在下面偷笑,他的后背正在有节奏的抖动。

我气得瑟瑟发抖。

而现在想起高中的故事,心间总是洋溢起最初的感动。那些时光,那些人,是时光树上的剪影,永远飘荡在记忆的上空,成为最温馨的感动。它们让走远了人,回头时,还能看见生命最初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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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高中那段时光


时光如流水般,缓缓的流淌着,转瞬即逝。一转眼我的大学生活都已经过去了一年了。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总是羡慕大学生考试及格就行,但当我真正到了大学之后,又怀念高中那段考试不及格的时光。人就是这个样子,当你真正拥有的时候,你不懂得珍惜,当你失去后你又开始怀念,觉得无比珍贵,当然我也不例外。

迷茫的高一时光

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飘落的秋叶变成了绿叶;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经长大;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像以前那样爱打闹,爱喋喋不休;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跨进了高中的殿堂。开始了我们高中之旅。

努力的回想自己刚踏入校园的样子,记忆中很模糊,只记得刚进高中时的样子很傻,很呆,连学校的超市,教学楼,宿舍,食堂在哪个方位都不知道,好不容易和父母一起买好了生活用品,报了名,父母帮我整理了一下宿舍,我就让他们回家去了,留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那里,心中顿时生出了一种惆怅感,面对着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环境,心中莫名的失落,一切都要从零开始,自己坐在那里,手足无措,不知自己究竟要怎样才好。人家都说,当一个人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中,你开始肯定会有一种探索的欲望和莫名的兴奋感。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那种欲望和兴奋感,取而代之的是失落感,和对家人的想念,没了熟悉的环境,一切对于我来说都需要从头开始。

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就是高一的集体军训,白天在烈阳底下练着永无止境的原地踏步踏,晚上还要召开那些不知讲些什么的大会。由于白天经过一整天的烘烤,一天都很疲惫,无精打采的。那个时候天气本来就十分炎热。我们还一直站在太阳底下,有时候中午连饭都吃不下去。吃也只是吃一点点就吃不下了,军训那几天我一共去食堂吃了三次饭。不是不饿,只是实在吃不下去。

班上有一个女生关系跟我还可以,我跟她算的上是老相识了,不过我们其实也不是很熟,但小学初中都是一个学校的,在校园里经常见到。到了高中以后,因为两人之前是校友,所以关系自然比跟班上其他同学关系要好。军训了一个星期下来,我认识的人还是只有她一个,但她却认识了好多新伙伴。其中就有我现在的闺蜜,玲子。我这个人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我和闺蜜玲子的相识还要感谢他的牵线搭桥。刚上高中也没什么好朋友,觉得玲子这个人很不错,后来就和玲子与那个校友一起组成了三人团。自从三个人抱团后,我们三个人总是形影不离。三个人在学校无论去哪儿都是一起,吃饭一起,上厕所一起,就差三个人一起睡觉了。三个人在一起,毕竟会有一个人感到孤独。我非常赞同这句话,我就是那种孤独的人。她们两个说话,我总是搭不上,就只有自己默默在一边。无法插足她们之间的话题。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和玲子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两个人渐渐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现在两个人是好闺蜜。

说句实话,高一我在课上根本就没怎么听过讲,上课要么就是看小说,要么就是玩手机,根本就没怎么静下心来学习过,那时候总想着高一结束了,我们还有高二,还有高三。丢下的学业可以慢慢补。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太傻了,什么都不懂,怎么可能补的起来。

高一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还没把身边的同学认完,高一的时光就结束了。还没好好学习就结束了。

拼搏的高二时光

高二的时候,我将心思逐渐放在了学习上。学习上竞争力越来越大。感觉自己越来越跟不上同学们的节奏。我高一的时候非常喜欢看小说,都不怎么爱学习。觉得自己总沉浸在小说的世界中,小说便是我的世界。高二的时候学习压力倍增。有时候考完试,总会有一种挫败感。成绩总是一起一伏的让自己触目惊心,自己也常常不知所措,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非常的失败。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干个什么。有时候其实自己真的挺失望的。还好有闺蜜玲妹妹,一直在身边帮我,鼓励我。

高二的时候,我在数学这门课上有很大的不足,每次考试的成绩都差强人意。其实不是自己不够努力,不够热爱数学这门课程。而是我努力后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足。其实有时候真的想放弃,值得庆幸的是自己一直有个好闺蜜在身边陪着我。我数学不足,而闺蜜数学一级棒。她是我们班数学科代表。我在英语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我们俩优势互补,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共同进步。高二那段日子真的是很累,我数学基础很薄弱,闺蜜亲自给我把高一所有的数学公式都列举了出来,还跟我讲解试卷,监督我写作业,在闺蜜的帮助下,我的数学成绩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又重新扬起了自信的风帆。在闺蜜的帮助下,我对数学这门科又有了信心,这对于我高三生活也有极大的帮助。

舍不得的高三时光

高三时留给了我太多的回忆,太多的美好,仿佛我脑海中的所有美好的片段都是来自我的高三生活。

上了高三才懂得时间的宝贵。感觉每一秒钟都是在和时间赛跑。上了高三才学会了乐观对待身边的人或事物。我想我的高三生活并不像人们说的炼狱般的痛苦。虽然说高三的日子很苦很累,在高三的日子里,也流过眼泪,流过汗水,可是高三的日子里也充满着欢笑,高三是我笑的最多的一年,也是哭的最多的一年。

清楚的记得刚上高三时的惶恐与不安,生怕跟不上他们的脚步,害怕落后,整天早起晚睡,埋头在书海中与书作伴,整天躲在书堆里。虽说整天与书作伴,但是换来的成绩却令人质疑。后来习惯了整天的考试,也习惯了考试成绩的高低起伏。认为分数其实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重要,觉得只要自己的成绩较前一次有所提高,有所突破,那就是最大的成功。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心中难免还是会有所害怕。

上了高三之后,虽然说学习任务很繁重。但是也阻碍不了同学们在闲暇时间的打闹说笑。毕竟课间时候的打闹说笑,是我们高三生活中唯一的消遣方式,也是我们最好的减压方式,也因为和附近同学们打闹说笑,让我的高三生活充满了许多欢声笑语。减轻了我许多的压力,让我轻轻松松的过完了我的高三生活。

记得高三拍毕业照那天,许多人都哭了,那个时候多希望自己就停留在那一刻,永远定格在那一秒,定格在那美好的一瞬间。

20XX年6月8日下午五点。最后一门英语考试结束了,同学们慢悠悠的走出考场。一切都结束了,上了车,同学们都异常的兴奋。喊着叫着,唱着,毕业了,我们再也不用受约束了,不再是高中生了,解放了,都开始商量着要去哪玩。假期要做些什么?我心中也有点终于要解放的兴奋,但又有点兴奋不起来。还有点不舍,有句话说的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还会再见。

怀念高中的那段时光,也怀念同学们之间的小美好。

老公酒后口述:其他女人穿丁字裤比我妩媚


我故意赖在他身上撒娇,你说我好看吗?他清了清嗓了,干咳了一小会儿说,你是想听实话还是谎话,实话就是你穿上这个没有婷婷妩媚,你看你的水桶腰和粗粗的大腿,活像一个小丑。

我是那次上网的时候,看到一个丁字裤专卖店,看到贴上来的实品图案,一刹那大脑充血,让我有点不能自抑,我简直不敢想象,现在的社会还流行穿这个,惊讶之余更多的是不可思议,看来我真的是落后了。

后来,在上班的时候,我的好友对我说,你简直就是那老古董,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穿着普普通通的内衣,怪不得你老公对你提不起兴趣来呢?!我问,那你们都穿什么啊?好友诡异的眨巴着诡谲的眼睛,伏在我的耳边悄声细语的说,这是一个秘密,告诉你你也不会去买,你这个传统的老大姐。

我这个人有个习性,那就是别人不想告诉我的,我也不去强求,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强求只会让对方反感,还有可能殃祸及身。

没过几天,好友通过手机短信说,你快来一趟,我看中一件内衣,两个人买的话,还有可能打八五折呢?听此,我赶紧赶了过去,可是一到我才知道,原来好友口中的内衣指的就是那次我在网上看见的丁字裤。

说实话,我有些迟疑,有些举棋不定,买的话,这样的东西我穿上别扭不说,再说我这样的半老徐娘还穿这个,传出去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但是,经不过售货员的游说和好友的怂恿,我买了那件丁字裤。

回到家里的时候,我像烫手山芋一样把它丢到一边的衣柜里边去,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好友说,穿上没有啊,你老公肯定会喜欢的发疯的。我骂她小狐狸精怎么净出这样的馊主意,我们都老夫老妻了,孩子都已经高三,我实在是拉不开面子。

但是放下电话,我的心就已经开始蠢蠢欲动,我试着仔细端详这个在女性中风靡的丁字裤,不知不觉间就已经穿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我对着镜子仔细的看了几遍,愈加的满意,我暗暗窃喜,钻进了被子里等着下班的老公,准备时刻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晚上十一点,老公有些醉意朦胧的推开屋门,满身的酒气熏得我连连咳嗽,然后看到我噗嗤一声就笑出声来,我还以为我碰见怪物了呢?原来是你啊!我故意赖在他身上撒娇,你说我好看吗?他清了清嗓了,干咳了一小会儿说,你是想听实话还是谎话,实话就是你穿上这个没有婷婷妩媚,你看你的水桶腰和粗粗的大腿,活像一个小丑。

我还以为我的听觉出现了问题,我让他再重复一遍,他就知趣的噤了声,然后为自己辩解,我酒后说错了话,你穿上是最好看的。可是我的心却一点点的下沉我忘记了那天晚上是如何过来的,只是记得清晨醒来,泪就淹没了心,我到底该怎么办?

那些年,时光远走


她:明天我就要走了。

他:去哪?

她: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读书,我只知道很远。

他:是谁让你走的,那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

她:我妈妈,你要多保重,我不知道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

他:为什么要走?我有些不能接受,你走了我该怎么办?(他哭了,拉着她的手苦苦哀求。)

她:我也没有办法改变,我真的要走,但我也舍不得你。(她也哭了,于是一把抱住了他。)

寝室外面做操的广播声响了,我立马起身来,原来刚刚是在梦里。一个好像很真实的梦里,从来没有过这么的感动,我是继续倒下去睡,看梦还可不可以延续呢?还是起身来穿好衣服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怎么样?虽然昨天有了阳光,生活开始了灿烂,不过那是昨晚睡觉前对昨天最后的一点记忆,今天呢?会不会还一如既往的灿烂,我无从所知,只有眼睛才最能清楚。于是,我推开门,广播的声音也更加的清晰了起来,仿佛是在催促我快点,快点,青春没有多少个早晨值得我这样浪费。我立着脚看看窗帘的外面,等待着是否会有一地的鸟鸣,但地上已经是被昨夜残留的泪水给打湿了,没有一地的鸟鸣,灿烂阳光也已经不见了,可能它带着它的梦去了另一个城市,去给那里的人们带去好心情。那么寒冷的天,我不禁没有不高兴反而心里在暗自窃喜,因为忙里偷闲的,我可以不用再去清晨寒风中为我的青春舞蹈一回了,虽然我知道,老师安排我们做早操是为了我们好,但贪玩未泯的我们又怎能很好的战胜我们的懒惰呢?这样返来返去的想着,想着,又想回到了那个梦,梦里的那个人。

那些年,他还很小,我也还很小。小到小学。懵懂,无知,天真我想再多的词都形容不了我们的那些年。不知是几年级开始,他开始鲜活在我的记忆里,那时,我们很少说话,因为什么都不懂。到了六年级,我们还是什么都不懂,但那时我们已经开始说话,开始聊天,开始一起玩耍了。记得,那个时候,一天精神的我们,整天都不会有疲倦的时候,他还很调皮,总爱逗我,惹我生气。而我又是那么的不甘示弱,哪怕闹不赢吵不赢也打不赢他,但我也要毫无顾忌的追着他满世界的乱跑,从教学楼的这头追到教学楼的那头,小小的我更谈不上顾什么形象了,因为那时本来就没有什么形象可言,整天扎着两个小辫子,晃悠晃悠的,就像那树上的秋千一样。我们形成惯性的见着面就吵就闹,唯一停下战争来的一次,就是打羽毛球了。只有那时我们俩的世界才可能是没有战场上的硝烟弥漫,才可能静下来和平谈判。可完了还是一样,吵着,闹着,追着,打着。很快的,那些承载了我们懵懂,无知,和天真的时间就要过去了,六年的小学,好像仅仅只有毕业那一年的记忆,有时我就这样发呆的想,如果这样说:那是不是我之前的那些年的记忆就全是空白了?不过,我相信,空白才能留给我日后更多的想象,或者说在回忆时能更好的画一幅美丽的蓝图!那时,我总是这样不可一世的安慰自己。

毕业了,奇怪的是。我们那些年的毕业是那么的平常,淡淡的,没有伤感,没有寒暄,也没有一句话,哪怕简单的再见都没有。难道这是对后来的预示吗?

因为各种原因,爸爸妈妈给我转了学,我离开了那个地方,没有去他去的那个初中。从此我们便很自然的失去了联系,那时始终是太小了,小得不知道什么是忧伤,什么是离别。之后,我还是一样的过着应该有的生活,学习,交朋友,睡觉一样不少。到了初一的那个下半学期,我们从朋友那里知道了彼此的消息,我不刻意而是偶然,那时我们还没有用电话,只能写写信。一封信往往会几个星期才能收到,有时他告诉我某件事的时候还是桃花盛开而当我收到信的时候桃花已经变成了小小的果实。尽管这样,我依然觉得我的生活很丰富,最起码我比别人多了一份期待。在每一个特定的时间里期待那小小的信封里装着的是什么,几乎成了我最开心的事,人们都说有期待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生活,所以当我现在回忆起来,那段日子仍然是我那时最有意义的生活,什么都可以不用有太多的负荷。每一次我们在写给对方的信里都会装下鼓励,鼓励彼此都要好好学习,考去一个高中,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天天见面,永远在一起了,可以毫无顾忌的在校园里飞来飞去,像他那时开玩笑跟我说的一样:如果我们有来世,那我一定会做一只小鸟,因为这样就可以在你灿烂的阳光下自由的飞翔,看尽天下事。有了他的鼓励,我努力了很多。我之所以会努力,也是因为我对未来充满了想象和好奇。我不知道三年后我们又会用一种什么样的身份来见彼此,但我唯一敢肯定的就是,这是一种感觉,一种让我想起来会觉得很温馨很美好的感觉。这就够了。我相信着事隔三年后我们的相逢,我们一定会如愿以偿的在高中相见,虽然我不知道这算得上什么,算不算约定?算不算诺言?但小小的我们,有的也只有这些,这些童话般的梦想。

虽然成长总有些无奈,但在那些平仄的流年里,我承认我是幸福的。高中了,一切都顺理成章的在进行着。我们考在了同一所高中。当我再重新拿起那些信来看看,试着再去揣摸他以前说过的每一句话时,我的心里还是一样的有着说不出的欣喜。我们实现了,那个童话般的梦想。也终于可以见面了,三年了,整整三年了。该变的都在变着,不该变的也在改变着,我们无能为力,我们尽力而为。

新的一段人生就这样开始了,迎接我们的是军训。我们没有分在一个班但却是邻居。军训的时候我们班跟他们班就这样对站着,在烈日下,在风雨中。那年的军训阳光很暗,风很大,雨水很多。这样的天气好像是为了避免我们四目相对时的尴尬而出现的,我和他都非常默契的躲进了阴影里,躲进了凉风里,躲进了夏雨里,我们害怕从熟悉的陌生里对视到彼此。但这对我而言已经很满足了,我想要的不多,仅此而已。但不够的是后来发生的事。我们并没有一直的伴随着幸运草幸运的下去,没有像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一样,不管历经了多少困苦,最后都会走到一起。始终不曾拉起过的手,又怎可以走进他的城堡呢?当一直苦苦追寻了几年的东西,瞬间都可以崩溃的时候,触不及防,我知道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离别,更知道了逝水流年,时光远走的含义。我们沉默了甚至是陌生了,哪怕就这样对站着眼睛也可以在地平线上没有一点儿的相接,有的是擦肩而过的瞬间。我时常无辜的问自己,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是时间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自己改变了自己?我们曾经不是说得好好的吗,当三年的约实现的时候为什么一切都变了。我承认,是我们变了,那时我们还太小,什么都不懂,随口说的一句话就有太多的有口无心。

军训的结束,我的期待也跟着的结束。我不断的告诉自己,接下来的生活一定会有更多的精彩。所以不必失落,我信任着,那些年纪仍然是最美的青春。而那天,他出现了在了我们教室门外,他来找我,三年过后的第一次说话。少不了的尴尬,少不了的陌生。可如今记忆中唯一清新的就是他的那句关心,当时我感冒了,他说:你怎么感冒了呢?多穿点。仅仅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足以让我记一辈子。我以为,以后我们会好,会一直的在一起,或者说会成为最好的朋友。像三毛说的那样:知交零落实是人生常态,能够偶尔话起,而心中仍然温柔,就是好朋友。但更多的时候,当生活褪去了最初的色彩,岁月给树留下年轮的记忆时,我们早已洞悉了彼此的一切,包括内心,有些事,我不说,你不说,我们都懂,都明白。

接下来的又一个三年里,很充实,也很短暂,不知道是充实让我觉得的短暂还是短暂让我觉得的充实。我们也试着的去改变过很多东西,哪怕一点点小小的年少无知,我们都尝试着为对方改变。但现实生活中的假假惺惺,无微不至。在时间看来都只不过是一张过废了的电影票,即使拿着他也没有用。在最纯真不过的校园里,不管有多少个三年,陪在对方身边的都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彼此了,曾经的只是曾经。甚至我可以数得清我们在高中的三年里说过的多少句话,沉默不语,擦肩而过,如是而已。说不清谁不珍惜谁,谁的傲气比谁多那么一点,总之,高中的忙碌让时间过得很无形。

到了毕业的时候,他来找我给他留过言,我们都说不了些什么,唯有深深的祝福罢了。对于小时候,我们真的是尽力了。高考后的那个假期,我们多多少少有很多的联系,当然免不了回忆过去,或许彼此的心里都想过让那个昨天延续,但可能许多过去了的事就真的过去了吧,我们挽回不了了。大学,他去了他向往的那个江南小城,三月了,那里已烟雨茫茫,他是否也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彷徨在那个寂寥而又空旷的雨巷,像雨巷诗人一样,预计着逢上他的丁香姑娘。在那里,他也常会给我打打电话,开始一个星期一次,后来因为我的原因,从不曾主动打过电话给他,所以我在这个还不怎么丰富的大学校园里,每当看见柳絮从空中飘然落下,就知道,三月已经潸然来临,回忆也在这个时候开始飘零。时常我想:要是人生走过的路都可以重新来过一遍,那现在我又会是用一种怎样的心境来面对生活呢?生活里有了他的问侯和牵挂无疑变得更加的美丽了起来。

记得曾经我告诉过他:我说以后我想找一个人,一个可以陪我看星星,看月亮,看晚霞,看潮起潮落,看人生繁华的人!他回答我说,可能我会是那个人也可能我不会是。而时隔几年后,当我在写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是这样对我说的:我似乎觉着我们之间是越来越陌生了,不管如何,我始终是我,你也始终还是你。也许你天生就是浪漫的公主,而我就好比草原上的野马,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好久都没见面了,看到你写的,我感觉似曾在哪儿见过,于是勾起了一些回忆,愿你快乐。这就是一句话的时间,一句几年前和几年后的话,几年前我可以很平静的说出来,他也可以很平静的回答我,而几年后时间改变了太多,我不再那么童话,他也不再那么释然,一句话的人事变迁,让我们顿然也明白了许多。现在他还是会给我打电话,有时久点,有时是看见什么而想起了我,都是寒暄着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身体是否还好?而现在也是刚刚挂下他从那个城市打来的电话,匀速的电话里传递着我的不匀速,学校旁的火车声轰轰烈烈的带走我们过去的不完美。他听到我在电话的这头咳嗽得很厉害。他说:生活中有的人虽然说不能陪伴你一生,但是,同样也挥之不去,比如你就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里,柯景滕在地震过后打电话对沈佳宜说的那样,假如你不在了,那么我以后找谁回忆我的过去。

过去的往事,过不去的记忆,回忆起来总是这样,淡淡的忧愁淡淡的无奈,我承认,我是真的长大了!流年里,明月夜,有清风,很安静的城市,我们彼此恪守着沉默。都希望这条路可以很长,很长,长到我们一辈子都走不完。过去的不美好我都试着以时间的名义一一去原谅,去感谢。那些年,时光远走,我不会相忘,不会忧伤,那一季的青春有你相伴的日子,我只能用心记下,所有记忆里的痛与笑,在脑海里我都存放得好好的,安然无恙。最后,我想大声的告诉我的未来:有些人,就这样,不曾在一起,也从未离开过,所以我们一直都在一起!

祭奠那些已经逝去的时光


冥冥中仿佛有道坎,年轻的我们总在不经意间就跨了过去,瞬间就接受了这份神秘的传承。

我们也曾埋怨,埋怨这个残酷的社会。我们也曾痛恨,痛恨这个任人摆布的角色。

我们倔强的聚集在一起,我们商议,约定,发起了一次又一次越狱,我们憧憬着那围墙外面自由自在的天空。我们相信,那是自由女神眷顾的方向。可是,命运捉弄了我们,猎手早早的撒下无尽的陷阱,我们出乎意料的,一个又一个的沦陷。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学会了安静,学会了接受,学会了妥协。于是我们开始怀念。

怀念自己的丫丫学语,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怀念自己启蒙上学,被呵护的感觉。

怀念着与伙伴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闹,是那样的率真。怀念着与同学们一起学,一起玩,一起迟到,一起早退,一起受罚,是那样的同甘共苦。怀念室友认真的摸样,怀念室友气急败坏的窘态,是那样的奇异新鲜。怀念着我们那坚不可摧的小团体。

直到有一天,就连日记本也记不下,我们的怀念停止了,我们轻轻的将这些记忆合上,我们开始尝试的去学会工作,去接受工作,去喜欢工作。我们开始尝试褪去自身的焦躁,填补自身的空虚,消除自己的发呆。我们开始尝试着为自己计划,为自己努力,为自己有条不序。我们开始一步一步的完善自己。充实自己,引领自己。我们在尝试间,迈入人生的另一篇。

我们倔强的向自己告别,或许,就算是笔记本也不能完全锁住,或许,遗留过无限的遗憾。或许,还有过无限惋惜。但一个人,总是要忘记一些事情,那么他才能记住另一些事。如果有人要靠近自己的身边,就注定有人要离开。

以前,我总不相信这样的话,因为我相信所有的人都可以快乐的在一起,事实证明,我错了,距离呀,时间呀,责任呀,像一面又一面的墙,阻挡在彼此中间,怎么望也望不穿,挣扎下来,也就只剩下无尽的幻想。

于是,我放弃了,或许已经习惯,一起哭,一起闹,一起打架,一起喝酒。或许已经习惯,你今我明的请客方式。或许已经习惯,一起在后山打牌,悠闲的沐浴着阳光。或许已经习惯,多少个一起。习惯了我们是朋友,习惯了彼此依赖。那么,我们更应该好好珍藏。我们在茫茫的岁月中,挑选了一个最美丽的星空,在记忆投入漂亮的银河中,并送去我无限的祝福。

我轻装上阵,祭奠已经逝去的时光,开创新的篇章。(网 )

那些时光,惊艳了青春


在我们生命中,总有那么两个人,一个惊艳了青春,一个温暖了岁月。

走走停停,这么多年,你还是深深的存在我的脑海里,每个想你的夜晚都让我辗转难眠。

朦朦胧胧的睡了很久,直到电话铃声响起,才极不情愿的睁开眼,看着木紫的来电,心里百味陈杂。

“喂,猪,还不起床,当心嫁不出去了。”她的嗓门还是那么大。听见故人声音,红了眼眶。我镇定的握了握手机,嘟咙不清的说道:“没事,不是还有你陪着我么。”

“哎,果然是狠心的人儿,我的心都碎了一地。”

“现在发觉还为时不晚,不过,我是真心待你。”我浅浅的笑声明媚的回荡在房屋里。

和有人比起来,我还是喜欢空荡荡的屋子。虽然寂寞,至少能证明自己是因为没有人才寂寞的。

此时的木紫隔着千里之外,一定很开心。就如我期许的那样。

我一直认为木紫是那种悲伤来去自如的姑娘。

短暂的沉默之后,她突然说:“顾晨和杨乐去了同一座城市。”

这样的结果,早已猜到,只是亲耳听到后,眼泪还是不争气的落了下来。我蹲下来抱着膝盖,狠狠的哭了起来。喃喃自语,顾晨,为什么遇见你的人是我。

木紫平淡的说出这句话。或许,沉浸之后,她的内心和我一样,平静得再无波澜。

良久,我对着窗外的大雪和木紫絮絮地聊了很久。只是再也没有说到顾晨。之后,说了声安好,便挂了电话。

屋子里很静,很静。让我隐约听到雪落下的声音。似乎这个冬季提前到来了。这个时候我又想起了顾晨,想起了那张不是很英俊,却总有一点点忧愁的脸庞,想起了冬季里给予我的温暖怀抱。

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我又梦见了你,你的笑,你的脸庞,你无可取代的美好,可最终它们都成了我的哀愁。

每当我想起顾晨,便觉得一阵心痛。

天色已暗,一瞬间那些在回忆里褪色的画面,就那样毫无征兆的跳了出来。

09年的冬天,我们成了同桌。我记得朝阳下,窗台上的阳光,打在你的脸上,英俊的脸庞下,有着棱角分明的侧脸弧线。洁白的衬衣上,散落着阳光的星星点点。

“Hi,请问我能坐在这里吗?”你的微笑显得冷漠而疏离。

我转过来淡淡的瞥了你一眼,漫不经心的开口说:“随你。”我喜欢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在喧哗的世界,才会感受到寂静。

你并未因我的话有所动容。而是立刻收拾了桌,坐了下来,正式成为了我的同桌。

从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不间断上课。讨厌老师喋喋不休的课堂。而你,一直安静的坐着。我侧过头,开始打量你,长长的睫毛下,是平静的神情。你突然的转身,让我不知所措,然后你轻声的笑,突然我像做了错事的孩子,飞快的转过眼,不由得红了脸。

那时的我,一定不明白,只因那一眼,便已沉沦。

有时候,你会一连几天的消失不见。看着空荡荡的座位,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你,思绪在跟着你游离。

第二次再见到你时,正下着大雪,靠着墙壁,一个劲的抽着烟,全然不顾烟会灼到手指。寂寞的侧脸,让我心疼。

雪落到你身上,湿了发梢,湿了外套。那一刻,我想给你我所有的温暖。

究竟是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你这般漠然。我走至你身边,问你要了烟。抽着烟,感受着食指与中指间微妙的温度。寂寞的烟圈萦绕在我们身旁。

你掐灭了烟,久久的看着我。你的眼神让我心跳。在你转身之际,我猛然的吻了你,薄凉的唇没有丝毫的温度,只有淡淡的烟草味。

“女孩子别抽烟,要上课了,回教室吧。”漠然的脸上,有着一层若无的红晕。

自此,我开始每天上课,给你写纸条。草稿纸上有着凌乱的线条,不难分辨,全是你神色不一的表情。有一次,数学课,你睡着你,而我就那么一直看着你。不知道是我太灼热的眼神,让你无法坦然的做着梦,还是你早已醒来。

冬日的艳阳天,让寒冷的天气似乎留有夏日的余晖,就像我此刻的心情。你醒了,脸颊上印着毛衣的轮廓,微红。

那是我第一次,对你开怀的笑。

也许是上天对我的眷顾。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如所有的情侣一样,肩并肩的走过这个城市每一段繁华的巷口。在夜深人静之后,还在马路上漫无目的的游荡。一起逃课后坐在操场上看落下的夕阳。直到夜幕才会起身离开,然后奔向下一个地方。

学校旁边的小饭馆是我们熟悉到不能在熟悉的地方。店老板说过我们一定会幸福的。而我也一直抱着这样的信念。

回忆到最后,我已泣不成声。

顾晨,在我不懂爱的年纪,却给了你我所有的爱情。

这个冬天,我鲜少出门,只是因为害怕寒冷,害怕看到熟悉的街景再想起你。

一年后。

木紫托了托眼镜,感觉那样子显得有些高深莫测。“木紫,有什么话,你说吧,这次我一定认真听。”没有往日的不经心,而是微微的笑了笑,以至于不那么牵强。

“小小,我昨天经过高三教学楼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帅哥。”

我打趣的回道:“木木,你基本每天都有看到帅哥。是不是又想告诉我你对他一见钟情了。”

“苏小小,什么又叫一见钟情。”木紫鼓起腮帮子,假装有些生气的瞪着我。

“木木,我错了还不行吗,不过你现在的样子好可爱哦。”

话音刚落,班主任就抱着一摞书踏进了教室。我知道又将是一节漫长的英语课。

木紫仍旧像个假小子一样混在男生队伍里嬉戏。我则把大部分的时间都消磨在窗外的景色上,淡淡的双眸中常常映出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

“苏小小,你又走神了!”班主任恨铁不成钢的话语把我神游的思绪拉了回来。

成长的岁月里,总是莫名其妙的伤感。

下课之后,我出了校门,走在曾经和顾晨一起走过的地方。

此时,正是秋雨绵绵的季节。濛濛细雨,些许悲凉。回忆像秋天的落叶,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高一时,顾晨以一个转校生的身份插进我们班。在我单薄的青春里,让我兵荒马乱。

木紫用直接的方式忘了顾晨,而我呢?又该如何忘记。

从来没有想过你会这样再次出现在的世界里,让我毫无防备。明明很在意,可为何看见你的那一瞬间会狼狈不堪。

“没有一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你就这样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带给我惊喜,让我请不自己,可是你偏又这样,在我不知

不觉中悄悄的消失,世界之大,为何我们相遇。”

是啊,世界之大,为何我们相遇。

顾晨,在你挽着杨乐看见我的那一秒,究竟是怎样的心态在面对我呢?你淡然的笑,让我猜不透。

我疯狂的跑在大街上,太多的悲伤,以至于撞到了人。他看着我一身的泥泞,表现出来的是不明以。在他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我快速的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消失在朦胧的雨雾中。

接下来的几天,我没有去学校,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木紫打了很多电话,都假装没听见。只是回了短信:木木,我想安静一段时间。

这期间,顾晨来找过我,说了对不起,说了杨乐,可唯独忘了说当初不告而别的原因。

同样寂寞的两个人,又怎么会幸福呢。

浑浑噩噩的度过几天之后,直接去了班主任的办公室。班主任的生气在我的预料之中,只是这次气得没了言语,剩下一屋子空旷的沉默。

一阵短暂的敲门声,打破了这沉静。门吱呀的一声开了。卓然看见我局促不安的站在那里时,惊讶的目光,莫名的惊喜。随后,淡定的放下作业本,在班主任看不到的角度,用口型示意,我在门外等你。从谈话中得知了他叫卓然,是高三尖子班的学生。按照班主任的意思是,我应该像卓然这种品学兼优的学生学习。可是,为什么我在卓然的眼里感受到了叛逆。

透过玻璃。看见卓然站在走廊上,似乎在想什么,想得有些入神。

“你怎么还在。”我知道他一直在窗外,还是问了问。表示心中的疑惑。

凝视着四季都没什么变化的校园,不禁怵然惆怅。

“究竟是怎样的故事,让你如此悲伤。”

关于卓然的问题,我无法回答,更不知从何说起。只是笑了笑,没在多说。

之后,我们一直在断断续续的联系,像多年的朋友一样熟悉,也像陌生人一样疏离。

一个人压抑太久,会想疯狂的放纵自己。

我约了木紫去学校旁的那个酒吧。

那花红柳绿的酒,那嘈杂震耳的音乐,那疯狂肆意的舞步,昏暗让自己忘掉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压力;忘记拿曾经记忆深刻地往事;忘却那曾经心灵深处的痛。

我和木紫喝了一杯又一杯的酒,喝道醉生梦死。似乎醉了,就能忘记关于遇见你的所有时光。就能忘记,我只是你与杨乐情爱里短暂的插曲。

卓然在我意识快要溃散之前,出现在我们面前,并夺下了酒杯。拉着踉跄的我们出了酒吧。强烈的寒冷,让我一下子清醒过来。

午夜的风,吹彻在我们的脸颊,感觉像疼到心底一样。

在酒吧看见卓然我并不惊奇,相反的,木紫则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嘿,帅哥,怎么是你?我前段时间在高三的教学楼看见过你。”

我翻了翻白眼,继而说道:“你来干嘛。”

卓然脸色有些难堪。“我有些担心你。”

木紫没有注意到卓然的不自然,还是自顾自的问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

月光笼罩在卓然脸上,就像蒙了一层轻纱,让我看不清他此时的表情。

很多时候的卓然和顾晨一样,脸上总有一点忧愁的表情。

每次见到卓然,都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顾晨,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们疏离的原因。

木紫似乎很喜欢卓然,在我不经意看向他们的时早已明了。

或许那样的悸动叫一见钟情。

零星在天空稀疏的散落着,偶尔像调皮的孩子一样乏乏眼,偶尔也会庸散的躲进云层间,像含羞的少女一样,惹人怜爱。

悠长的巷道上,是剩下我们寂寞无边的身影。

木紫和卓然聊得很投机,聊到动情处,很远都能听见她爽朗的笑声。连卓然也被感染了,没了先前的严肃。

我一直觉得木紫的世界里从来都没有悲伤,她会把悲伤像汗水一样蒸发掉。

因抵不住外面的寒冷,我们各自回了家。

一连不停地雨季,更增添了凉意。

我裹了裹衣服,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耀眼的灯光,让我迷失了自己。

大街上空无一人,偶尔会有车子哗的一声驶过,然后重归于安静。路灯从树枝间倾斜下来。路上像抹了一层淡黄的乳浆,薄如轻纱。斑驳的地面,铺了一地落叶,在霓虹街灯的照耀下,显得流光溢彩。

灯火阑珊下我们华丽的重逢。

顾晨在我们重逢之后,你有没有过惊喜。我想,你和杨乐那样亲密,你怎么会允许别人占了她在你心里的位置。想到至此,不由得凄凉一笑。

我知道,我是讨厌杨乐的。不仅因为她是顾晨的女朋友,更是她盛气凌人的样子,让我无地自容。在她的眼里,我就该卑微的活着,离顾晨远远的。每次杨乐看见我时,都会上下打量一番,眼神里的厌恶越来越深。我曾认真想过为什么,时过境迁,终于明白顾晨是她爱情里的色彩,又怎么许他人窥探。

我拿什么去和杨乐去争?我开始嘲笑自己。

每每想到杨乐那张美丽的脸,还是会惊叹那样的惊艳无比。

再次遇到卓然,是在学校旁边的小湖边。摇曳起伏的柳枝轻拂过我的脸庞,温柔的抚摸,心神荡漾。

卓然躺在草地上,手枕着头,看着天空怔怔出神。

“苏小小,曾经,我透过教室前的玻璃,你笑得那样开怀,眼睛弯弯的,那个时候你就感染了我。当时想,那样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笑得可真好看。”

我久久的沉默,对于卓然,我不明白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无关于爱情,无光于友情。

“苏小小,忘了他吧?”

没了往日的说笑,而是一脸的严肃与认真。

“对不起,卓然。”在我转身的刹那,看见了卓然眼角的泪水。

如果当日,我走进教室,来到你身边,我们之间会不会不一样。卓然,如是想着。

年少的爱情总是声势浩大,而结果却总是无疾而终。

在这个夏天未过去之前,我填写了高考志愿,地点在哈尔冰。

我与顾晨告别,至此之后再不相见。

顾晨,从此带着伤痛与你背道而驰。

卓然说过,木紫能带给别人快乐。

在我离开之前,约见了木紫与卓然。看着他们就那样安静的站在一起,身旁所有的风景,因他们而黯然失色。

我祝你们幸福,我对着风,对着太阳,对着天空,大声呼喊。

我离开的那天是雨天,雨一直在下,似乎没有停过。

我没有让木紫来送我,害怕那样伤感的场面。

车站空荡荡的,偶尔会有恋人亲吻,拥抱着对彼此说再见;也有母亲对孩子经久的唠叨;也有辗转生活、行

色漠然的路人。

不知怎么的,眼泪簌簌的掉了下来,一发不可收拾。在离开这个熟悉的城市之前,我狠狠的哭了一场,与曾经所有的情与爱一一告别。

我坐在开往异地的火车上,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漫天而来的孤独,几乎让我窒息。

对顾晨的爱情,就像做了一场梦,一场须臾即散的梦。

入秋之后的北方,天气开始冰凉起来。悄声无息的寒冷,婉扬飘下的落叶,像是扫清顾晨来过我心里的痕迹一样。有时,会恍惚觉得,他从未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一样。

在北方的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只是闲暇时,还是会抱怨北方的寒冷。

和我一起合租的那个女孩,是我学姐。笑起来,感觉暖暖的,正如她名字一样——林暖。

每当我想起木紫时,就会久久的抱着她,才以至于不那样么难过。她每次也不嫌烦,总是轻声的安慰我。

我给木紫打电话,告诉她,我生活得很好,会找个男朋友,期待靠在他肩膀上的时候觉得很平静,没有波澜,不像当初靠着顾晨,内心一直狂欢地听不下来,悲欢都那么明显,那么起伏。

十月的哈尔滨,到处都是飘扬的雪花,格外好看。

毕业后,只是偶然从朋友那里听到,顾晨与杨乐分手了。

在年少的青春里,我们曾轰轰烈烈爱过,然后在慢慢彼此遗忘。

只是散场的青春,在也回不来了。

哈伦裤的春天


大约七八年前,为了戒赌,我决定找点事做做,机缘巧合,我接手了一家小馆,在一个小镇上。左右邻居都是搞理发的,两个老板手底下都带了很多小徒弟,小伙子,小姑娘,都有,小姑娘要多一些。年轻人都懒得自己动手做早餐,很自然,我这个馆子成了他们早上聚集的地方,一来二去,我们也就熟络了。看我星眉剑目,谈吐文雅,举手投足都风度翩翩,根本不像一个惯常的伙夫。他们对我的背景产生了兴趣,我说我刚放出来,以前是搞服装厂的,他们没有丝毫怀疑,同时也产生了些许敬畏之心。

为了证明我混过,曾经是坏人,我有事没事,就拿把匕首跳手指头,从左到右,从右到左,为了不伤着自己,每天晚上关了店门,我都勤学苦练。

一天,跳手指,跳累了,我就找了些马蹄开始削起来,一边削一边吃。

李子哥,吃你两个包子,下午免费给你洗头。

姗姗来了。

我点点头,冷酷到底,继续耍弄着我的匕首。

姗姗边吃包子,边和我攀谈起来,问我,像她这样的身材,以我这个服装专家的眼光来看,应该穿什么裤子。

哈伦裤。

什么是哈伦裤,长什么样子?

我用匕首在春天的松软的泥土上,画出了哈伦裤的形状。

裤裆怎么这么低啊,男的也穿吗?

当然穿,我就穿过,当然,那都是坐牢之前年轻时候的事了。

姗姗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可是隐隐觉得她的目光落在了我的画上,不知什么时候,我的匕首正好笔直地躺在了哈伦裤的裤裆中间。

姗姗像一只蝴蝶飞走了,飞回了隔壁的店里。

十七八岁不读书的姑娘,眉头永远是舒展的,她们不在乎做不做自己,只在乎开心不开心。

没过多少时日,姗姗从城里回来,穿着藕色带褶低裆窄脚的哈伦裤,像一个种子一样, 发芽开花繁殖,很快,在这个春天里,在乡亲们驮着或挑着鲜美的蒜苔,在我们这条街上经过的时候,另一道风景,也在和他们筐里萝里的上市鲜,争奇斗艳,那就是遍地开花的松松垮垮的哈伦裤。

事实上,以我现在的眼光来看,哈伦裤有很多美中不足的地方,裆可以不要那么低,低到了膝盖,真的是没有什么实在的用处,尤其是男款,雄鹰再雄伟,也不至于飞达那个地方吧。再者,十分只取七分,等于是从源头斩断了微胖界的市场,有谁愿意把大象腿露出来示丑呢?

不管是哈伦,还是哈韩,因为始终不是原生的,所以有别扭,有欠缺,最终消失在某个春天,是理所当然的,就像我的小馆,因为我不像伙夫,所以也不配服侍别人的伙食。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0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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