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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头捡到的毛驴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那头捡到的毛驴",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五个小女兵,到红柳林捡柴火,柴火没弄来,却抬回一头小毛驴。女兵班长说,毛驴后腿夹在一丛红柳间,她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弄出来。

毛驴狠小,有只瘦山羊大,估计出生在一两个月,它后腿夹拉开个口子,紫红紫红的肉向外翻着。师医务处来了一个医生,两个护士,给它缝,给它包。抬它回来的小女兵,忙着写招领毛驴启示。

招领毛驴启示贴在营房门口,贴出两个月,没人问,没人领,这头无主毛驴,就把师部当成自己的家。它早上出去觅食,黄昏,自个回到营房,回来孤独地站在营房操场一角。

两个月后,小毛驴和战士们混熟了,晚间战士站岗,它悄悄走到战士跟前,用热烘烘毛绒绒的嘴,拱战士的手。站岗的战士会悄悄摸出快糖,或一小块馒头,塞到它嘴里。它吃着,看战士,也帮战士看远方。最宠小毛驴的,是抬它回来的小女兵,她们用红头绳编小花,系在小毛驴的脑门上。

在炎热的夏日,小女兵,宁可自己少洗一把脸,也要把分到的水,留给小毛驴,留它傍晚回来喝。当寒冷的冬季来临,小毛驴又成了小女兵们私有财产:每当捡柴火,她们都会喊上小毛驴,小毛驴也特愿意跟小女走,它蹦着跳着跑在小女前头。小女兵捡到柴火,却从不放在小毛驴背上,她们自己背,背累了,喊过小毛驴,把冻僵的手,伸进毛驴脖下,脊背处,厚厚暖暖的毛间。

一九七一年夏,没人要的小毛驴,来师部已经一年半了,它长成了一头大毛驴。这年夏,部队要开往一处寸草不生的戈壁间,自然也就不能带上毛驴。出发那天,毛驴到红柳间觅食,我们悄悄上路了。但在那天黄昏,在我们身后,在金灿灿的戈壁间,一头驴,却猛地出现了,待它走近,我们发现,那是我们捡来的小驴,它追上来了!

毛驴追上来,战士群情激奋,而师首长发愁了:部队新去的地方,无草无水,拿什么喂它?最后师里作出决定,派车,立即送毛驴回去:送它到有水有草的地方去。毛驴,在暮色,在汽车鸣叫声里走了,四个小女兵,四双手,紧紧抓在一起;当初,给小驴缝伤口的大个子石医生,也拉着小女兵的手,悄悄流下了泪。

牛的寿命约二十五年,马的寿命在三十年上下,那一头驴能活多久?我没查到,也不想查,因我至今仍隐隐觉得,我们捡的那头小驴,它还活着,它仍旧日日进出我们的老营房;在黄昏,依旧站在老营房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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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的那头


人总是走着走着,才明白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可是当你真正明白之时,却发现曾经那个自己轻易放手的人,才是你真正想要的那个她;那个曾经住惯了地方,才是自己心里最渴望留下的所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人真是一种矛盾的生物,一方面抱着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劲头,拼命尝试新鲜的事物;一边又在心里默默地怀念着曾经吃过的那份青草香。人,难道真要犯几次错,才能真正懂得珍惜的重要与可贵吗?

现在的生活,总让我感觉缺了点什么,感觉生活中似乎缺了点盼望、缺了点激情、缺了点有趣、缺了点波澜,淡淡的、素素的、清清的,就像海南的打边炉,寡淡而无味。

但是有些人,比如我,为何还是会渴望山的那头呢?我想是因为不甘心,因为不满足,我们渴望着更温暖的家,渴望着更契合的邂逅,所以我们一直眼巴巴地望着远方,我想除非打消遥望的念头,不然永远无法停止探索的决心。

我想既然心里还有远方,就别草草结合吧,等到心火灭了,自然会走到结婚的地步,所以不要急,先跟着心走,毕竟人生,只有这么一次,晚点结婚又如何呢?

山的那头,谁知道会有什么鬼,但是不去看看,又如何能死心

那头老黄牛


中秋后的早晨,窗外天已放亮,雨点敲打在院子里的杨槐树叶上,沙沙直响。天空显得异常明亮,老天已经连续下了四天。院里的土墙上,不时有掉下的大块泥巴,啪啪直响,泥块落入院子里的水窟中,溅起的泥水,又落在地上看来暂时几天,还是不能种小麦,那头老黄牛也能休养生息了。

我爬在窗户上,只看到天上的雨线,像宽大水帘,一根头子不断地往下倾倒,不紧不慢门口卧着的白狗,浑身湿渌渌的,时不时吱呜几声,向门板挤靠一下,这狗也觉得雨该停了。

老人常说天阴怕的明晃晃,没错,看来这雨还要下,没完没了了。

本来,我是请假回家,帮着母亲种麦子。赶上这天气,连阴下雨的,麦子没有种成不说,下了几天的雨,去城里上学,路又泥又滑又没班车,真的叫人心里发愁,这雨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

我家种地,一直是借村里人家的牛使唤。搞责任制分田的时候,有劳力的人家都能分一头牛,而我家没有劳动力,所以和邻居合伙分的一头母牛。牛的所有权归邻居家,我家只有使用权,但头年生的牛崽归我家,以后生多少都是邻居家的,这是分牛时支书特别强调的事,因为村里还有像我家这种情况的四五户人家。这个办法,既解决了一分到底,没劳力人家的耕地难问题,又把牛的归属权划的明明白白。我家种的地也不多,也不关心有牛无牛,习惯了借人家的使用,也不在乎多借一两年,因为使用不多,平时由邻居家养着,不管怎么样,家里耕地时有牛使用就行,我们不在乎这头牛是归谁家的。

一天半夜,我起来去给牛喂料,看到牛的肚子鼓得很大的,我想,大概快要生小牛了。

牛看见我来,向前伸了伸脖子,头向我转来。我把手伸过去,牛舌头便不停地在我的手掌上舔着,温温的,涩涩而又湿湿的。比我手大好多的舌头,每舔一下,几乎能把我的小手给卷进嘴里去。我顺着牛鼻子向头上了摸去,细细的牛毛沾了许多,这牛挺温顺的,也许是因为我家使用多,我经常放它吃草,甚至骑它代步,也经常给它割芦草、砍青玉米杆,还有时偷偷摸摸给它吃别人家的嫩玉米棒子。人总是有点偏爱的,无论对人还是对牲灵,但有一点,它犁地时,我呦呵着挥舞的皮鞭从没落在它的屁股盖上,总是一直侧斜甩向天空,啪啪空响而已。邻居说这牛耕地太慢,我觉得还行。我这把式,太快了我还撵不上它,这个速度正好,只是耕的没有人家的深点,那是技术问题,耕得深,牛自然就会非常吃力,我倒觉得这牛很卖力,不用人硬牵,跟着犁壕奋蹄自走,不上不下,四平八稳,我能把持住犁,尤其是到地头,回牛时,不用吆喝,不用喊噢调!它会自然回头,不像别的牛,你喊了调!还得抽鞭子,大声叫骂才会回头。这头牛明白自己的任务,听我的话,这是我感觉这头牛的最大好处。

后来,牛卖了。这中间,有许多不能想象的事情,回想起来,很是伤感。

这是不是先世有缘,今生默契,不愿离开?

那年,邻居说这牛耕地太慢,没劲,又老了,不如卖了,买头大公牛。我家没有发言权,这牛,就被邻居以八百块钱卖给十里外的人家。当然,邻居卖牛是不需要和我家商议的,邻村的人从邻居家牵牛走时,怎么也牵不动,牛总是向着我家的方向望去,哞哞直叫,没办法,邻居只能和邻村人相跟上,把牛亲自送到买主的人家。这天下着雨,邻居淋了一身雨回到家。

牛卖了,事情也就该完了,只是老牛还没有给我家生下那头小牛。邻居家以后再有了牛,也是人家的事了。邻居送牛返回时,老发觉自己迈不开步子,腿好沉重,十里路居然走了两个多时辰,晕晕呼呼的回到家,一下高烧重感冒,睡了十多天。

然而,当邻居还没有回到家时,这牛已经返回来了,站在我家院子里,哞哞叫了两声,我看到,浑身湿渌渌的,细细的牛毛紧贴着牛皮,甩动的尾巴shang不断地有水珠落下。我感觉有点奇怪,雨一直下着啊,牛怎么自己回来了?不是邻居给卖了么?邻居不是亲自送走的么?我冲出门,摸了摸牛头,原来,两只有神的眼角挂着水珠,真的,我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看着让人怜悯。我家没有牛圈,没有喂牛的槽。母亲说:就把炕上铺的油布在院子里搭个简易避雨棚,把坡底的玉米砍了,让牛吃,好呆喂上一晚。既然它回来了,说明和咱有缘,就算来避雨的客吧。

窗外的雨,一直下着,落在油布上,啪哒啪哒

这是不是先世已欠,今世未报,不忍离开?

晚上,我翻前翻后,怎么也睡不着,老想着这牛是怎么回事,怎不回邻居家?我想起老人讲过的故事,玉皇大帝让牛给人间传旨,要人每天一吃饭三打扮,而牛误传为三吃饭一打扮,玉皇大帝得知后大怒,扔给牛一根芦苇:你去人间侍候人吧,吃一下这种草,咬动就去,去人间找这种吃。于是牛就默默地在人间耕耘,侍候着凡人的一日三餐。现在的芦苇,每片叶子上留下的一排大牙印,这就是芦苇叶子上有了牙印的传说。

这牛,就这样在我家院子里呆了十天。母亲畏了十天,半袋玉米糁子,一亩青玉米杆,吃了个一干二净。

这是不是先来先欠。十里相守,才能安宁?

也许它记着支书说过头年生的牛犊属于我家吧?

十天后,天气放晴,母牛顺利产下一头小牛。支书的话,被老牛兑现了。来年开春,小牛习惯吃草后,留在了我家,老牛照归邻居。这一次,老牛没有留恋。只是耕地时,小牛跟着母牛,偶尔狂奔一跳,撒撒娇。

母牛又一次被邻居卖了。而买主,还是原来的那家,是否有点不可思议,事情就这么奇怪和凑巧。而牵走的那天,窗外也是下着雨,母牛顺顺利利地走了。同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同样的环境?

窗外的雨,依然敲打着槐树的叶子,沙沙沙地响个不停。

故乡人的毛驴情结


故乡人的毛驴情结

(散文)

杨 友

我的老家在大山里, 岀门口就登山爬坡。蛇似的路窄窄的,左右迂回。山路上尽是棱棱角角的石头子儿。常有??摹⒑稚?摹⒒疑?拿?吭谏铰飞系玫玫刈摺D锹勘成喜皇峭宰乓晃焕掀牌拧⒗贤范??褪前淹贩⑹岬糜凸馑??男备净蚴腔ǘ涠?愕拇蠊媚铩5比唬?部赡苁且晃幻?沸』锒?诼勘成虾咦派礁枰暗鳌D锹刻愣ぷ爬卫蔚奶?疲?さ眯愤沁堑叵欤??艉艽嗔粒?缤?衩?⑷??⒎缟?谎??鞘谴笊嚼锔髦忠鞒?械囊恢置烂畹囊鞒?B勘成鲜呛苡行┲亓康模?沟媚敲?坎皇狈艑缫淮?洁降那嗖萜ɑ蚯唐鹞舶屠?┬切巧⑸?A粪蛋蛋。上坡时,驴子两个硕大的鼻洞便呼哧呼哧地喷岀一股气浪,冲得路边上的花儿草儿摇摇晃晃,而那毛驴的步子却依然潇洒。

毛驴是故乡人天生的伙伴和忠实的朋友,也是不知疲倦、任劳任怨的奴役。山民们就爱驴、亲驴,即使在人们缺粮断顿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也要把毛驴的草料供足。在使役后,把毛驴拴在木槽上,主人便用笤帚把驴背扫干净,然后用手轻轻地摩挲,嘴里叨叨咕咕,全是对毛驴的谢意与歉意几乎每个山里人童年的记忆都深深地刻印着关于驴的故事。襁褓中妈妈揽在怀中坐在驴背上颠颠地在山路上走,那惬意当然你还未能体验,但你会在下一代中看到你自己的影子。背上荆条篓割驴草或在山坡上、小溪边放驴,那是童年的一幅很浪漫很富诗意的图画。再大些时,待山坡上的笛笛花咧开嘴儿、苦碟儿菜放绿、映山红开放时,便牵着拉木犁的毛驴在窄窄的如女人裹脚布一样的梯田里和大人们一起播种希望。到成年后,你也许是一个很棒的扶犁手。黄金的秋季你又赶着毛驴在山路上驮运收割的庄稼或甜甜的果子,或在打谷场上挥鞭吆喝毛驴把碌碡拉得飞转,吱吱吜吜歌声悠扬。冬季里赶着毛驴往山上的梯田里运土肥是一种极其单调而寂寞的农活,但你会把无腔无调的咚咯隆嘀咚洒满山路年年月月,一代又一代,循环往复,无穷无尽,山里人的整个生命过程都紧紧地与毛驴维系着。毛驴,是山里人的生命主题歌中一个高亢的音符!

山里的女人对毛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是头上、尾巴上拴着红布条的毛驴把她们驮出娘家,送到新郎家的热炕头上,在毛驴得得的蹄音中女人走向人生的新阶段、走向生命的高峰山里的媳妇命运注定了她这一生不可能离开毛驴,毛驴是女人的好帮手。她们三天两日给毛驴蒙上眼睛套在石磨或石碾上,咕咚咚咕咚咚拉着石磨石碾转。小时候娘教我一条谜语:石头山,石头峪,走一天,出不去。谜底就是毛驴拉石磨、石碾。很显然这是山里女人的创作。毛驴呢,默不作声心甘情愿地无止无休地走着那个圆儿。女人们对毛驴就怀有一种别样的亲情。那些巧手的媳妇们拿着鲜红的纸操起剪刀把一幅《回娘家》剪得妙趣横生,她们甚至把那毛驴剪得像骑在驴背上怀里抱着娃娃的自己一样美丽动人

然而,毛驴们也并非完全像回娘家那样温顺。有些年轻的驴很犟,你伸手摸一下它的脊背,它就尥蹶儿、撒欢儿,想骑到它背上很难。山里的小伙儿比驴还犟,山子哥就是最典型的一个。我亲眼见过他和一头犟驴摔跤,那场面很令人惊心动魄。那时他拉着一头青壮的叫驴,鞍不备,他就嗖地蹁到驴背上骑光串儿。那犟驴三蹿两蹦就把山子哥甩下来了。山子哥不服气,一连蹁上几次都被甩下来。山子哥急眼了,来了个犟劲儿,抱住那驴的脖子就跟驴摔起跤来!摔了几个回合,那犟驴竟被山子哥摔倒了!山子哥比驴还劲大。那以后,那头犟驴就变得温顺了,跟山子哥很亲近,仿佛好汉遇好汉不打不成交似的,跟山子哥成了好朋友。

村里最了解毛驴脾性的是老满爷。老满爷一辈子尽跟毛驴打交道了。小时候,他跟老爹起早贪晚地赶着驴驮子给人家驮脚跑运输。搞集体后,他当了二十多年饲养员。什么样的驴他看上一眼就知道那驴啥脾性。村里人谁家想买头驴都要请老满爷到集市上帮忙挑选。到了集镇的驴马市上,老满爷绕一圈儿挨个看一遍,相中一头驴后,他就往地上一蹲,卷一只喇叭筒旱烟叼在嘴上叭哒叭哒地抽,用眼睛仔细端详那驴。先看个头儿高矮,毛色光泽,再看四柱(腿)壮不壮。然后站起身伸手在那驴脊背上拍几巴掌。如果那驴全身抖毛打激凌,这驴好,机灵,走路快。如果拍了一巴掌那驴毫无反应,一动不动。这驴不好,买不得,肯定是个老肉头。还有一种驴,手刚拍到它的背上就把腰剎下去,背成凹形,这驴腰软,驮不了载,驮上东西走不上二三里路就要趴蛋。任你大声吆喝或用鞭子抽打它也不肯起来,非缷下驮子不可。这样的驴只能拉套,直套(拉犁、拉车)弯套(拉碾、拉磨)都行,所以买主要根据所需而定。看好了以后,再伸手托起驴的下额,另一只手掐住驴的两个鼻孔掰开驴嘴看牙口。根据驴牙平面的纹渠形状断定岁口,七扁八圆六四方,没有纹渠的牙口叫大净面,老驴干子一个。看准了选好了,买卖双方开始讲价码。讲价码的形式也很特别,两个人伸出手袖口对袖口把手藏在里面,伸手指头,一二三四五,加上勾九挠六揑七卡八。 卖主先说:这个整数这个零数,怎么样?老满爷便摇摇头说:这驴不值,这个整,这个零儿,行不行?这一套讨价还价的把戏全在袖内进行,别人看不见。成交了,卖主就把驴笼头和缰绳脱下来留下,这叫卖驴不卖缰,以示不能与驴断绝,将来还要买驴的。所以,买主必须事先准备好驴笼头和缰绳。老满爷对驴了解得极深,经他买的驴,错不了。村里人都佩服老满爷,称他是驴神仙。

山里人爱驴爱得深,也常把好小伙子比喻为驴。有人给姑娘说媒时,就说那小伙儿长得棒,跟驴似的壮实,跟驴似的能干姑娘见了那小伙儿,名副其实像头壮驴,亲事就成了。但现在可不行了,上次我回老家,跟老满爷唠家常,老满爷说:现在跟过去大不相同了,给姑娘介绍对象你再说那小伙子长得跟驴似的壮实,跟驴似的能干,完了,准砸锅!你那话等于拆台,想成也成不了老满爷接着说,也是,咱村里的几家冒尖儿户全是些精明主儿, 搞种植、养殖、搞经营、跑运输,大把大把地进钱!死干的,富不了

老满爷的话语中似乎带着些愤懑和无奈,也带着些妒嫉和赞佩。老满爷说的是事实,这种事实对老满爷和所有的山里人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冲击和挑战。时代变了,姑娘们对小伙儿的选择不可能再是选一头毛驴的标准了。山里人正面临着新的思考,他们首先把道路加宽、垫平,开始驾驶小手扶拖拉机、农用三轮车,拉得多,跑得快!毛驴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农机。其实这并不是毛驴的失宠,而是社会的进步,山里人没有理由悲哀,更不必担忧毛驴会在山里绝迹。毛驴全身都是宝,在我国民间自古就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之说,驴肉早已是城里人宴会上的佳肴,而驴皮则是贵重中药阿胶的原料和刻制皮影人的最佳材料。民间皮影戏因受现代影视艺术的冲击已成了断崖上的艺术,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仍有众多的青年男女投身于皮影艺术,甘做传承人。皮影戏几乎没有演岀市场了,而手工刻制的皮影人因其艺术的精美独特却深受国内外收藏家的青睐,价格一路飙升。驴皮刻制的皮影人,透明度好,色彩鲜艳又柔韧耐久,为方家首选。现在,经过泡制的驴皮毎张价最高达千元以上,仍供不应求。

事实证明毛驴大有前途,只不过从原来的使役价值转向经济价值。现在,山区的许多村民正在酝酿自己的毛驴工程

时间苍老的那头,谁在着急而又缓慢的前行


我没办法替你承受,只能默默为你守候,对着你沉睡的脸倾诉那些深藏的情愫,泪水早已不知风干了几遍,一年又一年,我在时间的这头等你。

深冬的寒风总是不知疲倦一年又一年的把整个大地席卷了一遍又一遍,苍老了历史的容颜,漫漏了心间的那方惆帐,天涯何处,人流浪,心也在流浪,心若漂泊何处不漂泊,心若流浪何处都流浪。

总想斟杯清酒,便能盛满离人泪;书页间点曲轻歌,便能饮尽万古愁。几番回首,烟雨楼台中却已是西风吹尽。门庭外悲凉那个秋,怎堪人比黄花瘦,繁花飘落,伴飘零独下,散落一地清秋,一地酸涩,零零点点却早已弥漫了整个世界,不知如何是好。

一缕青丝盈绕指间,是绕不完的缠绵,诉不完的思念,一首古韵流转的风情,一个灿若桃花的女子,在时间的岁月里渐行渐远......

红颜远,相思苦,几番意,难相付。十年情思百年渡,不斩相思不忍顾!

踏遍天涯处处,青衣瑶,奔往何处?君似明月光,照亮了忧伤,一瞬间爱的太烫,泪水滑过脸庞,有一点愤怒,有一点彷徨,止不住疯狂去想,哪怕断肠,曾经在心上,哪怕遗忘,留在梦里惆怅,人在身旁,饥寒交迫都是天堂,人去远方,整个世界结了霜,人在身旁,一个微笑胜过蜜糖,人去远方,你的模样,深深刻在我心上,即使走火入魔也不会退缩。花开花落,无限寂寞,思念太辽阔,谁对谁错,不必执着。

命运反复颠簸,来回穿梭,相识是敌我,却忍不住一次次靠近,几经生死间,才明白你就是我的命,不管天下正魔之分,你不要师门,我不要亲人,从此一起远离红尘,如果那时我不是那么固执,如果那时我能明白你对我那么重要,也一定会牢牢抓抓你,从此情开一朵,只为你,封印记忆的结。

枫林片片,红的那么浓烈,踏遍几遍,终见你那执着的眼;黄沙漫漫,狂风席卷,踏遍几遍,终见你担忧的面;青草片片,叶叶飘落,俯首之前,终见你侧肩沉睡的颜;许多年青丝百转,除了愤怒,怨恨,只剩你点亮我的世界。

每当雁字回首,月满西楼时,我唯有在秦悲柳切,伤花惜春中缠绵悱恻,唯有在轻灵哀宛的词句淤积里来去迂回,没有人能读懂我心灵深处关于执子之手,与子谐老的幻境。或许,在红尘一隅,我又期待着你会陪我将那浪迹天涯?等到花期渐远时,谁,可与我吟诗弄月来把那相思寻尽?浮生几何?流年几度?谁,可与我将那幽凄一一细数?谁,又会将我落寞孤愁来怜惜许?

我没办法替你承受,只能默默为你守候,对着你沉睡的脸倾诉那些深藏的情愫,泪水早已不知风干了几遍,一年又一年,我在时间的这头等你。

艳儿,你在那头,我在这头


艳儿,我们相识相知是在湖北,那个我并不喜欢的地儿。

我记得,最初,在那个师大门口,我们都站在那等着校车出来,接小孩的时候,我们也不是一见如故的这种,是性格开朗的你,不知怎么的问了我一句之后,然后我在湖北所有的日子里,都有了你。

我觉得我们的性格不是非常像,但我们又很惺惺相惜,我们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而你,后来老是抱怨我打扰了你的生活。原本你有太多的时间在家,看电视,做家务,可是认识我后,你说你的时间很紧,一天到晚老想往我这边跑,就老觉得时间不够,我说,是我充实了你的生活,你得感谢我

我们一块买菜,一块散步,一块接小孩,一块把聊过的又继续聊,我们一块议论着别人,一块又诉说着自己。你身材好,又爱臭美,我陪你一块买衣服,那件旗袍,还在么。把你衬托得凹凸有致,有点短,以致骑车的时候都不方便,那个时候,你穿着真好看,因为是我在一旁帮你选的哈。

你喜欢泡花茶,我喜欢坐在你的那张精致的小圆桌边,喝着你泡的花茶,丝丝的花香,沁透心底,然后从心往四肢把那份清闲和雅致散发,一坐就一下午。

我们总在那师里的那个大操场上打圈圈,一圈又一圈,我喜欢那个圈圈,就像喜欢你一样的喜欢它,因为我记得,你刚买电动车时,就让我坐在你后面,陪你练车,在那儿打着圈圈。

我还记得,师里欢迎领导视察时,放的那个大礼炮,也是在这个操场上,我从来没真实的看过这样美丽繁华的大礼炮,到处是人,热闹异常,都是家属带着小孩。那个晚上,我仰着头,看着那美丽的烟火在头顶上绽放,繁花四射,姹紫嫣红,煞是好看,当时心却有戚戚然,世上美好的东西,都只是瞬间而已。

后来,老邓转业了,我也跟着回了。结婚那么多年,我从来没在部队呆上过一个月以上的时间,也从没为在那的日子有过任何不舍和留恋。是你,艳儿,让我呆在部队最后的那些日子里,有了开怀大笑,有了相依相伴,有了不舍留念。

那时,我们一起看了世界末日这个片,我们当时相约,如果到了2012-12-12的第二天,我们依然活着,那么,我们都给彼此一个信,说,我们还活着。

果然,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还活着,可是,我们已经相隔很远了,没有一起散步的日子,也没有一起喝花茶的时刻。我们在为各自的生活奔波着,身边又各自来来去去的不少人,发生着奇奇怪怪的事,可是,我想说,艳,不管我们变得咋样了,不管是好是坏了,我们的曾经,那样真实过,美好过,所以你在我心里,永远还是那个艳儿。

生活让我们隔得远了,没有了以前的那种共处方式,可是因为网络,我们却又是极近的,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在,只要你愿意,我们一样可以和以前那样海阔天空,用现在的方式共处。

艳儿,想你了,很真实的那种,因为,眼睛模糊了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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