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身边是你,哪怕天涯海角,也愿和你一起流浪;如果身边无你,哪怕人潮拥挤,还是一个人的迷惘。
张怡,我唯一一个异性发小,从小,我们就是一个院子里长大的,小学,初中也都是在一起上,到了高中的时候,两个人考到了不同的中学,虽然没在一起读书,但是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们两个在一起的默契,可以说到了一种恐怖的地步,她只要一张嘴,我就知道她想说什么,而我哪怕稍微叹口气,她也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很多认识我们的人都觉得我们两个不是一对,真的是人间一大遗憾,毕竟我们之间对于彼此的了解,已经是让人觉得无法理解,大家经常调侃我们说是青梅竹马,最后却不能比翼双飞,关于这个说法,我们之间总是相视一笑,因为我们两个都深深的知道,虽然我们之间心心相印,但这其中却从未有一种异样的情绪在里面,是一种很纯粹的友谊,也可以说,成了一种亲情,亦是兄妹,亦是姐弟,这种关系的转变并不在于年龄,只是在于谁在倾听谁,谁在安慰谁。而这次我们的关系,则是兄妹。
当我还在苦逼的备考的时候,她便已经放假了,不想太早回去,便跑来我的学校找我,我去高铁站接她那天,她的大包小包让我头皮发麻,真不知道女生到底有多少东西,一个假期能搞的和搬家一样,真的是让人无语,用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才把那些行李搬到酒店,她是中午到的,我好不容易把行李搬到酒店都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她便立马拉着我让我带她去乐山的景点逛逛,呜呼哀哉,简直要了我的老命。
女人可怕,爱浪的女人更可怕。我记得大概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她就是个闲不住的主,那个时候没什么零花钱,她就喜欢坐不同的公交车,往兰州各个地方跑,我们都在这方水土上长大,但是她可以说是走遍了兰州的大街小巷,而我却只是对以家为圆心的方圆十里比较清楚,等到上初中之后,她的浪狗本性更是被激发,她缠了她妈N久给她买了个山地自行车,自有车之后,只要放假,就骑车到处跑,很多时候都直接骑去兰州周边的县城,一来一回就是一天,她却丝毫不觉得累,乐在其中。而她的爱情,也是在旅行中邂逅的。
那年高一,我记得是中秋吧,她骑车去了兴隆山,喊我我懒得动,她就一个人去了,也就是这次,命运使然,她在骑行的路上偶遇了几个小哥哥,相互寒暄了几句之后,才知道那几个男生就是我们学校的,大我们一级,也是骑行爱好者,其中的一个,对于旅行更是痴迷,可以说是一个资深浪荡客,之后几人便结伴而行,一路上他们谈天说地,讨论了很多关于自己旅行的趣事,而那个男生更引起了张怡的注意,他和其他人不同,无论去到哪里,他总喜欢去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他觉得真正美丽的景色并不是人工打造的壮丽奇观,而是大自然自己造就的鬼斧神工,那些所谓的景点,为了招揽游客,早已变得太过于商业化,让很多属于自然的东西全部丧失。所以他自己一般都是跟团去到景点,但并不跟团游玩,自己一个人随心所欲亦是潇洒。他的这些心得,听的张怡茅塞顿开,更是有一番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体会,她感觉自己以前去的那些地方都白去了,根本没有看到那些真正美丽的风景,以后一定要向他学习,洒脱度日,不枉人生一场。那次的骑行,让几个人很快就互相熟络,可以说是一见如故。他们结束了一天的旅程后,也相互留了联系方式,约好以后一起旅行。
那次骑行过了没多久,他们的约定便已实现,中秋过后没上几天课,我们就迎来了十一小长假,而那个长假,张怡和他们一起去了青海湖,也是那次青海湖之行,为张怡之后对他的倾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具体的过程我不是很清楚,都是她回来听她叙述的,她说那个男生虽然看起来潇洒,但是粗中有细,一路上很关心她,而且在旅行的路上,对于很多名胜古迹了解甚深,就像一个导游一样,给她讲解了一路,再就是那个男生的照相技术了,无论是风景还是人物,抓拍还是静景,无不精通,完全可以媲美一个专业摄影师,张怡手机里很多图片都是他帮忙照的,把手机直接拍出了单反的效果,也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自打那次回来之后,张怡对她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让我也对她的脑残粉行为无话可说。他瞬间成了她的男神,也侵占了她的心。而他们真正确定关系,是在之后的一个周末,张怡约他上山去看日出,那天,好像凌晨四点多他们就出发了,上山的路全是台阶,天色太黑,路上又没有路灯,张怡爬到半山不小心崴了脚,他帮张怡揉着脚,对她说要不然我们下次再来吧,今天你脚伤了,我扶你下山休息吧张怡不甘心的看了看山顶,想爬但因为脚痛却又无能为力,只能作罢。默默的点了点头,他看着张怡那幅不甘心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二话不说直接把张怡背起来往上走,那一刻,张怡懵了,她劝他说我们不去了,还有半程山路呢,你背着我很累的,算了吧,我们下次再约他背了她一路,张怡说了一路,之后他实在受不了她的喋喋不休,便假装生气的说,你再吵我就把你丢到山沟里。张怡也很识趣,知道自己唠叨一路让他太烦,就默不作声,安安静静的趴在他背上,怕了许久,他们终于看到了山顶,上去之后,他把她放在一块石头上让她休息,而他自己却大汗淋漓,张怡从包里拿出纸巾帮他擦汗,擦着擦着,鬼使神差的居然吻了他的脸颊,男生一愣,张怡也愣了,羞红了脸的她,低着头,不敢看他,他也不知道说什么,无所适从。直到他喊了句,快看,日出,两个人一起看向天边,余晖洒在他们身上,定格成了一副美丽的风景。那天张怡的一时冲动,也捅破了两人之间的那层窗户纸,没过几天,他们就名正言顺的在一起了。
之后的日子,两个人和其他情侣完全不同,别人都是商业街,电影院,美食城,游乐场。他们则是东边看日出西边看日落,在无数景区留下了两人的脚步,虽然穷游,但是在彼此身边,却也幸福安逸。这样的日子直到张怡高三毕业,而男生也已大一结束了,那一年,他们异地,张怡因为学业被父母收了手机,锁了车子,那一年,他们趁着寒暑假总共见过两次,都是匆匆一面,张怡就被家里催着回家。然后只能不欢而散。好不容易熬到了高考结束,等到他放假回来,两个人便一起去了那个神秘的地方,云南大理。说那个地方神秘,完全是因为一个传说,说只要去了大理的情侣,回来就会分手,至于原因,无人知晓,所以人们都觉得这个地方充满了魔性。而他们,最终也不能幸免。从大理回来的第三天,便以分手告终。张怡告诉我说,其实最后的分手和去大理无关,在那之前,她便已经预料到了结局,他在大学又遇到了一个新的姑娘,而他也因为那年两个人联系甚少而选择了变心,他不忍骗她,便坦白相告,而那次大理之行,也是张怡提的最后的旅行,她说在大理的最后一天,他们一起看了日落,两个人就此,以日出开始,以日落结束,有始有终,成为了彼此人生旅途中的一个过客,并肩欣赏了一段风景,最后分道扬镳,只能叹声可惜。
直到现在,她还是那么热衷于流浪,只是孤身一人,浪迹天涯,虽是潇洒,但却寂寞,这其中的伤感,无可言说。只愿有天,她能再次在旅途中遇到一个人,可以陪她走南闯北,相伴一生。
嘿,来一场说走就走就走的旅行吧,我准备好一切,而你,什么都不用准备,带着我便好
今年刚一入夏,我心里就想不要买衣服了,去年买的有的还没沾身呢,今年将就一下。可是闺蜜一叫又忍不住换上高跟鞋,叮咣!叮咣!地去敲击服装店的地面了。鬼使神差地,长衣短袖裙子一样都没少买。真应了那句话:女人的衣柜里总少一件衣服。
到晚上回去打开包一看,我的金项链不见了!再仔细翻过包的角角落落都没找到,真的丢了。是被手法高明的小偷偷了?还是我不小心从包里带出来遗落的?我回想去过的每个地方,美发店、超市、服装店、小饭馆,不知道哪里出的错。最可疑的是最后快回时在广场边一个水果摊买樱桃,我俩争着付钱,我着急从包里抓了一把零钱数都没数给了摊主,包里物品都快撒到地上了。当时天黑还下着雨,只有路灯微弱的光亮。也许就是那时出的错。闺蜜请我吃完饭才说,今天是她的生日。我想买些新鲜可口的樱桃祝福一下。
我本不打算告诉她不想影响她的心情,但还是没忍住打了电话。让她明天早点去水果摊那里看一下,她离那里近,说不定天黑没人留意。结果下了一夜的大雨,清早我又给她发信息说:别去了,那么大雨有100条也冲走了。一会闺蜜打来电话说她早都去看了,除有一颗樱桃泡在水里外啥也没有。她接着又说,走,咱们今天出去给你另买一条。我的旅游奖励不去了,折现给你添上,夏天的脖子怎能光着!我听了好感动,赶紧说:谢谢你,不用不用,破财免灾。你好好玩去。
我的项链从买到现在二十多年了就没戴过几次,一直放在包里的一个方寸的小袋中。因为我对任何金属过敏,戴上一半天皮肤就会发痒起红点,戴首饰简直就是找罪受。偶尔某些场合别人都珠光宝气,穿金戴银的时候,我也戴戴装点一下门面应一下景,不然对不住有些金属探测仪一样的眼睛。倒是我妯娌送我的翡翠玉镯戴了近十年了,一年四季从未取下来过。小巧玲珑,色泽温润,我很喜欢。除此之外,我很低碳,很原生态。除必要的护肤品外从不化妆。
一条金项链有一点点贵重,丢了心里未免有些惋惜。但一想它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用处,就像道具一样,心情便平复了许多。大概每个人都有类似和我的项链一样的道具吧,没多大用但是没有又觉得不行。
艳阳高照,春光无限好,早生的树叶零星飘落。偶尔在空中几个旋转,流连忘返,昙花一现的短暂,带着轮回的哀愁。然而,我却在这样绚丽的花开叶长的季节莫名伤感。
中午阳光灼热,走在人山人海的闹市,汗流浃背。每个周末,大街上的车辆川流不息,尤其是商业中心城更是人满为患。那些商铺、摊市叫卖得热火朝天。各式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令人心旷神怡。
有一件衣服映入我的眼帘,灼烧着我的眼睛,让我的心微微的振奋。然而,我却只是远远的看着欣赏。我身穿紫色休闲衬衣,直筒休闲牛仔裤,搭配白色的运动板鞋。站在富丽堂皇的商业中心专柜前,我想,那些华丽的服饰与这里的豪华装饰跟我今天的穿着很不协调。我愈发显得急促,刚踏进的前脚还没有着地就慌张的缩了回来。羞愧的抿抿嘴,缓解我的紧张。我知道欣赏一件华丽的服饰,就是在欣赏一道美丽的风景。此时,我隔着玻璃欣赏心中最美丽的风景,只是觉得心中暗暗地欢喜,脸上泛着粉淡的红晕,明明是在欣赏,却显得此刻的我,像是一个羞涩的小女孩,遇到喜欢的东西害怕开口。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有点遗憾没有近距离的观赏。有个导购注意到我了,我站在玻璃窗前许久都没有离开,看见导购向我走来,我慌张的退后一步,对她笑了笑,自知失态,笑着转身离开了。
小妹(同事)陪着我逛了一下午,我们什么都没有买,美轮美奂的宏丽商业大厦,精致美丽的饰品,就是我们今天欣赏过的美丽风景。这些风景让我的心情一直晴朗,没有半点乌云。
回来的路上,新生的绿叶探出了枝头,于是早生的叶子在春风里簌簌地划落。叶生了,败了,花开了,残了。早春的街道一派凋零,莫名有了些许的苍凉。繁华热闹的商业城离我越来越远,连久久回旋耳畔的吆喝声都销声匿迹,此刻,半点不闻人语,仿佛我从未曾经过。激动兴奋的心渐渐归于平静。
刹那间,天变了,乌云密布。就在变天的前一刻,我的心突然很闷,闷得连呼吸都有点急促,我放慢了脚步,牵着小妹的手都在发抖,双腿像踏空一样软绵无力。这与今天的路程长远无关,这与今天的疲惫无关,而是看到不该看的画面,莫名的钝痛袭上心头,让我猝不及防,不知所措。原本跟小妹一路话说个不停,就在变天的那一刻,我突然不想说话了,小妹就这样拉着我的小手指,默默陪着我走。走了多久,我不记得,我只知道天气跟我的心情一样,我越是伤感,乌云越是密布。先是微微的凉风拂面,然后,慢慢地有零星的雨点从脸颊划过。曾经那么一个午后,渴望自己在雨中漫步,让雨水冲刷我的哀伤。可是,今天我不想雨打湿了小妹,她是一个单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不该及早感受这世俗的世态炎凉。所以,我没有在她的面前落泪。我知道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尤其是在人前落泪。我隐忍着悲伤,一路往回走,回到公司宿舍,走了整整十三站路。我觉得很累,不是双腿累,而是心很累。
回到宿舍,我躲进了厕所,顷刻间,我伪装的坚强终于还是在阴凉的地方泣不成声。我把烧热的洗澡水倒了,放了凉水,一波一波凉水往身上淋。身体颤颤的发抖,心都凉透了。
我一遍又一遍回想着你和她的身影,明明说了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是心怎么还是这么痛。难道自己真的爱了么?不可以,不可以,我不可以如此的卑微,不可以如此的沉沦,永远只在你的视线之外牵念着。是谁说看不见我会想我,那算什么?在你需要的时候总是不顾一切的出现,然后又悄无声息的离开。最后呢,我却只能躲进厕所,双手抱膝,蹬在那个冰凉而阴冷的角落,让水龙头的凉水洗尽我的哀愁。凉水冰凉刺骨,却比心还要热。白皙的裸背靠在乳白色的瓷砖墙上,一阵一阵凉意穿透脊背直至心底。眼泪就跟着发梢的凉水流个不停。
我怎么会这么懦弱,懦弱得连看一件华丽服饰的勇气都没有。当我站在华丽的服饰面前,我才知道,我从来没有坚强过。至少,我没有勇气走进去看,去触摸。而左手边的你,何其不是一件华丽的服饰,让我如此的卑微,站在你的面前,明明那么软弱无力,明明想的那么刻骨,却连拥抱的勇气都没有。每一次离开,都不敢回头,就是因为我没有那个勇气可以站着看你离开。
我不想做一滴雨露,润物细无声。你有你的人生,我对你的认真,你半点不闻,终究,你不是我要等得人。我是多么的天真,还真以为你会来敲我的门。我感受到了那条孤单的命运线,我听见自己痛彻心扉的哭声,我听到了自己被抛弃的哭喊。我需要阳光把我照暖,我需要雨水为我画出彩虹,我需要风把我带到有爱的天堂。
转辗反侧,久久不能入眠,脑袋昏昏沉沉,胡思乱想,心特别烦躁,带上耳麦歌声让我更加没有倦意,突然害怕起来,不曾在这样的夜晚软弱无力。那么坚定,那么自信的我,怎么会在这样一个平静的夜晚,将自己迷失在不为人知的黑暗里。拼命的挣扎,努力的寻找丢失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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