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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结婚了,未婚夫讲:“这个年代,还要彩礼的都是穷鬼”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快要结婚了,未婚夫讲:“这个年代,还要彩礼的都是穷鬼”,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彩礼,这是情感生活中一直都存在的现象。有人说要彩礼是一种陋习,也有人说不给彩礼,就是不爱。甚至还有人的感情,就因为一份彩礼,导致了分道扬镳。

有读者来信:

你好,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就要结婚了,但是那天听到未婚夫的话,我在内心难以接受。

我和未婚夫是打工的时候认识的,因为家里来自农村,所以我在高三的时候就就辍学了。

当时弟弟仅仅比我小一岁,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打工供弟弟上大学。

那个时候我只身一人来到县城的理发店当学徒,虽然钱不多,但是这是我唯一能够找到的工作了。

这家店的老板很好,知道我没有地方住,还会提供我住处。

而未婚夫则是这里的忠实顾客,一来二去,我们两个就熟识了。

他们家是在城里,在确定关系以后,他就把我领到家里。他们家住在离市中心很近的一个小区。

当时他父母对我并不是太友好,因为他母亲觉得我的家庭不好,我也没有什么学历。

那次去他家吃饭,我印象特别深的,他母亲总是和我提他家的房子有多贵。

但是那个时候因为太爱未婚夫了,我也没有想那么多,觉得两个人以后过日子与我公婆没有太大的关系。

可是后来我真的错了。

在结婚的第二年里,我未婚先育。未婚夫提出来结婚的打算我觉得他挺负责的。

但是当两家坐在一起的时候更大的矛盾就这么爆发了。

我们这边很讲究彩礼的问题。要的钱多,并不是因为贪婪,而是一种礼仪和脸面。

当时父母向她家提出要6万的彩礼钱。等到结完婚的那一天,还会给他的退回五万。

但是他父母有点不太乐意。我母亲当场有点生气。

没想到未婚夫突然站起来说:“这个年代还要彩礼钱,都是穷鬼。”

然后他母亲还在一边帮腔说:“这都怀孕了,还有什么脸和我们家要钱。”

当时我特别的生气,我觉得他真的很不尊重我的父母,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反击。

情感回复:

你好,你现在处于一种很焦灼的状态。看得出你在内心深处是非常深爱着你的未婚夫的,可是在提到彩礼的问题是他没有站在你的角度去想问题,而是用一种很不礼貌的方式去和你的父母讲话。

你无法接受他此刻对你及你家人的这样一种态度,因此你会感觉很伤心,也特别愤怒。并且未婚夫的父母一直对你不是太友好。

首先,我想要劝告你,希望你能够静下心来去思考一些最核心的问题。你的未婚夫究竟他爱你吗?如果他不爱你,只是为了结婚,那你嫁过去也是不幸福的。

第二,再确认他是否爱你的基础上,就要对他的话进行一定有力的反驳,阐明你的立场,要求他对你的父母进行道歉,同时解释清楚彩礼钱的用途。

第三,虽然钱不能代表一切,在爱情里似乎谈钱就有点俗套,但是往往通过物质能够反映一个人对你的爱情忠诚度。因为一个不尊重你,并且不舍得给你花钱的男人显然是不爱你的。

总之,女人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最难测的就是人心,不要太早的就亮出了自己的底牌,因为输了,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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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迷茫快要对外婆说抱歉了


西安的风特别大,窗户没有关严,总有呼呼的声音响在耳边,还有树叶在地上翻腾的沙沙声。我坐在酒店的床上,想起身去合上那嘈杂的呼啸,却突然想到没有了树叶的哀鸣,只留细微的风声透过窗,会不会更让人心慌。就像在外婆家,睡在床上,听到楼下枯枝燃烧不时传来轻轻炸裂的声响,听到一些不知名小动物发出的温柔呢喃,还听到母亲与外婆低低的耳语声会有踏实感无孔不入。而在某个特别的日子,外婆从这个世界离去,我再次睡在那同一张床上,听着同样的声音,唯独没有了外婆样的声音传进耳朵,睡意和安逸感便远远地离开了我。久久才勉强入眠的我会突然睁开眼,手脚难以动作,像是被一层薄薄的冰膜困住。不愿意呼喊,恐惧和孤独的折磨让我难以忍受,却又痴迷于恐惧,因为它总算填满了空空的躯壳。

身边大我几岁的朋友时不时会说上几句话,我也细细地听着,像一块海绵,谨小慎微地接住上方不时滴落的水滴,迫切希望有些什么东西能充斥在身体里,无论水滴里有什么都不重要,仅仅只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厚重一些,让母亲能够放心地让我离开她,也是为了告诉外婆,你看,我也是一个踉踉跄跄站得住的人了。

二十几岁的年纪,还在大学里腐朽着,在社会的门槛前畏畏缩缩,做着一些自己都不太认可的努力,收获着看不见的果实。为了伴侣,为了职业,为了父母,为了外婆,为生活,盲目而吝啬地付出。换言之,为了性,为了饭碗,为了道德,为了感恩,为了活下去,手足无措地铁头乱撞,还畏惧着头破血流。

零零散散不知说了些什么,脑海中只有一个面临大学毕业的男孩,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太多好奇心,他站在毕业的起跑线,背负的是家人的期待,是外婆曾经絮絮叨叨的担忧,他拥有的是铺满脑海的迷茫。这些迷茫像剥皮刀,将薄薄的皮肤轻易划开,暴露的是卑微的心理,血淋淋的身体,黑洞样不可测的环境,难以承受的沉重。而除了默默承受,背负得不多却沉甸甸的男孩,已经在自我与屈服的挣扎里快要投降了。

如果我扔掉了所有武器,不是因为我不想反抗,可能只是因为勇气和力量正流失得不知所踪。

仍然无法忘记赵照的《一匹白马》,充满力量地吼出:静静地守候他马的人生,自由不羁潇洒。最后低吟中带着绝望:静静地守候他马的人生,自由已经听不到了。

将快要淡忘的事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将快要淡忘的事",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一件浅绿色的T恤,脚穿白色波鞋,乘车去看你。五月下午的阳光有点刺眼,树叶很绿,太阳的光线从树的叶子的缝隙里照射下来,特别好看。我坐在车里,一边漫无目的地浏览窗外的景色,一边在心里想着你。更幻想着有一天挽你的手一起走进阳光照射下的树林里,看绿绿的树叶,听树上的鸟儿欢叫,这番情景该是多么惬意。

车到了你就读的技术学校所在地,我的一颗心早就飞到你那里去。下了车,我把背包放在堂姐家里后,箭步般地往你住处走去。可是,当看见你,却不知道与你说什么,只是看着你那张洁白美丽的脸。你问我怎么有时间来看你?我告诉你我放假,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感到闷。心好像被魔侵占,总是想着小鸟依人的你;又像幽灵般到你处游荡。那种渴望,令我晕眩,令我不安。你微笑着看我,似嗔似怒说道:不好好在家呆着,到处跑。我念完书,让你看个够,到那时你会把我看厌,不会再多看一眼了。

怎会呢?这个问题,现在没时间跟你讲。我要上课了,晚上见吧。我虽很不愿意地回堂姐家等时间的到来,但也不想耽误你上课的时间。像一个听话的孩子一样,乖乖跟你说:晚上见。可是,我的目光落在你那苗条的身上,依恋着曾有过的拥抱。真的,我多想抱抱你。你也一步一回头地向课室走去,最后被一个转角遮住了。

傍晚,你来找我。刚好我正和堂姐、堂姐夫谈一些家事,心里面有些郁闷。你叫我出去,但我不知犯什么傻,竟然对你大声说:你看不见我正在与我姐我姐夫聊吗?你生气了,说:以后别来找我。转身离开。我却还对着你的背影说:不找就不找。不过,当我说完,随后去追你。可是,没有追上你,也没有看见你从那一条小巷走的。我心里不是滋味,整夜没有睡,想着你伤心流泪的样子,在心里责骂自己。为什么?我那么爱你,却对你发无名火呢?心很后悔,可知道,在每一个夜里,深深想念的人,就是你啊!

小镇,街灯暗淡,像是映射着我此刻的心情。我闭着眼睛,多想强迫

自己睡觉。但,我老是想着不愉快的事。想着待到天亮时去见你,向你道歉,乞求你原谅。

好不容易,终于等到黎明。我怀着一份内疚的心情去见你,刚走进你学校的校门,便看见你打早餐。你穿着白衬衣和深蓝色的裤子,在早晨的柔和的阳光里,楚楚动人,令我的心呯呯跳动。而你装作没有看见我,低着头。我叫你,你也装作没有听见。好像我在你的心里变得陌生了,在你的眼里也不认识了。我对你说:昨晚,我心里很烦闷。

不过,也不该向你发脾气。以后,我保证不对你发脾气,原谅我好吗?你又像没有听见我说那样。幸好你看着我,让我知道你已经原谅我。我很后悔,真的。我一夜都没有睡。你终于说了,很温柔。说你昨晚想与我出去,你有话对我说。我问你:什么话?你说:以后再说吧!反正有时间。然后问我吃不吃早餐?我对你说:不想吃。你却说我吃不惯。怎么吃不惯呢?你打给我的早餐。只是我要离开,不舍得,吃不下。你问我:哪么快就走?不多留一天吗?我也想啊!你说没有时间送我。我虽然感到有点失望,也像你想我多留一天那样失望。

自此别过,最终在漫长的日子里,发生了出乎我意想不到的事。我也终于相信:谣言蜚语可以杀人。最后因误会而痛心分手,曾经是那么互相信任,那么痴爱、可终于被他人的谣言蜚语所毁。但我更明白爱的一个道理,爱如果不是常在身边,也许很容易失去。爱,有的时候,在孤独空虚时,最容易崩溃。

致美丽的年代续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致美丽的年代续,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2013年10月3日。伊犁的天气很冷,不过还有点阳光。早上起来,意识到今天是她的生日,有点想念。离开母校后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是几年前她的生日了。今天是国庆后上班的第一天,显然不是一般的累。以前学生时代休息的时候,有一种希望,希望可以见到她然后充满信心。最近她生病了,很奇怪只要是这个消息我的快乐就会荡然无存,我担心她,身体不舒服怎么坚持上班。秋风瑟瑟,这里的天空虽然有阳光,但是还是很冷,依旧。记忆中的她,上班时候是一种很用心的状态。课后活动中,是有活力的,她也很爱笑,不过,现在忘记了她爱笑的样子,她的眼神,她的动作,她的表情,好似就是昨天。这里,没有她的影子。

今天,去六年级听课。好一朵茉莉花,我记得坐位最后面那个女孩子,时不时的看看我。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我可以感觉到她的与众不同。她的头发长长的,个子也很高。六年级,我记得那时的我如他们一样是胆小的,然后有什么小动静就笑个不停。然而大多数的他们是前卫的,是会因为一首流行歌曲欢呼。那时,我们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只因共同的目标无所谓的努力着。那时候的我们,没有什么专门的音乐课,各种条件有限,只能自己有所爱好。关于六年级,那一年充满了不安。六年级的时光里,看到的是短暂分别后回来的她,看到的是她全心全意为了学校活动努力付出的过程,那一年是心疼。现在看到的,和自己经历的有些许差别。毕竟,年代不同,人和事也不同了。那个年代,给她最后的陪伴,就是远远的看着她。也或许偶尔的关心,用心的学习。有时候,小学生也会出现在视线,然后问好,记得儿时的自己是害怕遇到她的,甚至有时候是不善于表达的,因为年少。其实,那时的我们也是如他们一样,有自己所在乎的,心里有自己的想法和方向。告别了母校,我和她见面的机会少了很多。日后,更多的是想念,是祝福。说起那些日子,她说的最多的就是因为年纪小没关系。记得,临近离开某校最后的六一儿童节。儿童节时,天气阴,风很大,她交给我的任务没完成已被风完成了。

记得,她穿了一件黑色衣服,会议室里只有我和她,我推开门她在整理,然后叫我帮忙。她告诉我快点把东西拿给她,其实希望时光慢点,因为离开后不知何时能再见面。她说让我先去找哪个老师,我就简短的问是不是那个班的班主任,记得她笑着说是。我出了门,那个老师恰巧来了。这些是我毕业前面关于她和我最后的记忆,但是还是会想起。后来,我一声没说就离开了,本想去道别,但是没有过。记得,在某校的最后的一天,那天天气也不怎么好。离开后每次会路过母校,有时候不知不觉的就会走进去,然后安安静静的,一个人站着。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约好去母校看看。然后见到她了。那时候的她在排练,学生们在教室跳舞,她也在跳舞。突然有个学生流鼻血,她问我们有没有纸巾,好像是没带的记忆。记得,我一个人去过母校,然后看到她从办公室出来,我走了过去,她说我好像吃胖了点,我们就笑了。她说放假了吗?我说恩。后来,去看看她的机会为零,每次都是假期才回家,每次路过都会想起有个她,只有放慢脚步,再慢点。有时候有认识的人告诉我关于她的消息,然后我只能更加想念。有天,同学告诉我说她的店就在我们学校附近,那天补课完就专门过去看看是不是她。我站在门口,犹豫了好久,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去。进去后看到一个熟悉的她,她没有忘记我,只是叫着我的名字,便问我是怎么找到的,然后我就做着解释。过了一会儿,她接电话,而后她说让我帮忙画画,她告诉我说记得我画过的画。我跟着她进了里面的房间,整整齐齐的桌子看了看我就出来了,然后她也走了出来。她问我要不要再听她上一节课,我说不了。是因为思念在发烫。她关了门开始上课。我在外面坐了会儿,转身就走了,记得走了的时候有留下纸条。

某天,同学告诉我说新闻有报道她的事。一开始我很激动,苦苦等在新闻旁,结果没有消息。只是离开好久,很想看看她,因为没有相片算是遗憾。我安慰自己说她挺好的。记得,那年和同学聊起了那段时光,然后有泪滴。记得,那年和同学聊起了那段时光,然后有泪滴。那时,也写了很多关于她的东西,总是想寄给她貌似她没有收到。后来,因为选择,我离开了我们相识的地方,一年回去两次。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见面。说好了见面,在不知不觉中还是没有见面。迷失中有她指路,难过中有她安慰,想念时有她的电话,很想念,想念时光,想念我们相识时的所有,离开后的牵挂。

今天,2013年10月13日。深秋的天气已不是温柔的容颜,是有点冷酷和冰冷。一早,少先队员光荣的入队。红领巾,是红色的。记性中的她是喜欢红色的。她曾也是大队辅导员,召集我们一起开会,还有活动。我坐在凳子上,她说了一会儿话,就靠着我,一切照旧,只是她的声音更清晰,已忘记了当时的她是如何的安排。她说她家离县城很远,买红领巾也不怎么方便,所以是心疼,忘记了是什么表情。一年级的课堂,有个女孩子头发很非主流,皮肤白白的。男孩子是小小的平头,不时的做鬼脸。第一个座位的男孩子,听着他课程老师讲课,不时回头的看看我。最后座位的女孩子,看到我就把书塞给我让我看,我笑了下,她也跟着笑。我的一年级,和她还没有相遇,更不记得那年我的样子。我第一次看到她,是个晴朗的上课日,同学告诉我说她是我们的新老师,我很好奇,只是远远的看了看她,她很年轻。她上的第一课是什么内容,却没了记忆。

此刻,我在火车上。这个角落,眼前是贴了标签的水瓶。列车缓缓的离开了,其实也很不舍,尤其看了那样多的悲欢离合,更是一种滋味。播放器里今天才换的新歌,陌生的旋律,已记不起关于自己喜欢歌的名字。正如,我们现在正经历的生活。麻到发痛的神经,只愿过去的一切都好。没有短信,没有电话,甚至没有告诉她我走了的消息,只是又拉长了思念那根线,想起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只是还是很想念,想念那份在乎和欣赏,想念有她在一起的日子虽然相知很短很短。在家的日子,早早休息已是作息安排,她说的话不断浮现。

今天,是回学校的第一天,睡了一个白天,下午迷糊中还是想起了她,索性拿起手机给她发信息,想给她个惊喜,也想深深的感谢她。她说怎么不亲自给她,时间是个隐形的杀手,我们还是错过了,本来可以见面的。真的只怪自己。回去了看看她,这句话我承诺了好久到此刻却也没有实现。躺在床上我不知道我是以何种心情写下这些文字,只知道下午流泪了,觉得我和她好陌生。她说我很爱多想,今天真的是想多了吗?只是很难受,我承认。因为一直没有看看她,所以想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可是她说不用了。听到这句话我觉得自己很委屈。本来今天打算早上一下车不休息就去买礼物,因为真的很累,所以决定明天去买,买了也不知道寄向何地。就这样我还是高估了自己。或许她是因为怕我麻烦,所以拒绝了,可是我安慰不了自己。有时候我是一个胆子小的人,有时候也不喜欢说话,但是只要我喜欢我就会在乎就会关心就会不计较回报的付出。不去看她,不代表心里没有她,真的很欣赏她,一直都是这样。舍友都已熟睡,自己却偷偷的流泪。这种感觉是在乎,我知道。今年因为系里安排实习,提前买了票然后系里又说活动推迟,一张单程票通往学校,这几天一直备受煎熬。这样的生活,除了面对还是只能面对,任好些不确定因素摆布,不能抱怨,因为知错就改才是硬道理,要努力才会改变。我的用心,我的真情,有个人看到的最多。是她,我的老师。记得以前在母校,那时候的我年龄不是很大然后特别爱笑,校运会我坐在她的身旁,静观她,一起嬉戏。我记得母校的小路,大路,花园,教室,梦里全是她的影子,是满满的记忆。有时候某个瞬间也会有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努力追寻终究还是消失不见。是美丽,是淡定。某个瞬间我会问自己以前的她是怎样的,其实只是她的过去和我的过去相撞,过去年华的相遇。我和她一直是等待,等待时间将我们彼此沉淀。我想她现在应该休息了,上了一天班。十几年过去了,那种在乎一如既往地如开始。我没有办法不把她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因为她真的对我很好。今天2013年9月9日00:28分,多年前的今天我有不舍,有想念,现在想念更深。有个秋的季节,她的红色钢笔字,我依然记得那种清晰的美韵,我每天都会认真的走下去,是坚持。有个秋,我试图想着办法打听她走了的消息,后来她回来了是给我最好的鼓励。

今天,实习支教培训已结束。不免让我想起以前的她是大队辅导员,我是小队长。那个时候的我和她没什么交流,只是她上课我听课的过程。记得有天她给我了个小牌牌,然后每次检查卫生,我们碰面的机会多了然后从开始的胆小害怕,到关心,也有时日。每次都是远距离的看着她,听她说话,看着她安排活动,从没有主动和她说过话。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脑子里会出现她说的话,更多的是欣赏。也忘记了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交流最多的是文字。是信任,是关心,是心疼。感觉那时候她是让我羡慕的,又是让我心疼的,总觉得那时候的她每天都很忙。今天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来到王母家园已经两天了。好像安静与我久违,不再喜欢吵吵闹闹,今天第一次站在讲台上课。第五课一株紫丁香,是写给老师的文字。貌似这些解释只能对自己说,教给他们的只是皮毛,对汉字的感触。我和他们说着普通话,偶尔听到他们自己的语言。不再那么焦躁,安慰自己说习惯就好了。第一堂课没有自我介绍,没有过多的期盼,没有什么温柔的语言,只是按照老旧的梳理不认识的字,不断的识字读文,就这样第一堂课结束了。有个同事说我很聪明,说她刚来时什么都不知道问,我在想这些和我的老师分不开,那种对学生的爱心我是如我的老师一样的。一个年长的老师,说我很聪明,不知道是为了客套话还是别的什么,我觉得让自己学到东西很重要,不在乎别的什么累不累。我待的办公室,是校办。这是第二次待在校办。校办旁边是校长室和会议室,校办上层是资料室和书记办。在教学楼一个角落里碰到也是同一个大学的年长学姐,她说辛苦我了,并和我握手,旁边的老师问我多大,我说我是90后,她们说你看看90后。然后我听到她们说今年她们是怎么的身体不适。一个小男孩姓叶,名字记不得了,他总是比别的人安静,我推测他的汉语水平也很好,很讨人喜欢。他拿着我写的红色钢笔字作业纸条对我说老师你看你写的,然后很小心的放着,我笑了。一个男孩子很爱笑,拿着饼子碰到问我老师你吃不吃,我看到了他们的用心。一个男孩子叫唐什么,嘴巴很会说,画画挺逼真,只是相当调皮。

告别的年代


星期五下午,我在办公室看报纸,藉以打发下班前百无聊赖的时间。公司里的同事大部分都走了,几个新来的大学生在谈论一部美国电影。窗户外秋风萧瑟,远近耸立的高楼大厦灰蒙蒙地毫无生气,冬天快到了。电话铃响了两遍,我拿起话筒。

“喂,你好,我找李然。”是一个女声。

“我就是,您哪位?”“听得出来我是谁吗?”语气淡淡的。

我想了想:“你是林瞳。”“真高兴,你还没有把我忘记。”听到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我突然有些语塞:“……好久不见了。”“是啊,你过得怎么样?”“老样子,还是一个人。”我的口气轻松了些,“你怎么样?”“一般,没什么大变化。”那头停顿了片刻,“我准备走了,离开这里,已经买好了明天的车票。”“哦——”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今晚有空吗?”“有,我今晚没什么活动。”“你还住老地方吗?”“对,还是那里。”“想到你那里住一晚,你不会介意吧?”我愣了一下:“不介意,只要你不介意。”“你不要误会,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走之前想找个人聊聊。”“好的,没问题,你什么时候来?”“大概晚上八点钟左右,我还有点事要处理。你没什么不方便的吧?”“没有没有,挺方便。”“那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见。”“再见。”放下话筒,我靠在椅子上陷入了沉思。我想,我和林瞳有多长时间没见面了,是一年半,还是两年?记不清了。只是在一些场合零星地听说她的消息。现在她突然要走,临行前想到我的宿舍住一晚,只为和我聊聊,这多少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但细细想来,又觉得,这样的事情也该在情理之中的。也许我们之间真的还有什么没有割断的东西。

我想着,一边捡桌子上的物品,准备提前下班。

我和林瞳的故事开始在四年前。

那时我刚参加工作不久,每天想的就是晚上到哪里消磨时间。我的想法和我的“死党”宋大军不谋而合,我们结伴而行,差不多天天混在一起。宋大军在社会上混的时间比我早得多,人很“油”,我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油腔滑调的生活作风。

正是在他的鼓动和引导下,我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女孩上了床。对我和宋大军而言,找女孩玩纯粹是出于娱乐,换言之,“找刺激”。好在那些女孩并不计较得失,完事后大家各奔东西。

认识林瞳是在一个名字叫“梦露”的酒吧里。那年夏天,我和宋大军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泡吧,因为那样很消磨时间,而且在酒吧里可以认识女孩。我的住处离“梦露”很近,我们成了那里的常客,一个星期至少去四五次。林瞳是酒吧柜台的招待,对我和宋大军很热情,每次我们去都和她聊得很开心。酒吧的管理有漏洞,她还让我们喝到了不少免费的冰镇扎啤。在聊天中林瞳告诉我们,她家在江南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她很早就出来“闯世界”了。从她待人接物的老练来看,也确实可以看出见过世面的样子。

然而,尽管林瞳和我们聊得很来劲,也不羞于和我们说黄色笑话,但她从不参加我和宋大军的活动,我们几次邀她出来,她都婉言拒绝了。这让我和宋大军觉得不可思议,在我们看来,我们已经把她当作朋友了,她这样做无异于不领情。难道她平时对我们的热情都是假的,虚伪的?宋大军尤其气愤,他还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这对他的交际能力简直就是一种污辱!“我就不信搞不掂她,跟我玩纯情她还嫩点!”一次喝了酒后,宋大军粗着脖子说,“我跟你打个赌,一个星期内我把她带到你宿舍,把她做了,你信不信?”“赌五百块钱。”我故意刺他。我心里很盼望宋大军能成功,因为林瞳为什么不肯和我们进一步交往让人疑惑,简直成了一个悬念。宋大军此举的意义已经不在于我们又多认识了一个可以上床的女孩,而是破解那个悬念。

在我的积极响应下,经过一番准备,三天后,宋大军行动了。我们买了一堆吃食,晚上九点,宋大军一个人去“梦露”找林瞳。我在房间里看电视等他们,一边想着事情会怎么发展,说句实在话,我对林瞳会不会上宋大军的当一点底都没有。

过了不到一个小时,楼道里响起一男一女两个人的说话声,其中一个是宋大军,另一个不用说,是林瞳了。

“这儿的楼房通风挺好的。”林瞳的声音在过道里很清脆。

“还行,夏天挺凉快。”“欢迎欢迎,真是稀客。”我打开门,迎进他们两个。

“听说你过生日,”林瞳笑着递给我一样东西,“刚才在街上买的,没什么准备。”宋大军冲我挤挤眼。我打开包装纸,是一本《拿破仑传》。

“来就行了,还买什么东西?”我颇感意外。

“第一次上门,总不能白吃你们的吧。”林瞳笑着说,她已经看到了一桌的食物。

“来来来,大家就坐。”宋大军喜形于色,“今天很难得,我跟她老板请了假,我们喝个痛快。”林瞳大大方方地坐下,宋大军用牙咬开一瓶啤酒,给我们每人倒了一杯。

“说点什么呢?”林瞳端起酒杯,认真地说,“这样吧,第一杯酒就祝你生日快乐,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宋大军和我对视了一眼,大概他和我一样,都对这样的气氛有点陌生。

我们一起喝完,林瞳主动拿起酒瓶给我和宋大军斟满。

之后我们喝开了,话也越说越多,气氛一度很热烈。林瞳的酒量一点不比我和宋大军逊色,宋大军本来想灌倒她,他自己却先醉了,说话有点语无伦次。喝空七瓶啤酒后,宋大军逮了个机会在我耳边说:“待会儿我出去,留你们两个在这里,你知道怎么做了?”我说:“没问题,你去吧。”然后宋大军假装上卫生间,出去了。

屋里只剩下两个人了。林瞳两脸通红,一只手托着下巴看我:“你干吗没买生日蛋糕?”我想了想:“忘了。”“是吗?”她眼珠转了一下,“那多没劲,一点气氛都没有。”“要气氛还不简单,我给你说个笑话吧。”我说了一则从杂志上看来的幽默,还好,她没听过,我一说完她便大笑起来,我也笑了。

“其实你没外表看上去那么坏。”笑完后林瞳说。

“我外表看上去很坏吗?”“对不起,我说错了,”她纠正道,“我想说的是,你和你朋友不一样。”“你认为他是个什么人?”“我可不敢得罪你朋友。”林瞳浅笑着用手捋了一下头发,“我要说他坏话,回头你告诉他,我就完了。”“你放心,我绝对不告诉他,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我盯着她的脸说。

“你挺会笼络人,”她继续笑,带着醉意,“我和你是什么关系,我凭什么相信你?”“我把你当朋友。”我信誓旦旦。

“是吗?那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和很多女孩睡过觉?”“……是。”“这正是我不能相信你的原因。”我一时愕然。

“好了,不说了,我要走了。”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我犹豫了一下,没有拦她。“我送你。”我说。

下楼时我看着她的背影想,宋大军要失望了。来到街上,林瞳突然一个踉跄险些摔倒,我赶紧抓住她裸在连衣裙外的一条胳膊。

“不要紧,我可以走。”她摆脱我的手。

“你行吗?”我还是有点不放心。

“没事,今天挺高兴。”她坚持往前走,走了两步,又回过头说:“做个好梦。”我目送她蹒跚着走远,才回宿舍。

第二天,宋大军问我情况,我说没做,宋大军连声说怎么搞的。

“昨晚你怎么骗她来的?”我问他。

“我说你暗恋她,失恋得很难受,很想在生日这天见到她。”“你干吗不早点告诉我?”“怎么了?”“没什么,”我说,“我想我可能真的喜欢上她了。”

下了班,我坐公共汽车回宿舍,情绪莫名地低落,说不清是为什么。或许是天气的原因,这样的天气让人开朗不起来,又阴又冷,灰蒙蒙的天空就像蒙了一块肮脏的抹布。或许,是因为下午接的那个电话。它让我不得不想起经历过的一些事,其实不过是几年前的事情,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如昨,但一旦我真正回忆起它们,就隐隐地难受。我想我可能在回避某种东西,就像一个长了疮的人明知伤口在哪里却极力不去想它,以为这样可以躲得过去,结果适得其反。

车窗外一路熟悉的商店,熟悉得让人提不起兴趣。街上的行人全都穿着厚厚的衣服行色匆匆,似乎在赶一场不愉快的宴会。

我到站下了车,然后到附近的一个商场转了几分钟,最后买了一瓶葡萄酒和几样零食。

付钱时我想,她八点钟左右到。

我们很快同居了。

在这之前,我们有过一次正面交锋。

“你不要再叫花店送花来了,我觉得很肉麻。”这天晚上,林瞳把我叫到酒吧外面,板着脸对我说。

“已经交了钱了,”我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姿态,“再说,现在去让他们停止送花,肯定挨人笑话,多没面子。”“我还不是没面子?整个酒吧的人都知道有个脸皮很厚的无赖在追我。”“谁说我是无赖?她们无非是羡慕你罢了,你那几个同事恨不得我把花送给她们。”“你这种人我见得多了,我是不会答应你的。”“这早就在我的意料之中了,”我涎着脸说,“我准备明天再去花店交一笔订金,好在现在的花便宜得很,还是批发……”“够了!拜托你不要害得我丢饭碗好不好?”“不至于吧,有人送几朵花就要炒鱿鱼,你老板不是嫉妒狂就是神经病。”“好吧,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她扭头就走。

我一把拽住她,正色道:“别那么酷好不好?我虽然不是拿破仑,但我也有七情六欲。你要怎么样才肯相信我,是不是一定要用刀把心掏出来给你看?”几个游手好闲的年轻人站在不远处看我们,不时窃笑。

“放手。”“算了,”我手上加了力,“事情差不多就行了。”“放手!”她几乎是声嘶力竭了。

我有点下不了台。“不放又怎么样,你总不会打我吧?”我的话还没说,脸上便挨了一巴掌。这一巴掌来得很突然,我毫无防备,一下子松开了手,一只手捂着脸。林瞳瞪着大眼睛看我,表情惊愕,好像她也没想到她的手会打人。几个小青年都一齐往这边看,他们在等我的反应。

要在平时,哪个女的敢这样对我,我肯定会反手给她一巴掌,然后骂一句“婊子”,扬长而去。但那天我出奇地平静,可能是她一动手,就使她变得理亏了。

“这样你就痛快了吧?”我捂着脸问她。

形势在这时候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林瞳紧张的表情如同被浇了沸水的菊花,刹那间松弛下来,脸色也变得绯红,眼睛不敢正视前方,而是低着头看地面,那样子就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小女孩。

半晌,她轻声说:“今晚你在宿舍等我。”声音小得像蚊子叫,说完,她转身进了酒吧。

我在原地站了几分钟,仍反应不过来。往回走的时候,觉得很像一场戏。好像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晚上,甚至和她做完爱之后也没有消失。

我们同居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天晚上我问她:“何必把自己搞得那么辛苦?”“不考验考验,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真心的?”她说。

“考验有必要那么严厉吗?”“你不懂。”“好吧,我不懂。不过你现在不是被我追到手了?”“这只是暂时的,如果我觉得你并不像我想的那样,你还是留不住我。”“是吗?”“是的。”她很肯定地说。

我没有把她的话当回事,对我来说,她和我睡到一张床上已经说明了问题。自那天晚上后,她便和我住到了一起。这是她主动提出来的。我想了想,没有反对。

我认为她的思想观念和许多传统女孩没什么两样,这样做无非是为了看住男友,不让我和别的女人乱来。种种迹象都表明了这一点。她每天下了班便直接到我的宿舍,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一副居家过日子的姿态。

开始时我有点不适应,觉得生活规律被打乱了。后来渐渐觉得屋里有个女人挺好,饭有人做,衣服有人洗,生活有人照顾。唯一遗憾的是,不能再那么明目张胆地和宋大军去找女孩玩了,为此,宋大军骂我重色轻友。

有一天,宋大军在我的宿舍吃晚饭,林瞳炒了几个菜,我们一起喝了两杯。林瞳吃了饭去上班后,宋大军问我:“你真的打算和她结婚?”“不一定,”我打着酒嗝,接过他递过来的烟,“现在和结婚有什么两样?”“别早结婚,”他劝导我,“结了婚就没劲了。她逼你结婚没有?”“没有,一个字也没提过。”“你小心点,”宋大军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看出来了,这女孩有心计。”“我能有什么损失?”我哑然失笑,“她自己送上门来的。”“问题正在这里,正因为是送上门来的才要小心。听过那句话没有——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她总不至于把我卖了吧?”我觉得宋大军有点小题大做。

宋大军吸了一口烟:“说句老实话,你真的很喜欢她?”“感觉还行,比我们以前交往的那些要纯。能在酒吧那种地方出淤泥而不染,这一点就让人挺佩服。”“留着点神,没准儿到头来吃亏的还是你。”“你多心了,”我笑着拍拍他的肩,“晚上有什么活动?”“活动多得很,你又没胆儿。”“今晚我跟你去。”“真的?”宋大军眼睛一亮,“柳妹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早上她还给我打电话,说很想你,待会儿我让她再叫一个妞,我们去她那里。”

林瞳变了。

这是我打开门后看到她的第一感觉。倒不是因为她的脸看上去比以前更成熟了,那是我意料之中的。她还有某种更直截了当的变化,与过去截然不同的。愣了片刻,我才发现,原来她把头发剪了。她的一头长发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齐肩短发。这使她显得更像许多结了婚生了孩子的少妇。

“还认得出来吗?”林瞳笑问我。那种笑容和语气让我蓦然想起了过去的那个她,给人的感觉好像她昨天还和我呆在一起,只是今天早上去剪了个头。

“是变化蛮大。”我也笑了一下,“外面挺冷吧?”“风挺大。”她递给我一袋东西,把一只皮箱拎进屋,“我的行李。”她解释说,然后解脖子上的围巾,脱羽绒服。

“来就行了,还买什么东西?”我打开塑料袋,取出两瓶五粮液,不禁又问,“干吗买那么贵的酒?”“准备走了。”她叹了口气,像是自言自语地说。

我等她说下半句,但没等到。

我把酒放好,给电炉插上电。这时我看到她四周打量了一下屋子。

“边烤火边聊吧,”我说,“要不要喝点酒?我这里有葡萄酒。热着喝,可以暖身子。”“好吧。”她看我一眼。

我找出两只小口盅和几个小碟,把买的几样零食倒在碟子里,放在一张小凳上。

我们都在电炉边坐下,我打开葡萄酒的瓶盖,把两只小口盅倒满,然后放在炉丝上热。没一会儿酒就暖了,我们不约而同地一人拿起一杯。

“说点什么呢?”林瞳问我。

这情形让我想起她第一次来的那个晚上。

我想了想,“好久不见了,为见面干杯吧。”我们碰了杯,一饮而尽。然后我再把两个人的口盅满上。

“怎么还住这里?”林瞳抓了一把瓜子在手上。

“没结婚,单位不给分房。”“怎么不结婚?”“没合适的,谈过两个,崩了。”我把一颗花生塞进嘴里,呷一口酒,“可能也不太想结婚,一个人过惯了。”“还是整天找朋友玩?”“没朋友了,朋友都结婚去了。”我叹口气,“有时候和同事打打牌,平时看看电视,偶尔也看书,反正就那么回事。”“不闷?”“习惯了。”“以前你和宋大军挺玩得来的。”“那时都是瞎玩,找刺激。不过宋大军确实蛮够朋友。”“其实他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人,就是生活太放荡,没有目标。”听到她对宋大军的评价,我不禁抬头看她,恰好和她的视线碰到一块。

“可惜他死了。”林瞳平静地说。

“对,他死了。”我附和了一句,说完觉得这个话题不好,让人难受。那个和我们的过去紧密相关的人只剩下了一个名字,一个说不上代表什么意思的符号。有时甚至使人产生错觉,觉得那个人是否真的存在过。而事实上,生活中确实有过这么一个人,只是某一天突然消失了,不见了,变成了一团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

林瞳可能也意识到什么,我们都沉默了,气氛有些凝重。

她两只手握着那只小口盅,放在并着的腿上,始终保持着这个姿势。虽然化了淡妆,她脸上的色斑仍清晰可见,眼角有几条不易察觉的鱼尾纹。她已经不那么年轻了,我不无悲哀地想。

过了一会儿,我问:“明天走?”“八点钟的车。”她定定地看着那通红的炉火。

“准备去哪里?”“还没想好,只想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城市。”“再不回来了?”“嗯。”“还会再见面吗?”“可能吧,我今天是特地来向你告别的。”她神色黯然。

“谢谢。”我们再次沉默了。这一次的时间更长,似乎谁都不愿意再主动开口。我们先前的默契被什么无形的东西阻断了。

这时,我才觉得很有点伤感。尽管事前有过心理准备,但真正面对时,还是发现所有的掩饰都是脆弱不堪的。就像一个箱子,明知里面装的是石头,但在打开前希望它变成金子或者别的什么,结果打开后发现还是石头。

我想,有的东西是人回避不了的,不管你怎么努力地割舍、忘却,都是徒劳。

时间一长,我对同居生活变得习以为常了,有时甚至有点厌烦。所以尽管我对林瞳口口声声地宣称不和别的女孩来往,但很多时候,我仍背着她干我想干的事。

我想,本来就是同居,谁都没有约束对方的权力。再者,我和别的女孩上床并不意味着与其有感情,只是一时欢乐。

“你真的爱我吗?”偶尔地,林瞳会这么问我。

“当然,你没见我追你时追得很凶。”我很坦然。

后来她问得少了,我也没在意。说句真心话,我确实很喜欢她,我也认为她是那种可以结婚把我的下半辈子托付给她的女人。但是现在,我无法一下子从过去的生活方式脱离出来——比如找女孩玩这件事。我不认为这是对爱情的背叛,在我看来,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不一定非得把它们搅到一起。我在等着有一天她提出和我结婚,我想结了婚我可能就老实了。

宋大军为我的“回归”欢欣鼓舞,我们又像以前那样四处快活。因为要避着林瞳,还多了些偷偷摸摸的刺激。夜不归宿时,我便跟她说一声去打麻将。林瞳从不怀疑我,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要说一点内疚都没有是不可能的。当我又一次从外面“潇洒”回来时,而她依然对我笑脸相迎;或者吃到了她做的一桌好菜,穿上了她洗得很干净的一件衣服,就会觉得自己是不是残忍了点。但下一次宋大军邀我外出时,我便又把上次的内疚抛到了脑后。

那是个星期天的早上,我在宋大军处和两个女孩玩了个通宵回来,回到宿舍准备好好睡个觉。林瞳已经起了床,正吃早餐,看见我,也给我盛了碗粥。她还冲我笑了一下。

我洗完脸,坐下吃的时候,她开口了:“好玩吗?”“说不上好玩,就是麻将,”我说,“时间长了累,头昏脑涨,满脑子都是九条九饼。”“跟你说件事,我想搬出去了。”“哦,你准备去哪儿玩?”我还有点迷糊。

“我是说我想和你分手。”“你说什么,分什么手?”我终于听清她说的是什么,一下子醒了,“怎么回事,我不明白。”“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我们不合适。”“什么不合适,你是不是生气了?”我粥也不喝了,盯着她看,才发现她脸色苍白,眼睛也红了,可能昨晚没睡好。

“对你可能突然了一点,但我已经决定了。”“是很突然,”我有一种被欺骗的的感觉,“为什么不合适,总有个理由吧?”“我觉得我们性格不合,对感情的理解也有很大的差异。”她声音虽然平静,但可以看出,那是她极力抑制后装出来的。

“是吗?”我的声音变了调,“那我们怎么会住在一起,你不要无中生有,我不是傻瓜——你是不是和别的男人搞上了?”“没有,完全是我个人的原因。”“这我就不明白了,”我振振有词,“我觉得我们还是很合得来的。在我的印象里,这一年来我们根本就没吵过架,好像只闹过两次小别扭,而且很快就和好了。

你是不是怪我不做家务?但这房间里也没多少家务,就是做做饭洗洗衣服,你也从来没抱怨过,我以为你是很开心的。这不应该成为问题吧?感情方面就更不用说了,我从来没有否认过我爱你,对不对?“说完我拿起桌上的一杯水喝了两口。

“我知道,你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她面无表情地用手拨弄碗里的汤匙,“但这不是我想要的爱情,也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是不是因为我和别的女人来往,伤了你?”“是的!”她加重了语气,“但不全是,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就对你有所了解。”“那我更不明白了,到底是为什么?”我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否则会背上一个巨大的疑惑。

“这么说吧,”她把头昂起来,“我付出我的感情,而你没有付出你的,就是这样。”“我知道你付出了很多,我确实不够关心你,”我有点尴尬,“可我们才同居了一年。”“正因为我觉得一年的时间够长了,所以才决定现在分手。”“你一直在考验我?”“……要那么说也可以。”我僵住了,哑口无言,这个打击委实太突然了。半晌,我才说:“好吧,既然你决心已下,我也没什么说的,本来我们就是自由的。”说完觉得自己狼狈不堪,就像一个吃了饭不付钱被人羞辱了一顿赶出餐馆的倒霉蛋,一个谈判桌上毫无还手之力的失败者,一只被人扔出门外的鞋子。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她声音有些哽噎,眼眶湿了,“其实分手对我来说也很痛苦,但我不得不那么做。”“行了,不要再说了!”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如果她再说下去我一定会控制不住,然后做出任何一个精神失常者都会做出的举动。

林瞳搬出去了。我们之间的恋情也嘎然而止。

宋大军闻讯很开心,安慰闷闷不乐的我:“有什么不高兴的?哥们儿又自由了,还捡了个大便宜。”“不是那回事。”我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停住了,拼命吸烟。吐出的烟雾刹那间被风吹散。

“算了算了,不就一吧女吗,长得也不怎么漂亮,你睡也睡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你不懂。”我说。

“好吧,我不懂,看不出你还挺用情。”宋大军半嘲笑地说。

我不愿再去“梦露”消遣,任宋大军怎么劝说也不肯去。林瞳走后,我的宿舍又成了我们聚会的地方。喝酒、打麻将、和不三不四的女孩调情,在酒精的麻醉和肉体的疲劳中睡去……只是当我清晨从昏昏噩噩中醒来,发现身边睡着一个陌生的姑娘时,会莫名地感到烦躁。

半年后的一天,宋大军死了。他开着摩托车撞上了一辆中巴,医院抢救了两个多小时,最终无力回天。他甚至一句遗言也没来得及留下。我在医院看到他妈哭成了泪人,他妹妹搀着老太太,面如死灰。尸体第二天就火化了。

宋大军死后没多久,我发现自己染上了性病,然后被几个江湖游医骗了几千块钱,最后咬着牙到正规医院才治好。前前后后折腾了几个月,其中遭受的难堪和羞耻使我对男女之事充满了厌恶。我毅然中断了和那些不正经女人的来往,安安心心上班,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和好评。单位一个好心的大姐热心地给我介绍对象,我正正经经和两个姑娘见了面。她们的条件都不错,对我的印象也挺好,但我怎么也找不到感觉,不想耽误人家,就算了。

我和林瞳开始时偶尔还能遇上,出于礼貌,见面时大家都打招呼,偶尔也聊一两句不咸不淡的话。后来就见不着了,我猜她离开了“梦露”。我的猜测很快得到了证实,她不知怎么得罪了一个款哥,老板怕惹事,不敢再留她。再后来就听说她到一家咖啡厅做女招待,并在那里认识了一个电脑公司的老板,那家伙离过一次婚,对林瞳爱得不行,挥金如土,两个人正式拍拖,还准备结婚。消息到此就没有了下文,给人的感觉是林瞳随时会和那个人结成夫妻,只是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举行婚礼而已。

我一直没去那间传闻中的咖啡厅看看。

过了很长时间。

我给林瞳添了酒,然后试图打破这种尴尬的场面:“前阵子听说你准备结婚?”林瞳像是从一场梦中醒来,她把酒轻轻地端到嘴边,抿了一口,然后喃喃自语般地说:“一场梦而已。”这又是一个不愉快的话题,我后悔地想。

“他有老婆孩子,他没离婚,一直骗着我。”“哦。”我想说几句安慰的话,但不知道说什么。

“其实也没什么,受的挫折多了,已经麻木了。”她像在是安慰自己。

我无言以对,发现自己在这个时候特别口齿木讷。

“不谈这。”她直了直腰,“讲讲你的故事吧?”“讲什么呢?”“你活了那么大,最令你难忘的一件事是什么?”她看我的眼睛就像一潭深水。

我想了想,就说了一件小时候偷东西被打的事。那件事我从没跟人说起过,因为它令我蒙受了巨大的耻辱,甚至可以说,它给我的整个童年打上了烙印。

“没想到你小时候有过那么悲惨的经历。”她同情道。

“过去那么多年了,一想起来还是难受。”“是啊,”她若有所思地说,“往往越难忘的事越是伤心事。”“你也说说你难忘的事吧?”“我想想,”她摸了一下头发,“我最遗憾的事就是大学只念了一年,当时两个弟弟一个考初中一个考高中,家里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看着父母愁苦的样子,我一咬牙就退了学。现在想来,还很不甘心。”“想过再读书吗?”“不可能了,出来了那么多年,已经找不到那种心态。而且我觉得,”她停了一下,“失去的东西永远不可能再找回来。”我琢磨着她的后半句话,胸口又隐隐作痛。我想,难道她仅仅是来向我说一声告别的吗?夜深了。

“我们还是躺会儿吧,”她看了一下表,提议,“我看你也有点困了。”“好的,”我站起来,看着那张单人床,想了想,“你睡床上吧,我躺沙发就行了。”“那样多不好意思,天气那么冷。你不介意我们都躺床上好了,你不会胡思乱想吧?”“没有没有,”我赶紧解释,“我是怕你觉得不合适。”“我发现你变了很多,”她脱外套,“你放心,我没什么可顾虑的。”我们都只脱了外套,然后我关了灯,挨着她躺下,盖上被子。

四周一片漆黑、寂静,窗外只有风的声音。

“以后有什么打算?”我问她。

“可能先回家住一段时间,调整调整。”“怎么想到要走的?”“怎么说呢?”她在黑暗中叹了口气,“可能是伤心的事太多了,觉得这里不适合自己,想换一个环境。”她能去哪里呢?到另一个城市能找到自己在这里失落的东西吗?“真没想到你会特意来向我告别,本来我以为我们之间已经完全断了。”“关系断了,但记忆还在,我们毕竟有过一段感情。”我睁开眼睛,恍惚中那些细节又历历在目,清晰得就像发生在昨天。

“你一直没有把我忘记,对吗?”她轻声问。

“是的。”我痛苦地说。我无法再做到无动于衷,假装我们的过去无足轻重,不值一提。

她感觉出我的情绪,侧过身,轻轻地靠着我。

“你说咱们那一段算爱情吗?”她问。

“我觉得算。”“你不恨我吗?”“不恨。”“你觉得咱们还有可能在一起吗?”“……”我鼻子一阵酸楚。

“我也不知道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她的声音有些伤感,“来找你之前我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适。后来我想反正就是见一面,以后也许再也见不着了,才下了决心。”我极力克制自己,不让心底的翻涌喷发出来。

“我觉得有过那么一段也挺好的,”她继续说,“至少回忆起来不会觉得自己的青春是一片空白。其实我并不后悔和你有过那样一段时光,以后我可能会一直记得。”“我也是。”“我们曾经爱过,这已足够。我想,我们保持现在这样的关系也许更好。”“你说得对。”沉默了一会儿。

“再抱抱我,好吗?”她轻声说。

我拥过她的肩,眼睛立即湿了。

天亮了。依然是个阴天。

我们洗漱完毕,在街边的早餐店吃了早餐,然后我拦了辆的士送她去车站。

“七年了,在这里呆了七年了,”林瞳看着车窗外说,“真要离开,还真有点割舍不下。”窗外寒风凛冽,上早班的人们骑着自行车在风中疾走。

“曾经有过一个梦想,就是在这里结婚、生子,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才明白,自己不属于这个城市。不能怨谁,可能是和这里没有缘分吧。好在还有记忆,留点遗憾在记忆中也未尝不好。”她脸部的侧面在昏暗的光线中像一幅画得很逼真的素描。我看着这幅亦真亦幻的画像:我能记住它吗?车站到了。等车的时候,我在车站的小卖店给她买了两包果脯:“带在车上吃吧。”“谢谢。”之后我们没有再说话,偶尔对视,她会给我一个努力的微笑。也许这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我想。

“好好保重自己。”临上车了,我叮嘱她。

她紧紧地抱了我一会儿,松开后,近在咫只地看着我说:“谢谢你,昨天晚上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说完她在我脸上吻了一下,上了车。

车开了,车轮在坚硬的铁轨上铿锵作响,车厢互相拉扯着一节节艰难地移动,速度一点点地加快。

“再见。”她的脸贴在窗户上向我挥手。

“祝你一路顺风。”我拼尽嗓子向渐行渐远的她喊。

火车疾驰而去,在灰蒙蒙的苍穹下越来越小,最后完全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饥荒年代的梦想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饥荒年代的梦想",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一九五八年夏天,十四岁的姥姥站在自家门前,望着村头人群聚集的地方,浓烟从攒动的人头上空升腾起来,像一只青面獠牙的恶鬼。姥姥手里牵着四岁的弟弟,也就是我的舅姥爷。舅姥爷不知什么时候养成不断舔衬衣领子的习惯,他饿。下巴上舌头经常舔过的地方,风干得更快些,久而久之,那一小块皮肤又薄又透明,好似贴着一片枯柳叶。

姐,那是谁家在烧饭?

姥姥没应声,只盯住映得火红火红的天空。

村子里被拆下百十口大锅一起捣在小高炉里,大炼钢铁。

这是狂热的一九五八年。中国大地被一股不知来向、诡谲燥热的风吹拂着,大跃进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8月,中央号召全国人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全国各地迅速组织起大炼钢铁的大军,几千万人集结在钢铁生产线上,到处建起小高炉,炉火日夜不熄。人们毁掉山林,伐木,砸锅炼钢,连铁锨、锄头,甚至秤砣也不放过。与此同时,农村普遍建立起人民公社,许多地方大办人民公社,吃饭不要钱。

赶英超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喧嚣的口号像热闹的风一样,鼓噪着,吹得人耳根发痒,头脑发热。姥姥说,那时候的人生产积极性很高,好像不知道累。农忙时节有人可以接连几天不眠不休地干活,依旧情绪饱满,目光灼灼。然而建设国家的激情一旦演变成不加分辨的全民蛮干,历史的河道承载不了那么多慌不择路的热情,就可能有决口的风险;工业上大炼钢铁,农业上大放卫星,报上的粮食亩产量从四万拔高到八万,中央的征粮政策依据地方上报的农业数据而定,征粮标准水涨船高。实际上,因为大办工业造成农业荒废,人民公社体制造成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粮食产量已是不增反降。农村基层干部需完成下达任务,最后连农民的种粮和口粮也被拿走。

一九五八年秋,饥荒的苗头已经浮现。地荒了,上交完公粮,粮仓就空了,公社食堂的粥越来越稀了,姥姥一家和村里所有人一样隐隐察觉到了危险,但报上会上,各地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人们也就安心地做着共产梦。

而对于姥姥,更重要的是,邻村高湖亩中学成立了。

除了女性天性里不如男性对政治生活的热情外,姥姥有她更为直白的对政治不热心的原因。姥姥的父亲是地主,叔叔是国民党员,在抗日战争中都随着某一支军队去了台湾。这两顶政治帽子压得姥姥一家人在全村抬不起头来。文革时期有黑五类的说法,即地主、富农、反动派、坏蛋、右派,而他们的子女,早在文革之前,已然是一种政治贱民身份。因此,正在读六年级的姥姥,很可能被中学拒之门外。

比起全国性的声势浩大的政治风暴,姥姥更在意的是她们一家的现世安稳。因为每掀起一次政治运动,总有大大小小的雨点打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地主家庭身上。她相信是中国共产党解放了全中国,但她的政治身份似乎是站在无产阶级的对立面的;她眼见许多人受益于1949年后独立民主的新中国,可她偏偏是被专政的那一小部分;她也欢喜地将报上鼓舞人心的好消息念给不识字的奶奶听,弟弟就站在一边,惯性地伸舌头舔着嘴角,他那一张小脸上瘦得只剩下一双凹陷的大眼睛了;她是班上成绩前三的学生,可是,她却日日为初中的入学资格忧心,然而即便是懒散地连字都写不对几个的贫下中农子女,也能毫无悬念地走进她梦寐以求的中学大门。

我问姥姥,你恨吗?

她混浊的眼睛短暂地定住了几秒,没恨过谁,就想着要能继续上学,多好啊。

我们需要理解这不恨背后更为复杂深刻的缘由。它不仅仅源于一个柔弱的十四岁性格里的卑怯与避让,也不仅仅印证了人性里质地柔软的善良与包容;更不应忽视,在那个连思想情感都在集中指导下,被支配得整齐划一的年代里,姥姥所受的来自书本、社会和人群的教育里,她的态度应该是服从与领受。她委屈但不抱怨,因为她也认为那是她应得的结果;她或许会恨自己的出身及命运,但想不起来去恨体制与体制内推波助澜的那些人,因为她心底也觉得它是对的。

这逆来顺受,更值得我们深思。

1959年,姥姥因为成绩优秀,作为镇里四个小学的六年级生中唯一一个黑五类子女终于如愿以偿进入了初中。

也是在这一年,大饥荒来了。

上学就意味着要在学校食堂吃饭。那时候公共食堂的配给已被减成一天一餐。姥姥的父亲常年在外村接受劳动改造,家里只剩下自己和母亲,年迈的奶奶和年幼的弟弟。因为家庭成分是地主,公社食堂只配给姥姥一家四口一个人的份额。姥姥每月交四块五毛钱伙食费,当时高湖庙中学食堂的饭菜分甲、乙、丙三等,甲等一个月九块钱,丙类则四块五毛钱,学校每天发一个馍馍和一碗稀菜汤。姥姥伸出手比划,甲类的馍馍如手掌般大小厚薄,丙类体积是甲类的三分之一。姥姥一天只吃半块馍馍,剩下一半揣在怀里带回家给奶奶。那是她和母亲心照不宣的约定,母亲和弟弟吃公共食堂的那一份,她和奶奶吃学校食堂的那一份。有一回她把馍馍给奶奶的时候被弟弟看见了,他责骂我,你把饭给咱奶奶了,你吃啥?你不是还要上学吗?!

姥姥眼里有泪。

有时候,让人落泪的不是灾难,而是灾难中平凡而琐碎的温情。我知道他怕,母亲和奶奶是在家的,他怕我哪天死在上学的路上不回来了。村里有出去拾野菜充饥的人,跪在田里头身子一歪,死了。而姥姥为了祖孙俩一天合吃的一块馍馍,月底要走一次往返三十里的路。每到月底父亲会给她三、四块钱交伙食费,剩下的,她要去找大伯要。那时候,大伯在距学校十八里地之外的青疃集教书,姥姥下了晚自习,再开半小时班会,在班会的结尾默默承受老师或同学们含沙射影或直戳脊梁的挖苦,她是学校里唯一一个地主的女儿,因此代替镇上所有黑五类家庭在学校里接受镇上所有贫下中农子弟的耻笑,他们用毛主席语录、批斗右派的口号,张冠李戴的成语,子虚乌有地批判她的父亲或爷爷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怎样剥削过他们,而她现在是他们之中唯一的一个吃丙等饭菜的人。

而后,姥姥依旧揣着留给奶奶的半块馍馍,带着那些还未消散的口水气味与恶言恶语,步行十八里路去找大伯,然后再折回十二里路回家,每次来回三十里的夜路。她孤身走过那些夜晚,为了抄近路,她必须渡过一条河,夏秋之交,河里涨满雨水,淹至腰际,十五岁的姥姥深一脚浅一脚渡过河。夏天还好,秋天,水透骨的凉,将整个人都泡得脸色发白,心里绝望。

河沿上就是远近闻名的乱死岗。

1960年,树皮和野菜被哄抢而空的乙寨村,饥饿的人们开始对死去的同类下手。中国几千年来在乡村根深蒂固的伦理纲常,此时在人们难耐的饥饿与求生的渴望里顷刻崩塌。道德和尊严,是活下去的人才有气力去想的事。树枝上斜挂着尸骸,头骨森然地垂在那儿,真的是头骨,就连牙缝里的牙龈,也被人细致地剔出来。有月光的晚上,枝桠间的白骨幽幽地反着光;若是下了雪的冬夜,长天大地亮如白昼,平日里,夜色掩盖下的罪恶,白天被粉饰的羞耻感再也无所遁形。而十六岁的姥姥,已经可以做到目不斜视地穿行其中了。

真不害怕?

没觉着害怕。脑子里全是第二天的饭钱,我,还有你老姥姥的饭钱。

姥姥的目光落在地板上。她的神情很平静,又带有一点思索着的茫然。

是真的不害怕吗?是时过境迁忘记了当时的感觉,还是司空见惯了这些惨烈的景象,姥姥已经麻木了。我希望是前者,不仅仅是因为这样我的姥姥可以少一点苦痛,更因为我害怕这些日益常态化的现象,慢慢地让姥姥一样的过路人麻木起来,哪一天也加入食人者的行列,面无表情地从死去的同类身上,分一杯羹供自己苟延残喘。

但是--

姥姥村子里,有一位孩子饿死了的母亲,几天不葬,用花布包住孩子的头去公社食堂领饭,神态自若,眼角干枯,只为能多领一份饭;还有一位死了小女儿的母亲,邻居及亲属竟劝她把孩子分食,保住活下去的人的命。这位母亲没有照做,等到了深夜,她拼着力气将女儿用浮土掩上,直到确信没有人看见才回家。

我手边的资料上也有大饥荒时期拍摄的照片,抱住榆树仰头啃所剩无几的树皮的男人,惊悸地仰面倒地、半张的嘴里含一根难以消化而最终致其丧命的稻草的女人,还有孩子挽起的裤脚下,拧细的笔直的小腿,像地上插着的两根了无生气的枯死的竹竿。有一张照片上许多灾民面对相机整齐划一地坐着,表情模糊不清。我稍稍拿远些,黑白照片上黑压压的人头,像厚实的乌云,沉甸甸地搁在心口。

又或者那一天,姥姥照例揣着半块馍馍往家赶,路上碰到一队饥肠辘辘的民兵,馍馍被他们截去了。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民兵早已不做除暴安良的事了,他们用暴力制造事件。那时候各家不许私自开伙,看见有人家冒烟,过去砸抢烧的是他们;后来无休无止地批斗大伯、逼得一个温良耿直的读书人不堪折磨一头撞向镰刀刃的,也是他们。姥姥看到其他人翻她书包时有一个远远站着,没抢,也没阻拦,最后,在队伍离开时闪身插了进去。姥姥脑海里装着那样一个犹疑的背影,他没有为虎作伥,该感谢。姥姥想着,捡起书包,继续走路。突然她顿住了,她想起来,那是早些年间逢年过节来家里做客的一个远房表叔。

这时候在田垄上挖野菜的邻居大娘起身时看见了她,大娘扯着饿哑了的嗓子喊:快家去啊,你娘死了,你快去,看能不能见她最后一面

我记录着的笔打滑了,一小块墨渍洇开。我迅速地低下头盯住那片墨迹,不去看姥姥布满血丝的眼睛,混浊的泪。此时是二零一四年除夕,外面此起彼落的鞭炮声与浮动的烟火气息,我中午吃的团圆饭里,有舅妈做的可口的清蒸鱼。汤料沁人心脾的清香还在舌间里挥散不去,这是幸福闲适得过分了的新年。

而姥姥的母亲,在地方话里是我老姥姥,这样一位为了省下一口冷冰冰的饭菜给儿子,却使自己身陷鬼门关的母亲,任凭我怎样努力想像,也看不清她的脸。

我一开始就知道这场两代人的谈话,会扒拉出故纸堆里老一辈们努力避免回望的往事。我知道过程一定是艰涩的、疼痛的,但我还是低估了这疼痛。

好在姥姥的母亲没有死,公社食堂的人听说后下了半斤面给她灌进去,她活了过来。母亲不省人事,弟弟和奶奶都需要安抚,姥姥赶回学校请假。那时候请四天假,学校能批四斤红薯面,因为姥姥是地主的女儿,学校只许三天假,食堂不会配给任何粮食。姥姥苦苦哀求不得,她抖抖索索地回想着一天遭逢的变故,终于放声大哭。

或许是这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太过委屈了,叫人再也硬不起心肠。学校破例准了四天假给她,姥姥拎着四斤红薯面回家,从公社食堂借了口锅给一家老小熬了热气腾腾的红薯粥。看着脸上又有了血色,她惦记着学校拉下的功课,过了一天半就回学校上课。那天下午下了大雪,姥姥沿着沟沿走,沟沿上的雪也已经没至腰际了,雪天路滑,她走了几步就跌到沟里,姥姥也不在意,爬起来继续走。

我问姥姥为什么那么爱读书。

姥姥说,也不全喜欢,语文跟思想政治不喜欢。

姥姥那时候成绩很好,但拼音拼写之类总是出错。这种公然的偏科,其实是对现实隐秘的发泄。这是一个地主家庭出身的孩子在那个年代里可以想到的自由表达出内心喜恶的唯一方式。那时候的语文课,不过是变相的政治课罢了。理科的世界简单纯粹,加减乘除,稍难的借公式定理辅助线,不管千头万绪,尽头总有一个结果,心平气和地等在那里,不像残酷而迷乱的世界,饥饿无解,地主女儿的身份无解。初中侥幸上上了,那高中呢?

这个答案有解。一九六一年,初三第二学期,消息传来,家庭成份不好的同学,考上了也不能念。

就觉得没希望了。那我还拼什么呢?

五十多年后的今天,姥姥这样对我说。她脸上写满一种宿命的无奈,眼神黯淡,脸色苍白。为了外孙女一份仓促的课外作业,她逼着自己重回五十年前的夜晚,再走一遍风雪载途尸横荒野的路。我们和她一样,满以为一切都过去了。五十年前的乱死岗现在种满了杨树,那些油绿的美丽叶子在夏天簌簌作响,再也听不到地下的亡灵沉重的叹息。然而从姥姥如大病一场的脸色上,我知道,那些伤痛与阴影并没有消散。五十年前的风雨依然不时地在午夜梦回,打湿她的枕头。

我们没有忘却,我们也不该忘却。

七十岁的姥姥已经很多年不看书了。她当然也看报,看老年养生杂志,但她不太看书,除了因为要忙于料理儿孙们细碎又马虎不得的生活起居,无暇看书,她也怕那些曾经永载着少年时代梦想的书本里,哪一个笔画又勾起她不愿回首的往事。

初三下学期的姥姥心里没了之前那股学习的劲头,她突然对读书这件事提不起兴趣了。落榜后,不到一年,十九岁的她就嫁给了我的外公。迎亲那天,她的公公仰脖灌下一杯酒:地主的女儿怎么了,这儿媳妇我认定了!

三年后我的母亲已经两岁,外公想去当兵,但因为姥姥的家庭成分,去不成了。那一天紧急召开家庭会议,外公家里十八口人,姥姥一个人在灶台烧柴禾,另外十七口人在堂屋里开会,要外公与姥姥离婚。

说到这,姥姥和身旁的外公都笑了,那是共度了五十多年风雨依然携手不离不弃的笑容。磨难越深重,笑容就越有底气。姥姥指着我,或者是我脚下的地面,就在你现在坐的这间屋里。

但我知道,这劫后余生的笑容有多平静,姥姥独自留守在这里时就有多紧张。那已是一九六五年,外公最后放弃去当兵的意愿,与姥姥离婚这件事就再没人提起。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好在我姥姥正安然地坐在这里。谈话结束了,姥姥得以从湿淋淋的回忆中抽身,她的目光一一掠过围坐在一起包饺子的一大家子人,神情慢慢松弛下来,眼睛里重新有了落日般的暖意。我姥姥多数时候,是用这样的目光平静地注视纷扰的世界与人群的。尽管她在大半辈子的岁月里目睹了太多的天灾人祸造成的困境与悲剧,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太多美梦永远逝去了。好在有一些不朽不灭的东西支撑着她,不管在饥荒岁月还是幸福年代,总有亲人爱人彼此依靠相互取暖,心脏才不致于变成一颗冷冰冰的石头。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些,我们人类才得以在历史的寒冬炎夏里,勇敢无畏地前行!

这个位置有人了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这个位置有人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莫亦悠是一个性格很内向的女孩,戴着一副老气的眼镜,扎着简单的马尾,穿着也很朴素。外表不起眼的她当然得不到大家的注意,而且偶尔还会受到一些品行恶劣的同学欺负,所以她身边的朋友少之又少。

算下来,杨欢是莫亦悠在学校里惟一的好朋友了,而她们才刚刚认识一个星期。上个星期一考完试后,突然下了一场暴雨,杨欢撑着伞经过第三教学楼的时候,遇到了在屋檐下躲雨的莫亦悠。莫亦悠看上去就像被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欺负了一样,湿答答的头发还在往下滴水,整个人蜷缩着,像个可怜的小动物在无助地发抖。

杨欢走了过去,愿意与她分享一把伞。这一个小小的举动使莫亦悠感动万分。从此,杨欢便成了莫亦悠最要好的也是惟一的朋友。

杨欢家境优越,人也长得漂亮,就是学习方面略有遗憾。说来也巧,其实那天杨欢心仪的简黎明刚好从楼里出来,杨欢心想,能在心仪的对象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善良之心,又能借此机会认识成绩优异的莫亦悠,以后可以让莫亦悠辅导自己的功课,何乐而不为呢?

那天之后,杨欢身边似乎多了一个跟屁虫。每天晨读前,莫亦悠会为杨欢准备好早餐;每到食堂时,莫亦悠已经为杨欢打好饭菜;每次要上课,莫亦悠也已经在教室里为杨欢占好了座位。

因为杨欢人长得漂亮,所以想接近她的人总是想在课间把座位换到杨欢身边,而每一次杨欢总是不厌其烦地说:

这个位置有人了。看着那些失望离去的男孩子们,杨欢心里有着满满的优越感。

其实杨欢打心眼里是看不起莫亦悠的,她觉得自己美丽而高贵,而莫亦悠只是她身边的小丑,是突显自己的陪衬。每当莫亦悠站在自己身边时,她都能感受到周围人对她的称赞,这带给了她强烈的自信。对于莫亦悠,她只想应付了事。因为她知道,只要给莫亦悠一点儿甜头,莫亦悠就会心存感激,并像一条得到了极大满足的哈巴狗一样整日围绕在自己身旁供自己使唤。

而对莫亦悠来说,杨欢就是她生命里的全部感动。为博得杨欢对自己的一点点好感,莫亦悠愿意付出自己的全部。她像一个虔诚的教徒,向高高在上的杨欢乞讨恩泽。她总是对杨欢感叹:要是我早些认识你就好了。

这天是莫亦悠的生日,依旧只有杨欢为她庆祝。她们在操场上看星星,谈理想,相互交换小女孩心中的小秘密,虽然简单,却也美好。

临走前,杨欢拿出了为莫亦悠准备的礼物,一把精致的小木梳。莫亦悠为此感激涕零。

我们会一直是好朋友吗?莫亦悠满含热泪地问。

当然,肯定会的。

以后无论我去了哪里,你都可以跟我一起走吗?

会啊,只要你愿意带着我,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做你的好朋友!

谢谢你,杨欢,我今天也为你准备了礼物。我错过了你今年的生日,这就当是补上的吧!

说完,莫亦悠拿出了她准备好的一个小木盒,交给了杨欢。深夜,两人便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寝室。

杨欢回到寝室后,好奇地打开了莫亦悠送给她的小木盒。里面是一张照片,照片血腥而恐怖,一个小女孩被卡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半个身体被挤压得血肉模糊,脸上尽是玻璃残渣,两颗眼珠瞪得狰狞而扭曲。照片里的不是别人,正是杨欢!

这时,手机突兀地传来一阵铃声。翻开一看,是莫亦悠发来的短信:杨欢,你明天还是别跟简黎明出去了,好吗?我舍不得,我真的舍不得

这死丫头!还跟我抢起男朋友来了!简黎明是你有资格跟我抢的?还弄张照片来恶心我!杨欢愤愤地拿起手机回拨过去,只听见电话那头响起一阵苍白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人间,请稍后再拨杨欢吓得把手机丢到了一边:肯定又是这臭丫头换了铃声来整我,看我改天不收拾你!

杨欢不屑再为莫亦悠生闷气,带着明天将与简黎明约会的浪漫遐想,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简黎明开着车奔驰在马路上,杨欢摇下车窗,感受着掠过的清风,她在想象,今晚依靠在简黎明胸前的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你喜欢我什么?杨欢突然转向简黎明,调皮地问道。

我喜欢你的高贵,你总是在身边留一个空位,却从来不让任何人靠近。那位置是为我而留的吗?

可是,我身边一直坐着莫亦悠啊。杨欢对简黎明的回答一时摸不着头脑。

莫亦悠?你可别吓唬我,她上个星期已经死了!

死了?

是啊!听说她上个星期某个夜里被一群混混欺负了,也许是没什么朋友,没处宣泄,她就自杀了,就溺死在第三教学楼女厕所里的那个池子里!

杨欢脑袋嗡地一声,想起了莫亦悠对她说过的话

要是我早些认识你就好了。

我们会一直是好朋友吗?

以后无论我去了哪里,你都可以跟我一起走吗?

杨欢突然想起莫亦悠昨晚送的那个小盒子,她紧张地打开盒子,再次拿出那张照片,惊奇地发现右下角的日期就是今天!

这时后座上突然响起一阵啼哭声,杨欢一回头,只见莫亦悠正低头掩面而泣,嘴里默默念道:我舍不得你,杨欢,我舍不得你

一阵猛烈的刹车声响起,杨欢猛然回头,一辆失控的大型油罐车正迎面撞来

华姐的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


我是一个七零后。如果你问我在我曾经经过的岁月中,哪一段时光最幸福,我会毫不犹豫地说: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想许多和我年龄相仿的人会给出相同的答案,因为那个时期人们不再挨饿,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日益改善,而且彼此之间的生活质量差距不大。那时的中国人民尽情享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乐观、自信、诚实、大方、平静

本文中的华姐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我的视野中的。

我的女儿最早能够复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我的邻居三嫂的父亲贾先生在一个镇上当一所学校的校长。那个年代人们生活比较贫困,有些人家连取暖的炉筒都没有。有一年冬天,学校的炉筒在夜间不知被谁偷走了。贾校长想了一条计策。他在户外板报上写了几句话:做贼不妙,炉筒灰洒了一道。线索已经查到,谁偷的赶紧送回学校。

心虚的窃贼看到这条打油诗似的告示坐卧不安,当天晚上,他又悄悄地将炉筒送回了学校。时至后来,人们始终不知道窃贼究竟是谁。

这个故事我是从邻家三嫂的口中得知的,那位机智的校长就是她的父亲,而我要讲的这位华姐就是贾校长的女儿,也就是三嫂最小的妹妹。

华姐出现在我的视野中的时候贾校长已经不在世了。记得每到春夏之际,她总是先到离我们村有五六里地远的一个村子,那个村子靠着乡村公路,那是她大姐家。在那里住上两日,然后她会同她的大姐来到我们邻居她二姐家,再住上两日,然后姐三个再到离我们村有四里地远的另一个村子,那是她三姐家,再住上两日,然后才回自己的家。

那时的华姐来自附近一个比较大的镇上,所以她的穿着在我们村人的眼中显得也就比较洋气。雨天她会打一把花伞,伞不大,坠落的雨珠顺着伞落在她的粉凉鞋上;晴天她会打一把红伞,红伞并不比花伞大,刚好遮住她的脸,乳白色的伞柄握在她的手中,和她的手几乎融为一体。

那时我十二三岁吧,常同三哥的儿子玩耍,有时去他家看电视,遇到三哥三嫂不在家,华姐会打开电视叫我们看。她会给我们讲排球规则,会给我们解释听不懂的歌词,有时也会帮我们串联电视剧的情节。

记得有一次我还同他们一家到贾三姐家去串门。路上我们顶着烈日在田间穿行,边走边唱,捉蝗虫、偷甜瓜,不一会儿就到了三姐家,临走时还在她家吃了一碗面条。

八十年代的这些事像一幅幅美丽的图画永久地定格在了我的记忆中。图画中的元素有宁静的乡村,有质朴的邻里关系,有童年的尽情玩耍和欢笑,有对成长的无限期待和遐想。可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这些美好的画面再也难觅其踪影了。

城市里面霓红灯多起来的时候,华姐结婚了。她嫁给了一个普通的农民。很快,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女儿四五岁的时候,我还见过华姐。听说他们生活得不算富裕,可是华姐看来照比婚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爱说爱笑。

KTV变得越来越吵的时候,华姐撇下丈夫到大城市去了。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只是听闻她整日生活在灯红酒绿中。昔日伞上的花朵变成了玫瑰,坠落的雨滴化成了洋酒,舌尖的欢笑变成了哭泣。

再后来,她的丈夫得病死了。据说丈夫生前曾有人给他算过命,说华姐会回到他身边的。他等啊等啊,可是终究没有等到那一天。

华姐的女儿长大了,她从城市回到乡村,再次嫁人;再后来,女儿成年了,华姐又出走

我从十七岁离家在外求学,九十年代以后的华姐我再也没有见过。有关她的故事都是从家人口中得知的。我看过陈冲的电影《意》,我觉得华姐过的就是电影中女主角的生活,她始终在依靠着某个男人,而那个男人又让她靠不住。

时光一刻不停地在前进。

人们在不知不觉间堕落。

我的叔叔今年已是花甲之年,而华姐的年龄同我姐姐相仿。听说有一次,华姐竟问起我叔叔有多少亩地,不知她是不是想做《苏城舞会》中的爱米莉。

青涩年代,与爱无关


抹开岁月的尘埃,风的优雅与冬日枯瘦的枝丫两两相望,摇曳了一场青春盛世。不禁惊叹年华似水,生命不断向前的烙印,让人无可抗拒。还记得来时的路吗?那个花开正好的年代,谁的出现,温柔了时光!

----题记

一段情谊的开始,总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在一个秋天还来不及看见落叶的季节里,诗语和苏萧不约而同的来到同一所中学,也许说这就是缘分。巧得的还是同个班级,高一三班。而此时的他们还都彼此不相识。能考近这所高校的学子,成绩一定都是不赖的,苏萧就是靠这样优势理所应当的跃进这门槛。而同样是乖乖牌学生的诗语靠的则是运气,再差几分就险以此擦肩而过。

自然的,诗语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天才和勤奋之间,诗语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勤奋。所以高一时候的,诗语只知道苏萧是个拔尖人才,也被选为了一班之长。高一第一年的,座位是按分数排的号数安排的。也就是说诗语和苏萧的距离相距甚远。没有过多的交集,日子就这么波澜不惊的过着。一年下来,苏萧一直以学之骄子的成绩名列前茅。靠天才能做到的事,靠勤奋同样能做到,诗语用自己的刻骨在高一的生涯里创造了奇迹,由班级第55号飞跃到了第十名。受到了学校大会上的夸赞,也得到了班主任的褒扬。也许也是在这光芒的时刻,苏萧第一次知晓了这个叫诗语的女孩。

拼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到了高二的年纪。一个走向梦想抉择的时期,文理分科的年级,语言天赋异禀的诗语自然的选择了文科。再一次的天缘巧合,苏萧也选择了文科。缘分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再次分配到同个班级,这次换了个班主任,座位的安排不再按成绩。命中注定的缘分,让诗语和苏萧成了前后桌。沉默的季节,因为一些故事,变得热闹起来。

相对于不苟言笑的诗语来说,苏萧更显得能言善辩,也因此结交了一帮好兄弟,个个是学习中的佼佼者,高二开学第一天诗语走进班级的时候就发现的。外表冷漠的诗语,也许家教甚严的影响,父亲是不允许她在学校和男生有感情发生的,读书是唯一的任务,所以苏语是极少和男生说过话,更何况一进门看到的是一帮爷们在此高谈阔论。还要鼓起勇气走到苏萧的前桌。不禁一下子羞红了脸。哇哦苏萧突然的一声低语,诗语一下子低着不敢抬头,隐约的听到旁边有人应和了声你不会是看上了她吧?都看傻了。门口距离前二排的位置很近,瞬间诗语就走到了苏萧的跟前。大气不敢出的挨着位置就坐下。突然听到身后说:第一次见你把头发扎起来,挺漂亮的。呵呵,之前没好意思绑,今天是舍友硬是给扎上的。不知哪来的勇气,诗语回应了句。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来不及多说也没注意到身边的同学都到齐了,老师走进来,诗语才瞬间惊醒到上课。第一次有人夸自己漂亮,第一次和男生这样一种感觉的说话,一节课下来诗语的脸都是灼热的,脑袋也一片空白。

接下来的段落,并没有和大家预想的一样,男主人公爱上女主人公之类。往下的日子一如既往的平静,他们各自拼搏着自己的学业,只是安静的诗语学习疲劳之际会从苏萧那得到几个爽朗的笑声。苏萧是个爱搞怪的人,算是除了父母和老师,诗语说过话最多的人。这样的日子久了,第二学期,诗语在苏萧的改造俨然变成了一个爱笑的女生,也不那么拘谨了。成长,让诗语,变得越发的美丽动人,班里很多的男生都开始蠢蠢欲动。传小纸条的形式是那时候的追女孩的一种时兴。因为前后桌的关系,苏萧也是帮人传过纸条给诗语的。只是诗语从始至终不知道苏萧是否偷看过。

在诗语心中,这个能逗自己呵呵直笑的才子已经没有那么的遥不可及,慢慢的产生了一种寄托,学习累了总是会时不时的回回头,因为这个爱扮鬼脸的班长总能逗得自己开心一笑。而苏萧也乐此不疲自始至终的上演各自逗趣小表情。身边好几个男生对诗语很好,诗语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不爱和他们有交集。每次收到的小纸条也都不做回复,所以苏萧能接到的只是传给诗语的纸条。

多雨的季节,渲染着离别,同舍的姐妹菲突然告诉诗语这学期学完就不来了。告别的时候诗语很不舍,菲说写了封信给班长,让诗语帮忙转交。诗语这么做了。原来这个姐妹一直暗恋着苏萧,也知道这段情感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希望把苏萧当哥哥,让苏萧把诗语当妹妹。信里的内容是后来诗语与苏萧谈笑中,苏萧说起的。而后诗语又回到沉默的时光,只是当苏萧找她说话时回应:我们很快要高考了,学习得跟上,以后不要这么一直开玩笑了。高三,如一艘战舰,还没有抛锚,就开始了起航。

步入高三,班主任开始重新安排位置,缘分不是每一次都很眷顾人的,这次诗语坐离了苏萧两组之间的距离的位置,也让她暗下学习之心,为自己争取一个好的大学。自此,他们见面的时候就只剩下打招呼了。只是有次不经意间,因为诗语着急赶着上课,半路上摔了下,被苏萧看到了。到了教室,看到诗语,苏萧没心没肺的笑了。诗瞪了他一眼:都疼死了,还好意思笑。苏萧意识到自己的过分,转而柔声说:有没摔伤,要不要紧诗语没有来得及回答,老师就进来上课了。

后来,日子在着急忙慌的在高考中结束了,考完试的那天,部分同学去狂欢了,还有部分同学在依依不舍。而诗语则是想再去看看这个她生活过的教室,流年下时光。也许是心有灵犀,苏萧也去了。你,你怎么,几乎是同时说出口,诗语和苏萧彼此打招呼,这样的默契让他们都笑了出来。这次考得怎么样,打算去哪里念大学?嗯,还好呢,我比较怕冷,也不喜欢离家太远,所以希望能留在南方的城市,你呢?呵呵,男儿自在四方,我打算北漂去闯一闯。恩恩,挺好的,什么时候回家?诗语接着问。明天啊,你也是吧?同学都走得差不多的,倒有点眷恋了,这一别也不知道何时再见了。苏萧眼中分明闪一丝恋恋不舍。嘀嘀嘀教室楼下传来车的喇叭声,我现在就要走了,只是走前再来看一眼这个地方,有人来接我了,那我先走了,再见!诗语说罢,就跑开了,因为她害怕,害怕这种离别的滋味。独留苏萧屹立风中,她想,说再见就一定还会再见的!

一别如雨,大学的日子里,诗语再也没和苏萧联系过。只知道后来恰巧有个同学和他去的同一所学校。诗语知道,他一定会有一段不同的缘分去发生。自己也该慢慢收拾起这段青涩的情感,为以后的路做打算。大学四年,诗语不再涉及感情,积极的参与各种社团,学科分数一直遥遥领先,也奠定了她在毕业后找了份好工作。在一家外贸公司打拼到了经理职位。

工作两年后的一个新年里,诗语突然想起很久也没和菲联系,打算去看看她。联系好菲后,诗语是直接搭车过去的,冬日的气息寒冷得让人抖嗦,下了车离菲家还有一小段距离,诗语不禁加快了脚步。急步到了菲家,发现客厅里已经坐了客人,微笑的打了声招呼,菲跑过来说:很冷吧,快过来坐下喝茶。这是我们高中的班长-苏萧。还记得吗?呵呵,难怪诗语莫名觉得有一种熟悉感:嗯,记得,好久不见!好久不见,这是我爸。苏萧回应着。伯父好!寒暄后,菲泡起了茶。闲聊之中才知道,原来苏萧的父亲和菲的爸爸是朋友,偶尔经常串门。

多年之后再见到苏萧,俨然成了一个帅哥。而诗语也多了一份成熟干练。因为父辈们的在场,也没好意思多聊。席间,吃了顿饭,除了一丝陌生,更多的是气氛有点尴尬,分别多年,突然不知从何说起。眼看天色已晚,便各自告别离开了。诗语开始还以为,苏萧后来是和菲在一起了。原来菲已经有自己的男朋友了。而苏萧,再见也许也还是那个不可能的人。

有些人,可能注定不会成为自己的什么人,太多的事情我们都来不及回忆,就已经过去了,诗语明白:错过的人、错过的事再说什么也都来不及,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男人爱不爱你,结婚时的彩礼会告诉你


01

婚姻就像是一桌酒席,有些人喜欢吃素菜,有些人喜欢吃荤菜,有些人喜欢一杯又一杯地喝那醇香的美酒,而有些人则选择坐在一边看席上的人呈现出千姿百态。

当婚姻大事被提上日程的时候,有些男人不喜欢跟女人谈钱,更不喜欢女人跟自己谈钱;而有些男人却会主动跟女人谈钱。钱虽然不是婚姻的全部,但彩礼却是婚姻的一面镜子。

张婷玉已经与杨天在一起10年了,爱情长跑十年,眼看着身边的人都一个个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她的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但是每次提及结婚的事情的时候,杨天都会顾左右而言他,说还没到结婚的时候。

20岁的时候,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爱上了他。从那时起,便陪着他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如今十年已过,她也已经30岁了。

02

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其实看看彩礼就知道了。它就像是一面镜子一样,照出男人对女人有多少真情实感。

周围的亲戚朋友都劝张婷玉,让她早点离开杨天,重新找一个爱她的男人赶紧嫁了。他们都对她说,杨天不愿意跟她结婚,其实就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爱她。

但是张婷玉却从未怀疑过杨天对她的真心,她陪着他一起经历了十年风雨,他怎么会背叛她呢?

在她30岁的生日那天,她自己偷偷地去买了一枚钻戒,并准备了浪漫的烛光晚餐,再一次请求杨天娶她为妻。

可杨天却皱着眉头说:“我现在没钱娶你,你家彩礼钱要那么多,我哪里给得起啊?”

张婷玉有些委屈,她辩解道:“我家虽然要彩礼,但我爸妈已经答应给我们付房子的首付钱了,这样算起来,那点彩礼钱根本就不算什么。”

03

在爱情里,金钱根本就不算什么,可若是连金钱都不愿意付出,那爱情又算得了什么呢?

杨天一脸不悦,没好气地说:“都跟你说了还没到结婚的时候,你急什么?”

听了他的话,张婷玉简直伤心欲绝。她已经30岁了,父母也经常为了她的婚事着急上火,朋友们都说他不爱她,可她却一直坚信他是爱着自己的。

如今,当他再次以她家要的彩礼钱太多而拒绝结婚时,她真的有些心灰意冷了。

之前她还嘲笑以前的高中同学杨雨嫁了一个穷小子,可那个穷小子当初为了娶杨雨,宁愿借钱给彩礼,也不让她受委屈。

他说:“借钱虽然丢面子,可若是没了媳妇,我还要面子做什么?而且,钱可以慢慢还,可女人的青春却等不了。”这句话虽然听起来有些傻,却让周围的人都感动地热泪盈眶。

04

跟同龄人比起来,杨天一个月七八千的工资,已经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可他却连一点彩礼钱都不愿意出,每次都说没钱。这简直是一次又一次地寒她的心。

都说谈钱伤感情,但在婚姻爱情里,不谈钱,便看不透一个男人的真心。比起真心,钱只是身外之物,若是连钱都不愿意给,那又怎么会付出真心呢?

男人爱不爱一个女人,结婚时的彩礼就表明了一切。其实彩礼不分多少,看的只是那份心意罢了。

有些男人手里有千万,却只愿意给女人百万;而有些男人手里只有一百块,却愿意把这一百块都给身边的女人。这就是爱,因为爱情,便愿意对对方毫无保留。

05

所以,一个男人究竟爱不爱这个女人,谈一回婚嫁,看看彩礼钱,就明白了。女人可以不要大富大贵的生活,也不屑于金山银山堆成的彩礼。她们想要的,其实不过就是男人的一份心意罢了,而作为男人,一定要知晓这件事情。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4822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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