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两个人结婚是为了离婚,离婚是为了去找寻另一个可以替代前任的人去结婚。那么我们是如何忠于婚姻,忠于爱情的。茫茫人海,陌生的两个人从开始的相识、相知、相恋,甚至是步入婚姻的殿堂。这一情形的发生是多么完美,惹人羡慕,令人嫉妒。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的爱情观在现实世界里被挤压得粉碎。在爱情世界里,两个人可以肆无忌惮的为爱情买单,甚至可以毫无顾忌的抛下另一半爱情。处于恋爱时期,我们可以胡思乱想,可以有梦想,可以无所谓的说着未来;我们可以承诺,可以有暧昧,甚至我们可以说着善意的谎言;我们可以很小,可以对爱情不负责任,甚至我们可以背叛爱情。突然我们莫名其妙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们享受着亲朋好友的祝福,说着无关痛痒的情话,那时候我们是幸福的,以为这便是一辈子。如果说结婚证是我们的爱情的见证,那么时间便是摧毁这一切的毒药。时间久了,各种各样的矛盾随之而来。作为男人,我们希望有温馨的家,有贤惠的妻子,有喜爱的工作。迫于生活的压力,对婚姻的负责,我们拼了命的工作、赚钱。到了家里,我们还要绞尽脑汁的讨好我们的老婆。有时候想,活着真累。作为女人,我们希望有好的生活,有幸福的家庭,有疼你爱你的老公。为了更好的维持这份婚姻,我们倾尽所有手段。我们无理取闹,去抱怨他没有对你更好,甚至限制他的自由。看似美满的家庭却在此时此刻充满了危机感。我们没法信任彼此,甚至我们没有办法坐在一起好好谈谈。我们有更多的理由说对方的不是,却没有办法说服自己不理智的思维,甚至行为。随着争吵越来越多,隔阂越来越多,我们开始厌恶彼此,讨厌彼此。最后,我们的信念也随之崩塌,我们忘了最初的约定、誓言,最后的最后,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尾声。当我们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静静的体会着时间带给我们的改变,我们成熟了。只是一个人,我们却体会到了孤独、寂寞,还有悲伤;只是一个人,我们却没法再去接受另一份情爱,甚至婚姻;只是一个人,我们惯性的过着他的生活,习惯着他的习惯;只是一个人,我们却更加的想他的好,念他的温柔;只是一个人,我们发现深爱着他,舍不得他。最后,我们知道错了,我们后悔了。或许我们都太年轻,我们不知道如何为爱情,甚至婚姻保鲜。所以我们受到了惩罚,我们无奈的接受着爱情、婚姻带给我们的痛苦。甚至我们没有勇气去承认这份错误,没有勇气去面对未来的人生。最后,我们寄情于时间,希望可以摆脱爱情、婚姻的枷锁,忘了我们深爱的他。人们常说:时间是治愈情伤的良药。至少我不这么认为,对于深爱的人来说:时间更是一种毒药。如果说生活是一杯酒,那么我们的生活都是中了情毒的酒。不论你身在何处,你始终逃不离爱情的枷锁,婚姻的牢笼,即便它早已经不在。或许有人会说:可能时间还是太短,等到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之后,你就会忘了他。那么我就想说:到了那个时候,你再也不会有那份悸动,你还有什么资格再去谈恋爱,甚至结婚。总之,情之一字,难懂难说。究竟什么才是爱情,什么才是婚姻?至少我说不清,道不明。爱情丶婚姻丶谁是谁的坟墓。
我们都是孤独的,
即使你不想承认这个事实,可它终究是个事实。
夜市很美,很热闹。
寂寞走在孤独中。
你不会想去承认,根本没人了解你。
你想喝果汁他给你买了咖啡,
你想看电影他带你去K歌,
你想吃苹果他给了你梨。
如果你抱怨他他给的不够好,
他便说这已经是我全部的所有。
所以,你是孤独的,
我也是孤独的。
中国的文化真的是博大精深,
孤独一词便把所有情绪概括的面面俱到。
其实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
孤独到想窒息。
关于爱情,
谁并非生下来就是谁的谁。
他以前爱谁现在爱谁将来爱谁,
关你何事,关我何事。
关于亲情,
世界上最伟大的就是父母,
没有之一。
不为父母,天理不容。
关于友情,
好朋友,好哥们。
他能看懂你的寂寞却看不穿你的孤独,
别怪他,朋友没义务陪你孤独。
我们都是孤独的,
孤独到下雨时没有伞,
肚子饿时没饭吃,
难过时没人陪。
我们都是孤独的,
孤独的只会逃。
引一个古老而神秘的家族,六位深不可测的守护者和一位生死相依的亲人,引发的一场血雨腥风,她们能否帮助他完成复仇,改变这个时代?
Bloody丶家族的守护者之一,虞国的遗孤,原名塞西莉亚洛溪。是家族守护者的带领人,由她带领的守护者,杀了无数臭名昭著的恶人,并且一直守护着家族的创始人,也就是领主,也是她们的哥哥!
血薇是六守护者中能力最强的,最擅长暗杀,使用的武器是一对名为洛的红黑色匕首。此匕首使用难度极高,因为匕首通体皆为刀刃,可谓是伤人又伤己的一对利器。全身主体部分神秘的黑色,加上刀刃血红的色彩,时时刻刻透露出死亡的气息。
中期末的虞国,这天乌云密布下着大雨,在一个堆满废弃物的角落里,一个被父母丢弃的女孩,蜷缩在污水中等待死亡的到来。当她用那双动人的眼睛望着天空,以为自己就这样悲凉的死去时。一个神秘的黑衣人出现在她面前,用温暖的双手抱起了她,并温柔的说:你不可以死,我需要你,这个破碎的大陆需要你。
至此那天以后,整整过去了八年,那时候她还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而如今已长成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在这八年里,她学会了许多的格斗术以及暗杀术。华丽的的从一个柔弱女孩变成了一位坚强的家族守护者。
原来,在那个雨天里救她的就是现在这个家族的创始人,也是他的哥哥。她也是过了好久才听他说的,就在那天的一个月前,他的父母被奸人所害,而他也因为自己家城堡的坚固防御和亲兵所救,才侥幸逃脱。由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他过了好久才从阴影中出来,后来,他想通了要想报仇凭自己现在能力根本不行,他需要伙伴来帮助他,并且这座城堡不知何时会被攻破。于是他打算去别的国家找可以帮助自己的人来改变命运,改变这个污浊的大陆。当他在这个雨天看见她时,就知道希望来了。她被救下后经过他无微不至的照顾,渐渐恢复了健康,在她伤好后,看着血薇慢慢露出灿烂的微笑。整天在它面前逗他,哄他开心,逐渐被她的笑容感染,他也渐渐放下了心中的仇恨。
就这样过三年,这天他在练功,他终于把想了好久的事下定了决心去跟他说,他跑过去后喊:哥哥,哥哥,我要跟你说件事,他一边走一边笑着说是不是又闯祸了,她低下头说哥哥就会开玩笑,我说的这件事真的很重要,她说:哥哥,你教我暗杀术吧,我想帮助你完成你那个未完成的愿望。她哭着说:我知道的,每次看见你发呆,肯定是在想那件事对吧。他却说:那些事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就让它过去吧,现在我只希望你能普普通通的长大,这就是我最大的愿望。她哭的更厉害了,明明想要用自己的力量来改变世界,拯救更多的人,可现在却为了我要放弃这个理想。想到这里,她对他说:哥哥,我知道你是为了就像哥哥那天救我一样;我们可以去救更多的人。你还记得你那天对我说的话么:你不可以死,我需要你,这个破碎的大陆需要你,可哥哥为什么就不能明白我的心呢?呜呜(_)说完这些话,她伤心的跑回了自己房间,留下他一人在花园发呆。
听完血薇话的那一刹那,就如晴天霹雳一般使得他想了好多事情,血薇说得对,不能就这样安安静静过下去了,我要改变这个大陆,杀光这里所有十恶不赦之人。如果就这样过下去,恐怕会重蹈父母的覆辙,如果不教血薇武功的话,如果我不在她身边时,她遇到危险又怎么保护自己。看来是自己这些年来选择了逃避,才造成如此结果吧。她跑回房间后委屈的哭了很长时间,抱怨他都不明白她的心,抱怨哥哥都不让她帮助他,抱怨他为什么这样傻,哭着哭着把心里的委屈,不痛快哭掉后。脑袋也渐渐清楚了起来,才意识到对他说了那么重的话,哥哥他现在一定很伤心吧。想到这里她准备去给他道歉,他刚出出门口就撞到了他怀里,她看到是他后,抱着他大哭了起来,说:哥哥,对不起,我不应该那样说你,对不起对不起,你是为我的安全着想才这样做的我真傻。他也抱着她说:不,是我的错,我应该谢谢你才是,你刚才提醒了我,我们一起去改变这个破碎的大陆,去拯救那些可怜的孩子。如果我们就这样安安静静过下去的话,别说保护这个城堡的人们,就连你我都保护不了,我这样还算是有用的人么。他给她擦干眼泪说:明天就教暗杀术,把你训练成和我一样厉害的人,过程会很辛苦,会受很多的伤,你愿意么?她露出开心的笑容说:只要能帮助哥哥,再辛苦也不怕。
这几年间,他带着她走遍了整个大陆教她刺杀了很多无恶不作,欺诈百姓的恶人,同时也收留了很多流落街头,无依无靠被遗弃的孩子。其中有五个很特别的女孩拥有着和血薇一样的愿望,经过他和她的训练,她们也成为了暗杀者。当她们成为暗杀者的那一刻,血薇从此就多了五个姐妹,而他也把她们看做亲妹妹一样看待,虽然没有血薇感情深但他把她们从成为暗杀者那时起就看成是自己的的亲人了。那天他们举行了一个仪式,是他为她们举行的成人仪式,也是家族建立第一天。因为血薇和她们提议一起为他组建Bloody家族,而这天她和其她人也有了一个全新的名字,由他为她们命名,血薇,茉莉,紫藤,白合,漫莎,黑玫,寓意着她们长大了,可以自己保护自己了,由她带领的五位可爱女孩,成为了这个家族的守护者。Bloody家族的核心成员就在他的城堡里,经过之前几年惊心动魄守卫,他的城堡总算是守住了,说起来要多亏帝国对这个地方渐渐遗忘了。这几年间,她跟随他不断磨练,使她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暗杀者,虽然她跟着他吃了很多的苦,但她毫无怨言,因为他还是一样爱护她关心她,她知道他对她的爱一直从未改变。她那天下定决心成为暗杀者,拯救更多和她一样的人,杀尽无恶不作之人的那一刻,就已经做好了跟随他,为他献出生命的准备了。
当家族建立后,她跟他立刻做起了加固城堡训练族人的任务,因为这个大陆最强的国家,帝国也就是杀害他的父母的凶手绝不会不管这个庞大的家族崛起。不过,对帝国来说现在仿佛已经为时已晚,因为这个家族虽然没有足以跟帝国抗衡的军队,但是他们有暗杀者,以她们现在的能力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让帝国大乱,但是她们并没有这么做,如果这样做的话,使平民陷入战火中,跟那些人又有什么区别,况且她们只杀恶人和对家族不利之人。血薇把族人时把他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把他们训练成暗影者,在家族周围做一些民间的暗杀令,并且同时兼顾守卫城堡的职责。而剩下的一部分人则负责把城堡周围的土地开垦种作物和负责城堡的日常生活,这样就把所有的后顾之忧全都解决掉了。因为大家都是被族长和暗杀者所救,所以很珍惜现在安稳的生活,每个人都尽到自己的职责,做好每一件事。
在她严格的训练下,暗影者的实力快速增长,每次的暗杀的成功率,也越来越高,现在几乎没有失败过。原因就是暗影者虽然没有守护者强,但是血薇把他们都分为两人一组去执行任务,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危险,就算失败,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就会立刻被救出,每位暗影者都有带两枚用来传递信号的烟花,当有意外发生时就会立刻发出信号,这时候血薇或者其他守护者就会立刻赶去救人。而有时当守护者都不在时,他也会出动,尽量不会让暗影者去救人,不仅是因为他们能力低,更是因为这个家族是和大家一起建立起来的,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家人。血薇就前往大陆每个角落,去猎杀那些臭名昭著的领主,官员,当然这种目标的护卫也是最严密的,不过对血薇来说也不过是小菜一碟,除非能找到能力强的人来保护。
现在的Bloody家族实力太强,就连帝国也不敢对这个城堡做什么,只能派一些兵在很远的地方监视着,如此守护者才能放心的前往大陆各个角落。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不管何时在城堡里总会有族长和一位守护者,暗中保护。由于她们经常外出,他就只能几乎一直留在城堡里面,所以她们每次都留一位守护者跟他一起守护者家族来之不易的繁荣。而守护者每次都会跟更换,他担心她们会闹情绪,会觉得他偏心。其实,不然血薇她们并不会觉得这样会偏心,因为他是我们大家的哥哥,不管谁来守护都没有意见,或者不开心。而是她们觉得一直待在城堡里会很闷,所以才默认这种说法。不管怎样,他都会尽最大的努力去杀掉每个目标。
当她没事可做时,就陪他去城堡后边的小山丘上看日落,她听哥哥说每当和她坐在这里时看夕阳时就会觉得很幸福,看着夕阳就感觉没有了仇恨,没有了战争。每次当她们六个全部在的时候,他就就会为她们举办酒会,这天城堡的烛光特别明亮,所有的族人放下所有的事情,全部来到城堡的蔷薇花园,让大家开开心心的喝个大醉,以此来感谢大家为家族成长做出的努力,庆祝家族的繁荣。
到此《Bloody丶家族血薇》卷一完
彡Bloody丶家族
20XX.1.5
申明:写个这小说只是完成心中一个梦想,写的好与坏我自己已然,彡Bloody丶家族是我们一起的见证,虽然已各奔东西,而我只想写下来,因为我是一位怀旧的人。
谢谢大家欣赏!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丢失了,就再也找不回来,哪怕你倾尽所有。
Eve丶
有这样一个人,我不是同性恋,她亦不是。
可是我爱她,会有多爱?
一定不比爱人少,甚至多过爱人。
和她之间,也许是因为一个瞬间,才变得依赖彼此。
也许是因为一种默契,才变得难分彼此。
也许是因为一个动作,才变得相知彼此。
也许是因为一种感觉,才变得相爱彼此。
我们总是打打闹闹,然后讨论我们之间的趣事。
在街上哈哈大笑的时候,会发现旁边有人偷偷看着我们。
并且悄悄说,她们怎样怎样,可是我们从不在乎。
我们从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只在乎彼此。
她会因为我的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个动作,知道我想要表达的情绪。
就算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人和事,她却可以懂我想说的是什么,即使她也不知道怎么表达。
听到别人说她的不好的时候,会生气,会反驳,以改变他们的想法。
在别人眼里,她是有一堆的不咋的,一堆的讨人厌,可是和她那么久了,却觉得她那些不好的其实没有真的那么不好。
她脸蛋不够漂亮,身材不够性感,性格不够优秀。
可我觉得,她的笑容才是最迷人的。
最喜欢她那一头短发了,虽然我总是说让她留长发。
新的环境,新的朋友。
总是会被问到,你们怎么那么的好。
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有个夜晚,我们共躺一张床上的时候,久久睡不着。
漫无目的的蒙在被子里聊天或者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打闹。
后来她提前睡着了,抛下无眠的我。
躺在她的旁边,听着她的呼吸,突然觉得一切格外安稳。
我没有听音乐,没有玩手机,安静得就这样睡过去了。
很高兴,一路上,我们的默契那么长。
我并不是那么容易深交的人。
你说你在乎她,嗯,我开始学着接受她。
即使知道她在背地里如何的说我,我还是装作不知道。
你说我脾气不好,嗯,我改。
即使有时候真的很不爽,我依然装作无所谓。
你说你想通宵,嗯,我陪你。
即使我的身体受不了。
后来你说你讨厌我通宵,嗯,我不去。
你说我整天乱花钱,嗯,钱以后你拿。
批评我时,我虚心的听着。
或许有点唠叨,有些烦人。
但她说的,我一定牢牢记着,并试着改变。
是不是我爱的太用力,让你感到累了?
记得那天,你走了。
你从此不再理我,而我还沉浸在感动的记忆里。
你走了,我的心痛了。
此后,我试图和你重归于好,你却沉默无言了。
我记得,那深夜,很静。
我醉了,在大街上,我像疯子一般,边哭边笑。
我笑,撕心裂肺的笑。
我哭,没心没肺的哭。
有谁知道,那种感觉,
刻骨铭心,永不泯灭。
我总以为,世界太现实,我总会模糊当初的记忆,
不管如何感人,我总有一天淡忘。
可是此刻,不管你我身边的所有如何模糊,你却深深的印在我脑海。
我认为世界再也不可能有像你这样对我的人,没有了,我也不接受了。
如果我放弃了,不是我输了,而是我懂了。
从今以后,我仍会记得你,想起你。
只是,想起永远不再是思念。
谢谢你让我明白,原来我什么都不是。
如果,人生不曾相遇。
妻丶陌许
晨风中捕捉到最后一颗星辰一声叹息如山谷的天籁回荡。岩缝隙轻扣着泉水的乐声,滴答、滴答、山谷间铃兰花悄悄地绽放。传说有一条大花蛇守着,还有一座神像!
哥,我要铃兰花,乳声那么的细。哥,我要铃兰花哥抓着了一根藤蔓,终以攀爬到了山谷,看见了许多芬芳馥郁的铃兰花,摘了一大把!驮在哥背上,哥,真好!咯咯咯,长大了、做你婆姨!
十年后,春时;唢呐一路传来,一顶大红轿子颠簸着快要出岔路口,她出嫁了,谧静的山谷,几次回望。哥,你在吗?
泪珠湿了新娘的浓妆
前一天晚上哥提着一篮子铃兰花,寻到了你家。伯父,凶巴巴提着烟枪坐在门槛,伯母守在篱栏,说:孩子回吧,哽咽、夹杂着泪花!就把一篮子铃兰花,留下吧!
哥在外面,感应到你在帘窗里轻轻的啜泣!哥,夜色中,从此消失于故乡
年复一年的春,山谷依然是一闪一闪银色的光线那样的耀眼,寂寞的山谷铃兰花在绽放。随风,岩缝隙轻扣着泉水的乐声,滴答、滴答等待?
许多年后,山谷隐约看到了缭绕的缠烟,满山谷一茬茬的铃兰花真的有花蛇蜕的壳,真的有了一座神像。晚风中,一只红鸟掠过,眺立在神像的肩膀。呢喃着:哥,铃兰花,婆姨、婆姨、铃兰花风儿长空天籁似无声!谧静的山谷
兰花女以前,与一个朋友登玩家乡的矮山,小山虽矮,但景色却比周遭的山都好,很美。特别是,这里有着千奇百怪的花,就宛如一个个美貌妖艳的女子。
朋友对我说:有的东西太美就有了毒性,会对你我造成伤害。朋友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很恍惚。他说他就曾经做了一个梦,他说那个梦很假,很虚幻,但他怎么都忘不了,就像是剧烈的爆炸后钻进身体在也取不出来的碎片,总是会有意无意地让你痛苦不堪。
那天,他与酒肉朋友在KTV里面疯狂了好一阵子,摇头晃脑地回到廉租房,俯在窗口望着霓虹闪烁的城市,心中无限感慨。什么灯红酒绿,房子票子,突然间觉得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而窗台上的那盆兰花此时却出奇的美了。
他昏昏沉沉地回到床上,刚要躺下又迷迷糊糊地看见一个女子从窗台上跃下,那女子穿着兰花裙,缓缓向他走来,他的眼睛渐渐合上,但还是听到女子在他耳边说了好多话,至于说了什么就不清楚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朋友发现长桌上摆好了一盘盘食物,从厨房里走出来一个女子,看上去与昨晚的女子是同一个。女子只是打着手势让他吃饭,但没有跟他说一句话。朋友吃饭的时候,女子一直在他的房里收拾,他吃完饭,屋子看上去十分干净,他向女子走去,那女子避开他,跳到窗台上,不见了踪影。
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女子总是为他备好饭菜,为他收拾屋子。但依旧没有跟他说一句话,只是默默无闻地为他做了本是一位妻子该做的事。而朋友也慢慢地喜欢上了这个陌生又亲近的女子。
老实说,这个如兰花般美丽的女子,哪个男子相处久了不会爱上她呢?就是一个女子受到她如此的照顾,说不定都得以身相许了。有何况是一个寂寞的男子呢!
只是朋友一直无法对这女子表明自己的心意,事实上,女子也从来不会跟他说一句话,这让他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很迷茫,不知所措。难道就一直这样吗?他真的想不通。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女子不论刮风下雨总是如期而至,如期而去。就像他调的闹铃,早上6点钟出现,晚上6点钟消失。就这样一成不变。
再后来他换了工作,自然要搬离这里,他在这个地方工作了七八年,屋子里的家具也是一应俱全。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将他的家具都搬上车的时候,他想起了那盆兰花,于是他又回去搬那盆兰花。然而在下楼梯的时候,他的脚一滑,花盆掉在地上,破碎的瓷片将兰花的根割掉了大半,奄奄一息了。
搬家后的那晚,女子还是如期来到,为他做了十分丰盛的晚餐,将屋子收拾得格外悦目。但朋友看到她时,她显得十分虚弱,大概比绝望时的林妹妹还弱三分。
这次,她开口了,因为她只能与他说一次话,他说自己原来见他每日神情恍惚,知道他心中有难以排遣的寂寞与失意,她想要帮助他,但她只是一盆兰花,即使化为人形,也无法言语,无法接触到他。所以,一直以来,她只能这样为他做着妻子应做的事情。她说她希望他以后能够快乐,能够早点找到相爱的女子,希望自己能给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不懈追求
此时墙上的时针刚好到了6点,女子忽然在他面前消失不见了,和每一天一样。但不同的是,她不会再来,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消失,就像从未来过。
朋友坐在我旁边,眼角的泪花似落非落,就这样垂着,或许崩溃后就是洪水般汹涌。
时隔两年多,突然发现那个记忆的花瓣是玉兰!
那一年,我们走过情人桥,漫步湖边,沐浴着阳光,看着风中摇曳的柳条,温馨而浪漫,只因相识七年,分分合合,最终决定一直腻下去
还记得我们第一个节日,不是浓情蜜意的情人节,也不是曾经呱呱坠地的破蛋日,而是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清明,这样特殊,很难不让人记忆深刻,至今都还在调侃!
城市不大才会有更明显的幸福感,没有距离的牵绊,只要想念就可以叩响对方的房门。平平淡淡相处N年,犹记得那个清明后的下午,湖畔偶然拾到的熟悉而陌生的花瓣。
你不知从哪个地方拾到的一片白花瓣,细细嗅着它的芬芳,一边是花,一边是我,你说你最喜欢它的味道,就连家里用的沐浴露也是它的芬芳!一边是我,一边是花,你把花瓣送到我鼻下,我握着你,你握着花,而此刻,进入我心里的不知是你还是那瓣被遗落的花,浪漫而温馨。白白的花,间或有那么一丝绿的加入显得更加有灵气,似少女的轻快,似暖暖的温情
当我问及它是什么时,呼之欲出的答案却怎么也出不来,想了很久,猜了很久,扒出一生所学,最后还只是个问号!它是谁,是什么样的魔力让他迷上了它,仅仅只是因为那份难得的相知,还是因为它不明所以所带来的悸动,不得而知,或者只是单纯的喜欢,或者只是因为它自身的魅力
那对在湖畔细嗅玉兰的青年最后也不知怎样了,当年的匆匆一瞥,今天想起还是挺有意思的!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是否也有那么一瓣被遗落的玉兰花,被自己安放在某个角落,慢慢沉淀呢?这个答案,只有自己知道了吧!
而在两年后的今天,在加城这个陌生且清冷的城市。我每天做着同样繁复的工作。偶尔坐上飞机去一次旅行。荒芜。冰凉。灰暗的地带。毫无生机。我想去那样一个地方,然后慢慢地忘却,那些长在身体里的倒刺。
我深知,内心要收藏足够的一些伤。才能感觉到自己还存活在这个世上。如同掌心印满冰冷的泪痕。的确如此,只有经历过多的苦难,才会寻求陌生的栖息之地。像一场不知终点的逃离。而又明知,一切迟早会变化。
我始终坚信的是,世间存在这样一种女子。仿似沿着蔓藤生长的野蔷薇。她们不知道哪里是归宿。在恋爱中,时刻警觉做一朵艳丽而带疼痛的蔷薇。也不愿从墙头一朵迎风招摇的嫣红花朵,跌坠在墙脚,直至腐朽。她们是倔强的。并且注定孤独。爱,便不会留有余地。痛,也不逃避。以高傲的姿态行走在日光下。她们稀少而珍贵。如同需要被保护的温室花朵。
我在飞机上邂逅过这样一个女子。她坐在我的对面。衣着暗色无华,穿着红色高跟,黑色的蕾丝长衣,浅灰色的丝巾。脸很瘦,光洁的额。眉毛黑而有力,眼神温和,睫毛密而浓,及腰的青丝散落在背部。很漂亮的女子。令人难以忘记的,是她和煦的微笑。牵动眼角的鱼尾纹。丝毫不吝啬自己真实的情绪。给人一种安然亲切的感觉。
她的笑,令我想起青可淡漠隐忍的面容。内心似有什么东西正在滋滋燃烧。疼痛且令人窒息,侵袭了五脏六腑。我把耳机带上,专注地听着班得瑞的轻音乐。欣赏窗外的风景。动物的本能,总是希望从另一个途径缓解内心的悲痛。填补寂静的空虚。
我留意过她。她的手应该很温暖。骨长肉紧。食指与中指之间的肤色偏黄。她是有故事的人。手臂上裸露的肌肤划满了一条条丑陋的疤痕。途中听见她接过一个电话。口吻是淡漠的。言辞却十分凛冽。对男人,总保持着极强的戒备心。
在人性的特点中,我总是容易被那些已经缺陷或者预知缺陷的事物所吸引。渴望靠近它,并甘心被损伤。但我深知,我是易于知足的人。太过美好的东西,不易拥有。就任由它失去。
Chapter2
两年前,我逃离了一场支离破碎的爱情。时至今日,我也不曾得以好过。记忆总会浮上心口,提醒我伤痛有多巨大。即使是,我努力地掩埋过去。离开所有相识的人。在相似的街口,我也曾悲哀过。我看见飞鸟孤单的在天空底下飞翔的时候。我看见那些落寞的身影消失在视野的时候。我仿佛都会想起青可。
然后心脏的位置就会一阵钝痛。满满的。让我感觉到窒息。青可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我曾一度坚信过。他总是可以很好的把我的不快乐转移。满足我的无理取闹。
事实证明,越是有那么一个人怜惜的时候,越会感到恐慌。彼此间淡漠疏离的口吻,也会将对方刺痛。明知道越靠近越会体无完肤,却仍无法撕裂的那一种牵绊。本就是极其相似的同类。如何能鹣鲽情深。我一直希望的是,自己可以拥抱幸福。但时间向我证明,幸福的状态,是不稳定且容易被破碎。
忽然间,有些难过。我们曾经在青春最糜烂的时刻相依为命。而后,在茫茫人海中彼此遗忘。那种明知道会如何发展,却感到双手无力的感觉,一下冲击了我的眼腺。那个容易伤感的年代,总是用眼泪洗涤悲伤。
而现在,我们也真的是在互相遗忘。无关时间。抑或只与时间相关。
Chapter3
记忆就像是一条不能中断的河流。总是源源不断地在脑海中奔腾而过。斑驳交错着。以至于我再也看不清虚空背后的真实。但我总是记得我离开了青可。
他是天资聪颖而又淡然的男子。从幼稚园到高中,成绩优秀。本可出国留学,却最终只是留在了上海。而我,决然拒绝了青涩年华间的爱情。青可曾说,你要怎样的生活,我都愿意给你。
我说,我要一个人的生活。后来,我在重庆工作。又辗转去到加城。而我总是忘不掉与他有关的一切。却仍固执的未曾找过他。
那个我们从小生长的四合院,也已经拆迁。我只在偶然的时间里回去过。一手把我们抚养至十岁的老人也终于离开了我们。只剩门前的老槐树,一如既往地凋落它的花骨朵。纷飞枯黄的叶子。散落下一地的荒芜。在来年的春天长出嫩绿的植物。
临街一楼的小商铺也改建成了大商场。我总记得卖油条卖烧饼卖豆浆的店里,从早到晚地忙碌。而那些在记忆里陈旧的东西,总跟不上时代的变迁。会随着发展而消失透彻。
记得小时候,我常常跟着她一起去收废纸烂铁。青可总是背著书包小心翼翼地跟在我们身后。一边温习书本,一边留意路边的空瓶子。我穿着宽大的衣服,常因过长的衣摆而限制行动。她总会笑眯眯地说,苏朵是可爱的女孩子。我的心就会莫名地安静。不再烦躁。
她习惯在回家的时候,给我和青可买冰吃,两分钱一支。绿色素和糖精混合在水里再冻结而成。
我就因此过分欢喜地喜欢着夏季。而青可是个沉默的孩子。很少说话。那时候我便开始明白孤独。它会总出现在你寂寞的时候。
那间潮湿的小屋,狭小的空间,一年四季总堆放着许多的纸板和铁块。还有青可拾捡的塑料瓶子。下雨天总会容易摔倒在泥土地面上。冬天的时候,蜷缩在纸板搭建的床上,冷得发抖。然后就会无比地清醒。寒冷从四面八方侵袭。紧紧地抱着自己窝在被单里,不停地呵着气,也感觉不到暖。
十岁那年。从南方城市来的一对中年夫妇,自称是青可的父母,说要带走他。他一句话不说,紧紧牵着我的手。然后在奶奶劝说下,他的父母终于决定让我跟随青可一起离开。离别时,姥把一个银手镯套在我的手上。她说,是属于我的东西。让我细心保管。我感到内心深处的寒冷正在不断地扩散开来。身体止不住在颤抖。
朵。在别人家,一定要明白事理。好好生活。要心存感恩。
姥,我会照顾好苏朵。
嗯,青可。记得好好念书。
我站在门前,久久地凝视那棵老槐树。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我只是觉得很疑惑,内心感觉到难过,眼眶却紧窒得流不出眼泪。
Chapter4
他很高,很瘦。头发有点乱,喜欢穿白色衬衣,手中总握着那个透明的玻璃水杯。额头有些宽阔。眉毛浓而黑,眼神坚定而深邃。是一个成熟的英俊男子。他是公司的广告总监。有着深远的抱负。
我记忆中的夏舒白,总是皱着眉头,坐在会议室开会。他似乎从来没有笑过。严肃的气场,给人以压抑的感觉。我希望他可以多笑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公司的电梯。我抱着资料站在他身旁。彼时,我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实习生。
后来,工作上很多事情都是他在教我。他大我五岁。01年的时候,他刚刚大学毕业,投身到事业中。如今已算得上是有所建树。但他不满足。他说,男人年轻就该有野心。他在我面前丝毫不掩饰内心的狂野。他是我爱过的第二个男人。他的手掌抚摸在背部的感觉。温情且炙热。我喜欢将头埋在他的胸前,静静地聆听他的心跳声。让我感到安全。07年的春天,我们一起去过一次旅行。他带给我的浪漫是足以令我在往后的日子里,缅怀且记念的。和他在一起,即使是一次细微的感动,我也无比感激。而我一直知晓的是,他是有抱负的人,不会为了卑微的爱情而放弃工作。
暖风吹来的季节。接近傍晚的时刻,街道上的行人,愈发稀疏。高大的香樟树,枝叶在风中荡漾。我站在落地窗前,默然地注视着他。我看见他穿着白色的衬衣,打着那条我为他选的咖啡色斜条领带。他的手边,是董事长海外留学归来的千金。这个男人,终于等到高升的机会。只要与她在一起,他便可一步登天。
舒白,应你所需,我想要的,只是爱情而已。如今,我们回归殊途。
我拿着手机,按下发送键。夏舒白。至此,我与你是否再没有以后。我蜷缩在床上,紧紧握着手机。黑色的屏幕,让我陷入无尽的恐慌。是炎热沉闷的夏季,我喝下两片感冒药和一片安眠药。我想好好睡一觉。翌日醒转过来,发现手机上有许多未接与短信。
素央,对不起。你知道的。是的,我知道的,夏舒白,我不会阻碍你的前程。你也不过是我生命中一段旅途的伴侣。我会记得忘记。
朵,我下午三点将到达重庆。
怎么不接电话?
我在机场等你。
兜兜转转,那些年,始终只有一个人会站在同一个位置等待自己。
Chapter5
他一直坐在椅子上,低着头抽烟。我靠近他的时候,他一下便抬起了头。毕业后,我毅然选择与他不同的城市工作。至今是分别后第一次见面。那张无比熟悉的脸,掺杂了几分沧桑与成熟。他站起身来,紧紧地抱着我。我感觉到他的手在颤抖。
青可。你还是没变呢。
朵。我很想你。是的,在这个世界上,唯有他还会叫我苏朵。紧紧地抱住我。
十岁那年,跟随青可离开后,他的母亲为我取名沈素央。是青可法律意义上的妹妹。我无从选择。学生时代,我喜欢的人一直是青可。但是我不能和他在一起。是沈妈说的,青可未来的妻子,只能门当户对。我不是信命运的人。只因命运让生活太过波折。可是,我深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和他在一起。滴水之恩尚且涌泉相报,何况十年抚育的恩情。
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在他的生命中,是一段唯美的插曲。那样就已经足够。
我们躺在天台上看被星星点缀着的夜空,像极了挂满宝石的深蓝色海澡。他与我谈及未来。我侧过脸看见他的眼中闪耀着璀璨的光亮。你是幸福的,对吗?青可。
我亲吻他的脸。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他脸上的每一寸肌肤。是我即将离开他的告别仪式。晚上我们疯狂地做爱。他在我身上发泄着那些日夜堆积起来的思念。而我,从来无从抗拒。
窗外的第一缕日光洒了进来。我听见鸟叫蝉鸣的声音。是多么欢快的早晨。我起身沐浴。准备好早餐。下楼的时候,看见舒白站在车身前。
素央。我们谈谈。
好。
我知道青可站在窗前。不管什么时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他总说我的身影很单薄。
素央。不要离开我。
舒白。我不会停留在你身边一辈子。我有我想要的生活。
你搬回来。
我不想呢。我今天是去公司辞职的。职场生活,我真的过不惯。
我真正爱过的人,只有你。
那样不是已经足够了吗。爱情和婚姻,从来都是两回事。更何况,你连婚姻也给不了我。
昨晚我一直在你的楼下。是青可吧。那个会在你不开心的时候,躲在树后给你打电话,放你最爱听的音乐的人。
嗯。是青可。
下车之前,让我再抱抱你吧。素央,你要幸福。
Chapter6
夏舒白,我对你的感情与青可一样。只是,浓烈程度的差异。我爱过他,也爱过你。但至始至终,我最爱的仍旧只是自己。寂寞,被感情填补又不断断裂。而爱情,却能让我感受到温暖和寂静。孤单时我是自己的。影子是孤单的。只是青可,我留给你的信,是否足以让你放下我。
07年的夏天。我以告别的姿势离开。
Chapter7
青可。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相信自此你再也找不到我。原谅我以这样的方式割裂我们的感情。我多希望,我们从来没有相爱过。我离开了。你要开始没有我的新生活。我捆缚了你这么些年。谢谢你一路对我的关爱。你曾经问过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青可,我只想要一个人的生活。我会忘记你。或许许多年后,我会找到一个憨厚的男子,与他过简单朴实的生活。也请你要幸福。
2007年盛夏。苏朵。
Chapter尾音
我依然生活在加城这个陌生的地方。但我听说,夏舒白名下的公司如今也已扩展至全国连锁。他终究依靠婚姻得到的势力取得了成就。
青可,那么你呢?我那么迅速地抽离了你的生活。你有幸福吗?
在我所看来,终止一条道路最好的方法,便是决然的走完它。如若我的离开,仍旧促使你的不甘,而打乱你的生活轨迹。那是我所不愿见到的。爱情是一个样子。生活又是另一番模样。即使一个女子,极尽所有去爱慕一个男子。但能带给她安宁的,最终不会是让她背负不安的人。
我想要的,便是一个同床共枕,相濡以沫,白头偕老的普通男子。但那个人不会是我曾深爱过的人。我会为他生儿育女。我会看着孩子长大成人。
而我深信,对任何过往过度的怀念,始终是记忆中那个深刻的样子。理解了,才能得到解脱。我会慢慢走出那段梦靥。将它作为我人生中最美好的遇见。灵魂所渗透的悲哀,远不止你一个缱绻的姿势。它必定让你死在过去。而坚强,却可让你抚顺那些伤口。
附语:蔷薇,代表爱情和爱的思念。盛开的蔷薇给予人对爱情的憧憬,然而爱情不只是一场美丽的梦,花虽然会凋谢,心中的最爱却永不凋零,蔷薇就是恋的起始、爱的誓约。
春天姗姗来迟,寒冷没有退去,衣未少,脚仍凉。不时刮上几场大风,飘一会儿小雨,阴冷可以想象,太阳不出山,只能缩着脖子,嘻嘻哈哈打哈欠。感冒吃药一星期,元气伤了一大半。最怕寒冷天,尽快过去吧。向往春,热爱春,再现花,又遇香,心有兰,更美更好。我爱春天!
天蓝阳红,暖风送爽,最美春季。晚描日景,影在脑中,最香兰花,花形有廓,艳在心里。只一朵,不比他花,亭亭玉立,迎着阳光,放彩散香。有个性,不骄不躁,脚踏实地,在任何环境下都能适应。早含露水,抖抖身,面对阳日嫣然一笑。是成熟女性,仍保留少女般纯真,更有让人心动的张力和磁力,笑而不露齿,最美!
春暖月更明,晚赏月,观夜景,树影婆娑,景色宜人。未进公园,便闻花香,进去瞧一瞧,不行,早早关门了,大门进不了。脚步放慢一点,尽享花香韵味,百花香不同,各有特色,我也说不上来。独有一香,情有独钟,淡淡清香、不腻的,嗅上忘不了,若含在嘴里应该有微甜的感觉。工作累的时候,想到闻一闻,挺好。
兰花开,兰花香,花开飘香兰更香 。叶茂花盛艳,低眉含笑情。培土育兰花匠手,有心颂兰明镜口。镜照月,月更明,兰育香,香更浓。一枝双兰并蒂开,万花羞色低下头。
藕植塘底,默默无闻。采莲有乐,乐而忘返。藕断丝还连,藕的品质 。人心相连,幸福无极限。兰香不浓不淡,是一杯叶茶,喝上一口,清嗓润喉,倒有别样的韵味。描淡一点,不需要太浓,最好有两个色调,藏在心里,心如晴天,蔚蓝一片。
一天晚上无意中看到的美丽夜景,兰花烂漫,朦朦胧胧,月光泻下来,更清澈透明。轻风拂来,兰影微动,很逼真。总体感觉依然是静态,像是一幅夜景图,月烘托,强调主色调,选择兰影突出朦胧美、神秘美。是珍藏在心里的一幅画。
春天留给人们的总是最美好的,春永远给人温暖的感觉。春,播种着希望,百花怒放当然美丽,万紫千红也是数日时间,但孕育丰收是最实际的。花露百日红稍夸张点,希望生活如花红,这样就精神多了。兰花多姿多彩,我很难描绘她的神韵,淡淡清香,清爽可人,一定有兰开千里香的赞语。
你变成如今的模样,终究是因我而起,我欠你太多,不管将来如何,倾尽一生也会守护你左右;陶沫,这是我对你唯一的承诺,我已放弃了一切,只盼你一切安好早日归来。
光阴荏苒,又是一年初夏,阳光虽然不是那么毒辣,但是灼热的气息一样的那么熟悉,独自一人坐在“海潮”,点了一个你最爱的芝士蛋糕,听着熟悉的音乐,一切都是原样,只是人已不是我们,我喜欢唯美的初夏,并非它能使我快乐,更与幸福无关,只是心中不舍得那分熟悉;一切都是源于与你初次的邂逅。
4月的月考成绩出来后,班上依旧像以前一样重新调整位置。“你好,我叫陶沫,请多多指教。”我扭头一看,一个身穿绿色短袖T恤,头扎马尾辫,五官精致的女孩在对我微笑,虽然着装简单,但很干净;“你好,我叫沐羽。”陶沫,十岁那年成了孤儿,和姐姐陶诺相依为命,我们班最让人看不透的天才,从来不会认真听一节课,经常在上课时看漫画,睡觉;但每次考试总在班上前五之列,还有是个吃货,这是我后来发现的;上午两节英语课,英语老师在上面讲着我听不懂的鬼话,听的我是昏昏欲睡,正当我准备去见周公时,陶沫捅了捅我的胳膊。
“干嘛?”
“很无聊是不是!我们来比赛睡觉,谁先醒谁输,输的人请吃饭!”陶沫把脸凑过来小声说道。
“我不玩,我可不像你那么天才。”我故作正经的说,陶沫给了我一个蔑视的眼神。
“装什么,有本事别打瞌睡!别狡辩,我看见了。”我一时语塞,但陶沫却给我胡乱的讲了一堆大道理,我听了竟还觉得有点儿对,最后还是没有经受住诱惑。“咚咚”旁边传来了拍桌子的声音;“陶沫你输了呢!”我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突然吓了一跳,英语老师正站在我身边,顿时睡意全无,“沐羽,上我的课睡觉,还给我胡说八道,大呼小叫,到外面罚站去!”英语老师生气的说道;转过头,发现陶沫还在熟睡,心中也是不由得佩服。“看什么看,把她叫上陪你!”老师的话顿时惹得全班哄堂大笑,我轻轻摇了摇陶沫,这家伙一个一个激灵,坐直身子,看来也不是第一次被叫醒了,逗得我差点没憋住笑出声来,“走了,老师说了,让你陪我”“啊!去哪!”陶沫显然都不知情,一副懵懂表情望着我,突然感受到英语老师那杀人一样的目光,只好悻悻跟在我身后,刚一出教室门陶沫这家伙就对我露出狡黠的目光,“你输了呢,男孩子愿赌服输,做好准备!”“都罚站了,你还有心思提这事。”我无奈的道,“这民以食为天,天塌下来也得吃饭哪?何况就罚站这屁大点儿的事。”“好好,我说不过你,你也够可以的,这么能睡!”“废话,那不然谁跟你打赌”“你坑我!”“那又怎样?”“以后重来,敢吗?”“让你们罚站,你们聊得挺欢呀!给我去跑十圈!”我的妈呀,他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我在心里嘀咕道,嘴上却是不敢说出来……
一上午的时间就那么在阳光和汗水中渡过,中午饭的时间,我被陶沫拉着到了一个名为“海潮”的饮品店,说是饮品店,可是叫蛋糕店更为合适,哪里有各式各样的蛋糕,陶沫很不客气的点了两个芝士蛋糕,两杯可乐,开始我以为她帮我也点了一个,伸手就要切蛋糕吃,陶沫急忙把蛋糕挪向自己,防贼一样对我说:“全是我的,你不许动。”“那么多蛋糕,撑不死你也要胖死你!”“要你管,你付账就行了”陶沫冲我吐了吐舌头,随后我向老板要了一个一样的蛋糕,一杯柠檬汁。“甜点吃完啦,去下一个地方。”“还吃呀你!”我无奈的道,“都说刚才那是甜点了,还没真正吃呢?”“这句就是传说中的吃货吗,这么个极品怎么让我遇上了!”后来的三菜一汤,差不多全进了陶沫的肚子,看得老板都为她担心,生怕她把肚子撑破。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到了,又到了月考的时候了,很幸运我和陶沫在一个考室,我正在为了数学卷子为难,突然一个纸团飞到我的桌上,撇过头一看,陶沫正在向我眨眼睛,我微微一笑就打开纸团抄了起来,紧接着一个又一个的纸团向我飞来,当最后一个纸团飞过来时,万万没想到,竟然让监考老师发现了,我当时当机立断,捡起纸团顺手就扔进了垃圾桶,“你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干嘛!”我不慌不忙的道,“考试作弊,你说干嘛?当然要广播通告表扬”“我不就捡了个纸团扔进了垃圾桶了,我爱护环境不表扬就算了,还冤枉我作弊”“那上面有什么你心知肚明。”“哪能有什么,肯定是草稿,你不信可以捡起来看看。”“我捡?你不是爱护环境吗?你扔的,去捡!不敢的话你就是考试弊!”“老师不是我不敢,考场有规定,考试不许随走动。”“你……”监考老师气的脸色发青,却愣是说不出一句话,也没敢放下身份去捡纸团,而另一边,陶沫已趴在桌子上笑得不行……
高二那年,初次遇见一个漂亮女生夏妤,夏妤身材高挑,一张瓜子脸,五官精致,皮肤白皙,温柔优雅,喜欢笑,家境也很好。“你们两个,真是屡教不改,给我去操场跑十圈。”和陶沫上课睡觉,又一次被老师逮个正着,不过这种体罚我们都已经习惯了,“嘿嘿!今天又是你请客?”操场上陶沫在我身后打趣地说道,“这有什么好得意的,你个吃货!”陶沫朝我吐了吐舌头,继续向前跑去,十圈跑完,我和陶沫背靠背在坐在操场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喂!你在看什么?”“没,没什么!”陶沫顺着我目光的方向,那里一个穿着白裙子的漂亮女生戴着耳机坐在树荫下手里拿着一本书,“哇塞!你个色狼,竟然偷看美女。”“我!我……那又怎样,寡人好色,寡人何过。”被看穿了,我也不在隐藏,索性理直气壮的道,“切!看上人家就过去呀!偷偷摸摸的。”陶沫鄙视的说道,“去就去!”我站起身,朝着女孩的方向走去,可还未走到一半,就立马转向,撒着脚丫就往教室跑,也不管后面陶沫训斥的声音。
依照以往的惯例,我猜想陶沫会在“海潮”,事实也是如此,不过,不是她一个人,还有在操场看到的漂亮女孩,两人正有说有笑交谈,这丫的她们两个怎么在一块,我正要溜走,“给我站住,你走了谁付账呀!我可没钱?”“嘿嘿!谁说我要走,我只是想帮你多点儿东西,就这些够你吃吗?”“那好,就再来三个蛋糕,两杯可乐!”陶沫兴奋的说道,无奈之下,我只有照做。明亮的灯光照在大厅,陶沫和夏妤倒是有说有笑,只有我略显尴尬,被两人晾在一边,自顾自的吃东西。“给我住嘴,竟然给我吃完了,
我还没吃呢!”陶沫突然大叫,“你终于记起还有我了,重友轻色的家伙。”我不满的道。“呵呵!你们两个倒是挺有趣的!”夏妤在一旁笑着说。“我跟你说,这家伙其实是个色狼,他上午在操场还偷看……”“吃你的,不许胡说。”我连忙把一块塞进陶沫嘴里,防止她把上午的糗事抖出来,“那个,夏妤,这丫头吃多了就会胡说八道,别听她的”我解释道,夏妤只是冲我笑笑,而陶沫也出乎意料的没有再说下去,只是冲我露出狡黠的目光,我心中顿时感到不妙,这货肯定是故意的,又得让她宰一刀。
放学,我第一个急匆匆的跑出教室,“沐羽等等!跑什么呀!本小姐又不吃你。”陶沫在后面喊道,“谁信你呀!”我一边跑一边回答。当时什么也不顾,直接跑到了家里,没想到竟发现陶沫在我家门口,“好了,我认栽,直说你到底想怎么样?”我喘着粗气说道,“我没想怎么样啊!我就是给你送钥匙的,放学时你走得急,掉了,叫你你还跑那么快,我就只有打车先等着了。”陶沫把一串钥匙递给我,“谢谢你呀!没事赶紧回家!拜拜!”我道谢后急忙开溜,“给我站住,今天的事怎么算?”“这才是你真正的目的吧!算你狠!”“别这么说嘛!我可是好人,你看人家夏妤,又不敢主动去找人家,可是我帮你的,作为酬谢你是不是该请我吃大餐!”“好人!,你可真是好人啊!”
后来,陶沫经常帮我把夏妤约出来,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好,我也能感受到夏妤时不时对我流露出的好感,但每次提到某方面的是,她从来没有正面回应过我。
“沐羽!沐羽!我打听到了,夏妤喜欢有才艺的男生,下个月有个文艺比赛,好好表现一番,我,夏妤还有你我们三个一组,已经报名了。”“陶沫,你这是让我作死啊!我你还不清楚吗?从小五音不全,认识我这么久,你见过我有什么才艺?”“怕什么?有我在,放学去我家!”陶沫自信的道。“回来了,沐羽也来了”陶沫的姐姐陶诺上前说道,“姐,我们还有事要做,你帮我倒杯水,沐羽跟我来!”“姐,()我先去了。”我笑着对陶诺说了一声。
“给你!”陶沫直接从房间拿出一把木吉他递给我。“我不会弹这个。”“知道,所以才给你学呀!最多给你半月的时间,你可得用心点儿,半个月后我们三个还要排练。”陶沫难得一见的严肃。“半个月能行吗?”我怀疑的说。“你再废话,肯定不行!现在开始,先教你调弦,先这样,再这样……”看着她少有的专注,与平时的懒散截然不同,我一时竟有些不知所措,同时心里也不由得暗自佩服,陶沫仿佛什么都懂,好像没有什么是她不会的。一个小时后……“你听这个声音对吗?”“嗯,差不多了,今天就这样吧!这本书给你,回去有时间可以研究下。”“《学吉他就这几招》,对了,吉他可以先借我吗?或许本天才拿回去一研究就无师自通。”我得意的说道。“天才个屁,弄个弦都花了一个小时,你这资质应该是垫底的,吉他你先带走吧!我可不期望你能无师自通。”陶沫毫不客气的打击道,“你少看不起人了,你那种教法,要不是我这种天赋极高的人谁学得会”我不服的说“吹吧你,谁信你呀!”陶沫翻了翻白眼。
第二天,“今天正式教你曲子,也是表演的曲子,你看着”随着陶沫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响起令人熟悉的旋律,“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正是情非得已,陶沫唱得极佳,弹得更好,好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一曲终究还是谢幕了,尽管某人不断的祈求时间慢一些!再慢一些!
半月后,我们的三人组合正式开始了排练,夏妤主唱,我和陶沫都弹吉他,结果一切水到渠成,近乎完美,三人之间的感情也在之后的半个月的时间上了一个大台阶,夏妤明显对我好感倍增,演出那天,夏妤画了华丽的彩妆,身穿漂亮的白色长裙,将头发披在身后,走到哪都引起一片欢呼声我和陶沫则是一身黑色皮夹克,表演台上陶沫朝我点点头,我也点头回应,熟练,整齐的弹起了练习一个月的曲子。“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爱你需要很大……”进入高潮部分,台下掌声,欢呼声不断响起,最后,我们荣幸的获得了此次汇演的冠军。“沐羽,我们牵手好吗?”台下,夏妤红着脸,埋着头小声对我说,我看向陶沫,陶沫冲我笑笑,转身就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竟然有一种失落的错觉。我没有说话,直接牵着夏妤的手……晚上,不知为何,怎么也睡不着,拿起电话阴差阳错的拨通了陶沫的电话,“喂!呃!”电话那边传来了陶沫的声音,但明显有些不对,“你在那?喝酒了?”我问道,“没,没有!呃!我在家呢!你别瞎担心”“你是喝了多少酒啊!算了,在家就早些休息!明早别迟到了。”
第二天早上,“给你,你昨天怎么喝酒了”我递给陶沫一瓶奶茶,“哦!昨天不是的冠军了嘛!我想庆祝一下,就喝了一点点!”“都喝醉了,也叫一点点!”我无语的道。高三,陶沫一改以往的上课方式,不再睡觉,也不看漫画,很少找我说话,成绩突飞猛进,已经好几次得了全校第一了,受高三那种氛围的影响,我也开始努力了,成绩虽然比不上陶沫,但是也进步不少,放松的时候就陪着夏妤四处走走。
离别宴会,大家都玩着很开心,不少男生还直接向心仪的女生表白,角落里,我看到陶沫一个人喝酒,眼角明显有泪痕。“你哭了!”“没有。”“我看见了,不许狡辩!”陶沫突然一把抱住我,大哭起来,任由她抱着,手掌轻轻拍着她的背,也不管夏妤有没有看到。晚上,陶沫执意要我把夏妤送回家去,回到家里,我也略微有些醉意,倒头就睡。不知何时,电话铃声响起,是陶沫,然而声音却……“沐羽,小沫,小沫……她……”那头传来陶诺断断续续的声音,还有哭声,我心里猛然一惊,陶沫出事了!“姐,你先别哭,陶沫怎么了?”我急切的问道。“她出车祸了!还未脱离生命危险!”随后又是一阵哭声传来,我心里此刻彻底慌了,从未有过的害怕,害怕永远失去某样东西。和母亲说了一声就出门了。“姐,她怎么样!”医院我突然又很平静的问道,“我不知道!不知道!”陶诺只是一味地哭,不知等了多久,只知道很久很久,结果终于出来了,陶沫已脱离生命危险,但颅内受损严重,很可能醒不过来。
第二天早上,夏妤来到医院,“她的情况我听陶诺姐说过了,你也别太担心了,陶沫有你陪着一定会醒来的!另外有件事我想该
告诉你了!”“你说。”我握着陶沫的手,平静回答。“我们牵手,都是我和陶沫的一个赌约而已,记得那次文艺汇演,我们得了冠军,这就是赌约,赌我们牵手,结果,我输了”我望着夏妤,她继续说道“其实,都是陶沫错会了你意,你自己也不知道吧!你并不喜欢我,喜欢的是陶沫,所以,放手了!我放你离开,好好陪着她,她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了,你们两个是我仅有的朋友,我这样的人,其实()一直都很孤单,陶沫的真诚和幽默带给我快乐,我不想失去你们任何一个,所以,你记得一定要把陶沫唤醒!”我静静地听着,有种想哭的感觉,但终究没有哭,自从奶奶过世以后,无论多大困难,我也从未哭过。陶诺从家里拿出一个本子,我再也忍不住泪流满面……
“20XX年5月2日,今天换位置了!认识一个好玩的同桌,一起被罚了!”
“20XX年6月5日,一个月了,今天考试沐羽作弊被发现了,竟让他机智的逃过一劫!”
“20XX年4月2日,今天又被罚了,沐羽竟然偷看女生,最后还狼狈的逃走!”
“20XX年4月11日,沐羽好像真的喜欢夏妤了,为什么我会不开心!”
“20XX年4月28日,今天沐羽好像不开心,是因为夏妤吗?我要帮他。”
“20XX年6月18日,今天的了冠军,沐羽和夏妤也牵手了,原来书上说看到喜欢的人得到幸福,即便那个人不是自己,自己也会为他高兴,都是骗人的,因为我好像不开心。”
“20XX年12月25日,今天圣诞节,可是,沐羽已经好多天没找我说话了,不开心。”
“20XX年5月10日,离高考只有一个月,沐羽,一定要加油啊!”
……
不久,我收到了心仪大学录取通知书,父母也很高兴,而我却直接撕了个粉碎,“你疯了!”屋内传来母亲的怒斥,“妈,我不能离开这儿,陶沫的事你们都清楚,说是我一手造成的也不为过,若不是我让她精神恍惚,她也不会……这是我应该承受代价,也必须去承受,逃不掉的!”
陶沫,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你,是你快要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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