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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奇特的广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这天,在英国的一座小镇上,突然出现了一则奇特的广告

本镇伊丽莎白路53号别墅三楼的第三个房间内,藏有现金10000英磅,欢迎有才能之人士于夜间前来取走(白天勿扰),决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房主亚当斯敬启

这不是鼓励别人去偷他吗?看了这则广告,小镇上的人议论纷纷,都想不通。一个记者得知后,就跑去采访。他发现这是一幢很普通的别墅,外面有围墙。在别墅紧闭的大门口,他碰到一位警官,这警官也是感到奇怪,过来看看的。警官告诉他,房主是个外地人,很有钱。

两人一起按响了门铃,但没人出来接待,他们只好扫兴地离去。分手时,警官见怪不怪地耸耸肩道:有钱人的想法也许都与众不同吧?

记者猜测说:或许他是想试试防盗系统的效果。警官听后也觉得很有道理。

布朗是镇上的一个惯偷。他看了这则广告,虽然觉得奇怪,但实在心痒难捺。最后他想,反正房主说了,不用负法律责任,就去看看吧。于是他出手了。晚上,他翻过围墙,一路上几乎是毫无阻挡,他很快找到了三楼的第三个房间,在房间里,他发现了一个保险柜。这不是普通的保险柜,但开起来并不是很难。布朗就着自己带来的手电筒的光亮,很快就打开了保险柜,发现里面还真的有10000英磅。他把钱揣到怀里,又很轻易地从别墅中跑了出来。

如此轻松就得手,回到家里,布朗的心中反而轻松不起来,总觉得自己隐隐约约陷入到什么阴谋之中。

两个星期后,布朗和一些同行在一起喝酒。大家谈起那幢别墅,布朗这才发现,居然有六七个人都从那里偷到了钱,还都毫无危险。这让大家更加奇怪了。一个小偷说:要是测试什么防盗系统的话,可里面没有任何狗屁防盗设备,甚至连狗也没有一条。另一个小偷说:我甚至觉得里面有一些装备是为了方便我们而特意设置的呢。大家哈哈大笑,笑完又纷纷继续猜测。有位小偷忽然说:不会是为了拍电影吧。演员演得不真实,导演就想出这一招,保险柜里的钱就权当是酬劳。然而马上有人推翻了他的猜测:胡说!我曾经在别墅里到处看过,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猜了半天,众人也没个定论。难道房主真的是小偷们的天使,出于对小偷们的爱护,才发善心这么干的吗?这成了布朗心中的一个谜。

后来,那幢别墅被房主转手卖掉,布朗也去了外地谋生。3年后,他在一次行窃中不幸失手,被警察逮住,关进了牢房。和他关在一起的,是个年近六旬的杀人嫌疑犯,名叫亚当斯。布朗觉得这个名字很熟,很快他就想起,这和那间别墅主人的名字是一样的。一直藏在他心中的那个谜团此时又蹦了出来,他有一种强烈地想要知道谜底的冲动。但他也知道希望渺茫,因为全国叫亚当斯的人实在太多了,不过他还是决定试一试。

这天,趁着老人的心情好,布朗问他:你以前是不是有一幢别墅?在一个小镇上。没想到老人听后哈哈大笑起来,说: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实际上从你一进来我就认出你来了,虽然我们以前没见过面,但我在录像上不止一次地看到过你。不错,那幢别墅是我的。布朗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这么好,他一心想解开谜团,于是急急地追问:你为什么肯让我们去白白地偷你的钱?

老亚当斯叹了一口气道:反正这次我是逃不掉了,告诉你也无妨。我是个管家,我的主人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是个亿万富翁。他是个花花公子,酷爱赌钱。为了赌钱方便,他家的保险柜里总是放着几百万现金。我的年薪虽高,可相对于他,就显得微薄了。时间一长,我就动了心。这个赌鬼对钱一点数也没有,要是我每次从保险柜里拿上五六万,他根本不会发现。再说,就是我不拿,钱照样还是会被他赌掉。可我为人正派,根本不知道偷开保险柜的方法。经过思考,我终于想出了一个点子,我买了一个和我主人家一模一样的保险柜,放在别墅里。接下来的事,你都知道了。你不知道的是,在那个保险柜的旁边,藏着一个微型的感应式录像机。白天,我去别墅看看,要是被偷了,就再往保险柜里放钱,然后取出录像带回去研究。说实话,我最喜欢看你的那盘录像,你的手法很容易让人学到。这样,直到完全掌握了偷开保险柜的方法,我才出于谨慎,委托中间人,卖掉了那幢别墅。

原来是这么回事!布朗终于解开了心中迷惑了很久的谜团。他恨恨地说:亚当斯先生,你真是一个高明的贼啊,有稳定的活儿,收入一定很不错吧?

亚当斯得意地耸耸肩道:到事发时为止,总共弄了几百万。

布朗大惑不解:像你这样精明的人,怎么会弄到杀人的地步呢?

亚当斯叹了口气说:我根本没有杀人。说实话,到现在为止,我还在糊涂着呢。我做事一向谨慎,可有一天,我的主人突然责问我为什么偷他的钱?

我百般辩解,由于他没有确凿的证据,也拿我没办法。但他对我起了怀疑,我就想辞职不干了,反正我已经有了几百万,足够我后半生花的了。可那天一大早,警察就来到我家。原来,我的主人临睡前喝了一杯水,然后就再也没醒过来。偷听到主人和我那次谈话的仆人向警察说了这件事,警察就来找我了。他们搜查了我家,找到我弄到的钱,还找到一小包没用完的毒药,就是这种毒药,让我的主人送掉了性命。警察认为我是行窃败露后杀人灭口,唉,我真是有口难辩,我确实没有杀死拜伦先生啊。

布朗疑惑地问:拜伦先生?

亚当斯道:这是我主人的姓。怎么了?

布朗道:听起来很熟悉。啊!我想起来了。你以前让别人去偷钱的事让我很迷惑,我一心想解开谜团。所以事隔不久,我又潜进了那间别墅,大概那时你已经把它卖了吧,可我不知道。当时,我在里面看到几个人。只听一个老头问:老亚当斯究竟搞的是什么鬼把戏,你们找到答案没有?听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和你很熟悉。这时有人回答:对不起,拜伦先生,我们还没找到。我怕他们发现,没敢久留,就出来了。

亚当斯思索着说:和我熟悉?我认识的姓拜伦的,除了我的主人,就是主人的叔父老拜伦了,我委托的中间人原来把房子卖给他了?怪不得我的主人会知道我偷钱呢。突然,他恍然大悟地跳了起来,大叫道:天呐!我知道是谁杀了我的主人了,是他的叔父老拜伦!他是唯一的财产继承人,案发时他也在。不行!我要打官司,替自己伸冤!

布朗讥讽地笑了笑说:算了吧,没有用。你应该知道,他现在已经继承了亿万资产,有钱请得起最好的律师,何况你也没有直接的证据。除了我,没有人相信你的清白,但一个小偷的证词又有谁相信呢?要怪只能怪你自己,你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自己的性命。作茧自缚啊!

老亚当斯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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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特的狗皮膏药


昨夜,跟儿子两个人跟着大伙在大涌广场看杂戏了。

当然杂戏是他们的小目的,推销膏药赚钱才是他们的大目的。什么莽蛇大战,什么神鞭打报纸,什么口翻酒瓶……很是精彩!最让我中毒的是他们的推销术。

神水妙药他们端上来了,摸哪儿哪儿就舒服不疼。当他们第二次走过我面前时我轻轻的摸了一瓢,往额头、手腕、脚关节摸去,几分钟以后奇迹出现:真的手腕关节不疼了。他们又在吹了:今天多少钱都不卖,只送有缘人。

很多人往会痛的地方沾一下摸着,当他们走过我身旁时,我也轻轻的摸了一把。往手腕额头,手腕等多处摸去。

一会儿奇迹出现了,会痛的手腕关节真的不痛了。我忽然一想:母亲不是长年风湿骨痛,还有婆婆也老听她说:腰痛……我摸了摸口袋一分钱没带,只有一部手机。因为激动一直就不停的拍啊拍照啊照,早都自动关机了。

于是我轻轻的走过去问卖药的头儿:能不能帮我充电,我微信转钱你可以吗?头儿看了看我,接过我的手机帮我插上电充着。

终于有电了,我害怕没有卖了。于是要了一瓶,又要一瓶,又要一瓶……到最后我共要了六瓶。我想给母亲三瓶,婆婆三瓶。反正才二十元一瓶。

一会儿他们拿出了观音娘娘,又来卖项链了。十元一根,只送信佛之人、有缘之人。

八岁的儿子看后直说:迷信,迷糊的人们!

我忽然意识到,可能有点上当了。所以后面卖的什么东西跟我有缘我也不再激动了。

不过止今想起来特震撼他们的推销术,能让我这个推销忽悠别人的人中毒。

晚上回来得意的跟云要表扬,宣耀一番。他听后嘲笑我上当了。他说:师傅的妹夫就是走江湖卖膏药的,所谓的神水是放了麻醉剂的……

早上一觉醒来我还是觉得很神这水,当然最神的是让我佩服他们的推销术,能把我这忽悠部长忽悠上的超级技术,看来江湖真不浅啊!深奥深奥!真是藏龙卧虎啊!

楼门口的广告牌


也许我从未见过,但在记忆里,总有那么一块,被高高悬起,破旧的,正方形的广告牌。什么广告已记不起来,只想起是蓝色或是红色的。那破旧的方形,承载着我十余年的回忆。尽管我居住的城市在变,可是在我每次住的地方,小区入口处楼的拐角,总是若有若无的出现,那我记忆中的广告牌。

对记忆无法遏制的想念,是出于对现实的逃避。是啊,现实中那块广告牌很有可能从未出现过。但我宁可信其有。

小时候,每次走过这个拐角,总是伴随着风轻轻摇晃。没有节奏,只有时不时发出的吱吱声。我停下来抬头看他,他也静下来,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我猛低下头去,跑掉了。但他一直都在。

岁月如梭,那块牌子还算硬朗,只是有风吹过时,吱吱的声响愈发大了些。那声音像极了变声时的我,直撩人心,难受。

牌子的摇晃总是伴着风沙。小城风沙大,有时候出去都会感到黄黄的颗粒刮过你的肌肤,此时的牌子又多了轻微的啪啪声。在这三月的早晨,风沙中,在牌子的下方,有一只蜷在角落的慵懒的猫。

这黄色的世界持续的时间不会很长,但每年他都会来。当我坐在屋子里,看到窗外的树木在摇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我的楼门口的广告牌。那吱呀吱呀的摇晃,就像当时咿呀学语的我。吱呀吱呀的摇晃的,我的人生,就这么吱呀的过去。

我十余载的不断从那里走出,又十余载的从那里走入。在我看不见他时,他却能一直注视着我单薄的背影。有时风沙吹过,广告牌发出啪啪的叹息。有时风沙迷了眼,揉出泪来,我还在倔强的说我不伤心,背后,只有广告牌发出啪啪的叹息。

广告牌一直在吱呀吱呀的晃,我却一直沉默。我一直在想,广告牌是否对我说过,我可爱的少年啊,你为何如此沉默?因为我有一股淡淡的忧伤。我用沉默回答我最忠实的朋友。长辈说过,人这一生不能没有知心朋友。我庆幸我有。我最要好的朋友,陪我十余载的兄弟啊,你却只能孤单地挂在那里。在我所经历的记忆里,你是否一直存在?

树上的新芽还没有发出,落叶还没有落尽,一直随着三月的风在颤抖。我想落叶是不想终其生命吧。还在努力地抓紧树干给他带来的安全感。就像我那亲爱的广告牌一样,享受着空中的美好。不同的是,我的朋友还算余热锅硬朗,还能默默地在背后望着我,我去哪个地方,哪个城市。我那可怜的朋友,我没有钱给你做路费,所以我怕,怕他有一天不会跟我流浪,没有路费他可走不多远。

看着这树枝上的一切,我不禁打了个冷战,脑袋不由自主的突然抖动了一下,嘴唇被牙齿咬得深红。我猛然起身,顾不上穿大衣,一边拖着鞋,一边奔向小区楼门口。那随风摇晃的广告牌,还在吗?

20xx.3.3

恐怖广告牌


在路边有一块非常巨大的广告牌,足足有三层楼高的它上面每天不分日夜的闪烁着霓虹灯广告牌!

李凯是负责广告牌的工人,每天都需要定点来维修这块非常巨大的广告牌。

而这块广告牌也是这个地方的标志性建筑,每天都有不少的人挤在下面聊天跳舞,俨然是一个不要钱的灯光。

可是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情后这里再也没有人愿意呆在这里,因为这里每天都闹“鬼”!

事情还要从李凯那天维修时发生的事情说起。

原来那天李凯维修广告牌的时候听到在广告的顶端有人在哭,口中还说些什么话。

当时李凯非常的疑惑,要知道广告牌下的铁门平常都是锁着的,根本不可能有人能爬到广告牌的顶端啊。

当时李凯犹豫了一下便打算上去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是等到李凯爬到了广告牌的顶部后却发现有一个身穿红衣的女人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当时李凯想要出声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女人从楼上跳下去后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直到她摔在地上后李凯才感觉到一阵轻微的晃动。

李凯快速的跑到了边缘朝着下面看去才发现女人跳下去的时候砸到了一个人,但是此时周围却没有任何的一个人显得非常的诡异。

李凯想要赶快离开这个不祥之地,可是刚刚站起身的李凯突然感觉到有人抓着自己的衣领,可是周围却没有任何的人或物。

李凯猝不及防之下朝着外缘被拉去,伸手抓了半天的李凯没有抓到任何的东西摔了下去。

李凯死了,在一群跳广场舞的大妈面前掉了下去,没有人知道李凯怎么死的,后来维修公司的人判定是李凯自杀,因为现场没有任何他杀的迹象,更没有发现其他的人。

后来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但是每每有来这里维修的工人总能看到一个男人坐在广告牌上面哭,没有人知道他怎么上去的,更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哭……

还有那么一件事情也是发生在广告牌上面的。

记得那是一个晚上,李梅梅上完夜班走在回家的路上总觉得自己的身后仿佛跟着一个人一般,但是由于四周太过黑暗却看不清楚跟在自己身后的人到底是谁。

“噔噔噔噔噔!”李梅梅察觉到了身后的异常后便加快了速度朝着前面散发着亮光的广告牌走去。

快速的跑到了广告牌前面后李梅梅站立着朝着身后看去,可是此时站在灯光旁的她却发现自己来时的方向变得更加的黑暗。

“谁,谁在后面,你再不出来我就报警了。”李梅梅看到身后黑漆漆的地方大声的喊道。

可是等了一二分钟的李梅梅却发现没有任何人呆在这里,然而此时的李梅梅却感觉到身旁阴风阵阵根本不敢多待在这里一分钟。

李梅梅抬腿就朝着前面走去,可是就在李梅梅刚刚离开没有多久后突然在广告牌的照耀下出现了一个身穿黑衣的人站立在那里朝着李梅梅走去,只不过这些李梅梅却根本都没有察觉到。

“啪啪啪啪啪!”李梅梅走在昏暗的小巷内忍不住的心惊胆战着,身后不断地有脚步声传来,甚至一时间李梅梅听不清楚到底是有人跟在自己的身后,还是自己的脚步声回荡在小巷内。

李梅梅走了一会后突然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忍不住的转了个头后朝着身后看去,突然间李梅梅惊恐的叫了出来,原来他的身后那里还是空荡荡的小巷,在李梅梅的身后站着一个手持匕首的黑衣人在后面看着站在小巷中央的李梅梅。

“你……你是谁?”李梅梅看到了身后的男人后虽然感觉到惊恐但是还是强忍着心中的恐惧对着身后的黑影问道。

黑衣人隐没在黑暗中并没有说话,低着头的他头朝着李梅梅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的黑暗中,仿佛是木桩一般的一动不动。

“喂,你是干什么的。”李梅梅看到身后的黑影人没有动壮着胆子问道,李梅梅不经意间闪过一个想法,是不是自己看花眼了。

由于刚才猛地转过身子看到了一个黑影,说不定是自己看花眼了呢?李梅梅抱着怀疑的心态朝着黑暗处的黑影走去,每一步李梅梅都走的非常的缓慢,仿佛是过去了一个世纪一般李梅梅才走到了黑影人的身边,此时的李梅梅才发现原来是自己吓自己罢了,面前的那里是人,这分明是一副被丢在路边的衣架。

深出了一口气后李梅梅才打算转过身子赶快的离开这里,这里的一切实在是太过诡异了。可是就在李梅梅刚刚转过身子以后却突然觉得自己的腹部非常的疼痛,而也就在这时才看到面前竟然站着一个黑影人。

“额!”李梅梅口中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伸手朝着面前的黑影人抓去,可是只是在一瞬间李梅梅却感觉到自己的腹部中的匕首拔了出去。

李梅梅觉得自己的眼前开始发黑,没过多久后便觉得生命仿佛是在流失一半,随后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李梅梅死了,没人知道李梅梅怎么死的,但是当人们发现李梅梅的时候却发现她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伤口,只不过在李梅梅的口中多了一根电线,而那根电线正连接着不断闪烁着霓虹灯的彩色光芒……

百岁山广告里的凄美爱情故事


一直没看懂百岁山的广告,众人都纷纷表示:广告画面唯美、格调雅致,但是看不懂广告讲述的故事情节。没想到广告里讲诉的是这样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1650年,斯德哥尔摩的街头,52岁的笛卡尔邂逅了18岁的瑞典公主克里斯汀。那时,落魄、一文不名的笛卡尔过着乞讨的生活,全部的财产只有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衣服和随身所带的几本数学书籍。生xing清高的笛卡尔从不开口请求路人施舍,他只是默默地低头在纸上写写画画,潜心于他的数学世界。

一个宁静的午后,笛卡尔照例坐在街头,沐浴在阳光中研究数学问题,突然,有人来到他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在干什么呢?扭过头,笛卡尔看到一张年轻秀丽的脸庞,一双清澈的眼睛如湛蓝的湖水,楚楚动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她就是瑞典的小公主,国王最宠爱的女儿克里斯汀。

她蹲下身,拿过笛卡尔的数学书和草稿纸,和他交谈起来。言谈中,他发现这个小女孩思维敏捷,对数学有着浓厚的兴趣。

和女孩道别后,笛卡尔渐渐忘却了这件事,依旧每天坐在街头写写画画。几天后,他意外地接到通知,国王聘请他做小公主的数学老师,满心疑惑的笛卡尔跟随前来通知的侍卫一起来到皇宫,在会客厅等候的时候,他听到了从远处传来银铃般的笑声。转过身,他看到了前几天在街头偶遇的女孩子,慌忙中,他赶紧低头行礼。

从此,他便当上了公主的数学老师。公主的数学在笛卡尔的悉心指导下突飞猛进,他们之间也开始变得亲密起来。笛卡尔向她介绍了他研究的新领域直角坐标系。通过它,代数和几何可以结合起来,也就是日后笛卡尔创立的解析几何的雏形。在笛卡尔的带领下,克里斯汀走进了奇妙的坐标世界,她对曲线着了迷。每天的形影不离也使他们彼此产生了爱慕之心。

在瑞典这个浪漫的国度里,一段纯粹、美好的爱情悄然萌发。然而,没过多久,他们的恋情传到了国王的耳朵里,过往大怒,下令马上将笛卡尔处死。在克里斯汀的苦苦哀求下,国王将他放逐回国,公主被软禁在宫中。

当时,欧洲大陆正在流行黑死病。shenti孱弱的笛卡尔回到法国后不久,遍染上重病。在生命进入倒计时的那段日子,他日夜思念公主,每天坚持给她写信,盼望着她的回音。然而,这些信都被国王拦截下来,公主一直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

在笛卡尔给克里斯汀寄出第十三封信后,他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此时,被软禁在宫中的小公主依然徘徊在皇宫的走廊里,思念着远方的情人。

这最后的一封信上没有写一句话,只有一个方程式:r=a(1-sin)。

国王看不懂,以为这个方程里隐藏着两个人不可告人的秘密,遍把全城的数学家召集到皇宫,但是没有人能解开这个函数式。他不忍看着心爱的女儿每天闷闷不乐,便把这封信给了她。拿到信的克里斯汀欣喜若狂,她立即明白了恋人的意图,找来纸和笔,着手把方程图形画了出来,一颗心型图案出现在眼前,克里斯汀不禁流下感动的泪水,这条曲线就是著名的心形线。

国王去世后,克里斯汀继承王位,登基后,她便立刻派人去法国寻找心上人的下落,收到的却是笛卡尔去世的消息,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遗憾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7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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