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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归去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他乡的家也很温暖,灯火更加辉煌。可秋风起,总会浮起乡愁。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白天的热闹疯狂,都敌不过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一阵从窗户里吹进的寒凉。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窗外的灯光早已把月色驱除出了天空,只有锦绣绸缎般的繁华,看不到露珠在枯黄的草梗上凝成白霜。

我在文字里行走,直到某一段文字,触及了心灵的柔软之处,像云飘到了头顶,忍不住会抬头仰望,是什么遮蔽了天空。

归去来。离乡的人总要回家,不管是早还是迟;不管是生还是死;不管是身体还是灵魂。

在死亡之前,总是要扯出生命的源头,如果可以从容赴死,那么交代好桩桩件件。各种情感的纠葛理清,该还的还了,该清的清了。人过四十之后的每一天都在为生命的最后一刻,雕刻墓志铭。

归去,田园荒芜,胡不归。归去,已无自己的田园,一旦父母老去之后,就再无根基,回到故乡依然是浮萍。在家总不能呆的久长,要见的人见了,见一次就少一次,见一面就多几根白发和皱纹。要看的景看了,熟悉的景也渐渐变得陌生,曾经住过的房子,没了;曾经遮风挡雨的大树,没了;曾经汹涌的江河,浅了,如人肤浅浮躁的心思。渐渐不再适应故乡的气候,不适应尘土飞扬的道路,不适应冰冷刺骨的水龙头流出的水。只有满街的方言,热忱的音调暖着漂泊的心。

物资丰富的时代,城市和城市之间的差异已经越来越小。一些独特的物产也搭了火车,乘了飞机,去到四面八方。只有那当街的热腾腾的小吃,还吸引着归乡的人,可是为甚没了小时候的味道。

回乡,只剩一件事是必须全力以赴的,那就是陪白发苍苍的父母。人过中年,若还有父母可陪,那是大福之人。朋友在微信圈里晒一张照片,令人感动:幸福就是母亲在弹着琴,而我在洗刷刷。那个曾经懵懂无知,气得父母吐血的孩子,已经成熟如斯。在孩子叛逆的时候,付出的所有心血,都变成此刻的幸福温暖。或许这种幸福很短,但终究有此刻。刹那芳华,一秒永恒。

陪伴父母的日子只剩很短很短。异乡有了自己的家,事业或者工作。父母不能也像你一样迁徙,他们比你更眷恋脚下这片土地。于是,心就被割裂成两半,一半在他乡,一半在故乡。

他乡的家也很温暖,灯火更加辉煌。可秋风起,总会浮起乡愁。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白天的热闹疯狂,都敌不过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一阵从窗户里吹进的寒凉。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窗外的灯光早已把月色驱除出了天空,只有锦绣绸缎般的繁华,看不到露珠在枯黄的草梗上凝成白霜。

岁末,异乡人相见总要问:回家吗,回家过年吗?

回,已经订了动车票了。

动车票没了,只好订机票。孩子一年只能见一次老人,怎么也得回去。

自己开车回去呢,希望不要堵在高速路上。

虽然各有各的心思,但所有的心思都围绕着回家这两个字。

及至启程了,回家了,那兴奋之情在看到家的那一刻,达到顶峰。我回来了。三岁的孩子在村口等三十三岁的父亲,年过七十的老父倚门等待四十岁的儿子,各种各样相逢的场景一再地上演。

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为了回家那一刻的热泪满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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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难归去


回忆逐渐被风化了,只在时光的角落留下模糊不清的倩影。

纵然是与那天一般无二的荷花,纵然是一片碧绿倒映天地,纵然理所当然的觉得永远也不会忘记,现在才发现只是我一厢情愿罢了。所以究竟是什么时候呢,是一年前,还是两年前,还是更为久远的过去?时间以我不曾察觉的速度近乎恐怖的流逝着,全然不在乎拼命认为仍然记得的我的执念。

却在念念不忘中,忘记了一切。

却在热切期盼中,心逐渐冷却。

却在寂寞如雪中,一个人行远。

若是时光如流水般轻轻可以拨转,若是仍在从前我一定会紧紧抓住梦幻的一隅。我意空踌躇。再也不会有所期盼,就是这样看看,然后悄然转身,背对着一世繁华灯火流转。我独自幽叹故人心易变,却不知等闲变却故人心。到底是谁心易老乎?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你却说是相忘于江湖不如相濡以沫。

我也就这样一言不发的看着,悄然转身。若是相忘于江湖,定然最好不过。谁都是这漫漫红尘的一场过客,谁都察觉终究不会在这世上留下一丝痕迹,谁都曾凭栏太息言说艰难苦恨繁霜鬓、不若归去,可是谁都没有放弃,咬咬牙背起羁绊走遍是。

所以我们在遗忘中变却着,面目全非得认不出过去的自己。

我说是不若归去,又心知归去难兮。

又回到这天的荷影翩然,水天一色。微风拂面,似水无言。碧叶随风飘摇,点缀着的是似洗的荷花。我装作故地重游,却又忘记了何时曾与这荷相遇?

向天边望去,似乎有大片乌云沉重地挤压着,在天边扭曲着低吼。不知为何又吟起那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若是相忘于江湖,那定然最好不过。因为我们都是要成长的,而成长是故人心易变。

我说不如归去,自己却先背起一切羁绊,努力承担着孤独和责任,努力而慢慢不知不觉的蜕变着。

归去难兮。定然不再来。

归来又归去的远方


远方,从来都是一个陌生概念,我们习惯性地视家园与故土为远方,但在一个充斥改变的乱世,我们就像浮萍一般游离于世间,任何心中的远方都是聊以慰藉余生的寄托。从来没有一个远方能占据我们全部生命,但人心肝的3/4会被时间左右因而恋上名叫家的远方, 在归来又归去的反复中,恐怕也只有回家的路是完全属于我们的。

自从长大到可以爱的时候,每个人心中都对过年有各自的心结,有的人期待,有的人恐惧,有的人喜悦,有的人埋怨,我们毕竟要从一个远方跳跃到经历过时间征服的另一个远方,再土。人类在经历过无数时间所造就的错过与失去后,远方或许再也没有故人的消息传来,也不会再有我们心心念念的当初,可所有人难敌春节的召唤,终将踏上一场归向远方的旅途。

一年又一年,远方已是故乡,我只知道在那里有人在等我,我不是抱着归心似箭的心情归来,在这场总有终点的旅途中,我的心在重复上演着归来又归去的故事,我是沉迷在自己的不甘心中,还是真的把这个远方当做直教人生死相许的另一半。这有点矛盾啊,当下的我在过年归去故土,岂不是辜负了我耗尽一年时光在异域他乡建立起的远方?

这就是人类最大的难题,明明不可能拥有所有,却偏偏想要占据一切。取舍,不应该是我们的勇气吗?不懂取舍的我们之后用辜负把责任推卸,远方不是因为时间带来的许久不见而流失的,而是我们用时间之利刃伤害远方。比归来更应珍视的是在这旅途中对远方深深的敬畏与尊重。我开着电动汽车回家过年,马路上空荡荡的,满载着一年丰收喜悦的我对即将到来的远方并不是天大的事,相反地,我才发觉最令人舒畅的感觉不是团结,而是自由。

这些生命的风景或许也是我朝朝暮暮的远方,它们不会像我习惯的风景那样变换,因为它们太匆匆,匆匆到我只能记住它们的真实,不会尝试去懂得它们的内涵,这样也好,最美的人生只如初见。当车子行在静静的小道上,两边是高高的树林,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洁净地印在玻璃上,铺天盖地的宁静与简单向我的眼与心袭来,这种单纯又不需要点缀的美景在故乡中也定能见到,只是走过了那么多沧桑岁月,陌生也变得熟悉,简单也变得复杂了。我觉得自己好肤浅,只是因为那种习惯后的不习惯,想要毁去我此刻的人生,等到我把这些相见不相识的风景看透,我还会在重复此种抗拒。

留情容易守情难,生命最初的感觉是需要,长大之后的我们更多的是选择分享,我们打造了一个又一个远方为分享制造羁绊,也只有当我一个人平静地开着电动汽车,我才能忆得起当初。没想到,我最珍惜的是无所事事的闲适慵懒,而不是分享悲伤与喜悦的百味杂陈。远方我待得太久了,也只有在这归来又归去的间隙中找回那不被情怀左右的人生。可是,无论怎么说,我已经习惯了这个人情世故的世界,而这个世界也显然不会放过我的。尽管是有了人生才有了爱,但活下来最伟大的趣味是爱与被爱。远方或许会提供一个既有爱,又有人生的仙境,但是,我们早晚会明白这样的地方是天堂。

归来又归去,把人的矛盾推向顶峰,当我沉迷在路上唯美又真实的风景,我不禁遐想,人总有自私和伟大的瞬间,这些都已经成为了人性的本能,把责任与享受一齐当作需要。当然,我可以让车慢慢地行走来获得更多的美好回忆,但人世间有很多诱惑,包括梦想、团圆,就像是象征着和谐的春节,还是会催促我尽快结束这些归来归去的时光,抵达我与这个世界共同希冀的远方。

何必去远方?因为这个世界除了自己,几乎全是远方,而我归来又归去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平衡。有的时候这样做真的很累,几乎是要把自己与世界一起扛在肩上,可那又如何呢?人就算真的学会了舍弃,人的本能也会教我们在往后的日子里把过的一切重拾。

等风来,来跟风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等风来,来跟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等风来,来跟风

九十年代初期时,我所在的偏远的农村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你看,原来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是穿着朴实,打扮淳朴,一看都是一种淳朴村妇的打扮。可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花姐的女人给改变了。

花姐是一个穿着时髦、打扮艳丽的中年妇女,画着浓浓的妆,抹着红红的口红。打着以收购一种村里的亚麻为主,给出的价钱竟然是当地收购价格的两倍,村里的人不相信,最后,花姐收购了老王家的全部亚麻,却悄无声息地走了。临走时,留下了一瓶口红给了老王的女儿小王。

小王在不经意时也学着花姐的样子,对照镜子抹了口红,化了很淡,但是却是由原来黄皮肤色的嘴巴变成了红红的嘴唇,村里的大姑娘们见了,都争着要给自己抺口红,一时间,老人也管不住,谁让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呢?

花姐第二次来的时候,再也不收购亚麻了,而是带着大量的口红和胭脂等女性化妆品前来,一时间,就被小村的女人们抢购一空,大家这才恍然大悟,这才是花姐真正的生意啊。

花姐的生意改变了村里大姑娘小媳妇的容颜,也向着城里人看齐了一步。放到现在,涂胭抺粉再也不是新鲜事了。当前,国家改革开放的集结号吹响了四十年,我那偏远的乡村也是跟随着时代的风声,快速的修路建桥,把村里的原生态的农产品源源不断地卖往外面,也换来了小村村民的整体富裕,我所在的小村,也在追随碰上时代的风声,向着文明社会大踏步的迈进。

味来


我想,一个人能看到这世间的万物,不光是用眼睛,还可以用一颗心,纯净的心灵。

——阿希

我想,一个人能闻到万物独一的味道,不光是用鼻子,还可以用一双眼睛,注视着心爱之物的眼睛。

——阿瑜

天气不算糟,阳光零零星星地在树叶间洒落,看去,仿佛渡了一层纱,斑驳的光影投射在阿瑜的脸上,她的五官很好看,可独独眼睛是空洞的,即使上天夺去了她欣赏美的权力,但嘴角的微笑还是可以看出她不错的心情,一条导盲犬引着她,有神的眼睛似乎要将主人带到光明幸福的地方,金色的毛发在光影中显得越发光亮。

阿希关注她很久了,每每下班回到家,总爱从那扇窗看去,见到她的身影嘴角竟会扬起。春天,公园里那棵广玉兰开了,她看不见,却也能笑着寻到;夏天,空气弥漫了青草被阳光洗礼的馨香,她很喜欢着着她那条素色的长裙坐在草地上,一下一下的轻抚那只温顺的导盲犬,或者时不时对着它说话......她总乐此不疲。他好奇,这样一个女生。

夏天的雨,毫无征兆的来了,一滴一滴,拍打着窗,他透过窗看到了她,仍笑着,淋着雨。浑然不知风雨的残暴。她伸出手,感受雨水亲吻肌肤的感觉。阿希看着渐渐模糊的窗户,叹了口气,拾起门边的伞便跑出去。

他到了,那片曾有她的草地,却不见她的身影。

她喜欢静静的站在那里,那天,他走到了那里,因为一个借口,催问文章。没错,他是一个编辑,她,是一个自由的写手。或许在冥冥之中,他们已经是很熟悉的人了,可是,她却从来没有和他见过面。

“阿瑜。”他唤出了他在心里叫过许多遍的名字。

“起风了呢。”她不知道是否听到了他的呼唤,自顾的说出了一句话。

起风了,风让她的长裙舞动着,拨弄着她的长发。也吹拂着他的心。

去来


妈妈,我突然间想起了趴在你的身上讨奶吃时的味道,你咀嚼过的花生的浆液的味道,还有那些夏天的风里用洗衣粉洗干净的湿着的床单晾在竹竿上的味道白柘

1979年,西南某省,群山深处。

拉着大轴线缆的解放卡车从碎石子满地的山坡公路上小心翼翼地滑下来,车头对着的方向,驾驶室里的人正可以居高临下俯瞰山洼间豁然出现的那片层层叠叠的白色房屋。

那是一座县城,安详静寂地躺在群山相连处最深的一道沟壑里。

因为总要借着山势修起来,那些挨在一起的灰瓦屋顶的房子看起来就像是一排压着一排。

街道上的房子通常拢共只有一层,间或有两层,从河的这头看过去,竟然一目了然。

傍晚将至,有一些屋子的窗户里已经透出了橘黄的灯光。

一层淡蓝的烟雾,从河边的卵石滩上漫起来,空气里,传来了远处那些白房子里的人家烧柴火煮饭的气味。

不转过那么多的山,外来的人一定想象不到,这儿还有这么一座人口密集的县城。

就比如,坐在驾驶室里的两个人中的一个扎了两条羊角辫的女孩儿,正坐直了身子,想努力看清楚那些白房子的样子。

而炊烟的柴火味儿,也让她感到肚子饿了。

只是,还要过了河,解放车才算真正的开进了县城里。

让她庆幸的是,前方下面的不远处有一座看起来挺特别的小桥跨在这时候有些昏暗的小河之上。

她爸刚才说,平时,那下头的河水还是清澈见底的,水很凉,也有鱼。

这座桥,是她在另外的地方都很少见到的,有很多钢架的桥。

嗯,应该是她第一次见。

只是坑洼不平的桥面上只能同时通过两辆汽车,一辆来的,一辆去的。

汽车在中间走,铺了石板稍微抬高的两侧是供行人和所有必须推着过河的其他车辆走的。

跪坐在副驾座位上的女孩儿,趴在车窗户里,看到一个老头赶的驴正停在来来往往打着盘头或者背着背篼的行人中间拉屎。

那边还有一座桥。慢慢开车过桥的男人抬手一指。

她又转头看那不远处的另外一座桥,很明显比这座普通太多,而且看起来只能过一辆大卡车。

妈妈在等我们回家。开车的男人盯着前面的路说,等到了家,就可以吃饭了。

女孩儿点点头,羊角辫晃荡两下。

方才,她确实想起了方酥饼子的味道,酥脆饼皮上烤焦的芝麻,咬在牙齿间轻轻爆开,还有香软的一层层饼子里那些微的椒盐味

如果是在老家,这个时候,喝茶回家的公公已经拄着拐杖从另外一座小桥上慢慢朝家走回来了。

过了那座被无数人用脚底磨穿了好几个窟窿的铁皮小桥,再爬一道又长又缓的土坡,她的公公,就拄着竹杖脚步蹒跚地朝她走过来,然后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个包在纸里揣了一路还温热着的方酥饼子

想罢了方酥饼子和公公,她又想她的外婆了。这个时候,老太太已经做好饭摆好了桌子,她应该端了那条小板凳坐在街沿边的自家屋檐下,等着其他人回来吃饭。

然而,她也想她的妈妈。

其实以前她也不会多么想。

只是每一次,妈妈从这个不可想象的遥远地方,带着漂亮的新衣服,或者好吃的东西回去,再离开的时候,她就会特别特别的想她了。

现在,她穿着她最好看的水红色有银丝线的衣服,衣服上有水果糖一样好看的玫红色塑料纽扣,胸口还绣了一排花。

她坐在爸爸开着的大卡车里头,就要去爸爸妈妈的家了。

她叫白柘,今年,四岁半,老家在桑城。

她认识外婆住在县城南门外小板桥的家,也可以独自一个人穿过整个县城,走路到婆婆住在北门大街王家院坝里的家。

她自己穿衣梳头上幼儿园。

她从来不尿床。

她拿五分钱可以买一个方酥饼子,拿三分钱可以买一个白糖包子。她会数数,也晓得糖包子虽好吃却不划算,并不如方酥饼子一个可以吃很久。

她记得爸爸的名字叫白崇今,妈妈的名字叫黄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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