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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茗就如同她的名字一般,带给人以清幽宁静的感觉。本来有些浮躁的心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竟是出奇地平静了下来。

岁月仿佛在她身上以极慢的速度流逝着,或者是偏爱,不忍剥夺去这样一个女子的年华,所以才未留下一丝痕迹。

很难相信,这么一个令人惊艳的女子,竟已活了将近半个世纪。

“可以开始了么?”她对我盈盈一笑,声音空灵得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

我收起了失态之色,急忙道:“可以,随时都可以。”

她有些诧异地说,“你怎么连纸笔都不用?”

“习惯了,我记得住。”

她了然微笑,没了开始的拘谨,“我的故事可是很长的。”

我恍了神,忘却了答话。她也不恼,起身为我倒了杯茶。

就那斟茶的动作都像是演练了千百遍,优雅至极,挑不出一丝错处。我看到她露出衣袖的纤细皓腕上隐现出一根红绳,无丁点坠饰,倒是有些奇怪。就绳子的磨损程度来看,想来是伴她有些许年头了。我用手指摩挲着杯壁的雕文,并没有急着饮茶,任其发散出的清香随着白雾弥漫在空气中。

“说一说你的事吧。”

她抿了一口茶,双眸透出无尽的苍凉。我想这才是她本应有的神色。一个在风尘俗世中辗转了数年,看遍世间悲欢离合的女子该有的怅惘神色,沉淀了情爱,沉淀了一切。

“你是第一个愿意听我讲往事的人。”

“荣幸之至。”

“我十六岁那年,被我爹卖给了财主做妾,刚过门那财主就死了。主家的人说我晦气,便将我打发到了这儿。”

“你在风月楼待到现在?”我有些质疑道。

“嗯,如你所见。”她牵强地笑了笑,却扯不动嘴角。

“这可不是我想听到的故事啊。”

“骗你的。有段时间,我和他在一起。”说起那个‘他’,清茗的眸子愈发暗淡了。

“哪个他?”

“不记得了。只知道众人都叫他南王,我也就跟着叫了。过了这么些年,连他的样子都忘的差不多了。不过我还记得那些往事,人越老啊就越想着过去,我天天晚上都会梦见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一天天的,每一个细节都那么清晰,却偏偏记不起他的样子。这或许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她的目光变得迷离,向是突然陷入了久远的回忆。

待到一炷香将要燃尽时,她才继续说道,“我初到风月的时候,一直想着逃跑,不肯接客。有一次被抓回来,腿都差点被打断了。他们看我性子太烈,决定先关我一阵子,断了饮食,直到我去求着接客为止,青楼惯用的伎俩。就在我饿得天昏地暗,快要死了的时候,他为我赎身,将我带回了王府,每天好吃好喝地侍候着,就像府里的小姐一样。

但我一点也不开心,一点儿也不。因为他从未给过我名分,哪怕是个妾。我知道平时那些恭维我的下人背地里是多么瞧不起我。我并不是没有骨气,也想过要离开,可我能去哪儿呢?天下那么大,我却无处安家......”

我静默,注视着她的眼神多了几分探究。

她顿了顿,低首轻笑道,“骗不过你呐。其实是我舍不得离开他。即便是知道他早有婚约,即便是他许了那女子一生一世一双人。但我还有机会不是么?那女人在大婚之夜跟别人跑了,这样不洁的女子怎么配得上他啊!又有什么资格让他一等就是三年啊!只要她不回来,他就不会离开我。呵,当初天真的我,就是这样想的。”我看到清茗握着茶杯的手指关节都泛白了,紧咬着下唇,似是在极力隐忍着什么。

过了良久,在我以为她不愿再说下去的时候,她开口了,声音很平静,但我却从中听出了一丝克制与忍耐。“也许最怕什么就会来什么。又过了几年,那女人回来了,带着一个痴傻孩子,又回来找他了。我原以为心性高傲的他根本无法容忍,一定会将那女人赶出帝都。可我发现自己还是不够了解他,他还是履行了诺言,和她成婚了。多么可笑啊,我陪在他身边那么久,原来只是在陪他等待那个同样高傲自负的女子回头,顺便见证他们之间的爱情开花......

在他们大婚的前一天,他来看过我,这是那人回来后他第一次见我,喝得烂醉。他用那双因常年练剑而布满老茧的大手抚摸着我的脸,一遍又一遍,宠溺的眼神让我觉得他在透过我看另一个人。

他喃喃道,‘你那么像她,怎么就不是她呢?’

那一瞬间,我感觉整个人都被抽空了。

我鬼使神差的开口道,‘不累么?’

他收回了醉态,狭长的眼眸变得清明无比。果然是在试探我。

我苦笑着看向他,‘那么久,你也没有信过我。终日猜忌着,不累么?和同样高傲不羁的人生活一辈子,没有挽留,没有退让,不累么?’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留恋地离开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轻轻地开口道:‘男人都那么贱么?对倒贴的东西从来不屑一顾。’

他的脚步停滞了一秒,随后阔步踏出了院落。

他们成婚后,就再也没人想起过我。我被遗忘在王府的一方小院落内,自生自灭。春来秋去,我就守着院子里一棵永远不会开花的梨树,然后告诉自己,等到它开花了,他就来了。多傻的寄托啊......”她自嘲地说道。

茶香仍是如此浓郁,甚至更甚起初。这才是清茗茶的本性吧。可惜急于品尝的人永远不会发现。但我并不喜这香气,味道变了,本质也变了。所谓‘清茗’,原来是营造来欺骗世人的假象。

彻悟后,对这茶竟是起了厌恶之心,我将它一口饮尽,还没来得及回味便已尽数入喉,唇齿间残余这一抹苦涩。

清茗怔怔地看着我道,“我倒是不知公子是不会饮茶之人。”

我有些冷硬地说道,“鱼目混珠的东西,我一向不懂品味。”

她皱起好看的柳眉,双颊因薄怒染上一层绯红,“公子这话清茗可就听不明白了。”

“杜撰的卑劣故事,恕我不懂欣赏。”我淡淡瞥了她一眼,拂袖离去。

“听故事中途退场可不是个礼貌的行为。”她清冷的声音令我的脚步一滞。

我问,还有听的必要吗?

她说,不妨先讲讲你所了解的事实。

大约是十七年前吧,我随商队游历到邺城,在那里遇见了一个如蔷薇般绚丽的女子。

我说的不是她的外貌,单从脸来看,她长得十分恐怖,白皙的皮肤上布满绿豆大小的红疹子,右脸侧有一块黑色的烙印,应该是被人烙上了什么字,结果她狠心地烙了更大的一块,将字抹去,那张脸也变得越发吓人。

我指

的,是她仿佛与生俱来的张扬的气质。

不同于清茗的如莲淡雅,她给人的是一种狂妄肆意的美,犹如在锋利的刀尖上舞蹈,步步都是泣血的涅槃,踏上这样的道路,或许是一时兴起,可她从不畏惧,将生命视作冒险,红衣飞扬,用鲜血淋漓的双足舞一曲倾城。

这样耀眼的她,很容易让人自然而然地忽视她外表的不足。

不过她也从来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外貌,素面朝天,头发高高地束起,干净利落,不会去刻意掩饰些什么。

照她的话来讲就是:我自己的脸,我和我爱的人不嫌弃就好了,何必在意别人的眼光,他们的厌恶也动摇不了我的世界。

她的这句话,让我的心突兀地停了一秒,然后跳得更快了。在她看来随意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一生,我没有随商队回去,而是在邺城停留了两年。

与她深交后我才发现,她早已是涅磐重生的凤凰,却甘愿为了某人自断双翼,成为一株傲然立于风沙中的野蔷薇,无人问津。

可能是因为许久没人搭理她,她特别喜欢同我讲洛城的事,洛城的人。最多听她提起过的,是两个人,一个是清茗,一个是南王。

我也是因为她的描述,才对洛城起了往慕之心,几经辗转,来到了这儿。

我问她的名字,她反问我重要吗?我愣了一下,说只是方便称呼。

她让我叫她邺城。我问怎么和地名一样,她说这样你以后看到或者回来就会记起我。

简简单单的理由,却令我心中泛酸,像她这样该浪迹天涯的女子,被限于这一方土地,本应是寂寞的。

世人都道是邺城负了南王,却无人知晓她为南王付出了多少才能够在最后伤得那样深。

邺城遇上南王的时候,她还是左相之女,一袭红衣艳绝洛城;他只是一介潦倒书生,为衣食谋生。

一场无意间的邂逅,让他们有了交集。

邺城痴迷于南王的如玉温雅,南王利用左相的权倾朝野。

最后,南王赢了,扳倒了左相,成为唯一一个外姓王爷,尊享无上荣耀。

左相之死株连九族,唯独邺城活了下来。

可那又能怎样,她已是一个千古罪人了,为一己执念害了所有的亲人。

她后悔自己没有听信父亲的劝告,留心身边人。可她不恨他,一点也不。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不仅是在皇宫中的生存之道,官场上也是一样的。

南王为了自己,本就是没错的,怪只怪她太过确信他们之间的感情,赌错了而已。

他最后留她一命,还是对她起了恻隐之心的吧,不管是出于愧疚亦或是怜悯,邺城都不恨他了。

至少这样还能证明,她所付出的,真的撼动过他的心,她,还是存在过他的心里,哪怕只是一小角也好。南王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温柔相待,可他越是对她好,她就越是莫名的心慌,她怕他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弥补她。

她想,最后能为他做的,便是用自己早已残败不堪的名声,为他换来一个痴情的口碑罢。

于是,她逃婚了,逃到了邺城。

她曾和南王说过,最想去邺城看雪景,因为洛城从未下过雪。

如果南王有心寻她的话,一定会去邺城的。

倘若他真心在乎过她的话。

可南王没有来寻她,她也不曾离开邺城半步。M.qg13.Com

他盼她回头,她待他追寻。

同样高傲的心性,早就注定了他们不适合对方,没有一方退让的感情,只会两败俱伤。

她已经不记得看过几场邺城的雪了,从新奇到麻木的过程其实很漫长,也很短暂。

我知道,她会一直这么等下去,与漫天雪花相伴,直到青丝尽白发。

“据我所知,她现在还在邺城。”我看着清茗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莫名感到畅快。

“虽然她过去的故事里,从来没出现过你,但我却经常听她提起你。清茗,你究竟为何恨她入骨,需要我说么?”我讥讽地对她说道,语气尽是鄙夷,最初的好感早已消失殆尽了。

她身形一晃,扶住了桌子。

我没有管她,自顾自地说道,“清茗,你是被南王赎回府的,但你就没有想过这么冷血无情的人为何会对你起了怜惜之情么?呵,恐怕你早就知道了吧。左相的私生女,邺城查到这件事后,你是她唯一的亲人了。

所以她求南王把你带回了王府,她怕你对她有偏见,就没有告诉你实情。

那时,邺城根本没有离开南王,可你爱上了南王,为了得到他,你不择手段,散播谣言,让邺城误会南王对她好只是因为愧疚。邺城逃婚后,你更是骗南王往相反的方向寻找她,害得这对有情人此生不复相见!”

她的脸色惨白已近乎透明,颤抖着的手指着我:“你...你...怎么会知道的?”

“我在洛城的这些年就是为了替邺城查明真相。

清茗,邺城有什么对不起你的,你要这么伤害她?甚至在她离开后还要散播谣言诋毁她,把自己塑造得那么高洁美好!”我愤怒地看着她,袖下的拳头紧紧地握着。

清茗突然轻笑了一声,“呵。你要是查明了真相,为何不去告诉她呢?”

我愣了愣,低眸敛去了抑制不住的悲痛,道出了事实,“她早就死了......我之前那么说是在试探你。”

她红了眼眶,脸上露出痴狂的笑容,“死的好,死的真好!从小她就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那份殊宠,她是左相嫡女,我却只能流落风尘。你又知道些什么呢......是我先爱上他的,我比那个贱人早了很久就爱上他了,可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出双入对,看着我爱的人攀附着她远去,爬上那个万人之上的高位。

可有人在乎过我为他等了多久吗?与她相比,我永远都卑微到了尘埃,哪怕是在别人的回忆里......”

我静静地看着眼前泪流满面的女子,勾起自嘲的嘴角,缓步退出厢房。

这个故事,耗费了我十几年的光阴去寻找真相,最后得到的结果令我失望至极。

从不同角度看,谁都没有错。不管是邺城,南王,清茗,他们都有着自己的那份偏执,都不肯退却一步。难道在爱情里,根本没有对错之分么?那么我这些年究竟寻到了些什么呢?没有对错的感情啊,真是让人捉摸不定。

我撑着素伞走在雪花飞舞的长街上,白雪皑皑的远方,我仿佛又见到了那个红衣倾城的身影。

邺城,你走后,洛城下雪了,每年都有。是你回来了么?余生,我会代你走遍大江南北,看遍这世间你未见的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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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荷


又是一季飘雪时节,雪未至,心先冷,纵是烟雨江南,也无法挥去我心里那抹淡淡的哀愁,伫立楼台,目送斜栏人远,江上烟寒,心底滋长出一种美丽的思念,夹杂着点点忧伤,浸染了我微颤的笔尖,轻描重写一卷女儿心事,如清荷般的你,雅致淡泊,情意自在心间。

我爱莲,已是众所周知的事,然我更爱那莲一样的女子,怜那朵莲背后的心事,只因为莲,所以懂得,因为懂得,所以相惜。

莲,不媚不妖,嫣然而生,亭亭玉立,惊艳于世。莲之美,世人惊叹,莲之洁,世人称赞,莲之雅,世人描绘,莲之心,世人孰懂?

荷莲本一体,万象皆有根。我曾写过荷一样的女子,如今看来,她更适合百合,善良无邪,而你才是清荷,我心中的清荷。我心中的荷是优雅的,她身上有淡淡的清香,不仅仅代表善良,还有那股与世无争却又不轻不薄的气质,太过浓烈,会灼伤他人,太过淡漠,会冷却自己,不来不去,不冷不热,安暖相知,唯荷自持。

爱荷,爱她的真。

也许同为莲心女子,人群中只一眼便懂得,心与心的靠近,结下了一段金兰之缘。不轻易对谁交心,一旦倾心便是永远,你如此,我亦如此,常常独自冥思,不禁感叹:世界这么大,你和我遇见,该是前生种下的因,今世尝得的果吧,不然,怎会于千万人之中,你瞥见令你心疼的我,我识得令我钟情的你?我坚信着,有缘的人终会相遇,哪怕天地再宽广,只需一个转身的距离,我就会出现在你身旁,一眸便爱上,没有理由,没有界限。

爱荷,爱她的暖。

依旧记得,我们相遇是在那个春暖花开的季节,那是人间四月天,花开得正艳,我笑得很甜。那年四月是我度过的最幸福的时光,收获了倍受宠爱的甜蜜,遇见了久别重逢的你,我像是一个高贵的公主,集万千恩宠于一身,尽情徜徉在我天真烂漫的花季,享受生命的恩赐。你说,愿做一个温暖的女子,带给他人快乐的同时,温暖自己,在我心里,你就是那朵明媚的花儿,开在我的心头,嫣然成海,每念起,清香盈袖,微笑向暖。

爱荷,爱她的心。

去年生日,收到了你的一篇小字,我循迹而去,那是我们的第一次交流,虽不清楚你是何时成为的我的好友。轻点开来,并无精致之感,简单的信纸铺设的短篇,排版也并不十分明了,音乐也不会设置自动播放,然而,一眼读完,仅是短短百字,已是令我怦然心动,我不是个容易动心的人,感动是另一回事,但这字里行间的情意,跃然纸上,顷刻融化了我一固清淡的心。她说,我的身体总是不好,令人很是挂心,我的心情总是不悦,令人很是疼心,甚至平日里说说里的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在你提及之下,教我不禁动容,这需要多么用心的关注才融入在这看似无奇的嘘寒问暖之中。她说,我是令人怜爱的女子,一眼便喜欢,自此我的眼中多了一个你,原来爱一直在身边,我从不曾留意,幸好,时光走远了,我一回眸,你还在。

时常,静下心来,脑海中思绪万千,绵绵不休。我想,我是何其幸运,拥有这坚如磐石纯如水晶般的爱,细数自己,说不出哪里好,但偏偏是你心里最牵挂的人儿,这许就是世间的缘分,冥冥中自有注定。

有时,我想去看你,并不那么强烈,因为你在我心,无论天涯咫尺。这一刻,我在天涯边念你,下一秒,我在眼前望你,只需一程山水的距离,心与心从未远离。你对我的好,已在我心底深种,你给我的爱,在我的脑海扎根,无论花开还是飘雪,心底都有一朵花儿,叫做珍惜。

这片红尘,你本是风淡云轻的女子,婉约而来,只为守一方云水,候一怀温暖,然而,你遇见我,又注定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情节,演绎出一幕幕悲欢离合,无论我是舞台上的光鲜亮丽抑或台下的失魂黯然,你始终守护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给予最深的关注。我悲时向你诉,你说你一直在;我痛时对你哭,你说你永远不会离开;我生病时,你急坏了心愁乱了神,四处为我张罗前后;我沉默时,你不言她不语,寂静守候;我被诋毁时,你说不允许任何人这样地说我用咱姐的话说:你一动,她就乱了方寸,你一悲,她就一心疼爱,你一有事,她就忙前忙后,哪怕是你犯了错,她也会说,没事,你犯了错也永远是我们最疼爱的妹妹,而后,我无言了,暗自落泪了,相识以来,彼此拥有的是满心的暖,第一次为此流泪,为我们的感情深深地愧疚而又护之不及。我似一个懵懂的小孩,让你疼爱让你忧,让你费尽心思又满怀牵动,此时无声胜有声,都化作我一心的千丝万缕,回想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你就是我的亲人,我至爱的人啊

我的荷塘月色,此生有你,何足幸矣,你为荷,我是月,她是那一池碧水,相融相依。

此生,你是荷,我就是莲,相依相偎,同生一片水,共沐一朵云,携手在红尘深处,默然相伴,寂静欢喜。

此生,我是莲,她就是水,我中有她,她中有我,相亲相生,不弃不离,风姿摇曳,心随你动。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处神秘园,那是不为人知的净地,有无法言说的光景,有悄然种下的菩提,有难以启齿的脆弱,有生命之重的温馨。

一声姐,一辈子。灵有花瓣,琴有寒玉,我有你

此生,你是荷一般的女子,我是爱莲之人,将你深深藏在眼眸里,望穿秋水。

此生,她是海一样的女子,我是恋海之人,将她深深放在灵魂里,共看潮汐。

若有一天,我收拾起最幸福的样子,定与你见证岁月最好的归依。那些暖,时光会记得,而你,我会记起

清欢


窗外是七月流火的天,带着淡淡的凉,有些青黛色的优伤,蜿蜒出如水的温柔,明净而悠扬。

花格窗子斑驳着小城特有的古朴,古朴中不言而喻的沧桑。清欢用木制的簪子挽起头发,穿纯白的木棉裙,上面是大片大片盛开的木槿花,浅淡中燃烧着热烈的希望。

清欢是一个沉默而倔强的女孩,温柔的眉眼,朴素的面容,渗透着一股明澈的气质。每天每天,她安静地生活,安静如空气,消融在小城的角落。

曾经的清欢,不是这样温婉,却了无生机的。记忆随小城流水缓缓铺陈,一点清泪。顾清欢,曾是小城家喻户晓的人物,不因才,不因淑,只因她的张扬,肆无忌惮的张扬。是的,清欢是小城有名的不良少女,红色挑染的头发,黑色紧身的短裙,以及目空一切的骄傲。小城的人,都远远避开顾清欢。家长常对孩子说的话是:离顾清欢远点,千万别和她一样。顾清欢似乎是没心没肺的,她一个人住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小小的院落,遍生的青苔,破败零落。她一个人,似乎有记忆开始,她就是一个人,慢慢习惯孤独的滋味。她的张扬,是那样苍白,用心看,掩不了内心的空洞和无奈。清欢十七岁,小城的人,没有人懂她。

打马而过游子,有一天来了碎叶城,来到了顾清欢的眸中。向安墨第一次遇见顾清欢,清欢正蹲在屋角,温柔地抚摸一只流浪猫。很久以后,向安墨说,清欢那无邪的眸,一瞬间击中了他的心房,泛起醉人的涟漪。向安墨没有听小城人的劝说,整天整天地和顾清欢呆在一起。一开始,清欢冷漠地无视他,十七年孤独的印记,已镌刻进骨髓,舍弃,便是切肤断骨的疼。直到那一次,向安墨抓着清欢的手,无奈地呢喃,顾清欢,我和你是一样的人。清欢惊征,凝视着眼前总是穿白衣,儒雅,不染纤尘的少年,忽然就懂了,他们,本是一样的人。那以后,清欢蓄了黑发,换上了木棉裙,弃了张扬,有浅淡的温婉,眸中是三月阳春的生机。只因,顾清欢,有了向安墨,有了年少的欢喜。

好景良辰,终究是丢失了。游子终究是过客,而向安墨,终究不会为了顾清欢而停留。向安墨走的时候,清华挽了头发,没有去送。耳边始终是向安墨的话,清欢,好好照顾自己。清欢,我会记得碎叶,百转千回后,或许,会回了碎叶。顾清欢伫立在屋角,初遇的温暖,悲伤铺天盖地地淹没了时光。向安墨,终究是走了,一并地,带走了清欢的生机。

如今,碎叶城一如当初,顾清欢固执地用木簪挽发,小小的一支,是记忆中那个人亲自削的。安静如空气的顾清欢,只是在等待,等待那一瞬至永恒的闪光。

记得,那城叫碎叶。

那人,叫清欢。

千万不要,迷了路。

插清


农谚说清明要晴、谷雨要灵,这便是风调雨顺的预兆。可杜牧却偏偏要写出清明时节雨纷纷的诗句,而今年清明又偏偏应了这诗句,无意在人们心上蒙上了一层蒙浓的愁绪。

由于工地上工期紧,所以给父母插清扫墓的日子一推再推,一直推到了清明。离开故乡已二十多年了,平时也很少回去,只有清明和春节才回去。

回到久别的故乡说是亲切也觉陌生,因为有很多同乡都搬走了,搬来的都是些云南、四川的,遇见了也都不认识,偶尔遇见一两个老乡虽然亲切却也只象路人,只有短暂的寒暄过后依然冷清一片。前几年荒山都开垦成了良田,去父亲母亲和姨父姨母的坟地都要穿过荒田。往年插清到处都菜花似海,人在花丛中走,衣服上都粘满了黄色的花粉和花瓣,而今年却没有一块菜花田,都光秃秃的。父亲的坟被树木围着,藤蔓如帘,显得清静幽深,只是去坟前的路长满了荒草和荆刺。姨父姨母的坟和在一处,在荒田中央,坟前有苹果、香蕉、莉等贡品,坟上插满鲜花,今年菜花也没有了,所以格外显眼。母亲的坟最远,骑摩托车还要走好几分钟,母亲的坟也在一块田中央,也没有菜花,土地是新翻过的,光秃秃的,只有母亲的坟上有一棵小树,树枝上才刚吐出新芽,那树枝像是有意横向而长,已伸过了墓碑,坟上添了几束新插的鲜花,我知道姐姐已来过了,因为父亲的坟与姨父姨母的坟近,表哥、侄子上坟时总要给父亲坟上也烧上几张纸,母亲的坟远,只有我与姐姐来。每次来母亲坟前,我总要多呆一会,好像母亲就在我身边一样,也许我也不是一个孝子,如果母亲还在,我也会说她这不对、那不对,可我总想她还活着,有什么事我也可以和她说说,也许她也不会为我分担什么,可我总有一个可以倾述的地方。

上完坟来到表哥家,表哥表嫂热情接待了我们,侄子、孙女也在家。因为在父亲去世后我就住进了姨母家,姐姐辍学后才回到自己家,姐姐出嫁后我又住进了姨母家直到高中毕业,所以到表哥家就像回自己家一样,很亲切、很温暖。表嫂讲起了前几天一位七十年代下乡住队的知识青年专程与她老公来给姨父姨母上坟插清了讲起那时候的一些事,姨母是一位宽厚慈祥的人,她待人很热情,很亲切。她经常帮知识青年解决生活问题,做好吃的给她们吃。姨母对她们讲:自己没有女儿,所以看见她们就觉得很亲切,她就主动说要做姨母的女儿,认姨母为干娘。孙女出生的时候,她也来过了,那时姨母还在,她给了五百元钱给姨母,还给了三百元钱给孙女,那可是九八年经济危机的时候,她本来在七三年就回武汉了,时隔这么久了,又是在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千里迢迢送这么多钱来,可见这情感是真的。

我是父母所生,姨母所养,我为姨母善良的品行感到骄傲。其实一个人的善良也许会付出很多很多,而得到的不可能是金山银山,然而这是祖先传承下来的做人的本性,所以人们还是选择了善良。

清喜


清喜,偶然间看到了这词,就莫名的喜欢。在文字的池塘边,坐了许久,静享这带着淡淡香甜的时光。

为不经意间的感动乱了思绪,不慎滴落了些许墨痕,恐扰了这份清雅,惶恐地盯着墨痕的轨迹和变化,不敢有一丝错过,奢望着这墨痕能有一毫焕发了生机,折射出那一丝幽香。

又恐这墨痕污了你的清白,用尽心念妄图控制墨痕散淡的轨迹,想绘成能与你相谐的图画,能够隐藏在你忧伤的身影下,偷取一缕温香,抚慰我执着的向往。

终于,墨痕消逝于这幽香的池塘,带着我淡淡的忧伤。我窃喜于这留下的些许芬芳,撩拨着我拥你入怀的向往。

在这盛夏,池塘中绽放了一朵朵清新的莲花。观赏中,我以为这绽放是为我,诱惑了我要懂你的冲动。

清晨中,朝着佛国的方向,你带着期待悄悄地绽放,变幻了清白、淡紫、嫣红的颜色,带着动人的露珠。守候中,你的泪珠滴落在我心湖,拨动了层层涟漪。

清凉中,我守候在你不经意的角落,分享这夏日的清凉,沉醉在这幽香的池畔,不愿醒来。守望着你绽放的喜悦,我向上舒展了唇角,不自觉的就随你的颦笑,跳动着我的心绪。(段文学 )

忍不住,我落足入你的池塘,为触摸你的心殇,为走入你的心房,为沾染你的芳香,在欣喜中读懂你的忧伤,默默伴你走向一路芬芳。

你的回顾,带来清喜。在你的回眸中,我莫名地欣喜,按捺下拥你入怀的冲动,揣摩着你眼神透露的那丝宽容,拨开面前的花丛,体味我这一刻的轻松。

欢愉的记录着我这时的心情,期待着你欣赏的目光。守护这美好的感觉清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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