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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散落的贝壳之我的童年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十节.散落的贝壳之我的童年,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十节 散落的贝壳之我的童年

一缕缕清凉的晚风,透过轩窗飘了进来,心里顿觉轻松凉爽。我索性推开门户,走了出去,走入深邃的夜色中。月光像银灰的轻纱,轻轻挥洒在忽明忽暗的路灯两旁。举目遥望星空,那一颗颗亮闪闪的小星星,挂在墨彩卧底的苍穹上,顽皮地眨着眼睛,仿佛把我带回了儿时,那个屋檐上,托着下巴数星星的情景。童年的一景一幕,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我出生在东北的一个小村庄里,没有巍峨的群山围绕,也没有婀娜的河水环抱;没有苍松翠柏装饰,也没有山花烂漫点缀。可就在这样一个荒芜的方圆几里地的小村庄里,我却度过了无忧无虑、开心快乐的童年。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每当村头大柳树上,那些叽叽喳喳的黄雀,卖弄婉转的歌喉的时候,就是杨柳发芽,桃花吐蕊的春天来临了。春天里,万物复苏,小草偷偷的抽绿,树木渐渐地葱茏。燕子像又找到了自己的家,衔来嫩泥,在我家的房梁上筑起巢来,还欢快地在屋里屋外飞来飞去,像是在表达她喜欢回家的欣喜。

而我们小伙伴们更加欣喜,在整个村子的大街上,跑来跑去,偶尔弹弹硫硫,偶尔打打桨杆圈,偶尔跑到草丛里抓蝈蝈,总是快乐无比。当夕阳西下,远远地看见爸爸妈妈,扛着锄头、铁犁从田里回来的时候,才会乖乖地跑回家。

我们家哥四个,没有女孩,我最小,妈妈最疼爱我,总会把好吃的东西偷偷留给我。我也最淘气,总会在家里到处翻,看哪里有好吃的东西。当时家里穷,一日三餐不是就着咸菜吃大馇子就是吃苞米面大饼子就着萝卜汤。只有当秋天,黄橙橙的麦地有了收成,妈妈才舍得给我们蒸一锅白面馒头。

过年的时候,家里也不会像现在,买很多好吃的水果和糖块,更甭提买牛羊肉了,不过,我还是非常盼望过年,邦年根儿时,家家户户会扎起大红灯笼挂在大门口,并系上五颜六色的彩条,看上去很绚丽壮观。妈妈也会走六里地,到供销社买一方便袋冻梨和一斤大块糖回来,放在下棚里,留着过年吃。当家里大人不在家时,我们哥四个,就会悄悄溜到下棚里,每天偷吃一点点,还没等到过年,冻梨和大块糖就会所剩无几了,爸爸妈妈后来知道了,气的哭笑不得。

家里的三哥从小就爱打抱不平,记得有一天下午,我正在家里和小伙伴们弹硫硫,就听见门外三哥和谁在吵吵嚷嚷、还有连哭带骂的声音,我赶紧跑出去,看见三哥被东院的八宝子掀翻在地,骑在了身下,我挤进人群,顺着三哥往左掰他的劲,我双手握住三哥的胳膊,一起用力,向左拧,三哥顺势腾空而起,把八宝子打倒在地上,紧接着就是三个耳光,扇在了他的脸上,顿时,八宝子的脸上鼻口窜血。我被当时的场面吓跑了,偷偷溜回了家里。

晚上,妈妈把三哥训了,我口若悬河,替三哥讲情,妈妈才没有打三哥。平时,我会站在妈妈的立场上想问题,更会心疼妈妈,有一次,妈妈得了胸膜炎,在县里住院,表姐在那里陪护,不舍得在医院花钱买饭,总是每天早晨在家里带饭去,我经常会在灶坑里,烧几个小土豆,给妈妈带去。那时,每天傍晚,我会站在自家的麦秸堆上,向村头张望,盼着妈妈能早点出院,跟表姐一起回来。当时天寒地冻,冻得我站在那里直打哆嗦。

说道寒冷,东北的冬天,寒风刺骨,呼出的气体,都会在发梢上结上厚厚的霜。可是每当雪花漫天飞舞的时候,是我们小孩最开心的时候,我会给我家的大黄狗套上缰绳,栓在爸爸亲手给我做的冰爬犁上,让它拉着我,兴高采烈地来到村东头,那个自然形成的大片冰面上滑雪。

这时候,家家户户的小孩子们都会跑出来,在冰面上聚集着,坐在自己家的小狗爬犁上,你追我赶,尽情的滑雪。有的小狗是白色的、有的小狗是黑色的、有的小狗是花色的,远远望去,整个冰场上就像一幅镶嵌在银白世界里的五颜六色的小木偶剧,三五成群,说着、笑着、吵着、闹着,一片欢乐的场面。

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虽然说没有水榭楼台、雕梁画栋,在别人看来只不过是穷村僻壤,而在我的内心深处,这里是生我养我的一方热土,像我儿时的摇篮一样,摇啊摇,不知有多少天真和欢乐都摇在这里面,又有数不尽的自在和乐趣珍藏在记忆中。当时,我会常常遥望高远而湛蓝的天空,那里变幻无穷的朵朵白云,就像是我的七彩祥云,载着我童真的遐想和梦幻,飘向很远很远的地方。

第十一节

童年碎片

童年是隔壁大婶院子里泛着青绿就诱得小弟和我流起口水的那树青杏,是邻居爷爷家菜园里被我们偷吃掉的细长嫩绿的些许萝卜。

是清澈的小溪里被突然激起一片片涟漪的水漂惊走的匆忙游虫,是布满青苔的鹅卵石底尚不曾长起硬壳而蠢蠢欲动的觅食青蛙。是溪边荡漾着的青草,岸上拂水的垂柳。是盛开着粉嘟嘟花骨朵人面相映红的桃花,抑或是那漫山遍野的绿色的野菜、不知名的的野花。

是竹林深处里掠过的野兔狡黠的背影,是檐下吵翻了窝的麻雀的叽喳。是溪涧深潭里溅起水花的光屁股狗爬,是装在纸灯笼里照亮夜幕的微弱萤火。是蹲在荷叶上腆着肚皮的蛙们不知疲倦的鸣唱,抑或是夏夜繁星里老槐树下摇着蒲扇乘凉的爷爷肚里永远讲不完的聊斋及童话。

是滚动着铁环的一张张笑脸,是背着书包抽打着陀螺不停旋转的逃学顽童。是跳橡皮筋的小妹辫梢上跃动着的蝴蝶结、绣球花,是粘在姐姐脚尖于空中上下翻飞掉不下来的羽毛毽子。是昏黄的路灯下捉迷藏、玩斗鸡的少年浪子。抑或是那一起过家家,做饭饭,如今已不知踪影的儿时伴友。

是年节里的一串串响亮的爆竹,是正月里的锣鼓喧天的社火。是热情洋溢的秧歌,烟雾缭绕的滚龙。是那赤着上身,头系红巾,口里吆喝着要牛角花子的舞狮汉子,抑或是那鼓锣铙钗齐奏声里翻滚颠扑追逐绣球、迎接焰火焚烧的蜀河狮子。

童年是记忆深处的一块块斑驳鲜明的碎片,虽不完整,却从来不曾蒙受半点尘埃。

第十二节 舌尖上的童年

在我刚上初中的那年、那月、那日,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是我爸爸把我给送到学校的,那是,家境贫寒,没有轿车这类的带步工具,是爸爸用家里唯一的得力助手拖拉机,把我送进了初中的大门。

那一年,那个我。爸爸把我用自家的拖拉机送到学校的时候,我也蛮高兴的,为这样的一个好爸爸而骄傲,虽然说上去家境贫寒,但爸爸还是说到这里我都快要哭了,因为这就是谚语说的在苦不能苦孩子,在穷不能穷教育的道理吗?是的,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难道我们就对自己的爸爸没有什么要说的吗?我对我的爸爸是这样说的人间的甘甜有三份,您却尝了十份,这辈子做您的儿女我没有做够。

就在那次爸爸把我送进初中的时候,第一个星期周末放假我都回家,当走到家里的时候,爸爸总是第一时间问我:孩子,怎么样,第一次住校感觉?说到这里,我就对爸爸即使恨有时爱,恨他是因为他把我送进这里住校(因为当时宿舍楼还未修好,我们就在那样小小的宿舍里竟然住了那么多人)我这样说的目的就是:每当晚自习快要下课的时候就感觉头痛,这也是我这个第一次住校生的烦心事吧;

于此相反,我更爱我的爸爸,是他把我一手拉扯大,当然也上不了妈妈,还有爷爷奶奶对我的关爱和照顾,从小到大,我的一切经济来源都是爸爸给我的,是爸爸一手撑起了这个家爸爸,您对我们的爱既严厉有细腻,还有在我小的时候,是奶奶哄我的,因为爸爸被我们逼的不得不去外地挣钱,家里的农活基本上都是靠妈妈完成的,爷爷还得去放羊,放牛,就这样,奶奶不得不哄我吧,所以说我挺感谢我的家人,尤其是爸爸。

就在我五年级的时候,家里发生了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奶奶突然间得了白内障,基本无法看清东西了,白天还算是能看清点,一到晚上,可以说是彻底失明了,什么也看不清了。所以说不得不尽快进行手术,但对于我这样的家庭进行手术是多么困难的事啊,是的,的确是比登天还难,就这样一直给耗着,

耗着。等到奶奶什么东西都看不清的时候,已经是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爸爸还在外地打工挣钱,未回家,是我的姑父们带奶奶去做手术的,这说明了爸爸是个冷血动物吗?不不不,那是因为家境贫寒的缘故,是的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那么又为什么这样要说呢?难道奶奶做手术急用钱,但家里却无法支付被逼爸爸去挣钱,这不是最好的答案吗?

是的,我那可敬可畏的爸爸给予了我许多许多,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恨我的爸爸呢?对老师这样评价过: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但我更觉得这句诗来描写爸爸是最合适不过的,是啊!春蚕吐丝丝丝不断,蜡烛照路路路通明,是自己的爸爸给予了我许多许多也为我们付出了许多许多那么还有什么理由去恨他们呢?

金秋六月,童年如梦,美好的时光给予了我最初的怀念与想象。童年趣事,在我年幼无知的脑海里会不是的浮现出来的,那想象力、加上那种想法,难道不是童年里最值得留念的吗?在我最美好的童年是在我的老师的陪伴下度过的,每每自己心情不是很好的时候就喜欢听罗大佑的《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深深叫着夏天 福利社里面什么都有 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 总是要等到考试前 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迷糊迷糊的童年 。童年的趣事在这里留下了最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最想要的结果?难道不是吗?在我们即将走到青春门槛的时候,我们的童年去哪里了呢?

爸爸,是您让我的童年变得更加有声有色。我的童年为此留下了许多的难以忘怀的记忆,爸爸,一个神圣的名字,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个人,才是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彩。童年是风,吹来多多天云;童年是云,化作新春的雨;童年是雨,滋润初生的花;童年是花,伴我暮看晚霞。童年趣事真的好多哦,在我的脸颊上若隐若现。那个时候的我即调皮又淘气,家人对我的态度即关心有、、、哈哈哈,童年,无忧无虑的童年,心敞开得像一朵云彩;梦飞翔得像一只蝴蝶;笑绽放得像一串歌声;它像一首老歌回荡在人们记忆的深处、、、、、在我快要初中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爸妈就带我去旅游,俗语说的话:儿行千里娘担忧,娘行千里儿不愁。就当我们三人去外面游玩的时候,住在家里年迈的爷爷奶奶还在担心我们的安危呢?这难道不是那句谚语的最好证明吗?那我们作为他们的儿女和孙女,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尊重他们呢?这些也许就是我们00后的代言人吗?不不不,并非是这样的,我们只不过是不理解他们罢了,如果我们连一点最起码的道德品质----感恩都没有的话,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做他们的儿女呢?童年就在我们不经意间已经走过啦?童年的许多事情都是最有力的。

那年,舌尖上的童年

第十三节 可否把我的童年分享给你---写给当今时代的农村孩子

童年,对于农村孩子来说,那时多美好的记忆与回忆啊,当城市孩子在幼儿园或者是在其他优雅的环境中共享天伦之乐之时,我们农村孩子的童年在哪里呢?我们又怎样去享受的呢?这也许就是农村和城市的差别吧?不不不,作为一个在农村中长大的孩子来说,这就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过程,但是,在我们的童年最黑暗的时候,是他----我的启蒙老师鼓励我们,要坚持下去,任前方道路荆棘丛生,你们一定要持之以恒,在童年的道路上决不要留下遗憾,童年的时光永远是最绚丽的一颗,关键是看我们怎么去面对和解决呢? 是的,星星再小,也会发光的;在我们即将走向青春的时候,童年就在这里开花结果了,至诚至真莫过于童年,至纯至善不外乎童年。童年的雨露永远滋润着那些幼小的心灵。

童年真好,真好童年。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在我们快要崩溃的时候,是的稚嫩的对岸定会是丰满的成熟,

第十四节 农村孩子的童年

童年,那美好的时光早已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了最美丽的种子,任凭前方道路有多艰难,我们将会永远的坚持下去,俗语说得好:天高任鸟飞 海阔凭鱼跃童年的美好时光将永远的镌刻在那历史的丰碑上的。是的,童年的谚语永远是泥泞中的那一个亮点,有着出淤泥而不染 濯清涟而不妖的高贵品质,有多少次妈妈教导我们,但我依然坚信读书不是读死书,求学不是求分数的道理,妈妈的话永远都是对的,这句话对我来说并非完全是对的,小时候一直教我们。。。。

第十五节 结束语

别了,童年

挥手别去了,

那充满稚气的孩童时代,

时间带领着我不断成长。

真希望河水向着反方向流淌,

带我找回那久别了的

童年时光。

管它水复山重 母亲的叮咛是行路的给养 燃烧的热血把征帆鼓荡

祝福我吧,船已启航。

李大伟,男 。笔名:心妤,现为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xx届在校学生。对文学颇为喜爱,作品见于《星星》,《西海都市报》《诗刊》《网》《中华文艺网》等各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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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百节溪


这些天照顾五岁的侄女儿,她告诉我六一儿童节快到了,爸妈安排什么活动、学校又有什么节目。是啊,五一过了就是六一。我们这代人生活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我的童年是在县城外的百节溪度过的。

那时候,我和外公外婆在一起,住在现在的滨河苑农家乐旧址。

上世纪70年代,那儿是一座破旧的农家四合院,坐南朝北,靠在山脚下。朝北的一间大屋是堂屋,门前一口石磨,记得我五六岁还没磨子高呢!东边是厨房、寝室,外公有病,住在紧挨厨房那间。我和外婆住外间。西边是猪圈,鸡舍。

北边是乡亲们赶场的大路,路边有棵很高大的杏树,树旁的小路弯弯曲曲地通到河边,小溪也顺着小路进河里。春天,杏花盛开的时候,风里都是花香,引得我和小伙伴们在树下捉蝴蝶、捞小蝌蚪。

夏天,丝瓜藤悄悄地爬上厨房的门楣,直到到外婆兴奋地喊:结出好多丝瓜了!哦,十多公分长的丝瓜坠在瓜藤上,吊得瓜藤都成弧形了。外婆养了好大一群白洛克鸡,鸡舍的门一开,这些精灵们迎着朝阳,争先恐后跳出去。

那时候,我没上幼儿园和学前班,四五岁时,外婆教我读拼音,背唐诗,学算术。当我做得好的时候,就奖给我8字形酥饼,叫做卷卷酥,这酥饼就是我每天做功课的动力。我和小伙伴玩泥巴回来,被外婆打手板,还唱儿歌:黑波罗,黑波罗,伸出个手手向婶婶,要呀要馍馍,羞呀羞死了。

我过五岁生日,外婆煮了鸡蛋,外公逗我,可以把鸡蛋给我吃吗?我反问,有这样的小孩儿吗?于是外婆给我讲了孔融让梨的故事,这就是我礼仁的启蒙。

有一次,外公带我去赶场,我也记不清是从哪儿弄回来许多废木块,劈成小块,用蜡笔涂成五颜六色的,就是我的积木。我用这些积木堆积着儿时的梦

一个冬天的早上,妈妈和小姨都回来了,围在外公的床边。原来夜里土墙垮了,砸着外公了!好像还伤得很重,后来舅舅也回来了。不久,外公永远离开了我们!外公去世的时候,我七岁。在我的印象中,外公没有语言,只是望着天边叹气!

成年以后,我才懂得,那个年代,外公外婆是右派,臭老九!80年代初的秋天,摘掉了外公外婆头上的右派帽子,外婆恢复公职,重新走上了讲台!我们把好消息带到外公墓前的时候,外婆泪千行,哽咽着说了一句话:外公要是看到今天,该有多高兴啊!

他们乐观的生活态度,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播下了种子。

童年的百节溪,伴我渡过了生活的逆境!

童年的百节溪,这幅风景画将永远珍藏在我的心宫深处。

沦落的青春:第十章


第十章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们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编排工作。因为在我们合唱队里只有丝丝对艺术比较专业,所以排练的工作都交给丝丝。

排练的场地被选在了吴明家的门口,那里安静而且平坦,只要将杂草铲除干净就和学校的操场不相上下,而且也没有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

搞演出就像写小说一样,都是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在丝丝的专业指导和安排下,我们很快就熟悉了表演的基本规律和技巧。

丝丝将我们合唱队按照高矮顺序分成三排。因为和丝丝的私人关系,我站在了第一排的中间,那便是所谓的领唱这样的待遇就跟在城管队当个堂主一样。

虽然我们的合唱队有了一个女性,但似乎这样的工作依然索然无味,除了偶尔跑来几只乌鸦以外就很少有其他的观众光临了。

有一次,我们正按丝丝的指挥排成三队,忽然之间从草丛里爬出一条蛇来,除了几个人还原地不动外都吓得魂飞魄散,跑开了。

当然,吴明的老爸是这为数不多的观众之一,他常常喝醉酒后就坐在场地边的一堆干草上,向我们挥手,或者为我们鼓掌,也常常被我们的表演弄得哈哈大笑显然,我们的表演更像是一出闹剧。

这样的紧张排练一直持续到了文艺汇演的前一天晚上。

文艺汇演的那天是小城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天。

那天,1999的周围被一些彩色丝带包围住了,里面就做了文艺汇演的场地。

你应该知道1999是多么宽阔的,当铺上红地毯的舞台搭在上面的时候也显得那么的宽阔,几乎可以同时站上二十头水牛。舞台的后面是很大的一块布,不知道是谁把小城未来的照片弄上去了,还在上面印了几排大字:热烈欢迎各企业来城关镇投资。

舞台的前面摆着几排凳子,一看就是留给领导和企业家们坐的,再往后的空地才是群众站的地方。

八号的那天,几乎所有小城的人民被动员而来,如此壮观的场景恐怕只有第二次世界大战才能一见。先是各级领导的小轿车排了几排,官位不高的没有小轿车的也把电瓶车骑出来了,夹杂在轿车之间,同样具有有车族的特色。

县长的吉利高级豪华轿车被停在了一个显眼的位置,当太阳一出来的时候,光芒就洒落在车身上,四处散发光芒,就像如来佛脑袋后面的光芒一样。

这天,我们很早就来抢位置,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人见我们是城管队的很快就给我们让出了位置。位置就紧紧地跟在领导坐的凳子的后面,原本是几个小学生抢到的,然而现在是我们的了。

在上报节目的时候,我们的节目被排在了老后面,所以我们大可在台下做半天观众然后再上台去表演。

十二点过的时候,文艺汇演的开幕式终于开始了。先是砰的响了一声,人们纷纷朝台上看,只见纷繁多彩的胶片朝天空飞去,又徐徐而落。然后台上的几颗大灯同时发出耀眼的光芒照射在舞台中央。主持人上来了,主持人的装扮惊艳群雄,让在站的所有妇女都嫉妒不已。

主持人刚一上来,阿大阿二就躲在底下嘀嘀咕咕的,阿二说:主持人脸皮白得跟日本女人一样。

阿大嗯了一声,说:假如穿的衣服再少一点,把胸和肚脐露出来就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了。

完全正确!阿二说:如果不穿衣服的话就完全符合。

你应该知道,其实主持人完全没有阿大他们说的那么美丽,只不过用一层粉把真实的自己藏起来罢了。

主持人上了台,先是清了清嗓子显然,这个动作不是那么的雅观,但是似乎很和台下那些人的胃口然后调整一下自己的身体,好让自己的身体感觉到舒适和自在,并且站在舞台的正中央。

我以为她准备说话了,但是她望了望台下,于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主持人又上来真是扫人兴致。我原以为有一个当家的就可以,但是成双成对的思想似乎在小城人民的心中根深蒂固,干什么都要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简直就像逛窑子一样。

男主持上来后也是清了清嗓子,然后站在女主持的身边。

啊!男主持发出很漫长而深沉的一声,美丽的城关镇

啊!女主持的这一句比刚才那一句更加漫长,美丽的城关镇

接着,他们说了半天的废话,就像揍人时还要问对方是不是愿意让你揍一样。

虽然已是入秋,但当一大堆人挤在一起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闷热难当,不多一会儿,我的背脊就被湿透了。

我望了望丝丝和其他兄弟,大抵除了阿大阿二和丝丝外大都没有很大的兴致听主持人的连篇废话。

幸好,这样的废话在我还没有崩溃的时候结束了。

我以为该是上演节目的时候了,但当主持人宣布请县长上台讲话的时候我几乎有一种想抽人的冲动。

你应该知道,连绵不绝的讲话是小城领导讲话的一大特色,他们一开了口就像决了堤的大坝,堵也堵不住。

县长上台后先是向台下鞠了一个躬但我相信,群众并不在鞠躬的对象里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张稿纸来,将它展开,接着他就将它念出来了。仿佛此时在县长世界里就只有他的稿纸,连台下的关注也不看一眼丝丝告诉我,站在台上的人要和观众有眼神的交流。

如我所想,他一念就念了半天,几乎是从太阳在正空中的时候一直念到太阳西斜的时候,就连台下的其他领导和企业家也不耐烦了,他们不停的嗑瓜子和喝水,几乎是想把我们小城吃穷喝干。

因为不耐烦的时间长了,所以我对第一个节目的到来十一分的期待,就像期待老爸拿钱给我让我把丝丝娶回家一样。想时,我偷偷的望了丝丝一眼。一看到丝丝,那种抑制在心里的想抽人的冲动和烦闷的感觉便消失殆尽了爱情真是奇妙的东西,我想要是患了癌症的人也完全可以用爱情将之治愈。

县长的讲话终于完了,他下台的时候还是鞠了一个躬,但我依然坚定的相信,在他鞠躬的对象里并没有包含我们群众在内。

我以为讲话的内容会就此结束,但是我依然想错了。接下来又有一个人站到了台上,或许这个人的出现让你我都很惊讶,他就是我的老爸。我说过自从老爸的煤矿厂再现辉煌的时候他就成为小城经济的领头羊了,现在出现在台上毫不为过。

此时台下纷纷躁动,想必他们是在讨论:以前没有把王大贵挂在旗杆上暴晒两天是正确的,他是我们城关镇的领头羊。

其实,当我用领头羊这个词来形容老爸的时候我便后悔不已,因为羊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假如你认真将我的故事看下去的话,那么你就会知道小城以后的山羊都会产生一种吃肉的不良嗜好。

老爸的出现让我很感动,但是想必台下的群众大抵还不知道我这个社会的败类就是王大贵的儿子。但是我光顾感动,我对老爸的发言没有丝毫印象。

其实,我当时多么想让丝丝知道台上的人就是我的老爸的,我想我也应该让丝丝喊他一声老爸。但是我没有这么做,你应该知道我才是一个正在念初中的学生。虽然我认为我已经算是大人,但是这种算大抵是不能包含结婚在内的。

天啊!终于轮到节目上场了。

在主持人接下来请欣赏城关镇第一中学带来的舞蹈《发展在呼唤》的声音后,一班的女生从舞台的两边走到上面去。

她们排成了两排比我们的三排差远了。

天啊!你应该知道她们的舞跳的实在是不敢恭维,我想要是丝丝指导我一上午的话我就能跳出比她们更好的舞蹈当然,在某些欣赏家的眼里,女人的节目总在最好的,就像电视里老出现的什么贵州小姐,亚洲小姐一类的;不知不觉间,美女早也在欣赏家的眼里成了展览品。

以后的节目都不怎么样,我想比起我们的简直差远了。我唯独对一首独唱的印象很深刻,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啊!江南》。当时音乐响起时就大叫了一声:大家好,我是鸡鸡其实你应该知道我之所以对这首歌深刻是因为我的鸡鸡这个名字很深刻。我想小城人民的精神生活已经完全可以和大城市的人相媲美比如上海已经发达到可以请鸡鸡等明星来演唱的地步了。然而结果让我大失所望,上台来的不是鸡鸡。我之所以知道他不是鸡鸡是因为我认识他,他是在兄弟夜总会里卖唱的一个家伙,换句话说就和古代在人家的饭桌旁拉二胡的一样。

对于这个唱《啊!江南》的家伙我也是不敢恭维的,因为他长得十分不怎么样,就连《啊!江南》也没有人家鸡鸡唱得好。

很快就到我们的节目了,我们从群众站的地方撤到了舞台的边上去,然后按照丝丝的安排排成了三队。当主持人报幕说接下来请欣赏王若西等的大合唱《城关镇领导之歌》时,我们就整整齐齐地朝台上走去,这种感觉有点像进派出所的感觉,警察说进去,我们就进去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当我走到台上去的时候丝毫没有紧张,除了台下的掌声让我震耳欲聋以外,我一切处之泰然。

我上了台后很快就在丝丝的眼神的指示下找到了舞台正中央的位置,其他人都向我靠齐。

此时,我恍然间有了一种站在讲台上的感觉,我发觉台下人的小动作历历在目:有的人在嗑瓜子,有的正在交头接耳的讨论,有的正摇头晃脑地看着周围其他摇头晃脑的人,有的傻瓜似的向我们挥手致意或者说是想朝坐着的人的后脑勺上扇两巴掌也说不定表演开始了,丝丝担任我们的指挥。

此时,阿大阿二们的小品也同时上演。

其实用小品这个词来形容阿大阿二们的表演是完全不专业的,他们的表演充其量只是一些动作语言罢了,都是为了配合我们的合唱而存在的,按照丝丝的说法,这个叫做歌舞。

想到歌舞,我忽而又想到了歌舞升平这个成语,想必小城人民群众的生活已经发达到可以歌舞升平的地步了。

我们的一切表演都是按照原先的排练来的,就像学生做题目一样,只要往脑子里安一个答案,遇到相同或相似的题目时直接把答案写上去就行了我们把这种东西叫做死记硬背。

其实我们的表演也是死记硬背出来的。当丝丝的双手向下一摆时,我们就齐声唱到:

在这和平的小城,有我们辛勤的领导,领导啊领导,带领我们走上幸福的大道。

此时,没有穿衣服的阿大阿二正扛着锄头望着几个其他兄弟装扮的西装革履的领导向他们走来。

嗷,领导!嗷,领导!我们依然继续唱道:你的双手沾满了汗水,沾满了汗汗水。

此时阿大阿二和领导们深情,激动地拥抱在一起,阿大还拿出一块十分洁白干净的手巾给领导擦汗。

我们红领巾,要向领导们学习,为了祖国,为了家园,为了城关镇,我们要牵着领导的大手,迈着工业化的步伐

我们的歌曲就此结束,阿大阿二他们扛着锄头拉着领导的手向台下走去了。

最终,我们的表演就此结束。

我们依然按照丝丝的指示,一排一排的朝台下走去了。

从雷动的掌声中,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节目是如此的大获成功。

我们下台后依然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观看完了接下来的表演。

在我所能接触到丝丝的日子中,今天应该是她最开心的一天了。她一直笑容满面,开心的样子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颗花生糖的奖励一样。

文艺汇演一直持续到了傍晚的时候,那时候整个1999上依然人头攒动,挤得水泄不通,连回家的山羊也被堵在了1999上,不断地发出咩咩咩的惨叫声。

当然,现在的山羊还不知道它们以后会变为食肉动物,要是现在知道的话,它们一定不会发出咩咩咩的惨叫声了,而是哈哈哈的大笑我想,当山羊进化到可以吃肉的时候也许会发出哈哈哈的笑声的。

在文艺汇演临将结束的时候,小城的领导举行了小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次剪彩仪式,参加剪彩的是一家化工公司。按照一些博学多才的人(比如我们的地理老师)的说法,这家化工厂就像生成毒药一样,很快就可以把城关镇毁灭了。在领导的眼里,这样的言论自然是危言耸听,制造社会不良舆论和危害社会稳定的。

为了庆祝演出成功,我们依然去兄弟夜总会喝酒。

到夜总会的时候,我们又见到了那个唱《啊!江南》的鸡鸡。

他见到了我们,向我们打了个招呼:好啊,你们今天的表现很不错,很多人都为你们鼓掌。

谢谢。我说:其实你唱得比我们好多了。

后来他说要为我们唱一首,我连忙婉谢。

这个晚上,大抵是我最痛快的一个晚上之一,我一直想是不是因为我为小城做出了贡献才感觉痛快的,后来我想通了后发觉不是,黑社会终究是黑社会的,即使干了好事也还是黑社会我想,这大抵也是小城特有的文化之一。而我之所以痛快,是因为望见丝丝高兴了,她那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高兴,是一种最纯真的高兴。

今晚丝丝喝了很多酒,我原以为酒可以用来消愁,没想到心情好过了头后也可以用酒来消一消的。丝丝喝了酒后就一直躺在我的怀里,你应该知道深爱的人躺在自己的怀里是什么感受了,即使她正哇哇的大吐,你也不愿意将她从自己的怀里放下。

爱一个人就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假如你松开手的话或许就再也没有将她拥入怀抱的机会。

我们喝好酒后就离开了。

丝丝已经完全的沉醉,软绵绵的趴在我的身上,一动不动。我想她是不能回相会美发所,而且我再也不想丝丝回到那个地方去。

每当我想到丝丝的处境时,我就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找好多好多的钱将丝丝娶回家去。于是我也暗自发誓,我要收好多好多的保护费,首先就要收相会美发所的。

收保护费的想法暂且告一段落,先把丝丝弄回家去才是真的。

其实,你应该知道弄一个女人回家去是很糟糕的。你试想一下,当一个家长望见自己正在念初中的孩子将一个醉醺醺的女人背进自己的卧室的时候是怎么样的一副情景,我想这是不用多说的。

但是,他娘的!背就背了,连老爸也管不着。

你应该知道爱情的魔力是伟大的,它甚至可以让你造自己家长的反。即使是初中生也无所谓,他娘的谁规定初中时不能有爱情的。况且我还是两基来的,连校长也管不着。

当我们出来的时候,除了我以外的人都醉醺醺的,毕竟我是有事在身的人。

虽然我有事,但是其他人似乎并不理会我事的重要性,他们出来门后就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朝着黑暗深处扔去,想把长胡子乞丐引出来真他娘的,疯了!

果然,石头到时,黑暗里便发出啊啊的几声。

这一声响,他们就拔腿而逃,而我背着丝丝就像蜗牛爬一样。我想要是我再快一点的话,丝丝一定从我的背上摔下来的,而我一定得保护好丝丝。

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长胡子乞丐就飞也似的跑出来了,我听着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想找个地方赶紧藏起来,但是周围除了一堆堆的废砖头外就只有一些不能藏人的野草。

此时,吴明也离我而去了,他喝醉了酒后就变得跟他老爸一样的疯狂,连兄弟被扔在了狼窝里也不知道。

如你所知,我们很快就被长胡子乞丐追上了。他大抵只是嗖地一下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骨头,根据生物书上讲的,这么大的骨头想必只有恐龙才有。他盯盯的凝视着我们,眼神很好奇,很让人害怕。我赶紧转了一小步,让丝丝完全藏在我的身后,即使他要打人也先打着我,假如他要对丝丝动手的话我一定和他拼命,我会像一匹狼一样,丝丝的咬住他的脖子。但是他只是好奇地望着我们,眼珠子一动不动,右手里的骨头高高的举着也一动不动。

至此,我以为长胡子并不是一个轻易动手的人,我想我应该跟他讲道理。

但是刹那间,我便把这种和平相处的念头打消。

长胡子乞丐突然张大了嘴巴,大叫一声:啊

当时一股恶臭的气味立刻涌进我的鼻子里,加之酒精的作用,我想我马上就会吐出来。

我想我死定了,他一定会用那根恐龙的骨头将我的脑壳敲碎。

但是,我想即使是在绝望的时候也应该试一试曾经想过的办法没有试过,谁也不知道行不行于是我准备跟他讲道理,我的脑子里顿时产生了千万条让他不适用暴力的理由,比如:打人是犯法的;好孩子是不打人的;你不打我我就给你棒棒糖吃但是我觉得这些想法是那么的幼稚、荒唐而可笑,于是我对他说了一句最干脆最具有原则性的话:打你的人那边去了。说着,我顺手指向吴明他们逃走的方向。

没想到这一招果然奏效,长胡子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嗖地一下消失了。

自此,我终于知道疯子比正常人讲理多了。

经过这一次磨难,我终于感受到保护自己爱的人的重要性。没有人希望自己爱的人受到伤害,假如敌人朝你的爱人伸出利刃的话,你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身体挡在她的前面。我想,这就是爱情吧也难怪懂爱的人都死得早。

经过漫长的长途跋涉,我终于将丝丝背到家里去了。当时夜已经很深,我想即使老爸在的话也早已睡了,即使没睡被他望见了那也无所谓老爸也管不着。

我将丝丝背进房间后,就小心翼翼地让她躺在床上,为她盖上被子。之后,我便一个人静静地趴在窗台上观看外面的风景。今夜的夜空十分明朗,对面的烟雾清晰可见,只是不像以前那样直了,被风吹成了S型。

我记得,当我开始从这里向外面看的时候,自己是怎么的孤独和无奈,常常成为薛小虎实现人生理想的最佳对象。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的速度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仿佛只是嗖地一下。

忽而,我又想起了常叔说的那句话:世界就像一锅豆子,只有坏的才能浮起来。

我回头望了望丝丝,心想:我也是有女人的人了,是大人了,我不能再让人欺负,也不再能让自己爱的人受苦。

童年之观影的故事


村民们注意了村民们注意了今天晚上七点今天晚上七点在大队门口播放电影《地道战》村民们注村里的高音喇叭里断断续续忽强忽弱的传来这样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

坐在黑白电视机前的父亲高兴的说:哈哈!今天有事做了!我更是欢呼雀跃,拍着手叫好。电视屏幕闪了两闪,父亲拍了拍电视机外壳,跳动的画面又静止了。

快到七点的时候,我和父亲就出发了。父亲牵着我的手,我拿着我的小板凳,走在白天马车走过的土路上。父亲花了五毛钱为我买了一袋瓜子,我打开袋子将瓜子倒进了我上衣口袋带里。

大队的院子里早已挤满了人,有说有笑的。小孩子有坐在父母旁边吃东西等着电影开始的;有调皮的在追逐打闹的;在看北面的房顶上,几个孩子坐在房檐边大声地叫嚷着。一块白色黑边的巨幕挂在横跨在院子里的电线上,放映员在前面调试着机子。终于一道白光打在了屏幕上,光与影的交织是故事的开始

过了几年,村里个别条件好的家庭有了彩色电视机和影碟机,渐渐地那种让人怀念的露天电影就很少出现在村里了。家附近的小卖部就是有这样条件的家庭之一。夏天的傍晚,为了招揽生意,小卖部的老板娘就会把电视和影碟机搬出来。看电影的人并不是很多,十多个吧。因为不少人家里也有这些设备了,看电影好像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在她家门口我看了林正英的僵尸系列片。电影里僵尸惨白的面孔、长长的獠牙、以及奇怪的走路姿势都让我感到害怕。我也知道了僵尸怕糯米、怕符、怕童子尿、怕桃木剑。虽然小卖部离我家只有几个大门的距离,但看完电影后我感觉这条道是如此的漫长与恐怖。后来又看了周星驰的无厘头搞笑电影,还有周润发的赌片系列,动作片最爱看成龙洪金宝的了。有一天,老板娘放了一部华哥拍的电影。华哥和一个漂亮女子进了一个房间,互相亲吻着对方,好像要把嘴唇都咬下来。他们撕扯着对方的衣服,最后竟然脱的精光!华哥的下体冲撞着女方的下体,美女身后的荷叶窗帘被撞得啪啪直响,喘息声娇吟声交织在一起这样的带有冲击的画面震撼了刚上小学的我。哦,原来男人和女人也可以做这样的游戏。回到了家里,父亲在饭桌上愤怒的对我说:我看你看得挺高兴啊!我低声地说:没怎么看啊。父亲又说:无良的!竟然放这种片子!后来我才知道,这叫做三级片。

现在,我可以去电影院看电影,吹着空调不冷不热的,还有女朋友的陪伴,感觉又是不一样。也可以在家看,免费在互联网上看。看看现在谁家还有影碟机?恐怕要说,那是老古董了吧!

我的童年…


昨晚做了个惊心动魄的梦,梦见我妈是个特工,调查跨国犯罪集团的活动,而我是她的助理,帮忙整理资料,就像佳丽特工一样。

记得自己做过许多梦,有飞翔的梦,但是都是扑腾几下就掉了下来,还有梦见许多蛇,周公解梦说梦见蛇是一种好的征兆,可是等了梯田都是空欢喜一场。还有一次小时候,和奶奶谁在一起的时候,做了个噩梦。梦见自己贴在悬崖峭壁上,脚下是无尽的深渊,而到达对面却又没路,中间还有不断呼啸而过的飞机,当时我就哭了出来,我奶奶急忙开灯叫醒我,问我怎么了,我不经脑子地说:作业没做完。

哎原来是做了亏心事才做噩梦的,那次的作业是小学的一篇文章,题目是翠鸟,具体是几年级的我就记不起来了。

关于作业,还以一次是放暑假的时候,学校不止了超多的作业,要知道那时自己才三年级,放假了有自己的伙伴,至少十来个,有玩不完的游戏,享不尽的快乐,哪来时间去管作业,可是母亲管得紧,没办法,我把学校发的一本暑假生活不知道怎么做的给做完了,但是还有要求要写每天一篇的日记,我骗母亲说作业已经完成了,她也相信我,随我去玩。

可事情就是这这么巧,那晚马路对面一家的邻居过来串门,她儿子是我同班同学,她母亲当着我母亲的面问我:你儿子日记写完了吗?我母亲立刻问我:日记?什么日记?学校布置的吗?我吞吐地回答:是啊。母亲要我拿出来给她检查,我说放在哪里忘记了,就在一堆杂物里找,那里全是报纸,即使有哪里还能找得到,母亲肯定也觉察到了什么,但是她没有说,也让我继续在哪里演戏,可能是看要找到什么时候或者找出个什么借口来糊弄她。哎我实在是没有艺术天赋,只能坦白了。

小学在老家的村上上到了三年级,母亲看我实在没有自控能力,就把我托付给我的姑姑,她是另外一所小学的教室,离我老家大概只有半小时的车程那段时间,可以说是我最风光的时候,接着自己的姑姑是老师这个背景,我成了交点人物,我总能的到考试的第一首消息,什么时候学校有放电影,甚至连学校的老师那个包二奶了,谁赌钱输给谁了,我都能知道,我那些同学我乐意听。我有时也把自己知道的事渲染一下,讲得绘声绘色。有一回可能事情传开了,被数学老师知道了,他叫我还有其他的二个同学去办公室,一脸严肃:谁说的拉土车(莆田话嫖娼的意思)的?我有点怕,不过心里还是在笑:我已经想到他和女人搞在一起时候脸上的肥肉所挤出来的淫样了。后面的对话似乎很紧张,但是我给忘记了,似乎就是给我们说不清楚的事情不要出去乱讲。

小学毕业考是很有意思的事,因为学校比较小,可能全校师生加起来不超过一百人,所以监考老师是两个学校的老师呼唤的,正好,监考我们的老师是我三年级的班主任,他也认出我来了,在我旁边一直看着。本来是有两个监考老师的,不过听说另外一个被我们校长拉出去喝酒了 。

数学老师也帮忙着作弊,他把题目的答案写在一张纸上,考试一半的时候,我姑姑居然进考场了,走到我旁边,在我卷子下面放了那张纸,然后对我很含蓄的笑了下,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我们全班的数学成绩全是98分。

初中的时候我母亲花了钱,一年1万8的赞助费把我弄到全是最好的中学去上课。初一的时候,我住在我继大姑父家里,我大姑父在我很笑得时候,出车祸死了。社会上说是因公殉职,其实我父亲说是喝多了酒,摩托车开的太快,一个急刹车,人飞了出去,后脑勺撞在电线杆上死的,很惨,整个后脑都没了,真诚了没脑子的人了,最后死的时候,托关系,弄了个因公殉职,风风光光地葬了。

接前面我住在我大姑父家里,他管得严,每天让我背英语,他虽然不会英语,但他交我莫邪,完了他照着书本一个个单子地对,那段时间被他管得很严,初二时候,我就给我母亲说我要住到学校去,我还不知道,我这个决定差点让我走上一条不归路。初二开始,我渐渐地变了,我爱上了电脑,迷上了网络里的精彩,我半夜起来和隔壁半的几个朋友一起去外面通宵上网,风雨无阻,下雨了就打面包车去,一晚上在哪里不吃不喝,就死盯着屏幕,知道第二天天亮才发现自己该回去了,回去了也不上课,太困了,在宿舍睡觉,班主任喊同学来宿舍叫我,我也不去,因为宿舍还有一个人陪着我。这段时间,真的是百废,但没有兴之意,老师对我的期末评语也变了,记得初一下学期是你是老师眼中尚未发光的宝石,下学期就变成了你完全变了一个人,让人不认识。我成了所有人讨厌的对象,那次我申请入团,全部十几个人就两个男的赞成,其他全部反对,那次我真的手上了,我变得很无助,我开始想念我的家人,我开始学会哭泣,我害怕每天的日落,我恐惧黑暗,无助,我天天都去校门口的IC卡电话亭打电话,一天2,3个,一接起来我就哭,哭的很大声:妈,我想去浙江,我不想在这。

我母亲迫于无奈,看我真的无心在莆田念下去,就把我弄到浙江去,我就进了子陵中学。

我可以想想得出来,我进初二(一)班的时候,是有多么地羞涩,地域的陌生,语言的缺乏,让我很难快速融入这个集体,他们脱口而出就是余姚话,我只能一脸疑惑地对着他们说:啊?

时间可以解决许多问题,虽然我还不是很会讲余姚话,但是大部分都能够听得懂了,而那段时间,也是我人生最快乐的时候,最无忧无虑的时候。我品尝到了读书会有的乐趣,我能够有很多的朋友,有我最爱吃的早饭滋饭团,我可以一回家就见到我的父母,我可以玩大话西游,有我最心爱的哈巴狗妞妞在家门口等我。我第一次看到了雪,让我到现在都印象深刻。一个下午下了大学,学校决定放假,我和每天一起回去的同学走在熟悉的路上,偏要走有血的地方,即使鞋子都进了雪水,但还是不亦乐乎。

转眼已是初三下学期,马上中考,我母亲又担心起我的自制来,就把我送到初三(6)班的班主任家里去住。那老师是教物理化学的,他的老婆是他原来的学生,比他小了10岁,但是他们还没有小孩,不知道现在有了没有,我在他家住了三个月,成绩也有大幅度的提升,有一次我的自然科学成绩考了180多分,比第二名多了20多分,让我非常开心。

中考考了544.6,一年多花5000,进了四中。

四中最大的收获就是能有一段感情,虽然这段感情是不尽于完美的。

高考考了464,算是超水平发挥了,进了诚毅学院。

大学是乏味的,没什么值得回忆。

我现在回老家,也曾想着去找寻童年的感情。我回去烤地瓜,假的小时候是很多人一起烤的,烤完了都是自己抢着吃,现在烤完我也就尝个1,2口,希望能吃出原来的那种滋味来。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差点烤地瓜毁容,用毛巾取火,火太大了,想要把火熄灭,于是把毛巾拿起来抖,正好一阵风,把烧融了的涤纶吹在太阳穴这边,就觉得一阵火烫,一条混色的伤痕在脸上呆了2个月。

小时候我有一部蓝色的自行车,是三岁的时候买的,一直骑到初中。原来开始还不会骑车,就推着自行车跑,知道会骑。等到初中的时候,自行车太小了,就把自来水管和车座焊接起来,才能勉强坐下。有一次和别人汽车,他比我大,一条小路,一边是个用土垒起来的水沟,路很小,骑到中间有块凸起来的石头,我力气不够大,骑不过去,车就翻到水沟里去了,我摔在水沟里,脸朝下,估计是埋在淤泥里了,自行车压在我的身上。

等到我醒来就在医院打着吊瓶,严重脑震荡,头痛了好多天。我妈说幸好有个村上在田里干活的人看见了,把我救回去,不然现在早没我了。

小时候和伙伴们一起爬树,掏鸟窝,偷别人家的青瓜,桂圆,骑车自行车去好几里以外的水塘去游泳,打小霸王游戏机,吃一些五分一毛钱的糖块和汽水,就感觉到无比的满足。

老家的旧房子已经拆了,我过去的童年残留的记忆也越来越少了,原来嬉戏的田地早随着新房的崛起而被永远掩埋,也埋葬了我的快乐。我现在只能站在原来玩耍的地方,凭借着自己的想象,去找寻快乐的曾经,看着过去的照片,心里尽是无限的惋惜,快乐的逝去,又无可奈何,不知道我的童年已流向何方。

看着隔壁家的孩子,在我原来曾经嬉戏的水沟旁抓鱼,而那水沟也早已失去了原有的清澈。我也希望自己能够重拾那份快乐,可意义已经不一样了。

也许以后,我可以教我们的孩子,教他父亲原来的快乐方式,希望他可以把这份简单的快乐延续,这份早已残缺的记忆永远铭记于心。

等我踏上社会了,我想我也会写篇文章,来记叙我的学生时代,以及那曾经拥有的快乐。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0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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