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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骨融情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画骨融情,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阵清脆悦耳的笛声响起,秋月忙收起琵琶,冲我道:“是恩公的笛声!”

我闻之全身戒备。

笛声来自遥远的地方,却能让人清晰的听清每个音符,可见这吹笛之人修为已登峰造极。

心里越发想会会这位高人。

我将酒葫芦别回腰,冲秋月道:“贫道去去就回!”

就时袍袖一拂,寻着那笛声飞去。

我这御风飞行功夫,今年才学会,平日在观里用得极少,这会真派上用途,深觉功力浅薄。大约一盏茶功夫,我瞧见月光下站着个紫袍男子。

那男子站在那,纹丝不同,颀长的身躯如同棵芝兰玉树。发似流瀑,一直垂到脚心,却无半点杂乱。他身躯背着我,瞧不清他的五官,不过看他那唯我独尊,目无一切的神态,绝不是个好惹的主。

一支白玉笛横在他手中,一个个乐符从那玉笛孔中流逸而出,一圈圈冰蓝色的光茫围绕在他身周。

那光茫有摄魂夺魄之势,怕是他常日就用这笛子控制着那群女鬼,让其为他吸取元阳,以便提高修为。

男人身上并无半点妖气和魔气,单凭一个背影,便觉他翩然若仙,这是我想都没到的样子。

见有人前来,男子幽幽收起玉笛,缓缓转身,冲站在树梢上观望的我道:“道长既然来了,不娘下来陪本尊喝两杯!”

声音清脆如同丝竹,深邃的眼眸灿如星子,薄而优美的菱唇张翕间,难掩与生俱来的贵气。若不是他肤色过于白皙,几乎很难让人瞧出他的异样。

这是个气场极为强大的人,若他真是异物,定是传说中妖魔两界的至尊或是那久逢难寻的九天上神。

男子见我瞧得入迷,不自然地干咳起,继而素指一点,树下已出现石桌、石凳,还有一只被煮得冒烟的红泥小壶和一对精细考究的瓷杯。

他这淡定从容的样,反倒让我不知所措。那深不可测的修为,让我不敢轻举妄动。

我飞下树梢,坐于他对面的石凳上。

他拎起炉上的小壶,替我将瓷杯倒满:“道长,请!”

我点头,端起瓷杯放在鼻前闻闻,见茶水扑香迎鼻,是为难求一叶的“月下美人”,不由莞尔,轻抿一口,惊叹道:“好茶!”

男人嘴角牵牵,一手捋袖,一手执杯,举止文雅,极富内涵。

“道长可是对本尊有兴趣?”

他快人快语,一言道中我的心思。我见他大有一吐为快的打算,赶紧附和他。

“难得秋月能遇上先生这样的恩公,想来先生是大有来处的,只是不知为何,会遗落于这凡世?”

“呵!难得她记得我这份恩情!说来好笑,我与她原本三世有约,可她,竟将我封于那无为涯上,待我魂魄归位,她却又流落尘世,落得此番惨相!”

听他提到无为涯,不时心中一跳。

那可是神魔大战的战场,这事我忆得一本古籍上有记载。

相传万年前,魔界至尊逍寅爱上了九天仙子凡懧,可谓让六界一震。那凡懧可不是一般小仙,她是统领十万天兵的天界第一战神。这场仙魔相爱注定没有好收场。他们的感情注定不被祝福,凡懧不得不在爱人与天职间抉择,毅然选择后者,将逍寅封印在无为涯上。

想来那一战,凡懧也受了重伤。后来怎样,古籍没有详细记载,只说凡懧辞去战神,自贬下界为人,饱受万世人情离苦……

想到这,我不禁多看了眼这男人。

若他是逍寅,那他口中的秋月岂不成了凡懧!

逍寅瞧出我的心思,执起茶杯,将怀中茶水饮尽,幽叹起:“道长定是在疑惑,想我堂堂魔界至尊,为何变得如此虚弱!叹,这要全怪她了!她……当初,为了那所谓的天道,甘愿放弃我们的感情,以她自己的肉躯为禁咒,将我三魂七魄支离后,封印在无为涯上。这是多狠绝的招数,伤人伤己!亏她想得出来!”

逍寅摇头,执起红泥小壶往两人杯中加满茶水,随后幽幽端起喝了小口,继续说道:“可她哪里知道我是魔,与天地同寿,即便这样,仍不能让我彻底消失!每过一千五百年,我的三魂便会汇聚,历经万年后,三魂七魄才真正汇聚一起,我便得以重生。可惜……我的魔骨已毁,不得以只能用此卑劣恶毒之术,用万人的元阳来修补。”

我握着茶杯的手紧了紧。

毕竟与个魔谈心,让我心惊胆跳,然而身为正道之人,让我不得不劝他:“既知此法不该,何不趁早收手!”

“本尊也想,只是……机缘未到!”逍寅欲言又止,一脸愁绪,不时搁下茶杯,起了身。

看他一身淡漠飘逸,若不是知他是魔,定误以为是九天下来的神子。

沉默间,琵琶声响。

逍寅手中的白玉笛亦有感应,不时泛起阵阵冰冷幽光。

“她来了!”逍寅面露惊喜,说时身影一晃,原地消失。

我这会才知,他定是没让秋月瞧见过真面,这其中的原委,唯有他自己晓得。

秋月怀抱琵琶,边走边弹,脚步匆忙,好似十分惊慌,见我站在月下,忙朝我步来:“道长,他来了!”

我闻声回头,见一个呆愣无神的男人,从林中缓缓步了出来。

那男人身形消瘦,两眼无神,若不是一身锦袍泄露来历,我着实看不出,这便是秋月口中,那位薄情寡义的程炳肇。

再一细瞧,更为震惊,程炳肇居然肖似逍寅。

如此全明了。逍寅之所以不肯见秋月,怕是机缘未到。

眼前的程炳肇俨然一具行尸走肉,心膛空空的,想必那颗狐心已被国师取去,失去狐心的程炳肇,之所以能撑至现在,全依仗秋月留给他的一道护身符。

逍寅之所以要等程炳肇前来,怕是在等程炳肇这具肉骨。他与凡懧是否能和好,我且不知。只知他融下程炳肇的肉骨后,带着秋月回了魔界。

逍寅离开开魔界太久,那里早就失了安宁。那位国师正借着秋月狐丹、狐心的神力,大掀风浪,旦愿他此去能化解这场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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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骨》有一种深情,叫做白子画


师父从来没有放弃你,从来没有。不管你做了什么事,会变成什么样,你永远都是师父的徒弟!

小骨,你现在过得如何?伤好些了吗?哼唧可有好好照顾你?

为你吸卜元鼎的毒到自己身上,师父不后悔。你是我的徒弟,此生唯一的徒弟。用我的命,换你的命,有何不可?

师父只想安静坐化,但求你一世安好。师父不怕死,怕的是你受到别人指摘时,师父再也不能为你辩解;怕的是你午夜梦回,轻唤师父的时候,师傅再也不能在你身边陪你;怕的是你有难的时候,师父再也不能赶来救你。把你送到蜀山,想让你忘记师父,忘记长留,忘记一切,简单、快乐的生活下去。

还记得那时为师让你去哼唧那里取断肠花吗?师父自知断肠花无法解毒,但看到你惊慌失措的样子,师父心疼。师父那时已是毒入骨髓,无法照顾你。吩咐你取断肠花只是想让你安心,想让你好好生活罢了。

当所有人都指控你杀害蓬莱掌门盗取浮沉珠的时候,师父不相信。我的小骨,是心思澄明的孩子,绝不会做伤害他人xing命的事情,及时是在发现师父墟鼎的神器被悉数盗走的时候,师父也不相信。你有什么难言的苦衷?告诉为师,为师便于你一起分担。

师父一心想阻止你释放洪荒之力。因为洪荒之力,威胁到的是全天下人的xing命,那天下人里,也包括小骨你以及你所珍视的朋友们。

在墟洞中,得知洪荒之力已经转移至你身上,师父的心比中毒时痛千倍万倍。背负洪荒之力的你,会成为六界追杀的对象,众生之敌。因为这股力量虽然强大,却会吞没一个人的灵魂。当你以为自己掌握了这股力量,其实是你的灵魂已经被它操控,变得不再是你自己了。这是注定要毁灭世界的力量。我的徒弟,你会被它吞没灵魂啊!我的绝望和悲怆,整个世界没有人懂,谁能来救救我的徒弟?这次,连我的生命也不能拯救你了,我已经预见到那个结局,我身边这个天真、善良、快乐的小女孩,要被残酷的命运拖进你曾经非常恐惧的无底黑暗中。

但是,这些又有何妨?为师又有何惧?洪荒之力现世已成定局。那时师父就已决定,所有的阴差阳错,所有的天地不公,师父与你一起承担。

那九九八十一根消魂钉,为师一根也不想给你。罚你,是为了平息各界对你的愤怒从而可以请他们对你网开一面而放过你。倘若此时逃避逃脱,天下各派也会杀你,让你永无安身之地。小骨,有一天,你终会明白的。此刻的疼痛,是为了能让你活着。活着,总还是有希望的。死了,变什么也没有了。

师父从来没有想让你消受那81根消魂钉,那样你必死无疑。杀了你,为师的生死劫虽然可解了,但是没有了你的我该如何活着?如同行尸走肉般活着,花莲初见,是夜御剑,你为为师栽的桃花树,酿的桃花羹,你认真舞剑的样子,一幕幕,为师都记得。师父怎么舍得放下?怎么可能放下?怎么忍心放下?

消魂钉,十七颗,根根shenru骨髓。根根刺入为师的心。那一刻,为师就决定剩下的64根,为师带你承受。那101剑不过是为了平息众怒罢了。101剑看似严酷,实际上比消魂钉轻得多。大概只有为师知道,你身上的洪荒之力可以让你承受这101剑而不伤你xing命。即便这样,当101剑刺向你时,为师高估了自己的承受力,那种窒息的心痛为师再也不想尝试了。

消魂钉之所以名为消魂钉,因其伤的是骨,离得是仙魂,普通现任十几颗便会魂飞魄散。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消魂钉一根连一个钉在师父shenti里,师父感到自己的仙力流失的越来越快,有片刻的失去感觉。模糊中仿佛听到一串银铃声,伴着师父、师父的呼唤。

仙牢里看到你那么虚弱,那么无助,师父只想快点把自己的仙力输送给你,让你少受一点皮肉之苦。

将你流放蛮荒并非是师父本意。三是师傅知道了这一切的时候,或许暂时蛮荒对你来说才是最安全的。若是留在长留,也只能是在仙牢里度过,你拥有的红换治理随时会被人发现,到那时恐怕师父也无法再护你周全了。

师父从来没有放弃你,从来没有。不管你做了什么事,会变成什么样,你永远都是师父的徒弟,师父一直都记得你想在师父身边做一颗小石头的心愿,你的朋友们都来要求我去接你回来,师傅没有答应。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因为这关系到你的安危,所以为师不能草率行动。为师需要完全的策略安排。师傅在寻找时机,一个六界不再追杀你,可以把你安全的从蛮荒接回来的时机。请答应为师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让哼唧好好照顾你。我用自己做封印,是因为能战胜煞气和绝望的,只有爱与守护。

我心爱的徒弟。师父相信你,在遥远的蛮荒,也绝不要放弃你自己,我想守护你的灵魂,我要把你从那个注定的和黑暗结局中拉回来,别放弃!

画心,画扇


悔不及的是当初,如果还能回头,我愿能不散的,还是那经年。

我曾抛弃了所有的身外之物,乃至所有物质、原本以为可以坚持己见,一心只读圣贤书,持心一匠,却又不得不感慨,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毛泽东诗情之豪迈、谦引、壮观。

还有山花子,《风絮飘残已化萍》风絮飘残已化萍,泥莲刚倩藕丝萦。珍重别拈香一瓣,记前生。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悔多情。又到断肠回首处,泪偷零清代纳兰性德这般柔情至真!只做自己喜欢的就好,朝着那个心持念想一直走,一直毫无顾忌的可以往前走,殊不知现实一回头即入不了世,又出不了世。

白纸一张,丢之可弃,闻之无味,无色。从心不能,从情不能。但,还是愿画心,画扇。

相思容易解,思情不顾身!易画江山,难画人情。泪断肝肠空含恨,自古悲伤最磨人。千篇一律悲与喜,谁闻潇洒笑凄凄。

情字头上空点头,佛经云: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修真易如此,修殊途同归时,但愿那些人也都、还在!

画心画扇画江山,双木非林,田下有心,心中无人,万顷皆空。也想像三毛一样的《说给自己听》,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这般铿锵洒脱,坚韧自如!

只是人说: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可我也像他一样,树深时雾起,海深时浪涌,梦醒时夜续,不见鹿,不见鲸,唯独见不到的,却是你!为此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情缘牵,一线情缘牵白头,日日思念排忧愁,相见可否别离步步匆,又来得及是否?落梅拂雪就对我说,所以说人生,人这个字虽然只有一撇一捺,但做起来真的很不容易。

是啊,太难。都为的是能艰难的,好好活着!谁又愿意心无所定,颠沛流离,心不甘情不愿的,为将就而生于平凡?却不知平凡的可贵。

可就算黄泉路上近,富贵如我、还是皆如浮云也,万象万法终归于平淡,于尘埃!但还是,愿用我三生烟火,来换你一世的,扑朔迷离。

但我们却忘了,我们都是尘世的戏子,以为脱下了戏服,在戏还未结束之前逃离,就可以躲过那场悲剧,却不知人生这场戏才刚刚开始。出自白落梅《爱如禅,你如佛》。

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又何乐而不为。

清风如我,我如清风。随风而来,随风而去。谓清微的风;清凉的风。清惠的风化。《诗,大雅,民》: 吉甫作诵,穆如清风。 毛传就曾言:清微之风,化养万物者也。清惠之风,同於天德。即清风也~如清风徐来,水波不兴。轻轻的来,不带走,一片云彩。

鹿骨


我大半个童年都是在山里度过。

那时候山上还不像现在,人不是孤独的生命,在树林里,永远不会感到寂寞。

我常常独自在一片一片松树林里漫步。有一次与一家鹿不期而遇,一头健壮的雄鹿,角像树枝一样枝枝杈杈,旁边雌鹿略娇小一些,大眼睛里仿佛含着露水,中间是一只小鹿,比羊羔大不了多少,四条细腿又长又直,大耳朵一下一下跳动,好像三个从童话王国里走出来的精灵,惊讶地望着我这个误入仙境的陌生人。

据说山里还有野猪。野猪我没见过,倒是见过狼,它像狗一样懒懒地侧卧在小溪边,一双杏仁眼冷冷地打量我,不一会,站起来抖了抖毛,顺着溪水慢悠悠地跑掉了。

叔叔说他年轻的时候有一回赶羊去集市,眼瞅着一匹狼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窜上大道,就那么扎进羊群,顷刻间咬死了三只羊,叔叔在马上急得大喊大叫,一根马鞭噼噼啪啪直响,无奈吓坏了的羊群一个劲往一处挤,把路堵的水泄不通。那狼根本不怕他,就地俯身大快朵颐,吃饱了,还扯了一条羊腿,跳出羊群,打道回府。

我听了半信半疑,叼着羊还能跳起来,那得多大劲?直到有一次在一片灌木下发现一堆支离破碎的鹿骨,旁边内脏皮毛一地狼藉,才相信了叔叔说的话鹿可比羊厉害多了。

上中学以后,就很少再去山里,也很久没有再见过叔叔。

有一回在城里碰见他,他骑着家里那匹枣色小马,沿北关道一路小跑。他没看到我,我一直目送他消失在公路尽头。

现在不会了,若骑马在路上跑,准会被交警拦下来,说不定还要罚钱。

有时我走在校园干净的水泥地上,或者坐在教室里面对四面雪白的墙,会突然无比想念山野,想念早风和晚风吹过辽阔的牧场,绿绿的天空悠然散落一群一群白羊,蓝宝石般清澈透亮的湖,湖畔盛开着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而赶羊的牧人高高骑在马上,从山谷尽头缓缓行来......

我的记忆就这样跳出铁栏杆,飞向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去年冬天,我们去叔叔家里拜年。这几年县里发展旅游业,山就成了免费景点。周末大批越野车开进松树塘,旅馆酒店拔地而起,漫山遍野都是五颜六色的帐篷。受不了吵闹的叔叔离开山里的石头房,干脆跟儿子儿媳搬进了城外一片刚开发出来的郊区。

我走过楼梯,忽然发现门口有一张皮,走过去一看,竟然是一张狼皮完整的皮毛连着四肢和头,身躯软趴趴挂在扶手上,上下对折,失去骨头的腿看起来好细,四个巨大的爪子无力地连在上面,直直向下坠。狼头没有一点损坏,只在眉心有一个洞,藏在浓密的毛下面。它表情狰狞,嘴唇向上挑,鼻头皱成了川字,一口犬牙雪白,隐隐泛光,再往上,没有黄澄澄的杏眼,只有一根细线缝在上面。

我轻轻抚摸狼皮,想起来叔叔讲的那些关于狼的故事和传说,想起灌木丛下一堆鹿骨......它们鲜活地出现在脑海里,又像这张没有生命的皮,褪去了色彩。

我的童年就这样独自逃回山野。她欢笑着奔向草地深处,和记忆里那蓝天白云一起,丢下我,远远地飞走,消失在地平线,再也不会回来了......

人骨茶杯


刚开学的时候,汪娟在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同寝室一个同学的杯子给摔碎了。她打算去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杯子赔给她。

这个杯子的主人叫做小凤,她出去买东西了,还不知道自己的杯子被别人摔碎了。她本来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但是大家才见面,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底细。所以,汪娟在一个小的精品店里面找到了同样的茶杯。

小凤回到宿舍以后,发现自己的杯子被摔碎了。她没有过多的生气,因为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杯子,也不值什么钱。摔碎了就摔碎了,自己刚好还可以换一个新的杯子。

汪娟不好意思地拿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杯子,她有些难为情地说,“对不起,我今天收拾的时候摔碎了你的杯子,所以我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给你,我希望你不要介意。”

小凤也觉得不好意思,“这没什么,我本来就想换一个杯子。这个杯子就不用陪给我了。”

汪娟认真的说:“这可不行,我特意买给你的,你就收下吧,不然我的心里过意不去。”

小凤笑着说:“那好吧,这个杯子我就收下了,我们以后就是好朋友了。”

汪娟微笑着点点头。

小凤一直用着汪娟送给她的杯子,小凤特别喜欢这个杯子,她觉得这个杯子里面的水总是和其他被子里面的水不一样,特别的甘甜。

小凤好奇的说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心理作用,我总是觉得这个茶杯泡出来的水特别的好喝。汪娟你是在哪里买的,我想再去买一个。”

汪娟说:“就是在外面的一个精品店里面,这个精品店的位置很偏僻,还挺难找的,如果你想去的话,晚上吃过晚饭,我们一起去吧。”

小凤笑着说,“好啊,一会儿我请你喝奶茶。”

吃过晚饭以后,两个女孩打算去学校附近的精品店里面买杯子。她们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找到那个精品店。

小凤问,“你还记得那家精品店在什么地方吗?我们都走了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有看到你说的那个精品店,该不会是你记错了吧?”

汪娟也觉得很奇怪,她自言自语地说,“我也觉得很奇怪,明明就在这附近,为什么就是找不到了呢。真是的,这个地方就这么小,我们都已经走了好几遍了,可还是没有看见那个精品店。那个精品店今天该不会关门了吧。”

小凤点点头说,“肯定是关门了,要不然我们找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有找到?”

汪娟说:“真是见到鬼了,看来我们今天是找不到了,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反正你已经有了一个杯子,再买一个不多余了吗。”

小凤说:“万一这个杯子在店里做个冒失鬼摔坏了呢!”

汪娟没好气地说,“那我再陪你一个。”

第二天,小凤睡得很晚。其他同学都去上课了,小凤嘟囔了一句:“怎么搞的?大家都去上课了,怎么没有人叫我?”

她洗漱完毕后,打算喝一口水,然后再去上学。谁知道她的一松,水杯啪的一声掉在地上,碎成了好几瓣。小凤愣了一下,“真是倒霉,早上就把新买的杯子摔坏了。”小凤很喜欢这个杯子,但是被摔坏了,她很心痛。

小凤想晚上出去碰碰运气,应该可以把这个杯子买回来。

晚上小凤回来的时候,她发现早上自己打碎的杯子竟然完好无损地在桌子上。她擦了擦眼睛,她没有看错。被子没有碎,还是完整无缺德摆在自己的桌子上。小凤说:“汪娟,你是不是要给我买了一个杯子?”

汪娟,一脸蒙蔽的说:“我为什么还要给你买一个杯子?我摔碎你的杯子不是已经赔给你了吗?现在不是在你的桌子上面摆着吗?”

小凤慢慢的走过去,她仔细的看着杯子,没有任何的异常。她将杯子拿起来,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的检查了一遍,连一条裂缝都没有。小凤想,自己早上明明把这个杯子摔碎了,但是现在这个杯子却好好的摆在这里。小凤觉得很不可思议。

她看见大家都好奇的看着她,她尴尬的笑笑:“没什么,呵呵。”

小凤等着大家走了,她认真的看着这个杯子,她说:“你该不会是个杯仙吧,我早上明明把你给摔碎了,可是你现在去完好无整的。简直太神奇了。”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杯子竟然开口说话了,“你不害怕我吗?”

小凤吓得尖叫一声:“杯子竟然说话了!”

杯子继续说:“没有一个人看到我不害怕的,你也不例外。”

小凤说:“你到底是神仙还是鬼,你可不要吓唬我。”

杯子说:“我是一只鬼,但是你不要害怕,我是不会伤害你的,”

小凤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附身在这只杯子上?”

杯子说:“我曾经是一个艺术家,可以说在这个圈子里面小有人气。我的产品都很有艺术气息,在这个圈子里面非常受欢迎。后来,我被检查出得了胃癌。我不想自己就这样死去,于是我立下了遗嘱,等我死了以后,让我的朋友把我做成一个杯子,就是现在你手上的这一天。”

小凤吓得一缩手,杯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小凤尴尬的说:“对不起,我不是更愿意的。”

杯子慢慢的漂浮起来,然后一块一块的拼接好了,一个崭新的杯子出现在小凤的面前。小凤瞪大了眼睛,“原来你就是这样恢复原状的。简直太神奇了,不过说实话,这只杯子很普通,一点都看不出来,他有什么艺术价值。”

杯子说:“可能我的朋友不具备艺术气息吧,做出来的杯子不是很好看,我当时也很郁闷,看见自己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小凤说:“这么说来,这个杯子就是用你的骨灰做成的。”她想起自己经常用这个杯子喝水,脸上露出了很复杂的神色。

杯子说:“放心,我是没有毒的。”

小凤吐吐舌头,没有想到其实鬼也没有那么恐怖,反而有点可爱。她说:“你怎么会出现在精品店里面?”

杯子认真的说,“这个精品店就是我朋友开的,不过他很懒,经常不开店。通常很难找到他,看来是我们之间有缘,你才能找到我。”

小凤点点头,“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杯子说:“你长得这么可爱,让我一直跟着你好不好?”

小凤使劲的摇摇头,“我可不想被一只鬼给缠上,你还是回到你的地方去吧。”

杯子无奈的说:“你把我送回精品店吧。”

晚上,小凤就将杯子送了回去,老板叹息着说:“你又回来了。”

小凤回到宿舍,她感觉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一样,一切都是那样的不真实。她买了一个新杯子,一个很普通的杯子。

融于暖春,也融于你


今天天气不太好,鹿乃刚从学校走出来居然下起大雨。她看看手上,没有伞正在她抱怨着天气不好时,一个温暖的声音从耳边响起:一起走吧。

抬头一看,大悟她觉得很奇怪,明明他今天没有社团活动的,为什么会还在学校?这时大悟朝她暖心一笑,她的脸瞬间红了。

嗯鹿乃小声地答应了。

一路上,鹿乃一直没有说话,大悟也是,他们就这样沉默地走着。

你等我一下鹿乃转身朝一家奶茶店走去。几分钟之后,鹿乃拿着两杯奶茶出来了,她说:这个给你,感谢你陪我走了那么远。说着她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大悟不好意思地接过奶茶。

我走了,再见!鹿乃转身走去,看着鹿乃可爱的背影,大悟心里说不出的温暖。

大悟是鹿乃的同学,两个人之间并没有什么过多的交流,后来有一次大悟和她一起合唱,大悟被鹿乃可爱的声音打动了,于是就壮起胆子说:和我交朋友吧!。鹿乃虽然特别疑惑为什么突然提出要交朋友,但是还是答应了。

要是能一直和她保持这样的关系那就太好了因为他其实只有鹿乃一个朋友,所以对她特别用心,生怕失去他那唯一的朋友。这时他突然想起了曾经的一件事情。

那时鹿乃和他成为朋友不久,某天清晨鹿乃像往常一样照镜子,突然发现头上长出两个像鹿角的东西,并不是很大。她拿手触了一下,发现这个东西硬硬的,的确有点像鹿角,但是她非常奇怪,自己明明是人类,为什么会长出鹿角?她非常害怕,并试着把鹿角拔下来,但是鹿角好像是从头里面长出来的。想到这里,她更害怕了,她在想: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

她不敢告诉家长,也不敢告诉老师,更不敢去学校。彷徨而恐惧的她漫无目的地跑出家门。她家长正在出差,回家看到女儿长了鹿角会怎么想?

她飞快地跑着,像后面有人追她一样,拼命地跑着,心里充满了恐惧。

怎么办?怎么办?她疯狂地往没人的地方跑,一路见到人就躲。但是躲也不是个办法啊,但是此刻她的脑袋像锈了一样什么也想不到。

冷静下来,冷静下来。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想想办法。对了,去跟大悟说。不行不行不行!那还不是让人给看见了。

就在她束手无策的时候,大悟与她擦肩而过,他叫住鹿乃。

怎么了,跑这么快?大悟疑惑地问。

没什么,只是唔总之没什么啦!鹿乃撇过脸,低着头用余光看着大悟。

大悟见鹿乃不愿意说清楚,就没有强迫她。于是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邀请她去家里做客。鹿乃慌了,不行不行不行,会给你们添麻烦吧。其实是担心他的家长会看到这双鹿角。

没事,我家没人。大悟说。这下鹿乃放心了,跟着他先去了便利店买了零食和饮料,又去了他们家。

打扰了鹿乃小心翼翼地进了他家。

家里的陈设非常简单,没有什么多余的家具。

就你一个人吗,你的家长呢?鹿乃问。

我父亲跟着别的女人走了,我母亲去年不在了。

这样啊鹿乃怕他伤心就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鹿乃突然有一点心疼他,没想到他这么不容易。

对了鹿乃说,给你听一首歌。说着把耳机塞到了他的耳朵里。听完之后大悟说:我听过这首歌,是不是就是上次我们合唱的那首歌?

对了!鹿乃说,看你这两天愁眉苦脸的,我想让你开心一下。说着露出了花一样灿烂的笑容。大悟看着鹿乃那么灿烂的笑容,他也露出了微笑。

话说回来说着大悟将手伸向鹿乃的头,鹿乃立马明白了什么。你的鹿角是怎么回事?

别碰我!鹿乃下意识打了他的手。大悟被这突如其来的怒吼吓傻了,还没等他缓过神来,鹿乃已经起身准备走了。就在这时,大悟拉住了鹿乃的手。

怎么了突然,那么可爱的角不能碰一下吗?大悟怕失去她这个朋友,于是几乎是用哭腔说的。

鹿乃心软了,她重新坐下来,低声说了句:抱歉

大悟微笑着说:没事,不用在意。并且温柔的抚摸她的头。

那个鹿乃说,真的很可爱吗?

嗯,当然可爱了,本来想仔细看看你的头饰的。大悟说。

那个不是头饰。鹿乃向大悟解释:那个是我自己长出来的。起初大悟还不信,但当鹿乃说出原委后才半信半疑。

你有想过去医院看看吗?大悟说。

没有,其实我好害怕被别人看到我这个样子,总觉得别人看我的眼神就不对。鹿乃的担心其实来源于自己不太善于与人交往,因此没有安全感。鹿乃还因为自卑想过了结自己的生命,后来还好家长发现得早,要不然就没有后来了。

别想这么多。大悟温柔的抚摸她,我不能让你有安全感吗?说着将她紧紧抱住。

有安全感了吗?大悟的温柔让受伤的鹿乃突然特别感动,一股暖流从心头流过,因为这份温暖来的那么有力,一时间难以接受,鹿乃毫无保留地哭了起来,大悟就这样一言不发地抱着她,无声地安慰她。

第二天,要上学了,鹿乃在开门的一刹那停住了。等等,要是别人笑话怎么办?这时,大悟的声音在脑中响起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守护你。觉得害怕就照照镜子,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谁怕谁啊。于是,鹿乃面向镜子大声说:谁怕谁啊!

然而,到了学校,却发现同学们都在议论纷纷。这时安鹤走过来,拿着手机给她看,原来手机上有人在疯传鹿乃长出鹿角,并且还和男朋友约会并且还有配图。安鹤凑近她的耳朵说:注意一点,不要让别人抓住把柄。

善意的提醒在此时看来如此锋利,像一把剑刺穿她的心脏,她顿时觉得胸口一阵剧痛,难受地蹲了下来。安鹤看到她如此痛苦,担心地问她:鹿乃,怎么了?

但此时鹿乃觉得学校的一切都是那么阴暗恐怖,她好想逃离。于是她又不受控制地跑了起来,她觉得所有人看她的眼神都是那么的冷漠,带着嘲讽。她不想理会任何的声音,只是再一次毫无目的的跑着。全然不知大悟在后面拼命追赶。

她就这样跑到了一个路口,却被一个飞驰而来的轿车撞飞了出去,好在她穿的衣服很厚,并没有撞得很严重,但是手上擦出了血。可是她什么都不管,一个劲往前冲,就这样跑到了一个公园里。她终于累了,她跪在树底下,抱着书包肆无忌惮地痛哭。

为什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歇斯底里地吼着,她拼命地摇头:是梦,是梦,一定是梦!她拼命地拍打自己,想让自己快点醒来。她看着流血不止的伤口,无助地哭泣。她拿出美术刀,准备往伤口上刺去。

鹿乃!大悟飞奔过去,夺过刀子,没想到竟然把刀片折断了。

你在干嘛啊!大悟既生气又心疼地说,不知道我一路追过来吗?他大口的喘着气。

呐,告诉我这一切都是梦啊,这一切都只是梦对吗?鹿乃沙哑着声音无助地说。

不是梦哦,大悟捧着她的脸,然后跪下来将她的头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没事,睡一觉就好了,想哭就哭,哭累了就睡会儿吧。

说着鹿乃嚎啕大哭,哭着哭着就真的进入了梦乡。看着睡熟的鹿乃大悟心疼地默默地流着泪,并发誓,我一定要一辈子守护你

下午,他们回到了学校,向老师说明了情况。老师也表示同情,但是逃学也是错的,于是罚他们值日一周,同学们也认识到了错误,向他们赔礼道歉。就这样,事情平静了下来。

时间一晃过了将近一年,转眼间他们要毕业了。大悟本以为自己可以如愿以偿和鹿乃在一起上大学,可是命运就是这么的阴差阳错,他们仅一分之差,考到了两个不同的大学。

即将离别,看着漫天飞舞的樱花,忍不住的悲伤涌上心头,在一起旅游之后,他们分道扬镳

本以为会再也见不到,谁知第二年春天,大悟接到了一个邮件,是鹿乃发来的,她说:我好想见你,如果你愿意,明天我等你。然后发了一个地址。

容不得半点思考,大悟同意了。于是第二天就坐着新干线去了那个约定的地方。

那是一个令人美的流连忘返的花田,和当年的那个公园很像。但是硕大的花田没有一个人影。这时,从后方传来一个欢乐的声音喊他的名字,他回头一望,鹿乃穿着一个白色的裙子跑过来。太久未见,鹿乃扑到了大悟身上,大悟一把将她抱住。

这时,大悟终于忍不住了,对她说:我们交往吧。

鹿乃先是一愣,然后立马答应了。他们紧紧相拥,他们的身体仿佛融于暖春,又融为一体,再也分不开。

就这样,命运将他们拆散后,又将他们联系到一起。你看,有情人终成眷属!

本篇是以鹿乃的《融于暖春》MV改编的文章。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4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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