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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阳:我如何出人头地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胡立阳:我如何出人头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胡立阳是中国人在华尔街最高职位。是公认的华尔街股市神童,他当年在华尔街的客户大多是世界级的大老板,包括硅谷许多的著名电子业大亨。85年底应邀回亚洲服务,在台湾的中央、政治大学教授股票投资学,并担任证券市场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掀起了空前的投资热潮,被媒体尊称为股市教父。

很多业务员认为自己很努力工作,我会说:你很努力吗?可是你并没有讲话讲到嘴巴流血呀。

我天生乐观,记得小时候跟别人打架,打到上下排牙齿都掉了,妈妈看到我的模样,心疼地哭了起来,可是我依旧很快乐。妈妈不解地问我为什么?我说:牙齿都掉了,我从今以后就不用刷牙了。

从事行销业,我们没有摆臭脸的资格,每天都要笑脸迎人。微笑是会传染的,只要你带着微笑,别人也会对你微笑,气氛就会跟着改变,所以人要尽可能地微笑,把欢乐传给别人。

煮锅绿豆天天吃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福特汽车当会计,工作起来驾轻就熟,可是我做得并不快乐。我宁可多绕点远路,也不要在一个我不喜欢的地方工作一辈子。亲友听说我离职了,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我认为如果不能找到适才适性的工作,这辈子绝对不会快乐。科学家会发明东西,艺人会表演唱歌,那是他们的专长,那我的专长是什么?我左思右想,发现我的专长就是福特汽车最不喜欢我的地方我很爱讲话。老板常瞪着我说:Leon,我是雇你来工作,不是来讲话的。你可不可以不要讲话,不要影响别人上班?

当我面试新工作时,告诉每个老板我喜欢讲话,大家一听都笑了。再问我除了讲话还有没有其他要求?我说我不喜欢繁复的行政工作,因此希望行政工作少一点,让我可以从早讲到晚,还有待遇最好高一点。每个老板听了都笑弯了腰,其中有一个老板不但笑到假牙都飞到我身上,还叫其他同仁进办公室,要我再说一遍。他认为这3个要求太好笑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笑,因为我是认真的。我建议所有在找工作的年轻人,要勇于面对自己的专长,不要有所欺瞒,跟老板面谈时要坦白。否则就算你幸运被录取,你在这工作中必定也不会快乐。

虽然我一直找不到工作,但我始终不愿意妥协,直到口袋只剩下27块美金。

同学见我如此落魄,开玩笑地跟我说:你不要再吃麦当劳了,每天这样吃,钱很快就花光了。我建议你煮一大锅绿豆汤,早餐喝一碗、午餐喝两碗、晚餐喝三碗,这样你可以撑久一点。我真去买了一大包绿豆,煮了一大锅,持续吃了三四个礼拜。

讲话讲到嘴巴流血

我应征了300家公司,每个老板都当我是笑话,只有一家证券公司的总经理很认真地听我说话,严肃地问:Leon,你说的是真的吗?你想找一个可以从早讲到晚的工作?找一个几乎没有行政业务的工作?找一个薪水很高的工作吗?我频频点头。qG13.Com

总经理站起身,紧紧抱住我,兴奋地说:我就是要找你这样的人才,你怎么现在才出现?来这里应征的人都说自己工作很努力、功课很棒,但都说不到重点。我喜欢你提的3个条件,你明天就来上班。

隔天我才知道为什么他愿意雇用我。他给我的任务,就是每天打500通电话,我每天6点半进公司打第一通电话,跟客户自我推荐,平均一通电话不到3分钟,打到第500通电话时,通常已经凌晨两三点了。老板手上有记录器,我打多少通他都会知道,而且规定没打完500通就不能回家,每次打到最后一通的时候,心跳得特别快,希望对方是个夜猫子,会接起我的电话。有一次打到最后一通电话,对方说话很含糊,我只听到他说隔天要来找我,我很兴奋,以为他要来开户投资,很详尽地告诉他我是谁、公司的地址。后来我才知道,他其实是要来公司抗议。他有严重失眠,当晚吃了两次安眠药,好不容易入睡却被我吵醒,他来公司大吵大闹:玻璃都被他敲碎了,当时实在很惊险。

我每天不停地讲话,常不小心咬破舌头,讲到嘴巴都流血。很多业务员认为自己很努力工作要求加薪,我会说:你很努力吗?可是你并没有讲话讲到嘴巴流血呀。

家人要我别搞怪

我在华尔街闯出名气后,财经大佬李国鼎先生特别飞到美国找我,他说:立阳,你在美国做得很好,可是美国股市很健全、很庞大,你在这里只是锦上添花。你回来台湾,可以好好发挥,台湾股市很小,你把台湾股市带动起来,这叫雪中送炭,不是很有成就感吗?听了李老先生这番话,我当下就心动了。

回到公司,我跟同事谈起这件事,大家都认为我是这里唯一的华人高层主管,声望很高,公司又很器重我,没道理放弃这边优厚的待遇,到台湾重新打理事业。当时台湾只有十几家上市公司,98%的人不知道什么是股票,同事形容我的决定就好比到非洲卖草鞋。

在公司被同事当成笑话看待,回到家更不得了。家人无奈地说:立阳,拜托你不要再搞怪了好不好?我一向很叛逆,做事不按牌理出牌,当初在美国念硕士,还有一年就要毕业,我却突然不念了。因为我发现我不喜欢工科,想试试商科,所以我又回去从大一再念起,让我父亲很伤脑筋,毕竟在那个年代,一个公务员家庭要支持孩子出国留学很不容易。

我的个性就是这样,既叛逆又不按牌理出牌,家人不知为我流泪多少次。念书如此,工作也是如此。

自己支持自己

当时我在华尔街有股市神童之称,年薪更达千万美元。家人不懂我为何要回台湾到证管会当首席顾问,一个月领新台币2万元,年薪不过二十几万。没有一个人赞成我的选择,可是我的想法是:愈是没有人赞成,我愈要证明给他们看。

我的经验告诉我,若遇到不知该怎么抉择的事,就去问几个好朋友。如果朋友告诉你往右,你就选择往左;如果建议你往东,你就往西,这样做决定绝对正确。因为世界上99%的人都是平凡人,我的出人头地八大法则的第一条,就是不要只听周遭朋友的话,一般的建议只会让你成为平凡人。在股市亦同,如果别人喊卖,你就不要卖。我觉得要出人头地并不难,只要跟别人背道而驰就对了。不过我也要说,这样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因为没有人支持你,只有自己支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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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阳


前几天朋友发短信告诉我老家那边下雪了,是入秋来的第一场雪,让我着实诧异了一会儿。印象中老家那边从来没有在秋天下雪,哪怕是秋末也不曾有过,更何况这个时间正是老家那边摘苹果收获的季节。或许是知道我这个南方的游子不会相信,朋友特意给我发了几张雪后的照片。确实,熟悉的人,熟悉的景。

看着还挂在树上的苹果,我不知道对果农是不是有影响。幸好朋友告诉我,他家那边的苹果没事,只要不是霜冻,今年的苹果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听着朋友在电话里不断说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我的眼角不由得红起来。

虽然每过一段时间我们都会联系一次,但是一年多没见了,也不知道他过的怎样。电话那头他总是说过的好,叫我不要担心,让我好好上班,照顾好自己。果真如此吗?当初毕业时,本来打算我俩一起闯荡,干一番自己的事业。结果他父亲生病,家里一时没人照料。不得已他回了家,而我留了下来继续漂泊。现在听他的话,已然成了一个种苹果的行家,头头是道。都说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当他肩负起承担家庭的重任时,他已然是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比起朋友在家的老练,我就差了许多,漂泊了一年多,还是老样子。虽然认识了一些人,发生了一些故事,但是总感觉欠缺些什么。或许这就是水中的浮萍,游子般的心态吧。

时间总是在无声中过去,电话那头,我听见有人喊他,我说你快去忙吧,等你闲了咱们再好好聊,他说:那行,等过几天忙完了给你邮些苹果过来。我说那我可有口福了。他嘿嘿一笑,沉默了会儿,他说:出门在外不容易,照顾好自己!等回来了好好给你接风。

挂了朋友的电话,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不仅是因为家乡的雪,还有家乡的人。不知道家里边怎样呢?想到这儿,拿起手机,拨通那份远方的挂念。

纸箱上的人头


在X市里,这里是由玩具闻名的,一有人提到玩具,所有的人都会联想到一个地方,就是X市。

现在在市面上的玩具很多,厂家跟厂家的竞争十分的激烈,为了多方位的发展,X市里的一间最大规模的工厂引进了充气娃娃的工作线路。

多了新的部门,自然需要到人手了。

秦叔是这家工厂的老员工了,好说在工厂工作少有也有10年之久了,从工厂开始运营到现在,一直陪伴着工厂一路走来的。

当年跟秦叔一起到工厂工作的员工走的走,跳槽的跳槽,只有秦叔一直跟工厂共存亡。工厂的老板也把秦叔当成了自己家亲人一般的看待,许多后来就职的新员工都要听从秦叔的差遣。

秦叔的工作质量一直很好,但是有一点实在是令人憎恨。秦叔工作上亲力亲为,什么事情都喜欢自己动手,偏偏他就喜欢上了赌博。

工厂的老板念在秦叔为工厂尽心尽力,已经好几次替秦叔还了赌博的钱,尽管保证了保证,但是往往赌瘾一上来,谁都控制不了。

而这一次,老板不在为秦叔还债了。工厂老板帮到这个分头上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无论秦叔在怎么求,老板就是不为所动。

秦叔一直都是管着整个厂的运作的,最近新开了一个充气娃娃部门,他把重心全都放在这上面了,连午休休息,他都在放有充气娃娃的房间里面休息的。

在被老板拒绝后,秦叔落魄的回到了放油充气娃娃的房间里。

“秦叔还没有来么?”

今天工厂老板已经不下十次到达了工作间询问工作组长秦叔的去向,回答都是一样的。组长们的回答都是昨天看到秦叔在空地上坐了好久,后来也没再见他的人影的,当时以为是他已经回去了,工作组长也没有在意。

不过现在事情远远看上去并不简单,如果不是秦叔的老婆到厂里来要人,他们都还不知道秦叔已经没有回家2天了。

众所周知的,秦叔对下属,对家庭都是十分好的,就是爱赌这一点不好以外,做人处事绝对没有人敢说第二句的。

秦叔的失踪是件不争的事实了,工厂不能一日没有人指挥。

就这样,工厂这里继续找着秦叔的身影,一边开始着手招聘总管理的对象,秦叔无缘无故失踪一直没有下文。

小李是在秦叔失踪后的第四天被聘请到厂里的,一切环境还习惯。小李的工作间依然是使用秦叔之前的。

工作间不大,大约10平方左右,加上角落边上放着一些杂物,能走动的位置也就那么点。

角落里的几个黄皮箱子几乎把工作间的位置霸占了一半,在进入工厂工作的时候,老板就说过,这里的东西都是秦叔在的时候管理的,现在秦叔的人暂时没没有确切的下落,所以原本有的东西还是不要去翻别人的,等哪天秦叔回来了,再给小李一个新的工作间就行了、

小李当然没反对,什么都是得老板说了算,既然老板都开了口,他还能说什么呢!这间厂的主要运作是幼童玩具,后来多添加了一个新的项目,是充气娃娃,在来工作之前小李也对该厂进行了一番详细的调查。

否则,自己怎么会幸运的被选中呢。

小李注意到自己工作台的身后就放着两排高高的黄皮纸箱,上面写着“充气娃娃”四个字的字样,真是令人想入非非的四个字。

小李可是不好这口的,家里还有女朋友等着他疼惜呢。

一天,小李吃完午饭,趁着午休的时候,准备把厂里接下来的计划好好的策划一下,他坐在工作台打着字,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

刚开始,小李并没有在意,有可能是老鼠,一会就会走了。工厂那么大,出现老鼠的情况再正常不过的。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决了。

都说老鼠天生胆小,小李咳嗽了几声,身后的声音忍让持续着。

小李的工作间是没有窗户的,白天夜间都是得靠灯光的照亮。小李起身回头,准备一探究竟。就在这时,头顶上的灯光突然熄灭了。

整个屋子陷入了黑暗中,借助着门外走廊的灯,小李踮着脚,似乎想看清楚最上面的纸箱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光线阴暗,小李的双眼又有些散光,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略有反光的黑色物体就摆在纸箱的最顶上,小李看不清是什么。

幸好的是房间里的线路是跳闸的,小李摸索的在工作间的墙边打开了工作间内的总开关。这不开不要紧,一开简直没把小李吓出了心脏病。

原来放在纸箱上面的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个腐烂的人头,他的头被包在了透明塑料袋里,透过透明袋,小李不敢怠慢,他强忍着呕吐的感觉,立刻拨打了110的电话,警车很快到场。

事情一下子在厂里炸开了锅,顿时间,流言蜚语满天飞。

小李循例的配合警方做了口供,在警方最后调查出来的结果是,秦叔是自杀的死的。令人费劲脑力都想不透,既然秦叔要死的话,为什么要把自己装进了塑料袋里呢?还要装在写有“充气娃娃”的纸箱里,这是上辈子跟充气娃娃有仇了,令人费解。

以警方的调查,是秦叔生前欠了外面人家一大笔钱,还去接了高利贷,利滚利的特别快,无力偿还的秦叔最终以结束自己生命为解脱,可惜跟他生活一起的结发妻子,一生就这么一个女人拉扯孩子长大。

后来怎么样了,后来的事情,小李也不知道了,在发生秦叔在工作间自杀死亡的事件后,小李在厂里没过多久就走了。

想想自己跟一个死人在同一间工作间呆在一起的画面,小李不由得不寒而栗,现在总有个心理,总感觉身后又什么人在背后似的。

所以说,赌博真的是害人不浅的,不该是你碰的东西,最好就是连看都不要看上一眼。

冰花暖阳


分不清白天黑夜,摸不着尘缘路途。

这颗星球的最南边,寒冰弥漫了整个世界。那些倒挂着的尖锐,悬在那里,装点着世界,带着隐隐的杀机。

那年,我17岁。独自一人跨过山河,走过丛林,来到了远方。一切都是陌生的,意味着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炎热,是这个地方的主调。求学的第一个月,没有任何知识,只有每天三点一线的军训生活。起床、洗漱、集合,晨训、早训、上午训练,下午训练,晚上思想培训加自习,回寝室,洗衣洗澡睡觉。

艺术团纳新了,我报了司仪主持队。很辛运的通过了两次面试,呵呵,真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军训结束,开班学习了。每周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外,我还会在主教楼和新培训楼去上主持队的培训课。

而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她。一个爱笑的女孩,却又很安静,或许只是在陌生人面前矜持吧。后来,我整整一年没有见找她。只知道我印象中有这么一个名字。呵呵,真可笑,明明想要记住每个人的模样。

入了学生会,在班上也是班委,渐渐地忙了起来,除了学习,每天就是各种任务,烦不胜烦。每天回到寝室,倒头就睡的生活,持续了整整一年半。

现在的我,想着这么久了,也该过过属于我自己的生活了。可是突然下来的指令,让我变得更加忙碌。

这个时候,她再次出现了。

我忘了她的一切,甚至是名字。我们都还在主持队,只不过她面孔很生。我努力搭讪,想了解她,认识她。慢慢的,我们又熟了起来。原来,她就是她。不过已经变得那么惊艳!

寒假到了,大家陆续回家,你走的那晚,我刚好在校门口,看着你上车,远远地离去。我用手机联系你,你立马就回复了,可是啊,我如果能在早一点就好了。

寒风刺骨,你走的第三天,雪花飘舞,而我,也已经归程。

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我们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成熟,都有了各自的坚定追求。但是,我对你的感觉却越来越深了。

我忘不了,你嘴角的浅浅梨窝;忘不了,你亮闪闪的双眸;忘不了,那一身白衣的你。

到了这个季节,你问我樱花开了吗?我呢,只能支支吾吾回答你,直到看了朋友圈才敢和你说:樱花开了,你想去的那两个地方,樱花都开了!

在寒假,我独自坐在屋顶,当流星划过天空的时候,我向这个世界许愿,让世界把你许给我。夜里的风刮得人比较疼,但我却不在乎了。

温暖的太阳每日升起,我坚持着一直在道路上奔跑。希望你每天都能露出笑容,每天开开心心的过,不要被这个纷乱的世界侵扰。

当阳光照耀着地球最南边的时候,天蓝色的冰花在阳光下如钻石般闪耀。这个世界,原来不冷。

The world maby could ,but must be cute .And someday the wold must be worm in the fulture .

秋日浅阳


十月天,秋渐浓,一袭清风入窗前。

风无言,轻过燃,满地黄花醉秋缘。

浅阳照,抚心弦,半曲行歌自怡然。

秋,不期而遇;风,轻拂衣角;叶,悄然而落;心,不留尘埃。秋日浅阳,轻抖多姿之身,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亦沐浴了心灵。

莫叹落叶无情,享受生活,秋日浅阳,你我有之。

周末良午,秋高气爽,心情怡然,与友轻装简行,至披草而坐,坐则浅阳普照。观云卷云舒,飘洒自然;笑嘻戏儿郎,天真无邪。纵身长空之下,不叹秋季黄花落地满殇,不想考试无常难尽人意。浅阳之下,我心幽然,阡陌之间,不迷繁华,留我大地九州,共享易逝年华。俯仰之间,尽撒佳情。飘荡万里,惹那梧桐轻抖,瞬间满地铅华。恋于此景,心无浮华。

谁说百花凋零心黯然,谁叹秋尽人老朱颜衰。秋日浅阳,待她柳条轻荡,荡黄了落叶,亦荡熟了果实;秋日浅阳,任她柔光普照,洒满了大地,更洒暖了人心。秋日浅阳,悲者叹其无奈凋零,黄了落叶,也黄了人心;欢者享其美景姿态,暖了人心,也暖了铅华。

十月天,落满园,拾起一片思伊颜。

风无言,载满圆,荡过九州寄情缘。

浅阳照,拂心尘,沐浴年华心惬然。

秋日浅阳,不叹物物陨尽年华,只愿叶叶倾醉人心。

冬日暖阳


冬日的清晨,朦胧醒来,透过玻璃窗,外面是冬日阳光,一如你在身旁,碧绿的绿萝,在阳光下绿色尽情流淌。我闭目塞听,感受着你强大的气场,仿佛嗅到了你的芬芳。预报说今天会有大风,可风没有来,依旧温暖如你的胸腔,我醉在这暖人的冬阳。

今天休班,告别一周的疲惫忧伤,起身伏在电脑旁,书一段文章,不再彷徨,吃过早饭,与你牵手,在街上游荡,美的不是冬景,暖的是醉人的冬日阳光。

最喜欢冬阳下的学校操场,冰冷的地面仿佛渡了一层冰霜,在阳光照耀下,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模样,在你的笼罩下跑上一圈,感受你独特的芬芳。有一种味道,独特的味道,只有在这个季节才会有的清香。一条条跑道,仿佛你的臂膀,一直走不出你的天堂。累了,躺下来,闭目畅想,有你的亲吻,满心欢畅,融化在这冬日阳光。颓枝秃桠在寒风中摆动,肆意嘶鸣,漫地的荒凉好似诉说着冬天的丧尽天良,无情的抹杀青翠的生命,单留疮痍枯黄孤独空守这里,兀自成殇。唯有我,仿佛被阳光特意拥抱,享受的尽都是温暖,尽是满脸容光。

时而也会有小情侣牵手走过偌大的操场,走过一圈又一圈的甜言蜜语、儿女情长,美的不是画面,而是暖人的阳光和照在彼此心里的温暖和诉说不完的爱你到地老天荒。时而有父母带着孩子在草地上嬉戏、玩的欢畅,在这个冬日,因为有你,孩子也会走出门户,尽享这盛世温暖,难得冬日春光。时而有年老夫妻缓缓走过这满地白发成霜,阳光下,照出一生携手走过,一生温柔,一生情长,阳光下,继续与你散步,虽是冬日,阳光温暖依旧,就如同这一生我陪你走过无数的冬日寒冷,而寒冷里我就是你最温暖的阳光。

离开操场,一步踏出一步阳光,冬日里的阳光,映照着这布满阴霾的冬日天空,就像开在我心中一朵热辣的玫瑰,开启我蒙昧的心房,让我看到了黑暗背后那一缕灿烂光束,看到了寒冷里最美的骄阳。沿着路沿石,像个快乐的孩子,蹦蹦跳跳,还时不时追逐一下自己的影子,无忧无虑,好像又回到了童年,闭上眼睛,张开双臂不停的转着圈,享受着暖人的阳光,呼吸着清凉的空气,就这样转着,转着,转回了不可逆转的童年。

阳光静好,一路闲逛,一路欢唱,追逐着冬日阳光下觅食的小麻雀,脚踩着几片冬日残留的枯叶,簌簌地声响,敲开冬日的寒冷,在这样一个冬日阳光的午后,没有工作的烦扰,没有压力的牵绊,带着轻松愉悦的心情,走在冬日暖人的阳光里,一切闲适、恬静、安然。

其实,不管天气多么寒冷,环境多么恶劣,只要带着一颗温暖的心,携着温暖的情,就如同这冬日的温暖阳光,包容着刺骨的寒冷,你都会幸福依旧。窗台的绿萝越发青翠,长势可人,为枯燥单调的冬日增添一抹绿色,阳光依旧,温暖依旧,快乐依旧,我依旧。

夏阳:城里的月光


年前,作家老李老打电话追我,问认不认识公安局的人。我说认识有屁用,你那事我帮不上忙,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老李嗫嚅着,怎么是多管闲事呢,你可不能这样说。

唉,老李一个儿时玩大的同村伙伴老憨,在我居住的这座城市做建筑工,一年到头在工地上累死累活,好不容易赶在春运前,求爷爷告奶奶,工头总算结清了工资,却在临上火车前被歹徒逼到墙角,洗劫一空。

两万块啊,整整两万块血汗钱,就被这天杀的挨枪子的换刀剐的抢去了!老李在电话里恶狠狠地骂道。

我忍不住笑了,说,狗屁!骂如果可以解决问题,可以帮你老憨寻回钱,我请一伙人去骂好了。

老李苦笑,笑完,又开始祥林嫂般地絮叨,这派出所是干什么吃的,报案都一个多礼拜,就是不见动静。

我说,人家派出所也不容易,就那么点警力,管着十多万外来人口。我帮你找了派出所。人家指着一大堆卷宗,为难地说这是小案子,又没有明确的破案线索,自认倒霉吧,夸张点说,这和在大街上被抢了手机差不多。

估计老李听后是一副苦瓜脸。他说,娘哎,这可是两万块钱啊,怎么是小案子?

我只好解释,两万块钱搁你老家是巨款,在这里只能算小钱,有钱人的一顿饭钱而已。

老李悻悻地问,就没其他法子了?

我一脸无奈地说,如果是上百万,派出所肯定会成立专门的破案小组。要是你的老憨丢胳膊断腿了,他们也应该会重视。

老李感慨,如果可以换,我想老憨肯定愿意拿条胳膊甚至性命来换这两万块钱的。你要知道,老憨一家老小盼星星盼月亮,盼了一年多,家里正等米下锅呢。老李又不死心地问,真没法子了?老子在你那座城市只认识你一个朋友。

我想了想说,法子倒有一个,我给你讲一个在我家乡流传很广的故事吧

大概是民国时期,一个上面来的夫人,在省城一帮官员的陪同下,从南昌去庐山避暑。中途,路过我们镇时,夫人内急。很急。无奈之下在路边找了个公厕。你要知道,我们那里所谓的公厕,就是一个茅坑,上面搭几块木板,臭气熏天。当地人民早习以为常,可是夫人金贵啊。她站在厕所门口犹犹豫豫,磨磨蹭蹭,最后可能是憋不住了,一捂鼻子跑了进去。夫人出来时,脸色很难看,半躺在小车里直说头晕,还嘀咕了一句:你们这里的卫生怎么搞的吗?陪同的官员坐不住了,上庐山后,打电话骂人,从行署、县一直骂到我们镇,把我们镇长吓得半死。镇长考虑到夫人返程还会经过这里,就号召全镇人民大洗厕所。妈的,又是挑粪又是消毒,整整折腾了三天。

可是,夫人没来。据说人家下山后直接去了武汉,从那里坐飞机走了。

老李听了我的故事,深有感触,沉默了半天,突然怪声怪气地尖叫,你们这里的治安怎么搞的吗!

我大笑,隔着电话想象着老李叉腰横眉的样子,说,你这样会把人家吓坏的,人家就是破不了案,也会自己偷偷把钱垫上。

我又说,可是我们都是蚂蚁。

老李无语,默默地把电话挂了。

两天后,一个月光极好的深夜,我又接到老李的电话。老李说,我想自己把钱垫上。

我吃了一惊,大骂,不会吧,你他妈的是不是疯了?

老李幽幽地说,你不知道,我们老家地处大西北,是你难以想象的穷。我上高中前,除了出生外,没有洗过一次澡。在我们那个乡,我是唯一的高中生,是乡亲们的骄傲。现在我是狗屁作家了,在他们眼里,我无所不能,天天和中央首长在一块儿握手、吃饭,进出小车伺候。老憨也是实在没辙儿才找到我的,我不想让他们失望。再说了,老憨还欠着一屁股债,没了这笔钱,几个娃儿都要失学的。他们一家正盼着过个好年。

我听了心情沉重,转而又说,你自己也不宽裕,靠几个稿费,还得养活一大帮人。

老李叹了口气,说,我多写点就是了,实在不行,就卖自己,写点特稿,那玩意可以多挣几个。我之所以告诉你,是想让你配合我一下。

我问,怎么配合?

你帮我把这钱给老憨,就说你公安局的朋友抓获了歹徒,把钱追缴回来了。老李不放心地叮嘱我,你千万别露馅,对着老憨,要给足我面子。老憨现在还在工地上眼巴巴地等着我的好消息呢。

我凝望着窗外城市上空皎洁的月光,哽咽无语。

阳一的选择


美景湾小区,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阳一就很喜欢。小区里有个荷花池,那会正值秋末,池里的荷花早已凋谢,只剩零星的荷叶。阳一跟着房屋中介把小区的空房都转了一圈,最后定下了靠近小区入口单元的101,这间房只有一个窗户,窗外就是荷花池,晨光中,荷叶的清香沁人心脾。“严海,这个星期六有空吗?我想搬家。”阳一在电话里低声问道。严海有点奇怪,“原来的房子住得挺好,怎么突然要搬呢?”她莞尔一笑,“想换个环境。”她没有说起最近房间天花板漏水的事。那栋楼本就年久失修,房东听了她的投诉也只是敷衍和拖延。原本对搬家她是犹豫的,直到几天前,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的她深陷泥潭,岸上依稀有个背影,可任凭她怎样挣扎,呼喊,那个背影终究没有回头。梦醒后,她感到身心俱疲,终于决定离开这个地方。

搬完家,阳一说要犒劳一下严海,请他在附近的苏州面馆里吃了碗阳春面。面是严海自己点的,他说搬家有点累,想吃得清淡点,而且,这个面一看名字就特别清新,也姓阳。阳一被他逗乐了,但也只是微微笑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在他面前有些不自在。无论悲喜,都不愿轻易挂在脸上。而严海对于阳一的喜怒哀乐,虽能敏锐地察觉到,却也不明说。

阳一不是江城本地人,但由于在江城度过了大学四年时光,让她对这座城市很是眷恋,有时候,眷恋一座城,也许是因为眷恋一个人。她大学就读的是中文系。大一那年,她申请加入了学院的记者团,认识了同为大一新生的严海,他们经常被分配到同一组做采编。他长得清秀白净,言谈举止很是斯文,走路时喜欢微微低着头,单手插在裤子一侧的口袋里,看上去酷酷的样子。能够入选记者团的学生,文笔自然都不错,可他的文章似乎写得比阳一更好,尽管她心里有点不愿承认,但社团编辑的赞赏和院领导多次的表扬都是众所周知的。

阳一在大二的时候选择退出了记者团,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开始迷上了文学创作。记得高三的语文老师曾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她的小说,还略带幽默地赞道,阳一是半个才女啊。中学那段灰暗时光里,老师的鼓励和期许,给了阳一信心和勇气,原本她以为,自己会按照当年的志愿做一名老师。然而,自从大学开设了文学写作课,阳一仿佛觉得身体里有种能量被点燃了。她开始像着了魔一般,一有空就扎进图书馆,阅读,写作,继而投稿。从最初的屡败屡战,到后来赚取稿费,成为自由撰稿人,阳一吃了很多苦头,但她不以为苦,反而乐此不疲。严海对阳一的关注就是从《逸之心》杂志的连载小说开始的。

“你有在《逸之心》杂志投稿吗?”学校图书馆的自习室里,看到正坐在对面的阳一,严海忍不住问道。阳一抬起清澈的眼眸,冲他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又专注地看起书来。果然没错,杂志上的连载小说就是阳一写的,初次看到作者的名字是阳一,严海并不放在心上。没想到,小说写得很对自己的胃口,悬念迭起,环环相扣,每每读到结尾的“未完待续”,严海的心都仿佛被小猫的爪子挠过一般痒痒的难受,为了追连载,他已经买了好几期《逸之心》。记得当初阳一在记者团的时候,严海其实对这个合作多次的女生并没有什么好感,她虽然长得还算清秀,但成日里素面朝天,不苟言笑。新闻稿的写作水平虽然不错,但比起他来还是差远了。然而,出乎他的意料,才不过半年多时间,阳一已经有了自己的作品。

从那以后,严海一有时间就去图书馆的自习室,希望能遇见阳一,每次看到她的身影,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欢喜。等到了吃饭的时间,两人便一起离开,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阳一并不排斥这样的亲近,当时,她一心想的就是创作。严海看她时,眼里分明闪着光,但她只把那看成是对她的欣赏,毕竟,他俩都是中文系的学生,互相学习也是很自然的事。而且,那时的他由于颜值和才华已被公认为“校草”,追他的女生里比阳一优秀的大有人在,所以,她从来没有非分之想。直到小说的连载结束,阳一才确定,原来他喜欢她。

后来的许多年里,她依然记得,表白的时候,他白皙的脸上泛起了红晕,腼腆的样子甚是可爱。那天傍晚,校园的草坪里,两人第一次牵起对方的手。时光静静地流淌,如果后来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们现在大概早已修成正果了吧。

2

那是毕业前夕,由于白天忙于论文,晚上还要赶稿,为了不打扰室友,阳一临时在校外租了一间公寓。那段时间,她和严海经常一连几天都碰不着面,但她知道,他正在江城的新闻电视台做实习记者。有天深夜大约两点左右,枕边手机忽然振动起来,阳一睡眼朦胧地拿起一看,是一条未知号码发来的录音彩信。点开播放,那头传来的声音顿时让她睡意全无。“你喜欢我吗?”“喜欢!”“那你什么时候和女朋友分手?”“给我点时间。”听完录音,阳一只觉得两耳嗡嗡作响,紧接着,她用颤抖的手给严海打电话,却是关机。那晚,阳一不知道哭了多久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第二天,她给严海打了很多次电话,但每次都是关机,直到晚上,她终于等来了严海的来电。“阳一,你找我啊?不好意思,昨天我手机被同事弄坏了,这会刚修好就看到你的来电提醒。对不起啊,让你担心了。”他急切地说道。阳一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忍着眼泪缓缓地说:“不要编了,我们现在就可以分手。”说完,她便挂断了电话。

阳一从没想过,这样烂俗的剧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些美好的时光,难道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吗?接连的那几天,只要看到是严海的电话她就立即挂断,不想听他狡辩。本以为他心有愧疚,看她不肯原谅会知难而退,可后来,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了她的住处。那天早晨,她正准备出门,却见他靠在门外的墙边坐着,一听到开门声就忽地站起来。她愣了一下就要关门,却被他用力推开。只见他面色略显苍白,眼睛有些红肿,似乎一夜没有合眼。“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就算分手也要说清楚!”他压抑着怒火,心有不甘地喊道。她从没有听他这样大声地说过话,更别提发火。可那份录音里确实是他,毕竟相处了好几年,他的声音对她而言再熟悉不过了。于是,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当着他的面把手机里的录音重播了一次,他一听脸色就全变了。

后来,他终于跟她说了实话。原来,录音里的那个女生是他在电视台的实习组长,比他大两岁,很喜欢他,虽然知道他有女友,但依然穷追不舍,那段录音是因为台里需要录一段小剧场的对白,她推荐了严海,于是他和她彩排练习了几次。虽然他觉得对白的内容有点暧昧,但为了顺利地通过实习,只好按她要求的做。但没想到,她居然把录音剪辑了片段还偷偷发给了阳一。听完他的解释,阳一本以为自己会彻底地谅解他,因为他并没有实质的背叛。然而,想到他为了通过实习,和喜欢自己的女上司暧昧不清,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3

毕业以后,阳一选择留在了江城,供稿于多家杂志媒体的她,收入颇丰,日子过得平静而自在。而严海通过实习之后就离开了江城,去了省城的卫视台。他是江城本地人,每隔几周回趟家,如果阳一有空就约她一起吃饭聚聚。虽然江城和省城相隔很近,坐火车不过一个小时,但他俩终究是分开两地,尽管谁都没有提出分手,但也不再像以前那般亲密无间。

《逸之心》最新一期的连载小说大获好评,期刊销量火爆,阳一功不可没。杂志的副主编兴奋地在电话里说,“阳一,我们这一期的杂志销量特别好,这周末我想代表杂志社请你吃个饭好吗?”阳一听了,高兴地应承:“好啊,向主编,这周末我有时间,地点请您定吧,谢谢!”

周六的晚上,阳一简单地修饰了一下自己,穿上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就出门赴约了。向征,《逸之心》的副主编,四十岁上下,但因为喜欢运动健身,状态保持得很年轻。阳一之前去杂志社和他见过几次面。说起来他们认识也有三年多了,但一起吃饭还是第一次。听说订的是一家粤菜餐厅,距离美景湾不过二十分钟车程。

的士停在餐厅门口时,她给向征打了个电话,按照他的提示,来到了餐厅二楼的包间。见到阳一,向征热情地招呼她坐下。他今天穿得很正式,黑色的衬衫和灰色的西裤,衬托出他儒雅干练的气质。只听向征热情地说道:“我已经提前点好了几个菜,你看看还有没有喜欢的。”说着,便把点餐牌递给了她。阳一接过一看,居然无一例外都是自己喜欢吃的,心里不由得暗自欢喜。这顿晚餐吃得很是愉快,阳一没想到,私底下的向征很幽默,和她还有许多共同爱好,原来,他也喜欢下厨,摄影和爬山,对悬疑小说也很痴迷。

吃完了饭,向征开车送阳一回家。在路上,阳一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经意地问道,“对了,今天怎么想到吃粤菜呢?你在广东待过啊?”向征笑了笑说,“因为你喜欢啊,看了那么多你写的小说,如果还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那我也太逊了。”阳一听后,感觉车里的气氛似乎变得有点尴尬,只好回了句“原来是这样啊”,接着便拿出手机浏览网页,佯装很忙的样子。向征看她有点忙,便不再打扰。到家后,阳一的心有点乱,她原本以为这顿饭只是礼节上的庆功,但回顾起来却发现多了点什么。她从未想过和向征有任何工作以外的发展,毕竟,他也算是自己的上级。何况,在她心里依然放不下严海,那个曾经与她相知相惜的恋人。

4

阳一昨晚又梦到了那个背影,让她窒息绝望的场景再次出现,从梦中惊醒后,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知过了多久才睡着,再次醒来时已近中午。望着镜中淡淡的黑眼圈,她决定今天要给自己放个假。由于不想被人打扰,她关了手机。巧的是,严海今天刚好回江城,他向台里申请了三天年假。这次回来,他想约阳一谈谈,看她能否和他一起去省城工作,这样也许能让彼此的关系更亲近一些。

阳一怎么了?严海开始有点担心起来。中午刚坐上火车,他就给她发了短信。可大半天过去了都没有收到回复,给她打电话又总是关机。除了那次毕业前的风波,其余时候的她都不会这样。严海没有想到的是,阳一此刻身陷美景湾对面的枫叶林小区,她被绑在了一张椅子上,正昏昏沉沉地睡着,那里,是一个叫莫菲的女生临时租的公寓。

莫菲,江城九中的化学老师,从小就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因为喜欢研究药品,她原本的志愿是做一名药剂师,但父母觉得当老师更适合她,所以坚持让她填报了师范院校。半年前,她还是一个温柔甜美,人畜无害的女生,与阳一素不相识,而如今,她却视阳一为死敌,这一切都源于那次相亲。

莫菲原本不愿相亲,崇尚自由恋爱的她,觉得相亲很无聊,就像一场交易。但听家人说,男方条件非常优秀,而且是朋友家的孩子,知根知底。拗不过父母的劝说,她硬着头皮去赴约了。相亲的地点是在市区的一家咖啡馆,对方说他穿灰色衬衫,桌上放着逸之心杂志,因为他是那家杂志社的副主编。莫菲走进咖啡馆,一眼便注意到了那本杂志,只见向征正严肃专注地捧着杂志翻阅,眉宇间透着俊朗和英气,莫菲觉得有点挪不开脚步,心跳明显加快了不少,她正想着开场白说什么好,对方已经注意到了她,因为之前她告诉对方自己会穿蓝色长裙。于是,她稳了稳情绪,挤出一丝笑容腼腆地说:“你好,请问是向征吗?”向征立即站起身来,微笑着说:“对,你是莫菲吧,请坐!”

接着,两人各自点了喜欢的咖啡,然后开始谈着各式各样的话题,莫菲觉得思维有点短路,她尽力压制着自己内心的忐忑,对于向征提出的话题要么浅谈辄止,要么答非所问。半个小时过去,似乎该谈的已经谈完,向征觉得,莫菲虽然长得不错,但谈吐却很无趣,生活方式也和自己有很大的差异。看来回家后要劝劝爸妈,以后别给他随便约相亲对象了。况且,他心中理想的她,已经有一个渐渐清晰的模样。

于是,他让服务生结完账后,便诚恳地对莫菲说:“莫菲,今天很高兴认识你,你的条件很优秀,但我相信你会遇到更适合你的人。额,抱歉,因为我还有点事要忙,所以,就先回去了。”说完他便起身离开,留下莫菲独自愣在座位上。她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原来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有魅力,那么受欢迎,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充斥着她。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心意的人,她不甘就此放弃。于是,她下定决心要找机会再约他,也许相处久了,他会慢慢喜欢自己呢?

5

阳一睁开眼的时候,觉得手被勒得有点麻木。这是哪儿呢?

房间很昏暗,窗帘把通向外面的视野都挡住了,但隐约看得出这不是自己的家。她开始努力回忆昏迷前发生的事情……记得傍晚快回到小区的时候,好像有个女人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突然用块手帕捂住了她的脸。对,一定是那个女人用药把自己迷晕了。可她是谁?为什么这么做?阳一惶恐不安地想着。

这时,门锁转动的声音打破了周围的寂静,阳一屏气凝神地盯着门,伴随着开锁的声音,她听到自己的心跳也随之加快。门开了,走进来的果然是个女人,她打开了房间里的灯,阳一看清了她的脸,说实话,是张很漂亮的脸蛋,可眼神却透着一股莫名的邪火,彷佛随时都想把对方烧成灰烬。霎时间,她觉得脊背发凉,前所未有的孤独和无助顿时涌上心头,难道这就是之前梦里的暗示吗?但她很快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看上去镇定如常,因为她知道,害怕没有用,反而可能会让敌人更加地得意和张狂。

“醒了?”莫菲瞟了一眼阳一,径直走到她面前。只见她拿出手机,打开视频通话,然后对准阳一,冷冷地命令道:“看镜头!”阳一定睛一看,视频的那边居然是向征。

“哼!看到了吧?向征,你喜欢的人就在我这儿,趁她还活着,跟她多说几句吧。”莫菲讥讽地说,声音听起来有点发颤,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兴奋。

向征惊诧地看着屏幕,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急切地说:“你是…莫菲?你这是在干嘛?我警告你,别乱来!”望着向征慌乱的模样,阳一面色沉静地说:“向征,她这么介意你喜不喜欢我,如果我没猜错,她应该很喜欢你吧。”语气带着一点得意和俏皮。

“他怎么会明白,说起来都是因为你。”莫菲说道,语气里满是愤恨,“我长那么大,从来只有我甩别人的份,可他居然那么轻易就把我否定了。就算他选的不是我,也轮不到你啊。”

阳一低头叹了口气,开始埋怨起向征来:“向征,你现在知道了吧,女人是不能随便得罪的,你以为谁都像我那样,可以让你口不择言随意批评,我是脸皮厚无所谓,可不代表人家也受得了。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他喜欢我?”这话是问莫菲。

莫菲沮丧而张狂地说道:“我每次约他,他都拒绝我,可我实在是想他,就开始在暗地里监视他。整整三个月,我看到了我想看的,也看到了很多不想看的。因为,我终于知道他心里的她是谁。你知道吗,每次你们在办公室谈完话,等你下楼之后,他都会站在窗前望着你的背影发呆,那种恋恋不舍简直让我发疯!”

“呵呵,能在我家附近把我迷晕,那你也一定跟踪过我咯?好厉害,我都没发觉呢,你不会连我在家做什么都知道吧?”说完,阳一的眼里满是疑惑和佩服。莫菲“哼”了一声,说:“当然知道,每晚我都会监视你的一举一动,不看都睡不着觉。”

阳一苦笑了一声,“呵,我有什么好看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打字,你还真有毅力啊,每天陪着我熬夜。向征,如果我不在了,麻烦跟我的小助理说,美景湾101房间的东西都交给他了。”向征答应了一声“好”,立即不动声色地用手机发送了报警信息。

当警方闯进门时,莫菲还不明就里,被带上手铐的瞬间,突然想明白了什么,对阳一说了句,“我小看你了。”原来,阳一刚才的话是在提示自己的位置,101房处于低楼层,所以,能看到房内状况的单元和楼层并不多,警方通过搜索排查,很快便确定了她们的位置。

回家的路上,向征心有余悸地问阳一:“如果我不能及时明白你的暗示,你会怎么做?”阳一沉默了会,淡定地说道:“认命。不过,我相信你,我们合作了那么多年,这点默契应该还是有的。”向征忽然觉得心头一暖,他侧过身,一把将阳一抱在怀里,用低沉而有力的嗓音说道:“你知道吗?我这个人向来有点后知后觉,如果不是莫菲,我可能还不明白你对我有多重要。阳一,以后让我来保护你。”阳一愣住了,这个拥抱来得有点突然,但不知为何,却让她感到久违的安心,让她不想离开。她轻声回道:“谢谢你。”

严海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是那天深夜,阳一打开手机,看到好几个他的来电提醒,于是给他回了电话,简单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但没有提到向征的表白。严海听了心里很懊悔,怪自己把她一个人留在江城,想保护她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他鼓起了勇气,试探着问:“阳一,要不你到省城来吧?”阳一心里微微震动了一下,她明白他的意思,但整理了一下思绪后,她笃定地说:“别担心,那个女人已经被抓起来了,以后不会有事的。说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江城,以后应该就定居在这里了,希望你在省城也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通话结束后,阳一觉得心底有处伤口正在慢慢地被抚平,她开始明白,无论如何,她和严海都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她许久,直到他问出口时,她才确定了自己的答案。那晚,阳一睡得很安稳,一夜无梦。

傻子二胡


老人拾荒回来,带回了一个傻小子,刚刚入春,那个傻子穿着破旧的背心,大裤衩子凉拖鞋,手里拿着半截黄瓜,边走边啃,另一只手抓着老人的一角,眼睛眯成一条缝。

邻居看到这个傻子,都问老人,这孩子他是谁。

没家的孩子,看他可怜,我也没有儿子,就把他带回来养他。老人边给傻子收拾着床,边回答,邻居们听到这句话,都气疯了。

你说你一个老头,自己吃饭都是问题,还养一个傻子。邻居去拉他,赶紧把他送走!

不送!我有一口吃的,就有他一口,他不是傻子!老人把被子摔在床上,推着邻居,赶紧走,我要给儿子洗澡了。

邻居被关在门外,气的挠头,无奈老头倔强,自己说服不了,就任他胡来算了。

老人给傻子取了个名字,叫二胡,他最喜欢拉二胡,二胡是他唯一的家具,他取这个名字,就是证明他和自己的二胡一样重要。

二胡饭量大,老人每天早上去捡破烂之前,给二胡整了三个馒头,一碗咸菜,不到中午回来一次,馒头和咸菜已经被二胡吃完,老人饿着肚子,又从兜里掏出来半块烧饼递给了二胡,二胡接过去,几大口就吃完了。

二胡吃完还翻老人的兜。

老人知道二胡不傻,他开始教二胡拉二胡,二胡学的很快,春去秋来,夏末入冬,仅仅是半年,他熟练的会了二泉映月等很难的曲子,老人拉的很生硬的曲子,他也能熟练的拉出来。

他开始带着二胡出去捡垃圾,收破烂,就骑着他的那个破旧的小三轮,一路不停的喊,二胡坐在破三轮里,拉着二胡,惹得人纷纷扭头。

有二胡这个非著名音乐家,老人收破烂很顺利,几个月下来,也攒了不少钱,除了平常吃饭,他还在路边摊给二胡买了十几件衣服,从冬天到夏天的衣服都有,二胡也学会了自己穿衣服,自己蹲在水缸里搓澡。

老人有很严重的哮喘,每到深秋就咳的不行,收破烂这个行业,仅做了半年,就骑不动了,每天拖着病给二胡做饭,洗衣服。二胡什么也不做,天天抱着二胡在院里,晒着太阳拉着二胡,深深的沉浸在曲子里。

老人最喜欢刷锅后,坐在屋檐下听曲子,嘴里哼着,十分惬意,只是咳嗽一阵一阵的。

很快,钱花光了,老人不能让二胡饿着,他每天早早的跑出去,拖着病入膏肓的身体去收破烂,他没有带着二胡,因为二胡太重了,带着他,自己就骑不动。

日子一天天过去,老人的病也越发厉害,直到有一天,老人病倒了,躺在床上,咳嗽厉害的咳出了血,别说去收破烂,甚至起身都困难。

从这天开始,院子里曲子声没了,二胡蹲在屋子里的角落,整天盯着老人,他从没说过话,就一直默默的盯着,老人躺在床上,眼角流出了泪,他觉得自己活不久了,自己死了,二胡怎么办,他会不会又去流浪,会不会又被人欺负。

当然这些二胡不知道,二胡蹲在墙角半天,然后跑了出去。老人喊二胡,二胡没有回来。

他努力的从床上爬起来,扶着墙走到了门口。院子里没二胡的身影,他瘫坐在地上,哭着喊着二胡,没人回答。

老人就瘫坐在门口,一直到天黑,二胡也没回来,老人心里着急,咳的愈来愈狠,他狠狠地给了自己一巴掌,怪自己没有把二胡照顾好,现在二胡跑哪去了,他都不知道。

老人不敢睡觉,就一直在门口倚着,眼睛一直盯着大门,二胡一回来,他就能看到。

一夜过去,老人熬不下去,倚着门睡着了,梦里二胡被几个流氓追着打,二胡一直搂着怀里的二胡,没有吭声。

吃,吃...老人睡梦中感觉有人推他,他慢慢的睁开眼睛,二胡的一张大脸出现在老人眼前,老人一激动,又咳嗽了起来。

吃...二胡兴奋的举起手,手中有一个烧饼,还被咬了一口。

老人接过烧饼,咬了一口,眼泪流了出来。

他一把抱着二胡,又哭又笑,他真的害怕二胡再这样跑出去,他真的很害怕。

他不知道二胡从哪里弄过来的烧饼,他知道被咬的那一口,肯定是二胡咬的,他吃了一半,给二胡一半,二胡几口就吃干净了,吃完之后,二胡把老人背到床上,自己躺在垃圾堆里倒头就睡,老人看着二胡,笑着也睡着了。

从那天开始,二胡每天早上都会跑出去,回来时带个烧饼,有时候是上午跑回来,吃了烧饼睡一会,又跑出去,就这样半个月,带回来的烧饼也越来越多,有时候甚至带回来一把零钱。

老人越来越纳闷,二胡跑出去去干嘛了,直到有一天,邻居家停水,跑过来借老人压水井弄点水做饭,才知道了。

你不知道啊,二胡在北街头烧饼铺门口拉二胡呢,别人扔给他钱,他就买烧饼跑回来,我还以为你让他去的呢。邻居这句话一说,老人眼泪又流出来了。

他求着邻居带他去看看,邻居觉得拒绝不好意思,就骑着三轮车带他去北街头,老人并没有去二胡那里,他就远远的看着,二胡奋力的拉着二胡,周围一群人站在旁边听,有的老人搬个小板凳坐在旁边,晒着暖,手拍着大腿,似乎已经熟悉了曲子的节奏。

烧饼铺老板拿出来一个烧饼递给二胡,二胡快速的把烧饼放在布兜里,又继续拉二胡,老人看着抹着泪,只是一会儿,就让邻居带他回去了。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二胡带回来的东西越来越多,红薯,大油饼,白馒头,鸡腿。老人每天就躺在床上,等着吃,他知道二胡自己能照顾自己了,他再也不怕自己走了之后,二胡没饭吃了。

一个寒冬的深夜,老人在睡梦中走了,走时还带着微笑,早晨二胡穿着破旧的军大衣,再一次跑了出去,他不知道老人已经走了。

中午回来时,他怀里揣着两个大油饼,二胡上挂着两杯豆浆,他兴奋的跑到老人床前,推了推他,老人没动。

二胡盯着老人许久,喊了几声,老人还是没动,二胡看着油饼舔了舔嘴唇,偷偷的咬了几口,时不时还瞥了一眼老人。

老人没醒,他吃了一个油饼,豆浆没喝,他把豆浆大饼用衣服包着,放在了老人床头,又跑了出去。

日子一直这样过去,老人一直没吃,二胡还是像往常一样,跑出去,跑回来,每次回来都把吃的放在床头,他知道老人醒了就会吃。

二胡这天回来,门口聚集了好多人,他好不容易挤了过去,看到几个人捂着鼻子要抬老人,他发疯似的冲向那些人,还没冲到那里,他就被几个人拉住。

二胡,你爹死了。邻居捂着鼻子说道,二胡不听,他不知道死是什么,他只看到有人要搬老人,他绝对不同意,他怕那些人把老人吵醒了。他疯狂的挣扎,大声嚎叫。

几个人把他按到地上,他抓着一个人的腿。使劲的咬着,那个人踹了他一脚,他一直不松口。

几个人使劲按着他,嘴里还骂着傻子。

终究,老人的尸体被抬上三轮摩托,突突的摩托声越来越远,二胡一直挣扎,等摩托看不到了,几人才把二胡松开。

二胡爬起来就跑,一直跑向大门,冲着摩托走的方向跑,只是一会儿,二胡就跑远了。

傻子就是傻子,他爹死了他都不知道,追有个屁用,等下火葬场一把火,就剩渣了。被咬的那个男人啐了一口,嘴里骂着离开了。

二胡不知道跑了多远,从天黑到天亮,一直没有追上摩托,镇上的人几天没见他。

过了几天,二胡回来了,身上脏兮兮的,脸上也多了几处青肿,邻居们也不管他。

二胡回了老人的家,每天就坐在门口拉二胡,天天吃的东西,就是那些留给老人的食物,哪怕已经硬的咬不动,他还是在吃,没人在意他,仿佛他不存在似的。

有一天,邻居起床没有听到二胡声,他顺着窗户朝老人门前看了看,二胡不在那里,他没有在意,可能,二胡今天累了吧。

几天过去,二胡还是不在那里,他有点疑惑,就冒着大雪去了老人家,家里空无一人。

那天半夜,我拉窗帘看到二胡抱着二胡走了。直到有一天,他从其他人口中听到这句话。

二胡真走了,寒冬过去,春天来临,日复一日。

就这样,二胡一直没回来,镇上再也没听见过拉二胡的声音,再也没见过一个少年抱着烧饼疾跑在镇上的身影。

二胡走了,真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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