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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做偷摸事,还邀我看直播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姆做偷摸事,还邀我看直播,欢迎阅读与收藏。

1

林深拿过药瓶一看,里面的胶囊全是空心的,里面的有效药物成分全部给倒了出去!

一瓶胶囊总共五十粒,已经少了大半。

也就是说,赵玫兰患病的这段时间服用的都是空胶囊。

柯洁瘫倒在地上掩面哭了起来。

母亲的躁郁症一直反复无常,老年痴呆的病情一天天严重,原来都是身边最亲近的人在搞鬼。

这两年她为了能在科室里站稳脚跟,拼命地跟手术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同科室的男医生工作强度都比不上她。

一个女医生能在外科站稳脚跟真的很不容易,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给母亲更好的生活,可是万万没想到到头来反倒是害了她。

顾放将瓶子里的药丸装进证物袋里,仔细看了看。

他叹了口气道:“这个保姆不是个简单的人,淀粉胶囊上几乎采集不到任何指纹。”

他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保姆是有备而来。或者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潜伏。

“你再好好想想,这个赵姨有没有透露过其他信息?”

2

柯洁心如死灰。

她只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冬天,母亲连续气跑了四个保姆之后,连中介公司都不愿意再介绍人给她了。

和父亲离婚后,赵玫兰躁郁症加重,一方面又饱受老年痴呆的困扰,完全记不得自己已经和丈夫分开,每天嚷嚷着要找柯建国。

“你们家老太太脾气太大了,换谁都伺候不了啊。”

“我可以加钱的。”

“加钱也不顶用了,你另外找人吧。”

她没办法,只能请了一个礼拜假陪着母亲。

赵姨就是这个时候找上门来的。

她说自己是个农村女人,因为丈夫家暴从家里逃了出来,以前也照顾过老年痴呆的婆婆,很有经验。

她的出现瞬间解了柯洁的燃眉之急。

她是个外科医生,每天手术安排得满满当当的。虽然主任体谅她家里情况特殊,但是明里暗里也表示了不满。

那以后,赵姨将母亲照顾得十分妥帖,乃至后期母亲病情加重导致大小便失禁,她都丝毫不嫌弃脏,亲力亲为给赵玫兰换洗衣服,处理秽物。

论说细心和照顾,柯洁自己都比不上她。

就这样,柯洁从来没有怀疑过赵姨,甚至还将她当作了半个亲人。

3

“这期间,就没有任何异常吗?”

柯洁挠了挠头,死命地想要回忆起这两年之间的事情,但是停留在她印象中的,似乎并没有异常之处。

这个将她们母女生活照拂妥帖的女人,甚至好几次都拒绝了柯洁想要给她加工资。

赵姨表现得太完美了,即使有时候不像一个农村出身的女人,她也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可是柯洁不知道的是,有时候没有破绽就是最大的破绽。

她跑回房间翻了翻抽屉,找到一份当初赵姨留下来的合同,里面夹着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上面显示,赵姨本名赵湘兰,1968年出生是山东人,照片上的女人样貌平凡,往人群里一扎根本找不出来。

就是这样一张平凡的脸,欺骗了她们母女俩整整两年。

林深将资料收集好,又在房间里拍摄取证完毕,和师傅顾放对视了一眼。

他不知道该不该把尸检报告给柯洁看,毕竟太过血腥和残忍了。

顾放清了清嗓子,缓声道:“柯小姐,你母亲的事情,我都很遗憾,但是作为唯一的家属,你有权力知情你母亲的死因。”

柯洁慢慢抬起头。

都到了现在,她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

4

林深将一份文件推到柯洁面前:“这是尸检报告。”

她颤抖的手打开文件袋。

一张张触目惊心的画面展现在眼前,紫外光灯下母亲的尸体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些地方已经隐隐露出了尸斑。

她实在难以想象,到底是多狠的人才下得去手。

“死因是脾脏破裂导致的大出血。按照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你母亲可能是先遭受了车子的撞击,随后在死亡状态下被抛尸。”

柯洁合上报告不忍心再看下去,恨声道:“到底是谁...我一定亲手杀了他...”

林深沉默着接过报告,案子现在一点眉目也没有。

按照常理推测,凶手在闹市区要带走人,还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杀人抛尸,实在是一件难事。

顾放安慰道:“柯小姐,你也不要太过伤心了,警方正在全力破案,别担心。”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他们无法说出过多的话来安慰受害者家属,伤痛不能感同身受,慰藉的话也实在浅薄。

刑侦队的人离开柯洁的家,林深走在最后面,关门的时候忍不住又往里看了一眼。

陈天调侃道:“我说你对这案子怎么这么上心,八成是看上人家姑娘了吧。”

“别瞎说。”

这仅仅是职业的责任感,案子撞在他手上,就该由他来结束。

5

空荡荡的屋子里弥漫着死亡的味道。

柯洁发疯似地开始寻找赵姨留下的东西,但是这个人像是人间蒸发一般,所有生活过的痕迹全都消失了。

她扬起手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她早该察觉到的,可是自己偏偏又忙于工作,无暇顾及身边的母亲。

可是无论她怎么回忆,都无法回想起赵姨和母亲之间到底有什么宿仇。

如果说是图钱,何必蛰伏两年之久?

况且,以现在家里的情况也根本无钱可图。

柯洁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忽然门铃响了,是对面的阿姨。

“小洁啊,今天是你妈去世第三天了,去庙里烧过纸钱没有啊?”

她想起赵姨之前说给母亲烧了纸钱,心中一涩,做戏还真是全套。

“你是做女儿的,纸钱什么的要亲自去烧。不然当娘的收不到的,别怪阿姨没提醒你啊,你妈走了没两天,这小区就是不怎么安宁,八成是你没亲自去烧纸钱!”

说完还搂了搂自己的胳膊,打了个哆嗦道:“你看,这楼梯口都阴森森的!”

原来大家都在害怕她枉死的母亲。

可是谁能想到,有时候比鬼魂更可怕的是人心啊。

柯洁忍住眼泪道:“我知道了。”

6

与其待在家里胡思乱想,出去走走也好。

元崇庙离小区不远,这些年因为善男信女越来越多,庙里香火不断很是热闹。

柯洁不是个信佛的人,但是现在这也许是她唯一的寄托了。

驻庙的小和尚大概是新来的,一看见她张口就问道:“是要求签吗?”

柯洁的红着眼睛告诉他,自己想给母亲烧点纸钱。

小和尚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连忙道:“这后面有为亡故亲人立碑的,我带你过去吧。”

小庙的后面有一块石碑,很多已故人的名字刻在上面,方便家属忌日过来纪念亲人。

小和尚双手和一,道了声“慈悲”。

柯洁摸了摸冰冷的石碑,冬日刺骨的凉渗进骨子里,灰白的石碑上即将刻上母亲的名字,昭示她和这个尘世已经阴阳相隔了。

她烧了很多纸钱和元宝给赵玫兰,轻声呢喃道:“妈,小洁给你烧了纸钱,你千万千万要保佑我早日找到凶手。”

小和尚默默在她身边念起了大悲咒。这个世界上迎来送往的生死这么多,他能做的就是为这些未亡人一点点安慰。

柯洁在石碑面前站了很久,直到夜幕沉沉降临了才离开。

7

出了元崇庙,外面已经是万家灯火初亮的时分了。

柯洁漫无边际地走在马路上,冰冷的夜风打在她身上,却浑然未觉得冷。

忽然前方的人群中出现一个身影一闪而过,柯洁眼尖,察觉似乎是赵姨。

她飞快地跟了上去。

前方的影子越走越快,七拐八弯忽然转进了一条暗胡同里。

她知道其中有诈,但是还是忍不住跟了上去。

现在赵姨是案子的关键,只有找到了人,她才能知道其中隐情。

前面的影子越走越快,柯洁只能不依不饶地跟着她。

忽然影子转进了一条红灯区的后巷,这整一条街都是不正经的足浴店和荒唐酒吧,路边还有好些男男女女借着夜色打掩护正在亲热,失足女和客人讨价还价。

影子一转,把柯洁引进了一条暗胡同,她正想转身,后脑勺却被重重一击。

打人者的力度和劲道都不小,她几乎来不及呼救,整个人就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在失去最后意识之前,她耳畔边似乎有两个人正在争执。

其中一个声音就是赵姨的。

“她不死,我就得死了。现在已经死了一个赵玫兰,多死一个警察也会当作仇杀的!”

另一个故意压低了声音,阻止她动手:“现在事情还没了结,她要是死了,最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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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


“找保姆可要慎重!”报纸用黑体字提醒居民们,并且具体举例,说某人某人被保姆洗劫一空。

“唉!”沈舒汛教授把报纸放在写字台上,长长地叹了口气。报上的消息无疑是实有其事,实际生活中更有甚者,据说有的保姆暗中做着“拍花子”的罪恶勾当,乘主人不备,携带人家的娃娃不翼而飞。真是骇人听闻!然而,尽管如此,外地来京的保姆还是源源不断,物色保姆的居民也还是寻寻觅觅,只不过增加了十二分的小心就是了。各家有各家的难处,实在缺人手的家庭,迫不得已还是要在这潜藏着危险的外地来客中谨慎地物色尽可能合适的人选。就拿沈教授来说吧,虽然感叹了无数次“人心不古,世风不淳”,保姆也还是非雇不可的。

沈舒汛,字展潮,号舒翁,笔名萧吟。从这一大串名字,就可知是一位学者。不过这字啊号啊笔名啊,是吟诗填词、著书立说时才用的,而平时,学院内外以至街坊邻居一概称他为沈教授,连本名也不大用的。他是古典文学专家,尤其对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有深入研究,早在“文革”前就出版了《白诗集注》、《白诗选讲》、《白居易传》等等专着,有“白学家”之誉。度过浩劫,他老了,六十多岁的人,已经眼花齿摇了。他每次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满头白发,心里就有一种愈来愈强烈的紧迫感:时间不多了,该做的事,要快些做。前年,他完成了一部新作《白居易与〈长恨歌〉》,出版社送来一捆样书,他捧在手里,像是得了孙子,高兴得不得了。然而书出来之后,评论界毫无反应,又使他感到寂寥无味。他并不是等待别人吹捧,而是希望别人也像他一样对于他所研究的课题兴致勃勃、津津乐道,来一番讨论、争鸣,抬杠、唱对台戏也无妨。他希望自己的著作能像一粒石子,投在平静的古井中,激起水花,荡起波纹。做学问的人的乐趣就在于此,局外人往往是难以体察的。尤其是现在,许多青年人一窝蜂地去学外语呀,写“朦胧诗”呀,谈“意识流”呀,古典文学呢,真的差不多成了“无波古井水”了。听说有一位教师在课堂上问《长恨歌》是什么,竟有学生答道:“三十年代流行歌曲”!这怎么得了呢?沈教授感到己任不轻,应该再编写一本适合青年人阅读的《诗人白居易》。这件工作,他已经做了一些时候了,但是进度却嫌太慢。学院里是很照顾他的,除了极重要的会议之外,一切活动都替他免了,让他专心著述。出版社则是等着他脱稿。无奈是写得太慢,供不应求。

为什么呢?有谁能想到,原因竟是缺个保姆!就沈教授本人来说,是用不着别人什么的,除了衣食之外,凡有关学问的事,无论巨细,一概自己动手,决不假手于人。他从不让别人抄稿,容忍不了那种随意简化的字、非逗非顿的标点。到图书馆借书,到书店买书,到楼下信箱里取信、取报,到邮局寄印刷品,都是自己去,总担心别人给弄错、弄丢了。他平时不苟言笑,微微蹙着眉头,好像永远在思索。他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研究与著述上。在他伏案执笔之时,纵目千古,神游八极,在瑰丽斑斓、无穷无际的文学天地中驰骋,那是一种人生的最大享受。此时,任何世俗的应酬、琐屑的事务来惊扰了他,都会使他极为恼火。他视文学为神圣,对于不足与谈文学的人几乎是不予理睬。因此,他的书房,在这个家庭里成了一块圣地和禁区,一个小小的独立王国。王国之外的一切他都不管了,全凭老伴李若君主持。其实这个家也好当,孩子们都大了,各走各的。李若君今年退休了,当了半辈子护士长的人还能伺候不了老头儿的吃喝?按说老两口的日子会过得很舒服。偏偏是李若君有福不会享,把刚满“百日”的小外孙子接了来,当起了义务保姆。这件事,沈教授曾经想阻拦,被老伴数落了一顿:“你没看《人到中年》那个电影吗?陆文婷要是有个妈,能累成那样?女儿刚调到研究所,正是出成绩的时候,做父母的可不能大自私了!”沈教授没话说了,依了夫人。

家里立即改了气氛,奶瓶、尿布和婴儿的哭声占满了整个空间,前任护士长一个人忙得团团转,还要时时冲著书房喊:“劳驾,待会儿再写吧,你抱着孩子,我熬奶去!”要不就是:“你没看见我这儿腾不开手?给我拿盆儿,对点儿热水,给孩子洗洗屁股!”一页稿纸被这么打断七八次,这书还怎么写得成呢?“无论如何,非请个保姆不可,把我腾出来!”沈教授不知多少次地重复这句话。

“我不是正托人找吗?有合适的就留下,一定解放你!”李若君也无数次地做着许诺。

然而,保姆问题却是迟迟不得解决。不是没有人,而是没有合适的。第一个是个挺水灵的大姑娘,穿着打扮没有一点土气,嘴也甜,能说会道。就是干活太飘,一天好几次打电话,找她的小姐妹——她们也是成帮结伙的。这怎么行!第二天,李若君就辞了她。临走还偷了十个鸡蛋、一块塑料布。第二个是个六十出头的老太太,慈眉善目的,喜欢聊天,“俺们那儿”怎么怎么着,说起来没完没了,忘了自己是干吗的了,油瓶儿倒了都想不起扶。原来她从四十岁就当婆婆,一切都是儿媳妇伺候。听说在北京看孩子吃香的、喝辣的,还净落不少钱,她是来发财的。好笑之余,李若君又辞了她。第三个,第四个……走马灯似的来了不知多少个,竟然一个也没留下。还是老两口子齐动手,一页稿纸打断七八次。这怎么行呢?“嘟,嘟,嘟!”有人按门铃。

“来了!”李若君赶紧把孩子往沈教授怀里一塞,怀着重新燃起的希望跑去开门。也许又是谁介绍的保姆来了,但愿这回能合适!

果然是个听了熟人的熟人介绍来当保姆的姑娘。李若君把她打量一番:这姑娘身材中等偏高,不胖,但挺结实。圆脸盘儿,尖下颌儿,两眼黑中发亮,小鼻子略略有些翘,嘴唇闭成很细的一条缝,像是很有心计。头发很随便地在后头拢成一把“刷子”,贴身小棉袄外面套一件墨绿色的罩衣,干净利索。看样子,像个既有力气又有机灵劲儿、能够“苦干加巧干”的人,不是那种把着手都教不会的死肉疙瘩。“人不可貌相”?不尽然,这孩子一看就是个当保姆的好材料。

“你多大啦?”“二十三。”“安徽的?”“不是”“江苏的?”“也不是。”“河北的?”“都不是。我就是北京人。”“北京的?你没有工作?”“待业。”“待业青年还有当保姆的?”李若君脱口而出。她很吃惊,心里说:保姆算个职业吗?既没有编制,也没有级别,走进别人的家庭,低眉顺眼,任人驱使,苦役一般地混回饭吃罢了,比乞丐也强不了多少。说得损一点,就是佣人、仆人、使唤丫头,小“老妈子”。她竟然愿意干这个?李若君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个保姆,仿佛保姆是他们一家的救星。现在,救星来了,她却又觉得不可理解。最需要的竟然是最瞧不起的。人,多么奇怪啊!“什么活都得有人干哪,您不是需要保姆吗?”没想到姑娘这么回答她。

“哟,我明白了。”李若君若有所悟,“姑娘,你这是学雷锋,诚心诚意来帮我的忙啊!”“您可别这么说。”姑娘腼腆地说,“雷锋帮助别人不图报酬,我其实还是为了挣钱。”“那是!工钱好商量,只要你干得好。”李若君说着,把姑娘引到里边,边走边问:“你会做饭吗?”“会。”“会洗衣服吗?”“会。”“会带孩子吗?”“会。”会。

样样都会,李若君放下了大半个心。进一步说:“咱家就三口人,活儿不多。早晨起来,打扫屋子,擦地,收拾桌子,整理床铺;吃了早点,洗孩子的尿布。”她把姑娘带到卫生间,边说边示范:“你看,尿布先用肥皂搓,再用清水投,投得一点沫也没有了,拧干了,用开水烫一遍,再晾到阳台上去。孩子的东西,丝毫也不能马虎。你听明白了吗?”“听明白了。”姑娘把她的话重复了一遍。

“行了,你记住,我可就不再重复了。你再跟我来!”她又把姑娘带到厨房,指点着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说,“这些,每天要收拾干净。咱家人少,饭好做。伯伯嘛(她是指沈教授,根据姑娘的年龄给她安排了这么个称呼,总不好让她跟着小外孙子叫爷爷),身体不好,给他吃得特殊一点。鸡、鱼都会做吧?这就成了,有不会的我再教你。这是孩子的专用餐具,奶瓶每天要消毒,先用肥皂刷干净,再蒸一次,开锅后至少蒸二十分钟。这个锅不干别的,是专门蒸奶瓶的。”她把直径二十八厘米的钢精锅盖打开,叫姑娘看那满满当当的一屉奶瓶、奶嘴、奶杯、小勺,一再叮咛说:“孩子的东西,丝毫也不能马虎,要绝对干净。你能做到吗?”“能。”姑娘像对所有的问题一样回答。

“那就好。”李若君满意地笑笑,直率地说,“我还怕把你吓跑了呢!原先来的保姆,一看见这么多奶瓶就烦了,让我听她的,改章程。那怎么行呢?培养人才要从婴儿时期做起,吃的、用的,可不能糊弄!奶瓶每用一次就得消毒。所以我准备了这么多,蒸一次就能用一天,省得你倒不过来。”“嗯,这样好。”姑娘不但乐于接受,而且颇为欣赏她的周到安排。

“那是咱们娘儿俩有缘啦!”李若君头一次感到这么舒心,拉着姑娘继续交代,“这儿是伯伯的书房,他在编教材,怕吵。他这屋我们谁都不进去。”给姑娘规定了禁区的界限。

正在这时,书房里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沈教授抱着孩子,嚷着走出来:“尿啦,尿啦!快来吧,我可弄不了他!”“得了,得了,打今儿个起就解放你啦!”李若君笑吟吟地说。姑娘把孩子接到怀里,轻轻拍着,哭声立时止住了,小家伙朝着这个新来的阿姨报以甜甜的微笑。

沈教授和他的夫人一样,对这姑娘表示满意。

“你看,伯伯也喜欢你,你就留下吧。”李若君对姑娘说,“工资嘛,我每月给你二十,干得好再往上加,阿姨不会亏待你!”“不,我只要您十块就够了。”“为什么?你……是嫌少,故意这么说吧?”李若君有些不高兴了。

“不是,阿姨。我只能要您十块钱,因为,我只能在您家干半天。”姑娘解释说,看样子很有些过意不去。

“唉!”沈教授泄了气,看来这又是个指望不上的帮手。

“你也真是的,”李若君不满地瞟瞟这姑娘,“干整天的也多不了多少活儿,钱倒是能多拿一倍呢。姑娘,听我的吧,啊?”“不行啊,阿姨,我家里也有些……家务,离不开的。”姑娘轻声细语地说,但说得很坚决,似乎没有商量的余地。

“那……”李若君拿不定主意了,抬眼望望沈教授,征询他的意见。

没等老头儿出口,姑娘继续说:“放心吧,阿姨,半天的时间也可以帮您把家务安排好,午饭您不用管,我把晚饭也事先做出来,您到时候热一热就行了。”在没有更理想的人选的情况下,李若君夫妇交换了一下眼神,就这么决定了。试试看吧,有半个人也比没人强。

“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哩,姑娘!”李若君说。

姑娘微笑着说:“我叫凌芳,您就叫我小凌吧!”

小凌挺能干。每天早晨六点半钟,她准时来到沈教授家,顺便把早点也买好了带来。这个时候,正是这个家庭开始喧闹而忙乱的时候。小凌帮着李若君给孩子换尿布、洗脸,收抬床铺,洒扫庭除;而这时候,沈教授则可以安然地吃现成的早点。吃完之后,家里早已一切就绪,他把碗一推就可以立即一头钻到书房投入工作,一口气干上三个多小时,满意地把写好的稿子竖起来磕一磕,上厨房去吃午饭。午饭好像是变戏法变出来的,不用他们事先安排,有荤有素,都摆好了。特别是新鲜的黄鱼,买到就不容易了,何况又做得那么好。活鸡,买来现宰、现退毛、现烧,做得那么快。包饺子,拌馅、和面、擀皮、包、煮,一个人唱整出戏,不用人打下手。她还会炸春卷,豆沙馅儿的,肉馅儿的,素馅儿的……教授吃完了,把碗一推,又回到书房,躺在长沙发上稍稍打个吨儿,再开始下午的工作。这时候小凌就不在了,不过不要紧,晚饭她已经预备出来了,不愁吃不上。晚上嘛,沈教授就不工作了,和老伴一起含饴弄孙,享享天伦之乐,又觉得是一种休息了。一天一天,他感到很充实,很满足,生活恢复了原有的节奏。

对于小凌的工作,李若君也很满意。但她并没有过高估计小凌的能力,曾经以家庭主妇特有的严格去仔细检查各个环节。

“这是你洗的尿布?”她仔仔细细地翻检着,侧着眼睛看着小凌。过去来的保姆往往敷衍了事,尿布洗过之后仍是尿迹斑斑,和没洗差不了多少,以致使她不能不逐个检查。

“您看行吗?”小凌恭敬地等待她的裁判。

“嗯。”李若君没说行,也没说不行。这就是最高的评价了,对保姆不能夸,一夸就要退步。其实,她没找着毛病。尿布洗得很透灵,她自己动手也不过如此。

“这是你刷的奶瓶?”她在给孩子喂奶、喂水之前,先把瓶子朝着阳光反复审看,看看有没有什么没刷净的地方。以往的保姆刷过的奶瓶总是半透明,跟毛玻璃似的,非得逼着她重刷不可。

“您看行吗?”小凌小心翼翼地望着她。

“嗯。”还是这个评价。

小凌在做饭,李若君会突然问她一声:“昨天洗的伯伯的上衣呢?你忘了收进来,丢了吧?”“噢。”小凌端着炒勺,不用回头,轻声回答说,“大衣柜里,左边第三个抽屉里。”果然不错,叠得整整齐齐,和教授出门穿的那几件衣服摞在一起。

这样的审查、抽查、突然提问,不是所有的保姆都能应付得了的,做不到的就只好请你走。李若君倒不是故意与她们为难,而是不愿意降低标准,以歪就歪。不行的趁早打发走,免得搭了工夫,费了口舌,解决不了问题。她不能老是办超短期的保姆训练班,三天来一个,两天走一个。她希望从难、从严,挑一个称心如意的,长期留用。

小凌打破了所有人的纪录,日复一日,她已经在这里干了两个月。两个月,主人没有挑出她的什么毛病,那种“监督劳动”的味道渐渐冲淡了。

只是有一次,李若君从小凌买早点的布兜里拿面包时,里面掉出来一本书。她不高兴地说:“一心不能二用,卖什么吆唤什么,活都干不完,还看什么书啊,一个当……”她没好意思把“当保姆的”都说出来,小凌也完全懂了。她把书捡起来,咬着嘴唇,低声说:“这是我在公共汽车上看的。还有,买早点、买菜的时候,总得排队,站着也是站着,我就……”“你呀,在哪儿也甭看了,有什么用啊!”李若君说着瞥了一眼,发现那是一本《白居易与〈长恨歌〉》,“嗯?你从哪儿拿的?”“我买的。”小凌说。

不错,封底盖著书店的售书戳记。要不然,李若君还以为她偷了沈教授的样书呢。“唉,一个保姆看你的著作,也添不了什么光彩!”她心里这样嘲笑老伴,也懒得向小凌做什么推荐,说明作者“萧吟”是何许人。如果这本书拿在一位名人手里,退一步说,即便是她的一位同事,她也会说:“哟,您看喝们老头儿的书哪?您可得多指点啊,这是他出了‘牛棚’之后写的第一本书!”对小凌用不着,大大用不着了。只是口气缓和了一些:“要看回去看吧,干活儿的时候可不能走神儿!”好在从那以后,此类事件没有再发生,李若君和小凌之间也可以说是和睦相处了。

两个月来,沈教授的写作进行得很顺利,原来遥遥无期的工程,现在竟然只剩下一小部分了,就像从窗口可以看到的那座新起的高楼,大概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封顶、拆脚手架了。

他站起身,扶着窗台舒展一下有些板直的腰背和酸麻的手指,打开窗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春天的空气,蕴含着小草和嫩芽的气息。

人行道旁的花坛里,白皮松从苍黑泛出新绿,草坪的枯根也已“春风吹又生”,那株紫丁香吐出了一簇一簇的花苞,等花开的时候,老远就能闻见幽香。草坪旁边,匆匆走过一个青年,噢,就是小凌。她走得那么快,简直是在小跑,手里还拎了那么多东西:布兜、塑料袋、草篮子。能干的小后勤部长,一次采购的东西够这个家庭消费好几天的了。小凌的影子一闪,进了楼门。沈教授下意识地看了看手表:正是电梯的休息时间。小凌提着那么多东西,要徒步爬上六层楼!沈教授心里升起一种感激之情。十块钱,一张钞票,是李若君在商场里五分钟就可以花光的,却是小凌一个月的工资!十块钱,她干了多少活儿?不要说吃、喝、穿、住,仅仅为沈教授换来了宁静与专心致志,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洋洋数十万言的著作,是靠她的无数细碎的劳动铺平了道路才可能写出来的,正像一条又宽又平的大马路修成之前,先铺上的是一粒一粒平淡无奇的石子!“这孩子真好!”沈教授由衷地这样想。清高的老知识分子又是这么极易激动,他觉得很有些对不住小凌,只是把她看成花钱雇来的保姆,而没有当成个孩子来关心。她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助吗?没有问过。甚至没有和她说过话,一句也没有说过。无论什么饭菜,总是教授先吃,吃完就走。小凌吃的什么,他不知道,也从来没有问过。只是有一次听见厨房里李若君和小凌的对话。“小凌,你吃菜啊!”“阿姨,我不爱吃鸡,不爱吃鱼。”就没有下文了。不爱吃?真的不爱吃吗?那只不过是让你们吃得心安理得罢了。这么一想,沈教授觉得不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唉,等赶完了稿子,和她谈谈,也得让她当心一下自己的身体,这孩子最近一天天显得瘦弱了。

可是,没等他来得及这样做,有了“情况”了。一个闲得没事干的老太太来串门儿,告诉李若君说,小凌每天下午压根儿就不是忙自己的什么“家务”,而是按钟点儿地出入另一人家,可不知是干吗。李若君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又乱了,小凌究竟是什么人?她干什么去了?两个月来,竟然一直瞒着我!联系到报上的那则消息和社会上的种种传闻,不能不令人重新提起戒备之心。

“天可度,地可量,惟有人心不可防!”沈教授叹息了,用白居易的诗表达他的感慨。

“姑娘,做人第一是要诚实,你不该欺骗我们!你们这些当保姆的,没有一个说实话的!”第二天一早,小凌刚刚进门,李若君就冷冰冰地对她这样说。

“……”小凌不知所措地忽闪着眼睛。

“你每天下午背着我们干什么去啦?”李若君开门见山,不准备绕圈儿。

“噢,”小凌平静了,恭敬而又自尊地说,“和在你们家一样,给人家当保姆。半天,每月十块钱。”“撒谎!”李若君立即抓住了把柄,“我早就对你说,给我于整天的,每月给你二十块,你都不干。你倒跑两个地方去挣两个十块?十加十等于二十,你再没有文化也会算这个账吧?”突然的吵嚷,把里屋的孩子吓哭了。沈教授只好又走出书房,充当代理保姆。

“我来吧,伯伯,别误了您的工作。”小凌抱起孩子,轻轻拍着。眼圈红红的,但她忍着,没让眼泪流下来。作为一个保姆,她不能和主人一样发火,一样大声嚷嚷,只能强制着自己做尽可能的解释:“阿姨,您听我说。您不知道,我有我的难处。我每月必须挣够二十块钱,又不能整天工作。每天中午,我得赶回去伺候我妈。这样,就只能把一天分成两半,好挤出中午的一点时间。要是于整天的,不管在谁家也不能中午回去呀!”几句话,竟使李若君默然了。

“你的妈妈,她病得很重吗?”沈教授本不愿加入这婆婆妈妈的吵吵,听到这里,却不禁关切起来。

“哦,她离不开我。”小凌回答得很含糊,似乎不愿意就此多说。

李若君,这个当了大半辈子护士长的人,职业的恻隐之心早已把刚才的怒气冲得无影无踪了。她自己也有女儿,她懂得母亲和女儿的心是联得多么紧,一跳一颤都是互相牵动的。她的女儿像小凌这个年龄的时候,正在大学里念书哩;而小凌,一样的人,一样的女孩儿家,却在这样的青春妙龄出卖劳动力,做那些卑微、繁重的活儿,为的是挣到二十块钱,还要奉养卧病的妈妈!“可怜的孩子,我委屈你了。为了你的妈妈,你每天下午就不要出去干活儿了,我每月给你二十块钱!”李若君扶着小凌的双肩,完全真诚毫无造作地说。

小凌自尊地笑笑:“阿姨,我哪能白要您的?自食其力是光明正大的。您不用可怜我,‘可怜’这个词儿,听着挺不舒服的。”一个为人师表的教授,一个救死扶伤的护土长,这时都找不到合适的言语了。

一切又恢复平静,平静得和以前一样,天天如此。

生活像一条溪流,不舍昼夜地向前流去。有时,它很平缓,平缓得没有浪花,没有声响;有时,峰回路转,崖断瀑飞,平淡无奇的水滴霎时间幻化成云间坠落的璀璨珠机!那时,你会惊叹:啊,多么壮观的水!一个偶然的契机,使得沈教授生活的溪流在平缓之中骤然激起了冲天浪花。这,也许是他的暮年中永远难以忘怀的。

又是一个早晨。

李若君刚给孩子喂完牛奶,急切的门铃声和杂乱的喊叫声惊动了这个宁静的家庭:“沈教授,您家的保姆晕倒了!”啊!沈教授的心一阵紧缩。他急急忙忙打开门,邻居们七手八脚地抬进来昏迷不醒的小凌。

“她,她这是……”沈教授被这突然的事变吓坏了。

邻居们嘁嘁喳喳地议论着:“唉,一个姑娘家,累成这样子!”“是不是有心脏病根儿啊?”只有前任护士长李若君在慌乱的人群中保持着医务工作者特有的冷静,她仔细地把摸着小凌的脉搏和胸口,判断着:“可能是低血糖,也可能是脑贫血……”“‘可能’,‘可能’!”沈教授发火了,“还不快送医院!”一句话提醒了李若君,她立即去打电话叫救护车。

车来了,人们把小凌抬上车去。她好像有些清醒了,嘴动了一下,并没有说出话来。沈教授也要跟车走,被老伴拦住了:“得了,别添乱了,你去有什么用?在家给我看着孩子!”车子开走了,邻居们议论着,感叹着,怀着各种心情离去了,留下的没有说出口的讥刺和抗议,变成一团令人发冷的空气。

奉命留守的沈教授在家里坐卧不宁。他自知是罪魁祸首,心中只有焦急和内疚。

这时,他才注意到了掉在门边的一个布兜。那是小凌每天提来提去的蓝底白花的布兜,里面露出用塑料袋包装的、切成薄片的精白面包,那是为教授买的早点。

一阵酸楚冲击着沈教授的泪泉。他极力克制着自己,俯身拾起布兜。他的手在抖吧?面包滚落在地上,并且掉出一叠厚厚的、装订成册的稿纸。

“什么稿子?她从哪里取来的?”他本能地把稿纸捡起来,看看封面。

封面上写着:论《长恨歌》,署名:凌芳。

惊奇,诧异,都不足以形容沈教授此时的心情,他怀疑自己的视觉神经。完全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呢?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姑娘、一个保姆,跟这厚厚的一叠稿纸,怎么能够联系在一起!教授茫然了。在他的眼前——菜篮、炒勺……奶瓶、尿布……搓衣板、肥皂泡沫……煎煮中药的砂锅……她哪里还有时间呢?要伺候两家的吃穿,还要照顾卧病的母亲。除非她是一部机器,不用休息?是的,教授仿佛看得真真切切——在一间小小的陋室里,母亲的病榻旁,夜深人静之时,小凌终于摆脱了一切缠扰,伏案执笔,激扬文字。只有在别人沉睡于梦中的时候,她才是一个自由的人,让文思毫无羁绊地在夜空中奔驰。一夜,又一夜……教授急不可待地翻开稿纸。

第一页,简短的“引言”:如何评价白居易的《长恨歌》?萧吟先生在《白居易与〈长恨歌〉》一书中写道:“诗人所创造的唐明皇和杨贵妃的形象,他们那种对爱情坚贞不渝的精神,是和当时人民对爱情的看法相符合的。歌颁爱情的专一和坚贞,是这篇作品的主要思想。”这种分析恐怕并不符合诗人的创作意图。白居易曾明确地在给元稹的信中说:“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以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然千百年后,安知复元如足下者出而知爱我诗哉!”那么,诗人的创作初衷、诗的主题、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到底是什么呢?本文谨发表拙见,愿与前辈萧吟先生商榷。

沈教授大大吃了一惊。这不仅是一篇气概不凡的论文,而且指名向他挑战,大有将他那本书的根基动摇之势。如果这出自他的学生之手,他一定会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来表达老师的兴奋和鼓励。然而,对于小凌……唉,惭愧啊!他激动地掂着这一叠稿纸,觉得有千钧分量。稿子显然是断断续续写成的,用的是各种规格的稿纸,有红格的,有绿格的,有五百字的,有三百字的,然而字迹清晰、整齐。最末一页上写着今天的日期:“凌晨四时完稿”。沈教授心里一热:啊,她一直写到天亮!刚刚写完就带着,是拿给我看吗?不像。小凌显然不知道,她要与之商榷的“前辈萧吟先生”正是她两个多月来伺候得周到人微的我这个老头儿啊!她是……是了,一定是打算趁中午“下班”的时候寄出去,投给某一家刊物,公开和我论战。

沈教授无法抑制心情的亢奋,这种亢奋是缺乏事业心的人永远也不能理解的,正如只有运动员才真正懂得什么叫“竞技状态”。君不见动物园里那懒洋洋的雄狮吗?没有对手的英雄是寂寞的,宁可输与强者也不甘在寂寞中死去。盼望啊,沈教授一直盼望着后来者。然而,面前的这位对手,这位虎虎有生气的小将竟然出现得这么奇特,这么突然,以致使他毫无思想准备。他多么想和小凌酣畅淋漓地谈一谈!可是,她……她现在怎么样了呢?电话铃响了,是李若君打来的。

“小凌怎么样?”沈教授急切地问,连声音都有些发抖。

“好了,没有危险了。”话筒里传来前任护士长轻柔的声音,“经诊断,是脑贫血,不要紧的。大夫说,她是劳累过度,睡眠不足。给她吃了药,现在睡着了。”“噢!”沈教授轻轻地、轻轻地放下了话筒,像是惟恐惊忧了小凌。完成作品之后的睡眠是香甜的,不要惊醒她!她睡了,教授的胸中却沸腾着。

生活,不是溪流,而是奔腾咆哮的扬子江。它艰难曲折地在悬崖陡壁之中突进,一旦冲出了三峡,就豁然开朗,一泻千里!看啊,多么壮阔的江流!小外孙子也在婴儿车里睡着了,睡得那样香甜。沈教授轻轻带上门,回到书房。在他那神圣的文学领地里,郑重地把刚刚看了“引言”的小凌的论文摆在自己的手稿之上,全神贯注地读下去……

(发表于《当代》1983年第6期。收入:《新时期女作家百人作品选》,海峡文艺出版社1985年出版;霍达小说集《红尘》,花城出版社1988年出版;霍达小说集《魂归何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出版。1984年由作者改编为同名电视剧,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录制)

静夜如诗 邀君如梦


今夜,月色如水洒落了一地,含羞的玫瑰,一瓣一瓣,在风中摇曳着美丽。静夜私语的呢喃,悄声诉说着,在心灵的深处坠落。轻掬一弯水月,弄花弄影,邀君如梦。

把酒一盏,与君对诗品香,花谢花飞,笔墨里带有香痕,满腹的情话,轻语笔尖,借问天上人间谁人能比?酒醉三更天,依稀只记君笑颜,不辨梦里醉了红颜残月,魂魄随君去,起风的日子,吹落了一地的花瓣残香。

一声声幽冷的叹息,是谁在冷夜里吟唱百转千回的离歌?摇落了过往行人的忧伤,将那悲欢离合编织成一帘幽梦,那独屹斜阑的青衣女子,欲语还休的羞涩,借问一句,君可留在梦中,伴我一世欢颜?

今夜梦里,你能为我散落三千青丝吗?用你的手轻抚我的素颜,眼中那一汪清泪,用你的唇轻吻而去,剪烛落帘,把那些遗落在窄径闲池里的锦瑟年华,化作缠绵在满城春色里的似水柔情。

静静地,月,羡慕着那一帘的春色,就连玫瑰花瓣也醉了,温柔的吐露着清芬,伴着恋人般的情话,倾听着心灵的告白。让所有的恋缘,唱起生命的节奏,那是一种意境,如同天上的流星,划过彼此的夜空,那红尘里的眷恋,魂牵梦绕,拉近你我之间的距离,今生不弃!

如是梦,就不要醒来,温酒把盏与君对饮成双,在这冷寂的春梦里,打开舒缓婉转的旋律,让一句句的相思之语叩响心底那寂寞如烟的前世。镜中那一双望穿秋水的,痴痴的容颜,君与我是否一般,树动叶舞,摇落一怀的爱恋?月下的诉说,点点相思,对影一双,谱写醉人的一拢温软,一缕缕的柔情,一丝丝的缠绵温馨,如一朵朵指尖花,盈成醉人的唇边语言。

我在你的怀里眷恋,像是邂逅了一场华丽的盛宴,温润的君怀,深情款款,一诺相许,教我深醉,我浅浅的笑颜,可是在今夜能留住属于你给我的温香画面吗?素手淡扫娥眉,着一床花瓣,袭一身青衣,若君今夜再来,相寻旧陌,还会摆一方案几,煮一壶清酒,铺一纸素笺,让幽幽的情思幻化成一场红尘宿醉,让给你的一许温存,在你身下,如花般绽放。

下辈子我还做深爱你的女子


他和她共同就读于一所音乐学院,他酷爱音乐,几乎到了痴狂的程度。

尤其是他那一副天生慈性很足的歌喉,更是得到了众多女生的垂青。

使得其它男生即羡慕又妒忌,不仅如此。他还拥有如金城武一般的相貌简直就是全班甚至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如果说他最大的缺点是什么。

那么,我想就是他那傲气的性格,也不怪他。谁拥有他现在的条件也难免都会比常人傲些。

她对音乐追求的地步不亚于他,她虽未有高亮的歌喉,但却能写出一首完美的歌词。

活泼朴实的外表和善良谦虚的性格便是对她最简便的形容。

她和他邂逅在一次全校音乐同学交流会上,大家摩拳擦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如果有能力被评为冠军,那么学校不仅会为其免1年的学费,而且还可以获得此届音乐天才的殊荣。

差不多全校各个年纪的学友都对此丰厚的奖励虎视眈眈。

她比他先登台,唱了一首自己写的歌,很显然她没有把握好歌曲的节奏,台下同学纷纷为她喝倒彩,她看了他一眼,他正在台下和几个女生津津有味地聊天,还好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丑态,她长嘘一口气,脸红着迅速地跑向了观众席。

他上场了,大家快看,他上场了,真不愧是全校最受女生欢迎的白马王子

台下女生的呐喊声几乎覆盖了主持人介绍他的信息的声音。

他轻唱了一首在当时校园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歌曲,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大家都在认真的细听着从他嘴里传出的旋律,直到他唱完谢幕时,大家都还沉静在他的歌声中意犹未尽。

毫无疑问,他以自己得天独厚的嗓音和精彩的演唱众望所归的得到了音乐天才的荣誉和校发免学费的奖励。

回到寝室,她就象炸开了的芝麻,激动的团团转,通过同学们的帮忙,她知道了关于他的一些信息。

他高自己一个年级,属于她的学长,而自己离他仅一楼之隔,怎么以前没有注意过他呢?

她在心里犯起了嘀咕。

一次学校失火的意外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那天上完晚自习的夜里,她正准备回寝室休息,忽然听到外面有同学大喊救命啊,救命啊的声音,声音是从他宿舍那边传来的,她急忙跑到他宿舍楼下,当看到他宿舍旁边散放出来的火光染红了整片天迹时,她在也按奈不住自己此时的情绪了,丢下课本奋不顾身的就跑上了他的宿舍,楼下的同学劝她不要去,会有生命危险的。

但她却早已消失在了火海当中。

他得救了,她也因此得到了全校英雄模范的称号,并和他成为了好朋友,但同时她左手上面也留下了被火烧伤的疤痕。那是在救他时,她怕火会烧到他的身体,而把自己的外套脱给他才会被烧伤的手臂。

也许是他们有共同爱好的缘故,彼此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他喜欢上了她,而她却深深地爱上了他。

她写好的歌总是会先拿给他唱,她喜欢听他的声音,更爱他的人,但趋于自己的平凡和他的优秀,她始终没有向他表白心迹。

很快他到了毕业的时间,在离开学校时大家为他设酒宴送别,他很高兴,那一天他喝了好多酒,第一次被酒精征服,喝的烂醉如泥,醉的一塌糊涂。

她没有参加那晚的酒会,而是一个人躲在厕所里偷偷的大哭了一场,那是她第一次为男人哭,为他哭,但得知他喝醉了酒时,她还是擦了擦脸庞的泪水,假装很开心的样子去了他喝醉的酒吧送他回家。

路上,看着明天就要和自己心爱的人分别,她的心里象打翻了五味瓶,那种滋味无言以表,夜深人静,他们成了街头唯一的两位行人,月光把他们的影子拉的很长,此时的她是多么的希望前方是一条无尽头的路啊,那样她就能和他长相守斯了,在也不会为明天的分别而肝肠寸断。

穿过前面的路口就是他家了,她感觉那一段路程简直比自己人生的三分之一还长,想远在天涯,无奈却是近在咫尺,她缓缓的迈着步伐,向他家走去,肩膀上的他已失去自觉,夜静的可以听到他打呼噜的声音,她第一次紧紧的拥抱了他,泪水落在他的肩膀。

然而就在她搀扶着他即将走完最后一个路口时,一辆私家车疯狂的朝着他们的方向驶来,危急关头,她一把推开了他,私家车重重的从她的左腿上面轧了过去,酒精的作用,他此时还没有苏醒,她失去了左腿,司机负全部交通责任,赔给了她30万元,算是抚养费吧。他得知消息以后飞奔到医院探望了她,他问她那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只是说是司机酒后架车,车速太快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对于自己推开他的事情,她却只字未提,那天就她一个知道事实真相,所以他也没有在追问下去。

毕业后,他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出唱片,就在一家唱片公司做幕后工作,但赋有音乐天分和拥有远大梦想的他又怎么会甘于臣下,不久他便辞去了工作,她知道以后,以陌生人的身份将司机赔给自己用来安装假肢和以后的生活费的30万元全部寄给了他。她不能看着他怀才不遇,她想他成功。

而他却以为是那位欣赏自己的知音捐给自己的钱,拿着30万,他录制了自己的第一张唱片,里面很多歌曲都她写并谱的曲,天衣无缝的旋律,完美的歌声组合,很快他就成为了当时小有名气的高手。就在他成功以后,她却悄悄地消淡出了他的视线。

成名后的他没有在去创新唱片,而是每天花天酒地,出入酒吧宾馆,女朋友更是经常换,无度的挥霍最终导致了失败,他不仅不在创新唱片,还吸食上了毒品,后来被狗仔队发现并曝光,从此他的事业一落千丈,他成为了一个比普通人还普通的人。

他开始勋酒,折磨自己的身体和堕落灵魂,她知道以后,没有说什么,连续5天5夜不睡觉写新歌给他,她相信他会重新震作起来,他永远都是最棒的。她要为他以后的卷土重来打稳根基铺好路。

她把写好的十二首歌如数地交给了他,由于资金有限,录制完由12首歌组成的一张唱片以后。

剩下的钱仅够发行100张唱片,其实她知道,只要他能重新恢复名气。那些现在对他冷眼旁观的唱片公司就会和他签约。

唱片出来了,首先是要宣传,她去了几家电台寻求合作。但当人家听说是要为曾经吸食过毒品而名誉全无的歌手时,纷纷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尽管她苦苦哀求。

而她并没有因为一点点的困难就轻易放弃,既然不能在电台宣传,那就采用最古老又直接的方法。

她拄着拐,拿着花几十元复印的传单走向了人潮热闹的大街,为他宣传新唱片。顶着毒辣的太阳在38度高温的巷口来回穿梭,一天过去了,她非但未能卖出一张唱片,自己的手也因拄拐太久而被磨的鲜血直流,红红的液体顺着她的手指滴在右腿边上,她看了看右手的疤痕,望了望失去了的左腿,不能放弃,她在心里暗示自己。

晚上回家,她从朋友那里借来一对音响和CD机,第二天她便一手拄拐一手推着绑在推车上的音响和CD,在大街小巷轮流播放着他唱片里的歌曲。

哦,不。

应该说是他们用心创作并完成的旋律,伤感的曲风和完美的歌词,加上他天籁般的声音。很快便吸引了大批行人驻足聆听,当大家从她口中得知他们的故事以后,她所带来的唱片被抢购一空,然而就在他成功的同时,她倒下了,在也没有起来。

医生说她是操劳过度加上前一次腿伤未愈体力不支而亡,怎么?她没有安装假肢吗?

他惊讶的问医生。

自己看。

他拂起她左腿的裤脚,眼前的一切使他震撼不已,她的左腿从表面上看和安装了假肢没什么区别,但当掀开裤角以后就会发现,她所谓的假肢只不过是用废旧报纸卷起的一个纸筒子。

她怎么没有安装假肢?。

因为她说要省钱给自己心爱的男人出唱片,她在住院期间一直都要求用最便宜的针剂,看着她面容憔悴,护士们都不忍心,要给她打营养针,结果她还是拒绝了。并不顾医生劝阻毅然地出院了。

我想如果她当时能用那30万安装上假肢,并接受院方的治疗方案,那么今天她也就不会.....

什么?30万?,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原来她把用来支撑自己生命的钱全都给了自己。

我当初怎么就没想到啊,他狠狠的朝着自己胸口打了几拳。这个傲气的大男孩第一次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哭的泣不成声。

而后来的事情更加的令他痛不欲生,在收拾她的遗物时,他在床头的被子下面发现了她的日记本。

无意中他翻了几页,但当看到里面的内容时。他在次泪如雨下。

爱你的人不会让你哭,但为自己爱的人却值得流泪。

今天我不舒服,感觉魂魄要破体而出似的,我没有去看医生,他们就会让我住院治疗,在完成一首歌就可以拿给你出唱片了,呵呵,现在我好高兴哦,我相信你会成功的。

亲爱的,我好像看到了天使,她说要带我去天堂,我不,我那也不去,我只要你幸福,那怕只是听到你幸福的消息。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下辈子,我还要做深爱你的女子。

文忆欣 QQ517564478

妻子去世我请保姆照顾儿子,我出差后儿子感冒,回来后我想娶保姆


人生有许多意外,有的夫妻能完完整整的过一生,而有的夫妻却有缘无分,短短几年婚姻后夫妻天隔一方。

我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离别,夫妻一方去世了,另一方只有活下去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回报。

我曾经有过一段完美的婚姻,妻子是我大学同学,我们俩从大二开始恋爱,整个大学期间我们从来没吵过架。

我们从恋爱到结婚都非常顺利。虽然妻子是外地的,但她父母非常通情达理,她们支持我们俩的婚事,而我父母也喜欢老婆,在我父母看来,老婆是一个非常贤惠,善良的女人。

2012年我们结婚了,婚后老婆随我一起回老家工作了,两年后老婆生下了儿子,随着儿子的到来,我们生活压力大了,我和老婆比以前更加卖力的工作了,虽然生活比以前紧张多了,但一家人日子过得还算幸福。

儿子三岁的时候,老婆下班回来路上遭遇车祸去世了。

妻子的去世给了我很大打击,我也一度想随着老婆一块去,可一想到儿子,我不得不忍着悲痛坚强的活下去。

考虑到我爸妈身体不好,再加上岳父母路途遥远,而我又要工作养家口,我只好托熟人请了一个保姆,保姆的到来给我减轻了不少压力,而且儿子和保姆相处还不错。

保姆在我们家工干了两年,她把我儿子照顾得很仔细,儿子也非常喜保姆。

前半个月我去外地出差,我刚到外地不久,保姆就告诉我儿子发高烧了,可我当时不能回来,保姆安慰到我,让我安心工作,家里有她。

半个月后我回家,看到儿子精神抖擞,而保姆憔悴了许多,我心里很难受,我想着保姆这些年让我们家改变了不少,儿子比以前开朗多了,我突然决定想娶保姆,我不知道怎么开口?

邀你漫天舞


在萧条的冬里,如果能有翩跹的雪花莅临,那将是何等的欢畅呀。看着窗外漫天的雪花纷纷扬扬地飞舞,潇潇洒洒地落在大地上,顷刻之间树木、房屋、街道、山峦都积了一层厚厚的洁白的棉絮,像披上了一件白袄。

雪以一种空灵、飘逸的形式降临,如棉如絮,如花如盐,皑皑茫茫,苍苍渺渺,成群结伴,携朋邀侣,雪是万物之精灵,苍穹奉献给大地之圣洁物,冰清玉洁,冰雪聪明,粉琢玉砌,向来人们都爱把雪比作至灵至洁至爱至美之物。自古爱雪绘雪者不计其数,燕山飞雪大如席,琉璃世界白雪红梅,雪满天山路,丰年好大雪,诗人们不惜把最美的词句应用在雪的身上,雪也是诗人们刚强的一道布景。

雪是美的使者,飘雪时的姿态令人心醉,银装素裹,万里雪飘。停雪时的和美令人心旷,千里冰封,光可鉴人。因为喜欢,我总会在落雪之时,或歇雪之时,出来走走,常常把自己幻化成一枚白雪,在天地间,轻轻地起起落落,兀自地翩然,哪怕化水无痕。

一片片洁白晶莹的飞花,让大地神奇,让人们欣喜。每到冬天是雪花最撒欢的季节,也是小孩子最喜欢的季节,我们可以在外面堆雪人、打雪仗,滑冰车,即使什么也不做也可以踩得雪地吱制吱响,哦,真刺激呀!还可以在晶莹银亮的雪地里支起箩筐撒上玉米,扑家雀,只见麻雀禁不住诱惑,探头探脑,急不可待地钻进筐中,在麻雀东张西望还未弄清情形时,一抽绳,麻雀成了囊中之物,然后在喷红的火炉中烧烤,别提多香了。乡下的雪夜里,没有路灯,只有皎皎的一勾满月,表妹用我们自制的简易冰车推着我,一遍遍在乡下的小路上来回奔驰,有白月光和厚厚的积雪相衬,有姊妹间浓浓的情谊,就足够。

苍茫茫白皑皑的世界里,放眼望去满眼的白,而今再不能扑麻雀,滑冰车,但两脚踏上去,吱噶吱噶地响,这也是一种享受。

雪落留痕,雪留给我太多的乐趣,太多的回忆。

2005

邀一枚红叶染秋思


好想再次漫步那座古城深巷,回顾每一次我和你的迎来送往。很想回到那段无忧无扰的岁月,重温你情如秋水的目光。

风浓霜重的晚秋,向来怀有爱恨两依依的别样心绪。总是左手频频放出枯叶化蝶的离别曲,右手又把世间的每一种枫树,全部浓墨重彩地标上一个风雅的名字。他把每一树欲燃的叶片,全都刻画成美若诗经里走出来地生长着柳腰莲脸的女子,让她们通身流露着巧笑嫣然的娇姿,从而获得世人垂青的眼眸。

此刻,虽是木叶潇潇,雁声廖远,空气里还散发着阵阵凉意。可忙着赏枫的人们,已经无暇回首春天那抹青葱的绿,也不再怀念夏气蒸蒸的蓊郁,只等一树树妩媚多姿的红叶,摇曳出袅袅婷婷的极致美丽。

世人喜欢红叶,是因为她是岁月的凝练,是晚秋的私语,是象征着纯洁的爱与思念。

林清玄曾说,枫树沾染着远古洪霜,才成为人类情感的精灵,千百年来飘飞在丹青史册上。我们心中的红叶,应是远离权利、金钱的至美爱情

的确,基于爱,世人才喜欢红叶题诗的浪漫。源于情,人们才会温寄各自心中的思念。

安静地伫立在季末一隅,等阳光、等秋霜、等风雨、等岁月伸出玉手,为晨风里的枫树,披上一袭靓丽的霞衣。于我眼里,这些高调流丹的枫叶,就像是晚秋随身佩带的朵朵红花儿,又似是镶嵌在天边的彩霞,更像是一道倾情燃烧的火焰,不仅染红了天和地,也晕染着尘世间、一缕缕粉色的梦幻思绪

世间的爱,不外乎有一场惊鸿一瞥的相遇;世间的痛,莫过于一次情非得已的分离。一如那年枫叶飘红时,我和你相背而去。

或许,在每一季的枫林里,都生长过一部牵动心魂的爱情史诗。于每一片飘逸的红叶下,都见证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痴情绝恋。

人生于世的最好年华里,总会有一个有缘人前来与你相遇或别离。就如每一年的每一个时节里,也都会有一处相应的风景,定格于世人的眼中,从此在心里落地生根。我想无论哪一种风情或风骨,似乎都会成为一个人生命中永不褪色的印记。

晚秋的风,似乎来得一次比一次紧密。荡开的凉意,也一次比一次加重。阵阵凉,重重地划过屋檐,漫过飘窗,细密地扑在我单薄的身上。每当这个时候,内心格外想念和惦记远方的你。

记得那年的红枫树下,你曾对我说,风紧,天凉,别忘了添衣,要好好照顾自己

沉睡的过往,已被晚秋唤醒。那一片火红的枫林,让自己站在从前的时光。流年知味儿,风景也很炫美,只是岁月不待有情人。这一段锦绣光阴,依然只是给我们配备了一个相似的时光剪影。

斟一杯清酒,与远方的红叶对酌。于季节深处,静静望,默默想。单循一首相思曲,浅醉自己展开的记忆。

情音流韵,红色未央。秋天将最后的绚丽色彩,以优美的方式集结到枝头,让从容坦荡的秋实与蓝天白云交相辉映。于大美的晚秋里,诚邀一片至美的红叶,与自己一起书写想你的思绪。我把对你的思念,全部沉潜于远岸的红枫中,让曾经的至爱,停留在晚秋的扉页上。

红叶,是晚秋的主场。而你,是我永远的珍藏。好想再次漫步那座古城深巷,回顾每一次我和你的迎来送往。很想回到那段无忧无扰的岁月,重温你情如秋水的目光。

时空里漫延着薄凉,时节又进一层。尽管现在的阳光,还像从前那样热情朗照,可昔日岁月的脚步,终归还是重了,深了,远了。惟有你说过的那些话儿,于记忆中越来越清响

走在晚秋的路上,敛一枚红叶,挽一季风香,将我深藏的思念,轻扬。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2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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