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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认识萍萍,源于我的一句刊于某杂志底栏的很哲理性的话。

这句话格言化,加上我的名字与真诚谐音的原故,一下子把萍萍吸引了,迷住了,打动了。于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萍萍于某个夜晚独坐窗下,咬了很久的笔尖,而且对那句话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才下笔,给我写来了一封既简洁又富有文采的交友信。

收到她的第一封信是在前年的秋冬时节。刚离开家乡,在外求学,思乡之情如酒酽酽,乡愁也如这南国秋冬之风的猛烈与震憾,于是渴盼来信,渴望亲情、乡情与友情的滋润和慰藉。这时,远在苏杭的萍萍来信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读着来信,便欣喜,便兴奋,便有一种不可遏制的激情荡漾心间。

选择在周末,有更多的时间来梳理思绪,来构思情节,来回忆往事,来抒发感情,一落笔,便如大江之水,一泻千里,未几,洋洋洒洒几大张的回信写好了,郑重地写好信封,郑重地投了出去。

有了书信往来,我和萍萍就成了笔友。

她初三毕业,考上本市一所成人中专,读财会专业,与我同时入学,与我学制相同,而且,爱好也大同小异。这样,我们共同的语言便多了,信来信往,电话传情,转瞬间,便已一年零六个月了。

时间是酿造友情这坛美酒的最好酒曲。一年来,我俩频频通信,并互寄相片,算是在静中认识了对方。她,白晰,稍胖,齐耳发,甜甜的微笑,一副青春学生的俏丽模样,真是苏杭美女,与众不同。如今一饱眼福,当心友情窜入爱情。我这样想,便在信中告诉了她。她回信道:别臭美我!友情在眼前,爱情在遥远;珍惜拥有,放弃幻想!我愈发对她着迷了。

不用问,我比她大,并且大好多。我便与她以兄妹相称,她答应了。在以后的来信中,萍萍就大哥长,大哥短的叫个不停,听起来感觉到亲切之中还稍带几分亲昵。我呢?开始称呼她为阿萍,但北方人不喜欢广东人这样常带阿字的称呼,对我道:人人都叫我萍萍,大哥您也这样叫吧。萍萍,听起来多顺耳的名啊,我便乐得叫开了。后来通了电话,连叫几声萍萍,她听到了,就在遥远的那端,格格笑个不停,应个不休。

说真的,我竟然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与爱不同又相同。反正,每次给她写信,与她通话,总有一种心跳的感觉,既激动又兴奋。信也写得非常有灵气,话也讲得非常有条理。有一次,萍萍在电话那端对我说:听大哥您说话,真舒服,真幸福!

哎哟,我的妈!莫非萍萍也真的喜欢上了这个遥远而陌生的大哥?

春三月,收到她寄来的厚厚的信。信里说:大哥,您比我大,又出了社会,既成熟又有经验,可要多帮帮小妹哟!我抱病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回答了她在信中提出的诸多问题。在家乡给她打电话时,问她收信否?感觉怎样?她在电话那端传过一声娇柔的话:太好了,谢谢大哥!

4月13日,是她18岁的生日。前一日,便打电话过去,接话的正是萍萍。萍萍吗?萍萍,祝你生日快乐!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也祝你长大一岁,成熟一份,可爱一分!她在那端边笑边应:谢谢大哥的祝福。您的祝福比什么都珍贵,长这么大了,您是第一个从千里之外的他乡打来电话祝贺我的生日的人,我会永远把你记在心里的。不过,大哥,我的生日是在农历四月十三日,而不是公历4月13日。这没关系,到了农历四月十三日,我再祝你生日快乐,一年祝你两个生日快乐,好不好?萍萍又在那边笑了,笑得很开心,很甜蜜,很陶醉。毕竟,关山迢迢,隔不断友情浓浓;时空渺渺,阻不住友情悠悠。

人的一生中,注定拥有亲情、乡情、友情和爱情等等。但不管是哪种情,只要是纯洁、健康和美好的,人生便会陶醉在这种情的相伴中,给我们的生活以诗的憧憬,花的心情,酒的醇香。

对于男人,一生会认识许许多多的女人。但高山流水,知音能有几人?芸芸众生中,只要有那么一个女人,不是因为她的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她的可爱才美丽,那么,男人认识这样的女人,便是一种缘,管她是近在眼前,还是远在天边,也管她日后是否成为你的妻子,只要现在成了朋友,成了兄妹姐弟,成了知音,就可以相交相知,无话不说,无事不谈。这也是人生的一种幸福,生活的一种情趣。

亦如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小萍的房子梦


小萍是没想到过房子的。结婚时,她没想过要男方买房,她认为结婚就是两个人合在一起过日子,与房子无关。同时她也知道,就是找男方要,也是白要,因为婆家拿不出来。小萍那时还没有那么势利,单纯着呢。

可房子问题是个现实问题,不是你不想它,它就不存在。结婚需要房子,没有房子结了婚住哪?公公是纺织厂的职工,住的是厂里的老房,一室一厅,厂子嘛,早就垮了,工人都下岗了。婆婆娘一直没有工作,又加之老俩口年纪大了,弄的钱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要子女负担就很不错了,哪有能力去买房?公公婆婆都是老实巴交的人,为了能让儿子结婚,他们把单位分的一室一厅的老房子让出来,在这栋楼下面的马路边搭了个棚子住着。

用现在一句很时髦的话来说,小萍是“裸婚”。

小萍也不是能干的人,读书时成绩不太好,考不上大学,好在是非农业户口,属于厂矿子弟,高中毕业后考了个技校,分在厂里工作。哪知没工作几年,工人面临下岗,他俩不得不买断工龄,另谋职业。他们开过小粉馆,也开过麻将馆,惨淡经营,劳心劳力,可算来算去,基本上收支平衡,只能维持基本的开支,没赚到什么钱。他们想,店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开的,赚钱不容易;替别人打工还能早涝保收,所以他们放弃开店,打个小工,图个轻松。

打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成家有小孩了,不能南下,也不能北上,只能在自己居住的小城里打工,工资低得可怜,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好在小萍没有什么远大的想法,也没有什么远大的计划,她身边没有富得流油的人,平时交往的都是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属于“屌丝”级别的人。她不会不切实际,想入非非,只要解决了柴米油盐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开支问题就行。她在这又老又旧拥挤不堪的房子,一住就是十多年。

小萍对钱认识不足,有钱就用,从没想到要存点钱备用。她是个洒脱的月光族(工资低,不得不月光)。

小萍是哪时候开始想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的?一次偶然的机会,到一同学的家里。她发现:原来住宅区有住宅区的不同,房子有房子的不同,别人住的才叫“住房”,自己住的只能叫“窝”。从此以后,她就有梦想了。她发誓一定要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她开始省吃俭用,开始精打细算,开始一个子掰成两个子用,节省又节省,缩小又缩小,存钱,存钱,存钱!

有人说,一个月的工资只能买一个平方。当房价只要几百块一个平方时,小萍还只存有几千块钱,她买不起房;等她存有万把块钱时,房价提高到了一千多一个平方,她还是买不起房。房子对她好象一直是可望不可及。

小萍到处看房,可每看一次,羡慕一次,向往一次,也一次又一次粉碎着她的梦。

小萍最大的心愿,是买房,她做梦都梦到自己住上了一套宽敞漂亮的新房。她现在倒羡慕农村里的人了,还是农业户口好,家里有田有地,还可进城打工赚钱。在城里买一套房,在农村可以修一栋楼房。

现在的房价涨到三四千多一个平方了,而小萍的工资一个月还只有一两千多点。一个月的工资买不到一个平方了。看来小萍的房子梦是实现不了了。小孩慢慢长大,读高中,读大学,开支更大。也许这辈子与房无缘了。

何时能“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幸好,幸好,政府有了新政策……

今年,小萍拿到了一套住房的钥匙,搬进了新房———廉租房。

小萍的房子梦圆了。

一叶轻萍


上官红萍刚出娘胎,精致小巧、略显清秀的五官让亲友和接生的医生护士惊呼:美女出世喽!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红萍的外表,越发的讨人喜欢,红萍爸,一家上世公司的高管,才华横溢,高大俊朗,外型象极了香港著名影星周润发,相识的人都称他“发哥”!发哥对女儿,这个前世的情人,视若珍宝,疼爱之至。

一转眼,小红萍读初中了,出落得相当耀眼,回头率几乎达100%。垂涎的男子越来越多,有几个死皮赖脸的,天天守候在“双口”—红萍的家门口和学校门口,象苍蝇一样粘着,不停的嗡嗡叫。发哥,绝对的护花使者,上课下课,途中接送,风雨无阻。小红萍呢?从小到大,被爸爸呵着,捧着,眼里、心里可只有发哥,其它的男子,根本不正眼瞧。偶尔,发哥板着脸,二本正经,点着女儿的小鼻尖嘱咐道:“女儿呀,中学时期是你的学习时期,也是你身心成长时期,专心读书、运动,别被其他事分心哦。等上大学了,你长大成熟了,分辨是非的能力强了,才可以找男朋友,谈恋爱哦。还有啊,认男孩子,最关键看人品,要像你老爸这么优秀的。”发哥胸一挺,表扬起自己来相当自信。小红萍细长的睫毛一闪,绵绵的扭扭纤腰,甜甜的噘起小嘴:“老爸,我只要跟着你啦,一辈子都不离开老爸!”

红萍很听爸爸的话,妈妈呢,忙着家务,两个女人,拥着一个优秀的男人,且被这个男人宠爱着,小日子过得很舒心。

俗话说,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好日子也有突变的一天,红萍眼里集无数优点于一身的好爸爸,迷上了一个小他二十多岁刚大学毕业的女孩,七魂都没了,在红萍刚上高三那年,发哥抛弃了他心爱的女儿和妻子,离家跟女孩出国找富贵去了。

红萍的天,一下子坍塌下来,她的心,被狠狠地剜去一块肉,对爸爸,她恨透了,这个爱她至极如今伤她至极的男人!她想到去死,又很不甘心…

班里的同学在父母的关心督促下,埋头苦读,专心备考。此时,红萍已无心课堂,她的天空,笼罩着漫天的黑云,她的大脑,出现了大片的空白,内心孤独无助空虚与怨恨交集…一天傍晚放学,她情绪特别低沉,徘徊了好一会,才挪出校门。校门外,小城第一富商刘大胆的儿子刘成刚已守侯多时,爸爸走了的日子里,刘成刚天天如此,他相信,只要有耐心,脸皮够厚,没有美女他拿不下的,何况现在没了发哥这块绊脚石。红萍犹豫了一下,坐进了刘成刚的车,刘成刚一时受宠若惊,载着美人,直奔小城最高档的人间仙境娱乐城,名酒好菜,众星捧月,在酒醉灯迷中,红萍有些麻木了,她的心,似乎略略的好过些,她害怕回到没有爸爸的家,害怕听到妈妈愁苦的叹息声!当晚,红萍没有回家,从此,她辍学了。

红萍偶尔会回家看看妈妈,为了讨美人欢心,刘成刚买了一套小城中心的房子给红萍母亲住,还给了红萍一笔钱。

朝思暮想的美人终于到手,刘成刚狂喜了一阵,其实他早有妻室,红萍是她的不知道第几个相好,有钱人总喜欢新鲜的,才过了几个月,刘成刚对红萍有点腻了,又找了新欢,就把她转让给他的好朋友、在赌场上放高利贷混社会的牛二。那天是节日,刘成刚安排了一次聚会,通宵狂欢,红萍很快地进入痴梦神迷之态,牛二趁机占有了她,还把他们床上的故事给拍照留影。牛二是个心狠手黑的家伙,收受了刘成刚的女人,他也是花了代价的,心里计划着,怎么说也是个二手货,玩玩罢了,花的钱,老子得用些心思,连本带利的赚回来。

让牛二没想到的是,这小妞对被刘成刚转送给他好像并不是很生气,挺服贴的跟着他,且撒娇发嗲,颇能来事,美女就是美女,举手投足间,风韵十足!古人说什么来着?“回眸一笑百媚生”!别看牛二是个混混,也略知风雅,识货得紧!牛二心道:“奶奶的,老子的机会来了!”从此,牛二在占有红萍的同时,把红萍不断的中转给小城里的达官贵人,赚取大量的好处。

渐渐的,红萍出名了,连外省的人都知道,小城有一个美若天仙大胆开放的少女,堪称娱乐界的极品。

几年下来,红萍也修炼成富姐,有了自己的标致性建筑,市郊旁一幢红色小别墅。一天凌晨六点,红萍穿着睡衣,慵懒的打开大门,正与屋里过夜的男人吻别,突然几声压抑着的泣音传来,转头才发现,大门右手边,一位曲着腰,略显萎琐的老男人正低头倚靠着墙,身体在瑟瑟的颤动着。

妈的,真晦气,大清早的,遇到上门要饭的了!

刚与红萍快活一夜,正沐浴着春风的徐总,火气一冲,抬脚就向男人踹去,嘴里骂道:你个臭要饭的,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快给我滚!

男人一个踉跄,往后退去,满脸的惊恐与羞惭。

怎样的一张脸啊,眼窝深陷,颧骨削突,涕泪横流,怎么会是他?他怎么是这个样子?不管他怎么变,红萍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是爸爸呀,是那个无情地抛弃了她母女、曾经多么风流倜傥的发哥,哪怕烧成灰,她也认得!

别管他啦,一个要饭的而已。红萍叫住还想发飙的徐总。转过身,关上大门,自个走上楼去。

奇怪,看到多年未见的爸爸,红萍一点感觉也没有,父女之爱早已死去,恨却又提不起来,发哥现在这个样子,不就是红萍希望见到的吗?莫非她对负心的老爸,还有一丝怜悯之情?看到他如今颓废的样子,竟然心有不忍,恨意全消?

“哈哈哈……”屋内的上官红萍突然大笑起来: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锋利的小刀,划破手腕……

她累了,好想休息。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0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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