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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会忘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南国的天气,转入秋天,雨后略有一丝凉意,可是想到你,心里很温暖。我在远方,想着你!

孤单的一个人远在异乡,而我能做到的就是给你最真挚的祝福。我在远方,爱着你!

我藏着一份心情,只是不愿让你知道我想你时无助的样子。我在远方,等着你!

告诉你我在这边很好,吃的好,睡得好,领导同事们对我都很好。我会照顾好我自己,我在远方,盼望你!

千言万语,甜言蜜语请原谅我只能用文字表达,但愿这南风承载着思念帮我向你悄悄转达

我在葱葱岭南,永远爱着你

广州的天气就像调皮的孩子,刚才还是湛蓝的天空,突的就被撕心裂肺般雷鸣掩去了所有,雨,赶了趟儿的往下扎

当我住进两个人的青工宿舍时,连雨滴声也变的如此寂静。又是一个毕业季,无非又是一段别离,我们都知道,生活总是聚聚散散,而今又是一次离别,两千多公里的路上撒下了我无尽的思念。记忆停格那年,我带着天真的笑容驻足交大的秋天,而你在一年后的冬天,童话般的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时你我相隔两地。今年,又是一个浅秋,我一个人带着沉重的梦想飞向这个陌生的地方,遇见一群陌生的人。过去的记忆连成一幅幅画面,在我的心头循环播放。依然清晰的记得爸爸妈妈那充满不舍的眼神,我扛起大大的背囊载满千言万语的叮咛难过的不想回头挥一挥手,那些逝去了的青春,不断的改变着过往的回忆,慢慢流走的,不只是象牙塔里的童趣,也不止那等待过矜持过的季节,还有不可再循的魅力,即使曾经怎么努力过,即使曾经怎么成功过,即使曾经怎么辉煌过,但人生,总是在波涛汹涌之后才倍显平淡无奇,因为青春,就是刻意或不刻意的安排,就是清纯之后再模糊不过的回忆,就是那时过境迁的灰色底片,就是那触景伤情后无法平静的心情,青春如梦,短暂,易逝。你我的青春,才是一段刚刚拉开帷幕的电影。

坐在窗户边,使劲回忆过去的每一分每一秒,愉快的、无奈的、感动的、滑稽的,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很多过往悄悄地爬出来。雨后又是一抹阳光射进窗内,温暖而惬意。因为当我侧过头时,总会有那么多美丽的风景触动了我的心情,那满满一山的翠绿,以及开满了鲜红和艳紫的花,还有不知何时已悄悄探头到二楼窗台的松柏叶,雨水总是会毫不温柔的敲打着他们,我在想此时他们是开心的笑还是愤怒的吼?亦或是随遇而安的无所谓,正如此时的我们,雨水和花一次次的相逢,又一次次的分别,即便是不舍得,也只能默默忍受着。有人喜欢了用咖啡匙量完一生,有人清醒于刻骨铭心,有人习惯了随遇而安的慵懒,而有的人,仅仅是一个躯壳亦或是一副不完整的静物写生,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而我则钟情于她清秀纯洁的心。

有人说只要你不欺骗自己的心,就没有任何事物欺骗你的眼睛!其实广州的天真的很蓝,这会让我想起家乡碧蓝的天空,比这更显得低而纯真!但至少在我认为,家乡美丽的日光也许会晒黑了你嫩白的皮肤,但重要的是他同时也会烧光了你的忧郁!而广州,狂妄的紫外线在晒黑了你皮肤的同时,同样会烧光你所有的忧郁,只因离海很近,故而纯真,故而清净,故而可以治疗我曾伤痛的翅膀,来日飞向更远的地方。

如果有一个梦境太干净,太纯真,我一定不会忍心把它抹上一丝的污迹,只会轻轻地将记忆的门打开,记录下梦境中那干净而纯白的时光,如是,才不会在错失后追悔,在悲痛中吟诵可怜白发生,待到老来之时,再来陪你慢慢品味那个书声琅琅槐叶默默的秋日(陆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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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记所有依然不能忘记你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忘记所有依然不能忘记你",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当我慢慢变老,儿时小伙伴的脸庞在渐渐的淡化,我已记不起他们是谁。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你明亮的眼眸,淡淡的微笑,甚至是你身上浅浅的香草味。

当我慢慢变老,同学时代的他或她的声音慢慢的从我脑海中消失。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你和我说话时的轻声细语,仿佛我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婴儿。那被呵护的甜蜜一直在心头萦绕,从没有一丝淡去,反而越久越纯。

当我慢慢变老,和老公第一次牵手的感觉我已记不起。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你第一次牵我手的感觉,你的手是温热的,又有一些颤抖,慢慢的把我的手包在你厚实的手心。那一刻我的心就像在蒸锅中翻滚和沸腾。

当我慢慢变老,毕业时,同学们一起疯一起醉的情景越走越远。但我仍能清晰的记的那一晚你发红的双眸一刻都没有离开我,分别时你仅仅抱着我的身躯微微发抖,你告诉我现在的分别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相聚。你在我耳边轻轻的说等我等我,你湿润的眼眸告诉我你的不舍。

当我慢慢变老,结婚时的情景也模糊不清。但我仍能清晰的记的你曾告诉我,你会永远站在我背后,等我回头。我窝心地双眼噙满泪水。

当我慢慢变老,我家门前的柳树已弯下了腰,很多时候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那一次你站在学校后面的柳树下等我的身影。漫天的雪花飞舞,压弯了骄傲的柳树,染白了你乌黑的发,但是却挡不住我们火热的心。

当我慢慢变老,以前的,现在的和昨天的事我都记不清。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我第一次见你时的惊艳,第一次和你说话时的心跳,第一次牵你手时的颤抖,第一次和你约会时的娇羞。

当我慢慢变老,脑海中已留不住任何东西。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当我慢慢变老,眼前世界也已模糊不清。但我仍能清晰的看见你的脸,你的眉,你的眼,你的鼻,你的嘴。

当我慢慢变老,周围的声音也渐渐消失。但我仍能清晰的听见你喊我的名字,听见你讲的笑话,听见你说的谜语,听见你在我耳边呢喃。

当我慢慢变老,我的世界已不复存在。但我仍能清晰的感觉到你的存在,这一刻我的世界只有你。

当我慢慢变老,慢慢离开这个缤纷的世界,我将不带走任何色彩,只带走你给我的情,给我的爱,给我的甜,给我的苦,给我的痛------

不想忘记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不想忘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身,又是一季盛夏,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教室门外的喧嚣里,那个清澈的声音依然淘气着,我多想在这个转身即逝的毕业季,轻轻地记住那个名字,把它轻轻地带回到我的记忆里,来点缀我荒芜的青春。然而,离歌响起,我倔强的心儿,还在怀念,那个本该记得的名字,却变得一踏糊涂

我不想忘记,那个曾经熟悉到心坎里的轮廓;我不想忘记,那个曾经温暖了我所有的眼眸。一瞬间的感觉,一瞥擦肩而过的余光,扫动了我的整个青春,从此,心里开始有了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微风拂动,阳光下追风的白衣少年,撕开了我青春的边角,停留在大脑的思维空间里再也不想忘记。

时光,终是近了,又远了;别离,终是走了,又来了。当这个夏季的晨风再一次穿过脸颊,那个白衣少年,幻化成绿荫树下的一抹阴凉,再也无法抓住。我静静的沉默着,等待一个回头转身的拥抱,可就是这个夏季,兜兜转转的相遇与离别,我只能自己给自己一个拥抱。时光机里停留的白衣少年,追风的面庞依然好看,然而,我们就要再见了,在这个浓绿的夏季

盛夏中的毕业季,闷热到我们谁都没有泪水,面对离别,都是笑着道出再见。我的少年,依然不想就这样忘记,哪怕转身,是一个再也不见的距离时光,砸碎了那个曾笑着说出的永不分离的承诺。可是在这个夏天,也不需要用哭泣付出不舍的代价,只因为:荒芜青春一路有你,哪怕别离,也不想忘记!

忘记爱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忘记爱,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看,多好的日子呢。窗外的阳光是那么的明媚,一如彼时的你,清澈、耀眼。我喜欢在这样的日子静静的想你,记忆里的你总是温婉恬静,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局外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永远是那么美好,我舍不得忘掉一丝一毫,即使每一次的回忆都会让我心碎。曾经我们的每一个承诺,我依然记得。你说过,我们要在2013年1月4日这一天把彼此介绍给家人,这样我们再也不用躲躲藏藏了,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对着别人说起这是我一生中的最爱!然而,誓言终究抵不过流年,我们都被时间打败了。彼时许下的的一生一世在如今看来却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每天早上看着太阳冉冉升起,我会不自觉的闭上眼睛,那温暖的光在我看来却是那么刺眼。曾经的我是那么喜欢在阳光下看你的侧脸,我以为我们可以彼此相爱一生,可那终究还是我以为,一切都已经不在了,只有伤疤提醒着我爱过你,奋不顾身。

我不知道,你要的爱究竟是怎样的;我也不明白,我给了你怎样的爱。或许真的是身在其中反而迷失了自我,我们都太不懂得珍惜。在爱情的路上,我们醒悟得太晚了。一步走错,就再也难以回头。我也想要努力回到最初,我们最相爱的时候,初尝爱情的甜蜜,谁都舍不得让彼此难过。那时我们都懂着珍惜,懂着在乎,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份爱。

人总是矛盾的,悲剧处处都在。就如现在,我想要阳光的温暖,却痴迷夜的黑暗,这是矛盾;我依然忘不掉你的存在,而你却早已不再在乎,这就是悲剧。只是还好,我已经是百毒不侵。我把自己关在用回忆编织的牢笼里,静静看着外面发生一切,只是那一切早已与我无关。我就像一个过客,浏览曾经的点点滴滴。有时候我会想,爱究竟是什么。那么多人为它悲伤,又有那么多人因它幸福。这真是奇妙呵!

201314,好温暖的字眼,好刺眼的柔光。爱,真的很难一生一世,因为它需要的不仅仅是相互的给予,还有包容,有自由。张小娴说,甲喜欢乙,乙喜欢丙,爱情本来就是这样。这是多么令人心酸!我曾说过,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人能像我这样爱你,因为这个世界只有一个我;你也说,你是最爱我的那一个。但我们还是没有学会珍惜,我们彼此不断伤害着对方,爱,渐渐的变质了。那一天,我们不得不说分手;那一刻,我们都没有想象中的坚强。泪水,是最真实的语言,宣泄了我们所有的悔。可我们都回不去了,不是么?从我们开始相互猜疑的那一刻起,这份爱就已经开始变坏,结局也早已注定。我相信,你还是爱着我的,正如我依然爱着你一样。可我们还是无法走到一起,这就是爱情。

你也累了吧!我们都把对方折磨得太久了,它本不应该是这样的。现在,我终于可以说一声对不起,谢谢你给过的爱。我们在爱情的路上走的太久了,也太艰难了。这一次,你我都重新拥有了自由,希望这一次,你可以找到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

201314,祝所有爱着的人们,珍惜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白首不相离。

没有打算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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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打算忘记自己,可是从前总是那么的肤浅,如火的青春,我为了理想去奋斗,到头来遍体鳞伤,我可是厌倦,厌倦了礼仪俗套,喧嚣酒宴,厌倦了热闹嬉笑,与人交往,甚至于厌倦了亲情友情。就是喜欢静静:静静地来,静静地去,不去理解烦恼的意义,甚至不愿意去想任何事,任何人。

常常在无聊的时候回忆起从前 轻轻一笑,聊以慰藉。

常常看着身边的人忙忙碌碌轻轻一笑,摇头叹息。

还有,青春的躁动,荒唐的游戏,痴痴男女。

还有贪婪的人群,颓废的音律,无聊的呻吟,无知的群体。

可能这世间什么都不缺了,唯独多了一个我,可是又不放弃,使我做个看客。

有一个男孩有很多女朋友,每一次对话,第一句就是:我想你,说了N个人,N次方遍,后来厌烦了,见到女朋友什么都不想说。而女孩们也知道那是一句骗人的话,可是很受听,很愿意听,到他厌烦了不再跟她们说:我想你时候,真的以为他不再想她了。

一个简单的故事,说明了一个深奥的道理,欺骗往往是自愿的。

我记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跟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说过这句话,可是,我的爱情总是不称如人意,用朋友的话说,我不会哄人。女孩子是需要哄的。

是啊,女孩子需要哄的,亦需要养,如果追美眉,先要学会甜言蜜语,还要常常带她兜风,吃很多好吃的,这样就能很快达到目的。

而现在社会也是如此,首先要先学会恭维对方,谄媚领导,讨好同事,要学会在人事关系上大做文章,还有满足他们的胃口和爱好,工作嘛,只是做做表面文章。所以啊,工作和女人一样,都需要哄哦。

以此类推,老婆呢?如果兄弟姊妹多的话,那么对待父母呢?

可能心情不同,可是大体都是这样的操作规程,唉,到底其中又有几分是真的呢?

细想起来,会很累,不去想吧,又怕物极必反,弄巧成拙,更累。

可是人在江湖,却不能不涉入世俗,左右逢源也好,前呼后应也罢,总之要学会能进能退,虽不能做到大隐隐于市,也要时刻清醒自己在做什么,不能糊里糊涂,那种难得糊涂的时代过去了,糊涂只会害了自己。

所以,总盼望自己老了,平静的日子里只有生活,可以一个人走走,一个人说话;也可以喝喝茶,种种花,养养鸟,写写字,作幅画。其实,那才是自己的生活,才是真正做回了自己的人生。

从未忘记爱我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未忘记爱我,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夜,好冷,如死一般沉寂,我蜷缩在角落,不知所措,用不符合我这年龄的表达方式进行着宣泄。是啊,好久没这样哭过啦,那种撕心裂肺让我记忆犹新。一直在莫名的等待着,哪怕不知道结果。

我自以为不信自然,即使已经乌云密布,我并没有表现出在途中的担忧。踱步,只有那样才能宣泄我的怒火中烧。一个有良知的老师,就应该体谅一个莘莘学子回家心切的心,然而,我被无情的陪伴在她的身旁,我想,一个少妇的寂寞很少有人明白,我自以为是的揣摩到了她的心境。只不过是因为要打印征文稿纸吗?至于要把我逗留到现在?

各种咒骂以一种不以为意的方式在我体内蔓延,其实,我所担心的,不仅仅是这些吧!很庆幸,我安然无恙的回到家啦,在大雨磅礴时,家是美丽的城堡,然而这种想法并不会很有频率的出现。落汤鸡,毫不夸张,只恨自己没有那双笨拙的翅膀。

饥饿像毒品一样在我身上扩散,放眼望去,到底还是幸运的,桌上还保留着一些残羹剩饭,油然而生一种感动,那个多年来和我冷眼相对的男人出乎意料的给了我一次感动。我不想花如此多时间再去细想,当务之急便是桌上那一盘盘美味佳肴,怎样以一种优雅的方式解决掉。三分钟以后,盘内空无一物。我用人类对食物最本能的做法将其进行制裁,狼吞虎咽下,才能将我的愤怒释放出来。对啊,优雅只不过是人前的一种虚伪罢啦!酒足饭饱,我静静地躺在沙发上享受着这一刻的快感。大厅那古老的钟摆不停地发出令人厌恶的声音,已经十一点啦,然而伴着这厌恶钟声的同时,我隐隐约约在这单调的音色中感知到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清晰,不停地向我逼近,近啦,近啦,恐惧让我不知所措。一个庞大的身躯在暗黄的灯光下不断清晰

爸,还没睡啊,我战战兢兢的问道,一种不祥的预感在空气中弥漫着。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去干嘛来,他的声音被他尽可能的压的很低。

老师要求我们打印征文比赛的稿件,所以这么晚才回家

可是我给你老师打过电话啦,他说你早就回家啦,他的声音越来越雄厚。

我,我知道该怎么解释,甚至我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会这么晚才回家。

是和你那些同学上网去了吧,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他脸色已经阴沉的恐怖,我不知道接下来等待我的是什么。刚要解释,他的话已经接过来啦,你看看你的头发,弄成这个样子,和社会混混有什么区别,你以为满好看哩?成绩一直下降,你不说我都知道,肯定是跟你那群朋友去上网啦他越发愤怒,脸上的青筋像树根一般蔓延。我从未见过他这样。

听到他的这番话,早已忘记是非,怒气在我体内不停地徘徊。哦,那你是不是后悔有我这个儿子啦,是吗?那样给你省不少事。我向他甩出这句话,完全没有预兆。啪!他到底是愤怒到极点啦,硕大的巴掌在我不经意间狠狠地砸到啦我的脸上,痛楚在我体内迂回,火辣辣的,让我想到了那在八卦炉中等待死亡的孙悟空,不曾想,让我亲身经历了他的过去。打完之后,明明看到了他脸上所表现出的心虚,后悔。钟摆依旧不停地摆动着,不停地摆

我恶狠狠的盯着他,然后我逃离了他的视线,往房间冲去,砰!一扇门,隔得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躺在床上,哭声,钟摆声,雨声,玻璃被敲打的声音混杂在一块。望着天花板发呆,他根本没有爱过我!深夜,已经变成了难以入眠的嘈杂。我啜泣了很久,突然间想到了他,他在干嘛呢?肯定已经睡着啦,哼,我为什么还要想到他的存在。不知不觉,伴着啜泣声,渐渐入睡。

在睡梦中,我梦到了房门慢慢的被打开了,一个憔悴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他走过来将我的被子轻轻的盖上,说了好多话,我只知道那些话是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的,能够从他那里听到,我感觉他已经做足了工作。我被他的花言巧语给诓骗了,在他的一番安慰之后,居然又安稳的睡了过去。我一直不敢承认,其实我一直没有睡觉!也许,是一种等待,相信。

在高考失利的那天晚上,我离家出走了。现在的这个角落是我唯一的依靠。然而,脑袋里不住的想到了那一场画面。在一番思索之后,我逃离了这个令我不知所措的角落。因为我并不是一个人,还有那个男人,那个很少和我交流的男人,那个给予了我满满的亲情的男人,那个只会默默关心我的男人,不管我遭受再多的挫折,也不会忘记,他一直爱着我,那将是我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源泉。

回家,爸爸还在等我呢!

请把我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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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余心之所善兮

虽九死其尤未悔

付清白以死直兮

固前圣之所厚

感情真是一个永远也说不完说不清的话题!让人无奈,让人心碎!那一年我们还年轻,那一年我们的心还未老,那一年我们还敢倾尽所有的说:我敢爱!岁月抹杀纯真,留下啦向往!

回忆一次次的重播,泪水一遍遍的打转!谁能告诉我们,我们错哪啦?难道这就是成长么?是不是太过酸涩啊!我们不小啦,我们容易么?怎么这在啊?

过啦就过啦吧!就算啦!

骄傲如我也在爱情里输的一败涂地,坚强如我也被爱情摧毁的不堪一击!不愿爱我疼我的人难过,于是我也学会啦故作坚强!我们这个年纪对发生的一切又能怪谁呢?怪只怪幻想太美丽!怪只怪那年我们太天真!因为爱过所以我希望你幸福,因为不爱所以我想你快乐!那么就请你将我忘记吧!就当我从未在你的世界出现过!

说放就放哪有那么容易?了不容易也要做啊!你回不来啦我也回不去啦!难受就喝点吧!发泄不掉就傻笑吧!那么多人在这条路上都走过啦,我们怕什么啊?笑一笑告诉她:请把我忘记吧!

此篇献给所有爱过受伤的你们

未曾忘记过


我曾经以为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我会忘记有关你的一切,我也很情形自己能够有机会离开你的城市,因为这样,我就不会每次走在同一条路上,去同一家餐厅的时候,就会想你有关你的一切,我以为,时间和空间的差距会让我忘记你曾经出现在我的世界中。

 

 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你在我的世界里从未离开过,此时,无论我在做着什么,想着什么,在什么地方,总会莫名其妙的想你你来,想起你对我种种的好,想你当我第一次要离开你的时候你的挽留,你那个时候说,我是你世界里的全部,我不知道当时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发自肺腑的,还是逢场作戏罢了,那个时候,我真的不在乎,因为那个时候,你从来没有走进我的世界。

你说我无情,也曾多次的问我,我到底怎么才能去关心你,心里有你的位置,我那个时候,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因为我知道,你所给我的一切都只不过片刻的繁华,而我要的是一份很简单,很完整的爱情,你给不了,我又怎么能轻易的让你走进我的世界里呢?

你走以后,很多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很潇洒的人,不会因为你或许或悲,也很羡慕我这拿得起放的下的风格,可是,你知道吗,我真的很累很累,我很想告诉他们,我有多么的不舍,有多么的想去挽留你,你走了,带走了我生命里得每一份快乐,可是,我又是这么一个好强的人,真的不想让大家看到我最脆弱的一面,想你,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现在,我时常在想,如果在一起的时候,我能够给你再来一些温暖,你会不会就不会离开我,如果在一起的时候,我能留给你太多的时间,我们会不会就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如果。。。。,可是,爱情中,真的没有如果,所以,我也没有挽留的余地,你能默默的关心着你,看你过的好,变知足了。

这个世界这么大,我真的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样子,我只希望,在你的生活中,你能记得起我,我变知足了。。。

可以不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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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有没有一个人是你心里的芒刺,触不到,摸不得?有没有一段感情是你心底的晦涩,一路偏执,无法忘却?

清新柠檬的初恋,而或醇香咖啡的暗恋。

是不是也有那么一个人是你心底的小心翼翼,从不敢提起,却也总学不会忘记?哭哭笑笑,分分合合闹闹,拐到了感情的死角,你会不会也觉得明明该忘记,却要一遍遍的想起?

我的故事,加上文字的粉底,始终写不出我的悲喜。

有句话说,很多我们以为念念不忘的东西,就在我们以为念念不忘的过程中被遗忘了。可我想说,很多我们以为转身即忘的东西,却在我们以为的过程中,如烙在心,再难忘记。

北门莲花街KTV内,舍友野人鬼哭狼嚎地叫唤,他不爱我这句歌词在耳朵里荡来荡去,几欲把我的耳膜震破,突然觉得有几分好笑。

轮到我唱的时候,青瓜给我点了一首可以不可以,拿着话筒,张了张嘴,又颓然把话筒扔掉,笑道,“老子五音不全,不祸害你们了。”扫兴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贞子神秘地碰碰我,“猪,今天是野人失恋,你那么抑郁是不是有些不合适?”

我仔细想想,也确实是那么回事儿,自顾自地选了一首桃花朵朵开,刚嚎了一嗓子,被野人一拳打倒在地。

疯闹了很久,四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非要嚷着玩真心话,借着酒劲儿,第一次尝试这种危险系数极高的游戏,果然,她们三个始终不肯放过我,野人淫笑着问我,“猪,你有没有喜欢过人?”

我回答,“有呀。”

青瓜接着问,“是谁呀?”

我怔了怔,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老刘,你们不认识。”

最后一个问题,贞子笑得凶险极了,“他现在和你什么关系?”

我吞了吞口水,猛灌了一口酒,“以前是师生,现在是兄妹。”

几个人都静了起来,等了很久,野人哇的吐了出来,再然后,就相安无事地回到了宿舍。

第二天的时候,早早地爬起来离开了我亲爱温暖的小窝,头疼的要死,但由于昨天作死地爆了那么大的料,今天不早点消失,我就会永远的消失了。

只是,我忘了,直肠过短的贞子小姐拉完屎就一直等着拷问我。

“去哪儿呀?”

我冷不叽叽的回头,干笑了几声,“厕所……”

“哎呦,去厕所还要带着包包数钱呀。”青瓜把被子一掀冷冷的看着我。

我忙不迭的赔笑,心虚地看了野人的床,开始思索我这个块头能不能干倒这俩货。

失策失策,这时候野人悠悠吐出一句,“老子都失恋了,猪,你要不要讲个故事给老子解解闷呢?”野人示威地抖了抖她雄健威武的胸肌。

“我,我……”正在思索怎么逃过一劫的时候,楼下响起了公公的叫声,“林雅,我给你送早餐来了。”

我嘻哈一笑,越过重重阻碍,大难不死,郑州的雾霾天莫名的清新不少。

公公为难地看着我,我有些狐疑地问,“怎么了?”

公公指指我手里的那两份小笼包,委屈的说,“我还没吃早饭。”

怔了一会儿,我打着哈哈说,“那你去吃早饭吧,不用看着我吃的,真的,我们俩好哥们不用客气的。”

公公气结,看了我很久,跺了跺脚,扬长而去,我停住吃的动作,突然有些不开心。

我哪里是小说中的那些傻白甜,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公公对我的想法,有时候觉得我这人真的是有够讨厌的,碰到这种事情总会莫名的慌张,一边害怕的躲着,一边又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别人对你的好。

虚叹一口气,坐在长椅上,将小笼包撕碎了喂脚下的流浪猫,后来被保洁阿姨追了半个宿舍区。

气喘吁吁地回到宿舍,想喝杯热茶,看着宿舍那群豺狼虎豹们,被一口口水呛得脸红脖子粗的。

野人笑了笑,“猪,你对公公是怎么想的?”

我挠挠头,觉得头皮上黏黏的,估计是该洗头了吧,又将手放下,叹了口气,“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青瓜放下手中的单词,也抬头看着我,眼睛里亮晶晶的,“如果是我,我会试着忘记心里的烫疤,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我还没说话,贞子对着镜子不知道又捣鼓什么水水在脸上拍,回过头,瞟了我一眼,“拜托,我们都不是你,永远做不了你的决定。”

我拎了拎空空如也的茶壶,看着铁青着脸的她们三个,舔舔干燥的唇,颓然坐在凳子上,“给老子上杯茶,老子试着告别单身。”

贞子丢掉自己的粉拍,喜笑颜开地给我倒水,给我一种她什么阴谋得逞的错觉,总担心她会不会在水里下毒。

喝完水,我想,就为了一杯水,老子就苦逼地被卖给公公了。

野人从床上摸索出手机,神秘兮兮地打了电话,说,“已搞定。”

脊梁一点点变冷,妈的,原来老子被这一群货们给卖了,以莲花街某火锅店里一顿三百块不到的火锅。郁闷之极,怎么我这么大的块头,还卖不了三百块,难道是猪肉又落价了?

公公和我一起出去走的时候,总是觉得别扭,黑暗笼罩的校园,总是有一对对的情侣相拥,灵巧的接吻,而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很反感,看看身边同样很紧张的公公,突然有些想笑。

公公挠挠头,迟疑地想要拉我的手,还未碰到我的时候,我如触电一般收回自己的手,尴尬地笑了几秒,又突然收住笑容,神秘兮兮地对公公讲,“如果我有病,你会不会依旧跟我在一起?”

公公看着我,目光深沉,看了很久,才悠悠吐出来一句,“什么病?”

我清了清嗓子,“性冷淡。”

公公突然就笑了,笑容干净的像个孩子,“我现在还没想那么深。林雅,我还以为你要说恋师癖。”

指尖一点点变凉,不知道哪里来的气,我回头便走,明明公公也没有说什么错话,在那一刻,我就是觉得很难过。

原谅我一直是这样一个神经病。

公公在我后面追,我就在前面跑,有情侣指指点点地看着我们,我恶狠狠地说,“指尼玛蛋,有病吧。”我向来是这样一个顽劣的人,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是哪里让公公喜欢。我以为,我这样的人,是找不到男人嫁了的。

半路里,青瓜把我拦住,一看就知道是她们几个偷偷追踪我和公公,我一句话不说,扑进青瓜的怀里哭得不可开交,青瓜轻声抚慰我,后来不起效,索性跟我一起哭了起来,野人和贞子跑到公公的面前说着什么,后来不知道怎么地,野人一拳把公公打倒了,恶狠狠地抛

下一句,“我们撮合林雅你俩,是让你对林雅好的,不是让她难过的。”

贞子走过来,冷静地问我,“猪,他不会对你怎么样了吧?是不是用强的?”说着,还来检查我的衣服。

我破涕为笑,一步步走到公公面前,扶起他,“公公,你看,我有三个如狼似虎的姐们儿,你太不安全了。”

公公憨憨地笑了笑,抱了抱我,在我耳边轻声说,“林雅,我们还是不够适合。”

我在他怀里笑着锤了他一锤,“公公,我们永远适合做好哥们儿!”

公公笑了笑,只是把我抱的越来越紧,抱到几乎我不能喘息才松开手,笑呵呵地说,“林雅,如果有一天你放弃了,你累了,我还在原地等你来。”一句话让我又红了眼眶,我又笑着给他了一拳,“好哥们,一辈子。”

她们三个默然看着这一切,回到宿舍的时候,青瓜小心地说,“猪,我们再也不逼你找男人了,哪怕你真的喜欢我,我也不推开你了。”

拿着杯子的手悄然不力,杯子掉在地上的声音很清脆,眼角抽了抽,我揉揉青瓜的头,“乖,你长得太丑,引不起我的邪念。”

野人笑我对感情三分钟热度,可我要怎么说,这根本不叫感情。我讨厌这种被绑架的滋味,就觉得自己好歹半个爷们儿,被一个娘们强了的感觉,各种不爽。

更何况,算了……

这也被她们当做一个理由去喝酒,被架着去酒店,我马上就感觉不妙,果不其然,喝着老子买单的酒,还把老子灌得烂醉。

真是一生的噩梦。

不知道怎么就把电话打到老刘那里,老刘暗哑的嗓音在寂静的夜里特别清晰,他油腔滑调地说,“大学生,怎么想起来给你哥打电话了?”

我清清嗓子,大脑一片混乱,颤巍巍地说,“哥,我失恋了。”

老刘笑了几声,贼兮兮的说,“哎呦,恋爱都不晓得告诉哥一声,失恋了才讲的嘛。”语气中是说不出的嗔怪。我张口就反击,“那你不是一样,调走都不说一声。”

再然后就是很长时间的沉默,沉默,后来他问我,“是不是初恋?”

我稀里糊涂就承认,然后等着他说下文,“初恋应该是很难忘的吧,如果你投入到这份感情的有很多,可能会影响你的一生,所以,你要听话,要学会说忘记。”

眼泪不听话地蹦出来,小声的哽咽,再然后就放大了声音哭,哭得把青瓜野人贞子都吓了一跳,贞子抢过我的手机,“喂,不好意思,她喝醉了,打扰了,再见。”

野人拖着我的身子不让我往下滑,那一夜,我只记得回宿舍的路上开始发酒疯,不管遇见谁,都死命地拽住他,带着满脸泪水的问,“怎么才能学会忘记?告诉我呀,告诉我。”

再后来,发酒疯可能发的太凶,惊吓到了宿管阿姨,阿姨死命地不要我进宿舍,她们三个又去南门外开房,陌生的房间,我吐得汹涌澎拜,野人还打哈哈说,我们走的时候,保洁人员的脸都绿了,还说什么这一晚住的值了云云。

本来就一副受审问的表情看着宿舍的人,谁知道她们竟然让我有种进错时空的错觉,又是倒茶又是为我宽衣的,倒使我越来越惶恐。

当贞子给我盖上被子的时候,我受不了这种心理战术了,匆匆下床,苦着一张脸,“好吧,我坦白,所有的一切,我坦白。”

老刘是我高一的数学老师,大我七岁。

念高中的时候,学习还不错,尤其是数学,相当牛掰,老刘长得年轻讲课又风趣,开学一个月就变成了班内女生的男神,记得老刘教我们数学的时候,前十名有八个都是女孩子,而老刘呢,也比较喜欢我这个学生,原因很简单,认真听课,积极回答问题,即使是错的。

向老刘请教问题的时候,老刘还会一本正经地皱着眉毛,叹一口气,再偷偷打量我一眼,故意卖关子,“这一题不是相当简单嘛。”再然后用他“S”和“sh”混淆的标普淋漓尽致地讲出来。

好像那个时候总是会喜欢那些老师类型的男人,突然出现了一个非女非老的老师,而且还颇对我照顾有加,自然整颗芳心就巴巴地跑到了他身上,那时候,班里也有男孩子说喜欢我,两相比较,一个是毛头小子,一个是大方风趣的男人,自然就把老刘当成自己的梦中情人。

高二分班,我恬不知耻地去找老刘,讲要去他的班,老刘皱着眉毛看了我很久,才说不行,满载着失望回去,过星期的时候,老刘给我打电话,还记得那个清晰的夜晚,有温暖的风,漫天的星星,我的心被小小的欢愉占据,老刘说,有空带我去玩。我故意撒娇说,,要他给我买糖葫芦。后来他的一句话一直被我错当成宠溺的语气,他说,“你呀,就知道吃。”

是从这里开始的吗?还是在很久以前,他让我替他讲了一张卷子的时候?还是在全班人面前,他莫名其妙逗我的一句玩笑话,我已经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我荒谬地喜欢上了我的老师。

再后来,喜欢上过星期,哪怕是老刘一句让我好好学习好好休息的话都会让我高兴很长时间。

高二期末的时候,被快班踢出去了,老刘一句话没有说,只是我始终觉得他很失望,再然后,不再联系,埋头苦读,高三拿奖学金下来,我跑到老刘的办公室,尴尬地被告知老刘被调走了。

再后来呢。打电话给老刘追问老刘,老刘说一直想认我做妹妹,再然后,稀里糊涂的成了我梦中情人的妹妹,后来,我考到了老刘工作的城市,再然后,老刘结婚,生子,安稳幸福的生活让他变得胖胖的。

而我却再也不愿联系他。深刻地知道没有忘记,只是不敢提起。

只是在第一节微积分课上,看着同样很年轻的微积分老师的时候,记忆穿插,突然就看到了老刘夸张的表情,不标准的标普,以及时不时地打趣,突然就很想哭。

她们说,如狼似虎的我连微积分老师也不放过,我只是笑,笑着笑着就觉得很心酸。

听我说完,野人给我一拳,“害的我们几个成天以为你是不是喜欢我们几个中的谁呢?”

我翻了个白眼,又挖了挖鼻孔,“这么感人的故事,野人你不觉得你太煞风景了吗?”

青瓜笑了笑,起身上床,用厚厚的被子蒙住头,不一会儿,便听到了沉重的哽咽声,我们三个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突然青瓜又掀起被子,破涕而笑,擦了擦眼角的泪,“想到了我的初恋了。他很好,只是那个时候,我们太年轻,还不知道如何去爱。”

贞子悠悠吐出一句,“猪,那天你发酒疯究竟是为什么?”

我眼睛暗

了暗,刚要开口,手机就响了起来,按下接听键,稳住自己的情绪。

老刘的声音还是那样沙哑,他说,“林雅,你怎么了?都会过去的,学会忘记,学会放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样一句话,又让我哭了起来,边哭边含糊不清的说,“哥,我很笨,我学不会忘记,我总是学不会,明明该忘记,我却总也学不会。哥,能不能别再说让我忘记,我真的不想。”

老刘沉默了很久,只觉得他叹了很长的一口气,他轻轻的说,“林雅,你何苦呢?”

一句你何苦让我彻底奔溃,我不知道我何苦呢,我他妈想这样吗?可是明明说要忘记,闭上了眼,还是老刘逗我的一句话让全班的学生哄堂大笑,还是他穿着格格衬衫笑得惊世骇俗,还是他皱着眉一本正经地说这题很简单呀,还是在他讲公开课时冷场的时候,我站起来讲题他的一个微笑,还是他把他的办公室的椅子让给我坐……

明明那么多的事情都在诉说着我的独特无一,明明我觉得也许他在等我长大,可是那么多明明,怎么就成了偏偏?

偏偏他对我独特只是因为我在课上的表现,偏偏他只当我是妹妹,偏偏他很快的结了婚,有了孩子,有了幸福。

偏偏,我还那么喜欢他。

老刘一直等我哭完,才又开口,“等到你大了就知道,千万不要把出现在你生命里的第一份感情就当做唯一,不然你会很苦。林雅,你还年轻,你要走的路还有很长,你要遇见的人还会更多。那么多的人,总会有一个你喜欢的,不偏不倚,也刚好喜欢你。”

我死死地咬住嘴唇,极力不发出声,在那么一刻,我甚至觉得老刘其实什么都知道,他只是在逃避,老刘这个人,聪明的让人害怕。

最后一句话,老刘说,“路上的伤,总需要被遗忘。林雅,忘了那个让你难过的人吧。”

我拼命的按下挂机键,蹲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刚开始野人还是劝我,后来见劝不了我,索性,我们四个就一起坐在地板上哭。

有邻寝的人问我们是不是东西被盗了,也有宿舍阿姨问我们是不是又发酒疯,后来青瓜哭累了,就脱了衣服去床上睡觉,贞子拿了一卷手纸去厕所,野人的前男友在楼下叫她的名字,她屁颠屁颠地跑下楼去迎接她失而复得的感情。

也只有我,哭累了就拿起桌子上的面包啃两口,顺带着开了瓶奶。

贞子回来的时候,我已经趴在凳子上睡着了,嘴巴上还沾着面包屑和奶沫。

老刘儿子周岁生日的时候,那一群货们不要脸地跟我一起去老刘家,一人带了一箱奶,我撇嘴说这多寒酸,丢人。

野人说,“如果侄子好看就给点钱,不好看就把奶搬回宿舍,就说是给别人带的。”

而我只是笑,老刘的孩子怎么会不漂亮呢?

坐公交车坐得晕晕乎乎的,期间还下错了两个站,终于到了老刘幸福的小窝,嫂子很漂亮,烫了一头大波浪,有白白的皮肤和小小的脸,她挽着老刘的手浅浅的笑,听老刘介绍完之后,热情地招呼我们进去坐,絮絮叨叨的说早就听老刘讲过我这个妹妹爱吃,特地准备了一桌好菜。

我羞涩地笑了笑,野人似乎还有点紧张我的情绪,寸步不离的看着我,走到里屋,我看到了老刘穿西装的样子,果真是帅到惨不忍睹,我指着这张婚纱照,贼兮兮地问野人,“如果是我穿着婚纱会怎么样?”

野人还没答话,嫂子就笑着说,“如果是雅雅你呀,你哥就又得破费好多张毛爷爷了。”

野人也跟着笑,笑完认真的打量了我一眼,小声的说,“如果是你,你就把你哥的脸给挤到相框外面了。”

小侄子长得很帅,有老刘好看的眉毛和眼睛,还有嫂子小小翘起的嘴巴,野人大大咧咧地扔下两张毛爷爷,又吆喝着贞子和青瓜添见面礼,说着还挑衅的看了我一眼,我只是安静的笑,这个贼东西,肯定是看到我包包里只有两张毛爷爷故意示威,她不知道我已经给我的小侄子买了礼物,一个精致的银质长命锁,还有两只漂亮的银镯子。

老刘局促不安地说,“干嘛买这么多?”

我只是笑,笑了之后,“因为他是你儿子呀,是我的小侄子呢,这是做姑姑的应该做的,怎么也得比那些非亲非故的不速之客看着体面些。”

老刘咧开嘴笑了,点点我的额头,故作正经的说,“攀比之风不可长!”

我冲他眨眨眼,示意他凑过耳朵,他疑惑的凑过来,我轻轻说,“明明该忘记,可我太笨了,始终学不会,也不愿意去忘记,可不可以请你,不要再让我忘记?”

他怔了一下,看着我,似乎是在思量着怎么回答,我又接着说,“我想把它当成一份回忆,一路珍藏,一路回望,不说想念,风轻云淡。”

老刘深深的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才开口,“林雅,觉得你突然长大了。”

我又笑了,一本正经地拍了拍他,“是呀,老刘,你都生娃了,我也该长大了,毕竟,偏执的人生有太多的痛。”

“吃饭了……”嫂子带着盈盈的笑招呼说,我屁颠屁颠地跑过去。

回宿舍之后,惬意的打着饱嗝走到路上,淋了满身的月光,很柔软,有些想哭,还有些想笑。

小小的愉悦和小小的悲哀都在心头,看着身旁勾肩搭背的货们,我嫌弃地拍掉她们的手,高调宣布,“老子以后要开始对男人展开攻势!”

取之而来的是匆匆跑开的男同志的忙乱的步履,我疑惑地挠挠头,而那一群货们笑得弯下了腰。

终篇

明明该忘记的事情,不一定非要忘记才可以解决。

更何况,我们口中的忘记往往是旧事不提,更多的恐怕是一种逃避,我依旧不敢把这篇文发在自己的日志里,我怕了解我过往的人会发生一些端倪。

也许,你也曾喜欢过老刘,只是你不如我那样偏执,而或者,你的老刘是你人生中别的角色。

你学会忘记了吗?

学不会就不要再学了,不要再让自己受苦了,亲爱的。

就把它只是当做一份回忆吧,埋在心底,也许等到哪一天,会有一个人出现,可以让你笑着谈说这一段曾经以为痛入骨髓的往事。

就像老刘讲的,我们的路还有很长,还会遇见更多的人,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总会出现你喜欢的人,不偏不倚,刚好也喜欢你。

他会代替老刘给你一段完美的爱情,而你要做的,无非是细数年华,静寂等待。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老刘,以及,世间无数个的我自己。

不忘记,就是幸福


电影东成西就里的欧阳锋曾说过,人最大的悲哀,就行记性太好,但当你翻开曾今的日记本时,你会发觉不管当年多么悲痛的事情,在会议的长河里,一旦被回顾总有股淡淡的喜感充斥心间,难以名状。

他是在他父母结婚三年后才怀上的,不是他父母不想要孩子,只能说工作量是上去了,但是实际有效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后来经过宗族一位能掐会算的伯伯指点迷津,你们家屋后缺一活水,造成灵气不畅才使得许久无法有孩子,在亲族的多次指点劝说下,那条水渠终于建起,说来也巧,渠成,他母亲便怀上他了,虽然家境不好这娃终究还是生下来了。还好他爸爸还算开明没因此给他整个叫渠生的小名,虽然这孩子体弱多病,出生第二天就住院了,但那位能掐会算的伯伯,以及后来多为走街串巷的 算命先生多次强调,这孩子不简单,命里带弓,祖上佑之,但中国就讲究个中庸,保护太好总不是好事,这个与生俱来的弓箭,会伤及家人,但在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情况下,谁会注意这子无须有的东西呢?

随着孩子的长大,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进城打工,他父亲作为那一代的积极分子当然也不例外,积极在外寻找机会,他也很幸运从小就跟着父母在外,比常人更早去见识那些车水马龙,至今在他的脑海里还能会议得起厂房对面那位经常那饼把他忽悠去看店的阿婆是如何的慈祥而又狡猾,至今仍能记住他父亲把他玩具骗取跟他的工友们玩得不亦乐乎,至今还能回忆起,母亲拖个大盆把泥人一般的他按到水里反复洗刷的情景,但是可能因为远离了家乡的那个水渠,距离太远了灵气不足,他病倒了,莫名其妙的不舒服,医院检查无果,至今他都在怀疑那些每天给他打三次针,连续搞一个月的医生就是在拿他练手的,在骗父母的钱的,辗转无奈之下,他被送回了老家,一个月时间,他奇迹般的好了,又一次活蹦乱跳了。

农村的午后在孩子的记忆里,总是没啥意思,慵懒而又无趣,而那个午后不晓得为何在暖阳之下有点清冷,大人们着急的步伐似乎在说着什么,后来看到他母亲跟小姨坐着一个敞篷农用车去往一个他熟悉而又陌生的方向,当天夜里,家里格外热闹,但伯伯全部在家里的沙发上坐着,烟头丢了一地,连那个替他熬药的奶奶,居然因为他说了一句我想睡觉,而把他狠狠的骂了一通,当夜很奇怪,奶奶跑出门外,叫着他父亲的小名,让他回来,一股很莫名的酸楚,在胸口,但却难以说清。第二天,清晨,还在迷糊中的他,被一群人带着去往一个很莫名的地方,黄酒、黄纸、香、烛、在伯母手上提拽着,在一个路边很奇怪的草棚子那,一口大大锅摆在边上,好多黄纸在哪烧着,那烟灰那么沉为何会飘得那么高呢,一辆卡车在棚子边上停下,一个很大的人形包裹放在草棚里的模板床上,看到他母亲那泣不成声的样子,他终于知道了,那个祖上拿来庇佑他的弓箭,射出了。

那几天家里很热闹,各种木匠、各种吃的、各种抱着他哭的人,那麻布的衣服真的很难看,在很多人威逼和泪水中他穿上了,而后每天早起来被问及最多的事,你梦到他了吗?因为很多人都梦到了,他也为了跟大家一样,说梦到了。

时间推移,成长总是难免的,但梦总是那么孤独,没有他的声影,或许太忙了,需要先跟别人在梦里好好聊天,时间淡化了那个射出的箭,也模糊了他的身影,终于在他考上大学的那一天,他梦到了,那个看不清楚脸的身影,但他晓得一定是他,梦里的拥抱,他害怕的躲过了,那个他记忆里不晓得的拥抱,在梦里也是一种奢侈。他晓得,他为他的成绩而高兴,而自豪,那一个他很想在日记本里记下一切,但除了那个时间点,发生过那些事,人却已模糊,唯一记得第一次喝醉他灌的,楚楚可怜站一边被他母亲狠训,唯一记得在买早餐的路上,被他扯到童装店把早餐变成了一套衣服,唯一记得第一双会发光的鞋子灯不亮了,他是如何神奇的把所有修好,然后那个做这些事的人,却只有一个模糊的身影,或许那弓箭,不仅射出,还射中了脸。

坐在桌前,回忆着那我只有片段的画面,我真无法清晰那个模糊的身影,但那点滴的片段,我知道我那时很幸福,如果可以,虽然那些是不开心的事,但我希望我能记住,因为不忘记,真的很幸福。

没有忘记爱情


谢小琪每天中午下班,经过十字街返回宿舍的时候,总喜欢在街转角买上一杯雷公根凉茶,打包回家喝。这个习惯已经形成了好长时间。

尽管现在的凉茶牌子很多,但是谢小琪独爱这一款,享受它的原汁原味。或许这给人看来有点固执,正如她不降低标准而固执地单身一样。“等不来我要的人,我宁愿选择单身。”

喜欢什么样的人呢?谢小琪提了三点要求:“看顺眼,能听话,有个性。”看顺眼至少不丢自己作为外貌协会会员的身份,能听话就是不能跟自己唱反调,要是成天吵架多没意思啊,有个性就是不能成为一个傀儡,能懂得跟她艺术地生活。

看似很平常的要求,却难以找到符合条件之人。谢小琪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一场恋爱了。

虽然她常被人称为“花”一类,假若是在几年前,她还有这个信心,那时的她身边围着很多帅哥。现在的谢小琪,感觉自己是快成为黄“花”了,在别人眼里则成为了“眼花”那种,既指眼花缭乱,也指老眼昏花。

单身的生活其实也不错,没有负担,自由自在,高兴的时候就去逛街,有钱的时候就购物,没钱的时候就宅在家里,上网聊过昏天地暗。

谢小琪虽然已过三十,但是她还是认为自己还有傲人的资本,至少她还是那么的天生丽质,肌肤依然那么光滑,吹弹可破,眼神还是那么清澈明亮,笑容还是那么明净迷人,身材依然是那么苗条挺拔,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一颗年轻的心。

女人,不管处于何种境地,一定要有一颗年轻的心,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自信,让自己可以优雅地活着。

多年的拼搏,谢小琪已经练成了“白骨精”,就算意中人没有出现,至少身边依然有跑腿的,可以让她工作悠闲,她的身边,总是不缺献殷勤的人,缺的是自己爱的人。吃饭依然有人买单,喝茶的时候也有人陪,就是寂寞常常在繁华的背后侵袭她,让她跑不掉。

“我在你公司的门口等你下班,一起吃饭,不见不散”,打开手机,收到了短信,是王一杰,好久没联络了。他曾经追求了她好几年了,但是她始终对他提不起感觉,他于是找了别人结婚了。

不知道是什么风把他吹来了,难得这么好的兴致找她吃饭?

没有什么动力,但好在可以让自己有懒下去的理由,也不好拒绝。一个人寂寞地吃饭,是谢小琪无法忍受的。

下班,王一杰在门口,谢小琪看到他,问:“去哪里吃饭?老地方吗?”

所谓的老地方,就是以前王一杰追求她时常去的咖啡厅。

“不是,今晚换地方了,去我一个哥们新开张的餐馆吃饭。”

“我不是很接受新鲜的东西哦,怕吃不惯。”

“去了你会喜欢的,不但有好酒好菜,还有帅哥,保证是色香味俱全。”

“又给我推销那个帅哥啊?”

“去了你就知道了。”

“是不是真的啊?”谢小琪上了王一杰的车。

车跑了几条街道,跑出了闹市,跑到了几乎是郊区的地方。

“这里会有什么好吃的啊,是不是想拐卖我啊。”谢小琪对王一杰发牢骚。

“好吃的东西总是要有点过程的,如果能一下子吃到那就没有意思了。”

车终于在一间叫“缘分餐厅”前停下。门口站着一个帅哥,笑迎王一杰的车。

泊好车,王一杰出来,和帅哥握手,谢小琪在后面跟着。

“我同学袁分,我朋友谢小琪,”王一杰介绍。

“美女,很高兴认识你。”袁分伸出了手,谢小琪也伸出了手,握手的时候,谢小琪能感觉到他温暖的体温,还有她有点过快的心跳。

这是一间装饰得比较简洁、雅静的餐厅,有淡淡的音乐,浪漫的氛围,服务的是情侣一类的对象。

坐定,红酒和西餐就上来,七八成熟的牛排,水果沙拉,半生的煎蛋,是谢小琪的最爱。王一杰不喜欢西餐,他只喜欢吃中餐,所以他还是点中餐,要蓝带啤酒。王一杰简直是个土包子。这也许就是谢小琪无法接纳他的原因。

袁分点的也是中餐,喝的是啤酒。谢小琪感觉跟他们真的有点“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感觉,好在是“免费的晚餐”,加上也是一般的朋友,将就就算了。

“假若坐在对面的袁分是我的男朋友怎样呢?”谢小琪望着坐在对面的袁分,突然感觉有点脸颊发热。

“我对你有一点点动心……”谢小琪想到了张信哲的歌。

“老同学,别说我没帮你啊,今天我可是把她给带来了,能不能追到手看你的水平了,我可是追了好几年都没有追上哦。”

王一杰指着谢小琪对袁分说。

原来这是一场相亲会啊。谢小琪有点忿忿不平。“难道我老到要通过相亲才能找到意中人吗?王一杰真是的……”

吃人家的手软,尤其是在帅哥面前,注意淑女形象,否则谢小琪真的不管王一杰是谁的老公,肯定要拧他的耳朵不行,说出这么难听的话来,让她脸往哪搁啊。

不过对面的帅哥却是是优质品种,至少符合了她的第一个要求:看顺眼。他高挑挺拔且保养得体的身材让她羡慕,儒雅的谈吐及得体的穿着甚是迷人,明净的笑容淡淡的笑语让人快乐。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有的是“吹面不寒杨柳风”的温馨,跟他们的交谈过程中没有过激的语言,过快的语速,总是以睿智得体的回答深入谢小琪的芳心。

红酒入肚,颊红俏人。谢小琪看着对面的帅哥,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欢,酒是越喝越多,话是越说越多,正应了那句“酒逢知己千杯少”老话。

后来,谢小琪就喝高了,回去就不懂的怎样回去了。王一杰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袁分。

袁分送谢小琪回家。虽醉,但谢小琪的意识还算清醒,她赖在袁分扶送他的手臂里,有一种春心荡漾。

到了十字街,谢小琪叫袁分扶送她到那间量凉茶铺买杯雷公根。“没有雷公根我睡不着。”谢小琪睁着惺忪的醉眼对袁分说。

“你喜欢喝这里的雷公根?!我也是,每天至少两杯,这里的味道很好,我很喜欢喝,几乎形成了依赖症。”

“我天天都来这里买,为什么从来没有遇到过你啊。”谢小琪问。

“我一般早上十点来买,还有晚上凌晨的时候来买。雷打不变。”

“怪不得我们碰不见,我是中午下班时候买一杯,下午下班的时候买一杯。”

“现在不是碰见了吗?只要有心,有缘,总会碰到的。”

是吗?但愿是吧。

袁分把谢小琪送会了宿舍。安顿好她后,然后就走了。

是个好男人,其实在送她回宿舍过程中,谢小琪都有放下心理防备,打算假如他提什么要求,她都不会拒绝。

可是,他没有,他只是负责任地把她安顿好,确保她没有什么大碍后才走的。

是不是我魅力不够大,或者是我今天失态了……袁分走后,谢小琪辗转难眠。

第二天醒来有头疼的感觉,中午下班的时候,谢小琪回宿舍,在十字街转角买雷公根,惊讶地发现了袁分。

“是吧,我说只要有心有缘,总是会碰见的。”袁分看着她笑,她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他递给了她一杯雷公根。“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里的雷公根吗?”袁分问她。

谢小琪摇头。

“因为这店是我老爸老妈开的。我很小的时候就喝了,一直喝不厌。”

“那怎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啊?”

“我才回来不久,之前一直在外地。”

原来如此。

“喜欢喝的话,今后就免费让你喝一辈子。”袁分说。

“我怕你养不起。况且,这是你爸妈的,不是你的。”

“我爸妈就得我一个儿子,他们的就是我的,只要我说是,他们一般都不会说不。况且,我昨天已经问过我妈了,问是不是经常有一个女孩来这里买雷公根喝啊,她说是啊,我说今后免费给她喝雷公根,她高兴都来不及呢,她早恨不得我找到一个这样的人了。”

“一杯雷公根只要一块五,每天喝两杯,一年才花你1095元,50年才花你54750元,而一个生龙活虎、国色天香的美女就属于你的,你可是值了。”

“可是,你也赚了一个钻石王老五回去啊,我爸妈的东西全是我,而我的东西以后又全是你的,最后归根结底都是你的,最后赚的可是你啊。”

“这种生意挺值的,我打算跟你谈这笔生意,期限是五十年。”

“五十年太短,天长地久太长,就一辈子吧。”

雷公根喝在嘴里,甜在心里,而那种翠绿翠绿的颜色,好像春草蔓延,好像晴天一碧,让谢小琪看到了幸福的味道。

谢小琪决定豁出去了,她要跟袁分,谈一场像夏天雷公轰鸣一样轰轰烈烈的恋爱,跟缘分永不分割。

“以后,你保证要听我的话哦。”

“我保证做到。”

“这才听话嘛。”

保证完,袁分开始不安分了,居然拉起了她的手,谢小琪想反抗,但是,躲不开,她的手还是在他的手上,握着,暖暖的。谢小琪本来挣扎的心马上卸下。

谢小琪想,他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就拉她的手,这叫什么,她想起了她的第三点要求:有个性,是,这就叫有个性。看来,袁分完全满足她的三个要求,现在不恋爱还待何时,谢小琪顾不得矜持,顺势倒入了袁分的怀里,做一只幸福的小绵羊。

三十多岁了,当了白领这么多年,尽管多年没有恋爱,谢小琪终于还是没有忘记爱情,爱情来的时候,她还是能及时的把握住,不让它错失。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7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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