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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你,我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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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我怀念的时光都去了哪儿?他们走丢了吗?繁华的街道,我彷徨着,却找不到你的影子。还记得我们踏着脚步轻轻旋转的曾经吗?还记得在白色耳机里共同分享过的那首歌吗?还记得彼此树袋熊般酣睡的样子吗?还记得相遇时那默契的相视一笑吗?我们共同拥有的曾经像首悠扬的旋律,荡漾在我的心间,没有刻意,只是偶尔会不经意的想起。
我会经常想起你,在有风吹过时想起你消散在风里的笑脸,在拿起笔时想起你刚劲有力的字体,在仰望天空时想起你桀骜不逊的面容,在面对阳光时微闭双眼想起你的名字,没有念念不忘,没有日思夜想,淡淡的刻骨铭心,是我对你的思念。
常常会记起你的背影,我默默的跟在你身后时看到的背影。形只影单,黯然却又有欲破茧成蝶的英气。那短短的几十米跟随之路,我像是走了几个世纪那么漫长。我们曾经不懂成长的稚嫩面容朦胧了我的双眼,映在你背后。未来,面对这个词语,我们显得如此渺小,如此无力。在奔向未来的途中,我们渐行渐远,直到你消失在我的世界。
那个走失的梦,擦肩而过的拥抱,曾经的你,都不会再回来了。在长长的时光隧道里,我们走丢了。这不是爱情,这是友情,一个优等生和一个差生的同桌情谊,一对被称为是好学生和坏学生的友情,被歧视化的名称,却连接了一个漫长的夏季,同桌的你,我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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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是刘知恒,今年9岁。他长着鹅蛋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看就知道他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哈哈。

在我眼里,刘知恒是一个比较文静的男生。有一次,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都到操场上玩游戏去了,你猜猜,我的同桌在干嘛?聊天?下棋?都不对,他在认真地写作业!我在一旁看着,心里想:他好文静,我一定要向他学习。于是,我也开始写起了作业。

刘知恒也挺会关心人的,有一次,我的手被桌子夹出了一个紫血包,刘知恒赶紧说:我带你去医务室吧。到了医务室,李老师说:不碍事,只要消一下毒就好了。在回教室的路上,刘知恒问:痛不痛了?我说:已经不痛了,谢谢你!刘知恒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觉得刘知恒还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有一次,他忘记带橡皮了,于是,我用尺子把橡皮一切两半,一半给他用,他还特意站起来,向我鞠了一躬,然后特别感激地说:谢谢你!

这就是我的同桌刘知恒,他也是我的好朋友,你想和他成为好朋友吗?

同桌的你—云


今天不用加班,想听首老歌,下载了关心妍的《同桌的你》这首歌听,一遍一遍地听着,想起了我的中学同桌云。云是一个非常阳光和聪明的男生,不光学习好,体育也好,是校足球队和蓝球队的主力队员。老师们都非常喜欢云,学生时代,但凡读书好的学生都是受到老师的同学的喜爱,更不要说阳光聪明的云了。

在那时学校为鼓励学生上进,坐位都是按排名来分的,前八名坐第二排(都是各科的课代表),九至十六名坐第一排(都是担任小组长),十七至二十四名坐第三排,接下来以此类推。每学期调一次座位,不管高低,胖瘦或是近视等原因,开家长会时,家长也是坐自己小孩的位置开会。由于那时我的成绩一直都是在前六名,所以就一直和云同桌。

记得同桌第一天,我就在桌子的中间划了一条分界线,并很正经地告诉云他要是超过中线就要挨我的书揍,我超线了他得装着没看见,云也笑着答应了。自习课,云总是把那些爱慕他的女生的信拿给我看,我总是勉不了戏弄他一番,按照来信的频率和长短,我给他的那些爱慕者都排了个号,细数一下光我们班的就有九名。记得那时,英语是我的弱项,所以每次英语老师问我问题,云总是在旁边小声地说着答案,我就跟着云念,在云的帮助下,我的英语也进步得很快。记得那时后排的二个女生是我不太喜欢的类型,在我的暗示下,云也就再也没回过头她们俩讲话,无论她们怎么叫他,他总是装着没听见。

那时候的我并不用为我的学习担忧,所以日子过得无忧无虑,每天上午和下午的最后一节课的前几分钟,我总是早已收拾好了书包,就等下课铃声一响,我就第一个冲出教室回家。(那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每天都好象是饿得心慌)这么多年过去了,云有两句话我还一直记得非常清楚。一句就是:留指甲是不爱干净的表现,记得那次因为贪玩,我拿着一块黄泥捏泥人,上课前没把手指甲的泥土洗干净。回到桌位上打开书本时,被云发现了我的手指甲脏兮兮,他就说,留指甲是不爱干净的表现。从那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留过指甲。另一句就是说我是个冷冰冰的木美人,当时记得正是关心妍的《同桌的你》流行时,他就有一次问到我谁会盘起我的头发,我的回答是,不知道。和云同桌最高兴的事就是轮我们值日时,我不用打扫班级卫生,我只需把凳子搬到桌子上就行,扫地拖地的事与我无关,最好气的事就是他给我取了很多的绰号。

转眼间我们已长大,人生十几年好象是弹指之间,回头想想那个叫我豆腐西施,豆腐燕子,冷冰冰的木美人的男孩也该成了一位成熟的男士,当年的那声冷冰冰的木美人犹如昨日。每个人都有同桌,是否会在偶尔会想起那个纯真年代同桌的你!

追忆我的同桌


单位停电了,停了整整一天。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到现在还没来电。我莫名地烦躁,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听着收音机里播放出来的动听的音乐,心却像脱缰的野马,追忆着我生命列车中经过的人和事。这些记忆的碎片拼合起来,像影片一样模糊却又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想着,想着,我想到了我的高中同桌--小宇。

小宇长得并不漂亮,她有一个双胞胎姐姐,姐姐却生得漂亮且能歌善舞,因而,父母都很喜欢姐姐,对她却少有笑脸。所以,姐姐在她面前也是趾高气扬的。这也形成了小宇有点自卑的性格,但是,她学习很勤奋。

刚入高一时,班主任老师便安排我和小宇坐在一起。她朴实的穿着、善良真诚的眼神和第一堂课颇有文采的自我介绍便让我喜欢上了她。我们一见如故,很快成了最好的朋友。之后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们相互学习、相互鼓励。

从小学起,我就喜欢写作喜欢看书。当我得知她的最大爱好也正是如此时,我们便更加庆幸认识了彼此。我们对写作是那样的热爱,对缪斯是那样的钟情。每写完一篇文章,我们必定给对方看,让对方修改。她告诉我,好文章不是写出来的,而是修改出来的。

小宇喜欢写现代诗,也教我如何写,就这样,我学会了写诗歌,而且总有写作的欲望和灵感。坐在教室里,转眼间便可以写出一首诗来。就连考英语时,做完题检查完,还剩半小时,我便利用这半小时写出了一首小诗。当时,我每写完一篇就有一种巨大的成就感。不管诗写得如何,我到底是学会了。小宇还鼓励我把散文、诗歌都送到语文老师那里去,请她指导我。就这样,我又得到了语文老师格外的指点。

当她问我有没有往其它报刊杂志投过稿时,我茫然地问:投稿?如何投稿?我的文章怎么可能到能够发表的水平呢?她便耐心地告诉我,她多次投过稿,虽然没有被采用过,但是她觉得那肯定是自己的文章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她不会气馁,会继续写,不断地写,让自己的写作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她还告诉我,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好听的、有意义的笔名,我也可以给自己取一个这样的笔名。在她的鼓励和影响下,我试探着给当时湘潭县文联办的一份刊物《校园作家》投稿,投了几次,没想到,有一篇居然发表了,署名是我的笔名。处女作的发表对于我来说是一件莫大的喜事,我心里乐开了花。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想过我的文章也能变成铅字。小宇的文章也同期发表了。我们静静地享受着这份小小的成功带来的喜悦与满足。这件事鼓舞着我在之后的时间里不断地写,写了再让小宇看,让她修改,我再自己修改。

学校每周星期天晚上组织学生到操场看一次电影。可是,我们经常不看电影,而是利用这个机会在轻柔的晚风中两个人手牵手围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知心话好像总也说不完。我们说,我们定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一辈子的知己。人生有一真正的知己是何其幸运啊!

高考时,小宇没考得好,到补校复读了一年。在这一年中,她很努力。可是,再次高考时,她仍然没考上大学。她的父母便每天骂她,只要看见她,便把她骂得狗血淋头。在他们的责骂声中,她觉得抬不起头来。于是,她决定自己外出挣钱,边打工边复习功课,等待来年再考。她定要考一所好大学让他们看看,她是好样的。她选择了到她大姐那里学做皮鞋。大姐对她要求非常苛刻,即使小宇在那里每天认真学习,辛苦地做皮鞋,一天下来,非常劳累,她大姐也不给她一分钱。于是,她感觉到钱的重要。她不再想着考大学了,一心只想着多挣些钱,让自己扬眉吐气。于是,她选择了到其它地方打工。我也去她打工的地方去看过她几次。

后来,得知她又回家了,我把电话打到她邻居家(她家里没电话),想邀她到我这来玩,却惊闻她在异乡自杀了,她没有留话给任何人,我自然也不知道她为何选择了这条路。

在以后的好多晚上,我做梦都会梦见她,以至于醒来时我都怀疑她没有离开我,还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去看望她,向我诉说着她深深浅浅的忧愁与快乐。

现在,距离小宇离开的日子已经有十年了。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她,我不由得潸然泪下。这么多年了,一想到她,我还是会心痛,痛失她花一样美好的青春年华,痛失我们原本要天长地久的友谊。如果说这个世上哪个朋友最了解我,哪个朋友知道我最多最深的秘密,哪个朋友会肝胆相照的对我,哪个朋友对我的影响最大,那定然是她。多少年了,她一直在我的心灵深处静静地躺着,躺着。我多想当我醒来的时候能再看见她,可是,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了。

小宇,来生,我们还做最知心的朋友!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140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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