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老妈病危的消息,我顾不上向老师请假就急忙跑向火车站买了当天的车票往承德赶,火车到站一刻,我飞跑下车跑向哥哥说的医院。顺着楼梯一口气爬上五楼,只见躺在病床上的老妈已经被一块白布完完全全地遮掩了起来。
见此情景,我不禁双腿一软,跪倒在病床前。老爸神情恍惚地走了过来对我说:闺女,你迟了一步,没能赶上送你妈,几分钟前,她已经走了。
我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颗接一颗地滚落了下来,我后悔地哭喊着。这时候,我仿佛听见老妈在我耳边说:闺女,你听到落叶的声音了吗?那就是我还在你的身边。
窗外,天灰蒙蒙的,落叶纷纷扬扬杨地飘洒着。一片、两片转眼就飘出了一个凄凉的秋季。
三年前的八月十七号,老妈走了。老妈走的很匆忙,没有来得及和我说上一句话,只是在她穿了有一辈子的蓝布褂子兜里给我留下一个纸条。纸条叠得四四方方的,字迹却潦草,隐约可见纸上的泪滴:闺女,等了你好些日子的电话,你却没有给我打。试着给你拨了几次电话,却发现你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好期待我拨电话那刻,能听到那头我闺女悦耳的笑声、清脆的撒娇声、以及管我叫老叶同志!可结果每次都是期望地拨着,而每次都是失望得没有了回音。我闺女长大了、独立了、有自己主见了,甚至是不爱回家了。数着指头算计着你没有回家的日子,数着数着我都忘记了黑夜白天,忘记了吃饭睡觉。望着院子里每天的落叶,越积越多,我明显能感觉到,我的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我知道我的时日也不多了,连日来的不思饮食,我能感觉我已经坚持不了多久,我估计我的血色素已经快降得没有几个。我每天支撑着来到院里,强打精神拿棍子给我闺女打下那些已经熟透了、红透的大枣。然后,我都细心挑拣过了。把那些大的、红的、饱满的,都装进了咱家的一个篮子里,用蓝格子布盖着。就等着我闺女回家,给喜欢吃大枣的闺女吃。这件蓝布褂子还记得吧?是你大姑开第一份工资撕布给我做的。我走后你千万不要烧给我!留着做个念想吧。每年我的忌日,记得拿到我的坟前,我要穿给我的闺女看。闺女,你听到落叶的声音了吗?那就是我还在你的身边
老妈留下的这件蓝布褂子,是老妈三十七岁的时候,东北大姑第一个月开工资,送给老妈的礼物。老妈嫁给老爸的时候,老爸刚刚东北工学院毕业。奶奶一共养育了六个儿女,而老爸位居家里老二。老爸从小学习刻苦,奶奶又比较偏爱爸爸,所以就一直供老爸大学毕业。大姑位居家里老四,老爸和老妈结婚的时候,大姑还正在上高中。大姑是个漂亮的女孩子,高高的个子,非常聪明。一直学习很好的她一直希望自己能上大学考医学院。但按照爷爷奶奶的意思,大姑上完高中,就不打算让大姑再上了,直接找个好人家嫁了算了。家里仅有的一些钱,还要供大姑上面的我的老叔他们把大学上完。那时候,爷爷已经给大姑定了一个亲,说是前院老于头在城里做买卖的二儿子。为此,大姑偷偷给老爸和老妈发了一封信,信中写到:亲爱的二哥二嫂。你们好吗?今去信是想告诉你们一件事,我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但是爸爸和妈妈已经告诉我不让我去参加高考,让我高中毕业就嫁给于家二儿子。你们也知道,我打小就渴望能上大学做个医生,我的学习成绩也一直不错,我不想这么早就结婚嫁人,我还想把学上下去。你们能帮帮我吗?老妈看了大姑的来信,急忙对左右为难老爸说:你麻溜的去单位给咱爸妈打个电话,告诉他们咱们供孩子她大姑把学读完,去信恐怕是来不及了。
老爸听了老妈的话,急忙小跑着来到单位,给东北的爷爷挂了电话。并告诉他们:坚决反对我妹子放弃学业,反对那么早嫁人结婚!如果妹子考上大学,我们供她。钱的问题我当哥的解决!也别说老爸的话还真管用,爷爷听了老爸的话,不再阻止大姑复习考大学。大姑也很争气,以596分的好成绩,考上了哈市的一所医学院。
从此后,老妈辞掉了医院挣钱少的护工工作,去了离我家很远的一个沙子社上班。沙子社的工作几乎都是男人干的活,每天老妈四点就起床和那些大老爷们一起起搬大石头、筛沙子、抡大铁锤,砸石头。一块五六十斤重的大石头,老妈每天要不停歇地搬上七车,筛沙子要筛四拖拉机。每天四点出门,晚上七点才能到家。挣的钱妈妈留一少部分添补家用外,剩下的全部邮寄给东北上大学的大姑,全力支持大姑完成学业。老妈每次从沙子社回来,都会累得吃不下饭,躺在土炕上脸色苍白。晚上睡觉有时我会听到老妈不停地哼哼声,老妈的胳膊、肩膀上,每天都会贴满膏药。
一个炎热的夏季,呆在家里无聊的我,好奇地幻想着老妈在工地上干活的情景,于是就偷偷地跟着老妈身后来到老妈干活的工地。工地上,太阳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热量献给了干活的人们,它的热情几乎灼伤了我的肌肤。我看见老妈在工地上辛苦地搬运大石头,筛着沙子,和男人一起抡着大铁锤汗水顺着她的脸颊一股脑如密集的雨淌过她的每一寸皮肤,黝黑的皮肤如男人一样闪着红光。我还看见老妈干裂的嘴唇,苍白的脸几次趔趄着,几次险些摔倒。那一刻,我早已黯然泪下。我多想跑上去为老妈递上一瓶水,但我却没有勇气。这样的她,愿意让我看见吗?!
眼前浮现出无论春夏秋冬,每次老妈从工地疲惫回家,我和哥哥都会围上前去,闻到老妈身上有股刺鼻的汗味。我都会和哥哥情不自禁问老妈:老妈,你们干活一定很累吧,要不然每次回来,你都身上都有这么难闻的汗味。老妈听我和哥哥这么问,都会赶紧一边脱下那身上工地的衣服,微笑着故做很轻松地说:老妈干活可不累,每天上班,就帮工人打打水,你俩就别瞎操心了。
每到每月八号工地开工资的日子,老妈都会细心地数着一张张的零碎票子,拿出几张递给奶奶,然后小跑着去我家前面的邮局给东北大姑寄去。有一次,老妈竟然晕倒在工地上,被工人抬着送进医院。一检查老妈由于劳累过度,吃的又不好,本来就严重贫血,血色素只剩下几个。医生的建议让老妈在医院住上些日子,待血色素恢复正常再回家。可是老妈却坚决不在医院住,老妈还说:我这要是在医院住上了,她大姑的学费就交不上,我答应她大姑把大学上完,我就一定不能说话不算数。在医院打了葡萄糖回到家的老妈,休息了一个晚上,早晨天不亮就又去了工地上班了。
在老妈老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辛苦劳作支持下,大姑终于学业有成,还有一个星期就要毕业了。那一年老爸也涨了工资,家里老叔也找到了工作。老妈在我们一家的强烈抗议下,终于答应上完最后一个月的班,等开了工钱给大姑邮寄去就不再去工地上班了,但不幸的事情却发生了。
那一天老妈说:今天是这个月最后一天,我在坚持一天把这个月上满。我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晌午的时候,沙子社上班的王大婶,慌慌张张闯进我家告诉我们说,我的老妈在工地抡大锤,砸石头干活的时候,没想到被后面甩出的大锤砸在了腰上,伤势严重,已经被人送进了医院治疗。听了这个消息,奶奶哥哥和我急忙跑向我家前面医院。
老妈此刻正躺在医院的二楼病房里,只见她的病床高悬着,全身缠满绷带。老妈的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汗水泪水混杂着不停地流着。我和哥哥扑向老妈怀里喊道:老妈你怎么那么不小心。
老爸手里拿着一个单子皱着眉走进病房说:你们都回去吧,别在这添乱,我一个人在这就行。奶奶哥哥和我回到家,邻居邹娘跑了来说,大姑来了电话。我飞跑着来到邹娘家,对着电话就哭了起来,并说:大姑,你快别让我妈给你邮钱了,我妈为给你邮钱都被大锤砸伤了,险些没命!大姑在电话那头听我那么说,急忙急切地问我说:妞,别哭。我二嫂咋了?严重不我哭得很委屈,没有听大姑在说什么,我就放了电话。
没过几天,东北的爷爷、大姑,还有老叔就来到我家,并急匆匆去了医院。
老妈躺在病床上,看见大姑和东北亲戚走进病房,当时就急了她喊道:孩子他大姑你们这是要做啥?本来家里就没钱,大老远的路费要花多少?他大姑怎么没上学?这学可不能耽搁呀!
大姑见到老妈一刻,眼泪流了出来,她疾跑几步,跪在老妈的病床前哽咽地哭着说:二嫂,你一定很疼吧,我要知道你为我每天都去沙子社干那么重的体力活,供我念大学,我说什么也不会答应。我上了四年大学,你受了四年罪
爷爷也狠劲地跺着脚说:都怪这死妮子,非要上什么大学,你倒是上了大学了,你二嫂为你险些没命老妈急忙拽着大姑,嘴里有气无力的说着:这事不能埋怨她大姑,都是我没注意。
老妈还问大姑:眼看就要毕业了,工作找好了没?
当大姑告诉老妈,工作已经找好去一家医院当药剂师的时候,老妈高兴地笑了。
老妈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后,就提出回家养病了。大姑和爷爷老叔回了东北后,大姑也去了一家医院上班。几个月后,老妈的腰伤也逐步见好,临近过年,大姑从东北给老妈邮寄来一个很漂亮的包裹,里面是大姑开了第一份工资,给老妈去商店撕的当时时兴的蓝色涤卡布,给老妈做的蓝布褂子。记得老妈打开那个包裹,脸上都笑开了花。只见她把蓝布褂子穿在身上,不停地照着镜子,反复地转身、后退、行走,就如一个走在舞台的模特。满足地说着:看,他大姑第一个月开支就给我做了这么漂亮的褂子!
大姑送给老妈的蓝布褂子,从此后伴随着老妈的每个年节。因为平时老妈不会穿上这么奢侈的褂子,只有在家里有个高兴事以及年节的时候,老妈才会穿上它。
随着我和哥哥的逐渐长大,我也和大姑一样考上了医学院。每次我从学校回来,老妈都会去离家很远的车站接我,每次她去接我,都会穿上这件她喜欢的大姑送的蓝布褂子。头发梳的溜光,站在车站站点向我挥着手,叫着我的名字。
老妈留下的这件蓝布褂子,我一直都留在我的身边。每年的八月初二那天,我会脚踩莎啦啦作响的落叶抱着这件蓝布褂,去老妈墓地。我会把那件蓝布褂披在老妈坟头,我会拥抱那蓝布褂覆盖的墓地,就如拥在老妈温暖怀中。泪水喷涌而出的同时,我会对老妈说:老妈,今天是我的生日,也是您出殡的日子。您的不听话的女儿来看您了!还记得这件蓝布褂吧,我给您带来了,您穿在身上还是那样漂亮。您住的地方有镜子吗?您快照照看
泪水如雨滴一样喷洒而下,枯黄的落叶在这个时候,也一片片洒落在老妈家的四周,我的身边。我的耳边再一次响起老妈熟悉的声音:闺女,你听到落叶的声音了吗?那就是我还在你的身边
路是自己走的,未来是自己创的。一路上,拼过闯过,哭过闹过,渐渐的长大了。小时候的我们,饿了可以哭,累了可以耍赖,困了可以睡,有着诸多可以任性的事。幸福莫过于此了,但其实我们那时候都不懂什么叫爱,也不懂什么叫知恩图报,总觉得所有的事都是理所当然的。
农村出生的我,没有别人过得那么耀眼,可以对着任何陌生人笑谈,站在偌大的舞台上随心所欲的表演,可以有父母起来做早餐等着睡熟的自己,再给自己足够的零花钱,更可以去外面的大城市走走,走到哪儿专车接送。而我,只是普通人家的小孩儿,下雨天有把伞是个奢望,能够乘一次车去上学是种期盼,有多余的零花钱是种祈求,真的太普通了。但是,我有父母,两个普通的人,每天早出晚归的去劳作,这是他们每天最真实的生活。别人的父母,都是在自己小小的时候就出去打工了,就留下自己在家,用现在人的话语便是留守儿童。我很庆幸,我是在父母的陪伴下成长的。其实写这片短文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多了,我带着一份沉稳的心,去记录着小时候的点点滴滴。的确,我不光有父母的陪伴,我还有一个更为温馨的家,自打我姐姐出生我父母就从没有所谓的意义上吵过架,更别说像暴力家庭打架了,在这样环境下成长的我们,其实也没有那么规矩。
诚然,每个人小的时候任性,吵闹,便是必然的,我也不除外。可能,我比更多人怪,我是个内向的,不说话的,但是认定的事无论花任何代价都要做到,也许这就是别人所说的是个倔脾气吧!对,我是个固执的人,有时候固执得让人可怕,但是十几岁后,我懂事了,成长了,心里在那个时候的某一刻,我发誓我要好好读书。至于是怎样的事呢?那是我的外婆,一个弯腰驼背的老妇人,每天背着竹楼往地里来回穿梭的人,那一刻,我冲动过,想跑上去帮帮忙,但是最后还没有。原因呢有两点,一是因为自己从小比较力气小,干不来;二是见解比较深,自己打心眼里想帮不可能帮一辈子,而且这样根本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没有冲动去帮忙的主要原因还是第二点。就因此,我发誓我好好读书,以后一定要做个有出息的人,能够给自己在乎的,想帮助的人一个肩膀去靠靠。人嘛,有梦想,有动力,总比什么想法都没有要好。于是就这样,我漫长的求学之旅一年又一年。
终于,我考上了大学,不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至少离自己的梦想更进一步了。意外的是,读到大二,我放弃了学业,去闯了另外一条路,一选择,就是三年左右的时间没有回过一次家,也没有跟家里老人(指的是外婆一辈的)通过电话。回家之时,不说闯得多有出息,至少有点零花钱。由于许久未归家,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家里有些亲人就跑到家里来坐坐,其实目的也是为了来看看我。其中就有我的外婆,最主要是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红包,感觉很意外,因为我外婆家从小映象里过得比较普通,唯一一次得到红包也只是十块钱。拿着这个钱,我哭了,说外婆我不要你的,能够看到你们好好的我就很开心了,其实这钱无论如何我得收下,那可是老人对我的一片心意。再后来的几天里,外婆也会常来我家,因为外婆最小的女儿当时也在我家。
说来也奇怪,饺子在别人眼里是随手可得的食物,但于我们家而言,就显得有点稀奇了。当然,这种时候肯定不想少了那些从小就对自己好的人,那就是外婆。记得哪天很热闹,妈妈出去上班了,外婆的大女儿小女儿都在我家,外婆的小女儿呢是在大城市居住的,对我们来说就比较洋气。然后我们就开始做馅,准备开始包饺皮,有肉沫,姜,葱,还有少许的盐。进行到一半时,外婆小女儿提议,可以加点玉米,她说在她们那边通常会加很多别的东西,于我而言也是稀奇,但很快能接受。不一会儿,我们就弄完了,接下来的步骤,肯定是煮啦!待水烧开后,一个一个的饺子往锅里放,煮好后,给外婆,大舅,小舅,而我最后。其实第一次放也不够我们这么多人吃,当然我就没有了,于是就行第二轮的放置,在这过程中,小舅意识到一个问题,说了一句话:妈,你牙齿不好,那饺子里的玉米你吃得动吗?外婆,一个心善的人,没事,我吃得动,慢慢吃就好啦!此时的我毫不犹豫跑到外婆前面去,外婆你的给我,我重新放那个没有玉米馅的给你,于是外婆的那碗就落到我的手里了。后来小舅看到了,倒也没说啥,其实我也不在乎她怎么想,因为我是真心心疼我外婆,一个总为别人考虑的人。
那一刻,其实我不为我的举动意外,因为我早已明白,我能为他们做的事不多,也不大,但是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不会嫌弃,也不会放过。我感谢我爸妈对我的教育,也感谢自己在社会上认识的人,经历的事。人家说行孝须尽早,而我感觉也不是孝不孝的,只是感觉要去珍惜好所有能珍惜的时光,珍惜好自己能做的事,别让自己明白得太晚,也不想让未来的自己后悔而已。
雨,还好吗?我回西安了,想见你,穿上那件青花旗袍吧!
一个意外的电话把我沉寂的心重新撩动,是林风打来的,一个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的人,还是那么霸气,容不得别人反抗,命令一般把自己的想法滔滔而出。
接到林风电话的时候,窗外正下着细雨,四月的渭水河畔依然宛若烟雨江南,淅淅沥沥的雨滴落在窗前,不远处有着一对对的恋人们撑着伞漫步雨中
想起那年与林风一起漫步在曲江春晓园的情景,一把浅粉色的小伞下,我一袭素雅的青花瓷旗袍,轻轻依偎着他的肩,穿过小桥,走在樱花缤纷的小路上,我以为我便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姑娘。
日子一晃,十年而过。十年前的故事只能在梦里一遍遍地浮现
那个时候,我上大三,是个文静有些薄凉的女子,从不喜欢与陌生人交谈,可是倍加的信任他;林风是电子科大通讯系的本科大四毕业生,也是我同宿舍女孩子的表哥。大家都知道林风喜欢我,说我是个幸福的小女人,而我也愿意接受这样的羡慕,在我们营造的爱情世界里忘乎所以。
有一天,林风说,要送一个东西。他带着我跑遍了整个西安市,在一个旧巷子的拐角处,找到一家旗袍店,在那里为我买了一件青花旗袍。这家店即将拆迁,东西倒不贵,质量也不错。
我穿上它,在镜子前左右晃晃,一边的林风夸赞不停:美极了,真美
一袭柔软顺滑的黑发如瀑布般披散至腰间,凹凸有致的服饰设计把我的身材衬托的恰到好处,膝下开叉裸露的白皙小腿若隐若现,镜中的我恍若走在江南的丁香女子,眉宇间还飘散着淡淡的惆怅。这是林风给我最美的评价。
四月的西安,樱花在曲江春晓园里烂漫,我挽着林风的手臂,穿着那件他送我的青花旗袍,走在纷乱的樱花雨中,把爱情绵延走过每一处,总会有目光投来;或者转身,依然会有不经意间回眸的尴尬。
我迷恋着青花瓷,只因林风喜欢。他说这么美丽而神秘的青花图案,只有穿在我这样的才女身上才能彰显气韵。习惯听从他的安排,即便是命令,也容不得我拒绝。
很快,七月的流火便把西安重重包围,即便是西北也一样的炎热,而我依然会在周末去见林风的时候穿上那件旗袍,尽管我热的要死。那个时候,我问林风,毕业了,我们怎么办?
林风说:我是学通讯的,能在西安找到很不错的工作,我养你呀!
我才不要你养呢?我又不是没长手。
我心里很清楚,我是专科,留不到西安的,毕业的前夕,档案早已被渭南市调回分到了教育系统。为了留到西安,我背着父母不去教育局报到,在西安一家私营企业找了份文秘的工作。这样,我就可以和林风在一起了。
突然有一天,林风告诉我:雨,我要去北京发展,西安太小了,你等着我回来接你。和原来一样,不允许我有半点质疑,他的话亦是命令。后来,他走了,听说他表妹也一起去了,因为他的这个表妹我的同学是个有背景的女子,她父亲是林风父母的领导。
半年后,我离开了西安,回到了我中学时候的母校,在这里我安静薄凉的亦如从前。很多同事和长辈都会给我介绍对象,我只是莞尔一笑。
再后来,听说林风结婚了,取了他表妹。
已经到了28岁的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爱人,我的中学同学。他长相很普通,有着普通的工作,对我没有浪漫的甜言蜜语,却倍加珍爱。总是那句话:要玫瑰做什么?我的任务就是把你养胖。他怎知道,我这样的苗条身材是林风最喜欢的,一尺八的腰围只为穿上那件青花旗袍。
平静安稳的日子一天天走过,林风于我而言,是记忆里永远的伤,我不敢去触摸,怕结好的痂会重新发炎。很多时候,我习惯用笔书写流年,无论每一个人还是每一件事,我都怀着感恩的心去对待,想缔造一份生活的明媚给自己。工作忙碌的时候,我常常会忘记了吃饭,和孩子们在一起,我幸福而开朗着,不再是以前那个薄凉的惆怅女子;闲暇的时候,读读书,写写字,同事都夸我小有才气。
而那件青花旗袍,一直被我潜藏在箱子底下,也早已染上了岁月的味道。
如果不是那个电话,我想我一定会满足这样的生活到老。或许我的心根本就没有抚平,只是搁浅。当林风的影子重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我平静的湖面依然会泛起波澜。
我收拾从前的东西,把那件青花旗袍从箱子拿出来,在身上比划着。虽然十年了,但我的身材依然没变,真是天意吗?我穿上那件青花旗袍,走在四月的春光里,去赴林风的千里之约。一路忐忑不安,林风变了吗?什么样子了?
见到林风,一切预想都是枉然。自然到像是亲人见面,他西装革履,风度依然翩翩,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眉宇间淡淡的细纹,有了男人的沧桑美。他第一眼看到我,便说:雨,你还是那么美,不,比以前更美,多了韵味。
和林风走在雁塔广场,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的长发,想起了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以前经常在一起合唱,而今听他唱,虽然嗓音不如从前,依旧令我痴迷。林风告诉我,和表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合,去年离婚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不忘初恋。
雁塔广场是后来才修建的,先前的曲江春晓园已经改建了,我也十年了没来过这里,变化的也早已找不到原来的旧模样。是呀,有些东西一经光阴,面目全非。青花很美,可世人究竟有几人能懂得它的内涵?庸俗的世人只知道它能卖个好价钱。
一路上,林风的眼神总是盯着我的旗袍,一点闲暇的余光也不给其它风景,自然对周围的环境变化也无太大关注。
我的心幸福地跳跃着,仿佛爱情又如从前般明艳,早已忘记了林风走的时候,深深扎进我心口的针还未拔出,也许已经随着他的回来融化在骨髓里了。
那晚,林风送我回家。他打开车门,我下车的一刹那,一不小心高跟鞋踩歪了,旗袍一下子挂在了车门的扶手上,居然划破了我的丝袜,弄痛了腿。只见林风急忙扶起我,遗憾的一声接着一声说:可惜呀,旗袍破了。他却不知道,我的腿和脚此刻真的很痛。
我一瘸一拐的回到家,打开门,爱人迎面而来,看到我的样子,心疼的说:怎么搞的?脚崴了。
我坐在沙发上,褪去丝袜,看到了白皙的小腿上,分明红红的血痕,而且还不断地向外渗血。爱人替我用热水洗脚,一边处理着伤口一边怪嗔的说:以后晚上出去,别这样爱臭美了,穿上衣裤和运动鞋,安全。他的手很轻很柔,居然也如此细致,我一直认为他是粗俗的人。
我的脚一个星期以后好了,可腿上的疤痕依然在。林风一个星期也没有打过电话,或许他刚回来很忙。
等我再接到林风的电话已经是半个月后了,他说:雨,想你了,周末下班,我去接你。一瞬间停顿后,我轻轻地说了一句话:这个周末,我要和老公去看妈妈。挂了林风的电话,我的心里似乎有一种轻松感,就像五月的风,吹到脸上是柔软的。
有一段时间,我不再穿旗袍了。慢慢地,腿上的伤痕也完全的愈合了。
去年爱人出差的时候,为我买回来一件青花旗袍,它是把现代的裙装和古典的旗袍合二为一的新版型,脖子是敞口的,就是六月穿上它,我依旧不会觉得热。当我重新穿上青花旗袍的时候,大家都说很美。
后来,我把那件划破的青花旗袍拿出来准备扔掉,爱人看见了说:这个布料不错,给女儿改一件小旗袍吧!在他的建议下,我们请裁缝为女儿做了一件小旗袍。
每年四月,是渭河公园樱花绽放的日子,一树一树的花朵簇拥着,美丽极了。我穿上青花旗袍,带着女儿,牵着爱人的手,一起走在公园的樱花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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