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不是在印尼,我或许永远体会不到什么是心静如水的幸福。
每日伴着孩子童真的笑脸,听着他们稚嫩的声音说:你好;看着他们和中国小孩子一样玩着剪刀石头布,三个字,丢手绢。油然而生的成就感萦绕在了我的心头,因为这些都是我教会他们的游戏。
在清晨明媚的阳光下,站在开满红花的绿树下,感受着清风拂面的惬意,看着操场上奔跑的孩子们,嬉戏玩闹。我的心里涌上一股感动,感动于今日的世界给了我们和平的年代,感谢世界正在接受中国文化。
六月是毕业季。
看着孩子穿上毕业礼服站在舞台上用中文演唱着我教会他们的歌曲《朋友》。台下的华裔父母有些正轻声跟着和唱。我的心再一次融化了,我转过身,问:你会唱《朋友》?
那是一位年轻的印尼父亲。肤色白皙,宛然中国人的模样。他腼腆的笑了,用不太熟练的中文说:我会。
我有些欣喜。我接着问他:你为什么会唱呢?
这个问题好似有些傻,但确实是我心中的疑问。
因为我经常去卡拉OK,唱《朋友》。他保持着礼貌而又谦逊的笑接着说:我唱的不好。
唱的很好。我竖起了大拇指。我知道他明白我手势的意思。
她的妻子站在他的身旁,抱着3岁的小儿子,陪着他一起笑。
幸福,是我的第一感觉。快乐,是我的第二感觉。
他们会唱中国歌,会说简单的中国话,这让我感到幸福;他们陪着孩子一起学中文,感受中国文化,这让我快乐。
印尼的孩子很聪明,也很活泼。和国内的孩子一样可爱。他们明亮乌黑的大眼睛闪烁着对中国文化的好奇;他们上课时聚精会神的专注传达着对知识的渴望。他们时而腼腆,时而活跃,时而调皮,时而又散发着让人说不出口的可爱。
喜欢这些孩子们,同时也喜欢印尼这个国家的热带风光。喜欢酷暑难捱的巴厘岛,喜欢坐在金巴兰的沙滩上看日落。落日的余晖洒满海面,泛着金色光芒的海平面让我的心如鱼儿一般跳跃着。浪漫、梦幻、幸福的感觉冲击着我的灵魂,让我感受到了心静如水
我也喜欢我所住的这个城市任抹。这里并不繁华,并不热闹。如同中国的一个县城,没有几个外国人。出去购物,总是会感受到当地人好奇的目光,于是,我冲他们笑。他们反倒不好意思了,局促的回应着我的笑,目光有些躲闪,又有些惊喜。
在这里,我找到了几个中国小伙伴。一个是和我一样身份的志愿者,另外两个是华为的员工。我们常常一起做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去看海。一起坐在黑夜的沙滩上感伤着、畅想着、回忆着
当我知道华为和VIVo,小米手机在印尼卖的还不错时,民族的自豪感随之袭来;看到印尼超市里到处存在的made in China,我再一次感到了骄傲;看到Chinese food 走进了印尼的大街小巷,看到了他们用筷子吃面条,看到了中国的火锅,中国的包子,好似就看到了祖国
离开家,才知道父母的温情,
离开国,才发现了自己这颗炽热的爱国心。
爱国,希望祖国时刻安好。
爱国,希望祖国日益富裕。
爱国,希望祖国承载着所有人的骐骥,越变越强。
日子如夏日里的微风,转眼即逝。每日悠闲愉悦的心境让我的工作热情时刻高涨。我享受着自己的工作,享受着工作结束后的闲暇时光。
三点下班,回到家,拾起遗弃已久的毛笔,一笔一划的练上一个小时;然后静静的享受阅读时光。在这里,我读了那些我一直想读,却又一直没有时间读的书,感受着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说文解字》让我对文字有了新的理解;《明朝那些事》让我对历史有了新的感悟。《金瓶梅》刷新了我对它原本古板的印象。
当然,我也知道,我今日所读的所有文字都将成为日后我站在讲台上的讲解内容。所以,我似海绵一般,不断的吸收着能量和知识,希望自己能够越发强大,为祖国奉献一份力量。
晚上,凉爽的夜风吹过窗台,我躺在露天的阳台上,看看忽隐忽现的星星。想象着牛郎何时才能和织女碰面。有时也会在阳台上眺望远处雾中的山,阳光下的球场,夕阳下的芭蕉树,飞过闹市的蝴蝶,和静静等待蚊子的壁虎。夜晚听着蝉鸣入睡,清晨就着鸟叫起床。
偶尔也会坐着同事的摩托去商场买些东西,迎着夕阳去,披着星星回。在国内,我是不愿意坐摩托车的,觉得丢人,但在这里,我很喜欢摩托,迎着风,看着蓝天和绿树,心情平静而又温和,有种说不出的幸福感。
周末,如若有人约,就三五成群的去海边踏浪,即使胳膊被晒得黑一圈白一圈的也无所顾忌。垂涎着天边形状迥异的云朵,品尝着口味繁杂的各种热带水果。内心的满足感无以言表。
如若没人约,就在家里洗洗床单,被罩,看看书,健健身。
这和去国外旅游时候的感觉还是不一样,没有走马观花的新奇,有的只是适应这里享受这里的平和心态。原本以为,独自一人在一个没有母语环境的城市生活会很孤寂,出国前也总是担心还没有学会与自己相处的我该怎样适应国外的生活。总认为,独自一个人生活,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尤其是在陌生的国度,你要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孤独。这种孤独不同于无聊也不同于寂寞。无聊的时候,你可以找朋友聊天,可以出去逛街,可以独自去看电影;寂寞的时候,你可以去泡吧,可以去结交陌生朋友,可以去狂欢;但是孤独却无法通过社交娱乐活动所排遣。孤独源于内心,与外界无关。很多时候,明明你和一群人在狂欢,但你的内心却依旧感到孤独。
但是当你回到家,回到属于自己的圈子时,你的孤独感或许自然而然就消失了。熟悉的环境,亲密的友人,舒适的氛围会让你瞬间放下疲惫,懒散的与之混为一体。
但现实与我想的不一样,当我来到印尼以后,原本浮躁、欲望充盈着的内心突然找到了世外桃源的归属感, 理想还是那么清晰,只是内心的节奏变得清脆,没了以往的焦躁,更多的是平和与淡然。
在这里,我学会了自己和自己相处。学会了如何消遣时光,学会了怎样将每天过的诗情画意。除去工作和学习,我节约了所有应酬的时间用在了书法和健身中。这种健康的生活方式终于终结了昔日每天大鱼大肉的油腻生活状态。也正是因为这种闲情雅致让我明白了,战胜孤独的最佳方式是愉悦自己的内心。而使自己快乐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艺术和阅读最为能触动人的心灵。
世界上的美大多稍纵即逝。
美人的容颜终将老去,但艺术的生命却永不凋零。
爱上一种艺术,实则是爱上一种人生。
我们学校的孩子,都会乐器,看着他们精通于各种电子琴,架子鼓,钢琴。我产生了钦佩之情。当我听到他们用音乐演奏《红日》时,我才知道音乐真的无国界,艺术也无国界。
我每天没有什么酒桌应酬,也没有太多的圈子需要拼凑和重整,没有太过于现代化的娱乐方式,所有的娱乐都关乎于自然和情感的交流。夜夜不绝耳的蝉叫,总是让我想起古人诗中的夜半钟声到客船,虽没有那般寂寥,但的确有了那样的氛围。
迷人的风景愉悦的是心情,而人与人之间最单纯的美好愉悦的却是人心。在这里听到最多的词是谢谢。不论你在哪,你都能听到谢谢;在这里用的最多的词也是谢谢,因为他们对你很好,好到你总是想和他们说谢谢。如突遇大雨,同事会让出自己的伞;知道你去商场买东西不方便,她们会热情的带你去;每天早上迎着朝阳映入眼帘最早的一定是他们与你打招呼时微笑着的脸庞。也正是因为这些点点滴滴的美好,填满了我每天空暇的大把时光。
世上本无世外桃源,但是总有人能够将世界变成世外桃源。或许这里并不是我最终的归属,但是这样的生活状态确实是我所希冀的。内心恬静,精神世界丰富,有爱我的人,也有我爱的人,有和煦的微风,亲密的朋友,有用他国语言交流时候的欣喜和快乐。
所以,能够真正让你喜欢一个城市的理由,不是它一定要有多繁华,而是你生活的那个小地方,是否会让你体会到心静如水的幸福感。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大多数的时光都伴随着书本度过。读书就是传递正能量的过程,可是工作后再读书感觉就是件奢侈的事情了。看书能让人宁静从容,书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是现在人们的生活压力大,看书的的机会也随之减少啦。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而今,越来越少的人能静下心来去认真的看书了,闲暇时有了时间也会想着去哪娱乐,干点什么去狂欢一把现在毕业了,都在忙着工作,忙着自己的诸多事情,看书也就更被忽略了,还记得在学校时,一个人不知道做什么了就会想到去书店看看,就算不买什么看看也还是觉得可以的。
其实,看书有时候能收获很多意外的惊喜,我们每个人的经历都随着环境的变化有着天壤之别,而看书能帮着我们认识更多,了解各种不同的世间百态,从书里学习处世,看好书能让读者产生强烈的思想的共鸣从而改变自己思想观点。
好书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每当我迷惑、彷徨时,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强我的勇气和信心;当我悲伤痛苦的时候,它告诉我,悲伤是短暂的,只要勇于面对,便会发现快乐就在不远处;当我被人误解时,书告诉我,勇敢地走你的路,他们终会看到真实的你。好书能让我调整心态,净化灵魂。
在一个人的成长岁月中,不可能永远的一帆风顺,不可能总是激情满怀,此时,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位人生导师,给我们人生之帆导航。在好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这里有温馨的宁静,也有激情的舞动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喜欢那种充满书香气息能让心灵静下来的地方,经常看书就会在潜移默化中锻炼思维和想象力,书里的情景仿佛可以浮现在眼前一样,会突然发现时间过的好快,让人有种似曾经历过了感觉。
先贤说:读书使人进步。你可以在午后风景优美的湖畔读,也可以在火车飞机上读,甚至可以半夜起来在卫生间里读。身边有书,无论在哪里都可以去拿起阅读。
我们把青春写在纸上,在最美的年纪与书为伴,一路走来,现在即使告别学生生涯也应该保持看书的习惯,放几本好书在身边,当一个人的时候除了玩手机也还可以拿出来翻翻看看。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尔基读书的故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尔基读书的故事
高尔基,前苏联大文豪,列宁称他是无产阶级艺术的最杰出的代表人物。
他出生在沙俄时代的一个木匠家庭,4岁丧父,寄养在外祖母家。因为家庭极为寒,他只读过两年小学。10岁时就走入冷酷的人间。他当过学徒,搬运工人,守认人,面包师。还两度到俄国南方流浪,受尽苦难生活的折磨。但他十分喜欢读书,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要利用一切机会,扑在书上如饥似渴地读着。如他自己所说:我扑在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他为了读书,受尽了屈辱。10岁时在鞋店当学徒,没有钱买书,就到处借书读。那时的学龄前徒,实际上是奴仆:上街买东西,生炉子,擦地板,洗菜带孩子每天从早晨干到半认。在劳累一天之后,用自制的小灯,坚持读书。
老板娘禁止高尔基读书,还到阁楼上搜书,搜到书就撕碎。因为读书,还挨过老板娘的毒打。高尔基为了看书,什么都能忍受,甚至甘愿忍受拷打。他说过:假如有人向我提议说:你去广场上用棍棒打你一顿!我想,就是这种条件,我也可以接受的。
由于高尔基一生如饥似渴地读书,勤奋不懈地努力,他写下了大量有影响的作品:《海燕》、《鹰之歌》、《母亲》、《克里姆萨姆金的一生》、《童年》、《人间》、《我的大学》。除此之外,还写了剧本和大量的政论、特写、文艺评论等。
一个民族文化水平的高低与人文素养的深浅。往往取决于一个民族的阅读水平和阅读量。就像周国平先生说的: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精神文明的成果是以书籍的形式保存的,而读者就是享用这些成果,把它们据为己有的过程。一个民族的精神素质取决于人口中高趣味读者的比例。
身在这个社会中,我们不难看出,整个社会的功利性和浮躁性。这是任何一个时期都绝无仅有的。教育功利性,科研功利性,学术功利性。总之这是一个泡沫化的时代。走进各大书店,陈列书架上的全是什么励志书,畅销书,这种快餐文化就像是垃圾一样充斥在我们身边。细细品味,你肯定能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什么样的人都能这写书,什么样的人都能充当学者。一个个油头粉面,看似学富五车,指手画脚。实则都是虚伪之士,一肚子的粗鄙烂枝。我们多少人受这样的毒害至深。那些所谓的什么情啊,爱啊的书,只不过是商家雇写手写的一些以盈利为目的文化蛀虫。毫无营养可言。
一个真正有良知,懂得思考的人,应该多看一些人文素养极高的书籍,像郁达夫,朱自清,鲁迅,梁实秋,林语堂,屠格涅夫,莎士比亚等文学大师和巨匠的著作。读一本书就要汲取书中的精华。不能盲目什么书都读,什么书都翻。我记得我当初完全是由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走进读者的行列的。一开始我也迷茫,不知道读些什么书,但不是完全的迷茫。我高三补习时我的语文老师给了我深刻的影响。所以我在选择书籍的时候虽然迷茫,但从不看励志书,畅销书。我只读大师的著作。我记得他给我们说过很多大学者和大知识分子。像钱钟书,陈寅恪,季羡林,梅椅奇,林清玄,林语堂,还有一些外国作家。虽然大部分的书籍我还没翻,但我一定会去翻,会去细读。
阅读虽然给不了你名誉,地位,金钱。但你一定会比不是读者的人过的快乐,这是绝对的,毫无疑问的,也是毋庸置疑的。让一个人真正快乐的并不是物质的充足,而是精神的富有。人一生中最不能缺少的便是书籍。一本好书,能会影响一个人一生。比瘟疫更可怕的是精神麻木。比物质更重要的便是精神的支柱。读一本经典之作就是和大师在进行心灵的沟通。在这个世上,还有比这更让人精神愉悦的事吗?
一个真正完整,且优秀的人,并不完全是那些在某一方面获得成功的人,也不是证书一大堆的人。而是一个内心营养丰富之人。是的,中国人最缺少的便是思考力。我们受眼下教育体制和周围人价值利益取向的不良影响太深了。以至于我们大多人都成了阿Q。精神严重缺失。不管我们干什么事都要占上利益的边。无利不动,无利不干。看看现在,我们传统文化中的优良品行继承了多上?保存了多上?我们真是最不孝的子孙。
农村出来的孩子,大抵是经过鬼神传说洗礼过的。究其原因,我觉得此两点是关键,一则农村村落布局稀疏,荒野遍布,为鬼神提供了便宜的居所,二则农村生活条件较为落后,可供玩乐的设施较少,鬼神便趁机作为消遣的用途。穷乡僻壤之下,鬼神和刁民可同进同出。其之盛行,自有一帮编剧或作家的功劳。当然,我是极其肯定的认为他们的本意不是出自对农村亦或农民的嘲笑。
书归正传,以上言语纯属胡编乱造,如不慎让某位大贤心生嫌隙,自可当之为污浊空气,大可不必以此为意。以下两篇鬼故事,是我儿时的噩梦,如今自已成为值得回忆的趣事,可见时间的魔力。看如今我积极加入传播鬼神之列,表明我确无嘲笑先贤的恶意。
第一篇 无头鬼
记忆里,这个故事的传播者是一位资深老光棍,今年或已将近花甲。长相不算太恶,说话结巴,却是一位段子高手,不过听他的段子着急不得,不然结果会更糟。关于他单身的原因,除了自身的缺陷之外,从家长的口里得知,贫穷,应该算是其主要因素。当然这些自与我无关,那个时候,我所解决不了的问题实在太多。他和我的父亲交好,两人是棋友,下棋之余,我便撺掇他讲故事,这篇无头鬼,是脑子里残留的唯一的一篇,可见其珍贵。
如果你够细心,自会发现这样的一个现象,当一个人总是不厌其烦的向别人讲述离奇古怪的事情的时候,是很乐意把自己放在其中的。大概以此来显示自己的不同寻常。他也不例外。于是这篇无头鬼的故事,自然成了他传奇的经历。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这是鬼神的专属环境),他从邻村看电影回来,路上除了他,再无别人,已到深夜,大部也都睡下,只剩远处星星点点的光。那个时候,村与村之间还没有柏油路,坑坑洼洼的小土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显得更加崎岖不平。他刚刚走了一半的路程,说突然听到了咚咚咚的响声,就像家里盖房的时候夯地基一样,持续不断,而且感觉离他越来越近,他朝周边看了看,什么也看不见,只是一下一下的咚咚的大地的震动。
你怕吗?他讲到这的时候我突然问他。
他看了看我,一脸的神气,有啥好怕的。他说道。
我很是羡慕,因为此时我已经竖起了寒毛了。他会武功,肯定不怕,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接着说,我小心的催促着。
他依然什么也看不见,然后他就大声喊,谁呀,干嘛呢,出来。自是没人出来。再不出来我拿砖头砸了啊,他说道。现在想我觉得拿土疙瘩应该比较现实。可是,不管他怎么吓唬,声音依旧继续。他一边叫喊着,一边加快脚步往家走。突然,他的脚像是被什么东西夹住了一般,猛地停住了,身体却不由自主向前倾了过去。
摔倒了吧?我说到。
没有,我两个手撑住了,他说。
后来呢?
他然后用力的把双脚提出来,然后拿了一个大顶就起来了,定睛一看,一个没有头颅的光着上身的鬼站在他面前(现在想想,鬼身上发光吧,不然他是怎么看的这么清楚)。那时的我,瞪着两眼,透着惶恐,等着鬼吃他。
你是谁?他问鬼。
我是鬼,鬼说道。
以前的故事就是这么直接坦率。
你拉我干啥?他问鬼。
鬼说,我饿了,你有吃的吗?
大晚上的,我身上哪有什么吃的啊。你去别地看看去吧。他跟鬼说。可是鬼自然是鬼,定是不通人性的,死活赖着他要吃的,他要是不给,就把他吃掉。他心里想,现在离家还有一点距离,也不知道这个鬼还有没有同伙,他怕吃亏,没有妄动。他骗鬼说,那你跟我走吧。鬼也没有人的心眼,傻傻的蹦着,跟着。路上,他想着怎么样才能把这个鬼给打跑。突然想到,鬼仿佛是怕光的,用火烧它肯定管用(那个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他于是一路观看有没有点火的地方。他或许没想到,鬼在找他之前大概已经侦察过地形了吧。
马上就要到家了,无头鬼依然不离不弃的跟着他,他说这个时候已经有点害怕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能寄希望于冰冷的厨房能够出现一点可以打发的东西。他轻轻的推开门,咣当,响了一声,他猛然想到,门后竖着一把铁叉,他趁鬼不注意,一个转身将叉握在手中,狠狠的刺向了无头的胸膛,只听见呜呜嗷嗷的凄惨的嚎叫,身躯突然跌了下去,化作一只白兔跑了。故事讲到这就结束了。
我问,后来呢?自然就没有后来了。自然是佩服他的骁勇。
无头鬼被他给打跑了,可是小白兔却又平添了我儿时的烦恼,每每看到这些外形可爱的小东西们,却总要往无头鬼身上靠,那双红色的眼睛,是满藏着仇恨吗?自然是无法考据的。然后是恐惧不断的延伸,白色的兔子,白色的猫,白色的狗,白色的羊,以至于白色的塑料布等,在寂静漆黑的夜里是最让人心惊肉跳的。
如今想想,自然是荒谬可笑。这应归功于学堂时唯物论的浸染。但至如今也让人诧异的是,鬼怪盛行之下,我们所之供奉的仙道何在?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危难之下,总要出手援助一下也是应该,可见,荒诞对荒诞,自然全是扯淡。人为己,仙道亦然。
第二篇 吊死鬼
上一篇的《无头鬼》出自外人之口,怀疑否定尚可,可这一篇关于吊死鬼的传说是从父亲的嘴里讲出来的,自想老子大概不会哄骗儿子吧,其真实性应毋庸置疑。且自诩为亲身经历者不限父亲一人,版本虽有不同,无奈情节逼真,竟难以辨出真,足可见其流毒甚于《无头鬼》。
她是一个女性,有一个固定的居所,大概处于在我们村与邻村小路中间的位置,周边是农田。只有这一座孤坟,坟前有一棵粗壮的干枯的老树。据传她是在这棵树上吊死的,死因不明,家人怕受其牵连,就地掩埋。这种说法倒也可信,或许是与家庭矛盾有关。但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坟前种树不稀奇,但死哪埋哪,不符合农村一贯的旧历。自然,我也无意去考据。
小时候家里生活条件较为拮据,除了几亩田之外,还要靠父亲平时做点小生意维持。那个时候好像是秋天,他从外县批发些苹果、梨之类的水果,然后在附近几个村里贩卖,起早贪黑,很是辛苦。而且那时也没有汽车亦或电动三轮之类的工具,在破旧的自行车的后座两旁绑上两个大大的用荆条编制的筐子,便是货车了。两边装满的话大概二百多斤的样子,那个时候的我,别说骑,就是扶住它也难实现。
有一天,父亲依然是很晚才回来,除了疲惫之外,外加一身的尘土,母亲问他怎么回事,他一脸惊恐的说,碰到那个吊死鬼了。母亲骇然,我亦是。等父亲收拾干净,简单吃了点饭,就开始讲他的故事。他本不想走这条道的,无奈车胎气不足,不敢绕远,就抄了这条近路。骑车快到吊死鬼坟前的时候,就听见呜呜的响,好像鬼哭一般,他可害怕,但也不敢停下来,眼直直的望着前边,使劲踹着脚蹬子。可运气偏偏这么背,刚到坟前,车子就来了个大翻,人被摔进了路旁的沟里,好在都是软土,人无大碍,却吓得够呛。父亲从沟里爬出来,使劲的向吊死鬼的坟作揖,还跟她交流了一番,大概的意思是今天的水果都卖完了,明天给您送点当做贡品,顺便烧点钱过去,只求能够放他回来。她应该是同意了,因为父亲确实完整的回来了。
你看见了吗?我问父亲。
没有。他说。
她跟你说话了吗?我又问道。
也没说,就听见呼呼的类似口哨的声音。父亲又说道。
于是就没有后来了。我也很害怕,但总觉得没有过瘾。母亲听后很虔诚的跪在老天爷的神像前,说着一串听不清楚的文字,而后烧了几张发黄的纸,飞了一屋子的灰烬。
几个月之后,我猛然想起这事,问我的母亲,父亲给那个吊死鬼烧钱了没有。母亲说烧了。我相信了,因为,父亲在之后便一直没有再遇见过她。我读高中之后,胆子也比之前大了很多,开始慢慢捉摸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终于有一天晚上,我试着去走那条路,也骑着自行车,探探究竟。说心里话,心里却有些害怕。但不至于被吓倒,总想,骑过去,什么也不管。后来,果真摔在了她了面前。在我的印象里,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惶恐。其他的细节都已忘却,但仍清楚的记得,从我决定实验的那一刻开始,到摔倒,然后惶恐的扶起自行车回家,我的眼睛始终没有盯她一眼。直至后来许多年之后,我才向别人说起过这事,自此也养成了夜里很少出门的习惯。那天晚上听到什么了吗,说真的,没有任何声响,不知是确实没有还是自己已经被吓得不知所措了。
大学之后,接触到了心理学,才慢慢的了解到其中的奥妙。疑心生暗鬼,自己吓自己吧。但我很是愿意去和被人去分享这件事,作为一个典型的案例供心理学研究者参考,怎能知道,这种无凭无据的东西在他人眼里是否被当成小丑一样呢。拿它当作案例的前提是必须相信这世界本没有鬼的存在,如何证实鬼的存在与否,到现在却还争论不休。可见只能作为一件乐事对待吧。于是,我也没有跟父亲讲过这个吊死鬼和心理学之间的关系,如不幸问抛过来的问题难过了,怕也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人生百年,什么事情都要参透,真的就很有意义吗,我倒不这么认为。
不知是哪一年,那座坟和那棵树消失了,许是迁走了吧。
这条路也终于安静了。她去哪了,那的人怕又要受累于她了。
人生匆匆,行走之余莫望前途未及就予之放弃。虽行不易但苦乐皆宜。也许你还未拥有想要的一切,但你要庆幸自己还有勇气。生活不是不眷顾你,而是自己忘记了珍惜。你不得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当一切远走再说悔恨怎来得及,不如趁现在让过去过去,再来与梦结缔。一切之过去,过去既将来,如方程般只不过无解的徒劳步骤。我们还是会不经意的受伤而去想着过去有多好,但是那毕竟是过去。我们怎能以当初能力有限能就则就所言当作逃避的借口,你待我何,反之与你。年少也曾扬言饮遍全世界的酒,斗转星移却发现只有白水最长情。有时陪伴我们的最习以为常的东西往往是我们最容易遗忘的。我曾做过一个梦,梦里我一直哭一直笑持续了好久好久,但醒后却没发现任何泪水的痕迹。一切的一切在现在看来都像是错了,但身边还有对的人。每当我伤心,有些人我一直哭着笑到最后,有些人我笑着却最后哭了。我为何笑与哭,难以明了。给自己一个时间借自己的坚强想想你的身边还能有谁值得你去不用掩护自己。
在生命这原本空白的书页里,我们泼墨奠祭消失的自己。阳光穿过林膛将树叶打在地上风轻轻将其扶起,像只只起舞的蝶,但现实彻底的让其失去了去飞的信心与勇气,所以随之黯淡的毫无挣扎,漫步其中竟有丝不忍。何以承受这无奈的魄力也似人群怎奈生活的背弃流离。还有多少信念仍存活于生活要继续中,我们总是会给自己找出许多理由和借口,将所有的悲哀怪罪给时光用薄弱的谎言搪塞真实的幸福,告诉别人我们的爱我们的怨我们的开始结束都是身不由己,经历会让你懂得只有真正的珠宝才会有玓扚的光芒,你是自己的太阳为何要依赖别人更何况可依赖的为数不多。梦匆匆溜走,伸手抓住的也只是仅存的最后一点点余温,你何尝不去尝试不予强留呢。
时间是我们正在服下的毒药,也是未来我们的解药,那年一起说过的仗剑天涯却到现在的形同陌路,实则任何虚伪强装虚荣,在时间面前终究落败,而经得起考验而成为历史的必是对少数人的真诚和对大多数人的平和,互不尴尬则足矣。愿时光流水般你我再度相逢,故事与酒漂泊自由,自悟安知。
小时候在学校读书,只是为了在答卷上少出一些错误,也渴望能考出一张像样的满分卷。
昏暗的灯光:无论是烛光还是煤油灯下,总是一味埋头苦读。但无论如何努力,始终没有考出一张满分试卷,为此曾深感遗憾。
小时候家里生活困难,就仅仅是一支蜡烛或是一盏油灯,也不是在读书时一个人独自占有,要与母亲共享。有时是母亲在旁边做针线活;有时是搓麻线,就是用大麻拧线绳,好用它来纳鞋底;有时是母亲在院子里推石磨,磨玉米面。我把一支蜡烛或是一盏油灯,放在外边窗台上,然后在一边看书写字。
有时作业少,我写完了就朗读课文,以此等待母亲;作业多了,母亲也会干家务活等着我,就这样与母亲共度了几个春秋。
等到后来,我去外地读书了,竟然十分怀念那段与母亲在一起的岁月。尽管那时,烛光灯火常常被夜风吹灭,要重新点燃;尽管那时感觉夜好像很长很冷,我依然喜欢在读书时有母亲陪伴在身边。
然而为了学到更多知识,终究还是一步步远离了母亲。
自己也不明白为啥读书?米和粟黄金屋还是颜如玉?
学业结束后,便开始工作,然后结婚生子步入家庭。
偶尔 在繁杂纷乱的尘事中,也会偷闲翻一翻案几的书;或是在庭院安静时读几篇文章,以慰情虚心空。
红袖未曾添香,青衫依然如故。
却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真正喜欢上了读书,从书中认识了一些古代的仁者圣贤;看到了古往今来不同的悲喜人生。形形色色色色形形,如诗如画展现在脑海;如管弦乐吹书香余韵萦绕在耳边。
终于,自己鼓起勇气,熄灭华丽的灯盏,点燃了一支蜡烛,请母亲坐在旁边。然后像儿时那样捧着一本书读给母亲听;不会再像儿时那样害怕夜晚的冗长,在朗读中送走记忆里那一段幽凉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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