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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里的留守女人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乡村里的留守女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年已悄无声息地渐渐走远,热闹的村庄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炕头上,男人一根接着一根猛吸着纸烟,偶尔呛得咳嗽几声,屋子里到处弥漫着浓浓的烟味。

女人把年前拆洗好的被子放在炕边上,轻轻地铺开装进被罩里,再把碎花面的单人褥子放在上面紧紧地裹好。被罩上散发出淡淡的肥皂清香,跟屋子里的烟味混合在一起,女人也忍不住咳嗽起来。

我来装。男人雄厚的嗓音打破了屋子里的沉寂。他把还未抽完的纸烟狠狠地息灭在烟灰缸里,跳下炕把卷好的被褥塞进一个蛇皮袋子,放到墙角上。

吃了晌午饭,男人就要和村里人一起再次踏上返城路。那拥拥挤挤的人市上;那钢筋水泥的角落里;那砖块瓦砾的建筑场地上,将涌现他们一个个疲惫的身影,一双双期待的眼神。

女人做了男人最爱吃的臊子面,还特意煎了一个荷包蛋放在男人的碗底。男人蹲在门口呼噜呼噜吞咽着长长的面条,女人却半天不动碗筷。

把娃看好,想吃啥就不要不舍得。吃过饭男人叮嘱完带着简单的行李默默地出发了。女人望着男人远去的背影目光有些呆滞。

忽然平时那最爱撒欢的小黑蹭了蹭她的裤腿,呜咽了两声惺惺跑开了。女人这才缓过神来,弹了弹沾在袄上的灰尘,又往平展拽了拽。这件衣服不仅样式好看而且颜色像深秋的柿子一般鲜艳,女人跟姐妹们在商场看过好几回,每次问过价钱后,都收起了想买的念头。终于盼到了春节男人回家,才买回了这件心仪已久的棉袄。

女人收拾完屋子,孩子还没放学,她看着空荡荡的房子,心里说不出的落寞。

女人掩上门在村里漫无目的地转悠着,小黑无精打采地跟在她的身后。一阵咯咯的笑声从张嫂门前传来,几个女人斜依在张嫂家刚贴完瓷片的新门楼墙上,一会窃窃私语,一会仰头大笑。女人招呼了声也凑到跟前。

张嫂说:玲跟她老汉又去城里了,去年她在城里呆了一年,跟变了个人似的。皮肤又白又细,穿的衣服也好看,一天换好几身,整个人年轻了好几岁呢!

人家挣钱了,用的化妆品好几百呢,能不年轻。兰花cha嘴说。

我也想去城里,可家里老老小小走不开啊。宁一脸无奈地随声附和着。

女人听着听着,孤寂的心瞬间躁动起来,也有一种去城里的yuwang。

夕阳已剩下半个红彤彤的脸蛋,闲聊的人都已散去。静寂的村庄浸没在一片霞光之中,屋顶上升起的袅袅炊烟在霞光中蔓延着,飘过树稍,飘过麦田

孩子放学归来,忙着烧饭的女人内心平静了许多,期盼着男人再次回家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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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村里的高飞


我和高飞在山里一同干活儿的时候,都还是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我已经干了一段时间,因为工地缺做床板的木工,高飞就被请来了。我满山满沟伐干料,粗壮的檩条压在肩上,累得我整天喘粗气,可是他却在山下的凉棚里,拿着尺子、墨斗和锯子干得很轻松,本来自小就对他不服气的我,越发嫉妒缠身,一见他就露出愤愤的眼色。可他全然不知,整天对我乐呵呵地一笑,然后干他的活儿。家在县城的现场员看上了他的手艺,一段时期叫他到县城的家里做家具,我随副业队长出山买菜的时候顺便看他,他居然向一起干活的浙江师傅学会了油漆工艺,还吃的白白净净的,全然不像个育林工,真是羡煞死了我。

他比我辍学早,跟他的父亲学木匠。俗话说,荒年饿不死手艺人,在那缺吃少穿的年月,我想他辍学的原因也就是他的父亲为了让他端上木匠的一碗饭吃。传统的木匠手艺,好坏都要熬三年才能出师的。可高飞不到两年功夫就出师揽活了,这源于他上学时就很聪明。学校里他样样拔尖,吹笛子唱歌,打乒乓球,没人比得上,全公社的乒乓球大赛,他每年都能夺回冠军。他的画画水平更高,取代了我给校园办墙报的职权,我无论怎样的努力都超不过他,好在我的作文好,他略逊一筹,我心里才稍稍有了一份安慰。现在又在一起干活,我莫名的嫉妒之火又燃烧了,于是总想寻机会给他点颜色看看。

有一次干料供应不上,高飞没活干,副业队长就让我领他去割竹子,我钻山穿林的经验自然比他多了,哪片林子里竹子多,哪一条沟里不迷路,哪一面坡上有大瞎熊和野猪,我都心里有数,我想这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捉弄捉弄他,让他摸不着回去的路,尝尝苦头。我俩在一片茂密的竹林里割了一大堆竹子,一看天色不早了,我就对他说,对面山上还有一片竹子,我去割,你把这些竹子的叶子剐尽,绑好直接拖下山。我在那再割点,回时喊你。一会儿,晚阳就掉在林子里,我于是喊他回去,我路况熟,很快就到了沟底。可是高飞却在林子里拖着毛竹拐来拐去,直到天黑伸手不见五指,他还在林子里摸索着,聚在山下的大伙儿十分焦急,万一遇上一头大瞎熊,那可是不是闹着玩的,最后队长派了几个人才把他接了回来,看着他满头大汗,又在林子里因害怕而显出的一张恐惧的脸,我心里直乐。队长怪我没带好路,迎头狠狠训了我一顿。

好在我和他睡在一张通铺上,在冬天很冷的时候,我们就将两床被子叠在一起,钻一个被窝,彼此的体温抗拒着彻骨的寒冷,在大伙鼾声四起的时候,我们还说一些悄悄话。就在那闭塞的山林里,我竟然知道了高飞已经在自由恋爱。这对于我们村的少年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定了娃娃亲,只有极少数穷得揭不开锅的人家才让孩子们三十好几了还打光棍。他对我说跟他父亲到一个村里干活,一个漂亮姑娘就看上了他。他给我绘声绘色地讲述与她结识的过程,我听得如痴如醉,仿佛我平日在《聊斋志异》里读到的故事。高飞自由恋爱的事在村里算是开了先河,就像他的名字一样,飞得又高又远。

在林场的几年,我和他经历了一次生死的遭遇,从此结下了终身的友情。那是一个冷烟锁裹的冬天,林子里的积雪又深又白。我和高飞正在半山腰用弯把据打截木料,不料堆积在山顶的圆木因为陷落,哗啦啦一声巨响,几根原木如离弦之箭般在头顶呼啸而过,我眼睁睁看着一根粗壮的圆木在他的脖颈上擦过去,他猛地缩下头,死命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吓得魂不附体,两腿发软,蹲在一旁说不出话来,直到面如土色的他慢慢抬起头来,我才哎呀喘了一口气。我们再也不能坚持干完下半日的活,就跌跌撞撞下了山。多年后只要我们聚在一起,就回味起那那惊险的一幕,不敢想象当时怎么躲过那一劫的。

高飞干了两年后,就回去继续干他的木工。我则辗转几个林场,最后在麦积山附近的树木园育苗。有一次他在县城买材料,就专程来树木园看我,晚上我们又挤在一个被窝里,我拿出我的笔记本让他看我写的歪诗,他看着看着就突然动员我回去复读考学,说我一定能考上的,他在家里是老大,要供三个弟妹上学,不然也要去学校的,在这深山老林里,啥时能混出人样来。他的话让我心动,勉强干完了那年的活,就卷起铺盖离开了山林。

我师范毕业回乡任教。高飞已经成了几个徒弟的师傅。不但活做的好,人缘也好,山前岭后很有名气。特别在村里建了第一家砖房,修得别墅一般,逢年过节,宾客满座。相比之下,我一个穷教师,工作几年了还住在父母留给我的老土院里,这时候的我,只能由衷地佩服他的能干。我调进城后,与妻儿挤在机关院里的一间小屋,他来城看望我的时候,见我住的房子挤,去后就给我做了一套沙发,白天坐,晚上可以拉开当床使,每次睡在那床上,我就想,如果他也像我一样完成学业,已经是一个很有名气的画家了。

我的父母逝世后,我家的老屋就空寂下来。我回村里大多的时间就吃住在他家,有时候他在外村干活,我一个电话,他就骑着摩托,不管山路崎岖,不管刮风下雨,连夜赶回家来,约上几个儿时的伙伴,喝酒聊天,唱歌打牌,想起我们自小一路坎坷走到今天,很庆幸拥有常人所不及的经历,很庆幸我们人生中有一笔得来不易的巨大财富。有一次大雨,河水暴涨,但我还得急于回城办公事,他就挽起裤管在泥泞的山路上送我下山,然后背我过河。直到我坐车很远了,我见他还在河对岸向我挥手,听着波涛轰鸣的河水,看着他在雨幕里渐渐模糊起来的身影,我感到眼眶湿润起来,奔涌的泪花促成了一篇散文,后来发在了省报的头条:就这样我走过了家乡的河,在夜幕拉开之时我要去很远的城市生活,出没在高楼的夹缝里,我怀想那彻夜不眠的水声,感到总也走不出村庄的氛围。后来我发现自己所有关于怀念乡村的文字,都比不上这样短短的几句耐读。

我的两个儿子相继考上大学后,他丢下手中的活儿,第一时间赶往城里来贺喜。看着他已经半秃的稀疏的头发,少年时我们丢下心爱的学业伐木的情形就涌上心头。我知道他不是单纯地来看望我和我的儿子,那是一个久远的心结,缠绕在灌木丛林里,它就像那根划过头颈的巨木,裹夹着彻骨的疼痛,时刻警觉着我们的生活;那是一个沉甸甸的梦想,蓄积在我们山下的小河里,经年累月,汩汩长流,翻卷着不息的浪花。

村里有这么一个女人


村里有这么一个女人,名卷毛,因头发凌乱,目光呆滞。顾名思义,得了这么个绰号。这女人活了半辈子,没活出个生活的味不说,倒是生活把她折腾得如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来。儿子烦她。每次在孩子面前念经似的就那么几句话:好好读书,读出来是没等话说完,儿子早不耐烦接下她的话:知道了,读出来是自己好。都念了八百遍了。你能不能换句别的话来!说完,便不再搭理她。

公婆也骂她:我们家娶了你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扫耙星!整天崩着个苦瓜脸给谁看?一点都没旺夫相。拖我儿子的后腿。老公更是嫌她,她不爱洗澡,满身狐臭味,老公宁愿找小姐也不碰她。人们常常睡到半夜,隔三差五的就听到她家里传出杀猪般的叫声,随后便飞出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邻居就知道卷毛两口子又干起仗来了,卷毛的男人真不是东西,把老婆赶出来了。准是在外又带了哪个女人回来。

有一个闲着没事干的名妖精,那妖精是啥人出身,老公在外某公司当上了经理,年薪就有几十万,外面总免不了沾花惹草。这妖精也没闲着,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据说跟村里书记有一腿,要不,怎会这般嚣张?

这妖精见卷毛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当下笑道:卷毛,你脸上怎么开了花,是不是你老公把你踢下床了?

卷毛的脸立刻变得通红,一副狼狈的表情,嘴里嘟哝着:他敢踢我?没门,我飞起一脚,把他踢下床来。只要妖精和卷毛一沾边,人们就知道有好戏看,于是前来围观,每人都递上一句:

卷毛,你不是说你儿子是考清华北大的料,怎么出去打工去了?

我儿子成绩原本很好的,都怪我,要是不给他买手机就好了,不买手机,他就不会玩游戏了卷毛的眼光这时处于游离状态,她似乎是喃喃自语。

不买手机,他就成了清华北大的高材生了。女人们哈哈的笑声响遍了整个村庄。

卷毛,你天天在家里搞写作,难不成要当大作家?

提起写作,卷毛脸上笑开了花,声音提高了八度,眼下正是农闲时,人们正愁没事难打发无聊时间。卷毛便自然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调味品。寻她开心。今儿个,卷毛成了主角。每人都咧开嘴对着她笑,卷毛突然亢奋起来。眉飞色舞的继续着她那含混不清的词语:实话告诉你们吧,我的文章还见报呢。不信,你们看看。说着说着,她果真掏出一张旧报纸,那报纸已经揉得如面巾纸一般皱,看样子她看那报纸不下几十回。这儿,这儿有我的名字呢。

了不起,卷毛还是才女耶,看不出。

切,就那豆腐块的一篇文章,就能出名了?

还是好好打理一下自己吧,尽做些不着边际的事,把老公拴好,别去祸害人家的媳妇。女人们笑得更欢了。

每到此时,往往便是婆婆指桑骂槐的走了出来,骂那些女人搅舌根子。然后拎着媳妇的耳朵。回到家里关上门。接着又听到一阵惨叫。这时女人们嘘了一声,便悄悄的散开了

常言道,可怜之人,必定有可恨之处。卷毛更多时候是让人讨厌。有一回,开同学会,卷毛也凑热闹去,几个女同学一闲聊,聊到孩子身上,有个女同学是没有生育能力的,抱养了一个女儿,她对卷毛说:你家儿子跟我宝贝女儿一样大呢。你料卷毛怎么回答的,她一脸惊呼:你不是不能生吗?啥时有个孩子来?把个那同学满脸尴尬,你说她招人待见吗?

还有一次,有个多年未见的朋友打电话来,请她去参加朋友父母的生日宴会,她直接直楞楞的问道:你父母还在呀。那朋友气得当场挂了电话。你们说,谁喜欢这么一个人呢?

不过,偶儿也有人们真心待她的时候,比如,她去赶集,会买上一个大西瓜背回来,然后切成一片片,挨家挨户的送到人家手上,这时人们会真心实意的给她一个笑脸,抑或,她会偷偷的从家里拿出她们树上结得又大又红的杏子,然后偷偷的放到无人看管的王婆婆嘴里,人们会由衷的念她心肠好。

卷毛今儿个收到十块钱的稿费了。这可让她的兴奋之情达到了高潮。一人在家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把自己折腾累了,这才进入梦乡。卷毛梦见自己成作家了,就像琼瑶一样有好多好多的忠实读者。有好多好多的追求者。她开除了老公,让老公给自己当保姆,然后与周润发结婚,天天出双入对,尽是别人羡慕的目光。接着养一批保镖,吩咐手下把村里那妖精卖到妓女院,让她人尽可夫。

还有那李寡妇,平常也没少拿眼色看我,那就把打发给邻村的五十岁的谢光棍做老婆。村里秀的男人还不错,把他招来供我玩乐。恶毒的婆婆也要休了。罚她每天给我端洗脸水。要不,把她弄到街上当乞丐。卷毛嘴角里流着口水,眉毛好像也舒展开来。看样子,她又成了鲁迅笔下的阿Q了。

忆儿时,小村里


忆儿时,小村里,晨曦起,鸡儿悠闲的在院子里觅食,狗儿时不时嬉戏…

炊烟袅袅,厨房里是母亲忙碌的身影。

一个时辰后,一大锅红薯被蒸得稀溜软呼,渗出的糖稀早已把铁锅黏满,拿起一块儿,热气腾腾,左手倒右手,撅起

小嘴呼呼吹着,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儿,烫得嘴吸溜吸溜着,一口接一口满嘴

甜香流油儿。盛夏酷暑,蝉鸣蛙叫,绿树成行。一到中午,小伙伴们一人端起

一大碗捞面条儿或是凉豆萁儿,寻个阴凉处,边吃边喷(聊)。每当此时,总

有个调皮的男孩儿,冒着傻气提议,谁吃得碗数最多,谁就是英雄。你别说,

还真有那愣头青回应。叫板的,应战的,愣小子儿们谁也不甘示弱,一碗接一

碗的往肚里倒,直到喝得肚皮溜圆,似熟透的西瓜,两腿叉开,坐到地中央再

也起不来了,仍嘴硬着牛气哄哄说自己还能再喝两碗…在那个粮食紧缺的年代,谁家大人若遭遇了这几个傻小子,那就甭想填饱肚子喽!

每年芒种收完麦子,家家户户就该请师父炸油果子(油条)走亲戚了。从大清早师傅进家门到洗手刷盆倒上白面粉,和面,醒面,一遍遍揉面,俺总

是屁颠儿屁颠儿跟着看个究竟,看得俺不停咽着口水,等得俺心急如焚,心里

不停埋怨:炸油果子师傅咋恁磨蹭!直到下午3、4点,在俺的口水四溢中,油

果子总算出锅了。迫不及待拿起一根儿,三下五除二,还没品味就长驱直入到

胃了,等到第二根儿,没吃完已经有点腻歪了。

我的乡村


我曾自认为最浪漫的两个职业,一是牧羊,一是养蜂,都存在于乡村。阳光下的山峰,有二三十只羊儒雅地吃着草,它们不骄不躁也心无旁骛,低着头的动作安静从容。偶尔一两只怀孕的母羊卧在草丛里,咩咩地低吟两声便安静地晒太阳,世界宁静得只有山,人和羊。至于养蜂,更是浪漫到无法言说,养蜂人开着卡车追逐鲜花,他们像精灵一样守护着甜蜜,他们的世界里,只有春天。

王建有诗曰《雨过山村》:雨里鸡鸣一两家,竹溪村路板桥斜。妇姑相唤浴蚕去,闲看中庭栀子花。然而我的乡村在大西北的黄土高原上,春里沙尘席卷,夏里黄杏压枝,秋里无甚痕迹,只是从一片果红嫩到芳草萋萋,冬里大雪盖山,枯枝乘着北风号叫。春夏秋冬,皆是白描。很少下雨,难以成溪,故而没有板桥,气候干燥,无法养蚕,更没有栀子花。

19岁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乡人为何要守着那几只牛羊,那几亩难保收成的田地,那几口潮湿的窑洞。黄土高原的大地养育了乡人,却也把他们拴在了黄土地上,一年又一年喝着贫困的苦水。然而,当我听到人们因生态移民要搬离乡村,舍弃他们的牛羊,他们的田地,他们的窑洞时,我的心中竟有些不舍。

19岁时,我离开家上大学,时常想起我的乡村,刻着我童年烙印的乡村。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那潮湿的窑洞有个可供鸟雀出入的天窗,冬天时鸟儿可以在窑洞顶的撑木上栖息,这是我住过唯一一种可以在屋内看到飞鸟的建筑。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我曾挎着篮子在秋雨后的草垛边采蘑菇,雨后朦朦胧胧的打谷场上只有我,小篮子是爷爷用芨芨草编的。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门口那棵老榆树下,我曾歇过凉。那个藏在众山间的小乡村,给予过我甘甜的井水,陪我躺在木车上看过星星,还曾赠予我无数不知名的野花儿。我对于动物的一切感知,几乎都发生在乡村,几乎都发生在童年。我曾在玉米地里发现过两只双胞胎般巴掌大的小灰兔,它们倚着玉米杆而卧,我怀着好奇的心捏起它们,竟然没有挣扎的任我捧着,我将它们放在口袋里,小兔子可爱地伸出脑袋左右打探着。我曾在外婆家的大果园里看到过一只松鼠,它从一棵年老的杏树上疾驰而下,跳着跑进了藏在土坳后的洞,而我没有去追逐它。我曾躺在苜蓿地里,看到过长着触角的蚂蚱有和草一样的绿色,追逐它们发现它们再追逐,那是我幼年时最初的惊喜,关于苜蓿,关于蚂蚱。

我常想:我的乡村还回得去吗,如今不是我离开她,而是她离我而去。千言万语,如鲠在喉。

乡村


越来越喜欢乡村。

喜欢被绿叶掩映的那种静谧与安详,喜欢鸡鸣狗跳的欢乐,喜欢家家房顶缭绕的炊烟,喜欢看阳光下纳鞋底的妇女那红扑扑的笑脸,喜欢看闲暇时聚成一堆谈天说地的男人的神气

时时处处都散发着人间的气息。

寂寞却不乏神秘,单调却不乏幸福。

走在小村子里,就不自觉地想起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句话。

每个小村都是一幅画,房屋、炊烟、庄稼、田野、鸡鸭牲畜,相互衬托,浓墨重彩中的那份安定和祥和是我极其向往的。

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时时都有生活的乐趣,即使这种乐趣是那么不值得一提,那么简单。于今日喧嚣繁杂的都市生活的那种扑朔迷离相比,简直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宁静祥和是乡村的味道。

余继聪的炊烟的味道写出了乡村生活的恬淡和诱惑,美且动人。那些一辈子生活在小乡村的人也许感觉的不甚深刻,可一旦你离开乡村到城市里生活一段后,才会明白寂寞有时会比喧闹更具诱惑力。

很想念栖居乡野的日子,在鸟叫声中醒来,洗把脸,喝上一碗红薯粥,随母亲去田里,一路上碰上三三两两农耕的乡亲,微笑、问好,每个人的面容都是那么平静温暖,那些勾心斗角,那些嫉妒和恨在这里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茶余饭后,坐在村口的池塘边,听水流轻潺,看鱼儿嬉戏,不远处有五颜六色的田野,红花绿草,菜蔬野果,清香沁人心脾。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烦躁,只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上一阵子,立马就会平静。

野有蔓草,是诗经里的事。绿茵茵的野草遍布田间的沟坡上,阳光下可以看到草尖上的露珠晶莹剔透,不敢动,只是看上一眼就醉了。英俊的小伙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遇到美丽的姑娘,没有名宅豪车,没有玫瑰咖啡,只需美目传神,就开始说说笑笑坠入爱河。

原来爱情也可以如此简单,而简单却是如此地美好。

这些不是神话,曾经的乡村,田间小路,村口钻天的白杨树。多少年轻人走过,相遇然后牵手,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

多少年都是这样,四季轮回中,乡亲们走的走了,来的来了,随着光阴更替着,村口的墓园满了平了,平了又满。可再回去,街头上三三两两的人们那坦然的神态在告诉我,生活就是这样,生活必须这样。

小小的村落,在中国的地图上是没有固定位置的。它们寂寞地分布在离城市很远的角落,清冷却不寂寞。

日升而出,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单调却不乏安然。春有耕耘的忙碌,夏秋有收获的喜悦,冬有围炉的幸福。不图名利,就没有尔虐我诈。这种安静和寂然是如此地温暖人心,这样一想,乡亲的那些笑脸就更加自然生动了。

村落不大,掩映在绿树中。窄长的小路,两旁是参差不齐的房屋,高的是新盖的小楼,低的是那些年代久长的旧房子,青砖青瓦,遇到雨季,瓦脊上长了一层绿苔,像是铺了一层绿色的毯子,透着柔柔的美。置身其中,好像有种穿越历史的自豪感,和想要立即走进去的亲切感。

清冷却不乏烟火味的乡村,有着远离繁华的孤傲。突然想起张爱玲,她应该在这样的环境终去,而不是遥远的异乡,这样她的文字就更符合她的冷艳绝美却不乏人世的冷暖。

也想,能有这么一个时间,和知己一起到一个很远的乡村,住上一段时间。白天两人并肩走在田野里诉说心事,晚上坐在院落的月光下聊些无关痛痒的生活,不谈情,不说爱,情爱是奢侈的话题,只会陡增烦恼,不如打开心扉,把生活的负累放飞出去。

多好,多好!

可这都是想,许多愿望是你到死都不能实现的。

前几天,父亲在老家打来电话,说是村头的祠堂因年久失修倒塌了。乡亲们想对钱重新修葺一下,我说是好事啊,那就赶快修吧!父亲说按人口出钱,嫁出去的女子可以不出的,我说我要出,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心里永远的家,我可以多出点,一定要把祠堂修起来。

那个有着深红大门的院落,早已深深镶嵌在我的记忆深处。虽是一个简单的牌位,却记载了不知多少代人的悲欢离合,以及祖先们拼搏至今的神气和傲骨。

他在告诉着人们,一切没有完,一切都在继续着!

我想,我还要走下去,不管如何,我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孩子,我的身上流着黄土地的血液,我要把这份执着和坚定走下去,一直走到老,走到走不动的那一天。

而最终,我还要埋在我的故土上,我的那个小乡村!

乡村的土路


好怀念村里的土路啊!

很小的时候,村里是没有水泥路的,有的都是硬邦邦结实的土路。土路遍布各处,方便了人们的交通,默默地奉献着它们的身躯。

乡村里最多的就是草和树了,土路的两旁都伫立着高而挺拔的杨树。夏天的时候,走在土路上,抬头可以看见两旁的杨树枝叶互相交错在一起,树影几乎遮挡了整个路面,时不时吹来一阵清风,阳光透过枝叶之间的缝隙洒在路面上,斑驳树影,点点光圈,像是踩着无数个小太阳,空灵梦幻。冬天的时候,枯灰色的树叶早已不见,参差交错的树枝仿佛悬空在土路的上方,两边整整齐齐的杨树像一个个威武庄严的士兵,走在上面,像是被紧紧密密的保护起来,即便是北方最冷的冬日,也会感到温暖。

土路在乡村是最普通、最常见的,也是最任劳任怨的。勤劳忙碌的村民们每天都行走在它们身上,去田里,去割草,去放羊。有时会有一辆牛车或驴车慢悠悠的行驶在它们身上,去拉草,去载粮,去运肥。有时又会有一群羊或是几只狗奔跑在它们身上,去吃草,去饮水,去玩闹。土路不分日夜地工作着,安安静静的呆在那里,一动不动。不过,有时它也会受伤,变得面目全非。

一到下雨的时候,是土路最艰难的时候。在晴朗天气光滑结实的土路,一遇到雨水却变得又松又软。一场大雨过后,路面上积累了一滩滩黄色浑浊的水坑,夹杂着一条条、一道道车走过后的痕迹和一个个深深的脚印,嵌在松软的烂泥中,变得又滑又粘。那一条条、一个个脚印就像是土路的伤疤,使土路变得很难行走,也许这就是土路逐渐消失的原因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发达,村子里的主要道路都变成了水泥路。水泥路比土路更结实、更耐用,不仅看着平整美观,也更加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土路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生活。久而久之,连路两旁的杨树也不见了,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水泥路。可土路在我的记忆里却好像还是昨天。只可惜,土路早已不在了,再也不能像儿时一样在大雨过后,蹲在土路上的水坑旁和稀泥玩了,但土路所带来的快乐却是永恒的,在曾经悠长的岁月里,土路为村里做了不知道多少贡献。

其实土路一直都在,只不过是换了一个面貌罢了,它还是一如既往的做着它的工作。是它,为我们带来了方便,带来了发展,它一直都是沉默的,无私的奉献着,它为世世代代居住在此的村民们所做的,将永远留在脚下。

乡村的变迁


我年青的时候,怀着一腔求学的心,奋力拼搏,欲求闯进城市!

我是农民的儿子,浑身流淌着执着和坚毅的血液。同胞们的艰辛,现况的灰色暗淡,让我愤郁。多少次,几万遍,我内心深深呼唤:我要奋起!我要离去!我要离开这一一闭塞,保守,落后而贫穷的村庄!

每当年少的我在田间劳作,每当年少的我到山岭砍劈柴禾,不论艰难爬坡,还是颤抖下坡。当一身汗湿,浑身燥热,滴滴汗水流注,阵阵步伐艰难。我又痛楚着暗下决心,从内心深处呐喊:我要离开!我要逃离!

这是千千万万农民儿女的呐喊!这是多少农民儿女的心声啊! 谁不向往美好的生活?谁不想住进高楼大厦?谁不想行走的是平坦,宽敞,明亮的大道?谁不想过的富足,幸福?

可是,在六七十年代的农村,特别是我们家乡的偏僻乡村,晴天一地灰尘,雨季遍地泥泞。人们居住的房子既陈旧又狭小,村寨破败不堪。到处苍蝇飞,时时见老鼠,时闻乌鸦啼,麻雀满天飞。农民的耕作既原始又落后,不是肩挑手挖,就是牛犁马拉。人们起早贪黑,汗流夹背,也只能过着艰辛的生活。 农民的生活就这样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就是学大寨时,也无多大变化。

农民的生活还会改变吗?农民能期待什么?谁来拯救农民? 看天际深处,浮雲涌动,云层变幻! 一声春雷,地动山摇,风卷残雲,掀涛激浪。八十年代,风雲突变,神洲焕发,举国在变,社会在变,农村在变! 随着社会改革,各种思潮涌入农村。农民儿女有机会看到城市的富裕,繁华,有机会到城市发展,生存。

谁还想呆在乡村,谁不想跳出农门?!

也许是我强烈的愿望感动上苍,也许是我内心的呐喊获得幸运女神的怜悯。八十年代,我如愿地走出乡村,成为工厂的工人,手里终于捧上了〞金饭碗〞。作为农民的儿子,我终于住进了高楼大厦,看到了炼钢的状观,听到了机器的隆鸣。我终于看到火车奔驰,飞机凌空

我在宽敝明亮的街上漫步,我在多姿多彩的公园流涟。城市里的人穿作时髦,气宇轩然,满脸的自信和幸福

也许是农民们祖祖辈辈的宿求,也许是几十亿颗心的真诚期待,也许是农民儿女的呐喊震天动地,也许是政治家的智慧被神灵唤醒。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神洲大地掀起了巨大的改革风暴,沉睡的大地焕发了生机。转眼之间,许多乡村组织了建筑队,奔赴工厂,奔进城市。许多乡办工厂,乡办公司运应而生,农村的青年男女湧进城市去打工,去经商,去深造

农田有了质的变化,被包产,被承包,被租卖。使土地更具价值,更富诗意。农民的住房也按规划兴建,有了崭新的衣装,有了现代的气息和活力。一排排,一幢幢的农家高楼在村庄呈现。宽敞的通道,完美的设施,优雅的环境 过去的脏,乱,差已一去不返,现代城镇化的新农村遍地开花。 时代进步了,农村变富了,神洲焕发了!变,使爬虫飞舞!变,使平俗神灵!变,不停地变,进步地变,科学地变。

变的富强!变的完美!变成光辉世界!变成中华盛世!

二千年跨过,这时你是农民的儿女,你也不会再如我当年那样,忧心痛喊。既使你是城中骄子,你曾有对农村的陋见,现今农村的改变也不能不使你惊叹!赞美!

看:多少曾破败的乡村变成富丽的村镇!多少曾羞涩的脸上,现在呈现着欢乐和幸福!多少曾坎坷,茫然的农家儿女,现在成为企业家,致富领头人

蓝天白雲下,溪流碧草间,崭露出幢幢农民儿女的豪宅,大厦。乡间通途上,行驶着农民儿女的奔驰,宝马。

我深信,智慧而勤劳的中华农民,在现代中国,一定会创造出更美好,更和谐的生活!

处处将呈现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农村! 感谢这时代!感谢伟大的改革!

乡村异事


?乡村异事

我从小就喜欢各种诡异,用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那时候爷爷就经常说:“信则有不信则无”,然而我一直都选择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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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苗苗,今年15岁,我生在一个四周环山的小乡村,这个小村子叫阴家村,听著名字很吓人吧!因为这个村子被环环大山围绕,村子里又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年轻人都已经出去打工了,也就只有一些小的孩童算是年轻人了吧!所以村子里显得特别荒凉,因此叫阴家村,而我是个例外,因为我觉得这里有我喜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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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你就讲讲嘛,我想听你讲”

“你这丫头,怎么就喜欢听那些故事,等哪天真见到了把你吓坏了”

没错,和我说话的人是我的爷爷徐强,今年71岁了,可是身体却硬朗的很,我的爷爷有很多我喜欢的有趣故事。

“诶呀~爷爷,我不怕,你说吧说吧”

“好吧,那我就给你说说我17岁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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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呀,小强啊,这大年三十大半夜的,你去了于富家快些回来啊”说话的这是我的太奶奶,也就是我爷爷的妈妈。

“嗯,知道了娘,我很快就回来”

于富是徐强从小一起长大的光腚娃娃,这不大过年的徐强想找于富商量干点啥

“嗯~嗯~嗯嗯嗯~嗯~嗯…”

一边走路一边哼着小曲…走在阴家村,几家的灯光映的路上有少许的光亮,因为冬天很冷,大道上又看不见有人走动,有丝丝的冷风吹过只感觉后脖根子凉嗖嗖,徐强不禁也有些发怵,额头也出现了丝丝的汗珠,要看就到于富家了,在走到东边的十字路口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站了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人,徐强180的个子比他都高一头顶,估计应该有185左右,一身黑色雨衣拖至脚踝,带着雨衣帽子,看不清面容,长长的袖子挡住了手,就站在那一动不动,哪怕四周吹来阵阵的风,也不见那人的衣服动丝毫,这诡异的现像看了让人心里发怵,而徐强也不例外,只觉得后脖根子发凉心里发毛

“嗯?这大冬天的穿个雨衣,这人没病吧?自己这大冬天穿棉袄棉裤都觉得凉嗖嗖,更何况只穿个雨衣,喂!你是谁啊?这大冬天大过年的不回家穿个雨衣在这站着干啥?怪吓人的”

那人就好似听不见徐强的话一样站在那一动不动,就好似徐强说话的人不是“他”

徐强急了,这本就心里发毛这人还在不说话,徐强就更害怕了,穿着棉袄的后背起了丝丝的汗,感觉棉袄都贴在背上了,经风一吹更冷了,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徐强壮着胆子大声问

“喂!你怎么不说话”

那人依旧纹丝不动,把徐强的话当做耳旁风,这徐强又怕又气急了,就连额头都出了冷汗,这以前就听老人们说这大年三十什么鬼门开,小鬼也过年,会有很多不干净的东西出没,所以这半夜尽量不要出门,出门遇见别人少搭话,以免着带家里不干净的东西,想到这,徐强咽了咽口水,这特么是得罪谁了,不会就这么倒霉,这事被自己撞见了吧!徐强强壮镇定的继续问着。

“喂!你说话啊,在这站着干啥,这大冬天的穿个雨衣你不冷啊”

徐强喊了几嗓子那人还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徐强就觉得后脖子一阵阵的阴风后背冷汗呼呼的冒,感觉都快把棉袄打透了,四周传来的冷风令徐强打了个激灵,“这不会越怕啥就越来啥吧!他妈的”

徐强暗自嘀咕了一句,又抬头看着离自己不到十步远的那个穿着雨衣的男人,徐强也怕急了,这么干杵在这也不是回事,徐强下了很大的决心,大步的走上前伸手就朝那人去推。可是,这奇怪的事又发生,这手还没碰到那人,就见那人极速的后退出了十步远的距离,这让徐强手有点颤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向那人跑去,徐强也因为害怕加生气过了头,冲向站在十步远的那个穿着雨衣的人跑,边跑边说

“嘿!你还来劲了是吧,大半夜的在这吓唬人”

说完已经跑到那人跟前,这次徐强右手握拳朝着那个带着雨衣帽子的脑袋挥去,眼看着拳头就要打中,可是,那黑衣人身影一闪又快速的退出了十步远,徐强生气又害怕的朝那人撵去,那黑影见徐强又冲了过来,也迅速向前冲去。一下便把徐强甩在身后,这徐强见此也用力像那黑影冲,再说这徐强也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早就气血冲头追着那人跑,也不管害不害怕的说了,直至在村口的第二趟杆第二家赵铁牛家停下了,徐强也随后追了上来,也停在了那个黑衣人七八步远处,看着赵铁牛家的院子,赵铁牛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干活用的牛车,牛车上的左边还缺了一块板子,漏出一条空子,而牛车的东南方有一个用凉席子和木头滚子围城的牛棚,牛棚里面有两只干活的大黄牛

这徐强气喘吁吁的说“哼!怎么不跑了?”

话刚落那个黑影又一下拐进了赵铁牛家的院子里,徐强也随后跟了进去,绕过牛车,一下窜进了牛棚里,徐强当下一急,弯下腰透过牛车底下的空子看向那黑衣人,只见那个黑衣人串进牛棚里在牛的身侧突然消失,这让徐强一愣,徐强用手揉了揉眼睛,盯着那黑衣人消失的方向看了看又使劲眨眨眼,又捏了自己的腿一下,痛感袭来告诉了徐强这不是做梦,而后徐强就嘻嘻回想刚才那一幕就觉得后背冷汗直冒,他也是刚刚才注意到一点,那人根本就没有脚,一直是飘着的,想到这一点,后怕的徐强连滚带爬的向家跑,而后还摔了个跟头,也不管疼不疼身上有没有雪,爬起来继续跑,也不敢向后看,后背额头都流出冷汗,也不敢有多余的动作,直到跑回家,因此事后徐强还吓的生病了,还是找的以前的看这些病的人给看的,后来好了,也因此徐强好久都不敢半夜出门,害怕再遇见不干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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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太帅了爷爷,我也好想看见一次啊”

“哈哈!你这丫头,到时候真看见了,看你还像不像现在这样,但是别吓得哭鼻子!”

“诶呀!爷爷,我要是能看见就好了,再说了,我都这么大哭什么鼻子,而且“它们”要是知道我这么喜欢“它们”一定超级愿意和我做朋友”

“哈哈哈…你呀,好了快去睡觉吧,你想听的我也给你讲了”

伤心的乡村


小花和小明是初中同学,结婚后原本憧憬着美好的生活。未曾想到三年后她的梦想被彻底击碎,而且带着那颗创伤的心灵离开了曾经向往美好生活的乡村。

不知道是前世与婆婆结下了恩怨,还是今生与小姑子无缘,自从和小明过门后婆媳关系相处的就不是那么融洽,小明的妈妈总是说小花不会做家务,更不知道体贴人。拿出一副封建婆婆的姿态使小花感到非常委屈,小姑子也是与婆婆一般风,经常为一些小事情指桑骂槐的迁就小花。女儿诞生后婆婆更是觉得小花没有为她们家生个男孩延续香火而不理不睬,甚至在女儿满月之后就与她们分开了家。好在小明总是亲切地安慰她说,凭我们自己双手去努力的打拼会创造出美好的生活。

小明在外面打工,小花带着女儿还要管理自家的田地。经过两年的辛勤努力,夫妻两终于有了一点积蓄,小花和小明商量买一些砖瓦建造属于她们自己的小洋房。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场车祸使小花的美梦陷入了无限悲痛的伤心之中,小明在回家的途中被汽车撞倒在地,由于失血过多离开了人世。看到小明冰冷的身体,小花悲痛欲绝昏迷过去。人死不能复生,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把小明送去了天堂让他去静静的安息。

身心憔悴的小花在同学素琴的陪伴下度过了伤心的一个月,素琴在广州工作,临走时嘱咐小花倘若有什么困难就去广州找她。小花还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送走了素琴仍然要继续生活。本来乡村的琐事就比较繁多,自从丈夫去世之后,许多重担都压在了小花的肩上。田地的重活更是让小花力不从心。有一次村里有个男人同情小花,帮助她干了一些体力活。很快村里的妇女就传起了谣言,说什么丈夫刚去世没有多久,就在村里勾搭小白脸,伤心的泪水在搅痛小花创伤的心灵。有时候小花请村里的男人帮忙换管灯或者修自来水,婆婆和小姑子总是说三道四,讲她不守妇道。这种生活让小花感到伤心的同时人格也遭到无情的蹂躏,这一段情让她对这个乡村失去了所有的希望。为了让自己和女儿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小花毅然地作出放弃这个伤心的乡村,不想过着这种压抑的生活,去外面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小花经过仔细的斟酌,决定离开在这伤心的乡村去投奔素琴。第二早天上,收拾好随身的重要物品带着三岁的女儿登上了驶入广州的列车,从结婚到现在仿佛经过了一场噩梦。虽然初恋给自己带来了短暂的甜美,那婆媳之间的纠缠和长舌妇的危言耸听,使她在这乡村里遭到身心的摧残。她不想背负昨天的创伤在这伤心的乡村延续,望着窗外闪过的风景,小花的内心感到一些宽慰。再也不想留恋那伤心的乡村,列车飞速的向南方驶去。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66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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