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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并快乐着的乡村少年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痛并快乐着的乡村少年,欢迎阅读与收藏。

痛并快乐着的乡村少年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牧童的歌声在荡漾这歌声是不是描绘了一幅淳朴的乡村美景。M.qG13.cOm

前两天还在跟几位老友聊天,看今天的少年们,就象是圈养,而我们的少年时代则是放养模式。回想我们的少年时代,那时侯,广阔的原野任由我们驰骋,浩瀚的蓝天任由我们放飞梦想。惹不尽的祸挨不尽的竹条子,但我们是痛并快乐着的。

七八岁光景,大夏天里,跟我一般大的男孩子们,个个都只穿一条裤杈子,火辣辣的太阳晒得跟泥鳅似的。晚上回家祖母哄着怜爱着为我们洗澡,脱去身上唯一的裤杈,祖母笑呵呵地说:狗孙呀,快站进木盆里去,你看看你呀,就这屁股蛋子还有点白靓的皮肤了。这黑黢黢的一身皮得捂到啥时侯才能捂白哟,等到你娶媳妇儿时再捂不白就娶不到媳妇了。当时我也担心这一身的黑皮娶不上媳妇,抓过皂腻子抹上使劲地搓着,但搓褪皮也没搓成跟屁股蛋子一样靓白的皮肤来。

那个年代里,村子里不管多富有的人家也没闲钱在集市里买水果回来。所以我们嘴馋了就自己想办法找水果吃。遇上村子里谁家的瓜果就得遭殃了,那绿油油肥大的瓜叶挡住了一条条脆嫩的黄瓜,为了不被逮着,就只好钻进瓜棚,这光溜溜的一钻进去,那瓜叶瓜茎和藤蔓上的毛刺就刺得身上火辣辣的疼。但那一条条嘎嘣脆的黄瓜清甜爽口,这满足感远远的盖过那剌痛了。

端午节前后的日子里是桃李成熟的季节,约几个同伴,猫着腰跑去邻家的果树下。瞄着四下无人,一个接着一个的跟皮猴一样爬上树稍,摘一个在衣服上摩挲几下就丢进嘴里,酸甜爽脆,那时吃到的李子是今生吃过最好吃的水果。当我们正在树上享受这鲜美的果实时,不知是谁发出了爽朗的笑声,糟了,惊动了果树的主人。只听得一声大吼:哪来的野孩子,竞敢偷我家的果子眼看着就要被拎着的棍子追上了,我们只好没命的跑。但这家主人其实也没存心要揍我们的,只不过是吓唬吓唬我们罢了。记得前年我们其中的一个同伴在一次宴会上偶遇那家果树的主人,他如今已经是年过花甲的老人了。同伴端着酒去敬他:叔,感谢您在我少年时期陪我练短跑,要不是您激发我的潜能,也许我也成不了运动员,我敬您老一杯,也顺便道个歉,当年不该偷摘你家的李子,害得你每天都拿着棍子没命的追我们。这位同伴的一席话惹得所有的宾客们哄堂大笑。

十岁光景,惹的祸就更多了,比如偷摘人家家里的桔子被狗咬伤的。去人家鱼塘钓鱼被逮到告父亲挨了一顿暴揍的。就说说那次去人家鱼塘钓鱼的事吧。我和弟弟还有两个差不多大的小伙伴,拿两根鱼杆甩进鱼塘里,因为是偷偷去钓的,所以不敢拿鱼杆坐在那里等,就只好拿块泥巴压上鱼杆,就跑去树丛里瞄着。一会儿鱼杆被鱼拖进了水里,弟弟一看是他的鱼杆,就脱掉衣服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但是鱼杆被鱼越拖越远了,眼看弟弟一个人搞不定,也就把衣服脱了跳进水里。就在这时,岸上的小伙伴喊到:快起来快起来,鱼老板来了!我们赶紧爬上岸拉着弟弟就跑,衣服都来不及穿。弟弟光着身子跑回了家,我悄悄挪进庄稼地,看见稻草人身披的塑料薄膜,扯下来裹在身上,赶紧找去就近的小伙伴的家,央求送衣服裤子下来。弟弟光着身子刚到家,鱼老板就提着我俩的衣裤鞋子找到老爸了。老爸抽起竹条子就要揍弟弟,祖母赶紧护着,一个劲的跟鱼老板道歉,鱼老板碍于祖母的面子也就不再追究了。待我胆战心惊的回道家,被早已埋伏在暗中的老爸逮个正着。抓过我就一顿劈头盖脸的竹条子,待到这顿胖揍过后,还被罚跪在厅堂里思过。待老爸一走开,弟弟就过来帮我数身上的伤痕,哥,痛不痛?一条两条三条,53条,哥,这还有两条,55条,哥,还有我安慰弟弟道:没关系的,不用数了,明天就好了,男子汉嘛,走江湖哪有不挨刀的,当时有点疼,现在已经不疼了。

收稻子的季节里,因是收获的季节,大人们都怀揣着幸福,脾气也好了很多。母亲和祖母在稻穗开花时就包好了皮蛋,养了一群稻花鸭和稻花鱼。待到请人收稻子时,父亲和母亲早早上街采购汽水美酒香烟。虽然名义上汽水是给帮收的人们喝的,其实是给我们小孩子喝的。那汽水早早的浸在从冰凉的井水里,待到烈日当空的正午,我们嬉笑着从四面八方的聚拢在稻田里,一双双眼睛投向那清凉可口的汽水。眼巴巴的期待着父亲宣布大家休息的时间早点到来,父亲似乎看懂了我们的心思。就许诺我们帮忙一起把这块田的稻子收割完就可以喝了。我们如得令的士兵一样冲进稻田,帮着大人们一起抢收。收完后,父亲终于开口宣布大家休息了,我们不管手上的泥,也不洗手,拿起浸在水桶里的汽水,抢着等待开瓶器,最先打开汽水的小伙伴,只听得咕咚咕咚地喝着,汽水顺着嘴角流向了圆圆的肚皮上,喝完咂咂嘴打一个响亮的嗝:哈哈,真好喝,这汽水真好喝,从喉咙一直凉到肚脐眼了。看着他鼓鼓的肚皮,说出这一句憨憨的话,把大家都逗乐了。这憨态可掬的少年此时只记得好喝的汽水,却忘记了刚刚抱着稻穗时被谷芒刺伤肌肤的痛楚了。

还有太多太多的好玩的事儿,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幸福呀,就算父亲的竹条子,现在回想起来也只是甜蜜的回忆,多想现在父亲还能再追着我们打,但父亲已经走了多年了。心酸这日子过得太快了,当年的小小少年如今都已经不惑了,好日子坏日子都能坦然面对了,生活原本一直是这样:痛并快乐着!!愿大家都做一个痛并快乐着的少年!永远!!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没有快乐只有痛


有了对青春流逝的感觉就有了痛。

星期六的早上,我还在床上躺着,就听我奶我爸我妈在楼下吵成一团。我本不打算下楼的,想他们以往哪一天不吵个三五次的,不过是平常战事而已。但我后来听听不行了,我爸开始咆哮,我妈开始咆哮,我奶开始有韵律地嚎哭,而且我还听到左邻右舍围拢过来劝架的声音。我再不下去就说不过去了,尽管我十二分的不情愿,而且我心里十分清楚,我下去不下去都是徒劳,但我得下去,这是义不容辞的。

像这样的架事我家里时有发生,我感到十分厌倦,但又无可奈何,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是那么有道理,每个人吵起来都是一副不想活的样子,但他们又总是日复一日地活在世上。

我奶很伤心,我下到楼下的时候她正哭得喘不过气来。邻居老太给她舀了一碗水,老太的儿媳给她拧了把毛巾。但我奶不理会这些,她沉浸在无比的悲痛之中,不仅拉着长腔哭诉,腰节处还像安上了弹簧,将上半身和地面以水平或者垂直的角度交替存在着。

世上的人死了千千万,我怎好就不死的哩……我奶就在反反复复地哭这句。

我妈脸上全是横肉,横肉上不可避免地沾着几星子眼泪水。她口里不住地叫骂着,老坏货,有本事你就去死,要死你就去死,你怎么不去死的……吃的穿的哪一样不曾先让你?呃,做起来轻的重的都是我去……我爸是两边都不做好人,一会儿对我妈吼一句,一会儿对我奶咒两声,手里提着个喂猪用的铁皮桶,铁皮桶给摔得叮咚作响。

场面十分精彩,当事人也都全情投入。我几乎想折身再回到楼上去睡大觉,因为我对这场面实在是无可奈何、无能为力并且无动于衷,以前他们吵架时我也像他们一样激动,哭着上去劝架,但我现在不了,他们吵架时我比谁都冷静,有时候我甚至躲在楼上听音乐。

但是我今天想我应该制止这场纠纷,因为邻人之中有人看到我下楼了,我再这么屁股一扭不负责地离去,只怕要遭到舆论的谴责。我在想我以什么方式制止这场纠纷。半分钟后,我从碗柜里取了一只瓷碟子,我把瓷碟子顶在手心来到现场,他们就在门槛前的晒谷场闹事,晒谷场是水泥地。我把碟子拿到场心掼了。他们总算注意了一下我。但因为我奶是个聋子,又因为哭得太投入了,没听到那声碎响,所以场面只是稍微冷静了几秒钟的样子又恢复了。我只好又跑进厨房,搬来一叠海碗,一个个照着地上去砸,他们终于都惊愕了,瞪着我。我知道他们没一个想死的,因为几个碗碟就令他们心疼了,想死的人应该万念俱灰才是,断不会痛惜这点东西。

我砸完了,冲着他们一摊手。我说没了,我去买新的。然后我顺理成章地骑上自行车去了镇上,不管他们是接着闹,还是不约而同地去默默地缅怀那些不幸丧身了的碗,我算是逃离了现场。

我在小镇是个名人,小镇上起码有一半以上的人认识我。我成名的方式并不罕见,任何一个像我一样活在小镇的女人,过了三十岁还没有嫁掉的话,她别无选择地会成为小镇的名人。我就是这样成名的。关于这一点,我相信只要是稍微有一点生活经验的人都能够理解。

我在成名之前是个默默无闻的女子,所到之处,引不起人群的任何骚动,过得自由并且自在,我面对生活就像好莱坞最优秀的影星对着摄像机的镜头。但我成名之后就从好莱坞回国了,我感到我的生活就像国产演员演戏,心里甭提多清楚自己是在演戏。

我在小镇的维维电器修理部坐了会儿。维维电器修理部的掌门人是我初中同学,同时也是个男的,大名何银海。何银海的老婆向红梅又是我小学的同学,所以我经常会在他们的小店里坐坐。

我很怀疑这何银海能不能干好这修理工的活儿,因为他一点儿也不像干这个的。

首先是个人条件不充分,指头短关节粗,拈个零件磨蹭半天,再说他中学时物理可一点儿不拔尖。但他就是在做这一行,他老婆日常也是呆在店里,店门口搭了个架子,兼卖水果。

我问向红梅,我说你儿子呢?向红梅发了胖,体态十分臃肿。她自作主张地在小镇的美容厅文了眉毛和眼线,造物主于是决定将原先赐给这女人的一点点纯朴与和善也收了去,落得个一无是处。

听我问起她的儿子,向红梅一下来了精神,她或许认为这是她唯一可以将我比下去的地方。向红梅文上去的眉毛挑得老高,骄傲地说,我儿子打酱油去了。

九岁的小朋友会打酱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向红梅不是在向我炫耀这点,向红梅向我炫耀的是她有儿子这件事。同一个没有儿子,甚至连老公都不知寄在哪里养着的女人相比,这确实是值得骄傲的。

何银海在一张落满灰尘的台子上歪着头修一台黑白电视机,他结结巴巴地拧下一圈螺丝,然后一个喇叭样的零件被启了下了,他只是用块布将零件擦了擦,之后又投了上去,开了电视,脖子绕到屏前收看,大概还是不行,于是又开始拆另一个零件。我坐在边上一张凳上看着何银海忙,他在上一只齿轮样的小零件时我恨不得冲上去代劳了,他实在是粗手粗脚得让人心里冒青烟。我看不下去了,又不想这个时候回家,所以就借故和向红梅说话。

向红梅取了一个纸箱子从何银海的台子前过,看样子是想拿去装那堆烂水果。

这时候何银海一不小心将一个小零件碰掉到地上,又眼睁睁地见着它滚到台子底下去了。何银海立刻俯下身去寻找,没找到,倒蹭了一鼻子灰。

何银海埋怨向红梅道,我修理时叫你不要从这里过来过去的,光线挡住了,这么小的东西,找又不好找。

向红梅说,我是在玩吗?水果烂了不清出来,好的也被闷烂了,没得赚还要贴老本,靠什么活?你理由多呢?一天到晚转东转西比谁都忙,卖点水果了不得了。何银海一边用一根扫帚柄从台子底下往外掸一边气呼呼地说。

向红梅用力将纸箱往地上一掷,明显来气了,直起嗓门叫,我卖水果没了不得,你修电器有了不得?三天两头的有人找上门来要你重修,钱没得给还说要你贴工钱,你好你了不得你怎不给你老婆买大房子住,吃大鱼大肉的?何银海感到向红梅这么说十分不给他面子,怎么说我也是个女的,又是他的老同学,所以他也完全不给他老婆面子,刻薄地回敬道,住大房子吃大鱼大肉?也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脸?你也配?眼见着向红梅要大闹修理部了,他们的儿子何小鹏适时地回来了。我连忙走过去扶过何小鹏的肩说,鹏鹏你眼尖,快给你爸看看零件掉哪儿了?何小鹏这孩子平时还算蛮神气,今天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气息有点萎萎的。他有点恐惧地看了他妈一眼。向红梅正双手叉腰地立着。

何小鹏正要去给他爸爸找零件,向红梅突然对着儿子大喝一声,站住。何小鹏惊惧得打了个哆嗦站住了,用眼神可怜地向我发出求援。我知道这孩子一定是把打酱油的钱买东西吃了。

向红梅走上前去,厉声问何小鹏,酱油呢?向红梅拖过何小鹏的手检查一遍,扬起手在何小鹏头顶上舞了两下,何小鹏的脑袋也跟着晃了两下。向红梅继续追问,酱油呢?让你打酱油,你偷着买东西吃,好吃,你怎么不怕丑的?你一天要花多少钱吃冷饮?呃?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有没有吃冷饮的脸?向红梅很快就将何银海骂她的话骂还给何银海的儿子,虽说没有动手打,但一根手指不停地在何小鹏的脑袋上戳来戳去的,总能量也不比打个爆栗子轻。

我觉得何小鹏挺可怜的。社会进步很快,但他的母亲没有进步,这是他终身的遗憾,就像我对我妈的遗憾一样。但他毕竟比我晚生二十多年,所以我觉得他的母亲比我的母亲更加不可原谅。

我走上去,冷淡但是坚定地对向红梅说,你别这么着教育孩子,他是你生的也不能这么对他,你大人有气更不能朝孩子撒,我不觉得你家孩子犯了什么了不得的大错。

那孩子听我这么一说,忽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理解这孩子哭的原因,我小时候也是一个感情十分脆弱的儿童,挨了打骂不一定哭,得到旁人的同情时最容易动情。

我带着何小鹏到街上转了一圈,给他吃了好几支冷饮,后来又担心他吃坏肚子,就买了蛋糕米糖等的甜点给他吃。我领着何小鹏买吃食的时候有人友好地向我打招呼,我也有来必往地回呼,但是我前脚一走几乎所有人都会对着我的后背补述一句,唉,自己没孩子就只好眼馋别人家的孩子,牵着何二家的孩子到处买吃的。

说实在的我根本没眼馋别人家的孩子,尽管我给何小鹏买了吃的,何小鹏对我讨好不已,不停地喊我姑,但我不是真喜欢他,这么对他,一是看他可怜,二是我闲来无事。

我把何小鹏送回修理店。何银海向红梅夫妻两人正在各忙各的,见何小鹏手里提了不少吃的,向红梅显得不好意思,又谢我又责备孩子,还盛情地留我吃饭。我撂下何小鹏,转头对向红梅说,哪能在你这儿吃饭?我等会儿要去市里。

去市里完全是临时起意,我牵着何小鹏逛的时候看到去市里的中巴车回到小镇,一个念头就冒了出来,去市里吧。那时候那个念头还仅仅是个萌芽,送完何小鹏萌芽就完全成熟了,我决定立刻就往市里赶。

我上了中巴车,拣了一个稍微干净一点的位子坐了。我希望乘客能够少点,因为我坐的是一个双人座,而我又不希望有个不讨喜欢的同座。车开了没久,我很快就多了个同座,是个提篮挎筐的农民,他完全不能领会我满面的厌恶,大大方方地在我的旁座上落了座。从他身体上发出的气味,我推断他是个养鸡的。我的心情因为这个养鸡的农民变得十分糟糕。我不是一个有涵养的公民,我直截了当地厌恶我感到厌恶的一切东西,并且不加掩饰地体现出来。

车上有个十分聒噪的女人不停地讲话,先是为车费和司机讨价还价,三块钱的车费她只肯出二块,理由是她以前总是出二块,这次也只能出二块,司机说谁收二块你坐谁的车去。接着她说她只有二块钱请司机帮帮忙做做好事,司机不肯做好事她又说她还有五毛钱就二块五吧,并且将自己的口袋布翻过来请司机检查,见多识广的司机完全不理会她这一套,硬生生地说,三块,没钱你就下去。僵到后来还是司机胜了,女人气呼呼地付了三块,付钱的同时声称再也不搭他的车了。

车开了没多会儿又上来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和先前赖车票的女人相识,后个女人一上车就受到前个女人的热烈欢迎,两个女人坐到了一处。

后个女人问前个女人,你弟弟的老婆有没有回来?这一问不要紧,全车人于是都知道了这个女人有个弟弟,弟弟买过一个外地的老婆,外地老婆吃过她弟弟买回来的很多肉和蛋,最后还是溜了。女人在车上拼命地骂,仿佛惹她的人就在车上。

她骂道,你不愿跟我弟弟就不要在我家一呆就是两年,我弟弟什么都买给她吃买给她穿,最后她一声不吭就走了,我弟弟钱也没了,名声也坏了,现在哪有婆娘肯跟他……曾有人比喻骂脏话的人就像一只破了一道口子的污水罐子,眼前这个女人就是那样一只罐子。因为她骂的话太脏太难听了,我连玩味的兴趣都没有了,扭头朝向窗外。

老姑娘的心情总是不胜悲凉。车窗之外,两岸的油菜花开得芬芳馥郁,招来成群结队的蜜蜂。路边的农户也基本全盖上楼房,楼房又如何,农民家的鸡鸭有时候都养在家里。

我到达市里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我决定把潘婷约出来逛街。

潘婷是我大学时的同学,交情不错。我毕业后进了小镇的银行,她留居城市,成了一家濒临倒闭的房产公司的会计。上次我单位出公差来市里,想约她吃顿饭的,结果她连声招呼我去她那里吃。我去了她公司,在楼上办公室找了一圈都没找到她,后来经一善人指点,在临街的后门处发现了她,她正起劲地招呼人吃快餐。见到我,她羞涩了几秒钟,随即就神情自若地摊牌,你们同事呢?我请客,吃快餐,我们公司做的,味道还不错。

潘婷是个直率的女人,那天她请我吃快餐就显见了这一点。她告诉我他们公司撑不下去了,她在公司里混了几年什么都没有得到,现在连吃饭都成问题了。然后她就开始羡慕我,说我在银行上班至少可以不用为钱发愁。

我确实不必为钱发愁,我爸我妈都是勤苦的劳动人民,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过得却又比任何人都省,其敛财行动常常令我叹为观止。我妈经常为洗衣粉和我奶吵架的,怪我奶洗衣粉洒得太多。我妈得空就教育我:有的时要记着没的时,钱要聚在那里。我说聚着干什么用呢?我妈就分析,万一有灾年荒年,三病六痛的,没钱怎么行?我说灾年荒年的,发大水或者大地震,人都死了,留着钱有什么用?我妈就说,不有子孙后世吗?一般这个时候我就不再多话。

潘婷说我不必为钱发愁也是真实的。定居这样一个乡下小镇,有钱都没地方花,而我又不曾有钱到那种程度,有专车接送,那样我还可以出去消费。但我还是常常搭公车去市里,买衣服买鞋子,吃汉堡包喝珍珠奶茶。我去市里一般都是我请潘婷的客。我不在乎那点请客的费用,有潘婷陪着聊聊总好过一个人清逛。而潘婷也总是十分乐意我去市里,用她的话说,她在市里没什么朋友,贴心的就更凤毛麟角了。

我打电话给潘婷时她说她正在家里洗头。我约她在大娘水饺见,她说她一刻钟后就到。

潘婷如约而至,我俩点了几两不同馅儿的水饺,各点了一份鸭血汤,一份凉拌肚丝,两只藕饼,一笼汤包。自助式的,潘婷抢先买了单。

我问潘婷,我说你发财啦?潘婷看起来神采飞扬。没,她说,总让你请客不好意思。

客气什么呀,我说,咱俩是谁跟谁呀?潘婷抬眼看了我几秒钟,说,我是不是你玩儿得最铁的?我略一迟疑,很肯定地点头回答说是。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潘婷说,你借点钱给我,多少都不嫌少,当然是多多益善。

干吗?我问。

打了个店子。潘婷说,在八仙城,正在装修,欢迎光临指导。

做什么的?我问。

做服装。潘婷说,我有个亲戚是做进出口服装生意的,货源可以从他那儿组织。

嗨,蛮好的,我说,自己做老板很神气呵。

走投无路。潘婷喝一口鸭血汤瞪眼说,我再在那个破公司混下去,我女儿以后念书都没钱缴学费了。

好的,预祝你成个大富婆,我说。

我也想呵。潘婷一脸的神往。

我说,你要借多少钱?潘婷竖起了一根指头,我说一万?唔,不,潘婷这时候显得有点拘谨。

你不会跟我借十万块钱吧?我小眼睛瞪得溜圆。

有五万……也可以。潘婷有些难为情地说。

没有,没那么多。我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我最多只能借给你一万块钱,我说。

你……潘婷不太相信地看着我,你怕我还不起吗?那倒不是,我说,我确实没那么多钱。

呃,银行效益不错的呀,你……不就是一点工资吗?我说,我花钱又不计划的。

场面冷了一会儿,我和潘婷都埋头吃了一会儿东西。后来还是我先发言,我说一万块钱要不要?要,我现在就取给你,我有卡在身上。

好吧,那就先借一万。好像是我跟潘婷在借钱。

我从银行提了一万块钱人民币给了潘婷,给她时我想,如果她提出要打个借据什么的,我也不会执意拒绝的,但是她没有提,完全没有提的意思,我只能在心里小声地安慰自己说算了算了,算了算了。

出了银行门,潘婷就歉意地表示她有事要先走,服装店上的事,我不便于让人家摞下正事陪我闲逛,我慷慨地请她忙去,我一个人逛一会儿就要回去了。

我很失望,真的,我想潘婷肯定也是同样失望,她或者以为我有钱不肯借给她,或者想我原也不过是个穷鬼。我是感叹我没什么真朋友,潘婷跟我借钱了,我立刻就感到我们的友谊不再像从前那么纯洁了,仿佛有被人利用的嫌疑。这或者不是事实,但我不能控制自己去这么想。

我悲观地走在街上,眼神茫然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他们看起来不像我那么悲观,女孩子们打扮得很勇敢,妆上得像是夜总会领舞的,我年轻的时候从没敢这样地化过自己。我拐进了路边的一家书店,拣了一本美容瘦身的书小作研究,半小时后我感到腰酸背痛不能忍受,于是我决定离开书店。无巧不成书,我脸朝东站在书店门口,一个女人从东向西走,从书店门前经过,于是我惊异地发现那个女人是我高中同学——胡玲。

我和胡玲决定将叙旧的茶几从书店门口搬到肯德基。在肯德基小坐了片刻胡玲盛情邀请我去她家,她说去我家吧,今天不要回去了,就住在我家,我老公到省城进修去了。

我跟着胡玲去了她家。她家在一个环境幽雅的住宅小区里,三室两厅的房子,装修得很奢侈。

进门换了鞋,我视察了整套房,然后由衷地感叹,你家好舒适呵。

胡玲谦虚地笑笑,说,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我和胡玲一直到晚间就寝前的谈话都还是比较愉快的。十点过后,胡玲征求过我的意见后关了客厅的电视,我跟着她过到卧室。胡玲丢给我一件睡裙,一本杂志,然后我们两个人就歪在床上聊天看杂志。我们泛泛地聊了很多话题,把互相所知晓的老同学的消息作了通报。胡玲说班花钱小丽怀了葡萄胎死了,所以她吓得不敢要孩子。我觉着脸为这个可怜的女人哀悼片刻,并对胡玲的决定表示理解。然后胡玲问我怎么还不结婚的?我说我找不到合适的人,我们小镇的人讲究门当户对,我在银行上班,我家里就一定要我找个事业单位的女婿,别人介绍的那些女婿候选人总是高不成低不就,搞得现在背地里人家都叫我要求高姑娘,也没媒人再上门了。

胡玲开始以这样的语气说话,她说,姑娘大了,也应该嫁了。

是呵,我说,我也想快点嫁出去,换季大减价的招牌都打出来了。

说说,胡玲说,你要找什么样的人?是个男的就嫁。我开玩笑地说。

没那么急吧?胡玲坏坏地笑,说了一句很露骨的话,是生理还是心理上的需要?胡玲是已婚妇女,她或许觉得开这样的玩笑很正常,但她忽略了我的生存环境和由此而衍生的心理环境,鲜有人和我开这样的玩笑。但我毕竟不是封建社会的小脚女人,所以我尽管面上有点不自然,但是心上并没有介意她的玩笑,而且仅仅将它当作玩笑而已,而玩笑是不一定需要回答的。

没想到胡玲却不肯放过这个话题,扯了几句之后,她又开始这样问我,午夜梦醒之时,有没有渴望过男人的怀抱?她的问题我无法回答,是个人就会有六情七欲,我完全否认,那是明显玩虚,我承认,真不知这女人底下还会问出什么出格的话来。我不知道她究竟想问什么,我想她只不过还是在开玩笑,我还是笑而不答。然后我说,我困了,眯一会儿。我想把这个话题淌过去。

我瞌着眼睑假寐。胡玲见我没了声息,自个儿靠着床枕翻阅杂志。她哗啦哗啦地翻完一本又捡过我丢一边的。在她探身俯过来的间隙里,我从微睑的眼缝里看见她正在打量我,她的眼神令我心惊,冷汗“唰”地一下从我的毛孔里渗了出来。

我将手臂捂到眼睑之上。我不想让我痉挛般跳动的眼皮暴露我的发现。

胡玲也许只注意了我短暂的几分钟时间,她依然抱着杂志坐回她的那一侧床。

我借故一翻身背朝向她。然后我开始翻来覆去地追忆我和胡玲的交往始末,我忽然发现,我和胡玲实在谈不上有什么友谊可言。

我无法准确地描述出胡玲眼神中的意味,冷淡、冷漠、轻贱、玩味、居高临下、嘲讽、厌弃,仿佛都带着点,又仿佛都不能完全地概括,然而有一点我却可以坚定地确信,那里面没有友谊。

胡玲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女人。早晨起床时,她家的钟点工已给她做好了早餐。

早餐是西式的,很丰盛,牛奶、鲜榨果汁、火腿煎双蛋、肉松以及鲜奶蛋糕。如果不是昨晚我无意间窥到的一瞥,我将十分动情于胡玲的盛情款待。但是现在我不这么想,胡玲昨晚肆无忌惮的扫视践踏了我的自尊,我不是泥制的,不可能任由人去捏个形状。

吃完早餐我想着我马上就起身告辞,但是天公不作美,偏偏下起了雨,人不留人天留人,我只好忍耐地把屁股搁在胡玲家沙发上等雨停。

胡玲为我和她自己各冲了一杯咖啡,体现了一个优雅闲适的少妇的日常生活。

咖啡搁到茶几上,胡玲问我看不看黄片?我翘着嘴巴说,你看黄片?看的,胡玲大大方方地点点头。

我不看,我正经八百地说,很纯洁的样子。

胡玲抿一下嘴,做了个很欧式的耸肩动作。说,无所谓呵,我老公在家时我们经常一起看。

风声雨声读书声我不作声;家事国事天下事关我屁事。我脑海里忽然想起这两句对联,也就真的不再作声,但心里还是疑惑胡玲怎么尽想往黄处谈。

胡玲很豪放的样子,带着点假天真。她忽然说,你不会还是个处女吧?哈……仿佛我要是真没被人睡过就一定是从棺材底儿下爬出来的,迂腐到发霉的地步。

我豁然开朗,明白了胡玲处心积虑地想弄清的不过是这样一个疑问。她对我这样一个三十岁还没有嫁掉的,行为保守的女人充满好奇,她想进一步窥视我的生活和心理上的状态,如果可能她甚至想开成布公地和我探讨一下,当我的生理或者心理发生需要时是如何处置的?她在做一个类似于社会学问题的探讨,但她的探讨与对这个社会的研究无关,不过是想满足她的小人物的窥视欲望。一句话,她在调戏我,玩味我,解剖尸体一样地解剖我。她装作很豪放,是想引导我豪放。如果有什么艳史,艳史附着在一个熟人的身上将比黄片生动传神得多,她想听,听一个熟人亲口描述出来——这不正是报告文学之所以畅销的折射吗?我对胡玲充满了愤恨,但是我不露声色。我说,难道我不应该是个处女吗?傍晚时分,我回到小镇,跨上我丢在车站的脚踏车,骑回家。

我妈见到我就问,到哪里流亡去了?我妈总是在无意间把词汇用得很准确,战争发生时的逃离不正是流亡吗?我无心理会我妈,只想洗个澡回到楼上睡觉。

我买了一大袋零食回来吃,各种各样的,有一部分是给我奶的,但我也得先挎到楼上去,等我妈不在家时再拿下来给我奶。我奶也配合得很密切,每次一接手总是及时地藏到她自个儿房里去。

我正在清胶袋里的东西,我妈进了我的房间。我妈看见我手里拎了一袋柿饼,视线立刻凝住了,她说,这是给谁的?我沉着冷静地回答,我自己不能吃吗?我当你又是给老八十买的呢,别没牢坐,她又不止你一个孙辈。

我妈平常总是唤我奶老八十,我奶七十岁的时候我妈这么叫她,现在我奶已经快九十岁了,我妈还是这么叫她。我妈不准我给我奶买东西,她的理由是,我大伯家的儿女买一样东西给我奶,我才要买一样东西给我奶。我不能听我妈的,按她说的那样,我奶怕一年只能收到两三包红糖。再说我也不会跟我大伯家的儿女比,他们基本都是农户,有个堂兄是做木匠的,经济条件都不好。

我妈见我说柿饼是买给我自己吃的,略微放了一点心。她在我房里的沙发上落了座,看她的情形,仿佛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和我谈。果然我妈开了口,她说,毛锋今天来的,他……我妈刚开了个头,一阵由远而近的电瓶车的声音传了过来,很明显地停在了我家的门槛前。我妈说,是毛锋。

毛锋是我的堂姐夫,是一个手艺人。这种手艺也只有在农村里才找得到活儿干,具体讲就是给鬼置业的,用料很简单,芦苇秆加彩纸,用浆糊一糊,然后卖给死了人的人家付之一炬,算是给亡人送了去。我高考之前我妈就一颗红心两手打算,考不上大学就准备让我回来学这活儿。拿我妈的话来说,这有什么不好的,既不用挑呀担的,上门去给人家干活,吃了人家潮的(指饭菜),拿了人家干的(指钞票),好得不得了。当然,这是以前的事了,现在而言,做一个银行职员和做一个鬼差相比如何,这点认识我妈还是有的。

毛锋来我家了,我妈连忙拉着我的手要我和她一起下楼。我比较惊奇,毛锋是我的堂姐夫,是我大伯的女婿,堂姐的老公,是一个完全依赖于我父亲的血缘关系缔结而成的亲戚,而我妈对我爸身上的亲戚往往比较失礼,今天毛锋却受到礼遇,不禁令我稀奇。

我妈热情地给毛锋泡了茶,并且执意要留他吃晚饭。毛锋在我家厨房的木凳上落了座,我和他客套了几句再准备上楼,这时我妈叫住了我,她说,哥哥是来给你做媒的。

毛锋是来给我做媒的,有人来给我做媒,四五年之前这在我们家是常事,那时我妈的态度就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营商店的营业员,傲慢之极。现在不了,现在我妈把给我做媒,哪怕只是有这个意向的人都当恩人。

毛锋又把那男的条件复述了一遍,毛锋话音未落,我妈就急得跳了起来,发问道,不讲他是在税所上班的吗?毛锋耐心地更正道,在税所上班的是他哥哥,他本人也是个大学毕业生,暂时还不曾找到工作,他爸爸和我是同行,在同一户人家做手艺时谈起来的,小伙子我见过,跟着他爸爸一起做手艺时见的,长得四方大脸……他哥哥谈对象没有?我妈打断毛锋。

哦,他哥哥,毛锋说,他哥哥小孩好几岁了。

行了,我妈站起身,以斩钉截铁的手势截断了毛锋的叙述。我妈说,我女儿做一辈子老姑娘也不会谈给一个鬼差。

毛锋之至不欢而散,我妈再不提留他吃晚饭的事,只有我奶,因为耳朵不灵光,知道是要留她孙女婿吃晚饭的,后来发生了什么她没听到,所以见毛锋推着电瓶车准备走人,急得不行,颠着小脚冲出去喊,吃晚饭哩,这就好了哩。

吃过晚饭,洗漱过后,我上了楼,我妈又跟了上来。我斜着身子侧到床上,我妈坐在我房里的沙发上,她看上去不胜忧郁。我不想和她多作交谈,但是又不好赶她走,这时候我闻到一股很浓烈的臭味,我使劲嗅了几下,然后我蹙着眉头问我妈,什么臭?我妈说对面严家泡在河里的榆树刚刚捞上来。我认为这个解释合理,于是不再追究。

我妈看上去还是那么忧郁,与她在同我奶斗争时的脸孔判若两人。我妈看着我,哀怨地说,你的大事要什么时候才能办呵?我愧对我妈,同时也厌烦她的念念叨叨,于是我一掀盖被说我要睡了,明天还要上班呢。这时我感到我的左手臂处一阵清凉,探眼一看,一堆粘稠的猫粪盛开在粉红色的被头之上。“阿噢”一声,吃进胃的晚饭沿着来路奔涌而出,面筋烧肉还依稀可辨,那原是要烧给媒人毛锋吃的。

我的乡村


我曾自认为最浪漫的两个职业,一是牧羊,一是养蜂,都存在于乡村。阳光下的山峰,有二三十只羊儒雅地吃着草,它们不骄不躁也心无旁骛,低着头的动作安静从容。偶尔一两只怀孕的母羊卧在草丛里,咩咩地低吟两声便安静地晒太阳,世界宁静得只有山,人和羊。至于养蜂,更是浪漫到无法言说,养蜂人开着卡车追逐鲜花,他们像精灵一样守护着甜蜜,他们的世界里,只有春天。

王建有诗曰《雨过山村》:雨里鸡鸣一两家,竹溪村路板桥斜。妇姑相唤浴蚕去,闲看中庭栀子花。然而我的乡村在大西北的黄土高原上,春里沙尘席卷,夏里黄杏压枝,秋里无甚痕迹,只是从一片果红嫩到芳草萋萋,冬里大雪盖山,枯枝乘着北风号叫。春夏秋冬,皆是白描。很少下雨,难以成溪,故而没有板桥,气候干燥,无法养蚕,更没有栀子花。

19岁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乡人为何要守着那几只牛羊,那几亩难保收成的田地,那几口潮湿的窑洞。黄土高原的大地养育了乡人,却也把他们拴在了黄土地上,一年又一年喝着贫困的苦水。然而,当我听到人们因生态移民要搬离乡村,舍弃他们的牛羊,他们的田地,他们的窑洞时,我的心中竟有些不舍。

19岁时,我离开家上大学,时常想起我的乡村,刻着我童年烙印的乡村。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那潮湿的窑洞有个可供鸟雀出入的天窗,冬天时鸟儿可以在窑洞顶的撑木上栖息,这是我住过唯一一种可以在屋内看到飞鸟的建筑。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我曾挎着篮子在秋雨后的草垛边采蘑菇,雨后朦朦胧胧的打谷场上只有我,小篮子是爷爷用芨芨草编的。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门口那棵老榆树下,我曾歇过凉。那个藏在众山间的小乡村,给予过我甘甜的井水,陪我躺在木车上看过星星,还曾赠予我无数不知名的野花儿。我对于动物的一切感知,几乎都发生在乡村,几乎都发生在童年。我曾在玉米地里发现过两只双胞胎般巴掌大的小灰兔,它们倚着玉米杆而卧,我怀着好奇的心捏起它们,竟然没有挣扎的任我捧着,我将它们放在口袋里,小兔子可爱地伸出脑袋左右打探着。我曾在外婆家的大果园里看到过一只松鼠,它从一棵年老的杏树上疾驰而下,跳着跑进了藏在土坳后的洞,而我没有去追逐它。我曾躺在苜蓿地里,看到过长着触角的蚂蚱有和草一样的绿色,追逐它们发现它们再追逐,那是我幼年时最初的惊喜,关于苜蓿,关于蚂蚱。

我常想:我的乡村还回得去吗,如今不是我离开她,而是她离我而去。千言万语,如鲠在喉。

乡村


越来越喜欢乡村。

喜欢被绿叶掩映的那种静谧与安详,喜欢鸡鸣狗跳的欢乐,喜欢家家房顶缭绕的炊烟,喜欢看阳光下纳鞋底的妇女那红扑扑的笑脸,喜欢看闲暇时聚成一堆谈天说地的男人的神气

时时处处都散发着人间的气息。

寂寞却不乏神秘,单调却不乏幸福。

走在小村子里,就不自觉地想起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句话。

每个小村都是一幅画,房屋、炊烟、庄稼、田野、鸡鸭牲畜,相互衬托,浓墨重彩中的那份安定和祥和是我极其向往的。

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时时都有生活的乐趣,即使这种乐趣是那么不值得一提,那么简单。于今日喧嚣繁杂的都市生活的那种扑朔迷离相比,简直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宁静祥和是乡村的味道。

余继聪的炊烟的味道写出了乡村生活的恬淡和诱惑,美且动人。那些一辈子生活在小乡村的人也许感觉的不甚深刻,可一旦你离开乡村到城市里生活一段后,才会明白寂寞有时会比喧闹更具诱惑力。

很想念栖居乡野的日子,在鸟叫声中醒来,洗把脸,喝上一碗红薯粥,随母亲去田里,一路上碰上三三两两农耕的乡亲,微笑、问好,每个人的面容都是那么平静温暖,那些勾心斗角,那些嫉妒和恨在这里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茶余饭后,坐在村口的池塘边,听水流轻潺,看鱼儿嬉戏,不远处有五颜六色的田野,红花绿草,菜蔬野果,清香沁人心脾。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烦躁,只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上一阵子,立马就会平静。

野有蔓草,是诗经里的事。绿茵茵的野草遍布田间的沟坡上,阳光下可以看到草尖上的露珠晶莹剔透,不敢动,只是看上一眼就醉了。英俊的小伙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遇到美丽的姑娘,没有名宅豪车,没有玫瑰咖啡,只需美目传神,就开始说说笑笑坠入爱河。

原来爱情也可以如此简单,而简单却是如此地美好。

这些不是神话,曾经的乡村,田间小路,村口钻天的白杨树。多少年轻人走过,相遇然后牵手,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

多少年都是这样,四季轮回中,乡亲们走的走了,来的来了,随着光阴更替着,村口的墓园满了平了,平了又满。可再回去,街头上三三两两的人们那坦然的神态在告诉我,生活就是这样,生活必须这样。

小小的村落,在中国的地图上是没有固定位置的。它们寂寞地分布在离城市很远的角落,清冷却不寂寞。

日升而出,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单调却不乏安然。春有耕耘的忙碌,夏秋有收获的喜悦,冬有围炉的幸福。不图名利,就没有尔虐我诈。这种安静和寂然是如此地温暖人心,这样一想,乡亲的那些笑脸就更加自然生动了。

村落不大,掩映在绿树中。窄长的小路,两旁是参差不齐的房屋,高的是新盖的小楼,低的是那些年代久长的旧房子,青砖青瓦,遇到雨季,瓦脊上长了一层绿苔,像是铺了一层绿色的毯子,透着柔柔的美。置身其中,好像有种穿越历史的自豪感,和想要立即走进去的亲切感。

清冷却不乏烟火味的乡村,有着远离繁华的孤傲。突然想起张爱玲,她应该在这样的环境终去,而不是遥远的异乡,这样她的文字就更符合她的冷艳绝美却不乏人世的冷暖。

也想,能有这么一个时间,和知己一起到一个很远的乡村,住上一段时间。白天两人并肩走在田野里诉说心事,晚上坐在院落的月光下聊些无关痛痒的生活,不谈情,不说爱,情爱是奢侈的话题,只会陡增烦恼,不如打开心扉,把生活的负累放飞出去。

多好,多好!

可这都是想,许多愿望是你到死都不能实现的。

前几天,父亲在老家打来电话,说是村头的祠堂因年久失修倒塌了。乡亲们想对钱重新修葺一下,我说是好事啊,那就赶快修吧!父亲说按人口出钱,嫁出去的女子可以不出的,我说我要出,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心里永远的家,我可以多出点,一定要把祠堂修起来。

那个有着深红大门的院落,早已深深镶嵌在我的记忆深处。虽是一个简单的牌位,却记载了不知多少代人的悲欢离合,以及祖先们拼搏至今的神气和傲骨。

他在告诉着人们,一切没有完,一切都在继续着!

我想,我还要走下去,不管如何,我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孩子,我的身上流着黄土地的血液,我要把这份执着和坚定走下去,一直走到老,走到走不动的那一天。

而最终,我还要埋在我的故土上,我的那个小乡村!

乡村的土路


好怀念村里的土路啊!

很小的时候,村里是没有水泥路的,有的都是硬邦邦结实的土路。土路遍布各处,方便了人们的交通,默默地奉献着它们的身躯。

乡村里最多的就是草和树了,土路的两旁都伫立着高而挺拔的杨树。夏天的时候,走在土路上,抬头可以看见两旁的杨树枝叶互相交错在一起,树影几乎遮挡了整个路面,时不时吹来一阵清风,阳光透过枝叶之间的缝隙洒在路面上,斑驳树影,点点光圈,像是踩着无数个小太阳,空灵梦幻。冬天的时候,枯灰色的树叶早已不见,参差交错的树枝仿佛悬空在土路的上方,两边整整齐齐的杨树像一个个威武庄严的士兵,走在上面,像是被紧紧密密的保护起来,即便是北方最冷的冬日,也会感到温暖。

土路在乡村是最普通、最常见的,也是最任劳任怨的。勤劳忙碌的村民们每天都行走在它们身上,去田里,去割草,去放羊。有时会有一辆牛车或驴车慢悠悠的行驶在它们身上,去拉草,去载粮,去运肥。有时又会有一群羊或是几只狗奔跑在它们身上,去吃草,去饮水,去玩闹。土路不分日夜地工作着,安安静静的呆在那里,一动不动。不过,有时它也会受伤,变得面目全非。

一到下雨的时候,是土路最艰难的时候。在晴朗天气光滑结实的土路,一遇到雨水却变得又松又软。一场大雨过后,路面上积累了一滩滩黄色浑浊的水坑,夹杂着一条条、一道道车走过后的痕迹和一个个深深的脚印,嵌在松软的烂泥中,变得又滑又粘。那一条条、一个个脚印就像是土路的伤疤,使土路变得很难行走,也许这就是土路逐渐消失的原因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发达,村子里的主要道路都变成了水泥路。水泥路比土路更结实、更耐用,不仅看着平整美观,也更加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土路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生活。久而久之,连路两旁的杨树也不见了,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水泥路。可土路在我的记忆里却好像还是昨天。只可惜,土路早已不在了,再也不能像儿时一样在大雨过后,蹲在土路上的水坑旁和稀泥玩了,但土路所带来的快乐却是永恒的,在曾经悠长的岁月里,土路为村里做了不知道多少贡献。

其实土路一直都在,只不过是换了一个面貌罢了,它还是一如既往的做着它的工作。是它,为我们带来了方便,带来了发展,它一直都是沉默的,无私的奉献着,它为世世代代居住在此的村民们所做的,将永远留在脚下。

乡村的变迁


我年青的时候,怀着一腔求学的心,奋力拼搏,欲求闯进城市!

我是农民的儿子,浑身流淌着执着和坚毅的血液。同胞们的艰辛,现况的灰色暗淡,让我愤郁。多少次,几万遍,我内心深深呼唤:我要奋起!我要离去!我要离开这一一闭塞,保守,落后而贫穷的村庄!

每当年少的我在田间劳作,每当年少的我到山岭砍劈柴禾,不论艰难爬坡,还是颤抖下坡。当一身汗湿,浑身燥热,滴滴汗水流注,阵阵步伐艰难。我又痛楚着暗下决心,从内心深处呐喊:我要离开!我要逃离!

这是千千万万农民儿女的呐喊!这是多少农民儿女的心声啊! 谁不向往美好的生活?谁不想住进高楼大厦?谁不想行走的是平坦,宽敞,明亮的大道?谁不想过的富足,幸福?

可是,在六七十年代的农村,特别是我们家乡的偏僻乡村,晴天一地灰尘,雨季遍地泥泞。人们居住的房子既陈旧又狭小,村寨破败不堪。到处苍蝇飞,时时见老鼠,时闻乌鸦啼,麻雀满天飞。农民的耕作既原始又落后,不是肩挑手挖,就是牛犁马拉。人们起早贪黑,汗流夹背,也只能过着艰辛的生活。 农民的生活就这样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就是学大寨时,也无多大变化。

农民的生活还会改变吗?农民能期待什么?谁来拯救农民? 看天际深处,浮雲涌动,云层变幻! 一声春雷,地动山摇,风卷残雲,掀涛激浪。八十年代,风雲突变,神洲焕发,举国在变,社会在变,农村在变! 随着社会改革,各种思潮涌入农村。农民儿女有机会看到城市的富裕,繁华,有机会到城市发展,生存。

谁还想呆在乡村,谁不想跳出农门?!

也许是我强烈的愿望感动上苍,也许是我内心的呐喊获得幸运女神的怜悯。八十年代,我如愿地走出乡村,成为工厂的工人,手里终于捧上了〞金饭碗〞。作为农民的儿子,我终于住进了高楼大厦,看到了炼钢的状观,听到了机器的隆鸣。我终于看到火车奔驰,飞机凌空

我在宽敝明亮的街上漫步,我在多姿多彩的公园流涟。城市里的人穿作时髦,气宇轩然,满脸的自信和幸福

也许是农民们祖祖辈辈的宿求,也许是几十亿颗心的真诚期待,也许是农民儿女的呐喊震天动地,也许是政治家的智慧被神灵唤醒。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神洲大地掀起了巨大的改革风暴,沉睡的大地焕发了生机。转眼之间,许多乡村组织了建筑队,奔赴工厂,奔进城市。许多乡办工厂,乡办公司运应而生,农村的青年男女湧进城市去打工,去经商,去深造

农田有了质的变化,被包产,被承包,被租卖。使土地更具价值,更富诗意。农民的住房也按规划兴建,有了崭新的衣装,有了现代的气息和活力。一排排,一幢幢的农家高楼在村庄呈现。宽敞的通道,完美的设施,优雅的环境 过去的脏,乱,差已一去不返,现代城镇化的新农村遍地开花。 时代进步了,农村变富了,神洲焕发了!变,使爬虫飞舞!变,使平俗神灵!变,不停地变,进步地变,科学地变。

变的富强!变的完美!变成光辉世界!变成中华盛世!

二千年跨过,这时你是农民的儿女,你也不会再如我当年那样,忧心痛喊。既使你是城中骄子,你曾有对农村的陋见,现今农村的改变也不能不使你惊叹!赞美!

看:多少曾破败的乡村变成富丽的村镇!多少曾羞涩的脸上,现在呈现着欢乐和幸福!多少曾坎坷,茫然的农家儿女,现在成为企业家,致富领头人

蓝天白雲下,溪流碧草间,崭露出幢幢农民儿女的豪宅,大厦。乡间通途上,行驶着农民儿女的奔驰,宝马。

我深信,智慧而勤劳的中华农民,在现代中国,一定会创造出更美好,更和谐的生活!

处处将呈现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农村! 感谢这时代!感谢伟大的改革!

乡村异事


?乡村异事

我从小就喜欢各种诡异,用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那时候爷爷就经常说:“信则有不信则无”,然而我一直都选择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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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苗苗,今年15岁,我生在一个四周环山的小乡村,这个小村子叫阴家村,听著名字很吓人吧!因为这个村子被环环大山围绕,村子里又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年轻人都已经出去打工了,也就只有一些小的孩童算是年轻人了吧!所以村子里显得特别荒凉,因此叫阴家村,而我是个例外,因为我觉得这里有我喜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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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你就讲讲嘛,我想听你讲”

“你这丫头,怎么就喜欢听那些故事,等哪天真见到了把你吓坏了”

没错,和我说话的人是我的爷爷徐强,今年71岁了,可是身体却硬朗的很,我的爷爷有很多我喜欢的有趣故事。

“诶呀~爷爷,我不怕,你说吧说吧”

“好吧,那我就给你说说我17岁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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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呀,小强啊,这大年三十大半夜的,你去了于富家快些回来啊”说话的这是我的太奶奶,也就是我爷爷的妈妈。

“嗯,知道了娘,我很快就回来”

于富是徐强从小一起长大的光腚娃娃,这不大过年的徐强想找于富商量干点啥

“嗯~嗯~嗯嗯嗯~嗯~嗯…”

一边走路一边哼着小曲…走在阴家村,几家的灯光映的路上有少许的光亮,因为冬天很冷,大道上又看不见有人走动,有丝丝的冷风吹过只感觉后脖根子凉嗖嗖,徐强不禁也有些发怵,额头也出现了丝丝的汗珠,要看就到于富家了,在走到东边的十字路口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站了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人,徐强180的个子比他都高一头顶,估计应该有185左右,一身黑色雨衣拖至脚踝,带着雨衣帽子,看不清面容,长长的袖子挡住了手,就站在那一动不动,哪怕四周吹来阵阵的风,也不见那人的衣服动丝毫,这诡异的现像看了让人心里发怵,而徐强也不例外,只觉得后脖根子发凉心里发毛

“嗯?这大冬天的穿个雨衣,这人没病吧?自己这大冬天穿棉袄棉裤都觉得凉嗖嗖,更何况只穿个雨衣,喂!你是谁啊?这大冬天大过年的不回家穿个雨衣在这站着干啥?怪吓人的”

那人就好似听不见徐强的话一样站在那一动不动,就好似徐强说话的人不是“他”

徐强急了,这本就心里发毛这人还在不说话,徐强就更害怕了,穿着棉袄的后背起了丝丝的汗,感觉棉袄都贴在背上了,经风一吹更冷了,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徐强壮着胆子大声问

“喂!你怎么不说话”

那人依旧纹丝不动,把徐强的话当做耳旁风,这徐强又怕又气急了,就连额头都出了冷汗,这以前就听老人们说这大年三十什么鬼门开,小鬼也过年,会有很多不干净的东西出没,所以这半夜尽量不要出门,出门遇见别人少搭话,以免着带家里不干净的东西,想到这,徐强咽了咽口水,这特么是得罪谁了,不会就这么倒霉,这事被自己撞见了吧!徐强强壮镇定的继续问着。

“喂!你说话啊,在这站着干啥,这大冬天的穿个雨衣你不冷啊”

徐强喊了几嗓子那人还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徐强就觉得后脖子一阵阵的阴风后背冷汗呼呼的冒,感觉都快把棉袄打透了,四周传来的冷风令徐强打了个激灵,“这不会越怕啥就越来啥吧!他妈的”

徐强暗自嘀咕了一句,又抬头看着离自己不到十步远的那个穿着雨衣的男人,徐强也怕急了,这么干杵在这也不是回事,徐强下了很大的决心,大步的走上前伸手就朝那人去推。可是,这奇怪的事又发生,这手还没碰到那人,就见那人极速的后退出了十步远的距离,这让徐强手有点颤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向那人跑去,徐强也因为害怕加生气过了头,冲向站在十步远的那个穿着雨衣的人跑,边跑边说

“嘿!你还来劲了是吧,大半夜的在这吓唬人”

说完已经跑到那人跟前,这次徐强右手握拳朝着那个带着雨衣帽子的脑袋挥去,眼看着拳头就要打中,可是,那黑衣人身影一闪又快速的退出了十步远,徐强生气又害怕的朝那人撵去,那黑影见徐强又冲了过来,也迅速向前冲去。一下便把徐强甩在身后,这徐强见此也用力像那黑影冲,再说这徐强也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早就气血冲头追着那人跑,也不管害不害怕的说了,直至在村口的第二趟杆第二家赵铁牛家停下了,徐强也随后追了上来,也停在了那个黑衣人七八步远处,看着赵铁牛家的院子,赵铁牛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干活用的牛车,牛车上的左边还缺了一块板子,漏出一条空子,而牛车的东南方有一个用凉席子和木头滚子围城的牛棚,牛棚里面有两只干活的大黄牛

这徐强气喘吁吁的说“哼!怎么不跑了?”

话刚落那个黑影又一下拐进了赵铁牛家的院子里,徐强也随后跟了进去,绕过牛车,一下窜进了牛棚里,徐强当下一急,弯下腰透过牛车底下的空子看向那黑衣人,只见那个黑衣人串进牛棚里在牛的身侧突然消失,这让徐强一愣,徐强用手揉了揉眼睛,盯着那黑衣人消失的方向看了看又使劲眨眨眼,又捏了自己的腿一下,痛感袭来告诉了徐强这不是做梦,而后徐强就嘻嘻回想刚才那一幕就觉得后背冷汗直冒,他也是刚刚才注意到一点,那人根本就没有脚,一直是飘着的,想到这一点,后怕的徐强连滚带爬的向家跑,而后还摔了个跟头,也不管疼不疼身上有没有雪,爬起来继续跑,也不敢向后看,后背额头都流出冷汗,也不敢有多余的动作,直到跑回家,因此事后徐强还吓的生病了,还是找的以前的看这些病的人给看的,后来好了,也因此徐强好久都不敢半夜出门,害怕再遇见不干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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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太帅了爷爷,我也好想看见一次啊”

“哈哈!你这丫头,到时候真看见了,看你还像不像现在这样,但是别吓得哭鼻子!”

“诶呀!爷爷,我要是能看见就好了,再说了,我都这么大哭什么鼻子,而且“它们”要是知道我这么喜欢“它们”一定超级愿意和我做朋友”

“哈哈哈…你呀,好了快去睡觉吧,你想听的我也给你讲了”

伤心的乡村


小花和小明是初中同学,结婚后原本憧憬着美好的生活。未曾想到三年后她的梦想被彻底击碎,而且带着那颗创伤的心灵离开了曾经向往美好生活的乡村。

不知道是前世与婆婆结下了恩怨,还是今生与小姑子无缘,自从和小明过门后婆媳关系相处的就不是那么融洽,小明的妈妈总是说小花不会做家务,更不知道体贴人。拿出一副封建婆婆的姿态使小花感到非常委屈,小姑子也是与婆婆一般风,经常为一些小事情指桑骂槐的迁就小花。女儿诞生后婆婆更是觉得小花没有为她们家生个男孩延续香火而不理不睬,甚至在女儿满月之后就与她们分开了家。好在小明总是亲切地安慰她说,凭我们自己双手去努力的打拼会创造出美好的生活。

小明在外面打工,小花带着女儿还要管理自家的田地。经过两年的辛勤努力,夫妻两终于有了一点积蓄,小花和小明商量买一些砖瓦建造属于她们自己的小洋房。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场车祸使小花的美梦陷入了无限悲痛的伤心之中,小明在回家的途中被汽车撞倒在地,由于失血过多离开了人世。看到小明冰冷的身体,小花悲痛欲绝昏迷过去。人死不能复生,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把小明送去了天堂让他去静静的安息。

身心憔悴的小花在同学素琴的陪伴下度过了伤心的一个月,素琴在广州工作,临走时嘱咐小花倘若有什么困难就去广州找她。小花还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送走了素琴仍然要继续生活。本来乡村的琐事就比较繁多,自从丈夫去世之后,许多重担都压在了小花的肩上。田地的重活更是让小花力不从心。有一次村里有个男人同情小花,帮助她干了一些体力活。很快村里的妇女就传起了谣言,说什么丈夫刚去世没有多久,就在村里勾搭小白脸,伤心的泪水在搅痛小花创伤的心灵。有时候小花请村里的男人帮忙换管灯或者修自来水,婆婆和小姑子总是说三道四,讲她不守妇道。这种生活让小花感到伤心的同时人格也遭到无情的蹂躏,这一段情让她对这个乡村失去了所有的希望。为了让自己和女儿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小花毅然地作出放弃这个伤心的乡村,不想过着这种压抑的生活,去外面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小花经过仔细的斟酌,决定离开在这伤心的乡村去投奔素琴。第二早天上,收拾好随身的重要物品带着三岁的女儿登上了驶入广州的列车,从结婚到现在仿佛经过了一场噩梦。虽然初恋给自己带来了短暂的甜美,那婆媳之间的纠缠和长舌妇的危言耸听,使她在这乡村里遭到身心的摧残。她不想背负昨天的创伤在这伤心的乡村延续,望着窗外闪过的风景,小花的内心感到一些宽慰。再也不想留恋那伤心的乡村,列车飞速的向南方驶去。

乡村的记忆(一)


我的故乡地处河西走廊属青藏高原东北边缘,在河西走廊和祁连山脉东端。我所在的这个县,好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的藏族自治县,所以少数民族比较多,主要有藏、土、回汉等民族,当然汉族还是占多数。

我们那地方的气候特征主要是干燥多变,早晚温差比较大,季节冬夏分明,夏天常温二十四、五度和四季如春的春城昆明差不多,建议被酷暑晒怕的南方人可以来避避暑,冬天零下十几到二十几度的寒冷,你就可以体验到抱着火炉吃西瓜的酸爽感觉,冬天看雪景也不错,每年差不多过了中秋就会开始下雪了。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那个时候家乡给我的印象就是苍凉又有点贫瘠,不像现在我回去家乡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村村通公路,家家都有了私家车。记得以前刚出门在外工作有时聊天同事问起我们那里的特产是什么,有什么好吃的自己感觉没啥可以拿得出手的,可能就算是是牦牛肉干和土豆比较有名吧。现在因为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村上大力发展养殖种植业,所以土特产比较多了,有名的是:哈溪人参果,还有红提葡萄,再就是天祝白牦牛,全身毛色纯白,那可是我国稀有而珍贵的地方牦牛类群啊,可惜我也还都没见过,看下次啥时候回去也要好好瞧瞧去,免得给人家说起自己都没见过还拿出来吹,丢人。

其实小时候给我带来更多欢乐和深刻记忆的,却是每年年初阴历二月初二的赛马会。二月二,龙抬头,二月二赛马会是在我们那一带周边村镇,比较有名的带点自发又有政府帮扶的物资交流会,有点类似南方的赶集活动,其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主要有赛马,唱秦腔,社火舞龙舞狮社火中还有灯官老爷,还有衙役在身边护卫,各具回避、肃静等字样的牌文,由村里比较懂得来事的人缘好的人来充当,还要很能会喝酒的,因为到各村演社火都会给灯官老爷敬酒的。

而社火表演是赛马大会中的重头戏,我们那里的社火和青海社火是一脉相承的下来的,社火身子(表演者)的扮相、服饰、道具,崇尚原始古朴,强劲粗犷。服饰颜色喜欢大红大绿地搭配,表演者喜欢大唱大扭地产生夸张的效果。锅灰抹面,朱砂涂唇,厚施粉黛,大涂胭脂,翻穿皮袄,倒戴纱帽,这些都体现出发自远古的文化意趣和古拙而豁达的精神风貌。

社火中的演员在表演社火的时候,出社火的当天早上要在庙里请身子,其实所谓的身子就是神祗的音同,请完身子后,他们就是火神的代表,已经不是你我眼中的普通人了,舞龙的在早上要去庄浪河里饮龙,说是请龙神,社火中的这些仪式都是很庄重的社火。表演参与人员都是我们村里各生产队的人,每家每户出一个人丁,当然还要进行主要角色的选拔,喜欢表演的自然就是要角,剩下的就是群众演员了。然后还要制作灯笼等表演需要的道具,每年表演人员轮流更换参与,但是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参加表演的人必须都是男的,不能有女孩,如果家里没有男的只好出点钱,请别人家代替,说起来好像有点封建迷信的道道,谁知道呢,反正从我记事起这么多年都是这样流传下来的。

关于社火表演还有个流传已久的传说,听村上比较老老的老人叙述好像是这样,我也是小时候好奇听母亲说的:不知以前哪个朝代,皇帝昏庸无能奸臣当权,天下百姓民不聊生,皇后贤惠欲与忠于朝廷忠义之士一起铲除奸臣,却未料计划不周事情泄露,被逼无奈幸得身边有个忠义侍舍命搭救,逃出皇宫,奸臣带官兵一路追赶至我们这一带,路上遇到社火表演队伍,皇后无奈之下,灵机一动混入表演队伍。因此才侥幸躲过了官兵的追杀,后来太子即位奸臣被查满门抄斩,然后皇后回朝,天下太平。

以后我们这里的社火表演传统,就这样代代传下来了,以前朝代的轮替好多这样类似的桥段和情节,和现在流行的宫廷剧都差不多结局啊。

社火表演节目从年初正月十五开始排演要到二月初六才结束,活动期间要到各生产队邻近各村巡回表演。表演队伍浩浩荡荡一路巡演,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记得那几天的演出,村里的动物们猫啊狗啊都特别安静,感觉是世界末日来临躲在窝里不敢出来。

表演节目丰富多彩主要有:灯官老爷,舞狮舞龙,踩高跷,武松打虎,打人熊,西游记师徒四人随行等等。这里最主要的角色就是捣捣婆,他是这个社火表演的灵魂人物,为什麽这么说呢?因为当年传说中的皇后扮演的就是捣捣婆啊,这捣捣婆的表演者一般要口才好,表情够夸张能说会道能跳会唱,途中如果遇到一些阔绰之人,(即现在所谓的土豪)捣捣婆就手持捣捣棍(现在想起来有点像射雕英雄传里的打狗棒)上前去捣捣人家,围着他又唱又跳,说一些什么恭喜发财,什么好运来祝福的话,让他掏一点钱出来当捐献公益吧,那个时候感觉都很羡慕眼热扮演者,看着他收钱装在袋子里,虽然都是些散碎毛票,但那个时候的我觉得十元钱就是巨额了,有时忽然就想那个钱会不会他自己就拿去用了,现在回忆起这些感觉美好中又带点心酸啊!

绿化乡村


昨天天气晴朗炎热。下午,机器的轰鸣声一阵阵传来,让人内心莫名地生起忧虑和烦躁。大步走到门外,看到一台浅蓝色的挖机正在路边啄食水泥地面。那是斜对面人家正门前的一块向前倾斜的平坦水泥地与马路边交接的部分,马路是南北走向,沿着两边都是住着楼房的人家,北面就是小街了。挖机的臂由三节构成,第一节的挖爪换成了约半米长的,八宝酱瓶身般粗细的银白色钻针。钻针垂直地不断冲击地面,开始听到一阵哒哒声,继而发出咔咔声,钻针几乎全部没入泥层中,只见挖机身颤抖,前倾一下,随着钻针拔出,地面就破了相了,水泥块撕裂开了,棕色的鲜细土也翻出来了。第一节力臂随即向后勾成水平,左右摇摆,宛如一把扫帚把水泥块扫开,再接着冲钻。这是在干嘛?,我内心怦怦跳。路周围的人们也投去新奇的目光。

挖机很威武,由一片片的长方形钢片链接而成的履带,似齿轮一样滚动着,稳步前进。前方弯曲的力臂左右甩动着,连同锋利的钻针像个巨龙的尾巴,又似条大鱼的尾巴,击向水泥地,地面成了它欢快的海洋。坚硬的水泥能承受车水马龙的千斤分量,但在挖机的钻针下轰然瓦解,变成了碎块粉末了。挖机钻破了三十几厘米宽的长条地带,缓缓沿路向北移动,边钻边走。当钻到一家面食店铺前时,店老板微笑出迎,一边向驾驶员打着手势,一边注视着力臂的所及之处,还走近大声让驾驶员帮他家在靠近门前的几个地方打上数个孔,可能是便于重新搭建新门市吧。这是在做什么啊?疑问难解。

前几天对面的两个马路口的两颗高大白杨树被伐倒了,连同那颗盛开着白花,已经吐出嫩茸茸的青叶子的花树都在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人们栽树为的是取来做栋梁或家具,这也是自然的事;但眼前少了几处绿荫,就少了缓解疲劳的景色了。之后的一两天,挖机又在对面的巷口里的东西路上挖了一条三十厘米宽的壕沟,沟边上横躺着一条长长的小碗口般粗的灰色塑料管子看样子是要铺设地下管道。现在又听到挖机的呜呜的轰鸣声的,噪音是不似音乐般悦耳,机器更显得冷冰冰的,一如在城里看到满载建筑垃圾的大黄蜂呼啸而过的感觉。这些变化带来的思索萦绕心头。

眼前,烈日下,身着一件蓝绿T恤的驾驶员在辛勤地作业,稍远处的人们只是默默注视着挖机的动作,少有言语。

到五点多时,学生放学了,一些家长带着黑色的口罩,骑着电动车,带着孩子匆忙而过,仿佛怕残留于空气中不多的灰尘沾染了衣裳,迷了双眼,吸入口鼻。一个四十左右的男人骑着电动车不慢不急地迎面而来,向路边的熟人打个招呼:

哎,这是?

下面要铺设管道,从路边到外侧一米五宽的电线杆处都要挖开,上面还要种上花。街邻瘦瘦的,枯黄的,长方形的脸顿时绽放处笑容来,嘴边漾起对称的褶皱,笑哈哈地回应道。那笑容像是旱苗得雨般酣畅淋漓。

原来是要绿化乡村,在门口,路两旁种花圃。我沉吟着。绿化乡村是好事啊,不光美化了环境,还给人感觉城市和农村的距离更贴近了。想想城市里的花圃,公园,道路是多么美丽明净,农村要是沾点风格定会变得更富有魅力的。可农村是繁忙的,朴素的,恰如素颜,门前要是种上了花圃,农用工具的进出空间就不那么大了;农人少有养花看花的习性,不似年轻人喜欢花花草草的。绿化给乡村增添了绿景,给孩子们带来了公园般的玩耍场所,然而一些匆忙路人的默默的表情似乎只忙碌于生活,无暇顾及这一馈赠。

古有巴比伦空中花园,令人浮想联翩。如今在这天地始交,万物繁茂的季节,给乡村点上一处处生机,相信会熠熠生辉,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诗意自然袭来。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1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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