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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的守护,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异乡边陲的小城,能遇到故乡人无疑是一种缘分。

老乡是补鞋匠,当他对我说他来这个县城谋生已经快二十年了时,我听后是无比的吃惊!二十年,漂泊在异乡,这需要怎样的勇气和耐心。

老乡皮肤黝黑,个子高挑但略显瘦弱,就像他摊位后面兀立的那根电线杆似的,守候在异乡冰凉干燥的空气中。他嘴唇上浓密的八字胡,像天空中候鸟的两扇灵巧的翅膀,总伴着他的微笑绽放开来。每次我经过他的摊位,他总是很热情的招呼我去坐坐。

异乡的冬天特别的寒冷,风嗖嗖的在脸上划过,身子不停的在寒流中哆嗦着。老乡忙停下手中的活,用镊子拨开炭火,移到我的面前。炭火滋滋的激情燃烧着,冰冷的空气开始慢慢的炽热起来。全身暖和了,不在僵直。

老乡并不吸烟,但每次我来到他的摊位,他总是从衣袋里掏出一只廉价的香烟递给我。香烟在指缝中徐徐的燃烧,如此匆匆的耗尽,如同漂泊的日子,孤独寂寥的身子总伴着边陲冗长的寒夜。幸而能遇见老乡,每当拖着沉重疲惫的脚步回到出租屋里。老乡总是不约而至,他长满茧子的手总是提着一瓶廉价的高粱酒叩响我孤寂的大门。

酒斟在碗里,如同春雨后故乡那口满满的池塘,欲有溢出去的冲动。我们默默的喝着酒,冬天异乡高悬明净的月亮挂在高原之上,碗里的酒在月光中晃动着,颤栗着。酒喝干又斟满,我们的话也越来越多,无疑是谈论些故乡的事。

每当我提到故乡,老乡眼里总是充满着渴望,像是在探索故乡他不为所知的秘密似的。他专注的聆听着,像是思索,或是回忆!最后瓶子里的酒倒干了,而我们都醉了,醉在异乡思乡的情绪里。

时光匆匆而逝,头上的候鸟几次从我的头顶的蓝天上掠过。渐渐的,我喜欢上了这座边陲小城,空气清晰,夕阳如血,远离浮躁和喧哗。我和老乡不仅仅是老乡的关系了,我们已经是兄弟,是漂泊路上的知音,是孤独者相互的慰藉。

匆匆的三年如同溪水一般的远逝。当我约同老乡和我一起回家乡看看时,从不吸烟的他却笨拙的点燃一支香烟。他眼神充满着渴望。然而他却摇了摇头说,他不能回去,即使曾无数次的梦见过故乡,但这里还有他需要守护的人。

我不解,老乡便起身带我去了一座小山上。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见了一所孤寂的坟茔躺在苍茫的山坡上。此时的老乡,不加掩饰的流着泪哽咽着说,我不想离开她,我不能把她仍在异乡,因为这里太冷了!

在火车上我还在思索着老乡和他妻子的故事。在异乡一次地震中,妻子把他推了出去,他活了,而他妻子却掩埋在异乡的废墟之中。

是的,这就是朴实的感情,没有惊天动地,只有守护!我喝了一口离别时老乡赠我的一壶高粱酒,车窗外美丽的边陲小城渐渐远离,消失在高原的夕阳下。

三年了,我和她已经离别三年了,三年前我为了所谓的放纵不羁的自由不辞而别。如今当我推开家门时,看见她仍旧系着碎花围裙,守护着我们的小家!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紧紧的从后面抱住了她,我感到她的眼泪滴在了我的手上。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爱情其实就是守护,守护着你心爱的人直到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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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亲情


约翰和杰克是一对父子,他们生活在英国的一个小村子里,相依为命。

杰克是个傻小子,村里有人笑话约翰养了个傻儿子,但约翰却非常宠爱他的傻儿子。

其实,杰克也不是真的傻。一次,在美术课上,杰克画了一幅有关森林的画,老师对杰克的作品啧啧称赞,就连那些常常嘲笑他的同学都说:杰克,你画得真好!

然而,让杰克感到奇怪的是,每当他把出色的画作拿回来给约翰看时,约翰都会显得很生气。那一次,他想都没想就撕碎了杰克的画作:你干吗画画?你如果再画,我就折断你的画笔!从那之后,杰克再也不提画画的事了。

然而,杰克绘画的天赋是掩饰不住的!无论是正在飘动的云朵,还是飞过天边的大雁,他都会仔细观察。晚上等约翰睡着了,他就悄悄起来作画,然后把作品藏好。

半年后,约翰忽然病倒了,急需大笔的手术费。一天早上,杰克把约翰托付给邻居照顾后,就带着箱子离开了村落。大家都说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孩子。可一星期后,杰克再次回到了村里,并带回了一笔巨款,一张二十万英镑的支票!

约翰有了这笔救命钱,终于保住了性命。约翰病好后听说了这件事,大家也都议论纷纷,可杰克却什么也不肯说。

一天,村里来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拿着一摞文件对约翰说:杰克的远房叔叔刚得知他的消息,想收养他,您看看吧!他走了以后,约翰一边看着资料,一边流下了眼泪。在这一摞厚厚的材料中,详细地记载着杰克的身世。

原来,杰克出生在爱丁堡市,父母都是有名的画家。杰克从小就展露出异于常人的绘画天赋。可不幸的是,他的父母在一次绘画采风途中出了车祸,父亲去世,母亲也因重伤导致双手截肢。痛失爱人,又痛失双手后,杰克的母亲在万念俱灰下,带着杰克跳下了悬崖。

没想到,杰克竟奇迹般地被约翰救活了。遗憾的是,他的母亲没能活下来。对杰克的身世,约翰直到现在才知道。约翰问他:你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吗?

杰克点点头说: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说?

杰克说:因为他们都去世了,您就是我的父亲。

听了这话,约翰再也忍不住,他老泪纵横地抱住杰克说: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我今天才知道你是画家的儿子,而且你是个天才!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对杰克讲起了自己的经历。原来约翰住在伦敦,他有个和杰克差不多大的儿子。约翰一心想把儿子培养成绘画天才,所以常常逼着他超负荷地练习。不幸的是,约翰的儿子因为承受不了这种压力,轻生了。

约翰追悔莫及,他离开了伦敦,选择在海边生活。从他把杰克救上岸的那一刻起,他就把杰克当作是自己的儿子!因此,当他看到杰克有绘画天赋时,害怕有一天杰克也会因为压力而离开自己,所以他拼命地想遏制杰克的天赋,希望他能活得轻松和快乐

听了父亲的话,杰克流下了眼泪。约翰沉思了一会儿,对杰克说:好孩子,我救了你一命,你也救了我一命。你应该做你自己,而不是做我的儿子!

后来,约翰才知道,杰克为了救他,拿着自己的画作来到爱丁堡,找到了父母生前的好友画家英格先生。英格先生听了杰克的经历后非常感动,帮他卖画渡过了难关。可当英格先生要挽留才华横溢的杰克在伦敦发展时,杰克却说:也许我有一些天分,但亲情才是我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我要守护它!

跨越岁月的守护


日子过得恍惚,在白昼似乎也有断断续续的梦境。时光飞快的流逝,岁月总是行行匆匆,随着迷茫的脚步渐行渐远,伴随着若有若无的孤单心事,猛然间不由自主地裹足不前,才诚惶诚恐的发现,周围的一切早已不复当初。而家中的那抹温情却未被时光所侵蚀,像中世纪的骑士,坚定不移地守护着。

不论是什么样的一个时代,父母与孩子的代沟都是困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头疼的问题。十六岁的菲力普在《独立宣言》中就总结出了一个非常精辟的结论:欧洲人是看年龄的,只要满十四岁,老师便用您来称呼学生。恰恰相反,中国的家长忽略孩子的年龄,刻意的去强调辈分、尊卑,孩子永远只是孩子,永远不能得到尊重,永远只能选择服从,只能由大人来给他代言。

婚宴上,母亲总是忙不迭的为我夹菜,时不时用言语催促我快吃。望着面前高高叠起的负担,感受着周围人强烈的注视,我总是很尴尬。就好像一双习惯了黑夜的眼睛,突然被曝光在刺眼的阳光下,无所遁形。我是十八岁!不是八岁!我明白这是爱,可这爱太过沉重,让我接受得疲惫。每个人都告诉我,我应当懂得感恩,懂得向支撑我生命的人温柔相待,懂得体恤,懂得隐忍。我爱他们,所以我也这样做了,一切循规蹈矩。人情世故这些东西,好像在无声无息之间蚕食了我仅有的世界。借人情分,自该感恩。但这并不是我真实想要的,矛盾,总是矛盾。我能够独立,也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可代沟总是在无形中隔住了这些。

我和母亲是两代人,中间隔了个34年,我们之间有着太多太多的隔阂和矛盾,可也有别人想象不到的温情。

安德烈告诉她的母亲:妈,你要清楚地接受一个事实,就是,你有个极其平庸的儿子,你会失望吗?龙应台莞尔一笑:妈妈不在乎你是否有成就,而在乎你是否快乐,未来人生是否有意义及有个人时间;人自强努力不是要跟别人比名比利,而是为自己找寻心灵的安适,哪怕你的谋生是给大象洗澡,给河马刷牙这段交流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随即我也问了母亲这个问题。她温柔的望着我说:妈妈最多也只能再陪你几十年,你的人生,不是去活成别人的样子,而是要按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妈妈希望你能幸福。我愣愣的望着母亲,她眼中的温柔让我措手不及,我无法想象,这话出自我一直小瞧的母亲。原来不是母亲不懂我,而是我一直在阻碍自己去了解她。这些年来,我变得不那么宽容,多了一层看起来嚣张戾气与精明世故的壳,我做了太多无谓的挣扎,太多盲目的决定,太多冷漠的无视,我给自己的窘迫戴上了华丽的面具,以此示人。直到今天才明白在事实面前原来我无知得像个笑话。

她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女人,也不懂什么打扮,说话做事总是粗鲁的,但却牢牢的在我心里扎了根。年幼时的我疏远她,尤其是看见别的小伙伴的母亲个个年轻漂亮,一经比较,内心对她的不满和埋怨也便一发不可收拾。当时年幼,也不懂怎么隐藏自己的情绪,厌恶之感表现得极为明显,但这个朴实的女人从来不说什么,一次责备都没有,她一直默默地忍受着。十几年过去了,现在这个所谓成熟的我再回头看看当时的幼稚举动,心里不免自嘲,同时深深的后悔,内心一度压抑。越长大,越是不容易和别人真正意义上地相处,不是因为任性,仅仅是因为到了一个欲言又止的年纪。可我明白,这个女人不会怪我,她只会把所有的委屈吞进肚里,然后一如既往的爱我。我确实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根本无需和他人比较,因为我早已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母亲,独一无二的,她或许没有什么成就,却足以令我骄傲。

我从来不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不洒脱,不自信,敏感孤僻,对事耿耿于怀,所以活该不快乐。信念里,决择总是会被左右,摇晃的内心,徒劳的克服,固执的否认。我这样一个人,惰性太强,却还常常给自己定下莫名其妙的目标,三分热度,信念总是是浅浅掠过心头,而后云淡风轻。有些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被裹狭着向前,停不下来,甚至连喘气都觉得困难。这人潮汹涌的路,我在害怕,害怕失败,不愿意再投入太多,就像一个摔了跤的小孩,再也不敢步子太大地迈出去。可是现在不同了,曾经的我害怕,因为我觉得我无依无靠,可经过和母亲的交心,我跌跌撞撞的人生路上有了支撑,我可以就那样无所畏惧的向前跑,追逐着太阳的方向,我不再害怕受伤,因为温暖就在我的后方守护。

都说世界上最残忍侩子手便是时间,时间夺走了青春,夺走了健康,夺走了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可我不惧时间,时间可以夺走我的一切外在的东西,可她夺不走我的心,更夺不走母亲对我跨越岁月的守护。

多少爱值得守护一辈子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就掉到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同学,后来又偷偷相恋变成恋人。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也就是他们的爱情结束的时候。她的父母抵死不同意这门亲事。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油亮的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之路可谓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在他离开的那段岁月里,发生了太多的不堪,太多的沉重与忧伤。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心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莫名的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十五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那份痴痴傻傻的爱,终究没能在红尘里相遇。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来自心间的守护


今年的冬比往昔要冷上一些,薄薄的雪片孤零零的在天空中飘荡着,连续了好几天,终于在路面上堆出一层浅浅的积雪,这下可把这座城市的人们给乐坏了,繁华忙碌的都市好不容易挤进这么一点新颖,不多时便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狭小的空间里,陈旧的空调箱子正大口的喘着粗气,一团又一团暖气时断时续在此徘徊,空间里淡淡的温暖正化做一缕缕蔓延到每一个角落,一点点的吞噬着冰凉,在温暖与寒冷的交界处,一滴滴水渍慢慢成形,然后静静的滑落。

夜是冰凉的,雪更是冷漠,凛冽的寒风一点点吞噬着热闹,不远处,霓虹灯忙碌着,那绚丽的色彩相互缠绕,如骄傲的孔雀,守互着那群高贵的人群,城市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这群色彩划分开来。

靠近黑暗的一隅,昏黄的路灯还在勉力的支撑着,显得有些孤零零。车厢似的廉价出租房如一支支纪律严明的队伍,整齐而又安份的排布着。这座城市80%的人口就像是罐头里的拉丁鱼,尽可能在这有限的空间挣扎着。

床上的中年男子正安静的合着双眸,在他的旁边正依偎一位妇女,这让本就不宽敞的床铺显得更加拥挤,旁边不远处的婴儿床上正躺着一位大概两三岁的孩子,佝偻着身躯,可以看得出,此时睡得并不舒坦。

简单的卧室连接外面的阳台,在阳台的一端则被改成简易的厨房,小小的厕所与澡堂拼凑在一起,整个空间里,毫无亮点,只需粗略的扫上那么一眼,便能轻而易举的尽收眼里。

中年男子眼角抖了抖,然后倏地睁开,炯炯的黑眸如一道亮光投射出去,仅维持了半秒便暗淡下来,紧接着,一股淡淡的沧桑从他的身躯弥漫开来,平坦的额头上那深深浅浅的皱纹一点点的被开拓。他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然而那声音未到嘴角,便被他硬生生的压回体内,他缓缓地翻个身子,就这样静静注视身旁的人儿,眼眶莫名其妙的泛红。

像这样的失眠对他而言就像吃饭那么平常了,起初,还会有些暴躁不安,渐渐的,失眠压制的他豪无脾气,就像是这生活,一点点的蚕食他的骄傲,蚕食他的自尊,蚕食他的抱负,甚至蚕食他的生命。他想过反抗,也挣扎过,就像那种刚溺水的人儿一般,折腾了全身的力气,便认命了。一点点的看着自己被窒息,被吞噬。

倦意一点点的催促着,脑袋却始终不愿意安份,每一天或许是一个轮回,那睡眠便是葬下疲惫,切断那天与天的牵绊,然而他执念太深,所以始终得不到解脱。不过他不在乎,唯一值得担忧的,不过是时间追的太紧,他需要守护,需要担当。

身旁的人儿挪了挪,吓的他赶紧闭上眼睛,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一滴泪水正顺着他在乎的人的眼角滑落,他们夫妻多年,谁又不熟悉谁,彼此间的那点默契早因为时间磨合成本能,他那嘹亮的呼噜声,早已成了她多年来安然入梦的睡眠曲,多年来,也只有这呼噜声能给她带来踏实。

他优秀,踏实,体贴,责任心太重,喜欢将生活一点点的往自己身上扛,每一天背着压力上路,她不喜欢他这样,可是却找不到说他的理由,任何道理在生活面前总是显得微不足道,她能做到的不过是轻松,高兴,然后变成他心中他要的摸样。

疲惫的攻坚战,终究还是有尽头,迷迷糊糊地,一晚上好歹眯上那么几眼,冬季的天亮的晚,当闹钟还在浑浑噩噩沉睡时,他已将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一切仿佛都在静悄悄的进行,他蹑手蹑脚的将懒惰的闹铃关掉,推开房门,一脚从温暖跨进寒冷。

白皑皑的积雪若有若无的点缀着,经过昨晚一夜的闹腾终于初具规模,那墙角,那屋檐,那花坛旁更是显眼,路上的行人有些少,那寥寥的几个足迹安静的排布着,行走在路面上,即便是轻微的细风也如刀子一般像是在脸上雕刻,他紧了紧身上的军大衣,身上残留下来的最后一点疲惫也一扫而空。

一座城市的沉睡因为这群人渐渐苏醒,总会那么一群忙碌的人为新的一天拉开新的篇章。

守护,那年夏天的青春


有些记忆想沉淀,却又时时掀起,很欣喜,却又如此的心伤。回不到从前,也走不向未来。他生活在河的这岸,她在河的那岸。没有桥,他们只是偶尔地隔着河相互微笑,相互寒暄,然后又默默地离开。

那年,夏天,山里的玉米成熟了一片,柳树大绿了一片,院子里却多了一个他。

这个他,她从来没有见过,也不知道。他是邻居家的亲戚,和她哥哥一样大,大她三岁。他,175的个子,有点黑的皮肤,高高的鼻梁,瘦瘦的脸颊,笑起来甜甜的样子她只有他的肩膀高,长长的黑发总是披在脑后,风一吹,不由得零动起来,白白的皮肤,可爱的双眼皮,也总是甜甜地笑

第一次,他姑姑把他送到她家来一起玩。他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说句话,总是断断续续的,还低着头。她也害羞,总是找不到什么话题,只是在他和他的哥哥的谈笑间偶尔插上一句。他和他的哥哥打游戏的时候,她也只在边上默默地观战。渐渐地,这样的时间过了几天,他们相互熟悉了很多,开始说话,开始一起玩。

第一次,他们一起玩扑克牌,输了的人就要接受对方对自己的惩罚打手掌心。打牌的时候,他俩轮着输赢。她总是重重的摸上一张牌并大声地呼喊着:快来好牌啊,快来好牌啊。他在一旁默默地笑着,一句话也没有,只是时而看看她,并且淡淡一笑。他赢了的时候,总是轻轻地笑着打她一下,还帮她重新洗牌。她赢得时候真是个小姑娘,拍着手,重重的在他的手上打下

第一次,他看她做饭,是偷偷的。她在挨着大房子的小房子的厨房里做饭,他坐在她家的阳台上,双手合着,头放在手上,趴在栏杆上,呆呆的看着厨房。那么远,还有墙隔着,哪里看的清楚啊。只见油烟从门窗飘出来,只闻菜香扑鼻。一整子的时间过去了,她从厨房出来了,腰上还系着围裙,小脸颊热的红彤彤的,看着好可爱。此时,他在阳台上站起来,撑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说道:做好了?嗯嗯,你也留下来吃吧!她回答道。他下楼了,她进厨房端饭菜了,出来的时候刚好碰着,她抬起头,看了一眼他,乐乐的说:就在我家吃吧。他那里肯听呢,扭头就跑了:一会再过来耍。

第一次,他们晚上第一次出去玩,吃烤鱼。夏夜,可爱的青蛙们,奏响动听的自然之歌。晚饭后,他到她家了,起甲、破鱼、洗鱼,动作那么娴熟。她,在一旁,安静的看着,将弄好的小鱼放在盆里,把盐、味精、辣椒等作料放齐,用筷子不停的搅拌,直到味足,才小心的放进口袋。他,拿上火机和柴,叫上另外的伙伴一起出发了。漆黑的夜里,燃起了一团夹着笑声的热烈的火焰,烤鱼开始了。他给她烤着,左翻翻,右烤烤,一会,美味便在他们的笑语欢声中熟了。她接过他的烤鱼,大口大口的吃起来。一不小心,她被鱼刺卡住了,疼的她直扯他的衣服,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扶起她就往家走。到家后,直冲进厨房,拿出一瓶醋,叫她喝了几口。她吐出小舌头,用手扇着,一张苦脸:好酸,好酸。他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直到她的脸上又浮现笑容,他焦急紧锁的眉头才舒展开来。

第一次,他在桥头看她洗衣服。她那样仔细,总是把衣服翻来翻去的看,生怕洗不干净。他那样仔细,生怕错过一个环节,少看一眼。她洗好后,他像燕子一般跑到她的身边,帮她拿东西,一起开心回家。

第一次,他们一起爬山,她听他唱歌。他们边走边聊,聊了好多;他们边走边笑,笑了好多。她在右,他在左,来到一个山坡上,一起坐下,看着对面的山,对面的树,对面的夕阳。他说:你喜欢什么歌?我唱给你听,我可是高手哦!她不好意思的一笑,也没看他一眼,这是第一次,一个男孩要唱歌给她听,她的心突然跳的好快,有小鹿在乱撞,她故作淡定地说:随便你吧,会什么唱什么。他开始唱了,唱的是童话一样的歌,动听,动听聊天,唱歌,看风景,直到日落。

好多的第一次,好多的第一次,似乎半月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他要走了。他没有去向她告别,她没有送他,只是躲在屋里,看他为她留下的一张纸条,他拿走了她的一张单人照,希望她不要生气。因为有太多的不舍,只好转身默默离开。短暂而又漫长的相处,时间在他们的心上印上了彼此,很深又很浅。

后来,他们几乎没有什么见面,只是用电话羞涩地回忆曾经那段静好的岁月。而岁月不曾为他们带来什么,只是一段回忆。

她读高中了,单身,他没读书了,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他们基本上不联系了,各自似乎开始成了不相交的平行线。她高中毕业了,他却告诉她他要结婚了,还开了一家装饰公司,生意不错。那年她19,他22,她在他的空间看到他们的婚纱照,漂亮的衣服,幸福的笑容,她脸上却划过一丝忧伤失望,只是祝他幸福。

那年,新年。他来过他姑姑家一次,她读大学也回家了。他们相遇了。她见到了他,没什么变化,只是更瘦了些。他见到了她,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娇小可爱。他什么也没有带给她,只有一段关于他儿子的视频,她看着看着,时不时的说着好可爱。他是那样匆忙,十几分后就走了,这十几分钟时间是多年后的相遇,他没有多看她一眼,她也没有多看他一眼。她看着他开着车远去,还是那样不舍,那样失落,可是她知道现在的他很幸福,也替他高兴,嘴角露出了笑容

已故的岁月,剩下的只是年少的回忆。沉淀沉淀,却又不时想起,是青涩,是甘甜,是感伤,是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却可以默默地相望到永远,守护着那年夏天的青春。

谢谢他曾经的守护


今天,偶尔发现他的头像已经换成一个漂亮女生,我也开始明白时间是能改变一切的,说什么不会忘也只是时间未到而已,以前总以为时间并不会抹掉很多的痕迹。也许只是自己太天真而已,相信了太多不该存在的美丽的谎言。

想想也是啊,好多年呢。他是该找个女朋友呢,我又能说什么呢,当初是我自己的选择,我还能怪谁呢。不过看着心里还是会有点难受,当初说爱你的,现在心里装的却是别人。还记得这个生日是他陪我过的,当初他还在开玩笑,说他会一直等我。我也只是笑笑,因为我知道我们是回不去的。我也知道这样的自己是很自私的,不会和他在一起,还奢望他能一直在我背后默默地支持我。这么多年,他都活在我的阴影下,也是够辛苦了,现在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我不是应该好好地祝福他吗?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会很心酸。也许我不得不承认我曾经也是喜欢过他的。

这样也好,总算我也能放下呢。毕竟曾经是我太对不起他,是我没有勇气面对,是我动摇了的,是我自己太缺乏安全感,也是我曾经伤你伤的体无完肤。现在想想我就觉得特别对不起你,我确实做得很过火,我有时候就是神经质,想到什么就是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从不会考虑后果会怎么样。然后,做完又开始后悔,然而后悔只是让自己不断难过。

看着你的空间变成了情侣空间,才发现过去了好多年啊。你终于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算算6年的时间,也是足够你走出那段阴影呢。我曾经的荒唐,也让我付出了代价,好多年心中都会有一个梗,那就是曾经我对不起你,尽管你说并不介意,你并没有怪我,但我还是明白的,我曾经的过火是我自己太自私呢。、

也许,当初你是说的对的,你说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更爱我的,但我知道我们是真的不合适,不管是性格还是其他方面的。你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我实在受不来你的撒娇。我也不认同你那些不怎么成熟的思想,总感觉你就像是我的弟弟一样,动不就动吃醋,还生怕我和其他男生聊天,这把我逼得太紧,我呼吸不了,加上你不懂我最重要的一点,我很在意我身边的闺蜜,而你竟然让我把她扔下。可能在我心里,友谊和爱情是并重的吧。也许是我思想太奇怪了吧。

我也许已经习惯你在我身后的影子了,突然发现你的生活以后不会再围绕我了,说什么还是会有点心酸的。不过,我还是挺高兴的呢,你终于放下了,而我也该走了。

你的温柔,我的守护


曾经,从未想过你竟是我的后来;曾经,从未奢求能够忘记曾经的纠葛;曾经,从未想过会在青春的尾巴拾遗一段平淡的光阴,也从未幻想过那个携手走过青春的人居然是你

我是个敢爱敢恨的人,可能是受张爱玲的影响。她的故事,我一直都是耿耿于怀,五味陈杂说不出的惆怅,更确切的说是愁苦。喜欢她的洒脱,她的傲骨,她的与世无争,她的勇敢,她的决绝,她的风姿,只是我做不到她那般毅然决然的一往直前我还是会在潇洒地转身离开后恋恋不忘,还是会怀恋,会回首,会低沉,会思念,会独自在夜的孤独里失去傲骨的姿态,只是我的恋恋不忘是不打扰,你安好罢了。可能,故作高傲亦是一种自我保护,不想再轻易伤了自己。

清风徐来,仿佛在落叶轻纷里嗅到了模糊的清香,爱情的芬芳在秋的苦瑟里渐渐弥漫开来。只是,我还在痴恋最后一丝时光的慰籍,执拗于时光里放不下的温柔,纠结曾经刻骨铭心的光阴故事。缘分就是这般悄无声息,我很累,而你便出现在我世界的转角。安然是你此时最好的姿态,无恙是我们后来的结局。

转身,回眸,两颗心的距离就在一瞬间牵住彼此。只是这次少了几分心动,多了几分舒适。感觉对了,就是对了。何必执着于谁主动,何必故作矜持,谁主动就一定是谁多爱谁一些吗?欲擒故纵一定就会在后来的时光里珍惜你吗?

所以,在他第一次说出来要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犹豫。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开始,现如今两个月,小吵小闹倒是那么两三次,不过每一次还是能够相互理解。

简单,平淡,快乐,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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