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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少年时特别喜欢宋词,特别是蒋捷的这句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记得那时候才上初中,对于这句词也不是特别的理解,但莫名其妙地唯独喜欢这一句。

时光匆匆,记得去年还是冬天,一家人围坐在火炉旁聊着天,看着电视,有说有笑。转眼间樱桃花早已凋谢,红红的樱桃花在树上,像一串串玛瑙,闪耀着深红色的光泽。好像还没有注意到芭蕉的生长,再看的时候却已经遮蔽了根茎,停止了生长。原来时间是那么地快,快到还未反应过来,就已经物是人非了。

后来读的宋词多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宋词就是一个时光隧道。简短的文字,把一幅幅关于时光的画卷都展现在眼前。随着画卷的不断延伸,好像自己穿越了千年,从现在到过去。

古人最喜欢惜字如金,首先是因为纸张的问题,再者就是印刷的阻碍。所以古人关于文字的流传方式就是抄写,把那些优美的,意义深刻的文章都一字一句地抄写下来。因此也养成了他们惜字如金的习惯,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习惯,以至于现在读到的每一个字,都重如千斤。

有时候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但却知道对什么东西情有独钟。比如诗词,很多诗词读起来的时候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却控制不住自己去喜欢他。就像你爱一个人,你不知道这个人有什么好,也说不出他哪里好,但就是爱他,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

很多人对于喜欢的东西也都不一样,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且为了这个喜欢的东西而费尽心思地去了解他。也会为了他而翻越很多资料,查阅文集,仅仅只是为了爱好,喜欢而已。

当时光过去,我们不再年少,也失去了曾经的兴趣。不过值得骄傲的是,曾经为了喜欢的东西而努力过,无论现在还喜不喜欢,还有没有兴趣,至少当初努力过。这就像梦想,与其说像,还不如说本来就是。谁没有过梦想,谁没有为梦想而努力过,当然有,也肯定在这条路上吃过很多苦。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你的心里一定是暖暖的,嘴角一定在上扬。

结果并不是很重要,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这一生所走过的路那么多,所要去的目的地那么多。你能记得你在某个目的地的时间吗,当然很难,但要说在到达这个目的地的时候所经历了什么,大家肯定多少还记得一点。

流光即使把人抛弃了,过去的每一分都回不来了,可是这一路上也看过了风景,领略了人生的意义,那就没有什么可以遗憾了。

去年的樱桃已经是去年的了,今年一定要记得回来摘。来不及看芭蕉的生长,那么今年一定做个标记,等有时间了来看看他生长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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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童年


已经记不清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吃到老家的樱桃,但那些关于樱桃的事却永远无法从我脑海里抹去。

从记事起,老家就有长得不高但好几颗合在一起的樱桃树,听爷爷说那是他在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从别人哪里挖的一颗分支回来,目的就是让我们姐兄几个能有樱桃吃。当我们长大之后樱桃树也儿孙满堂。那一年爷爷看他们住的太挤,就将他们分了家,各自搬家到我家周围。

每当春天到来,屋前屋后的樱树便炸开了锅。经过一个冬季的蛰伏,花骨朵从遒劲的枝丫上冒出头。她们一簇、一群、站满满枝头。几天之后她们绽放开来,洁白的花瓣迎来无数的故人,忙碌的蜜蜂蝴蝶亲吻着她们的笑脸。我和我姐姐经常都跑到树下掰下一些枝条拽在手里奔跑,犹如得到全世界最美的玩具般享受。对于那么忙碌的蜜蜂和蝴蝶,我和姐姐都很反感,反感他们碰我们喜欢的东西。

春之天府也是一个比较多雨的地方,几场雨下来,樱树叶子是长了出来,但洁白的花瓣却七零八落的铺一地,我和我姐见到这满地的花瓣难免暗自神伤。但是在绿叶的里面藏着一些绿色的精灵像一个害羞的姑娘,藏头露面。看着这些小果我和我姐姐,忘记了花落的悲伤开始舔着小嘴,垂涎欲滴。天天围在爷爷身边问:爷爷,我们家的樱桃什么时候熟啊?爷爷说:黄瓜才起蒂蒂,还早着呢!

日子这样慢慢熬过一两个月,樱桃成熟在即,我和姐姐天天顶着暮春的太阳,在树低下望。当看见树上有颗微红的就跑去给爷爷报告,说樱桃熟了,此时候爷爷总是漫不经心的说还等几天。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满树樱桃都熟了,像一颗颗玛瑙挂在树上,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璀璨。爷爷手上卷着旱烟眼看着树上飞来吃樱桃的麻雀,低下头把卷好的烟放入烟杆的烟袋里,点着了吸了几口,叫到:成成,把竹筐带上今天去摘樱桃回来!爷爷犹如生产队长双手后背走在最前面,我和姐姐抬着竹筐一摇一甩的跟着,唾液漫淌于嘴中。爷爷在树上摘着扔到竹筐,我和姐姐就在树下猴急的吃着。经过一番劳累满载而归,爷爷挑着竹筐,我和姐姐则捧着肚子跟在后面跌跌撞撞回到家中。爷爷将收回来的樱桃分成很多份叫我们送给邻居们,看着我们满不情愿的表情,爷爷说:这樱桃又放不了多久,你们也吃不了这么多,让大家分享一些也是挺好的嘛!接下几天爷爷总是坐在大门口抽着烟,看着这眼前的雨合计着播种稻谷的事情,我和姐姐便趴在爷爷的腿上泯着樱桃。我一直都想不起我当时在想什么,但知道那么种感觉很温暖。

如今樱桃已经老去,好多主干都成了朽木,剩下的支干不也没有以前茂盛。而爷爷也没力气去打理它们。依旧的是爷爷还会坐在大门口望着远方抽着烟,不同的则是爷爷没了牙齿,耳朵也听不清,面部骨骼轮廓清晰可见,白发白须,我和姐姐再也不能趴在他腿上吃樱桃。

每年短暂的一聚,何以聊我一年的思念,爷爷!

荔枝红了


明天开始,又是一年一度的荔枝节,在此我把这篇2008年荔枝节有奖征文的获奖文章献给各位博友和所有喜欢吃荔枝的朋友,真诚地欢迎你们来我们深圳做客并品尝世界最有名的南山荔枝哦。

金子一样闪亮的阳光,捎来一串串沉甸甸的祝福:红了,荔枝;弯了,枝头;香了,荔园哦,南方的六月,荔枝成熟的季节!

荔枝令人喜爱,不仅是由于果肉味美可口,富于营养,百食不厌;而且由于果圆而红,色泽鲜艳,使人爱不释手,赞不绝口,享有海内如推百果王,鲜食荔枝总第一的美称。

荔枝乃百果之王,南山荔枝乃荔枝中王。它与一般的荔枝相比,果实更大,色泽更艳,肉更脆更爽,味更甘更滋,早已驰名中外,誉满全球,令人一想起就垂涎三尺。能亲自品尝南山荔枝,真是口福无限。

每到荔枝成熟的季节,只见满山遍野的荔枝树上挂满一串串火红的荔枝,荔枝沉得压弯了枝头。望着压弯枝头的荔枝,怎能叫人不喜笑颜开?又怎能让人不有南州六月荔枝丹,万颗累累簇更团之感。丰收的荔枝勾起人的遐思:串串荔枝象征着南山建设结出累累硕果,火红的颜色不正象征着南山建设事业的辉煌么?

如果你有兴趣,站在南山顶上极目远望,南山变化尽收眼底,过去一个无名的边陲小镇,通过短短二十多年,奇迹般地改变自己的模样。错纵有序的高速公路代替了泥泞的羊肠小道,低矮破旧的土屋变成栋栋高楼,座座厂房。

还有那宽阔的街道,一排排设计新颖,组合别致的居民别墅,使人仿佛置身于一座新兴的花园城市。看,来往车辆川流不息,各项经济指标成倍增长,文化教育事业蒸蒸日上。听,儿童乐园充满欢声笑语,宽敞明亮的教室书声琅琅。哦,好一派迷人景象。

是谁改变了这一切?是党的政策,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是南山区一届届领导班子的有效策划和科学指挥,是那些不辞辛苦、日夜操劳的垦荒牛,更是那千千万万的打工仔、打工妹,用他(她)们火热的青春,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南山的辉煌,迎来了南山一次次腾飞。

我为自己能生活和工作在南山这块土地感到称幸,对南山的未来充满信心。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干群一心,用我们的智慧和双手,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努力为南山建设增砖添瓦。在不久的将来,南山建设定会问鼎中国乃至世界,就象扶摇直上的鲲鹏,翻动它宛若垂天之云的羽翼,再一次腾飞。

一年一度的南山荔枝让我们大饱口福,欣欣向荣的南山建设却让我们大饱眼福。

是我把丈夫推给了她人


是我把丈夫推给了她人

我是一个中年离异女性,离婚后,每当我看到别人的三口之家,心里就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惆怅和酸楚。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完满和幸福,可是,我却失去了……我出身在一个干部家庭,是家里的小公主,成长过程中有父母和两个哥哥的宠爱和庇护,没受过任何委屈。15岁那年我参军,当了一名文艺兵。因我舞跳得好,长相气质也不错,提干后师里、兵部有数人追求我,我没有轻易允偌,而是听从父母意见,在家乡那儿的部队找了一位条件比我逊色、但有技术、人本份的他为夫.婚后我们虽然两地分居8年,但感情一直很好。后来,我先转业回到了父母所在城市,进入一家宾馆工作.他在部队又干了两年便也转业到我市,在我父亲的帮助下,如愿进入一个效益相当不错的大公司任职,我们一家三口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然而,万万没想到,我们的婚姻会出现危机,进而瓦解。

由于他能力强,工作出色,很快被提升为子公司总经理。当上总经理的他工作更加繁忙,应酬也多了,时常深更半夜还不回家。一些好心的同事朋友开始半开玩笑地提醒我,在宾馆工作的我也常见一些有了钱有了权的男人身边伴着年轻美貌的女人,报纸和广播里有关包二奶的消息也常有。真有些闹心.一开始我还能沉住气不受影响,信任自己的丈夫,但时间一长也有些担心了。开始时不时的会审问他几句,晚上只要过了零点他还没回,我必拨打他手机催他回家.有一次,我索性找到他常去的饭店,发现他正和一位打扮入时的女士对饮。回家后我强忍住气问他,他只说了句:你别胡思乱想.就睡了.我可是难以入眠啊.后又想,或许真是我神经过敏,不该怀疑自己的丈夫.

那年夏天,公司录用了一位女大学生作他的秘书,我这心里就又不踏实了.一天晚上,他通宵未归。我打电话辗转从公司看门的大伯那里了解到,都下半夜了秘书才把醉酒的他扶回公司休息……我一听头都快炸了,浑身就像点着了汽油一样,呼呼啦啦地燃烧。我立即打的到他公司,当众扇了那女大学毕业生一耳光。那女的捂住脸问:你为什么打我?我说:打你是轻的,你这勾引别人老公的“水货”!丈夫闻声从办公室出来,见状脸憋得通红,什么也没说转身“砰--”地一声把自己锁进了办公室。

那女的被我打后离开了公司,丈夫却住进了公司,再没回家。我知道,他酷爱面子,我一气之下到他单位这么一闹,伤了他的心。可我还一肚子委屈呢,我也是因为爱他珍惜这个家庭才会这样啊,他难道不明白吗?

这期间,朋友和父母劝我找他好好谈谈,可我怎么也不肯去,是他对不起我,要谈也应他找我!相持数月,他非但没来找我和解,反而拿出一纸协议要和我离婚,而且态度很坚决。这让我感到意外.

我们的姻缘就这样画上了句号.后来他的好友告诉我,离婚当天,他喝得酩酊大醉,泪流满面地对朋友们说:“你们知道吗?我这一生只爱过一个女人,她就是小蝶啊!我们曾经那么相爱,可她后来怎么就不相信我呢......”

他是空手离开这个家的,房子和儿子都留给了我.离婚后,虽然彼此感情上都受到了伤害,但他对我和儿子一直不错,从金钱到生活尽可能给予关照.

在我们离婚两年后,他和那个女大学毕业生走到一起,组成新的家庭,后来生了个女儿。

生活就这样继续。我和儿子过得也还算平静。但每当夜深人静时,或每当我看见别人三口之家欢聚一堂时,内心依然摆脱不了难言的苦痛。一个好好的三口之家如今变成了单亲家庭,为此我的心痛了很久.冷静下来后也曾想,或许造成这结局就得怪我?早有人说是我太多心,太小题大做,不晓得宽容,不会处理,愣是把丈夫推进了别的女人的怀里.

或许是或许不是,我感到有些迷茫.在我的婚姻亮红灯之前,纯粹是我多心吗?我为维护与丈夫的爱为保住家庭多点心不对吗?他和那个女的后来不也还是结婚了吗!换谁能不多心?如果说我错了,我究竟错在哪?

石榴红了


傍晚的秋色,总是和落霞的红晕相连。断桥畔的夕阳,从保叔塔的那一边过来。塔尖尖尖的印在西湖的水面上,微澜的涟漪,揉皱了一池清水的宁静。秋总是静静的样子,虽然,临近了晚秋时分,晚霞的时间,有些寒意袭来了,但是,在风的嬉戏下,落日余晖的感觉,还是迷人的很。

站上断桥最高处,被轻涩的秋风,最问着心绪的安宁。人在风景里只是一种默读,那是随到随看的一幅画,就在那里等待着。风是不是那一支画笔,在勾勒着油墨的色泽,浓淡之间的意味,就在眼睛里的感觉。如果,没有耳边的风,吹过的妩媚,拨动你发丝的飞跃,一份神清的目睹,你不会醒着,你会醉在夕阳里的一幕。

晚霞,在身边,披着红装的盛衣,比比皆是。微波起的水面,映着霞光,红鳞闪闪而激动,像是一种牵绊对眸的诉说。一种气息,是西湖的水,泛滥着情感的漪澜。水轻轻的游来,拍击着白堤岸的石条,噗噗的倾诉,水岸的依恋,人在石板上的震撼,可否再回到,古时的年景,如果可以,没有一个人,不愿意穿越到许仙与白娘子的故事里去的。这里相逢,这里叙述一段旷世奇缘。

愿意,坐在长椅上,静静的晚秋里,依着老柳的轻抚,听任落叶的飞淋。这是一种格外的景色,心情里的甜蜜,决定着景色里的欣赏,眸里的红晕足够了,一份心情的浅醉。这是一对银发相映的夫妇,就在这样的晚景里,手牵着手的坐在长椅里。

那一年的光景,倒回过去四十多年。我们眼里的红晕,是石榴花开的春夏之交,我喜欢在你家的石榴树荫下,乘着阴凉的时候,偷偷的看着你,从家门里进进出出的样子,你的风风火火的个性,就在你走路的步子里。长辫子,在你的背后甩动着,激越的心情,你是一个急性子的姑娘,可你,更是一个石榴花红了般美艳的女子。

总有几个不三不四的男人,忍不住的在议论着你,说着你的身材,丰满的胸,翘起的臀。当人们口里津津乐道的说着,你是一个很容易生养的女人时,我自会憨憨的笑着,默不作声。这是一个思春的地方,我在你的眼睛里,是个默不作声的男人,从来不敢和你有太多的玩笑,当你骂着那些男人野小子的时候,我只是低着头,不敢看一眼,石榴花开的红晕。

我总是那么的幸运,总是被你点到,被你欺负的日子,就像花香一样的芬芳。我守着花香的日子,用沉默的双眼,述说着一份独特的依恋,我不敢留住你的眼睛,不看你的眼睛,我在你的家门口,只是痴痴的看着石榴红的美色,直到流进了梦里。你不愿和野小子厮混,你就愿意在我的跟前,用一种折磨人的神情,看着我这个闷葫芦一样的男人。我在你的视线里,慢慢学会了感情,从心里活跃的激动,不愿割舍的此生。

我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人,每当秋天来临,你家的石榴红了,那沉甸甸的果子,挂满了那一棵老石榴树,野小子们不仅是惦记你的花俏,更是惦记着你家的石榴果子了,我再也不敢上前了,我只是躲远了一些,可是,你把石榴摘下来,总会丢一颗给我,嬉戏的笑着,不让别的野小子得到。我在别人的玩笑里,懂得了珍惜的滋味。我总是藏起来,这些石榴,就在我的床头,静静的安放着,我从不轻易的打开,我只希望,这石榴的清香,能陪伴我入眠,进入梦境。

有一天,我听说,你要嫁人了,说亲的是,村东头的富贵家的二儿子,也是一个野小子,他家是村里比较有钱的,日子好过的很。所以,那小子是个有些流里流气的人,总是对你不怀好意的样子,围着你转。你对他的不冷不热,我不是没看见,我是个穷已寒酸的人。所以,我不再出现在石榴树的范围里了,我也就失落了一颗心的滋味了。我只是远远地看见,你掰开了石榴,让大家品尝,红艳艳的石榴籽,粒粒晶莹剔透,那么的红,那么的水灵灵。

那是一个雨下的晚上,我被窗口的敲击声,惊动了好奇,我趴着窗口的瞭望,原来,是你,静静的站在雨里,一个被雨水清洗了的身影,哀怨会愁结了你的长辫子。你进了我的房门里,一双泪眼里的明净,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不知所措的样子,你却是静静的拉起我的手,我要跟你走,我要跟着你。我们在没有过多时间准备的夜晚,匆匆的离开了家,离开了这颗老石榴树。

这一走,我们在风雨里的行程,一起走过四十多年了。回想起,当年的我们,在西湖边的一个旧房子里,结婚的那一晚,你静静的问,我们结婚后,你害怕我欺负你吗?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低着头。你催着我,要我回答,我忘了把石榴带出来了,我还没吃过,你家的石榴红呢,一定很甜。我说,你笑了。

你就像石榴一样的很甜,很红,一辈子有多远,有多长,我的石榴红,再也没有欺负过我,一直是我的所有。晚霞很美,晚霞很红,你就像石榴红了一样,静静的躺在我的怀里,风屏住了呼吸,此刻,你这样静静的安眠了。带着红晕的石榴,我的一生。

让我在墓前种一棵红石榴,让我再活几年,我要带着石榴红了,去找你。

又绿了,那老柳


多久了,不曾见过如此醉人的绿!

暮春之风吵扰得很,燕雀也不那么安分,残雪褪尽,留下无数光秃的枝桠,在一阵夜雨后,涌出千点万点的翠碧。

入夏了,柳蔓也都垂了下来。天渐渐转暖,也就是说,动迁之日已经迫近了。市委下达了文件,说是响应中央的老城区改造计划,对此地进行规划整改,然而无论语言多么冠冕,结果只有一个:我即将与这块居住了二十年的地方永远地诀别。

那天傍晚,找好了新的住处,我难得有心情随意走走,也许是有一种无形的牵挂,不知不觉间,我竟踱步到了旧的居所。

当时吹了一天的风和斜倚在霞边的太阳一样疲惫。我走在那块空地上,准确地说,那不应该算作空地,因为黑沃的土壤长满了油嫩的菜叶。那块菜地被即将拆除的四座旧砖楼所包围,它的一侧有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坑洼遍布的人行路,我就在那条路上。

楼区里的人已经不多了,整块土地有些空旷萧索,然而,它却在同时具有了钢铁森林里难觅的寂静,很容易安抚人躁动不安喧嚷吵扰的心绪。但这里并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当时我这样想,口里一边告诉自己该回去了,身子也在同时转向街道的方向。忽然一阵风吹过,扫起来几片叶子扑在我的脸上。我顺势而望,霎时间,我的眼眶被一派翠绿所塞满。

片片长叶和枝枝柳条在空中轻轻摇荡。那老柳树又绿了呵。我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很久很久不曾留意过那老柳了,日复一日机械的忙碌中,我也许遗落了什么。望着那二十多米宽的树冠,我的目光不自觉地滑落到那密不透风的树阴上。记忆中,上次看见的树阴还细碎凌乱地散落着斑驳的光斑,而如今,那里只剩下阴影了。

我很好奇它究竟长到多高,便抬头眺去,看见最高的枝蔓已经探过楼顶。就在仰望的一瞬间,一种熟悉的感觉漫过大脑,我大概曾经这样眺望过它吧。我从不知道它的年龄,在我的印象里,自从住到这里它就伫立在那了。那时候树旁围了一圈木篱,篱中的瓦房独住有一个哑了的老妇。也许树是她种下的。那时它就很高大,只是枝杈还遮不住阳光,可仍有许多孩子在树下乘凉。后来随着个子的长高,柳树反而更加高大,叶间也无故添了许多叽叽喳喳的啼叫。可是,树下的笑声却少了,再也看不见爬窗子的小手,再也看不见跳入别人家里却说是探险吸血鬼古堡而留下的足印;再以后,树下的说话声也少了,人家换了一茬又一茬,仅存的两张面孔却再也没有从前那么多那么温热的言语;最后,树下索性再也见不到人了。

时间之沙在眼睑张合的瞬间从面前悄然流去,每个人都忙碌起来,甚至没有人会抽出闲暇去看一眼被岁月遗忘的柳树。而它仍然伫立在那,年复一年地枯,年复一年地绿,直到树冠蔓延到石板路的对面,直到粗糙的树干再不能被一个成年人环抱得住。

此刻我的心有些乱,感觉就是那随风摇曳的柳条在心中平静许久的湖面搅动起一波又一波涟漪。我试图侧开头不去看它,然而无论我怎样努力,那叶片间参差错落的绿却仍牢牢地牵扯着我的目光。

隐约间一种直觉闪过我的大脑它快要被伐了。就像周边高耸穿云的杨柏一样,最后它所扎根的土壤会被种下一排排葱高的灌木。

书中常说安土重迁,而我发现自己无法割舍的竟是这样一棵老树!

忽然,一种想将它带走的冲动席卷了我,可我知道,不同于随风四散的蒲公英,它已经扎根在那块土地上了,扎根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扎根在一代孩童的记忆之中。

别样的感情潮水一般在胸膛里涨落,我想要逃离,却移不开视线。望着那二十年不变的绿,我一步步退后,面前的影子却在斜阳下一点点拉长,一直延伸到树干的那边。

幽幽风吟,繁叶窸窣,我的影子离我越来越远,也许,它的根也在那里吧!视线中的树阴仿佛在一瞬间撒下无数光点,零散地落在地面。

盛夏流光


对于南方人来说,夏天这个词只是比冬天暖和一点。即使油柏路上可以煎鸡蛋了,也会觉得习以为常。对于北方人来说,夏天就只有那么几天。在北方,尤其是东北这片沃土,一年只有两个季节,一个是冬季,另一个是大约在冬季。

我,一个出生于东北,在广东长大的汉子,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冰火两重天。由于刚刚大学毕业,没出去找工作,就一直呆在广州的家里,或许是呆的太久了,我妈从开始的稀罕我到嫌弃,再到赶我走。尤其是最近,她经常跟“大米”(一只傲娇的金毛)一起数落我。老实说,其实并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外面太热。就在前几天,隔壁的阿婆打扫卫生时把鱼缸放到了阳台,后来……现在的她正趴在窗户边晒鱼干。

当阳光又一次的照在我的脸上时,我就明白。我必须得起床了,每天叫醒我的不是闹钟,不是那只该死的金毛,

而是我妈的嫌弃。

“泽明!还不起床么!都几点了!就算没工作也得该起床了吧!你说你还不如大米……”即使隔着一堵墙,我妈的声音也跟医院的B超样,瞬间刺透了我的脑袋。

“恩……知道了……”我故意把尾音拖的很长。现在我很质疑这栋楼的安全性,也许这又是一个豆腐渣工程。

“你说你,说话都这么懒散,这么多年学真是白上了。早知道还不如高中就不上了,跟我学做生意。看看隔壁李阿姨家的孩子现在一个月都挣十几万。”说着我妈拎着一个包跑到了我的房间。

“这是什么?”我揉了揉有点水肿的眼睛。

“这是给你收拾的行李,反正在这你也啥都不干,不如回东北包块地种大豆吧,机票给你买好了,你自己收拾收拾吧。”说完把手里的包丢给了我,带着大米下楼吃早饭了。

“哎,养个儿子还不如养个狗。”过了很久,我都还能听见楼道里久久不能散去的叹息声。

是的,有时候我也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虽然户口本上写的是母子关系,但真实性可能还有待考证。

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收拾好了行李,然后又跟朋友们聚了下。毕竟此去不知何时能回,心里多多少少还是很难过的。晚上一进家门,我妈就拉着我的手,一副不舍的样子。

“其实,妈妈也不想你回东北,妈妈也想你啊。”说话的感觉都要哭出来了。

“妈,你放心。我要不把东北种满大豆我绝不回来。”我张开双手打算给妈妈一个拥抱,结果她一把把我推开。

“大米还没洗澡呢。”然后抱着那只该死的金毛去了浴室。

就这样,我怀着种大豆的豪情壮志踏上了回东北的路途。

转眼间我就从广州这个南方城市跑到了同江市,一个地理位置东北的不能再东北的城市。而我真正要到的地方是同江市的一个小镇,外婆家就在那个小镇上,小镇靠着黑龙江。

“叮咚”一声之后。厚厚的铁门缓缓的打开了,一个老妇人走了出来。

“外婆好。”说着我就扑了上去。

“泽明回来了,你妈妈呢?”

“只有我自己,她还在广州做生意的。”我拉着行李走进了屋里。回到外婆家时已经是晚上了,我洗了澡便睡去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外面的嘈杂声就把我给吵醒了。我打开房门把脑袋探了出去,发现外婆穿的整整齐齐的拎着一个行李箱。

“我前几天报了一个夕阳红旅游团,半个月就回来了。冰箱里有吃的,你照顾好我的猫儿。”说完,外婆拎着行李就颠儿了。

如果可以加特效,此刻我的脸上应该布满了黑线。就这样,又剩我一个人了。介于势单力薄,种大豆的这项壮举我不得不把它搁置一旁。

破碎的枝叶被风随意的丢弃在了街头,张开手掌摊在额头上,遮住了透明的光。然后光影错落有致的印在了身后。天,被风吹的干干净净,也吹净了这个世界。东北的天,总是这样干净,干净的找不到一点瑕疵。就像我,偌大的房间干净的就只有我跟一只猫。

夜幕时分,走在没有星星的夜空下,周围灯火阑珊,我还庆幸在这繁华的都市里还有一方安静的地方。小区里的灯更大的作用是摆设,不过,当夜晚来临时,它还会骄傲的亮着,若不是远处的路灯,恐怕我们都如同瞎子一般。还好,小区的保安比较尽职,下水道的铁盖没有丢失,不然定会多几个亡魂。

在这个最冷的夏天里我独自呆在乡下老家,在红色瓦片的屋檐下,沏好一杯热茶,在庭院里静静的听雨敲打着硬化路面,深浅不一的凹痕奏响着雨的狂欢曲。卡卡,那只满腹肥油的懒猫,每逢这时就会趴在我的腿上,死一般的睡着。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一阵急促的门铃惊醒了我,于是一个站立,“喵呜”一声,卡卡就像一坨肉铺在了地上。

又是一件快递,无聊的时候总归是要给自己一点乐趣,网购就是这样的。

“先生您好,您的快递。”是熟悉的声音,送快递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他叫陈翰威,和我一样是个愤青,由于一起参加了小区的篮球协会,所以我们很熟。虽然他比我大两岁,但我更习惯叫他小威。

“哦,小威,谢谢咯。”说完右手一拉,一道重重的铁门又将我与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

拆开层层的包裹,打开看是一罐牛肉,嗯,还带着新鲜牛粪的气息。上次买的时间是两天前,之所以又买,全是因为被卡卡那只肥猫偷吃了,我很不解那只猫是如何拖着笨拙的身体爬到柜子上偷吃我的牛肉。就在昨天,当我看到家里有老鼠的时候我释然了,这就是卡卡的帮凶。

“叮咚”门铃又一次的响了。透过猫眼看到的人是小威。

“呃,是不是快递送错了?”我很不解的打开门问他。

小威一脸诚恳的样子,“不是的,今晚一起出去吃个饭吧。我很久没出去逛逛了想找个人陪,但我身边的朋友不多,你可以陪我吗?”

由于月初来到这里之后基本上就没怎么出去玩过,于是我很乐意的点了点头。

乡下老家坐落在江边的小镇,每当盛夏来临,江边的木芙蓉就会炫丽绽放,整座小镇在花海中若隐若现。傍晚,在喂饱了卡卡那只肥猫后,我就和小威出了门。

小镇的夜市位于江边的一条青色的方砖路上,嘈杂的叫卖声和涌动的人流将我们不主的推着往前走,在夜市尽头的一家咖啡店前,小威停留了片刻,向里张望,若有所思,似乎在看什么人。

“怎么了?”我问他。

“没,没事。”说完就拉着我走了。虽说还是盛夏时分,但江上的风阵阵袭来,也多少有些凉意。我们在江边小道上走了很久,然后就消失在了一家烧烤店门

前。

小威本是个不太爱说话的人,酒过三巡后,内敛的他变得滔滔不绝,他跟我讲了很多,大多是送快递上的趣事,后来说着说着他就哭了起来,一下子我就慌了,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说错了什么,正要安慰他时,他却摆了摆手,擦了下眼角的泪水,说了句“没事。”然后我们又是一顿胡吃海塞。

虽然没喝多少酒,但天生酒量不行的我在回去的路上吐了又吐,至于那天自己怎么回的家全然忘记,唯一记得的事就是路过夜市那家咖啡店时小威的眼睛是红红的。

之后的几天里,我们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喝酒聊天,有时也会一起打球,日子过的很糜烂。不过,每次经过那家首饰店前,小威都会停留下,向店里望去。那种眼神很胆怯,又有一丝怜爱。虽然我很好奇,但他没说我也就没问他。一个星期后,我进了医院,医生说是酒精中毒。需要多休息。小威每天都会看来我,给我买水果,买早餐。有段时间,小威没有再来看我。我给他打电话,也没有人接,我骂他是个没良心的,连朋友都不顾。虽然嘴上这么说的但也理解,毕竟做快递工作的总归很忙。后来我出了院回到家里休息。但由于我的脑袋一直是昏沉沉的,所以大部分时间里都在家里睡觉。卡卡那只懒猫每天除了叫我给它喂食外,就躺在我的床边,偶尔我会伸一个懒腰,卡卡就像火箭一样飞到了墙上,然后给我一个轻蔑的眼神,接着扭动着肥满的身体去约见它的女朋友,那一刻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脂肪是个多么伟大的东西。

日子没过多久,自己的身体就恢复的差不多了,闲来无事,我就又开始了自己的网购之旅。不过,那几天送货的快递员却不是小威。我问他以前的快递员干嘛去了,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某天的夜晚,在吃过晚饭后,我就带着卡卡出去溜达。很快,卡卡就抛下我跟一群猫私奔了。无奈,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散步散心了,本想着去夜市买点吃的,可由于下午的一场大雨把这里的路面浇的湿漉漉的,今天小贩们也就没有出摊。在夜市搜寻无果后,我带着一丝失望准备回家。

突然间,我想起了什么。然后神经兮兮得跑向了夜市尽头的那家咖啡店。

刚一推门进去,一个很好听的声音就飘了过来。

“先生您好,几位?”说话得是一位20出头的女子。长得很漂亮,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鼻子很挺,妆容很淡却很诱人,她就是这里老板。

“先生?”我看的出神,她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

“啊,对不起,我要一杯海盐,一份慕斯。”我尴尬的揉了揉眼睛。店里装饰的很有小资情调,昏暗的灯光,亚麻的桌布。看的出来老板是一个很懂生活的人。可能路面湿滑的缘故,整间咖啡店里就只有我一个客人。所以东西很快就上了。

“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啊。”她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

“恩,我从小在广州长大的。”

“哦,那你为什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有可能她是对我有兴趣,也可能是无聊的一种消遣。

“我是回来看亲戚的。”

就这样我们有的没的聊了一个多小时,就在我打算走的时候,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醉熏熏的走了进来。老板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便搀扶着他上了二楼。等她再下楼的时候脸上多了一个红色的掌印。我很识趣的结了帐便走了。

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没有看到卡卡那只肥猫,只能坐在木椅上等待它回来。毕竟外婆出门前嘱咐过我要好好照顾它。

忽然,背后两位老人的对话吸引了我。

“你知道以前给我们送快递的那个小伙子吧,出事了!”

“哦,我说这几天没见到他,怎么了?”另一个老太太饶有兴趣的问她。

“听说在咖啡店跟人打架把人给打死了。”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脑袋里不知道该想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怔怔的坐在木椅上,看着远处的撒欢归来的卡卡,心里有一丝的不安

第二天,我在监狱里见到了小威,小威瘦了,脸上青色的胡渣更增添了些许的沧桑。我默默的看着他,正要开口问,他却摇了摇头。他说他不后悔,然后什么都没说,最后只留下一个微笑,是那个最阳光最甜的笑。

后来,我又去了那家咖啡店。老板看我来了,很热情的走过来招呼我,她脖子上系了一个香槟色的丝巾。很美,可隐约中还是能够看到青紫色的印记。

“你,知道小威的事吗?”我试探性的问她。

她怔了一下,然后柔和的目光变得孤寂。她并没有急着给我讲那天事情的经过,而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从2008年夏开始的故事。

“大家好,我叫徐雯。是新转来的同学,请多多关照。”说完话,这个扎着两条长长大辫子的女孩就坐在了男孩儿的旁边。

“你叫什么名字?”这个叫徐雯的女孩睁着大眼睛问他

男孩瞅她了一眼,便又埋头睡了。

对于中学那个花样的年纪,每个新转来的女生都会在整个班级甚至是年级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更何况是徐雯这般漂亮的女生。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男生都会对新同学感兴趣,徐雯的同桌就是这样的男生。班里的同学都知道这个男生是出了名的混混。打架,差生,考试不及格似乎都是他的标签。

女孩转来时正逢初二下学期,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年意味着什么。六月,蝉的聒噪引燃了整个夏季,教室里的风扇有气无力的转着。全班同学都在苦学,当然除了他—徐雯的同桌,就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不普通的黄昏,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可能男孩也没想到他的人生会因她而改变。某日放学,徐雯像往常一样回家,她没有注意到身后尾随了一个中年男子。巷子尽头,女孩声嘶力竭的吼,却没有人愿意帮忙,徐雯的眼神变得迷茫和绝望,像所有狗血的偶像剧一样,男孩出现了,救走了女孩。

后来,两个人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女孩儿貌美如花,男孩儿高大英俊。一切都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阳光铺洒在江面上泛起了白色的波纹,金色的沙滩上,男孩和女孩在江边手牵着手许下了诺言。

男孩站在江边,右手挽着女孩,然后对着蓝天喊道:“雯雯,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你愿意与我白头偕老吗!”

“我愿意。”说完,女孩眼中的泪涌了出来。风不停的吹着,吹散了脸上的泪珠,那是透着幸福的泪。

每天放学时,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个男孩骑着脚踏车载着一个女孩穿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巷,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年华。谢谢命运,在最美的时间,最美的地点,让我遇见了最好的你。

像每个情

侣一样,他们也有情侣衫,情侣帽,甚至情侣鱼。那是两条热带的观赏鱼,黑色的一条是男孩,红色的一条是女孩。买鱼的那天,两个人还因为颜色吵了起来,最后是男孩做出了让步,让那条又黑又丑的鱼代表自己。

女孩的学习成绩一直是年级前几,男孩是出了名的差生。为了所谓的配得上,男孩变得刻苦,变得爱学习,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一个可以守护她一生的天使。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偶像剧都有完美的结局,后来女孩的家人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再一次的转学。女孩儿答应男孩儿很快就会回来的,一定要等她。可是这一等就是6年。6年的时间里,男孩每天都会跑向小镇的街头,望着远方,就像望着自己的爱人。可是,当女孩儿再次出现在男孩儿面前时,女孩儿的身边却多了别人。那个人对女孩并不好,每次喝完酒后,男人就会毒打女孩。终于有一天,男孩鼓起了勇气,打算带女孩走,却被男人发现了。

说到这里,老板哽咽了。泪水划过她的脸颊,沾染脂粉的泪像一滴血烙印在了地板上,甚至烫出了印痕。我看着窗台前鱼缸里那条热带观赏鱼,一直孤单的游弋着。

老板平复了心情后,接着给我讲。

那天男孩没有成功把女孩带走,因为女孩不愿意。虽然日子过的不如意,但总归是平静的,她不想逃,不想过着流浪的日子。男人以寻衅滋事为由将男孩送进了派出所。

后来,男孩没有再找女孩,只是每次路过门前都会屋里张望。其实,女孩都知道,只不过她不敢看他,她怕双目对视时会无所适从。

晚上,我回到家里,打开门卡卡就扭动着身体走了过来,我给了它一片牛肉后,就坐在了窗前看着漆黑的夜幕。记得今天离开咖啡店时,看到门前挂着一个风铃,风铃上刻着四个字:我爱徐雯。盛夏的风吹动着风铃,敲出了凄凉的音符。

日子没过多久,外婆就回来了,妈妈出于想我又把我接回了广州,一切看似重回起点。可我却没有再见过小威。

时光荏苒,一年后,我又一次被妈妈发配到乡下老家种大豆,这里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小镇原本的几条土路变成了柏油路,曾经的夜市也迁走了,海边的小路现在已经被一对对青年情侣霸占了,小区的广场也成了广场舞大妈们的天下了,那家咖啡店也已经拆掉了。只有卡卡,还是老样子,或许是胖到了极限。送快递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小镇上的人始终觉得小威才是最好的快递员。一年,什么都会改变。六年呢?也许我们都没错,只是时间刚好不对。不过,我们都不曾后悔,因为青春总是要一路高歌的。

浮影·流光


虚幻两无凭,仙尘千念凝。

镜花花不似,水月月未明。

浮影终相散,流光后寂行。

晚来天欲暮,且对镜分明。

题记

夜晚,我直视镜中的自己,窗边零星的光线聚拢过来,映衬出周围的黑,显得惨淡凄然。

夏夜雨丝淅淅沥沥,升腾的白气朦胧了街边的霓虹,晕染在窗子周围,跳动的彩色光环,与四散飞溅的雨水,一起活跃在这个夏季。

细数来,这已是我经历的第十四个夏季。长夏无情,站在午后暴热的日光下,总会产生时空纷乱的感觉,仿佛漫长的夏天从未结束。可是,当秋风卷起枝头摇晃的红叶,当一场秋雨一场寒真实的充斥感官,代替酷暑,才发现一切的想象都是徒劳。十四个春秋一一过尽,不堪细数,绵绵无边的细雨,下了还息。

整理家中的旧物时,翻出了一张张旧照片。岁月在黑白与兼彩之间遗刻棕黄的痕迹,无声的诠释一段流光的逝去,那一个个鲜活的场景,夹杂着只属于那个时代的爱恨别离。所谓欢欣,所谓忧虑,都被这流光冲击的支离破碎,毫无生机。褪去时代的浮光掠影,定格在一刹那间。

刹那即是永恒。刹那与永恒,本没有本质的区分,在强大的流光面前,又有什么能永流不息?留存于生活中的,是虚幻的浮影,是构成生命的姿仪,也是岁月遗留的气息,是雨夜的霓虹,留有短暂的惊异。

我独行于世界。世界微尘里。流光易逝,浮影难随,镜中人未寐。

叹一句,浮影,流光,终不过镜花水月。

绿牡丹


相传,武则天有一次想游览上苑,便专门宣诏上苑,“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当时正值寒冬,面对武则天甚为霸道的宣诏,“百花仙子”领命赶紧准备。第二天,武则天游览花园时,看到园内众花竞开,却独有一片花圃中不见花开。细问后得知是牡丹违命,武则天一怒之下便命人点火焚烧花木。上苑有一个负责打理牡丹花园的小工名叫秦鹏,他不忍心见自己精心打理的牡丹全部被毁,于是偷偷带走一株回家偷偷种养。

秦鹏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名叫秋蝉,俩人是青梅竹马从小就认识,长大后自然就成了一对。夫妻二人可以说是相敬如宾,非常恩爱。秦鹏的工作是负责打理上苑的牡丹,秋蝉平时也是种花养花卖花,他们家的小院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朵,他们对花都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俩人也是心地善良的老实人。

自从武则天下令焚毁牡丹,秦鹏和秋蝉对家中仅存的一株牡丹十分珍爱,每天都轮流精心照顾,这株牡丹长势非常好,高近两米,又粗又壮,枝繁叶茂。到了暮春时节,花朵盛开,硕大无比,清香四溢,冠居群芳,颇有一副“花王”的气派。

这是一株绿色的牡丹,它种在院子的正中间,周围种满了各种其它花种,可是它们在这株绿牡丹的面前仿佛都没了颜色。

又是一个暮春来临,绿色牡丹早早开放了,一朵朵花美丽无比,楚楚动人。夜晚来临,秦鹏和秋蝉已经入睡了,一个身穿绿衣的美貌女子从那朵开的最大的绿色牡丹花中飘出,那是是绿牡丹花仙子,她在园中翩翩起舞,美丽的舞姿让花园里的花都为之倾倒,一朵朵花好像都被赋予了生命,它们随着牡丹绿衣花仙子的舞步有规律的摇动着,清脆悦耳的笑声回荡在整个院子里,天亮了,绿衣花仙子又化作一阵青烟回到了盛开的绿牡丹里,院子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日复一日,秦鹏和秋蝉的日子虽然平淡却很开心。可是人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天,秦鹏早早去做工了,秋蝉在家闲来无事突然想去后山采蘑菇,因为以前邻居从后山采来很多蘑菇送过她一些,她做了菜非常好吃,之后对那个味道就念念不忘。

说去就去,秋蝉从院子里找了一个竹筐背在身后就出发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后山。后山的风景很美,秋蝉边欣赏美景边蘑菇的踪迹。运气很好,秋蝉发现了好多蘑菇,她蹲在地上开心的摘着,一朵,一朵,又一朵…..很快就采满了大半筐,正准备回家的时候,秋蝉突然听见一阵清晰的哭声,好像是个孩子在哭,秋蝉放眼向四周望去,不远处深深的草丛中露出个人头,秋蝉赶紧跑过去,果然是个孩子,一个小女孩,8、9岁的样子。

“小姑娘,你怎么了,哭什么?”秋蝉蹲下身子温柔的问那个女孩儿。

“呜呜呜,我被蛇咬了!”女孩儿指着自己的脚踝。

“毒蛇吗?”

“呜呜,我不知道,疼死了”

看伤口有些发紫发黑了,秋蝉心想着一定是毒蛇,女孩儿会没命的,她立即俯下身子用嘴去吸女孩儿的伤口,她用力的吸着,一口又一口的黑血被吸出,秋蝉累的满头大汗,最后吐出的一口血已经是红色的了,应该没事了,秋蝉坐在地上擦了擦头上的汗。

女孩儿没事了,她谢过秋蝉开心的回家去了,秋蝉休息了片刻也回去拿了自己的竹筐回家了,可是一路上秋蝉感觉身体有些发沉,她想自己可能是太累了,没有在意。

晚上,夫妻两个早早上床休息了,今天秋蝉话很少,秦鹏以为她采蘑菇累了也没多问,可是第二天早上,平时会早早起床准备早饭的秋蝉却迟迟没有起床,秦鹏连着叫了秋蝉好几次她都没反应,这时候秦鹏才觉得不对劲,他赶紧请了大夫来看秋蝉,大夫说秋蝉是中毒了,只能先用药,什么时候会醒他也不能确定,也许永远也不会醒来,可能会一直沉睡到死。秦鹏听完瘫坐在地上,怎么会这样?秦鹏觉得天都塌了,青梅竹马二十年了,突然秋蝉成了这样,秦鹏简直不能接受,他整天以泪洗面,竟然几天就哭瞎了双眼。

原本幸福的小家就这样完了,这天晚上,绿牡丹中的花仙子又来了,她看见可怜的秦鹏已经哭不动了,他坐在地上口中还不停的叫着秋蝉的名字。突然秦鹏不知要起来做什么,他跌跌撞撞的想要出门,可是一个没踩稳他眼看就要摔倒了,牡丹仙子迅速上前扶了他一把。

秦鹏立刻抓住了她的手:“秋蝉,你醒了?秋蝉,是你吧!”

牡丹仙子变作秋蝉的声音,轻轻应了一句;“嗯,你没事吧?”

秦鹏听见熟悉的声音,他立刻抱住牡丹仙子,高兴的又哭了起来。

牡丹仙子轻轻推开秦鹏:“让我看看你的眼睛!”

经过仔细查看,牡丹仙子知道该如何治好秦鹏的眼睛,她一挥手,一个精致的瓶子出现在手中,牡丹仙子把它交给秦鹏:“这个,每天服用一颗,七天后你的眼睛就会恢复”。

牡丹仙子把秦鹏扶到院子里的椅子上坐下,她说要进屋去做饭。转身牡丹仙子就来的床边,看着躺在床上的秋蝉,她皱起了眉头,她知道秋蝉中毒太深,不会再醒过来了。

接下来的几天,牡丹仙子精心的照顾着他们夫妻,就像当初他们照顾自己容身的绿牡丹一样。原本不懂世间情爱的牡丹仙子被秦鹏对秋蝉的爱深深打动了,她想就这样变作秋蝉的样子和秦鹏过一世,可是每当秦鹏叫秋蝉名字的时候,牡丹仙子都觉得心里在刺痛,她劝自己不能这么做,这不仅是欺骗了秦鹏,更是欺骗自己,她要成全他们夫妻,她决心要治好秋蝉。

夜里,趁着秦鹏睡觉的时间,牡丹仙子飞遍千山万水寻找救治秋蝉的方法,终于,她找到了医治的方法,可是这要牺牲她自己,那就是用她修炼百年的内丹,只要让秋蝉服下,她就会醒过来。牡丹不知如何是好。

七天很快就过去了,秦鹏双目复明了,他发现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秋蝉还是躺在床上没有醒过来,他整个人又陷入了悲伤之中。牡丹仙子看着痛哭的秦鹏,她终于下定了决心,于是她吐出内丹给了秋蝉,她自己却化作一缕青烟回到了那株绿牡丹里。

秋蝉醒了,秦鹏告诉她是绿牡丹救了他们夫妻,他们一起走到绿牡丹面前下跪感恩。过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秦鹏秋蝉逐渐老去,他们把绿牡丹传给子孙,告诫他们这株绿牡丹是他们的恩人,需要要好好照顾,世世代代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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