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我还没有走出大门,你就在大门口等着我;为什么,你买一件连衣裙,却拉上了我这个不懂女儿装的外行当参谋;你问我美吗?只见你胸前淡黄色的飘带在眼前飞舞,我笑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对我不再说我,我怎样而说我们,我们怎样。当我们面临一次短暂的分别,我逗你说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出事了你惊呼了一声,嘴唇抽搐了一下,同时制止地捏住了我的胳膊;尔后,你的嘴角深深地窝进去,蕴怒地瞪了我一眼,你仿佛望着天边发愣,想起了什么。
立时,你的眼圈一红,眼眶盈满了泪水。呵,你大变了!你不再那么骄傲、任性,而是那样地温顺而恬静。你把我看成了你自己,你仿佛说,我属于你,你心里仿佛只装着一个金字塔,这座金字塔就是我。
自从降生人世之后,生命给予我的求生力量是那么顽强,而这种顽强的表现心理,就是意识到我的存在。仿佛来自天边的神力,仿佛是一种生气灌注的魅惑力,我怀着童稚般的好奇心注视着你。
你,大自然的杰作,美中之美的化身,一个生活的多情者。你象一束看不见的电子流,又象一束耀眼明亮的激光,穿透了我古堡似的躯壳,融化了我整个心灵。从此,我的心里有了你。我朦胧地觉得我不是我,我是你,影响我的,操纵我的,还是你。
是的,你以我的方式出现,我以你的形式再现自己。我们互为形式,互为美。
我被你化了,同样,你也被我化了。恋爱的双方,当走到我化了你,你化了我的境界,爱情才升华到一种忘我的富有牺牲精神的境界,从而高尚纯真。
爱,当走到了我化了你而你非我化或者相反的时候,悲剧就出现了。
爱情的悲剧,家庭的悲剧,就在于这两者的脱结。
当一个异性走向你的心里,当家庭关系亮起了第一次红灯,问问自己:是不是我化了你或我化了你,你也化了我。
(选自1991年4月第一版,百花文艺出版社,郭枫主编散文集《芳草地》。原载1986年5月10日《江西青报》)
【杨清健文学作品系列】(7)
我化了你 你化了我
?杨 清 健? (散文)
什么时候,我还没有走出大门,你就在大门口等着我;为什么,你买一件连衣裙,却拉上了我这个不懂女儿装的外行当参谋;你问我美吗?只见你胸前淡黄色的飘带在眼前飞舞,我笑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对我不再说我,我怎样而说我们,我们怎样。当我们面临一次短暂的分别,我逗你说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出事了你惊呼了一声,嘴唇抽搐了一下,同时制止地捏住了我的胳膊;尔后,你的嘴角深深地窝进去,蕴怒地瞪了我一眼,你仿佛望着天边发愣,想起了什么,立时,你的眼圈一红,眼眶盈满了泪水。呵,你大变了!你不再那么骄傲、任性,而是那样地温顺而恬静。你把我看成了你自己,你仿佛说,我属于你,你心里仿佛只装着一个金字塔,这座金字塔就是我。
自从降生人世之后,生命给予我的求生力量是那么顽强,而这种顽强的表现心理,就是意识到我的存在。仿佛来自天边的神力,仿佛是一种生气灌注的魅惑力,我怀着童稚般的好奇心注视着你。
你,大自然的杰作,美中之美的化身,一个生活的多情者。你象一束看不见的电子流,又象一束耀眼明亮的激光,穿透了我古堡似的躯壳,融化了我整个心灵。从此,我的心里有了你。我朦胧地觉得我不是我,我是你,影响我的,操纵我的,还是你。
是的,你以我的方式出现,我以你的形式再现自己。我们互为形式,互为美。
我被你化了,同样,你也被我化了。恋爱的双方,当走到我化了你,你化了我的境界,爱情才升华到一种忘我的富有牺牲精神的境界,从而高尚纯真。
爱,当走到了我化了你而你非我化或者相反的时候,悲剧就出现了。
爱情的悲剧,家庭的悲剧,就在于这两者的脱结。
当一个异性走向你的心里,当家庭关系亮起了第一次红灯,问问自己:是不是我化了你或我化了你,你也化了我。
我只是想和你奔驰在宽阔的马路上。身边是呼啸而过的风或是人来人往都无所谓。我的目的不是目的地,是和你在一起向着目的地进发的过程中满溢的幸福。
父亲。我极少数这样正式地称呼过你。也许最近一次也只能追溯到小学以我的父亲或我的亲人这样稚嫩的题目为名的作文中。不,或许那时候我更倾向于称呼你为爸爸。
说实话,小时候我是恨过你。你没能给我的童年一个完整幸福的家。甚至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这种生活模式是否就是他们口中所谓的家人应具有的。但不管如何,漫长的时光已经湮没了过去的岁月留下的伤疤。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我庆幸你还在我身边。
你从不曾打理我的学习。也许这不是一个父亲对女儿应具有的态度。尽管我从你手中获得了最大限度的自由,我却从来不知这样是好是坏。我宁愿把它理解为你对我的信任,所以这方面我一直在努力,不曾放弃。我相信你是看着的。
我喜欢和你斗嘴,喜欢在每一个惬意的夜晚赖在你的床上看电视。虽然你常抱怨我打搅你的睡眠,我却无法把它理解为严厉的批评。那种语气更像是熟睡的人在梦中念叨。如果我是你,我相信那一定是个美梦。
上了高中,过上了每星期回家一次的住校生活。每个星期五下午,坐上你的车反复走过那条小道成为了对我来说不可或缺的惬意之事。你总是焦急地按喇叭,踩油门,生怕耽误了我上学。每次这时候,我总是对你说开慢点没关系。不仅是为了让你安心,更是为了我小小的自私。我喜欢体会那种斜靠在副驾驶座上,安然地随着车子移动的悠然之感。那种所有的景物都在移动,或快或慢,自己却可以安心地呆着,不用担心其它,甚至可以闭上眼感受自己缓步移动,把生命交给你的感觉是美丽的。是的,很美丽。不仅是在上学的路途中,甚至是在夜晚开车奔驰在空旷的大马路上。那时候,我真希望永远这么行驶下去,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纯粹是一种感觉在操纵自己。那是一种简单的、触手可及的幸福之感。
当然,更重要的,是身旁有个你。
父亲,父亲。不管世物如何变迁,只要能在最无助的时候,从心底想起还有一个你,就够了。过去已去,未来还未来。我希望能一直这么幸福地和你走下去,融化在由你创造的幸福中。这样的生活,就很美好了。
无情的冰人死后化水,而谁又知道有情的冰人死后化尘。
——楔子
高耸入云的冰山上,冰封的城镇,发丝如雪的百姓。抬头,天空之中还有数万颗发着微亮光芒的明珠。
这就是冰玄城的主要特征,它曾是处于九重天之上的一座死城。昔年,九阙天,沐阳宫,司音司上神弦音还未被罚到上邪思过时曾于掌管冰玄城的山神对弈棋局,无意听其提到这座城,城中由于地脉不流动,灵气颇浊无人到往此处修仙而成死城。
于是弦音帝君将自身修为注入桌上一把玄琴之中,在灵力的催动下玄琴独自飞上冰玄城,以自身为引,立下结界,霎时一股浑浊之气悬浮于冰玄城上空久久不能离散。
帝君一挥袖袍,玄琴颤动,音符化作无数厉剑,刺向浊气,一声巨响,冰玄城靠南的天河涟漪不断。
如今到是用浊气打通了地脉,帝君又苦于此地生物,便施法用玄冰造人,并警告不能出冰玄城一步,否则在十天之后并将灰飞烟灭。
时间飞逝,一去有五百余年,玄琴一直默默的守候着冰玄城都未出过半点差错,可偏偏这天一白衣长袍的男子背着包袱想偷偷逃出冰玄城,他手中有历来城主的权杖,腰间挂了块扇形的玉,玉上隐约有刻字,隔的太远而看不真切。
他双手合十,头点指尖。瞬间额上的红莲显现。玄琴惊愕,他的周围灵力充沛,不像是普通百姓。可如今城主是个百循老者,他亦不是。不等她寻思,男子已将结界裂开了一个口子。
她指尖一点,不知从何处冒出数万根雪线,在空气之中相互穿梭。才过几秒,结界上的缝隙就被修复的跟没有一样。
他一惊,再试法力已经没有什么作用。心里嘀咕这把琴是冰玄城的守护神,而且已经练出了真身。眼睛一瞥,看到了安安静静躺在石板上的琴,一下就有了主意。
石板之上虽有结界,但相对来说没有城外的那么强。而且这两股结界之间有相互联系,都是来自于玄琴。
于是他将灵力化成了两股,打的琴灵有些自顾不暇,趁着她不注意将玄琴挪动了位置,此时整个冰玄城,地动山摇。天上掉下来的明珠在纷纷陨落。有许多人多喊救命,四处逃窜。
他可管不得,抱上玄琴便说要去人间找一人,腾云驾雾。
玄琴的琴灵毕竟是一个姑娘,这样被一男子抱在怀里还是头一次,怎么都觉得,身体在发烫。而且能感觉男子心跳加快,好像因为想念许久的人终于可以见到而高兴无比。
踏足人间时候,他在一条热闹非凡的路上停下来脚。这里来来往往的人样貌姿色皆是一等一的好,而且衣着十分华丽。最主要的是无论男女皆是如此。
他抱着玄琴四处看看,走走。一会儿跑到路上吃个烤红薯,一会儿又到酒楼里要了壶好酒。连一点要找人的的样子都不装。
酒喝至一半时候,他已经微醉,脸上泛起红晕。抱着手里的玄琴,摸一道又一道。嘴里呢喃几句,跟本听不懂的话。着睡了,此时此刻,玄琴上泛起一缕缕蓝色的轻烟。
缓缓化作一个女子,她一头黑色长发面容艳丽。赤脚,脚踝上挂了一串铃铛。悄悄一动,便发出清脆响声。
扰了他一半的好梦,眯着眼睛问道:“你是何人?”
“清歌,你又是何人?”清歌瞅了瞅他怀里的琴,一把抢来抱进了怀里。
他笑了笑:“冰玄城公子瑾。管理王杖的官员!”
“我们还是快回去,否则弦音帝君所筑的冰玄城将不复存在。这个罪过不是我们可以担得起的。”清歌说完便要去拉他的衣袖。
不想却被他轻松的躲开,“不急,没了你的庇护不是十天以后才会化成水吗?我们第九天时候回去怎么样。”
“不行,必须马上回去”
“那就七天如何?”
“不行!!!”
“那五天呢?”
“都说了必须马上回去”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公子瑾瞥了眼火冒三丈的清歌。一拍手,便走出酒楼。清歌只能尾随其后,并不是因为她不认识的路,而是因为如果她回去的话,公子瑾再回冰玄城便不再可能。
不就五天吗?她就忍他五天。
天渐渐转了黑,他们坐在一棵大松树的粗枝上看着天边一轮月亮与满天的星辰。公子瑾拿出一把扇子拍死了一只蚊子,一直好奇的看着手里的死蚊子。而清歌则望着天际,心里感叹着已经有五百年没有看到过明月了吧!
突然之间,一股花香味充斥了她的鼻子,清歌转眼看去是一朵白芷,一簇簇白色的小花形出一个扇形东西。在这之间还在一点点似玉珠的一样的白果。她以为这小子送给她的,刚要去接,不曾想公子瑾又折了回去。
“哎,我就问问你这是什么花,长的这么可爱?”
清歌白了他一眼,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儿:“白芷!”
“嗯……,这名字好,我在玄冰城可从来就没有看过它,还有这个。”语罢将手背上的蚊子给清歌看。
清歌笑了笑,不由自主的问道:“你怎么想来人间的?冰玄城多好,那里的百姓最多都可以活到三百岁。”
他突然之间眼神黯淡了下去。说道:“就算活到三百岁连外面的世界都不知道怎么样的,连自己喜欢的姑娘都没有。同活死人一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清歌居然被他问的哑口无言,她虽在玄冰城里守了五百年但是在此之前她随之弦音帝君游历无数山河。
人间去了无数次,不觉得新奇。
可是他不同,从一出生就在没有太阳,月亮虫鱼鸟兽的冰雪城里孤独长大。
他们在人间玩儿四天,在第五天清晨时候回了冰玄城。
公子瑾谢过清歌:“谢谢你陪我走过人间,让我也有了自己喜欢的姑娘。”
随后将一朵白芷别在了她的发间,匆匆离去。
三日之后,满城大风,有尘吹过,红了清歌的眼睛,可满是大雪的冰玄城,哪里来的尘土?
无情的冰人死后化成水,可谁用知道有情的冰人死后化尘。
冰玄城城规森严,这么容的下一个差点毁了整个城池的公子瑾。
可清歌哪里来的勇气用一生去守候他?
传说,在寒冷的雪山上,生长着一种绿色的小草,每个叶片上都挂着一颗冻结的泪珠,如果你有幸找到它,你就会知道自己的真爱在何方……女孩准备去山上寻找那棵传说中的冰泪草,男孩劝她不要去,太危险了,可女孩却似乎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去,男孩很无奈,便要求一同前往……
传说,在寒冷的雪山上,生长着一种绿色的小草,每个叶片上都挂着一颗冻结的泪珠,如果你有幸找到它,你就会知道自己的真爱在何方……
女孩准备去山上寻找那棵传说中的冰泪草,男孩劝她不要去,太危险了,可女孩却似乎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去,男孩很无奈,便要求一同前往……
当晚,男孩去了公园……
要出发了,男孩为女孩套上羽绒服,问女孩:“你确定要去吗?”“是的!”女孩坚定地说。“好吧,我们走……”
山脚下,男孩温柔的为女孩整了整帽子,“要上去吗?很危险的,不怕吗?”“不怕。”女孩坚定地说。“好吧,我们出发……”
山腰上,男孩看着雪中瑟瑟发抖的女孩,心疼的抱紧了她,“我们回去吧,看你冻得……”“我……不回家!”女孩的脾气很倔。“好吧,我来背你!”
山顶上,男孩脱下了自己的外衣,轻轻地披在了女孩的身上,抚摸着女孩冻得有些发紫的脸说:“回去好吗?现在回去天黑前还可以到家的,别再找了,根本没有那种草的。”“不,再找找看,会找到的!”女孩仍是那么地固执。“好吧,那就再找找看……”
暴风雪来了,女孩慌了,风吹得她睁不开眼睛。慌乱中,紧握女孩的那只手突然松开了,女孩顿时失去了方向,只感到一股力量不断地把自己向上抬起……
女孩醒了过来,发现男孩不见了,女孩无力地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她终于认识到了自己是多么的任性,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可笑……许久,女孩站了起来,突然发现脚下有一颗绿色的小草,薄薄的叶片上挂着几颗晶莹的冰珠,“冰泪草!”女孩叫出了声,她捡起这棵小草,叫着男孩的名字,到处寻找着男孩……
女孩得救了,男孩却失踪了……
女孩永远不会知道,在那棵冰泪草的下面,有一双还留有余温的手……在暴风雪来临的那一刻,男孩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将女孩举了起来,女孩得救了,男孩却被埋在了下面……而那棵冰泪草,其实是男孩从公园里采来的……上面的冰珠就是女孩的眼泪……女孩不知道,其实她想寻找的真爱,一直都在她的面前,可她却没有珍惜……
如此如此,这样必须得这样,那样必须得那样,如今十年变了的自己,瞬间是这样的怕了。
每天沉浸在歌舞里,充满奇迹的舞台给自己展现了欢乐的回忆,即使受的伤再怎么的痛,再怎么喊得声嘶力竭也依旧是痛的过去式。即使现在伤着了,也不感到伤心,也不会让自己感到累了,乏了,疲瘫了,碍着自己眼了的时候的事了。明知道不能,也还是想望望那个不能的你。
奇妙的自己就是无声的怪,总会有让人无法解释的声音去碍着自己,让自己痛,让自己离奇的拥有不声不响的残忍的伤口,也让无暇的自己,增添了许多伤口,那伤连自身都无法解释,无法诉说那种让自己喊伤了的心。好多时候过了就忘了,可,想起来的时候就是那样的痛。无法辩解的伤口,无法让自己目睹的、接受的、渴望的身体。试问自己你爱它有多深,现在伤着了的是肉体,偏离肉体的是心魂,多怕那个你,那个你,那个你永远!那个再也无法站起来的永远,是永远的这么的痛,那个再也不会好的病,也是个永远的永远。
瞬间变化了的自己让人无法相信这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十年了,就这么的吃药吃了十年了,看着这变了样的美胴,看着年老的父母,看着老想着还没为你们付出的,为你们庆生的,为你们排忧解难的自己,我不曾忘过。夜,依旧是那么的黑,那闹区依然还留着我的身影在。月亮会照亮我心中的黑暗,音乐与舞蹈会唱醒跃动我受了伤的心与肉体,而我,我会将是你的觉醒。
动动光波,翻转月历,猖獗反派,依旧赋予了我精神上的病态,我,我会好吗?
动动月历,我度过了好几个年华了,爱回来了,我也跟着变了,我的病态不在话下,我伊人在一方,沉久的依恋是我的动力之源,我会说,我渴了,但,我不会醉,还会为自己未来的现实与玄空的生活而喝彩。相信那是一种对我病态度过后的缘的回礼。现在的我,是为现在的现实与玄空生活而忙碌着,不曾因为病态而失去了自己,唯一的自己,不曾迷茫走路,走过一世昌盛繁华的好生活,还有不曾忘却的梦。
动动光景,反复磨蹭,我变了...
呵,我仅仅只是张翠冰一个朋友,她种种善行的事实,说不定你会对她产生一种不一样的思想感情哦!
张翠冰是一个很高的女孩,1米65左右,不尖不圆的脸蛋,上面还有一颗标志性的痣。但不知道为什么,每个人都说她很美丽。我觉得她很幸运,美丽的同时还拥有迷一般的优秀成绩。学期初,她以班排名第二成功当选副班长。该用什么词形容她刚开始在我心中的形象呢?美丽,善良,安静,优雅。但后来发现这一切都是假的。她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由于她的美丽,得到了很多人的欣赏。所以,她善于伪装自己,把一个美好的形象展示给他人。但,在美丽的外表下,有一颗非比寻常的心。天使在降临时却忘了给她装上一扇门,尽管她一直拥有着永恒打开的窗,却依旧是不完美的。
她很自恋。她总觉得自己外貌美丽,总觉得有很多人喜欢她,总是在宿舍里说谁谁喜欢她。可当有人真的向她告白时,她就像疯了似的说怎么可以这样,不可以这样的。她很花心。因她的外貌有很多人喜欢她,她也会爱上其中一个,说他怎么帅,怎么好。可过一段时间,她又爱上另一个。她很自私。当有什么事时,因她是副班长,老师会征求她的意见,每次她总是先把别人推向火坑,从来不会自己往火坑里跳。她很不干净。每次回到宿舍鞋子乱丢在走廊,不放回床底,袜子也摆在外面。还有几次把一些不小心的同学绊倒了。她总是把东西乱丢,有很多同学对此产生了意见。她很高傲。她学习总是名列前茅,却因一次考到第一名而激动,在成绩不好的同学面前炫耀,从此成绩就像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她很狠心。在宿舍里,有一次一位同学因气管炎,躺下就会拼命咳。她说了一句你要死趁早。她很傲气。她总是用高眼光评价他人,说他人怎么不好,却轻描淡写地掠过自己。她的眼睛长在头顶上,别人无论买什么,挑什么,认为什么好看,她总是第一个第一句就否定一点也不好看。她很贪婪。每个人都因她的外在美而喜欢她,她贪婪地享受着同学们对她的爱戴,利用其做出一些伤害友谊的事。
或许人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公主吧!但是有许多事情需要通过深入了解才能肯定的去判断。每个人就像是披着羊皮的狼,你不掀开羊皮,就不知道她真正是什么东西。
我对洋芋有着特殊的情结,就像对故乡一样眷恋痴情,无论我走到哪儿,依旧记着洋芋对我的养育之恩,依旧沉浸在洋芋花烂漫的美好情景中,依旧忘不了洋芋煮熟后浓浓的香味,每天饭里只要有洋芋,就觉得饭特别的有味,如果一顿不吃洋芋,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这不仅是因为洋芋是黄土塬上主要粮食作物之一,而且在艰苦的年代,是洋芋养活了祖祖辈辈的父老乡情。
今天早上,我又去买洋芋,一问价钱,把我吓了一跳,一斤洋芋二元,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前几天不是一元二吗?今天怎么又涨价了?现在正是挖洋芋的时候,洋芋价反而涨了,这似乎太不合情理了吧。
卖洋芋的人说:现在没有地种洋芋,能不涨价吗?
面对老农的嘀咕,我也无话可说,巧妇难以无米之炊,何况是种洋芋,我蹲下来在洋芋堆里捡洋芋,不怎么大的一堆洋芋,个个长得歪瓜裂枣,没有一个体面光堂的,我不想买了,这样的洋芋买回去,一削皮,就剩无几了,我看了一眼老农,就不好意思的走了,不是我挑三拣四,洋芋这么贵,买回去一半扔了,难道不可惜吗?谁愿意掏这冤枉钱?
我又转了几家卖洋芋的,终于找到一家洋芋,这些洋芋比较大,个个光趟,我害怕以后再涨价,就买了一袋子,我望着这一袋子洋芋,足足花了我二百元,让我陷入深深的沉思和回忆。
我的童年正值农业社时期,每年夏天,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在山上,在川里,成片的洋芋长得郁郁葱葱,像茂密的草原,微风吹过,荡着一层层碧绿的波浪,一串串紫蓝色的洋芋花尽情的绽放,无忧的摇曳在风中,像一串串风铃发出曼妙的声音,在田野回荡,淡淡的花香,吸引成群的蜜蜂蝴蝶,在花丛里徜徉,蜜蜂嗡嗡嘤嘤,我们不敢捉,但蝴蝶是我们最喜爱的伙伴,成双成对的蝴蝶,在我们的头顶眼前,翩跹起舞,像仙女撒的花朵煞是好看,我们看着蝴蝶飞舞,就开始抢蝴蝶,这只是我的,那只是他的,然后大家就开始在洋芋地里捕蝴蝶,蝴蝶忽高忽低,好像故意和我们逗着玩,我们追着笑着,忘记了饥饿,忘记了父母安排的活,当我们追累了的时候,就躺在洋芋地里,采一串串花儿,女孩子别在自己的头上,那是她们最自豪的时刻,红红的脸蛋,长长的辫子,有几朵花的衬托,显得更美了,男孩子手握着一把花儿,嗅一会,似乎闻到了那洋芋煮熟的味儿,满足的眯着眼睛,沉浸在幸福的幻想中,直到洋芋花蔫了,才依依不舍的扔了。
金秋十月,正是挖洋芋的季节,也是我们孩子最忙碌和最幸福的时候,大人们挖洋芋,我们跟在大人们的后面,或者坐在洋芋堆旁边,见村队长不在时,就偷几个洋芋,放在背篼里,用早已拔好的草苫住,就喜滋滋的玩捉迷藏,因为这一天就有洋芋吃了,太阳还没有落山,我们就回家了,学着母亲在炕头里烧洋芋的样子,把洋芋扔进炕头,用长锄乱拱几下,就以为洋芋烧熟了,我和弟弟就坐在炕门前等着,有时疲乏了,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就急忙喊我的洋芋呢?惹得我俩哈哈大笑,这也许是我俩最快乐的时刻,有时等不住了,就掏出来一看洋芋生生,由于饿着,就忍不住生啃几口,实在咽不下去,洋芋上落下一行深深的牙痕,只好再次放进炕头里,慢慢的等着。
我最佩服的是我的二姐,她那时还很小,给队上放羊挣工分,如果我和弟弟偷上洋芋,就盼望二姐早点回来,她烧的洋芋可好了,没有一点烧焦的,剥一点皮儿,黄灿灿的,真是诱人。有时二姐故意刁难我们,就慢慢地剥洋芋皮儿,洋芋冒着浓浓的香味,直钻我们的鼻孔,惹得我和弟弟直流口水,姐姐还在漫不经心的剥着,我们只好咽着口水,好不容易等二姐剥好,我们就拿着洋芋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吃完后,只见二姐看着我们幸福的笑着,那时的我们什么也不懂,就一溜烟的跑了,今天想起来,情不自禁,我的眼泪在眼眶直打转,二姐还是饥肠辘辘啊,可她就是舍不得吃,把洋芋全部给我和弟弟,那时二姐才十五六啊。
土地承包后,家家都种洋芋,每年的八月,家家就开始吃洋芋,那时不挖,在地里看那一窝洋芋长得好,洋芋窝口笑的开,就说明洋芋大,把大的洋芋轻轻的剜出来,然后把洋芋根埋好,让小一点的洋芋再慢慢的成熟。
煮洋芋是一家人最高兴最忙碌的事,我和弟弟先在地里把洋芋剜回来,母亲和二姐就忙着洗洋芋,我也不闲着,就洗在洋芋地里拔的几个大萝卜,萝卜有五六斤重,拿不好就掉在地上,又得我洗一次,洗好萝卜后,把萝卜擦成细细的萝卜丝,放点盐,倒点清油,在萝卜丝里放一把碧绿的清脆的葱叶,在搅拌的时候,葱和萝卜的辣味儿和着清油的馨香味儿,就惹得我和弟弟在旁边跳起来,母亲和二姐就笑乐了。
洋芋熟了,厚重的锅盖一接,浓浓的热气笼罩了锅台,一股香味沁人心脾,我和弟弟就跑到锅台前,挑笑的最开的洋芋,因为那种洋芋最好吃,我们挑好洋芋后,剥了皮,放在碗里,和拌萝卜菜的一样,放上盐和油,拌一碗洋芋,幸福地吃起来,一口洋芋,一口萝卜菜,那味儿怪香的,今天想起来,即使煮一顿洋芋,怎么吃也吃不出那种氛围和香味。
渐渐地人们的日子好了,洋芋价也涨了,洋芋种的越多了,有的一家就种十几亩,一亩产近四千斤,买四千多元,买来的钱买家电,修房子,迎媳妇,留些洋芋,一半用来人吃,一半用来喂猪,我家那是没有分家,每一年喂的猪有二百多斤重,有一年竟喂了一头三百多斤重的猪,在村里立下了记录,至今未破,在腊月和正月,炒猪肉,煮骨头,蒸肉包子,炸肉丸子,是洋芋让人们的日子红红火火,因此洋芋被我们成为发家致富的金豆豆,这一点不假。
就在前三四年,实行农业特色项目,土地被外商承包,农民没有地种洋芋,吃洋芋成了农民稀罕的事儿,洋芋价一路攀升,到今日已是二元,二元有几农民个能吃得起啊?
记得在暑假,回老家帮大哥维修房子,中午吃饭时,嫂子端上干捞面,碗里白白的,没有一丝青菜,就连洋芋丁丁也没有,全是一碗白拉拉的面,一看就没有食欲,我想如果有洋芋,切些洋芋丁丁,一炒,拌面也挺好吃的,可惜没有。我吃了一口,实在吃不下去,可没有办法,我饿啊,就眯着眼睛吃了一碗,吃的大哥大嫂非常的难为情。当然我也知道,大哥家的地在今年全部被征了,哪有菜和洋芋吃啊,买菜吗?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哥家很穷,还供给着一个侄儿上大学,刚学费够他呛,哪有闲钱买菜,更何况菜价很高,就连平时在农村很普通的菠菜,一斤四元,其它的菜就不用说了,
我望着这一袋子洋芋,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这一袋子洋芋吃完,不知洋芋价又涨多少。我扛着洋芋,慢慢地往回走。
我只觉得我心里似乎失去了什么?是我对洋芋的那一份情结,正在慢慢地融化,慢慢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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