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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过火锅的奥利奥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泡过火锅的奥利奥",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这是一块奥利奥,深咖啡色的外套,浅红色的心,印在身上的logo给他增添了几分帅气与睿智,任何一块奥利奥都有属于自己的那杯牛奶,每块奥利奥都应该在一个安静清晨偎依在牛奶旁,无关窗外是万里晴空或是倾盆大雨易或白雪飞扬,牛奶总会给奥利奥烘焙上自己的温度,奥利奥也会奉献上自己的芳香,而此刻的奥利奥也是他一生中最具有价值的时刻。

并不是每一块奥利奥都这样幸运,有时候他的伴侣是酸涩的柠檬水,有时候是滚烫的热粥,有时候是冷落的凉白开,每次的追随都能让奥利奥精疲力竭,没有人告诉他该去选择谁,他本身也不懂如何主动选择,并不是没有选择的权利,只是迷茫选择的对象。每次的相识都让奥利奥只若初见,每次的失败都让他面目全非,渐渐的,咖啡色的外套开始脱落,粉红色的心随着接触到的液体变化着应有的颜色,有人已经开始认不出他是奥利奥了,直到有一天奥利奥透过玻璃杯看到了一个陌生的自己:呆滞且失去轮廓的logo,褪色的外套强裹着一颗麻木的心,他想起自己曾是一块万众瞩目的奥利奥,他原本可以安静的躺在洁白的餐具上贡献自己的价值,可生活却磨掉了他原本的一切,他是谁都已经开始模糊了。

奥利奥开始慌忙,他太想证实自己的存在,他找到了热情似火的火锅,他以为火锅的香辣能够赋予他失去的激情,他忍受着金针菇、鱼丸、虾滑鄙夷的眼光,投入了火锅的怀抱,汤汁开始侵蚀他的身体,奥利奥胆怯的裹紧自己的心,害怕被火锅融化,火锅则是一如既往的热情,翻腾的气泡让奥利奥恍惚以为自己成了火锅心里的人,奥利奥一点一点的沦陷,火锅并不介意投怀送抱的奥利奥,因为火锅不会拒绝任何人,奥利奥知道,火锅能够成就一些人,也能让一些人沦陷,奥利奥是后者。当他从火锅里里被捞出来的时候几乎处于昏厥,越是火辣的经历越让人无法自拔,火锅让奥利奥失去了原本的坚挺,可奥利奥却无法改变火锅原本火辣的心,除了那段刻骨铭心的安抚,剩下的就是似梦非梦的曾经。

奥利奥伤心的走了,哦,对了,他好像没有心了,但又好像有,奥利奥分不清自己心的味道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奥利奥关掉灯,望着夜光下自己的影子,他开始思考,思考一块饼干的价值:做为一块饼干,被人吃掉是主流选择,吃的方式是不能选择的,不被人吃掉的奥利奥是变质的,变质的就应该被扔到垃圾桶里,这是奥利奥的命运,没有一块饼干能够逃脱这个命运吗?为什么一定要迎合这种考核物品的价值标准?

奥利奥越想越难受,他掉下了眼泪,一块奥利奥怎么能流泪呢?可是他真的流泪了,可能是到了伤心处吧,渐渐的奥利奥熟睡了,梦里他见到了火锅,火锅还是那样热情、迷人,奥利奥好开心,但同时他又好害怕,因为他想起自己被火锅融化的那段日子,即快乐,又悲伤,奥利奥悲伤的醒来了,睁开眼后他又开始庆幸这只是个梦,但又痛苦了,因为这只是个梦。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奥利奥离过期的日子越来越近,周围的腊肉、腊肠开始用鄙夷的目光交流着这个打破常规的奥利奥,周围的流言蜚语漫天飞舞:有说奥利奥原本是块土,不是饼干,谁愿意配着土吃早饭啊,有说奥利奥是想配高贵的红酒,可惜没牛排那个命。奥利奥就是奥利奥,他觉得自己没必要证明自己是奥利奥,也不会把自己包装成牛排,他学会了等待,虽然他伤心、困惑、迷茫过,但此刻他愿意安静、理智和期待。

一个夏天的下午,奥利奥走在无遮拦的街上,周围的一切都像被太阳虐过一样,奥利奥坚挺的走着,一阵清凉风吹过,奥利奥看到了一杯牛奶,安静、透彻,牛奶看了奥利奥一眼,孩子一样笑了笑,奥利奥回应。整个过程并未有语言和肢体上的交流,只是彼此心灵上的悸动。

奥利奥回到家,和以往一样的回家,回到曾经有火锅的家,奥利奥回味着火锅水汽腾空的味道,仿佛火锅还在,仿佛家还在,灯熄了,退掉浅咖啡色的外套,奥利奥坐在地板上,背推着床头,呆望着灯火阑珊的窗外,奥利奥觉得很安全,没有人能透过漆黑的窗看到一块能流泪的奥利奥,奥利奥喜欢上了牛奶,清纯、平静的牛奶,奥利奥不敢想,他怕牛奶取代了火锅的位置,害怕回忆会模糊,害怕结局,畏惧和渴望同时占领心房,不作为就成了显性行为,一块不该具有思想的奥利奥。

黎明叫醒很多人,没人知道是奥利奥叫醒了黎明,这块具有思想的奥利奥已经不甘于自己的保质期,不服从于被安排好的命运,他想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和牛奶:理想中的地方应该是有明媚的阳光,干净的橱窗,以及湿度和温度均衡的空气和温度,窗外是懒散的沙滩,内向的海水轻抚着沙滩的棱角却不舍得改变他的形状,懒洋洋的斜靠着牛奶杯,阳光穿过牛奶,垂直看上去有一条光亮的通路,好像能够照到牛奶的心,就像早晨穿过浓密的深林里的那一束阳光,奥利奥沐浴着牛奶中央的阳光,享受着丁达尔现象带来的愉悦,像迷路的宠物回到自己家一样。

这一切都是这块奥利奥的意淫,他仍旧一人走在街道上,仍旧时刻躲避着同类的讽刺,就连迷失在城乡结合部的杀马特辣条们都看不起他,辣条以为爱是靠做出来的,没有婚姻就是对祖上的不敬----这是一群为了繁衍而生存的一类,奥利奥甚至扭曲的想过:社会的文明程度就是被这群只懂得繁衍的生物拉低的。

所以当辣条们用流氓哨交流着对奥利奥的不屑时,奥利奥心里是怜悯他们的,很多人都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并时刻准备着藐视众生的时候,众生也在时刻准备着对他们不屑,世间的一切妄念源自想要却得不到,若能放空内心的贪、嗔、痴,即便是一块奥利奥也能普度众生,可世间的烦恼又岂是单纯的贪嗔痴造成的,男女之间的爱情已经不单单是荷尔蒙分泌带来的不良反应了,男女在碰到自己真爱的时候会调动身边一切可调动资源来烘托自己的优雅,就像猪笼草一样:美丽且致命的陷阱,不同的是,陷阱伤己。

PS:欢迎斧正,故事还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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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朱加施维里


斯大林,原名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朱加施维里,是苏联多年的独裁者。他1879年出生在高加索格鲁吉亚的哥里城。他的母语是格鲁吉亚语,与俄语有很大的差别,后来他学会了俄语,讲俄语时总带有很重的格鲁吉亚口音。

斯大林是在贫困中长大的。他父亲是个皮鞋匠,常常嗜酒无度,毒打儿子。约瑟夫十一岁时他就去世了。儿童时期的约瑟夫就读于哥里的一所教会学校。十多岁时进入第比利斯一所正教中学读书,1899年他因宣传推翻政府的思想被学校开除,随后参加了地下的马克思主义运动。1903年党发生了分裂,他站立在布尔什维克一边。从那时至1917年,他一直是个积极的共产党员,至少被逮捕过六次。因为每次判的刑都很轻,而且逃跑的机会也多,所以这个时期的某个阶段中他实际上有可能是一个双料特工,就在这期间,他使用了斯大林(铁人)这一恰当的匿名。

在1917年的共产主义革命中斯大林并没有起主要作用。但是在随后的两年中他表现得很积极,1922年成为党的总书记①。这一职务使他在党的工作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是列宁逝世后他在夺权斗争中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

列宁想让里昂托洛茨基当自己的接班人。事实上列宁在他的政治遗嘱中已提到斯大林太残忍,应该撤销他的总书记职务。但是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成功地把它消毁了②。他进而又与列夫加米涅夫和格里哥里季诺维也夫两位重要的政治局委员合作,形成三套马车,即三人政治。他们三人成功地战胜了托洛茨基及其追随者。随后斯大林──党内政治斗争的天才,就把矛头指向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把他俩赶下了台。斯大林在权力斗争中战胜了左翼敌对势力(即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及其同伙)后,又逐步地采纳了几项由他们提出的政治建议。不久以后,斯大林又把矛头指向党内的右翼领袖──他从前的同盟,而且也取得了胜利。到三十年代初,他成了苏联唯一的独裁者。

自1934年大权在握后,斯大林发动了一系列的清洗运动。从表面上来看,引起这些清洗运动的原因是1934年12月1日舍盖基洛夫遭暗杀。基洛夫是共产党的高级官员,斯大林的顾问之一。然而很可能是斯大林亲自下令暗杀了基洛夫,这一是为了除掉基洛夫,但更主要的是为随后的清洗运动制造一个借口。

在随后的几年里,那些在1917年革命中就当过共产党领袖的人,在苏维埃政府中给列宁当过部下的人,他们多数被斯大林指控有判国罪,被判处死刑,而且有许多都在大庭广众的审判下公开认了罪。这和托马斯杰弗逊当总统时逮捕了《独立宣言》的大多数签署者的做法差不多,他指控他们都犯了判国罪,他们在公开审判中认了罪就被处以死刑。1938年,领导过早期清洗运动的金利克亚戈达本人也被带上了审判台,承认犯了判国罪,因而被处死刑。而他的接班人尼古拉叶左夫最终也遭到清洗,被处以死刑。

三十年代中期的清洗扩展到苏联的全党和全军。其主要矛头并不是指向反党分子和反革命分子(这类人中的大多数在列宁当权时就已被粉碎了),确切地说,其矛头是对着共产党的。斯大林在屠杀共产党方面比沙皇警方成功得多。例如,在1934年党的代表会议上当选的中央委员中,有三分之二还要多的人在随后的清洗中被杀。由此清晰可见,斯大林的主要目的是要防止在国内出现独立政权。然而就在清洗运动进入高潮时斯大林颁布了一部新宪法,称为苏联民主宪法。

斯大林所制订的经济政策之一就是用强迫手段实行农业集体化。这一政策在农民当中很不得人心,许多农民加以抵制。然而三十年代初根据斯大林的命令数百万农民不是被杀死就是被饿死,就这样他的政策终于获胜,并且得到全面的贯彻。但自那以来苏联的农业状况一直不佳。

斯大林推行的另一项政策就是加速实现苏联的工业化。这种政策由于有苏联国境外的许多国家效仿,经过一系列的五年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达到了目的。尽管斯大林的工业化政策还有不足之处,但总的说来是非常成功的。苏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虽然遭受了巨大的物质损失,但是却治愈了战争的创伤,成为世界上第二个工业大国。

1939年8月希特勒和斯大林签订了着名的不侵犯条约。可是不到两个星期,希特勒从西部入侵波兰,占领了该国的半个西部。快到年底时,苏联发动军事入侵,威胁着拉脱维亚、立陶宛和爱沙尼亚三个独立民族,这三个民族都没有抵抗就自动缴械,并最终归属于苏联。罗马尼亚的部分领土迫于苏联势力的威胁也被吞并了。芬兰在威胁面前不肯低头,但是苏军一次入侵就占领了整个芬兰的领土。常为上述吞并行径打着的一个幌子就是苏联需要这些领土来防御纳粹德国的突然袭击。但是当战争已结束、德国被彻底击败以后,斯大林并没有表示放弃对所占据领土的控制(不过,这两个国家都没有他的追随者)。

第二次大战结束时,苏联占领了大半个东欧,斯大林利用这个机会在整个占领区建立了顺从苏联的共产党政府。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府也在南斯拉夫出现了,但是该国没有苏联军队,因而没有变成苏联的卫星国。为了防止东欧其他共产党国家走南斯拉夫的道路,斯大林在东欧的卫星国也搞了清洗异己分子的运动。就是在第二次大战刚结束期间,美国和苏联开始了冷战。虽然人们宣称杜鲁门和西方领袖们对发动这场冷战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斯大林做得也真有点过分。

1953年1月,苏联政府宣布一伙医生由于阴谋暗杀苏联高级官员而被捕。这听起来使人感到斯大林在计划另一场大规模的清洗运动。但是1953年3月5日,这位73岁的独裁者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逝世了。他的遗体被安葬在红场陵墓里,和列宁的遗体并放在一起。但是在几年之后(特别是在1956年2月赫鲁晓夫的演说之后),斯大林的名声在苏联一落千丈。

大狗巴利


女儿家养了一条大狗叫巴利(Barley),是贵宾和金毛犬的后代,大个长腿,有70公分高,90公分长,体重80斤;漂亮,乳黄色的卷毛,大眼睛双眼皮,高鼻梁黑鼻头,体型端庄,温顺聪明;奔跑起来,两只大耳朵上下跳动,就象一只大兔子。

巴利出生2个月,就被女儿、女婿抱回家,当时巴利走路还不稳,吃得也很少,需要人照料。可以说是女儿、女婿一把屎一把尿把巴利带大的,他们与巴利的感情很深,把巴利视作家庭的一员,也从巴利身上,学会了照顾别人,学会了为人父母。

巴利善良聪明,温顺听话,但在关键时候,有其勇猛的一面。一天,女儿带着巴利去遛弯,碰到邻家的一条狗狗,那条狗狗只是巴利的1/2大,但汪汪的叫个不停,起初,巴利没有理会它,从一旁径直走过去,谁知那条狗狗突然间冲向了我女儿,巴利见状,赶忙回头,挡在狗狗与女儿之间,并发出呜呜的低沉吼声,那只小狗吓了一跳,落荒而逃。事后,一家人对巴利是刮目相看,巴利的形象大提升!

自从家里有了外孙后,巴利的地位下降了,一家人常常围着宝宝转,巴利很是有些失落,特别是女婿在和宝宝嬉戏时,巴利在一旁,很是有些醋意,摇头摆尾,上窜下跳,以显示其存在。尽管如此,巴利对待宝宝却是很有风度的,和宝宝在一起,不管宝宝如何对待它,是抓它打它,还是挠它,它都一动不动。前天,为了逗宝宝,我们拿了巴利的一只新皮球给宝宝玩,皮球是巴利最喜欢的玩具,而且家里的球球都是归巴利的。巴利在一旁,眼睛死死盯着皮球,但一声也不吭,等到宝宝玩了皮球走开后,赶忙上前用大嘴衔住球,转身就离开,生怕宝宝再要它的球!

女儿、女婿、外孙,还有巴利,一家四口,和谐幸福!大狗巴利,朋友巴利!

外公泡的茶


上学以前,我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外公泡一杯浓浓的热茶,然后坐在藤椅里给我讲故事。外公泡茶时用的杯子很大。

他总是先放进占杯子一半左右的茶叶,然后从旁边煤球炉上的水壶中把滚烫滚烫的水冲入杯子中。我便会站在一旁,好奇地看着那缩成一团的茶叶,在热水的浸泡下慢慢舒展开它的shenti,变成一片片的,在水中缓缓翻腾着,就像一个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在水中舞蹈。

渐渐地,原本无色的水也慢慢变成了绿色。这时候,外公就会眯着眼睛,顾不得茶水还是滚烫的,美美地呷上一口。接着,我就会摇晃着外公的手,央求外公给我讲一个他小时侯的故事。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第一次喝茶也是在我亲爱的外公家。

那年夏天我和居家的小朋友玩由于太渴一会屋我就叫外公给我一碗水,我外公却拿了一杯茶。我二话不说端起来就喝:噗!这么这么难喝,真苦外公看着我的举动,在一旁摇了摇头说:这上好的庐山雨雾被你这个野孩子浪费了。可是真正的好苦我委屈的说到,外公笑笑,不回答了,只见外公一个缺了一小口的宜兴紫砂杯,再添加到一整杯。这时,外公都会眯上眼睛,轻闻一下,小抿一口,咂咂嘴。极为陶醉的样子。

在之后我开始慢慢接受茶,那时我才明白茶苦苦的,但是很香。我又喝了一大口,突然觉得茶里有了一股甜味,不再是以前记忆中那种令人厌恶的味道,这让我想到一个词苦尽甘来。

人生也是一样,想茶有苦也有乐,只要你肯吃苦,正式的面对现实,而之后的,那就是乐了,茶要细细的评尝,正如人生也要细细的体会,那倒不是吗?

外公泡的茶的味道陪伴着我的童年,那个干净纯白的年代想念外公泡的茶。那有一种味道叫做家。

怀念外公泡的茶。回忆的风现在还在刮。

库利科娃:一朵盛开的中俄友谊之花


她把一生都献给了俄中友好事业。

——小婚家

她是俄中友协第一副主席,

她热爱中国,

从青丝袅袅,爱至暮雪苍苍,

至今,

仍在为俄中友谊努力工作。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之际,

她获得“友谊勋章”。

她就是库利科娃。

有人问她:

“你还打算工作多久?”

84岁的库利科娃,

笑盈盈举起奖章,

朗声答到:“100年。”

01

樱桃树与春天商量皎洁的事

70年前的金秋十月,新中国成立。

在7000公里以外,莫斯科的广场上、学校里、收音机旁,人们热情地握手拥抱,发表演说,介绍着自己眼中的中国;电影院里放映着格拉西莫夫的电影《解放了的中国》、《中国人民的胜利》;《莫斯科—北京》的歌曲传遍了大街小巷。

那一年,库利科娃14岁,是一名7年级的学生。

此刻的莫斯科美如油画:

阳光穿过云朵,照彻溪流,秋叶金红,风一吹,纷纷扬扬,似小小请柬,落在行人的头上肩上。

少女一遍遍哼唱:

伏尔加河畔听到长江的奔腾,中国人民遥望克里姆林的红星。中俄人民是永久弟兄,两大民族的友谊团结紧。

中国,遥远而亲切;中国,陌生又熟悉;中国,牵动着库利科娃的心。

有个小小的声音说:我要去中国。

多年以后,她回忆此刻,仍然双目微湿。

时光的花苞,只要与阳光击过掌,总会留下温柔气息,弥久不散。

中学毕业那年,库利科娃16岁,她来到莫斯科东方学院。

她忐忑、羞涩,汗湿额发,像一株想要开花的樱桃树,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春风。

她敲开院长的门:“我想学汉语。”

校长如实相告:“汉语难学,招生名额少,你可能考不上,去考虑更适合你的大学吧。”

姑娘没有退缩,努力备考,跨过重重阻碍,终于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新生名册上。

她跨出了第一步,时光的脚会自己向前走。

大三那年,第六届莫斯科世界青年和大学生联欢节开幕,参与接待工作的库利科娃,负责陪同北京话剧团的演员们去访问。

人们亲昵地叫她库娃。

那天,看完芭蕾演出,众人陶醉不已。

他们拉一拉库娃金色的发辫,将她高高举至空中,期待地问:“你也会成为芭蕾明星吗?”

“不,不,那不是我!”库娃的蓝眼睛笑意隐隐。

亲爱的朋友啊,不是所有女孩,都渴望成为华丽舞台上的小天鹅,偏偏有人想做樱桃树。

大学毕业时,成绩优异的库娃,顺利进入苏中友协工作。

她曾彻夜研究中文资料,曾来回奔波组织活动,也曾因为翻译出错受到严厉批评,一个人在角落哭得山崩海流。

但是,她从来没有心生退意。

樱桃花开即是约定,谁会半途退出春天呢。

库娃像一只小小的陀螺,转个不停,她为梅兰芳做翻译,邀请钱其琛来作客,她撰写文章,发表演讲,举办各种与中国相关的文化活动。

她要让所有人知道:中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值得所有人去了解、尊重与爱。

在那高高的窗前,在那宽敞的窗前,樱桃花开得洁白又娇艳。

03

梅花与冬天商量馥郁的事

1967年至1987年,友协举办了300场活动,库娃也从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成长为友协第一副主席。

苏联解体后,因为失去财政支持,85家友协先后解散,唯有俄中友协幸存。

周围的同事来了又走,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她是最执着的兵。

库娃不是超人,她心有伤,身亦有痛。

她的婚姻并不完美,多年来,还承受着膝盖伤痛的折磨,她唯一的儿子长年患病,经济并不宽裕。

库娃对朋友说:俄中友协是社会组织,国家或是任何机构不给我们一分钱,我们是义工,但我愿意坚持下去。

这一坚持,就是60年。

60年的时光,汩汩有声。

库娃曾见过金子般的阳光,也曾穿过缭绕的浓雾,听过春水淙淙,也经历过凛冬之夜。

两国关系降温时,工作陷入困境,她不急不躁,一样一样做着手头的事,用异样的温柔与耐心,与冬天慢慢商量。

她想尽办法去团结友好人士,每个月至少举办一场与中国相关的文化活动。

她带着中国朋友,游览气势磅礴的夏宫,欣赏闻名遐迩的冬宫,又在伏尔加河上放声高歌。

无须烦恼,如果梦想没有走失,信念还守在原地,梅花终会开出灼灼殷红。

在中国做参赞的10年,是她生命中的金色时光。

她率领俄罗斯使馆的小朋友,参加央视的演出,演唱《蓝色的列车》,孩子们稚嫩的嗓音,甜美的微笑,漂亮的容貌引得观众啧啧称叹。

她经常邀请中国朋友来使馆的家里做客。

有一次,库娃煮了一大锅红菜汤,烤了150个馅饼,一晚上就分光了。大家津津有味地吃喝,海阔天空地畅谈,兴高采烈地唱中俄歌曲。

一切都那么好,红菜汤热呼呼,肉饼香喷喷,心里有很多话要讲,口中有歌儿想唱,爱与诚抽青枝萌绿芽,枝头有喜鹊歇脚,仿佛有好事即将发生。

终于,大家等来了两国友谊复苏的曙光。

库娃没有辜负这最好的时代,她与同事亲自协助联系、策划、签约的俄中文化团体互访项目,就达数百个。

举世闻名的亚历山大罗夫红旗歌舞团,世界顶级水平的国家模范大剧院芭蕾舞团,有着仙女般曼妙舞姿的小白桦舞蹈团,赫赫有名的莫伊谢耶夫舞蹈团都曾多次访华。

中俄文化项目交流的次数远远超出过去几十年的数量。

天慢慢蓝起来,驼铃比哪年都好听,山与海之间,有种心平气和的力量。

04

一生坚如磐石,

未有怯意,未生疑虑

84岁的库娃,仍坚守在俄中友协,她每天乘一个多小时地铁上班,在办公室一待一天。

她订阅大量中文报刊杂志,持续关注中国的发展与变化。

她应邀参加各种活动并发表演讲,举办各种论坛、讲座和其他活动,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交往。

库娃坚信:在孩子之间培养友谊,俄中关系也就有了未来。

友协多次邀请中国云南、湖北和贵州等地的孩子,来俄罗斯参加国际比赛。

库娃说:

“我看到了他们闪光的眼睛,还读了他们的来信,来信叙述了他们在莫斯科的所见所闻、演出经历和受到的热情接待。我相信,孩子们会永远记得这段美好时光。”

越来越多的俄罗斯青年学习中文,2.7万名俄罗斯青年通过政府渠道到中国学习深造,越来越多的中国青年来俄学习与旅游,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与中国社科院合作,共建俄罗斯研究中心。

俄罗斯许多学校都开设了汉语课。库娃异常振奋,感受到了一番又一番的花信风,她想再工作100年。

她一生坚如磐石,未有怯意,未生疑虑。

亲爱的库娃,愿你与岁月相商,愿你得偿所愿,盛开百年又百年。

参考文章:

光明日报:《“我将一生从事俄中友好事业,直到生命最后时刻”——访俄中友协第一副主席库里科娃》

中俄头条订阅号:《库利科娃——普京之后第二位获“友谊勋章”的俄罗斯人》

北大任光宣教授的新浪博客:《我与库娃》

MSGJ俄罗斯旋律的新浪博客:《中俄友谊的文化使者嘉丽娜.库利科娃》

新华社:《“在孩子之间培养友谊,俄中两国关系也就有了未来”——访俄中友协第一副主席库利科娃》

俄罗斯卫星通讯网站:《民间外交家库里科娃:服务“民间外交”60年》

女性之声:《嘉琳娜·库里科娃:“‘友谊勋章’是无上的荣幸,更是伟大的责任”》

人民视频:《专访“友谊勋章”获得者——俄中友好协会第一副主席嘉琳娜·库里科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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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

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


有人说:在逆境中看到希望,快乐便是一种心情;在磨难之中感悟快乐,快乐便是一种宽容;在平凡之中发现快乐,快乐便是一种涵养;在曲折之中找寻快乐,快乐便是一种气质;在艰辛中品味快乐,快乐便是一种风度。

我想也是,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只要你心中常驻快乐。得之淡然,失之坦然,争其必然,顺其自然,保持一颗清静之心,你就能昂首阔步在,人生的康庄大道上。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只是走着走着才发现,人生路上最美的风景,即是人内心的一份淡定与从容。

走着走着才发现,只不过,与其活在他人另类的眼光当中,倒不如隔川望海,相忘于江湖。而我就觉着,人总归是要历经一段,无人问津的岁月,方才能知晓其,成长又是何一种滋味,只是有些人!走着走着也都错过了。

有些路途才发现,似乎还是自己在匆忙前进的时候,遗忘了太多太多。曾经姐弟情难舍,曾经父母恩难报,曾经意气好江湖,曾经恋人心未满,曾经友情觉可贵,曾经少年爱追梦,曾经世外缘以为,曾经仁义道明了,曾经知书想达礼!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

一回首,却也再无原来时的期盼与等待。除民谣,是对爱情萌生情窦时初开的向往,也是所有意气风华年少青春的梦想使然,与浪漫时勇敢的追求和告白,惜了最后都败给了现实。想必经年,依旧不止于此,在你们遇到诸多困难,甚至会让人感到绝望时;当你们遇到重重叠叠的坎坷,甚至感到山穷水尽疑无路、内心无比的沮丧和空洞。

还有生活当中平淡到无奇的柴、米、油、盐,与反反复复衣食住行的单一,索然无味甚至是。感受着一日三餐,粗茶淡饭;四季常态,春夏秋冬,无人问津,哪怕是一句忽如其来的关心,如同我懂你的欲言又止,可你偏偏却!还是欣赏那些花言巧语。

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你是过的很好,在你身后,那不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么?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你还是生活得非常轻松,那么也同样恭喜你,在你身后,也一样是有着常人无法体会到的想象与感受。

所以,简书中说:所谓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是啊,浮生有梦,是是非非,但请坚信我们,贵在的还是坚持。不管是否面对生活,不管是否面对爱情,不管是否面对未来,还请不要退缩、也不要失去对人生的一片赤诚、和肝胆。

为什么不开心?是因为心情不好吗?为什么心情不好呢,是因为不开心,习惯不曾习惯的习惯会习惯,舍得不曾舍得的舍得也会舍得,那就让那些所谓肛肠寸断、喜怒无常、悲欢离合、苦中作乐、吞声忍泪、撕心裂肺、都好!也全都你一个人扛了。

世人都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人世间最痛苦的事,难道不是莫过于此?所以,想着,趁着你还年轻,做你自己,做一个你喜欢的人,做一个你自己想成为的人,知冷暖,懂悲欢,良善美好,初心依旧。清浅时光,做个有灵魂的人、是不想等到失去以后,方才真正感到追悔莫及。如若到那时,又是否还会为时已晚?!

Ps:致敬年华。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8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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