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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芸的韩国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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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芸的妈妈总说,这孩子是不是出生地弄错了,唉!也对,谁看到她这么认真学韩语,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吧。其实,原因很简单,叶小芸喜欢韩流,陷入韩语歌曲根本无法自拔。于是,她干脆工作之余自学韩语,也算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其实叶小芸的韩语差不多已经中级了,她觉得自己口语还比较薄弱,还想再提高。于是,她就去了外国语大学的韩语角,希望在那能得到锻炼。在口语角,大家都在练习。叶小芸觉得自己很难开口,于是很徘徊。这时候,一位穿着白衬衣的男生向她走来,用韩语对她说你好。这句话她听懂了,于是开始结结巴巴地和那个男生对话起来。最初的胆小也慢慢克服了,说得越来越顺畅。聊到后来,她才知道这位男生叫李在民,他是韩国人。因为聊得投机,两人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以便今后交流学习。

后来他们经常在口语角见面,谈天说地,不知不觉中,叶小芸感到自己的韩语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于是她报名了那次的TOPIK考试,考试结果出乎意料,她竟然通过了六级(最高级)。她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李在民,她对他心怀感激。

而李在民正在住院治疗,他在一场篮球赛中摔伤了腿。这期间,叶小芸天天都去看他,对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着。

就这样,李在民感受到了这个中国女孩的真诚,被她深深打动。两人变为了很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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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见欧.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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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亨利,你是一位幽默风趣的大师。你的小说通俗易懂,耐人寻味;你的笔法出人意料,扣人心弦;你的语录经久不衰,余音绕梁。你善于刻画小说的人物心理,你构思巧妙、新颖,创作风格独一无二。

你作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为后世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学遗产,让读者尽情享受文化大餐,我感到回味无穷 。

你在《最后的一片常春藤叶》中说得极好:为生命画一片树叶,只要心存相信,总有奇迹发生,虽然希望渺茫,但它永存人世。你为生命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奇迹一定会出现!

你认为:人生是一个含泪的微笑。我认为,越是平凡的人,越是幸福。你生活的纽约社会是以金钱支配的社会,哦,多么可怕!

你在《警察与赞美诗》中含蓄又委婉地叙述了那个流浪汉苏比想方设法地混进监狱的荒唐故事。主人公竟然只是为了躲避寒冷的冬天,从而六次做出违反治安条例的事,想要引来警察来逮捕他,却没有如愿以偿。可就在苏比想要弃暗投明、洗心革面的时候,警察却要来逮捕他,果然很荒谬啊!

然而,你还是一位可以读懂生活的大师。当《麦琪的礼物》映入我的眼帘的时候,我震撼了。麦琪生活非常拮据,就只有1块8毛7点小钱,并且六毛还是一分一分的铜板啊!

你在《我们选择的路》中说道:我们最后变成什么样,并不取决于我们选择了那条道路,而是取决于我们的内心。

你的作品是美国社会的百科全书,我欣赏你比欣赏莫泊桑和契诃夫更强烈,因为是你感染了我。你的批判与讽刺让我想起了东方的文化巨人鲁迅。你和他都是用笔杆子写出了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和怨恨。

鲁迅以文学救国,你以小说泄愤。你和他都是一代大师,你们以华丽的词藻给了我温暖,让我在寒冷的冬日不再孤独。

我感悟到:即使身处寒风之中,心里仍有丝丝暖意;即使在黑夜,仍能看到光明。我宁愿永远孤独的忍受着冷风,也不愿在喧闹的篝风后跌进冰窟。

儿时的红欧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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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有一种野果,叫欧李。李科属,果仁入药,为郁李仁。欧李树生长在近山土坡或路边、田坝上,枝干高仅盈尺,一丛丛一片片,拥拥挤挤。当清明节过后,成片的欧李树开满了白色微红的小花,与樱桃花和李花很相似。微风吹拂,那花儿散发着浓郁的馨香,招得蜂儿嗡嘤到了农历七月,欧李果成熟了,拇指太的红欧李果鲜鲜亮亮,煞是好看。欧李果的味道甜中带酸,清爽可口,孩童们一见就流长长的涎水

有一次,我和小冬子、小胖子、小兰子一群小伙伴光着小脚丫、光着屁股到山坡上寻找欧李果。我们正走着,突然发现前面的土坎上有一棵欧李树结满了鲜红的欧李果,如同一串串晶莹的红玛瑙,一束燃烧的火苗儿,一面飘扬的旗帜于是,我们光着腚、光着脚丫争先恐后地发起冲锋,跑,发疯般地跑,豁出生命,不甘落后。那场面十分激烈、壮观

小胖子捷足先登,终于把那一枝红欧李果抢到手!他把红殴李果举过头顶,啊啊地吼叫着,炫耀胜利,如同现在夺冠的运动员高举奖杯,神气,帅气,美气,还有几分傲气!虽然两条鼻涕像黄虫子似地流过唇边,但他依然很威武!小胖子把红欧李果一颗颗地摘下来,但他并不自已享受,他把欧李果一颗颗地分给伙伴们,他只享受胜利者的荣耀。伙伴们高兴得手舞足蹈,一张张胖胖的笑脸比欧李果更有光彩。优胜者小胖子的脸色却难看、难受他抬起一只脚,殷红的血从花生豆般的脚趾间淌下来,小胖子便抓一把细土敷上。血洇出来,细土结成深褐色的块。小胖子咧着嘴,疼,却不哭。

小兰子走过去,手抚摸着小胖子的脚丫:小胖哥,疼吗?

小胖子说,不疼。小兰子摇头,不相信。小胖子便一蹿一跳地蹦起来:你们看,真的不!小胖子很像一位英雄!

我们挨肩坐在土坎上,把一颗鲜红的欧李果扔进嘴里细细地咀嚼,那甜中微酸的滋味在嘴里漫延开来,我们的心里美美的。一张张圆圆的笑脸比红欧李果更有光彩,身子轻飘飘的,仿佛要飞起来

一代顽童长成了大人,又一代顽童在山坡上奔跑。欧李树年年花开繁茂,鲜红的欧李果年年赘满枝头,常常忆起那抢摘欧李果的壮举,感到那才是伟大的人生!于是,便想到奋进,想到伟人伟业,想到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的士兵

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曾经的孩童已垂垂老矣。但抢摘欧李果的壮观仍然令我激情奔涌,老则老矣,而壮心不已,仍然要当一名好士兵,仍然怀一颗要当元帅的雄心,老死不甘平庸,让自己的一生无怨无悔

叶小甜一个人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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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叶小甜是高二文科班数一数二的优秀生,也是很多女生嫉妒、男生追求的神仙姐姐。这一切,她都不放在心上,一副淡淡的表情独来独往,但陈默的出现显然打乱了她的步调。

陈默是从外校突然转来的,高瘦挺拔的个子,再配上与林志颖几分相似的面容,俨然在校园里投放了一枚炸弹,女生们喜不自胜。陈默选的是理科班,在叶小甜的隔壁教室,上下课总经过她坐的窗前。

叶小甜仿佛魔怔了,表面上风轻云淡,心里却波浪滔天。下课十分钟,她故作休息眼睛状,透过窗户向远处看,每每陈默走过,她的眼神便四散开来,可陈默的目光一次都没有扫向她。她很失落,也怕被人察觉到心中的秘密,她极力遏制自己疯狂的想法,一下课就往教室外走,然后上课铃声响起,才慢慢走进来。可几天下来,她发现不让白天走进自己眼帘的陈默,有一晚,竟然悄无声息地钻进了自己的梦里。

醒来后,她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一定要想方设法接近陈默,自然地走进他的生活。

上天格外眷顾叶小甜,机会很快就来了。陈默虽然人长得帅,可学习一塌糊涂,转校一个月后的月考,他竟然是理科班倒数第二名,英语成绩更是差到极点。而有些分心的叶小甜尽管没占领文科班第一的高地,但英语又毫无悬念地荣登第一的宝座。由于两个班级的英语老师是同一个人,同学帮扶活动一开展,叶小甜就顺理成章地挑到了陈默。

两人第一次面对面介绍,然后名正言顺坐在一起自习,陈默表现得很平静,也很谦虚。这让叶小甜感到稍微有些挫败感,他不该如小说里所写的眼前一亮吗?可叶小甜没有从陈默那里得到一丝一毫怦然心动的信号。

叶小甜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一见钟情不靠谱,那日久生情也不错。可几个回合下来,尽管叶小甜把自己学习的知识和窍门都毫无保留地传授了,可陈默的成绩在实战考试中并没有明显好转。不仅如此,他还结交了几个被认为是害群之马的学生,偷偷抽烟旷起课来。

老师以保护叶小甜为由终止了帮扶关系,叶小甜计划落空。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真正认识了,并且陈默总很客气地感谢她。即便如此,叶小甜还是深深记住了有关陈默的很多重要的东西,比如他的生日、血型、星座,甚至家住何方。

高二期末考,文理科如插花般混合着坐在一起考试。巧的是,陈默就坐在叶小甜的正后面。叶小甜从未觉得考试如此煎熬,她一边做着习题,一边揣度着身后的陈默做到了哪一题。匆忙做完后,她顾不得检查,就把自己的试卷放在一边,试图助陈默一臂之力,可眼尖的老师直勾勾地看着她的举动。直到陈默提前交了卷,叶小甜才长长舒了一口气。考试结果并不理想,陈默依然逗留在最后几名,而叶小甜也破天荒地跑到了十名开外。

陈默坚持请叶小甜吃饭,问叶小甜吃什么,叶小甜选择了陈默最爱吃的路边饺子摊。陈默说,小甜,谢谢你,你以后自己好好学习吧,别再管我了,我不是读书的料,别因为我耽误了你。叶小甜很想说点什么,但她最后一句话也没说。

高三开学,陈默果真和叶小甜生疏了许多。不成不淡的关系让叶小甜很落寞,更让她诧异的是,陈默恋爱了,对象竟然是理科班学习成绩最差的那个女生。她虽然漂亮,但风闻极差。

叶小甜伤心极了,每当同学传八卦时她都远远地躲开,偶尔看到那个得意的女生,她竟然生出无限的自卑来。她必须想办法解救自己,也解救陈默这段在她看来极不般配的恋爱。为了能让自己变成陈默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生,她赌上了。之前,陈默结识的一个哥们儿向她表示过好感,这次,叶小甜答应了,然后自然而然地加入了这个让老师头疼的队伍。在老师面前,她依然是乖巧的好学生,可出了校门,她就变成了张扬跋扈的女生。她放肆地笑,与一帮男生称兄道弟,风风火火犹如一个小太妹。

可陈默并没因此喜欢上她,只是一次感慨道:小甜,你不应该和我们混在一起的,你学习那么好。只为这句为她着想的话,她竟然梦里都笑出声了。此后,叶小甜更疯了,她不管不顾任何人的眼光,只是发疯地喜欢上了让他心疼的感觉。

可想而知,叶小甜高考成绩和预想的有了很大的差别,大家一致看好重点院校,分数出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三本。陈默什么也没考上,他身边的哥们儿和女友如鸟兽散,一个个自奔前程了。

父母对她很失望,说与其看你一落千丈,不如选个热门的专业去上大学,这样总比未知的复读一年更有把握。叶小甜也拿不定主意,直到无意得到陈默复读的消息,她又一次把自己置身于战斗的前线。

叶小甜和陈默都复读了,在另一所学校里,他们又成了隔壁班的同学。陈默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改往日的懈怠,发誓重生。陈默学习中出现任何问题,就会主动找过来请教。两人终于站在了同一目标的战壕里。可叶小甜偶尔也会失落,因为他们只是一起向前奔的战友,从陈默的眼里,她看不出还有其他关系的可能。

努力总会有收获,一年后,叶小甜进了一所南方重点大学,陈默的成绩也不错。但叶小甜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因为陈默选择了一所北方的三本学府。那天,叶小甜有些激动地问他:为什么不选一个城市的大学?后面还有一番话,叶小甜还在思索要不要说出口,陈默急速答了:因为她在那个城市打工。叶小甜明白,所谓的她,就是陈默之前分手的那个女生。

叶小甜被打败了,一个分手后从未联系过的女生又一次轻而易举地占据了自己苦苦攻打的阵地,她觉得自己该放手了。

分道扬镳的两人,一南一北。偶尔网络上联系,不疾不徐,说些各自的校园生活,无关痛痒。

叶小甜像模像样地谈起了恋爱。对于陈默,她觉得自己死心了,偶尔陈默谈起自己的感情事,叶小甜还饶有兴致地帮忙出主意。很多时候,叶小甜也晾晒着自己的甜蜜。

大三那年,陈默与女友彻底分手了,原因也十分俗套简单,辛苦打工的女孩和一个大学生总有很多现实的不对称。叶小甜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竟感觉到自己内心的狂喜,任往事一幕幕如黑色深渊般吞噬着她。

叶小甜的心中又燃起了星星点点的战火,她请了假,全然不理男友的阻拦,日夜兼程去了陈默所在的城市。

陈默对她的到来很是吃惊,随即大张旗鼓地请她吃饭,然后又去唱歌。在一群各色男女的喧闹中,陈默拿着话筒抱住身边的一个女孩说,今天,我要感谢一位远道而来的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铁的哥们儿。为了让她放心,我现在正式宣布,我要恋爱了。说完,陈默就毫无顾忌地亲吻了怀里的女孩。叶小甜心里堵得慌,跑进卫生问,吐了个七荤八素,眼泪鼻涕一起流了下来。第二天,叶小甜很早就走了,没有打招呼,如一个逃兵。

回来后,男友吃了漫天遍野的飞醋,叶小甜懒得解释,干脆分了。此后,叶小甜再也没主动和陈默联系过,尽管他的电话永远是存在手机里的第一个。后来,又陆续听到陈默交了几个女朋友,叶小甜仿佛也麻木了,只是笑,再不发言。

大学毕业,叶小甜去一家报社做了记者,到处采访,忙得不可开交,与陈默也再无交集。身边也走走停停有人追求,但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着。

再后来,一个陌生的电话打来了。接通电话,是他。陈默象征性地聊了很久才谈到正题,叶小甜听得干涩欲睡。他说,小甜,我最近生意出了点问题,你做记者的,能不能帮我一把?她明知事情的复杂,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帮了。他渡过了难关,而她却被发配到无人问津的冷部门反省。

他不知道她的处境,很久之后千恩万谢来寻她,并电话约了地点。她装扮一新地去了,可半途出了车祸。她人无大碍,只是手机坏了。因为是新号码,她完全记不住,无奈处理完事情打车赶到时,她远远看到他走出饭店的大门,钻进了一辆崭新的车里扬长而去。

她还是走进了那家餐厅,坐在窗前,安静得像座雕塑。耳边不知何时响起了一首歌,是王菲的《暗涌》:历史在重演,这么烦嚣城中,没理由相恋可以没有暗涌。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难道这次我抱紧你未必落空这次,叶小甜没有流泪,只是出门时,她随手把手机丢进了垃圾桶。

其实,有些战争是自己与自己的缠斗,叶小甜叫停了。有些东西本就该扔了,只是因为眷恋而无法放手,而今,它坏得正是时候。

又见杨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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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一抬头,前面高大的杨树上婆婆娑娑挂满了杨巴狗,一改前几日的枝疏影单,显得热闹起来。

心里倏忽一惊,季节真是快啊,又是一年春天来到身边了,接下来该是春风细雨青草绿烟了。

花开年年似往年,燕子归来已非王谢庭院。人间的事情总是比不起季节轮回。此时你在哪里?如期而至的只是日子么。

记得前年比现在晚几日,也是杨巴狗的天下,地上到处是杨巴狗毛茸茸的小身体,躺在地上一大片一大片,拦着人的视线,提醒人们春天的到来。

还记得你从落满杨巴狗的树下走向我,满面春风。你说经过我的城市,忍不住想知道我现在的模样,特意耽搁行程,来看我。

我已不是那年的我,没有了当年的虎虎生气。除了笑起来露出的小虎牙还有些记忆里的风彩。

你也不是那年的风光了,尽管笑声如往昔般彻底,发自肺腑,眼神里却藏不住猜测。你原本天生忧郁的气质夹杂了岁月赋予的格式似的满面春风,看起来怪怪的,令我恍惚了昨日,亦看不清楚今日。

大概我也在猜测,我们如今都成了什么样成色的人?

我们交谈甚欢。我们都说自己过得很好,非常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值得幸福。

都是家业双立,都是一路艰难努力过来的。往事可堪回首,又似乎不堪回首,谈起来不着边际。

忽然就问最近看了什么书,除了工具书。结果都呵呵而笑,除了工具书,这么多年真的很少看书了。

记得你是爱看书的,文章也写得不错,作文当范文被老师拿来课堂念,还替别人写情书呢。

你说你现在最拿手就是写论文写报道写总结,已经不知道如何抒情。

我说我倒是又看了不少书,语数理化英,跟孩子站一个起跑线上盯他了N年。

大概是故交,竟都不觉得尴尬,曾经的共同爱好被丢进了岁月的风洞。文学小组里的青梅往事在记忆里闪现了一秒吧,对视的目光匆匆错开。

你说你怀念,诗和远方,也怀念我。我说我已经没有诗和远方,也很少想起你。

你说我还是当年的我,那么现实,说话依然很刻薄地真实。我笑了。你说以后你会年年来看我,让我想起你的次数多点儿。

我问你,为什么人们会希望被别人想起,害怕被别人忘记。你说我不会懂,没有人惦念的人是孤独的。我没有辩驳,却记下了你说的话,每年来看我。

我知道自己也是这样希望能够被记起,不要被忘记。只是,我只是浅浅地记着你要来看我,我怕岁月已经把人变成了一种时令的活物,会随季节变化说一些应景的话。

你走了,离开我在的城市已经很久了,去年此时杨巴狗也曾如此满树,没你的身影。今年亦如是?

我其实也不是在希望见到你,我只是不想验证我对生活的怀疑。如果生活让我们这样轻许诺言,匆匆忘记,我怕你会越来越匆忙却越来越孤单,会有一天找不到自己。

其实我还是惦念你的,故交如同根,知己更难酬。总有些人,如这春风不更改时令,杨巴狗年年如期,惦念一个人。

她来了之苏芸


天被一层层的乌云压住,大风吹得小林树叶娑娑作响,远方的马车踩在泥泞的小路上行走的特别匆忙,马车内穿着绿色长裙的女子,怀里抱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孩子坐在用木板做的凳子上,她神情慌张,脸色苍白,偶尔还撩开马车上的窗帘看着后面那条路,狂风吹乱了她的长发,大雨洒落,花了她精致的妆容。

——楔子

苏芸带着小幡来找苏文木的时候,我恰好也在苏府上坐客。

她抱着小幡坐在木椅上,文木将刚刚泡好的茶递到了她的手里,轻声问道:“妹妹,你这深夜回家里有什么事?”

苏芸将茶死死的捧在手心里,身体有点颤抖,她将头埋的很低,过了好久才小声说道:“大哥,你去帮我向柳笙讨一封休书罢!”

我看到苏文木将眉蹙紧,觉得毕竟是人家私事,还是不要多听。于是轻语一句:“文木,我还是先走了罢!”

苏文木也觉得这种情况,不应该多留我,于是点了点头。还关切说了句:“古月,回去的时候慢点!”

我笑了笑,正要打开门的时候。

苏芸突然之间大声叫我的名字:“古月姐姐,还请留步!”

我转头看她的时候,她的神情突然之间变的很紧张,手里还抱着小幡,直接激动的站了起来。

我尴尬的笑了笑,没再说什么,看了眼苏文木作出疑问状态:“这……?”

苏文木笑了笑说道:“就留下吧,可以同我一起劝劝我这妹妹!”

苏府祖上以经商为业,最终富甲一方。不过到了这一辈,正值乱世,家道不似以前,而且家里只剩下苏文木和他的妹妹苏芸,苏芸从小就长的漂亮,还能识文断字,弹曲识音最后嫁到我们晋城里的大户柳家,也差不多有四年的多了,婚后夫妻和睦,相敬如宾。怎么突然之间就跑回家让自家哥哥做主,要跟这柳笙离了?

苏文木不免又问几遍她:“这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

她起初埋头不语,过了好久竟然小声哭了起来,一边用帕子试着泪,一边讲道:“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的夜里,柳笙因为有一些事情,就留我和小幡一个人在家中,等到挂在走廊上的灯火被风熄灭,原来还可以看到一些东西的屋里一下就变的伸手不见五指,小幡突然之间大叫起来,他的梦话从开始的模糊变的格外清楚,他用十分害怕的口吻大喊:“妈!妈!她来了!她来了!”

我睁开眼睛,看着身旁的小幡,他全身上下都冒着冷汗,手成犬握死死拽住被子,脸上有抽搐的痕迹!

我当时疑惑,那个“她”是谁?,我们家小幡是不是做噩梦了?正在这时,走廊上的灯突然之间亮了,有很大的风通过没有关好的小木窗透了过来,因为小窗离平日里进出的大门十分进,而我的床又是正对的大门,所以一阵大风恰到好处的将我床上挂着的帐子给露了出来,哥哥,你当时一定不知道看到了什么!”

苏芸将手中的热茶一饮而尽,从她的眼睛之中我竟窥到了一些恐惧。

苏芸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当帐子被风吹开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披散着头发,浑身湿漉漉的女子,她那长长的指甲,在下子秒就有可能刺穿我喉咙!我因为害怕,死死拿着被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和小幡的眼睛。后来我还到这个女子,用空灵的声音叫我“夫人!”。

我想如果当时答应了的话,会不会就已经没有在这里跟你们的讲话了!后来的几天夜里,我依旧总是看到那个全身湿漉漉的女鬼,毕竟柳笙的家中是书香门第,自然不信这些东西,所以在我鼓足勇气告诉柳笙说我看到了女鬼之后,他还以为我在说笑……”

苏芸说着说着,突然之间就哭了起我来。我起身,将她圈进怀里。安慰她:“或许看到的并不是鬼呢?”

她突然情绪激动的推开我,一直摇头地说道:“不可能不是鬼的,古月姐姐,你是不知道当时有多么恐怖……”

苏芸说着说着,又开始重复着刚才话。她还说如果她和小幡在住在柳府的话,终有一天会被那女鬼给害死的!

苏文木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从来有都不相信的这些鬼神之类的东西,我们的遇见是在日本留学时候,他学的本来是心理学,回国之后进了警署,当了警察。不过他不大喜欢穿着警服上班,依旧是穿着一件淡青色的袍子,脖子上挂一个灰白色围巾。还在白皙的脸上再挂上一个圆形的黑框眼镜。抱着一些档案袋就匆匆走路去警署,

这样子看起来比苏芸的先生柳笙更像一个教书先生。

不过像归是像,由他破获的案子,还是值的记者们作为好题材的。

而我就一个写书的人,在民国这种异事凭出的年代,如果没有什么好的东西写,那么也太没有水平了。所以我以前也是偶尔来找找苏文木谈谈案子的事情,到了后来来的频繁了,也就认识苏芸了!

我知道苏文木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他的面前谈及鬼神,但是这一次,看着苏芸的样貌,他也是被吓了一大跳!

为了安抚自己的妹妹,说自己明天就去的柳府找柳笙谈一谈!

我那天夜里没有回去,留下来陪着苏芸,将就照顾着才三岁左右的可爱地小幡,等着差不多三更天的时候才去睡了会儿。

虽然苏文木是苏芸的哥哥,但毕竟男女有别,所以还是我留来照顾好一点!

等到第二天,我随着苏文木和苏芸母子一同去了处于晋城城东的柳府,柳笙知道做警长大舅子来了,自然是笑脸相迎。

我们坐在了大厅之上,苏文木开门见山的问柳笙是否知道苏芸这几天遇到的事情。

柳笙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情居然惊动的作为警长的大舅子,他一下子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阿古登巴


产生故事中这个人物的时代,牦牛已经被役使,马与野马已经分开。在传说中,这以前的时代叫做美好时代。而此时,天上的星宿因为种种疑虑已彼此不和。财富的多寡成为衡量贤愚、决定高贵与卑下的标准。妖魔的帮助使狡诈的一类人力量增大。总之,人们再也不像人神未分的时代那样正直行事了。

这时世上很少出现神迹。

阿古顿巴出生时也未出现任何神迹。

只是后来传说他母亲产前梦见大片大片的彩云,颜色变幻无穷。而准确无误的是这个孩子的出生却要了他美丽母亲的性命,一个接生的女佣也因此丢掉了性命。阿古顿巴一生下来就不大受当领主的父亲的宠爱。下人们也尽量不和他发生接触。阿古顿巴从小就在富裕的庄园里过着孤独的生活。冬天,在高大寨楼的前面,坐在光滑的石阶下享受太阳的温暖;夏日,在院子里一株株苹果、核桃树的荫凉下陷入沉思。他的脑袋很大,宽广的额头下面是一双忧郁的眼睛,正是这双沉静的、早慧的眼睛真正看到了四季的开始与结束,以及人们以为早已熟知的生活。

当阿古顿巴后来声名远播,成为智慧的化身时,庄园里的人甚至不能对他在任何一件事情上的表现有清晰的记忆。他的童年只是森严沉闷的庄园中的一道隐约的影子。

“他就那样坐在自己脑袋下面,悄无声息。”打开门就可以望到后院翠绿草坪的厨娘说。

“我的奶胀得发疼,我到处找我那可怜的孩子,可他就跟在我身后,像影子一样。”当年的奶娘说。

“比他更不爱说话的,就只有哑巴门房了。

还有许多人说。而恰恰是哑巴门房知道人们现在经常在谈论那个孩子,记得那个孩子走路的样子,沉思的样子和他微笑的样子,记得阿古顿巴是怎样慢慢长大。哑巴门房记起他那模样不禁哑然失笑。阿古顿巴的长大是身子长大,他的脑袋在娘胎里就已经长大成形了。因为这个脑袋,才夺去了母亲的性命。他长大就是从一个大脑袋小身子的家伙变成了一个小脑袋长身子的家伙,一个模样滑稽而表情严肃的家伙。门房还记得他接连好几天弓着腰坐在深陷的门洞里,望着外面的天空,列列山脉和山间有渠水浇灌的麦田。有一天,斜阳西下的时候,他终于起身踏向通往东南的大路。阿古顿巴长长的身影怎样在树丛、土丘和苯波们作法的祭坛上滑动而去门房都记得清清楚楚。

临行之前,阿古顿巴在病榻前和临终的父亲进行了一次深入的交谈。

“我没有好好爱过你,因为你叫你母亲死了。”呼吸困难的领主说,“现在,你说你要我死吗?”阿古顿巴望着这个不断咳嗽,仿佛不是在呼吸空气而是在呼吸尘土的老人想:他是父亲,父亲。他伸手握住父亲瘦削抖索的手:“我不要你死。”“可是你的两个兄长却要我死,好承袭我的地位。我想传位给你。但我担心你的沉默,担心你对下人的同情。你要明白,下人就像牛羊。”“那你怎么那么喜欢你的马?父亲。”“和一个人相比,一匹好马更加值钱。你若是明白这些道理,我就把位子传袭给你。”阿古顿巴说:“我怕我难以明白。”老领主叹了口气:“你走吧。我操不了这份心了,反正我也没有爱过你,反正我的灵魂就要升人天堂了。反正你的兄长明白当一个好领主的所有道理。”“你走吧。”老领主又说,“你的兄长们知道我召见你会杀掉你。”“是。”阿古顿巴转身就要走出这个充满羊毛织物和铜制器皿的房间。你走吧,父亲的这句话突然像闪电样照亮了他的生活前景,那一瞬间他清楚地看到了将来的一切。而他挟着愤怒与悲伤的步伐在熊皮连缀而成的柔软地毯上没有激起一点回响。

阿古顿巴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和他那副滑稽形象十分相称的讥讽的笑容。

“你回来。”苍老威严的声音又在背后响起。阿古顿巴转过身却只看到和那声音不相称的乞求哀怜的表情:“我死后进入天堂吗?”阿古顿巴突然听到了自己的笑声。笑声有些沙哑,而且充满了讥讽的味道。

“你会进入天堂的,老爷。人死了灵魂都有一个座位,或者在地狱,或者在天堂。”“什么人的座位在天堂?”“好人,老爷,好人的座位。”“富裕的人座位在天堂,富裕的人是好人。我给了神灵无数的供物。”“是这样,老爷。”“叫我父亲。”“是,老爷。依理说你的座位在天堂,可是人人都说自己的座位在天堂,所以天堂的座位早就满了,你只好到地狱里去了!”说完,他以极其恭敬的姿势弓着腰倒退着出了房间。

接下来的许多时间里,他都坐在院外阴凉干爽的门洞里,心中升起对家人的无限依恋。同时,他无比的智慧也告诉他,这种依恋实际上是一种渴望,渴望一种平静而慈祥的亲情。在他的构想中,父亲的脸不是那个垂亡的领主的脸,而是烧炭人的隐忍神情与门房那平静无邪的神情糅合在一起的脸。

他在洁净的泥地上静坐的时候,清新澄明的感觉渐渐从脚底升上头顶。

阿古顿巴望见轻风吹拂;株株绿树,阴凉水一样富于启迪地动荡。他想起王子释边牟尼。就这样,他起身离开了庄园,在清凉晚风的吹拂下走上了漫游的旅程,寻找智慧以及真理的道路。

对于刚刚脱离庄园里闲适生活的阿古顿巴,道路是太丰富也太崎岖太漫长了。他的靴子已经破了,脚肿胀得难受。他行走在一个气候温和的地区。一个个高山牧场之间是乎整的种植着青棵、小麦、荨麻的坝子,还有由自流的溪水浇灌的片片果园。不要说人工种植的植物了,甚至那些裸露的花岗岩也散发出云彩般轻淡的芬芳。很多次了,在这平和美丽的风景中感到身躯像石头般沉重,而灵魂却轻盈地上升,直趋天庭,直趋这个世界存在的深奥秘密,他感到灵魂已包裹住了这个秘密。或者说这秘密已经以其混沌含糊的状态盘踞了他的脑海,并散射着幽微的光芒。阿古顿巴知道现在需要有一束更为强烈的灵感的光芒来穿透这团混沌。但是,饥饿使他的内视力越来越弱。那团被抓住的东西又渐渐消失。

他只好睁开眼睛重新面对真实的世界,看到凝滞的云彩下面大地轻轻摇晃。他只好起身去寻找食物,行走时,大地在脚下晃动得更加厉害了。这回,阿古顿巴感到灵魂变得沉重而身躯却轻盈起来。

结果,他因偷吃了奉祭给山神的羊头被捕下狱。他熟悉这种牢房,以前自己家的庄园里也有这样的牢房。人家告诉他他就要死了。他的头将代替那只羊头向山神献祭。是夜无事,月朗星疏,他又从袍子中掏出还有一点残肉的羊齿骨啃了起来。那排锋利的公羊牙齿在他眼前闪着寒光,他的手推动着它们来回错动,竞划伤了他的面颊。他以手指触摸,那牙齿有些地方竞像刀尖一样。他灵机一动,把羊齿骨在牢房的木头窗根上来回错动,很快就锯断了一根手腕粗的窗棂。阿古顿巴把瘦小尖削的脑袋探出去,看见满天闪烁的群星。可惜那些羊齿已经磨钝了。阿古顿巴想要是明天就以我的头颅偿还那奉祭的羊头就完了。他叹口气,摸摸仍感饥饿的肚子,慢慢地睡着了。醒来已是正午时分。狱卒告诉他,再过一个晚上他就得去死了。狱卒还问他临死前想吃点什么。

阿古顿巴说:“羊头。”“叫花子,想是你从来没吃过比这更好的东西?”狱卒说:“酒?猪肉?”阿古顿巴闭上眼,轻轻一笑:“煮得烂熟的羊头,我只要。”他得到了羊头,他耐心地对付那羊头。他把头骨缝中的肉丝都一点点剔出吃净。半夜,才用新的齿骨去锯窗棂,钻出牢房,踏上被夜露淋湿的大路。大路闪烁着天边曙色一样的灰白光芒。大路把他带到一个地方又一个地方。

那时,整个雪域西藏还没有锯子。阿古顿巴因为这次越狱发明了锯子,并在漫游的路上把这个发明传授给木匠和樵夫,锯子又在这些人手头渐渐完善,不但能对付小木头,也能对付大木头了。银子后来甚至成为石匠、铜匠、金银匠的工具了。

这时,阿古顿巴的衣服变得破烂了,还染上了虱子。由于阳光、风、雨水和尘土,衣服上的颜色也褪败了。他的面容更为消瘦。

阿古顿巴成为一个穷人,一个自由自在的人。

在一个小王国,他以自己的智慧使国王受到了惩罚。他还以自己的智慧杀死了一个不遵戒律、大逆不道的喇嘛。这些都是百姓想做而不敢做的。所以,阿古顿巴智慧和正义的声名传布到遥远的地方。人们甚至还知道他以一口锅换得一个贪婪而又吝啬的商人的全部钱财加上宝马的全部细节,甚至比阿古顿巴自己事后能够回忆起来的还要清楚。人们都说那个受骗的商人在拉萨又追上了阿古顿巴。这时,阿古顿巴在寺庙前的广场上手扶高高的旗杆。旗杆直指蓝空,蓝空深处的白云飘动。阿古顿巴要商人顺着旗杆向天上望,飘动的白云下旗杆仿佛正慢慢倾倒。阿古顿巴说他愿意归还商人的全部财物,但寺庙里的喇嘛要他扶着旗杆,不让它倒地。商人说:只要能找回财物,他愿意替阿古顿巴扶着这根旗杆。

阿古顿巴离开了,把那商人的全部钱财散给贫苦百姓。又踏上了漫游的道路。

那个商人却扶着那根稳固的旗杆等阿古顿巴带上他的钱财回来。

他流浪到一个叫做“机”的地区时,他的故事已先期抵达。

人们告诉他:“那个奸诈但又愚矗的商人已经死在那根旗杆下了。”他说:“我就是阿古顿巴。”人们看着这个状貌滑稽,形容枯槁的人说:“你不是。”他们还说阿古顿巴应有国王一样的雍容,神仙一样的风姿,而不该是一副乞丐般的样子。他们还说他们正在等待阿古顿巴。这些人是一群在部落战争中失败而被放逐的流民,离开了赖以活命的草原和牛群难以为生。这些人住在一个被瘟疫毁灭的村落里,面对大片肥沃的正被林莽吞噬的荒地在太阳下捕捉身上的虱子。他们说部落里已经有人梦见了阿古顿巴要来拯救他们。

阿古顿巴摇头叹息,他喜欢上了其中的一个美貌而又忧郁的女子。

“我就是你们盼望的阿古顿巴。”始终沉默不语的女子说:“你不是的。”她是部落首领的女儿。她的父亲不复有以往的雄健与威风,只是静待死亡来临。

“我确实是阿古顿巴。”他固执地说。

“不。”那女子缓缓摇头,“阿古顿巴是领主的儿子。”她用忧郁的眼光远望企盼救星出现的那个方向。她的语调凄楚动人,说相信一旦阿古顿巴来到这里就会爱上自己,就会拯救自己的部落。叫人吃上许久都未沾口的酥油,吃上煮熟的畜肉。

“我会叫你得到的。”阿古顿巴让她沉溺于美丽的幻想中,自己向荒野出发去寻找酥油和煮肉的铜锅。他在路旁长满野白杨和暗绿色青绿树丛的大路上行走了两天。中午,他的面前出现了岔路。阿古顿巴在路口犹豫起来。他知道一条通向自由、无拘束无责任的自由。而另一条将带来责任和没有希望的爱情。正在路口徘徊不定的阿古顿巴突然看见两只画眉飞来。鸟儿叽叽喳喳,他仔细谛听,竟然听懂了鸟儿的语音。

一只画眉说那个瞎眼老太婆就要饿死了。

另一只画眉说因为她儿子猎虎时死了。

阿古顿巴知道自己将要失去一些自由了。听着良心的召唤而失去自由。

他向鸟儿询问那个老太婆在什么地方。画眉告诉他在山岭下的第三块巨大岩石上等待儿子归来。说完两只画眉快乐地飞走了。

以后,在好几个有岔道的地方,他都选择了叫自己感到忧虑和沉重的道路。最后,他终于从岭上望见山谷中一所孤零的断了炊烟的小屋。小屋被树丛包围掩映,轮廓模糊。小屋往前,一块卧牛般突兀的岩石上有个老人佝偻的身影。虽然隔得很远,但那个孤苦的老妇人的形象在他眼前变得十分清晰。这个形象是他目睹过的许多贫贱妇人形象的组合。这个组合而成的形象像一柄刀子刺中了他胸口里某个疼痛难忍的地方。在迎面而来的松风中,他的眼泪流泻了下来。

他听见自己叫道:“妈妈。”阿古顿巴知道自己被多次纠缠的世俗感情缠绕住了。而他离开庄园四处漫游可不是为了这些东西。又有两只画眉在他眼前飞来飞去,啁啾不已。

他问:“你们要对我说些什么?”“喳!喳喳!”雄鸟叫道。

“叽,叽叽”雌鸟叫道。

阿古顿巴却听不懂鸟的语言了。他双手捧着脑袋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后来哭声变成了笑声。

从大路的另一头走来五个年轻僧人,他们站住,好奇地问他是在哭泣还是在欢笑。

阿古顿巴站起来,说:“阿古顿巴在欢笑。”果然他的脸干干净净的不见一点泪痕。年轻的和尚们不再理会他,坐下来歇脚打尖了。他们各自拿出最后的一个麦面馍馍。阿古顿巴请求分给他一点。

他们说:“那就是六个人了。六个人怎么分三个馍馍?”阿古顿巴说:“我要的不多,每人分给我一半就行了。”几个和尚欣然应允,并夸他是个公正的人。这些僧人还说要是寺里的总管也这样公正就好了。阿古顿巴吃掉半个馍馍。这时风转了向,他怀揣着两个馍馍走下了山岭,并找到了那块石头。那是一块冰川留下的碛石,石头上面深刻而光滑的擦痕叫他想起某种非人亦非神的巨大力量。那个老妇人的哭声打断了他的遐想。

他十分清楚地感到这个哭声像少女一样美妙悲切的瞎眼老妇人已不是她自己本身,而是他命运中的一部分了。

她说:“儿子。”她的手在阿古顿巴脸上尽情抚摸。那双抖索不已的手渐渐向下,摸到了他揣在怀中的馍馍。

“馍馍吗?”她贪馋地问。

“馍馍。”“给我,儿子,我饿。”老妇人用女王般庄严的语调说。她接过馍馍就坐在地上狼吞虎咽起来。馍馍从嘴巴中间进去,又从两边嘴角漏出许多碎块。这形象叫阿古顿巴感到厌恶和害怕。想趁瞎老太婆饕餮之时,转身离去。恰在这个时候,他听见晴空中一声霹雳,接着一团火球降下来,烧毁了老妇人栖身的小屋。

阿古顿巴刚抬起的腿又放下了。

吃完馍馍的瞎老太婆仰起脸来,说:“儿子,带我回家吧。”她伸出双手,揽住阿古顿巴细长的脖子,伏到了他背上。阿古顿巴仰望一下天空中无羁的流云。然后,一弓身把老妇人背起来,面朝下面的大地迈开沉重的步伐。

老妇人又问:“你是我儿子吗?”阿古顿巴没有回答。

他又想起了那个高傲而美丽的部落首领的女儿。他说:“她更要不相信我了。不相信我是阿古顿巴了。”“谁?阿古顿巴是一个人吗?”“是我。”适宜播种的季节很快来临了。

阿古顿巴身上已经失去了以往那种诗人般悠然自得的情调。他像只饿狗一样四处奔窜,为了天赐给他的永远都处于饥饿状态中的瞎眼妈妈。

他仍然和那个看不到前途的部落生活在一起。

部落首领的女儿对他说:“你,怎么不说你是阿古顿巴了。阿古顿巴出身名门。”说着,她仰起漂亮的脸,眼里闪烁迷人的光芒,语气也变得像梦呓一般了,“……他肯定是英俊聪敏的王子模样”。

真正的阿古顿巴形销骨立,垂手站在她面前,脸上的表情幸福无比。

“去吧,”美丽姑娘冷冷地说,“去给你下贱的母亲挖几颗觉玛吧。”“是,小姐。”“去吧”。

就在这天,阿古顿巴看见土中的草根上冒出了肥胖的芽。他突然想出了拯救这个部落的办法。他立即回去找到首领的女儿,说:“我刚挖到一个宝贝,可它又从土里遁走了。”“把宝贝找回来,献给我。”“一个人找不回来。”“全部落的人都跟你去找。”阿古顿巴首先指挥这些人往宽地挖掘。这些以往曾有过近千年耕作历史的荒地十分容易开掘。那些黑色的疏松发出醉人的气息。他们当然没有翻掘到并不存在的宝贝。顿巴看新垦的土地已经足够宽广了,就说:“兴许宝贝钻进更深的地方去了。”人们又往深里挖掘。正当人们诅咒、埋怨自己竞听了一个疯子的指使,他们挖出了清洁温湿的泉水。

“既然宝贝已经远走高飞,不愿亲近小姐,那个阿古顿巴还不到来,就让我们在地里种上青稞,浇灌井水吧。”秋天到来的时候,人们彻底摆脱了饥饿。不过三年,这濒于灭绝的游牧部落重新变成强大的农耕部落。部落首领成为领主,他美貌骄傲的女儿在新建的庄园中过上了尊贵荣耀的生活。阿古顿巴和老妇人依然居住在低矮的土屋里。

一天,老妇人又用少女般美妙动听的声音说:“儿子,茶里怎么没有牛奶和酥油,盘子里怎么没有肉干与奶酪呀?”“母亲,那是领主才能享用的呀。”“我老了,我要死了。”老妇人的口气十分专横,而且充满怨愤。“我要吃那些东西。”“母亲……”“不要叫我母亲,既然你不能叫我过上那样的好生活。”“母亲……”“你这个没出息的东西想说什么?”“我不想过这种日子了。”“那你,”老妇人的声音又变得柔媚了,“那你就叫我过上舒心的日子吧,领主一样的日子。”“蠢猪一样的日子吗?”阿古顿巴又听到自己声音中讥讽的味道,调侃的味道。

“我要死了,我真是可怜。”“你就死吧。”阿古顿巴突然用以前弃家漫游前对垂亡的父亲说话的那种冷峻的腔调说。

说完,他在老妇人凄楚的哭声中跨出家门。他还是打算替可怜的母亲去乞讨一点好吃的东西。斜阳西下,他看见自己瘦长的身影先于自己的脚步向前无声无息地滑行,看到破烂的衣衫的碎片在身上像鸟羽一样凌风飞扬,看到自己那可笑的尖削脑袋的影子上了庄园高大的门楼。这时,他听见一派笙歌之声,看见院子里拴满了配着各式贵重鞍具的马匹。

也许领主要死了。他想。

人家却告诉他是领主女儿的婚礼。

“哪个女儿?”他问,口气恍恍惚惚。

“领主只有一个女儿。”“她是嫁给阿古顿巴吗?”“不。”“她不等阿古顿巴了吗?”“不等了。她说阿古顿巴是不存在的。”领主的女儿嫁给了原先战胜并驱赶了他们部落的那个部落的首领。以避免两个部落间再起事端。这天,人不分贵贱都受到很好的招待。阿古顿巴喝足了酒,昏沉中又揣上许多油炸的糕点和奶酪。

推开矮小土屋沉重的木门时,一方月光跟了进来。他说:“出去吧,月亮。”月光就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了。

“我找到好吃的东西了,母亲。”可是,瞎老太婆已经死了。那双什么都看不见的眼睛睁得很大。临死前,她还略略梳洗了一番。

黎明时分,阿古顿巴又踏上了浪游的征途。翻过一座长满白桦的山岗,那个因他的智慧而建立起来的庄园就从眼里消失了。清凉的露水使他脚步敏捷起来了。

月亮钻进一片薄云;“来吧,月亮。”阿古顿巴说。

月亮钻出云团,跟上了他的步伐。

我,在欧蓓莎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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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来过的地方,虽然早已离开,但我还会等在原来的方向,只为再看你一眼,像梦一样的容颜。

江南的小镇,路上铺满青砖,岁月沿着石阶静静的徘徊,恰似久违的故人,直到影子也不曾看见。身后的往事被风无情的掩埋,河边的琴声仿佛还在久久回响,述说我们曾经的年代。木桨荡起的水纹正朝着远方肆意的散开,任凭光影的流年。傍晚的霞光穿过树梢,斜照着灰白的幕墙,失落地写下孤独的悲凉,斑驳的色彩映衬着夕阳,装点了风景的模样,褪色的记忆蜷缩在人间,只为守护你依稀的倩影,不被伤害。

留影浮现,奈何时空久远,还是在欧蓓莎,还是在家纺城,尽管秋意渐凉,仍感相思的温暖。路上落叶纷纷、光影横斜,昏黄的路灯照耀一片孤独的空间,视线不经意间变得模糊,辨不清方向。运河边偶尔惊现晚归的白鹭,白色的羽翼更显周围的荒凉,不知道他的爱人是否还在期待,遥望他的归来。也许前世今生,对你倾注了太多的念想,哪怕百转千回留下的只有梦的变迁,我依然在为你痴痴等待。

当我仰望天空的时候,我知道你想我了,一定在远方和我一样。我一直在寻觅,追随你曾经走过的方向,不曾在太湖边,更不在静思园,你的足迹我知道,只在欧蓓莎做过停留,就在我的眼前、就在我的手边,我一直试图抓住你的冷漠,不让你挣脱思念的枷锁。前世千百次的回眸,才换回今生一次的擦肩而过,我怎能不用心将你紧紧束缚!怕你再次远去,只留下一片相思的风雨。

也许我一直在你的天边,但你却一直在我的眼前,我不停的在怀恋,而你却在不停的忘却,循着声音,我尝试着靠近,期待你给我的惊喜。下雨天总能勾起,我对你无尽的思念,我的伞一直为你打开,但是伞下却没有你的痕迹,哪怕是雨停,我依然不忍收起,我怕雨突然弄湿你飞扬的衣裙。再深的情你若不愿认领,依旧是淡淡的浮光掠影,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被子上牡丹的图样,我说就像你的笑靥,一盛开便会惊艳整个世界,叫人无法忘却。

运河边,长亭外,闲云何处采。还是在欧蓓莎,你若不曾来,我便不离开。

文/朱士春

大狗巴利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狗巴利,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女儿家养了一条大狗叫巴利(Barley),是贵宾和金毛犬的后代,大个长腿,有70公分高,90公分长,体重80斤;漂亮,乳黄色的卷毛,大眼睛双眼皮,高鼻梁黑鼻头,体型端庄,温顺聪明;奔跑起来,两只大耳朵上下跳动,就象一只大兔子。

巴利出生2个月,就被女儿、女婿抱回家,当时巴利走路还不稳,吃得也很少,需要人照料。可以说是女儿、女婿一把屎一把尿把巴利带大的,他们与巴利的感情很深,把巴利视作家庭的一员,也从巴利身上,学会了照顾别人,学会了为人父母。

巴利善良聪明,温顺听话,但在关键时候,有其勇猛的一面。一天,女儿带着巴利去遛弯,碰到邻家的一条狗狗,那条狗狗只是巴利的1/2大,但汪汪的叫个不停,起初,巴利没有理会它,从一旁径直走过去,谁知那条狗狗突然间冲向了我女儿,巴利见状,赶忙回头,挡在狗狗与女儿之间,并发出呜呜的低沉吼声,那只小狗吓了一跳,落荒而逃。事后,一家人对巴利是刮目相看,巴利的形象大提升!

自从家里有了外孙后,巴利的地位下降了,一家人常常围着宝宝转,巴利很是有些失落,特别是女婿在和宝宝嬉戏时,巴利在一旁,很是有些醋意,摇头摆尾,上窜下跳,以显示其存在。尽管如此,巴利对待宝宝却是很有风度的,和宝宝在一起,不管宝宝如何对待它,是抓它打它,还是挠它,它都一动不动。前天,为了逗宝宝,我们拿了巴利的一只新皮球给宝宝玩,皮球是巴利最喜欢的玩具,而且家里的球球都是归巴利的。巴利在一旁,眼睛死死盯着皮球,但一声也不吭,等到宝宝玩了皮球走开后,赶忙上前用大嘴衔住球,转身就离开,生怕宝宝再要它的球!

女儿、女婿、外孙,还有巴利,一家四口,和谐幸福!大狗巴利,朋友巴利!

叶的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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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看着满地的落叶,想起了这句话,总觉得对叶子不太公平,为什么要让风和树的行为成为叶子离去的理由。

所以我想试着给出第三种假设,是叶子自己的选择。

叶子经历过春天的温柔生长,也经历了烈日和狂风暴雨,始终被树鞠在怀里。现在,经受了那么多风雨的树似乎抵不住萧瑟秋风的阵阵低语,变得脆弱了,憔悴了。

寄居在树梢上的叶子看到了这一切,它不忍,也不愿,然后毅然决然地选择化作泥土。

这难道不是比乌鸦反哺更加壮烈的赞歌吗?

叶子甘愿变成落叶,可等待它的不是泥土,而是冰冷的水泥地,这是落叶永远无法凿透的坚硬的壳。在水泥地上的落叶失去了对外界环境哪怕一丝一毫的抵抗力,随风飘荡,被车轧过,被人踩过。似乎连那种萧瑟的美都已不复存在。

我想或许生活在野外也是一种幸福。

落叶之后被打扫,运输,然后被焚烧还是被埋葬,我并不清楚。但请至少不要把它与垃圾放在一起,让落叶在他乡有个体面的葬礼。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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