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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从容不迫的落汤狗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一只从容不迫的落汤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生犹如一次荒野求生,在途中总避免不了一切困难,而使我们打败它的勇气,源于梦想。于是,我们会作出一些不凡的行动来证明自己,行动的结果会随之保存在脑海,这叫经验;而行动的力量,出于好奇。接下来,请跟随我的脚步,欣赏一只从容不迫的落汤狗

十一国庆假期,我们提早地来到了每年必经的风水宝地临安。不知是谁起的雅兴,要求把家中的那只仅满3个月的泰迪犬嘟嘟也带上,于是我们将这个正趴在地上歪着脑袋瞧我们的小家伙也塞进了商务车的后座,出发了。

它坐在车中,感受汽车这个奇妙的大怪物的感觉,并在我们的大腿上扭秧歌,高抬的下巴,镇定十足,又不失傲娇。而时不时发生的震荡又会使它全身弹起,可没等它反应过来,shenti又不由自主地落地了。这一系列动作如此地重复着,伴随它度过了车上的3个小时。

终于下车了,我们的腿脚因长时间不动而变得麻木,一停车我们便下来活动。我靠着岸边的木栅栏,望着这清澈见底的溪水,它们哗哗地流动,在一块块大大小小的岩石的阻拦下发出啪啪的声音。嘟嘟侧趴在我的脚边,聆听着这动听的音乐,两只耳朵机敏地竖起,生怕耳朵一下垂便会漏掉这难得而又奇妙的声音。

大人们在一边摆放着野餐工具,烧烤用品,我们则在一块离岸近一米的巨岩上乘凉。巨岩从侧望是个直角三角形,坐的位置只有一条顶端,脚则放在光滑的斜面上,虽有几分危险,可迎面吹来的徐徐凉风是能使我们接受它的。嘟嘟站在岸边,焦急不安地来回走动,似乎也想到石头上,可那长长的一米又似乎是那么遥不可及。我们也想把它抱上来,但巨石周边都是深不见底的溪流,嘟嘟上来一淘气滑了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只好在一边无奈地看着楚楚可怜的它。

在几分犹豫之后,它做出了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举动四爪平稳地放在地上,shenti往后一挪,两眼细眯着,虎视眈眈地望着前方它铁了心。大人们放下了手中的活,屏息凝神盯着它。没等我反应过来,它已向巨石扑去。我和妹妹再一次惊呆了,因为我们似乎无法接受一只仅3个月的幼犬拥有如此大的勇气!可当它跃过半米时,猛然发现自己的力量几乎耗光了!噗通随着一声清脆的声音,水花四溅嘟嘟落水了!

我马上爬到巨石边,准备脱下鞋子。可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一个湿淋淋的头从水花中钻出,如一艘微型小船向我驶来,显然,它在落水的一刹那喝了一大口水,可此时的它又是那么从容不迫,头高高仰起,前爪不停拍水,后爪蹬水,向我游了过来。我再一次震惊:一个人遇到此事也会不由得慌张、害怕,可眼前的这只不如人的小狗,又是如此镇定,它那小小的躯体中,蕴藏着多少的勇气与智慧啊!QG13.cOm

一个人,应不忘初心,始终拥有梦想,因为它能使你有一个真正的自我。此外,你必然要抱着千锤万击不怕的精神,才会发现眼前柳暗花明又一村。而这一切,是那只从容不迫的落汤狗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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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爱情故事


1.我是马达加斯加,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男演员,凭借着大电影一夜走红,成为了中国最受关注的明星狗。回到北京,我也不过才三四个月大,就已经拍完一部电...

1.
我是马达加斯加,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男演员,凭借着大电影一夜走红,成为了中国最受关注的明星狗。
回到北京,我也不过才三四个月大,就已经拍完一部电影。跟明星们走过很多红毯,登上杂志封面,成为头条新闻,一切成功好像来的得太容易了。俗话说得好,上帝为你打开了一扇窗,肯定又给你反锁了一道门。
吹了这么多牛,但我的情路一直坎坷,被世人所嘲笑。这有什么呢?所有的痛苦,都因为,我帅呀。

2.
我的初恋是色彩斑斓的。
那时候,我样貌英俊,大概四十公分长,十几二十斤,走在路上屁股一扭,人们就会忍不住要弯下腰对我这个人间小mini动手动脚。路上的小母狗时常追逐我,但我并不会理睬,只会对它们点点头,示意我曾来过它们的世界,但并没有就此停留。
我和它第一次遇见,是刚吃完羊奶配香草熏鸡罐头,穿着足球衫,在小区遛弯巡查地形。我一眼就在狗群里发现了它,并且被它的美貌所吸引了。生来还从未见过那样耀眼的狗,像是拿着放大镜看灯光下钻石的切割面,简直要闪瞎我的狗眼。它的肌肤是雪白雪白的,圆圆的脑袋,翘翘的鼻,耳朵很长柔软地顺下来,耳垂染成了紫色,背上的毛修剪成背带裤的样子,是黄色绿色相间的背带,四只腿穿着粉红色的毛靴。走起路来自带高跟鞋前掌先着地,十分优雅,感觉仔细听会有“啪嗒啪嗒”的声响。
小彩色,它就这样带着五颜六色和无限活力闯入了我的世界,即便我闯荡过演艺圈,看过很多美景,还是忍不住,悄悄地凑上了前。别笑我那时的审美,哪个少年没有迷恋过杀马特洗剪吹呢?
默契应该就是彼此不必打招呼。我们看到对方,便开始一路嬉戏,互相追随。快乐的费洛蒙在我们之间迸发,就像是电影里演的那样,男孩触到了女孩带着静电的手臂,“啪”的一下子,爱情就释放了。我们在花坛里打着滚,钻进草从里闻刚切割过的青草散发出的香味,聊着哪一种口味的罐头最下饭,哪一栋楼的狗最凶狠。我们穿过花坛来到人多的石板地,穿梭在人腿之间追逐,我说,“跑慢一点,我是雪橇犬,要中暑了。”它停了下来,伸着舌头哈哈地笑着。
我慢慢地走近它,天气那么热我要融化了,在我融化之前想要走进它的心里和它化在一起,然后问一问,你爱我吗?愿意和我在一起吗?围观的人类肯定都惊呆了,心想:“你们丫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才遛一圈就好上了?”我们狗和你们人可不一样,我们遛弯兜圈子,但生活从不绕弯子,你们能活七老八十,我们也就十几年光阴,所以要珍惜时光呀。
我毫不犹豫地问出一句话,“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小母狗?”毕竟是明星犬,为什么会毫不犹豫?我是一只努力想拍张彩色照片的黑白色狗,而它有我最想得到的五颜六色,所以注定我会爱上它。年少总归是这样,经历太少的人情世故,所以一点点的不同就付出了我全部的忠贞和爱。
在我紧张忐忑的时候,它还是舌头伸在外面,笑呵呵地说,“我愿意呀。但我也是条公狗呀。”
呆立在原地,年少的我,爱情一瞬建立,竟又一瞬间瓦解。突然没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有,只是那一句,后会无期,来生再聚。可是我无论如何也讲不出口,它一直伸着的舌头,也缩了回去,我们看着彼此,再也无言。就这样,各自回到了主人的脚边。
我的初恋荒诞无稽地开始和结束,谁的初恋又不是这样懵懂不知所以呢?

3.
在我八个月大的时候,背起了三个月大时收到的黄色蜜蜂小书包和粉色金扣小皮箱,准备去上学了。
上学前的那晚上,我和静静兔坐在床边,我吃着剥好的花生仁儿,她还是那样安静。我心里有一些难过,一来是去学校可以带的东西很少,去到陌生的环境很紧张。二来是无论什么时候,静静兔都这么淡定,坐在那里淡淡地笑,好像没有事情可以扰恼它,这让我莫名愤怒。
“兄弟,别忘记带上我,你学习的时候可全靠我了。”眼镜在书桌上打破了沉默。
“我要去检查一下书包。”我有点焦躁地说完就起身了,她还是微笑地望着,和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
“每个旧日子和新旅途,我和肉干都会陪伴你的。”她说道。
我和静静兔相遇,像是旧时的包办婚姻。有一天回到家,她就坐在我的床边了。起初我很生气,虽说不是处女座,但一只莫名出现的灰兔子坐在我床头,让我觉得自己的领地被侵犯了。最要紧的是,那是我的床,我也不能撒泡尿以示地盘。我上前用压低喉咙发出的“吼,吼”声吓她,她微笑地坐在床边一动不动;我撕咬她,她还是弯着眼睛笑;我把她甩到床下去,她就静静地躺在地板上,依然没有生气的样子。她对我的举动如此无动于衷,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我才是做错事的那一个,我只好把她叼回床上,让她靠着床头坐好。
“你只是我的一份礼物,和我两个月大时收到的一箱罐头,三个月大时收到的蜜蜂书包,四个月大时收到的一米大床一样,只是礼物,所以最好不要惹恼我。”
“我是来陪伴你的。”这是她笑着开口说出的第一句话。
我仔细打量这只坐在我床边的灰色的兔子,她算不上漂亮,长长的耳朵,戴着一朵粉色蝴蝶结。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配深色牛仔布裙。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给她起名静静兔。不知道这么小的一只灰兔子能陪伴我什么,但我确实需要一个朋友。就这样,我留下了它。每天回到家,就能看到它在那里带着微笑静静地望着。我会走到它身边,坐下来,讲有关年少的烦恼。我告诉它想要自己的左耳朵立起来,左耳朵总是垂头丧气的,害自己被嘲笑。每次去遛弯,小区的狗都在地上画一只耳朵,然后大喊,“马达,你的耳朵掉了。”静静兔笑着安慰我说,它会立起来的,等你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告诉它我想去探险,去不用被绳子牵的地方撒欢。哦对了,还想要有吃不完的肉干。但无论我说什么,它都笑着告诉我,会有的,等你再大一点的时候。有一次,我着急了,对着它大吼:“你就会说,等我再大一点的时候,到底什么时候才算长大?”
它说:“等你不再需要我的时候。”
我去学校,没有带静静兔。在那里认识了很多同学,有金毛,有萨摩耶,有哈士奇,有很多每天互相追赶,一起翘课,一起罚站的狐朋狗友。我的左耳朵终于立起来了,每天和同学去野地里探险,不用被绳子牵着,随意撒欢,每周我都能收到一大包吃也吃不完的肉干。来到学校,一早就忘记了出发前的不安与恐慌,我甚至没有打一通电话给静静兔,我甚至……没有再想起它。
放假回到家里,静静兔坐在角落里,但我发现它不再说话了。是的,原来它只是一只普通的兔子玩偶,和你小时候手里的那只一样。我不再需要它了,我长大了。
不知道我对静静兔的依赖是爱情还是其他的情感。它倾听我青春的迷茫,忍受我青春的愤怒,我是那样的不完美,没有理由它还留下来坐在那里,微笑地望着我。长大后,我没有再对任何的伙伴那样放肆。我把它摆放在窗台,每天迎接阳光,等待星辰。有时候会坐下来陪陪它,我青春最好的伙伴。
生活最好不过是它说的那句:“每个旧日子和新旅途,我和肉干都会陪伴你的。”

4.
“我听到空气里传出破碎的声音,灵魂在一点点剥离。直到看见落在窗檐的雨,我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这是我今天给王可可最后的一句留言。一岁半,我成年,也正式地恋爱了,不知道现在是否还面临着失恋。
我和王可可的故事,是一部反转的剧,先错过,再相遇。
我们是网恋,但不同于其他素未谋面的网络爱情,男明星和白富美,在擦肩错过了半年后,彼此在网络有了联系,相互表达了倾慕之情,从网络传情直至见面私定终身。人们都会说,看起来这是多么登对的国民狗情侣啊。起初,我和它只是互相传送一些照片,看看彼此的生长情况。后来可可按捺不住少女热切的心,总会问:“马达马达,你到底什么时候来到我的城市见到我呀。”
为了这次见面,准备了半年,一只体积太大,连乘飞机都困难的巨型犬,背着它所有的家当,坐着一辆面包汽车,赶着一千多公里行程,来到了王可可,那只心上狗的城市。
不知道人们被恋爱冲昏头脑时都会想要做什么,我只是想要付出我拥有的全部。
和可可见面了,那一天我们各自穿着最喜欢的衣服,我那看起来很随意的毛发,是从早晨八点开始打理,足足花了六个小时洗剪吹完成的造型。见面以后,我们坐在沙发上都没有说话。我喝光了它的水。我们还是没有说话。直到我快要吃光它的零食时,它终于说了一句:“马达,别再吃了。”
可可是一只眼睛很小的狗,但是笑起来眼睛会弯成天边的月牙,所有星星都愿意为它闪耀。它嘴角两边的毛发各有一颗漩涡,是甜甜的女孩子才有的小梨涡。它喜欢龇着嘴下角的两颗小虎牙,眯起眼睛大喊我的名字追着我跑,追上以后“哼哧”狠狠地咬我一口,看我生气它又对着我“嘻嘻”两声,转头跑掉。它说,它喜欢追逐,更喜欢被追逐。
生活在同一城市后,我们的交集从网络变成了生活。共抢一块骨头,共喝一盆水,躺在一个沙发上谈天说地,聊聊八卦,说说铲屎人的坏话。我们一起制定旅行计划,把“狗狗可以玩的场所”背得很溜,希望每一处角落都留下我们的印记。
恋爱就是牵起对方的手,闭着眼也不会再迷路。可可带着我和它的狗狗姐妹团见面,自己假装走开,试图考验我的真心。它悄悄回头发现我一直紧跟在它身后,长舒一口气,高兴地立马跳起来,摇着头跺着脚,爬进草地里打滚,嘴里一直喊着:“小马达,我的小马达哈哈哈哈。”

除了第一次见面它有些含蓄,可可平日从不压抑自己的情感。这不像其他母狗总会觉得自己太放肆会被公狗认为是一只随便的狗。可可活得直白,不掩饰,是我欣赏的潇洒勇敢的狗。可是,我所欣赏也将是我所苦恼的。
可可太自由了。它总是跑得不见狗影,突然又笑嘻嘻地回到你身边,然后又转身跑掉。我说我控制不住它,它说干吗要控制呢?我们都是每天被拴着的狗已经够可怜的了,干吗还要禁锢。它边撕咬着爱马仕拖鞋边对我说,人有人的活法,狗有狗的活法,人类给自己制定太多的法则和规矩,我们就是要像路边的野狗那样潇洒,干尽所有坏事。它说,总有一天人们会指着我们说,好想成为那些快乐的傻狗。
这只想要干尽所有坏事,没事追着我尾巴咬的小母狗,让我欢喜是最欢喜,忧愁也是最忧愁。在可可眼里,一切事都不是大事,除了开心。
就在我要放下笔头的时候,突然收到一条它的消息,好像什么坏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它说:“嘻嘻,我的小马达,广场又来新公狗了,你快来决斗呀。”

5.
花费了一整个青春,为了寻找爱。我爱上过美丽的公狗,懂得陪伴的玩偶,以及朦胧少年总会迷上的小坏母狗。在情感不尽如狗意的时候,常会感叹一句,说好的爱情呢?可其实,说好的爱情就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不顾一切,狗血淋头,有人宠溺你,你也要宠溺别人,有人背叛你,你也会背叛别人。收获总要偿还,获得最快乐,也要接受最忧愁,再公平不过了。观光客总会来了又走,而我们并不该惧怕所托非人,怕只怕一再错过,索然无味地活。
过往的春天都将不复存在,我们的爱情也没有如果。只有爱过。

马达加斯加,中国电影史上最受关注的明星狗,铲屎人:韩寒。

《带一只鸟,陪狗过夏天》


我看到的是你想让我看到的,你所思考的是她曾对我做过的。

他坐在对面,等我点菜,说:他刚来到这个城市,其实还不认识我去年夏天开始的时候,在天台见过一只候鸟,受伤停留在她的窗前,你那时候刚好在路口,正对着一只小狗微笑我没有抬头,淡淡地道:喝什么?

他愣了一下,显然不满我的倾听姿态。

白水吧。

他回答的语气似乎在学我。

其实我知道他曾经无酒不成席,高度的八两,啤酒却只是半斤!当初他就是靠这个奇怪的特点说法引起我注意的,那时候是我第二次尝试着喝白酒,他也是坐在我的对面,只是人不是两个,很多,大概十个人吧,记不清了当时我正以着鸟瞰的姿态俯视着桌上的眉飞色舞各自诉说彼此恭维交叉羡慕我从心底里讨厌所有的人!包括他,这个留着所谓艺术家胡子的邋遢男人。甚至当时主人介绍时我在下一秒就忘记了他的名字

就是因为这个大意,当他向我敬酒时,我一时语塞,只是礼貌地微笑点头示意,并泯了一小口白酒。因为在我的心里,无事献殷勤,非奸即色!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敬酒?还用眼神压迫着我,嘴角挂着一丝被我看穿的微笑,因为那时的几个朋友,齐齐地盯着我看:想看我如何应对。只有我注意到了他的嘴角,被那一厘米胡须恰好露出来嘴角,没能藏住那刹那的狡黠然后才是眼神,只是瞬间,我觉得碰到了他的目光,经验告诉我不可急躲,急躲会助长男人的变态的自信!所以我只是上眼睑略垂,眼球微转他处。但是还是读出他内心的期待与鼓励:期待我可以理解,男人嘛,他怕我这个时候拒绝,让他没面子。鼓励则是我没碰到过的,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可以练就这矛盾的两体在瞬间集于一个眼神之中

然后你就迷上了他?

怎么可能?

那你和他到底怎么回事?什么时候的事?我为什么一直以来没用任何觉察?

她一口气问了几个她急迫想要知道的问题,我依旧没有抬头,不是我不敢看她不敢面对她,而是我忽然也陷入了思考的困境:一直没有梳理的头绪,经自己这么一回忆,居然发现自己越来越像一个人那个人她就坐在我的对面,一个长着一副很适合做网红的脸,扔在街上有回头,但你又记不住。就像我们经常拍的照片,好看,却很少有些许的感动,感动的是乎永远是人文,而对于风景,我们走的过于匆忙,到过太多的地方,停下来的,有时却是因为人。我抬起头来,平静的看着眼前的这张脸,在暖色的顶灯照射下,一副浓浓的暖心,是的,暖到可以融化这世上所有的男人。这世界上最可恶的小偷不是偷心,而是告诉了你她是个小偷,却没有拿走你任何,你以为你的心被她偷走了,其实,是自己融化了,还留在你身体,只是,已经不成了形这是他最后留在我手机里的简讯。我望着这与我鼻息想通的脸,不知刚才什么时候,早已挂着两行清泪,缓缓地还在流动模糊中透着金光,像现代乡下拙劣的塑佛,用金漆代替了帖金,不下心在佛眼下留下了金液的流痕,没有及时去补刷,透过表皮的面漆,依稀可见的泪痕我忘记了去擦拭,我不想拭去,我想要自己在模糊中看清自己,在粉底上看见我泪的形状,在,这化妆镜,做我的见证

一只家猫与一只流浪猫的友谊


家里有两只猫,都是女的。

女猫甲是捡来的,闺密在电话里可怜兮兮地说:它跟着我呀,一直跟着你收养它好不好?它特别懂事。虎斑纹小猫,白围脖,白手套。

我低头看看脚边的女猫乙,它抖着一身老虎色的毛,用戴着白手套的小爪儿摸了摸自己的白围脖,说:妙。

我想,那就给它找个伴儿吧。男主人大梁盯着TWINS的照片,神往地说:双生儿,姊姊花!

于是,女猫甲来了,取名叫咪咪,女猫乙是喵喵。

咪咪一点也不像流浪猫,它胖得就像加菲,身体和脑袋都是球状的,下巴如果那也算是下巴的话和肚皮堆叠在一起,浑身的毛油光水滑。进了门,它一路狂嗅,直奔喵喵专用的便盆,三两下刨出一个坑,干脆利落地出完恭,又毫不犹豫,目标准确地奔赴厨房,那有平时为喵喵准备的猫粮。

喵喵一直冷眼旁观,直到发现咪咪饭前便后不洗脸,它终于忍无可忍地咪呀一声冲了上去,坐到咪咪身边,举起一只爪子,示范性地先舔了舔。喵喵是只小有洁癖的猫,平时吃顿普通的午餐,它也会郑重地先洗一个脸,吃到一半,再洗次。

此时喵喵洗完爪子洗胸毛,洗完腋窝洗脑袋,恨不得把毛都揪下一把来以示清洁,但从头到尾,咪咪都没有瞄它半眼。大梁观察了半天,终手走过去把喵喵抱起来,叹了口气:有代沟啊。

等到咪咪出恭的时候,喵喵躲得远远的,在地上拼命地刨爪子,表示自己闻到了令人不悦的气息。而对喵喵的一切夸张的表现,咪咪都还以白眼。它倨傲地从喵喵身边走过,亮着一身的好肉好皮毛。喵喵和咪咪就这么决裂了。

过了半个月,我们才发现咪咪有身孕。它愈加贪吃、贪睡,照旧不洗脸。它卧在大梁的腿上,大梁不敢动,小心翼翼地说:它的肚子好像在动。

偶尔和喵喵狭路相逢,咪咪也不抖擞那一身缎子似的毛,只是礼节性地闻一闻喵喵的鼻子,并不更深入地交往。直到某天晚上,咪咪忽然中了邪似的,追着喵喵跑,直逼得喵喵蹿到了书柜顶上,害怕得浑身的毛都炸开来,从头顶看着咪咪。

咪咪很焦躁,在书柜底下走来走去,它身体笨重,攀不上去,厉声惨叫。

我和大梁面面相觑,大梁说:它是不是要生了?

那天凌晨三点,咪咪产下了两只幼崽。一只死了,另一只也没能活下来。

我坐在黯淡的晨光里,抱着咪咪,它的嘴里叼着死去的幼崽。一时间我想起很多细小的事情,咪咪的确是一只流浪猫。

它总是想去讨好每个人,蹭你的裤腿,舔你的手心,用它柔软的脸,依偎着你。它非常贪吃,我以为只是贪吃,后来才发现那有点像强迫症,它力图把一切可以寻觅到的食物都塞进自己的肚子里,是因为流浪的时候经常挨饿吧,才会这么惧怕,这么贪婪我第一次觉得贪婪是个非常心酸的词。

喵喵则不,它吃着猫粮也会停下来梳洗自己。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会安静地享受温暖的洗澡水。因为它知道厨房里永远会有装满食物和清水的碗,主人的手永远不会伤害它。而一向温顺的咪咪,唯独洗澡的时候,会竭尽全力反抗,不抓不挠,只是沉默地挣脱着。它怕水,有人曾把它丢进水沟里么?

我抱着咪咪,和它死去的幼崽,哭了起来。

这个夜晚喵喵通宵不眠,一直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它忽然走过来,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

它舔了舔咪咪血污的皮毛。

两只猫就这样建立了友谊,咪咪很快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吃饭前,出恭后,它和喵喵蹲在一起,两只猫整齐划一,左三圈,右三圈,爪子洗洗,屁股洗洗。再过两天,大梁冲进来,惊魂未定:隔壁的狗也开始洗脸了!

两只猫开始合谋捣蛋,咪咪会开门,它用两个前爪搭在柜子门上,一点点地使着巧劲,再配合以它肥胖有力的身躯,十门有九门破,然后两个家伙便旁若无人地在柜子里翻找,咪咪三下两下就能撕开方便面的包装袋。

我不确定咪咪和喵喵是不是会做一辈子朋友,但是这个5月的下午,它们吃饱了,喝足了。当然,没忘了洗脸,然后它们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一个趴着,一个肚皮朝上,在我的身边呼呼大睡,呼噜呼噜……

书上说,猫发出这种声音,是表示惬意,表示有安全感,表示着温暖。

我想这已经够了,一只流浪猫的归属,和一只小气家猫的宽容。

一只陀螺


玩具应该是每个人儿时最深刻的记忆,玩具虽不起眼,也不值钱,但却饱含着一个个美好的回忆。

上小学三年级时,学校流行着一种玩具陀螺。班里许多孩子都缠着他们的爸爸妈妈给他买一个。而我的爸爸妈妈始终放学习是第一位,无论学习再怎么好也不会为我买玩具。

我几乎快要放弃这个念头了。晚饭后跟着爸爸出来散步,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月光,几乎没有一丝光亮。一辆汽车经过,利用灯光猛地看见玩具店内的玻璃柜台上放着一个新款的电子陀螺,这又让我充满了希望,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自己攒钱买一个玩儿。

从那天起,每次妈妈给我的早饭钱,我会少花一元;爸爸给我的零用钱我会存起来。每天上学下学我会到那儿去看一看。经过近二十天的努力,终于攒够了钱。

在一个明朗的早晨,一轮红日挂在天空,似乎照亮我心中的喜悦。我鼓起勇气走进了那家玩具店,老板却说:对不起,你来晚了,那只陀螺已经被别人买走了。老板的话语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走出玩具店门,一阵微风吹过,天空中云彩又挡住了太阳,似乎它也为了玩具被别人买走而为我感到失落。

带着失落和伤感的心情我踏上回家的路上,小草小花低着头,树叶也都俯下了身子,似乎整个世界都在为我悲伤。

然而一进家门,一直金闪闪的陀螺蹦进入我的眼帘,原来是爸爸悄悄为我买了下来,就是要给我一个惊喜。我抱着玩具不禁热泪盈眶!

原来爸爸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冷酷,他的爱隐藏在严厉的背后。

一只出走的猫


她懒懒地躺在笼子里面,有点伤感。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被带了出来。她不喜欢这个嘈杂的地方。到处都是人来攘往的,空气中夹杂着她最讨厌的狗的味道。她感到窒息。更让人生气的是,近旁那只灰颜色的大家伙,总是盯着她看。她讨厌这种目光,像挥之不去记忆让她感到难过。她开始怀念乡下-----那个到处充满着花香与菜香的地方。那个时候,她刚来到这个美丽的人间;那个时候,她和妈妈生活在一起,还有妞妞与洒洒。她们一起在太阳光下打滚,把毛线团缠绕成一个又一个美丽的花环。她的快乐和单纯像蒲公英妈妈的孩子一样到处飘散。

“要是那次不偷偷地溜出来该有多好啊!”她叹了一口气,悠悠地想。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温暖的太阳照着大地。她觉得空气里有一种油菜花的味道。妈妈、妞妞与洒洒都在睡觉。她偷偷地溜了出来。沿着门口那一条宽阔的马路向城里走去。她还没有去过城,听妈妈说,城里人可真多。城里到处都是漂亮的衣服。到处都是好吃的东西。她很想去一趟城,她想看一下,她没有去过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样子。可妈妈从来不带她去。她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今天终于如愿一偿了。

她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城里跑去,直竖起她美丽的尾巴。在家里的时候,洒洒就经常嫉妒她的尾巴,说她的尾巴像一把美丽的小伞。洒洒的尾巴也很漂亮,可是上面一道让她讨厌的灰色。洒洒为了掩藏起那一抹灰色,总是把尾巴耷拉着。

“这一次,洒洒一定会更加羡慕我。”她边跑边想。

“也不知道妞妞睡醒了没有?她找不到我一定会着急的。我答应她要一起去捉蝴蝶的。我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回来,妈妈也会想我的。”这样想着,她加快了步伐。

多远,她已经看到了川流不息的人群,还有那一辆辆像巨大甲壳虫一样的汽车。道路两旁是高耸林立的楼房。到处都是人,夹着公文包,带着眼镜的,行色匆匆地行走着。她闻到了鱼的香味,这个时候,她觉得饥肠辘辘的。她开始有那么一点点后悔。

“妞妞这时估计已经起床了,她一定在到处找我了。她会说我是一个不守信用的家伙。”

“洒洒这个时候会在干什么呢?她会想我吗?”

“妈妈呢?妈妈总是忙。也许她会认为我只是跑到邻家的小院里去了。”………

“这是煎鱼的味道,还放了特别的香料。这个人的手艺真好。”

香味的诱惑,渐渐地让她的思绪变得清晰。这是她第一次进城,总要有些收获。“我不能空手而归,到时候洒洒会说,你看,这个人。她最擅长的就是吹嘘。”她已经六个月大了,接近一个成年的猫。她相信她不会比她任何一个姐妹差。

她遁着香味走了过去。这是一家中餐厅。中餐厅收拾得又整洁又明朗。餐厅里面的客人现在还很少。有一对年轻的夫妇正在吃饭。而桌子上面正摆着的那散着香味的煎鱼。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桌子下面。没有人注意她。那对夫妇正在愉快地谈论着什么。她对这些可没有什么兴趣。她只盼着他们快走。

她有些累了。等待看来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特别是在饥饿的时候。眼皮有些重了。中午没有休息,下午也没有休息。她虽然年轻,但还是经不住这些折腾。要不,休息一下吧!她眯起了她那美丽的大眼睛。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太阳慢慢地坠了下去。天快要黑下来了。那对年轻的夫妇终于谈完了。他们正准备结账走,这时,老板过来了。“喔,这是谁家的猫?”老板的话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好漂亮的尾巴,好漂亮的毛毛!”那女的发出感叹。饭店老板一伸手,抓住了她。可怜的她,在梦中正准备吃鱼呢!可睁开眼,却发现自己已不能挣脱。

“这只猫要是到市场上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不知道是谁的声音。饭店老板嘿嘿地笑着,顺手把它放进了原本关兔子的笼子里。

饭店老板用很贱的价格把它顺手卖给了交易市场的猫贩子手中。而猫贩子为了把它能卖个好的价钱。不知道这是第几次把它带到这里了。

现在,可怜的她就呆在笼子里面。她已经有几天没有见到妈妈和妞妞她们了。她真后悔没有听妈妈的话,她不该一个人到城市中来。城市里的人为什么和农村里人不一样呢?她记得,有一次她也是闻着鱼的香味找到了邻居家。邻居家的小女孩竟然把她最爱吃的鱼头丢给了她。她以为,她以为,都是一样的呢。

她呆呆地趴在那儿,绝望地想着。“也许,她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再也见不到洒洒和妞妞了。”

太阳又出来了,温和地照着她。她的眼神已经变得有些迷离,渐渐地失去了往日的神采。

“咦,花花”。声音好熟悉啊!她努力睁开了眼睛。

是邻家的小孩子。原来今天是星期天,她和妈妈一起来逛街。没有想到,竟然碰到了她。

小女孩兴奋地跟妈妈说着。小女孩的妈妈也认出眼前的她,正是经常去她们家吃鱼的花花。她知道她的邻居正在找她。就从猫贩子手中把它买了回来。送她回了家。

她又回到了妈妈身边。她讲出了这几天她的经历。妈妈为她的失而复得而感到万分的高兴。洒洒对她的经历充满了羡慕。表示终有一天,她也要像她那样出去流浪几天。洒洒的话让妈妈担心了好几天,后来确定她只是说说而已,才放了心;回来的第二天,她陪着妞妞一起去捉了几只蝴蝶……

生活似乎又回归平静。她偶尔会想起那个人来人往的地方,也偶尔想起那个大灰家伙那讨厌的眼神。我差一点……,她不敢想下去了。

但重要的是,现在我是幸福的!这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她一边想着,一边眯起她那美丽的大眼睛。空气真香啊!我要睡了……

落尽繁华始从容


细雨微风春乍寒,阡陌只影意忧然。

不闻此处车马闹,繁华逐了饮甘泉。

常听人说,不出去走走,你永远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不论远近,艰辛否,亲近自然,用心去感受,总是能收获些许的感悟,亦或得此一二,便能受用终身也未尝可知呢?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想想便是如此了。偶有所得,记之,或难成文,亦显己志,足矣!

三月份的这个时候差不多丢了工作,机缘之下,这次去定西已是势在必行了,中途还耽搁了好几个日子。跟朋友一起去,下了车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快六点了,吃了碗牛肉面,这时才猛然发现牛肉面只要出了兰州就变了味儿了这话的意义了。虽然只是相距90多公里,一个小时的车程,但这就是距离,那份感觉已然不再。我想若是除去个人的性格、修养、

心态、身份等这些或真或假的东西,我们活着的态度也只不过是寻找一份感觉,一份初心、初见、初始的感觉,哪怕只是一点微妙的距离,一点罅隙的隔阂,倘若感觉不再,所有刻意便也徒增枉然。只是一次灵魂的契合,便胜却无数。

我们相隔不远,只是高度不同,这就是距离。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快八点了。小城的夜仿佛要来的早些,七点过便没有公车了,打的到朋友家,路上车很少,但时候司机师傅并不着急,感觉这里的出租车也比兰州的慢了很多,我不知道其他更繁华的城市这个时候会是怎么样?!这个小城是一首宁静而忧伤的旋律,空旷中难掩丝丝冷清,这里只是一座慢节奏的小城。之后跟朋友一起去遛他家金毛,或许是小时候被狗追过,一直对够都没有过多的感慨,只是这次感觉更不喜欢它了。太黏人了,老往人身上扑,沿路走又出现了四五只小的,一路追逐,吠叫。我想此生注定不是一个爱狗之人。

一片乌云盖住了这个小城的上方,黑压压的,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一条新建的马路上,两个人,一条狗,这个时候显得颇为冷清了,稍远处的灯光也显得有事昏迷不醒。朋友是本地人,沿途说了些以前跟现在的变迁,随意的聊着。偶尔走过路灯下,又慢慢走远,还是可以看清被拉长了的影子我说人们总是想着在闹市中寻得半点静谧之地,以期修养心灵,却又在山野小城想念大都市的繁华,其实细想,冷清跟安安静又何尝不是同一种东西?我想很多人想的其实更多的是享尽繁华之后的宁静,而并不是终其一生在山野僻壤中乐的自在。小隐隐越野若是没有历经世事沧桑,又能有几人耐得住那份冷清与孤独?

思想与灵魂总是在生活与自然中得感悟中得到升华,往往无意所获,便可得益生前。

关于相遇,有一种解释是缘分;关于生命,有一个信念称轮回;而我,有一种情结是想念,如果真的有轮回,我希望每一次的生命中都能与你相遇,做你的红颜。不知为什么便想起了曾经有人发过的这条信息,或许是时常想起也不一定。繁花落尽君辞去,物是人非事事休。携一人白首,分享生命中的没一次感悟,此刻,此情更甚,享受孤独竟是那般的煎熬!

我总是在某一时刻,某种情绪,某个环境中想念某些人,想念是/只是想起/便那般孤独

是夜无话,第二天起来,淅淅沥沥的有些小雨,显得颇有凉意,辛苦带了件外套。便出门办正事儿了,看工作,途中吃早餐,跟朋友要了两碗豆腐脑,两个油饼,一共十块钱,第一次吃豆腐脑,倒是还挺可口的。可能之前没问明白的原因,虽然朋友是本地人,但找目标还是费了很大劲,雨还在下。或是之前的憧憬太多美好,显得对自己没信心,看了之后就更没信心了。记得有次面试,面试官说我们需要的是开拓型人才,或许我不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

回来的路上我一个人,又被自己无休止的思绪困扰了很久,正事儿没干成,倒是感慨多了不少。只是我更坚定了一个信念之于这座安静的小城,之于这个年纪,我,应该更喜欢那些繁华的地方,那些不曾走过的世界,那些更遥远的山川。

这里的春雨似暮之秋寒,带着颇多的凉意。若得一朝繁华落尽,择一城终老之时,可以重回故里,寻得半亩小城山野,红颜在侧,洗尽铅华呈素姿,显真淳,从容此生!

怀念一只麻雀


我仿佛也变成了一只渺小的麻雀,命运无形之线被牵在造物主手中,等着造物主安排一场我与麻雀的相逢。

秋天来了,古城落了几场雨,细细绵绵,这是我再喜欢不过的事情。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欢喜,反而总是心绪不宁,时不时想起那只麻雀来。

那是我的最后一只麻雀。

小时候每到春暖花开,杨树上挂满穗儿姑姑,满地的小草都钻出来顶着嫩芽闹嚷,爷爷就搬出一架老木梯,从屋檐下掏只麻雀儿来,拿细白线栓住麻雀一只爪子,给我提溜儿着玩。

那时候,我喜欢看它扑棱着翅膀飞出白线远的距离,啾啾儿叫着落下来,我捏着线笑着跑着跳着追,它黄色的小嘴啄一下白腹上的绒毛儿,再朝着天空啾啾叫两声,看不出被禁锢的恼怒和慌张,反而像是在思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小的眼睛里全是茫然与无知。我不耐烦它像个哲人那样思考,扯扯白线催促,似乎是感觉到了束缚,它呼呼啦啦飞出去,又被白线扯住,跌落下来。

渐渐地它似乎发现了自己的处境,扑腾地更厉害。我不敢上前,只是捏紧白线,害怕真让它跑了,我还没有玩够呢!大人都告诉我,麻雀是养不活的,等我玩够了就得放了,我现在还不想失去这样一个新奇玩意儿。

燕雀毕竟是燕雀,栖息于低矮茅檐、蓬蒿之间没有高远志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过了一小会儿,它就认命了,欢快地在地上跳来跳去,左啄啄,右啄啄,我一直猜不透干干净净的青砖地面有什么东西可供啄食。可它偏偏煞有介事,一下一下啄着青砖,这使我常常怀疑青砖上的小坑洼都是麻雀啄的。安宁不了多久,它就又开始扑腾着朝前飞,被白线牵住,摔下来。翅膀张开,趴在地上一抽一抽呼吸,笨拙而又可爱。我对着这样的姿态发笑,这成为我玩麻雀少有的乐趣。

我也只会这样玩,从来玩不了两三个小时,就腻歪了,将它还给家里大人解去细线放了。

等我再长大些到七八岁的时候,这样无聊的游戏渐渐消失。我与麻雀的缘份开始限于早晨听见它在窗外屋檐上、树枝上啾啾叫,偶尔落在地上侧头听行人的脚步声,扑扇翅膀飞到树梢上,摇晃小脑袋,不知所以然,麻雀这个词几乎快从我的生命里消失。

直到有一天,仿佛就是秋天这样的天气,寒冷,且有些风。那只小麻雀大概是昏了头,撞进屋子里,家人将它依旧用细白线栓了爪子,给我送过来。

我欢喜地玩重复着记忆里的游戏,十一二岁和四五岁其实又有多大差别呢?都是小孩子。

可这却是一只特别的麻雀,它并不肯接受被束缚住的现实,一直不知疲倦伸着脖子奋力朝前扑腾,两个翅膀张得开开的,白线系着的细弱爪子被拽得紧紧的。从羽毛中单独露出来的爪子看起来脆弱可怜,可它好像一点都不在乎纤细的爪子,只是奋力朝前扑腾,一心挣脱这束缚,丝毫不考虑会不会拽断只纤细脆弱的爪子。

对着那奋力挣扎的小麻雀,我竟不忍心了,但却不愿意这么快就放它飞走,我的私心让我仍将它牢牢禁锢着。这未免有些残忍,但是我只是想将它留在我身边一会儿,这样束缚几个小时终究只是它生命里的一小段吧!我的内心一贯为自己开脱。

直到太阳落山我,它都在不知疲倦地与绳子做着抗争。若按照以往的惯例,我早就玩腻了,将麻雀放了。这一次,因着这只麻雀不顾一切抗争,我反而越有兴趣,我越有兴趣反而越不想放它,饶有兴致看它扑腾和伏在地上呼吸。

对于这样好玩的小伙伴,我竟放不下了,我想将它留得更久一点,更久一点。这个念头随着我走进野地里准备将它放生变得更强烈,这也许是你最后一次玩麻雀了!我有点惋惜地想。我知道,我肯定养不活一只麻雀,但我就想留它一个晚上,一个晚上,不要紧吧。我心里这样想:明天一早一准儿放了它,不会让它饿得太久!我并不知道麻雀什么时候进食,但就一个晚上,明天早上就放了它,我想这是不要紧的。

我找了一截儿低矮的断墙,用几块砖头给它搭了一个小小的窝儿,保证晚上寒风吹不到它,将线系在一整块砖头上,系得牢牢的。做好这一切,我就回家了,路上一直在心里重复着明天早上,我一定一早就放了它,它一定还好好的!好像只有这样我才会安心。

整个儿晚上我都为这事儿不安,更不敢告诉家人,我没有将放那麻雀走。睡觉的时候,听着窗外风声呼呼,我更后悔了,不知道它在透风的砖瓦之间会不会瑟瑟发抖。

第二天我顾不得吃完早饭,就偷偷溜出家门去找那只麻雀。心跳动得厉害,整个原野都比往日寂静,连带我的呼吸都比平时清晰很多。我掀开砖头,看到的只有白线,我以为它还不老实,从砖缝中钻出去躲在外面。我捡起白线顺势一拉,另一头空空如也,并没有麻雀,只系着一截被扯断的爪子。

大脑一阵空白,它竟然为了逃出这牢笼这样狠心吗?

竟然扯断自己一只爪子飞走了!我被深深震撼。愧疚在震惊后如洪水涌来,我因自己一时私欲害得一只健康麻雀断了一只爪子。

我没有去解开白线的勇气,那半截断掉的麻雀爪子成了我内心深处抹不去的影象,时不时出现在我的眼前,提醒我曾经害得一只麻雀成了残疾的麻雀。它再也不能来回跳跃在野地里,站在雨后的电线上啄去羽毛上的水珠,甚至它会因为少一条腿而觅食艰难,无法填饱肚子。

可这愧疚只是一个开端,有一天我在野地里散步,枯败的深草里有声,蛇?老鼠、野猫?瞬间,我的脸色变得可怕起来,不是为这隐藏在草丛里的生物,而是为那只可怜的麻雀的最终真实的命运悬心。

它真的挣脱绳子跑了吗?失去一只爪子,残疾但自由着。抑或,在夜深时无力挣扎成了食肉动物的腹中餐。我不敢想象那残酷的画面,这几乎让我失控,我怎么可能做了这样的事情?将一只可怜的小生命送进了深渊,我就是一个帮凶小麻雀生命残忍陨落的帮凶。

有时候,我会抬头看天空,希望看见少了一只爪子的麻雀,那样我的心也许会安宁些,我的愧疚会减少些。我仿佛也变成了一只渺小的麻雀,命运无形之线被牵在造物主手中,等着造物主安排一场我与麻雀的相逢。

于是,我突然觉得,断了爪子似乎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不论它能否吃饱喝足,能否站在天线上啄雨珠,能否跳跃在原野上。至少,它在自由的风里飞翔,啄食原野上的草籽,饥饿却自由地活着。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00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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