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认识的时候。都不是那么年轻了,已经进入了大龄青年的行列。
是别人介绍的,约在一家海鲜餐馆门前见面。她简单收拾了一下,提早去了几分钟。没想,他却迟到了。直到过了约定时间几分钟,他才匆忙赶到。
竟然是个好看的男子,褪去了小男生的青涩和单薄,神情略显沉稳,衣服穿得也很有品位。
一见面,就急急道歉,说路口塞车,足足塞了45分钟,请她一定原谅。她笑,没关系的。暗自算了算,如果不塞车,他会比她到得早。那么,他不是故意的,她相信他的话。再说,即使迟到几分钟又怎样?他已经道歉了。
两个人就进了餐馆,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他把菜单递给她,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她还是笑,小声说一句,我减肥呢。他也笑,不用啊,胖点儿怎么了?只要健康就好,再说,你不胖啊。她其实真的有一点点胖,只是那么一点点,自己会介意。他却真的不介意。
索xing拿过菜单,也不看价格,招牌菜,一连点了好几个。感觉得出来,他对她的印象不错。而她也是,觉得从外表,自己甚至有点配不上他。但她并不表现出来这一点点自卑,从容地和他说话。他更是处处照顾她的感受,体贴她,如体贴一个小女生。让她感觉到被宠爱的温暖。
就这样慢慢接近了。过了半年的样子,他提出了结婚,她同意了。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有福气的女子,能遇到这么温和体贴又英俊的他。结婚前几天,他们的好朋友帮着他们收拾新家。有他和她单身时的一些物品,其中,也包括各自的旧相册。大家翻出来看,于是看到了最年轻时候的他们。
那时候的他,那样英俊挺拔。穿白衬衣和牛仔裤,戴很酷的腕表。眼神里,带着不羁的味道。而那时候的她,也有那么一点点的胖。但非常漂亮,眉目中,满是清高满是骄傲。有朋友呀了一声。对他俩说:可惜你们没有早几年碰上,那才真的叫金童玉女。
他笑了,她也笑,却都没有说话。那一刻,他们心里都很明白。幸好,没有早几年遇到,不然不会走到一起。那时候的他,叛逆不羁。喜欢那种个xing冷酷的消瘦女孩,并不是她那种。
而那时候的她,对男孩子更是格外挑剔。要求对方,品貌俱佳,更要守时,讲信用。最容不得男人迟到,从不给他们任何辩解的机会他们,就是这样,因为挑剔,因为不够宽容,在最年轻的光阴里一再错过爱情。
而现在,他们都在情感的磨砺中,成熟起来。内心不再浮躁不安,渐渐宽厚而平和,都懂得了为对方着想。现在碰上,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好的。
所以,真的不用遗憾,没有在最青春美貌的时候遇见你。因为我们要的,终究不是天崩地裂的爱恋,而是天长地久的温暖相伴。
我当时看过一个毕业生的自嘲。她说,我用一麻袋的钱,买了一麻袋的书,后来我把书卖了,却连一个麻袋都买不起。我当时觉得特别有意思,后来我发现,我们都把理想卖了,却换不来柴米油盐。
后头想想,自己何曾不是呢。记得一个在新疆的朋友筱说过:“我今年二十来岁,没有目标,没有理想,每天上班下班,上班没有激情,下班抱着手机看泡沫剧,不想社交,不爱动,体重飙升,颜值下降,碌碌无为成为目前的标配,每天都很焦虑,可那又怎样,终究还是活成自己讨厌的样子。”
以前以为生活就是用自己年轻的资本去打拼,不行从头再来过。可这一晃折腾了好几年,好像离理想这个词越来越远,有时候连基本的生活问题都没有办法解决。后来,你不再谈理想,只想安稳有个属于自己的工作。
遗憾的是终究还是荒废了岁月。
你是什么时候觉得自己不再年轻了
认识筱也算意外,纯粹因为某一兴趣爱好吧。但是因为距离的问题,我们都没有见过面。也没有要求见面,只希望保持这种单纯的朦胧,就足以。因为性格豪爽聊得很来,可能三观一致,有时候还很亲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利益的挂钩,总觉得特别的投缘。她说,时间一久,发现很多事都已物是人非,就好像几天前微博有个热门的话题:你什么时候觉得自己不再年轻了?
而我的回答是,也许是发个朋友圈,收到的永远都是点赞多于评论吧。
是呀,尽管有那么多的社交软件,但能凑得上聊天的搜遍好友都已经找不到几个了,我们都很忙,忙着走进属于自己的圈子,忙着让自己变得足够强大,但逐渐变化的是我们习惯了用点赞来代替文字。哪怕在音乐上,我猜你也用网易云音乐听歌,有时候会想这么多音乐播放器,为什么偏偏选择网易云,其实也比较简单,我们深情的一面当初是被网易云音乐收拢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大了,看到有感触的事物总是压抑不住心里的悸动。我们都喜欢看评论,都喜欢把深情的一面隐藏在心里,但并不是每个人所触及的情绪是一样的。
因为,
除了你自己,没有人会明白你的故事里有过多少快乐或伤悲,因为那终究只是你一个人的感觉!
你是什么时候觉得自己不再年轻了
曾经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幼稚,还是这个鬼样。我想应该是有的。也有人说过,感性的人应该很深情吧,故事也很动人。其实事实是不一定。所谓故事是建立在经历的过程中演变的一种产物。当你发现一个喜欢嘻嘻哈哈,疯疯癫癫,平时不太正经的人,突然之间跟你说起了大道理,请认真听,因为你不知道,这是他经历了多少辛酸,多少苦才认识到的。
我记得香奈儿有一则故事,相传香奈儿在22岁的时候,遇到了她的一生挚爱亚瑟卡柏,他是扭转香奈儿命运的伯乐,用才华和财富帮她走进梦想,却在她31岁的时候给她送珍珠项链时被车撞了,不幸去世了。后来的香奈儿终身未嫁,带上项链穿上黑裙,用一生去证明对卡柏的爱,为了卡柏终身未嫁,但她这一生都活的无比漂亮,我以前以为女孩子善良就好,直到有一天看到香奈儿的一句话。一味的忽视外在,那也是一种肤浅。
庆幸的是,
“我们开始变老了,但是仍旧很幼稚。”
我们都希望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拼命去争取,拼命往上爬,无论遇到多少挫折,都不敢说放弃,因为你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是否能承受得起突如期来的未知数。但是我们依然还是很‘幼稚’的活着。因为,少年已成人,忘却了诗人和牧笛,心中偶尔渴望原野,只是当年的风不再。
我回来了,出来聚聚吧,我想死你们了。
我握着鼠标的手剧烈的抽动了一下,喜悦中夹杂着一丝丝失落。
在小学门口吧,明天有时间吗?
我男朋友也回来了,带出来你瞧瞧?
越来越陌生的话语,我搁在键盘上的手有些僵硬,不知所措的感觉。
闭了眼,你的样子浮现出来。大而亮的眼,闪射的是清澈的光。简单的马尾扎得有些低,正好显露出你内敛不张扬的个性。
我们一起度过了无忧无虑的两年时光,虽然那只是一个很短的段时间。却成为了我如今最愿回忆起的朱砂。早已忘记我们是如何相知,相识。只是固执得记得我生日时你偷偷从家里带出来的那两瓶啤酒:记得你经常骑去我家的那辆总是掉链子的自行车:记得曾经一起翻墙进公园的时光:记得我吗曾经说的要一直做好朋友
然而,时间具有强大的魔力,它总会带走美好的东西。
三年前,你去了广州,一个我完全不熟悉的城市,很快,空间相册里开始出现你和新朋友的合照。你依然笑得恬淡,我却心生醋意,你怀里搂着的人,本该是我
我们终是变成了对方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人吗?
怀着复杂的心情,我又一次打开你的相册,里面有多了几张照片,我从第一张开始看起,变化时显然易见的。
我看着你的头发从红色变成黄色,又从黄色变成红色。从直发变成卷发,又变成直发。
我看着你的耳钉从一个到两个又到三个。
我看着你的指甲从红色变成黑色又变成蓝色。
我试图说服你还是原来的样子,可你各式各样的黑丝袜和高跟鞋,以及手背上新增的纹身让我所有自欺欺人的理由瞬间变得无力。
我无法想象,你和我一样,还只是个16岁的孩子。
突然之间似乎有些领悟,也许这所有的改变,不仅仅是因为时间。成长中的我们所追求的生活不可能一致,谁又能把他人的选择妄作评论?他们只是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罢了。
时间啊!它总是带走美好的东西,我不能避免,唯有习惯。
恩恩?在吗?明天有时间吗?
看到屏幕上的消息,心中的惆怅不知什么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坦然。
既然已经偏出彼此的轨道那么远,又何必强行使它们相交呢?或许此时的我们所期待的的回答是一样的。
我轻快地打出一行字。
明天学校要补课,就不见了吧。
好吧,你要好好学习哟!
恩恩,我知道。
关上电脑,有些无奈地长吁一口气,不知另一边的你,是不是也做着和我一样的动作。
我们终是输给了时间,但至少,我们都长大了。
对于过去的思想来说,儿女的幸福该是父母的首要在意的事,可现在社会发展让很多老人都不愿意把自己全部的心思都拴在下辈身上。
觉得自己不给儿女带孩子可能自己的晚年就会被儿女嫌弃,晚年也不会幸福。晚年没人照顾是每个老人都会害怕的事情,可不给儿女带孩子就会老无所养吗?那也不一定。
周婆婆的儿媳妇家境稍好,也是娇生惯养的女儿,和周婆婆关系一直不好,尤其是儿媳妇怀孕后,和周婆婆更是隔三差五闹矛盾。
儿媳妇觉得周婆婆当这个奶奶太容易了,时不时地给周婆婆找点事做,月子里让周婆婆给买各种吃的,脾气还差。
出了月子的儿媳妇又觉得周婆婆太闲了,带孩子太辛苦,等孩子过了哺乳期就让周婆婆提前退休帮忙带孩子。
周婆婆原本对儿媳妇是百依百顺,毕竟生的是自己的亲孙子,但提到让帮忙带孩子,周婆婆就坚决不肯。
周婆婆心里也是有主意的,她知道儿媳妇疼爱孩子,自己老一辈的带孩子方法不一样,免不了和儿媳妇起争执。
平时对儿媳妇怎么样都行,一涉及到隔辈孩子,周婆婆是坚决不肯的。
再者说,周婆婆早就决定了安稳干到退休,退休后就和老伴去旅旅游,游山玩水。
周婆婆拒绝了儿媳妇,说自己每个月出点钱算是做奶奶的心意,但帮忙带孩子还是免了。
儿媳妇说不要这点钱,就想让周婆婆帮忙带孩子。
如果周婆婆不给带孩子,那以后她也不给周婆婆养老,反正法律也没规定儿媳妇要给公婆养老。
原本周婆婆还在这之间犯难,但儿媳妇说出这话,周婆婆反而理直气壮了起来。周婆婆说法律没规定儿媳妇要给公婆养老,那法律也没规定要帮已成年的儿子带孩子。
周婆婆和老伴都有养老金,就算没了孩子赡养,两人的养老金也不少,养老是绝对够的了,更何况儿媳妇不管,可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绝对不会置之不理的,如果儿媳妇真不在乎自己心意这点钱,那自己也不必要给了。
后来还是儿媳妇先败下阵来,接受了周婆婆金钱上的好意,也不再非要让周婆婆帮忙带孩子。
有些老人一谈到儿女不给养老就怕自己晚年不幸,可真正晚年的幸福与否一定要看是否想得开,现在子女生活也都不容易,如果把全部寄托都在他们身上,也不现实。
只有自己有独立的经济实力,才算是有底气。不过至于孙子孙女的事情,作为老人总该尽份自己的心意,即使没有想帮带的意思,也该在其他地方有点贴补,也算是给小两口缓解下压力。
口水带着一帮男生冲了进来,然后径直走开了,只留下冷冷的一句话,玩得太过火我可帮不了你们。说完便离开了。暝桑和九鸟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动手,两人面面相觑。
啧,看在口水的面子上,我们就先放过你。记住,你再这么嚣张,小心我们以后屌雷楼某!暝桑忿忿地,她都激动地说方言了。九鸟看着有点心疼暝桑,便取出了口袋里的手帕细心地给她擦额头的汗水,亲爱的,别跟她计较了,我们走吧。说完九鸟就牵着暝桑离开了事发现场。二月颤抖着从地上爬起,抹了抹嘴角淌出的血,狠狠地攥了攥拳头,九鸟、暝桑,你们等着吧!还有口水,我这么喜欢你,你居然不救我。你个癞蛤蟆王子!
口水从旁边的仓库里走出,掏出手绢给她擦掉了血,然后走了,临走前45角新房仰视对二月说到: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二月被迷倒了,又爱上了口水。
口水说完这番话后就直接回家打游戏了。转眼间到了第二天上课,口水依然在睡觉,老师喋喋不休。
瞑桑一转头,看见了二月在给九鸟递纸条,正好传到她这,瞑桑拿出笔,刷刷改了几下,改成了口水你个大笨蛋,冷酷无情的家伙!递给了口水,口水收到纸条后,写了几个字,递给了二月,二月看后立刻气红了脸,原来纸条上写了:哦。关我什么事。
气急败坏的二月下课后走到口水桌前,看着趴在桌上的脑袋,心里一股恨意。便拿出了自己藏在怀里舍不得吃的大锅饼砸到了口水的头上。口水感到头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便懒洋洋地起身,看见了二月便对她冷淡地说,你有什么事吗?二月冷哼一声,指了指砸在地上的大锅饼,说:这大锅饼给你了,从此以后,我们江湖上见!口水瞥了瞥地上的大锅饼,便又继续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暝桑和九鸟看得目瞪口呆。
口水一直睡到了放学,看了看地下的大锅饼拦住了正要走的二月。喂,你不要浪费粮食。山东大锅饼可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干硬酥脆,面味醇香,经济实惠。既然你家这么有钱就不要买这种东西,不吃还浪费。班里同学看着口水对着二月说了这么长的话,个个目瞪口呆。
瞑桑冷哼一声,甩出一张银行卡,同学一看,天哪!20万!瞑桑说道:九鸟,这是我给你的零花钱,拿去用吧,不够再说吧。九鸟开心的拿起银行卡,冷冷的瞟了一眼二月,说道:真穷啊,居然吃这种东西,连煎饼果子都吃不起,切。同学一听,纷纷认为二月家的身世是假的,也跟着冷嘲热讽,二月跪在地上,泪水砸向了地面,自己明明只是喜欢着他啊,为什么都要这么对我,我做错了什么?!!
九鸟见她这边模样,也是有些看不下去。便扯着暝桑来到口水桌前,对他说:放学我们去吃西餐吧。口水,睡你麻痹起来嗨!口水慢悠悠地答应了,她们听见后乐呵着走了。看了看跪在地上的二月,有些烦躁,不久就又睡着了。
放学后,口水、暝桑、九鸟来到口水打工的西餐厅。三人一进餐厅便有服务员凑上来,直接将暝桑和九鸟带到常坐的位置上,口水则去换服务员的衣服换完衣服后也坐下来,方便吃完后直接工作。
九鸟和瞑桑看见了二月朝这里走来,二月的眼眶红红的,瞑桑突然有些心软了,便和九鸟嘀咕了几句,九鸟惊诧的看着她,也点点头,站起身向二月走去。
二月,跟我们一起吃呗。嘲笑你的事情真是抱歉啊!九鸟有些尴尬地说道。旁边的暝桑傲娇地环手冷哼着,哼!本小姐才不是想要跟你做朋友呢。二月有点呆滞,随即绽开了笑脸,说,好、好啊!九鸟便拉着她们坐到了位置上。口水看着二月也加入其中,没有太大的惊讶,只是绅士地起身空出了一个位置。二月看着穿着工作装依然帅气的口水,脸又一红,心底的悸动又开始牵动了。果然,我还是喜欢他的啊。二月这么想着。
这顿饭吃得十分愉快,而二月、九鸟、暝桑这三个人也成为了好朋友,二月也第一次收获了友情。他们三个在夜晚的道路上有说有笑,跟在她们后边的口水一声不吭。终于走到了分叉口,暝桑和九鸟跟他们道了别,牵着手走向了左边。口水跟二月一起走向了右边。
他们一路上没有说话,气氛特别尴尬。他们走着走着就到了海边。二月感受着身边吹起的凉爽的海风,拨弄了一下耳边的碎发。而看到这一场景的口水,突然心里噗通地跳了一下,脸上也有了不自然的红晕。我恋爱了吗?口水这样想到。
半晌。二月与口水深情对望,仿佛一个手榴弹就能点燃他们之间的爱情!
二月有些声音有些战栗地说道:口、口水君!我喜欢你啊,请你与我交往吧!口水的心脏都快要跳到嗓子眼了,说:我也!突然间,电光火石,噼里啪啦。一道莫名其妙的闪电劈到了口水的头顶上!二月吓坏了,又不敢去碰他,焦急地都快要哭出一个太平洋了。过了一会儿,口水醒了。他虽然被闪电劈到了,但还是保留着他的英俊潇洒。之间他头顶的呆毛竖起,眼睛炯炯有神,说道,我想起来了,我全都想起来了!!我来自未来的666年后!我叫苗木谎!二月吓呆了。口水接着说:哦,不要伤心,我只是个未来人罢了。总之,我在未来等你啊!说完口水的呆毛发出强烈的光芒,然后二月防止被亮瞎捂住了眼。当她再睁开眼睛时,口水已经不见了。愣愣的二月无助地蹲下来放声大哭。
最后,二月隔天回到了学校。而其他人就当是没有口水这个人一样,包括暝桑和九鸟。二月感到很疑惑,但也慢慢适应了没有口水的日子。
我在未来等你。二月一直铭记着口水的那句话。现在,她和暝桑九鸟已经成为了好朋友,已经不再孤单一人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01
人们常说,一个男人,他的认知层次越高,就越是懂得富养老婆。真正的好男人,真正懂得享受生活的男人,一定会富养自己的老婆。
因为他们理解老婆的辛苦与不容易。所以他们深知,只有年轻时富养了老婆,才能够在以后的日子里过上幸福稳定的生活。
而有些男人,却偏偏觉得自己是家里的一家之主,应该理所应当地享受女人的辛苦付出,所以他们从来不会去善待自己的老婆。那么这样的男人,中年时期的生活到底变成什么样子了呢?
举个身边的例子,邻居张安就是那个在年轻时没有富养老婆的男人。
他已经与妻子林芳结婚15年了,虽然他们现在的生活优渥富足了,但却并不快乐,一家人在一起的时候,一点也没有那种和乐融融、温馨美满的气氛。
02
在婚姻生活中,只有懂得富养老婆的男人,才是爱老婆的男人。因为在他们的心中,老婆才是自己的全部,其他的一切都只是生活的附属。
年轻的时候,张安拒绝了妻子掌管钱财的要求,把财政大权紧紧地握在了自己的手中。他每个月只给妻子800块钱的零用钱,而这800块钱里,还包含了买菜做饭的钱。
可是柴米油盐哪样不要钱?这800块钱有时候连买菜做饭都不够,又怎么会余下零用钱给她花?
所以,林芳自从结婚后,就没有买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她甚至连一套女人平常护肤用的化妆品都没有,就更别提什么包包首饰了。
不仅如此,她还每天都要数着手里的钱过日子,就怕哪天一不小心,提前把规定花一个月的钱花完了,在没钱买菜做饭的时候,被丈夫责骂,说她“败家”。
03
可是张安呢?他几乎每隔三两天就会请同事朋友出去胡吃海喝一顿,对比林芳的节衣缩食,他简直就是挥金如土。
每个女人在步入婚姻的时候,都对未来充满了期待与憧憬,渴望自己的男人能够用心疼爱自己,温柔善待自己。
在她们的心里,只要男人能够好好对待她们,她们就会报以一生的温柔贤惠,给他们一个温馨甜蜜的家。
可是有些男人却偏偏“虐待”她们,让她们的心,在如斯的对待下慢慢死去。
在张安这样苛刻的对待下,林芳的心渐渐被被伤得百孔千疮。她慢慢收起了身上的柔弱与温柔,一点点变得坚强勇敢起来。
等到人到中年的时候,她的手里已经有了一些这些年里偷偷存下的余款,她给自己在外面租了一套小公寓,一个人搬了出去,既不离婚让男人潇洒,也不再继续操持他的生活。
04
不懂得善待女人的男人,虽然能够逞一时的威风,但却终将自食恶果,在中年时被痛苦的生活施以折磨。
自从妻子搬出去之后,张安的生活就陷入了一团糟,就连工作也变得不顺心起来。而此时此刻,他才发现妻子在家里到底有多重要。
可是当他想要求得她的原谅的时候,她却冷冷地对他说:“对不起,现在我已经不再需要你的虚情假意了。”
那么,如果男人在年轻时不富养老婆,等到人到中年就会懂,一切有因皆有果,到老了只能自己吃苦。
女本柔弱,如果不是男人的狠心与伤害,她们又怎会一步步竖起坚硬的心墙?
其实,聪明的男人都知道,富养老婆其实不仅是在善待女人,也是在善待自己。
因为在漫长的岁月中,总会有那么一天,男人需要依靠女人,才能够被幸福包围。
每一个女人都曾是单纯的精灵,只要男人温柔以待,便会报以一生。
男人切莫寒了她的心,让自己在未来的生活里自讨苦吃,作茧自缚。
【一】
“时间让过去变了味道。”余晓晓在本子上写下了这句话,望着窗外陷入了沉思,又不禁想起了他。
教室外淅淅沥沥的下着雨,雨滴拍打着年年数已久的黄桷树的墨绿叶子上。
在课堂上,余晓晓把小说拿出来,光明正大地看着——把数学书的书皮撕下来,黏在了刚好大小的小说上。
当时看的很入迷,她自己置身在了其中,那本小说真的是独具匠心,引人入胜,看到男主和女主结婚的时候,来了一个女孩子,又是那种狗血情节,害她不得不在只有一个人讲话的数学老师课上说了一句:“小三啊!”
她意识到是正在上课的时候已经晚了,望了望坐在她身边的林峰,林峰直勾勾地盯着她,接着就发现了数学老师和全班同学的眼睛都在她身上转悠。
只听数学老师一声:“余晓晓,下课我们又谈谈聊斋。”
她用手挠了挠头,看着若有所思的数学老师又继续讲课。
她又看了起来,数学老师到处游走,要走到她这的时候,林峰从她手中把“数学书”抢走了,林峰把自己又数学书丢给她。
林峰可能发疯了,她正想小声骂他的时候,数学老师那副丑恶的嘴脸出现在了余晓晓面前,拿起余晓晓的数学书,她低着头没敢看她,然后又把书给了余晓晓。
林峰本就是学霸,还是他们班的门面担当,数学老师自然不会去在意他。
想当年就是为了提高余晓晓的成绩才把他们分为同桌的,余晓晓老妈和林峰的老妈是闺蜜,余晓晓和林峰小时候他俩还睡过一张床,所谓青梅竹马。
到现在他越来越帅,每天余晓晓看着这张脸都禁不住犯花痴。
下课余晓晓挨了数学老师一堆唾沫星子,她一出来,黎七就上前来安慰,黎七和余晓晓是铁了的哥们,俩人彼此豪爽,没有女孩子的小家子气,就走到了一起。
余晓晓和黎七本是因爱好成了兄弟,自从初二林峰那疯子转学过来,黎七就喜欢上了林峰,余晓晓答应帮黎七牵线搭桥,反正余晓晓也爱做月老。
记得坑蒙拐骗的把林峰带去KTV,然后留林峰和黎七在哪儿,自己开溜,结果林峰去上厕所一去不回。然后林峰喜欢听谁唱的歌,喜欢哪个球星,喜欢喝什么饮料,什么颜色,通通林峰喜欢的让余晓晓告诉黎七,黎七都去了解完。
可余晓晓天生做事缺根筋,每次都帮不了黎七,而她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可知林峰压根不理其他女的。
【二】
夕阳西下,雨将这座城市洗刷的格外明净,呼吸着清爽的空气,霞光映着云朵,林峰和余晓晓走在回家的路上。
渐渐地他俩沉默着走到了余晓晓家楼下,和煦的阳光透过小叶榕,熙熙攘攘地照向他们。
林峰不自觉地手摸了摸后脑勺,眼睛看向别处,还挑衅一句:“你今天怎么这么小鸟依人,改变属性了?”
余晓晓听到这句话,推了推黑框大眼镜,没好气地看着他,她从小可是和林峰一起不知道打架多少次,七岁起和林峰一起学的跆拳道,俩人一路斩荆棘,破巨浪,到了黑带。
余晓晓轻轻叫他:“疯子。”
也是,平时他俩回家的时候,余晓晓肯定在唠叨的没完没了,一直闹腾,就是一个话痨,林峰也任由着她闹。
“嗯?”林峰跳起来伸手去摘小叶榕的树叶。
余晓晓点点右脚,抿了抿嘴,叹了一声气。
还有一个多月接近中考,余晓晓数学这破成绩,也不可能和林峰考同一所学校了,也被数学老师和其他老师焦急,其他什么都好,就是数学拉分。
“我给你讲课,要是你考上1中,我给你买吉他怎么样,考上1中我猜你妈也会带你不薄吧?”这个小丫头,看来林峰又要熬夜一个多月了。
林峰是会读心术?
上次钢琴比赛林峰也是用吉他诱惑她,只要第一名就给她买吉他教她,这次又来!
余晓晓诧异地看着林峰,发出了一个鼻音恩。
余晓晓从小就练钢琴,而她感觉在街边弹吉他艺唱很不错,可她老妈觉得有钢琴就好了,又练了跆拳道,这孩纸画画也在培养,再弹吉他可要把晓晓累坏。
林峰用手去摸摸余晓晓的头。
余晓晓感觉到他的手在摸自己的头,用手打了一下林峰的猪蹄子!
“多去摸摸七七的头!”没想到余晓晓这样一句话让林峰脸色大变,没说话直接朝他家走去,看着林峰走进了
余晓晓在心里嘀咕着,她没得罪林峰把,孙猴子的脸啊!林峰人如其名果然是个疯子。
当时的余晓晓又怎会知道……
男孩子摸女孩子的头百分之八十都是喜欢那个女孩子。
【三】
绚烂在天边的一抹殷红,是由朝阳染上的油彩。
余晓晓破天荒地早早到了学校,走进教室门的那一刻心中的怒火又一次燃起,她以为林峰还在家里呢,自己先行走了,叫他昨天发疯!可已经在这了,居然没有来叫她一起走。
“疯子,你走的时候也不叫我!”余晓晓直接吼了出来,这是杀猪般的叫声,她那个脾气,不但女生认为她是男生,连男生都认为她是男生。
听到这句话,在教室的人看到余晓晓来了,都跟她说说笑笑,唯独林峰和黎七俩人没搭理她。她这个人,人缘好,只要进水不犯河水,人不犯她,谁都是她的朋友,可谓红颜知己遍天下。
黎七坐在她的位置上,目不转睛的盯着旁边正在制定数学题的林峰。
红颜祸水啊!黎七成绩又好,又是个美人胚子,很多少男少女追的,但她是一见定终身孩纸,就这么缠上林峰了,余晓晓曾经问她,要是在林峰和她在一起了她就会死,连余晓晓问题都没问完,她直接说了愿意。
余晓晓把斜背的书包取下,大步走去座位,然后把书包丢到她座位的桌子上。
“七七,我来了都不看我下,重色轻友。”又把黎七往林峰那边挤,林峰一脸厌恶,知道他们不会让自己出去,翻桌子出去了。
黎七的笑容散去,看着林峰的背影,“诶,林峰。”
余晓晓一巴掌打在黎七的手臂上,却引来黎七眼神的鄙视!
“都是你,人都走了!”黎七抱怨着。
余晓晓把黎七推走,“这是我的位置,自己追去啊。”然后把黎七挤了进去,自己坐在位子上。
黎七就马上追出去,给林峰端茶递水,做牛做马,就算是没用她还是用自己的行动感动林峰,也就黎七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明明拥有整片森林却只为了一棵树。
接下来这几天,余晓晓去找林峰说话他都不理余晓晓,也没有和余晓
晓一起上学放学,余晓晓在QQ上发了一大堆求原谅话给林峰,迎来林峰一句:下来,我把数学资料给你。
中考还有一个星期,近在眼前,迫在眉睫,黑板上写着倒计时,提醒同学们加紧复习,而余晓晓几个周末还是这么玩。
班主任语文老师的一句:“谈恋爱的同学别分手了,没谈恋爱的同学别谈恋爱了。”黎七也终于忙中考的作业和复习,可是她才没放下追求林峰,女追男不就隔成纱么?难道这层纱很密集还是铁做的?
【四】
这一个星期些天就过得这么快。
中考时余晓晓和林峰不在一个班考试,感觉没了他好紧张,考完后心情和雷阵雨没差别,数学一大堆应用题和好多基础都不做来。
家里人都上班还没回家,本来在家郁闷,在卧室被子里想东想西。
晚上九点的时候余晓晓的妈打来电话,听见她妈妈哭哭啼啼的,结果她姥姥过世了,因为中考就没告诉她姥姥病了,现在葬礼刚刚结束。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她从小是姥姥带大,爸妈在外地打工,和她最亲属她姥姥,她从小就没见过姥爷,在乡下的时候她本不想来城里的,是爸妈非得把她带到这,后来才知道林峰他们家也搬来了。
余晓晓一下哇的大哭起来,她把手机扔在床上,余晓晓没有被人抛弃过,她不知道那种离别人世的惶恐。她的姥姥就因为这次中考不在了。
再也看不到了,明明可以看她最后一眼,为什么?
“叮铃叮铃~”门铃声响起。
余晓晓下意识地问了一句是谁,结果是林峰,打开门,她一下子抱紧林峰开始哭起来,哭得很伤心,就像只缺爱、可怜的动物抱着林峰,在段海的怀里哭。
林峰一直沉默,只是轻轻摸摸她的头,拍拍她的后背,然后抱着她,看着她,林峰只感觉胸膛衬衫已经湿了。
门还开着,夜晚中灯光下,俩人的影子,倒影在了丘比特的魔法箭中。
眼泪让余晓晓失去了往日的感知,迷茫在了其中,突然余晓晓松开手,有手捂住嘴抽噎,然后看到他衬衫上的鼻涕和泪水,再仰头看看他,林峰正在看着她,就这样对视一会,余晓晓又把段海推开。
余晓晓会后退了几步,林峰去把门关上,余晓晓一个踉跄没站稳,直接坐在了地上。
“哎哟!”余晓晓屁股痛的一声直接吼了出来。
林峰见状,眉毛快挤在一起了,边唠叨边过来,“余晓晓你今天没吃药啊!你连走路都走不好!”霸道的话语却充满了宠溺。
余晓晓哭了抽噎着,林峰用公主抱的方式把余晓晓抱起来,他掂量掂量了余晓晓,这小家伙看上去瘦瘦的,怎么肉肉的还挺重。
抱着余晓晓就把她慢慢放在沙发上,看了看她,耸了一下肩,拿着余晓晓的水杯走向厨房,端了一杯温水过来的时候,抽噎声不在了,已变成均匀的呼吸声。
林峰看着她,无奈的笑笑,又把自己手中的水喝光了,就把余晓晓抱到了卧室,盖好了被子。
余晓晓睡着了,他好好看地看着余晓晓,轻轻的慢慢的弯下腰。
在余晓晓额头落下了一个吻,就走了。
余晓晓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她看见她老妈老爸已经回来了就直接跑了出去,也不顾她他们叫她,也不管他们出来追她。
在跑步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就狂涌而出,一滴一滴随着风消散在风中。
她恨她妈没有告诉她姥姥生病的消息,她知道她姥姥肯定想见她直接最后一面,她也想见她姥姥最后一面,她还有好多话没跟她姥姥说,人就是这样,只有离别后不在时,才知道珍贵。
余晓晓在人群中越跑越慢,在人来人往中,余晓晓蹲下来一直抽噎,然后发现自己被人拉起来了,接着就被谁抱在了怀中。
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余晓晓迷路了,在黑夜中迷路了。
“是我。”这个声音对余晓晓来说很熟悉,她就直接倚在林峰的怀里。
余晓晓心里也清楚,不可能有哪儿个男的愿意和一个女的做兄弟,那些都是胡扯,要是不喜欢做什么兄弟,甘心么?
可能余晓晓是个另类人吧,只想要个孩子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对谁都不来电。
林峰把余晓晓抱的很紧,把头也放在了余晓晓的肩膀上,像个孩子。
【五】
余晓晓因为其他科目的分数都高,而数学经过林峰的复习,居然及格了,上1中选了文科。
散了,散了,初中生活就这么结束了。
散学饭那天,余晓晓明明说过自己不会哭的,却还是哭的稀里哗啦的。
各奔各的了,就像一颗蒲公英上的种子,风一来,你可能飞去这里,而我落在这里,他们却都在那里,就算时光短暂,也会是珍贵的记忆,珍珠般闪亮在脑海里。
【六】
这个暑假余晓晓哪儿都没去,整天呆在家里硬是丧心病狂的写完了两部长篇小说,可谓三天可以不刷牙,六天可以不洗澡!红色毛爷爷可少不了她的,她就自己出去租了间小屋。
林峰也偶尔来余晓晓这个温暖的小窝坐坐,那个该死的黎七在海南把一层皮都玩黑了才回来,她也舍得她的小林峰。
去1中报名的时候天公不作美,狂风和暴雨两个小伙伴来到了这个城市。
黎七和余晓晓两个路盲去的学校,找了半天才找到。
找文科的时候,遇到了林峰和那次看到的那个气质清纯的女孩子,黎七感觉到了危险,就把余晓晓丢了,自己去挽林峰的手,当时余晓晓差点没憋住气给黎七一拳。
“重色轻友!”余晓晓抱怨了几句。
黎七给余晓晓一个猥琐的笑,“谁叫你没有那功能,不然我就肯定是你的。”
林峰的诺言呢!余晓晓的吉他!余晓晓的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林峰不给她自己不会要啊?她的吉他要到手了呢!
“我的吉他别忘了。”说完就丢给林峰那群人一个潇洒的背影。
“如果我还爱你……”余晓晓的手机铃声响起。
周末啊,不要人睡觉了啊!现在才九点过。
余晓晓挠了挠乱成鸡窝的头发,是谁发疯呢!从床上慢慢爬起来,接起电话就是一阵骂:“别跟我说你把今天的事情忘了,不是说好了帮我追林峰的,听你的声音还没起来啊,赶快啊,我在你家门口。”
余晓晓把门开了就回到被窝里。
黎七进家门直接关心起这个温暖的一室一厅,余晓晓恨她交了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居然以后要和她挤一张床,说是什么宿舍不住了,把房费交给余晓晓。
追林峰,怎么才能追到他呢,诶哎!
【六】
段易一声:“晓晓我准备好了。”
段易也是铁打的哥们,富二代里的高帅啊!明明初中都没毕业偏偏留学了一年,自己开了个酒吧
追求余晓晓多年,余晓晓除了他没有追求者的原因知道是什么吗?初中有个追余晓晓的太过分追到女厕所。
……
段易叫了一群兄弟把他送到了医院,然后甩了一百万给他,貌似那同学现在还没好。
所谓杀鸡儆猴,没人敢追余晓晓了。
大大是余晓晓的外号,因为晓晓等于小小,可余晓晓不喜欢小小就直接说叫大大了。
一条素净全白蕾丝连衣短裙,长发中分,黎七好好的把余晓晓打扮了一下,这打扮出来这么美啊!她准备把余晓晓买出去,还要让余晓晓替她数钱。
黎七和余晓晓出现在林峰一群人面前,正在KTV,弥漫着烟味和酒气,余晓晓还是第一次看见林峰抽烟。
一群人看到余晓晓和黎七俩个大美人来了,都互相开起了玩笑,还以为是小姐来陪他们几个小爷乐呵乐呵呢!却没想到余晓晓是个辣妹啊,脾气够火爆的。
林峰就在那里吐槽段易,这么把他们叫来了。
一个二个都开始喝酒,喝的醉醺醺的,来了个游戏:真心话大冒险。
不该玩那个游戏的,黎七整整伤心了一个星期,没理余晓晓,谁知道当时林峰兄弟那群人问了几个问题,和一个大冒险,余晓晓就再也不理林峰了。
余晓晓为这个事情每天给一个布丁给黎七求和,林峰就为了这个事情在余晓晓旁边转悠过去转悠过来,黎七为了这个事情天天在林峰面前吃力不讨好。
这个三角恋有些复杂。
但如果加些新元素是不是就解决了?
好吧,这几天段易送余晓晓上学,接余晓晓放学,经常在林峰面前搂搂抱抱,卿卿我我的。
……
那个真心话大冒险有次是林峰输了,问他喜欢谁,他又乘着酒劲,什么都没说,直接吻上了余晓晓,手又不自觉地乱摸。
也不想想这可是余晓晓珍藏已久的初吻啊!
【七】
林峰找到段易,俩人想好好谈了一下,可谈到一半就动手打起来了。
那场面像是在油锅里的肥肉煎出油来,又加入了水,一下炸开了花,过会又随时都可以溅出一滴滚烫炽热的油出来,
余晓晓和黎七听到兄弟们说这消息,马上就赶来了,黎七高跟鞋脱了拼命地跑来,余晓晓边来边扔东西,就差把钱和钥匙衣服扔了。
余晓晓和黎七到了,看到了他们。
“你俩给我停下,不然我跟你们绝交一个月啊!”余晓晓气喘吁吁一声大吼,吼了出来也就力气全没了,黎七搀扶着她来到了他们面前,还真打起来了!
可能是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他们下意识回头看到了俩个风一样奔跑的少女正向他们拼了老命的跑来。
上天,终于到了他们面前了,还好能站着,余晓晓心里在感谢这老天爷。
看着林峰嘴角上的血渍,余晓晓心痛了,可这场戏一定要演好,不然黎七怎么办,可为什么她心痛了呢,她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大局为重,反正她要帮黎七得到林峰就这么简单!
可余晓晓觉得心痛了呢……为什么这么奇怪呢,她还是去抱住段易。
“呵。”林峰冷哼一声,他偏着头,整个人都就懒散了下来。
段易也愣住了,他想想这场戏好啊,假戏等等就真做了。
黎七从包里翻出餐厅纸去擦拭林峰的嘴角,被林峰一下子用手搂他在怀里。
“黎七,我答应你的追求。”林峰泪水在眼眶打转,他望向了天空。
嘴角却勾起了一抹微笑……
黎七呆住了,手被林峰紧紧握着,已经感到了疼,她知道林峰在气头上才答应她,黎七除了自欺欺人就别无他法了。
余晓晓现在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胸膛,她抱紧了段易,无声抽泣,没有人知道她哭了,只有段易才知道,因为段易的体血衫被余晓晓泪水打湿了。
她为什么哭呢?为什么看到林峰答应黎七心就开始隐隐作痛,这个答案她也不知道。
段易不知道余晓晓为什么哭,看到她哭自己也心痛,这是所谓的爱吗?
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爱的人不爱你,还不如选择爱你的人,至少在你哭的时候还有一个人在你身边。
可为什么,林峰不也是爱余晓晓吗?为什么会是段易?
余晓晓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她什么都不知道,就这样被段易公主抱抱走了。
一股友情彻底分裂的味道。
【八】
“晓晓,我真的和她在一起了?”
“嗯,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再也不用这么累了??????”
可是为什么,这个时候她更累?她明明是想拒绝的,林峰这么恳求,自己也不想,余晓晓拉不下脸,只能由天摆布。
接下来的时候经常听到黎七给她讲她和林峰许多许多的事:他带着她一起在冬天吃冰淇淋;他和她一起去登山;他和她一起去小溪边散步谈心;一起亲吻缠绵在一起;互送对方一些心意的小礼物,却不知道这是余晓晓以前和林峰做的事。????
黎七还告诉她——虽然林峰爱的是你,可我还是爱他,我不怪他。
一句一句话都像一把利刃狠狠地刺向余晓晓。
其实余晓晓只是对他形成了依赖,好吧,有了这依赖就离不开了,突然离开了,就感觉心里空落落。
也是,人生若白驹过隙,忽然之间,转眼就看到镜前穿着白婚纱,梳着盘头,画着淡妆的黎七了。
对,他们结婚了。
六年了,也该结婚了。
“你今天真美。”余晓晓拿着头纱夹在了黎七的盘发中,又慢慢整理着,突然停下来。
六年了,可余晓晓却又何曾忘记过林峰?
余晓晓又何曾没有嫉妒过黎七?
还记得几年前,她对黎七说的,你若长裙拖地,我便短裙相配。
是的,余晓晓做到了,这是她自己一手撮合的一对姻缘,嗯,把自己最爱的闺蜜亲手送给自己最爱的男人。
余晓晓虽忘记不了,却已经放下。
曾经的她不懂她对他是什么感情,她的青春消散在了他的年华——她以为姥姥会陪她永远;她以为仙人球不用浇水就能活;她以为……
她不爱他。
原是甜蜜相爱的两个人,一年的分离,就成了陌生人。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何必要在一起?
六年的爱情长跑的距离,输给了两座城市之间的距离。六年的爱情长跑的感情竟然输给了365天的陌生。
曾经隔着屏幕互诉衷情的我们,如今就连面对面都无话可说;曾经坐好几个小时的车只为见我一面的你,如今连电话都越来越少了;曾经每个生日都想方设法给我浪漫感觉的你,如今连我的生日都忘记了;曾经你会以最快的速度回我电话和信息,如今我的每一通电话和信息仿佛都石沉大海了
我们曾是最亲密最了解彼此的人,但是不得不承认,一年的时间里我们渐渐陌生了。原来情感美文里说异地恋不会长久不是假的,原来励志文章里说女人要懂得爱自己是必须的,原来太依赖对方,等着对方给自己安全感,只会让自己陷入更痛苦的境地。
或许我们之间的问题并不是时间和距离,而是我们可能从未真正了解彼此,对彼此没有足够的信任,也没有付出足够的努力维系我们的感情。我们就像是两个陷入沼泽的人,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慢慢地往下沉,却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我们淹没在这个沼泽中。
当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时,何必要在一起呢?我们就这样散了,相忘于江湖吧,还能给彼此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不要让最后的情分都在沉默的尴尬之中消失殆尽
------------时间无情的浇灭了激情岁月,带着陌生一步步向你靠拢,这一切都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着,时间总喜欢在黑暗中进行着它不可告人的勾当.每一次的熟悉,注定是一个陌生的开始;每一次陌生的开始,决定熟悉的到来。如四季交替那般轮回,可当那些熟悉结束时,也就意味着一切又回到了起点。那些最熟悉的陌生就是这样开花结果的,所以每一次的离开,就带着沉重的记忆驶向岁月的坟墓。然而当苍老占据青春的车轮时,那些遥远熟悉而又陌生的回忆也就开始从死去的坟墓中慢慢爬出来,占据残存躯体和薄弱的意识。也许那就是时间老人带来苍老让人们又能有勇气活下去的唯一的念想吧。激情的青春总会在时间的掩盖下匆忙而过,当我们醒来时,却发现时间老人站在夕阳的余晖中向我们招手,然而一切都已过去。时间不能倒流,你我又不能再回到曾经,在慢慢的回忆中结束了没有辉煌的一生。也许曾经的年少轻狂;也许曾经的羞涩拙劣一次次把遗憾作为最亲密的朋友。那一幅幅趾高气扬的目中无人;一份份自鸣得意的自我良好,让青春的花朵如秋天的落叶般无奈飘落满地。当我们回首想捡起满地的落红时,却已然毫无踪迹可寻了。我曾做这一个个绚丽的梦想,在青春的岁月中任意驰骋,然而却因为路边的花朵而忘记了前进的方向。当时间开始宣布告急的时候,才知道原来那曾经以为美好的风景,如今早已斑驳不堪了。我曾为自己预想了一个又一个的结局,可很多都是孤苦伶仃的克死他乡,也许这是我认为最为美好的结局吧。然而结局终究只是预想,未来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我已然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了。因此结局在怎么样的坏终究不能比自己预想的还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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