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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不老的诺言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漫漫人生,不老的诺言",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最美的不是承诺,而是有人愿意为一句承诺一直坚持,哪怕流年易老,岁月变迁!你还依然守着当初那句承诺,永不改变!

题记

朋友空间的一段由衷感慨,勾人无限遐思,不尽沧桑!

人生何处不相逢,人生又何时不相离。聚聚散散、分分合合的行程中,有多少承诺如花开般,静然嫣然;又有多少承诺被风干,丢弃在记忆的尘埃?说过的永远,也许瞬间就成为历史地过往;而经历的瞬间,也许往往不经意间就站成生命的永恒。

生命匆忙,世事亦无常。谁的渴望,惊扰了谁的情怀?谁的期许,又落寞了谁的等待?

人生本就是一场永无止境的追逐,生命走多远,你的欲望之窗,便会邀明月清风做客逗留多久。无论怎样的变迁,都应该做好微笑面对的准备。无论怎样的无常,都应该携着一份释然前行。不然,负累的心,要如何在世事的风雪中,演绎寸步难行?

诺言之所以让人醉,就是因了它太美。就因了他(她)给了你一份期许,一份信任,一份支持,一份默契。无需言语,亦能懂得,直达心灵的最深处。这份感动,往往让脆弱的心灵溃不成军。千里之遥,亦如咫尺对面;冰天雪地,也似一场春暖花开。

辗转低眉,驻足凝望,摇曳浅笑,都是一支动人的歌,一道忘我的风景。此时,距离、时间、等待、守候都被书写成诗行不羁的韵脚,乐章灵动的音符。

诺言也会让人累,只因了它太善变。一诺千金,承载了多少如山的厚重,如水的柔情。但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的故事,从来都没有断篇儿地上演。如此,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美好,大多成了一场场经典版的绝唱。何事秋风悲画扇的感慨,犹如雨过漫堤,纵是如何地壅堵,都无法力挽狂澜这场注定的败局。片刻之间,沧海桑田,过往云烟。

其实诺言与否,都不重要;诺言是海誓山盟的缠绵缱绻,还是白开水的平静淡然,都无关紧要。其实诺言本身也不美,不足以让人醉。而是诺言承载的信任、期许、支持、默契,让人怦然心动,让人流连忘返。而是承诺的双方心领神会、默契并肩。心甘情愿彼此守候守护,来一场灵与灵的地老天荒。

然而,往往承诺轻而易举,践行却半途而废。

究其原因,人和人相处,信任和默契是基石。没了信任,再多的期许也枉然;而没了默契,所有的诺言都是枯萎的花儿。只能在凋零里,遥遥回味曾经地生动与鲜活。

信任不是朝秦暮楚,亦不是尘埃落定后的全然改变。而默契更不是轻巧变幻的流云,把飘逸作为一生的追逐。信任是磐石,是蒲苇,即使柔韧亦无转移;默契是轻风,是微雨,点点入化亦润灵魂。

真正的诺言,不必天崩地裂般地去践行,亦不必撕心裂肺般地去推进。而是落进眼里,放在心里,静静储藏。无论怎样地纠结,怎样地彷徨,怎样地挣扎怅惘,灵魂深处都会懂得,诺言的真正可贵之处,在于承诺双方的美丽约定,那是绽放在红尘深处的一朵水墨莲花,清静而淡雅。

诺言最深刻的内涵,绝不是一句口头的承诺,出口便散在风里,杳无音讯。真正的诺言,永守着最初的美好。无论过了多久,无论走了多远,无论几经复杂的恩怨,那份初始的情怀依然,你在他(她)心中永是初见的模样,从未改变!

也许有一天,真的人海苍茫,彼此再也寻了不见;也许有一天,真的陌路相逢,亦无法回眸一顾;也许有一天,真的红尘陌上,独自行走,从此山水流转亦不相逢。

但那又何妨,那份初始的情怀永远明媚如初。纵使绿萝拂过衣裳,青云打湿了诺言,那份不变的情怀,亦永远地雕刻在当初走过的年轮上,摇曳成一支轻缓而动人的歌谣,袅袅萦绕在人生每一程的季林天空,淡淡感动绕怀,书写着浅浅怀念的续章。

让你永远记得这段唯美的人生:浅淡人生流年,不老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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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水的诺言


他和她认识于一次校园舞会上,彼时,他苦于找不到舞伴,环顾四周,却见一女子坐于角落,垂头,发丝散落,轮廓线条像画的素描一样,清晰分明。那人便是她。

他怀着试试的态度走进了她,温柔的如绅士一般的邀请她跳舞,她缓缓的抬起头,刹那间,他木然,她果真似含苞花蕊,眉目清明,端然得体。她没有拒绝,他兴奋的忘乎所以,然后互相记住了彼此的名字,他与她就这样,偶然的相识了。

跳舞过程中,他们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简单的进行了一些基本的交谈。可是,回去之后,他的内心似有万千小鹿跳跃,内心本平静的湖面像被投进了一块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内心难以平静,他知道,她对他一见钟情。

可是,他不知道她是否亦怀念那一场美丽的邂逅,所以他便给她写了第一封信。大致的意思就是告诉她自己挺喜欢她的,希望能交朋友等等之类的话。

她接到信的时候,惊诧,因为,她自那次舞会之后脑里并没有想起过他,全当过场。

一个人如若心里想着或爱着另一个人,那么定会视旁人为匆匆过客。

她当如此。

原来,那晚她之所以会在舞会上如此低迷,是因为她在感情上遭遇挫折。

她,斯文,有修养,谈吐不俗,有性格,拥有无懈可击的脸型,身材属修长纤秀类,穿着亦大方得体,更重要的是她是校园名人,活跃于各种舞台,似一颗璀璨的明星。

绝不是一浅薄的女子。

追求她的人太多,可她却独喜欢A。

但是当她鼓起勇气向A表达的时候,没想到却遭到A的拒绝。

优秀的女子也不是所有的男子都喜欢。

一个十足受男孩子喜欢的女孩,一般接受不了拒绝。

所以她独自去舞会散心,于是才有了认识他的一幕。

可是,她心里仍旧喜欢A。

他只不过在当时使她度过了痛苦的时光。就如一阵风。

而后,她并没有想起过他。

看过信,她神色平静,因此类事情于她已不算新鲜。

她当然回信拒绝。

情书之于大多数人是熊掌,之于她却是砒霜。

她就是这样的女子。淡淡的,像青花瓷一样,有韵味儿。

可是他并没有因为她的拒绝而退避三舍。他说,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而她,他全当可儿,必会百倍珍惜。

所以他一有空便会去找她,当然屡遭闭门羹,但他却有一股钉子精神,仍旧锲而不舍。

他是那么的喜欢她,甚至于喜欢的有些自私,他拜托他的好友,暗地里帮他照顾她。她有什么不舒服或是不高兴了,他都会第一时间知道,进而他会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面前。

而她并不像他一般执着,因她常受瞩目,故不习惯屈身求人,即使是她喜欢之人,她亦不甘一味恳求,故A的一再拒绝,最终让她放弃了追求A的念头。

而此时的他却越挫越勇,着了魔一般的追求她。

看似平静的日子,其实暗藏汹涌。她的生活并不平静。

一个人如果太出众,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

她被一帮女同学围攻。

在夜里,她并没有看清任何一个人的脸。

她有些昏迷,嘴角是血,趴在地上只听见那帮人丢下一句话:以后不许勾引某某。

当然这某某并不是A。

而这某某,她并不认识。

只是出头的椽子先烂,可是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社会就是这样,人们容不下别人比自己强。

人是犯贱的动物。

后来,她去了医院。

锁骨轻微骨折,需打石膏。

他飞奔一般去了医院。

这次是他们最长的一次接触。

他只说了句,别怕,有我呢,便默默的照顾她,尽管她一味的让他去做自己的事。

或许,这个时候,无言才是真爱。

她脸上略有愧色。但病了的她仍美的出奇。

半散的马尾辫子,高挑的鼻梁,有些苍白的嘴唇,黑白分明的眼睛,脸色虽有些苍白,但掩饰不住骨子里

秀气。这秀气,如棉絮般柔软,俘虏着他那颗坚定的心。

他们始终没有太多的话。

他知道她现在不喜欢他,她亦知道她说什么于他都是苍白无力。

他就这样默默的陪在她身边七天,出院的时候,他憔悴了许多,有眼袋,满脸胡茬,而她尽管打着石膏,但却保养的楚楚动人。

所以,他,满心欢喜。

尽管这样,她还是没有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她不喜欢他。

她认为,她要找一个她喜欢的人,做她的男朋友。

或许,在感情的世界里,无奈的太多。爱你的人为你付出一切,你却不接受,却傻傻的为着你爱的人甘心一生伤悲。

有时,爱与被爱只是一种选择。

一种关于幸福的选择。

可是,这并不容易。

一念起,沧海桑田,一念落,烟消云散。

她习惯了被人追捧的生活,被偏爱惯了的,常常有恃无恐。

而男人面对自己真心喜欢的,往往会放下所有的自尊。如果一个男的,对自己喜欢或是爱的人,仍顾忌太多的面子,那么显然他不足够爱她。

所以尽管她屡次和他讲道理,他根本无心去听,真是千磨万击还坚劲,任而东西南北风。

时光如白驹过隙,他认识她已接近半年,转眼到了校园樱花开放的季节,那年的天气异如往常,气温的忽冷忽热亦让校园的温馨气氛减少了许多。

5月12日那天,天空晴朗,无异于往常,但谁也没想到,悲剧发生了。

下午两点半,报告厅,讲座。

他知道这个讲座是关于她专业方面的,她一定会去。所以他早早的跑去占座。

她真的来了,可是她没有看见他。

他召唤她,可她并没有和他坐一起。

她还在逃避,一直在逃避。

讲座就要开始了。

彼时,报告厅人头攒动,工作人员在有条不紊的维持秩序,忽然,整栋楼晃动起来,有人喊,地震了。刹那间,会场一片混乱。

叫喊声,跑动声,不绝于耳。

他这时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她。

她,她在哪里?

他苦苦于慌乱的人群中寻觅她。

忽然,他看见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被挤倒,对,是她,就是她,他不顾一切的奔向她。

而此时,楼上开始向下坠物,已有人受伤,他到达她身旁,说了句,别怕,有我呢,立刻背起她向外冲去,可是就在他到达门口的时候,变形的门已不能同时通过两个人,就算是背着也不能出去,而彼时屋顶还在不断的坠物,这时,他一把把她推了出去,自己仍回去救人,报告厅的顶部大多是那种活动的结构,就在那一刹那,他被坠落的物体砸到了腿上,他动弹不得。

还好,他们那不是重震,只一会儿便停了,没人伤亡,只有许多人受伤。

他,没能幸免。小腿骨折。

他只在医院住了半个月,拄着拐杖出院了,当然这半个月,她在他的身边。

两句别怕,有我呢!。是在两种危机情况下。没有禅意的淡淡两句,却足已让一个人将心交付于他。是的,如果真爱,必然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或许这就是张镐哲唱的那个《好男人》吧。

他的坚持和真爱,他那如潮水一般,滚滚而来的诺言,终于打开了她的心扉。

她和他的故事,到这告了一阶段。她做了他的女朋友。

她终于明白,一个人在危机关头,为了她将生死置之度外,这样的人,怎会不爱她。

是的,她终于明白了。很庆幸。他们好的那天,我们在一起喝的酒。是的,他是我的朋友。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无奈,真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爱,从来都是百转千回的事情,人活一世,往往为爱痛不欲生,进而粉身碎骨。被困扰的事情亦是在爱与被爱中徘徊。甚至于只有在生死关头或是爱着你的人离你而去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能有一个爱着你的人是多么的幸福。

选择一个既爱你的又是你爱的人是多么的难呀?我们都深知,可是依旧痴痴的去追求。

可是繁华落尽,当现实打碎我们懵懂的念头,当多次的失恋麻木我们对爱情的向往,有几人会不去选择一个爱着自己的人呢?

或许,当爱情来袭,我们不能自以,就算是深陷,也会不顾一切,就算是执迷,也会执迷不悔吧。

温柔的诺言


这一年里,洪颜每天都坚持来看望陆晨,每天早上带一颗向日葵,因为她希望陆晨有一天可以像向日葵一样再次对她微笑,给她带来阳光一样的温暖,真实的温暖。

透过病房门的窗户,王岚忍住了没有进来再次对洪颜怒言相对,也许她是真的累了,也许她真的相信了洪颜对自己的儿子是真心的,而不是冲着想要嫁入豪门的想法而来,也许她开始心疼起这个日渐清瘦的女孩了,可是儿子还躺在那里,让她如何原谅呢?只有不去打破这片安静了吧!

洪颜轻柔的笑着,揉着陆晨的头发说:“陆晨哥哥,你看今天的太阳真好,向日葵都在笑,要是你能陪我一起出去晒太阳就好了,你看我越来越瘦,她们都说我脸色苍白,肯定是因为没你陪我一起玩了,气色都不好了呢。“,这样娇嗔着念着陆晨,转而又失了表情陷入了沉静。突然洪颜像是想起来什么一样,拿起手机翻出了一个视频播放起来,“陆晨你看,昨天我家门口来了一只小猫,这么小小的、毛茸茸的,是不是很可爱?我看它没有主人,一直在我门口不肯走就收留它了,你应该不会怪我的吧?那天要不是我要你去抓那只小猫,你也不会????“洪颜的眼泪此时已经开始在眼睛里面打转,哽咽了起来。

伴随着一声急刹车,洪颜觉得全世界都变成了死寂一般,整个人处于眩晕状态,还来不及看清楚就已经变成一片鲜红,触目惊心。喵----尖利的猫叫刺痛了双耳,一只黑色的猫受了惊吓飞快的逃跑,而那个前一刻还阳光和煦的笑脸已经躺在血泊当中。陆晨带洪颜去爬山,洪颜看见了一只白爪黑猫喜欢的不行,耍赖着让晨哥哥给自己抓回家养着,陆晨说给她买一只,洪颜就偏让他去抓,说在这样的山上能看见小猫是缘分,要带回家,陆晨宠溺的说“颜儿这么喜欢猫,我都想变成猫陪在你的身边呢。”,就这样陆晨一路追着小猫跑到了盘山公路处,小猫停在路中间,陆晨一心想着有机会捉住它了,一步步专心的走向小猫,生怕它又逃跑了,洪颜在不远处站着不敢出声,陆晨终究还是抱起了小猫,转身灿烂的笑着想要跟他心爱的颜儿讨赏,可就在这时转弯处来的大车司机因为山路盲区来不及刹车,让陆晨躺在病房沉睡了一年之久了。洪颜歇斯底里的叫完救护车后,抱着陆晨跌坐在血泊中,不知道是山风吹干了自己的眼泪,还是痛的哭不出来。

“晨哥哥,你看这只小猫像不像那天那只,白色的小爪子,黑色的毛,是不是好可爱?不知道可不可以带到病房来,下次我问问医生。对了,告诉你,伯母现在虽然没有接受我,但是她已经不会赶我走了,我想她会原谅我的吧?你快点醒来,帮我求她原谅吧,让我嫁给你!”陆晨是个富二代,家里做房地产相当有实力的公司,又是一个才子,曾经举办过小型的钢琴演奏会,洪颜是在参加钢琴比赛的时候认识陆晨的,当时的陆晨坐在嘉宾席上被这个清秀的女孩子用深情的琴音打动了,却没想到比赛结束后这个女孩子跑来请他日后多指教。两个有着共同爱好的人很快便熟稔了起来,变得形影不离,这样的甜蜜却被陆晨的母亲所反对,她希望自己的儿子会有一个门当户对,更加出色的女朋友,而她只是普通工薪家庭的小花朵,可她却是一个漂亮自强的女孩。

“好了,晨哥哥,已经到了晚了,我先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你,回家看看那只小淘气,对了,你说叫它晨晨好不好?就这么定了。”洪颜笑着跟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的陆晨挥手道别。

洪颜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公寓里面又变得伤心了起来,每天在陆晨的病房里的时候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可是时间那么有限,而且陆晨并不能跟她做出任何反应,每次离开医院回到家里之后心里都一阵阵酸痛,却无从诉苦,现在她有了“晨晨”陪伴,抱起它对着它喵喵喵的叫了几声,自言自语的问你能听懂我的喵喵声吗?晨晨就好像听懂了什么一样,用它的头轻柔的蹭着洪颜的脸和脖子,弄得她痒痒的想笑。她心里这一刻真的希望她的晨哥哥能变成小猫来陪伴她,就像他曾说的那样。

洪颜喝了一杯红酒后准备入睡了,自从陆晨变成植物人后,洪颜每天都睡不着,只能借助酒的力量才能稍微睡的好一点,看着安静的趴在垫子上的小猫,眼皮就开始打架了,屋子突然响起了贝多芬的《欢乐颂》,洪颜还以为是幻听,自从陆晨出事她再也没碰过钢琴了,何况现在明显是别人在弹,拖着半醉的身躯走向钢琴,朦胧间她看见一个熟悉的绅士的背影坐在钢琴前面,手指轻快的跳跃在琴键上面,让她想要跟着曲子翩翩起舞,等等,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的大喊道:“晨哥哥,是你吗?是你来了吗?”不可能啊,刚从医院回来时候他还在沉睡中呢,怎么能?但是男子此时已经走到了眼前,那熟悉的干净的味道,温热的体温,还有带给自己的心跳感觉,明明就是他来了。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对方的脸,已经被深深的抱入了怀中,那么久违的满足。多想就这样不愿意醒来,明知是一场梦,却为何梦的这么真实。阳光照在脸上,她飞快的洗漱,给晨晨准备猫粮,路过钢琴的时候不自觉的看了一眼,一切都像是尘封的一样,并没有异常。带着一丝失望,又充满希望的出门去看陆晨。晚上回来的时候,她期待着能再见到她的晨哥哥,于是早早准备睡觉。今天她多喝了一杯酒,躺在床上对小猫说要它乖乖睡觉,不许乱叫吵走她的晨哥哥,奇妙的事情发生了,猫咪站了起来变成了,晨哥哥!她猛地坐了起来,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猫?不对,是晨哥哥。陆晨身穿白色衬衫,淡蓝色的牛仔裤,那么干干净净的一个男生,像以前一样带着温柔的笑,轻轻的说“颜儿,不来抱抱我吗?”,没等洪颜反应过来,已经被拉入怀中。“颜儿,我好想你,每一天都很想你,希望能抱到你,吻到你,可我却无能为力,只能站在泥沼当中挣扎着,呼叫着,却没有人可以帮到我,现在终于能抱住你了,我可以吻你吗?”洪颜还没来得及说好,已经被湿热的嘴唇覆盖住,牙齿被柔软的舌头扫过一阵酥麻,加速的心跳让她来不及反应,舌头就已经被卷了起来,全身都软了下来。“想要推开眼前的人,却不争气的被这个深吻所缠绕。想问好多好多的问题,却又不想错过这甜蜜的时光。

果然,又是一场梦,躺在床上看着趴在旁边的小猫笑了起来,揉着它的头自言自语的说”你怎么可能变成晨哥哥呢,肯定是我最近总想起来晨哥哥的话,所以才会做这样的梦的。“,洗漱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唇角有点破了,心想一定是做了那样的梦,所以自己咬破的。想着脸就红了

起来,只想马上见到晨哥哥。推开病房的门,她总是觉得有什么不同之处,却又说不出来,也许是自己的心情变得好一些吧?因为梦见了他。“晨哥哥,你有没有梦到我?很甜蜜的那种?我最近常常梦见你,而且梦有点奇怪,也许是我太想你了吧?或者,是你太想我了是不是?人家都说谁出现在你的梦里,就说明那个人想你了。是不是这样啊?”,阳光依然和煦照人,洪颜站在窗前吸取着,好像向日葵需要阳光的照耀一样,笑着想那个深情的吻,今晚,晨哥哥会不会来找我呢?

今天洪颜倒了两杯酒,坐在窗前看着外面城市的璀璨灯光,好像不等到晨哥哥,就不想去睡觉一样。小猫晨晨做着躬身的动作伸着懒腰,然后趴下睡了起来,只有洪颜是醒着的。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当洪颜自嘲的喝下酒准备睡觉的时候,晨哥哥却突然出现在了猫咪的位置像她伸出了双臂。洪颜高兴的扑进了他的怀中,她多怕今晚他不来啊!“傻丫头,我变成了猫咪陪伴你呢,不会让你寂寞的。”,真的吗?她不可思议的看着晨哥哥,原来不是自己胡思乱想,原来真是晨哥哥变成了猫咪陪伴她,就好像一个承诺一样兑现了。她问“为什么你不醒过来陪着我呢?为什么变成猫咪?”陆晨温柔的将洪颜拥入怀里,洪颜心中无数遍的念到”晨哥哥,我好想你“。”颜儿,现在我有了超能力哦,我可以变花朵,你不是喜欢百合花吗?看我变一屋子的给你。“,话音刚落屋内就已经充斥了百合的清香,花瓶中、钢琴上、地板上摆满了心形的百合。”相信我,颜儿,等我再变成人的时候,再也不跟你分开。“洪颜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突然自己的衣服也散发出阵阵百合清香,低头一看睡衣上已经缀满百合花瓣,陆晨红着脸吻着洪颜,从嘴唇到耳朵,然后顺着脖子吻了下去,修长的手轻轻的褪去了她的衣服,”颜儿,你的身体真美,我会好好爱你一辈子的!”,洪颜沉沦了,在陆晨的低诉中,在陆晨的温柔里,这是他们第一次做男女欢好的事情,没想到还是在陆晨沉睡的时候。现在的洪颜已经完全着迷于此,每天盼望着夜晚的降临,因为只有晚上她才能见到自己的晨哥哥,白天她就悉心的照小猫,因为她深信那就是她的晨哥哥。一天,闺蜜夏蕾给她打电话,说已经在她家门口,带了好吃的一起吃,她把这些天的经历给夏蕾讲述了一遍,“WHAT?”夏蕾看一眼猫,看一眼洪颜,摸摸自己的头,又摸摸洪颜的。满脑袋的这是什么鬼?“亲爱的,你不会是病了吧?走走走,我们去医院,要不然我陪你去看心理医生吧,你肯定是思念成疾,变得神志不清了吧?”,洪颜看一眼夏蕾,抱起猫咪说“你才看心理医生,这就是我的晨哥哥,不信你晚上等着瞧。”然而,事实证明猫咪没有变成陆晨,那些缠绵和温暖也被闺蜜夏蕾看成了心理疾病。是啊,为什么你不来了都不告诉我一声,难道真的是我的幻觉?真的是我胡思乱想的吗?可是一切那么真实。夏蕾摇晃着发呆的洪颜,告诉她面对陆晨变成植物人的事实吧,他不会醒了,不然早就醒了。这一切就好像闪电一样劈中了洪颜的心,给了她希望,又带走,把这一整年的希望都摧毁了,山洪暴发一样的绝望侵袭而来,逃也似的冲出了家门,不顾外面倾盆大雨边跑边哭,多希望雨水能洗尽这些悲哀,多希望一切都能从头再来,多想此时此刻????又是一声急刹车,开车的司机揉揉眼睛,还以为自己工作太累所以产生了幻觉,以为撞到了人,其实他是差点撞到了人,只不过是那个人被猫咪幻化的陆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救到了路边公园的树丛中。“颜儿,你听我说,你要振作,相信我,我一定会回来的。”洪颜微弱的睁开眼睛,雨水让她的睫毛黏在了一起,她无力的摸了下陆晨的脸“晨哥哥,你醒过来吧,我不要你做猫,我想跟你真正的在一起。”,说完就昏迷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夏蕾担忧的脸就映入眼里,她焦急的说“颜儿,亲爱的,看你这样,我心疼死了,这样吧,既然你说猫咪会变成陆晨,那要不然我们去找个通灵师问问,看看能不能跟他对话,唤回他?”洪颜心动了,不管是迷信还是什么,只要能试验的办法她都要试试,只要能唤回她的晨哥哥。

病好以后,洪颜找到王岚告诉她自己想通过通灵师试试能不能唤回陆晨,虽然这个想法有点封建,但是希望她能给自己机会试试,意外的是,王岚想都没想的就同意了,并且说在物质方面不管对方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告诉她,她为了救自己的儿子都会配合的,还承诺陆晨清醒的话,再也不会阻挠他们在一起。

夏蕾这几天找了很多的帖子,终于让她找到一个她认为比较可信的通灵者,就在洪颜和陆晨出事的那座山上的小村子里面居住,夏蕾犹豫了一下又说,但是她并不是常在村子里面,据说会不定期的出游,也不是每个人去了她都会见,不是有钱就能办到的,要看缘分了。洪颜不放心给晨晨放在家里没人管,打算抱着它一块去,毕竟它有可能变成晨哥哥呢。怀揣着希望,她们来到了通灵者的门前,还没等敲门,晨晨的喵声就已经被听到,里面的人像是认识这只猫一样的说“快回来吧,别再跑出去闯祸了。”,话音刚落,门就自己开了,晨晨跳出了背包跑了进去,通灵者说“进来吧。”,夏蕾跟洪颜两个人觉得自己来对了地方,于是跟着也进屋了,屋里陈设很简单整洁,全部是木制品,没有她们想象的那样阴森恐怖,到处符咒黑压压的环境,这倒是出乎意料了。“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来,也知道发生了什么,自从一年前那场车祸我就知道了,只是天机不可泄露,而且命运也要考验下你们的感情,你们做到了。”,洪颜恍然大悟,明白眼前这个通灵者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于是急切的问“您能帮我找回晨哥哥吗?他为什么一直不醒来?为什么我最近总是梦见他?但是一切都那么的真实?还有那只猫,是您的?”夏蕾也开始相信洪颜并不是思念成疾,也许事情真的有些玄机在。“问题还真不少啊。你先坐下喝杯水吧,自己倒!”,通灵者抱起猫咪继续说道“这不是一只普通的猫,它是一只灵物,一年前有人来求我帮忙做法事,我从灵界把它们召唤来,它当时很小,所以也帮不上什么,就溜出去玩了,没想到遇到了你跟那个少年,被你们追赶的它目睹了少年的车祸,并且沾染上他的血,所以内心一直希望有所补偿吧,就留在了这里去了你的身边,并且被你对少年的思念感动,幻化少年的梦境带你体会爱情给你力量。”,颜儿有点不可置信的看着通灵师问“那么我的梦其实是真的?我居然跟一只猫?????”,有点

恼羞成怒的感觉,通灵师说“那是幻觉”。听了这句话刚刚的惊讶转而变成了失望,我还以为真的是晨哥哥回来陪我了,还以为他就像承诺的一样变成一直猫也要陪着我呢。通灵师看看洪颜说“难道你真的希望跟一直猫欢好吗?哈哈。灵物之所以能制造如此真实的幻觉,能变成你想见到的人而不被觉察出来异样,那也是因为本身那个人就有这个意志,否则也是办不到的,这只猫灵不过就是借助了自己的灵力把少年的梦转移到了你的梦里。”洪颜眼睛一闪“那么,晨哥哥其实跟我在同一个梦境里面体验着彼此吗?有什么办法能唤醒他?”,通灵师叹了口气“哎,我也答应过猫灵帮它完成救助少年的心愿,那个少年只是走丢了一个灵魂,追随者猫灵走远了还没找到回来的路。”也许都是命运的安排吧,少年有此一劫通灵师心想。“今天在旁边房间好好休息一下吧,明天我们试着引回他的灵魂,只有他最爱的人在这里,我才能办到,不然我自己早就牵引他的灵魂回来了,好尽快送走猫灵,毕竟它是我召唤来的,多在人间一天,就有损一天我的精气。”。洪颜跟夏蕾并肩坐在窗前看着天上的星星,夏蕾说“想不到通灵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我的身边,真的好神奇。”洪颜沉默了一会说“蕾蕾,你说晨哥哥会回来的吧?””恩,会的,你放心啦,听说这个通灵师超级厉害的,能通鬼神阴阳,召唤灵兽,还能跟他们对话呢。更何况,陆晨也不忍心给你一个人留在这人世间不管的,对不对?所以你就好好睡一觉,明天准备召唤陆晨回来。”洪颜跟夏蕾会心的笑了笑。

通灵师抱着猫带着洪颜和夏蕾走进了里屋的地下室里面,里面灯光昏黄,有一张桌子四把椅子,桌子上面放了一个小碟子,通灵师让洪颜第一滴自己的血到盘子里面,然后闭上眼睛想着自己心爱的人,并对他诉说思念,回忆一些两人曾经美好的过去,引领他回到自己身边。然后通灵师用刀子也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让猫咪舔了一口,眼前一片金光猫咪变成了美少年,夏蕾的看的眼珠都要叫出来了,通灵师给她使了个眼色让她不要出声,夏蕾心领神会并且享受着眼前的美色并不打算多说什么。通灵师对猫少年点点头,毛少年也滴了自己的血进碟子,通灵师说“陆晨因为你跟猫灵才出事的,所以需要你们两个的血祭,加上我的灵力,我们三个人集中念力,唤回陆晨。”通灵师在桌子上用手指画了个符,于是闭上了眼睛,手跟猫少年还有洪颜的搭在一起。洪颜脑海中像电影一样回忆着从前,陆晨指导自己弹琴,肩并肩甜蜜的坐在一起弹奏,带她一起听演奏会,为了跟自己在一起跟父母吵架,还有带自己爬山,追赶小猫并且出了车祸,“晨哥哥,你知道吗,失去你之后我有多痛苦,我多希望这一切都没发生过,你回来我的身边吧,猫咪就在这里,你不用去追了,我就在这里,你快回来吧。我想你,好想你,没有你我宁可失去全世界。我多希望能跟你一辈子厮守,能像那些猫灵带给我的幻象一样,陷在你的温柔里,如果你感觉到了我的心意,回来吧。”,喵??桌子上一个猫行的光影跳入了猫少年的身上消失融为了一体,紧接着陆晨站在了桌前,那么温柔那么深情的看着洪颜。“颜儿,你瘦了。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我帮你追这只不听话的猫,追了好久,还以为你等急了,要生我的气呢。”洪颜一会笑一会哭的说“晨哥哥,我再也不会跟你生气了,我等了你一年多了,快点醒过来吧,回到现实里吧!”渐渐地陆晨的光影就消失了,洪颜的手机响了起来,夏蕾刚要关掉却惊讶的发现是陆晨打来的,大叫“醒了,醒了,陆晨醒了,陆晨打来的。”,通灵师放下手说“你们走吧,结婚的时候记得送份喜糖来。”

推开病房的门,洪颜一下子就扑到了陆晨的怀里大哭了起来“晨哥哥,你终于醒了,终于醒了。”,“傻瓜,我醒了你还哭什么,这次醒来我再也不要离开你了,可以借用你送我的这一屋子的向日葵向你求婚吗?我们结婚吧。”洪颜边擦眼泪边点头笑着同意。

阳光灿烂,天公作美,草坪上一对璧人放飞气球,一辈子,不离不弃的誓言响彻云霄,一只猫咪嘴叼着一只玫瑰花走到他们面前,两人会心的接过,夏蕾看着猫咪走入旁边的树丛然后突然变成了美少年,皮肤白皙,眼睛炯炯有神对她眨眼浅笑,然后消失在天际之间,也许这一幕只有她看见了。

路漫漫


前方的路如此的迷茫!这生活该怎么继续?

孔业说原来工作如此的难找,除了歧视从来没有公平可言,难道只有名牌大学出来的学生才是优秀的人才,而普通大学的学生就没有能力吗?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名牌大学的学生确实要好一点,就自制毅力这些也比平常大学的学生好的多,更知道去努力,所处的圈子学习的氛围更好些。

很多时候我也总是告诉自己好好学习,即便不看专业知识也应该去多学习其他的,下定决心后往往可以坚持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如果遇到自己特别上心的就会每天的想要去了解,去看透它,剖析它。但当因为一些事让那连续的时间中断后,就会很久的忘记了去学习。大多时间是用来无聊过的,明明在心里因为没有学习特别烦躁,却还是去找一些事来稀释这种心情。如看电视,如看笑话,想要自己努力的去忘了那些不努力。

以前老师告诉我们,其实起点都一样关键看你怎么去努力,但今天和孔业他们一起去了人力资源市场看了看,给我最深的感触就是起点是不一样的,就平台而言名牌大学的学生更有优势些,即便你再怎么有能力,有理想,但如果没有那一张名牌大学毕业证那你就已经输了一半了。我们是不能怪人家看不起自己的,毕竟别人不知道你的能力如何,如果每个人都是觉得自己有能力的,那最后别人或许弄得个身心疲惫也不见得可以遇到所需的人才。

在回来的路上我想了很多,也感到了迷茫,是继续自学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呢还是转专业?在心底暗暗的告诫自己无论怎么选择,先去多看看书,等找到了确切的路了,也不至于落下太多。我是没有感到自己是低人一等的,毕竟是有梦想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也一直努力着,虽然不怎么精通,也不觉得差到哪儿去,而现在却觉得知识以撑不起野心了,努力!迷茫。迷茫,努力!

或许生活就是无奈的。让你感叹着英雄无用武之地,却不清楚自己的志大才疏。前方的路如此的迷茫!这生活该怎么继续?只好努力的一步一步往前走。或许等到无路可走了,回来做一些现在不想的事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也许努力的静修,写下激扬文字。

不老的父爱


时光荏苒,又到了二月初六这天,十年前的今天,父亲带着绵绵眷念离开了人世。父亲,今天是您的祭日,落泪又无声,权且让我以心作纸,以泪作文,泣诉对您痛彻心扉的思念。而我手中笨拙的笔,实在无法表达我这份沉重的情感,只能在心中一刀刀,一道道刻下您去世的日子。十年了,3600多个日日夜夜,远在天堂的父亲,您还好吗?女儿想你了!

十年分别,十年忘却。原以为父亲在我的心中渐行渐远,化作一缕轻风,慢慢散去,从而不再想起。殊不知,当我静静地把思念展开,一遍遍回忆和父亲共同度过的岁月,在沉淀后的记忆砂石里,父亲还是那么清晰可见,历历在目,从来不曾模糊。

记忆中的父亲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他却知道知识的重要,于是他省吃俭用,用微薄的工资供我们兄妹读书,让我们兄妹三人就读县城最好的中学,受到最好的教育,为此,我们勤奋读书,刻苦努力,终于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我们先后考上了学校,都成为了一名光荣人民教师,在那个年代,我们成了父亲至高无上的光荣和自豪!

在父爱的世界里,我们先后成家立业,结婚生子婚后的我,历经了许多挫折,品尝了生活的艰辛,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父亲总会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坚持,一定会挺过去的。于是我秉承了父亲倔强的xing格,顽强的与命运抗争,坦然的接受生活带来的磨难,坚强地活着。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父亲对我们的恩泽如天,可还没有等到我们回报的时候,父亲却病倒了,在病痛折磨的日日夜夜里,我们如同油煎火烤,看着最爱的人生命渐渐衰退,心被扯得生疼。我们拼尽了力气,也未能将父亲留住。历经沧桑而又无比坚强的父亲,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曾经温馨的家再也看不到父亲的身影,漫长的岁月里再也听不到父亲亲切的话语。爱我一辈子的父亲就这样走了,留给我们的是一生难以释怀的痛这份丧父情、丧父泪,将化作我生命中的永恒。

岁月易老,世事易变,流逝的岁月中,不变的是我这一生对父亲无尽的回忆和深深的怀念。父亲,如果有来生,让我们相约,我还做您的女儿,让我把今生和来世的父爱一起报答!

写到这,我已泪水涟涟,阴晴圆缺月,生死离别情,仰天空悲切,无语两泪眼。亲爱的父亲,离开的是您的躯体,而这份不老的父爱将与我相伴,永不分离

余晖漫漫


古人常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政治书上却说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内涵。夜梦中惊醒,额头上冒出丝丝汗水,眼睛无焦距的睁大,嘴里大口大口的呼气似乎想要吐净。密布的繁星,皎洁的月亮,眼前却是漆黑。泰戈尔说过,如果你因失去太阳而流泪,那你也将失去群星。梦里,你是消失的痕迹,你是遗留下的余晖,你是夕阳过后的繁星、

人,是种怀旧的动物。

拥有时,不屑得到;失去时,牵强争取;人总是借着环境烘托.夕阳下,会想起逝去的青春;歌谣下,回想起燃烧的篝火;

听爷爷深情得讲起,他带我去过广东,发生在我四岁的时候,我真真的不记得了,记忆的碎片遗失在了旧照片里。只记得他讲起异常兴奋,我却低头说道,我不记得了。您嘴里一直一直喃喃道,怎么会不记得了,怎么。我不再敢在您面前提起往事了。今天您用手机和我视频,第一句话就是我想你了!我脖子一扭,不敢流下泪水,说实话我眼眶里的泪一直在打转,从屏幕里看到您被岁月沟壑出的痕迹,失去光泽的眼睛仍然饱含深情。又到了夏季了,我忙着学业,急着到了才晚上打电话给你,还是这么熟悉的声音,我缓缓地问您:今年有种了稻子吗?今年,我回老家割稻子。过了许久,估计声音暗哑的说道:没用了,真的没用了。我们家的田拿给别人种了。多久又是无声的哭泣,大概您就是这样的人,宁愿不为自己所用,也不宁愿飘渺荒芜。还记得您上次做白内障手术,您说,您怕你有一天看不见,看不见我,看不见奶奶,看不见家乡的景色。那天,我竟然忘却了,没有一句关心的话语,过后您再向我问起,为什么没有一句问候?我用着蹩脚的理由,缓缓的回答,真的想拿把刀子狠狠得往心里割。

您已经有75岁了,走过了人生的四分之三,我不再像以前一样笑着说,您放心,有我在。我开始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我害怕分别,害怕相遇,在自己的世界就像个胆小的乌龟。人生,就是这样吗?一次一次的分别,一次一次的相遇,一次一次的痛哭流涕。我想你了,想来看你了,你还是那个在风中站在的老人,飘飘的银发,浮动的衣襟。

愿这个世界能将您温柔以待。希望这个夕阳会留下很美的余晖。

各自的漫漫路


时间真的过的很快,快二十年了的事却像昨天。

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的总是梦到上初中时的情景。我的同桌,还有那些铭心的往事,总是在梦中悄悄地呈现。不想去梦,却总是在想,我真怕那些伤感的情感在我心中翻腾。记不清几次了,总是在回答老师的提问时醒来,猛惊一身汗,我害怕我喜欢的老师提问我问题,而我却答不上来,特别是女英语老师。

记得第一次到离家十几里的地方上学,一个农村的孩子,一下子面对外面的世界,我应接不暇自己的目光。除了惊呆,更多的是好奇。大家排队打饭,漂亮的篮球杆,地里老师的大皮鞋,特别是说一口流利英语的女英语老师,都被我狠狠地记在了心底。

英语老师真的很美丽,当时我看。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和年画上一样的女人。那天第一次上英语课,我真不知道是怎么上的,我的目光全都停留在英语老师的洁白的衣领和漂亮的脸上。后来我把所有的英语单词音标都写成了汉语拼音,是英语老师趴在我的课桌上给我改过来的。长长的头发,淡淡的香气,残留粉笔沫的手指,那一刻在我心中烙印。这么多年了,也不知英语老师长高了没?是不是还是那么美丽?如果今夜再做梦,我愿再跟您学一学那些英语单词。我还想说您用铅笔给我改的那些英语单词到现在我也没有擦去,因为我想留一辈子,也在心中。

开始的时候,我们坐座位老师安排。我的第一个同桌是李云,很文静的一个女孩。她学习很好,但对我不是很好,每次抄她作业她都用手捂着。有次班主任把我叫到外面,对我说,你有个学习那么好的同桌,你应该感到荣幸,你可以跟她学学,看看人家是怎么学习的,我照着做了,她看书我看书,她看哪页我也看哪页,无用,还是跟不上她。

后来坐座位就不管了,我也就和我喜欢的同学一桌了。他是男生,叫丁而峰,但我却喜欢去亲他的脸,我不是有毛病,我是喜欢看他被我亲后,咧着嘴擦脸的表情。我们整整同桌了一年,那才叫兄弟,有苦同受,有甜同舔。他是走动生,因为只离家三里路,每天上完晚自习后都回家,我也常常跟随他到他家里睡觉。在回家的路上,有一片苹果园,那是我们常光顾的地方。我们偷苹果,也和宋丹丹薅羊毛一样,也是只摘一颗树上的,摘完了再摘另一棵树上的,果农家一看就知道苹果让人给偷了。有次正当我们摘得尽兴时,突然看见远处射来了手电光,吓得我们赶紧跑到沟底的杂草里趴着,不敢出声,因为我们都知道,要是被捉到,罚钱是小事,那是要在学校大会上亮相的,我们都是要脸面的,即使当时有蛇咬我们,估计我们也不会站起来的。手电光在头顶上闪过,我们趴在那自比邱少云,现在想来,真是有点对不住英雄啊。

但即使疯玩,他学习也是我不能及的。但他也有输我的时候。有次夏天在水库洗澡,不知谁提议,看谁有胆量敢从抽水电机房顶上跳下来,他不敢,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然爬上了屋顶。爬上去我才知道什么是进退两难,但是面子嘛,我还是一手捏鼻子,一手捂下边跳了下去,浮上来后我有点晕,在一片喝彩声中我又跳了一次。洗完上岸后,发现我们的自行车竟然都被推到沟里去了。原来,边上有一块萝卜地,可能不知是谁拔了那地里的几个萝卜,地的主人以为是我们拨的吧,把我们的自行车全都推沟里了,我们一边骂,一边抬,然后躺在地上哈哈大笑,幸亏自行车都上锁了,要不真不知道要被推到哪里去。

后来,也许是命运捉弄吧,梦醒成空时,连最好的朋友也已经杳无音信了。后来才知道,他在上海,外企员工,工资很高。有次有事去上海,打电话约了他一次,为了省钱,我们坐在东方明珠下的连椅上,手握着他买回来的啤酒,泪眼婆娑的憧憬着未来。那晚他问我怎么回住处,我说我还没有坐回地铁来,你领我坐回吧,我们倒了两趟车才回去,我其实是骗他的,我是不想再花他一分钱,因为我知道,每一分钱都是他用汗挣得,那趟列车把我们载到不同方向,像我们,注定明天要各走各的路。各自的漫漫路啊!

漫漫芦苇花


在童年的时候,外婆家的小花园里总有那么一大片草,每当秋天来临,它就会变成一大簇洁白的花,轻轻摇曳着,舞姿优美。它们枝干挺拔,叶子又细又长,花儿白白的,毛绒绒的。调皮的风儿欢快地舞蹈着飘过,拂起一大堆花朵的絮儿,絮儿漫天飞舞,好似飘起了鹅毛大雪。

这时我和表姐表弟就会拍着手哈哈大笑:下雪喽!下雪喽!随即就伸手欲接那轻飘飘的絮儿,可总也接不住,毛毛的絮儿倒粘在头发里,一个滑稽样。我们总是在雪中活蹦乱跳,常常停下来望望对方的样子,不禁被逗得捧腹大笑。

这是什么草?我一脸童真地问表姐,认定她比我大,一定会知道。

呃表姐结巴了一会儿。其实只比我大一岁的她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但是这个姐姐的面子不能丢啊,她清清嗓子,假装一副知识渊博的样子,装模作样地说:那叫雪花草,你们没有发现它开花时飘起的絮儿像雪花一样吗?哦!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心里充满懵懂。

用雪花草大战一场是童年时我们三个孩子最爱玩的游戏之一。首先,选草是关键。我们会各自猫着腰,在茂盛的雪花草中寻找一根枝干粗壮,花儿最多,絮儿最多的雪花草,小心翼翼地把它拔下来。有时我们用尽全力才能把它折下来,这样就说明这是一根结实的好草。

挑到好草的人,要么洋洋得意地擎着那根草,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那意思是说:看,还是我有眼光!;要么喜上眉梢,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要么骄傲地仰天大笑,得瑟地显摆着。

下一步,大家都互相瞄瞄对方,挤眉弄眼地用眼神示意着,这意思是互相结盟。嘿!表姐朝我眨眨双眼,我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表姐一声令下,我们拿着自己的武器---雪花草不约而同地扑向表弟。

表弟慌了,随手抓过雪花草就想挡住我们的进攻,可是寡不敌众,依旧无法摆脱我和表姐。砰砰砰我们的雪花草如雨点般毫无章法地打在表弟身上,絮儿到处乱飘,雪花落在表弟的头发上,衣服上,弄得他满身满脸都是雪花。他倒也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在漫天的白雪中嬉笑着跑来跑去。也许,这就是童真,这就是童年。

它这么大,能不能当扫把?天马行空的表弟又开始奇思妙想了,正好用来扫地嘛,前几天外婆不是说没有扫把嘛! 表姐想都不想就答应了:好哇!说干就干,我们费尽力气拖来几根粗大的雪花草,它们大概是这草里的佼佼者了。接下来就该找绳子了,可是哪儿有呢?我们又遇到了一个难题。有了!表姐灵光一闪,噔噔噔跑上楼,翻出一只运动鞋,二话不说就开始拆鞋带。

鞋带拆完了,表姐兴奋地拎着鞋带,一圈一圈地缠在几枝雪花草上,打了个结实美观的蝴蝶结。看我们的大作--小小年纪就会做扫把了!我高高兴兴地说,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欣喜,真想把扫把拖出去炫耀一下。

这时,外婆回来了。外婆,你快看!我们做了一个扫把!表弟得意地向外婆炫耀着,高高地举起扫把大声叫喊。你们用什么做的?外婆忍笑说道,好奇地打量着这奇葩的扫把。雪花草!我们三个异口同声地大声回答。

外婆终于忍不住大笑,笑成了一朵菊花:哎哟!什么雪花草啊!那是芦苇啊!哈哈哈她是在笑什么?笑我们的童真?笑我们的幼稚?我说不清。

尽管我们挚爱的雪花草变了个名字,但我们还是喜欢它,喜欢它花朵的纯洁无瑕,喜欢风吹过它飘起的絮儿,喜欢在漫天洁白大雪中翩翩起舞,喜欢童年时代伴随我度过的那漫漫芦苇花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0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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