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缘无分的人来说,双方极力规避的陈年往事总会被莫名其妙的偏离带到沟里,变成不由自主的回忆,就像太阳总会自东而起,雨滴总会落回大地,皆是定数。
丁小云和陈灿就是这样的,那天晚上聊的本来是居家话题,丁小云的某个亲戚生日,正为红包的事情犯愁,因为给多了不好,给少了更加不好。
陈灿一旁说着本地的风俗习惯,建议怎样怎样。不知怎么的就说起很小时候的事情,说记得丁小云的房子,房子前面的那棵树,每次从那里经过都会往里面关注一二。
我不由得笑了,你这早熟的娃,蓄谋已久呀。
陈灿恬不知耻的回我,那是。
遂败下阵来。
曾经三人闹腾时,我冲丁小云耍无赖,说为什么只喜欢陈灿不喜欢我,要论认识得早,我们六年级就是同学了,而陈灿到初中才和我们同班,要说成绩好,我和陈灿在当时都是最棒的,要说帅,这确实差的比较多,不过聪明如你可爱如你,不是不应该不看这些皮囊外在吗?
陈灿马上在群里宣布要和我绝交,我们两个你来我往互掐一通,把丁小云逗得大笑,你们这对活宝兄弟。
那时候陈灿和丁小云联系不久,打过招呼,说了些过往,太多的话刚说完,彼此间有了一点陌生,不知如何继续相处。
经过商量,拉我进去,暂时充当灯泡,就像多年前的那样。
双方回忆中学往事,开心的片段随手可掬,但说到最后,所有隐藏的不甘和不舍全部爆发,哭得一塌糊涂,也心伤得xiong口碎大石。
我马上转移话题,cha科打诨,才让气氛稍微恢复一点。
那之后,陈灿和丁小云很久不再说话。以为痊愈的伤疤,其实不过是最没抵抗力的保护色,遇到旧人,全是最新鲜的伤口,时光逆溯呀。
后来和陈灿私聊,说以后不能这样,对双方不好,偏离了当初再次联络的初衷。
相爱过,恨得咬牙切齿咒你祖宗八代一辈子,这是最撕破脸的悲剧;能不联系的就不联系,能保持距离的就保持距离,这是最正常也最生硬的下策,最好的其实还是可以偶尔交流,相距甚远,有些记忆可供回味,有些藏在深处而不说出的祝福能够悄悄温暖。
而最差的选择却是,企图挽回流逝的旧时光。
陈灿和丁小云的关系一直稳定保持在彼此祝福的温暖这一档,只是间或情绪激动,会偶尔失控。需要我冷面冷箭地出马,大煞风景地喊暂停。
看到丁小云那边很久没说话,我又和陈灿私聊,说,兄弟,你失态了。
良久,陈灿才打了三个字,对不起。
我沉默很久,说道,其实换我我也很难做得比你更好,不过我们总需要让温暖保持在最适当的距离,才不会惹火烧身,害人害己。
陈灿不再说话。
我想了想,打下下面这一行字:记忆最残忍的地方在于你以为什么都忘记,结果刻在你不知道的心底。而你以为的念念不忘,却是只剩下回忆。
发过去了。
这话,送给陈灿,也送给所有有缘无分的人。有些心事,永远只能是心事。很多时候我们都知道什么是最佳选择,可惜做不到,能选择的便只剩下最生硬的下下之策。
那么就相见不如怀念,怀念不如遗忘记忆。
我,不敢再贪睡。在这个,风能轻易抚摸我脸颊的地方。这个,蛙声一片的地方。这个,阡陌有犬吠的地方。
南湖的这边是南湖,水是碧绿色的。南湖的那边,水是墨色的,南湖的那边是洞庭湖。中间横着一条石板路。碧玉立在一旁,在风中垂下它招摇的长发。间或出现几簇红花,什么花倒是认不了,少女色的桃花随着汨汨的水流过。
水面的生发处绵延着山,而那泼进水中的画的确显示了它的俊美。是画家的鬼斧,还是画本物的态势,路人是说不清了。
仿古的船只拢岸,竖起那跨越时代的旗帜,刻的却是现代化的广告,免不了一丝惋惜。可能比较喜欢它的古,它不变的历史,人们从它的身边来来往往,它也将人们来来往往。
上了那白色的桥,左手边的山上兀的出现一个尖尖。那尖尖在山头上虽显小,但是人们却一眼认得它,那是座塔。山间某处又升起一缕烟,这是画的布局,有心的人看出了端倪。
出城,风大了些。
路旁的紫叶李,纷纷地落一场雨。那粉红的花拂过面,落到臂上,落进水泥路里,一面桃色。
我喜欢那金灿灿的一大片。是土地,是菜,是花,也是心中向往的乐园。隔着风,嗅到一阵三月,那是春天寄给我的美丽。
宽敞的马路,来往的车辆。我们,都是路上的人。敞一个棚,一方长木凳,架起一个塑料框框,里头盛满了红彤彤的奶油果。
中年的妇女坐在果子旁,看一眼果子,又看一眼人。哪辆车会停下,然后又离去,都是这条路上的人。
小时候我常将友谊挂在嘴边,长大后它却将我放在心上。
许久不见的朋友,一条信息,再回一条信息,就值得风雨兼程。
遗忘了的地名出现在电话,像一盏灯,领着过夜的人。寻着它梦里经历的回忆,而那些屋子,那些树,草,花,池塘像路牌一样,又指向终点。
好客的亲人啊,你们总是那样。将自家能拿出的最好的东西贡献,给来自远方的朋友,我怎能忘记我吃过最甜的水果?我只能拿出十二分之一的时间予您的儿子交换,我的朋友。
洞庭湖啊!我魂牵梦绕的土地。你熊熊燃起的火烧云,整齐排列的船只,蓝色的天空,白色的云,青色的草地,架起的篝火,和一轮皓月。
那段岁月谁又能忘呢,就像你们发来的相片。
你说,这床,铺的好吧?
风过,他说,是不是有种麦浪翻滚的感觉?
野生的自由,的的确确的生机勃勃。确实,这记录了我们的青春。
明天什么时候走咯?
我,明天什么时候走啊?
明天,我又该给予你们多少分之一?
我不知道,我应该将友谊分配多少分之一。
那亲情呢!我的母亲,我的外婆,我的奶奶啊!我又该分配你们多少分之一?
我细数着这握在手上的年轮,那是你的年龄,也是我逝去的光阴。
曾经,我将他们毫无保留的赠予你,那是我辉煌过的青春。多年后,他们竟毫无保留的又再次回到我的手上,我曾经辉煌过的青春。
你,不再是那个小小的徒弟。而我,亦不再是那个调皮的师傅。至于那些卡牌上的褶皱,那卡牌上的沙粒感,那青春啊!你们怎又被我握住了?风过,那些沙粒怎又入了我的眼,究竟还是落下了青春。
我,不敢再贪睡。
在这个,风能轻易抚摸我脸颊的地方。这个,蛙声一片的地方。这个,阡陌有犬吠的地方。
(一)
每个双周的周末,凌涵都会按时光顾这家叫作“玫瑰绽放”的会所。两年了,同一个房间,同一展水晶灯的朦胧光线,同样的寂静或者喧哗,凌涵早已经习惯。周围的三五故友依旧嘻嘻哈哈,间或也带来几位新面孔的女伴,在几句可有可无的寒暄之后,也被凌涵身上深深的淡漠所击退。面对朋友的抱怨,凌涵淡淡一笑,不置可否。“同城聚会”,开始是一帮年轻人,精力旺盛,闲暇时间也较多,在这里消磨时光;后来则发现,在这么一座偌大的城市里,想要在某一个拐角,遇到一个熟悉的人,实在一件是太难的事情,甚或深夜里摸出手机,竟然找不出一个可以拨打的号码。于是,“同城聚会”也就渐渐成了一个传统,保留了下来。毕竟,一个人,承受不了一座城的寂寞。而凌涵,则是这两年“同城聚会”的发起者与忠诚参与者,风雨无阻。正如此刻,握着一盏高脚杯,里面橙色的液体缓缓流动,这是会所里最普通的、没有任何喧嚣装饰的一种鸡尾酒,取名“淡淡的爱”。轻轻啜饮,沁凉的感觉却瞬间直入心脾。“如果是你,你愿意给出几分爱,四分之一,还是全部?”凌涵半是认真、半是玩味。因为问得突兀,身边的朋友及女伴双双愕然。是啊,他们都不是他的沈陌,自然不会了解沈陌的“四分之一爱情”,只是那个名叫沈陌的女子,还会在这座城市里,如期绽放吗?
(二)
三年前,正是在这个房间里,凌涵第一次遇见了沈陌。她是由朋友的朋友介绍而来。一群青年男女高谈阔论,自然少不了的,就是所谓“爱情”。“爱情”,在年轻人的生活中,所占分量自然是极重的,重要,或者在心里,或者,也可以在嘴上。而凌涵当时刚刚结束一段恋爱,明明是一段向左走、向右走的现实选择,最后却搞得像是生离死别,撕心裂肺。凌涵无限疲惫,甚至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雕琢的痕迹。原来一场爱情,最不堪的,不是结束,而是明明知道结束了,还要装作惺惺相惜。从那一刻起,凌涵自觉退出了爱情演练的行列,对所有的爱情剧目退避三舍。可就在那一刻,一个轻柔的声音却清晰地传入耳中:“所谓爱情,拿出四分之一的感情给对方就够了。”温柔的女声与话语里的清冷是如此的不相称。凌涵感觉有趣,便格外注意了一下说话的女子:披肩长发,一袭斜襟白色针织衫,清淡有余、柔媚,却是稍有不足。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凌涵坐在女子身边:“为什么是四分之一的爱情呢?”女子稍感诧异,定定地看了他一会,随后开口:“四分之一的爱给父母,四分之一给工作、四分之一给爱人,剩下的,给自己。”凌涵分明从女子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份坚定,竟然还有一份幸福与向往。正是那一闪而逝的坚韧与笑意,轻易就碰触到了凌涵的心扉。或许,这一份淡淡的爱的向往与分配,他可以成全,凌涵当时这么想。成全眼前的女子,也成全自己,那一晚,他知道了女孩的名字,沈陌。
(三)
第一次约会,是在一家咖啡厅,沈陌点了一杯卡布其诺,凌涵问喜欢什么甜点?沈陌稍一犹豫,澄澈的眼睛望着他,“提拉米苏”,坦然而直接。凌涵心里猛的一动,“提拉米苏”,“我的爱”。沈陌,她知道吗?没有理会凌涵的疑惑,沈陌静静地喝着咖啡,倾听着凌涵的言语,时不时地莞尔一笑。凌涵第一次发现,女子的笑,可以那么美,明明是仅仅停留在嘴角,却像是照亮了整个花期。可是直到最后,沈陌也没有动一下那份提拉米苏,“以前因为好奇,跟朋友一起品尝过这道甜点,没想到味道真的不错,以后每次到咖啡厅,我都会点一份,妈妈也喜欢,所以,带给她。”沈陌仍然微笑着,凌涵却半是气闷、半是沮丧。“提拉米苏,我的爱”,原来并不是因为他。看着沈陌坐上公交车,挥手离去,凌涵心里五味杂陈,沈陌刚刚说的站点,离这里足足有两三个小时的路程。“四分之一爱情”,凌涵突然有了一种跃跃欲试的渴望。
(四)
第一次到沈陌租来的房子,一间不大的屋子,却收拾得干干净净。一面高高的书架,是屋里最显眼的摆设,上面,各种书籍井井有条。突然,一本书籍映入眼帘,淡雅的封面,暗香缭绕的梅花疏落有致。“陌上花开”,凌涵轻声诵出,随即心念一动,转身看着沈陌。“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沈陌脸色微红,轻轻诵出下半句。凌涵当然知道这段韵事:五代十国时的吴越王钱镠虽,一方之主,却更是一个深情男子。对自己的发妻戴王妃情深意重。在戴王妃归省娘家之时,眼见人间三月,芳菲似锦,便写出了这样的信,“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既是催促,又是不忍,颇有望穿秋水之意。这种含蓄、隐忍的爱,也是沈陌所向往的吗?凌涵望着沈陌低垂的脸颊,便忍不住吻上她的发丝:“沈陌,如果我就是那个在原地等你的男子,你愿意吗?”那一刻,凌涵分明感受到了沈陌羞涩的瑟缩,更闻到了她发丝上满满的栀子花香气。
(五)
六个月后的一天,凌涵下班匆匆赶回家里。沈陌,正在家里等他。当凌涵走进厨房的时候,一股香气扑面而来,沈陌,这个散发着淡淡花香的女子,也学会了洗手做羹汤。凌涵从背后轻轻拥住沈陌,那一刻,凌涵突然有种幻觉,这个女子,好像一直就在这里,等着他的到来。片刻,沈陌轻轻回头:“凌涵,我给你二分之一的爱情,好不好?”凌涵好像突然间从梦中醒来,心像被针扎了一下,“二分之一的爱情”,原来到现在,也仅仅是二分之一的爱情。突然间涌出的苦闷情绪遮住了凌涵的眼睛,让他忽略了沈陌眼里满满的希冀、渴望与小心翼翼。放开沈陌,凌涵一语不发的回到了卧室,留下沉陌,尴尬地对望着满室的雾气氤氲。等到凌涵再次出来的时候,沈陌已经离去。
(六)
足足半个月的时间,凌涵没有联系沈陌,明明以为自己也只是想要一份淡淡的、没有负累的爱,最后却发现自己其实奢求更多。对于沈陌,自己有着独有的贪婪。直到再次经过那件咖啡厅,看着“提拉米苏"的甜点,想起沈陌提着点心,在公交车上挥手而去的身影,凌涵突然有一瞬间的醒悟:二分之一爱情,沈陌原来是将对自己的那一份珍重与心思给了他凌涵。一个女孩,将自己倾心托付,却被他凌涵弃若敝屣。再次回想当时沈陌希冀与小心翼翼的眼神,凌涵后悔莫及。
再次找到沈陌租住的小屋,已经是人去楼空。找到沈陌母亲的住处,邻居说,老夫人孤身一人,一直跟着女儿,女儿走了,老夫人自然也不会在这座城市停留了。于是,凌涵彻底失去了沈陌的消息。
(七)
两年了,“玫瑰绽放”会所依旧兴隆,只是凌涵的玫瑰,再也没有盛开过。如果再遇见一个只肯给出四分之一爱情的女孩,他一定奋不顾身走到她的身边,给予她所有的温暖与守护。凌涵心想。只是,两年来,再也没有人给他说,“凌涵,我给你二分之一的爱情,好不好?”
走出“玫瑰绽放”会所,随手搭乘上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师傅正听广播节目听得入神。凌涵分明听到播音员轻柔、淡淡的诵读声:那篇文章的名字是《四分之一爱情》,作者,陌上花。“陌上花”,“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我的沈陌,你终于回来了吗?
那天,我和表姐逛街。她边挑自己喜欢的衣服,边和我说话。
现在,我都很清楚的记得谈话的内容,我也因她的那句看似轻描淡写的话,联想了过往的悲伤事,得出了一些深刻的感悟。
我们是由一只狗引发的话茬。表姐一家人都迁居到城里生活,老家没有人居住,空有一套破旧的房屋孤零零的屹立着。他们家还养了一只健壮的大狗,原本他们想把大狗带到城里一起生活的,但是表姐的爷爷奶奶都上了年纪,守着矿山过日子。表姐他们觉得两个老人太孤单了,就留下了大狗陪着她的爷爷奶奶。
表姐他们刚离开那会,大狗也都有在好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可是时间一久,大狗的眼里就时常润润的,之前我还以为是他和别的狗打架弄的,可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他想念表姐他们了。
当表姐过年回来的时候,我和她说起过这件事。表姐很感动,但是介于爷爷奶奶,大狗还是没能如愿的跟表姐他们居住在一起。
大概,这样过了3年,那个夏天,我看见狗狗的尸体浮在水面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狗狗已经走了,顿时有种说不出的难过。我不知道狗狗是不是相思成疾,得了相思病,但他就这样走了,我的心里很不好受,梦中还时常呼唤他的昵称红红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表姐的时候,表姐控制不住,泪流不止。我知道,在表姐看来,狗狗和家人没区别了,表姐很自责很伤心,边哭边说是自己害了红红,我在一旁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被她弄得也哭的个稀里哗啦。
这天,我们逛街是在红红去世3周年后,我和表姐重又谈论起这件事情。表姐先说起红红的,感叹许久之后,表姐突然冷不防的冒出一句:当自己最重要的人离开自己的时候,那种悲痛只有自己知道,旁人再怎么稀里哗啦也不过是一时的唏嘘;那道坎在旁人那不用跨就能过去,因为他是旁人,事情与他无关;说到底,自己的悲伤都是自己的,与别人无关,别人再怎么热心再怎么感同身受也不能体会你痛苦的万分之一。
我楞了一会,内心已经翻涌,可还是不得不表现出冷静的样子。瞬间我又想起我刚去世1周年的母亲在红红走后2年,我的妈妈也走了。当然,我妈妈不是因为红红走的,是因为生病的缘故,于红红毫不相干。
此时,姐姐的那一番话戳到了我的痛处。当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在妈妈灵堂前的一幕幕那是我不敢去回想的画面,大家抱在一起痛哭。就连平时沉默寡言的舅舅也放声大哭起来,我也看到一向坚强的爸爸的泪珠也在眼中打转,外婆外公已经哭得失了声,表姐一边帮我擦眼泪一边安慰我,她当时也哭的特别的伤心。
可是在那个场景下,表姐的那一番话却让我对那天亲人们的眼泪产生了质疑,突然有种想去称称每个人泪水的重量的偏执。
近乎有些疯狂的感觉,明明知道,对于失去的事物,不同的人对其的伤心程度是不同的,这也很正常。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是那么的难过。我心心念念记着妈妈,不敢想象过几年后,我的亲人们----曾经陪我一起痛哭的人们会忘了我的妈妈曾在这个世界上逗留过。
人们总是很容易把痛苦遗忘,转而追求新的幸福。那道坎,在我的亲人们看来,真的像表姐所说,不用跨就过去了,因为对他们来说,真的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可是对于我来说,却是永远也逾越不过的鸿沟。
心里会有埋怨,可是那有怎么样?我总不能拖着大家一起伤悲一辈子吧?
时至今日,亲人们提及我妈妈的次数越来越少,让我开始怀疑他们已经把她忘了。我在心里安慰妈妈,没事,你只要有我一个人记得就行。
也许是吧,别人永远也不能体会你悲伤的万分之一,因为那是你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
我们,还好吗。
不知不觉,你我相识已近五年之久了,回忆往事,幕幕近在眼前。还曾记得,那时的你我无话不谈,一有时间就腻在一起,就连彼此的父母也是因我们而相识相知。就这样,彼此间的关系也更加的熟稔。一起玩耍就显得理所当然了。
高中毕业,相约好的我们却没有如约定般的那样,如愿以偿的在同一个城市上学。戏剧般的一个在北,一个在南。就此的分开,造就了现在的我们。
远走他乡的求学之路,有坎坷,有惊喜,也有了距离。渐行渐远的除了行程,还有了我们。随着学业的繁忙,我们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少,除了偶尔的电话,剩下的或许就只有生拉硬扯的无聊话题了。
彼此间的默契好像被别人拿走了一样,你说的笑话,我不懂,我无意间的调侃,你听不出,一切都显得那样的陌生,那样的刺眼。刻意的轻松,除了尴尬还是尴尬。无话可说的境地竟然也出现在了我们的世界,一切的不可能都发生了。这难道说明我们之间出现了裂痕吗?那么,我很不喜欢现在的感觉,如果时间可以倒退,我希望和你一起闯天下,一起欢乐,一起忧。
大学三年,你我早已有了彼此的生活圈,要不是网上时不时的传来你的消息,或许,你我已是陌路。每每看到你的信息,除了惊喜还有悲伤,我们真的真的好陌生啊,就连聊天都这么匆忙,除了互相问候,就没有了下文,最后的匆匆下线竟成了我们的家常便饭。好吧,时间是把杀猪刀还真的是有点意思,嘲讽之余也表现了现实的残酷。长大的我们都有了彼此的保护色,不怨你,也不怨我。这只是成长路上必要的浪花吧。
现在,我们之间好远,你还记得我是你的闺蜜吗?
滨北往事之十八害虫和益虫
米三家搬走了,搬到前线去了,就是当时的油建二部指挥部大院,那是正了巴经城里人住的地方,离当时还叫北镇的现在的滨州市百货大楼也就五六华里的路程,记得当年我们农场的孩子,把大人带着一起去上北镇玩耍,是当做一种节日来看待的,上北镇必须要去百货大楼。
还是解放军好啊,还是当兵的好啊!大人们正在房头屋山的荫凉处打升级(一种扑克游戏)。一个老太太边晃着脑袋边和另一个老太太说着话,我们几个小孩子也在房头的屋山下玩要。这个边晃着脑袋边说话的老太太,是才从西边搬过来,搬到原来米三家房子里的李红震的奶奶。她的老家是河北唐山的,她脑袋听说是因为那年大地震留下的后遗症,七十多岁了脑袋被晃的怕是人的思维和神质已不太清楚,因为当年是一群当兵的把她从废墟中救出,所以一见人就晃着脑袋说解放军好。
那时又没有网络没有电脑手机,大人们在闲时都喜欢聚在一起打扑克,尤其是那些什么湖南湖北四川人。我最烦打扑克,一群人叽叽喳喳吵个没玩。但现在想起来一群人玩扑克,比一个玩手机好。
好象是还没放暑假,可能是个星期天我领着,和我家住一排平房的两福建小孩,一个叫何成比我小两岁,一个叫阿建比我小三岁,翻过院墙上的大铁门,来到稻田地里玩耍,稻方里都是水偶而会有些小鱼小虾小蝌蚪,还有一些蚊子和蜻蜓的幼虫。更为神奇的是稻叶中有一种名叫东西南北的虫子。你把它拿在手中,冲着它尖尖的尾巴大声喊叫,它的尾巴就会来回的乱动指向东西南北。大人们都说那是一种害虫,一种专吃稻叶的害虫的蛹。而我们却觉得那是益虫,因为我们感到它好玩。我们三顺着田梗在稻田边行走,突然发现稻方里有一种原来没有见过东西,身体的颜色像泥鳅黄黄的,身体扁扁的游动起来象个带子在上下飘动,就是看着有点难受,但是很好捉,我捉了条放在手里一会就缩成一团,在手心里感觉象个很小很小的玻璃球一样大小的小皮球。又多捉了几条放在罐头瓶里来到房山头。打扑克大人们说你们这几小孩胆子真是挺大的,那是蚂蟥会吸人血的,如果钻到你们的肉里不使劲拍打它,它是不会出来的。大人们这么一说,我们感觉蚂蟥这东西肯定是害虫,还敢吸人血,于是找来两块砖头把它们夹在中间,把它们残忍的挤死了。 前几年棉花价格好,孤岛马场这地方地到处都是外地来承包土地的河南人,都是来棉花的。这几年棉花价格回落,许多的土地又都被外来的江苏人改造成了稻田,女儿在网上看了小蝌蚪找妈妈的动画片后,让我带她去大自然中看一下真正的蝌蚪和青蛙。我想到女儿还没有见过成片的水稻田,别象我小时候总是把麦苗当成韭菜一样,她不知道大米是怎样长出来的。由是驱车过大坝向东来到这一片美丽的田野。
我问那承包稻田的农民,或许应该叫商人吧。这稻田里有没有蚂蟥。你猜他怎么说?他说这稻田中除了稻谷其它什么都没有。我们现在已开始用无人机喷洒农药。 我想骂人了用卧槽。水田中由于大量的施用各种无机肥和各种农药,不但见不到我们小时候所说的蚂蟥这种害虫,也见到青蛙这种益虫了,更见不着蝌蚪了。女儿非常失望但孤岛这地方又没有生物科技博物馆。虽然现在孩子每天都可以食用我们那时只有在四季中可以食用的一切,食用的一切。可以使用我们那时连见都没见过的玩具或文具。 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他们每一个人手中拥有的是属于自已皮球,拍起来还不快乐。而我们那时一群人疯抢一个不是自己的皮球,还会那样的满足和兴奋。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到了那个边走路边摇头的老太太,我又想骂人了还用卧槽原来她在说不。感到了原来我们人类才是这个自然界中最大的害虫。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三分之一理想——散落在丽江的柔软时光里,欢迎阅读与收藏。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丽江的,怕是早已记不清了。
总之,它就像一条月白色的丝帕,时不时地在心里撩拨几下又轻轻地滑走了。我想了想,大概会经常在午后发呆的片刻,或是一个人在黄昏散步的时候。假山叠石,绿翠点缀,客栈,酒吧,慵懒闲散的慢时光---那些有关对丽江的描写,就会像胶片的影像在脑海里编辑回放。一种芳心,一种况味。这种感觉,如同陷落在花丛深处一样软了魂魄。痴想,那该是怎样的一个地方,怎么会有如此的风情呢?
对一个地方向往久了,就变成了一种理想。近日,不知是初冬的色彩过于单调,还是一种渴望生活在别处的情怀在心间挥之不去。一些思绪,如同拂过秋风的落叶,总在心里飞扬。简直像急着要去约见一位心仪的人,一刻也不能等了。
于是,到丽江,便是我说走就走的一场旅行目的地。
但真要去了,说实话,心里是有些忐忑的。我怕会坏了我心中的想象。毕竟是高原气候,我既担心那里的海拔高度,也担心一些文人墨客对丽江的描述过于夸大。
但丽江并没有坏了我的想象。一下飞机,单是那蔚蓝的天空就把我染醉了。虽然,在海边居住的我,头顶上从不缺少这样的蓝天,可丽江的蓝天可能是海拔高的原因吧,天空离地面很低,大朵大朵的白云仿佛一伸手就能摘下。白云下面,是一座座白族式的建筑。这样别样的景色还等什么呢?我摆好姿势,快门一按,便和连天白云融为一起了。这是我到丽江的最初印象。
当然,我知道,比这更具有风情的是丽江的古城。我也知道,我和所有来这里的人一样,来丽江大都是冲着古城来的。
已是傍晚,远远地看到了古城那标志性的巨大水车在缓缓旋转。我的心跳立刻加速起来,心里说,我这时才来,让你等久了吧?水车吱吱呀呀缓缓地旋转着,像是在回应。此时,夕阳的余晖从不远处一个约20多米高的许愿架穿过,照在一条条红色的布上,抖动着虔诚的目光,仅是这样,便让人莫名地折服,感到了古城的与众不同。
古城以四方街为中心,河水绕巷,延伸出光义街,七一街,五一街,街又连着众多小巷,呈八卦阵势。城内保留了宋朝时期的古建筑。多数为雕梁画栋飞檐翘角,以木结构为主两层楼房。有三房一照壁,四合五天井之说。路全是由青石板铺成,黑黝黝地闪着光亮诉说着这里的久远。路两旁是一家挨一家的玉器银器店,纳西族手工店,白族服饰店,木雕社琳琅满目。
清澈的河水绕着房子轻轻地流动。一座座小巧的古桥穿插在其中。我想,古桥是有记忆的,它记录着多少惊喜的相逢和美丽的错过。它收存了怎样的惆怅和梦想。它静静地站在那里,与几尾鲤鱼嬉戏,悠闲自得的样子让你停下来忘记了时间。上了年纪的房子,上了年纪的路和桥,在这样的路上行走,即使耳边有南腔北调游客的提醒,你也会神智恍惚,仿佛看着南宋的大门缓缓打开,一不小心,便遗失在八百多年的沧桑里了。
在这里,时光仿佛就是用来浪费的。如果你走快了或呈一副心烦的样子,就得小心别人投来不解的目光。闲聊,发呆,是最好的逗留方式。在走走停停间,你就会感叹,感叹宋朝真是个会保养的朝代,不仅诞生了婉约的宋词,也将这种婉约融到了这座古城,真像一位从宋词中走出来的词人,只要轻轻地撩一撩秀发,就足以醉倒了几拨红男绿女。
夜幕降临,霓虹闪烁,感觉夜晚的古城比白天更增添了许多神秘和浪漫。我漫步在小巷中,东看看西瞧瞧,放下一种女孩用的发卡,又拿起另一种挂在房中的饰品,喜爱地难以取舍。抬头,又见走过来一位纳西少女。她背着竹筐,黑黑的脸庞,白色麻布长衣,靛青的裤子,腰系百褶围腰,穿着绣花鞋。她的装束,让我眼前一亮,眼睛就不知不觉地随着她的脚步呆呆地看,一直看到她走远。像穿越了一般,竟不知身在何处了。
正感叹着,忽而从阁楼上传来了歌声,又把你的思绪拉了回来,原来,却是一男子在阁楼里边弹边唱。试想,雕花屋檐下,一名男子怀抱六弦琴,一曲《如果我老了》会不会把你唱醉呢?所以啊,这就是古城,它总让你的心绪跌宕起伏,在远古和现代的时空隧道里穿梭回味。
也难怪这里的酒吧多以一米阳光慢时光自由公社樱花屋等为招牌。人们说,到丽江不泡吧,就很难说真正地领略了丽江的风情。借用樱花屋的口号就是:全世界喜欢泡吧的人联合起来,爱音乐的人大团结。说的这样豪迈,可见音乐在古城的地位如何了。
古城有一间小巴黎,它的内饰在古城当中是别具一格的。主人来自法国。当初,他被古城独特的民族文化以及遍布古城的清流深深吸引着。就在丽江生活经营起了这个酒吧。酒吧被置成古色古香的格调,深红色的木质桌椅,欧式的壁炉。每到夜晚,组织一些具有云南少数民族特色的节目,让游客参与进来互动演出,南腔北调在这里尽情的抒发着。依依啦啦的助威拉歌声响彻整个酒吧。
酣畅淋漓间。酒吧内暧昧徒生,婉转心意在暗处怒放,应了丽江是艳遇之都之名。于是,我便像许多天南海北慕名而来的人一样,心有所盼,四下大胆寻觅。哪一双手,是预约的温情?哪一双眼,是明目善睐的知音?哪怕是无意间的惊鸿一瞥,足够,足够一生的浮想联翩。
然,可笑的是,最终,我也没有什么艳遇。
但仿佛有一段湿润的情怀在心里浮起。繁华深处,始终藏着对一个人的遥想。在这样的夜,这样的环境里,心情好像是一种很柔软的东西,因了眼前的风花雪月便温柔地想起了。庭院楼阁,该是我曾经熟悉的场景。想起了狐兄,那个我前世的书生。这样的场景他知道吗?该不会他就隐在歌唱的人群里吧?瞧,一男子的西服下怎么还似乎有青色的衫露出?那么,他是狐兄吗?便张望起来。想象着,我也穿起了长衫,甩着水袖,轻轻走向前,试探着唤一声:狐兄。却见,那男子已是青衫裹身,头戴玉冠,冠带飘逸。
果真是狐兄。我万分惊喜。
狐兄依旧面带微笑,拱手回礼:小姐
我确信,确信这应该就是一种艳遇。只不过发生在丽江,这种艳遇,就变成了一个紫色的沼泽深深地陷入了。你不沉吗?你不陷吗?想逃,在古城,无路。
有人说,来丽江你会乱了分寸,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它就像是一块浸染了春花秋月的老玉,供来往的人用心灵去感悟。带着清澈的梦而来,带着未醒的梦离开。
是啊,人生就像一座桥,一头是理想,一头是日子。我知道,梦里桃花事,只是一种憧憬,一种不弃的情怀罢了。但我却让这种情怀在笔尖中反复细数肆意妄为,对白成了一份属于自己情感的经典,在现实中,共祝岁月静好现实安康。
这样,不也很好吗?
天空湛蓝,机声隆隆,远山,古城渐渐模糊。但在我心中分明回想着一种声音,久久挥之不去。悠闲,幸福,喜气洋洋。对,我没有听错,那是我走在青石板上的声音。
丽江,我三分之一的理想,就这么散落在古城的柔软时光里了。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缘分尽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他走的那天,天气预报里反复推送,北京即将迎来第一场大雪。
要下雪了。这是我来到北方的第两年零七个月,第三个冬天,我没看过雪。
他和我说过,北京这几年也不太下雪了,即使下雪也不漂亮,天空脏,路面脏,人也不干净。
我问他,为什么说人也不干净呢?
那时候的我大学刚毕业,单纯,直接,也漂亮。
拎着满行李箱的期待,用四个小时降落到北京,结果箱子在托运的时候摔坏了。果然便宜的东西就是差劲,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对便宜货和xing价比两个词产生怀疑。
然后他第二天送了我一个rimowa。
银色,29.5寸,真好看。
为什么要说这些流水账呢。
因为今天要下雪,我翻箱倒柜,找出两年前他买给我的帽子和手套。那次他说,去滑雪吧,我说我不行,他告诉我,人不能说不行,就算真的不行,也要做足噱头。所以他给我买了一整套滑雪服,银色的内里,在太阳下看着闪着亮光。
那时候还是夏天,我的人生中没有那么多闪着亮光的时刻,这是其中之一。
可那年冬天我们没去滑雪,还因此大吵了一架。
我说,你答应我要去的,你不爱我了,你真的不爱我了吗?
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七个月,他说,我不想带你去,为什么要给你买齐了装备呢?我不爱你为什么要和你废这么多话呢?
我竟然觉得他说的真好。
2015年的12月份,我把那一整套滑雪服叠得整整齐齐,塞进了衣柜的最上层,就是我踩着椅子才能勉强够到的那层。
今天是20XX年1月3日,整整两年了。
忘了说,第一次见他那天,我问他,为什么说人也不干净呢?他回答我,我在北京活了三十多年,难吃的饭吃过,好吃的饭也吃过,老的路见过,新的路也走过。老人们总说,还是过去好。我当时不懂啊,过去有什么好的,骑着大自行车,冒着雨,收音机经常发出滋啦的响声,拍一下可能会好,就像电视一样,它坏了,我们不知道它坏在哪了,就拍一下,万一好了呢。其实它只是自己坏了又好了,和我们拍的那一下没什么关系。
我点点头说,我明白了。
他看着我笑了,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傻样儿,你明白什么了?我还没开始说呢。
我说,你拍一下我的头,我就明白了,但其实和你拍的那一下没什么关系。
他说,我知道你是聪明人。
后来我们搬到一起住。
养了一只狗,泰迪,那时候很火的段子,说泰迪操天操地操空气。他说,给它起个名,就叫日天吧。第一次带日天去宠物医院那次,他忙,我自己折腾了一上午,才把日天哄得安静些,最后它还在出租车上吓得尿了出来。我跟司机道了半个小时的歉,赔了二百块钱。
填单子的时候,医生看着我写的日天两个字,隔着厚厚的镜片,抬起眼睛瞟了瞟我。
他说,叫什么名字?
我说,你问我还是问它?
医生没说话,我觉得那一刻特别尴尬。心里怨得很,怨他起了个这样的狗名,怨他自己就给狗起了名字,怨他只是起了个名字之后就撒手不管。
我说,日天啊,泰迪,现在可能还日不了,但以后真说不准。
医生笑了,自己带狗来打针,也挺不容易的吧?
日天在旁边汪汪汪的叫着。
我感觉自己被世界和狗孤立了。
问题很多,吵架,吵得不可开交。
他摔过几次门,前几次拎着我爱吃的菜回来,深夜里下厨,熬了一锅鸡汤。他做饭很好吃,这是他比我多活了十几年的证据之一。
鸡汤喝了十次,味道越来越淡,最后的一次,他说,家里没有盐了。
我的眼泪掉进碗里,还是同一只碗,白瓷,他挑的,也好看。
我说,这和盐无关。
他说,嗯。
我说,你想怎么办。
他说,日天呢。
日天在门口,汪汪的叫了两声,眼睛闪亮亮的,像是小时候爸妈吵架时,扒在门边哭成泪人的我。
可是狗不像人,狗懂什么呢,它只是像吃我碗里剩下的鸡骨头。
先把它送人吧,寄养也好。我把碗放下,轻声地说。
他说,嗯。
他搬走那天,留了两万块钱给我,现金。
他拿出钱的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像是被重重地打了一耳光。用两叠钱,重重地,狠打在我脸上。不是他打的,也是他打的,但确实是生活打的。
我说,我不要。
他说,你别这样。
我说,就两万块钱?
他说,我送了你几个包,还不够吗?
我蹲在地上哭了,我说,我不要钱,也不要包,你别这么和我说话行吗。
他眼圈红了,轻轻地把行李放在地上,蹲下,抱着我。
我还能给你什么?他问我。
他的声音哽咽着,把钱塞到我手里,说,我走了之后你得好好生活。
那个时候我总是自己在问自己一个问题,什么是缘分。
以前看相亲节目的时候,那些恶俗的话术,把缘分说成像是街边随手就能买到的玩意儿。粉红的,贴着爱心花纹的,甜腻的,巨大的气泡。这就是人们所谓的缘分。
可是我每次想起缘分,脑海中都浮现出一片巨大的雪场。
银白色,茫茫一片,像是空无一人的海洋。
可我还没看过雪。
人家说,没看过的海的人,会想象海的样子。
可看了海之后,却发现,哪片海都是一样的。不管是你家门口飘着垃圾袋的海边,还是白色精雕的爱琴海,人分两种,有钱和没钱的,海也分。
可是雪就不一样。
有的人没见过,就是一辈子都见不到。
比如我来了北京两年零七个月,雪曾经被窗帘盖住,被眼泪蒙住,总之我没见过。
我和雪没有缘分。
我和北京也没有。
我试过最蠢的方式,我曾经问他,有没有人工降雪的可能xing。
他久违地笑了,揉了我的头发,说,别傻了,听话。
那天和他在一起,我偷偷停掉了一直在吃的长期避孕药。
我破天荒地要求他关灯,一定要关上灯,我拿枕头蒙着脸,动作僵硬,整个人干涩得像一具木柴。他机械地进行到一半,从我身上翻了下来,突然按下开关,隔着枕头我能感觉到房间突然亮了,把有些东西照的无处遁形。
你怎么了,他语气严肃地说。
我没吭声,他突然特别大力地扯着我蒙在头上的枕头,你给我拿下来,他说着,枕头撕拉一声,飞出满天的棉絮。
我想给你生个孩子。
我哭了。
他没有抽烟的习惯,从酒柜上拿了瓶酒,扔给我,然后拿起床头我的烟。
烟,酒,药,药呢?他冲我咆哮着说。
你到底什么时候能长大?我问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不和我闹?!
我哭着扯着他的内裤,我说你别生气了,我错了,是我错了,别生气了。说来好笑,这个内裤还是我给他买的。当时买的时候,我们两个正是情到浓时,他说,我和你在家里,恐怕穿内裤的时候都很少吧。我说你真是个臭流氓。他在内衣店里抱着我,把头埋进我的头发里,他说,你给我置办这些,真好像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
他那时候说,要不,你给我生个孩子吧。
有些东西,你是求不得也留不住的。
这是我第一次戴上这副帽子和手套,配着我的外套,真不搭,像个小丑。
我打了个车,去机场。
司机问我,怎么穿成这样?
我说,北京今天一定会下雪的。
他要走了,去美国,我是昨天才知道的,其实他已经结了婚的事,是我两年零七个月前就知道的。
我假装我们的缘分是顺理成章的发生,却没想过它到底要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
他拉黑我所有联系方式的前一天,最后一句话,问我,你知道吗?
我说,你别说了,我早就知道了。
他说,嗯。
13:00的飞机,纽约。
我拎着那个银色的rimowa,箱子是空的,空到可以装下我自己。
我在人群中找他,找不到。好像电视剧的恶心情节,两个人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里不断错过。但是我不想和他错过,我想见他一面,只想见他一面。
我知道见到他一面之后,我会有更多的要求,我想抱住他,想和他说话,想咬着他的耳朵,像从前一样,想问他,你能不能留下,或者带我走。
可现实不是电视剧。
我等到13:00,没有见到他。
我摘下手套,又摘下帽子,打开行李箱,扔了进去。
那个出租车司机说,他在机场外等我,他说,姑娘,北京的雪已经不好看了,你别等了,谁都年轻过,万一真的下雪了,怕你不好打车,我在机场外面等你吧。
我把行李箱扔进后备箱,坐进车里。
五环上还不算太堵。
我盯着窗外快速驶过的景色,听见司机说了一句,姑娘,下雪了。
我看见第一片雪落在地上,才想起自己应该早一点伸出手去接住它。
终于,缘分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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