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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不及你给我的温暖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天光不及你给我的温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同在这茫茫的人间,她只注视着你,注视着自己唯一的知己。《紫诏天音》不想总是老套的问候,你还好吗?所以我想给你写一封信,只想不做涂改的写一封信,我知道写给你,却不知该怎样开头,怎样了解。更不晓得,是哪一天的哪一个时刻,要到邮局,怎样把信寄到你的地方,又以怎样的心情来期待我遇见的回应。我们认识多久了呢?100天了吧,却像一个老相识一样。该怎么叫你才好?大名,小名,还是你给自己起的绰号仙人掌?我记得你的样子,从未有一个不带血缘关系的人让我记忆这般清晰。我记得你笑的时候,坏坏的样子,可谁都知道,你一点也不坏。有时候,我很是任性,我行我素,固执己见,脾气偶尔也会很差,动不动就会说些伤人的话,但奇怪的是,我记不起你生气的样子,这是因为是你从来没生过我的气呢,还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

朋友们一开始都说:你们相隔那么远,怎么可能。呵,听到他们这样说我,难免有些心酸。我其实是一个不容易相信的人,不信人心,不信永远,虽是这么说着,但我似乎总是隐隐有对奇迹的期盼。

十一的相聚,是那么短暂,可是。真的很美好呢。你说,你喜欢江南山清水秀的地方;你说,你喜欢,驰聘篮球场的自由;你说,你想拥有一个古典的主题客栈....这些我都知道,我一直想写一篇文章,写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写我们的梦想,但终未能完成,我怕,我怕我笨拙的文笔写不出我们万分之一的好。但文章的题目已经拟好:《彩虹之巅》。意即与你在一起的日子如在彩虹之巅一样快乐。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有多少呢?不多不少,刚刚好填满我们的回忆,我们下次相见又得什么时候呢,无法知道以后还要度过多少不能被分担的漫漫日子,我常常梦见重逢的时刻:在嘈杂的街头,你面带微笑,向我走来......

听好多人讲话,看好多事发生,他们或是它们,似乎都在讲一个好像真理的事实,那是说,人一旦距离远了,心也会远,会变得陌生,变得不再亲密。那我们呢,会吗?答案。其实我们都清楚。即使在一起有层出不穷的艰难与不测,我也不会改变我原有的固执。现在,我们只是不愿匆匆相见,再匆匆告别。我们都在等一天,有足够的时间,好好看看彼此的脸,我相信,你还是若只如初见,说着这些天你的思念。

终于,该说说我的现在了。有时候,我也会不高兴,也会委屈,也会觉得失落,也会为那未知而感到迷茫,不过你知道的,我很会安慰自己,有些事也想的开,所以我每天都很好,好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相见不能见是一种痛苦,但一旦想到如果今后你的幸与不幸万一我无法知晓,没有资格过问,那才是我最大的痛苦。每当心酸难忍的时候,我就常常想起堇年的字,她的那份苦那份痛,我更能体会。亲爱的仙人掌,你可知道,我会一直珍惜与你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我在写你,也在写他们。感谢上帝,纵然万水千山,沧海桑田,周围的一切来过又离开。我的身边,还是有你,你们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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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名字不及你


初识你,不知道你的名字,把你的照片发出去,请朋友辨识,朋友发来微信,说你叫桉树。噢!桉树,桉树,你的名字不及你的俊美挺拔,不及你的洒脱秀丽。

你很是奇异,你的成长本身就是一场蜕变,谁能如你,敢脱下一身的皮!露出健美俏丽的胴体,雪白、雪青和彩虹,这些颜色全都归你。

站在路旁,你是行人的仪仗;站在沟渠,也不失尊贵的礼仪;站在高山峡谷,就是海洋般的俊男靓女。

你来自澳大利亚,先把根扎在雷州半岛和广西,似乎还特别钟爱这片红土地。你也别再远走他乡,他乡的气候会把你扭曲,就把家安在北回归线附近,安在适合你的贵州、广西,让外乡人来到这里看你。

你的挺拔会为他们接风,你的秀丽会为他们拂尘,让他们一见到你就拜到在你脚下,倾慕你的仙风道骨,忘记自己乃行走在尘世。

你在适合你的地方掀起了一场革命,漫山遍野除了你、还是你。你的枝叶可制桉油,你的树皮可制鞣料,你的木材可供建筑和造纸,你浑身上下无一物废弃,连蜜蜂都能从你身上采来桉树蜜。

可不知为何掀起了一场风暴,出台的禁桉令马上要实施,这直接冲击木材加工和造纸巨头的生意。引来业内专家纷纷辟谣,且为你鸣冤叫屈。你没错,只是不懂科学,破坏了人家的生态,误入禁区,跑进了不该你去的耕地。一场虚惊,只是限制、限制而已。

你的足迹至少还可遍布三千万亩土地,还可养育这里的人们,为他们抛头颅洒热血捐献躯体。外乡人来到这里依然可以和你心灵对话;依然可以走近你,嗅一嗅从凡体里散发出的仙气;依然可以爱你,可以借你的朝气,把这江湖一走到底!

天光云影共徘徊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所有的青山参差崛起。更不知道双峰于何时屹立在楚川东岸,兴许早已在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古琴曲中耸耸而挺立。我不知道天空那些飘荡的云是来自哪里,我猜度莫非是五千秋墨池溅起的那一片片墨,化作一片片云朵,飘起在这片天空。

记得很久前的那个夜晚,我漫步在楚川河道,听得一缕音曲婉婉悠扬不知从何方飘来,是那样让人心醉,是那样迷人心谷,仿佛一缕灵魂如云雀落入百花洲。

仰观一片片云影轻飘飘的在天空飘过,时而层层叠叠,磊落清壮;时而千丝万缕,散漫飘摇。

我惊奇,我想问,亘古长空告诉我,那是云华夫人的车辇。

菩提却对我说,那是观音大士驾着云槎在寻观天上人间。

我却疑似孙行者筋斗云过的云带,哪吒风火轮的火影烟痕。

而穹却告诉我,那是日月星的光环,夏秋季的虹霓,一阵雷雨时的电光影。

日渐渐西去,彩霞渐渐灰暗,而月渐渐明晰,双峰渐渐显现神话般的神奇

楚川渐渐被夜幕吞噬,已然留下一盏盏灯光在忽闪忽暗的朦胧中读着月夜的清宁,读着楚川人被卷入梦乡中那些辛劳的心绪

夜渐渐深沉,风徐徐袭来,竹林深处仿佛传来千丝万缕的音响。

听,是轻音曲还是天籁?

我不知道,不知道是古筝缓缓的音律,还是古琴慢拍的声韵,分不清笛箫那个在忧戚、那个在悲吟。更分不清是楚溪流动的水,还是楚川那微微的清风在掀动杨柳的声音。

子夜悄悄来临,残月渐渐西去,蟋蟀声也悄悄宁息。

现下楚川只流连我一个身影,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慢慢踱步徐行,偶尔抬头瞧见夜空滑落一颗又一颗星。

我十分惊疑,惊疑仿佛星岸要塌落,可一缕灵智在告诉我,那是狮子座洒落的流星雨,而峰却在默默地承接星雨的洗礼

于是,我正晕悠悠梦幻为此以其舞;然而,我仿佛悠悠飘渺为此以其歌。

以其舞,舞道:

横看一柱光芒,纵观一片白云,雪落三冬一片白,霜下九月枫逾红。

以其歌,歌曰:读是一首诗语,遥望一帘瀑布,天风徐徐吹不断,江月凌凌照长空。

以其舞:云水渺,越水流,潇湘雨,楚云秋。

以其歌:一片海、波浪阔、万里辉、路千重。

此去经年多少路?孤帆远影酒一壶。

风来雨去亦匆匆,问君几许堪珍重。

彭泽撑船去何处?归去来兮

三径已荒芜,松菊倘犹存。

骏奔百余里,走进小山村。

归来黄昏后,晚霞染杉松。

关山又几重,浩叹当年风雨夜,波浪壮阔去行舟。

岁月又几重,痛惜今矣啥不就,迎风落泪也悠悠!

月下听风度,花开满山丘。

低吟三叹息,姗姗总踌躇。

临夏熏风醉三楚,

香沁江北又回春。

挥落雨粒润漠北,

撒下星光在南湖。

以其舞,舞不停;以其歌,歌声歇。东方逐渐重明,双峰经一夜星雨的淋漓梳洗,出脱的更加神奇,鱼鳞斑的红云又渐渐地漫过半壁,一轮红日怀着千丝万缕柔柔的金辉,与双门石接肩并立,山川又一再走进

不对,是我走进荷塘边,忽然想起一首诗,我恍悟,我明白

原来朱夫子笔墨下的半亩荷塘,鉴开的那片天光云影,却在这里徘徊,徘徊在这个闽西富于诗一般最美丽的天空,凝结了最动人的情境。

双峰下楚溪江霞二零一三年五月撰于大门楼今重新校正。

春风十里,不及你


三月,草长莺飞,素素平生。

卿酒酒一席素衣罗裙缓缓到来,华灯初上,一派繁荣和气的景象。

她徐徐坐下,抚了眼前的琴弦,垂下眼帘,一曲凤求凰的离殇扩散在大堂中央。风吹发起,掉了耳边的一缕头发,遮住了明媚却又忧伤的眼睛,却无意中又增添了一番风情

高台之上的明亲王闻曲抬眸看了她一眼,久久,低了头不再言语,只是专心玩弄手中的酒杯,若隐若暗,让人想不清到底在想什么。

曲毕,卿酒酒仰脸:“小女子艺拙,让各位见笑了”一句话说的不卑不亢,听闻此言全场静默,唯有明亲王看着她,而后大笑;“凤求凰,凤囚凰,酒酒,你还要闹到什么时候?”

三年前,明亲王还只是明郡王,卿酒酒还只是懂得养在深闺中的女子,一颦一笑,落落大方。雨后的天气,青青甜甜,洗去战争与杀戮,干净到想让人流泪。

酒酒望着窗外:“快要入秋了,爹爹要回来了吧”小七给自家小姐披上衣服:“小姐,入秋了,天凉了,老爷一定会平安归来的”“小七,我出去走走,好不好”“小姐,你身体不好,小心着凉”“门口而已,房里太闷了”

酒酒在门口看着父亲临走前种下的百愿书,如今都落叶了,望着远方心中不由担心自家父亲的安危,便用手绢包起了落叶,祈求父亲平安,风吹,长发抚脸,然后,明郡王就从远方施施然走了过来,干净的纸伞,干净的伞柄以及干净的人,注意到酒酒的视线,明郡王收起纸伞,彼时的明郡王温文尔雅,温暖如初。捡起地上的簪子,细细打量片刻,笑道;“小姐,你的簪子”酒酒看了眼他手中的簪子,瞬间脸红,半天才急急说:“胡说,明明不是我的”听言,明郡王勾起一丝笑意,“哦,从你头上掉落的簪子难不成是我的”酒酒连忙往府里走,匆匆的背影,可爱的不得了。明郡王看着掌心中的簪子心情大好,耳边似乎又响起,“姑娘芳名”

“小女子,卿酒酒”

灯火阑珊,推杯换盏中明亲王看着对面的女子,酒酒,到底我要怎么做,终是没说什么,只是一杯又一杯,底下的人纷纷祝贺,恭祝明亲王扫平战乱,荣升亲王,卿酒酒闻言只是看着他,半天冷笑道,“明睿,你当真是厉害,我祝你,不得好死

”此言一出,无人再敢言语,纷纷望向说话的女子,议论纷纷,大家都知道,此女子乃卿历城卿将军之女,如今卿将军已死,不知何原因,卿家被抄后,所有亲眷被流放,唯有卿酒酒被接到明王府,一切安然。“小姐累了,带她回房休息”明睿只是淡淡看了她一眼,吩咐道。

之后,不管谁敬酒,来者不拒,杯杯见底。

宴后,众大臣纷纷告辞,只有明亲王还在一杯接一杯,低着头,眸中已然有了醉意,低声喃喃,“你以为我愿意,可是酒酒,我又能怎样呢,”

次日,下人来报,卿酒酒绝食,明睿放下手中的文书,低声道,知道了。也是,卿历城被报叛国,明郡王接令监斩,雷厉风行,当真是严明纲纪,为世人称赞,终,因接任冲锋将军,代替卿历城,平反战乱有功,封明郡王为明亲王,赐府邸明中府。监斩前一天,酒酒跪着求他,求他救救自己的父亲,可是明睿拒而不见,直至卿历城被斩,那一日,酒酒冷眼看着他,没说一句话,只是把明睿以前送她的玉佩当着他的面给摔了,玉碎,情随

明睿叫来管家,交代了府里大大小小的事,交待了明天巳时将他房中枕头下的匣子埋在百愿树下,就走进卿酒酒的清秋苑,当真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他看着她,半天,说,出来,吃饭。酒酒望着他,糯糯说道,你陪我。这是除了昨天她祝他不得好死外和他说的第二句话,明睿深深的看她,目光闪闪烁烁,不清不明。片刻答道,好。

酒酒坐在桌前,就这样甜甜的看着他,说,明睿,我们以前都是一起吃饭呢。说完就笑了,她说,你以前总是欺负我,小时候是,现在还是。可是,我还是喜欢你,怎么办?她说,我明知道你害死了我父亲,明知道你故意接近我,可我还是恨不了你,怎么办?她说,莲月湖的荷花开了,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她说,明睿,我爱你。明睿只是一直看着她,不说话,一直看一直看,片刻帮她撩去额前的碎发,捧起她的脸,说,我爱你。然后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酒酒泪就一直流,她说,对不起,没办法原谅自己,也没办法原谅你。明睿的血就从口中流了出来,酒酒的泪就一直掉,她不停用手绢擦明睿流出的血,不停擦,不停哭,明睿笑了,酒酒,泪花了胭脂,不哭了,嗯?酒酒,抱抱我吧,好不好。好,酒酒抱着他,他说,酒酒,好冷。她说,你等我,我和你一起就不冷了。

尔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她抱着他微微笑道,这样就暖和多了吧,我们,一起。

第二日,明中府中明亲王离世,举国同殇

于此同时,管家依照遗言将小匣子埋在了百愿树下。

可是,卿酒酒不知道的是,卿历城虽被冤枉,但明睿是知道的,但卿历城遭人陷害,深受重毒,生不如死,老泪纵横,求明睿给他了结,求明睿照顾好自己的女儿,不要让她报仇,之后就撞死在明睿的剑下,所以当天被斩的根本不是卿历城。卿酒酒不知道的是,明睿为尊重卿将军的遗愿,从来不曾解释过,因为不想让酒酒知道自己的父亲死的有多惨,卿酒酒不知道的是,明睿受封时什么都不要,唯一的条件就是要酒酒周全。卿酒酒不知道的是,百愿树下的小匣子里是她当年的簪子,埋在他们的那年。

姑娘芳名?小女子,卿酒酒。

给我记忆中的你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给我记忆中的你",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这样相信着,我会等到花开的季节,等到云开见日柳暗花明,我默默的努力着,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我以为从那天以后,我再也不会给你写信了。

但是今天,我头脑一热也好,和过去有个了断也好,真的跟你和解也好,还是放过自己也好,我想给你写这一封信。

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写起。

就说说这部让我想起你的作品《好想告诉你》吧。

其实这部番是在我认识你之前就看过的作品,是我一直很喜欢的番,大概是因为男主的爽朗和温柔,他总是会让我对恋爱充满希冀,让我怦然心动。

现在回顾也依然是,怦然心动。

如果我也还能遇见这样的爱情,这样的人,就好了。

它让我想起了那个寒假的夜晚,美国夜空星星点点的微弱光芒下,身高将近两米的你背着我走在FC的小路上,我可能没有告诉你,那个时候在你的背上,我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害怕。

我也是那一年开始喜欢上冬天,因为只要在你的身边,我就不那么冷了。

好久没有想起你了,我甚至都忘记了,需要费力想一想,我们是怎么从一起上课的同学开始交往的,我们之间都发生了什么,我们是为什么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

过去的几年里,我只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等你到毕业,我做到了,我不欠你什么了。我只记得,我一直沉浸在你离去的悲伤中,无法自拔,一蹶不振,那几年里,失恋给我带来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离开,而是从学业,事业各方面的失控,以至于我日后遇见另一个很喜欢的人,只能自惭形秽,眼睁睁的将他放弃。

我只记得,也是一个冬天,你和另一个女孩亲密的出现在我的毕业典礼上,终结了我对你最后的期待,两年多我没有等到你,大学时期的结束也是我爱恋的结束。

我是恨过你的。

恨你毁了我的初恋,恨你影响了我的前途,恨你对我的伤害,恨你让对爱情充满恐惧,恨你不再对爱情有憧憬和期待,恨你让我心如死灰,心灰意冷。

因为你就是那只扑闪着翅膀的蝴蝶,是一切的起源。

可是今天,我决定放过我自己了。

我忘记了你跟我开始交往的初衷是为了治愈其他人给你的伤害,我忘记了跟你在一起的时间里因为介意你的ex而跟你吵架,我忘记了你没有时间陪我,我忘记了你违背自己的诺言。

我甚至有些后悔,因为恨你,而将关于你的东西全部扔掉,没能留下一点纪念品。

我只将最好的你放在记忆的最深处,那晚背着我走在FC的小路上的你,那个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你,那个在课后小组开会讨论的你,那个卷起白衬衫的袖子在我家洗碗的你。

我只记得,后来你来找我的时候,跟我说,当有人问你心中的人会是什么的时候,你的答案让你发现,你心里的那个人其实一直就在他身边的时候,我觉得就已经足够了。

谢谢你,满足了懵懂时期的我在少女心的基本需求。

谢谢你,将我在小说里描写的关于对爱情的想象变成现实。

谢谢你,让我也曾经开心幸福过,让我一度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想,这样就已经够了,尽管我们没能走到最后。

有的时候,我会想着,如果知道会是这样,再给一次回到过去的机会,我一定不会这样的。

但是我现在我想,如果回到过去,我们还是会这样的吧。

是我想错了,我不该因为你的事情而心灰意冷。

现在的我,对未来依然充满希望。

现在的我,对爱情依然充满希冀。

我这样相信着,有这样一个人,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我,他会跟我一起去旅行,会支持我的决定,会和我相互照顾,会将你没有做完的事情继续下去。

我这样相信着,我会等到花开的季节,等到云开见日柳暗花明,我默默的努力着,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猛然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通宵上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调整。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目光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

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在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传得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群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话说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紧捏着笔在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地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她时不时地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我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块钱的手套拿走了。雷明在身后一个劲儿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脸红着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开始会主动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群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酒吧。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使她看上去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love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概,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低人一等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个村姑,叶小花。

有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Glo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不断将英语笔记借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Givelo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起,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褪去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突然的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儿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GioveGivelo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来不及流浪


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和朵朵站在夕阳下望着远方的场景。那时候我们都还在小城上高中,那时候的天空特别蓝,那时候我们还能拉着手一起跑到文化路只为吃一份炒凉粉。那时候我们坐在操场上一起听着水木年华的歌,一起约定要去远方流浪。

那时候的时光多好啊!

朵朵很早就喜欢水木年华是因为一个邻家哥哥,他长她几岁一直把她当妹妹疼爱。她说她喜欢坐在她家院子里听他弹起那首《秋日恋歌》,喜欢他讲给她的那些故事,有关爱情,有关远方。

那个时候我喜欢歌手朴树,因为他的那首《白桦林》,为那个凄美的爱情感动到落泪。

那时候我和朵朵都那么安静,又那么忧伤。我们趴在走廊道的栏杆上望着天空发呆,直到上课铃响起才进班;雨天的时候,我们会莫名的悲伤,觉得整个世界都在为雨季悲伤。我们会在晚自修不想背书的时候跑到教室后面的草地上看星星,也会奔跑着大声欢笑。我们都爱过某个作家,爱过他笔下的某个地方。

青春总是带有明媚的哀伤,就像一幅缺角的画,不尽完美却依然美艳动人。我们在画板上涂涂写写,描绘着年少轻狂。

可我们最终还是没有一起流浪。

毕业后她去了沈阳读大学,他曾经在的城市。可是她再也没有见过他。而我留在了省内一所学校,最终也没有去到远方。那些年的约定最终还是遗失在岁月里,来不及去流浪青春已走了一大半。我们只好在青春的尾巴上不停地感怀,不住地留念。

我依然喜爱文字和音乐。可我不知道朵朵是不是还坚持着以前的喜好。我读安妮宝贝的《素年锦时》,读林清玄、张晓风的散文,我在文字里世界安放自己的灵魂。合上书本,我也会怀念旧时光,怀念我和朵朵以前走过的那些青春。可我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后来水木年华来过我们学校,可我没有去。我依然听他们的歌,却不想看到被岁月雕琢过的他们的模样,因为我以为停留在以前的回忆里,时间便不会走。

我喜欢过的朴树也老了,有很多新的民谣歌曲出现了。木吉他依旧在歌唱,有许多人依然在流浪。他们在夜色茫茫的城市中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悲伤和彷徨,风有没有听到过,我不知道。

其实我想告诉朵朵,我们早已去了远方,早已有过流浪。在那个普通的小城里当我们眺望远方的时候。

写到最后,给大家推荐一首很早的校园民谣《关于理想的课堂作文》,一首带有怀念和思恋的老歌。像歌中唱道的我们年少时不经意提起的愿,再提起时依然是多温暖,我和朵朵曾经的约定虽然没能一起实现,依然是回忆中最美的甜。

我想我们都有某个时间特别想念一段时光,想念那段时光里的故事、思念的人。就像我会想起朵朵,想起和她来不及去远方流浪的那个约定。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405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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