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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夏至(2)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错过夏至(2),欢迎阅读与收藏。

骤风骤雨在屋顶一通乱奏,许之至没了睡意,坐在床上默默地抽着烟。秦城有些不放心他的状态,亦坐在自己的床上抽烟。两个男人,叼着香烟,大眼瞪小眼地望着对方,场面滑稽极了。余光中瞟到许之至空洞的眼神,秦城不由得有些哭笑:姑妈啊,你把这家伙交给我真的好吗?

表哥,你说我应不应该去挽回一下呢?许之至突然间掐灭手中的烟头,转过头来问向秦城。秦城闻声一颤,指间的烟滑落到地板上,溅起一小簇星火。秦城知道一定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否则这个极为要面子的家伙是不会开口叫他表哥的。

阿至你秦城刚想要开口询问,却发现对面床铺上的许之至突然间一头栽倒了下去。秦城叱道:又搞这样!这家伙真是一点不让人清净!许之至你特么的到底要搞哪出啊?!不过话虽如此,秦城依旧是十分迅速地从床上跳了起来,连拖鞋都没有穿便直接蹦到许之至身边。借着窗外路灯的微光,秦城看到的,是一片触目惊心的暗红。是许之至的嘴角突然溢出的红色液体。

该死的!混蛋!秦城慌了起来,将许之至拉起来靠在床边,使劲的摇着他的肩膀,企图将昏迷中的许之至唤醒阿至!许之至!你给我醒过来啊!怎么回事啊!别死啊!阿至!

叮咚叮咚叮咚救护车的警笛声划破天空,原本就因为雨声而略显嘈杂的雨夜变得更加不堪。轰隆隆忽的雷声也开始大作了起来,夜里的冷风呼啸,让人一点也感觉不到夏至就快要到来的意思。骤雨的势头更猛烈了

最初的时候,许之至并没有沉睡,只是极度的疲惫感让他连睁开眼的力气都没有。蓦地回想起数分钟前的那阵绞痛,许之至不由得有些自嘲要死掉了么恍惚间,意识开始阴暗了下来,最后一秒钟的时候,许之至的脑海里突然间回响起那首叫做《黑色星期天》的歌。然后是一片黑暗。

【星期天是令人沮丧的!我的末日即将来临。我最亲爱的,我生活的庇护所无穷无尽。白色的小花将不再能唤醒你。黑色的由忧伤组成的轿车(灵车)不再承载着你了。天使也将不再回护你。他们是不是因为我想加入你的行列而被激怒了?绝望的星期天!我将把它与阴影一起消磨待尽。我与我的心都认为这就是它的终结。很快这里的鲜花和祷文。它们是令人伤心的,我知道。将使他们悲痛到无语咛咽。让他们知道我很高兴离开了这里。逝了就不会再做梦。因为有我在毁灭中爱抚着你。用发自肺腑的最后一口气。我将祝福你。梦中!我只是在梦中。我醒来并发现。你在我心里深深地熟睡着!亲爱的!亲爱的,我希望我的梦不会折磨你。我的心已经告诉你。】

医院,急救室外的走廊。

秦城焦急地来回踱步着,窗外偶尔闪过的电光,映照着他那张扭曲的脸庞。两分钟后,秦城给许之至的母亲通了电话。也不知道那头到底说了什么,秦城突然大声地咆哮着:你说胃癌?!怎么可能?阿至的病都已经这样严重到这种程度了?姑妈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今天下午他还晒了那么久的太阳,会没命的!

只是早期,医生说如果阿至配合治疗的话是完全有希望治愈的。可阿城你应该知道,因为那个女孩,阿至他电话那头说道后面明显带了些哭音。

好吧我知道了,我会尝试着让他放弃那个人的。秦城脸上的突然表情变得格外冷漠了起来黎夏阿至若是有事,你一定会付出代价的!秦城比许之至要大上几岁,对于小时候那个经常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鼻涕虫,秦城从来都是拿他当亲弟弟看的。秦城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到自己这个看似阳光无邪其实很脆弱的表弟。

与此同时,向北数百公里外的另一所城市。

哐咔!黎夏的身体莫名的颤抖了一下,手中的杯子滑落到地板上摔得粉碎,杯中的水四散绽开,湿了黎夏的麻质凉拖和睡裙底部。黎夏用手捂着胸口,喃喃道: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心里突然一阵好难受的感觉?像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呢

窗外闪过一道强烈的光,映出了黎夏苍白的脸庞。两秒钟后,一声惊雷落下,紧接着便是无边无际的狂乱的暴雨。捂着胸口的黎夏像是想到了什么,抬起头怔怔的望着南方,望向许之至所在的那个城市。

至,是你吗?是你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吗?至对不起,要好好的啊。一定要好好的黎夏的眼角滑落了晶莹的液体。

{终于听见下雨的声音于是我的世界被吵醒就怕情绪红了眼睛不舍的泪在彼此的脸上透明爱在过境缘份不停谁在担心}

From:苏泽蔚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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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至


他是她的初恋,她长得像他中学时暗恋过的一个女孩,他们的相遇是偶然的,其实也是必然。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那年他们是大一的新生,在7千多名的新生中,他遇到了她,那个笑脸,那个背影,就连那披肩的长发都像极他的初恋,她在人群里也许不是最美的,但那是一种永远也看不腻的精致,那是一种莫名的亲切。他不由地记住了她,她的形象时时刻刻在他脑际闪现,为解这思念之苦,他于是在偌大的校园开始寻找她。2万人的大学说大不大,说小不少,然而不知是巧合还是天意的安排,他总是能遇到她,他总是悄悄地走在离她不远的背后,哦,原来她竟在自己的隔壁班,他窃喜,很快他知道她每天必经的路段,他就在那路上等待她的出现,为的就是能见她一面。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学期,起初她并没有留意到有人在暗暗喜欢自己,后来她留意到他,先是疑惑、害怕,见他也没有恶意,疑虑也就消了。第二年的春天,他认识了她班上的一名男生,因为是同乡,交往就多了,他在同乡处得到她的手机号码,在那一年的植树节,那是一个下雪的午后,他给她发了一条信息,是故意的发错,她回了,他将错就错,继续给她发信息,她对那些美丽的文字没有拒绝,倒是很欣赏那充满诗意的短信,于是他和她便在短信里互相成了朋友。

她每一个晚上,总是把他的信息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悄悄地用本子抄了下来,后来,他也同样把她的信息抄录在本子里。是的,她现在好想知道他究竟是怎样一个男孩。一个月后,她拨通了他的电话,他看着那一连串熟悉的号码,一时间竟没有反应过来,喂,她听到他的声音了,她的心怦怦地跳着,是我,我想听听你的声音,第一次的通话他们都没有说什么,彼此都沉默了很久。

他还是一如往常地留意着她,悄悄地跟着她的背后,一起走进食堂,走进图书馆,他翻看她走过的书架,看她看过的亦舒,三毛,无数次的擦肩而过,她还是不知道他就在她的身边。

自那一次通话后,她对他更想念了,想念他的声音,想念他那些诗意的文字,他要是晚了回她的信息,她便会焦灼不安,他也同样,他每一个晚上都给她电话,都要听到她甜美地说上一句晚安。一天,她在信息里称呼他为亲爱的,他一阵狂喜,他知道她也喜欢自己,但眼前他是自卑的,他来自农村,贫困的家庭环境使他觉得自己矮人一截,他担心他们的爱情不会长久,他害怕见面后她会不喜欢自己。然而他又是那样想与她在一起呀,他还是约她见面了,那是2005年的立夏,5月5日下午5点55分,在荷花塘前。

那天,下着绵绵的细雨,她穿着一件蓝色的风衣,一双蓝色的板鞋,撑着一把蓝色的天堂伞,她说她对蓝色情有独钟。那天他是冒着细雨,腋窝下掖着一支粉色的玫瑰,走向荷花塘,他们见面了,四目相接,是他,她感到震惊,其实她也曾经猜想过出现在她身边的所有男生,包括他,他虽然长得不算英俊,高大,但眼睛却是清澈的,看她时是那样的深情。

他向她走近了,把手里的玫瑰献上,她把雨伞移向他的一边,雨水顺着伞沿往下流淌,天空渐渐暗下来了,他们沿着校园的小径走着,有时候他的手无意地碰到她,她像是触电一般,她想挽起他的手走,然而她还是没有这样的勇气,他也是同样的害羞。他提议去吃饭,于是他们到了校外一家环境优雅的小餐馆,餐馆的名字也特有韵味,小巷人家,他和她各自点了一个蒸饭,叫了一杯饮料,饭馆里没有其他人,只有孙燕姿的《遇见》在湿漉漉的空气中流动着,那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她觉得有一种暖暖的幸福在心底涌上来。

此后,他们便在晚自习后,在周末就相约在一起,一起去看电影,去图书馆,去郊外散步,他说他喜欢这城市,他每个周末就会走出校门,随意坐上一辆公交车,然后选择一个站下车,开始漫无目的地行走,于是这城市的许多地方他都熟悉,现在他和她也一样,到许多陌生的地方去,他跟她讲他生活的那个南方农村的故事,她给他诉说她在城市里成长的经历,校园的爱情是那样的美好呀。

那年夏至的黄昏,在校园的樱花林里,他吻了她,她闭上眼,依偎在他的怀抱里,她对他说,无论将来你有没有钱,我都嫁给你。我不要什么钻戒,你发给我的那五百多条短信就是给我最好的礼物,我全都抄录下来了,我会永远保存下来,等老了一天,在暖暖的冬日的阳光下,我们拿出来念,再慢慢回忆我们的曾经。他吻着她的额头,他何曾不渴望与她天长地久呢?他略带伤感地说,以后我们每年的两分两至日都出来散步,都拍一张合照,以此纪念我们走过的春夏秋冬。是呀,多么浪漫的憧憬呀,也许所有的初恋都是如此的吧。

美好的时光总是消逝地那样快,转眼间已是大二的下学期,还有一年他们就离开学校了,他知道,他们的爱情也是一毕业就分手,他必须回到他家乡的城市,家里还有两老,他怎么可以放下他们呢?她会留在这个城市,她的父母早就为她安排好了工作。但他实在不愿接受这样的结局。他暗暗想,五年,我要用五年的时间去创一番事业,那时候我一定回来找她,是的,在这城市里,他什么都没有,他不愿意她跟着他吃苦,更不愿意她为了他与家人不和。

四月,校园的樱花林开满了樱花,是那样的美得让人心痛,难道预示着他的爱情也那样?美丽而短暂吗?他在一个周末,约她在樱花林里散步,在跟她说到了以后。她哭了,她原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幸福下去,他抱着她,在她耳边说,我们约定六年后,一起再回到这个地方好吗?我们把各自的愿望都埋在树下,到时一起回来寻找。她从背包里掏出纸和笔,他说我们各自写下三个愿望,都不告诉对方,六年后的这一天,20XX年4月8日,下午三点,就在这张长椅上。他先把自己的愿望写好了,放进了一个小玻璃瓶里,她把自己写的愿望也折好递给了他,然后在一棵做了记号的樱花树下挖了一个坑,把写有愿望的瓶子埋了进去。

在往后的一年里,他们忙着考各种资格证,忙着应付毕业的各种事情,然而他们还是时常会走在一起,相约看电影,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到小巷人家吃饭,一起探讨各种问题。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同学们都纷纷离开学校,外出找工作了,他们也为即将的离别而忧伤。是的,任你有百般的不舍,终究还是要分开,他决定在夏至后的第二天就离开学校,离开她,到故乡所在的城市找工作。那个晚上,他牵着她的手,走遍了校园他们曾一起走过的地方,直到宿舍快关门了,他们才各自回到寝室,那是一个闷热的晚上,学校却突然停电了。宿舍里,只剩下她一人,舍友都外出了,她给他电话,说今天晚上想跟他在一起,他也无法入睡,他便说一会到她宿舍的楼下接她,他们到了校外的一家旅舍,这是他们第一次睡在一起,她想,即使以后不能和他在一起,也要把自己的一切给她,她脱去了自己的衣服,仅仅把他抱住,他疯狂地亲吻着她,在这个夏至的晚上,她把他的第一次给了他。

第二天下午,他回到自己的宿舍,把行李收拾后,他不想让她送行,她却执意要送他离开,没有办法,他只好送她送行,他故作轻松,说有时间就回来看她,他们坐上往火车站的公交车,他把他们最后一起同坐的公交车票紧紧握在手里,她看着他走进候车室,他要她快回去。他看着她的背影走在人群里,她时不时回过头去看他,她的眼里早已是泪水,他也许不会想到她的背影竟是给他最后的回忆。

离开学校后,他到了家乡的省会城市找工作,他没有想到现实是如此的残酷,他一直都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他感到异常的苦闷。他开始还会打电话给她,跟她说自己的一切,她也确实想念他,常常在电话里头,唱《隐形的翅膀》他听,他常常听得泪流满脸。她在他离开不久,便进了一家外贸公司做文秘,追求她的人很多,但她都没有接受,她爱着在外地的男友,想念他们度过的那个难忘的夜晚。

可是时间是个冷酷的家伙,一经阔别,便不再为谁留下旧日痕迹。她渐渐有了自己的生活,有时候很长时间都没有给他电话了,他也陷入自己的苦闷之中,以为凭着自己的学历与吃苦精神,就可以在大城市里创一番事业,他笑,笑自己当初的天真,现在的他为了生活,从事过很多他不愿意的工作,做公司的小职员,跑业务,卖电器,他觉得自己根本就不配拥有她,像他现在这样,在城市里一无所有,他凭什么爱她,拿什么去爱她,他不再接她的电话,即使接了,也不再给她说起自己的困窘。

只是他并没有放下她,特别是在每年的两分两至日,他想起她说过的话,想起他们的约定,他拿起那本短信集,一千多条的信息,他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有那两张车票,他有勇气坐车去看她吗?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打扰她的生活了()。

2008年的秋天,他收到她的信息,我们分手吧!这是他早就预感的事,然而他还是心痛不已。让我们彼此忘却吧,真的能忘的了吗?他很伤心,也很无奈。他知道他们再也不会再一起了。那一年,他厌倦了城市的生活,他跑到工地当农民工,他要用繁重的体力活来麻痹自己,来减轻心里的痛苦。

他虽然没有再给她电话,然而还是默默关注着她,留意她空间里的内容,看她发布的照片,签名,猜想她的生活,他总是在一个人的时候,仰望着北方的天空,她过得幸福吗?

家中的父母渐渐老了,总唠叨着要他找女朋友,他不愿意。母亲便为他找来一个个的相亲对象,他都不喜欢,他心里没有放下她,是的,她未嫁,我怎么可以找女朋友呢。母亲也没辙。他依然在工地里工作,依然将所有的心事都埋在自己的心底。

五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20XX年4月8日,他们相约的日子越来越近,他要不要去赴约呢?樱花树下,那张长椅是否还在?他们埋下的愿望瓶能否找到呢?是的,不论如何,他都要见见她,即使早已物是人非。可是,就在他即将赴约的前几天,一场工地的事故,让他住院了,是天意不让他赴约吗?

4月的樱花还是那样的灿烂,当年的那棵樱花树长得比过去婆娑,她还是找到了那棵树,树旁的长椅已换成了石凳,这些年来,她虽然说是和他分手了,但并没有交男朋友,她还是会偶尔想起他,想起他们这个约定。三点了,他还没有来,难道他忘记了吗?不会,一定不会的。她还是继续等,焦灼地等。五点了,她有点失望,她于是在树旁找来一根木棍,在樱花树下挖掘,她看到那个瓶子了,瓶盖已打不开,她把它敲碎了,那张纸早已褪色,但字迹还是能看得出,她默默念着他写的愿望,希望毕业后找到一份好工作,希望她永远幸福快乐,希望她的愿望都能够实现。而她的愿望呢,希望他一直爱我。

她拿着这两张纸条,无限地想念着她,泪水早已流下来。她在手机里找到他的号码,只是已拨不通,她不知道他已换了号码?她用手机上了QQ,看不到他在线,她于是一个人在校园里走了,当年的荷花塘已建了一座桥,桥上盖了一座亭子,上面来来往往的情侣。她不断地寻找记忆里的一切,一起坐过得凳子,图书馆,电影室,还有小巷人家,只是一切都变了,是的,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即使再相见又能怎样?她能义无反顾跟着他吗?她显然已没有这种勇气,爱情不等同婚姻,她现在只是想知道他过得还不好,只是想念他,仅仅想念。

她在小巷人家吃了晚饭,还是点了他们第一次吃的菜,喝的饮料,她叫店主播放孙燕姿的《遇见》,店主把音乐切换了,就让她最后一次怀念那逝去的青春吧。后来,她在他空间里留言,说是找到了那只愿望瓶,那棵樱花树是他们爱情的纪念碑,她已用泪水祭祀过。她还说校园里的一切变了不少,她最后祝他幸福,劝说他快点找女朋友。

不久,他出院了,他看到她的留言,他没有回复她,有时候,想念一个人是无须让对方知道的。那年9月,她出嫁了,嫁给公司里追求她多年的一个上司,他看着她空间里的婚纱照,看着那张熟悉的脸,以及脸上洋溢着的幸福,久久的,他才艰难地敲下祝福你三字。

那一年冬天,他结婚了,跟母亲朋友介绍的一个对象。婚后,他辞去了工地的工作,到了一个以樱花为主题的公园做林子的看守员,那是一个美丽的村庄。从此以后,他习惯在旁晚时分,跑到林子里抚摸着樱花树,看着那一望无尽的樱花,他的心就会异常的平静。

北国夏至


五月,在北国的春天意犹未尽之时,北国的夏天就急三火四地登场了。

北国的夏天是讲究排场的。

她一出场,就抛洒下漫天的飞絮。这纷纷扬扬的,忽忽悠悠的絮儿最调皮。它一会儿吻吻你的睫毛,一会儿挠挠你的脖颈,一会儿又钻到你的鼻孔里去,呵得你的心都痒痒的。你含嗔带怒地想要捉住它,可是翻开手掌,手心里什么都没有,你和它怒不得。倒不如循着它的足迹去寻味一份美好。你可以想象又回到了冬天,而这飘洒在夏天的雪花是不是也很浪漫;也可以想象着那就是天上一团团雪白的云朵落到了你身边,置身云间是不是也很美妙。韩愈诗中说:杨花榆荚无才思,惟解漫天作雪飞。我想,杨花本不需要才思,只要它能触发文人墨客的情思,就够了。

刮上十几天的柳絮风,随之还会落下七八天的榆钱雨。春末,榆树枝上会开出一串串、密密匝匝的花朵,飘落在地上,散落的花瓣中间有一小圆孔,酷似过去的铜钱,只是个头小了点,叫它榆钱最恰当不过。在树下厚厚的一层,嫩绿的,让人不忍心踩踏。倘若在过去,这种情形便不多见。人们要把榆钱捋下来,当做馅,外边包上玉米面,做成菜饽饽来充饥。现在有些人也会吃,但不过是为了尝尝鲜。站在树下,嗅到的是树汁的清香和那遥远的记忆的馨香。

如果说,北国的春天风是主宰的话,那么北国的夏天就是雨的世界。五月的雨是一位淑女,温婉含蓄。她偶尔会悲从中来,便静静的洒下一阵细雨,单是比春天的雨丝稍稍大了些。五月,一切都在生长,都还很柔弱,在她的呵护、滋润下得以壮大。

六月的雨更像一个北方大汉。他沉着脸,两眼冒着火,张牙舞爪的来了。他扯着破锣烂鼓一样的嗓子,在天地间肆无忌惮地吼叫。然后,就噼噼啪啪地砸下一阵豆大的雨点。他的脾气大,而且反复无常。有时他只是抖一下威风,有时却要一连阴上三四天。

七月,酷暑难当。

最先喊热的却是那藏在树叶间的蝉儿。七月有多热,你问问那蝉儿就知道了。人们说衣服薄,通常说薄如蝉翼。而今,它穿着真正的蝉翼,而且躲在高高的、茂密的林间,饮着清露,却还在声嘶力竭地喊着:热啊,热啊!

还可以问问那水里的青蛙。它舒舒服服地泡着温泉浴,不是趴在草窠里,就是躲在石头后面,可还拼命地鼓噪:苦哇(咕呱),苦哇!

相比之下,还是麻雀绅士。清晨,凉快的时候,它唧唧喳喳唱上一会儿,也不算吵人,听起来倒也清脆悦耳。中午,热得受不住了,偷偷飞到院子里,站在井沿上,或是水沟旁,用嘴啄上几口水喝;胆子大的,把头探进水里,打个转,然后一甩,身上便也沾上了水,算是洗个冷水澡吧。听到动静,就腾的一下飞走了,躲到隐蔽的地方,便不再做声。

人都到哪去了?人哪,在开着空调的屋子里指着外边说:瞧,今天天多热啊!你可能要问了,农村呢?农村也一样。像以前,农村家家门口一棵大柳树,一块大青石,一家子坐在门口扇着蒲扇纳凉的场景已经不多见了。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村里很多也是整整齐齐的水泥路了,而且有些村子已经建起了高楼。农村大部分家庭也都有电扇,安了空调,不必再饱受炎热的煎熬了。

北国的夏天个性鲜明。天晴的时候,太阳就像一束巨大的x光,明晃晃、热辣辣,无所不至地侵占地盘,好像要把一切穿透。晴得干脆利落,热得淋漓尽致。北国的夏天虽热,但也有盼头。热上个三五天,就会及时的来一场透雨。一下子,暑热就被赶走了,凉风扑打在身上的感觉那才叫一个清爽。

北国的夏天就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他怀揣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勇敢的承受着烈日的炙烤,风雨的侵袭。在一次又一次的洗礼中,变得愈加成熟,顽强。一枚金色的勋章已经悄悄为他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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