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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怀着既高兴又复杂的心情再次来到了曾经熟悉的北京!
我回来,因为我放不下那些我们的那些时光
我回来,因为我忘不了你那些的笑容,我想知道你过的好不好。
我无法忍住对你的思念,只因我爱你
在过去的两年里,怀着快乐。难过。伤心。的心情与你一起生活,我要的很简单,有你的地方就是幸福就是家。
曾认定那一场相遇就是永远,更相信友谊地久天长,憧憬未来定会美好,幻想着各式各样的婚礼
直到我们爱情的转折点,幸福一点点的消散,各自怀着心事,我们都输给了现实无尽的苍凉。
终于明白,那些铸满青春的誓言,仅仅,且仅仅是个梦
在这一年里,我曾回想起曾经,你真那么爱我么?,也许!是我错把感激和感动当成了你我之间的爱情!
我不曾读懂,你的真心,你的赤诚和你的不舍,你亦不曾读懂,我逃避,不过是畏于承受失望,终究,我们都太过爱自己,
所以才会读不懂对方,
经不住考验的爱情,何必在一起
那天的雪,落满了我的梦。从此不再想,你能回到我身边。
还是无情的下着雨,越下越大,泪水还是止不住的留下来,经过这段时间的事情,我决定要离开你,
我离开你,是因为我相信你的最终归宿不在我这里
我离开你,是因为你没有我会更好,我相信留给我的最终是曾经属于我们之间的回忆
我离开你,是因为只有我离开了才会有你和她最终的幸福
我离开,希望她会比我还要爱你,祝你幸福!
我们最初的感情
儿时家徒四壁,每天做饭都要精打细算,放几把米,滴几滴油。还记得初三暑假那年,火伞高张,连日的高温炙烤的人喘不过气来。我鼓足勇气跟父亲说不想再读书了,要外出务工,至少可以自给自足,不用家里再负担生计。父亲只是一言不发的坐在昏暗狭小的出租房内,彻夜未眠。第二天一大早,他只说了三个字:知道了。当时,我不能理解他的良苦用心,亦不能体会他内心的挣扎苦楚。
不读书自然是要找份工作的,毕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父亲托人帮忙找到了一个袜子厂的工作,一天工作12个小时,白晚班轮班倒,多劳多得,一般一个月能有千把块钱。当时我得到这份工作很是开心,自己终于找到了安身立民的地方,至少也算是个社会人,不用再伸手问家里讨生活了。一开始上班还是有很多新奇之处的,遇到很多有意思的人和事,每天过的还算开心惬意。大半个月的夜班之后,我的身体开始排斥反应,面色蜡黄,骨瘦如柴,偶尔还会鼻血横流,腿脚抽筋。父亲每日看着我一点一滴的变化,终究还是一言不发。现在想来,他是在等,等我主动开口。两个月后,我实在受不了这份苦,还是决定回去读书,知识改变命运。
细细算来,父亲找到的袜子厂说是工作12小时,其实时间远不止于此,上班要早到,下班要晚走,花在路上的时间。当时的年纪还无法顾及太多,细细想来,不是没有轻松一点的工作,也不是没有时间短一点的工作,只是父亲为我选择的是最苦最累的。为了什么,不言而喻。
高中是寄宿学校,第一次独自离开家门,我以为父亲至少会送我到学校,结果只有自己背着行李被褥,远走游学。寝室是8人寝,刚到学校第一天晚上,我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我以为只有我一人如此,未曾想到待我默默无声哭完,才知哭声此起彼伏,大家都是第一次离开家门,悲欢离合,情之所系。第二日,我给远在他乡的父亲打电话报平安,一句我都好还未说完,泪水早已浸满眼眶,如断线珍珠。电话另一头,我知道,他听到我压抑不住的哭声,心里该涌出多少苦涩酸楚。岁如流光月如水,一转眼,我已经适应了学校里寄宿的生活,也交到了不少朋友,生活开始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突然有一天,我在班级门口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只见他穿着深灰色的棉袄,下身一条洗的有些发白的牛仔裤,脚下是一双老式的大头鞋,手中拿着半瓶营养快线,满脸风霜,风尘仆仆的站在外面往里张望。我立刻喜出望外,激动的不能自已,飞一般跑出教室,问道:爸,你怎么来了?父亲见我出来,第一反应是把手上的半瓶营养快线递给我,我回来有事,顺路看看你,等会儿就走。我接过他手上的半瓶营养快线,一句话没说。
还有钱吗?这是我有生以来他跟我说过最多的话,几乎每次电话里都是这句话,这句话包含了他全部的爱。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他太不懂得如何表达对一个人的爱了,所以才有了这句话。如果把他对我的父爱量化为一,那他实际表达出来的不足二分之一,而他实际为我做出的却远远大于一。一又二分之一的父爱那时我还不能理解,待到自己长大成人,已然变成了另一个父亲般的人,才真真体会了这份爱里包含了什么。
岁月流转,自然更迭,时光变迁,物是人非,不变的我内心深处那一又二分之一的父爱。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遇见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 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著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恐怕快三十了。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
不讳地说,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并无吸引人之处,衣着也不出众,脑后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已不小了---应该快有30了。?
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50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于我来说,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或许你也有你的理想女孩。例如喜欢足颈细弱的女孩,毕竟眼睛大的女孩,十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时间进食的女孩。我当然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看得发呆。?
但要明确勾勒百分之百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真切,现在我所能记的,只有她并非十分漂亮这一点。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在路上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 说。?
“唔,”他应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得了。眼睛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做什么了?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走,我从西向东去,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30分钟也好。想打听她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导致1981年4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一命运的原委。里面肯定充满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
如此谈罢,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喝完说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觉。?
可能性在扣击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以近至十五六米了。?
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30分钟也好。”?
过于傻气,简直象劝人加入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24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这也同样傻里傻气。何况我岂非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对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哟!”?
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同我说什么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对你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你对我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男人,抱歉!而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32岁,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有可能装有她的全部秘密。?
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笃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18,少女16。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32,少女31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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