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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手铐的人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戴手铐的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谈成了一笔大生意,姚总很开心。虽然自己是个女人,但是一点都不输给男人。她做生意很有一手,很多男人都不是自己的对手。

姚总以前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自己和老公一起做生意。但是后来,老公经不住外面的诱惑,在外面个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在一了。

姚总刚开始的时候,还非常的伤心,认为自己的付出不值得,认为自己辛苦经营的家庭被人轻易的窃取了。

不过姚总知道,一个男人的心已经不在自己身上了,再怎么挽留也是无济于事的。于是她很明智的选择了放弃。

因为跟老公一起做生意的时间也很长了,她熟悉运行的一切。很快她就开设了自己的公司。姚总很有能力,没多久,她的公司就做得有声有色。

姚总很庆幸自己离开了一个不爱自己的老公,她现在才知道自己有多好。老公离开自己以后,也没有心情打理生意,他每天就知道和那个女孩一起虚度光阴。很快,公司就破产了。

老公回头找过自己,他声泪俱下的说:“老婆,对不起!我现在才知道你的好,以前是我有眼无珠,被那个女人迷惑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那个贪慕虚荣的女人知道我破产以后,就离开了我。”

姚总觉得很好笑,“我已经不爱你了,现在的你,让人觉得恶心。”

老公离开了,姚总心里很的意。曾经伤害过自己的男人,今天终于被自己踩在脚下,看他被自己羞辱的样子,真的太痛快了。

姚总想起自己以前,总是被老公数落,他以前有钱,以为自己非常了不起,一点也看不上自己。现在,他终于反过来像一只哈巴狗一样的来求自己,姚总觉得心里特别的爽。

姚总羞辱了前夫,她感受到了全所谓有的畅快。她对前夫的恨意早没有结束。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姚总在生意场的聚会中无疑听见一些关于自己前夫的事情。原来前夫以前做生意的时候,为了拿到更好的项目,前夫给本市的一些政府官员送过不少的礼物,这是行贿,是刑事罪。

姚总心里有了一个计划,一个报复前夫的方法。她有些懊悔,自己以前因为离开了前夫伤心欲绝的样子真的是太愚蠢了。现在想想,真是为自己感到不值得。

既然这个人给人送了不少的礼物,到现在,该是这些礼物汇报他的时候了。

姚总利用自己的关系找到一个是人侦探,她让侦探手机关于自己前夫的行贿证据。没过多久,侦探就收集了很多证据。姚总讲这些证据交给了纪检。

很快,那些人都被送进了监狱,其中就包括自己的前夫。她的前夫万万没有想到送自己进监狱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前妻。姚总看见前夫带着手铐坐牢的样子,心里别提有多痛快。

一段时间以后,姚总忽然在报纸上看见一道新闻。说一个罪犯在监狱里面上吊自杀了。姚总不敢相信,以前那么强硬的前夫会因为坐牢的事情自杀,而且他被判刑也不是很长时间。几年以后出来,还是能有一番作为。

姚总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她知道自己心里还是很恨前夫的,但是并没有想要前夫自杀身亡。

有一天,姚总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应酬到很晚才回家。她回到家,很然发现自己的客厅的灯上面很然挂着一副手铐。

姚总下了一大跳,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家里会出现一副手铐。姚总很害怕,不敢靠近那副手铐。

这个时候,啪的一声,那副手铐掉在地上。姚总心里咯噔一下,她冷冷的看着那副手铐。手铐散发着一并很独特的金属光泽。

姚总的眼睛离不开这副手铐,她感觉这幅手铐很诡异,单是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已经让人感到非常奇怪了。姚总很自然的想到了在监狱里面自杀的前夫。

姚总是为了报复前夫才做这样的事情,这点她觉得自己不是很对。但是,要不是前夫自己做了这些事情,自己也不能去冤枉他,说实在的,就是因为前夫做了这些事情,他才会被送进监狱,这一切很大部分是因为前夫自己咎由自取。

这样想到,姚总觉得自己的心里安稳了很多,这样是她虽然有私心,但是主要是因为前夫自己做错了事才会这样的。姚总深吸一口气,说:“要是你,你就出来,我不怕你。你自己做错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双手铐就这样慢慢的漂浮起来,就像有个透明的人慢慢的捡起了这幅手铐。姚总大气不敢出,她的心脏砰砰直跳,她在猜想,自己下一秒将会看见怎么样恐怖的东西,她很想做好心理准备,但是又不知道自己怎么去准备。

果然,带上这副手套的人就是前夫。姚总惊叫道:“过然是你,你到底想做什么!这都是你自己做错了,你要为自己的所作的付出代价。”

前夫恶狠狠的说:“要不是你,这些事情怎么会被人发现。你不是就是为了我抛弃你报复我吗?你已经羞辱过我,你还不放手,你太恶毒了,你一支耿耿于怀,简直就是个变态!我要你陪葬!”

姚总一下就发火了,刚才看见这些诡异的现象,也许自己还会害怕,但是这个无耻的男人,明明是自己有错在先,现在还理直气壮的骂别人。

姚总冷哼一声,“我见过无耻的男人,没有见过你这样无耻的。你自己做错了事情,还想找我报仇。你背叛我在先,我离开你,羞辱你,是因为我真的恨你,但是现在,我觉得你很可怜,像一条丧家犬一样。你自己犯罪也能怪我,我检举揭发你,不知道为多少人做了好事,我承认我也有私心,但是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你现在只是一只鬼,你并不能对我怎么样。”

前夫将手铐戴在自己的脖子上。他一使劲,脑袋带了下来,他拿着手铐,慢慢的向着姚总走过来。前夫将手铐戴在姚总的脖子上。姚总闭上眼睛,是祸躲不过,她不断的说:“我不怕,我问心无愧,我没有害死他,他伤害不了我。”

不知道过了多久,姚总睁开眼睛,看见一些回复正常了,她松了一口气。自己没有做错事,鬼怪是伤害不了自己的。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不戴首饰的女人


她从不戴首饰,尽管她有一双细白纤柔的手和挺直玉质的脖颈。

遇上他,在那个仲秋篝火晚会上,有点猝不及防。

暗蓝的天空中,一片片棉纱般的游云轻拭明镜似的月盘,清亮明洁的月亮,把光浩浩荡荡的倾泻在大地上。篝火向上舔着红舌,烟花一样的火星被送上夜空,夜,把他们一颗一颗的镶在天幕上,深沉的天空璀璨了。

如烟似雾中,悠扬的乐曲中,人们欢快的翩翩起舞,她站在舞场外面,她总是喜欢站在外面看热闹。

她娇小得令人怜爱,安静得与篝火联欢的气氛那么的不协调。

舞曲一首接一首的放送着,不知过去多久,有个人穿过酣舞的人群,兴奋的向她走来,他白衣白裤,整洁的立在她面前,礼貌而绅士的邀她跳舞。

她的脸倏的红了,垂下睫毛,不知道是应邀还是拒绝。

他坚持的把手伸在他们中间。

我跳的不够好。

我带你跳。

他是个令人愉快的舞伴,由他引导着,她也可以像条游鱼,在人群里自由快乐的游来游去了,这是她从前不敢的。

你的手好软,柔弱无骨。她感觉他的气息冲在了她的额角上。

她不敢抬头看他,人却慌了,脚下也乱了,踩了他的脚。他不动声色的,很快调整好步子,又和谐起来。

曲终,她选择了另一个角落站着。曲子再响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他又站在了她的跟前,笑吟吟的,眼睛里闪着两团篝火。

站了一个晚上,她有点累,那几天还有点感冒,微风吹来,她就打了个喷嚏。

她说,我有点累,想回去了。转身缓缓的离开。

他跑向欢闹的人群,与一个人比比划划的说着什么,然后跟上来。

你不舒服吗?我送你回去。把手上多出的一件衣服披在了她的身上。

就那样的,他们从那个晚上开始相爱了。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常常握了她纤巧的小手,眼睛逼视着她,知道吗?那天晚上,握住你手的瞬间,我知道自己爱上你了。

这是最适合戴首饰的手,他托起她的小手,从锦缎盒里取出一枚小巧的白金戒子,套在她的无名指上。不知什么时候,他量了她的指围,托在金属工艺厂的朋友订做了这枚压着纹样的,与她削葱根的手指相得益彰的戒子。他吻着她白嫩的手,那一刻,她觉得自己被幸福套住了。

生平第一次尝到两情缱倦的滋味,满心欢畅,幸福自全身的每个细胞往外溢,安静的性格里面也多了活泼的成分。很招摇的与他相挽着走在街道上,高雅的小手托在他的掌心,闪烁的戒子招来迎面走来的好友们的惊叹。

嗨,晓君的手带着这枚戒子好艺术哦!朋友们这样一说,他们就感到街道上所以的目光都落在这只戴了戒子的、托在他的掌中的小手上了。他揽着她的细腰,含情脉脉地望着她,情意绵绵。

可惜,这段美得有些眩目的爱情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像花凋一样的谢了。她又回到了安静的位置。那枚在恋爱中灿烂过的白金戒子被她封存在箱柜的底层,不敢再去碰触。因为这枚熠熠生辉的东西,总是将阳光下和月光下的浪漫折射出来然后渗入心底,再翻滚出无限的疼痛,爬到心上。

她开始素面朝天的走向人群,不再拒绝欢喜,想让日子把往事覆遮,不让自己想爱情那回事,她坚持出一份坚强,读书、画图、爬高的山,把日子塞得满满的。

后来,她遇到了另一个他,很快的,他们走向了婚姻的红地毯。她谢绝他为她买首饰,婚礼上,她要求省却了交换戒子的程序。逛商场,她从来不把目光投向首饰柜台。

这个有着一双美手的女人,一生中只在初恋的几个月中戴过一枚最为适宜的白金戒子。

从那时起,她是个不戴首饰的女人。

女人胸罩多戴多长时间?


文胸是女人的贴身之物,戴上文胸,更能显示出女人的曲线美。而且在性生活中,女人的胸部也是最吸引男人的部位之一。但是女人也不能时时刻刻戴着胸罩。因为佩戴时间过长,胸罩就成了凶罩,对乳腺健康造成威胁。那么女人的胸罩一天最多戴多长时间呢?

女人戴胸罩一天莫超12小时

女人佩戴胸罩,最好一天不要超过十二小时。专家认为长时间佩戴勒紧胸部的文胸确实不利乳房保健,其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是没有佩戴合适的文胸,二是佩戴时间过长。有调查指出,世界上80%的女性戴着不合适的胸罩。长时间佩戴不合适的胸罩,容易导致乳腺疾病。

如何选择合适的文胸

那些因长时间戴胸罩而患上乳腺病的女性,十有八九是因为选择的胸罩不合适!专家建议是:首先,女士们要选择合适的文胸;其次,假若因工作需要或在公共场合佩戴文胸时间长的,尤其在12小时以上者,应选择面料透气、束缚力不强的文胸;除此以外,天天下班回家后,或假日里不去公共场所时,可尽可能解开胸罩,让乳房有张有弛。

不戴胸罩就没事了吗

有人要说了,既然戴胸罩时间过长会导致乳腺疾病,那么不戴胸罩不就没事了吗?其实这是因噎废食了。胸罩可护体,不应盲目裸胸。

简而言之,胸罩的作用一是保护乳房免受外力擦伤和直接碰撞,二是支撑乳房不下垂,保持良好形态,也有益于乳房血液循环。乳房是柔嫩、敏感的体表柔软器官,平常容易受到撞击、挤压,甚至在跑跳时可能牵拉到乳腺组织。佩戴胸罩可以保持乳房的稳定性和形态,同时也能突出女性的形体美。为此,盲目裸胸就等于放弃了文胸塑形和保护乳房的作用。杨海燕说,佩戴文胸是必要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文胸,并且佩戴时间合理。

选胸罩一看面料

专家认为,女性要穿对胸罩,选择时在面料、尺寸以及设计等几方面应有如下讲究--面料:应挑选以纯棉或丝等天然原料为制作面料的胸罩,因为化纤合成材料的胸罩虽然外形比较挺或酷,但长期使用会影响乳房健康。现代女性容易奶水不足,非常大原因就是长期戴化纤面料的胸罩,引起乳头上的乳腺导管口被细小的化纤堵塞而造成出奶不畅的。

选胸罩二看尺寸

胸罩的尺寸必需跟佩戴者的胸围相符,太大起不到承托乳房的作用,太小则会令乳房受挤压,还会影响其发育。而要选对尺寸,关键是弄清下胸围的尺寸以及上下胸围之差,这是确定胸罩尺码和罩杯型号的依据。罩杯代码为上下胸围之差,差10cm左右为A杯,差12.5cm左右为B杯,差15cm左右为C杯,以这类推。例如你的下胸围是79厘米,上胸围是92厘米,那就该选80B。

选胸罩三看设计

虽然目前市面上许多胸罩都有钢托,号称使外形更挺拔,但不见得适合每一个人。杨教授特别提醒,选择胸罩不能光图好看,而应选合适体形的设计。例如,平胸、瘦弱女性最好选择没有钢托的,避免钢托长期直接压在肋骨上引起胸部疼痛。(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乳腺外科主任:杨海燕)

戴花镜看书的白胡子老头——怀念老爹


14年多了,在提笔的这个下午,忽然发觉老爹离开我们竟然这么久了。每每在梦里与老人家相见,仍然感觉到老爹还在身边,还在那熟悉的西墙角里,花白的胡子,戴着黑框的花镜,手捧厚厚的没有封皮的老书,安详的蹲坐着。

这样的梦,每年都要梦上几回,甚至更多。我知道,是老爹想念我们了吧,而我,也偶尔会想他,似乎老人家从没有远去,那份亲切,那份亲爱,自然而然。还是记忆里的样子,还是那时候一样的时光。恍恍惚惚,老爹夜里的轻咳声,老爹在天蒙蒙亮唤我和弟弟们起床声,老爹在我们打闹着趴在床上讲着猜谜声,一起回转。即便我知道,时光一去不返,从不曾停留它的脚步,我依然相信,老爹还在我的儿时,我的少年,我的青年里,成为永恒。

老爹生于1907年,那时候还没民国,我的太爷家境是殷实的,老爹的私塾学文习字时光便不足为奇。老爹写的一手很扎实厚重的毛笔字,我最初有记忆的见识到的时候,老人家已近80高龄,拿笔的手有些抖;因我给家里写春联,字不规整,老爹便亲手示范,那虽颤抖但仍苍劲有力的几个字,深深烙在我的心里,我的脑海里,我的回忆里。

老爹和我们家生活在一起,因此我的儿时(还有2个弟弟)日夜都是和老人家相伴着的。直到我远离家乡,去读中专,而后我的二弟,小弟相继离家求学,老人家一直的陪伴着我们长大。那时候农村没有通电,煤油最初也是限量供应的,在许多的黑夜里,老爹讲着太多的古时候的故事,说着很多的猜谜,让我们的夜晚,黑暗里看见无数的传奇,新鲜,奇趣,疑问,还有幻想。

我的父亲兄弟4个,还有个小姑;到了我们这辈分,8男5女,最小的小妹是81年,最大的是大伯家的大姐,57年。我们的这个大家庭,分成了4户,并排立在村的南头,西面是庄稼地,骆马湖后湖架起的大堰亘着村西的夕阳,六月的夏风吹皱起绿绿的稻浪,映衬着这个静谧的小村庄;东面是一块芝麻地,播下不久的种子正好发芽,幼稚的脑袋顶着瓣瓣新奇,惊喜的打量这片新鲜的泥土地。老爹的胡子是白的,头发刚剃完,光亮的映着晚霞的余晖,他挑着一担水,很硬朗的走在种满各色菜蔬的自留园地里。那年的我,小学3年级放学,蹦跳着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一幕影像,至今我依然记忆清晰,时常出现在我的梦里。

老爹闲不住,父辈,小姑和长大的姐姐们送来的白糖红糖吃不完,他便找来铁锅,架起麦秸烧火,熬制拿手的白的红的糖稀。孙儿孙女的我们便围成圈,满心欢喜的看老爹的手艺。

二姐经常主动的去添麦秸,更多的孩儿们在边上追逐嬉戏,我盯着锅里的红糖慢慢熔化,老爹手中的铲棒不停的搅动,待火候恰好,老人家端起锅,将溶为透亮暗红的糖水,倒到准备好的案板上,慢慢冷却中赶成需要的条形棒,挥刀迅速的切块,边碾动用布包好的手中的糖棒,不一会儿一块块有着好看纹理的红糖块就出现在我们的眼前;白糖也是如法熬制,赶条,切块。老爹将做好的白的红的糖块,分给了我们,吃着这生动有韵律的糖块,别提是多么奇妙的美味了。

如今想起,一样的还是流口水。如果做的多,老爹还会在村边摆摊,卖给村里贪吃的更多的孩子,当然,只是象征性的收几枚分币。听老人和大人们讲,老爹打十多岁起,便因为时局的动荡,四处奔走,做着各样的小买卖,贴补家用。熬制糖稀,只是老人家各种技能的一小项。编制藤条筐,簸箕,兜篓,那都是里家行手,我的大伯就是跟着老爹学的,年过80的他前几年还经常闲不住的编编呢,拿到街市上忒抢手,价钱也是不菲。

闲下来的老爹,总是喜欢去摆弄园地里那些瓜果蔬菜,挑着两个小桶。老爹在我还小的时候偶尔还抽抽自己卷的烟,后来就不见抽了。老人家懂得健康的重要,只是每每夜晚和凌晨的睡梦里,还是屡屡能够听见老爹的咳嗽,一会儿夹带着窸窸窣窣摸索点心压咳的咀嚼声。

我总揪心于老人家的咳嗽,泛起丝丝的心疼。好在,老爹的咳嗽伴随着我,从幼小长大到我去远方读中专,到我工作后隔三差五的回家小住的夜晚,直到我娶妻生子,二弟毕业,小弟考取理工大学行将毕业的2000年1月25日。

老爹真正没事了,冬天就会坐在太阳底下,靠着西屋的山墙,戴上他的黑框老花镜,静静的看书。那些书,形形色色,大都是大部头,好多的书还没有封面。我能记得《红楼梦》、《三国演义》、《封神榜》、《西游记》、《聊斋》,还有许许多多叫不上名字的。就那样,安安静静的,一看就是几个钟头。他的白胡子,在温暖的阳光里,泛着洁净的光亮。

老爹在父母大人们农忙的时候,总是不经意的就把热水烧好,饭菜做好,等我们归来,即便父母总叮嘱他不需要做。这样的情况,持续到老人家年近90。老爹经过私塾的考校,自然对于中国的传统很是讲究,我们家吃饭,不论什么时候,都一定要等老人家回来,上座落座。老爹也有生气的时候,脾气倔上来,大人们是无奈的。

不过好在我渐渐长大懂事理后,大多都能因我而劝得动。我在老人家的心里,他深深的疼爱着。孙儿孙女们都疼爱在他的心里。听母亲说,曾经因为言语上的不和,老人家抱棍夯了她的腿。当然这是唯一的一次,30年里,母亲尽力的照顾老人家,物质上虽不富有,但我们一家子是满满的和睦与关爱。

每逢春节大年初一,我们都要恭恭敬敬的来到老爹的床前,给老人家磕头,得到一把果子,偶尔会有一二块钱。

关于老爹和奶奶的故事,我想留在专门的篇章里。这里我只说老爹,因为奶奶在我刚出生不到一岁的时候就故去了,走的时候只有59岁,她小老爹十几岁。对奶奶,我是没有任何的记忆的,所有的都是父母和老人们的讲述。

我在读初中的三年里,无论我回家多晚,老爹都会在我打开西屋的刹那醒着。每天黎明,透过那扇50厘米见方的木棒支撑着,蒙着塑料纸和报纸的微光,老爹都要叫着我的小名,将我从床上唤起。至今我仍然清晰的记得,老爹猜谜的:寺边有头牛,二人抬木头,西下有一女,火烧因家楼,二木不成林,八厶不成分,言边主下月,二人土上蹲的谜面。我和2个弟弟就在老爹的声音里,带着好多的念想入睡,又带着好多的幻想醒来,在这样的声音里,一点点长大。

听到老爹病危的噩耗,我正在办公楼柜台里当班,待急匆匆带着妻儿赶回老家,便再不能见老人家最后一面,我悲痛的哭倒在老爹的床前。亲爱的老爹,您就这样去了另一个世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想念,还有终不得见的遗憾。写到这儿,孙儿再次泪流满面。

记得,您看见我带着孙媳妇回家,您高兴得哪儿都不去了,忙前顾后的要张罗着做好吃的给我们;记得,您见到我家的小子,总是咯咯地笑着,您说重孙子他是不是从来都没哭过,不知道哭;记得,您把床前那些果子全部都抱出来,要给我们尝

父亲说,您在临走的时候,头扎在他的怀里,紧紧的抱着他,您想要说些甚么,其实,我们都懂,您在牵挂这些远隔多方的孩儿们老爹,如今我们都过得挺好,只是,我们都会想念您,在这平常的日子,在这平常的夜里,在我们一起过节相聚的时候,在我们幸福并快乐的奔向美好的时候。

老爹,我会在下次梦见您的时候,再和您好好的絮叨絮叨,再听您的呼唤,再猜您的谜面,再将笑声捧到您的床前。

爱你的人,不如真正懂你的人


如果你全身都是优点,而他却不懂赞赏,那也是毫无意义。你不需要是全地球最优秀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优秀的那个人,足矣。

上班没多久,小企鹅就跳动起来,点开一看,是阿薇发来消息,她问我: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吗?因为我没嫁给有钱人,我老公竟瞧不起我?

阿薇是我认识很多年的朋友。我谨慎地没有用闺蜜这个词,是因为闺蜜是小女人和小女人之间亲密的称呼,而阿薇绝对是个特立独行的大女人。我头一回见到她,她正独自在山顶上写生,眼看天色将晚,我们一行人招呼她一起下山,她笑着指了指她脚下大大的旅行包,告诉我们,她带了帐篷,要在这里看日出呢。那一天,她送了我一张画,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阿薇总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像一只飞在世俗之外的鸟儿。所以,当她忽然裸婚,嫁给一文不名的阿强,我们一点都没觉得惊讶。

在我看来,阿强实在是捡了大便宜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轻而易举娶到这么漂亮又有才的妻子,一定是祖上哪位先人积了善德。依照常理,阿强对阿薇就算不视若珍宝的话,也该你侬我侬才对。可是,阿强对阿薇有一百个不满意。

这一回,又是阿强埋怨妻子,总是往家买那些没有用处的宣纸,一点也不懂得勤俭持家。阿薇一听也不乐意了,说,宣纸是我画画用的,怎么能说没有用处呢?再说,我买纸花的是自己的钱,并没有花你的呀。

一提钱,阿强的话更难听了,居然说,你有钱,你除了钱还有什么呢?你也不想想自己,当年是怎么嫁不出去才倒贴给我的。

阿强和阿薇的矛盾由来已久,我一直天真地以为,他们是生活观和消费观不一样所产生的矛盾,却从未想过,多才多艺的阿薇原来在阿强的眼中一无是处。

你画画好,可你的画在他眼中是一堆昂贵的废纸,你弹琴好,可你的琴声在他耳中远不及一场二人转来得有趣,你是香远益清的亭亭莲花,他却嫌嫌弃你不够妖娆,不够芬芳,你是稀世珍有的枯叶蝶,他却只当你是一只其貌不扬的扑火飞蛾。

你有一百件好处,他都无从欣赏,也就等于零。

我还知道一对夫妻,男的相貌堂堂,女的相貌平平,堂堂对平平,却连眼角眉梢里都是温柔。有一天,妻子问丈夫,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喜欢我什么?

妻子问着这个问题,其实心里差不多已经有了答案。于是,她等着他说,是因为你总是悉心地关爱我们的家,为了父母和孩子默默奉献不辞劳苦,因为你是我的贤内助,是孩子的好母亲,是我爸妈的好儿媳这样的话,她自己也能想到很多。

然而,丈夫回答说,因为你每次洗完澡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她觉得有点意外,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过她,她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还有呢,她问。

他说,你睡着的时候说梦话很可爱,你夏天穿长裙子非常漂亮,你做错事会脸红,你写的小诗很好,干嘛要丢在纸篓里,我都悄悄收起来了

她一下子明白了,他是真的懂她,而且真的爱她。

她的美是闪在夜空里的寥寥寒星,他却全看到了,记在了心里;她的好处是藏在沙子里的珍珠,他却在像沙子一样平凡的日子里发现了它们,小心翼翼地珍藏。

你不需要是全世界最好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好的那个,就足够了。

我们都是浩瀚宇宙中平凡的生命,是空山幽谷里无人知晓的花草,在我盛开的刹那,如果你恰好看到,如果你恰好觉得那看起来不错,如果你愿意为这份美好驻足,那就不荒废我一刹那的绽放。

如果你说爱我,我希望你的意思是,你懂我知我,而且惜我怜我。如果我说爱你,那我的意思是,你在我眼中举世无双,不可多得。让我们相知,然后相爱,相爱,然后相守。

相伴一生的那个人,必须首先是懂得欣赏你的人,然后,才有资格说爱。

因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美好,一个人最大的不幸,莫过于耗尽一生,身边那个最亲密的人,却对你的美好无知无觉,在你的生命里扮演暴殄天物囫囵吞枣的角色。

这样的一生,岂不可悲?

我有花一朵,长在我心中,真情真爱无人懂,遍地的野草,已占满了山坡,孤芳自赏最心痛

让懂你的人爱你,惺惺相惜,心心相印,莫待青春耗尽,惊起回头,长恨无人懂。

爱的人


霞就要实习了,我能感到他的喜悦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她是一名将要进入社会的教师兼班主任,她给我讲了如果她当一名班主任她会怎么去做,当然是我问她的,我想知道她的一切,而交流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她也是我最爱的人,我也得主动些。

我为那些能成为她学生的人感到庆幸,我从未见到过如此一个总为别人考虑的人,在她面前我都感到不足。她说如果她是一名班主任,她会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本来就是小孩子嘛,应该是愉快玩耍再学习的,怎么可以让他们为众多的家庭作业厌烦呢,应该以兴趣为主,再去建立学习的兴趣。无论他们喜欢什么他都会努力的去为他们争取,如果争取不来,那么自掏腰包也要帮他们建立他们的兴趣。

她说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再怎么幼小也是有自尊心的。所以他们犯错了,她不会打他们骂他们,她会和他们慢慢的沟通,告诉他们所做的事是错的,是不对的。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心里去改变自己,而不是在压迫下才不甘情愿的去做。也会和各科任教老师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积极听取各种建议,不做一言堂。为孩子们的学习而努力的做好本职。

我是感到她很傻的,只顾着考虑别人,却没想过该怎么去照顾好自己,因此我只好无怨无悔的去支持她,陪着她。她脾气不好,如果我不陪着她,那她心情不好时该对谁发脾气呢!而且那些是她的兴趣,她的梦想,若我都不用心的支持她照顾她,那她该为了她的工作不懂的好好照顾自己了,又得变得傻了。

我告诉过她,答应她的我都会努力的去做到,细到每个细节。其实是我担心她太过辛苦,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我得帮她把一些重要的事记住,以免她身心疲惫。然而今天我却没有保存好她发给我的她的机票票证,这让我有点难过,也有点不安。我说,她去哪儿我便去哪儿,不让她一个人害怕,我以坚定的语气对她说的,但此刻却有点恐慌,担心答应她的我会做不到。

她要去广东实习,我是很希望她可以来我这里的,这样我便能好好照顾她了。但毕竟她选择了广东,而且在这里也没什么发展,我只能忍着不舍,违心的支持着她。当然违心只是因为她不能来我这里,但也为她开心,至少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事业,也难得她喜欢。

我是要去找她的,不仅因为我答应了她,还有她是我最爱的人,我怎么能去欺骗她,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独在异乡呢,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好好照顾她。

冰封的人


在一次探险过程中,李教授挖到了一具冰封的尸体。这让他欣喜若狂,李教授是历史学家,对于一切古老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

挖到这具尸体的时候,他就立刻报了警。从这具尸体的穿着来看,尸体不是现代人。这让他觉得异常的兴奋,这很有可能是一具保存比较完好的古尸。对于他的研究来说,这将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

他依依不舍地看着警察带走了这具尸体,如果这真的是一具古尸,等到警察去鉴定完毕后,一定会送往他们的大学,让他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

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李教授简直是坐立不安。终于警察证实了这是一具古尸,李教授深深的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就是等待古尸到达学校的日子。

终于,古尸被警察送到了学校。李教授在这方面是权威专家,研究这具古尸的任务自然交到他手上。他像打了鸡血一样,异常的兴奋。

这具古尸是一具女性的尸体,她的衣服虽然已经破败了,但是依旧可以看得出,她生前的衣服非常的豪华。因为一直被冻在冰里面,她的尸体保存还算比较完好。现在保护她的冰块已经融化了,她开始出现了衰败的征兆。

李教授小心的给女尸拍了照片,他想要记录下关于女尸的任何细节。女尸并不是很好看,在现在看来,她只能算得一个相貌清秀的女人。像这样的女人,在她生前,在她的那个年代,一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李教授小心翼翼的剥掉了她的衣服,衣服都每一块,都算得上是工艺品。如此漂亮的衣服,做工如此的精细,是怎样的王公贵族才能有这样的衣服。李教授越来越兴奋,从她穿的衣服来看,李教授断定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

女尸穿了好几层,每一层的衣服都精美绝伦,李教授不住感叹道,“都说国外的设计师能够设计出最漂亮的衣服,如果他们能看到这具女尸穿的衣服,一定会大跌眼镜。”

女尸衣服上的每一个细节,李教授都细致的拍进了数码相机里。等到研究报告出来,这具女尸一定会引起轰动。

女尸的身体保存的还算比较完好,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体结构。她的身体僵硬,像玉石一样。李教授看见这么完美的躯体,忽然觉得自己的心怦怦直跳。

李教授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他要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来看见这件事情。他仔细的研究着这具女尸。他判断这具女尸死于清朝,但是身上的服饰又不太像清朝的服饰,到时有点像明朝的衣服。

因该是明末清初的衣服吧,这个女尸很有可能是明朝的达官贵人。李教授越来越有兴趣,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甚至连家都不回了。

他对于这具女尸的热爱,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爱上了这具女尸,在他一次的见酒过程中,他感觉到身边的磁场发生了变化,他转过头,看见女尸坐了起来,她原本不漂亮的脸蛋此刻看上去却如此的漂亮,真是风华绝代啊。

李教授颤抖的问到:“你就是我带回来的尸体吗?”

女人点点头,“我本来安静的在那里,你为什么要带我回来打扰我,我的灵魂一直禁锢在我的身体里面,可以保持我的身体不坏掉,我需要安静,你为什么要来打扰我?”

李教授震惊的说:“真的是你,你活过来了吗?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太震撼了!”李教授没有害怕,只有痴迷,这个沉睡了百年的女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她的皮肤变得饱满,看上去跟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样震撼的的消息,一定会引来这个世界的轰动。

李教授激动地说:“你真的活过来了,这简直就是奇迹啊,你知道吗,我就要发达了,我就要出名了。哈哈,这一切都是你带给我的。”

女人露出诡异的微笑,“你知道吵醒我的后果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我可以一直不腐坏吗?”

李教授急忙问到:“是什么保持你的身体不腐坏的,你快告诉我!为什么你会活过来,你还是人吗?”

女人哈哈大笑起来,“你觉得呢,你觉得像我这样的,还能被成为人吗?要保持身体不腐坏,首先你得是一个死人,哈哈!”

李教授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惊恐地说到:“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杀死我吗?你要用我的血肉来达到长生不老,身体不腐败的目的吗?”

女人拍了拍手:“你真的很聪明,这都被你猜到了,看来你果然不愧为一个学者,但是你活不了了,你没有资格跟我一样长久的活下去,你只能做为我的养料,我的食物。是不是觉得很悲哀?”

李教授惊恐地往后退去,他颤抖的说道,“不要杀我,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是我把你唤醒的。你可以去找其他的食物。你还是可以活下去,只要你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长生不老,我可以让你离开。”

女人笑了,“你认为你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讲条件吗?现在,我饿了,你刚好就是我的事物,我不会让到手的食物离开。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那你就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吧!”

李教授恐惧的说:“不要,不要杀我,我不想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打算杀死我吗?还是打算把我吃掉?”

女人舔了舔嘴唇,“沉睡了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被冰封在一块冰里。现在我重获自由,能够从冰里边儿出来。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我很怀念那些美味的人肉。要保持不老的样子,就必须要吃人的血肉。每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人,都可以成为我的一部分,包括你。”

说完,女人邪魅的笑着,她慢慢的走向李教授,李教授看见她的嘴里,有一排锋利的牙齿。李教授害怕的说,“我不要长生不老,我现在什么都不要,求求你放过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

女人狠毒的说,“现在已经晚了,在我饿的时候,我不允许别人逃离我的手掌。”说完,她就扑向了李教授。

第二天,人们发现冰冻的女尸已经不见了,地上躺着一副人骨,经过检验,发现是李教授的。这种灵异事件,大家都不敢往外说。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大家也都对这件事情闭口不提。也没有谁去找那具女尸的下落,因为他们不想落的李教授的下场。

投毒的人


张香和路明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的好。两个人长大以后,自然而然成了恋人。

后来,两个人到外地去上大学。张香因为长得非常的漂亮,浑身上下散发着清纯的气质。学校有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追求她的人也很多。

路明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他的长相普通,成绩也普普通通。路明站在张香的身边,就像是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张香以前在山村的时候,她觉得路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是后来,她看到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那些追求她的人当中,有很多都很优秀。张香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追求她的那些有钱人,只要是她看不上眼的,她就会直接拒绝。

张香自从来到这个大城市以后,她感受到了城市里面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张香是一个上进的人,她一直都在不断的努力完善自己,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但是,路明却不是这样想的。来到大城市以后,他就被城市的花花世界吸引了。他喜欢跟别人炫耀,他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张香每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说,“现在竞争这么强烈,我们还是好好学习,要不然将来不能在这座城市里面立足。”

路明总是不屑的说道,“我们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以后找份工作是轻轻松松的。还不如趁着大学好好的享受一下生活,我最近在玩一个游戏,非常的好玩,要不你也试试。”

张香有些生气地说,“虽然我们考上了大学,但是以后工作还是要看实力。我们要好好的学习,不然将来还是没有好的发展。你不要整天出去玩游戏,上网的费用很贵,还不如留下来买一些书来看。”

路明也有一些生气:“上网那点钱我还给得起,我爸爸在外打工,赚了不少的钱,你肯定也是看见这些钱的份上才跟我在一起,所以以后我的事情你尽量少管。”

张香渐渐的疏远了路明,她不喜欢一个男多的男友。路明一直沉浸在游戏的快乐当中,他没有发现张香的变化。

后来,张香跟他提出了分手。路明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现在才引起重视,他不想失去张香。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路明才有在外面炫耀的资本。现在这个女朋友要离开自己,路明说什么也不愿意放弃。他不断的求张香不要离开自己,但是,张香已经对他很失望,最后还是离开了他。

过了一段时间,张香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两人出双入对,良才女貌,是很多同学羡慕的对象。路明炉火中烧,他认为是这个男人抢走了他的女朋友。他不止一次的骚扰张香,张香每一次都跟他说的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在跟他在一起,让他死了这条心。

路明心里有一股火没有发出去,他万分气,认为是张香背叛了自己,这个不要脸的女人,遇到更好的男人就抛弃了自己。

最可恶的就是这个男人,明知道张香有男朋友,还跟她在一起,简直就是不要脸。路明越想越生气,他一定要给这对狗男女好看,他狠狠的想到。

这天,路明在网吧里边玩游。他的一个朋友说到,“听说你的女朋友跟其她人在一起了?你真的是太逊了,自己的女朋友还能被别人抢走。你在这个圈子里面,就快要成为别人的笑话了。”

路明恶狠狠地说,“像这样的货色,我根本就不屑一顾,是我不要她的,我根本就不喜欢她,她喜欢和谁在一起都可以。”

那个朋友笑道,“你还真是大度,自己的女朋友跟别人在一起竟然一点都不生气。不管这个女人好不好,她跟别人在一起时都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你还能坐在这里玩游戏,我们都很佩服你。如果是我,一定会给他们一点颜色看。”

路明问道,“你会怎么给他们颜色看?”

那人随口说了一句,“下毒毒死他们。”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路明把这几句话听到了心里,他想自己不能这样便宜了这对狗男女,他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路明悄悄的跑到男生宿舍,在男生的杯子里面放了毒。他恶狠狠的想,男生喝了这杯有毒的水,一定会一命呜呼。他做得很小心,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样警察就找不到自己了吧。男生不在了,张香一定会回心转意回到自己的身边。

当天晚上,路明就听说男生因中毒而亡,同时被毒死的,还有张香。路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张香毕竟是他喜欢的人,张香死了,路明多少还是有些难过的。

跟他想的一样,警察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虽然知道他们是被投毒谋杀的,但是他们找不到凶手。路明虽然杀死了他们,但是仍然可以逍遥法外。

路明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都在恐惧当中度过。毕竟是自己第一次杀人,路明还是很害怕的。一方面害怕警察找到自己,另一方面,害怕两个人的鬼魂来找自己报仇。

路明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只要有一点的风吹草动,他就会像惊弓之鸟一样。这样度过了一段时间。路明渐渐的从这件事里面走了出来,他又恢复了以前的活力。

路明今天第一次回到了网吧,他决定好好的玩一下。他一直沉浸在游戏当中,不能自拔。等他玩完以后,他抬起头,惊恐地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四周一个人都没有。

路明大叫一声,“老板,你们去哪里了?东东,你还在不在?”

没有人回答他,他惊恐地站了起来,他找遍网吧每一个角落,一个人都没有。路明感觉自己的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一切都太诡异,他知道自己是撞鬼了。自己唯一做过的亏心事,就是杀死了那对男女。

路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你们会来找我报仇的,我早就知道了有这一天,这么多天我都在担惊受怕当中度过。你们不立刻杀死我,是想让我受到精神上的煎熬。现在看见我没事儿了,你们又想来杀死我。这条命你们尽管拿去。”

张香浑身是血的出现在他的身边,那样子惨不忍睹。被毒死的人,总是七窍流血,死得狰狞恐怖。张香恶毒的说到,“既然你知道,你就自己结束生命吧。我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卑鄙小人,我不跟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一个没有担当,不上进的人,跟其他人没有关系。但是你却卑鄙到下毒杀人,我真是看错了你。”

路明摇摇头,“不要,我还不想死,我不要死。”说完就冲出网吧,被迎面而来的一辆车撞倒在地,当场身亡。

警察来的时候,网吧老板说,“这个人当时不知道怎么了,一个人自言自语,然后就冲了出去。”网吧里面其他人也这样说,最后定为一场交通事故。

自己不够好,就不要要求别人尊重自己。

丑陋的人


乌鸦是我们这个班级最被人看不起的女生了,按理说在这个以分数论英雄的时代里,她不应该成为最被人歧视的对象,可是她长的太难看了。她有着肥胖的身材、稀疏的头发、外加金鱼眼和一排龅牙,真是丑陋极了。

乌鸦的名字当然不叫乌鸦,她叫孙露。可是自从男生给她起了这么个外号以后,就被大家叫开了。

十三岁那年,我在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一,乌鸦是我的同学。本来我和她在班上并不算熟,但因为我的同桌许莲和她是小学同学,所以我们才比别人走的更近些。

那时候学校里有食堂,我们中午都喜欢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我经常看见许莲和乌鸦吃完饭以后会头靠头的在一起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还会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难点。她们就像两个不错的朋友。终于有一天我好奇的问许莲:你和孙露是好朋友吧?没想到许莲却尴尬的笑了笑,似乎欲言又止,这令当时的我感到迷惑。

后来我才知道许莲为什么不承认乌鸦是她的朋友了。乌鸦是一个很奇葩的人。她竟然不知道射雕英雄传的是谁写的,也不知道圣斗士星矢里讲了些什么,就连女生和男生吵架,骂男生是公公的时候,她还以为公公就是外公。她的怪异令人惊诧。

等到进校的时间久了,老师便喜欢在上课时提问同学,而乌鸦是经常被提问到的。每次提问她的时候,同学们都喜欢朝她望去。她回答问题前会先无意识的翻个白眼,然后再开始回答;想不起来的时候,再翻翻白眼,光是那翻眼睛的表情就能让大家笑到颤抖。不过当时的乌鸦对自己充满了自信,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丑陋而感到自卑。

乌鸦的学习挺好,可她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上体育课,因为她的动作极其笨拙和丑陋,简直好像是一个丑角在舞台上做免费表演。

那时候我们男女生的体育课是分开上的,有一次我们女生在老师的要求下练习双杠,轮到乌鸦练习了,只见她表情凝重的站在双杠中间,然后双手一撑,双脚离地,在艰难的摆动两腿的过程中,她始终是龇着牙、咧着嘴、缩着脑袋,一副非常痛苦的样子。于是本来正在颠球的女生也不颠球了,本来正在聊天的女生也不聊天了,大家都悄悄聚在一起诡异的笑着,点评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快看、快看啊!像不像难产?一个很有幽默感的女生对众人说。正在她说话的时候,乌鸦已经把一条左腿翘上了左边的横杠,正当她想把右腿也翘到右边的横杠上去时,她的右手突然松脱了,于是她整个人身子一歪,一个屁股墩子跌坐在沙地上。于是女生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副班长笑的蹲在了地上,体委也笑的满脸通红;甚至我们班路过的几个男生也看见了她的惨状,竟然一边笑着一边骂着脏话呼啸而去。

后来乌鸦在老师的搀扶下终于站了起来,她的身上沾满沙土,我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我再看看身边的许莲,她早已到一边打排球去了,仿佛这件事就没有发生过似得。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入校已经一年多了,可是同学们对乌鸦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好转,记得那是一次秋游,那天学校里给我们年级包了好几辆大客车,我和许莲的运气很好,在一个双人座上落坐,而乌鸦就坐在我们的前排。车上的人越聚越多,最后终于站的满满的。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乌鸦身旁的那个座位始终是空的,站在乌鸦旁边的是两个打扮的很漂亮的女生,但她们却一个也不肯坐下,而其她同学也不约而同的躲避着,仿佛谁跟乌鸦坐了谁就会染上瘟疫似得。

当时我看不见乌鸦的表情,但是我想她一定很难过吧?

如果她仅仅是被人嘲笑、排挤也就算了,可是男生们的做法就更过分了。乌鸦经常在上课之前会忽然发现自己的眼镜不见了,甚至是书本也神秘失踪,每次总要转上十八个弯才找的回来。而她放在校园里的自行车要么被人放了气,要么连链条都被下掉了。

她也不是没有跟人吵过闹过,甚至有时也会哭着去老师那里告状,老师也会把嫌疑对象周某和陶某找来问话,可那两位一直是班上的坏种,把他们找去问话,要么就死不承认,要么就互相推诿;即便是被老师臭骂一顿,也不过好上一个星期就会故态复萌。

到了初二的下学期,我们发现乌鸦开始有些变了,我常看见她上课时对着自己铅笔盒里的小镜子照来照去,要么就用手不停的捋头发,一节课四十五分钟,竟有一半时间在捋头发。与此同时乌鸦的成绩也下降了,本来她的成绩都能排全班前十五名以内,最好的时候还进过前十。可现在她一下子就掉到了三十名以外,大有继续下降的趋势。老师对乌鸦的态度也大不如前,有时候课上的好好的,老师会突然严厉的说:孙露!我发现你不在听课,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你在想什么呢?!每当此时,乌鸦总是红着脸、低着头,一言不发,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和许莲都认为她再这样下去就算是完了。私底下我们也常问她到底怎么了?成绩下降的这么厉害,可是她总是叹气,有时候说,学习好也没意思,得不到尊重;有时候说,这个班级没有一点人情味儿,要是毕业了,坚决不回这里。

到了快要期末考试前的一段日子,我忽然发现,乌鸦好些天都没来上学,我起先以为她生病了,可是后来觉得不对劲。我们问了她的同桌:孙露怎么老不来上学?她的同桌说:她爸好像在给她办转学呢。她的情绪不好,唉!不多说了我听了大吃一惊。第二天上午老师就在全班宣布了她转学的事情,宣布的那一刻很多同学都低垂着头。

从那以后乌鸦就真的消失在了我们的生活中,与我们失去了联系。

又是一个春天来到了,我看见校园里的花圃中开满了鲜花,有红的、黄的、白的、粉的。每一朵花都是那么鲜艳美丽,我忽然想起了乌鸦,如果说十四五岁是花一样的季节,那么乌鸦的花季在哪儿呢?

我多么希望她在新的学校里能得到善良的对待,也能拥有一个美丽的花季。

美年华相遇的人,才是爱的人


凌晨的时候,我拧开了一支新的牙膏,薄荷味的,这是我储藏了近半年的牙膏,我曾一度担心它会过期而改变味道,也许是变成水果味、腐烂味,甚至一些不能够想到的味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收藏牙膏的坏习惯,总是怕某个夜晚醒来,自己身边缺少必须的东西,才会自己统统想的周到。但是我最终明白,东西尽了可以再买,而人若散了,却难再聚。

近期和几个好友时隔一年再次相聚,寒暄甚少,只是相视而笑。后又同去看演唱会,挤在万人场地,手牵手,不曾被失去理智的人群冲散。一瞬间,仿佛看到了多年前在绿色操场奔跑的我们,从没有惶惑,从不会害怕谁会离开,也是这样坚定地站立天地之间,结束了青春里的一场场兵荒马乱。

当赵小雷用略微沧桑的嗓音唱起民谣,全场合唱的情景令人感动而亢奋,我们终于也等到了这样的时刻,手牵手听着我们最爱的《南方姑娘》的时刻。屏幕上打出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内心更是涌起曾经那一段在南方生活的落寞。那时独自伫立街头,人潮涌动,却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彼此异地他乡,从不打扰,各自安好。幸好,人生苦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幸运之后,品尝了每一种孤独之后,都会获得别样的甘甜。

好像友谊随着年龄确实会变质。过去天天嘻笑打闹,上学放学,一起逃过几次课就相见恨晚。邋遢的扮相从不会掩饰和令人尴尬,几句发自肺腑的责骂都让人感激涕零,成为朋友也是水到渠成,更不必棋逢对手。我也从不害怕维系一分友情,无论千山万水,无论时日过去几何,难得一见,都可促膝长谈,时常有相得益彰的美妙,生命中从不缺少那个可以随时聊天说话的人。

而现在,我总是能够猛然发现朋友圈和空间不小心就被设了权限,电话响起听到了官方的你好;已婚的和未婚的分属两个世界,谁秀谁的生活,只是再没有专门写给某人的小情绪;生日祝福要借助QQ提醒方才记得,那些晒美照的朋友用大的墨镜遮住大半张脸,涂上厚厚的脂粉,活成了那个你从来没见过的样子;他们身边变换着一张张面孔,唯独永远没有你。心里顿感荒凉。

事实上,并没有那样一个人可以随时分享你生活的每一次意外和惊喜,或是陪伴你从青春到暮年。那些你以为不会丢失的东西,也许有一天掘地三尺也不能找到,那些以为永远不会离开的人,也自然有一天会不告而别。没有谁心甘情愿和老友形同陌路,也没有谁能慷慨大方地和一段美好的过去说再见,可是大多数人在不经意间,记住了此刻的欢乐,而忘记了彼时患难与共的某某某。于是,我们记住了二十岁以后的每一个人,或真情,或假意;珍藏了十二岁时的每一份情,或缅怀,或是一生所爱。

微博上曾流行一篇文,大概说有事时各忙各的,不必担心明天就离散;遇到困难时在所不辞,身边仍有一个你,这才是高质量的友谊。胡歌和霍建华两人的感情一度被传为佳话,当霍建华高调宣布恋爱时,胡歌大方送上祝福,连他们自己都说:我们不是那种很矫情的好朋友,常常联系那种。但是真心的朋友,所以这么多年我们常常联系,这种感情属于真的朋友。这大概就是友情赋予他们的安全感,很开心你出现在我生命的很多时刻,也不遗憾今后陪伴你的人是别人。

曾经有一部美剧叫《伴我同行》,里面有一句话永远都忘不掉: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老天,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吧?我们都在最灿烂的年纪里遇见了最珍贵的人,留到最后的人寥寥无几。这几人,不需要刻意去挽留,只需要谨记情谊,定会陪你到最后。

长路漫漫,你我行走人世,如大浪淘沙,不知哪个时刻就会随着风浪流向东西南北,再没有相见的机会。可是,能够一起追随河流,漂至终点,那一定是你赶不走,吵不散,断不了的真朋友。不必费尽心思讨好对方,不会因言语不当得罪对方,更不会在自己的小情绪之后考验对方。这种时间和磨难给予的安全感,才足以诠释最好的友情。

生如夏花之绚烂,那些最美年华里相遇的人,就是我们心中最繁盛的香樟。多年以后,嗅得花香,无论是枯萎与璀璨,无论衰老或孤弱,都将是经历全世界之后,依然最爱的人。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9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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