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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馒头”是条狗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馒头”是条狗",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馒头”是一只贵妇犬,“馒头”是我给它起得名字。

贵妇犬起源于德国,它以水中捕猎而著称,也有人认为是法国的国犬。我想既然被尊称为“贵妇”定有雍容华贵之体态,闭月羞花之美貌。

春节,表姐带着客人来我家,我见到了一只幼年的贵妇犬,这狗的毛白如絮、密如棉,两只宽厚的耳朵自然下垂,细长的脸颊,突出了那张利嘴,黑色的鼻头如顶着一枚黑枣,那对滴溜溜的大眼睛,不安份的转来转去。我不免赞叹:美狗坯子。

表姐临走时对我说:“表妹,我要出国了,把狗留给你,你要好好待承。”

我推辞说:“表姐,我不懂养狗,何况……?”

“刚开始我也不会养,你拿它当儿子不就成了?!”

我从此有了个狗儿子,自从表姐走后,这只狗改变了一种态度,它活泼好动,在我家沙发上,影视柜上蹿上蹿下,像只失控的皮球乱蹦,你都不晓得它会落在什么地方,等你想去捉它的时候,它的腿比你的眼神还要快。我顺手抄起鸡毛掸子吓唬它:“狗儿子,我先教育教育你,打屁股!”

它竟然听懂了我的话,不,是看到我难看的表情了,它耷拉着脑袋蔫蔫地躲在墙角里

我很有成就感,得意地笑了又笑。

晚上,我气炸了肺。

一个拖着疲惫身子回家的人,恨不得进家门就陷进沙发里,听歌聊天打游戏。当你的面前呈现这样一副画面:花瓶碎了,沙发巾擦地了,摇控器进鱼缸了,鱼气死了……

我摔门而去,女人的毛病,生气时不吃即穿。我于是钻进了菜市场狂购,准备做一桌丰盛的美味佳肴,我知道狗半天没吃食物,我要馋馋那可恶的狗。

餐桌上摆放着我精心做的红烧肉、水煮大虾,还有我特意买来的刘记猪蹄。狗爱吃骨头的,我在它面前直播着那猪蹄子肉如何被我吐掉,然后把骨头塞我嘴里撑来撑去,我发现,它可怜兮兮地瞪着我……,表姐突然来电话,害得我好不容易把满嘴的骨头呕出来,表姐埋怨我说为什么电话接这么晚。

“咋了,让狗咬啦?”

“没有,那多没面子!”

“忘记告诉你,这贵妇犬吃伺料的,经济上你得付出点儿!”

“我的神!”

这狗原来不吃人间美味的,我要去给它买饲料,想像着刚才自己在狗面前的滑稽样,想钻地缝里去。

下了楼去买狗粮了,依照售货员的提醒,我要一天三次带它去放风,否则这屎尿就地解决了,我倒忽略了这一点。回到家给可恨的狗狗拿了一枚专用碗把狗粮放入,那狗狗摇着尾巴边吃边哼哼,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晚饭过后,我赶紧带着狗狗去遛街,小狗在路上嬉戏,自个咬着自己的尾巴转圈,从远处看去像一团棉花球滚来滚去。吸引了很多小朋友前来观看,小朋友问我:“阿姨,它叫什么名字?”这倒提醒了我,该给它起个中文名,我看到它圆鼓鼓的肚皮,突发奇想,叫“馒头”吧,必竟学识有限。

五个月后,“馒头”长大了,由一只几斤重的小狗,迅速催长成五十多斤的大狗,它温顺的时候像一只绵羊,奔跑起来是一头狮子。我一直认为他是一只小俏玲珑的玩具犬,没想到它是一只“巨贵犬”。它的体魄好有男儿血性,它开始成为我生活中的保镖。我经常在单位值夜班,很晚才能回家,孤单的我,胆子小。“馒头”,走在我的前面,为我开路壮胆。后来表姐打趣我说,如果遇到坏人尾随我,那一定冲“馒头”去的,而不是你呀!

记得让我难忘的一件事,秋后玉米成熟的时候,老家婆婆给带了熟玉米去,我拿了三个放在茶几上晾着,我看到“馒头”站在一旁,呆呆地盯着那冒着热气的玉米,我想是它好奇吧,便没理会做饭去了。等我满脸油烟地摘下围裙,却看到了“馒头”,它的模样,我要笑疯了:它把三个玉米紧紧地抱在怀里,用那大嘴啃食着,很快,三个玉米瓤掉在地上,两年来,我首次发现他竟然喜欢吃玉米。

“馒头”的爱情始于媒人介绍,然后是一见钟情。几天后,“馒头”带着心事回到我的身边,它的任务已经完成,我要等待的是那“狗儿媳”为我家添丁。

当一只美丽的狗崽送到我的怀里,我像抱着幼时的“馒头”一样小心着,“馒头”却吃醋了。这都怪我们,为什么不让它见证“狗儿媳”的怀孕、分娩,那样会培养出感情。

走在公园里,我、“馒头”、小狗崽,踩踏着洁白的雪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冬天因我们而变得温馨。我看到“馒头”钻进一片憔悴的冬青树丛里,雾霾像恶魔一样从东天边突然袭来,我来不及看“馒头”最后一眼,我已经被笼罩其中,不敢移动半步。待雾霾渐渐散去,小狗崽在我脚下瑟瑟发抖,“馒头”哪去了?我再也找不到,也许它也在找我,只是越走越远……

我相信“馒头”是认识家的,我想起了表姐的话,“馒头”被好人收留了吧!

我相信,“馒头”的新主人一定比我更爱它,希望“馒头”在新的环境里生活的更好。

可怜我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忘记它!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一条狗的使命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一条狗的使命",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没有哭,大概是因为看过了类似这样的情节,例如电影《忠犬八公》。狗的行为很感人,难怪有时候人在生气的时候会感叹,养个人还不如养条狗,当然,那是在对一个人很失望的时候才会有的表达。

男主的父亲就知道喝酒,还打自己的母亲,还说自己要离开这个家庭,男主站出来说,妈,你让他走!我觉得这需要勇气,尤其对于母亲来说,就是你选择了一个让你受尽委屈的人,你还要不要继续跟他一起生活?还要不要委曲求全?我觉得,我们父母那个年代,尤其是我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一代,似乎根本就没有离婚这个词的出现,两个人风雨同舟、相濡以沫的那种,就算对方多不好,都会选择继续生活,直到面对死亡话题,他们那时候的爱情,像歌词《从前慢》那里说的一样: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现在的时代不同了,一言不合可能就离婚了,离婚的都比结婚的多了。我也不去评价那个时代更好,只是每个时代都有它的特征罢了。

电影中,这条狗过了四段不同的人生,它重生了四次。我们人类的生命只有一次。你这一生做了医生的工作,又岂会多么理解背着一把破吉他去北漂的人呢?(这里没有说当医生不好的话,医生的工作很稳定,自然不像漂泊的人那样不安稳,但同时,也不会有那么跌宕起伏的人生)。这辈子,你当了一个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都丰富的人,你又岂会体验穷人那愁衣食的日子呢?但没关系啊!重点是,你生在怎样的处境,你都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尽量让自己的生活多姿多彩,多勇敢,少去让人生留遗憾。你说你不相信前世之缘,也不相信六道轮回,我说我很欣赏你,也希望你不枉此生,安好此生。

男主和女主把未来计划的那样美好,计划读同一所大学,每天过着很快乐的生活。只是天有不测风云,男主的腿当时需要拐杖当辅助,他去不了大学了,他不想耽误女主,他说我们分手吧!女主含泪地离开了。后来,狗闻到了曾经这两个人熟悉的味道,成全他们两个在一起了。正好,女主后来结婚了,孩子都有好几个了,只是不幸丈夫死了,而男主一直单身,因为他说没有遇到合适的。后来,在他们再见的时候,男主说了那些挽留的话,他说要是我再错过这个机会,我就是傻瓜,然后他们还举行了婚礼。也算是一个喜剧。我想说,现实中的男女,就算曾经多恩爱,分手了,可能就不可能再成为彼此内容和形式上的唯一了。女生会说,我们有缘无分,错过了就不再了,我现在有了新的家庭,过得很好,我们回不去了。而男主,也必须接受现实,难道你要一直等这个人吗?你等来的可能是对方已经组建了家庭的消息,你等来的可能是你亲人闭眼前都没有看到你成家的那一天。你说金岳霖为了林徽因终生不娶,你也要用你的终生不娶去证明你深爱着这个人,我不评论金岳霖的行为,我只想为你,你的证明,就算最后证明了,又能怎样了,她可能最希望的是你学会放下,也过的安好,你爱眼前这个人,可是她说的话,你不也没听吗?

最后,连狗的感叹的真理都是活着的意义首先是快乐,何况我们呢!更知道这样的道理,也更应该这样去做!

夜店“馒头”


弹吉他的那小子长毛向后一甩,郑君就知道那音乐就要结束。他一边想着要剪掉那小子的长毛,一边无奈的停下了舞步。汗儿争抢着从毛根里挤了出来,连鼻子也挂上了露珠,濯濯欲滴,与彩灯争色。他边用手帕擦着汗边指着座位请春月坐,殷勤的问春月吃些什么?春月说:刚认识就吃人家的东西不好。郑君执意要这样做,春月无奈,想了一会,竟点了中国古典佳肴馒头。郑君说她开玩笑,她抿着嘴笑,还说要。郑钧费了好多吐沫,很长时间,馒头才被放在精致的托盘中端过来,灯光一照,晶莹剔透。

春月再也没点什么,郑君也没有强求,他自己要了一杯洋酒,放在那,想着春月会怎样品尝这道美食。他为了看清楚,紧缩了薄薄的眼皮,这样眼睛为了争夺空间,却明亮了许多。春月没有说什么,她食指翘起,慢慢的揭下了馒头皮,把它堆成了一座小山。郑君笑眯眯的盯着,动一动眼皮的机会都不想给自己,心里装着一锅浆糊,心火一旺,竟从锅底冒出无数个泡泡来,那心中的喜悦随着气泡飞走,飞上了红楼,做着稀奇古怪的梦。

哲聪与方玲是郑君的邻桌,他两位在郑君的背后,一抬眼就可以看到春月那张漂亮的脸。哲聪不无讥讽地说:这位美女倒干净得很,馒头皮上有毒的,吃了会生病的,所以要把它揭掉,可惜她忘了,那果肉也未必干净,再说那去了皮、香蕉似的手,染得像猴爪子一般的指甲,不知会有几千万个菌,她还忍心把爪触到果肉上,一会我想她会把果肉放在嘴里,然后笑这个世界太脏。哲聪说话间无意咬了自己的皮肉,身子一震,忙从剥下来的馒头皮里爬出来,拿着空酒杯漱口,他想:这回方玲不知会怎样夸他呢?

方玲也在笑,望着旋转的彩灯不无反驳的说:你认为这个女孩是在剥馒头吗?他是在剥你同族的脸,可你那位知己,一定还在傻傻的笑,直勾勾欣赏那位姑娘的每一个熟练地动作,直到把他剥的体无完肤。

哲聪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他佩服女友的洞察力,心里骂着同族是个笨牛,甚至牛都不如,牛吃完草还要重新咀嚼,可他连味都品不出来,只知道傻傻的笑。

两个馒头光着身子,像少女的脸轻涂脂粉,越加白嫩,又似两个光身的娃娃端坐在盘子里。

剥完了怎么不吃?郑君问。

这时反倒不饿了!春月答。

郑君皱了一下眉,突觉下部压迫,不情愿的要去洗手间,让春月等他一会。当郑君急匆匆的回来时,那里只剩了一杯红酒,和那光身的两个娃娃。邻桌的一个男人在笑,酒从杯里翻了出来,溅了一身。郑君四处张望,彩灯旋转,人海里却找不到春月的影子。

爱他们的时候我们像条狗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他们的时候我们像条狗,欢迎阅读与收藏。

1

所有女朋友里,我最喜欢老夏,因为她和我像,高贵冷艳俗气,俗到骨子里。

我们总在夏天刚开始的那几天里去富民路和巨鹿路路口的酒吧,那儿有一棵著名大树,我们就坐在树下,叼着吸管看人来人往。有时候下午开始看,看到下班高峰期过去,我们找个饭店吃饭,再去衡山路看电影。有时候傍晚开始看,看到长乐路上的小店纷纷打烊,楼上Club场子热起来,我们一起把外套脱掉上去蹦一会儿。一边蹦小眼神一边四处瞟,说,哎呀你看那个男的怎么样啊?

你说那个瞎窜的外国人啊?我不喜欢外国人的,我觉得旁边那个小白脸挺适合你的。

滚,我最爱及膝长胡的纯爷们好么。

我们特别热衷于这种幻想,让自己活在《欲望都市》的电视剧里,全世界男人像是超市里的可乐,随便我们挑,喜欢哪个就把哪个扔进购物车里,不喜欢了再扔出来,不用买单。其实呢,其实我们根本不敢上前搭讪,往往是自娱自乐地在厕所边蹦跶到凌晨,对着所有为了去撒尿不慎经过我们的男子放电,男子们吓得使劲往厕所里躲。

后来我跟老夏说算了吧,在这儿杵着太变态了,还是去舞池吧。老夏翻个白眼说,你懂个屁啊,在厕所门口才能广撒网,借着微光看清美男子们的真容,宁可错上三千,不能放过一个。说着她又开始在厕所门口蹦起来了。

老夏长得还是挺好的,没有那么不济,也常被别人要电话号码。可是她没跟任何人回过家,都是抱着楼下的电线杆子狂吐,一抬头,满脸泪痕,忧伤地跟我说,打电话给那谁,让他来接我。我说我背不出电话号码。她说我背得出,你打啊!说完她就不断重复背诵那谁的电话号码,背到自己泣不成声,坐在路边大哭,哭得张牙舞爪,把鞋子踹到路中间,自己再跑去捡回来,再踹出去。哭到楼下的小偷都收工了,她还蹲在马路牙子上哭,那谁也没有来接她。

2

那段时间她刚和那谁分手,处于和那谁比赛我过得比你好的阶段。比到后来,身心俱疲。至少老夏是,所有的微笑,都藏不住眼睛最深处的黯淡。不知道你们看没看过网上流传的那段GIF,《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对着至尊宝眨眼,老夏离开那谁之后再也没了那种眼神。笑只是嘴角的抽动,哭只是眼泪的流淌,表情里抽离了那种叫作爱的复杂情绪。

原谅我,因为要写太多小说,实在懒得起一个像是男主角的名字,我们就叫他那谁吧。写推理小说的不是有个那多么,以此类推,叫那谁也没多奇怪。

她整个大学时间,基本上都在和那谁谈恋爱,分分合合。好的时候,他们是朋友圈里的模范情侣。她在外面租房子,他在郊区上学,她在电话里抱怨一声马桶堵了,他就开一个小时车拿着马桶搋子来给她通。她说四级准考证找不到了,他三点钟跑来帮她找,找到天亮。要知道,那谁在家里连筷子都没洗过,也是一个被严重宠坏的男孩。那时候他是真真爱老夏,流露出人类本能的那种骄纵和宠溺,他心里仿佛装着一个温柔的草原,安静了狮子,微笑了大象,奔跑了野马,整个草原变得温馨可亲,随便她怎么撒欢。

3

老夏也很爱那谁。他家境不错,身边时常彩蝶飞舞的,老夏说自己必须显示出和那些花蝴蝶的区别。他生日之前半年吧,她就出去当家教赚钱,节衣缩食的,最后给他买了一条名牌围巾,简直俗到家了。但他很感动,恨不得洗澡的时候都围在脖子上。他跟她说,你要是哪天离开我,我就拿这条围巾吊死自己。老夏也攥着他的手发誓,这个世界要是没你,肯定也没我。我们看得吐了一轮又一轮,一个个敬酒,跟真的似的,祝他们天长地久。

纵然誓言恶毒如此,他们经历了所有电视剧里的大风大浪,最终还是分手了。可悲的是,这个世界不因为任何一段心碎而毁灭,所以他们都还活着。更可悲的是,活着也就算了,她还在爱他,像兢兢业业的手表,准时,持久,动力十足。

我写小说时很多素材都来自老夏和那谁,比较惨烈的基本都是他们的故事。有一年的圣诞节,大家一起喝啤酒开心呢,不知道因为什么事两个人吵起来,吵到最后开始互抽耳光,扭打在一起,最后老夏把窗户打开,说要是我对不起你我现在就往下跳,你他妈敢说这句话么?我们都吓傻了,一个从厨房拿色拉回来的朋友完全不了解这短短五分钟内发生了什么,站在门口吓得腿软,顺着门框往下滑。在冷风瑟瑟中,老夏像刘胡兰似的跟床边站着,僵持了两分钟吧,空气都被冻住了。那谁松口说,我相信你,咱们都冷静点,想想未来怎么办吧。

当时老夏哼了一声。后来老夏说起来,她知道他们是根本没未来的,所以她使劲抓,就像是一个死刑犯,挣扎着和生命要来一分一秒。

这种绝望是难免的,没有谁大学谈一段恋爱,就能预期到永恒。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们都是爱的新手,我们什么都不会,没有通关秘籍,没有葵花宝典,没有黄冈题库,只能使劲地给,无论好坏,除了爱我们什么都不会。

这几天过母亲节,我们一圈人讨论给老妈买了什么,七嘴八舌的,老夏突然沉默了,在一边若无其事地玩手机。后来我也不说话了,我知道她在难受。

老夏和那谁意外有过一个小孩。那半个月两个人焦虑得都吃不下饭,虽然当时是毫无分歧,要把小孩做掉。老夏和那谁害怕老夏妈发现她没来月经,去超市买了一大包卫生巾和一瓶红墨水,找了一个下午在家做了一堆假卫生巾,还因为不小心把红墨水打翻,洒了一点在她的浅色钱包上。后来怎么洗,钱包上还是有浅浅的一块红色。去医院的路上,老夏看着窗外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那谁伸手摸她的脸,都是眼泪。他开始跟他们的小孩说话,说不是爸妈不想要你,是你来的不是时候,下次再来,我们一定好好对你,说着说着自己也哭起来。

谁都知道,这辈子哪还有下次,下辈子的下次吧。

手术做完之后,他带她去很有名的汤馆,开了个包厢,点了碗大补汤,那谁说会对她好的,她没吭声,呆呆地把汤喝完。

老夏本身也是一个野马型选手,常年浪打浪的,说起话来没边儿,不文静,吃东西狼吞虎咽,常常调戏个小男生什么的。认识那谁之后改变了很多,逛淘宝专挑写着小香风的买,给他买东西都是贵的好的,给自己买都是便宜的、尽可能看上去贵的,我们嘲笑她跟外围似的装丫挺,她特别理直气壮,他就是喜欢外围啊,他喜欢什么我就变成什么,站在他旁边得高贵冷艳,配得上他才行。

以前遇到这种事,老夏肯定大哭大闹,要么掀桌子。但是为了那谁,她学得能忍耐难过。再大的事儿,也能静静种在心里,默默喝完一碗汤。

4

那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常常吵架,他开始步入多年前就被安排好的生活,隐瞒了这段感情,做那些看上去他应该做的、不偏离轨道的事。她到处兼职,找工作,那么辛苦就是想证明点什么吧。两个人耗着,不再一起看更新的动画片,长期不见面,都很不快乐。我们说,与其这样不如分手好了。老夏说她不甘心,为什么自己让他成长了那么多,最后是别人坐享其成。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新开的Club。特别戏剧性,她将近半个月没见着那谁了。他说他忙,忙家里的生意。刚挂电话,她一刷微博,看到转发了好几次的一条,名为这个包厢好刺激,后面配了张果真好刺激的照片,他就在其中,笑得很前仰后合。特别贱的一件事是,老夏竟然把这张照片保存了,存到今天。理由是,她觉得他笑起来好看,像《情书》里的柏原崇。

老夏当时打车去包厢抓人,弄得那谁也很没面子。老夏想忍来着,没忍住,嘴上没说,先砸了个酒瓶子,玻璃碴儿飞得满屋都是,小妞乱作一团。那谁把她整个人抱起来,一路没放下,直到走出Club才扔到路边。开门见山地说,咱们分手吧,我不需要奋斗,我现在很迷茫,除了这么玩下去我不知道干什么好。

老夏冷冷笑着,说你这不是放屁吗。

那谁说,你就当放屁吧。

老夏忍着眼泪,咬着嘴唇,终于憋出这句话,你不爱我了?

嗯。他轻巧地划了根火柴,烧了那片属于老夏的草原。她变成了一只惊慌失措、流离失所的小白兔。说完那谁就转身进去,消失在迷幻的音乐和灯光中。所以你明白老夏为什么要蹲在厕所吗?她希望再次遇见他,像遇见陌生人那样重头来过。

那天她一个人走了好远的路,走到天都快亮了,自己也不知道到了哪里。老夏知道,她再也没有家,以后所有的恋爱不过是寄人篱下。

那一段时间老夏非常矫情,QQ签名改成《蓝宇》的台词:这辈子不后悔,下辈子不这么过。

我们又吐了好几轮。

5

老夏和我讲过一个他们的故事。他们一块睡觉,那谁突然翻过身来,满头大汗,喘着粗气看着她。她紧张地坐起来,问你怎么了。他愣了好一会儿才说话,说,刚才被鬼压床,每次睁开眼都看见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她帮他倒了一杯水,看着他不知说些什么好。

他说,我刚才喊你名字你听见了吗?她摇头。

他说,我用胳膊蹭你你感觉到了吗?她还是摇头。

他说,他听见一个女声,说他再也逃不出去了。

她问他,你真的害怕逃不出去吗?

他叹了口气说,还好醒来了。

之后他们沉默没有说话。

他平静下来,坐起来,轻轻抱住她,说,谢谢你,陪我做噩梦。

她感觉自己即将崩溃了。

她终于明白爱的尽头是什么了。不是擦肩而过,不是聚散离合,不是伤害也不是第三者。而是这些东西都不存在,他们赤条条的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却再也感知不到对方的处境。

6

最近我们听说那谁要结婚了,未婚妻很受他父母认可,都同居了。老夏也有了新感情。听到消息后,她笑着说,是吗,祝贺他啊。然后去了洗手间,一刻钟后才回来,接着微笑着吃蛋糕,聊别人的八卦,事不关己的样子。

其实,我好明白她这种感受。我也明白她的疑惑,因为这种疑惑我们都曾有过。她在一刻钟里一定对着镜子问了无数次,为什么不是我?

傻姑娘,爱情本来就是一个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你得到的爱,又何尝不是其他人曾经赠予的呢?

7

好多人喜欢乔安和陈公子的故事,老夏和那谁就是这段感情的原型。这算是一个不像故事的故事吧,全是一些碎片,但是写的时候我也非常难过,难过到自己吃了两个蛋糕。这明明是一个别人的故事,我为什么会这么难过呢?

也许吧,我们都曾经这样爱过他们,爱到自己像一条狗,摆着尾巴等他们丢个球。

半个馒头.往事拾零八


冬去春来,如烟往事大都被岁月的风风雨雨抹去,唯独几十年前的半个馒头,时常出现在我脑海里,时间不能把它尘封,记忆不能把它抛弃。它像一把铁锤,时常敲击着我的心,令我神牵梦绕,挥之不去。

那是六零年春天的一个上午,我从家去公社医院,看望住院的母亲。我想走快,但两条腿 像灌了铅一样抬不动,因为我的腿肿的一按一个坑。仰望天空,阴沉昏暗,北风卷着黄沙,呼呼作响。村边很多树都被揭去了皮,折断了的树枝横七竖八,无精打采的低垂着。道路上送葬撒下的纸钱伴着尘土,在飘飞打旋。我不由自主往路南看了看新添的三个坟,因为下面分别埋葬了我的祖父祖母和我的父亲。这时,我鼻子一酸,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我的喉咙像堵塞了一样,感到呼吸困难。我悲痛,但我更担忧母亲,因为母亲重度浮水,生命垂危,是前几天保人保畜政策下达后被送进医院的。我已经失去了三位亲人,再不能失去母亲了。我眼泪伴着牵挂,担忧带着恐惧,魂不附体地往医院赶。

刚进医院大门,就见几个人哭着往外出。不用说,这是死人了。我的心一揪,感到不寒而栗。走进病房,看到母亲,我惊恐的心才慢慢平静。我坐在母亲身旁,没有多说话。停了一会,我才发现病房有四个床位。那一张空着的床位就是刚死去那个人的,家是赵庄的。我发现剩下的三个病人,个个肚子肿大腹水,像充气的气球,像高高鼓起的透明玻璃,像装足水的塑料薄膜,好像随时就会崩裂,积水四射。母亲看出了我的担忧,强笑着对我说:我没事,为了你们,我能死吗!然后从枕头边拿出了半个馒头,递给我说:吃了吧!脸上透出期待和严肃的神情。我把馒头放回原处,说了声我不饿。母亲生气了,她知道我在说谎,因为她知道,除夕傍晚每人才发了一两面,更何况现在吃没了糠菜,吃光了树皮。于是,她又把那半个馒头递给我,我无奈地接了过来,既没有吃,又没有放下。我感到这半个馒头重若千斤,它凝聚了母亲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半个馒头,生死攸关,在这生与死的边沿上,母亲把生存的希望让给了我,把死亡的危险留给了自己。我真正懂得了天下母亲的伟大,真正领悟了什么是母恩大如天,深似海!我仿佛觉得手中拿着的不是馒头,是母亲的血,是母亲的肉。我不能从母亲口中夺食,吃下这半个馒头,无疑是喝母亲的血,吃母亲身上的肉,岂不成了喝亲人血的魔鬼!我的眼泪又一次流出来了。

可是,我最终还是吞下了那半个馒头,仅仅是几秒钟就留下了终生遗憾。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样想的,可能是不想在生死攸关的时候让母亲失望,惹母亲生气;也可能是我的肚子是一座空城,饥饿难耐,难以坚守阵地;还可能是我的意志不坚定,不能守护坚毅------不得而知。尽管我赢得了母亲的微笑,但却给自己留下了终身遗憾,留下了终生的负罪感,留下了终生的忏悔,留下了终生挥之不去的痛苦回忆。直到现在,那半个馒头还装在我的心里,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每一次回忆,都是对自己的一次惩罚,都是一次撕心裂肺的痛苦和自责。

注: 这年春天,母亲的身体好转后,就迈着浮肿的双腿,背着家里仅有的几丈布,往返数百里,从山东换了些红薯干,才保全了我们的性命。自那以后,母亲又和我们相依相伴了三十一年。

三年困难时期,我家七口人饿死了三口。我家对门一家六口人饿死了两口。国与家是紧密关联的,国强民就富,国弱民遭殃。

我的宠物狗——惠惠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宠物狗——惠惠,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08年的一个夏天,朋友从鱼塘钓鱼回来,带回了3只小幼犬,其中就有惠惠,当时看到惠惠时,我的小心脏一下子被它可爱的样子给掳掠了,当时朋友就劝我,领一个养了玩,可我偏偏就是不喜欢养这些小宠物什么的,在朋友再三的劝说之下,也被惠惠可爱的傻劲给折服了,当时我就收留了惠惠,可是惠惠当时还不会吃,咋办呢?

我也没经验,后来在单位同事的帮忙下,一起来照顾着惠惠,起初每天买牛奶喂它,后来大点喂它鸭肝、肉,狗粮之内的食品,后来我训练它,给核桃肉给它吃,惠惠是很聪明的狗狗之一,虽然不是名犬,但它也是名犬和家犬配出来的后代,有那基因,它的智商不低于3岁小孩,也很长记性,记得它有次在办公室拉尿,我狠狠的揍了它,后来再也没在家和办公室地上拉尿拉屎了,它还会卖萌,向生人作揖问候,拉手问候,虽然不会讲话,但它都能听得懂,要它做就做,很是讨人欢心的,每次家里来客人或者亲人它都会主动热情的上前去迎接和问候。

有次也许给他吃的鸭肝时间久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差点要了它的小命,谁都知道鸭肝是狗狗最爱的食品了,哪知道那天吃下去以后第二天,出现了拉肚子的现象,狂拉不止,直至拉出的都是血,拉的虚脱了,都躺地上了,这下给我出了难题了,我没辙了,送医院吧,去了宠物医院,护士一看说赶紧吊水。

好吧,吊,只要能好就吊吧,起初惠惠还不同意呢,还死撑着不配合护士呢,我就训它,你不听话那我不要你了,死了算了,惠惠看我发火了,乖乖的把手给护士了,护士为它褪去了点毛,然后扎上了针,吊起了水,那憨乎劲,别提当时我多想笑了,跟个小孩一样,可爱又可怜,也不知道它当时怎么想的,也许是拉的虚脱也不知道是想好,反正很听话的不得了,乖乖的保持这姿势,我说惠惠,你累了就换个动作,人家还是保持这那姿势,可爱极了,当时我看了真的好心疼。

后来水吊完之后,护士说暂时不能回去,还得住院观察,我说咋办呢,放这吧,可是惠惠好像懂了一样,可怜兮兮的看着我,好像在说,我不要在这,带我回去吧,我看那表情我也觉得挺内疚的,可是,它这样还没好我也不敢带回去啊,我只有硬着头皮把它放在了宠物医院,走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它真的懂我不带它回去,也不知道是生病的原因,我看到它眼圈周围都湿了,当时我心里真的觉得挺心酸的,狗狗真的好可怜,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买那些不好的食物给它吃了。

第二天,第三天护士打电话说带惠惠散步,惠惠径直往家的方向跑,说要回家,要我过去看看,我赶紧过去看看它,乖,到了宠物医院门口我车还没停稳惠惠就跑来迎接我了,摇头摆尾,好不开心,我赶紧抱抱它,它又是舔我又是卖萌,不知如何是好,我进去以后护士说,还是有点拉啊,我说那还得用药啊,护士说那钱不够啊,我说三天一千多还不够,护士说不够,还要一千多,我心里暗暗想,尼玛,这是土匪啊,抢钱啊,要这么多钱?

我纠结了,还是继续看还是不治了呢?旁边有个人也说了,也不是名犬,还花这么多钱我看不值,带回去算了。我看看惠惠,惠惠也看着我,我就对着惠惠大声说,你看你,不知道那是坏的吗?吃这么多,把你拉死算了,看了这么多钱还不好,怎么你还拉啊?惠惠看我训它好像跟个小孩犯了错误一样,低着头,我吼着说惠惠看我,它也不看,始终低着头,我说给你再看看,如果在不好我不要你了,我就把你扔在这宠物医院算了,后来我想了想还是帮它看吧,已经好转了,再说也是一条小生命啊,我尽力了,实在不好我也没办法,就这样,住了一个星期的院,好了,也不知道是我在医院护士看我发火的原因,还是医院用对了药加了药,还是惠惠想好的原因,总之一个星期惠惠死里逃生,好了,这也花掉我3000块的银子。

从医院带回来以后,惠惠好像知道感恩一样,听话的不得了,夏天逮蚊子苍蝇,家里老鼠也逮,在办公室看门,在家看家,我上班下班它跟我上班下班,人家说惠惠怎么老是跟着我啊,我说惠惠就是我的小保安,人家雇个保安还得花钱,我这保安不用花钱,给它吃点东西就好,吃饱就行,买什么吃什么,不挑剔,不买也不跟我吵,出去散步跑步跟我一起跑,一点也不嫌累,也一点怨言也没有。

今天我把这狗狗写出来,就是呼吁一下人们要爱护小动物,动物有时比人还懂得事理,特别是狗狗这样的动物,以前我没养的时候,看到网上狗狗怎样怎样,我还说怎么可能那么神奇啊,其实狗狗这动物是很忠诚的,你对它好,它会懂得怎么去回报你,所以养狗狗的也许会跟我有同感吧,如果不喜欢养的那千万不要去养它,养了就要负责,不养就不要去养了,养了就丢不掉了哦。

养狗之前,养狗之后


虽然我才养狗狗三周,却已然有很多感触。比之之前,有太多的不同,而我都需要一一适应。可能养狗真的只是我一个人的事,与房子里的人无关。

以前,每逢周末可以去电影院看场电影,或者约朋友一起去逛街,不然自己一个人去逛公园也行,又或者宅在家里看一天的电视。话说,我已经好久都没去过电影院了,一直追的美剧也没有时间再看。

虽然现在住的地方离上班处很近,然而公交车却着实难等。对了,我换了份工作,可能这也有点关系。来这边工作之后,才一周我就养了狗狗。

可能是以后的日子里必须要与狗狗接触,要了解他们,何况我也确实很喜欢狗,终于耐不住养了一只泰迪。其实,真的,不论是我养了泰迪之后,我仍深深的感到大金毛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狗了,心里总是有处空缺。

冬天的早上多睡几秒钟都是好的,可是早上必须得准时起来带狗狗下楼大小便。开始的时候,我是定了七点的闹钟,后来发现狗狗也是被闹钟吵醒的,不然一般差不多七点半才会嚷嚷。于是索性不再设闹钟,当然七点半也是我要起床准备上班的时间。

一天的早中晚,都是带狗狗下楼大小便的时间,有时睡觉前带惯了即便不需要大小便的也会嚷嚷要下去。说实话,睡不好觉,有点小烦。可是,它不能再换主人了,从前主人到我这里,在它的心里已经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了。

我的狗,怎么我也要好好对它。它是一只咖啡色的中型泰迪,名字甜甜。开始有点嫌弃它,因为它长的不是很好看,体型也不是很好。可能是以前没照顾好它,老是欺负它,才养成那种一摸它就会小便,以为你要打它,所以都不敢站直了,导致体型不好。

也有点小忧伤。即便摸它的时候会小便,我也不会再训它了。我知道它能听得懂我的话,好好的跟它说,安慰一下,是会改正过来的。

听朋友的话,给它买了小零食,之前也买过都是磨牙的,小零食是为了给它奖励,这样就会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当然,现在我逛淘宝都是在给它看吃的用的,也一一去了解它需要哪些常备药。

其实泰迪也挺娇贵的,如果从小养起的话,要吃钙片还有微量元素什么的,营养要跟的上。也会觉得自己没有参与甜甜小时候,也想再养一只小泰迪,如果可以的话。

如今,甜甜在我这比之前好多了。我看它站起来也更直了,身体没以前那么弓。颜色也变化了些,看来吃这种顶制鲜粮确实挺好的。承诺一个月美毛,营养全面,也是真实可见。

很多时候,也是自己一个人在家,有甜甜的陪伴会稍微有那么一丢丢安全感,因为一点动静它就会叫,老是吓我。毕竟是小狗,每次出去玩见到比它小的狗狗就欺负,比它大的狗狗马上就躲我后面。

最郁闷的是,楼底下有一只应该是柯基,一直用绳系在门口的。甜甜总是故意的在它面前跑来跑去,反正又够不着它。柯基一急就对它叫,它又吓到了就跑我身边来。

还有一只小土狗,第一天见到甜甜的时候就远远的在一边看着。后来老是见到熟悉了之后。甜甜就狂奔着去追它,我就跟后面跑,那小土狗只得跑,也不敢咬甜甜。

点大一个,还老是喜欢欺负人家,就占着有我在后面撑腰。出去遛时总是会碰到大金毛,那个怕的就缩成一团在地上,没办法只得马上抱起来。等金毛走了,又放开脚丫子使劲跑。

当然,我的运动量也增加了,也不用担心以后自己一个人大晚上出来散步了。虽然甜甜那么点大,但是好歹也是只有灵性的狗啊。

说到正题上,养狗之前,我是自己吃饭自己睡觉,能出去玩,各种嗨。养狗之后,不能睡好觉,自己坏脾气没了,因为还要哄着它。吃东西的时候它会在你面前看着你,即便它不喜欢吃的东西还是会用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看着你。不能随便出去了,要想着它有没有大小便有没有吃饭,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害怕。

现在每天下班回到家的日子,放下包包拿起钥匙就带它下楼去,溜达一圈上楼关笼子里吃顶制鲜粮。我去准备吃的,收拾好之后要不放它出来就在客厅玩,或者带下去压马路。

以后可能我会变成小粗腿,因为都是跟它后面跑的。我也想,要是我再带一只狗回来,它会不会跟我闹情绪。希望以后,能住一个大一点的房子,然后养只大金毛,分分钟虐小泰迪。

狗的敌人


狗站在镜子前,发现了一个敌人。狗不露声色,心想,这个家伙自己从未见过,不知底细,应察言观色,以便采取行动。它发现敌人也用一种深不可测的眼神看着自己。看样子这家伙一点也不怕自己。狗有点紧张了。

这个家伙肯定不好对付,狗心里嘀咕着。我得吓唬吓唬它,看它做啥反应。狗打定主意后,便鼓足了劲,朝敌人叫了起来:汪汪,汪汪汪。

狗以为自己的绝招会管用的,没料到,对方也会这一手,朝它也汪汪汪地叫。它似乎觉得对方的汪汪声已经压过了自己,心里说:看来今天遇到真正的对手了。

它想到了逃跑,但觉得这样太窝囊,太没有面子了。于是,它给自己鼓劲:这家伙看上去挺凶,没准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不能怕,怕就完了,要比它更凶才行。

于是它张开大嘴,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它一向对自己的牙齿是自信的,在它的经验里,没有一个敌人不害怕它的牙齿的,它用这口锋利的牙齿战胜过数不清的敌人。今天,它决定用这口锋利的牙齿来吓退敌人。

可是敌人偏不怕这个,不但不怕,还张开了大嘴,满嘴的锋利牙齿闪着寒光,实在太可怕了。它发现,那锋利的牙齿离自已已经很近了,看样子马上就要咬到自己了,它心里哆嗦成一团,一生中从未遇到过这样可怕的敌人。

它决定逃跑。因为它知道自己不是敌人的对手。它狼狈不堪地逃开了。

从此以后,狗不敢照镜子,它怕镜子里的敌人。狗不明白,真正对它产生威胁的正是它自己。

乞丐和他的狗的故事,我写哭了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乞丐和他的狗的故事,我写哭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凡尘ps:两天时间写了这个故事,这个故事最初是在前天坐公交车上的时候构思的,当时看着车窗外漆黑的夜色,稀疏的小雨,自己想着故事该如何去发展,就那样自己被自己构思的情节感动了。其实我是想表达一些东西,我感情世界里的东西,不知道你们是否能懂。

【part.1我想要个陪伴】

在这个不是很大的小城里有一个乞丐,人们都知道他。可是现在,人们几乎忘记了他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小城的,只是听说他是被人贩子拐卖到这里的,他靠捡破烂为生好几年了,开始很多同情他的人会特意的多关照他一下,后来人们渐渐忽略了这个人有多可怜,把他当作空气一样,不在特意照顾,偶尔聊起这个少年的时候,人们也只是叹息。

那是一个下着蒙蒙小雨的天气,空气中透着一丝沉闷的气息,街上行人撑着伞匆匆前行。宠物交易市场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要来买宠物。小乞丐头发很长,很脏乱,脸几乎被头发快盖住了。他的上衣已经几乎不能称之为衣服,因为那是好几破件衣服用绳子系在一起然后穿在身上的,他的裤子一条腿上烂了好多洞,另一条裤腿干脆成了短裤。

脚下那双鞋还不是一双的,一只是破烂的像拖鞋一样的老北京布鞋,还有一只是没有鞋带的很脏很脏且变了形的白色旅游鞋。一个乞丐来买宠物!这绝对是个新鲜事,大家都好奇的看着他,有的笑着,有的互相交头接耳的讨论着。鄙夷的目光让小乞丐也有些拘谨起来,他挨个摊位小心翼翼的看着那些笼子里的猫,狗,小兔子,鹦鹉,金鱼等动物。遇到人们投来的异样的目光,小乞丐眼神闪躲。

终于他在一个专门卖狗的摊位前停下来,站了好久,看了又看之后才用目光搜寻这家店铺的老板。这家店铺的老板正在邻家店铺老板家门口打牌,看到小乞丐在他家门前站着,看一只狗,他并没有在意,也许他觉得这个小乞丐只是来看一看,并不会买,所以他没有在意,一直玩牌,而不是上来招呼他,问他是不是想买一只狗。

直到店老板听到小乞丐发出低沉的询问:老板在吗,这只狗多少钱?时,老板才回过头看了一眼。

这只狗你买不起!老板简单的回答之后,回过头去继续玩牌。

是的他说的没错,小乞丐确实买不起这只狗。小乞丐指着的是一只漂亮的萨摩耶犬。小乞丐自己也似乎觉得这只狗确实是最好的,一定不便宜,但是他确实喜欢这只狗。他站在这个摊位前又纠结了很久很久,终于又在除去那只萨摩耶犬之外的狗狗里面选出了一只最喜欢的。这次他看中的是一只可爱的金毛犬。

老板,这只狗多少钱小乞丐指着一只金毛犬幼犬,投来期待的目光。

店老板这次终于回过头来,有些不耐烦的说:这只比刚才那只还贵,这是纯种的金毛犬,5000块钱,你要买吗?店老板没等小乞丐回话就转过去继续玩牌。

小乞丐没有说话,他看着那只幼崽金毛犬,觉得很喜欢,可是现在又要放弃了,顿时悲伤情绪笼罩了他。因为他身上只有三百块钱,所以要买这只狗是万万不可能的。而且他的钱是一元五角的凑起来的,这是三年前开始攒的钱,他想有个伴,他想养只狗。

老板,我只有三百块钱能买你这里的哪只狗?小乞丐再一次说话。

店老板这次有些愣神了,他放下手中的牌站起来,看着眼前的这个小乞丐,周围摊位的人也都好奇的看着他。本来大家以为这个小乞丐只是来这里转一转,随便问一问,没想到他还真要买一只狗回去?他自己能不能吃饱都两说呢,还要养只狗?你见过哪个乞丐还有闲心养只狗的?

你买狗有什么用?老板没有回答小乞丐的问题,而是提出这样的疑问。

小乞丐黝黑发亮的脸上绽开了有些憨憨傻傻的笑容说:俺是想有个伴。

店老板似乎有些感动,他似乎能理解小乞丐的心理,他忽然发现人这辈子是多么需要有个陪伴,自从和自己妻子离婚后自己变得多么颓废,生活变得多么冷清和寂寞。店老板的老婆本来是和他一起过苦日子过来的,现在生活好了,两个人却分开了,唉。

我这里的狗都是名狗,没有便宜的,不过正好昨天朋友送来几只小京巴狗寄卖,虽然不是什么好狗但是也能买个八百一千的,我就三百卖给你一只吧。店老板说完走回店里从里面提出一个笼子,里面有几只京巴。

小乞丐开心极了,虽然不是最想要的狗,不过能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狗,他已经无比开心了。他选了一只京巴犬,给了那老板一个鼓鼓的洗衣粉袋子就头也不回的走了。至于攒了三年的那些钱,也许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有个伴,想了三年了。

【part.2相依为命】

小乞丐给他的京巴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小雪,因为他自己叫小强。每天他出去捡垃圾,卖破烂,都会带着他的小雪。两个人走累了就一起坐在树荫下吃东西,买两个馒头他们一起吃,你一口我一口。随身的一个破塑料袋子里还放着一个裂缝的碗,他用满是油腻的矿泉水瓶子把水倒在碗里给小雪喝,小雪喝剩下的水,他会再倒回到他的矿泉水瓶子里。每周他会给他们买一次好吃的,买火腿和面包,或者方便面,那是他们改善生活的方式。而每次小乞丐都是让小雪多吃,自己少吃。他会傻傻的笑着看着小雪吃东西,还一边傻乎乎的摸着小雪的头说,小雪长身体,你要多吃。

小雪是个顽皮的狗狗,小乞丐也本是个童真的孩子。他咧着大嘴傻笑着来跑去逗小雪,小雪会追着他到处跑,到处跑。跑累了,小乞丐就倒在地上抱起扑过来的小雪,把吐出舌头喘着气的小雪举起在胸前哈哈大笑。小城里的人们本来以为这个小乞丐是个哑巴,因为他很少说话,他也从不乞讨,他只是捡一些别人不要的破烂,收集起来拿到破烂市场去卖,就连收破烂的人可怜多给他几块钱的时候他也是不说话,只是傻笑着点个头。可是现在,小乞丐脸上明显的洋溢着他自己世界里的小幸福。他会跑会跳,他会逗小雪玩,他会一边跑一边大笑,一边大喊,小雪,小雪,小雪你快跑

小乞丐和小雪没有固定住的地方,但是他们常去的是小城中一个大厦下拐角的一个地方,他们常常住在那里。因为大厦上面有向外突出的建筑可以在雨夜防雨,再加上那是个拐角,可以避风。夜晚,小乞丐就是那样抱着小雪在那个角落里面缩成一团。昏黄的路灯下,行人越来越少,车辆也越来越少,整个大街上,只有小乞丐和小雪。他们在那个角落里,在昏黄的路灯的笼罩下相依为命。

【part.3无助的雨夜】

这是个阴沉的天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让人无法忍受的燥热和路边烂菜腐烂的霉味,在街上售卖瓜果蔬菜的小贩也早早收摊回了家。小乞丐在前两天的一个晚上受了风寒,所以早早的就蜷缩在专属他的那个角落,小雪伏在他的身边,时不时地舔一下他的脸,然后有些焦虑的左右晃着头看着过往的行人。小乞丐从来没去过医院,最多也只是去药店买过几颗感冒药,有几次他感冒发烧的厉害,都是有人发现他好久不动,然后才报警救的他。

刚晚上6点多钟,天空就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过了半个小时不到,小雨就变成了倾盆大雨。大街上的人们都顶着伞加快脚步跑起来,车和人,一下子从马路上散去。周围只有瓢泼大雨的声音。雨越下越大,天色也越来越暗。小乞丐喊小雪到身边,用衣服把它包裹起来,他们尽量蜷缩在那个小小的角落。可是即便如此,还是会有雨点飞落下来打湿了他们。随着雨越来越大,风越刮越急,他们那个小小的角落也被侵占了,雨水流了一地。小乞丐的头昏昏沉沉的,他此时已然躺在那满地的雨水中,小雪在他胸前,被衣服包裹着,露出的小脑袋也早已经被雨水淋湿,不停的有雨水从小雪的耳朵上滴下。

这样的猛烈的风雨,这样漆黑清冷的夜晚,似乎正是邪神降临的时刻。小乞丐终于被揉碎进那浓黑的夜色中,被吞噬了一般,几乎连那微弱的呼吸声也被雨声给掩盖。小雪不停的舔着小乞丐的额头,脸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东瞅瞅西瞅瞅,不知道在寻找什么。

忽然小乞丐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咳到他的身体都颤抖起来,他已经发烧了,他的脸色惨白,嘴唇发紫,头发上脸上还不断的有雨水淌下来。本来就感冒了的身体,此时又被这样冰冷的暴风雨淋了个透,他的病情严重的加重了。小雪被小乞丐的咳嗽惊吓到了似的,它跳出了小乞丐的怀抱,跑到附近的马路边,朝着那些急驰而过的车疯狂的吠叫。它会一直跟着一辆车叫着跑出去很远,然后再跑回来,发现有车经过,然后会继续跟着车一边吠叫一边跑。

那样漆黑的夜色中,那样瓢泼的大雨里,小雪小小的身影跟着那急驰而过的车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失望。然后又继续去追下一辆车,它跌倒在雨水中,它差点被车碰到,它坚持着跟着每一辆车跑。是的,小雪知道如果没有人来救它主人的话,也许小乞丐就会永远消失在这个漆黑的夜晚。这是一个多么让人绝望的雨夜,这是怎样一个让人觉得无助的世界。

终于,有一辆车在小雪的追逐下停了下来。这是一辆宝马车,车主人打开车门下来撑起一把伞,他想,也许这是一只在大雨中找不到家的小狗,他本来想把它抱起来带回家去。可是小雪在他面前不停的吠叫,一边叫一边转圈,向后退,每次宝马车主人想去抱它的时候它都会后退,然后嘶声力竭的叫着往后跑。宝马车主人很不解,他停下来看小雪,以为它害怕,所以索性蹲下来,唤它。小雪再次跑到宝马车主人的身边,这次它没有大声叫,而是跑过去咬住宝马车主人的裤脚往后拉了两下,然后回头继续边跑边转身过来朝着宝马车主人叫。这个宝马车主人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他跟着小雪的方向往过走。于是,他来到了小乞丐的身边。

小雪跑到小乞丐身边用舌头舔小乞丐的脸,它想舔净他脸上的雨水。宝马车男走过去,为小乞丐撑起了伞,他摸了摸他的额头,虽然冷雨淋湿了小乞丐的头发,可是他的额头是烫的。宝马男扔下伞背起小乞丐往车上去,小雪跟在后面,跟的很紧,它不叫不闹,

那么安静。

【part4.我不要钱,钱没用】

小乞丐住进了医院,宝马男把小雪带回了家,请了阿姨照顾小乞丐。小乞丐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感冒受了风寒,加上发烧导致他有些神志不清之外没有太大问题。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三天就已经基本康复了。

三天后,小乞丐出院时,小雪早已经和宝马男打成一片,它交了这个新朋友,因为他救了它的主人。小雪一见到小乞丐的时候,眼睛一亮,然后就风一样的奔像小乞丐。哦不,现在或许不应该再叫他小乞丐,因为此刻的他穿着一身休闲的运动服,头发也理短了,而且设计了个好看的发型。这样的他,那么精神,他的笑容那么灿烂,他的脸还那么棱角分明,他,原来是个帅气的小伙子。

小乞丐一把抱起小雪,咧开嘴大声的笑,转着圈的笑,那么开心。小雪不停的舔着小乞丐的脸,嘴巴,鼻子,亲热的不得了。

宝马男把这一幕看在眼里,他看到小乞丐身上有着他没有的快乐,他想要这样的感觉。平时在家里,大家互相都是彬彬有礼,相敬如宾,做什么事都要思前想后,审时度势才去做,要体现的绅士,有修养,干净,整洁,懂礼貌,等等一大堆规矩。

在公司了,他更是所有人都敬仰的李总,年轻有为,帅气逼人,雷厉风行,不苟言笑,是大家私底下暗自称赞的一代奇才。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好羡慕小乞丐,他不知道自己羡慕他什么,或许羡慕他有小雪那样一只那么聪明懂事又热情可爱的狗狗?

当宝马男和小乞丐说他想用钱买走小雪的时候,小乞丐皱着眉呆呆的看着宝马男许久不说话。

它是我的我买,来的!他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他坚定的看着宝马男的眼睛,然后突兀的说出这样的一句话。

是的,人不该夺人所爱,可是在宝马男的世界里,也许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钱办不到的事情。

我不白要你的小雪,我给你买小雪10倍的钱。

不要,我不要钱,钱没用。

宝马男停下来没有说话,沉默了片刻,他没想到,在三岁孩子都懂得钱是好东西的世界里,竟然还有人说钱没用?有多少人为了钱去拼命,又有多少人在钱的面前丢掉了自己的尊严,又有多少人,为了钱不折手段。如果钱真的没用的话,那么那些人们庸庸碌碌的在这人世间是为了什么呢?

钱怎么没用呢?钱可以买到你任何想要的东西,可以买你最喜欢的衣服,可以买好吃的,我可以再给你买一条最名贵最漂亮的狗。宝马男继续说,想让小乞丐放弃小雪。

不,我不小乞丐怒吼着抱着小雪后退,他眼角的泪珠扑簌簌的滚落下来,他的面目表情极其扭曲,那是一种悲伤、无助、挣扎、狂乱、痛楚、愤怒揉合混杂在一起的表情。他的举动,让宝马男脸色突然变得惨白,如一张白纸一样毫无血色。他愣在那里,像被施了咒语一样动不了,僵硬如一具雕像。

小雪是我的,我谁也不给,我不傻,我只要小雪小乞丐抱着小雪转身跑去

【part.5.已不是最初的选择】

这是个晴朗的天气,小城后面的湖水碧蓝碧蓝的,还有几只水鸟在湖面滑翔而过,天空飘着几朵雪白雪白的云彩,风很轻很轻,一副很美很美的景象。宝马男一身白色西服,从车里下来,手里用一条精致的铁链牵着一只漂亮的萨摩耶。

他朝着湖边玩耍的小乞丐和小雪走去。几天不见,小乞丐的一身衣服又滚的脏脏的,小雪也像个被滚了灰土的雪球一样。小乞丐正在湖边抓了一条十厘米左右的鲫鱼,在湖边正用一些干柴火烤那只鱼。那只鱼每被烤熟一层,他就用手尝试着撕下来一点给小雪吃。看他被烫手了,还傻傻的笑着,小雪也贪婪的吃着。

小强,你们在干嘛?宝马男来到他们身边问。

小乞丐回头首先看到的是那只漂亮的萨摩耶,雪白雪白的身体,又长又整齐的毛,张开的尖尖的嘴巴,黑色的湿漉漉的小鼻子,突出的小舌头,一双有神的眼睛,还有睫毛,好漂亮。这不正是自己去宠物市场时最喜欢的那一只狗狗吗?

啊!就是这只狗,真好看。小乞丐答非所问地说。

呵呵,喜欢吗?

嗯,喜欢,好看。呵呵。小乞丐说完继续回头过去,喂小雪吃鱼。

你不吃这只鱼么?宝马男问小乞丐。

不吃,给小雪吃,你要吃吗,给你吃。说着小乞丐撕下一条递到宝马男面前。

哦,不,不,我不吃。我我吃过了。宝马男表情有些尴尬,因为他知道小乞丐虽然是好意,可是自己是觉得那鱼很恶心。没有去肠胃不说,还是直接从河里捞上来就烤了,也没有清洗。还有就是那火,也不干净,还有没有油,没有盐,有些烤焦如果要找出这条鱼的不好,估计还能说出好多好多,幸亏小乞丐没有递的太近,不然他真的不保证自己不会吐。

呵呵,你吃过啦,那给小雪吃,这鱼好吃,只给小雪吃。小乞丐喃喃的自说自话。

咳,咳,那个,我可不可以用我的这条萨摩耶换你的小雪?宝马男问。

你的贵,你干嘛跟我换,老板说了,你这个狗很贵。小乞丐说。

没关系,我愿意跟你换,你能把小雪换给我吗?

不换,我爱小雪,我谁也不换。小乞丐头也不回的说。还把小雪往自己身边拢了一下,似乎是怕被别人抢跑一样。

宝马男没有想到自己还是没有成功,他有些丧气,他不再说话,坐下来看着小乞丐烤鱼给小雪吃。

如果是在半年前,在小乞丐去宠物市场的时候,如果那时候他能买到这只萨摩耶,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那只萨摩耶,他一定会高兴的不得了,因为那个时候,这样的狗狗是他最喜欢的。他也同样愿意为了那样一只萨摩耶而付出自己三年来一元一角积攒下来的所有的钱。

可是现在,他不会放弃自己的小雪,也许小雪不是最漂亮的,不是最聪明的,可是它是可以陪伴他的,最懂他的,对他最热情的,也是他最爱的。在有些人的世界里,物欲冲淡了情感,可是在小乞丐的世界里,却是情感冲淡了所有的物欲。这个世界上,感情就是那么的神奇,小乞丐对萨摩耶和小雪的态度已经不是最初的选择。

【part.6.和我在一起它才开心】

宝马男站起身点燃了一支烟,深深了吸了一口,然后缓缓的喷出烟雾来,烟雾遮住了他的脸,忽然之间,好像他变成了一只打了败仗的狮子,那么的低沉,那么灰暗,失去了往日的光彩。

他声音略显沙哑的说:可是,你觉得你能给小雪更好的生活环境吗?难道你打算让它跟你一样每天风餐露宿,受尽风霜雨雪?如果你爱小雪,你不该只给它吃这又脏又没有味道的烤鱼,你应该给它吃排骨,吃烤羊。宝马男停了一下继续说这些,你都给不了!我可以!我会让小雪过的更好,我会让它变得比这只萨摩耶更加漂亮!

可是,可是我会想它。小乞丐站起来,皱起眉头。

哼宝马男邪魅的一笑,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鄙夷的笑哼。你爱小雪就要让它去过更好的生活,它跟你在一起只能受苦!

小乞丐歪着头,皱着眉,滴下泪。你骗人,小雪不会离开我,它也爱我,不会离开我。说着他就蹲下身子抱起小雪,把它抱在胸前,紧紧的。小雪又舔他的脸,舔掉了他脸颊上留下的那滚落的热泪。小乞丐不傻,他其实是知道自己没有钱,没有家,什么都没有,他不能给小雪更好的生活环境。可是,他现在已经把自己能给它的最好的一切都给它了啊,那么多的付出,小雪会感觉幸福吗?

我不骗你,这样,明天拿着你每天吃的东西,我拿上我每天吃的东西,我们来喂小雪吃,把小雪放我们两个中间,它去吃谁手里的东西,就说明它想跟谁走,好不好?

行!小雪一定吃我的。小乞丐坚定的说,这引得宝马男不禁失笑。

狗毕竟是动物,他们见到好吃的东西,哪管你是谁,都会选择好吃的那一个的。这一次小乞丐输定了,宝马男想。一时间,宝马男有些得意,小乞丐毕竟没有上过学,没有受过教育,平时也不怎么和人交流,所以智力发育不是很高,又太单纯,太简单,虽然不傻,但是还是脑子笨。此时的他,像打了胜仗一样,把烟弹出去落在水中,伸了个懒腰,然后拉着他的那只萨摩耶犬像宝马车走去。

明天见,明天看小雪会选谁!宝马男没有回头,大声喊着留下这样第一句话。

当然选我,当然选我。我的小雪。小乞丐看着宝马男的背影低声呢喃着。

那天夜里,小乞丐和小雪就在湖边的一个小亭子下休息。那晚月光如水银泻地一样笼罩了大地,微风徐徐赶走了夏日的燥热。小乞丐蜷缩着,他的胸前还是趴着小雪。当夜深的时候,小乞丐忽然低声啜泣,泪水就那样从他的眼角滑落,他口中极不清楚的梦呓:不要走小雪回来回来陪我你是我的。小雪被他的说话声扰醒,它不知道主人在说什么,它或许以为是主人在唤它。它甚至没有挪动身子,只是转动眼珠看了看小乞丐,然后扭过头舔了他两下,然后又继续趴在那里。小乞丐没有醒来,他习惯了在打扰中熟睡,他习惯了在这纷纷扰扰的尘世里有着自己的清静和坚持。

第二天一早,宝马男就出现在湖边的堤坝上,小乞丐早已经和小雪在草坪上嬉戏开了。小乞丐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条红色的破布条,他用破布条逗着小雪,小雪到处追他,他就到处跑,从那边的那几颗树之间跑来跑去。跑得小乞丐和小雪都气喘嘘嘘。直到宝马男站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才停下来,他脸上的笑容也随之变得僵硬,然后突然消失。小雪趁机已经咬到了红布条,从小乞丐手中拽下来,又撕又咬,玩的不亦乐乎。

他是有些怕他的,因为他是来抢他的小雪的,虽然坚定的相信自己的小雪不会跟着别人走,可是他还是害怕。

早上好,我带了早点给你。宝马男爽朗的笑着,他举起手中的塑料袋里的油条示意小乞丐接过去。

不吃小乞丐没有接。

没事,吃吧这跟小雪没关系。

小乞丐这才犹犹豫豫的把宝马男手里的油条接过去。

来,过来小雪。宝马男蹲下来,唤小雪,小雪吐着舌头朝他跑过去。

小雪,别去,别去小雪。小乞丐忽然无比紧张的跑过去,还没等宝马男摸到小雪,小乞丐就已经把小雪抱了起来。

呵呵别紧张,你先吃完油条,等下咱俩比赛,公平竞争好吧。宝马男讪笑着说。

小乞丐没有说话,他只是把小雪抱的更紧。小雪用舌头舔他手里的油条,他就把油条给小雪吃。

你先别给小雪吃,等下我们要比赛拿东西给小雪吃的,昨天说好的,你还记得吧。宝马男提醒。

小乞丐把小雪放在地上,说:那现在开始吧,小雪想吃油条。我能用油条喂它吗?

呵呵,当然可以。那我来说下规则吧,等下把小雪放在中间,我们两个分别在两侧离小雪两米远的地方。它的鼻子很灵敏可以闻到我们手中的食物的味道,它过来吃谁的东西就代表愿意跟谁走。可以吧?

嗯,行。小乞丐回答。

于是宝马男返回车里拿出了一块还热乎着的,煮的非常入味的牛肉,那酱红色的肉看着就有食欲,再闻到那香味让爱吃肉的人都欲罢不能,更别说爱吃肉的狗狗了。可以想象小雪吃这块肉时候的样子,也许会狼吞虎咽吧,无论谁喊都不会回头的哪一种。

可是真正比赛开始以后,却让宝马男万万没有想到,小乞丐一喊小雪的名字,它就乖乖的跑过去。任凭宝马男举着牛肉怎么互换它,它只是在小乞丐身边一动不动,小乞丐抚摸着小雪的毛发,喂它吃着那剩下的半根油条。

晨曦的太阳已经升起,阳光透过树叶射过来的光线那么明亮。小乞丐的笑容那么灿烂,小雪仰着头看着小乞丐的样子也好像再笑一样。这一幕让宝马男看傻了眼。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许多东西不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比如感情,比如幸福,比如家庭。好多好多东西,要比钱来的珍贵。

你赢了,宝马男说,小雪是你的,我不会再跟你抢了。宝马男走过去,把牛肉递给小乞丐。

宝马男走开了,在那样耀眼的阳光中,他的身影走进了光线里,看不清楚了。小乞丐把牛肉一条一条的撕下来给小雪吃,自己只是舔舔手指,裂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傻笑着说:好吃,真香。

【part.7.尾声相偎相依、不离不弃】

再后来,那个小乞丐离开了那个城市。带着他的小雪,听说是去了临近的一个城市,还听说小乞丐不再是小乞丐,他做了小生意,日子过的还不错。宝马男曾经去找过他们。但是没有找到。他打听问人有没有人见过有一个小乞丐领着一只漂亮聪明的京巴犬,大家都说没有见过。

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过的好不好。或许,他觉得过的是幸福的就好了,它觉得过的是开心的就够了。

(凡尘的文字粗浅,用错的词,因为时间关系,也因为自己迫切的想把这篇文章赶快发出来给你们看,所以还没来得及仔细的修改。写这个故事,希望你们喜欢,如果你也被感动了,也希望你能把它转载分享出去,支持凡尘,分享感动,感谢有你们的一路陪伴。

爱你们的凡尘。爱你们的经典情感故事。QQ:690831945)

提灯的狗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提灯的狗,欢迎阅读与收藏。

岁月流淌,逝水无痕,柔和的冬风怀着春天的期盼拂来,喜意的爆竹唱着新年的祝福响起,提灯狗为自贡点燃了黎明的希望。

日月交替,夜幕降临,灯光如虹,星河万里,无声无息地流动着璀璨的明光。我慕灯而来,心怀敬重,当我走进灯会,就知道这是一场视觉和听觉的盛宴。灯花悬浮,光影模糊,一如水中看花,花随光流而沉浮,伴翠叶而绽放,映入眼帘,却是五光十色的灯光,柔和而艳丽的色彩,淋漓尽致地渲染出了花的本色,不失唯美,不失自然,不知真假。移目向前,仰首而上,树影婆娑,光河流过,化作了地上的星辰,若隐若现,那枝条带着光而垂落,便有疑是星河落人间的韵味儿,我置身于林间,清新的芳草味和怡人的花香味在我四周萦绕,光的瀑布飞溅,寻不到源头,耳边传来悠愉的音乐,恍然间,我似乎看的不是灯景,而是自然景,心入自然,随之而安。

我的兴趣随着这灯海而流动,悠远浩荡。步伐轻盈,来到水边,抬头望天,不知是日是夜,头悬莲花,神圣而静雅,此刻湖中是灯的海洋,光的游园,雾气弥漫,灯光零落,随波起伏,莲花布满光海,充满仙气,一眼望去,目光竟被仙雾所迷离,水中物如雾里看花,尽显神秘。我后退身形,眼睛装不下那颗矗立在天地之间的老树,分明是死物,却感到生气盎然,云雾缭绕,白鹤飞舞,巨人似的守护着灯会,它是那样的高大挺拔,看着那些观望的行人,忽觉天地之浩大,宇宙之浩渺。我追溯去年的今天,记得那时是座广寒宫,便猜测眼前的就是桂花树,果然是仙气萦绕白鹤飞,吴刚伐桂嫦娥美。

我这一路,不时惊叹,不时沉醉,熟悉的景色,熟悉的灯光,我感到了造灯人的伟大,他们用岁月的文化描绘出了一副精美的画卷,我脑中的童年人物被灯描绘得生动而富有活力,我不得不赞叹,那些色彩斑斓的蝴蝶被造灯人赋予了生命,我不相信会有奇迹发生,因为这灯会本身就是个奇迹,灯海之大,容纳百川,无物不含,西方的动漫人物,东方的传统文化,都包含在一个小小的灯中,世界之大,文化之繁,灯衍至简。灯会不大,音乐却弹奏自然的声音,身临其境,中国文化展现得像影片一样,过目不忘,我一路畅游灯海,如痴如醉,灯景尽收眼中,报喜的吉祥如意狗,辉煌的琉璃玉宝瓶,时光漫步的光灯道,包含着自贡文化的盐井,代表中国二十四节气标志景色的彩灯却感到遗憾,到底是风景太多,描绘不尽,叙述不完,但灯会这个小世界却明湖在我的脑海中。

登高望海,繁华的灯景一望无边,那些流动的光辉是属于自贡的骄傲,我在这里闻到了自贡人对新年祝福的味道,我曾不止一次感慨时光的流逝,那样的无声无息,狗的叫声又想起来了,欢快而活泼。我看着这灯景,流动的人群,不禁打趣:年年岁岁灯不同,岁岁年年路不通。

走出灯会,依旧沉浸在我记忆中的灯海里,无法自拔,我不得不承认,自贡的灯会为世界的新年点燃第一盏灯。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9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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