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一段光阴的距离
出入侧门的时候,势必要经过篮球场。是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这样呢?篮球场边上,永远站着众多的女生。而我却从来不去看,我不喜欢那些故意在女孩子面前卖力表演的男孩。也许是在我的心里,藏着一个影子的缘故。梁小池,他是多么沉默而骄傲。
从高中开始,这个影子,绵延了5年。5年,是多么长的一段光阴。他表面上,总是那么温驯。只有我知道,他的骨子里的桀骜。可是,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一眼。他的数学那么好,可是严重偏科,所以,他的名次怎么也排不到前20名。而我们的班主任说,不进前20名,难说可以进大学的。
我喜欢他。全世界,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对大学的希望,让我不容许自己背弃理想,展开一场分心的恋爱。他走过我的身边,我也只是闭上眼睛感觉他身上的气息。就这样,我等待着,祈祷上天恩赐一个美丽的结果。
这个结果是,我考上了他报读的大学,他的名字,我却怎么也找不到。我站在公示的红榜前,自言自语,是不是,没出息的人,不应该喜欢。我念着他的名字,只念了一遍,我的语速,比即将到来的夏季暑假更加悠长。
整个大一,我都游荡在学校。那时候,在图书馆的背后,长着两株巨大的腊梅。冬春之间,黄色小花开了满树,阳光尚暖时刻,我躺在树下,清香之中,想念梁小池。
他会怎么样了呢?
谁也没想到,我考上了这所学校,而他没有成功。我想我永远都不可能有机会,让他听见我心里的话了。我与他,距离越发远了。从一个教室,变成两个城市。
篮球场边上,还是尖叫不断,但仍引不起我的关注。
来到教室。我习惯固定在顺数第十一排的位置上。因为当年,梁小池坐的就是第十一排。
收到樊南的情书,是在大二的上学期。照例,我折叠了两下,丢到门口的垃圾桶里。我唯一感兴趣的事情,是不断联系老同学,打听梁小池。可是我什么都没打听到。
就像是一片树叶,在人生的岔路上,各自分手,不知道被风吹到哪里去了。
光阴似乎比往年快了
我终于还是决定放弃。年华一旦错过,就不再有了。让我下定决心的,是从前的一个师姐。她说,她最遗憾的是没有在大学恋爱过。目前她的一切都如此优秀,唯独缺了一门功课恋爱。现在再也不会有如此纯粹的爱情了,也没有那般的心情去恋爱了。
我心有一丝的震撼:我会有她这样的一天,寂寞、失落,回忆里,遗憾缠绕心间吗?
大三这一年到来的时候,光阴似乎比往年快了许多。我一个宿舍的女孩子,纷纷都由单而双。只有我一个人,仍然孤独地上课,下课,自习。人抗拒得了痛苦,却难以抗拒寂寞。
樊南的情书,在新的一学期开始时,我终于收下了。他是唯一一个,始终不曾放弃我的男生。樊南有着太多和梁小池不一样的地方,虽然他们有着同样的发型,但梁小池是沉默的,而樊南是热情而活泼的,是直接的。就好比他喜欢我,于是情书连绵不断,一年四季等候在我的抽屉里。而最大的一个不同是,樊南喜欢我,并且我知道的。梁小池不曾喜欢我,即使喜欢,我也无法知道。
既然决定了忘记,那么就彻底一些吧。我跟着樊南,第一次尝到恋爱的滋味。即使,我只是被爱,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快爱上他。
我们在南湖边上,看着太阳出来又落下。湖里多鱼,他常常去抓鱼,一起动手烧烤。在门口的一家乖乖炒饭店,他点了最辣的朝天椒牛肉饭,然后辣得哈着气,猛地在我面上亲吻了一下。大大咧咧,旁若无人。我被他的爱,炙烤得满面通红。不得不承认,他让我快乐起来,摆脱了修女一样的心境。
但我还是惆怅了,如果现在吻我的是梁小池呢?会是什么样的呢?
美好的日子,并不长久。樊南这样阳光帅气的男生,也许我无福消受。我总是感觉,背后有人在盯着我。远远的,又像是很近,寻觅不到人影,那种感觉却挥之不去。很快,一个陌生的女孩子杀气腾腾地靠近我,公然宣战。不久以后,樊南不再找我。再不久以后,他见到我也躲闪着。
也许,我从来就没有认真开始过。总算,我也曾经恋爱过?是不是?大三,就要结束了。那些寂寞的岁月终于到头了。
爱情青睐勇敢的心
那一年的宿舍格外紧缺,于是我住到了靠近篮球场的4栋。夏天来临的时候,有风穿过窗户,吹得衣服晃动。临时宿舍里,乱糟糟的。
6月28日,是学校通告的毕业生离校的最后日期。
我的墙壁上,挂着一张大幅美女图。我忍不住笑了,没有办法,腾挪出来的旧男生宿舍就是这样的。虽然经过打扫,还是很凌乱。我将暗角的灰尘打扫干净,仔细擦过床铺上下铁架。最后,我忍不住揭下那幅美女明星海报,然后我惊呆了:在海报背后,居然别有图画。
上面是一幅铅笔的素描,长长的头发飘扬着,头发下,是一张纤细而熟悉的面孔。那,分明是我的模样。旁边是手书:嘉柯,为什么你不转头看我一眼呢!为什么
我像是可以看见他坐在床上,发出悠长的叹息。是在怎样寂寞的日子里,他一个人画着我的样子,写下那些话?在角落里,是一个又一个正字。末尾,签着他的名字。
他有三百多次机会可以叫我的名字,却次次落空。
眼泪,如同眼泪应该流淌的样子,寂寞地掉了下来。而我,居然住进了他所在的宿舍。他怎么会在这里?
我竟然从来不知道,他一直与我怀着同样的心事。当初他因为骄傲而沉默,我因为理想,而低下头去逃避。
后来,他读了成人教育的本科。他所选择的大学,就是我就读的这所大学。他所住的,就是4栋2楼,成教学生集中居住的地方。他知道我每天经过那条路,于是在那路边的篮球场上打球。一次,两次,三次到最后数不清楚多少次,没有一次,我注意到他。他也从来没有叫我的名字。
他为什么不叫呢!
我的头发越来越长,而他的正越画越多。爱情青睐勇敢的人,当年的我与如今的他,都是不配得到爱情的人。
我永远不会知道,那年,我站在高考录取的红榜前,所说的那些话,他都听见了。因为他就站在巨大的牌子后面,身影全部被遮挡住了。其实,那是他唯一一次鼓起勇气,想要对我说一句话的。他在后面,等我等了许久,我的话使他自卑,他只好默默地离开。这一别,就是好几年。
骄傲有时候,只是一个抵御谦卑的面具。拿下面具,是一张哀伤的脸。
他是骄傲的,是沉默的,也是痛苦的。沉默的人,痛苦也比别人强烈和压抑。难怪我总是感觉,我和樊南在一起的时候,背后有着一双煎熬痛苦的眼睛。原来,那并不是来自那个女孩子。
毕业的时候终于到了,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送别所有人。我将在6月27日的上午,乘6点30分开出的538到火车站。
天空渐渐被照亮。我走出宿舍,走过湖边,走过排球场,经过篮球场,在那里停顿了一下,然后我走出南二门。
我上了第一辆开过来的538公交车。整车只有两个人,一个司机,一个男孩。他坐在第十一排的位置上。我一眼看见了他,他似乎在那里等了许久。
我惊呆了。
他起身,走近我,我数着他的脚步,眼泪像蹦跳的兔子一样出了笼子。
我们对望了许久,车开起来,人渐渐拥进来,整个城市热闹起来,阳光使每个人的面孔都明亮起来。最终,我们深深拥抱在一起。
爱情,只青睐勇敢的心。我们已经学会了勇敢。
时近子夜,我对陆凡说:你快回去吧,小雪一定在家等你。陆凡说:我开车带你出去转转吧?外面好像有月亮。我没有推辞,我随着他站起身,离开了雅趣餐馆。刚才我们俩喝了一斤剑南春,此刻我有点眩晕,也有点兴奋,并不想一个人去宾馆休息。
外面霓虹闪烁,喜欢夜生活的人们三三两两地漫步或者走进酒吧、咖啡馆、舞厅,而我对这些都没有兴致,我想去郊外看月亮,我想坐在油菜花间感受岁月回溯。陆凡去车库倒车,我说你喝酒了,还是别自己开车,他说往郊外去的话,应该没事。
四月的夜晚,有淡淡的月光,有暖暖的风,还有若隐若现的花香。我摇下车窗,让风吹进来,我被酒精灼烧的脸感受着微风的抚慰,甚是惬意。路边的白杨已经枝繁叶茂,投下斑驳的影子。陆凡并不多话,虽然我们认识近十五年了,我们从没有肆无忌惮地说过话,都是非常谨慎地交往,非常有礼节性地吃饭和喝酒。因为他是我的闺中密友小雪的丈夫,而小雪和我的感情非常深厚,她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我们什么都可以共享,除了陆凡。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她这句看似玩笑的话界定了我和陆凡相处时的分寸,同时也表明了她对我的情谊。而陆凡对小雪也是深爱的,就算我穿着镂花的睡衣在他面前走动,他也不会动心。可这个春天开始,我们交往多了起来,因为他和小雪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已经闹到准备离婚的地步,我作为小雪的密友,当然有义务来调解和劝说。今天我从外地赶过来,是为了参加明天的同学聚会。小雪并不知道我来这个城市,我只是发了短信给陆凡,让他去车站接我。晚上,他为我接风洗尘,而且为我把宾馆开好,现在又带着我来郊外兜风。
我问陆凡现在和小雪是否和好了,他淡淡地说:就那样。我说,什么叫就那样啊?你们那时候感情真的很好,让人羡慕。他就笑说:估计是我太宠她了,所以可你如果继续宠她的话,日子不是很美好?他轻轻叹息一声说:她不该背着我和旧情人约会。再说,她的旧情人也是我的同学,大家可以一起聚聚,为何要撇开我?我说,那是因为她怕你生气。呵呵,她要是怕我生气,就更不应该去见他。我反问他:那我们现在不也隐瞒了小雪而单独在一起吗?他说:这个不一样。我说,有什么不一样?他就不说话了。
很快,我们就来到了一片开阔的田野,完全离开了城市的视线。月光有些朦胧,这和子夜的雾气有关。淡淡的雾气轻纱一般罩在油菜花上,时而浓稠时而疏淡,我伸手抚摸油菜花蕊,一种湿漉漉的气息浸入我的手心。
陆凡见我欣喜地抚摸着这些花朵,就说:和小雪比起来,你更喜欢浪漫,对吧?我说,是啊,女人都这样。不过小雪是一个很现实的女人,她是一个理智型的人,适合做妻子。陆凡不说话,他就掐着腰,站在我身边。月光下,他给我的感觉不太真实,好像他不是陆凡,而是我曾经的一个恋人,他和小雪应该没有关系。我边走边胡思乱想起来,他就默默跟着我,像一个贴身保镖。田坎里有蚕豆花,像是星星的眼睛,我蹲下身子盯着它们看,我想知道它们在想什么。
你想什么呢?累不累?不如我们坐下歇一会儿。陆凡见我沉默着,就关切地问我。我说,想一些过去的事情。你累的话,我们就坐会儿,然后回去。我看看地面很潮湿,陆凡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铺垫在田坎上,我们相挨着坐下。他突然拿起我的手,问我冷不冷。其实他已经知道我的手冰凉如水。我没有抽回自己的手,他就用双手把我的手攥在掌心。接着又腾出一只手在我手上摩挲。他说:你的手好软,你的皮肤很细。见我没有抗拒的意思,他就试图把手滑向我的胸,我推开了他。我说:不要这样,我感觉小雪在看着我们。他说:你别老是想着她!他再次把手伸进来,我再次把它们拿开。虽然我的内心已经翻卷着热浪,我的呼吸也变得急促,但我还是无法忽视小雪的偷窥,是的,她好像就站在不远处看我。陆凡稍微停顿一下,他把我揽进他的怀里,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无限爱怜地说:你一个人真不容易!一个女人是需要男人来爱的。我的心里竟然涌起了感动,同时也有了感伤。陆凡能够这样理解我,我的内心柔软起来,我渴望他能爱我一次。可是他不是一般的男人啊,他是我密友的丈夫!我的内心挣扎起来,他也知道我矛盾的心理,就说:要是你感觉内疚,那就算了。其实,这并不影响谁,你总是把问题想得那么严重。他说着就站起身,我既安慰又失落。我拽着他的手也站起来,可他一下子又把我抱紧,然后疯狂地亲吻我。我已经无力抗拒,我边流泪边迎合他,我们交缠在一起我发现一朵灰色的云遮住了月亮!天,瞬时黯淡下来。一只虫子惊飞着逃开,远处还有隐约的蛙声。风,徐徐吹来,我打了个冷战。我的脸上有汗水有泪水也有雾珠,我坐起身,狠劲地擦着自己的脸,而眼泪更加汹涌地落下。陆凡穿好衣服,拉我起来,再次把我搂在怀里。而我抑制不住地哭出了声,我说:我对不起小雪!我混蛋,我不是人!陆凡就叹气。然后他又劝我:你想开点可好?你干嘛这样折磨自己?可我怎么能够想开?小雪一直对我很好,对我的任何决定她都理解和支持,在我困难的时候,她会第一个给我帮助,而且是偷偷地把钱塞进我的包里。每次来这个城市,她的家就是我的旅馆,或者就是我的家。她为我买我爱吃的菜,她知道我喜欢喝酒,她自己不喝,也会买了酒让我喝,要是陆凡在家,她就让陆凡陪我一起喝。她比亲姐妹还亲。可我竟然做出如此龌龊的事情,我怎么对得起她?以后我如何面对她?我边哭边说。陆凡说:好了,别想太多,你无心伤害谁。以后,你还正常去我们家,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可是你和小雪都准备离婚了,我以后来了又去哪里住?从内心里,我不希望他们离婚,这样我或许还有补偿小雪的机会。其实,他们并没有多么深的矛盾,小雪就算去见了旧情人,也只会是单纯的见面倾诉,她不会做任何对不起陆凡的事情,这点我敢确定。
没有想到的是,陆凡竟然说了一句让我意外的话:我答应你不和小雪离婚了。我会继续宠她!不计较她见不见旧情人。我停止了哭诉,和他拉勾,让他保证自己说话算话,而我也答应以后会去他们家,就当今天是一场梦。
拍拍身上的泥土,我们离开了这片油菜田,沿着原路返回。我带着负疚的心情离开。自此和小雪以及陆凡几乎断了联系。
深秋的一天,我意外接到小雪的电话。她在电话里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并且安排我当她伴娘。原来她和旧情人严青将在十一举行婚礼。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责怪陆凡说话不算话,说过不离婚的,现在不但离了,而且小雪又要再婚了。陆凡语气平淡地说:是她坚决要离的,这次主动权不在我。他也去参加婚礼。这让我心里很忐忑。
婚礼结束后,小雪拉着我的手说:小安,你和我是无话不说的朋友,但陆凡对我更是无话不说,所以你们的事情我早已知道。我曾经说过,老公不能分享,可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我认为缘分不能勉强。我一直感觉你们才是最适合的。我流着泪说:小雪,对不起!我她笑盈盈地说:没有谁对不起谁,真的。就算你和陆凡没有什么,我也会和他离婚,这个和你无关。我只是想回到严青身边,我内心一直是爱他的。这些年我对陆凡仅仅是尽着一个妻子的义务而已,这对他也不公平。
这时候陆凡走过来问:你们聊什么呢?
小雪说:陆凡,我把小安交给你了啊,我不管了。
陆凡打趣说:你当然不管了,你现在巴不得把我们都甩了!
小雪故作很萌地问:你讲的话神马意思?
陆凡拉起我手说:走,我带你去看烟火。今晚DJ广场有大型烟火晚会。
风中已经弥漫着节日浓浓的气息。我们轻盈地奔跑起来,闪烁变幻的烟火映照着我们已经不太年轻的面庞,但我们的内心却洋溢着如初的爱情梦想。
当夕阳纵身跃入群山的怀抱,只留下一抹羞红的余霞,就这样来不及与夕阳挥手告别,一天已经结束了。问自己一天里收获了什么?好像什么都没有,记忆里一片空白,如此一想,便有些许落寞涌上心头。
或许,如此的日子一天天的叠加,青葱的岁月不知不觉就已经离人远去了。真实的感受是最有说服力的,如果你经历了弱冠,经历了而立,也会发出大梦谁先觉,唯有我自知的感慨。
夜的薄暮从群山的阴影中铺展开来,收起了万物的影子,一弯新月挂在了蓝澈的天空,有几颗稀疏的星星相伴。皱起自己的眉,透过窗格望着天空里如一簇蛾眉的新月,心里想,有谁也在同样看着它,抒发着对光阴的感慨?恐怕没有吧!如果有,盼望着有,即使相隔千里也算是知己了。
人生不怕苦难,更不怕光阴飞逝,只怕没有朋友;有了朋友,最怕没有知己!谁能和你同时在听着《高山流水》,同时在赏着一弯新月,任凭光阴的脚步把记忆拉长?一同老去!最后也只会:寂寂竟何待,朝朝空自归。只应守寂寞,还掩故园扉。
喜欢这一弯新月,使天空的星星显得更亮。俗语云:月圆则亏,水满则溢。满月的光泽在无意中掩盖了星星的光晕。都想拥有满月的光洁,却忘了月亮也是映照了太阳的光辉。喜欢一弯新月的不足,不足才会有希望,才会去期待。
檐外一弯新月,印修眉,耳畔声声古乐似流水;留恋处几多感慨,独望新月凭高楼,莫怨光阴伤逝,微醉此中真意。
光阴如弥漫在眼前的空气,握也是空,放也是空!只有那一弯新月圆了又亏,亏了又圆,看尽了世间的离合聚散。怎样的相处,才能谱成《高山流水》的绵延?怎样的豁达,才能把聚散看淡?才能不被离别所伤?
目极处,青山隐隐,小楼外,东风吹送;那一弯新月挂在中天,发出淡淡的微黄的光,需要仰视才能瞧见。像一只在碧蓝的海上漂泊的船,因为星星的陪伴才不会孤单。而人呢?总会有一个人的孤单,总会有内心深处的伤感,谁会真的读懂你,那个知你的人,恐怕只剩你自己啦!
杨柳会风意,
摇曳发新枝。
新月识光阴,
三五有满期。
闲情不愿岁月老,惹得东风吹残鬓!还在期待《高山流水》的相遇;也只是把逝去的光阴装作无知,却不知光阴早已刻在脸上!
何必欺骗自己,随性淡然,心便不会老。光阴不会刻划你的心,是人自己把心弄得支离破碎。知音靠缘,强求不来;成功靠努力,坦然面对;人生易老,莫放心上。
楼外高天,一弯新月依旧微笑,它会教你虚怀若谷,亏盈不扰于心,任东风吹尽,杨柳成荫,花自妖娆。
这世上真正的家,是你爱人所在的地方。
搬到新家已经一个多星期,才发现女儿的喂鸟笼还留在旧家的院子里。
旧家的新主人已经入住,本来想喂鸟器就留给他们算了,但禁不住女儿一个劲儿地催,只好打电话去征求那新主人的同意。
你随时来啊!如果我们不在家,你可以自己到院子里拿。对方很爽快。
于是第二天赶去。按门铃,每人应,就自己跑进后院。
多熟悉的路线,多熟悉的感觉啊!
就十天前,我还照顾这园里的花草,现在却已经成为别人的产业。
搬家的那天,一片慌乱,我因为跟着搬家公司的大车,先到新居指挥,等家搬完,妻赶过来,已经天黑,就没有再回旧居看一眼。
接着隔日在律师楼签字过户,大家谈笑风生,一点没有卖房子的感觉。
直到此刻,一个人,走进已经不再属于自己的院落,才突然涌上一种落寞,十分感伤。
院子里有我从一棵照顾到一片的牡丹、鸢尾;也有我几乎扭伤腰才种成的天竹,天竹的红果子从白雪下艳艳地映出来。这熟悉的、我深深爱恋的地方,却已经换了主人。
想起了二十多岁时,教美国驻华大使的儿子画国画,有一天,我羡慕地说:当外交官的孩子真好,你从小到大跑了多少国家啊!
他一下子数了一串国家的名字,但是接着耸耸肩:也好,也不好。总是搬家,一个家刚住成家,又得打包,搬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搬来搬去,我爸爸虽然是美国大使,我却已经忘记美国的样子了。
也想起我的三小姨子,嫁了个在荷商银行任职的丈夫,就四处迁徙,从荷兰到香港,由香港去北京,再调回荷兰,又派去新加坡。
跟着想到女儿,将来长大,嫁了人,不是也得跟着丈夫说走就走吗?于是叹口气:唉!希望女儿将来嫁的丈夫,能常留在我们附近,到一下子调差,把女儿也调离我们的身边。
这有什么办法?妻笑笑,你当年在台湾,在电视公司做得好好的,不也是说走就走?跟着,我也来了纽约,儿子、老娘都来了,最后连我父母都跟我们住在一块儿。可是不是吗?我岳父岳母在台湾的房子空着,却跟我们朝夕相处,他们没能守着自己的家,而以女儿女婿的家为家。
什么是家啊?
我一下子想通了。人们常说,此心安处是吾乡,其实也可以讲,此心安处是吾家。
即使我有个豪华的大房子,里面装了我大半生的收藏,有一天,我的孩子到了远方,我心不安,说不定我也会放弃这个大房子,千里迢迢地追去,守在子女、孙子女的身边。
同样的道理,有形的家算什么?这家再好,也不如那人来得好。如果我的另一半,因为工作,以为健康,不得不搬去远方,我当然也会毫不犹豫地跟去。
于是,我的心豁然开朗了原来这世上真正的家,是你爱人所在的地方。守一个人,就是守一个家!
睡至半夜,不知何缘由,忽然醒了。
睁开惺忪的睡眼,茫然四顾。房间里透着薄薄的一层亮光,没有哪间屋亮着灯。那层明油似得亮光来自窗外,窗框四条瘦硬的边,收拢住一幅饱满明晰的画面。
没有多余的装饰,深邃的黑色底幕上,只弯弯的一汪金玉之光,就那么伶伶俐俐地悬挂在窗户上。
没有星的陪伴,拒绝俗世的吵闹,在世界沉睡的段落里,静静地轻启一瓣晶莹的芳心。怜惜,爱慕,依恋,惊讶,连同心尖尖上微微的痛感,一举奔涌而来。我的双眼开始浸满欢乐的泪珠,久久地,不忍落下,唯恐惊到意外相逢的惊艳。
伸出双手,想拥她入怀,一抹凉津津的窃喜潜入心扉。她孤傲地在夜半无人欣赏的舞台,挽起三千青丝,莲步轻移,风轻云淡的独白在长裙上攸然滑落。偶然,被一俗世的女子撞见。想要收敛那冷艳的光韵已是来不及,索性眼波流转,素眉轻扬,俏皮地舞动一帘莹莹婉润的绝世姿态。
我的凝视里,浮现一张精致沧桑的面庞。她细眉薄唇,妆容一丝不苟,穿戴简单雅致,举手投足流露大家闺秀的高贵。
每次在菜市场碰见她,气定神闲地挑着菜,嘴角轻扬一抹微笑,优雅地付钱、致意,轻盈地转身离开。远远看着她,娇小瘦弱的身姿款款而行,岁月的印痕留在她身后闹纷纷的俗世。躁乱的菜市场在她经过时,没了生活三钱两毛的俗庸,有的是青红紫绿的真实浪漫,还有一篮水灵灵的烟火滋味。
有人说,她原本是繁华大上海的富家小姐。动荡年代,显赫家世陨落,孤身流落至西北苦寒之地。
年岁已至古稀,娥眉淡扫,腮敷罗粉,足蹬高跟鞋,臂跨皮质坤包,走路摇摆出一条线来。
在大妈大婶肥衣宽袖的审视中,显得矫揉造作。因此,身后总是跟随一串指指点点;走过,迎着的目光总是含着嫉妒的恶意。她可能没听到或看到,也可能听到了,看到了,但一颗历尽世事的心,压根就不想咀嚼其中的意味。依然细致地挽着发髻,依然穿着束腰的裙装,依然在挤挤嚷嚷的菜市场招摇而过。
一次去理发,人很多,嘻嘻哈哈坐着的年轻人,低头玩手机的,相对斜坐聊天的,还有倚着沙发打盹的。一时间,小小的空间充斥各种声音,热闹异常。
唯独她,默默地静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正襟危坐,脸上带着一贯的微笑,目不斜视地盯着理发师。一双并不修长的腿并拢呈四十五度斜角,双手重叠轻轻搭在膝头,偶尔问旁边人一句话,声音嘤嘤细碎,神情谦和恭敬。
我的目光一直被她吸引,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啊!她应该是深涧峡谷中的兰花,幽幽地发散香气,独自绽放雍容高贵的美丽。亦或如大家所猜想,自幼的家风熏染,沦落为普通俗人,她没有办法说服自己接受现实,仍活在虚渺的幻想里。可是,她脸上的褶皱里藏尽风尘落寞,将一世的心酸绽放成夜半一弯柔润洁净之光。苦寒之地的荒凉漠风只能掠过她的肌肤,无法侵蚀她坚硬的骨骼。
朋友萍的笑脸重叠在悠远的黑色底幕上,她明媚地笑着,带着生活的火辣辣走近我。
走路风风火火,穿衣讲究端庄,尖尖的下巴总是上扬。像一株美艳的芍药,顶着初春的寒露,肆意盛开一片灼人的芬芳。
萍接替母亲的班,进了工厂。工种脏且累,唯一的好处是一天只干四个小时的活,剩余的时间她全用在自己身上和家里。
她喜欢打扮,身上天生有时尚元素的基因。购物逛街,全然没有做工时制服包裹的黯淡。有店家质疑她的身份,误将她当成大城市来的白领。每每闻言,她自信地大笑一番,继续下一站的战斗。
在她的家里,精致到一只储放调料的玻璃瓶儿。生活,在她的手里必须处处赏心悦目,不能有一处是敷衍存在的,亦如她对自己的穿衣打扮一样郑重其事。
她在家做家务,穿着搭配得体的家居服,化着淡妆。麻利娴熟地拖地、做饭,似乎在进行一场甜蜜的约会,看不出丁点家庭主妇的疲累邋遢。
个头一米八几的儿子和她并肩走在路上,她仰着脸,兴奋地说着,笑着,一副十足的小资女人的骄傲。看过她做工时的劳累粗犷,很难和眼前风度洒脱的女人联系在一起。
她享受生活,不在意生存的卑陋和低下。脱下那一身沉重呆板的制服,她犹如化茧成蝶的蝴蝶,翩翩飞舞出活色生香的平凡幸福。
我的思绪飘渺飞动,在这夜半皎月的时光,曼妙的女子翩跹在岁月的舞台,雅俗共赏生活的真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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