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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千皮兽",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千皮兽

从前有个国王,他的妻子长着一头金发,她的美貌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可不幸的是她病倒了,而且很快就要死了。她将国王叫到跟前说:如果你想在我死后再娶,答应我一定要娶一个和我一样美、一样有一头金发的女人。国王答应了,王后便闭上眼睛死了。

国王难过了很长时间,根本无心再娶。最后他的大臣们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国王一定要再娶一个,我们也好有个王后。于是向四面八方派出使者,寻找和已故王后一样美丽的姑娘。可是全国都找遍了却没有找到,偶尔找到一个漂亮的,又没有王后那样的金发,使者们只好空手而归。

国王有个女儿,长得和母亲一模一样,而且也是一头金发,她一天一天长大了。国王看着她,觉得她无处不似已故的妻子,因而对她产生了强烈的爱。他对大臣们说:我要娶我女儿,她就是我前妻的再现。我再也找不到有谁更像她了。

大臣们大惊失色地说:上帝是禁止父亲娶女儿的。犯这样的罪不会有好结果,而且整个国家都会遭殃的。

公主得知父亲的打算后更是震惊,可她希望能使父亲改变主意。于是她对父亲说:在我答应你的要求之前,我必须得到三件衣服:一件像太阳那样金光闪耀、一件像月亮那样银光四溢、一件像星星那样明亮闪烁。除此以外,我还要一件斗篷,必须是用上千种不同动物的皮毛缝制的。你国度里的每一种动物都必须献上一块皮毛。

公主想:这些都是不可能办到的。这样就可以让父亲改变主意了。然而国王没有放弃,他吩咐手艺最巧的姑娘织那三件衣服一件像太阳般闪耀、一件像月亮般流银、一件像星星般璀灿;他还吩咐最优秀的猎人去捕捉每一种动物,然后取其皮毛缝制千兽皮斗篷。

等一切准备停当,国王叫人在公主面前展开斗篷,说:我们明天就举行婚礼。

公主一看没法让父亲回心转意,便决定远走他乡。晚上,当人们都睡熟之后,公主从珠宝盒里取出一个金戒指、一个金纺轮和一个金线轴,然后将阳光、月亮和星星三件衣服等物装进一只小匣子,用烟灰将手脚和脸涂得黑黑的,披上千兽皮斗篷出发了。她听天由命地走了一整夜,来到一座大森林里。她累极了,便爬进一个树洞睡着了。

太阳出来了,公主还没醒;中午了,她仍然熟睡着。

这森林是一个国王的,那天他刚巧出来打猎,猎狗跑到树洞口嗅了又嗅,然后围着树汪汪直叫。

国王对跟来的猎手说:去看看是什么野兽躲在那儿。

猎人去了之后回来说:有头奇怪的动物在树洞里睡觉,身上的皮是上千种兽皮拼起来的。我们以前还从没见过这种动物呢。

国王于是说:试试能不能活捉。如果能就捆好让我带回王宫去。

猎手抓住了公主,姑娘惊恐万状地喊道:我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可怜的孩子,可怜可怜我,带我走吧。

猎手说:千皮兽,我看你在厨房里帮着扫扫炉灰还行。跟我来吧。

他们让公主上了马车,把她带回了王宫,指着楼梯底下一间不透光的衣帽间对她说:毛家伙,你住在这儿吧。

从此公主被派到厨房扛柴火、挑水、扫炉膛灰、拔鸡鸭毛、拣菜、掏炉膛,干各种又脏又累的活儿。千皮兽在那里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悲惨生活。啊,美丽的公主,你现在都成什么模样了!

然而有一天,宫里开宴会,公主对厨师说:能让我上楼看一看么?只在门外看看。

去吧。厨师说,不过过半小时你得回来掏炉膛灰。

公主拿起油灯回到自己那间斗室,脱下毛斗篷,洗净脸上和手脚上的烟黑,她的美貌立刻大放光彩。她打开小匣子,拿出那件金光灿烂的衣服穿上,走进宴会大厅。人们纷纷给她让路,尽管没人认识她,可都觉得她有公主的气派。

国王走过来,伸手邀请她跳舞,心想: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人呢!

一曲终了时,公主向国王行了个曲膝礼。等国王抬头再看时,公主已不知去向了。他召来站在宫门口的卫兵问,可谁都说没见过。公主跑回了那间斗室,迅速脱下衣服,把脸和手脚重新涂上黑烟灰,穿上毛斗篷来到厨房扫炉灰。

厨师说:明早再扫炉灰吧,先给国王做一碗汤,我要上楼去看看。当心别把头发之类的脏东西掉进汤里,否则我罚你挨饿!

厨师走了,千皮兽为国王做了一碗面包汤,这是她做得最好的一种,然后将她带来的金戒指放到汤里。

国王跳完舞,叫人把汤送去。他很爱喝那种汤,似乎以前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味道的汤。喝到最后,他发现了那只金戒指,简直不敢相信。

他命人去召厨师,厨师一听国王召见,吓得对千皮兽说:准是你把头发掉进汤里了。如果真是那样,我非狠狠揍你一顿不可。

他来到国王面前,国王问他汤是谁做的。

厨师说:我做的。

国王又说:不对,汤的味道比以前好多了,而且做法不同。

厨师回答说:我承认汤的确不是我做的,是那个毛家伙做的。

国王说:叫他来。

千皮兽来到国王面前,国王问:你是什么人?

我是个没有父母的可怜姑娘。

国王又问:你在我宫里有什么用?

她回答说:我的作用就是让人踢打。

国王接着问:汤里的金戒指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什么金戒指。国王一看什么都问不出来,只好让她回去了。

不久,国王又举行舞会。千皮兽像前一次那样求厨师让她上楼看热闹。厨师说:去吧。不过过半小时你得回来做国王爱喝的那种汤。

她答应着跑回房间,迅速洗净烟黑,换上那件如月光流淌般的衣服,像公主那样走进了舞会厅。国王迎上前来,很高兴又见到她。舞乐响起,他们一起跳啊跳,可等乐曲终了时,她又迅速消失了,快得连国王自己都没看清她去了哪里。

公主连跑带跳地逃进自己房间,将自己又变成了毛乎乎的动物,跑回厨房准备国王的汤去了。等厨师上楼看热闹的时候,她悄悄地将金纺轮放进汤碗里。仆人将汤端给国王,他还像上次那样爱喝。他召来厨师,他承认汤是千皮兽做的。国王又叫人把她召来,可她的回答还是和上次一样,并且说她根本不知道金纺轮的事。

当国王再次举行舞会时,一切如前面两次那样发生了。

厨师问:毛家伙,你准是个巫婆。你总是往汤里放点什么,使国王格外爱喝你做的汤,不爱喝我做的。

可由于她的苦苦请求,厨师还是答应让她上楼看,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返回。

这次,公主穿上了那件星光闪烁的衣服来到大厅。国王又走上前来和她跳舞,心想她这样更加漂亮了,并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往她手指上套了个戒指。国王命令延长舞曲,所以当一曲结束时,规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国王想抓牢公主的手,可她挣脱了,迅速穿过人群不见了。她来不及脱下华丽的服装,只是草草披上兽毛斗篷。匆忙中她也没顾上把各个部位仔细涂黑,竟然有个指头漏了涂。她急忙回到厨房给国王做汤,并且趁厨师不在时将金线轴放进汤里。

当国王发现碗里的金线轴时,马上召来千皮兽,发现了那只没有涂黑的白晰的手指,并且看到了自己在跳舞时给她套上的戒指。他紧紧抓住这只手,公主想挣脱,斗篷开了一条缝,衣服上的星光立刻泄漏出来。国王抓住斗篷一拽,公主那金色的秀发顿时大放光彩。她站在那儿,婷婷玉立,再也无法躲藏了。等她洗净烟黑,那份美更是无与伦比的了。

国王说:你就是我亲爱的新娘,请别再离开我。他们当时就举行了婚礼,并幸福地生活着,一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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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张皮吧


老宅里的玉兰

这是一座阴冷潮湿的江南古镇,河边的老柳树下长满了滑腻的青苔,却极富年代的美感。

就是这里了。琳琅而立的古建筑中,秦枫终于找到了照片上的宅院。他拉了白荷的手,径直走入其内。

照片是秦枫从网上的一个帖子里截取的,那帖子讲的是发生在这座古宅中的一个温婉悠长的爱情故事。传说,彼此相爱的两人一同在老宅中住上一宿,便能白头偕老、永不分离。白荷就是为了这个故事才不辞辛苦地跟随男友来到古镇。

古镇是一个不大的旅游景区,每一家都有专门为游客设置的客房。接待他们的是一个普通的农妇,姑且可以算作是店主,她端详了他们很久,才慢吞吞地接过钱,带着他们往客房走去。

此刻已是傍晚时分,又有人来询问客房。白荷回头看去,发现来人正是跟他们乘同一辆大巴而来的一家三口。父亲怀中那白胖的婴孩儿忽闪着两只大眼睛,咧开嘴笑着,露出两颗粉白的小牙,甚是可爱。

可是,他们刚一进到宅院,那婴孩儿就忽然大声哭了起来,转过身趴在父亲的肩膀上,拼命地向外挣扎,仿佛庭院中有很可怕的东西在威胁着他。父亲后退一步,出了庭院,婴孩儿又恢复了笑容。夫妻俩尴尬地对视了一眼,再度走入庭院。婴孩儿的反应更加激烈,只见他拼命地手抓脚踢,甚至在男人脸上抓出了两道血痕,硬是逼迫父亲离开老宅,才再度展露笑颜。妻子的脸色变得有些异样,她小声地在丈夫耳边说了句什么,一家人就行色匆匆地走开了。

婴孩儿的反应给了白荷很大的触动,她记得有人说过,两岁以下的孩子能看到鬼魂的存在。一股阴风吹过,她觉得后背有些发毛。

店主却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带着他们往后院走去,连脚步的频率都没有改变。秦枫拉着白荷的手,穿过回廊,走进了一间干净整洁的卧房。

房间里有卫生间、空调、电视机,甚至还有一台电脑。店主嘱咐说待会儿会为他们送来两壶白开水,便退了出去,顺带着帮他们关了房门。

枫,你说玉兰的鬼魂真的存在吗?白荷打开了电脑,她对客房的环境非常满意。

秦枫边整理生活用品,边说:传说罢了,你还真的以为这个世界上有鬼啊?

可是,刚刚那个小孩儿哭的时候,我感觉到似乎有个人在我身旁。

白荷说得极认真,一阵阴风吹进房间,秦枫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啊!白荷一声惊呼。

秦枫扭头看去,电脑屏幕上是一抹诡异的猩红。那是一个极具魅力的QQ空间。

白荷有一个几乎是带有强迫性的癖好,见到漂亮的空间皮肤就一定要得到,于是乎,在秦枫鄙夷的注视下,白荷熟练地给对方发了一个求代码的信息。

好巧啊,这个空间的主人居然叫玉兰!白荷惊呼,兴奋得不能自己,枫,你说这个玉兰会不会就是这老宅中的那个玉兰吧?

呃,或许吧。秦枫应景地笑笑,转身去了卫生间。只有他自己知道,玉兰根本就不存在。

对方很大方地发来了皮肤代码。白荷回以一记红唇,将漂亮的QQ空间纳入旗下。

不知道为什么,在空间皮肤更换成功的瞬间,白荷忽然感觉脖子后面一阵发凉,有冷风嗖嗖地往领口里钻,就像是有人在吹气。她以为是秦枫在跟她玩闹,一回头,却一个人都没有。

墙边的立镜中,一个女人的身影一闪而过。

乡村的夜晚比城市来得要早,没有霓虹灯的聒噪,让人身心舒适。

吃过晚饭,白荷挽着秦枫的胳膊漫步在古镇清风徐徐的堤岸边。远处的凉亭里,几个老汉杀象棋杀得正畅快。

白荷,你来了

后面忽然传来了一个女孩儿轻声的呼喊,声音温婉清幽。白荷诧异,在这陌生的古镇,会有人认识自己?她想要回头看看,却被秦枫制止住,他在她耳边低声道:千万别回头!

她想起来奶奶曾经告诉她,夜里,如果有人在背后叫你的名字,那么,千万别回头!

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全身的肌肉瞬间变得僵硬,她被秦枫紧紧地搂在怀中,快步往前走了几步。那个声音却一直紧紧地跟在他们身后。

白荷,你回头看看我啊!你不就是为我而来的吗?我是玉兰啊

白荷忍着强烈的好奇心,尽量不让自己回头看一眼。但是,她好想知道背后是谁。越是不能看,就越是想要看,她小心翼翼地转头,看到秦枫神情紧张的模样,她能感觉到他的恐惧,他也转头看向她,在他的眼睛中,白荷看到了一张秀美的女人脸,一袭白袍从眼前飘落,白荷的世界顿时天昏地暗。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老宅的,只知道她再次醒米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床上,却不见秦枫的身影。

秦枫、秦枫白荷轻声地呼唤,起身寻找秦枫。

她听到门外有窸窸窣窣的响声,于是推开门出去。隔壁的房间里传出幽幽的哭声。她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趴在门外侧耳细昕,屋内有人在说话,声音很微弱,却依稀能听到一个男人哭着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白荷心头一惊,玉兰在这所老宅中等她最爱的男人用了整整一生的时间,是不是他今晚回来了?她趴下身子,尽量将脸贴近地面,想从门下的缝隙中窥探一下事实。

你在这里做什么?一声怒喝,老妇人无声无息地站在白荷的身后,右手拎着一只死鸡,鸡脖子被划开,汩汩地往下滴着鲜血,屋内的哭声戛然而止。

白荷讪讪地笑笑,赶紧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时,秦枫躺在床上,幽怨地看着她:你这个野丫头,我上一趟厕所的功夫,你就跑得没影啦!

白荷嘿嘿一笑,钻进了薄毯里,神神秘秘地对秦枫说:玉兰的丈夫回来了!

秦枫一滞,轻轻地弹了一下白荷的脑门儿,两个人笑作一团,倒不觉得恐怖了。

白荷突然发现她触碰到的秦枫的皮肤,刺骨的冰寒。

她被别人换了皮

白荷又梦到自己身处火海之中,浑身被烧得火辣辣的疼。

惊醒后,那种钻心的疼痛感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的强烈。白荷蜷缩在床角,紧咬牙关,冷汗浸透了薄薄的睡衣。

从古镇回来以后,她每天夜里都会感受到这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但是,这种疼痛一到白天就会自动消失。夜里疼痛过的皮肤上会留下像火烧过后一样的疤痕。每天一小块儿,很快,她的半个身子都变得面目全非,疤痕甚至已经开始往脸上蔓延。

白荷去数家医院做了各种各样的检查和透视,医生们也都只是摇摇头,对这种罕见的病症无可奈何。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手背上出现了暗红色的胎记,她一下子想起了古镇老宅中那个貌不惊人的妇人,她的手背上也同样长着一个暗红色的胎记,白荷决定去古镇找回答案。

可是,这时秦枫却失踪了。一切能联系到他的方法白荷都试过了,可就是找不到秦枫的踪影。秦枫的室友说,有一天深夜,秦枫突然大叫着跑出了宿舍,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白荷独自来到了古镇,老妇人见到白荷,眼中闪过刹那的诧异,随即笑着让她进屋。

白荷一把抓住妇人的手,那原本显眼的暗红色胎记不见了,皮肤竟然变得与年龄不符的光滑白嫩。白荷一惊,怒火一下子烧到了头顶,她沉着脸质问妇人:你是网上的玉兰对不对?是你换了我的皮!

老妇人摇摇头,将白荷带到了她上次住过的房间:姑娘,你在这里好好地睡一夜,我保证明天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你是想要拖延时间吗?

你了解你的男朋友吗?老妇人反问道。

白荷狐疑地看着她,老妇人的手中赫然多出一把铁锤。白荷的心倏地一沉:你想做什么?

老妇人却一锤砸向了雪白的墙面,墙皮哗哗地散落了一地,数锤之后,白墙被砸开了一大片,老妇人居然从墙里取出来一张老旧的照片。那是一个英俊的男人,眉眼间的神态酷似秦枫。

他是谁?白荷承认自己受到了惊吓。

他就是玉兰的丈夫。锤了几下墙的老妇已经气喘吁吁,却仍旧吐字圆润,他的名字叫做秦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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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城


斯咏坐在陪读楼的窗子前一边翻着郭敬明的「小时代」一边拆开一袋零食,准备好好享受晚自习前宝贵的半小时。这是她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了,繁忙的高中生活中能忙里偷闲,坐在这里臆想着小说里大上海女生们的优质生活,还能过把老鼠式的零食瘾。虽然说蛋黄派远没小说里的法国奢侈甜点Laduree好吃,但斯咏已满足了。

在百花城这种三线小城市,斯咏的家境算是殷实了。父母都在事业单位上班,尤其是父亲作为一名小领导,整天被下属围得团团转,斯咏更是有了一种公主般的感觉。虽没谈过恋爱但姣好的面容让献殷勤的男生不断。除了学习有些繁重(在班里基本还能维持个中上等的成绩)斯咏的少女时代算的上是完美了。

最近,每天晚上睡觉前她总感到有种莫名的欠缺,时间一长,她竟觉得生活并不像以前那样顺心了。也许是看了太多的电视节目,读了太多的青春小说,斯咏总是把自己的生活和编剧、作家虚构出来的世界相比较。于是乎,爸妈的收入显得少了,闺房的毛绒玩具显得土了,周围的同学显得俗气了,甚至连老师的普通话都不标准了,有点听不懂。

斯咏的小说看不下去了,心烦意乱,书撇到了一边,把头埋在了枕头里。

呦,闺女咋不开心了?路上妈遇到邻居阿姨了,邻居阿姨给她儿子在糕点店做了一斤蛋糕,给咱家也送了些妈妈一回家就唠叨开了。

邻家送东西的消息让斯咏振奋了一下。她最近和邻家比她大一年级的男生苏走的很近,天天一起上学。那爱留平头的男生虽是相貌平平,但大方实在,最重要的是他当今普遍存在的俗气。对他的印象说不上良好但也并不反感。

前些日子一起去上学。斯咏和苏谈天说地。上学途中的林荫路树影婆娑,尤其在黄昏,夕阳余晖从层层云端喷薄而出,染红了天际。林荫路旁水渠流水潺潺,还有虫鸣蛙叫伴随着他俩的说话声。

苏和从没和女生这样聊得亲密,感觉有些害羞。他爱看斯咏的样子,可又不好意思直视。斯咏一头乌黑的头发扎成马尾辫,发梢触及后颈,戴一副无框眼镜更显文静。身材高挑,宽松的校服依然掩饰不住她姣好的身材。

发现你最近不太开心苏说。

没什么事,你未来想干嘛?斯咏恹恹地说道。

上大学呗

不是啦,你想干什么工作?斯咏纠正道。

苏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可一直没想通过。反正也不急,大学毕业才找工作呢。可现在斯咏问到,想想自己喜欢的军事杂志、书籍,于是回答道:做一名军人吧

呵呵,如今象你这样的志向少啦。我想当一名主持人,到大城市去,永远地离开这个地方斯咏没有丝毫掩饰她对自己家乡的反感之情和对目前状况的不满。

苏本来还想说些什么,但又没讲。他开始有些理解不了她了。

四季周而复始。

苦闷的高中生活让他在家复习了一暑假。又到了夏末秋初的开学季。苏觉得自己喜欢上了斯咏,整个假期没见,苏盼着开学,盼着高三到来,盼着与斯咏走过林荫路去上学。

斯咏则利用假期跑遍了大江南北。先是去云南随团旅游,又是上海广州的夏令营,感受了齐鲁的松涛阵阵,体验了江浙的山雨泠泠。

心儿没有思归,反而更加迷恋百花城外的世界,缤纷多彩。在回家火车上,斯咏伴随着列车有节奏的铿铿声进入了梦乡。梦中是整个夏天旅途中的见闻,黄埔江旁的声声汽笛,秦淮河上的灯光摇曳光影飞转梦的白翅膀飞回了百花城拥挤的车站,灰扑扑的中心广场,学校旁那幢低矮的陪读楼,还有邻居的苏不!百花城不是我应该生活的地方!这样的城市没有快节奏的生活,没有任何现代城市应有的东西。

斯咏醒了。呆呆地坐在软卧的床上。她在想:也许她的内心本来就不属于百花那座小城,那座灰扑扑的小城。怎么会梦到苏呢?可笑!她定定神,望望车窗外,一马的平淡草原。列车广播响起:您已经进入了XX自治区境内再有一会儿就要回家了。旅途要结束了。

妈,我要转学,去别的城市念书!刚下车斯咏就说出了这句话。

为什么?你咋想起什么就干什么。这么长时间的旅行你说走就走,刚下车就说要转学。你怎么啦?接站的妈妈被女儿的这句话搞懵了。

父亲说:长大了,有自己想法了,再慎重考虑一下吧父亲接过行李放到车上。

看父母反对,斯咏不说话了。这是她最常用表示烦恼的方法。刚才火车上梦到苏时那种复杂的感情又开始纠结了。我怎么会梦到他?

几天后。

邻家的门响动了。苏打了一个激灵:她回来了?没错,是回来了。一会儿有人在敲他家的门。原来斯咏的妈妈来找苏的妈妈帮忙。

斯咏病了,斯咏的妈妈要着急上班,于是拜托苏家照看一下斯咏,说着甩门走了。看斯咏病的不轻,苏和妈妈推着自行车把斯咏送往了门诊。斯咏很虚弱,没有抬头看苏一眼,但手抓着苏的胳膊。苏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微妙感觉。苏把她送到门诊后赶着上晚自习去了,实际他是多么想留在身边照看斯咏啊,妈妈在就不用苏了。他永远不知道斯咏为了离开百花城、离开中学、离开陪读楼或许也为了离开苏,赌气不吃饭,结果身体扛不住,病倒了。送斯咏上学的苏不知道这一切。

几天以后。

斯咏还是走了,去了清晨市。斯咏的父母妥协了,费了好大劲为斯咏找了一所学校,在那个陌生的城市。

她上车前也想过苏,淡淡的,马上就把他抛在脑后了。而苏却经历了内心的一次大地震,因为斯咏自使至终没留下过一句话。一句再见都没有。

恨一个人似乎一辈子都不够,而爱一个人,差不多一眼就够了。

苏相信就是第一眼,他爱上了斯咏。

理想没有让人落空。苏考上了军事院校。而斯咏到了西京市读大学,并没有学到理想的主持专业,可她收获了自己的爱情。

时光滴滴答答地跋涉过了四年。但让苏揪心的那个人依然让他揪心。

这四年中他们相见了几次。最近一次是在苏大三的暑假时,他们在百花城市中心路口相遇。

斯咏往日的马尾辫不见了,一头披发,着装更加成熟了。往日无话不谈的两个人见了都感到不自在。苏四年一直想着她,虽然知道她已收获了爱情。

那边怎么样啊?苏有些不自在地问。

还好,你呢?

也行

还有些事,先走了。常联系苏自觉尴尬,也觉的无话可说,便找理由要走。

嗯,拜拜斯咏挥挥手说。

怎么常联系呀,都没有对方联系方式,一句敷衍的话而已。

走了以后苏又有些后悔了,有些事想问个明白。想知道斯咏当初为什么走?为什么不打个招呼就走?她心里有没有过喜欢他。

大学三年级的暑假马上结束,苏送一位朋友上火车,不用几天苏也要被人送上火车。十二点的车,老天偏偏下起了暴雨。

朋友上车后,苏回家没打的,而是绕道走上了一条途径斯咏家的街道。回家的路绕成了一个大圈子。雨越下越大。苏任凭雨水流过身体,唯独喜欢那份凉丝丝。

将近十二点了,这条街的路灯仍然辉煌。投下的光柱中飞舞着小虫一样的雨点,这一排光柱延伸到路的尽头。街上空无一人,连车都没有。右边的楼房大多已熄了灯,在这样的雨夜里撑起了梦的船。只有零星几户还亮着灯,隔着床帘发出了朦胧的光。苏记得斯咏说过她市区里的家就在这里,但分不清是哪一幢楼,哪一户。隅隅独行在雨雾笼罩的街上,抬头看着灯光。苏忽然想起了那诗:你在窗户中看风景,你的窗口却装点了别人的梦。

即使她在窗口,恰好看这雨夜风景,那也仍然只能是错过。此时的苏已经全湿,雨水从下巴滴下,从指尖滴下。耳朵中满是滴答雨声,看着楼房侧边的排水管流下的水很快汇进了路边的水流,奔向地漏。地漏的水越来越大,最终形成了一个小旋涡。雨点激起的泡泡瞬时幻灭,前扑后继。

苏在想:如果将来我有了自己的家庭,回想起她,会不会有一丝怅然?会不会觉得有一些遗憾?

命运弄人。

有一辆出租车慢下速度,司机师傅伸出头问:坐车不?雨这么大。

苏说:不了,我散散步。那师傅一脸惊愕,什么也没说就加速开走了。

转过电业局的拐角,雨开始小了。广场附近的灯景在雨后是那么的清澈、耀眼。地面积水的反光使整个地区更是韵致。

凌晨一点,这时的斯咏呢?已经睡了,又是一个梦。千万座的城市里又有多少梦呢?

这时天是一片鸽灰色,原来百花城深夜也有晴朗的时候。

都市怪闻录之血皮惊魂


《都市怪闻录之血皮惊魂》作者:会说话的剪刀

有人报了警,警车嚣鸣,十五分钟赶到了现场。拉起了黄色警戒线,将其严谨封锁起来。

法医正在认真检查尸体,尸体猩红的躺在血泼里,分不清眼睛、鼻子、嘴巴,只有一团红色和让人发麻的粘稠嫩肉。

警察都不由皱了下眉头,手法太残忍了。见着法医在那里忙碌,他想到在接到报案前刻法医还吃着西红柿面条,收了工不知道他后半碗面条还吃的下不。

一旁的是肇事司机,泪流鼻泣的囫囵解释道:“警官,请你相信我,他真不是我撞死的,不,是我撞死的。”司机说的语无伦次。

“你别着急,慢慢说。”

警察的话很简短,却让司机感到了安全感。司机咽了口泡沫口水,才断断续续把他想说的说完。

“我……开着车,忽然……忽然前面……前面,我……我……不……冒出个人来!是他自己……突然跑过来的。当……时,我刹住了车的,我……正要大声对……他吼一声的时候,不……不……不……我的手,手,不受控制,脚也不受,才开过去……把他给撞到的,警官,你……相信我,我……真……不是……我撞的。”

肇事司机说的很乱,警察索性是听明白了,这时法医走了过来,取下了手套,顺带擦了额头的汗,道:“初步判定是死于车祸……”

一听到的肇事司机两眼一翻晕死了过去,旁边的警员他抬上了救护车。

有人过来对警察道:“sir,那边有发现。”

年轻的警察走了过去,法医也到了。乌云散开,明亮的月光露了出来,车轮子上粘着的皱巴巴的红色人皮异常扎眼。

有警员议道:“怎么出个车祸,全身的皮被扒了。”

“这是车祸吗?”

“难道是被人扒了皮扔到这的?”

“…………”

“…………”

小声议论纷纭。

警察深吸了口气,慢慢吐出缓缓才开口道:“我闻到了怨念的味道。”

程成又打了连续打了几天游戏,从网吧出来眼圈发乌,眼睛布满血丝,走路随时有摔倒的架势。

突然,他眼睛一亮,在他前面四五米处有个穿着白衣,长发飘飘的女子,犹如嫡仙,女子转身对他回眸一笑,勾魂摄魄。

他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简直非凡池之物,疲倦的程成以为自己看花眼了,使了很大力气揉了揉眼睛,美丽仙子还在。

美丽仙子朝他招了招手,程成就跑了过去,谁知跑到了仙子的位置,仙子又在前四五米处朝他招手。

由此类推,程成总是赶不上美丽的仙子,直到他听到了刺耳的刹车声,眼前被一团光亮射的睁不开眼,随后听见有人再骂。

当他适应了光线,才发现前面是辆重型卡车,瞬间惊了魂。

还没待他跑开让路时,他看见了那个美丽的白衣仙子趴在了司机身上,仙子还是那么美,他痴痴的笑了,也就片刻他的笑容僵住。

美丽的仙子,绝世容颜瞬间老化,眼窝深陷,眼珠子耷拉了下来,褐色的浓水流了出来,顷刻变成白骨,只留了枯燥的头发。

她爬满蛀虫的黄色指骨抓住了车里的方向盘,用力一转。

程成最后看到的是车位上比他还惊恐的司机。

程成再次有感知的时候看到了警察和法医,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肚子烂了个大洞,里面五颜六色不知是肠子还是什么流的满地都是,怎么感觉不到疼。

有了它,哪种妹妹不是大把抓!

程成在前段时间就摇出了个美女,在网上也聊的十分投机,在昨天就约了说今天见面。

按照美女的要求他们在网上约到了在某某酒吧。

酒吧激昂的调子,闪烁的彩光,程成点了杯鸡尾酒在吧台旁喝了起来,等待他在网上认识的美女。

“嗨,帅哥一个人喝酒不闷?”好听的娃娃音。

程成首先看到了是修长的大长腿,套着肉色的丝袜十分性感。

当他慢慢抬起头,女孩扎着流行的半丸子头型,漂亮的大眼睛染着紫色的眼影,长长的睫毛弯翘而浓密,尖长的瓜子脸皮肤白里透红,有着林依晨的小嘴巴,打着橘红色的唇彩恰到完美。

“涂……倩倩?”看得失了神的程成傻笑道:“你比照片还漂亮。”

涂倩倩莞尔一笑。

他们在酒吧畅夜欢谈,聊的十分开心,程成觉得自己得抓住机会,向涂倩倩表了白,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没想到涂倩倩欣然答应了,他们很不快就以男女朋友关系相交。

只是有一点让程成搞不明白,她的女朋友涂倩倩每次约她出来,她都会要求在晚上。

这也让程成时常拿出来说笑,“莫不是你是聂小倩。”

涂倩倩只是笑,不作其他回答。程成也不在意,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聂小倩就聂小倩,他还就要当宁采臣呢。

他们关系在后面越来越好,涂倩倩也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他,程成随时都会去,然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有一天晚上程成为了给涂倩倩一个惊喜,早早的到了她家,刚好门也没锁,程成轻手轻脚的就了进去。

屋里的女子惊慌的回头,程成傻了眼了,质问道:“你是谁?跑到倩倩家来干什么?”

女子好听的娃娃音带了丝惊讶:“程成你怎么现在来了?”

程成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这个熟悉的话音怎么会从一个大小眼,厚嘴唇,秃眉毛,满脸黑斑的女子嘴里发出来。

“倩倩?”程成不敢相信,“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涂倩倩底下了头,揉搓着手指,正在想怎么给程成说。

“啊!”程成突的大叫一声:“你以前都是化妆化出来的?这才是你真实的模样?!我就说你怎么喜欢约我在晚上,原来是怕我白天看见你那厚厚的粉底液下面那张丑陋的脸!”程成感觉自己要气炸了,大骂道:“你个丑八怪!你就是个假人!你全身都是假的!”

骂完后的程成转身摔门就走了,泪水从涂倩倩的脸上流了出来,她追了出去,边喊道“程成,程成,是我不对,不应该不告诉你我长成这样。我是爱你的,我是真的爱你,程成,你回来,听我解释……”

就这样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追了多久。涂倩倩一直在程成四五的范围,就是追不上。

程成变跑边破口大骂:“丑八怪,你干嘛还跟着我,你有多远就混多远,不要跟着我,看到你我都想吐。”

“哧──”

响破天彻的刹车,涂倩倩被撞出了好几米开外。车子倒了回来,一蹬油门唰的开走了。

涂倩倩的周身全是血,她虚弱的朝程成伸出染满鲜血的手艰难的说:“救我……救……我……”

程成厌恶的像避瘟神的走了,留下涂倩倩绝望的眼神和正在流干的血液。

警察一边一手领着两只弱隐弱现的魂,抬起右手的涂倩倩,说道:“这个让她去投胎吧,至于这个。”左手上的程成,:“把他送到那里去吧,相信他们会很喜欢。”

“今晚剩下的那半碗西红柿面条留给你吃吧。”法医道。

“你就想说这个?”警察问道。

法医叹了口气道:“生于父,带于母,美丑本无罪,罪在人心,内心丑陋,殊通迷道。怀大待事,薄凉少强,治标到本,从其善。世人无知,世人无知……回去,怪闻录上又是一笔喽。”

警察作思点头道:“嗯,很有哲理。”望向法医道:“我先去忙了,今晚有很多事呢。”

“还是我送他们去那里吧,你确定你这样出去不会被看做神经病?”医生叫住了他。

警察左右看了下自己的姿势就像挑着扁担大声吆喝卖馒头的样,感谢的把两只魄给了法医。

“对了,那个司机没有罪,不能就这样让他白受冤枉。”

警察勾嘴轻笑:“我自有办法。”大步走了。

千山远,千里念


在异乡写下故乡的篇章,她已定格在最深的思念中。她的山水都想用画笔一笔一画的画在脑海里,就像她的一草一木都曾走远,永远是最初的模样。

当微风送花草清香,正是我想的季节,远方的家是否无恙,江水日夜流淌.....每当听到李建的这首《故乡山川》,心中总泛起波澜。人生在世,有一片故土是我们不能忘怀的念想,是漂泊异乡者灵魂的归属地。

月儿高挂长空,站在月光的柔情里,它不言我不语,就这样在静默中让情感无处宣泄,当眼眶中掉落的两滴水形成泪珠,透着故乡的字眼破碎在异乡的土里,转身而去,他乡永远无法消除乡愁,亦无法将它替代。

那里有流传在岁月里无法割舍的山山土土,是一切的一切。它没有整夜的灯火通明,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没有日日夜夜流淌的江河,它是远离城市与世隔绝的小村落,让人爱一生、恋一世。

清晨时刻,一片骄阳从东山那头慢慢洒下来,像极了天山随风飘动的云彩,也像极了村里美人舞动的裙摆,更是像极了村落追赶的小人儿。若此时正在山间的林子下,暖阳穿过树枝叶洒在头上、脸上、身上及周围的地方,也像极了梦中王国主人。而这一切的美好也不过是深处他乡孩子的想象罢了,想象着故乡的路、山、土。

块块石头搭起的石路,由山底的村落搭往大山深处去,摇眼望去像巨蛇爬行,蛇纹就是块块石路。当踏上石路时,发现它是金黄色的,金黄色是人们走过留下的痕迹,细细观察也不全是,石块的周边还有灰色的。走到山的岔口,四条石路延伸到村底,看着又像这个村落的四条支柱,支撑着村里人走过年年岁岁。

它是几座大山围成的山间村落,山便成了村中主题,山里更有各种果树。记忆中,记得野果成熟时节,总会约村里的小伙伴一起上山摘果,葡萄、梅、桃子......山里应有尽有,偶也会被小峰蛰过也全不当回事,沉溺在吃的欢乐中。我记得跟随父母上山砍柴割草放羊过,记得在林中池里游泳过。山中曾留下过很多美好的事,现在却只能任思绪飘回去重复曾经快乐的点滴。

土地是人们生存的基础,在土里种着养活一家人的粮食。那片土地因没有河流经过,不能种植稻谷,世世代代种着玉米,玉米成了最珍贵的食物。收货时节,背篓里背上的不只是玉米,还有一家人的希望。在那土里,我也曾和它亲密接触过,和奶奶一起锄草、种地、摘黄瓜、挖红薯,带上的草帽,我不只是奶奶的助手还是土地的伙伴。

细说她的故事却已成为雾里的故事,一层一层透露出迷蒙的感觉。或许正是这孩提时期的记忆是我不能忘却故里的温柔,山水云间都曾留过我最纯真的一面,就算是云里雾里,依旧能触摸到她的密语柔情。

春晓时分,阵阵青草花香随风而来,爱草爱花的小人儿怎可放过,背上小背篓踏门而出,追逐她的爱物去了。触碰到的桃花、杏花及各种不知名的花都是她手中最美的礼物,她曾与花儿对语过:她要在花香中做最美的新娘,等待王子的出现。如今,花儿远走花香飘香了,她的王子依然在远方。她曾摘下的草还记得是妈妈口中可以治疗感冒、清热解毒的草药,而今草长什么样都已模糊了。

夏日夜晚,伴月光、伴微风,她曾在家里屋顶跟村里的伙伴比赛剥玉米过,也在这样的夜晚,她听外婆讲起稀奇古怪的也是最好听的故事。在那里,她数玉米的的轻语,睡着了的身姿都已定格在最深的记忆中了。

秋分时候,在秋日里拔草是她最喜欢的时节。因为这个时候爸爸种的山药可以吃了,就在地里烧起大火烤着吃就是人间美食,胜过城市中千千万万的美味,今天的她依然这么觉得。

冬季寒风,最喜欢偷拿哥哥做的小火炉上山了。哥哥说把有火的小火炉放在树枝上可以引来小鸟,鸟儿熏晕就可以抓了。她试过很多遍,只是到了离开这个地方也没有抓得过一只小鸟。

她还喜欢趁爸妈不在家偷偷拿玉米烤吃、喜欢老师用家乡话教过的书、喜欢用树叶舀路边的山泉喝......

在异乡写下故乡的篇章,她已定格在最深的思念中。她的山水都想用画笔一笔一画的画在脑海里,就像她的一草一木都曾走远,永远是最初的模样。

千层底


忽然心血来潮买一双千层底来穿,想想竟然有二十多年没有穿过了,穿了一天,莫名感动的落下了眼泪。

小时候父亲书柜上层的书本里总是夹着一双双鞋样,包括床头枕头底下也有几双,盛放衣服的橱子的抽屉里是花花绿绿的纽扣。厚厚的门板上先用浆糊铺刷一层报纸,然后一层浆糊一层废旧的布片,铺成厚厚的几层风干了以后根据鞋样绞成厚厚的一摞,剪小一点就是鞋垫。

孩子无时无刻都在成长,即使大人手脚也会变粗变胖的,但是那个时候好像没有余量的概念。每次做出来的鞋子直接提鞋是提不上的。母亲说过来试试新鞋,肯定是一百个不情愿,毕竟没有什么比跟小伙伴嬉戏玩耍更快乐的事情了。这试试鞋,最长的时间半小时愣是没有穿下去,趿拉着新鞋子就跑出去玩耍去了。穿新鞋子是痛苦的,不会在意鞋子的款式以及漂亮,穿着不舒服,尤其是大拇脚指跟小脚趾挤得生疼,鞋子大了磨得脚后跟疼。小时候看到母亲在煤油灯底下纳着鞋帮,先用大针锥子扎透了,在用自己搓制的麻线穿过小针头,嗤嗤嗤的穿针走线的声音伴随着小学的学业的每一个夜晚。

上了四年级,也算是高年级的学生了,看到有的同学的帆布鞋就感觉到羡慕,尤其是帆布鞋散发着一种特别的胶水位,偶尔 闻起来特别香。要去镇上上中学的时候,母亲特地去城里给买了一双胶底鞋,乍穿上很舒服,空间也大,可是一上体育课,立马傻眼了。污色的汗渍渗透出来,关键是不透气,春天秋天一出汗回到教室鞋子里冷的打哆嗦。夏天的时候,从来没有汗脚的脚趾头缝隙之间痒的扒皮,一层层的撕下来血肉模糊,疼的咧嘴,去上晚自习的时候又痒的难受。可怜了同桌闻着我汗臭的脚丫子味儿,只皱眉头,没办法,不把脚丫子解放出来缓解又疼又痒的感受,实在是做不到公而忘私的把鞋子穿上。国外品牌的鞋子进入国内的时候,价格贵的咋舌。穿着同学的运动鞋去踢足球的时候,才感受到这鞋子的魅力,抓地牢固不打滑,轻便合脚,尤其抬起脚后跟的时候,前脚掌没有窝痕,也感受不到窝脚,有时候甚至怀疑这鞋子是不是跟我的脚量脚制作的。

参加工作后为了着装得体,上班总要穿上皮鞋,当然更多是革的,硬邦邦的鞋底走起路来啪啪啪的响动,即使有透气空依然勾起了多少年没有再烦过的汗脚。看到又要裂脚缝的时候,果断的把皮鞋踢到了床底下。各种各样的运动鞋,甚至还有内增高的功能,配合着喷上喱水的毛寸,立马感觉高出一头。

飘过了,飘了,心里总是空落落的,放不下来,就像情绪总是在云端飘着,落不下来,浮躁,敷衍,虚伪,无趣。直到今天,穿上满满针脚的千层底,脱下小时候不曾穿过的袜子,任凭针脚摩挲着脚底板,踏实,舒适。没有任何装饰的黑色布鞋,心里不会泛起任何的涟漪,稳重,开阔,一如这秋天,虽然萧索,但是内心里是温热的,望着脚下的千层底,仔细的捧在手里,仿佛是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睛,微微的笑意里满满的青春年华。

千纸鹤


眼看就要冬天了,凛冽的北风肆意的狂卷着树上那仅留的一点枯黄,霓虹初上路上的行人仿佛被雨打了一样行色匆匆,天空中有一层淡淡的云模糊了月亮的斑驳使整个世界也为之暗淡了不少。

在街头的一角有一对男女,枫,你刚才在说什么?你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吗?女孩儿再也抑制不住眼角的泪水,呵呵,说了一遍你好像没有听明白!那好我就再说一遍:我们分手吧我已经不喜欢你了,现在看着你很是让我讨厌眼前的这个男孩儿五官分明仿佛若刀削一样刻在清秀的脸上,一双秀眉斜插入鬓笔直的刘海遮住了那越发暗淡的双眸,面对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儿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只是脸色苍白的吓人。枫,我不明白为什么?难道以前的一切都是假的么?你说过会一辈子照顾我,难道你的一辈子就是如此的短暂?女孩儿一口气说完哽咽的再说不出一个字来,转身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在女孩儿转身的一刹那男孩儿的手动了动没有伸出去。小玲,你说的没错我的一辈子就是这么的短第一次见到男孩儿的眼角湿润了,他抬起头望着那幽灵般闪烁的星辰无力的摇了摇头猛然间打了个冷颤,他抬起的脚还没有落下身子却慢慢的向后倒去!风更大了只是吹在一个毫无知觉的人身上就如同吹在那光秃秃的树干上一样,那么苍白那么无力!

都说女孩子的直觉很准,她心里不踏实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对自己呵护有加的枫会这样对自己,她想弄清楚!当她回来看到躺在地下的枫时那低落到谷底的心虚仿佛幻化出了无限力量,她跑过去呼唤:枫、枫我是小玲啊,你怎么了?他没有回答她,在他那里时间仿佛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刻,只有风依旧呼啸路上这个时候早已连个人影都见不到了,她背起他步履蹒跚的向前挪着。

当他睁开眼后看到的是洁白的病房,紧接着又闭上了!枫,你醒了!医生说你;没啥事休息几天就好了女孩儿喃喃的说着,你不用来安慰我啥情况我自己清楚,谁让你在这儿的你走、你走咳!咳!好、好我走你别着急女孩儿的眼泪再次忍不住落了下来,这一刻她什么都明白了,从这以后女孩儿天天来看他给他削水果、讲故事,可是男孩儿好像突然变得很冷漠时不时对她大发雷霆,渐渐的女孩儿学会了坚强知道自己在这里不能哭,终于有一天男孩儿对女孩儿说:我们谈谈心吧!好久没有好好说过话了女孩儿点点头,我知道自己得的是肝癌我活不了几天了,你答应我在我死后好好对自己不要伤心找个比我对你好的,女孩儿还是点点头,你也要答应我,在这段时间好好配合医生治疗,不然你休想我会答应你女孩儿说的很坚决,男孩儿无奈的笑笑道:好吧。往后的几天一切都好像风平浪静了,女孩儿还是每天来看男孩儿。枫,你看这是什么?女孩儿拿出一只小巧而精致的纸鹤,鹤?你弄这玩意干什么?说完男孩儿还不忘用眼睛瞪了她一眼,样子像是在责怪但其中更多的是对她的关怀。哎呀,你就永远是个猪头,传说呢叠一千只纸鹤可以还人一个愿望女孩儿说完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呵呵,那你叠多少了?不告诉你男孩儿又是会心一笑:呵呵,明天我就该手术了记得答应我的事女孩儿的眼神忧郁了一会儿又急切的说道:我相信会好的我有千纸鹤,这些天他们都好好的珍惜其中的一分一秒,女孩儿更是没日没夜的叠啊叠自己都不知道叠了多少个一千。手术那天女孩儿早早的来到了医院带着她那如小山般的纸鹤,目送着枫进了手术室或许她一辈子也忘不了枫最后那充满期待与安详的眼神!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而女孩儿在翘首等待中仿佛度日如年,心中一遍遍的祈祷着,当头盖白布的枫从手术室推出的一刹那,女孩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这个结果自己也曾想过,但在这一刻头仿佛被电击过一样一片空白,手中的纸鹤洒落一地。女孩儿木讷的走到枫的身边掀开白布依旧是那张清秀的脸

女孩儿缓缓拾起那些小纸鹤把她们放在了枫的身边,叠了这么多的纸鹤却没有还我一个心愿!

此情只能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衔恨无眠空死处,只因所埋心上人!

安徒生童话:贝得、彼得和皮尔


我们这个时代,孩子们知道的事真是多得令人难于置信!你几乎找不出什么他们不知道的事了。说他们在很小的时候是鹳从井里或者从水磨坝那里衔来交给他们父母的,这已经成了古老的故事,他们根本不相信。然而这却又是唯一真实的事情。

不过小家伙们又是怎样来到水磨坝上和井里的呢?是啊,这可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然而,还是有些人知道的。要是你在一个明朗的星光闪烁的夜晚认真地看着天上,你会看到许多的流星,一颗星坠落不见了!最有学问的人也不能解释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但是只要你知道了,便可以解释了。它就像圣诞节时的烛光,从天而落,然后熄灭了。在它落到我们稠密、浑浊的大气中的时候,光芒消失了,它成了一种我们肉眼无法看到的东西,因为它比我们的空气还要精致。它就是天上送来的孩子,一个小天使,但是并没有翅膀,因为这孩子是要长成人的。他悄悄地从空中滑过,风把他放在一朵花里托走。这花可以是香花芥,蒲公英,玫瑰;也可以是石竹花。他躺在里面,健康地活着。他很轻很轻,一只苍蝇便可以驮起他来,一只蜜蜂更不用说了。蜜蜂轮流来花中汲取最甜的蜜;要是空气小孩妨碍了它们,它们也不把孩子踢到花外去。因为它们不忍心。它们把他放在阳光下的一朵睡莲里。孩子从那里爬着滚着落进水里,他睡在水里;在水里生长,一直长到鹳看得见他,把他衔到盼望有个甜蜜可爱的小宝宝的人的家里。这小家伙是不是甜蜜可爱,全看他是喝了清泉,还是吃了污泥和浮萍;吃坏了孩子便会很脏。鹳不加选择地把他看到的第一个孩子衔走。把这个送到一个好家庭,送给最理想的父母亲;把那个送到非常贫困、日子很艰难的人家里。在水磨坝那里呆着都比在这要好得多。

小家伙们完全记不得他们在睡莲下做过什么梦。在那里,青蛙在晚间呱、呱!格、格!地给他们唱。这在人类的语言中就是说:看看,你们能不能睡着做个梦!他们也完全记不得最早他们躺在哪朵花里,或者那朵花儿的香味是怎样的。可是他们身上还保留着某种东西。待他们长成大人之后,他们会说:我最喜欢这种花了!那便是他们还是空气小孩时睡过的花。

鹳是一种很老的鸟,总是关心着自己送走的孩子们怎么样了,他们在世界上表现如何。他当然帮不了他们的忙,也改变不了他们的环境,他有自己的家要照顾,可是他从来不会忘记他们。

我认识一只很老、很受人尊敬的鹳,他很有知识和生活经验,曾经送过几个小家伙,而且知道他们的故事,这些故事中又总是有点水磨坝那里的烂泥和浮萍。我请他把他们之中的不论哪一个的生活经历讲给我听一听,他说他不讲一个孩子而讲贝得森家的三个孩子的事。

这个家贝得森的家,是很像样的。男主人是这座城里三十二个①中的一个,这是体面的差事。他作为三十二人中的一员生活着,他们这三十二人经常交往。那只鹳给他送来了小贝得,这是那个孩子的名字。第二年鹳又带来了一个,他们给他取名叫彼得。在送来第三个的时候,这孩子有了皮尔的名字。因为,贝得彼得皮尔这些名字中都包括着贝得森这个姓名。

他们成了三兄弟,三颗流星,各自在水磨坝那儿的睡莲下面的花中睡过,鹳把他们带到了贝得森家。贝得森的房子在街角的那边,你一定知道的。

他们的身心成长起来,于是他们都想成为比那三十二个人更体面的人物。

贝得说,他要当强盗。他看过《弗拉迪阿沃罗》②这出戏,他认定强盗的所作所为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行为。

彼得想成为一个嘎拉嘎拉人③;而皮尔这个孩子很甜蜜可爱,胖胖圆圆的,可是老咬指甲,这是他的唯一的缺点。他想当爸爸。你问起他们:他们在世上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他们就各自这么回答。

他们进了学校。一个是全班成绩最好的学生,一个是全班成绩最糟的学生,第三个差不多正好在中间。其实,他们可以同样好,同样聪明。他们很有真知灼见的父母说,他们事实上就是这样的。

他们参加儿童舞会。当没有人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抽雪茄烟;他们的学识在增长,交际在扩大。

贝得从小就好争斗,要知道,当强盗必须这样。他是一个非常顽皮的孩子,但是,他母亲说,那是因为他肚子里有虫子④。顽皮的孩子里肚子里都有虫子,肚子里有烂泥。他的顽固和好争斗的性格有一天表现到他母亲的新丝绸衣服上来了。

别去推咖啡台子,我的上帝的小羊羔!她温和地说道,你会把奶油罐碰翻,我的新丝绸衣服上便会有污渍的!这只上帝的小羊羔一把牢牢地抓住了奶油罐,一下子便把奶油全泼到妈妈的漆盖上。妈妈不得不说:小羊羔!小羊羔!你太不冷静了,小羊羔!但是孩子是有意志的,她不得不承认。意志表现性格,在母亲看来,这是很有出息的。他很可能成为强盗,但并不是字面上的意义。他只是看上去像个强盗罢了:头戴一顶宽边软呢帽,光着脖子,披着一头长散发。他要成为一个艺术家;不过只是服装上如此,这样一来,他很像一棵高秆蜀葵。他画的所有的人都像高秆蜀葵,都是那么细长。他很喜欢那种花,鹳鸟说道:他就是在蜀葵里睡过的。

彼得在一棵奶黄色的毛茛里睡过,他的嘴就像黄油一样,肤色也是黄的。你还会觉得,若是在他脸上划上一刀,便会有黄油流了出来。他生来就像个卖黄油的人,他本人就是干这行的招牌。但是在他的心里,就是说他内心深处,他却是一个嘎拉嘎拉人:他是贝得森家庭中的音乐部分,不过他们一家人都够音乐的了。邻居都这么说。他一个星期写了十七首新的波尔卡舞曲,把它们编成一个配有小号和打板的歌剧。哈,多么出色!

皮尔红红白白的,个子矮小,相貌平常。他在春黄菊里睡过。当别的孩子打他的时候,他从不还手。他说,他是最讲理的人;最讲理的人总是让步的。他先是收藏石笔,接着收藏印章。后来他做了一个博物匣子,里面收藏了一副完整的棘鱼骨,用酒精浸泡了三只生下来就瞎眼的小老鼠和一只鼹鼠。皮尔很有科学头脑并具备欣赏大自然的眼光,这点不仅父亲母亲,就连皮尔自己都很高兴。他更愿意去森林里,而不愿去上学;更愿意在大自然中,而不愿受纪律管束。还在他忙于收集水鸟蛋的时候,他的两个哥哥都已经订了亲。他了解动物比了解人类要多得多,是啊,他认为在我们最重视的问题:爱情问题上,我们远不如动物。他看到,雌夜莺在孵蛋的时候,将要当父亲的夜莺呆在一旁,整夜为自己的骄妻歌唱:咕!咕!吱吱!乐乐呢!皮尔从来没有这样干过,也没有打算这么干。鹳妈妈带着孩子睡在窝里的时候,鹳爸爸便在屋脊上独脚站着,一站就是一整夜。皮尔连一个小时也站不了。有一天他仔细地观察着蜘蛛网,看里面是什么,他完全放弃了结婚的念头。蜘蛛先生织网来捕住粗心大意的苍蝇,那些大的小的、饱满的干瘪的。蜘蛛活着就是为了织网和养活自己的家室,可是蜘蛛夫人则仅仅是为了丈夫而活着。只不过是为了爱情,她会把他吃掉。她吃掉他的心,他的头,他的肚子。他曾经为家室找食物而居住的蜘蛛网上只剩下他一双细长的腿。这是自然史中最纯正的真理。皮尔都看到了。他认为,这样被自己的妻子爱,被她在热烈的爱情中吃掉。不行,没有人会爱到这种地步。这值得吗?

皮尔决定永不结婚!永不吻人也不让人吻他,因为这会被看成结婚的第一步。但是他还是得到了一个吻,那个我们都会得到的吻死神的最大最响亮的吻。在我们活得足够长的时候,死神便接到了命令:吻死他!于是人便没有了。从上帝那里射来了一道阳光,强烈得让眼前变成一片漆黑;人的魂灵,来时是一颗流星,去时仍像一颗流星。可是,这不是睡在花里或者在一瓣睡莲下面做梦。它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它飞进了伟大的永恒之国。不过那里的情形如何,是什么样子,谁也说不上来。谁也没有看到过里面,就连鹳也如此,不论他看得多远,知道多少东西。现在,他对皮尔就一点也说不上来,而对贝得和彼得却了解一些,不过他俩的事我已经听得够多了,你大约也听够了。于是我便向鹳道了谢;可是他为了这个很普通的小故事向我索要三只青蛙和一条小蛇。他收食品作为酬谢。您愿付给他吗?我不愿意!我既没有青蛙又没有小蛇。

①1659年1840年间哥本哈根市政府有32位市民代表,1840年后扩大为36位。

②斯克里伯和奥伯的三幕歌唱剧。讲的是意大利匪首弗拉迪阿沃罗的故事。但丹麦文译本有很大改动。此剧在安徒生写此故事时(1868年)正在丹麦皇家剧院演出。

③运垃圾的人。从前丹麦垃圾工人手中总拿着能打得嘎啦嘎啦响的木板,随时打着,告诉人们该送垃圾了。

④丹麦有一出诙谐剧叫《拉斯姆森先生》。剧中有一句台词是侯爵夫人说她的女儿露易丝的话:她从来不淘气。但是,若是她淘气,那她便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了!她有虫子,可爱的娃娃,那她便很难办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2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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