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皮兽
从前有个国王,他的妻子长着一头金发,她的美貌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可不幸的是她病倒了,而且很快就要死了。她将国王叫到跟前说:如果你想在我死后再娶,答应我一定要娶一个和我一样美、一样有一头金发的女人。国王答应了,王后便闭上眼睛死了。
国王难过了很长时间,根本无心再娶。最后他的大臣们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国王一定要再娶一个,我们也好有个王后。于是向四面八方派出使者,寻找和已故王后一样美丽的姑娘。可是全国都找遍了却没有找到,偶尔找到一个漂亮的,又没有王后那样的金发,使者们只好空手而归。
国王有个女儿,长得和母亲一模一样,而且也是一头金发,她一天一天长大了。国王看着她,觉得她无处不似已故的妻子,因而对她产生了强烈的爱。他对大臣们说:我要娶我女儿,她就是我前妻的再现。我再也找不到有谁更像她了。
大臣们大惊失色地说:上帝是禁止父亲娶女儿的。犯这样的罪不会有好结果,而且整个国家都会遭殃的。
公主得知父亲的打算后更是震惊,可她希望能使父亲改变主意。于是她对父亲说:在我答应你的要求之前,我必须得到三件衣服:一件像太阳那样金光闪耀、一件像月亮那样银光四溢、一件像星星那样明亮闪烁。除此以外,我还要一件斗篷,必须是用上千种不同动物的皮毛缝制的。你国度里的每一种动物都必须献上一块皮毛。
公主想:这些都是不可能办到的。这样就可以让父亲改变主意了。然而国王没有放弃,他吩咐手艺最巧的姑娘织那三件衣服一件像太阳般闪耀、一件像月亮般流银、一件像星星般璀灿;他还吩咐最优秀的猎人去捕捉每一种动物,然后取其皮毛缝制千兽皮斗篷。
等一切准备停当,国王叫人在公主面前展开斗篷,说:我们明天就举行婚礼。
公主一看没法让父亲回心转意,便决定远走他乡。晚上,当人们都睡熟之后,公主从珠宝盒里取出一个金戒指、一个金纺轮和一个金线轴,然后将阳光、月亮和星星三件衣服等物装进一只小匣子,用烟灰将手脚和脸涂得黑黑的,披上千兽皮斗篷出发了。她听天由命地走了一整夜,来到一座大森林里。她累极了,便爬进一个树洞睡着了。
太阳出来了,公主还没醒;中午了,她仍然熟睡着。
这森林是一个国王的,那天他刚巧出来打猎,猎狗跑到树洞口嗅了又嗅,然后围着树汪汪直叫。
国王对跟来的猎手说:去看看是什么野兽躲在那儿。
猎人去了之后回来说:有头奇怪的动物在树洞里睡觉,身上的皮是上千种兽皮拼起来的。我们以前还从没见过这种动物呢。
国王于是说:试试能不能活捉。如果能就捆好让我带回王宫去。
猎手抓住了公主,姑娘惊恐万状地喊道:我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可怜的孩子,可怜可怜我,带我走吧。
猎手说:千皮兽,我看你在厨房里帮着扫扫炉灰还行。跟我来吧。
他们让公主上了马车,把她带回了王宫,指着楼梯底下一间不透光的衣帽间对她说:毛家伙,你住在这儿吧。
从此公主被派到厨房扛柴火、挑水、扫炉膛灰、拔鸡鸭毛、拣菜、掏炉膛,干各种又脏又累的活儿。千皮兽在那里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悲惨生活。啊,美丽的公主,你现在都成什么模样了!
然而有一天,宫里开宴会,公主对厨师说:能让我上楼看一看么?只在门外看看。
去吧。厨师说,不过过半小时你得回来掏炉膛灰。
公主拿起油灯回到自己那间斗室,脱下毛斗篷,洗净脸上和手脚上的烟黑,她的美貌立刻大放光彩。她打开小匣子,拿出那件金光灿烂的衣服穿上,走进宴会大厅。人们纷纷给她让路,尽管没人认识她,可都觉得她有公主的气派。
国王走过来,伸手邀请她跳舞,心想: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人呢!
一曲终了时,公主向国王行了个曲膝礼。等国王抬头再看时,公主已不知去向了。他召来站在宫门口的卫兵问,可谁都说没见过。公主跑回了那间斗室,迅速脱下衣服,把脸和手脚重新涂上黑烟灰,穿上毛斗篷来到厨房扫炉灰。
厨师说:明早再扫炉灰吧,先给国王做一碗汤,我要上楼去看看。当心别把头发之类的脏东西掉进汤里,否则我罚你挨饿!
厨师走了,千皮兽为国王做了一碗面包汤,这是她做得最好的一种,然后将她带来的金戒指放到汤里。
国王跳完舞,叫人把汤送去。他很爱喝那种汤,似乎以前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味道的汤。喝到最后,他发现了那只金戒指,简直不敢相信。
他命人去召厨师,厨师一听国王召见,吓得对千皮兽说:准是你把头发掉进汤里了。如果真是那样,我非狠狠揍你一顿不可。
他来到国王面前,国王问他汤是谁做的。
厨师说:我做的。
国王又说:不对,汤的味道比以前好多了,而且做法不同。
厨师回答说:我承认汤的确不是我做的,是那个毛家伙做的。
国王说:叫他来。
千皮兽来到国王面前,国王问:你是什么人?
我是个没有父母的可怜姑娘。
国王又问:你在我宫里有什么用?
她回答说:我的作用就是让人踢打。
国王接着问:汤里的金戒指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什么金戒指。国王一看什么都问不出来,只好让她回去了。
不久,国王又举行舞会。千皮兽像前一次那样求厨师让她上楼看热闹。厨师说:去吧。不过过半小时你得回来做国王爱喝的那种汤。
她答应着跑回房间,迅速洗净烟黑,换上那件如月光流淌般的衣服,像公主那样走进了舞会厅。国王迎上前来,很高兴又见到她。舞乐响起,他们一起跳啊跳,可等乐曲终了时,她又迅速消失了,快得连国王自己都没看清她去了哪里。
公主连跑带跳地逃进自己房间,将自己又变成了毛乎乎的动物,跑回厨房准备国王的汤去了。等厨师上楼看热闹的时候,她悄悄地将金纺轮放进汤碗里。仆人将汤端给国王,他还像上次那样爱喝。他召来厨师,他承认汤是千皮兽做的。国王又叫人把她召来,可她的回答还是和上次一样,并且说她根本不知道金纺轮的事。
当国王再次举行舞会时,一切如前面两次那样发生了。
厨师问:毛家伙,你准是个巫婆。你总是往汤里放点什么,使国王格外爱喝你做的汤,不爱喝我做的。
可由于她的苦苦请求,厨师还是答应让她上楼看,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返回。
这次,公主穿上了那件星光闪烁的衣服来到大厅。国王又走上前来和她跳舞,心想她这样更加漂亮了,并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往她手指上套了个戒指。国王命令延长舞曲,所以当一曲结束时,规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国王想抓牢公主的手,可她挣脱了,迅速穿过人群不见了。她来不及脱下华丽的服装,只是草草披上兽毛斗篷。匆忙中她也没顾上把各个部位仔细涂黑,竟然有个指头漏了涂。她急忙回到厨房给国王做汤,并且趁厨师不在时将金线轴放进汤里。
当国王发现碗里的金线轴时,马上召来千皮兽,发现了那只没有涂黑的白晰的手指,并且看到了自己在跳舞时给她套上的戒指。他紧紧抓住这只手,公主想挣脱,斗篷开了一条缝,衣服上的星光立刻泄漏出来。国王抓住斗篷一拽,公主那金色的秀发顿时大放光彩。她站在那儿,婷婷玉立,再也无法躲藏了。等她洗净烟黑,那份美更是无与伦比的了。
国王说:你就是我亲爱的新娘,请别再离开我。他们当时就举行了婚礼,并幸福地生活着,一直到老。
《都市怪闻录之血皮惊魂》作者:会说话的剪刀
有人报了警,警车嚣鸣,十五分钟赶到了现场。拉起了黄色警戒线,将其严谨封锁起来。
法医正在认真检查尸体,尸体猩红的躺在血泼里,分不清眼睛、鼻子、嘴巴,只有一团红色和让人发麻的粘稠嫩肉。
警察都不由皱了下眉头,手法太残忍了。见着法医在那里忙碌,他想到在接到报案前刻法医还吃着西红柿面条,收了工不知道他后半碗面条还吃的下不。
一旁的是肇事司机,泪流鼻泣的囫囵解释道:“警官,请你相信我,他真不是我撞死的,不,是我撞死的。”司机说的语无伦次。
“你别着急,慢慢说。”
警察的话很简短,却让司机感到了安全感。司机咽了口泡沫口水,才断断续续把他想说的说完。
“我……开着车,忽然……忽然前面……前面,我……我……不……冒出个人来!是他自己……突然跑过来的。当……时,我刹住了车的,我……正要大声对……他吼一声的时候,不……不……不……我的手,手,不受控制,脚也不受,才开过去……把他给撞到的,警官,你……相信我,我……真……不是……我撞的。”
肇事司机说的很乱,警察索性是听明白了,这时法医走了过来,取下了手套,顺带擦了额头的汗,道:“初步判定是死于车祸……”
一听到的肇事司机两眼一翻晕死了过去,旁边的警员他抬上了救护车。
有人过来对警察道:“sir,那边有发现。”
年轻的警察走了过去,法医也到了。乌云散开,明亮的月光露了出来,车轮子上粘着的皱巴巴的红色人皮异常扎眼。
有警员议道:“怎么出个车祸,全身的皮被扒了。”
“这是车祸吗?”
“难道是被人扒了皮扔到这的?”
“…………”
“…………”
小声议论纷纭。
警察深吸了口气,慢慢吐出缓缓才开口道:“我闻到了怨念的味道。”
程成又打了连续打了几天游戏,从网吧出来眼圈发乌,眼睛布满血丝,走路随时有摔倒的架势。
突然,他眼睛一亮,在他前面四五米处有个穿着白衣,长发飘飘的女子,犹如嫡仙,女子转身对他回眸一笑,勾魂摄魄。
他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简直非凡池之物,疲倦的程成以为自己看花眼了,使了很大力气揉了揉眼睛,美丽仙子还在。
美丽仙子朝他招了招手,程成就跑了过去,谁知跑到了仙子的位置,仙子又在前四五米处朝他招手。
由此类推,程成总是赶不上美丽的仙子,直到他听到了刺耳的刹车声,眼前被一团光亮射的睁不开眼,随后听见有人再骂。
当他适应了光线,才发现前面是辆重型卡车,瞬间惊了魂。
还没待他跑开让路时,他看见了那个美丽的白衣仙子趴在了司机身上,仙子还是那么美,他痴痴的笑了,也就片刻他的笑容僵住。
美丽的仙子,绝世容颜瞬间老化,眼窝深陷,眼珠子耷拉了下来,褐色的浓水流了出来,顷刻变成白骨,只留了枯燥的头发。
她爬满蛀虫的黄色指骨抓住了车里的方向盘,用力一转。
程成最后看到的是车位上比他还惊恐的司机。
程成再次有感知的时候看到了警察和法医,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肚子烂了个大洞,里面五颜六色不知是肠子还是什么流的满地都是,怎么感觉不到疼。
有了它,哪种妹妹不是大把抓!
程成在前段时间就摇出了个美女,在网上也聊的十分投机,在昨天就约了说今天见面。
按照美女的要求他们在网上约到了在某某酒吧。
酒吧激昂的调子,闪烁的彩光,程成点了杯鸡尾酒在吧台旁喝了起来,等待他在网上认识的美女。
“嗨,帅哥一个人喝酒不闷?”好听的娃娃音。
程成首先看到了是修长的大长腿,套着肉色的丝袜十分性感。
当他慢慢抬起头,女孩扎着流行的半丸子头型,漂亮的大眼睛染着紫色的眼影,长长的睫毛弯翘而浓密,尖长的瓜子脸皮肤白里透红,有着林依晨的小嘴巴,打着橘红色的唇彩恰到完美。
“涂……倩倩?”看得失了神的程成傻笑道:“你比照片还漂亮。”
涂倩倩莞尔一笑。
他们在酒吧畅夜欢谈,聊的十分开心,程成觉得自己得抓住机会,向涂倩倩表了白,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没想到涂倩倩欣然答应了,他们很不快就以男女朋友关系相交。
只是有一点让程成搞不明白,她的女朋友涂倩倩每次约她出来,她都会要求在晚上。
这也让程成时常拿出来说笑,“莫不是你是聂小倩。”
涂倩倩只是笑,不作其他回答。程成也不在意,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聂小倩就聂小倩,他还就要当宁采臣呢。
他们关系在后面越来越好,涂倩倩也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他,程成随时都会去,然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有一天晚上程成为了给涂倩倩一个惊喜,早早的到了她家,刚好门也没锁,程成轻手轻脚的就了进去。
屋里的女子惊慌的回头,程成傻了眼了,质问道:“你是谁?跑到倩倩家来干什么?”
女子好听的娃娃音带了丝惊讶:“程成你怎么现在来了?”
程成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这个熟悉的话音怎么会从一个大小眼,厚嘴唇,秃眉毛,满脸黑斑的女子嘴里发出来。
“倩倩?”程成不敢相信,“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涂倩倩底下了头,揉搓着手指,正在想怎么给程成说。
“啊!”程成突的大叫一声:“你以前都是化妆化出来的?这才是你真实的模样?!我就说你怎么喜欢约我在晚上,原来是怕我白天看见你那厚厚的粉底液下面那张丑陋的脸!”程成感觉自己要气炸了,大骂道:“你个丑八怪!你就是个假人!你全身都是假的!”
骂完后的程成转身摔门就走了,泪水从涂倩倩的脸上流了出来,她追了出去,边喊道“程成,程成,是我不对,不应该不告诉你我长成这样。我是爱你的,我是真的爱你,程成,你回来,听我解释……”
就这样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追了多久。涂倩倩一直在程成四五的范围,就是追不上。
程成变跑边破口大骂:“丑八怪,你干嘛还跟着我,你有多远就混多远,不要跟着我,看到你我都想吐。”
“哧──”
响破天彻的刹车,涂倩倩被撞出了好几米开外。车子倒了回来,一蹬油门唰的开走了。
涂倩倩的周身全是血,她虚弱的朝程成伸出染满鲜血的手艰难的说:“救我……救……我……”
程成厌恶的像避瘟神的走了,留下涂倩倩绝望的眼神和正在流干的血液。
警察一边一手领着两只弱隐弱现的魂,抬起右手的涂倩倩,说道:“这个让她去投胎吧,至于这个。”左手上的程成,:“把他送到那里去吧,相信他们会很喜欢。”
“今晚剩下的那半碗西红柿面条留给你吃吧。”法医道。
“你就想说这个?”警察问道。
法医叹了口气道:“生于父,带于母,美丑本无罪,罪在人心,内心丑陋,殊通迷道。怀大待事,薄凉少强,治标到本,从其善。世人无知,世人无知……回去,怪闻录上又是一笔喽。”
警察作思点头道:“嗯,很有哲理。”望向法医道:“我先去忙了,今晚有很多事呢。”
“还是我送他们去那里吧,你确定你这样出去不会被看做神经病?”医生叫住了他。
警察左右看了下自己的姿势就像挑着扁担大声吆喝卖馒头的样,感谢的把两只魄给了法医。
“对了,那个司机没有罪,不能就这样让他白受冤枉。”
警察勾嘴轻笑:“我自有办法。”大步走了。
我们这个时代,孩子们知道的事真是多得令人难于置信!你几乎找不出什么他们不知道的事了。说他们在很小的时候是鹳从井里或者从水磨坝那里衔来交给他们父母的,这已经成了古老的故事,他们根本不相信。然而这却又是唯一真实的事情。
不过小家伙们又是怎样来到水磨坝上和井里的呢?是啊,这可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然而,还是有些人知道的。要是你在一个明朗的星光闪烁的夜晚认真地看着天上,你会看到许多的流星,一颗星坠落不见了!最有学问的人也不能解释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但是只要你知道了,便可以解释了。它就像圣诞节时的烛光,从天而落,然后熄灭了。在它落到我们稠密、浑浊的大气中的时候,光芒消失了,它成了一种我们肉眼无法看到的东西,因为它比我们的空气还要精致。它就是天上送来的孩子,一个小天使,但是并没有翅膀,因为这孩子是要长成人的。他悄悄地从空中滑过,风把他放在一朵花里托走。这花可以是香花芥,蒲公英,玫瑰;也可以是石竹花。他躺在里面,健康地活着。他很轻很轻,一只苍蝇便可以驮起他来,一只蜜蜂更不用说了。蜜蜂轮流来花中汲取最甜的蜜;要是空气小孩妨碍了它们,它们也不把孩子踢到花外去。因为它们不忍心。它们把他放在阳光下的一朵睡莲里。孩子从那里爬着滚着落进水里,他睡在水里;在水里生长,一直长到鹳看得见他,把他衔到盼望有个甜蜜可爱的小宝宝的人的家里。这小家伙是不是甜蜜可爱,全看他是喝了清泉,还是吃了污泥和浮萍;吃坏了孩子便会很脏。鹳不加选择地把他看到的第一个孩子衔走。把这个送到一个好家庭,送给最理想的父母亲;把那个送到非常贫困、日子很艰难的人家里。在水磨坝那里呆着都比在这要好得多。
小家伙们完全记不得他们在睡莲下做过什么梦。在那里,青蛙在晚间呱、呱!格、格!地给他们唱。这在人类的语言中就是说:看看,你们能不能睡着做个梦!他们也完全记不得最早他们躺在哪朵花里,或者那朵花儿的香味是怎样的。可是他们身上还保留着某种东西。待他们长成大人之后,他们会说:我最喜欢这种花了!那便是他们还是空气小孩时睡过的花。
鹳是一种很老的鸟,总是关心着自己送走的孩子们怎么样了,他们在世界上表现如何。他当然帮不了他们的忙,也改变不了他们的环境,他有自己的家要照顾,可是他从来不会忘记他们。
我认识一只很老、很受人尊敬的鹳,他很有知识和生活经验,曾经送过几个小家伙,而且知道他们的故事,这些故事中又总是有点水磨坝那里的烂泥和浮萍。我请他把他们之中的不论哪一个的生活经历讲给我听一听,他说他不讲一个孩子而讲贝得森家的三个孩子的事。
这个家贝得森的家,是很像样的。男主人是这座城里三十二个①中的一个,这是体面的差事。他作为三十二人中的一员生活着,他们这三十二人经常交往。那只鹳给他送来了小贝得,这是那个孩子的名字。第二年鹳又带来了一个,他们给他取名叫彼得。在送来第三个的时候,这孩子有了皮尔的名字。因为,贝得彼得皮尔这些名字中都包括着贝得森这个姓名。
他们成了三兄弟,三颗流星,各自在水磨坝那儿的睡莲下面的花中睡过,鹳把他们带到了贝得森家。贝得森的房子在街角的那边,你一定知道的。
他们的身心成长起来,于是他们都想成为比那三十二个人更体面的人物。
贝得说,他要当强盗。他看过《弗拉迪阿沃罗》②这出戏,他认定强盗的所作所为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行为。
彼得想成为一个嘎拉嘎拉人③;而皮尔这个孩子很甜蜜可爱,胖胖圆圆的,可是老咬指甲,这是他的唯一的缺点。他想当爸爸。你问起他们:他们在世上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他们就各自这么回答。
他们进了学校。一个是全班成绩最好的学生,一个是全班成绩最糟的学生,第三个差不多正好在中间。其实,他们可以同样好,同样聪明。他们很有真知灼见的父母说,他们事实上就是这样的。
他们参加儿童舞会。当没有人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抽雪茄烟;他们的学识在增长,交际在扩大。
贝得从小就好争斗,要知道,当强盗必须这样。他是一个非常顽皮的孩子,但是,他母亲说,那是因为他肚子里有虫子④。顽皮的孩子里肚子里都有虫子,肚子里有烂泥。他的顽固和好争斗的性格有一天表现到他母亲的新丝绸衣服上来了。
别去推咖啡台子,我的上帝的小羊羔!她温和地说道,你会把奶油罐碰翻,我的新丝绸衣服上便会有污渍的!这只上帝的小羊羔一把牢牢地抓住了奶油罐,一下子便把奶油全泼到妈妈的漆盖上。妈妈不得不说:小羊羔!小羊羔!你太不冷静了,小羊羔!但是孩子是有意志的,她不得不承认。意志表现性格,在母亲看来,这是很有出息的。他很可能成为强盗,但并不是字面上的意义。他只是看上去像个强盗罢了:头戴一顶宽边软呢帽,光着脖子,披着一头长散发。他要成为一个艺术家;不过只是服装上如此,这样一来,他很像一棵高秆蜀葵。他画的所有的人都像高秆蜀葵,都是那么细长。他很喜欢那种花,鹳鸟说道:他就是在蜀葵里睡过的。
彼得在一棵奶黄色的毛茛里睡过,他的嘴就像黄油一样,肤色也是黄的。你还会觉得,若是在他脸上划上一刀,便会有黄油流了出来。他生来就像个卖黄油的人,他本人就是干这行的招牌。但是在他的心里,就是说他内心深处,他却是一个嘎拉嘎拉人:他是贝得森家庭中的音乐部分,不过他们一家人都够音乐的了。邻居都这么说。他一个星期写了十七首新的波尔卡舞曲,把它们编成一个配有小号和打板的歌剧。哈,多么出色!
皮尔红红白白的,个子矮小,相貌平常。他在春黄菊里睡过。当别的孩子打他的时候,他从不还手。他说,他是最讲理的人;最讲理的人总是让步的。他先是收藏石笔,接着收藏印章。后来他做了一个博物匣子,里面收藏了一副完整的棘鱼骨,用酒精浸泡了三只生下来就瞎眼的小老鼠和一只鼹鼠。皮尔很有科学头脑并具备欣赏大自然的眼光,这点不仅父亲母亲,就连皮尔自己都很高兴。他更愿意去森林里,而不愿去上学;更愿意在大自然中,而不愿受纪律管束。还在他忙于收集水鸟蛋的时候,他的两个哥哥都已经订了亲。他了解动物比了解人类要多得多,是啊,他认为在我们最重视的问题:爱情问题上,我们远不如动物。他看到,雌夜莺在孵蛋的时候,将要当父亲的夜莺呆在一旁,整夜为自己的骄妻歌唱:咕!咕!吱吱!乐乐呢!皮尔从来没有这样干过,也没有打算这么干。鹳妈妈带着孩子睡在窝里的时候,鹳爸爸便在屋脊上独脚站着,一站就是一整夜。皮尔连一个小时也站不了。有一天他仔细地观察着蜘蛛网,看里面是什么,他完全放弃了结婚的念头。蜘蛛先生织网来捕住粗心大意的苍蝇,那些大的小的、饱满的干瘪的。蜘蛛活着就是为了织网和养活自己的家室,可是蜘蛛夫人则仅仅是为了丈夫而活着。只不过是为了爱情,她会把他吃掉。她吃掉他的心,他的头,他的肚子。他曾经为家室找食物而居住的蜘蛛网上只剩下他一双细长的腿。这是自然史中最纯正的真理。皮尔都看到了。他认为,这样被自己的妻子爱,被她在热烈的爱情中吃掉。不行,没有人会爱到这种地步。这值得吗?
皮尔决定永不结婚!永不吻人也不让人吻他,因为这会被看成结婚的第一步。但是他还是得到了一个吻,那个我们都会得到的吻死神的最大最响亮的吻。在我们活得足够长的时候,死神便接到了命令:吻死他!于是人便没有了。从上帝那里射来了一道阳光,强烈得让眼前变成一片漆黑;人的魂灵,来时是一颗流星,去时仍像一颗流星。可是,这不是睡在花里或者在一瓣睡莲下面做梦。它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它飞进了伟大的永恒之国。不过那里的情形如何,是什么样子,谁也说不上来。谁也没有看到过里面,就连鹳也如此,不论他看得多远,知道多少东西。现在,他对皮尔就一点也说不上来,而对贝得和彼得却了解一些,不过他俩的事我已经听得够多了,你大约也听够了。于是我便向鹳道了谢;可是他为了这个很普通的小故事向我索要三只青蛙和一条小蛇。他收食品作为酬谢。您愿付给他吗?我不愿意!我既没有青蛙又没有小蛇。
①1659年1840年间哥本哈根市政府有32位市民代表,1840年后扩大为36位。
②斯克里伯和奥伯的三幕歌唱剧。讲的是意大利匪首弗拉迪阿沃罗的故事。但丹麦文译本有很大改动。此剧在安徒生写此故事时(1868年)正在丹麦皇家剧院演出。
③运垃圾的人。从前丹麦垃圾工人手中总拿着能打得嘎啦嘎啦响的木板,随时打着,告诉人们该送垃圾了。
④丹麦有一出诙谐剧叫《拉斯姆森先生》。剧中有一句台词是侯爵夫人说她的女儿露易丝的话:她从来不淘气。但是,若是她淘气,那她便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了!她有虫子,可爱的娃娃,那她便很难办了。
我将泪水拈成朵朵白云。随风飘,从未见过。
题记
秋叶,飘吧!
又到了,那是多年以前的老杨树,真的没有注意到它。在那个时候,眼里只有叶,只有风。突然间,我发觉我流失的太多,太多了
在他的梦里,有一个地方叫做飘吧。那是他心里最喜欢的地方,安静,舒适。里面只有秋季,只有他。本来对冬雪有着独特的喜爱,可是雪消失的太快。在冰冷的树枝上,包裹的梦很容易被冻结,破碎。只有它才能载着他,飘飞。
飘吧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地方。它很轻,所以只能飞着,准确的说是飘着。很少有人在乎它,它是少数人的的梦,少数人的幻想。我不应该在太早的时候让它飘走,可是风好急。
在秋季,雨下的很快,很柔。有人说夏天的存在是因为它,而我认为天空的存在也是因为它。我在万花丛中种满绿草,当他飘的时候,我可以感觉得到。因为他们很轻,它可以载着他们飘飞。
飘吧是在我小学3年级以后消失的,据说是那天风很急。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在乎。在那个自己都很少去怀念的时光里,我把零碎的记忆寻找。在我最后一次想要复原它的时候被秋叶遮盖。我喜欢看秋叶飘落,真的没有注意到它已被掩埋。
我走近那棵杨树,似乎在干涩的土壤中,有着我失散的东西。多年前,我曾忽略了它。那时我双眼盯着树梢,双臂高捧上天,双腿随着秋叶奔跑,一点也不累。可是现在,当我看着土壤中的碎片时,忽然间好累,一点也不轻。我无法看清碎片中的孩童,只知道在他的眼里有它。
或许是我希望的太多,在多年以前,我的双眼没有在乎它,让它飘走。可当我再回到这里,我发现我已经载不动它。
或许,我应该再次让它飘飞。同样盯着树梢,举起双臂
秋叶,飘吧。
写于:20xx年9月6号
20xx年9月7号发表
我们不合适。你的话语充满了失落,也有了轻松。
是的,我们不合适。我轻轻的应着,脸上一如既往的平静。
我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心不再乱跳,我的脸上不再有波动。
闲聊了很久,彼此的身影一点点淡出了彼此的视线。
我的脸上挂的笑容,可我感受的到是你的不稳定。极度的不稳定,虽然我分不清是解脱还是伤痛。
在你的身影消失的瞬间,我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同样的,我分不清是伤感还是喜极而泣。
结束了。整片天地都变得清明了。
还记得当你第一次说爱我的时候,我的心跳有多么快。
每一次和你的唇瓣接触的时候,我都被满满的成就感占据。
这一生,有你,足够了。
我傻傻的笑着,为了我自己的天真。也为了我逝去的爱情。
细细想来,从我们分手的那一刻,我们两个人便这样纠缠着,焦灼着。即便你我已经从恋人变成了朋友,但你我的心至始自终都扑在对方的身上。
是我,都是因为我。心就那样毫无预兆的移开了。
为什么,我不知道。
不爱就是不爱吧。
分手了,还彼此一份自由。
你走了,带走了我唯一的一段感情。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1122.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