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江苏高邮最东部的一个小村落,与兴化仅一河之隔,这里地处里下河腹地,水网交错,沟渠纵横。我在那里度过了童年和少年。那时候,家乡于我,无所谓美丑,再好的风景也会被忽略。
父母亲都是农民,母亲残疾,加上祖父母的早逝,所以我很小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和农活。那时候,很多孩子期盼的星期天和寒暑假,却是我苦难的劳动日。家里人少地多,又没有机械化,农活都是靠人力,很多大人的重体力活,我也不得不去用我瘦弱的肩膀承担。像什么挑把、挑秧、打洞挖墒、脱粒打场之类的重活,我小学时就开始干了。也许是过怕了这种水深火热的生活,那时候想的最多的就是早日跳出农门,离开家乡,对于家乡的美却视而不见。又或许是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在她怀抱里久了,也就感觉不到她的美了。
后来,我终于如愿,挣脱家乡的怀抱,去了外地读书。那时对于这片土地,我似乎充满了怨恨,离开她似乎是最好的解脱。人是很奇怪的动物,一开始抱着再也不想回来的心飞出去了,可是离开家乡愈久却又愈想念,像孩子想念母亲的怀抱。几番周折,毕业后,我又选择回到这片土地。我就像江河里的一滴水,被欲望和无知蒸发到天空,却又化作雨滴,重新回到江河的怀抱。我已经彻底没有了对这片土地的怨恨,相反,我更加深爱这片土地,迷恋她的怀抱。
家乡最美的还是那一条条交错纵横的河流。我们这里的村子,大都傍水而筑,以前陆路交通不便,水路却四通八达,撑着小船可以到达每家每户。家门口的大河叫东平河,西起高邮东敦,东至兴化,是我唯一能叫上名字的河流。两岸的村庄绿树掩映,杨树、水杉、芦竹密布堤岸,如一条晶莹的碧玉带,蜿蜒着流向东去。或许是河太多的缘故,大多数的河都没有名字,奇怪的是很多河的某一段却有着很多有趣的名字,什么参鱼嘴、丁家湾子、龙口洼、龙王荡不胜枚举。
参鱼嘴,是东平河与另一条河流的交叉口,俯瞰就像是参鱼的嘴,故名。参鱼嘴和它旁边的小村子,是上世纪60年代八一电影制片厂的电影《夺印》的拍摄地,我是70后,那部电影最初只听大人们讲起,却从未看过。后来通过网络看了,剧情于现今来说早就不合时宜,但那首插曲《水乡三月风光好》和电影背景却勾勒出了家乡的旖旎风光:水乡三月风光好,风车吱吱把臂摇
参鱼嘴向南大约三四里,就是龙口洼和龙王荡。关于龙口洼和龙王荡,还有一个小小的神话传说,说很久很久以前,一条神龙违反了天规,被玉帝下令斩杀,扔下凡间,正好落在这里,头朝北尾朝南,神龙的垂死挣扎,在头部和尾部留下了两大块深水洼,后人就叫它们龙口洼和龙王荡,旁边的村子就叫龙王庄,据说以前村民还挖到过龙骨
河多,鱼虾自然也就多,家乡的河上最常见的两种捕鱼神器就是筝和鱼栅。筝就是将一张巨型大网用四根粗大的毛竹支撑在河面上方,离水面高度通常以能过船为宜,网一般为正方形,宽通常跟河面宽度相等,四根毛竹的起立和倒下由绞关(类似于辘轳的滑轮组)控制,渔人选择合适时机放到四根毛竹,将大网沉于河底,在鱼群经过的时候,迅速起网,往往收获颇丰。鱼栅则是用竹制的栅栏在河道里做成类似迷宫的陷阱,让鱼群进得去,出不来。渔人守株待兔即可。
条条河流像条条臂膀,环抱着座座村庄,犹如母亲的怀抱,孕育了这片肥沃的土地。人们在田间播种希望,收获欢笑。家乡土质呈黑灰色,松软肥沃,加上河沟众多,浇灌方便,最适合种植水稻。家乡的人们很勤劳,大麦、小麦、水稻、棉花、大豆都有种植。记得1991年大水,低洼的田地都变作一片汪洋,所有农作物都被淹死,后来,在大水欲退还未退的日子里,人们利用这天然的水田,及时补种了晚稻,出乎意料的获得了大丰收。顺利度过了灾年。
近些年,经济的飞速发展让这片土地焕然一新,工厂企业遍地开花,陆路交通越来越发达,渐渐取代了水路。人们不单单只是种地了,有的从事水产、家禽家畜养殖,有的搞起农庄,特色种植,有的选择进厂上班务工,生活一天美似一天。可是人们享受这经济腾飞的硕果同时,新的问题开始困扰他们。由于疏于环境保护,河水变得肮脏浑浊,水面杂草、垃圾覆盖,水底淤泥堵塞。酒厂、饲料厂、药厂的各种气味弥漫在空气中难道这就是发展的代价?
后来,迫于生计,我再次离开家乡的怀抱,出去闯荡。如今我以写字画画糊口,家乡的芦竹、杨柳、水藻、参鱼、麻鸭等常常入我画中。在外,家乡在我心中,回家,我在家乡怀中。工作之余,我做的最多的就是关注家乡的变化。我像一个迎风飞翔的风筝,飞的再高,心始终被家乡牵着。值得欣慰的是,这些年,家乡面貌在家乡百姓的努力下,已有相当改观,前年,人们开始大刀阔斧疏浚河流湖泊,巩固和美化堤岸,完善水利设施,规范工厂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植树造林,改观镇容村貌。现在说家乡清涟涟的水,蓝盈盈的天一点儿都不夸张,不用再去回忆家乡的过往,家乡的现在依然可人,更加美丽!魂牵梦绕的家乡啊,何时再回你的怀抱?
丙申四月初六于哲思居
和一个朋友约好十点钟在一家超市门口见面,但我坐在广告伞下等了二十分钟,还没见到他的影子,直到十点半他才打来电话,说是塞车了。在百无聊赖的等待中,我玩起了手机里的砌墙游戏。
听到一阵嗖嗖的响声,我本能地抬起头来一看,只见不远处的垃圾桶旁,有一个小伙子把身体弯成C字形,头探到垃圾入口处往里看,在桶内翻动着垃圾。由于是第一次看到年轻人拾荒,我多留意了他几眼:已经裂开底部的皮鞋、磨出两个大白印的西裤、污迹斑斑的浅蓝色衬衣毫无保留地把他的艰难生存状况展现了出来。他背着一个旅行包,尽管它又旧又脏,但我仍然可以由此想象到,那些大大小小的格子曾经装满了各种各样美好的梦想,和每一个从农村来到城市里的年轻人一样。也许,此时经历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的他,还未曾放弃过他的梦想。是的,他有勇气提起装废品的袋子而不是拿起凶器,他把手伸进垃圾桶而不是伸进行人的口袋,他就是值得尊重的。
我有理由相信,生活的希望之火一直燃烧在他的心里,不然的话,他可能在剩下一张车票钱的时候就已离开这个城市,也可能像很多脆弱的年轻人那样永远地向困难认输了,甚至可能带着被扭曲的心理走向犯罪之路。所以,这个年轻人在拾荒,就说明他遇到了不可避免的困难时,没有退缩,没有放弃,也没有怨恨命运的不公,而是选择了面对。他一定很坚强,我想。果然,在他把一个矿泉水瓶放进袋子,转过身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脸,黝黑中透着一股刚毅。一瞬间,我的心底升起了一丝敬意,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默默地把祝福送给他。
那位年轻人离开不久,我的朋友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他坐下来歇了一会儿后,我和他讲了刚才看到的一幕以及我心中的感受,他没有露出吃惊的样子,反而很平淡地说:这没什么的,你以后还会看到更多这样的年轻人的,因为能一帆风顺地生活的人毕竟是很少的。我们公司的老板也捡过三年的废品呢,可现在他管理之下的公司一个门店的月销售额就有几十万,难以相信吧?只要他的心态够积极,说不定这个年轻人几年之后也是一个老总呢。
只要不放弃希望,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我想是这样的。
哀莫大于心死。一个怀着希望的人,永远不会向困难认输。希望能够源源不断地给他提供前进的动力,命运的迷宫就是靠着这样的力量走出去的。没有人知道自己的人生会有多少幸福和痛苦,我们只有心存希望,在重重迷雾中向着幸福的方向前行。
我的暗恋史,从以前到现在,只有一个。
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也不长,只有一年。
他的名字如果拆开来,都不是我喜欢的字眼,可当它们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奇迹发生了,就好像魔术先生前面一系列的铺垫表演,在最后揭晓的那一刻。嘭!无数彩花飘落。他的名字,好听又让人着迷。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军训。他那时不爱说话,也不爱笑。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脸白白净净,还不错,可惜不爱笑。
军训时,我们被分配到同一桌吃饭,大概是十人一桌吧,他是我们这桌负责打饭菜的。每次所有人坐在一起,教官还没发号令叫我们吃的时候,我们就乖乖坐在椅子上,面面相觑。
现在想起,那画面真是又温馨又好笑。
军训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开学的日子。当我认识了身边几个同学,却没有想起他,他似乎没给我留下多深的印象。
重新注意起他,应该是第一次月考,他考了全班第二名,再之后,他就一直稳稳占据我们班第一名的宝座。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把他当做偶像,一直放在心里,时不时会关注他。某一次,我意外地看见他笑了。他笑了,笑的那么阳光那么好看。
心里像是多了某种催化剂,催促我无时无刻都要关注他。不管是上课下课,白天黑夜,不管他喜不喜欢我,我喜不喜欢他。
暗恋分为两种。一种是单方面暗恋,另一种是双方互相暗恋。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暗恋者都跟我一样,对方稍微瞥了你一眼,你就会想,怎么办,他开始注意我了。当他不经意看了你,而且你发现好多次,虽然可能是目光错位,你就会开始狂喜,并在心里暗暗认为,他也是喜欢你的。然后每当你经过他身边,就会用眼角的余光看他是不是也在看你。而且你会开始注意形象,保持你在他心中的美好形象,即使他根本就不把你放在心上,甚至他根本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那时还小,所以一直把这件事放在心里,我好像又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他,因为崇拜的成分似乎要多一些。就这样,在上学能见到他的喜悦和放假见不到他的失落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高一就这样不慌不忙地结束了,我的十六岁也结束了。
我在十六岁的夏天,遇见了一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并且固执地认为我再也遇不到能笑的让我如此心动的人了。
可是他那么优秀,那么美好,全身散发着光芒,而我只是一个在黑暗里独自为他欢欣的孤独者。我甚至不敢靠近那些光芒,我怕自己一碰就消失无踪。
现在我意识到,这多么可笑。就好像一个人自导自演了一场舞台剧。暗恋是多么卑微的一件事,如果不能被对方所知的话。你的喜怒哀乐以及整个世界都由对方掌控,而他浑然不知。如果他跟某个女生走得很近或者聊得很好,你就会发现,自己辛辛苦苦搭建的世界居然那么轻易就被他摧毁。
我有时在想,除了知道他喜欢动漫喜欢篮球,其他几乎不了解。连他的人、他的性格我也不知道,我喜欢的竟是如此表面的东西,对此心酸不已。
毕业季的告白日,我在舍友的鼓动下,向他表明了心意,当然他拒绝了,是很委婉的,怕伤害到我的拒绝,他说因为处在高三这一特殊的时期,他不想恋爱。我发觉他是个有责任心的人,这样的人一定很可靠吧。他未来的女朋友应该很幸福吧。虽然与我无关。
关于他的事,我知道的不多,在没同班的日子,听到的也只是只言片语。
足矣。只要他过得好。
过往依稀停留的忧伤,静静的坐在湖水边上,想起以前的旧人旧事旧殇,人亦在,旧梦空。
曾几何时,我们也停留在选择自己的路上,现在我们走在了留给我们的路,是岁月的无奈还是变换的尘世,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爱恨,那时候我们还不在意过往,微风拂过,拂白了两颊斑白的华发。岁月的依恋在我们内心游动,我们丢失了那些曾经的年少轻狂,但这分沉重的年华是否又是我们所要的呢?我们向往的古画古风一样的生活,那是你理想的现实,许多年过去了,或许我们又变成什么呢?耳畔的那些跟不上时代的歌曲,才是我们的真实。潮流在前进,我们不是不想改变,只是不舍得变罢了。
很多时候一些人问我,为什么不听些时尚的歌?我也只能独自的思考,或许不是不想,而是真的不舍得,那是的歌曲在我们心里,被紧紧地烙印着,那里有着我们最深刻的回忆,歌曲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的那份不变的对过去的依恋。。。。静静的望着窗外听着那些年带来的感伤,仿佛自己又回到了那些年的时代,那份被尘封在内心多年的时代感伤悠然而生。。。时间将我们的世界深深地埋葬,我们留下的就只有这份记忆了。
岁月静好,那些小城故事任在继续演绎,只是换了一拨人,伤了一片心。哪些人去了他的下一站,哪些人又去了她的下一部戏呢?那些都是岁月和我们的玩笑,我们却怎么也伤不起。
月光下,你仍在一步一步走在孤独你,我呢?在何处,或许再也不会出现在那个以前的世界里吧!那天晚上满天星星,平行时空下的约定,再一次相遇我会紧紧抱著你,紧紧抱著你。。。。。。
鹅毛大雪接连下了一天一夜。目之所及,粉妆玉砌,白雪皑皑。
我一手捏着文件夹,一手紧裹着羽绒服,侧着身转过教学楼西边去幼儿园检查值日。唉!老天爷,你就再坚持几天吧,等孩子们放寒假了再下迎面吹来凛冽的寒风,冷不防还是灌进了我的脖颈,让人不禁一颤。反正再过两三个星期这学期就结束了,看你还能冷成什么样!这样自我安慰之下,似乎也不太冷了。一抬头,正看见幼儿园王老师正拿着铁锹铲雪在为孩子们开辟一条路。看到这情景,我不禁心头一阵温暖,默默地给王老师点了一个赞!
王老师再过几个月就要光荣退休了。学校领导为了照顾他,把他安排在不用备课的幼儿班,可他依然像一颗螺丝钉一样紧紧地拧在岗位上,不肯有一丝松懈。他对幼儿班里的娃儿们十分亲切,如同自家的孙子孙女一样。娃儿们也不喊他老师,都亲切地喊他王爷爷。王老师个子小小的,瘦瘦的,皮肤黑红。他脸上的皱纹又深又密,沟壑纵横,从额头、眼角一直连到嘴边、脖子,给人一种风干的大枣的即视感。
王老师,你辛苦啦!我招呼道。没事,把雪铲干净,省得小朋友滑倒
王爷爷,王爷爷王爷爷,张小小哭了两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急匆匆地跑来,叽叽喳喳地向王老师汇报。
咋回事咧?莫慌,我来看看。王老师就势把铁锹递给我,从地上抓把雪搓搓手,便往教室走去。我紧跟其后。
一进门,门边的桌子后面,一个约摸4、5岁的小女孩,头发蓬乱,两腮通红,正在一吸一顿嘤嘤地抽泣。那眼泪顺着眼角淌下来,跟着鼻涕混在一起,像两条透明的虫子,正拱到嘴边
咋滴啦,张小小?你哭啥咧?
王老师一边关切地问,一边伸出粗糙的大手,用拇指和食指轻轻的捏住两条鼻涕虫,轻轻一捏,扯下来,转身跨出门,甩在雪地里。
王爷爷,我手冻疼了。张小小停住了抽噎,说。
手冻疼了?王老师扭头在教室里看了一圈,也没有看见可以御寒的东西。教室里除了桌椅,就只有墙上挂着的两个壁扇,其他一无长物。
你奶奶咋照拂你的?等过年你爸妈回家,别让割肉给你奶奶吃,好不?王老师一边逗着张小小,一边用他那铲雪后热乎乎的大手牢牢地攥住张小小冻得通红的小手,轻轻的揉搓着。
还冷不,张小小?过了一会,王老师问。
嗯,不冷了。
明天让你奶奶给你戴双手套,就不冻手疼啦!
王爷爷,你真好!我赶明儿长大了,要割肉给你吃。张小小不好意思地说。
好,好,好~~~~王爷爷等着,好不好?王老师的脸上漾满了暖暖的幸福,那皱纹互相挤在一起,像一朵盛开的菊。
这一幕,发生在2008年。那一年,我正在一所偏僻的村小支教。那是我生命中所经历的最冷的冬天,也就是在那个冬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教师职业的温暖,我相信,这温暖将一年又一年的在孩子们的身上流淌。
你来,再远我也要去接你,你走,我不远送。
每一次相逢一开始就铺垫了离别,我们不断的说你好,又不得不断的说再见。人生若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屏。既然道别才是最后的大结局,那我们为何还要相遇,倘若没有那些相遇我们又会是怎样呢?
第一次懂得离别这个词是在初一,那会由于分班等种种原因与多年之交断了联系,那时的我们还没有离别这个概念,总以为友谊是一辈子的事情,只要你我约好了,我们就一定可以一起到世界的尽头。一开始你还是会去A班找她,在一起时你们之间的磁场依旧能发出光芒,渐渐的,分开久了,她有了新的友谊,你再去找她,你看到她身旁那个女孩,两两灿烂的阳光笑,你来了,她也没注意到,似乎你们之间沟通的桥梁便崩塌了,再后来,你便不再去找她了,即使去了,也找不出共同话题了,再后来,你们不同个学校,联系便彻底断了。你曾以为会一辈子在一起的人,她正在与你渐行渐远。于是你开始焦虑,你百思不得其解,仿佛同喝一杯水的鲜明画面还在昨天,如今消逝一般的,你再找不出她的影子,越是成长,你越会觉得他是回不来了,并非你对这段友谊缺乏信心,而是在这段时光里,同样的画面,类似的事情有太多太多,于是你明白失去的东西,是很难再回头的了。
既然留不住,我们的心是不是有那么一刻希望宁愿不曾相识,毕竟没有之前的记忆,我们便不必忍受离别之苦,相思之痛。你心里是否想起了那个让你觉得温暖或心痛的人儿。小花,长的不高倒是可爱,喜欢动漫、喜欢美食,一个很温暖的二次元女孩,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大学的宿舍里,我们剪一样的发型,一样喜欢精品,一起吐槽身边不公平的事,一起看电影哈哈大笑,一杯水两个吸管、睡同一张床,这就是传说中的闺蜜吧。
你说:我们潮汕的女孩虽然外表柔弱,不能让别人觉得我们的内心也是柔弱的。
暑假那段时间是我们两个都十分难熬的时期,当时两个人都没什么经济来源,我们彼此靠着上学期仅剩的几百块钱生活,一个多月的时间,白天,你要去图书馆上班,我要去工地实习,七月的天是灼热的。在烈日下虽然频频喝水,还是让人觉得眩晕,一站就是七、八个钟,带着大草帽,运动裤+防晒衣,身上没有一点20来岁女孩的影子。白天就算有再多的困难和泪水,晚上回去看到你在等我吃饭,心里就感觉有了依靠,我们一起看电影、挖西瓜、各做各的事。你从不计较是否自己付出的多一些,别人付出的少一些,每每想起总会有说不尽的感激,也许这就是患难之交吧。
现在与你仍旧一起生活,虽然偶有摩擦,也有为一件小事争半天的时候,也有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时候,感谢能在你身边做一个最真的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开心就一句不说,觉得委屈就说出来,开心就拉着你噼里啪啦说一堆有的没的,感谢我身边那个最真的你,无需表现你的机智,也无需掩饰你的脆弱,真心感谢你的到来,所幸的是你暂未离去,即便有那么一天,也许我会哭,但我依旧深深的祝福你,写到这里,回想起一同经历高考的同桌,在我上课打瞌睡时,你会掐醒我,然后相视一笑,你就是我的隐形笔筒,你会帮我纠错别字,解数学题,一起5点放学,7点才回家,单车爆胎时,你载着我,我牵着单车,夕阳下,两单车,一前一后,被拉长的背影,一席长发一席短发。还记得高考后你为我补过的生日,两杯奶茶、一点小菜、一个小蛋糕,没有蜡烛,心里依旧感动,那是我过的最开心的生日之一。虽然现如今你我异地,各有各的生活,联系也不多,我的心依旧常常记挂着你。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也许正是有了离别,相聚才会显得那么珍贵,人们才会更加珍惜眼前的这一位,说不定哪天,这个人会猝不及防的跟你道别,一次次的相逢,有的长有的短,这一幕幕构成一个现在的你,这也许便是离别的意义,慢慢的成长,慢慢的习惯,来来去去的A君、B君或C君,每一个个体的到来,都是你生命中的唯一。相识不易,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你来,路途再远我都要去接你,你若离去,我也真心的祝福你,我们之间的过往留给回忆,我们之间的情愫刻成永恒,在我们难熬的时光里给彼此丝丝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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