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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的评论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麻雀的评论,欢迎阅读与收藏。

麻雀叽叽喳喳,遇事爱发表评论,有什么法儿?它历来如此。

这天,麻雀看见地面冒出了一个嫩绿的小点儿,把附近的泥土都拱了起来,便好奇地飞近问道:你是什么?

竹笋。一个细弱的声音应道:我想冒出来

冒出来?叽喳喳。麻雀笑得前仰后合,你有多大能耐?我屙一兜屎就可以盖上你。识趣点,乖乖儿地躺着吧!

麻雀飞到一株桃树枝丫上,见一只蜜蜂嗡嗡地在花间飞动,还从花蕊里钻进钻出。

咦,这是干什么?

我想采集花蜜,和大伙酿成一缸子蜜糖

喳喳,叽!小鸭子想生大鹅蛋哩!麻雀边叫边笑,这肯定是灯草搭桥白费劲儿,有眼前烂漫的春光,你何不趁机逛一逛,乐一乐,而去干这等蠢事儿?

它评论一番以后,又快快活活地飞走了。飞着飞着,快靠近屋檐边的时候,猛地见一个灰团儿从鸽子笼边掉了下去。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麻雀扑下去急问。

我想飞上蓝天,一只羽毛没长满的小鸽子回答,哎,没想到

叽,喳喳,叽叽叽!麻雀的喉咙里顿时滚出了一阵大笑:傻小子,慢慢地走着玩好了,喳喳,想飞上蓝天,幸亏没有把屁股摔成两半儿,快死了这条心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有一天,麻雀又经过这一带。它见到了什么?一根新竹挺立着指向天空;一只灰鸽在白云间翻飞;还有,在蜂巢边摆着一缸才取出的蜂蜜,那只小蜜蜂飞在缸边甜甜地笑呢!

叽喳喳,这难道是事实?麻雀睁着圆溜溜的小眼睛嚷道:你们莫不是在玩什么魔术,用来戏弄我这老实巴交的麻雀吧?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麻雀不要哭


16岁,是个青春骚动的年龄,我差不多把所有坏事都干了。

因初二数学成绩开始下降,老师经常叫我去前面演板,为的是举一反三。

最基本的立体几何都不会,我几乎崩溃。老师看到什么都不会的学生,常常显露出凶猛动物般狰狞可怕,这种恐怖氛围,宛如置身地狱。不,也许,比地狱可怕。

可是,正是在这种坟墓般炼狱中,开始练就一副金钢不坏之身。我渐渐变得不要脸,任凭无论谁指责都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然后,把被老师指责的怨气统统撒到家人身上。把妹妹奶粉瓶摔坏,关掉房门不让妈进来,与快要高考的姐姐吵架,甚至父亲对我恶语相向我也表现得若无其事

这时候,纯属变异成了一个坏孩子。那段青春判逆的时光,我讨厌被指桑骂槐,讨厌被众人攻击,倦怠了父母和老师的恶语相向。一个16岁不谙世事的青春期孩子,内心迷茫无助的情绪喷薄欲出,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寻找宣泄突破口,最后却活生生成为冒犯世界的罪魁祸首,众矢之地,而在我的小小世界和价值观中,自己就是泪流满面的窦娥,这是一桩说不清道不明的千古奇冤。

我不断将烦恼压力抛之脑后,专心致志于学习,成绩却总是不尽人意,令人大失所望。尽管写作突飞猛进,但陷入应试教育漩涡,学习成绩才是王道,其它的,纯属瞎掰。在学校和家庭重重阻挠与监督之下,我无法找到适合自己成长的最佳路径。

重重失败轮回翻转中,我近乎虚脱。

十六岁,就这样在跌跌撞撞中一晃而过。

18岁步入高中,高一下学期,我遇到了今生今世最厌恶的一位老师。他不仅世俗邋遢,迂腐愚昧,而且不近人情,脾气火爆总之,是命中克星,眼中钉。我无法专心致志学习,把所有精力和时间用来讨厌这位奇葩班主任。

人与人就这样,缘分机缘因素都有,当你某一阵子非常厌恶某人的时候,让他死千百次都不够。我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不允许生命中出现如此庸俗的人和事物。

这位老师一直看不起我,上课不停对我翻白眼,我在学习中有气无力。跑回家见到父亲眼泪直掉,父亲只好去学校要求调班。

我当时最大愿望就是调离19。但因种种原因,一波三折,领导不同意,自己也前功尽弃。

校长对我说:你又何必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呢?

姐对我说:我的运气总是比你好。不管在哪,我总是能够碰到好老师。

我承认自己运势一直往下滑,现在也是,这样不对,那样不对。在这样一个美好花季年华里,一个青春期女孩三番五次想要自杀。

那段回不去青葱岁月,如泡在水里的豌豆,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我们就像凡俗麻雀在枝头跳着,闹着,生活着,她不断告诫自己:麻雀不要哭,却意外发现自己早已不会笑了。

麻雀,在我心中歌唱


前天,到住在市郊的二连襟家过石头节时,不经意间看到了两只麻雀在他门前那块巴掌大的小菜园里,一会儿蹦跳着,一会儿低飞着,一会儿栖到小树上,叽叽喳喳地欢叫着,仿佛是在歌颂春天。那天麻雀给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从连襟家回来后,那两只麻雀还时常在我心里蹦跳着、歌唱着。我不免就往深里想,我与麻雀还真有缘。

我儿时就喜欢鸟,见到最多的就是麻雀了。那时大一点的孩子挖到或抓到小麻雀,就拿到街上玩,有的还刚刚会走,在地上就像刚开始学步的小孩子一样,姗姗地走着,特别讨人喜欢,极大地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有的刚刚长硬了翅膀,刚刚出窝锻炼飞翔就被逮住了,捉到这样的麻雀,只要一放开它,它就逃离,就飞翔,可飞又飞不多高,飞不多远,飞飞停停,那些大一点的孩子就飞跑着去追,去捉,只一会工夫就捉到了,看着他们追捉麻雀的场面,那高兴劲儿真不亚于自己亲手去捉,那时真有跃跃欲试之感。

有的大哥哥们见我如此喜欢麻雀,就送给我一只,我特高兴,可我只喜欢玩而不会养,祖母就在炕上或地上铺上一块牛皮纸,就像养小鸡一样,把它用筛子扣在牛皮纸上,防止它拉的粪便到处是,也防止它飞走。我喜欢它走出筛子的状态,有时祖母为了满足我的兴趣,就关上门,堵上窗,让小麻雀出来放放风,遇上养的是小麻雀,一放出来只会颠颠地跑,跑一小段距离就把它捉回来,再放它跑,再捉回来,其实,满足的就是一颗童心;假若碰到养着的是会飞的麻雀,一放出来,它就会朝着屋顶、墙壁乱碰乱撞地飞,我就两眼盯着它飞的地方,有时飞到梁上,当一回梁上君子,也栖到檩上斜着身子躲避一会,不会时间太长,我就会大声吆喝着,用长玉米秸之类的拨拉着,让它再飞,一如现在看飞行表演一样,特别有趣,待到飞得时间长了,麻雀累了,就把它捉回筛子里,让它歇歇。

麻雀跟别的鸟类不同,很不好养。儿时见祖母都把五谷杂粮嚼一嚼,等到嚼细了、粘糊了,就用左手把它从筛子里捉出来,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着一点嚼食,放到它的嘴边,还时而用卷舌音唤着它来喂它。往往小一点的麻雀就会张开那灰黄的小嘴,不停地吃着,等到吃饱了的时候,就会闭上嘴或把头歪向一边;而大一点尤其是会飞了的麻雀就不同了,怎么喂也不吃,怎么唤,就是不张口。因为这,儿时我曾问过祖母:奶奶,您喂麻雀的时候,怎么越小越好喂,大的一点都不吃?祖母告诉我:麻雀与别的鸟类不同,气性很大,它宁肯绝食,自己饿死。听了祖母的我,我感到很神奇,麻雀这么点个小生物,怎么还懂这个?渐渐长大后,我也听到大一点的伙伴们说:麻雀的气性老大了,养不活。自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养过麻雀,我想,麻雀虽小,也是一条生灵啊!

不过后来我也曾跟着大一点的伙伴们掏过麻雀。那时到了夜晚,顺着家家户户的屋后走,不停地打着手电往屋檐下照一照,只要发现有洞,就用手去掏一掏,那时候麻雀多,有洞的地方大多能掏着麻雀。我那时只是为了减少煤油灯时代生活所带来的寂寞,觉得和伙伴们一起掏麻雀好玩,给他们助兴,当然也让自己得到情趣,而我并不亲手去掏,以至于后来,我一次也没有亲手掏过麻雀。

我还扎过稻草人吓唬过麻雀,那是防止麻雀之类的啄食庄稼,可麻雀是鸟类中最精明的,时间一长,就被它识破了,不灵了,也想不出再好的办法来;还用长杆子吓唬过麻雀,那是因为麻雀啄食了我家的葡萄,麻雀啄食葡萄时,不是栖在一嘟噜葡萄上啄食,而是这里啄几个,那里吃几个,整个葡萄树上的葡萄几乎啄遍了,原来一嘟噜、一嘟噜整齐好看的葡萄,被麻雀啄得呲牙咧嘴、零零碎碎、很不整齐,卖不好卖,吃不愿吃,看着还心痛。我当年对麻雀的态度真像对哪个国家一样,既可怜它又恨它。后来,我在学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后,就用鲁迅先生的方法对付麻雀: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我按部就班地试了几次,不知是筛子太小,还是麻雀太精,一次也不灵。后来我想,怪不得鲁迅先生能成为大师呢,我等凡夫俗子哪敢跟他比,他做的事我们跟着学都学不会。

人与人之争、与动物之争都是因利益而产生的,没有了利益之争,任何矛盾都能化解,人与人、人与动物都能和谐相处。我从乡村进了小城就给了我很多启示,我把土地都让弟弟耕种着,不种庄稼和葡萄了,与麻雀没有了利益之争,再也不用从麻雀口中夺粮食、夺葡萄了;再也不用想方设法吓唬、驱赶麻雀了;再也没有因对付麻雀技穷而烦恼了。感觉消除了与麻雀之争真轻松啊!

没有了利益之争,人与人、人与动物都会成为好朋友。这不,我与麻雀就是很好的例子,成了很好的朋友。现在见了麻雀不再是驱赶,而是一如见了朋友一样的亲近;听着它的叫声不再是偷啄食我葡萄、粮食时叽叽喳喳的烦人声,而现在听着同样的叽叽喳喳声是那么悦耳动听。

前几年,我坐在街心公园的亭子边,一只麻雀飞来了,飞到我脚边,我没有驱赶,因为我从心里喜欢;又一只麻雀飞来了,离我脚边不远,两只麻雀一起蹦蹦跳跳着,我欣赏着,因为我对麻雀有了感情;接着,三只、四只一群麻雀飞来了,还是离我脚边不远,啄食着、蹦跳着,我更高兴了,因为这是我在思想上与麻雀之间的最大转变。去年,我和三五个朋友一起到老家去爬山,在山脚下的果园里我看到了三两只麻雀在果树上嬉戏,听着它们叽叽喳喳的欢叫声,我听着像是对我们的欢迎,感到是那么亲切。前些日子回老家,在门前的小菜园里,我也听到几只麻雀在樱桃树上欢笑,就像养熟了家鸟一样,一点都不惧人。噢,我想起来了,麻雀也叫家雀,就是家鸟,始终围着家转,它们栖在门前的树上,这是迎接我的回家,禀报春天的喜讯。

麻雀,也就是家雀,把村庄当成了自己永远的家乡,和村庄一样经历着岁月的沧桑;麻雀,把乡村百姓当成了自己相伴的同乡,和百姓们一同经历着一年四季,日夜相处相望。麻雀虽然啄食过百姓的食粮,但已得到了人们的原谅。人类与麻雀已经不离不弃,共生共存在这一片广袤的土地上。啊,麻雀,你与我有着特殊的感情,始终在我心里蹦跳、歌唱!

闲话麻雀


闲话麻雀

杨 友

我的老家在燕山深处,那里虽然贫穷,但不乏诗情画意。山上成片的树林郁郁葱葱, 坡坳野花飘香;村街上老古槐枝繁叶茂,家家的庭院落里都有三两株果树;阡陌、河岸,白杨垂柳绿叶成荫。这种优美的自然环境,无疑是鸟儿们栖居的理想之所。因而,老家那地方鸟儿种类很多,留鸟、候鸟加起来不下20余种。山高出俊鸟,果然不虚,这些鸟儿中有羽毛艳丽的雉鸡、长尾山鹊、水边的翠鸟,它们或飞翔或站在树梢、石坎上,身姿袅娜楚楚动人,飘飘欲仙;会哨的黄鹂、蜡嘴、黄雀,鸣叫声如歌如弦,婉啭悠扬。鸟类与山里人组合的生活画图是那样多姿多彩,那样的祥和然而,世上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比如说麻雀,它数量最多、又一年四季与人为伴,但它却不被人们青睐,在故乡的鸟类中它的地位最低下,并且曾被打入另册!

麻雀,庄稼人都叫它家雀子。家雀子体型小,羽毛呈赭石色杂以黑灰,它喜群飞群落,落到哪儿就像是一片泥疙瘩,一副寒酸的外表实在不敢恭维。其叫声单调而嘈杂,叽叽喳喳,乱嘈嘈的像在扯一团乱麻。它常在农家石墙洞窟或草垛中做巢,生儿育女倒也勤奋,一天循着它的路径飞来飞去,难得给人们奉献一点点的赏心悦目。这并非是人们对它的成见,人们可以容忍它的丑陋,容忍它像扯乱麻团似的叫声,但人们不能容忍它像强盗一样跟人争夺粮食!这是它对人类的犯罪。在饥馑的年代,庄稼人糠菜半年粮,一年四季忙忙碌碌,从攒粪积肥、再运到地里,春耕夏锄到庄稼打苞秀穗成熟收割,水一把汗一把,收获些许粮食那真是粒粒皆辛苦。然而,麻雀却明目张胆又心安理得地掠夺人类的劳动果实。动辄一两百只铺天盖地飞到即将成熟的庄稼地里,任意啄食谷粒,堪比鬼子扫荡!麻雀的罪恶可谓罄竹难书,农民对麻雀之恨可想而知。后来,麻雀之害引起了人民政府的的高度重视,大跃进的1958年,明文把麻雀与苍蝇、蚊子、老鼠并列为四害。定罪在案,全国农村迅速掀起剿杀麻雀大战。麻雀遭此噩运,数量锐减几至灭绝!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对麻雀讨伐的战果却给农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各地陆续发现农作物和园林植物虫灾的威胁,有些地方已呈现岀毁灭性的迹象!这时候,人类才在事实面前醒悟了:这完全是诛杀麻雀的后果,人与麻雀的恩怨原来是一场误会!麻雀糟害粮食是事实,应该说它有罪过。但它在一年之中糟蹋粮食的时间是很有限的,而且麻雀在与人争粮的同时也在做着对人类有益的事麻雀厐大的家族和每年岀生大量的雏鸟,其食量是相当惊人的,而且主要以对有害于农作物和林业的昆虫为主食,这无疑对农业和林业的虫害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公允地说,应该承认麻雀功大于过,最起码也是功、 过 两平吧。但人类对麻雀的功绩却视而不见,不要说客观地、公正地评价,甚至没有一个人站岀来为麻雀说句公道话。当然,更不可能对这些大自然的小生灵适当地给予回报或施舍了虫灾的教训终于给麻雀讨回了公道,麻雀才得以从敌对的名单岀剔除。

在鸟类中麻雀身价卑微,长久以来受人类的岐视和诅咒。然而,这种丑陋的小鸟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具有适应性强、耐饥寒、繁殖快的特点,在强烈的剿杀面也未能使其绝种。每年到秋后风霜袭来,那些候鸟们在不经意间踪迹杳然,体小单薄的麻雀却留了下来,在漫长的冬季里点缀着北方冰天雪地的风景。卑微的麻雀生生世世继承着这种天德,人类为什么如此麻木而不知感恩?

庄稼人常说: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子,这种形象的比喻深刻地道出了庄稼人和麻雀类似的历史命运。大自然和人类世界,对任何物种的青睐都未必是福祉。濒临灭种的兽类或鸟类,都是因为它们的贵族血统,如色彩斑斓的虎,它的骨头就成了它将要灭绝的祸根。羽毛华贵的孔雀,歌声婉啭的鹦鹉、八哥、画眉,它们的命运可能要在囚笼中渡过一生麻雀因其丑陋又没有动听的歌喉而被人类冷落,但也因此而躲过了厄运,获得生存的机会也更多更长其实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假如,你没有多么大的神通,你只能普普通通默默无闻,也没有多少人正视你,你当然不会有任何荣耀。你很平凡,但你的生活很平静、很平安、很平稳。一生中平平常常,日子平平淡淡,因而你的生命过程才天下太平

早起麻雀


很久没有早睡过了,也很久没有这么舒服的早起。

现在,窗外很安静,只有麻雀的嬉闹声传来,一种久违的声音,那样的熟悉,想起以前有关麻雀的事情。

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常常扛着木梯,靠到爷爷奶奶房子的墙上,顺势爬上去掏麻雀窝,每次都能淘到一些鸟蛋啊、雏雀啊,那叫一个兴奋不已啊。可麻雀最聪明啦,吃过亏或是看到同伴们吃过亏后,当着我的面装作要搬家到树上去的样子:衔着稻衣往附近的树上飞去筑巢。

这就让我郁闷极了,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去掏鸟窝了。某一天,有注意到墙边的麻雀们脚的可欢快了,又是鸟洞里面又是电线上。于是我的掏蛋行动又开始了,这一次,不贪心,就掏一两个窝,发现这个法子是极好的,没有引起麻雀们的恐慌,依然在电线杆上的嬉闹,热闹异常。

一次,那些麻雀飞到了家里的谷堆里头去了,这下,我就单独玩起了捕鸟大行动,把门一关,就等着麻雀转晕头,接下来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了。

于是,生平第一次养了麻雀,把他们养在fenji里面,放好谷子。想着总于有了自己的宠物鸟了,高兴极了!每天上下学之前都会照看一番,可是没几天过去,就出现两只麻雀都显得没有精神的情况,仔细想想,忽然明白,原来是没有准备水,赶紧准备水,期望他们很快好起来。

然而事实往往与愿望是相反的,它们还是没有救过了。

这一次之后,再也没有想要养鸟的愿望了。曾经一手精心制作的鸟笼子,没有用上,也被我扔到了杂货间的角落里,现在想来,很久的笼子那个做了是锈迹斑斑的了吧!像是丢弃了想要囚禁鸟儿作为玩乐的想法一样,丢弃在记忆深处,今日想来,亦是感触尤甚。

倘若我能做事周全,那又怎么样呢?

麻雀,几乎在有人的地方就可以看到,非常活泼,胆子极大又愿意接近人,但警惕却非常高,好奇心较强。这样的一种鸟类,会愿意生存在牢笼当中吗?

而现在的我不正像是这麻雀么?

捕麻雀


初春时节,街道两旁的景观树和花池中总有许多麻雀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这忽高忽低、忽远忽近的鸟叫声,像一支悠扬美妙的乐曲,让人备感亲切和温馨。当你走近时,呼地飞起来,落到附近的树上和花丛中觅食和欢唱,有些还落在头顶的圆冠榆中跳跃,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园。这道迷人的风景,在闹市中,俨然是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画面。谁能想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在祖国大地还进行过一场轰轰烈烈的人雀大战呢。

记得小时候在老家农村麻雀可多啦,一到夏天谷子熟的时候,我和弟弟的任务就是赶麻雀。那时麻雀多,也没有什么保护动物人与自然和谐的概念,只是想怎样捕地多,怎么玩地高兴就行。就这样在与麻雀做斗争的过程中我们逐渐掌握了一些捕雀的方法。

最能体现技术水平的方法当属用弹弓打。Y型树杈是用结实的沙枣木做的;橡皮是父亲买来修架子车用的气门芯胶管,韧性足,弹力强;夹子弹用的革皮是从旧的翻毛皮挎包上剪下来的,面积大,手感好。虽然做弹弓浪费了家里的资源,但这是捕麻雀必不可少的武器,大人们也就默许了。那时把弹弓别在自己的裤带上,那股高兴劲就别提了。现在每次看射击比赛,总感觉还没以前我们打麻雀那么过瘾。顺着叽叽喳喳的叫声找到茂密树丛中跳跃的麻雀后,右手取下裤带上别的弹弓,左手从裤兜里摸出石弹压到革皮里,拉紧橡皮用一只眼睛瞄准,手一松,随着橡皮的收缩,嘭的一声,麻雀便挣扎着从树上掉了下来。

战绩最辉煌的捕法是冬天下雪后用大筐捕。下雪后的早晨麻雀没处觅食便站在屋檐上叫个不停,这时我们就在院子用一根木棍支个大筐,下面撒上几粒苞谷,木棍的一端上拴着一根细绳,拉到门背后,捏在我们的手中。我们操纵绳子,犹如操纵着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机关,等着麻雀自投罗网。麻雀很快发现了大筐下散发着香气的那几粒金黄色的苞谷,它们可能也觉得大筐暗藏杀机,只是在周围跳来跳去,偶尔有一只进去吃一粒苞谷马上跑出来。慢慢地,它们发现情况并没有原来想象的那么可怕,更多的麻雀跑到了筐的下面。啪!我们快速地拉动了绳子,大筐罩了下来,麻雀在惊惶中飞起,但已经为时晚矣,运气好的话,筐下会有八、九只的。如果说弹弓靠的是娴熟的技术的话,那么用筐来捕雀则考验的是你的耐心和毅力。同时我们也就明白了什么叫鸟为食亡。

最常用的方法还是在晚上用手电捕雀。麻雀的视力在晚上不好,天一擦黑就虚眼了(夜盲)。人有一种病,叫雀盲眼,缺维生素A的缘故,也是天一擦黑就看不清东西,就是依麻雀的这一特点起的名儿。这一弱点成了我们捕雀的一个手段。浓浓的夏夜,夜色如泼墨,树影婆娑,我们拿着手电筒,来到通过白天侦查好的麻雀窝旁,一束手电光直射过去。受惊的麻雀忒楞、忒楞煽动着翅膀就是不飞,轻而易举地就被我们连窝给端了。

最不费劲的方法当属守株待兔法,只需要把粮房子的门打开,剩下的事就是你坐在屋子里,透过玻璃窗观察,看着麻雀一只只进去后快速把门一关,拿一个装化肥的蛇皮袋子装就可以了。

最得意的一次捕雀是在中午打麦子的场上。那是夏收后打麦子全队只有一台拖拉机,好多还用骡子打。我和弟弟抬了一桶水让骡子吃过后,把桶子放一边(里面还有一点水),就在树下乘凉。这是一只小麻雀飞过去落在了桶沿上,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叽叽喳喳。可能是太渴了,不一会儿便进去吃水了。我的心一下子突突跳个不停,脑子飞快地转着,怎么才能抓到呢。身边再没有其他东西,机不可失,赶紧把褂子脱下来蹑手蹑脚地匍匐走到桶子迅速地把桶子盖住,来了个瓮中捉雀。

往事悠悠,现在看到麻雀自由地在嬉闹和觅食,感到那么惬意。愿这些曾经遭受那么多苦难小精灵能够永远与人朝夕相处。

怀念一只麻雀


我仿佛也变成了一只渺小的麻雀,命运无形之线被牵在造物主手中,等着造物主安排一场我与麻雀的相逢。

秋天来了,古城落了几场雨,细细绵绵,这是我再喜欢不过的事情。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欢喜,反而总是心绪不宁,时不时想起那只麻雀来。

那是我的最后一只麻雀。

小时候每到春暖花开,杨树上挂满穗儿姑姑,满地的小草都钻出来顶着嫩芽闹嚷,爷爷就搬出一架老木梯,从屋檐下掏只麻雀儿来,拿细白线栓住麻雀一只爪子,给我提溜儿着玩。

那时候,我喜欢看它扑棱着翅膀飞出白线远的距离,啾啾儿叫着落下来,我捏着线笑着跑着跳着追,它黄色的小嘴啄一下白腹上的绒毛儿,再朝着天空啾啾叫两声,看不出被禁锢的恼怒和慌张,反而像是在思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小的眼睛里全是茫然与无知。我不耐烦它像个哲人那样思考,扯扯白线催促,似乎是感觉到了束缚,它呼呼啦啦飞出去,又被白线扯住,跌落下来。

渐渐地它似乎发现了自己的处境,扑腾地更厉害。我不敢上前,只是捏紧白线,害怕真让它跑了,我还没有玩够呢!大人都告诉我,麻雀是养不活的,等我玩够了就得放了,我现在还不想失去这样一个新奇玩意儿。

燕雀毕竟是燕雀,栖息于低矮茅檐、蓬蒿之间没有高远志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过了一小会儿,它就认命了,欢快地在地上跳来跳去,左啄啄,右啄啄,我一直猜不透干干净净的青砖地面有什么东西可供啄食。可它偏偏煞有介事,一下一下啄着青砖,这使我常常怀疑青砖上的小坑洼都是麻雀啄的。安宁不了多久,它就又开始扑腾着朝前飞,被白线牵住,摔下来。翅膀张开,趴在地上一抽一抽呼吸,笨拙而又可爱。我对着这样的姿态发笑,这成为我玩麻雀少有的乐趣。

我也只会这样玩,从来玩不了两三个小时,就腻歪了,将它还给家里大人解去细线放了。

等我再长大些到七八岁的时候,这样无聊的游戏渐渐消失。我与麻雀的缘份开始限于早晨听见它在窗外屋檐上、树枝上啾啾叫,偶尔落在地上侧头听行人的脚步声,扑扇翅膀飞到树梢上,摇晃小脑袋,不知所以然,麻雀这个词几乎快从我的生命里消失。

直到有一天,仿佛就是秋天这样的天气,寒冷,且有些风。那只小麻雀大概是昏了头,撞进屋子里,家人将它依旧用细白线栓了爪子,给我送过来。

我欢喜地玩重复着记忆里的游戏,十一二岁和四五岁其实又有多大差别呢?都是小孩子。

可这却是一只特别的麻雀,它并不肯接受被束缚住的现实,一直不知疲倦伸着脖子奋力朝前扑腾,两个翅膀张得开开的,白线系着的细弱爪子被拽得紧紧的。从羽毛中单独露出来的爪子看起来脆弱可怜,可它好像一点都不在乎纤细的爪子,只是奋力朝前扑腾,一心挣脱这束缚,丝毫不考虑会不会拽断只纤细脆弱的爪子。

对着那奋力挣扎的小麻雀,我竟不忍心了,但却不愿意这么快就放它飞走,我的私心让我仍将它牢牢禁锢着。这未免有些残忍,但是我只是想将它留在我身边一会儿,这样束缚几个小时终究只是它生命里的一小段吧!我的内心一贯为自己开脱。

直到太阳落山我,它都在不知疲倦地与绳子做着抗争。若按照以往的惯例,我早就玩腻了,将麻雀放了。这一次,因着这只麻雀不顾一切抗争,我反而越有兴趣,我越有兴趣反而越不想放它,饶有兴致看它扑腾和伏在地上呼吸。

对于这样好玩的小伙伴,我竟放不下了,我想将它留得更久一点,更久一点。这个念头随着我走进野地里准备将它放生变得更强烈,这也许是你最后一次玩麻雀了!我有点惋惜地想。我知道,我肯定养不活一只麻雀,但我就想留它一个晚上,一个晚上,不要紧吧。我心里这样想:明天一早一准儿放了它,不会让它饿得太久!我并不知道麻雀什么时候进食,但就一个晚上,明天早上就放了它,我想这是不要紧的。

我找了一截儿低矮的断墙,用几块砖头给它搭了一个小小的窝儿,保证晚上寒风吹不到它,将线系在一整块砖头上,系得牢牢的。做好这一切,我就回家了,路上一直在心里重复着明天早上,我一定一早就放了它,它一定还好好的!好像只有这样我才会安心。

整个儿晚上我都为这事儿不安,更不敢告诉家人,我没有将放那麻雀走。睡觉的时候,听着窗外风声呼呼,我更后悔了,不知道它在透风的砖瓦之间会不会瑟瑟发抖。

第二天我顾不得吃完早饭,就偷偷溜出家门去找那只麻雀。心跳动得厉害,整个原野都比往日寂静,连带我的呼吸都比平时清晰很多。我掀开砖头,看到的只有白线,我以为它还不老实,从砖缝中钻出去躲在外面。我捡起白线顺势一拉,另一头空空如也,并没有麻雀,只系着一截被扯断的爪子。

大脑一阵空白,它竟然为了逃出这牢笼这样狠心吗?

竟然扯断自己一只爪子飞走了!我被深深震撼。愧疚在震惊后如洪水涌来,我因自己一时私欲害得一只健康麻雀断了一只爪子。

我没有去解开白线的勇气,那半截断掉的麻雀爪子成了我内心深处抹不去的影象,时不时出现在我的眼前,提醒我曾经害得一只麻雀成了残疾的麻雀。它再也不能来回跳跃在野地里,站在雨后的电线上啄去羽毛上的水珠,甚至它会因为少一条腿而觅食艰难,无法填饱肚子。

可这愧疚只是一个开端,有一天我在野地里散步,枯败的深草里有声,蛇?老鼠、野猫?瞬间,我的脸色变得可怕起来,不是为这隐藏在草丛里的生物,而是为那只可怜的麻雀的最终真实的命运悬心。

它真的挣脱绳子跑了吗?失去一只爪子,残疾但自由着。抑或,在夜深时无力挣扎成了食肉动物的腹中餐。我不敢想象那残酷的画面,这几乎让我失控,我怎么可能做了这样的事情?将一只可怜的小生命送进了深渊,我就是一个帮凶小麻雀生命残忍陨落的帮凶。

有时候,我会抬头看天空,希望看见少了一只爪子的麻雀,那样我的心也许会安宁些,我的愧疚会减少些。我仿佛也变成了一只渺小的麻雀,命运无形之线被牵在造物主手中,等着造物主安排一场我与麻雀的相逢。

于是,我突然觉得,断了爪子似乎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不论它能否吃饱喝足,能否站在天线上啄雨珠,能否跳跃在原野上。至少,它在自由的风里飞翔,啄食原野上的草籽,饥饿却自由地活着。

一只有故事的麻雀


我是一只有故事的麻雀。

如果你有空,不妨听听我的故事吧!

记得那天的傍晚,并不美好。不知不觉,天上就刮起了大风,还在天上飞着的我,翅膀被风刮伤了,被迫在草丛上停下。翅膀受伤了,我不能动,也没有食物吃,挨饿了好几天后,身上所有的力气都没了。我问自己,我是不是就快死了?这时,一个人向我走来。

那是一个小女孩,她将我轻轻捧起,想将我带回家,也许她能给我吃的呢?于是,一时被饥饿冲昏了头的我,并没有挣扎。

她给我喂了许多吃的,却把我关进笼子里。一开始我认为能吃饱就行了。时间在一点一滴地流逝,翅膀上的伤也逐渐恢复。我开始渴望飞翔,想飞,却又被笼子狭小的空间所限制,我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情绪,那是对天空,自由的一种期盼。

我对现在的生活产生了厌倦,我开始狂躁,开始不安,用尽所有的气力,在笼子里吼着,跳着,且开始绝食!对我的抗议,小女孩感到莫名其妙。我被迫安静了下来,心里却多了几分委屈!一种亮晶晶的东西充满了我的眼睛,那是我的眼泪。

可是我为什么要哭呢?也许,是因为对天空的向往。也许,是对现在生活的不满,又或者是,对当初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这些情感,逐渐从我的内心蔓延到眼眶,凝结成眼泪,最后,重重地落下。小女孩看着我,没有说什么,只是打开了笼子的门。那天的夕阳,很亮,很大。

我从未感到飞翔是如此快乐!哪怕,我不曾成为一只鹰,可以在更加高远的天空中尽情翱翔。但我知道,我是一只麻雀,我也是一只鸟啊!天空才是我的家。

夕阳,照亮了天空,染红了云彩,同时,也促使我向前飞去,向着光明的前方飞去。

这一次,我飞得毅然决然,且,没有回头。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5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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