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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的包子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好吃的包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张是一名普通的职员,每天早上,他都会专门去一家包子铺吃包子,不为别的,就因为这家包子铺的包子实在好吃。

这天早上,小张又来到这里,要了一笼包子。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人,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一副老好人的形象。

由于小张工作忙,一般都来的比较早,所以这时包子铺也没什么人,老板就坐在他对面和他聊天。小张吃了一口包子,觉得美味极了,就问:“老板啊,你这包子到底怎么做的,真好吃!”实际上,这个问题小张问了好多遍了,而老板也总是笑而不答。吃完了包子,小张就匆匆忙忙去上班了。

“小张,帮我倒憋死杯水!”“好嘞,马上就来。”小张,帮我把这份文件打印一下,急用。”“好,马上就来。”“小张...”

作为一个新人,被老人欺负是肯定的。而能做的也就是忍,等熬成老人了去欺负新人。这种事情非常常见,小张也不例外。刚刚大学毕业的他,自然会被这些老人欺负。

这时,公司老总来了,除了小张,大家赶紧做出一副认真做事的状态:看电影、打游戏的赶紧关了,看杂志的马上扔了..但还是被老总看见了。冷哼一声:“不用藏了,我都看见了,除了那名员工,其他人这月奖金扣除!”说着指了指小张。“多谢老板!”小张赶紧说了一句,却不知这话得罪了不少人。那些同事看向小张的眼神也多少有点怨恨。

人都是这样,当别人和自己一样的时候,无论遭受了多大的伤害,也不会有对他人的怨恨,而如果其中有了一个“异类”,便会把满心的怨气都发泄在这人身上,丝毫不会想到这一切都是自己咎由自取。

而刚出校门的小张则不会想这么多,受到了老板的特殊对待,小张满心欢喜:“老板真是个赏罚分明的人,我一定要好好工作,一定可以升职!到时候,就不用看这些大叔大婶的脸色了!”有了这个念头,小张工作更努力了,只是让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同事们对自己的态度变得那么差了?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第二天早上,小张又去了那家包子铺,还是要了一笼包子,但总觉得怪怪的,为什么呢?哦!对了,好几天没见老板娘和老板的女儿了。往常的时候,老板娘总是在他进门的时候说一句:“小张,你又来了啊。”旁边的女儿也会甜甜的说一句:“小张哥哥好。”怪不得感觉怪怪的,这两天没见到她们娘俩。于是就问老板:“老板,老板娘和茵茵呢?”老板的表情不大自然:“她们会娘家了。”虽然小张感觉不大对,但也没有多问,毕竟是人家的家事,自己一个外人不好问太多。吃完了包子,小张就去上班了。

到了公司,同事们的表现让小张大吃一惊:他们一个个居然对自己友好的不得了,就差当爷供着了。小张一脸的迷茫。这时一位大姐说:“小张啊,你帮我把这份合同打印一下可以吗,你不愿意就算了。”小张还没说什么呢,周围的人倒是说起来了:“你怎么可以这样,都是同事,怎么能让小张给你做工作?你怎么不把工资也给小张?”“就是就是,太不应该了!”小张感觉自己在做梦,掐了下大腿,好疼!那今天是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我靠,太可怕了!

这时那位大姐说,“小张你不愿意就算了。”小张虽然是云里雾里,但还是说道:“没事,反正我也没事干,就让我来吧。”同事们又是一阵赞美:“小张你真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小张继续懵逼中。终于这一天过去了,小张收拾收拾就回家了,无论怎样,小张还是很开心的,毕竟同事们对自己的态度变得那么友好。

第二天早上,小张继续去了那家包子铺,发现老板娘和茵茵还没回来,就问老板:“老板,茵茵和她妈什么时候回来啊?”老板脱口而出:“她们回不来了。”“什么?”小张大为诧异,“她们怎么回不来了?”老板说:“不是,我是说她们最近不回来了。”小张没再问。

到了公司,发现大家的眼神都很冷,就问旁边的人:“发生什么事了?”旁边那人冷哼一声:“不知道那个傻缺做的合同,让公司损失了五十万!”小张一听说:“果然是个傻缺!”过了一会儿,公司老总来了,问:“合同谁做的?”同事们一齐说:“小张!”小张一听,失声说:“不是我!”同事说:“昨天我让你帮忙做了一份合同...”QG13.Com

最后,小张反应过来了,可是没什么用。有句话叫百口莫辩,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小张被赶出了公司,还被要求必须还公司的五十万,一时间万念俱灰,死的心都有了。

连续几天,小张都在找工作,可知道了他让公司损失了五十万后,没一家公司敢要他。小张绝望了。无奈之下,去了包子铺,想当个服务员什么的,可包子铺老板也不要他,说:“我们这是小本生意,禁不起你折腾啊!”

小张既愤怒,又无奈。心想:我活了二十多年,没想到连个卖包子的都不如,起码人家的包子做的好吃。又转念一想:不如我偷偷去看下包子铺老板怎么做的包子,以后卖包子算了,反正也没人要我。

这种念头就跟洪水一样,一发不可收拾。说干就干,晚上,小张偷偷溜进了包子铺,看见包子铺老板在后厨准备第二天做包子的材料。小张很兴奋,慢慢摸到老板身后,看见老板从冰箱取出的材料后,整个人呆若木鸡:只见老板从冰箱中拿出的是一个冻的发紫的人头,一边拿一边自言自语:“没有肉了,看来明天得去找点...”而那个人头,赫然就是老板娘的!小张几乎要吐了,怪不得老板说她们回不来了,原来她们已经变成了包子!而这几天小张吃的包子,也是由老板娘和茵茵的肉做出来的!想到这里,小张终于还是没忍住,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这声音被老板听见了,慢慢转过身来,看见了正在大吐特吐的小张,声音顿时兴奋了起来:“正愁没有肉了呢,你就送货上门了...”

第二天,包子铺外的垃圾桶里多了几件衣服,要是看仔细点,就会发现不仅仅是衣服,还有包裹在里面的头发...

最后,公司的老板报了警,毕竟小张还欠公司五十万,而他人却失踪了。最后,警察查到了这家包子铺,而这家包子铺已经关门好几天了。警察破门而入之后,看到里面的场景,吐得一塌糊涂:包子铺老板抱着一个人头,正坐在地上津津有味的啃着,而那个人头,上面不时有蛆爬进爬出...

经过一番调查,一切都真相大白:包子铺老板为了牟利,竟然用人肉做包子,他丧心病狂地杀了自己父母,后来又杀了妻子和女儿,最后又杀了小张,只为了提供足够的人肉。而最后,包子铺老板终于忍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彻底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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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的恋情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无疑是最近一直困扰着香菇包小姐的事情了。香菇包爸爸每日每夜的催促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赶紧找个好人家给嫁了,自己也好了却一桩心事,不能心里一直想着当初那个穷酸的青菜包小子呀。虽然他俩有从小玩到大的好情感......

今天和往常一样,爸爸老早就替香菇包小姐安排好了相亲见面会,但是地点还是老样子,是小姐自己订的。这是一家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糕点店,但是里面的香味却叫人流连忘返。同时这也是当时她和青菜包小哥最后别离的地方,他去了远方,为了她的好日子......

浓浓的薰衣草味充斥了整个糕点店,这是小姐最爱的一道糕点咯。不为别的,为一个人!几年前青菜包就是在同样的店,点了同样的糕点,告诉她:当这个香味再次充斥整个店面的时候,就是我回来娶妳的时候。小姐每次来糕点店,后厨都会做一份薰衣草糕点但从来没有拿出来卖,好像是故意的提醒香菇包小姐,提醒他有个人在远方挂念她。

美好的回忆被一阵咳嗽打断,迎面走来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小伙子,看着这身上的黄金珠宝就知道这样的土豪也就只有可能是奶黄包家的傻公子了。全镇人都知道他是出了名的人傻钱多,不过爸爸怎么可能会让自己和这样的人相亲呢?香菇包小姐心想:他肯定是急疯了。

哎呦我滴乖乖,想必小姑娘妳就是香菇包小姐吧,我就不做自我介绍了,你肯定认识的。奶黄包毫不客气的自言自语道:那既然咱今天都来了,我对妳也是挺满意的。我也不想浪费大家时间哈,就把日子定好吧,到时候肯定让妳度过一个我们全镇最风光的婚礼。另外呢,岳父大人想要什么聘礼直接说就好,不用拘束什么的,只要是能用钱能办到的那都不是事儿。老板,那一串棉花糖。香菇包小姐叫到,然后一边吃着添加有薰衣草味道的棉花糖,一边哼着小曲回去了......

不行!到家的香菇包对爸爸简单而冷漠的说了俩字后就上楼了,由于最近一段时间的相亲安排,已经让父女俩的关系大不如从前了,何况找来的准对象更是一个比一个差。一个比一个不懂自己的心!爸爸只是想赶紧帮宝贝女儿找个人家嫁了,整天想着那个青菜小子会回来也不是个事呀。但是残酷的现实对比只会愈加增添香菇包小姐对青菜包的思念......文弱书生的豆腐包、装腔作势的海带包、蛮横无理的鲜肉包、思想陈腐的雪菜包还有今天人傻钱多的奶黄包。哎,好像全镇的人几乎都和自己相过亲了一样,手里拿着当初青菜包送自己的小发卡,她默默的哭泣着:青菜哥,你什么时候回来接我......我想和妳离开这个地方

这天夜晚无精打采的香菇包受糕点店的老板邀请,参加十周年店庆晚会,还带上了她最自豪的那个发卡。这个热闹的晚会香菇包看在眼里,却无法体会在心里,心中冰雪千层厚,何时初春再相见?寂寞的夜晚冷冷的风,她坐在墙角的小凳子上,让自己更不起眼,以免被别人打扰了属于她的那份宁静。

一缕清香打破了这份寂静,很熟悉,从店外面传过来的,终于......

让妳久等了,我的小香菇。还是熟悉的声音。那晚香菇包小姐终于打开了心结,从来没有聊过这多话,和同一个人。

第二天她告诉父亲,自己有决定了,我要嫁给那个糕点店的老板,原来我错了。爸爸,原来这世上并不是最相爱的俩个人就应该要结为夫妻,而是能懂得对方心的人。我知道青菜包是爱我的,我也爱他,但是这份爱很鲁莽,很冲动。它最终一定会走向终点,我和他也注定不再幸福。如果不是昨晚那么长时间的谈话,可能我现在还是在迷茫、在彷徨。长久的爱不是喜欢那么简单,需要关心和守护,爱不仅仅是一种享受,更是一份责任。

昨晚糕点店,香菇包才发现,青菜小哥早已忘记了很多事,他们曾经的欢乐:一起淋过雨的打闹、一起吃霸王餐的慌张、一起散步草地的甜蜜,还有那个发卡。他回来,仅仅是履行自己作为男人誓言而已。而糕点店的老板早已知晓一切,但不忍心看到香菇包小姐伤心,每次来他都偷偷做好一份薰衣草蛋糕留在厨房,为了让香菇包回忆曾经的快乐,再次看到她的笑脸,包括晚上的见面都是糕点老板安排的,虽然他自己也爱着香菇包小姐,但是他愿意这样做。因为爱,所以放手。

午夜包子


马明明卖力的蹬着自行车,在昏黄的路灯下穿梭,身影忽明忽暗。现在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路上寂静无声。马明明蹬着自行车想:明天就把工作辞了,这真不是人干的活。

下了公路转向了条低洼不平的小路,马明明借着淡淡地月光继续走。周围黑漆漆地,看得他心里发毛,脚上又加了把力气,希望能早点到家。路面坑洼不平,自行车颠得哗啦啦直响,好像随时都可能散架,可马明明顾不了那么多了,他一想到明天公司那些没完没了的招标书脑袋就疼。就在这时“喀”的一声,马明明只觉得脚上失去了支撑,好像两腿悬在半空不停的蹬圈。他赶紧停下来,原来是链条断了。这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月亮藏进了云里。夜,黑不见底。马明明点上支烟,在夜里忽明忽暗。这时他发现前面不远有一盏橘黄色的灯,若隐若现。这马明明激动不已。这里有很多小巷,他从来没有留意过,也许今天并没有倒霉透顶,能把车子修好也说不准。打定主意,马明明决定进胡同去碰碰运气。

这条胡同看起来不深,但好像永远都走不到尽头。就当他准备返身回去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到了灯前。焦黄的灯泡悬在一棵歪脖子大槐树上,树干上还悬着一个白底红字的木牌,木牌上写着两个打字:包子。一个人正蹲在灶台前添火。灶台的笼屉上冒着蒸腾的热气,空气中弥漫着浓浓地香味。那个人缓缓地转过身来,笑呵呵地说:“吃包子吗?”这个人也就二十多岁的年纪。

当马明明的目光落在对方的脸上时自禁的倒退了一步,脊背一阵阵发凉。怎么这个人没有眼睛!眼眶里竟然空无一物!马明明说:“你……你……”年轻人笑眯眯地向马明明走来,在灯光下他的眼眶里闪出一丝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他。马明明悬起的心才落了下来。年轻人的短发硬撅撅地挺立着,像个刺猬,再加上那双明亮的眼睛显得格外精神,这让马明明不禁对这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多了一丝亲切感。

年轻人说:“要不要尝尝我做的包子?”马明明闻着扑鼻的香气,肚子还真有点饿了,便坐到一张小桌子面前随口问:“来一笼吧。这么晚了还卖包子?”年轻人说:“我专做你们这种上夜班人的生意。”马明明心里一紧,难不成是开黑店的?他警惕的看看四周,这时对方已经把包子端上来了。

包子散发出一股迷人的肉香,这让他很快就把所有的顾虑都忘记了。他咬上一口,顿时觉得五脏六腑都如沐浴春风一般。他一连吃了四笼,直到在也吃不下为止。这时小伙子说:“明天在来吧。”马明明摸摸自己凸起的肚子打趣的说:“做生意害怕大肚客啊?”年轻人笑呵呵地说:“我把你自行车都修好了。”马明明心里一暖,没有到这个人还是个热心肠。

回家的路上,马明明总感觉怪怪地。这个年轻人岁数不大怎么大半夜的这么僻静的地方买包子?不但热心肠,而且包子也物美价廉,一笼屉才两块钱。这么好的人,这么好吃的包子,如果白天在闹市经营肯定会大卖特卖。真是让人想不通。

之后马明明每天晚上回家都要去吃包子,这包子不但好吃,而且他还吃上了瘾。只要一天不吃就觉得浑身没力气,做事也常常出错。为此老板已经好几次冲他发火了。去的多了,马明明得知这个年轻人叫田庆文,田庆文说自己白天到一个小公司上班,晚上就来买包子只是想多挣几个钱。虽然田庆文的解释打消了马明明之前的一些疑虑,但他总觉得这个田庆文浑身上下都透着一丝古怪。特别是最近,田庆文的突然腿瘸了,而且一天比一天瘸得厉害。正当马明明想问个究竟的时候他的腿竟然又好了,可他的胳膊似乎又出现了问题,衣袖总是湿漉漉地像被水泡过一样。

这天晚上马明明又来到了包子铺。田庆文依然热情地招待了他。马明明一边大口吃着包子边问:“你这包子是怎么做的?这么好吃。是不是放了大烟壳?我都吃上瘾了。”田庆文笑而不答。马明明想:也是,如果把这包子的做法告诉别人,让人把这包子的做法偷了去那不是砸自己的生意吗?

田庆文说:“这是偏方。”马明明忙说:“知道,知道。”田庆文说:“你还只能吃两天了。”马明明一惊问:“你不开包子铺了?”田庆文笑笑说:“不开了。你已经把我的肉馅快吃没了。”马明明问:“肉馅没了可以做啊!不瞒你,只要我一天不吃你的包子我就浑身没劲,做事也犯糊涂。”田庆文说:“两天以后你就不会想吃包子了。”马明明疑惑的问:“怎么可能?”田庆文略带诡异的说:“可能,可能……”这时马明明发现田庆文的脸惨白的像一张纸,看得他心惊肉跳。他忙低下头,拼命地往嘴里填包子。

回到家马明明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他还在想田庆文的话,他用舌头舔舔嘴唇,口中还满是肉香。他想不通为什么田庆文两天后就不买包子了,难道是他生病了?包子馅到底是用什么特殊调料做成的。他从床上坐起来,打开灯,走到桌前打开一个饭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两个包子。迷人的香味顿时溢满了屋子。这是他今晚偷偷地带回来的,他想研究研究这包子到底是什么怎么做成的,将来自己创业去卖包子也不错。马明明为自己的商业头脑感到兴奋不已。

第二天一大早,他向公司请了事假。他洗漱完毕,拿出饭盒。口水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打开饭盒昨晚两个雪白的包子经已经变成了灰黄色。舔舔嘴唇,迫不及待的拿起一个包子就放进了嘴里。“咯吱”马明明咬到了一个硬邦邦地东西。他忙用手把嘴里的硬物拿出来,不禁吓了一跳。竟然是一截手指!

马明明“哇”一声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房间内顿时充满了恶臭。马明明冲进厕所不停的呕吐,五脏六腑如翻江倒海般的翻滚。包子里怎么会有手指?难道田庆文做的是人肉馅包子,莫非他是个杀人犯?不行,得报警!马明明拿起电话,又犹豫了,田庆文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不像是杀人犯,如果冤枉了好人那可……

正午的阳光晃得人头昏目眩,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马明明浑身被汗水浸透了,但心里却冷的像块冰,一想到早上的事情,全身就不住的打冷战。特别是那截手指头,一想起就让他恶心。

马明明想找到那个胡同口,但是在那条他经常走的路上来来回回走了三遍,却怎么也找不到。奇怪了,怎么会找不到呢?黑灯瞎火的自己都能轻易找到,怎么这大白天到找不到那条胡同了?真是活见鬼。

就在马明明胡思乱想的时候,不留神撞在了电线杆上。这下撞得不轻,手背上被划了一道口子。疼得马明明直咬牙。这时一个声音说:“小伙子,你遇见不干净的东西了。”马明明吓了一跳,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斜靠在墙角的阴凉处打盹。他身边还放着一个缺了口的瓷碗。

马明明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忍着疼问:“你说什么?”老人说:“在这里我见过好几个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失魂落魄的在这条路上转来转去。后来他们就都失踪了。”马明明紧张的问:“你怎么知道他们失踪了?”老人说:“因为有警察来问过我。”

马明明继续问:“你刚才说我遇见不干净的东西是什么意思?”老人说:“我说你遇见鬼了。”马明明惊出了一身冷汗,忙问:“那我该怎么办?”老人不紧不慢地说:“你现在去买一只公鸡,把鸡血和水混在一起,晚上泡在混有鸡血的水里,不要出来直到天亮。连续两个晚上,如果你能平安渡过,就会没事。”马明明忙问:“如果不能平安渡过呢?”老人悠悠说:“那你只能去买包子了。”说完竟然别过脸又睡了过去。

夜幕慢慢降临,马明明将公鸡血放到浴缸里,水慢慢变成了红色。马明明把房间中所有的灯都打开,他觉得通明的灯光可以驱散他心中的恐惧。他沉在浴缸里,心里却七上八下,莫名的恐惧萦绕在他心头。

房间里的一切都静静地待在原地温顺的像一群奴隶。马明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自己又走进了那个深邃的胡同。笼屉上翻滚着蒸腾的白汽,空气中还弥漫着肉香。田庆文正在向自己招手。他想离开但脚却不由自主的向田庆文走去。

田庆文端上一屉包子。马明明所有的恐惧和不安里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脑子里除了包子还是包子。他贪婪的把包子放到嘴里大口的吃了起来,顿时嘴中满是香气。很快包子就被马明明吃一扫而光。不知什么时候田庆文已经站在了马明明的身后。田庆文说:“好吃吗?”马明明机械的点点头。田庆文咧嘴一笑,露出残缺不全的牙齿说:“想知道包子的做法吗?”马明明刚想说话,突然发现田庆文竟然没有身子,只有一个脑袋悬在半空。马明明大惊:“你……你……你的身子呢?”田庆文嘿嘿地笑了起来,说:“都被你吃了。”马明明大叫一声,便晕了过去。

马明明醒来时竟然发现自己倒在路边,头昏沉沉地。他支撑着身边的一棵大树站起身子,突然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当他发现自己依靠着是一棵歪脖子大槐树时,才发现这里竟然就是田庆文买包子的地方!他忙四下扫看,却没有任何包子铺的痕迹。马明明顿时冒出一身冷汗!看来自己真的遇见鬼了,莫非昨天晚上自己迷迷糊糊中又来到了这里来吃包子了?

马明明走出胡同,刺眼的阳光,让整个世界都白茫茫一片。在白色的世界里他依稀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是昨天那个老乞丐。他像遇见了救世主一样扑过去,紧紧地抓住老人的手说:““救命,救命,救救我。”老人扶住马明明说:“慢慢说,别着急。”马明明赶忙把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听完马明明的话,老人面露凝重。马明明急迫的问:“老人家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老人说:““还有一个办法,但我不知道行不行。”马明明忙说:“无论什么办法,你说吧。我一切都照办。”老人说:“今天晚上你把自己锁住,然后……”就在这时响起刺耳的刹车声打断了老人的话,紧接着老人单薄的身子就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血很快就从身子下边渗出,在红白的世界里,马明明只觉得天旋地转。

马明明醒来时已经在医院了,他猛得从床上坐了起来。床前的人被吓得提高了一个声贝。马明明从床上翻下来说:“这是在那里?”身边人回答说:“医院,你快躺下。现在你很虚弱。”原来是一位护士。马明明忙忍着全身的酸痛问:“那老人呢?”护士冷冷地回答:“死了。你可真够命大的,整个身子都钻进车底下了,竟然一点伤都没有。快躺下,你……”护士转过身却发现病人已经不见了,只有房门还在动。

马明明回到家,用铁链将自己锁在了卫生间里。铁链将马明明的脚与通水管连在一起。他把自己关在这个狭小而封闭的空间里,想把所有的恐惧也都关在心中某个角落。但是恐惧就在他心中突突地跳,跳的他全身都不住的颤抖。他把钥匙扔到马桶里,让水把钥匙冲进了下水道。他怕自己会迷迷糊糊中会打开锁再去吃包子。马明明坐在地上,无力的斜靠在墙上,想老人未说完的话,他会说什么呢?

世界安静极了。马明明看看表,又到了晚上。现在他能做的就是慢慢地等待天亮,一分一秒对他来说都是煎熬。他望着手表怔怔地发呆。

朦胧中他看见手表上有一个人影在晃动,他一惊猛地站起来,手表掉在地上。他拉开门就想跑,脚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马明明马上回过神来,告诉自己不能出去,不能跑。他蜷缩在墙角,用脚将表踢离自己的身边。

一缕肉香钻进了马明明的鼻子,让他昏昏沉沉的脑袋立刻来了精神,他依着身子寻找肉香的来源。终于发现香味来自马桶里面,他探过头去,一只干枯的手缓缓地伸了出来,手里还端着一屉热气腾腾地包子。马明明惊叫一声,慌忙伸手将马桶盖上。包子散落了一地,一只皱巴巴地手,被夹在马桶盖下,不停的抽动,并不时传出骨头被压碎的声音。马明明双手紧紧压在马桶盖上,此时他似乎已经忘了什么是恐惧,他只想让眼前这双手在自己眼前消失。“砰”的一声,马桶盖重重地盖上了,那支手被硬生生地被夹断,掉在地上,干枯的五指一张一合。

雪白的包子,静静地躺在地上,勾人的肉香让马明明感到情不自禁。他的手不停地抽搐,抖动。潜在的意识让他把手狠狠地摔在墙上,墙上马上印出了血痕。

可是,马明明马上意识到除了正常的思维。他的手,他的身子,他的一切都被一种力量接管了,他的手抓起地上的包子。马明明感到自己仿佛悬在半空中,满身的力气用不出来。最后一个包子已经被拿在了手里。马明明的眼睛死死地盯在包子,缓缓送到他的嘴边。这时,他的手停了下来。墙面上出现了一张狰狞的脸,在冲着马明明嘿嘿地笑。马明明很快就认出了田文庆的脸,那张斯文白净的脸,现在拧成了一团。“你吃了这最后一个包子,我就可以投胎转世了。”马明明刚想说话,最后一个包子就塞进了他的嘴里。马明明喉咙里发出低吼,然后一头扎进了浴缸里。

浴缸里还放着昨天晚上的鸡血水,马明明完全淹没在了红色的水中。顿时觉得一身轻松。马明明从水里挣扎出来,感到嗓子里卡了东西。他干呕几下,从嘴里吐出一个硬物,掉在了浴缸里。那东西在水中沉沉浮浮,飘飘荡荡。

待水平静后,马明明发现漂在水面上的竟然是一只黑白分明的眼睛,眼睛在水里打着转,正在盯着自己。马明明从浴缸里跳出来,刚打开却被绊倒在了地上,铁链被挣得哗啦啦直响。马明明在地上拼命的往外爬,他脚一紧,身子猛然间被拖了回去。他回头望去,竟然是一双手正在拽自己的脚。马明明想大声呼救,声音却堵在嗓子眼发不出来。

门“砰”的一声重重地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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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似幕,寂静无声。一只黑猫蹲在墙头闪着幽灵般的眼睛。一个人影急匆匆地向这边赶来,黑猫尖叫一声,窜下了墙头消失在了夜色里。

在胡同的尽头一棵歪脖子槐树下,马明明蹲在灶台前,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嘴里轻轻地叨念着:今晚终于有人来吃包子了……

肉包子


这一天,刘海如往常一样正在准备他的包子,他家祖上有云叫做“一日不过三!”一日不过三的意思跟三碗不过岗的意思基本上是差不多的!一天只卖300个包子!自清朝乾隆年间!刘海家的包子铺就存在,至今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据传闻当年乾隆六下江南,还曾经吃过刘海祖上买的包子!不过这是不是真的,恐怕连刘海的不知道!

这一天刘海还如往常那样买着包子,可是一阵鞭炮声吸引可刘海的注意!原来是对面原先荒废的餐馆吗?传说哪家餐馆闹鬼!好几家商铺曾经都在那里相继殒命!再后来那里就成了一个禁地!当年不管那里的租金变得多便宜,就是没人租,这也让刘海家的包子铺变得异常的火,因为这附近只有他家一家包子铺!整个街道的人都会上他家去买包子!300个包子通常半个小时救美被哄抢一空!“这家是买什么的呢?又是一个可怜人!”就当刘海卖出最后一个包子刚准备收工的时候,刘海看了一眼他家的牌子“徐记包子店”这让刘海的气瞬间就不打一处来!“这不是明摆着跟自己抢生意么?”刘海刚要去找那个徐记包子店的的老板理论可是又想“我为什么要跟一个即将要倒闭的店铺抢生意!自己家的包子铺在这做生意已经有几百年,论平时的关系!来说根本就不会输给他,再说自己每天就买300个包子!剩下的生意给他又能怎么样!”刘海安慰了自己一下,感觉心情好多了,然后就开始收拾东西开始准备明天要卖出去的包子!

可是怪事发生了,自从徐记包子铺开业以后刘海的生意就开始莫名其妙的差,而且差的还不是一点点!平常刘海的包子只需要半个小时就可以卖完!可是这一连几天总共才卖出去不及格包子!按说两家包子铺的生意应该是旗鼓想到!自己家的包子经历了几百年生意根本就不会差!可这又是为什么?

这是有一个人来买包子,他拿起刘海家的包子咬了几口,之后摇摇头将包子扔在地上然后又跑到徐记包子铺那里排起了长队!刘海暗自摇头,难道是这包子“馊了”,不过片刻之后刘海又否定了这个想法,自己家的包子每天都是新作的,就连肉也是自己挑选了很长时间买的最新鲜的肉!而且面都是自己手工磨出来的!一直采用的都是他爸爸告诉他三分肥,七分瘦!这样的包子吃起来才不会油腻!而且香气十足!

刘海一直以来都是按照自己父亲交给自己的方法!从来不用差猪肉!可是为什么这几天刘海家的包子也没卖出去几个?刘海拿起自己家的包子!吃了一口!“味道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跟原先一样味香多汁!”刘海常年吃着自己家的包子!可能有些吃腻,但是刘海认为哦还是很好吃!可是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徐记包子有什么自己想想不到的秘方!就连这传了几百年的包子也比不过!

这一夜刘海翻了几个身也睡不着,生意不好,可怎么办!满脑袋都是为什么自己家的包子为什么卖不出去!这时一阵汽车的响声!叫醒了正在思考的刘海!刘海起身!一个大货车正停在徐记包子门口!“难不成这是给徐记包子送肉的!”刘海看着装肉的袋子犯起了嘀咕“为什么猪肉要用麻袋装啊?为什么要这么隐蔽!哪有饭店凌晨2点多就进货的!这还让不让人活!带着一连串的问题!”刘海穿起衣服,措手搓脚的走进了车里!

车子开走之后,刘海就在货车的里面,刘海闻着这些装猪肉的麻袋“这不是猪肉的味道?”刘海作为一个猪肉包子店的老板每天都要跟这些猪肉打交道!猪肉的味道有些猩,但是闻着还是有一些食物的香味!这而这个味道,有些虽然很香但是却有一些腐烂的味道,还有一些消毒水!虽然肉的味道跟鹿肉有些相似!但是鹿肉的价格非常高!对于一个早餐店老说根本收不回陈本,更别说挣钱了!

刘海等着车子停住,就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发动了!刘海看着夜色,应该徐记包子的老板又要进货了!

刘海猫在车子的一角,也许是天黑的缘故,车子上的员工并没有仔细的看着车子里的样子!刘海看着车里没有动静!他就走出去看了一眼!“这不是坟地么难道他家的包子肉是人肉!?”刘海轻轻的走进他们两个正在挖坟的人!看着他们两个正在给一个刚死去的老头脱下寿衣,然后用刀剃下老头身上还算丰满的肉!过了一会,两个人就把老头身上的肉全部剃光!然后装在麻袋里!搬运上车!刘海看着他们一连串的挖出好几个坟墓!心想“当初幸亏没有买他们家的包子尝尝,要不现在的自己可要恶心死!”

刘海没有关注他们的作案方法,而是快速的回到了自己的包子铺!回到包子铺刘海翻出了她祖宗的笔记,“人肉,乃是滋补上品,美味而不腻!...”看着自己祖宗的笔记!刘海明白了!原来他家的包子好的的原因就是因为用了人肉!

第二天徐记包子的老板找到了刘海:“老兄,你这店生意也不怎么好!你看这店我高价兑下来行么?”刘海听完这话怒气瞬间就爆发出来!将徐记包子的老板赶走之后!刘海又打开了他祖宗的笔记!

第二天,不知道为什么徐记包子的老板一家三口,都离奇死亡!而现场却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第三天刘海的包子铺生意又好了起来!

笔记上是这样写的!“人肉包子,伤天理!虽可让包子变得美味,但是自己家人万不可吃!否则一家难逃厄运!”刘海让别人买了徐记的包子!然后又把徐记的包子给了徐记老板的儿子!这样刘海不菲吹灰之力就保住了这家开了百年的包子铺!而哪家店闹鬼的而传闻也变得越来月邪乎1

一个只卖包子的早餐店


这里不像早餐店,因为没有招牌、店名、收银台和服务员。餐桌只有一张,椅子只有四把,且样子陈旧。案板上只搁着一块揉好的面团,一盆剁好的馅儿。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奶奶,坐在案板前,眯缝着眼睛,用皱纹纵横且沾满面粉的手在那里擀包子皮,做包子。

我是晨练时发现这家早餐店的。到这家店买早餐的人很多,早餐应该很不错吧。进去了才发现这里的简陋,退出吧,未免矫情,只得问:有什么吃的?老奶奶抬起头来,笑吟吟地说:有包子。只有包子呀?我有些失望。老奶奶立即站起来,热情地问:您喜欢吃什么,我现在给您做。手擀面怎么样,或者,馄饨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身边站着的一名男子帮我回答了:别麻烦了,就吃包子好了。

我有些生气。我吃什么,旁人怎么就替我做主了?我不悦地扫了他一眼,他却冲我点了点头,又冲对面的墙壁努了努嘴。我望过去才看到,对面的墙壁上贴着一张告示:

拜托各位,我奶奶就请大家照顾了。奶奶拿手的早餐只有包子,其他的虽然也会做,但毕竟年纪大了,而且她有关节炎,浸不得冷水,也劳累不得。大家就将就一点儿吧。

刘立柱永生永世感激

这张告示是打印的,黑体字,很醒目。告示的底下又用钢笔和圆珠笔密密麻麻地写了好些内容,离得远,看不清楚,但内容也无须看清楚,有那张告示就已足够。人家都这样拜托了,我只得说:那,买两个包子吧。

钱是我身边那个男人收的,收了后扔进角落里的那只铁皮盒里。我几乎疑心他就是这里的服务员或老板,也许,就是告示上的那个刘立柱吧。直到他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也扔到那只铁皮盒里,说是他的包子钱,我才知道,他跟我一样是顾客。

老奶奶叫他张老师,两个人相互客气间,张老师已经为我打好了包。我提着袋子,心里还是疑惑。张老师跟在我的身后出门,叮嘱我:先生,要是这包子还合口味,就常来啊。我笑着答:常来可不敢,人家拜托过呢,不要麻烦人家,这刘立柱可真会打同情牌。张老师愣了一下,问我:是不是那张告示写得不明白?那是我以刘立柱的口气写的。要是不好,我再改。

你?我很惊讶。张老师回头目测了一下离早餐店的距离,这才说:刘立柱走了快半年了。癌症无情啊,人还不到30岁,媳妇都没娶上,就这么走了,丢下老奶奶无依无靠。现在她的很多事,只有靠我们了。我怔住了,没料到告示上写的竟是这个意思。

我和张老师同路,一边走,他一边跟我讲有关刘立柱的事情。刘立柱父母死得早,只有奶奶一个亲人。前几年,他打工挣了一点钱,就卖了老家的房子,在城里开了一家餐馆,将奶奶也接来住。哪知去年他得知自己得了要命的病,为了治病,他耗尽了积蓄,连餐馆也盘了出去。这时他突然醒悟:自己离开这个世界是迟早的事情,但奶奶今后的生活怎么办?他不敢将病情告诉奶奶。思前想后,他停止了治疗,用剩下的钱张罗了一家早餐店。他奶奶蒸包子拿手,这家店,将来可以作为奶奶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要让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经营一家店铺,这也是一件很难的事。店盘下后,刘立柱就开始带着他的病历去拜托附近的居民。他央求大家在他死后帮忙照顾他奶奶店里的生意,好让奶奶能够生活下去,并让大家到时一定瞒住他的死讯,就说他去北京开餐馆了。一切后事安排妥当,刘立柱就回家收拾行李,告诉奶奶,他要去北京开餐馆。

半年前,人们从居委会处得知了刘立柱的死讯。张老师说:刘立柱走后,附近的居民记得他的托付,就都来照顾老奶奶的生意。这家店,挣出老人家的生活费不是难事。但是,她店里的早餐只有包子,而有些人想吃别的东西,就会提些要求。那么大年纪的老人哪禁得住劳累,起早蒸包子就够难为她了,再做别的,怕她累出个好歹来,所以我才以刘立柱的名义打印了那张告示。老人不识字,问我贴的啥。我说,所有的店都有店规,我也帮她拟了个店规。这还真成店规了。那张纸贴出后,来店里买早餐的,都只买包子。

我为刚才的恣意猜测而心生愧疚。第二天早晨,我专程去了那家早餐店,再一次认真地看了那张告示。告示下面那些密密麻麻的字,字迹各不相同,显然是不同的顾客写下的留言:

奶奶说,因为地上有水她昨晚滑倒了。她说没摔着哪里,但毕竟上了年纪,大家记得今天别让她太劳累。

拖把在门后,谁看到地上有水一定记得拖一下,不能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今天奶奶有点儿鼻塞,好像感冒了,我帮她买了感冒药,大家记得到时提醒她吃药,一日三次,一次两片。

店里的卫生许可证上次是谁去办的?奶奶说她不记得副本放在哪里了,我今天帮她找也没找到,大家想想辙。

奶奶已不再是刘立柱一个人的奶奶,而成了大家的奶奶。我发现,到早餐店里来买早餐的人,一进门总是先要与奶奶聊一会儿天,问一问她的shenti状况和生活情况,琐碎而具体,这情景就如一幅幅其乐融融的亲情图。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4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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