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只老羊与一只小花羊慢慢走在小路上
年幼的小花羊忽闪着一双明亮大眼睛,问年老的母羊:
“妈妈,我们羊为什么害怕狼,老躲着狼走呀!”
“因为狼长着一口尖利的牙齿,专门欺负我们羊”老羊回答。
“那我们遇到狼怎么办?等着它们吃吗?”小羊问。
“我们可以跑呀!”
“哦!”小花羊不作声了,默默地随在母亲后面。
突然,老羊惊叫了一声。
一只凶狠的闪着绿眼睛的狼忽然站在离它们不到50米的前面。
老羊步步后退,
小羊却慢慢上前。
狼说:小家伙,你不怕死吗?
小花羊说:难道你长得很丑陋吗?
“此话怎讲?”狼问。
从小妈妈就告诉我:只有长相特别吓人难看的狼才吃我们羊,那些长得美丽俊俏有头脑的狼不会吃我们的。你这长这么好看,不会吃我,所以我不害怕。
狼听了,沉思了片刻,放两只羊走了。
狼窃窃自喜:没想到我也是一只帅哥。
老羊问小花羊:你与狼说了些什么,它怎么放我们走了?
小花羊说:也没说啥,我就给狼飞了一个媚眼,它就迷糊晕了。
“啊,我的宝贝,狼真得爱上羊了呀”老羊惊呼状。
二
一只狼对着一只小羊哼起了:当狼爱上羊啊……
小羊声音打颤得说:狼先生,小羊不配得到你的爱,后面有更爱你的人在等待……
狼猛回头即刻晕倒。一只威武的狮子正在后面“含情”地望着它……
三
山坡上,一只狼正得意地对着一只羊试目以待,猎手持枪一边瞄准一边自语:小样,还不知道姓啥了,“呯”地一声枪响,狼倒地。身后的儿子大呼:爸,你怎么把我们玩的狼木偶给击倒了……
我年轻的时候,北太行没被开发。我家世代猎户,靠着一杆猎枪维生。在我端起猎枪的第三年春天,外面通进了公路。工人们说,这座山上要修建盘山公路,便于山区开发。
动物们被日夜喧闹的修路场面吓到,那些金属怪物,轰鸣着把山壁的石头铲个粉碎,给了它们极大的威慑。这些世代生存在这里的动物迁徙了。
打猎的收获越来越少,但我没有像其他邻居一样搬离,而是独自住进了山里木屋中。在那里,我邂逅了那只狼,它很苍老,眉眼上有白色毛。夜里,它站在木屋门前,仰头嗥叫。我习惯性地抓起了猎枪,但是它并没对我攻击。它扭过头,向丛林里走去。
它的腿有伤,留下了后遗症,一瘸一拐的很不灵活。见我没有动静,它又回过头来,安静地看着我。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拿起猎枪,跟在它的身后。
好久,都没有在树林里发现这么大的草狐了。它肥实的皮毛在月光下闪烁着油润的光泽。我明白了这只瘸狼的意思我很难找到猎物,而它又不方便捕猎,它想到唤我过来杀死这只草狐。我把草狐射死在树林里。瘸狼慢慢走了过去,它根本不担心我对它开枪,低下头去,一口咬开了猎物的肚皮,冒着热气的内脏流了出来,它开始在那里大快朵颐。吃饱后,它仰头叫了一声,消失在丛林中。
我听老猎人说过,走投无路的野兽,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会和其他动物一起搭档捕猎。没想到,这只瘸狼找到了我。
之后,它时常诡异地在小木屋内出现。每次都带我找那些动物的栖身之地。大雪封山时,它爱上了小木屋里的温暖,赖在屋子里不走,趴在门口睡得很香。我吓得一夜没能入眠,最后被困意打败,醒来时天色大白,它趴在那里看着门外,根本没有要动我的意思。
我们的合作,延续了近两年时间,我和它熟悉得像最佳的拍档。我们彼此依偎存活下来,我收获丰盛,收入不菲。我常常想,它更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只是,比猎犬更加懂得生存之道。
在盘山公路彻底修通后的两个月,动物们大量回迁。林子里猎物越来越多。我不再需要瘸狼为我寻找猎物。只是,每次我打到猎物都习惯把内脏留给它当食物。我看出了它的不安,当初,大概是这条腿让它无法随群体迁徙,现在,它是在焦灼地等待它的家族回归。
半个月后,我遇到了狼群,迅速爬到大树上。那只瘸狼却发出了一声压抑了几年的尖叫,它回头看我一眼,随群狼们一起消失在丛林里。我想,大概这就是我和它拍档的结束吧。我们有着非常的默契,一起走过最艰难的日子,但是,我们之间却缺乏继续下去的感情。
村里的人们纷纷回来了,在县城与市里的闯荡,让他们发现,野味和兽皮都是卖大钱的东西。荒废了几年的人重新拿起了猎枪,没有猎枪的人也热衷于在丛林里下陷阱、套子和兽夹,期待有不经意的欣喜。
我搬回了村里,每天早晨出去打猎,晚上很晚才回去。丛林的夜幕里,我不慎踩到了谁布在那里的兽夹。剧烈的疼痛,让我忍不住惨烈地叫了起来,我觉得自己腿骨都被这金属的架子夹碎了,我强咬着牙关,不让自己昏迷过去,我虽然有枪,但是一旦昏迷将毫无抵抗能力,很可能成为野兽的美餐。
这时,我忽然看到了瘸狼,它显得比以前壮实了。它从丛林里出来,绿莹莹的眼睛闪烁着,盯了我一眼,然后转身,向着村子的方向跑去。我不知道它要做什么,我担心它会叫更多的狼过来把我撕扯成碎片。我把猎枪握紧,另外一只手抓住了放在腰里的匕首。
半个小时左右,我看到了山下有火光传来。嘈杂声里,似乎有人在不断地鸣枪。很快,瘸狼笨拙地向前蹿着,嘴里还叼着一只小羊,向着我跑了过来。在它身后百米,是村子里的居民们,有人端着猎枪,正瞄准着瘸狼,吵嚷着要打死这个到村子里偷羊的家伙。
瘸狼在我身边停了下来,它把羊放下,走到我身边,站住用头拱了拱我的手。它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怜悯,是的,怜悯。大家发现了我,叫着我的名字,问我怎么样了。我盯着瘸狼,我的搭档。是它冒着生命危险,到村子里引人来救援我的。
它那条残疾的腿,使它随时都可能被人抓到或者打死。荒废几年,射术不精的村民又端起了枪,我高声喊着不!可是,太晚了,枪响处,它的身上炸裂出了一朵凄艳的血花。它身体一僵,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缓慢地倒下了。我哭着把它抱在怀里,可是,已经无法再挽救它的生命,我疯狂地咒骂着那个开枪的邻居,只见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
我的腿保住了,没有留下任何的后遗症。我依旧上山、狩猎。只是,我每次打到猎物,都会把内脏掏出来,摆在那个小木屋前的空地上,我的搭档就葬在那里。我会坐在那里,轻轻地闭上眼睛,风吹过的时候,我似乎觉得,它在轻轻地拱着我的手。
她叫绿衣,和我住一个单元,因为我偶尔一次帮她开了门,因此,我们慢慢熟悉起来,爱情之花也悄悄绽放。
转过楼角,我就看见一个女孩坐在我家楼下的单元门旁,手托着腮,眼睛望着夜空,美得就像一颗星。
女孩说,她叫绿衣,和我住一个单元,早晨出门时忘了带钥匙,夜这么深又不好意思按邻居的门铃,所以只能坐在楼下等。
还好等到了你。绿衣很高兴的样子。
住几楼?我一边为她拉开门一边问。
七楼。
我住五楼,有时间下来坐坐。我礼貌性地说了一句。没想到,第二天黄昏,绿衣真的来敲门,手里捧着一盆仙人掌,说是对我给她开门的感谢。
就这样做了朋友,随着交往的增多,我和绿衣之间开出了一朵爱情花。绿衣的父母都在国外,他们在她七岁时就离异了,她跟着外婆长大,几年前外婆去世后,她就一直一个人生活。
恋爱后,绿衣拎着简单的行李,搬下来与我同住。
绿衣吃得很少,也很少出门,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牵我的手,走路牵着,吃饭牵着,甚至睡觉也牵着。
绿衣喜欢腻我,我也喜欢让她腻,除了上班,我所有的时间都待在家里,和绿衣腻在一起,以至于都忘记了去医院。直到周医生的电话打来,我才想起复查的时间到了。
我的眼睛受过伤,很严重,还差一点导致失明。这是几个月前的事了。当时,我小姨的一个朋友说要给我介绍个对象,听说女孩很漂亮,叮嘱我也打扮得帅气点,要给人留下好印象。
相亲的前一天,我去了本市最有名的商场,打算买一件好点的T恤。却怎么也没想到,因为电路问题导致商场发生了火灾。
大火烧起来时我正在男装部挑衣服,原本凭我的速度是完全能逃出去的,但跑到三楼时,我看见一个女孩躺在楼梯上,她好像是头部受伤了,淌了一脸的血。
也没多想,我抱起这个女孩就往外跑。毕竟抱着一个人,跑不快,没过多久我就被烟熏晕了,虽然最后被救了出来,却伤了眼角膜。经移植后,我才重新见到光明。
出院时,主治的周医生叮嘱我,一定要按时去医院复查。
这是我出院后的第一次复查,周医生说:恢复得非常好。
我真心地感谢他。周医生说:你不用谢我,应该感谢那个叫绿衣的女孩子,是她在生命即将终了时,做出了捐献眼角膜的大义之举,才使得你能重新见到光明。
给我捐献眼角膜的女孩也叫绿衣,竟和我现在的女朋友同名,这样的巧合离奇得让人难以置信。我抑制着怦怦的心跳,问周医生,绿衣得了什么病导致她活不成了而捐献眼角膜?
周医生告诉我,绿衣是个苦命的孩子,七岁父母离异,她是跟着外婆长大的。几个月前,她母亲在国内的一个朋友要给她介绍个对象,相亲的头一天,为了买条裙子,她也去了我受伤的那家大商场,结果和我一样,在火灾中受了重伤。不过,她伤在头部,很严重,临死前唯一的一次清醒,留下了捐献眼角膜的遗嘱,而我,就是她遗嘱的直接受益者。
有那么十几秒我是不能动的,这两个绿衣的经历一模一样,难道她们是同一个人?
从医院出来,我拨通了小姨的电话,问她,那个准备介绍给我的女孩叫什么名字?小姨说,叫绿衣,听说后来在商场事故中死去了。
我的泪流下来,绿衣,我的绿衣,我为她伤了眼睛,她又为我带回了光明,无论她生或死,我决心要牵着她的手走过一生一世。
我跑回去,绿衣不在家。我想是不是回七楼了,跑上去敲门,才发现七楼的两户人家一户是一对老夫妻,一户是对小夫妻,根本没有叫绿衣的女孩住在这里。
再回到家时,才发现了绿衣留在桌上的信。
绿衣说,你在商场抱起受伤的我是缘分,我无意中把眼角膜捐给了你是缘分。当我发现我们有这些弥足珍贵的缘分时,我决定回来和你相伴走一程,但只能是一程。生死两重天,此后各珍重。
眼泪簌簌而下,我对着天空大声喊,绿衣,我爱你!
我坚信她能听见。
也许青是夏的梦,而黄则是梦魇。但最终却成为了秋的知己,秋的爱人。终其一生的逃避与追寻,也许最终不过是夕阳里满怀思绪地看青松不老,于晚枫中等待雁南归的期盼。是秋日里手捧飞花落叶的莫名温馨。
在那炎炎夏日里,黄似乎是难以摆脱的梦魇,那是生命的挣扎。仿佛是毕业季,是青春的迷茫与暧昧的交点。在拒绝与妥协的边缘徘徊。有的人选择了随风就景,等待着未来的决择。而有的人则怀着一颗激荡的心,奔走在极度干旱的沙漠中,即使视野中尽是泛黄的沙丘,泛黄的稀疏植被。也要尽全力地奔向远方。那些擦肩而过的人曾被一颗孤傲的心遗忘。同样遗忘在了模糊的远方。
曾经夏日里的满怀憧憬,在青与黄交织的旷野中前进。却不知未来太过飘渺,轻易就会迷失方向,一路的追寻慢慢变成了流浪。一路的追寻却又在一路的逃避着。在某个交叉的路口踌躇不前。不知该去往何方。而黄始终是心中的梦魇,那是落魄与挣扎,在这个浮躁的季节里很容易就让人绝望。所以总会想要去往那碧水青山的地方。彷徨的视野中,美丽的海市蜃楼常常是唯一的希望,指引着疲惫的身心奔跑着,渴望着。于是乎总免不了沉沦的结局。没有了思考,没有了选择,只知不停地奔跑。从盛夏跑到了深秋。一路的追寻逃避着一路的黄。而希望依旧在远方。
像是用尽了毕生的精力,直到匍匐在地上,身下散落一地的黄叶已然覆盖上一层薄薄的秋霜。提醒着曾经一切的一切已成过往,漫山遍野的黄,那本是夏日里繁华中的萧条成为了如今萧条中的美丽。泛黄的树叶与秋相依相伴。成就了秋的佳话。心中黄已不再是梦魇,然而曾经那些擦肩而过的人,早已不知身在何方?或许在远方繁华的城市中漂泊,又或许行正走在某处幽静的乡村小道上。唯有自己孤单地行走在无边的旷野。看幽幽落叶弥漫视线。
随手接住飘落的黄叶,那泛着美丽的黄,没有了青春的颜色。却满是岁月的温馨与亲切。恍如多年未见的心上之人一般。有一股无形的暖流冲刷着蒙尘的心事。努力让思路变得更清晰。只是心中仍是理不清青与黄的界限,夏与秋仿佛只在一瞬之间,像是短暂的人生。还未细细品味生活,便已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却又好似很遥远,如海市蜃楼一般的遥远,遥远到无法分清界限。黄是夏的梦魇,一种使繁华失色的梦魇,却成了秋的点缀,秋的知己,秋的爱人。也许最初的逃避往往便是最终追寻的结局。当夕阳落下,枫叶染尽了秋霜,只愿孤身一人安安静静的漫步在晚枫中寻找南归之雁
老黄和大白,是两条狗在我看来他俩是好哥们。真正开始注意起他们是在一次晚上,我和姐姐买菜回来路过炖品店,我们又像往常那样看到了他们两个在追逐打闹,然后姐姐就说:老黄在这里已经很久了,记得我刚在这边住下的时候,他就已经在这里了,算来至少也有十年了吧。听姐姐这么说,我心里感到莫名的震撼,然后我好奇的问,那大白呢,大白又是什么时候在这里的呢?我每次经过都常看到他们在一起的。姐姐对我的问话感到些许无奈,说道:我总不能每天都盯着这两条狗吧,我怎么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呢?好吧,就我那么无聊,每次经过都会多看他们两眼。我心里这么想着。
其实我那么关注他们,除了自己喜欢狗狗外,还因为从他俩身上我看到了一份真挚的友谊。
老黄和大白并非每天都能在一起打打闹闹的,老黄经常被链子栓着,因为他家主人是做炖品生意的,店里经常人来人往。所以老黄会拴在店门右边的小巷里,小巷里有道铁门,而大白家就在铁门后面。我常看到的场景是,关着的铁门,里面睡着大白,外面睡着老黄,他们很安静地睡着,仿佛外面的熙熙攘攘都与他们无关。冬日的斜阳,跳过墙角,洒落在他们身上,那画面,看起来真美!
只是时间流转,未来的日子,不会如过往的十年循环播放着,总有些改变,在悄无声息地发生着,当我们察觉时,已物是人非。
我还以为,老黄和大白这对好朋友会像过去一样一直在一起,直到生命的结束。可是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炖品店突然关门了,老黄也不见了。刚开始,我猜想店主人只是回老家几天,过段时间就回来了,毕竟这店在这里都这么多年了。可是,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炖品店依旧关着门,老黄不见,甚至连大白我也很少见到了。直到前两天元旦假期,我竟然发现店里被拆了,在重新搞装修。而我重新见到的大白,也变了样,他不再是往日神采奕奕的样子,他郁郁寡欢地端坐在小巷里,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人群,时不时还狂吠几声,像是在诉说,又像是在哭泣。以前老黄在的时候,我从来没看过他这个样子,至少不会像此时恶狠狠的,充满攻击性,吓得不少行人绕道而行
昨晚下班回来,我又看到大白,这次是近距离的,他不在铁门后面,铁门开了,他低垂着尾巴站在马路向远处看着,很安静的,像是在寻找什么。
大白他是在找老黄吗?他是想念老黄了吗?虽然动物之间的感情,我不能确切理解,但我想此时的老黄肯定也在想念着大白,想念着他们一起嬉戏打闹的日子。
而我也真切希望,店面装修好后,挂起的招牌依旧是那家熟悉的炖品店,老黄如期归来,我还能看到他与大白,在路上你追我赶,嬉戏打闹的场景
如果你发现羊群里有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为避免羊群遭殃,你打死了狼。那么你必会遭致众人的谴责。众人看到的只是一只善良的羊,他们会指责你心胸狭小,难以容羊。这时,打狼的时机还不到。
终于等狼不小心露出了尾巴,你觉得这回能打了吧?不,还不到。你这时打狼,众人仍会谴责你:不就是一只狼吗?或许是一只善良的狼,它既没有伤羊,也没有伤人,何必容不下一只善良的狼呢?
狼终于忍不住吃了一只羊,这回总该打了吧?时机还不到,你这时打了,众人仍会谴责你:不就吃了一只羊吗?俗活说金无足赤,狼无完狼,你为什么不能给它一个改正的机会呢?
你得等,你必须得等到狼吃了许多羊,伤了人,众人已经对狼一致讨伐的时候,你才能下手。
你说,这不是亡羊补牢吗?本来能避免的损失,为什么不去避免呢?你须知,众人虽有胸襟,但却无你的眼光。在此环境之中,只得如此,否则,你会招致众人的讨伐。虽然他们不去讨伐狼,但讨伐你一定会不遗余力的。
翻翻历史,朱元璋收拾胡惟庸、洪秀全处置杨秀清,不都是这样等待机会吗?朱元璋、洪秀全那是手握生杀大权的人,尚且如此顾忌,何况你是社会最底层的百姓呢!
麦黄杏,麦黄杏,麦子割完杏吃净;香甜软面真可口,大人小孩都高兴。
麦子黄了,老婆从街上买回来二斤黄澄澄的麦黄杏,鸡蛋般大小,看起来十分诱人。咬上一口,酸;再咬一口,更酸。牙都酸倒了。这怎么吃?不禁回想起年少时的儿歌和那香甜软面的麦黄杏,口水悄悄地流了下来......
在我还是半大孩子的时候,庄子里果树多的很,家家都种上几棵,有桃,有李,有枣,有杏......尤其是傍麦口成熟的麦黄杏,等它熟透了,半面红,半边黄,透心地甜,扑鼻地香,沙沙地面,糯糯的软,实在是勾心诱人,上等美味。特别是二大娘家西北拐角那棵麦黄杏树,粗的我搂都搂不过来,简直是杏中极品。那个头,那品相,那口味,实在是无可比拟,令人叫绝。那棵老杏树又高又直又大,每年都硕果累累。树上光鸟窝就垒有好几个,有黄鹂,有喜鹊,有斑鸠,有灰头......
初春杏树开花时,白似雪,状如伞,淡淡的香,引得鸟唱蜂戏蝶儿飞。那个美呀,简直就是人间仙境,世外桃源。再稍后花落叶长青杏小,浓荫遮天栖飞鸟。我和几个差不多大的玩伴就在树下玩斗鸡、摔大炮、打卡片等游戏。有时玩疯了,连饭都忘了回家吃。农历进入三月,几场雨水过后,那杏儿起劲地长,只消十天半月的光景就长成个了,碰上刮大风能摇落好多呢。我就领着玩伴在树下拾那青杏儿打牙祭。那种杏儿既酸又涩,只是吃到最后稍稍有点甜意思。再往后那杏儿一天天地往熟里长,我们也一天天的朝树下跑。总希望刮场大风再摇落许多,惹得二大娘每天都撵我们这帮毛孩子几回。
那棵老杏树又高又直又大,想爬搂不住,想吃够不着,用坷垃砸又砸不中,急得我们这帮毛孩子鬼迷三道的,放了学就围着杏树转,不知被二大娘撵了好多回,父母吵了许多遍。
农历进入四月半后,那杏儿逐渐成熟了。先是由青变黄,接着由黄变红,香味幽幽地透出来。黄澄澄的杏子结满树,坠弯枝,看着就诱人,闻着就想吃。要不是树高难爬够不着,早就是我们这帮毛孩子的战利品了。
小孩子想吃,大人嘴馋。杏子成熟的时候,二大娘家的大哥、二哥会爬树采摘,我们就帮忙拾杏。说白了就是蹭吃。每回都吃的饱饱的,还能带许多回家。那棵杏树真是太伟大了,每年都结好多好多。一棵树要抵别的杏树五六棵呢。
再后来那棵老杏树被二大娘贴补家用无可奈何地卖掉了。卖树的那天二大娘心疼的掉泪。我们这帮毛孩子也跟着心疼。
香喷喷的果儿黄澄澄的杏,魂牵梦绕难忘净。若是再能吃上它,甭提心里多高兴。想归想,梦归梦,再也吃不到儿时的麦黄杏。现在的麦黄杏虽说应了时令,却怎么也吃不出儿时的感觉、年少的口味了。
香香甜甜的麦黄杏,你哪去了?若能吃上几颗,必定再忆儿时,再唱儿歌!
东南省江海县黄元镇黄镇长黄布苟的儿子黄天西在省城发了,他在省城开了一家喜上天洗浴中心。本钱是黄布苟在乡村贪敛的。黄天西离开黄村那年才二十四岁,已经结婚有了两个孩子。可,他刚进省城,就宣布跟村里的妻子白晶晶离婚。没几天,黄天西就在城里找了个叫洪晶晶的女人,春节回黄村探亲,开着辆大奔,便带回到了村里。在家宴上,黄布苟说:“儿啊!婚姻是严肃的,跟着洪晶晶在城里好生的做买卖,好生的过日子。我和你妈,希望你们白头到老——”
黄天西嘻嘻哈哈的答应道:“那是那是!一定一定!”
转眼一年过去了,黄天西又回黄村过春节。黄布苟跟老婆一看,哎呀呀,这咋换了人了啊?
黄天西嘻嘻哈哈的说:“俺那个洪晶晶跟人家跑香港了。俺又找了个蓝晶晶!”
“唉!”黄布苟叹了口气,道:“儿呀!这回回省城,把媳妇看住点,千万要白头到老啊!可万万不能拿婚姻当儿戏啊!”
黄天西依旧嘻嘻哈哈的答应着:“是的是的!一定一定!”
二零一五年春节到了。黄天西带着青晶晶回到了黄村。黄布苟跟老婆一看,哎呀天啊,这黄天西又把媳妇给换了啊。黄布苟气色很不好的问道:“我给你钱,让你到省城开买卖,合适你拿着老子的钱,换媳妇玩啊?”
“老爹啊!”黄天西哭丧着一张脸,说:“俺那喜上天洗浴中心让公安局给查封了!俺涉黄了,涉毒了。俺跟你们二老保证,这个青晶晶,是俺找的最后一个媳妇。俺就在村里过日子了,俺再也不去省城了。”
黄天西说话算话,坚决要留在黄元镇。青晶晶在黄村没待上三天,第三天下午,瞅个空子就跑了——
黄布苟是镇长啊。他说:“儿啊!你那个原配白晶晶带着俩孩子一直等着你呢。你看看,你们就复婚吧。”
黄天西嘻嘻哈哈的说:“复啥婚啊?你们也不是不知道,俺和她就没办那离婚手续啊。”
“好啊好啊!”黄布苟笑道:“儿啊,你还真有点远见啊。合适你一直留着后手啊。”
“啥远见啊?”黄天西嘻嘻哈哈的说:“俺就是玩啊。玩够了呗。过日子吗,还是要跟俺的白晶晶的啊。有一句古词,叫啥来着?对啊!叫上行下效!你看你老人家,当了这么多年镇长,马季老先生相声里都夸你,打眼那么一望,真是村村都有丈母娘啊。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的,你不都玩全了吗。俺这个白晶晶还是你转让给俺的不是,那俩孩子,一个是俺的弟弟,一个是俺的妹妹吧?俺领养了。你玩够了,不是还得跟俺娘过日子吗?俺听镇长老爹的,俺和白晶晶过日子——”
黄布苟满脸臊得个通红,显得异常的尴尬,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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