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的春天,屋外的荔枝都应时地绽放出灿烂的花朵。屋檐下,燕子嘴里叼着泥土来回飞翔。据说燕子秋去春归,望着它们渐行渐远的身影,慢慢的与脑海中的燕子相重叠。一年四季,花有盛开时,也有凋落的时候;叶子有郁郁葱葱的时候,也有干枯凋零时。但,来年它们又会再一次展露各自的英姿,循环往复。
花开总有时,花落总有时,这是自然常态。燕子春归秋去,这是自然的规律。那我们有得就必有失,世事两难全,岂不是正常现象?
欲望无穷尽,知足常乐。人生而难满足。饼干和糖果都放在我们面前,但如果只能二选一,我们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有的人选择了糖果,品尝到了糖果的甜美,可看着其他人手里的饼干,眼巴巴地望着,也想拥有。
人的一生好像时时刻刻都在做选择。毕业那年我们都在纠结留在大城市发展,还是回到家乡县城工作。大城市机遇多,发展空间大,到处充满着挑战,但是人才多,竞争激烈,压力大。家乡县城地方小,工作稳定,压力小,但是有可能工作枯燥,生活无趣,过得日子有可能与退休之人无异。最终大部分同学选择留在了一线城市拼搏,认为年轻人应该有一股闯劲,而不是提前选择安逸。小部分人遵从了自己的内心,回到家乡县城去发展。可能这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
有的事情只有自己经历了才知道它的酸甜苦辣。娇小嫩绿的紫罗兰羡慕玫愧花的雍容英挺,在万花丛中光鲜亮眼,常常被他人欣赏、赞美,而它紧贴地面生长,是那样渺小,存在别的花中间,无力面向蓝天,展露头角。玫愧花又何曾不羡慕紫罗兰?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平白无故就可以获得的,为了获得点什么,我们总需要付出点什么。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我们都在走着自己的路,走着走着,有时会迷茫,自我怀疑,可能想如果我当初不选择在一线城市发展,而是跟其他人般报考公务员回到家乡,会不会更好。而选择了事业编制等稳定工作的人,有时也会有点无望的感觉,自我剖析,如果当初选择在大城市拼搏,我是不是会有更大的成就,日子过得更充实?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每做出某一选择,就将意味着另一事物与我们无缘。拥有了玫愧花的英姿,就不会拥有紫罗兰的温顺与芬芳,选择成为一朵玫瑰花,就要承受风吹雨打,狂分暴雨,不会有紫罗兰的幸运,因紧贴地面生长,不用受到狂风暴雨的摧残。
取舍间,必有得失。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他是飞行学院的一名学生,每日在操场参加训练,单调而乏味,就像夏日午睡时,听着窗外间歇而枯燥的蝉鸣。
下午的阳光折射在法国梧桐发黄的叶片上,投下层层叠叠虚白的光。有一个女孩儿站在梧桐斑驳的影子下,糖果色的围巾,海藻般的鬈发,只是轻轻一抿唇就散发出甜美梦幻的青春魔力。
他知道她没有看他,可是他的目光却情不自禁地追随着她,如果人生的每次初见都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情动,他的相思此刻早已辗转入骨。夜晚,他第一次失眠,脑海里反复飘荡的都是那条糖果色的围巾。
他没想到,第二天训练时又看见了她。她依然站在那里,依然围着糖果色的围巾,安静得好似梧桐树的影子。
他不知道她在等待着谁,也不知道谁在等待着她。跑步时经过她的身边,他看见她的眼角长了一颗美丽的痣。
晴天的时候她围一条薄薄的围巾,下雨的时候她便撑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始终站在那里,始终在翘首等待。
渐渐地,她成为训练场外一道美丽的风景,每一个人都认识她,却没有一个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大家都在猜测,她从哪里来,她在等待着谁?
他每天都会看见她,却一直隔着半个操场的距离,他每天睡前都会思念她,却隔着一个时空的暧昧。
一转眼,他要出国培训了,最后一次训练,他依然站在队伍的中间,她依然站在那棵梧桐树下,转过头的刹那,他对她说再见。她恐怕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天,那一眼,她的一颦一笑已经沉沦了他的半生繁华,她的眉间轻愁已经占据了他的半壁江山。而他,不知道她的名字,而她,亦不认识他。
许多年后,他已经是一名出色的飞行员,他喜欢糖果色的衬衫,他喜欢法国梧桐。
那日下机后,他拖着箱子走在机场平滑的大理石通道上,迎面一抹糖果色突然撞进他的眼底。他意外地看到了那个女孩,青纯已退,妩媚入髓,她与他面对面走过,他终于鼓起勇气叫住她,她用陌生而惊讶的眼神看着他。
他自知冒昧,却已不似当年那般懦弱:你好,我以前是飞行学院的学生,我还记得你,那个一直站在梧桐树下看我们训练的女孩。
她温婉一笑,霞生双颊。
当年,你是在等你的男朋友吗?
她仍然笑着,声音如他预料般轻柔动听:那时候我还没有男朋友。
在他惊愕的眼光中,她轻声说:我只是在等,等第一个向我迈出脚步的人。她耸耸肩膀补充,我真的很喜欢你们飞行员,遗憾的是,我现在的老公是一名记者。
他目送着女孩的身影越来越远,糖果的颜色逐渐淡出他的视线。
原来爱情如此简单,难的只是迈出的第一步。
一步一天涯
在抬起一只脚和落下另一只脚之间的短短几秒钟里享受人生。
初到西点军校的时候,我只有22岁,是系里最年轻的讲师。当时二战已经结束,美国经济蒸蒸日上。我觉得人生就像一场盛宴刚开始,美味佳肴会不断出现,错过一两道菜也没关系,后面肯定还有更好的。但拉尔夫中尉改变了我的人生观。
系主任派我去机场接一位应邀来做演讲的二战英雄拉尔夫中尉。他曾在二战中奋不顾身地救护战友,并因此获得了铜星奖章。拉尔夫中尉只比我大几岁,跟我一样喜欢棒球和摇滚乐。相互介绍后,我陪拉尔夫去机场大厅取他的行李。从登机口到大厅只要5分钟的路,但我们却走了至少20分钟,因为中尉走几步就会对我说请稍等。
第一次说稍等是因为一个老婆婆的行李从手推车上掉了下来,拉尔夫过去帮她放好;第二次稍等的时候,他把两个小孩子分别举起来,好让他们看到窗外跑道上准备起飞的飞机;第三次和第四次是为了拉我去欣赏墙上的两幅印象派油画;第五次是停下来跟一个风趣的机场清洁员聊几句而每次稍等之后,拉尔夫的脸上都会露出甜甜的微笑,好像刚刚吃了最美味的巧克力蛋糕一样。
说实话,我不止一次来过军校附近的斯图尔特机场,但每次都匆匆而过。印象中这是一个简陋拥挤的机场。我甚至不知道通道两边的墙上挂满了名家捐赠的油画。跟着拉尔夫,我第一次发现周围有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第一次注意到周围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我好奇地问中尉:你从小就是这样的吗?
你问我是不是很早就懂得享受生命的每一刻?拉尔夫摇摇头,不,入伍之前我也觉得人生长着呢,即使错过什么,以后也总有机会弥补。但战争教给我另外一种态度。接着中尉解释说,他所在的小分队负责清除地雷,很多次他亲眼看见刚刚还走在身边的战友被炸得面目全非。
那时候,我们的生命是用一步的长度来丈量的,每一脚都有可能踏进死神的领地。慢慢地,我学会了在抬起一只脚和落下另一只脚之间的短短几秒钟里享受人生,我学会了在迈出下一步之前认真端详周围的世界,因为这一步说不定就是我生命的最后一步。只要你愿意,每一步都是新生活的开始,都会带来一个新世界。
这是一座古老而祥和的小国家,富饶的土地养育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统治这个国家的国王是个,开明而虔诚的君主。因为这个小国家位于群山之中,难以寻找,从未有过敌人来犯。国王身后总是跟随着一个带着面具的伯爵,没有见过他的样貌。有一次国王出游,在海滩上发现了一个小男孩,大约12、3岁的样子,头上戴着一个条状型的面具,国王把小男孩救回了皇宫,小伯爵是懂事的孩子,勤奋刻苦,样样功课都是第一,还学会了很多国家的语言,他的骑术和击剑更是战无不胜的。在他17岁的时候被封为了伯爵,跟随国王。国王有一个女儿,据说是个甜美,超凡脱俗的女子。很多王宫贵族垂怜于她的美色。公主已经年满18,也是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这天夜里狂风大作,海浪滚滚,似乎海浪中有一只小船若隐若现,当天明时分,海浪渐渐平息了,蔚蓝的海面上,海鸥在盘旋着,美丽的公主在光着脚丫在海边戏水,伯爵牵着匹黑色的骏马跟在她的身后。她的身体如此的轻盈,好似美人鱼般,浪花轻轻拍打在她的雪白的肌肤上,更衬托肌肤的透白,伯爵就静静的看着她,没有人看得到他的表情,但在面具下我却隐约的看到他的笑意……
“呀!”
伯爵还沉浸在公主甜美的笑声中,公主突然的尖叫让他立刻收敛了笑容,直奔过去。公主看到跑过来的伯爵,把双眼埋藏在他的胸前,指着海滩上一处,颤抖的说“他,是不是死了呀?”
伯爵这才看到沙滩上躺着一个人,他轻轻的拍了拍公主,让她不要害怕,然后独自走了过去。那个人面部朝下,从穿着看不像是本国人,伯爵将他翻过身,似乎还有气息,按压他的腹部,口中突出了好多的海水,这时候公主也不害怕了,走到伯爵身边“咱们把他带回去吧,或许能救他一命。”
伯爵点了点头,打了声口哨,叫来了他的骏马,将那个男人横放在马背上,牵着马和公主向回走去,马的颠簸使那个男人还在不停的吐着海水。
那个人被救活了,从那个人的叙述得知,他是邻国的一个商人,乘船出海送货,不想中途遇上大风暴,沉了船。这个男人得到了救助,身体很快的回复了,国王给他的一条小船,送他离开了这里。谁又会想到这个人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灾难呢。
在大海的对面是另一个国家,国王威廉二世是个暴君、好色之徒,王后虽然是个年岁以高的妇人,但是仍然风韵犹存,比那些年轻的小丫头更是多了分韵味。有这么美丽的王后,国王还是不知满足,全程招贴告示寻找美女。还记得伯爵救的那个商人吗?呵呵!貌似这里就是他的国家了,因为我看见他就在国王贴告示前的人群中,他的小眼睛诡异的转了转,上前撕下了告示,刚要走,上来了几个士兵,二话不说把他带到了城堡,面见国王。国王得知对岸有个美丽的公主,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游过对岸了。他的举动被大使制止了,他认为还是由他先去代替国王说明自己的意图,送上丰厚的聘礼,再有国王去迎娶公主。国王觉得有道理,就应允了。于是使者就带着大礼坐船驶往大海的对岸。
终于,船抵达了彼岸,使者被带进了城堡,凯撒国王听过使者的来意,很是高兴,大摆宴席款待使者,但当国王得知威廉二世国王已有了王后,立刻大怒,赶走了使者。威廉二世国王看到使者被赶了回来,觉得自己很丢面子,这口气不得不出,于是他率领大军乘船去攻打对岸的王国。
凯撒国王召集所有王公贵族,声称如果有谁肯带兵应战就把凯萨琳公主嫁给他,这些王宫贵族虽然对公主没美色所著迷,但是他们养尊处优,怎可能懂得骑、剑之术呢?更何况公主和生命安全对他们来说当然是生命更总要了。鸦雀无声的大点上,回荡着公主屋内传来的哭声。就在国王绝望的时候,伯爵从国王的身后走到大殿之上,面对国王单腿跪下“国王陛下,我愿为公主应战!”大殿上切切私语了起来,有敬佩,有惊讶,有的觉得他在逞英雄。只有公主明白他的心意。国王很是满意,大摆宴席替伯爵践行。城堡内更无生平,伯爵却来到了城堡外,夜色中,枫树林的长椅上坐着一位姑娘,伯爵走了过去。
“你真的要去吗?”
“恩,明天天一亮就出发。”
公主起身,抱住伯爵,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前“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一定要活着回来。”
伯爵轻轻拍着公主“我答应你,当枫树叶再开成海的时候我一定回来。”公主在怀中轻轻的点着头,一阵秋风吹过,片片枫叶飘落。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伯爵已整装待发,他骑在他的黑色骏马上!随着隆隆的即鼓声,伯爵率领着大军出发了。公主在枫树林远远的望着伯爵离去的背影.伯爵的军队与对手在大海的中央相遇了!厮杀就从此刻开始了,顿时海面上硝烟滚滚,分不清战况如何!在浓烟中隐约可见对方船只甲板上伯爵正和对方的将军对决,对方将军险些好几次被伯爵刺到要害,胜利就在眼前了,可是生活在那么安逸的国家,伯爵怎可能知道还有暗器这东西呢?坏人被惹恼后往往都不按规则出牌,防不胜防就是这么来的。一把锋利的小短刀直插进伯爵的胸口。红色液体立刻涌出,专心的疼痛直冲大脑,强烈的疼痛感促使他更加的勇猛,伯爵举起利剑砍掉对方的头颅,一个、俩个、三个……敌人一个一个在他的面前倒下,伯爵的身体也开始摇晃,胸口流出的鲜血越来越多,伯爵的视线逐渐开始模糊,他仿佛看到那片枫树海,公主正穿过硝烟来到他的身边,他好想再看公主一眼,眼前一片黑暗,随即掉入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对方的军队战败了,凯撒军队凯旋归来,臣民欢呼雀跃,迎接这他们的归来,凯萨琳公主听说军队打了胜仗已经进入了城堡,她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她要去见伯爵,可是她却没有看到伯爵的身影,伯爵的黑色骏马上空空的,她抓住一个士兵急切的问道“伯爵呢?伯爵在那里?”原本呈现胜利喜悦的脸上,闻声而收敛了,士兵停止了欢呼,垂下了头。“说啊!伯爵到底拿去了?”公主感觉到了,可是她不愿意去接受,她一个一个的士兵问,疯狂般的问,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她。公主走到伯爵的黑色骏马前“黑夜,你告诉我,伯爵拿去了。”黑骏马似乎明白公主说的话,它仰起头长鸣,眼角处似乎有液体流出,公主紧紧楼主黑骏马的脖子,眼泪润湿了马的脖颈,死一般的寂静。
伯爵真的死了吗?呵呵!是呀!伯爵死了我的故事就该截稿了,可是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交代清楚,伯爵的身世似乎是个迷,想知道谜底吗
这是一座古老而祥和的小国家,富饶的土地养育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统治这个国家的国王是个,开明而虔诚的君主。因为这个小国家位于群山之中,难以寻找,从未有过敌人来犯。国王身后总是跟随着一个带着面具的伯爵,没有见过他的样貌。有一次国王出游,在海滩上发现了一个小男孩,大约12、3岁的样子,头上戴着一个条状型的面具,国王把小男孩救回了皇宫,小伯爵是懂事的孩子,勤奋刻苦,样样功课都是第一,还学会了很多国家的语言,他的骑术和击剑更是战无不胜的。在他17岁的时候被封为了伯爵,跟随国王。国王有一个女儿,据说是个甜美,超凡脱俗的女子。很多王宫贵族垂怜于她的美色。公主已经年满18,也是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这天夜里狂风大作,海浪滚滚,似乎海浪中有一只小船若隐若现,当天明时分,海浪渐渐平息了,蔚蓝的海面上,海鸥在盘旋着,美丽的公主在光着脚丫在海边戏水,伯爵牵着匹黑色的骏马跟在她的身后。她的身体如此的轻盈,好似美人鱼般,浪花轻轻拍打在她的雪白的肌肤上,更衬托肌肤的透白,伯爵就静静的看着她,没有人看得到他的表情,但在面具下我却隐约的看到他的笑意……
“呀!”
伯爵还沉浸在公主甜美的笑声中,公主突然的尖叫让他立刻收敛了笑容,直奔过去。公主看到跑过来的伯爵,把双眼埋藏在他的胸前,指着海滩上一处,颤抖的说“他,是不是死了呀?”
伯爵这才看到沙滩上躺着一个人,他轻轻的拍了拍公主,让她不要害怕,然后独自走了过去。那个人面部朝下,从穿着看不像是本国人,伯爵将他翻过身,似乎还有气息,按压他的腹部,口中突出了好多的海水,这时候公主也不害怕了,走到伯爵身边“咱们把他带回去吧,或许能救他一命。”
伯爵点了点头,打了声口哨,叫来了他的骏马,将那个男人横放在马背上,牵着马和公主向回走去,马的颠簸使那个男人还在不停的吐着海水。
那个人被救活了,从那个人的叙述得知,他是邻国的一个商人,乘船出海送货,不想中途遇上大风暴,沉了船。这个男人得到了救助,身体很快的回复了,国王给他的一条小船,送他离开了这里。谁又会想到这个人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灾难呢。
在大海的对面是另一个国家,国王威廉二世是个暴君、好色之徒,王后虽然是个年岁以高的妇人,但是仍然风韵犹存,比那些年轻的小丫头更是多了分韵味。有这么美丽的王后,国王还是不知满足,全程招贴告示寻找美女。还记得伯爵救的那个商人吗?呵呵!貌似这里就是他的国家了,因为我看见他就在国王贴告示前的人群中,他的小眼睛诡异的转了转,上前撕下了告示,刚要走,上来了几个士兵,二话不说把他带到了城堡,面见国王。国王得知对岸有个美丽的公主,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游过对岸了。他的举动被大使制止了,他认为还是由他先去代替国王说明自己的意图,送上丰厚的聘礼,再有国王去迎娶公主。国王觉得有道理,就应允了。于是使者就带着大礼坐船驶往大海的对岸。
终于,船抵达了彼岸,使者被带进了城堡,凯撒国王听过使者的来意,很是高兴,大摆宴席款待使者,但当国王得知威廉二世国王已有了王后,立刻大怒,赶走了使者。威廉二世国王看到使者被赶了回来,觉得自己很丢面子,这口气不得不出,于是他率领大军乘船去攻打对岸的王国。
凯撒国王召集所有王公贵族,声称如果有谁肯带兵应战就把凯萨琳公主嫁给他,这些王宫贵族虽然对公主没美色所著迷,但是他们养尊处优,怎可能懂得骑、剑之术呢?更何况公主和生命安全对他们来说当然是生命更总要了。鸦雀无声的大点上,回荡着公主屋内传来的哭声。就在国王绝望的时候,伯爵从国王的身后走到大殿之上,面对国王单腿跪下“国王陛下,我愿为公主应战!”大殿上切切私语了起来,有敬佩,有惊讶,有的觉得他在逞英雄。只有公主明白他的心意。国王很是满意,大摆宴席替伯爵践行。城堡内更无生平,伯爵却来到了城堡外,夜色中,枫树林的长椅上坐着一位姑娘,伯爵走了过去。
“你真的要去吗?”
“恩,明天天一亮就出发。”
公主起身,抱住伯爵,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前“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一定要活着回来。”
伯爵轻轻拍着公主“我答应你,当枫树叶再开成海的时候我一定回来。”公主在怀中轻轻的点着头,一阵秋风吹过,片片枫叶飘落。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伯爵已整装待发,他骑在他的黑色骏马上!随着隆隆的即鼓声,伯爵率领着大军出发了。公主在枫树林远远的望着伯爵离去的背影.伯爵的军队与对手在大海的中央相遇了!厮杀就从此刻开始了,顿时海面上硝烟滚滚,分不清战况如何!在浓烟中隐约可见对方船只甲板上伯爵正和对方的将军对决,对方将军险些好几次被伯爵刺到要害,胜利就在眼前了,可是生活在那么安逸的国家,伯爵怎可能知道还有暗器这东西呢?坏人被惹恼后往往都不按规则出牌,防不胜防就是这么来的。一把锋利的小短刀直插进伯爵的胸口。红色液体立刻涌出,专心的疼痛直冲大脑,强烈的疼痛感促使他更加的勇猛,伯爵举起利剑砍掉对方的头颅,一个、俩个、三个……敌人一个一个在他的面前倒下,伯爵的身体也开始摇晃,胸口流出的鲜血越来越多,伯爵的视线逐渐开始模糊,他仿佛看到那片枫树海,公主正穿过硝烟来到他的身边,他好想再看公主一眼,眼前一片黑暗,随即掉入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对方的军队战败了,凯撒军队凯旋归来,臣民欢呼雀跃,迎接这他们的归来,凯萨琳公主听说军队打了胜仗已经进入了城堡,她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她要去见伯爵,可是她却没有看到伯爵的身影,伯爵的黑色骏马上空空的,她抓住一个士兵急切的问道“伯爵呢?伯爵在那里?”原本呈现胜利喜悦的脸上,闻声而收敛了,士兵停止了欢呼,垂下了头。“说啊!伯爵到底拿去了?”公主感觉到了,可是她不愿意去接受,她一个一个的士兵问,疯狂般的问,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她。公主走到伯爵的黑色骏马前“黑夜,你告诉我,伯爵拿去了。”黑骏马似乎明白公主说的话,它仰起头长鸣,眼角处似乎有液体流出,公主紧紧楼主黑骏马的脖子,眼泪润湿了马的脖颈,死一般的寂静。
伯爵真的死了吗?呵呵!是呀!伯爵死了我的故事就该截稿了,可是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交代清楚,伯爵的身世似乎是个迷,想知道谜底吗
?那么我们也一同到大海上去寻找伯爵的身影。
清脆的鸟叫声,海浪拍打这沙滩,一个妇人走在海边的林间小路上,她手上挎着一个篮子,篮子上盖着一块白色的手巾,也没盖主下面的阵阵香气,她要把好吃的带到那里去呢?妇人来到一个隐蔽山洞前,她左右看看了,走进了山洞,消失在黑暗中,好奇是吧,那我们也跟随进去,山洞很深,很干燥,通风也很不错,不只走了多久前方隐约可见星点的光亮,光点越来越大,走近,原来是煤油灯,里面的空间不是很大,有一张桌子和一张床,床上似乎还躺着一个人。妇人从篮子里拿出来一个小罐子来到床边,扶起那个躺在床上的人,液体流入喉咙润湿了他干白的嘴唇,那人似乎醒了,妇人将他扶好让他靠在床头坐好。他开口说话了“我这是在那里?”
妇人微笑这说“你在威廉城,这是威廉古堡的地下。”
“威廉城?”男子沉思着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我怎么会在这里?我的士兵呢?”
妇人摇了摇头“我是在海边发现你的,把你带到了这里,没有发现其他的人。”
男子突然摸着自己的脸紧张的大喊“我的脸!我的面具呢?”
妇人从篮子里那拿出了一个圆形的小镜子,她把镜子递给了男子“是我把面具取下来的。”
镜子中是个时分俊俏的脸庞,细腻的皮肤,健壮的肤色,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神。男子似乎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脸,仿佛镜子中的自己是个陌生人,看了许久,他放下镜子对夫人说“你到底是谁?怎么可能取下我头上的面具?”
妇人一直微笑着,像个慈爱的母亲看着男子“我是威廉皇后,你头上的面具是我在你13岁的时候给你戴上的。”
“威廉皇后?你给我戴上的?那你一定知道我的身世,我到底是谁?”男子疑惑的问到。
妇人的人眼睛湿润了“你是威廉帝国的王子,我是你的母亲。”男子不敢相信这突入起来身份。他一时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夫人接着讲述“你的父王是威廉一世,威廉帝国的国王,在你13岁那年你的父王带着你出海游玩,却没想你的叔叔要加害你的父王,他买通了船上的所有侍卫,你的父王察觉到了,你的父王决定在聚扮晚宴的时候,让我带着你悄悄的坐小船离开,可是你的叔叔一直盯着我的行踪,最好只能让你自己先走,为了怕你叔叔会追杀你,于是我给你带上了这个面具,只有我才有钥匙给你打开,这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你了。你叔叔杀害你的父王,让他投入大海,回到威廉城,他宣称海上遇到了风暴你的父王和你不幸掉入了大海,因为大部分的官员已经投靠与他,没有人敢提出质疑,更没有人在乎我说什么,他掩人耳目的让士兵在海上找了几天,当然是一无所获的,然后因国不能一日无军的理由登上了王位。我就做了他的王后,我坚信我的儿子一定会回来的,所以我才撑到现在。”说道这里威廉王后已经泣不成声了。
王子扑进了母亲的怀抱“母后,我回来,我会为父王报仇!”握紧的拳头是那么的有力量。
有母亲的照顾,营养的饮食,王子很快就恢复了体力,在养病期间他也不忘练习他的剑术。王后交给他了一个包袱和一个国王的权杖,里面是一个王冠和一封国王的亲笔遗书,是国王得知威廉二世要加害于他的时候写好的,王后一直完好的保存到现在,就等着机会为父王报仇了。
威廉二世国王战败后更加的狂妄,他要报仇,他要把丢回来的面子找回来,他还惦记这那个美丽的凯萨琳公主。他不顾官员的反对,要一意孤行,王后好言相劝,却招来他的毒打,王子在暗处再也看不下去了。他跳到威廉二世的面前,抵挡住他再次打下去的手掌,全场的人都吃惊的看着这个不速之客。有人惊呼“威廉国王!”
这一瞬间威廉二世也疑惑了,难道威廉国王活过来了?不对,虽然相貌时分相似,但是这个相貌明显要青涩许多。
“叔叔,不认识我了?”
威廉二世似乎想起来他是谁了,眯缝起眼睛笑着说“啊!是我们的王子殿下回来啦!威廉国王遇难的时候,我们到处的在海上寻找你们的踪影,这几年都去那里了?这几年为了支撑这个国家劳心劳力,你要知道支撑这个国家多么的不容易。”
“退位吧!”王子打断了威廉二世光面堂皇的独白,听这就烦恶心。王子一步步逼近威廉二世“退位吧,叔叔!”
威廉二世在王子气势的压迫下步步退后“是,是,我是该退位,可是我的人民还需要我啊,他们不允许我退位啊。”
“我才是这个国的国王!”王子底气十足的说!
“哈!”威廉二世居然笑了,又露出他奸诈的嘴脸“国王?王子已经失踪了10年了,谁知道你不是冒牌的,况且威廉国王也不曾留下遗言传位与王子,你有什么能证明你是国王的。”
“国王的遗书在这里!”王后拿出了包袱里的信封。
“遗书?什么时候写的?是你们伪造出来的。”威廉二世气急败坏的叫着。
王后没有理会他,把信封交由德高望重的几位元老审阅。长老频频点头“这是威廉国王的笔记,传位与威廉亚斯王子。”
“这不是真的,是他们伪造的!”威廉二世见大势已去,几乎疯狂了。
“将威廉收入地牢。”亚斯王子气宇轩昂的命令这,是士兵上前架住威廉,却没想他居然挣脱了,拔出士兵的剑刺向王子,却没想王子早以有准备,砍断他的剑,将自己的剑直接插入威廉的眉心处,威廉重重的倒了下去。
亚斯王子夺回了王位,加冕大殿上,元老为他戴上了国王的王冠,手持着象征权利的权杖,是那么的威严。加冕意识过后,他安排好国事,就告别母后,他要去大海的彼岸,去找公主,他没有忘记公主,他深深的记得他与公主的约定。枫叶片片飘落。
终于又回到了这片国土,而对他来说这片国土的意义已不同了。国王热情的接待,他已认不出原来的伯爵了。大殿之上,居然有一匹黑色的骏马闯了进来,直奔王子而来。“黑夜!”王子激动的站了起来,爱抚的拍打着骏马的脖颈。国王似乎想到了什么“伯爵!”
伯爵转向国王“是!我回来了,我为公主活着回来了。我是为了迎娶公主儿来的。”可是国王的脸却阴沉了下来,音乐声,喧闹声,此刻已停止,大堂之上竟然传来一国之君低沉哭声。原来在得知伯爵掉入海中失踪后,公主每天都会到海边去寻找伯爵,刚开始公主的头发只是有几根白发,后来变成一撮,两撮……再后来一片两片……最后所有的头发都变成了白色。国王找来了巫师为公主诊治
,巫师说公主这是相思之病,只要为公主重新选一位驸马,大婚后,公主的病就会好了。国王听信了巫师的话,要为公主重新选驸马,公主不肯,可是国王爱女心切,他看着女儿的样子很是心痛,他自作主张,为公主选了一位小国的王子,在婚礼大殿的当天,公主穿着火红的婚纱,她命侍从们都等在门外,她拿起桌子上放置的酒杯,酒杯中还冒着轻轻的白烟,公主喝下了那杯液体,然后走到床边坐下,将梳理好的头发披散了下来,然后她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已开成海的枫树叶,她微笑着,渐渐的闭上了眼睛,沉沉的睡去。
伯爵来到公主房间,推门进去,看到躺在床上的公主,公主甜美的笑容仍旧展现在雪白的脸上,好似公主只是睡着了。伯爵在床边坐下,抱起公主在怀里,手轻轻抚摸这公主已没有温度的脸,“我回来了,起来看看,窗外的枫叶已开成海了。”伯爵戴着哭腔说,他轻轻亲吻着公主的唇,可公主就这样沉沉的睡着,似乎她已听不到伯爵的呼唤了。只晚了一步,公主坚守者与伯爵的约定,一直再等,一直再等,当伯爵带着幸福就要靠近的瞬间,她放弃了,这一步之遥的爱情!一个闪电划过夜空,倾盆大雨顿时下起,没有人注意到雨水的颜色是红色的,红色雨点是会演奏一种神秘的乐章,一种与死亡有着同一种调调的乐章。
莆院跑步回宿舍途中,惊现老同学(据我所知,他一直都在四川,在莆田遇上,我只能用惊现这词)。
我足足盯了他30秒,才问了句:你怎么在莆田?
刚回来呢。今天第一天来,就撞上你了。你呢?过来看帅哥呀。
没呢,跑步。
不敢说之前的他白胖胖吧,但也不至于现在这般黑黝黝,还骨瘦如柴。架着一副黑框大眼镜,手上拎一购物袋。对着往来的学生们狂塞传单!不知是真的很忙还是同学情谊太淡,只说了句:做兼职呢!
我很识趣地留了句客套话:改天老同学都约出来聚聚!
其实我想说,传单不是这么发的,不是塞人手里就得了。至少也要跟人攀谈几句,好引起人好奇心。(我不是说大话,我是经验之谈。干过这活。)
某男,高中同学,大学学的是计算机,典型IT男,与人合作开过公司,某产品的莆田总代理。算是小有成就吧!
才华撑不起野心时,能够放下面子,脚踏实地地讨生活,也是强者。
我们都有梦想,也许遥不可及,也许痴心妄想。梦想在心里,生活在眼前。眼前的苟且,我们脚踏实地地过;诗和远方,同样放在心上,不曾停止前进的脚步就是赢家!
熟识我的人都会夸我,厨艺不错。鲜为人知,我在外贸公司做过阿姨的(买菜煮饭搞卫生的那种阿姨),当时的我二十四五岁吧。本身在XX局上班(嘿嘿,啃皇粮的那种),阿姨是兼职(负责午晚餐)。
一有时间泡电脑,查找菜谱。有一个笔记本,专门记录每道菜所需的配料材料制作步骤。好厨艺就是那时练出来的!
我想有一家小店,维持经营就好。下班后,时不时约三五好友,谈人生谈文学谈美食,偶尔也家长里短八八卦。
太知道自己啥屌样,努力一点点变好,不坑爹不坑娘的。使劲坑自己。
没有才华,有一点小小的野心,装不了逼。请容许我一步一脚印!
所有人都说初恋这件小事让人念念不忘,是忘不了那个人还是忘不了那个情,最后谁也说不上来,只是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渐渐爱观望和初恋长的很像的人了,也渐渐的不会和长的像初恋的人交谈从此进而远之。
我的青梅竹马是我的初恋,也是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好坏是不能用他日常的行事风格去定义的,当然更不能因为一张人畜无害的小脸而忽略他会给你带来的伤害。不错,我的初恋长的比我可爱乖巧卖萌第一,但是就算如此也要明白他是个男生啊!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我好好保护他,我就长得那么严肃冷酷不近人情吗,你们所有人都被他给欺骗了还傻乎乎的说他人好样子好脾气好,那是你们生活中会有的人吗!呃呃呃,我就是吐槽下以往被他欺压却总是反抗也讨不到好处的苦水。
我的初恋是温馨平和的,也是温暖如风的,然而没有继续下去,我是遗憾的,是沉默的,在一起那么长的时间里,已经把他当成亲人般的存在,所以也是认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吧,最后分开,却没有痛到崩溃,那时应该抱着失落和祝福面对他的吧。
虽然会失落感不断增加深夜里也常常睁着一双眼睛,但所有的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连同那时的感情一起被深藏,不是不爱了,只是那爱沉淀下来了,不再似浪潮般一浪高过一浪。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在关注所谓的爱情究竟是怎样的让人悸动,让我的初恋在我还没尝到甜蜜的味道时遗憾而终。
回到四川,看着传说中思念味道浓厚的家乡,对着10多年不曾回来过的我来说就如一个路人一样,我无故的翻着白眼拉着行李箱跟着兴奋的叽叽喳喳不停的妈妈坐上舅舅的车,路上舅舅和妈妈的大嗓门不断打断我的思维,让人烦躁不已,只能把自己拉出脑海中的世界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一群老大爷在绿茵茵的树下下着象棋,身旁站着几个儿童,不知道是真看懂了还是因着棋场的严肃气氛,居然乖乖的不吵不闹。
一位大妈把大锅往煤炉上放,里面装满了染上酱油的鸡蛋,边上等着几个个上班族;看着繁华的大街,随处可听的叫卖声一声一声传来,夹杂着舅舅和妈妈的说话声,没有任何理由就扬起了嘴角,我想,那时候的笑容是没有任何理由和原因的,那时候的我还是处在少年间,那时候的烦恼就是如何提升成绩,如何完成作业,如何安排多余的时间。
办理初二入学的时候,多半是不愿意的,因为住了的这些日子来,我觉得四川是个嘈杂的地方,不管在何时何地,人们都是大声说话,连带着脏话也传了过来,有时候听着他们间的话,莫名的有点羞耻,我就总会加紧脚步,低头走自己的哪里都不关注,进入班级直到分配好了座位和宿舍,我才不再乱想,认命般的收拾好一切,端端正正的做好在学校里一个学生的样子。
有时候上着课,老师讲着讲着就说了四川话,而我却听不太懂,因为我在外面的生活很久了,而浙江又是这个国家的重点教育基地,那里会有老师在课堂上说本地话的呢!为此成绩没有转学时填写的成绩那样优异,让老师失望不少,不过也让我在班级里受到了同学们多多少少的重视,因为再差也不会比原先的成绩差多少,所以在班里是名列前茅了,和同学们的相处却没有那么融洽了,大多孩子都是亲戚连带着亲戚,而我虽然也是这里的人。
却因为没有从小在这儿显得有点鹤立鸡群,大家下课后说的四川话我也听不懂,和她们交流也只能讲普通话,渐渐的同学们就不再和我说话了,只有那么一两个一直和我说话,慢慢的班级里就有了我冷漠不爱说话的传言,一时感觉自己有点委屈,却没有人听我说,一切都要慢慢接受,熟悉的人一个都没有,所以当周林出现时,我顿时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
(下面的情节下次再说。希望大家点爱心多多喜欢。或者关注我哦,随时第一时间看我发表的故事)
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故事
【解释】:越:跨过;雷池:湖名,在安徽省望江县南。原指不要越过雷池。后比喻不敢超越一定的范围和界限。
【成语故事】:
“不敢越雷池一步”这则成语的原话是:“无过雷池一步”,意思是要温峤坐镇防地,别越过雷池到京城去。后用“不敢越雷池一步”来表示做事不敢超越一定的界限和范围。
这个成语来源于晋.庾亮《报温峤书》,吾忧西陲过于历阳,足下无过雷池一步也。
晋明帝皇后的哥哥庾亮,在晋成帝即位后担任中书令,掌执朝政。当时西部边境很不安宁,庾亮推荐大臣温峤到江州任刺吏。
不久,庾亮接到一个报告:历阳太守苏峻企图谋反。庾亮没有马上采取果断行动,而是想骗苏峻到都城建康来做大司马。大臣们认为这个方法不妥,温峤也写信劝阻,但庾亮不听。
苏峻接到朝廷的通知后,敏感地觉察到朝廷已对自已生疑,于是索性发兵进攻都城。温峤得到这个消息,一方面请求庾亮允许他率兵从小路进入建康保卫京都,一方面号召将士们作好各种准备。
不料,庾亮对苏峻的反叛力量估计不足,认为温峤那里的防务非常重要,不希望他率兵来护卫都城。他写信给温峤说:“我对西境敌人的担心,超过了对历阳叛兵的担心,你必须留在原地,不要越过雷池一步。”
雷池,在今安徽省望江县东南。它是雷水自今湖北省黄梅县流到安徽省望江县东南积水而成的一个池。庾亮的意思是不要越过雷池到京都来。
由于庾亮低估了苏峻反叛的力量,温峤在江州按兵不动,结果苏峻进攻建康时没有受到大军阻挡。尽管瘐亮率军迎战,建康还是陷入了苏峻之手。
庾亮赶紧去投奔温峤。温峤并不责怪他,而是请他守卫白石营垒,自己加紧操练水军,准备歼灭叛军。
苏峻的一万士兵很快抵达白石,与仅有二千人马的庾亮展开血战。庾亮身先士卒,奋勇杀敌,击退了叛军。后来,庾亮、温峤等人终于杀掉苏峻,平定了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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