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究竟有多危险?你们看完下面这些血淋淋的故事,估计会睡不着觉。
最近遇到的一起咨询:
男方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小三,已经生活十多年了。前两年女方终于忍不住,起诉离婚了。
起诉到法院,她才发现9套房子都抵押给银行了!
可是,银行没找过她,她也没有签名,这是怎么做到的?
于是,她跑到银行查询,银行告诉她,你当时已经签了名了。她仔细看了贷款合同,发现合同借款人是他老公,共有物抵押人是他老公和小三的签名!
原来,他老公向银行提供了他与小三的结婚证,让小三冒充妻子借的款项!!
她接着去当地的民政局和档案馆查询,均没有发现他们有登记结婚的记录。
这是一个假的结婚证!
她信心满满地起诉银行,要求法院判决抵押合同无效!湛江市徐闻县法院和湛江市中院都一致认定抵押有效!
法院这么判,理由很简单:
房屋都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物权公示原则,银行有理由相信这些房子都是男方的。
而且,男方已经提供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妻子”也到场签名了。银行已经做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向男方放款了,并作了抵押登记,符合善意取得情形。
这就悲剧了,不管这些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9套房屋将来都会被银行拍卖!因为抵押是有效的。
她一怒之下,调取了更多男方与小三的户籍资料和伪造的结婚证资料,起诉男方和小三重婚罪。
但是,清远英德市法院一审驳回她的起诉,上诉到中院后,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英德法院既没有重新组成合议庭,又没开庭审理,直接再次驳回她的起诉。
且不说重婚案有多冤枉,我相信这绝对是一起冤案!
就房屋抵押的事情来说,银行不承认被骗了,法院这样判也是有道理的。
2008年物权法出台后,如果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已经越来越多的地方在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时,不再要求配偶来签字。
即使男方不用这么极端的手段去办理贷款,也完全可以在融资公司办理贷款,也可以私下把房屋出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不懂,没关系。根据这两条规定,可以翻译成以下处理规则:
第一,不存在恶意串通时
如果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能仅因为未经配偶同意,就判该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后续配偶不同意过户,或者索回房屋,擅自处理房屋的一方要向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弟24条,配偶也要对外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房子过户且对方付了款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买家支付了合理对价(不低于市场价的70%),则一般可以视为善意的买家,配偶不能要回房子。
这种情况下,配偶只能在离婚的时候(注意是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讲,男方都已经把全部房屋抵押给银行,借到的款项又不知去向,女方离婚时怎么索赔?将来怎么执行到位?
这是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会被随意抵押或卖掉的风险。
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它风险呢?
咱们接着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男方在结婚登记前按揭购买一套房屋用于结婚,房屋价值50万元,首付25万元,婚后二人共同还贷25万元。
女方在结婚前出资25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及购买生活用品等。5年后,二人共同还贷还清了银行贷款,此时,房屋价值100万元。
要是这时候离婚,财产的分割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房屋归男方,共同还贷的25万元及还贷的增值部分25万元共计5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的装修只剩下残值,价值几乎清零。
判决的结果为: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25万元,生活用品归女方所有。
也就是说,结婚时,男女双方花费了相同的25万元,离婚时,男方得到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女方得到了男方补偿的25万元及使用了5年的生活用品。
坑吧?
同样出那么多钱,就因为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就少分了那么多!
最后,咱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男方买了套房子写在自己名下,款项是用父母的账户付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这是妥妥的男方个人财产。
你们可能说,这是父母出的钱,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毛病啊!可是,你知道中间的猫腻吗?
这父母的钱哪来的?是男方平常取现存进去的,还有些其它收入都用了父母账户收款。
这些钱其实就是夫妻共同存款,但女方没法证明。
买房的时候,男方并没有想过要离婚,或者防老婆一手,只是做生意的人很多都这么干的。
但到了离婚的时候,这些证据都可以用上了。
上面的那些坑,在买房的时候只要写两个人名字,都可以妥妥地避免。
所以,不要再傻傻相信,婚后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一样的鬼话了。
之前总能听到这样一句话:“越主动越心酸”我想说这句话的人,大概是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才会如此低三下四的爱一个人。
而真正好的感情,是双方都会主动,并且都能得到回应,不会让你觉得卑微,不会让你的热情被泼冷水。
所以和一个主动的人谈恋爱,能够省去不必要的烦恼,每天都能收获意想不到的甜蜜。
主动的人会照顾好你的生活,照顾好你的情绪。
其实说白了越是对你主动的人,就表示这他越关心,越在乎你,凡事不必等你开口才去做,会主动征求你的意见,会主动为你忙东忙西。
尤其是在你情绪不好的时候,他会一眼看出你的心思,然后想法涉法的开导你,帮你解决烦恼、逗你开心。
你会觉得他像个孩子一样幼稚,但也正是因为这份难能可贵的幼稚,让你拨开愁云,柳暗花明。
主动的人会调节彼此之间在感情上出现的矛盾
在一段感情里,我们最无法承受的不是争吵,而是冷战,沉默是对彼此最大的伤害,而一个在感情里主动的人,会第一时间站出来,主动和你交流沟通,却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
他会花时间哄你开心,等你心平气和的时候再和你讲道理,会缓和彼此之间尴尬的气氛,会传递给你积极正面的想法,不会让彼此的关系一直僵下去。
这样感情不但不会被消磨,还会越来越好,越来越懂得珍惜彼此,矛盾化解了,彼此互相体谅了,这样的感情才不容易分手。
如果一个人一直对你主动,突然有一天不再主动了,那么你就要好好想想,是不是做了什么让他失望寒心,是不是他不再爱你了。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我们都想在爱情里看到回馈,看到继续走下去的理由,如果一个人的主动总是被你忽略,总是被你当作应该,那么迟早会让一个人失去对爱情的信心。
好的爱情是互相主动,而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愿你珍惜身边主动对你的人,愿你也能主动回馈那些爱你人。
1.
如果你想拥有一段长久且稳定的爱情,那么从你谈恋爱那一刻开始,就应该自动对你身边的异性,不管关系有多好,都要适度地保持距离。这是一个有对象的人,最起码应该做到的,是你的本分,也是你的义务,我们把这个就叫做分寸感。
有很多很多的事情如约定俗成一般,是爱人的专属。情侣做的时候,就会感觉很有意思,甜甜腻腻的。如果不是情侣的话,就很容易让人觉得做这样的事情莫名其妙,一看甚是不妥。
天气冷的时候,女生把手伸在男生的外套兜里;两个人外出的时候,喝对方手里的奶茶和胡辣汤;蹦迪的时候,和男生靠得很近,说说笑笑,搂搂抱抱,甚至还要亲亲,这种亲近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但可以肯定的是,爱情具有强烈的排他性的,没有谁会喜欢另一半跟异性走得太近。
而适当的保持一定的距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该有的避嫌也是一定不能够被忽略。否则的话,爱情很容易就因为互相猜疑和胡思乱想,没有安全感,被一点点地挥霍掉。
2.
昨天晚上我忙完了工作,和许久不见的老友约着吃了夜宵。她一脸惆怅地告诉我说,小北,我发现我男朋友总跟异性朋友暧昧不清的,你说我该怎么办,我是分手呢还是要再给他一次机会。
我也有些纳闷,我还记得上次见面的时候,老友说,要跟男生回家,也笑着跟我说这辈子可能要栽在这个男人的手上了,想为他披上婚纱,想嫁给他。
我问她到底怎么了,她就断断续续的描述着,我也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有一次,他们看电影的时候,男友一直在回微信。她就借着余光,瞥见了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的是“亲爱的,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而过一会儿,当又有电话拨进来的时候,男生就走出了影厅,打了很久的电话才回来。这一下她不淡定了,直接就问他,谁是你亲爱的,怎么一直给你打电话啊?
男生就借口说,是他堂妹发的,小女孩,就这样,一有求于他就说亲爱的。听到这番说辞,老友虽然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再刨根问底。
3.
但生活就是怕什么来什么,有时候纸就是包不住火。
那天是他俩的纪念日,她提前赶到了男友的公司,想给要给他一个惊喜。可是万万没想到,她却看到了男友和一个女孩并肩走出了公司,男生还替这个女生拎包,两个人看上去亲密无间。
她就跟在他们的身后,就看见他们俩走进了一家西餐厅,而这个时候她就给男朋友发微信,说你还记得今天是我们的纪念日吗,你没忘吧,晚餐我可定了。男友没有回复她,过了几分钟她就看见男友发来的消息是,我怎么会忘了,不过我这会还有点事要处理,你把位置发给我,我晚一点到。
当收到这条微信的时候,老友的心已然是凉几分了,随手拍下几张照片,就离开了。等到七点半的时候,男友姗姗来迟,刚坐下就灌了一大杯的凉白开,大口喘气,说终于赶到了。
而她也很生气地,直接就把照片给了男生看,你说说吧,你们是怎么回事呀。
男友看了照片就立马说:“这个女孩子是我的同事,最近家里发生很不好的事情,所以心情很低落,我也只是想要安慰她。”
可是,话说到最后,男友却红了脸,他质问老友:“难道我就不能和异性朋友吃饭吗,我还不能有社交活动了吗?”
最后纪念日差点就闹成了分手日,老友讲完之后就问我,你说难道真的是我错了,还是他真的不知道我在介意什么?
听到这句话,我瞬间懂了老友的纠结和难过,我也清楚地知道,在恋爱中的女生,想要的就是唯一且专一的爱,她想要就是一种踏踏实实的安全感,而不是一次次被借口敷衍,如果你的另一半常与异性暧昧不明,那无论搁在谁的身上,都会受不了的呀。
而一个没有分寸感,不懂得和异性保持合理距离的男人,难免会导致很多误会的产生,甚至会成为两个人在一起的一种隐形的炸弹。
4.
也想起之前在微博上看过的一个帖子,一个男生说,我的学妹最近来我的公司实习,下班的时候我就常常捎她一段,她先上车就坐了副驾驶,女友坐在车的后座,可女友因此生气,是不是太小题大做。
帖子底下几乎所有的评论都在反对男生的行为,觉得男生没有拿挰好分寸感。后来男生也说,说自己确实忽略女友的感受,已经在深刻地反省,以后也会格外注意,不会让女友觉得难过。
我也曾经想到过一些事情,大纯的男朋友为了给大纯满满的安全感,把所有社交网络的头像设置成了两人的合照,像是在跟全世界宣布:
你看,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从今往后,我的世界只有你一个人。
其实我也看过很多身边人的悲欢离合,我也渐渐明白,那些在爱情里幸福顺遂的人,其实大多都掌握了分寸感,懂得了避嫌。
爱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也只能是两个人的事,我们终要懂得,我们只能够牵起一个人的手,只能给全心全意爱一个人。
也只有懂得和拥有分寸感,你才可以给另一半安全感,才可以从一而终,一路稳稳地幸福,不是吗?
节选自《不可慢待的孤独》
尽管离婚越来越普遍,但它仍然是一件大事。
对夫妻来说,这是一段重要契约的结束,可能还伴随着爱恨情仇的转变。对孩子来说,这意味着原生家庭的分裂,意味着对“家”的理解将要重新定义。
但首先,它对夫妻是一件大事,然后,才是孩子世界里的一件大事。这个重要次序被很多人搞颠倒了,所以我们总能看到,在这样一场分离事件中,两个伤痛、委屈、愤怒的成年人一直在伤害自己、对方以及他们共同的小孩,而不自知。
万事皆有因果,离婚只是时间上的一个点,由这个点,往前回溯,是夫妻两人如何处理彼此的分歧与矛盾,往后延伸,是他们如何评价这段婚姻与对方。这一前一后加起来的言行累积,对孩子的影响,才远远大过离婚这一个“点”。
“成为父母之前,他和她都是情感动物”
人说到底是情感动物,而不是理性动物。理性生活,是一小部分哲学家的理想,却从未被广泛地实践过。
在所有的神灵中,最能引起人共鸣的,是希腊诸神,因为他们没有空灵的“神性”,也没有高尚的道德(这些都多难做到啊);他们放肆自己的七情六欲,只图活个痛快,哪怕放纵之后是长久的痛苦。所以希腊神话里,充斥着迷恋、诱惑、劈腿、嫉妒、欺骗、控制、杀戮……的情节,而这些情节,无论什么时代,都会在人们最热捧的故事中被一遍遍重复着,证明着它们对人的致命吸引力。
在结成夫妻的两个人之间,常常有无法向外人言传的深情或怨恨、亲密或疏离、忠贞与背叛……也因此能激发出其他人际关系都无法想象的炽烈情绪。当这段关系走到尽头,这些极端的情绪若不能得到有效的平复,就会演变成为口不择言的诅咒、不甘心的复仇或者绵绵不绝的自怨与自怜。
这样两个人,是红尘中最普通的男女,这些激烈的情绪,也是人世间最常见的心情,只是很难展现给外人罢了。这两个人,无论有过多少温存与战争,当由他们的身体结合而诞下一个新生命时,当他们成为“父母”时,这些温存与战争就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了。
“扔给孩子世界的原子弹”
不要以为,一个人在为人父母之后,就从此被催熟为大人,不,你去仔细凝视很多父母,会看见他们内心藏着一个委屈的小孩,当他们以为受到攻击和伤害时,就会像三岁小孩一样失控,耍赖、破罐子破摔、乱发脾气……什么都来。
一个网友说:“在父母离婚整个事件中,最理智最冷静的就是我。他们分居时,每次单独见到我,就会用恶毒的语言诽谤、诋毁对方,对着我哭穷、诉说委屈。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父母至今针锋相对,提起对方这么个人就情绪失控,什么乱七八糟的情绪都能倒出来,什么负面的猜想都能安到对方身上。”尽管这位网友以冷静的语气回忆着,我们却不能忽视,在离婚家庭里,对孩子最具原子弹级别的伤害,就是这样恶毒的诋毁和失控的委屈——他们无情地离间孩子与父母的感情,摧毁了一个孩子最可靠的依赖,残酷地宣告了一个事实:在这个世界上,本该最爱你的人,不爱你;不仅不爱你,他/她还是个穷凶极恶的坏蛋。
这对男女在相互厮杀时,全然忘记了孩子的需求,甚至会把孩子当作复仇最有力的工具,把孩子争夺到自己的阵营,灌输仇恨,巩固自己的士气。
如果你去问这对杀红了眼的男女:“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知道孩子的想法吗?”他们会生气地回答:“我是为了孩子好,我说的都是事实!”你很难想象,这些人在公司里、在朋友面前却常是温文尔雅、心平气和的。
或许,这段婚姻,这段感情,真的伤透了他/她的心,让他/她变成了一只呜咽着、可怜的、虚张声势的野兽。一个长久地沉溺在怨恨中的人,尽管他/她本身未察觉,怨恨却已经毁掉了自己的生活,也毁掉了孩子的生活。
父母是孩子早期最重要的安全感来源,一对相互诋毁、相互扔炸弹的父母,必然把孩子的情感大后方炸成一片废墟。
好合好散的夫妻,即便离婚,也不会给孩子留下太多负面影响,反而会树立一个妥善处理复杂情感的好典范。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好合好散的男女远远少于相互结怨的男女。所以我常常会觉得,衡量一段感情有多美好,不是看它开端的模样,而是看它结束的样子。
因此,离婚或危机中的夫妻需要了解的一个重要事实是:如果你感觉内心有强烈的恨意或委屈,要警惕将这种情爱中的怨恨转移给孩子;如果你在分手多年后仍然伤痛难当,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这不仅仅是为了孩子,更是为了自己。情绪失控的大人,往往是另一个悲伤的小孩的故事。
“给孩子最大的保护,是诚实、智慧、勇敢地面对自己的情感和生活”
离婚事宜一旦启动,两个大人就要处理一系列的实际事务:分割财产,协商抚养权、抚养费,一方的生活城市甚至可能变动,孩子可能需要转学,以及未来的再婚、家庭重组,等等。每一件事都可能对孩子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但是对于父母而言,只有一个核心要把握,就是处理好自己的情绪,而这,也恰恰是最不容易的。
在梳理情绪时,每一个在分手边缘的人都可以问自己这些问题:“我要全盘否认这段感情吗?还能回忆起曾经的心动和美好吗?我还能客观地评价他/她吗?当初他/她吸引我的是哪一点?他/她可能是很糟糕的爱人,但真的是很糟糕的父母吗?他/她或许也没那么糟糕,只是我们尽力了也无法在一起?这些年来我是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吗?我的婚姻就要结束了,我为此感到挫折或羞辱吗?我是怀着恨意分手还是自由的心态?我还有信心去创造未来的情感和生活吗?”
如果你在回答这些问题时,感受到的不是尖锐的怨恨,而是有几分体谅、豁达与乐观,还留存一份缓和宁静的心绪,那么恭喜你,你的孩子拥有一个内心宽阔的父母,孩子也能从你身上学到这份真诚、勇气与创造性。
我们不要低估孩子理解生活的能力。父母不选择拼命(甚至是通过作假的方式)营造一个和睦无缺的环境,才是对孩子负责。生活是复杂的,男女感情也是复杂的,这并没有一种标准单一的模式,对此,孩子完全有理解的悟性,这是每个生命天生的力量,因为这样的生活才是真实的。
父母不得不分手,尽管显示了生活的某种不如意,但也是孩子理解真实生活的重要时机。如果父母在这个过程中是平和、豁达、自信的,孩子就会体现出极高的理解力和接受力。
当我说要写一篇关于离婚的文章,需要一些亲身案例时,一些网友分享了他们对父母离婚的开明心态。
一位网友说:“初中时父母离婚,之后跟着妈妈生活,没有什么负面影响,感觉父母只是选择自己要过的人生。看到他们的经历,我就觉得,一定要跟爱的人在一起,即便不爱了也希望好来好去。”
我问:“父母在分手这件事上是否处理得比较得当?没有太失态过?”
她回答:“对,没见过他们吵架,之后也没听过他们相互抱怨,所以觉得不是一件很坏的事。我表妹父母也是离婚,当时她年纪更小,因为我是‘过来人’,就去问她的感受,小表妹表现得更豁达,表示完全尊重父母的决定。”
另一位网友说:“父母在我幼儿园时期离婚,之后跟随父亲生活成长,节假日或寒暑假会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因为所居城市并不大,所以即便不是节假日,周末有时也会和母亲一起出来逛街吃饭等。我个人目前工作两年,单身状态,谈过恋爱,对恋爱和婚姻都无排斥或者阴影。对我来说,父母离婚并没有多少负面影响,这还是保守的说法,我很想说父母离婚其实挺好的,因为本不合适的两个人勉强在一起只会更不幸福。”
这位网友更是耐心地列举了身边几个单亲小伙伴的故事,认真地说:“我觉得父母是什么样的人,才是对孩子最大的影响。离婚不过是一次失误,跌倒了再站起来。我这些同学的父母大多都有着稳定的工作、正常的社会关系,私人生活也无不良嗜好。我的父母和我这些朋友的父母几乎从来不去指责离异的另一半,也不特殊对待我们,所以我们这些孩子也就按部就班地成长,并没有因为离异或单亲就有了特殊变化。”
原来孩子并没有那么脆弱,很多孩子都理解并支持父母的离婚决定。当然,从他们的叙述当中也可以看出,他们一定在之前就拥有足够的爱和安全感,并不担心离婚会改变父母对他们的意义。
还有一位网友提醒我:“如果你要写离婚,奥巴马的父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哦。”我去查了奥巴马的故事,果然他有一个了不起的母亲:奥巴马的母亲在20世纪60年代就敢和一个黑人(也就是奥巴马的父亲)结婚、怀孕、生子。三年后,老奥巴马要回到祖国肯尼亚,两人离婚。在奥巴马的成长过程中,他的母亲和祖父母,从未对“抛妻弃子”的老奥巴马有任何微词,而总是极力赞扬他的父亲“聪明、幽默、自信”、“你的爸爸能够应付任何情况,让每个人都喜欢上他”、“你的爸爸为自己是黑人而感到自豪”。这种对孩子父亲的肯定,鼓励孩子与父亲建立亲密关系,对奥巴马建立自我身份认同和自信,无疑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
“育儿的本质”
我个人很喜欢的一部电影是1980年的奥斯卡影片《克莱默夫妇》,里面涉及了女性对“妻子、母亲、自我”身份的迷惘和挣扎,女性解放思潮与“离婚潮”给传统家庭模式带来的冲击,父母分居对子女养育的挑战,社会性别分工的局限之处……
不过说到底,这是一对普通男女的故事。他们对自己的婚姻,有不满、有埋怨、有伤痛,因为两人矛盾不可调和,最后也离婚,但是,他们都在诚实地面对自己的问题,不逃避内心的困境,也没有以孩子为借口放弃对自我价值的探索。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对自我、亲情、生活的理解也愈加丰富而成熟。
当我们说育儿时,我感觉我们常常忽视“生命教育”,我们并没有把孩子当作一个潜力无限的生命。许多父母整天看育儿经,却逃避自己的问题,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停滞、呆板和狭隘。生命的成长不是学习加减乘除和微积分,而是要去学习“活着”这件事。生活不是一个人造玻璃罩,生活是波澜壮阔的。
一个生命活着,有许多重要的内容等着他去发掘:如何获得生存的资本,如何辨别美好的事物,如何应对常见的挫折,如何处理细腻的感情,如何调理变动的情绪,如何发现活着的乐趣,如何认识真实的自我……这些才是生活的本质。就像鱼每时每刻都在水中,父母也是以每时每刻的言行,在告诉孩子以怎样的态度和方法去投入生活。
在处理离婚这件事时,有的父母展现了可贵的气度、智慧和真诚,这对孩子是最好的情感启蒙。
孩子并不需要完美无缺的生活,也不需要完美无缺的父母,孩子的潜力是惊人的,孩子可能会看到你的低谷,可能也会伤心和难过,但只要身为父母的你总能不敷衍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孩子就会更理解热爱生活和尊重感情的含义。
“不离婚的伤害”
有许多家庭认为,为孩子好的底线就是“不能离婚”,他们认为只要有婚姻的形式,就是对孩子的保护。这也是太低估孩子的情感需求了。
如果夫妻关系长期冷漠、紧张、尖锐、充满敌意,双方也缺乏改善的动力,那么,“不离婚”就只是将孩子囚禁在一个冰冷、恐惧、荒谬、摇摇欲坠的环境里。
离婚处理不当对孩子的伤害,与不离婚但夫妻感情糟糕对孩子的伤害,是同等级别的。这种确切的伤害,在很多人的成长经历中都被证实着,看一下大家发给我的真实案例:
A说:我爸妈离婚的时候,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他们五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全不会在乎我的感受,还不如离婚。后来,幸好他们离婚了,不要觉得我无情。
B说:虽然是长大了才离婚,但是贯穿童年的争吵让我习惯去逃避,不听,不想,不看,可是到头来还对我说我们对你好,熬到你长大才离婚,殊不知,我的心早已经被伤透。
C说:说实话,我巴不得他们早点离,大约小学时候就已经挺貌合神离的了。互相折磨,一个不顾家,另一个怨懑中扭曲自己。分不出精神来关心教育孩子,控制不了伴侣就尝试控制孩子,孩子也不受控制就封闭自己,早就从心理上不要孩子了。
D说:从小我爸就对我妈很冷淡,我妈总说为了我才不离婚,这让我很痛苦,好像很对不起她,长大后,我劝我妈离婚,她还是离不了,我才知道,我不是原因。
貌合神离的婚姻,虚伪空洞的感情,只会让孩子看到对生活的将就和敷衍,体会到情感上的无奈与无力,养成逃避真正问题的习惯。因此,不必轻易挥舞道德大棒敲向离婚的夫妻。离婚的,未必就不爱自己和孩子;从不离婚的,也不一定就爱自己和孩子。为人父母,最重要的功课,还是要回归到自己身上啊。
她是北方人,没家世没钱权,在南方沿海城市里,只是一个渺小的打工妹。他是本地人,父母在澳门做生意,自己有正式工作单位,日子过的无忧无虑,只差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喜欢她什么呢?他心里是有数的:她漂亮清秀,带在身边有面子。她表面冷漠,内心火热,这样的人给的爱,会如夏日的骤雨、冬日檐上的冰棱,绝不会不温不火。激烈的爱里,总要有痛有泪有分明的感受才好。于是像琼瑶小说里的人物一样爱了,一天N个电话,N条信息,夜里枕着手机里的吴侬语软入睡,一日不见如三秋的焦虑,总之都全身心入了戏。
但终究不过是戏,总有散场的时候。雨会停,冰会化,烈爱也会乏味会淡。当一切只剩下最后一个环节之婚姻时,他退却了。含泪说抱歉;泣不成声说不舍;对天发誓说是真爱,可是……可是有转折。
借口听起来很合常理:他尚年轻,家里全由父母做主,这里人的观念是绝不会娶外地女子进家门。父母年纪大了,不能生气,若再提,母亲也说以死相挟要他们死心。
他罗列诸多不利,比如婚后会被家人看不起,或会被赶出去独立门户,会很苦。他不想害她,不想她跟着他受苦……他声情并茅,他一脸愧疚。
而她却已看出那泪水后面的虚假,她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爱的不够,别找借口……
虽然撕心的痛,她还是全身而退,留最后的自尊转身离去。也有周围好心人说,的确如此,当地的风俗就是如此,你也别怪他……
她冷冷一笑,心却如明镜一般透亮。风俗只是表相,爱的不够,才是真正内在的原因。爱情里有一个人不愿努力,纵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沟坎,也难以跨越过去。
我们都天真地以为:婚后的房子,不都是夫妻共同的吗?写谁的名字,不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很多时候是天!壤!之!别!那么,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究竟有多危险?你们看完下面这些血淋淋的故事,估计会睡不着觉。
有这样一个咨询案例:
男方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小三,已经生活十多年了。前两年女方终于忍不住,起诉离婚了。起诉到法院,她才发现9套房子都抵押给银行了!可是,银行没找过她,她也没有签名,这是怎么做到的?
于是,她跑到银行查询,银行告诉她,你当时已经签了名了。她仔细看了贷款合同,发现合同借款人是他老公,共有物抵押人是他老公和小三的签名!
原来,他老公向银行提供了他与小三的结婚证,让小三冒充妻子借的款项!!
她接着去当地的民政局和档案馆查询,均没有发现他们有登记结婚的记录。
这是一个假的结婚证!她信心满满地起诉银行,要求法院判决抵押合同无效!湛江市徐闻县法院和湛江市中院都一致认定抵押有效!
法院这么判,理由很简单:
房屋都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物权公示原则,银行有理由相信这些房子都是男方的。而且,男方已经提供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妻子”也到场签名了。银行已经做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向男方放款了,并作了抵押登记,符合善意取得情形。
这就悲剧了,不管这些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9套房屋将来都会被银行拍卖!因为抵押是有效的。
她一怒之下,调取了更多男方与小三的户籍资料和伪造的结婚证资料,起诉男方和小三重婚罪。但是,清远英德市法院一审驳回她的起诉,上诉到中院后,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英德法院既没有重新组成合议庭,又没开庭审理,直接再次驳回她的起诉。
且不说重婚案有多冤枉,我相信这绝对是一起冤案!就房屋抵押的事情来说,银行不承认被骗了,法院这样判也是有道理的。2008年物权法出台后,如果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已经越来越多的地方在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时,不再要求配偶来签字。
即使男方不用这么极端的手段去办理贷款,也完全可以在融资公司办理贷款,也可以私下把房屋出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不懂,没关系。根据这两条规定,可以翻译成以下处理规则:
第一,不存在恶意串通时
如果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能仅因为未经配偶同意,就判该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后续配偶不同意过户,或者索回房屋,擅自处理房屋的一方要向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弟24条,配偶也要对外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房子过户且对方付了款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买家支付了合理对价(不低于市场价的70%),则一般可以视为善意的买家,配偶不能要回房子。这种情况下,配偶只能在离婚的时候(注意是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讲,男方都已经把全部房屋抵押给银行,借到的款项又不知去向,女方离婚时怎么索赔?将来怎么执行到位?这是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会被随意抵押或卖掉的风险。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它风险呢?
咱们接着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男方在结婚登记前按揭购买一套房屋用于结婚,房屋价值50万元,首付25万元,婚后二人共同还贷25万元。女方在结婚前出资25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及购买生活用品等。5年后,二人共同还贷还清了银行贷款,此时,房屋价值100万元。要是这时候离婚,财产的分割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房屋归男方,共同还贷的25万元及还贷的增值部分25万元共计5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装修只剩下残值,价值几乎清零。
判决的结果为: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25万元,生活用品归女方所有。也就是说,结婚时,男女双方花费了相同的25万元,离婚时,男方得到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女方得到了男方补偿的25万元及使用了5年的生活用品。
坑吧?同样出那么多钱,就因为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就少分了那么多!
最后,咱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男方买了套房子写在自己名下,款项是用父母的账户付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这是妥妥的男方个人财产。
你们可能说,这是父母出的钱,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毛病啊!可是,你知道中间的猫腻吗?这父母的钱哪来的?是男方平常取现存进去的,还有些其它收入都用了父母账户收款。这些钱其实就是夫妻共同存款,但女方没法证明。
买房的时候,男方并没有想过要离婚,或者防老婆一手,只是做生意的人很多都这么干的。但到了离婚的时候,这些证据都可以用上了。
上面的那些坑,在买房的时候只要写两个人名字,都可以妥妥地避免。所以,不要再傻傻相信,婚后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一样的鬼话。
琳琳最近很崩溃,男朋友要分手,理由竟然是,她腿太粗,穿裙子很难看!
说实话,琳琳虽然没有达到网上宣称的90斤的女神体重,但163的身高98斤也非常匀称,无论如何也绝对算不上腿粗和穿短裙难看的那种。
她问我,是不是她减减肥,就好了。
我想了很久,说了一句,清醒一点吧,这都是借口。
20XX年还有2个月就要过完了,男人分手理由还没有做系统升级,还只会找各种借口来分手。
相爱时什么都不是问题,不爱了样样都是问题。
你不漂亮,你不够瘦,你不够温柔,这些都是他离开的借口。
香港女星郑欣宜,因为遗传因素,自小身型圆润,成年后体重一度上升到200多斤,因此常被不怀好意的媒体攻击,情路也十分坎坷。
为了让男友对自己更满意,她曾踏上疯狂减肥之路,用各种的方式折腾自己,为了挽回男友,她甚至跪在地上叫他不要走。
她瘦到够上镜,她把尊严降到尘埃里,但尘埃里却没有开出花来。
那个他并没有留下,反而让她的人生失去了自我,照镜子时都差点认不出自己。
更因为遭受了连串的打击和巨大的压力,她的体重也在减肥-反弹-再减肥之间恶性循环,还不幸患上胃病。
经历了一段异常痛苦的日子后,她痛定思痛,终于想开了,不再刻意减肥。
2014年甚至公开发表了复胖宣言,告诉全世界,她要做回自己,做最快乐最健康的郑欣宜。
在一段亲密关系里,我们好像时不时会收到来自对方的diss。
这些让你听起来很不舒服的diss通常又因为我们身在感情旋涡深处而充满迷惑性。
就像有些男生为自己辩护的那样:“我只是嘴上嫌弃她啊,我心里还是很爱她的”。
这种情况其实更需要女人警惕,来自恋人的diss,真的只是爱的小嘲笑吗?
很遗憾,并不是。
有心理研究指出,某些内心自卑的人,会通过贬低、打击别人(尤其是自己身边最亲密的人)来达到自我满足。
并让你产生自我怀疑,产生“他不要我就没人要我”的错觉,这样他就能进一步从精神上控制你了。
与这些人长期生活在一起,你会一直活在自我怀疑的恐惧里,陷在讨好别人的无底洞里。就像给自己的人生添了堵。
所以,这些习惯性损你贬低你的男人,一定要远离。
人生不易,我们向往的爱情即便做不到锦上添花,至少也应雪中送炭。绝不该是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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