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乡,我最喜欢冬天和秋天,因为冬天有雪,无论下多大,那雪花落地却总是没有声音的,我爱这宁静的感觉,这多少有似于佛家那种内心清静,无欲无求的境界。然而,我毕竟是凡人,所以触动我最多的还是这尘世的悲欢离合,这人间的一草一木,比如风吹落叶。
我常常感叹大自然是一个出色的导演,秋天就是它导演的一部悲情电影,而落叶就是这悲情剧里的女主角。当秋的脚步悄然而至,田里的麦子都披上了盛装,炫耀着刺眼的金黄,这时,有谁会想到抬起头,看一看那枝桠上的树叶,也许没有,只有它自己独自感叹着,这曾经象征着年轻的绿色跟着秋天衰老得好快啊!它蜷缩在树枝上,像迟暮的老人,回味着从前平凡而幸福的点滴,在那个春日里,当她刚刚睁开尘世的第一眼,春风便给了它一个轻轻的吻,这浪漫的场景曾令它好感动,想着想着它突然感到一阵难过,这所有的美好瞬间,都会随着自己的离去,幻化成无处搁浅的回忆。
秋夜,天变得更凉了,一丝冷风吹来,它恐惧地抓紧树枝,其实它抓得并不紧,尽管如此,虚弱的它却为此耗尽了自己最后一点力气,还好,它只是轻轻地颤了一下,依然在树的怀抱里。它感觉好累好累,真想躺下来休息一下,然而,它又是多么留恋这充满诱惑的尘世,它担心自己这一睡下,便永远不会醒来,便永远告别了它深深迷恋着的世界,所以,它不敢眠。然而冷血的死神却丝毫不舍得让它在今生的轮回里多享受一秒。天越来越冷了,夜越来越深了,终于,一阵夜风夹杂着秋天的萧瑟,呼呼地向它吹来。它再也没有力气反抗了,那最初对生命的热爱,也被这风吹成了赴死时的无奈。迷迷糊糊中,它仿佛听见了死神手里索魂链哗哗啦啦的碰撞声,它努力地睁开眼,发现头顶上的天空一边旋转,一边在离它远去,只是好像永远也落不到地上。它顿了顿神,啊,是风,风正揽着她纤细的腰,在空中纵情舞蹈呢!渐渐地,它脸上羞红一片,感觉好像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风儿给她初吻的那个春天
清晨,一位老爷爷推着老伴出来散步,指着被红色包裹的世界,俯下身子,说道:你看,多美的枫叶啊!就像结婚时,我们揽着手,一起踏过的红地毯!
黄昏冷雨落满了沟渠,樟树和水杉拖着沉重的枝桠,因晚风过小,而甩不掉一身污秽。太多人不知道血色玫瑰刚好褪去,但520留下的饥荒,还在不少人肚腹中咕咕作响。我和你异地相隔,侥幸避免遇难。
在花和雨平淡无奇的不伦之恋里,却时刻随雷电,演绎出轰轰烈烈的高山崩倒、溪流翻涌。终一刻云销雨霁,寰宇间青冥浩荡。晴空万里,不见氤氲,只有一抹纯蓝,无远无尽,好不孤单。白天渴望黑夜,黑夜渴望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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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秒,天色暗了,路灯亮了,你在深锁的远处如烟似雾,亦真亦假。我长对星海,发现花零雨后,一切剩空白,只有皓月千里,思念不改。
曾经沧海,未能看破红尘,日日苦寻,而不问自心,我偶尔想想你的苦辣那般呛人,除了咳嗽哪有喉咙发言。知和行渐渐走远,当吃与睡成了奢侈,那么成熟已经开始刻镂你坎坷的一生。
归去,来日方长。多想的都是杂念,和爱情相比,落花和夏雨都只叫人眷念,而爱与弥留,更清新的昨日般,永远消失在陈腐的定义里。我不能手握金斧,只偷来一点缝隙,当世人嘲笑风流,只剩下一身浩然,和明月惺惺相惜。
南方小城里飘零着鹅绒般的雪花,这片雪花的融化怕是不止告诉我石小姐已经离开。我用指尖捻起一朵,它就这样消散在我的眼前。它的模样倒是和石小姐有几分相似。本在我脑海中模糊的脸庞竟然渐渐清晰。
其实,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石小姐走之后我一直还爱着她。或许我爱石小姐爱的太卑微。乞求挽留只为石小姐不会离开。石小姐总会说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其实,我这个人很简单,我算是个比较感性的人吧。回想起当时与石小姐牵手走过的那些故城小道,不禁心中泛起了一丝涟漪。
我常常会说最后一次写关于你的记忆,其实啊说到底,我还是放不下石小姐。可以这样形容吧,我将我的爱都给了石小姐,而石小姐也确实包含了我青春很多的回忆。
我和石小姐的爱情,我想可以用两个字形容:雪恋。最初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甜甜蜜蜜,虽然话题围绕的只是简单地问候,但是啊,一个总说晚安的人一定比总说我爱你的人要靠谱得多。说真的,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我是打心眼里觉得石小姐是爱我的。可结局就是这样的让人意外。其实也不意外,爱情无非就是两个人白头偕老亦或是形同陌路。石小姐可能真的就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从我的青春路过。就好像我用手捻起的那朵雪花,早晚都会消失。
北方的雪怕是比南方要大得多,不知道在北方的石小姐会不会冷。而我可能再也不能给石小姐一个拥抱。
石小姐,今夜,你会不会在北方想起我,下雪天,你会不会和我捻起同一朵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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