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们终会因为我们的努力或堕落,变得丰富或苍白。即便自己是多么的成功,我们扮演的依旧是自己生活里的傻子。题记
(一)
我也记不清怎么认识的傻子了,是我最了解的人,也是最了解我的人。他吧,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傻。怎么个傻法?不是打扮多出众,是这个做人的方法,觉得熟悉他的人吧,就觉得非常傻。不熟的人吧,就觉得神秘又古怪。借着他这股子傻劲,让你看懂身边的世界。
傻子嘛,是个非常熟悉的词吧。傻呵呵,彪呼呼,呆愣愣都是亲切的形容词。那天生傻劲想起来都觉得好笑。认识那天起,就觉得很多事情做法不一样,天生说他有一种正义感,觉得没有这份力量去承受。愿意多做件好事吧,要不就是办不好,要不就是办完了人家都不领这份情。不知道是好,是坏,还是一个劲往上冲。
你说他命不好吧,我总觉得上天就是多给了他几分傻劲成了一种运气。说他这人笨吧,也确实是身边的人数他最没脑子,吃亏是福,傻人傻福都是说他的。谈起生活,又有一大堆可以说的。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起这么一篇傻傻的文章,就想送给生活中每个坚持的你,我觉得我们的坚持跟执着还是那么的有毅力,即便我们可能从此之后综上不一样的路,但是我们都会为了一个叫做成功的路途,做一回傻子。
傻子吧,这人讲起来无聊,遇见了一分钟都不愿意多待。不烦人,因为一转眼你也就忘了有这么个人了。若是有心,跟他多接触接触,你又会发现一些让你觉得你的生活需要有这么一号角色存在,细细想来就又觉得他的存在,充满了意义。
傻子,有好多好多的事情,不愿挑出一两件来讲,统统讲起又觉得太傻了。但是他,还是有必要出现在这里,因为他的存在,对我甚至是对你们,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傻子,是从来不担心即将结束的生活,最多是为接下来的生活发愁罢了。生活啊,忙的最多的就是傻子,但是过的最幸福的还是傻子。
(二)
傻子总是支支吾吾的说着些什么,把生活讲给他觉得对的人听。看起来实实在在,唠叨多了觉得特别的烦人。你说傻子没心没肺吧,有些事他确实是漠不关心,但是吧,有些事他心里又是门清。干点什么事情,又执拗的非要讲原则,我开导他好几次,结果嘛,我是觉得他是越来越傻了。
有些事情吧,说起来的简单,其实比想象的更难。连傻子都知道,给别人讲起的故事,往往是自己不愿意提起的事情一样。我们总愿意用明天将来一类的词,来遮挡眼前难以接受的,就开始一腔热火的不知道忙碌些什么罢了。
很多人,看似忙碌,实则焦虑。迫切想用努力来证明自己,但是心里都是没有底的。不承认自己平凡的命运是非常难得的事情,但是用抱怨来使自己奋发是连傻子都觉得可笑的事情。
你爱着生活,生活才会让你变成一个只会快乐的傻子。
傻子从来都说自己战斗力是个负五的渣渣,是个战争贩子就知道打打杀杀(当然,多是打打闹闹。),每次挨揍的是他,每次挑事的还是他,生命不息斗争不止的宗旨,把他灌输的淋漓尽致。傻子承认自己是脆弱的,但也肯定自己是打不死的小强。
傻子说:承认自己软弱比假装坚强,有用得多。
傻子都是天生的弱者,却不是抱怨生活的悲催者。没有先认识到自己软弱的人,难以懂得坚强,心就无法扎根大地,被风一吹就倒。
想想看,站都站不稳,就从一味执着矗立的傻子,变成了任凭命运东倒西歪的疯子了。
(三)
我经常劝说傻子要认命,他多是对着我笑笑。我每次跟他提起能不能好好的做一件自己能够胜任的事情,他却以他天生自豪的苦逼范来向我证明,他可以胜任一切。看着身边的人,过的都挺好的,再看看他那副样子,我也真事够了。为他担心,又总觉得他确实是能做好一切。
傻子呢,资质不高,能力也不强。放弃了不少难得的东西吧,今天还是一事无成。看着身边的朋友,不是工作上越赚越多,就是爱情上越来越踏实。很是羡慕,当然也很欣慰。
傻子曾经说:最好的支持,不是说的多狂热,多激烈,而是让人知道,支持他的人,也是个多么努力的傻子。
所以,身边的人也都怀揣着梦想,看清了现实悲怆,但仍愿意互相搀扶着,甘愿为彼此做一次傻子般的榜样。
后来想想,谁不是扮演生活的傻子,才得以生存。无论将来还会发生什么始料未及的玩笑,我们都必须先从看清自己开始。
那天,傻子照镜子,才看清自己。模样,早已没有少年时那种英气,眼神,万幸眼神还是一样的真挚。他用干瘦的手,抖了抖头发,就觉得这就是今天最好的状态。
扮演了二十年的傻子,才看清自己最好也是最真实的模样。大概就是平静一点儿,坦然接受自己的缺点,谦虚于自己仅有的几个优点。不因为别人过的好而焦虑,在没有人看到我的时候依旧能保持自己的节奏。走的快或走的慢都好,只要走的坚实,不会害怕一脚踩空,也不用再害怕走到别人的轨道上。
所有的牛逼轰轰的耀眼,都要翻过苦逼堆积的高墙。而所有苦逼身上的灿烂,都来自今天傻子一般的执着。
看清自己是个傻子,很可笑。承认自己是个傻子,很骄傲。
(四)
上天给予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让你得到什么,就必定得不到一些什么。我总纳闷这傻子到底有没有得到些什么,你看那样子,看那生活,又能得到些什么。后来,经历的太多了。看见很多的相遇与离别,今日好到不行,明天各奔东西。想要的始终不属于自己,失去的又后悔没有珍惜,这才算是最坏最傻的命数。
所以,傻子从来不觉得跟别人比,自己缺少了什么。这么想想看,这不就是上天赐予傻子最大的公平吗?不曾得到什么好的东西,却也从没有让好的东西流走。
你知道质量守恒定律吗?付出=收获。傻子的质量守恒,就是一味对别人好。你要知道:除了父母,没有人天生就应该对你好。但是傻子就理解成了:对父母,爱人应该更好,而对别人就应该好。对一个人有多好,就要负责多少,终究其结果,无论是成与败,悲与喜,做过的就值得拥有。
对待一件事情,尽多大心力,就能有多大收获。当我在没有得到的时候,后悔的时候,我经常发脾气。事后一股脑的忘记的,那说明这事我压根就没有用过心。以前不知道天高地厚,反而被我爸教育说是没有出息,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好,连个傻子都比不上。讲到这里傻子居然开始嘲笑我了,鄙视的眼神吗?我也是够傻的了。
成功的方法有一万种,对于傻子来说,不管付出怎样的努力,最终能够品尝到成功的甜头,那都值得。
傻子说:要不断给自己巴掌,不断醒悟,越是痛越是明白该怎么努力,越是努力才能变得幸运,只有感激这份幸运,日子才会过的更好。你承认失败是好事,也别老是向失败低头,因为每一个傻子很多时候都是昂着头,敢于直视太阳。
只有傻子,才知道自己是可以多么幸运,拥有今天的所有谦虚换来的侥幸,是多么难得的一件事。
(五)
傻子,也会哭诉,也会后悔,因为他总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傻子说他小时候很爱哭,大了就很少掉眼泪了,因为眼泪已经留给了最美好的时候。直到那天,他又哭了。他解释道:其实,最美好的时候不光是童年,这每个值得记住的岁月。傻子,从来不缺少爱,他说:这泪水是赎罪,是感激,也是幸运。
傻子也快要离开学校了,傻傻地过了将近四年,从讨厌这个地方,厌恶到一天都待不下去,到爱上这个地方,每天晚上舍不得闭上眼睛。当一个傻子遇见一大群傻子的时候,生活会变得精彩。当一个傻子爱上了另一个傻子,生活变得温馨,当一个傻仔在一个很烂的地方待久了,也会慢慢开始喜欢上这里。
我很清楚,傻子一旦走上社会,遇到的困难是始料未及的。受欺负,又摔倒,把衣服磕破,摔得鼻青脸肿,这都是家常便饭。傻子就是那么个人,多是一个劲走到黑的,撞不到的南墙,就把它一点一点给拆了。
傻傻地活了二十年,不及傻子那一句:世界啊,不是越来越黑暗,只是越来越复杂罢了。
甚至是爱情,这几天傻子过的很开心,爱着的她终是被感动所答应了。终是因为自己傻傻的坚持,换来一份很珍贵的感情,祝愿他们长久,很久很久吧。
傻子叮嘱每一个人:时时刻刻,不要忘了,爱是用心,不要敷衍。
生活,最简单的也是最难的,无非八个字:顺其自然,随遇而安。可能我还是傻的不够透彻,所以到现在还是一知半解:顺了安了,心就能静了,就能好好享受?
傻子告诉我:突如其来的变数从容面对,人就顺了。始料未及的命运平静对待,心也就安了。这八个字,不是让你活的安逸,是让你活的精彩。
我问傻子:最想要的是什么?他就是笑笑。我又问他:这样活着有意思?他还是笑笑。我生气的问:你在耍我吗?他笑了笑说道:你们都这么聪明,难道还用问我?我活着就是为了想要的,想要的无非是好好活着。
看不出世俗洗礼背后的纤尘,曾给傻子带走了什么,却让你觉得傻子身上总有我们学不完东西。是心态,是境界,更是一种傻傻的修为。
后来,傻子就走了,去了哪里?在你身边,在你左边,右边,前边,后边。愿甘心做自己生活的傻子,是件看似简单,说起来可笑却是非常难的事情。因为总有些东西,你只有在傻的时候,才看清真相,懂得来之不易。
那天阳光很好,大步疾行的人走在街上,傻子依旧挂着一脸傻笑,觉得一切是那么的好,世界是那么的美。
大伯有7个孩子,三男四女,傻子姐是大伯的第三个女儿。
傻子姐仅比我大一天,我从来没把她叫过姐,我不把她叫姐的原因,也不仅仅是她只比我大一天,就是比她小许多的小堂弟、小堂妹也不把她叫姐,她的亲弟弟、亲妹妹也不把她叫姐,因为她实在不配当姐。我们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人都唤她的名字:改叶。
奶奶生了六个儿子。到我们这一代人,就整整增加了30个。大概每一个姓氏都会出一个痴呆傻吧,改叶就是我们陆户人家的傻子。
改叶蓬头垢面,邋里邋遢,走路跟蜗牛一样缓慢,仿佛驮着千金重担似的;改叶身子长腿短,身子很沉,常常一站站个坑,一坐坐个窝,还喜欢捡人多的地方呆,不管人家喜不喜欢,高不高兴,就偎在人家门口,一眼眼地瞅着人家。哦,那是个怎样的傻样啊,秋茅草似的头发永远没有梳理过,衣服脏得放光,头歪在肩膀的一边,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睁,丑陋到了极点;她瞅人家瞅累了,再把头倒向另一边,睁的眼睛闭,闭的眼睛睁
改叶还是个大屁桶。据说她一连放过72个屁。我不知道此事是否属实,但改叶的确能放屁得很啊!我就亲眼见识过那么一回,一个堂弟戏弄她:
改叶,听说你很能放屁,我们不信,今天专门来试验试验,看是真是假。
改叶傻傻地笑了一笑。
放一个让我们听听。
布
改叶真的放了一个。惹得我们哈哈大笑。
再放一个。又一个人喊道。
改叶又放了一个。我们笑得更欢了。
再放两个,我算服了你。一个声音高声叫道。
改叶又放了两个。我们笑得直揉肚子。
再放三个屁,我叫你改叶姐。不知那个调皮蛋捉弄道。
改叶竟然又连放了三个。笑得我们眼泪都流出来了。
后来,还是奶奶出来骂人,才没有继续放下去。奶奶继而怪罪大伯母,孩子吃饭也不管着点儿,饱一顿地饥一顿,一撑撑个死,一饿饿个昏,不放屁才怪呢。改叶在家就像个抱养的孩子,兄弟姐妹吃抢食的时候,她就只有饿着,而当大家不吃了,剩多剩少都是她的。
改叶就是这么一个傻乎乎的妞儿,她来到这个世界上,仿佛就是给人们增添一点儿笑料的。
我上高三那年,听母亲说改叶给了婆家。我很好奇,像改叶那样的傻妞,竟也有人娶她,就问母亲,母亲说,世上只有剩男的,哪有剩女的?改叶的婆家住在距公路几十里路的山沟沟,男的三十好几了,家里也穷,只图讨个媳妇传宗接代罢了。而你大伯家也是巴不得早点儿把她嫁出去。
毕业后,我回到村子,改叶依然那么傻,大家依然对她逗笑取乐。这次取乐的笑点却是因为她给了婆家这件事。
改叶,你婆家几口人?住在哪儿呀?有人明知故问:听说你女婿(男朋友)喜欢你,你也喜欢你女婿,是真的吗?大概这样的问话问得多了,改叶知道大家戏弄她,便咧开嘴笑一笑,却并不回答。看来,改叶的确说过这样的话。
有一次,没人的时候,我偷偷地问改叶:你女婿怎么不来看你呢?他是不是变心了?改叶看看我,歪斜着头,一只眼睛睁,一只眼睛闭,慢腾腾却一本正经地说:他到山外做活去了。他想我,我也想他。哇!我在心里窃笑的同时,竟也有些惊诧,真怀疑此话是从改叶的嘴里说出。
后来,听说改叶出嫁了。再后来,听说改叶女婿让煤窑塌死了。再再后来,听说改叶为了孩子跟人打架,神经不正常了。
大伯死的时候,我没有看见改叶回来,可能改叶的病还没有好。
七八年前,大伯母瘫痪在床。大伯的几个孩子都很忙,他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决定让改叶回来照看母亲。大约改叶的病这时已经完全康复了。
三年前,大伯母去世了。我回老家奔丧。二十年来没见,改叶还是那个老样子:头发蓬乱,邋里邋遢,歪斜着头,一只眼睛睁,一只眼睛闭,只是穿的衣服比过去干净了些。
住在大伯母隔壁的二伯母告诉我们:这四五年来,你们大伯母多亏了改叶啊,要不是改叶端吃端喝,端屎端尿,热了给擦,脏了给洗,你们大伯母早就没人了,哪等到今天啊!听了二伯母的话,改叶的形象在我的心里起了变化。
安葬了大伯母,大伯家的几个儿子商量,改叶这几年也吃了不少苦,他们心里都有些过意不去,为了答谢改叶,他们决定把老家那几间破房子给改叶,让改叶一家就住在这里,别回到那山沟野洼里去了。没想到改叶一口回绝,她说,她和儿子前多年在山上栽的核桃、栗子树都已经挂果了,一年要卖好几万元呢!这几年,为了照看母亲,果子都糟蹋了。现在儿子在外打工,她必须回去照看家里......
改叶慢吞吞的话震惊了在座的所有人。大家总以为,改叶回来照管母亲,一方面尽了孝道,一方面也便利了她自己,没想到,改叶却是在每年少收入数万元的情况下而做出侍奉母亲的选择啊!刹那间,改叶在我的眼前高大起来,美起来......
以前,我总觉得改叶不配给我们当姐。现在,我才觉得是我们不配叫她改叶姐呀!
我爸妈说,不希望我嫁到东北去,可是我男朋友说,不愿意跟他走,那就算了。他是我打游戏认识的,后来他为了我来上海了。人长得挺好看的,比我小两岁,我之前有过一个孩子,是受骗上当,没有结婚就怀孕了。
我男朋友做摄像的,很有才情的,自己弄了一个工作室。当时他赚了钱,就帮我游戏上充值,而且对我也不错。可是我一直和他同居着,不愿意结婚,很害怕他和前任一样,跟着他之后,他不要我了。我的人生就太悲剧了。我不肯结婚,经常打游戏,他后来就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他们发生关系了,那个女的身上动过很大的手术,他说手术伤疤很长,而且是像拉链一样。我知道了以后,我就劝他不要和女孩子交往下去了,他就提出,要么跟他回东北,要么他就走了,本来他就为了我才来上海的。
我爸妈担心我去东北,举目无亲的,也没有人照顾,万一他对我不好怎么办?而且他是外地的,很少上海女孩子嫁给外地人的,我又是生过小孩的,哪里会不会说闲话?
他就要走了,我们同居两年了,我舍不得他。我都不相信爱情,不相信婚姻了,怕了。
我的回复:
你不相信婚姻,也不相信自己的魅力,那么男人依靠什么来相信你是陪伴他到老的人。你都有孩子了,人家家里和本人都可以接受你,你就算家庭条件好,人家男孩子也自主创业,不拿你家一分钱,你说人家的目的是为了养大别人家的,和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如果不是喜欢你,哪个男人愿意要一个带着拖油瓶的女人,况且自身条件也不错。
没有婚姻作为保障的两性关系都是不靠谱的,爱他,就要嫁给他,踏踏实实过每一天,不用像这样同居着,提心吊胆的,就怕他外面有人了,你要挪窝给后来者。要是他经济条件宽裕,就给他生一个,这样关系稳定一些,如果条件不够好,那就先把你已有的孩子教育好,培养好。
遇见个烂人,你给人家生娃,遇见自己喜欢的,也是喜欢自己的,却要拖着不肯结婚,哪天男人丧失和你结婚的热情,那你就慢慢哭吧,又让人白睡了好几年。持证上床,怎么就这么困难,没有结婚证,是不是有一种心理,你可能睡的是别人的老公,这样就很刺激吗?
你父母反对,是因为他年纪小,真搞不懂,年纪大的男人就肯定靠谱吗?你身边的男人只分为真心爱你的,还有白睡你的,老男人要出轨,小男人也要出轨,如果你拥有他对你的爱情,那就够了,不出轨的男人也有,他有自制能力,热爱着自己的妻子,还有一种就是下半身残废了。嫁给哪个男人,都是有风险的,你要降低风险,就是保持自己的魅力,尽心尽责做好妻子的本分。男人想外遇,就算你是杨贵妃,人家可以喜欢赵飞燕,你是谁,他就可以找和你不一样的女人,每个都尝一尝,只要时机和条件成熟,他们就会去干这种事情。但是极少有男人为了外遇离婚的,所以你可以放心他,只要彼此相爱,只要两人都还喘气,就应该在一地呼吸。
勇敢去选择他,不要等错过了,最后嫁给带了两个孩子的老男人,加油,等你们的喜糖,可以快递给我的。另外,感情是没有地域之分的,上海人嫁给外地人,有啥不可以,只要他对你好就行了。另外你经常联系家里人,不要嫁出去了,就不想着父母了。现在交通也是挺方便的,东北到上海也没有几个小时的,经常回来看看父母就好了。他舍得为你花钱,舍得把处男给你,舍得大老远陪你两年,不嫌弃你有孩子,人家还是帅哥,又会赚钱,你还有什么好纠结的?
北方还比上海暖和呢,冬天最少有冷气,挺好的,孩子就留在上海,让父母也有个念想,嫁过去之后,好好对待人家小伙子。
幸福如一渠江东流水,细去感受,便会沉溺其中。
尚记得幼时归家总在春天,一家人回到山中看望年迈的老人。对于我来说,只有那雪中的青山小村是我家。他注视着我长大,又陪伴着我走过一段段路。
我将厚重的行李放下,便重重的砸在厚实的雪地上,大口吮吸着这山中新鲜的空气。父亲也轰然砸下,我两的呼吸声互相听得见。且能看到从他口中呼出的白气缓缓升起,在空中舞蹈,跳跃,翻腾。
年迈的奶奶将早已熬好的姜汤端过来,我与父亲如牛饮水,母亲在一旁笑着,对于大山而言,就这样朴实而野蛮却是最能感受它的美好,质朴。 奶奶微红的手上褶皱重叠,偶尔还有几个白的,被油烫到留下的点。这是一双迎我归家的手。
这一年,父亲出差去了,我也无缘见到老家,那个我深爱它,它也深爱着我的青山。面对紧张的备考我却无法集中精力,奶奶走了。她慈祥的笑,褶皱的手伴我与父亲口中的白雾一起华生入天边,能俯瞰着我。愿她能带来青山的问候与祝福。
出差的父亲回来了,看着无精打采,眼圈微红的我摇摇头。
走吧,回家。父亲艰难的转过身收拾东西,我望着的他忙碌的背影不禁恍惚。
黑色衬衣与一条棕色旅裤使他显得那么精神,宽大的手掌总能拿起重物,他那样值得依靠。我望着他的脊背和脖颈,健壮二字体现其身。
我坐在车后排,母亲在副驾上睡着了,我望着他的后脑,白发如病毒似的漫上他的发梢,我惊恐的望着他气定神闲的驾车驶过各种曲折的山路,终于回到青山。
在初中最后一个假期,我终于再回到了老家,已没有那双手送上姜汤,我却已找到了家中同样真挚的情感。我陪父亲慢慢走上山,不时从他厚厚的手上接过行李替他那一段路。
一段山路是一家人走过最幸福的距离,健壮的我自愿背着大量行李走在后面,看着肩负家庭责任的父母走在前面,我踏着他们在雪上留下的足迹前行,也不时看到他们转过身来对我关怀的笑。
我爱我家,家的温暖可以融化冰雪,值得人一生留恋。
幸福是最真实的对家的依恋之情,我早已沉溺其中。
一个人一生做了多少自己认为很值得,而在别人看来是一件特别愚蠢的事?可能这是一份对梦想的坚持,可能这是一份对往事等待的沉淀,可能只做了一件,可能一件也没有。
梦想是一件美好的事,有梦想的人是可爱的,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人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可为何有时候有的人的梦想会被别人嘲笑呢?也许嘲笑的人也并非都是抱着一种打击你的态度,而有时候理智占据了上风。
追求梦想是一件艰苦的过程,却是苦中作乐,乐此不疲。然而有的人的追梦行为是不被大众所理解的。北漂,一个当下很有概括性的词,北漂,顾名思义,是那些处在北京大城市里打拼自己梦想的人。有的人为了自己的音乐梦,觉得自己就是为音乐而出生的,觉得没有音乐自己就变得没有灵魂,有人开始甩开家人阻挠的手臂,觉得家人不理解自己,不懂得梦想的可贵性可实行性,不顾家里的实际情况,毅然决然走上这条漫漫长路,甚至连婚姻都不在乎,孑然一身,不顾其他人。
但是这种情况是很少的,大多数人还是既理智又充满斗志的,希望用自己奋斗的双手,打造一份属于自己的蓝天,纵使失败了,也是虽败犹荣的那种,因为过程不可复制,经验不可粘贴,因为这就是梦想的力量,信仰的力量。
梦想这样神奇,那关于情感呢?
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的人全都像你。
遇见你,花光了我所有运气。
输了你,赢了世界又如何?
这样煽情的话语,都被歌词剧情灌溉了太多,处在甜蜜中的人感受的是一份美好,而在非接收此话的人来看,可能有点毛骨悚然,感叹也许暧昧几分。
从前从前很久,你对一个人很好,解散后,你再也不相信世间任何真情。
曾经曾经很久,一个人对你很好,解散后,你常含泪水触景生情。
对啊,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离别呢?难道这真的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吗?经历一些真感情的背叛,一些时间被冲淡当初热情模样的注定,才会让人更加懂得珍惜,才会让人感叹,刚刚遇见好的才最好,最后的才是最属于的。
一个被自己折磨的傻子,一个经常在梦里做着那些不可能的梦的人,一个特别容易触景生情的人,而那个人,是一个特别敷衍你的人,一个承认自己离开你是错误还是离开你的人,一个可以自私地过好自己的人。
而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这样的人是被嘲笑的,是被认为是自作自受的。
也许念念不忘的是当初那个月光,那个美好的夜晚一起许的愿,那个执着岁月里的自己,那个被感动呼应下给的温暖,那些字迹里密密麻麻的海誓山盟。
可他们知注重结果,会责怪你没有放下的勇气,而不会理解,是性格作的祟,是认准了一段岁月就算自作自受也心甘情愿的等待与接受,却是质疑,却是胡乱猜测。而你也没有办法去证明那值得,因为结局就是这样可笑。
值得不值得,做过的,纵使不值得也变成了弥足珍贵,执着不执着,遇过的,纵使不值得也曾那样占据过你的心。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他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向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式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趾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的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他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戴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入学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的嘴边,女的没胡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
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唾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有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把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得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和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宋国人澄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失了一件黑布做的上衣。他跑上大路沿途寻找,到处都找不着那件黑衣。
蚀财的痛惜化为一股气恼。他一边走,一边捉摸着要想出一种办法来补救丢失一件上衣的损失。碰巧这时迎面走来一位身穿黑色上衣的妇人。澄子不由分说地将她一把抓住。他一面拉扯那妇人的衣裳,欲取其衣,一面狠狠地说道:刚才我丢失的黑衣,原来在你这里!那妇人被这光天化日之下突如其来的拦路行凶举动吓懵了。她急忙对澄子解释道:这件衣裳是我亲手纺的线、织的布,亲手剪裁、缝制而成的。它的长短、大小正合我身。虽然您丢的也是一件黑衣,但是并不是这一件呀!那妇人的声音听起来显得有一些柔弱、哀怜。但是她如泣如诉吐出的一字一句里所含的份量,使澄子心里怔了一下。如果把一个小女子的衣裳说成是自己的,扒下来后,自己却穿不上岂不荒唐?于是他立刻转了一个话题,但是仍然气势汹汹地说:我丢失的是一件夹衣,而你身上穿的这件是单衣。你用一件单衣抵我一件夹衣,难道还不便宜吗?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尊重事实,不论如何狡诈诡辩,事实总是不能歪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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