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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你是风啊,欢迎阅读与收藏。

你是风啊,一阵阵袭过我的心田,在久远的空旷时间里触动了我灵魂深处的翅膀。十七岁的黄昏霎那间风起云涌,悸动着青春的时光,随着风飞翔,飞翔。

你是风啊,轻轻掠过我的电风扇,感觉着这种力量在蕴积着比电力还要巨大的能量,吹呀吹,久远的时光又轻轻的仿若被吹回。旷野里的小草拥有着顽强的生命,内心的劲吹,我知道,因为有风呀。

你是风啊,每一次落花纷飞的时候,你都在笑着舞蹈,无情得近乎邪恶。可是我知,是季节已经错过了最美的轮回。

你是风啊,白雪地里的红梅,暗香吐蕊,山河岁月妖娆明媚。花枝颤,雪花飘,这是风,吹来了。这是心灵,飘逸着。你呀,是风。

你是风啊,复制遥远的梦乡,挥洒光阴的泪花,江河湖泊因这气象万千,爱因你处处花开!

你是风啊,收藏绚丽的青春,尘封儿时的纯真,山川大地因这绝色倾城,情因你节节提升!

你是风啊,每时每刻你在,却寂静着沉默着古寺的钟声,禅意空灵。所以我是你的乱发,你的眼儿媚。我是你的春柳,夏花,秋叶,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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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是风


我是喜欢风的,最好是淡淡的,能微微撩起裙角和长发,不过分地张扬,也不浓烈到无所适从,只轻轻就好。

秋天终是个多情的季节,转眼又是烟雨,我撑着一把淡蓝色小伞,或漫步,或驻足,贪恋着这片人间烟火,说之烟火,似是艳了些,莫如风烟俱净,更加贴切,亦更自然。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地吻合,沁出一种淡淡的味道来,像极了我裙褶上的青花,寂锦素雅。

倚窗,合着一本书听雨,拨开一朵心莲,静享这如禅的光阴。许多时候,即便是闲了,心也不能妥帖安放,如鱼般自在地撩拨文字的江湖,那峻峭的山、清秀的水,以及隽美的诗、婉约的情,沉醉得太久,终究是会迷了来时的路,也丢了最初的自己。

都说,文字里睡着的是本真的自我,文人大抵如此吧!其实,也不全然。文字只是一种载体,无可厚非,能够将所思所想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在一定程度上,胜过了语言和肢体,然而,文字亦是一把无形的刀,用对了,可以隔绝尘嚣里的风乱云涌,辟一方莲花之地,坐拥云水,轻语禅心,用错了,便是斩断了俗世中的烟火之心,错乱在了迷雾网海里,不能自已,也迷失了自己。适可而止,不仅是一种智慧,更是惊人心魄的魅力,给自己一点空间,去创造去放飞,给他人一点留白,去想象去回味。

闲淡时光,约上三两好友,或喊一个知己,去旅行,去跋涉,总以为,目光与山水的碰撞,是对灵魂的涤荡,总好过想象之中的虚无缥缈,一触即破。从前,我万不是这样的人,但我满足于如今的状态,简单清宁,自在随心。

昨日,偶翻出保存着的老照片,那里记录着我一路走来的印记,无端地触动了我沉置已久的心弦,我开始想念那些从前,走过的风景,遇见的人,还有彼此紧紧相连的情感,我所收获的温暖,一度润湿了我的眼,那一刻,我无比地怀念,你陪我走过的流年。

毕业以后,不知那些个亲爱女子是否一如从前地疯,或爱看电影,或爱吃零食,或爱逛街,或研究星座,身边的人又会是谁?那时我们还在一起,我会写诗给每一个人,然后读出来,看她们脸上露出既崇拜又迷惘的眼神,还自我感觉良好,如今拿出来看看,自己都能笑出声来,莫非因为我们之间的感情,所以对我的幼稚也感到欢喜吧。

去过西安,领略了一番千年古都的风韵,一直喜欢带有古典气息的东西,徜徉在古朝旧址中,想象着当时的场景,那必是一场豪华的盛宴,有莺歌燕舞,有袅音朴风,还有那一怒为红颜的霸气,和一恋便是千年的史诗。最爱是那每到一处,便为我拍照留念的人我那远居西安的姐姐,虽只三天的相会,想必,已是永远了吧,至少,在我心里,我视她为亲人,而她也时常说,我如同女儿,一样疼。有些人,无需多言,便已在心里,因缘而生,随缘相安。

也游了西湖,圆了我多年的心愿。有些事,在梦中,搁置了太久,恍若遥不可及,其实,只需一山一水的距离,我便能抵达你的梦里,陪你共一场流年醉。走过千古的传奇,越过清凉的湖水,我已变成一个有故事的人,一个心中装满回忆却清淡知足的人。从此,西湖的碧波里有我的一方身影,映着那个头戴花冠如花般明媚的妙龄女子,和那场花期里许下的约定,我来过,风知道,风过,时光记得。

指尖滑过旧年的留影,大都是别人为我拍下的纪念,顺其自然地就想起了那些来过我生命里的人。不得不承认,我并不是一个人群中能够让人一见倾心的女子,没有贵族的气质,也没有倾城的外貌,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总有人喜欢给我拍照,而自己却不曾留下半点踪影,当时懵懂,不明白自己在他们眼中有多么美,再看旧照,也不觉惊艳,或许,这就是爱吧。

爱上一个人,她的一切都是好的,是目光所及之处的风景里最瑰丽的那一朵,为此,也愿低入尘埃,开出花来,只为她拈花一笑。

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山穷水尽回首阑珊处的那一盏灯火,是情到深处守得心有灵犀的半阕暖香,是细水长流时一粥一饭的依赖与呵护,是只要我需要,你便一直在的安心陪伴。爱与被爱都是幸福,我庆幸,云崖水梦里,我收获的点点滴滴的温暖,是我心底最深的忆念,不会忘记,我曾被深深地爱过,也曾付出过,并且暖暖地幸福着。

我真的应该感谢那些爱过我以及爱着我的人,让我感受到了人世间的真情,也明白了爱的真谛,即便是年少无知,也是实实在在地爱了。其中滋味,兴许只有爱过的人才会知道吧。

不去后悔经历过的曾经,成长不正是一个悲喜参半的过程吗?看着自己写过的深情的文字,略显稚嫩,但也不由得唏嘘,若非这一字一句,我又怎能深深地感知,我曾真实地活过?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生活所迫,不顾世俗眼光,只为所喜所爱而随心而为,率性而纯真。

走出圈子,才发现,人生更多的是现实元素,而原本的清高也未免沾染了艳俗之心,进而渐渐地融入了俗世的烟火,而越发地变成了一个清淡的人,乍品无味,却是底味十足,同样地有笑有泪,有喜有悲,熙熙嚷嚷,真真切切,而文字逐渐成了一种茶余饭后的消遣,我的每一笔都是在记录心情,可更多时候,无论喜忧,已不愿倾诉,哪怕有知己抚弦,深怕山高水远,染了思念。

网络于我如同一个驿站,无处排忧时来此铺一纸水墨,染遍前世今朝,无人分享时来此展一颜笑靥,一路且行且歌。如若,每个人都是真诚的,正视自己,对待他人,那便无关真真假假,只要心在,爱便与你同在,只需懂得,不沉迷不绝恋。

形形色色的事物,入眼,便是一千种传奇。人人都有自己偏爱的色调,或冷色,或暖色,抑或淡色,譬如,有人偏爱古典字句,有人钟情素淡文章,每一种都是精彩,都应当尊重和被尊重,你非我,何必戏说?

时光越老,人心越淡,大概这样了吧。我喜欢真实而不过分的温暖,喜欢淡雅而不做作的人,喜欢素净而不寂寥的光阴,纵是一个人,心中有爱,也并不寂寞。我喜欢这光阴里的人或者事,滚滚红尘,人讲人缘,物讲物缘,缘来缘去,我已经知道,那属于我的,都将是好光阴,即使悲欣交集,我亦会珍惜。

在这喧闹的凡尘,我们都需要有适合自己的地方,用来安放灵魂。也许是一座安静宅院,也许是一本无字经书,也许是一条迷津小路。只要是自己心之所往,都是驿站,为了将来起程不再那么迷惘。

一个人只要守着内心的安静,任世间风云变幻,终究掀不起滔天大浪。那些沉静在骨子里的美好情怀,千万年后,也不会有多少更改。

掩卷,看云霞醉梦,晓雾生烟。已是黄昏,很快,就是万家灯火。

身处繁华世间,心在牡丹庭园。繁华散尽,我还在等你踏上归程,与我重逢,哪怕他城,哪怕他生。

倘若时光老了,你我还在,且相约,在这烟雨黄昏中,执手相望,共伞相依,细数流年里的旧梦,若有泪划过脸颊,不是我,是风吹落的雨滴

爱是风落花开


遇见你的时候,我以为你的笑容是春暖花开。那一刹那,风笑了,我却哭了。

莫怜

阳光透过稀疏的云隙倾泻而下,洒在莫怜的脸上。

皎白纤细的十指在眼前忧伤的划过优美的弧度,遮住长长交叠的睫毛,烙在那一汪秋水深邃的黑色眸子中。于是,一整天空的悲伤倾泻而下。

你曾说过我们相遇是你今生最大的幸;你也曾说过会带着我一起去看流浪的星星,穿越在陌生的城市;你还说过喜欢看我的笑容,因为里面藏有许多的忧伤,会让你用一辈子小心翼翼的呵护我可是,当人世间一场繁华随风逝后,我曾深爱的你,你现在在哪里过的还好吗?

谢枫,我曾那么用力爱着的人,我想你了。

一初遇

莫怜第一次遇见谢枫的时候是谢枫在她面前最糗的时候。而这,是莫怜一生中最自豪的事情了。

那一天,微风,细雨。本应唯美的初遇却不是一般想来那么美好的场景,反而充满尴尬。

大家一下课就都匆匆地从教室赶往操场。于是,有了莫怜与谢枫的第一次遇见。

莫怜安静地随着汹涌的人潮一步一步向前走去,耳边时不时传来大家对在这种天气居然还要出操的抱怨声。

墨黑的眼眸安静如水,仿佛沉淀进一世界的寂寞。这种细雨,最是能够挑起潜藏在人心底深处的伤怀。

一个人走,周围一群陌生人,喧嚣之中独自孤单,任悲伤随雨淋湿眼脸。这感觉,挺好。

莫怜轻轻扯出一个微笑。

就是在那时,莫怜看见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谢枫,从斜对面跑来;一群凶神恶煞的男生在后面猛追。这时,谢枫正回着头看身后追的人。

等谢枫再次转过头的时候,他眼看着就要撞在了莫怜身上。

莫怜看着迎面而来的危险,明明心里有些惶恐,眸子却不自的依旧浅浅笑着。

谢枫一怔,然后对莫怜轻轻一笑。谁知,笑还没有结束,谢枫刚准备侧身,便脚下一滑,成功的扑到在地。

莫怜的眸子愕然了一下,然后抿嘴一笑。

如果仅仅是这样,莫怜肯定不会在之后对谢枫存在有很深很深的印象。也就不会有以后那许多年的不能释怀的爱了。

眸子中的惊愕还没有散去,莫怜便看见谢枫顺势在地上一翻,以一个很令人感觉舒服的姿势定格在那儿。不到一秒,谢枫转过头看向莫怜。然后,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随后匆匆移开目光看向身后,目露凶光。

莫怜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那些原本追他的一群人都停了下来,正尴尬的看着他。

谢枫威严的喊了一声别跑,然后便头也不回的追杀过去了这便是莫怜记忆中与谢枫的第一次相遇,充满了喜感的相遇。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它后来的结局。

几天之后,莫怜终于知道了那天跌倒在自己面前的人是谁学校风云人物,篮球队长谢枫。

二惜遇

原本这也不足以让莫怜对谢枫产生什么更深层次的感情,但是生活却总偏偏让他们莫名其妙的相遇,各种各样场合,各种各样意外。到最后,谁都不得不慨叹这两个人是真的有缘。真正的感情没有一样是没有经历过时间的洗礼的。所以虽然他们从没有说过话,但是过多的相遇终是让他们在彼此的心底烙下了自己的存在。

当谢枫对莫怜露出笑容的那一刻,莫怜看见了天使温煦的目光。

莫怜以为这一生的幸福至此就可以尘埃落定,然后便岁月悠悠再不用管它什么地久天长,人世沧桑了。

莫怜轻轻抿起嘴角,有阳光掉落在她的眼影,明媚了谢枫整个世界。

擦肩而过之后,谢枫才想起自己一个劲只顾着傻笑,居然忘了问那女孩的名字了。转过身,压抑着心脏的跳动,他颤抖着嘴唇开口:喂,你叫什么名字?

莫怜一怔,然后剩下满满的欣喜。转过身,她调皮的看着他:你想知道我的名字?

谢枫脸微微泛红的点点头。

恩下次见面如果你还记得问的话,我就告诉你哦。莫怜转过身离开,风轻轻撩起她耳畔的发梢,定格在美好。

风滑落一地。悄悄。

转过身,夕阳荼靡似火。也许下一刻便会将世间燃烧成寂寞。只是,却早已经被人们遗忘,在再不愿提起了的年少轻狂。

三错遇

你好,我叫谢枫。他嘴畔那缕阳光般温煦的浅笑绽放的一刹那,有那么一瞬间,莫怜是真的以为自己找到了一生的幸福。于是她调皮地道我的名字叫莫怜哦。

当风缠绵着这句话萦绕在谢枫耳畔时,他终于真正知道自己彻底沦陷。逃无可逃。

只是当时的他们都不知道,两只手心连接在一起的不一定是幸福,因为这世间的是非太多,而幸福太脆弱,经不起一点点的错过。

一世韶光,半生苍老。

比朋友多一点,离情人差一点。这是最尴尬的位置。蓦然回首,莫怜才发现自己和谢枫就处在这个最不清不楚难舍难分的位置。彼时,时光的沙漏已经滤尽生命中仅残存的温暖。风,渐渐深了。

金色镀尽年华,幸福停伫瞬间。

拈着指心淡粉似霞的花瓣,那柔韧的触觉,像是情人间的流连,叫人难以舍弃。眯起眼,视线渐渐模糊。氤氲泪光中,一幕幕回忆肆意舞乱他与自己在晨曦温暖的微风中褪色成浅蓝的天空下一路摇摇晃晃走过鹅卵石堆砌的小路,白色的帆布鞋轻巧的踢起光滑的小石子,就这样子经过了一路,笑声很轻很轻,快乐却很深很深;下课热闹的走廊,偶尔的遇见,两个人彼此噙挂在嘴角默契的微笑,然后温馨的问好,美好了一整个的青葱年月;栀子花开落的季节,传说中恋人的思念会悄悄在天边缠绵成线,他陪自己一起去捡拾花瓣,青春的风铃叮叮当当就这样把许多最美好的祝愿埋葬在了懵懂的风中校园转角的冰淇淋店,维尼小熊安静的端坐在无人的空位,淡淡泛起的白气隐藏出落寞的微笑直到再没有人再会回来的时候。

一直不曾明白的真相终于揭晓,一直伸手可及的幸福原来真的只是梦幻泡影,一直以为的真命天子原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只是过客,也只能是个过客当她经过那座熟悉冰激凌店看见谢枫亲切的拉着一个陌生女孩的时候,所有的所有,灰飞烟灭。

原来,相遇是错。

四晚遇

春光不知闲人老,

错将天真当年华。

柔情化景随风去,

空盈泪眸笑人家。

莫怜

回忆是上了年月的发条,转动着早已褪色的笑语泪水,一路吱吱呀呀走过那也曾肆意绽放过的青春。醒一场,梦一场。

那之后的莫怜再也没有为谢枫笑过,直到直到许久的以后,都再也没有。

我们曾苦苦追求的美好,早已在风中丢失了。谁也找不到了。

谢枫终是从莫怜的反应中发现了什么,对他来说这是解脱是失落都已经无所谓了。有些事,从决定了的那一刻便已经注定了结局,无论早无论晚。这份相错的感情,终究要结束了。明明早就预见了今天这步,可是为何心脏却依旧如此的疼痛。也许有些人注定只能是对方生命中的过客,注定只能被铭刻在心底不为人知的角落。这场相遇终究是晚了一步。一步非,步步非。

如果相遇那时君未娶,妾未嫁,是否一切都会不同。

我们笑过了彼此的青春,却忘了一辈子的时间会那么漫长,漫长到我们都再也无力也不忍去看清。

莫怜再见到谢枫的时候,忽然有那么一刻,觉得对方好陌生,只是几天的日子,却仿佛是苍老了一辈。

而谢枫眼里的莫怜,也已经变得不再熟悉,冰冷的表情,茫然的眼神,落寞的身影再回不去从前的笑语如歌。命运将我们刻画的伤痕累累,然后一笑而过。呵,多简单的事。

莫怜茫然的向前走着,那没有生气的模样,让人不知不觉想起了行尸走肉。

你最近过得还好吗?谢枫在站在莫怜面前的那一刻开口,却凝碎了一辈子的沙哑。

莫怜茫然的抬头,看了谢枫一眼,无悲无喜,没有生气。落下眼,莫怜继续向前走着。心悄悄变得刺痛,锥心的痛。也许下一秒,自己便会离开这充满伤痕的世界。如此,多好。

谢枫拦在莫怜面前:无论你相不相信,我只想告诉你,我从来没有骗过你,也从没有想过玩弄你。当然,现在说这些都已经晚了。我不奢求你的原谅只希望你可以理解。那样,我就能够没有遗憾了。

莫怜再次抬起了头,茫然的眼眸里渐渐雾气弥漫,直到氤氲成泪水随风而下:你以为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一切,就可以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吗;你以为只要你可以心安便能够让我幸福吗,便可以头也不回心安理得的去爱她了吗?我想不到你居然是这么自私的人。呵呵哈哈声嘶力竭,笑着眼泪。

谢枫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却再也无力去抓住,所有所有的解释都显得那样苍白。

低下头,谢枫平静着声音低沉道:有些事我们都无能为力,就像我爱的人是你,可我们相遇得太晚,所以我不能够和你在一起一样。我们的生命中不止是有爱,还有责任,我对你的是爱,而对她的是责任。我不能伤害她,因为她什么都不知道,她是无辜的。他心中的痛,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人明白。

莫怜心彻底的碎了,声音已经哽咽至不能完全:你的意思就是我自作自受吗?呵呵,我真的已经没有任何语言能够表达她现在的心情了。是失望?是后悔?是无奈?还是悲哀都不重要了。

对不起,我只是想让我的生命中曾经有过你,我从没有强求过什么,我只是想静静的将你摆放在我心底最柔软的角落,然后可以用一辈子回味就足够了

莫怜恍然回首往事,突然发现他的确对自己很好,可他也的确像他说的那样,从没有和自己做超出朋友范围的举动一瞬间,心间是高兴,是失落,是庆幸。

也许我唯一错的就是不该遇见他吧。

像是抽尽了全身的力气,莫怜再也不想去管什么爱或不爱了,她现在只想找一个安静的角落,然后这样到一生一世就好。

轻轻点点头,莫怜用尽全身最后一丝力气道:我们谁都没错,错的是我们不应该相遇。现在,请你彻底的离开我的世界好吗?我已经很累了,我再也不想去管什么错或对了。

说完,莫怜转过身安静的离去。那一年的风肆意飞舞,那一年的花漫天凋谢。

谢枫只是安静的站在原地,低着头,略显忧伤的侧庞在半明半昧的光影中定格褪色直至斑驳。

再之后的许久,莫怜再也没有联系过谢枫,仿佛他真的完全退出了她的生命里。只是偶尔一个人的夜晚,星光陨落在床头的维尼熊上的时候,她会突然很想念那个人,那个笑容干净如风充满阳光的少年。这想念让人心疼,又让人忍不住幸福的微笑。她有时候很想当面向谢枫说一声谢谢,因为他让她终于真正明白了什么叫作爱。她的确已经理解了他说的话的意思她也真的一直都没有原谅他。

时光悠悠晃过生命,仿佛什么也没带走,又似乎悄悄改变了,一切。

一世年华,比思念长,却是老尽一生的模样。

许多年过去,这座城市依旧还是记忆中的懵懂模样,却已经笼罩上一层岁月的沧桑。隔着时光的河流看去,也许那个唯一放不下的少年真的应该轻轻埋葬了,埋葬在那段永不凋零盛开年华的青春里。

听说他和那个女孩终究是每有敌得过时间的千疮百孔,终究是落得一个惨淡收场的结局。也许,这就是生命的伟大,错过的人拥有了彼此最单纯美好的记忆,在一起的人最终会变得伤痕累累什么都不剩下。

知道这个消息的夜晚,莫怜第一次喝酒,也第一次喝醉,然后她将身体的第一次给了一个陌生的人。醒来的第二天清晨,看着宾馆里床单上点点的落红,她笑了,也终于哭了。最后,她终于是一无所有同一座宾馆陌生的房间,谢枫与一个寂寞的女白领激情的拥吻着,然后泪水一点一滴慢慢滑落,直到蔓延在嘴角。他轻轻品尝着,那样温柔。他终于知道什么是心疼的感觉,那是像泪水一样的感觉,咸咸的五未遇未相遇,再不见。

奢再见,终擦肩。

如果相遇是命中注定,那么离别又会凄美了谁的不舍依依?

不肯放弃回忆的我们终究会被命运刺得遍体鳞伤,却依旧紧握着手心那枚幸福的种子守候到地老天荒,等待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春暖花开。

风已落,花却开。

栀子花开的林畔。

颓废的身影静静伫立在落花的湖畔,水里折射了一眼眸的落寞。

风轻轻飞舞,花伴泪凋零。

许久,那道清瘦的身影轻轻笑了:怜儿,祝你幸福

风将声音慢慢带远,用尽一生的时间,却消逝在空气中,再也到达不了林子的另一边了。永远。

栀子花瓣安静平躺在掌心,洁白晶莹的花瓣与牛奶般白腻的肌肤交相辉映,在阳光下,仿佛笼罩在一层看不见的空间中。如梦似幻。

风轻柔地吹过,额前的发梢便在眼前肆舞凌乱,将世界分割成一块一块,支离破碎。不再完全。

莫怜轻轻绽起嘴角,眼底有笑,笑中含泪。

想你若如海,思念会盛开。

栀子花的花语是守候一世的爱情。可是谢枫,我曾那么用力爱着的你,你现在又在哪呢?你是否正像此想念你的我一样如此的想念我呢?这么长的一条人生路,没有你陪着我走过,我真的终于,汹涌的泪再也抑制不住,奔流而下。莫怜用苍白的手掌紧紧捂住苍白的嘴角,最终,无所依的蹲下身子,泣不成声。

整个世界静静转动,风轻轻扬起,盛开的栀子花一瓣瓣坠陨落在了无声的风中。

失去了你,泪水淹没天地。

原来,我所等待的是你一生的未遇。

我有你啊


锲子

宋暖阳收到了曳澜的短信通知“暖阳,牧安回来了。”

那一刻,她简直像疯了一样,冲出了寝室,路上一直在给曳澜打电话,最后宋暖阳却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之后,在大厅里面打听到一个叫做宁牧安的男孩儿因为溺海而亡,那个时候她感觉整个世界都坍塌了,陷入了黑暗之中。

在看到陆知遥的时候,被陆知遥生拉硬拽的拉到了太平间。她看到了自己等待了三年想了三年的人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

“我不相信...我不信...”

曳澜和夏禾连看到宋暖阳的反应,想拉宋暖阳一下,却看到:

宋暖阳挣开了陆知遥的怀抱,跑了出来。

海。

当冰凉的海水冲到宋暖阳的脚丫子上的时候,宋暖阳像没有知觉一般机械着前进。当海水漫过小腿,再至腰,到达胸腔那条海平线上时,她想起了曳澜,陆知遥,夏禾连,林修,夜祁,顾子安。

继续前进,知道漫到头的时候,她想起了宁牧安。

当海水已完全漫过头,宋暖阳才明白那时牧安是怎样的想念一个人。即使那个人不是她,但是宋暖阳还是自信的认为宁牧安那个时候在想她。不是因为什么,只是宋暖阳相信他而已。

如果没有宁牧安,她宋暖阳应该不会多么想到那么多人。

碧水蓝天,纯净的白衬衫早已湿漉漉的沾到了身上,他放任冰凉包裹自己,因为那个曾经给过他温暖的人早已没有了,她躺了下来,微笑着闭上了眼。

壹.

陆知遥把她从海水中抱出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从未有过的凝重。陆知遥把宋暖阳放到了沙滩上,心脏复苏,掐人中,人工呼吸,把几乎能用的办法都用了一遍。看到宋暖阳依旧没有反应,陆知遥几乎都想放弃了,却看到宋暖阳咳出了水,有了一些反应。

在此同时曳澜和夏禾连都在向他们这边跑来。

在陆知遥扶起宋暖阳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征兆一个巴掌就扇到了宋暖阳的脸上,曳澜和夏禾连看着陆知遥的动作,都愣在了那里。他们都几乎都想不到陆知遥会这么对待暖阳。

然后,陆知遥用着他此生最冰冷的语气说着“想死也别用这么窝囊的办法。”这句话像录音机一样的在宋暖阳的耳边回放着。

宋暖阳定了定神,一把推开了陆知遥。发狂一般的吼道“是,我是想死,我就是那么窝囊。牧安没了,我什么都没了!”说完,像滩软泥似得倒在了沙滩上,沾满沙子的手立马掩住了脸,泪水从指缝中蜂拥而出。曳澜和夏禾连无奈的看着陆知遥。谁知道,连陆知遥那么硬的汉子也挤出了眼泪。

“什么叫你什么都没有了,牧安死之前叮嘱我照顾你,你还有我。还有,宋暖阳,我会陪着你,从天荒到地老。”陆知遥一字一句的说出了这句话,特别是最后一个字,他咬字咬的特别重。

曳澜拍拍陆知遥的肩,来到了宋暖阳的身边,坐到了她身边说道。“我知道现在说这些你一定会受不了,但是我现在一定要对你说。牧安回来之后先找了我。而且牧安死的时候我还在他身边。我是亲眼看着他跑向了大海,从此就没有出来过。暖阳,作为牧安的前女友我一直都不明白牧安那么优秀的人是怎么喜欢上你的。那天下午,我陪他坐在着,他告诉我他喜欢你只是因为见你第一面的时候你说的‘我不要知我者的,我只要谓我者的。’就是那句话,他对你说他爱你。直到最后,他选择自杀的方式是跳海,我问他原因他说‘宋暖阳喜欢海’在那个时候,我特想哭你知道么?他死了,临时也只是嘱咐我照顾好你。宋暖阳,我嫉妒你,但却不羡慕。你们之间,太累了。”

曳澜说完,早已泣不成声。夏禾连把她按到了自己的海中,细声安慰道。

宋暖阳听到曳澜的话,泪水渐渐的止住了。她抬头看向陆知遥,像是保证一样的说道“我会活下来,牧安那么为我,我不能死。我要活下来,活下来。”最后她只是重复着宁牧安的名字。

贰.

陆知遥抱住她,心中像被铁丝扎了似得,痛的不能自已。

那天是陆知遥的生日,作为他青梅竹马的宋暖阳当然盛装出席。作为装面子的宋暖阳的角色当然是淑女。她为此抗议了好久,最后还是妥协了。

宋暖阳为了配合生日的气氛,特地的定了一个大包。他们到达的时候,宋暖阳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那几个人之间的宁牧安。那个时候,他还搂着一个女孩子,有些无赖的看着陆知遥。“好啊你,陆知遥,瞒着我们金屋藏娇藏了三年,够不够兄弟啊?”

陆知遥拉过宋暖阳,手搭在宋暖阳的肩膀上,痞里痞气的嬉笑着“别乱说,她是我跟你们提起过的我的青梅竹马宋暖阳。”

宋暖阳当时就想一巴掌扇到陆知遥的脸上,吼一声“老娘才不是!”但是收到了陆知遥那危险的眼神,硬是把那个想法抛到了脑后。挤出了一个淑女一样的笑容“你们好,我是宋暖阳。”

“宁牧安,叫我牧安就好。”

“曳澜。”

“夏禾连。”

“顾子安。”

“林修。”

宋暖阳朝他们点点头,拉走了站在身边的陆知遥,小声的问道“你女朋友呢?”

陆知遥捏捏宋暖阳的脸,说道“分了。”

宋暖阳听到了陆知遥的话,本来就脸色不好的宋暖阳简直就想掐死他,他绝对是故意的。不是本来说好的凌安会来么?而且陆知遥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凌安会多么的伤心?真是搞不懂他,都那么大的人了,依旧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快。

“那我怎么办?”宋暖阳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了出来。

“能怎么办,一起玩呗。”陆知遥晃晃肩膀,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陆知遥被林修叫了出来,宋暖阳看着那四个不认识的人,完全有些手足无措。虽说表面是女汉子,但是内心还是小女生,对于这些场面还是显得有些青涩。宋暖阳的眼神落在了宁牧安的身上又看了一眼他身边那个叫做曳澜的女孩儿。

不得不说,曳澜的长相很讨喜,是属于那种灵动的女孩子。特别是曳澜的眼睛,水灵清动的。“喂,那个小妹妹,为什么直瞅我?”曳澜抬头看向宋暖阳,发觉他一直在瞅自己,曳澜倒是无所谓,只是打笑般问道。

宋暖阳无量的笑了笑“只是觉得姐姐的眼睛很好看而已。”说起演技,宋暖阳真不是盖的,否则伪装了那么多年的淑女形象怎么不会被识破呢?

曳澜笑了一下,嘴角有两个小小的梨涡。

倒是宁牧安先开口“是啊,我也觉得阿澜的眼睛很好看呢,小妹妹,我们的眼光一样呢。

”那样漫不经心的口吻,宋暖阳没有忘了当时宁牧安的眼睛,像颗星星一样的明亮。

宋暖阳杉杉的笑了两声,看到陆知遥和那个叫林修的男孩回到包厢,陆知遥看到桌子的啤酒和水果,笑道“怎么只说话了,来来来,我们唱歌。”

陆知遥先点了一首歌,很爱很爱你。宋暖阳自觉地坐到了沙发上,听陆知遥唱歌,陆知遥的声音很有磁性。可是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却变得有些沙哑和低落。很久以后,宋暖阳问他为什么会这样?她记得陆知遥回答的很落寞。

她又不爱我,我只能很爱很爱她。

宁牧安放开曳澜的手,坐到了宋暖阳的身边。“知遥唱歌很好听。”宁牧安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宋暖阳下意识的看向曳澜,发现她只是在和那个叫做顾子安的女孩儿在说话。

宁牧安察觉到她的情绪,笑着说道“阿澜不在乎我和女生说话的。”

宋暖阳点点头,说道“也只有在唱这首歌的时候,知遥的背影才会显得那么落寞。”

宁牧安嗯了一声,表示他很赞同。“那你有没有问他,他喜欢谁?”

“没有。”

宁牧安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又是先前的那种坏笑“那么,小妹妹,你呢?”

宋暖阳被宁牧安的话搞懵了,但是很快的用笑容回答他,“我不要知我者的,我只要谓我者的。”

宁牧安听到宋暖阳的话,有一阵的失神。他似乎没有想到这么小的女孩儿会说出这样的话。

“还有,我叫宋暖阳,不要叫我小妹妹。”丫的,如果被夜祁她知道她被人叫做小妹妹,不笑死才怪。

“好啊,暖阳小妹妹。”

宋暖阳,真的就是上天送给他的一轮暖阳。

“牧安,该你了。”陆知遥把麦递给了曳澜,又扔给了曳澜“小澜,合唱一首吧。”

曳澜接过了麦,思考了一会儿,点了一首她说。曳澜的嗓音很好,但是她唱不出那种感觉,后来只听到曳澜说了一句“不唱了。唱不出味道啊。”最后还是耍无赖的把麦扔给了陆知遥。眼光却停留在暖阳身上“暖阳,试试?”

陆知遥连忙把麦给宋暖阳,说道“不许拒绝。”

这个时候,宋暖阳简直想把陆知遥那个笑脸撕了。还是乖乖地拿起麦,开口唱这首歌。

那天晚上,他们唱的很嗨,也喝得很多。但是送到宋暖阳身旁的酒都被陆知遥挡下了。他只是说“暖阳一会要负责送我回家。”然后就把宋暖阳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叁.

宋暖阳怔怔的看着在自己身边喝酒的陆知遥。曾几何时,陆知遥同样站在她身旁,用同样的理由以及同样的口吻说着这句话。

那个叫做夏禾连的男孩儿,看着陆知遥,和站在宋暖阳身旁的曳澜使了一个眼色,他们两个人换了一个位置。当送暖阳意识到身边的人换过之后,只是懒惰的白白眼。

“知遥很久很拼是不是?”夏禾连的声音很轻,像个清泉一样。可是却又很飘渺。于是当时的宋暖阳只是感觉又阵冰风吹过一样的不真实。

“是。”

“那你知道知遥为什么会这么拼?”

宋暖阳摇摇头。这个夏禾连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明明在夏天,可是在听他说话时却又像在冬天一样。

“知遥不想让你喝酒,因为女孩子喝酒不好,他想把你所有的酒都挡了下来。”

“你知道为什么那些女孩子在知遥身边的时间不长吗?因为她们总是在知遥身边说你的不是。知遥忍受不了。”

“你知不知道为什么陆知遥总是在你的面前唱很爱很爱你吗,那是因为陆知遥只爱你。也很爱你。”

宋暖阳听着夏禾连一句接着一句的话,有些招架不住。特别是最后一句话,在她有些疑问的看向陆知遥的时候,原本喧闹的场子顿时安静了下来。

陆知遥向宋暖阳走来,对她说“禾连说的是真的。”

“宋暖阳,我喜欢你。”

当宋暖阳醒过来之后,看到陆知遥坐在他身边。陆知遥看到她醒了,端了汤送到她手中。“既然决定好好活着,先把身体养好再说。”宋暖阳听着陆知遥的话,听话的开始喝,汤的味道很好。宋暖阳开口“是阿澜煲的?”

陆知遥点点头。

宋暖阳低下头,一勺勺的咽了下去。“对不起,知遥。我不该在和你在一起的时候爱上另一个人,最后伤害了你和阿澜。”

“是伤害我们四个。”

三年,三年的时间。他们在一起整整三年,宋暖阳的心不是石头做的。从一开始陆知遥就知道宋暖阳心中有别人,只是固执地相信他可以他能暖化宋暖阳的心。

“你没资格怜悯我。”

这是陆知遥最后说的那句话。

宋暖阳答应了陆知遥,那个时候他们高二。

在刚到学校那会儿,陆知遥凭借着高超的篮球技术进入了校篮球队。那个时候迷他的女生很多,可是他的身边只有宋暖阳一个人。

陆知遥把宋暖阳送到教室,才向自己班走去。宋暖阳站在教室门口,看着陆知遥跑远的身影,他渐渐的知道自己当初是多么的幸运,认识陆知遥。却又是那么不幸,通过他认识了宁牧安。

宋暖阳收回了目光,向教室里面走去。同桌兼好友夜祁凑到她耳边“哟,才一会儿不见就望穿秋水了。”

“滚你丫的。”

这才是宋暖阳的真面目。

夜祁经常说,你根本就不该叫宋暖阳。

夜祁无所谓的笑了,又向她说了一件根本就不相信的事实。“哎,暖阳,我们班今天新转来两个新学生,男的帅女的靓。”说完,她就向后面指了指。

宋暖阳知道夜祁的目光,抱着好奇的心理向后面看看。下一秒,她就像闪断了脖筋。那两个人不就是夏禾连和曳澜吗?

宋暖阳把书包扔给了夜祁,跑到后面那位置。“你们?”

“够可以的,指着老师骂娘。真不愧是知遥女朋友。”曳澜站起来,拍拍宋暖阳的肩,赞扬的说道。

夏禾连也是跟着说了一句“昨天还是一淑女,今天够汉子的啊。”

宋暖阳白了他们一眼,无所谓的笑了“宁牧安和林修呢?”

“他们转到知遥那个班了。”

宁牧安也转到这里了?

下课之后,宋暖阳带着那两个人还拉上了夜祁来到了陆知遥那个班。陆知遥哪个班的人几乎都知道宋暖阳的存在。“陆知遥,你女朋友来了。”

陆知遥,宁牧安,林修三个人出了班级的门,陆知遥没有像平常的那样捶了那人一顿,只是揽住了宋暖阳,对着那个人说“对,我女朋友来了。”这个新闻绝对是在这个班里属于重大的新闻了,绯闻都传了两年了,今天头一次承认啊。

宁牧安

越过宋暖阳拉住了曳澜的手。他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想在宋暖阳的身边陪在曳澜身边。否则,他脑子中始终在回放着宋暖阳的那句话。

“来了。”宁牧安轻轻的开口,宠溺的捏捏曳澜的鼻子。

曳澜点点头。

夜祁的眼神盯上了林修。

接下来的几天,夜祁托宋暖阳要到了林修的联系方式。开始以各种偶遇的方式去见林修。

知道陆知遥看不下去了,直接拉过林修。“兄弟,夜祁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林修抬头望了望陆知遥,开口说道“你知道我喜欢的是子安。”

“可子安喜欢的是禾连。”陆知遥熟悉他们很多年了,对于他么三个之间的关系早已不耐烦了。林修喜欢顾子安,顾子安喜欢夏禾连,夏禾连的心似乎连他都看不来了。

林修苦涩的笑了笑。“我知道,可是我放不下。”

陆知遥拍拍林修的肩,那是无言的安慰。

林修似乎是自言自语的说到“其实夜祁很好,只是我们不合适。”

陆知遥叹了口气。

肆.

陆知遥在和宋暖阳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宋暖阳叹了一口气。“知遥,夜祁不会那么容易放弃的,而且林修的确是他第一个追的男孩。”

“我知道。”陆知遥点点头,无力地倒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上的灯,说道“暖阳,你知道我只喜欢你就行了。”

宋暖阳握住了陆知遥的手,几天没见到宁牧安,他的印象也慢慢的淡了几分,但是刚开始见他的那种感觉他还是忘不掉。“我知道。”

“对了,这几天阿澜和牧安去西藏了,说等我们放假去西藏玩。”

“他们不是去了一次吗?”宋暖阳真是够佩服他们了,才在学校呆了几天就退学不上了,听知遥说顾子安去做护士了。他们都还不错。

“他们也真是的,美名其曰说,当我们的向导,还不是再想再宰我们一次。”陆知遥简直对这两个人无语了。

宋暖阳笑了出来。

他们两个人还真是绝配。

宋暖阳把林修的事对夜祁说了,夜祁知道后,豪情万丈的说“这么痴情的人,老娘一定要追到手。”

宋暖阳把夜祁举过头顶的手扯了下来,夜祁讨好似得看着宋暖阳“暖阳,你们不是要去玩么,带上我好不好?”

宋暖阳衣服饶了我的样子看向夜祁。“祁祁,你都知道一切了,就别趟这个浑水了。”

夜祁听着宋暖阳的话,陷入了沉思。

后开夜祁说的什么宋暖阳也忘了,宋暖阳晃了晃脑袋,一口气喝完了碗里的汤,宋暖阳从衣柜中跳了件衣服,换好之后向门外走去。

门外的陆知遥,曳澜,夏禾连他们三个人看到焕然一新的宋暖阳,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宋暖阳坐到了沙发上,才知道林修和夜祁他们两个人飞到了英国了,顾子安大概也是安安静静的做了一个护士。

“暖阳你肯振作就好了。”曳澜窝在了沙发上,依着夏禾连。宋暖阳看着他们的样子,大概也是在一起了吧?

“好了,告诉我牧安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吧?”

“肺癌,他不想做手术也不想让你知道。”夏禾连对曳澜说了出来。

宋暖阳听着夏禾连的话,又是一丝的动容。他以前说过,夏禾连还曾经逗他说“万一有人得了肺癌,最有可能的就是宁牧安那家伙。”

宋暖阳在一家咖啡馆找了一份兼职,毕竟她现在才刚刚毕业,想要找个工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况且牧安说过,他要给最爱的女人一家咖啡馆。

现在的工作也确实挺好的了,爸妈有退休金养着,房子还是牧安的,她没有任何的负担,只要偶尔的打个电话报个平安就罢了。陆知遥在一家全球500强的企业中工作,好像是一份网络编程的工作。夏禾连和曳澜两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店,在做一些摄影工作。只是会偶尔的听到曳澜玩笑“名校毕业的大学生在做服务员,暖阳,真有你的。”

如果,牧安在就好了。

牧安在的话,可能就是他们两个人开家咖啡馆了。

那天晚上,宋暖阳梦到了宁牧安,那个梦中,依旧是宁牧安抱着吉他在唱她说,他说“宋暖阳,我喜欢你。”

那天是宋暖阳二十岁的生日,也是他和陆知遥在一起的第三年。他们依旧是在KTV中度过的。只不过,那个时候宁牧安和曳澜分开了,而夜祁却和林修在一起了。

那天,宁牧安背了一个很大的包,宋暖阳根据背包的形状可以大概看起来是把吉他。陆知遥看了你牧安的包,走到他身边“牧安,够意思。”

只是那个时候,陆知遥以及任何一个人都不知道他要告白。

宁牧安调了音,开始慢慢的唱了出来。他的声音相比于三年前有了很大的改变,多了一些成熟,缺少了一丝属于他的味道。在他唱完的那一刻,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鼓起了掌。

“宋暖阳,我喜欢你。”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般的炸了这个包厢,气氛好像再有一个人说话就会爆炸一样。

“我知道你现在和知遥在一起,但是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宋暖阳只记得当时的场面很混乱,陆知遥直接给了宁牧安一拳。曳澜看到这个场面,拼命的拦着,最后加上夏禾连,陆知遥停止了动作,宋暖阳没有动,只是有些颤抖的坐在那,一句话都没有。

聚会结束之后,宁牧安就离开了这里。

而宋暖阳也向陆知遥提出了分手。他非常清楚的记得当时陆知遥的脸色,突然变得那么苍白。宋暖阳只是不停的流着泪,不停着在说对不起,最后,既然蹲在马路上大哭。

陆知遥反应过来,才扶起了宋暖阳。说道“因为牧安?”

宋暖阳点点头。

陆知遥自嘲的笑笑“早知道,不该让你见他的。”然后,用手拭去了宋暖阳脸上的泪。“暖阳,没关系,我等你。”

伍.

宋暖阳一直在摇头“别耽误你。”

陆知遥的吻出乎意料的落在宋暖阳的唇上。“宋暖阳,我敢等你十年,就无谓下一个十年。”

说完,陆知遥就转身离开。转角那边的宋暖阳使劲的抽了下鼻子,也转过了身。

宋暖阳站在咖啡馆店里,不经意的转头才发现陆知遥坐在一处阳光很足的地方。那个时候,宋暖阳才明白为什么在自己危险时候,出现在身旁的那个人总是陆知遥。

因为,陆知遥一直都在他身后。

包括,前几年他们分手后,陆知遥跟在宋暖阳身后一直看着她回家,才转过身。

我想

牧安,我喜欢的是你。

可是

知遥,我想我爱你。

对啊,就是嫌你穷才分手的啊


“肚子饿。”发完这条状态三小时后,我就成了杨哥的女友。他把饥肠辘辘的我叫出宿舍楼,问我:“想吃什么?”“糊汤粉。”我脱口而出,眼巴巴望着他。杨哥紧皱...

“肚子饿。”

发完这条状态三小时后,我就成了杨哥的女友。

他把饥肠辘辘的我叫出宿舍楼,问我:“想吃什么?”

“糊汤粉。”我脱口而出,眼巴巴望着他。

杨哥紧皱眉头,但还是立马揪着我直奔司门口户部巷。

两天没吃东西的我,一脸生无可恋的我,在一碗飘着鲜美鱼香味的糊汤粉面前,现了原形。

我口含米线,感激涕零地问:杨哥,你怎么不吃啊?“

杨哥顿了顿,抬头望天,又盯着我说:”哥只有十块钱。“

我差点噎住,吸了吸鼻涕,说了句:”哥,我身无分文,你若不嫌弃,我只能以身相许了。“

”好!“杨哥眼睛一亮,笑开了花。

热气腾腾中,我红了眼眶,杨哥那张好看的脸渐渐模糊起来。

杂乱的店铺,我们用筷子夹起饱蘸鱼汤的热油条,趁热送进嘴里,那种鲜香和酥软的口感,很多年都忘不掉。

2010年4月,我们大三,读大学的第三个年头。

那段日子我真的太他妈穷了,吃了上顿没下顿。

说来心酸又励志,读大学起,我就没花过家里一分钱。”一贫如洗、三餐不济、家徒四壁“,大概这些词语都是为我量身创造的。

北方小镇的老家,我妈常年体弱多病,吃了几十年的药,我硬是给自己申请了四年助学贷款。周末也不闲着,风风火火到处找兼职,发传单、摆地摊、做家教、当服务员。比我们校长还忙。

杨哥,我们这所不知名学校的不知名学霸,低调寡言。在我弄丢800元生活费的第三天,用他那个月仅剩的10块钱解救了我。

我一直觉得,这世上最好听的三个字,绝对不是”我爱你“,而是”有我在,别饿着,多吃点“。好的爱情从来不用说,用做的。

跟杨哥相识于自习室,一有空我就去自习,要不是那天他向我借英语课本,两年下来我都不知道后面坐着他。

我们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没有什么风花雪月的浪漫。

杨哥大四时已经开始在外面接项目,从来不用为生活费和明天担忧。而我,一个文弱的穷酸文科女,找工作屡屡碰壁,在拥挤的招聘会现场挤得找不到方向。

”杨哥,我太穷了,什么都没有。“

”我也是。“

”你怕吗?“

”现在有你了,一切都会有的。“

2011年6月,拍完毕业照的第二天,我就跟杨哥坐着12个小时的火车硬座,风尘仆仆从武汉奔向魔都。杨哥不顾父母反对毕业来上海,打算跟着学长一起创业,正好我也有个面试。

上海每天都有人来,也有人走。从上海火车站出来,杨哥提着一大包行李走在我前面,周围霓虹闪耀,夜上海迎来了一千万外地人中最普通的两个。

”小七,你快点啊。“杨哥转身,眼带笑意向我招手。

”好,我来了。“我提着行李箱,加快了脚步。

车水马龙的喧嚣,敌不过此刻的有你真好。

我跟杨哥辗转在长宁租了个隔断间,距离地铁口两公里。租房合同付一押一,只好一次性忍痛交了2000块。交完房租,我们全身上下只剩215块钱。坐在不足5平米的房间,我跟杨哥长时间的沉默。

过道窄仄,灯光昏暗,房间密不透风,一张不足一米宽的床、一个柜子和一张小桌子,就把房间塞满了。妈的,原来真的毕业了啊,第一次有这种可怕的感觉。

隔断间这里聚集全国各地的外地人,有我们这样刚毕业的情侣,有卖麻辣烫的一对年轻夫妻,有一对总是把音响开到很大的基佬,还有一些愁云满面的单身男女。大家各忙各的,从不交流。

每天,我要跟十多个人抢马桶、洗衣机、水浴淋头,排队刷牙、洗澡、洗衣服。马桶一堵,恶臭熏天。

糟糕的隔音最让我崩溃,隔壁连咳嗽下、翻个身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那些日子,我每晚在杨哥的轻鼾声中,听着隔壁情侣的嬉笑怒骂失眠到深夜。对着黑暗的墙,漫谈着微不足道的理想。

早上杨哥起床拉肚子,蹲在里面二十多分钟,隔壁一个男生敲着门怒骂:”便秘还是死了?能快点吗?“

一向处变不惊的杨哥,那天脸色阴沉。

”没事啦,有得住总比没得好!“我对着杨哥嘿嘿笑。

”委屈你了,等赚钱了咱们搬个大房子。“

”跟你在一起,什么都好。“

我的面试很顺利,就是薪水太低:试用期每月2500,转正后3200,偶尔会有奖金。刚毕业,慢慢来,先到大平台学点东西,工资是其次。我给自己脑补了几天鸡汤,就正式入了职。

杨哥进入学长的公司参与项目,工资是我的两倍,每天朝九晚九,回到家已是深夜。我也是。

我们当时最大的难题,是如何把这200块钱撑到发工资那天。

十几块钱的外卖肯定是吃不起了。还好天无绝人之路,隔壁男生扔给我们一个小电饭锅,拍拍屁股回老家了。我一激动让杨哥赶紧到超市扛一小口袋米回来,米香味每天飘满整个房间。

我们中午吃着米饭,就着榨菜,躲在格子间勉强度日。晚上就喝燕麦片,杨哥喝不习惯,我给他买了一袋糖,他也吃得津津有味。但还是很饿很饿很饿啊。

我昏昏沉沉中被杨哥推醒:”面包,酸奶,卧槽你偷来的?“

杨哥噗嗤一笑:”公司发的。“

”哪个公司发这个?不信!“我满是怀疑。

”没事,正好路过,献血时送的。“

我心咯噔一下,眼泪哗啦呼啦往下掉,边吃边哭:”杨哥,我他妈这是喝你的血啊!“

”放心,哥肾还在。“杨哥像个孩子样笑我。

我哈哈哈哈哭得更厉害了。

到最后几日弹尽粮绝,我俩干脆就喝水,一饿起来,就咕噜咕噜一碗水下肚,然后立马躺在床上不敢动。

”杨哥,要是能来一碗糊汤粉就好了。“

”是啊,放点辣椒、泡着油条。“

”杨哥,突然好想武汉啊。“

”是啊,去江滩、去东湖。“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说上半天,睡意昏沉就抱着彼此睡过去。

这张一米宽的床有一块板塌陷下去,住进来当天我就让房东换,眼看着快一个月了都没动静。为了避开那个破洞,我俩只能裹在一起挪到最墙角。

那时候我们最穷,却在深夜抱得最紧。

当时什么都顾不上,只想租好点的房子,我们努力攒钱,加班加班还是加班。每晚我跟杨哥敲着电脑入睡,他在查资料,我在写稿子。别人房间啪啪啪,我们键盘啪啪啪。

半年后,我们搬到了徐汇两居室老公房,跟一对情侣合租。我跟杨哥兴奋地跑去买各种东西。

第一次,终于在房间里添置了落地镜、书架、衣帽架、地毯,贴了墙纸,挂起了照片墙,在阳台摆上花草盆栽。开始认真做饭烧菜,我们尽量不吃荤菜,一个月能省下不少钱。为了省地铁费,买了辆二手自行车,每天来回骑行十几公里。

2012年,我们过得清贫又自在。周末偶尔出去吃顿好的,看场电影,或者去图书馆看看书,消磨一个下午。

杨哥每次发工资的那天,都要请我吃一顿火锅。他又恢复了往日轻松的神气。

”杨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你长得好看。“

”这个我知道,不算。“

”你又瘦了,多吃点。“

”我很能吃的,小心被我吃穷呀!“

”没事,让你吃一辈子!“

不知道是火锅太辣还是太辣,吃着吃着眼泪就被呛下来。

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爱情也是。

上海房价涨一涨,我们心脏抖三抖。意料之中,房东给我们涨房租了。一个月加了800块,我们一合计,妈的不划算,30岁钱要省钱攒首付,搬家吧!

在上海找房是场艰难的争夺战,一个小时前发布的信息,两个小时后房子就能被抢掉。

搬家那天,耳机里正好听到宋胖子《斑马》里那句”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把我的心听得一颤一颤的。怎么?有房子就好好待着,浪什么浪哟真是!

2013年,股市市场一段时间连续涨停,我们身边同事都在炒股,杨哥也开始琢磨投点钱进去,他把这两年攒下的几万块全部放进去。我对股票不懂,劝他还是见好就收。

他一脸兴奋:”现在一周就能赚到大半年房租了。“

我也没法,只能由着他。接下来大盘跌得我跟杨哥大眼瞪小眼,四眼泪汪汪。完了。

没想到,此后事情更糟。杨哥已经三个月没有工资了。那几年,多少创业公司崛起,就有多少多少倍的创业公司倒下。他那段时间常常通宵加班,回来倒头就睡。

看他这个样子,我每天战战兢兢。我告诉自己,要振作啊老子可不能倒下,不能没了经济来源。杨哥养我一场,现在我要好好养他。

我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回来接软文、写小说到凌晨两三点。每天眼睛肿成熊样。虽然稿费很低,但总比没有好。我心想:写完这几篇稿子,这周饭钱就有着落了。写啊写啊写啊。

杨哥那时很有挫败感,终日闷闷不乐。

本以为靠着我能挺一段时间,可我脑袋一热,就他妈把工作丢了。

我的新领导,在反锁的办公室里对我动手动脚的那刻,我终于爆发了。操,为了五千不到的月薪,我干嘛在这种贱人手下糟蹋自己,老子不干了!领导怒吼:”滚!赶紧滚!“

上了回家的地铁,我就后悔了,加上连续一个月来无休止熬夜和无规律饮食,肚子突然疼痛难耐直冒冷汗。

晚高峰的地铁挤满了人,我扶着把手不敢坐下,这个连蹲着都要被拍照的上海,我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大概会红遍全中国吧。

迷迷糊糊摸到家里,躺到床上就睡着了。

来上海这两年,我第一次觉得累。

等我醒来,被杨哥的臂膀包围着,他拥着我,昏暗的灯光照在他憔悴的脸上,空气让人心安温暖。

”杨哥,我们来上海是为什么?“

”生活。“

”你累吗?“

”累,但没法。“

一个月后,我们各自找到工作。杨哥在杨浦,我在闵行。相距三十公里的我们,只得分开住。

灯火辉煌的地铁口,杨哥在前面拎着行李箱。跟初来上海在火车站时不同,他的身子消瘦了很多、背影更加落寂。

我提着行李袋的手在发抖。太沉了太沉了。

满是名车豪宅的灯红酒绿里,我们拎着大袋子,失魂落魄,像个逃荒而来的流民,跟这个城市格格不入。本来,我们也没融入进去。

我突然心慌起来,没有安全感。

人的心理防线,可以在一瞬间就能崩溃瓦解。

上海很大,我们很小。我们走得很慢,这次杨哥没有让我快点。两年了,我们还是我们,也不再是我们。

工作日我们各忙各的,周末就待在一起。有时周末加班,我们半个月甚至一个月见上一次。我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学生时代独来独往的日子又回来了。

没日没夜加班的我,终于在新公司得到赏识,开始升职加薪。

不知道是真的忙,还是为了忙而忙。我们的话越来越少。只是杨哥会主动给我电话,让我多吃点、早点睡、还有钱够用吗?

我吃着加班的便当嘴里全是嗯嗯嗯都好。

2014年9月,杨哥的父亲突然被送到医院抢救,他连夜回了西安的老家,我赶紧打了几万块钱过去。

两周后杨哥电话我,语气低沉:”怎么办,我妈只有我一人了。“

”我知道了,你好好照顾她。“眼泪在眼眶打转。

”你来吗?“几乎是带着恳求的语气。

我憋了几分钟,终于说出:”杨哥,我快28了,穷怕了。“

杨哥沉默良久,几乎哽咽:”对不起,没能好好养你。“

”很好了…很好了…已经很好了啊。“

我挂了电话,躲在公司卫生间,泣不成声。心被掏空了一样。

杨哥走了,回老家了,再也不回来了。

我去给杨哥退房,他的房间东西不多。

我们来上海第一个月开始用的电饭锅。每天靠着它煮着米饭配着榨菜。杨哥说那段日子最苦了,我不觉得,最苦的日子我也不记得了。

我们搬到两居室后在宜家买的电脑桌。一到周末,杨哥就把速度卡到掉渣的电脑放在上面,下载一部电影。我俩带着耳机,窝在床上,搂在一起看到昏昏入睡。

我们在网上买的烤面包机。每天烤上两片蘸着花生酱番茄酱吃得心花怒放,杨哥说我嘴上的酱汁没擦掉。我说是吗是吗在哪儿。他会突然亲上来。

我们刚来上海买的脸盆也还在。搬了几次家都没扔。记得那会儿我忙的五天没洗头,第二天要见客户,我们当时穷的连20块钱的洗发水都不敢买了。我看到了一袋洗衣粉,二话没说就往头上撒,一头扎进脸盆里。杨哥那晚在门外坐了一宿。

我们用过的东西,都还在。

只是我们,早已不在了。

回到西安的杨哥,生活慢慢安定下来。

我的工作步入正轨,一个人也租得起稍微好点的房子。但我明白,我也会离开上海的,可能明天,可能五年十年后。

奋斗几十年,还不知道能不能买得起一个厕所。随便吧,不想了。

2016年初,杨哥的室友老章跟我说,杨哥要结婚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不知道说什么好。关掉手机,挤进了人来人往的地铁,脑袋里想的全是昨晚还没通过的策划案。

上海这个城市,人太多了,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个人都很脆弱。可没有什么,能比得挤上高峰期地铁,更让人欣慰的。

我妈常跟我念叨:“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回来找个人结婚了。”

我说:”好呀好呀,明年春节就带回去,胡歌还是霍建华,您先决定好。“说着说着眼泪花花。年纪大了,泪点也变低了。

春节杨哥举行婚礼,我躲在老家哪儿都不想去。

后来小章跟我说,结婚那天,杨哥喝得烂醉,哭着闹着要到上海吃糊汤粉,你说上海怎么会有糊汤粉呢?

是啊,上海没有糊汤粉。

武汉有,我们大三那年的武汉有。

母亲啊,您是荷叶我是红莲


教学了无数次老舍的散文<<我的母亲>>,播放了无数次阎维文的歌曲<<母亲>>,无数次的感动自己、感动原本顽劣的学生,也感动了来听课的老师。

有位名人曾说"母爱就是由一个个的细节堆砌而成"。确实,大多数的母亲都很平凡,她们做不了惊天动地的大事,然而她们却能创造出人世间最伟大的爱,凭什么?凭的就是她们的平凡和琐碎。老舍的母亲也是一位极其平凡的女性,她出生贫民,嫁给平民,生活在最底层的大杂院,拉扯着一大群儿女,做着养家糊口的苦事。作者随意撷取母亲几个生活的片段,一些生活的细节,就已经把读者感动得潸然泪下。

生活中,我也常常被平凡的母爱感动着: 犹记当年,我到同学兼好友家小住,寒冷的冬夜我们娘仨挤在一铺床上,好友的母亲把我的双脚紧紧地捂在她的怀里,那种被呵护、被关怀的温暖涌遍全身,至今想起依然温暖。去年我住院,当看到病床上的我,婆婆顿时泪流满面,信佛的她不住地念叨"菩萨保佑我的孩子快点好起来,从此无病无灾".母亲则紧紧地搂住我,不住地亲吻着我,泪无声地洒落....

"母亲啊,您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您,谁是我在这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这是冰心对母爱的歌颂;"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这是但丁对母爱的解读。kTV里哥哥必唱的一首歌是阎维文的<<母亲>>,那种深情和荡气回肠,令人动容。

母爱是一首唱不完的歌,"于无声处最感人",是母爱的最高境界。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03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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